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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900字(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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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1】

在读完这本书之前,情绪很忐忑,总是害怕在下一个情景主人公会死去,在我合上书本的那一刻,我深深的感到许三观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大好人。温饱、房子、女人、传宗接代,这便是一个男人终其一生所要追求和完成的目标吗?这便是像许三观这样的男人一生所谓的最完整也是最完美的生活轨迹吗?也许是许三观的命吧,他一共卖了11次血,有好几次都差一点把他自己的命给丢了,但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

在饥荒年份许三观为了能让孩子和老婆吃上一碗阳春面,就去卖了血,但是那种狭隘的爱又让他不舍得用卖血钱买一碗阳春面给一乐吃,三观觉得卖血钱给别人的孩子吃心疼得慌,这是一个典型的小市民心理。但是当一乐离家出走,深夜不归时,他那朴实的爱又让他去寻找一乐并用自己卖血的钱给他买了阳春面。

孩子们大了,三观老了,白了头发掉了牙,他已经十一年没有卖血了。三观的人生说不出来是一种什么味道。三观最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他想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新来的血头说三观的血“死血比活血多”,任三观怎样说都不买他的血。到了医院,医生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坐着,哭了。

三观心里面的滋味我一时还不是很清楚,但我觉得是三观没有了依靠,他的血血头不要了,家里遇到天大的事情都是自己卖血硬挺过来的,如今他的血没人要了,他的心里是悲?是叹?是伤……纵观全书,三观从结婚到婚后各个难关都是靠着卖血的钱来完成的,还有一点就是看《许三观卖血记》的时候,我总怕他得艾滋病,中间觉得许三观几次都要死了,心里面悬着的那根线一向被作者牵着。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能够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应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取;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期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

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2】

这是一份历史,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故事诉说着那个年代人们生活的情形,那么艰难,可是他们依然挣扎着坚持着。我一度以为过不去了,可是后来希望又来了。

方铁匠过来抄家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饿得面黄肌瘦的时候,一乐重病的时候…那么多艰难的日子,一家人也这样挺过来了。

忽然想起,许三观和他儿子的名字有个美妙的组合,或许这就是暗示。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许三观用嘴给全家人炒菜的时候。大饥荒,一家人喝的粥越来越稀,为了减少体力消耗只能躺在床上。许玉兰在他生日这天特地煮了放糖的粥,孩子们却忘记了甜的味道。他心疼孩子,于是在带他们在想象中做饭。说实话,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又好笑又感动,他们都在不停吞口水抢菜吃,我也是。

许三观在故事中掉了很多次眼泪,他的女人也是。一直不认为掉眼泪是什么可耻的事情,谁都会有感情,谁都需要宣泄。当他家徒四壁,当他思念死去的爷爷和四叔,当他想起阿方和根龙,当他认为一乐死去了,当他的血再也卖不出去…这个男子汉一把又一把的眼泪,可是后来所有的困难都能过去不是么,他们总是说,好日子会来的,只是时间问题。

眼泪只是一个情感的出口,所需要的,依然是泪水背后的那一种坚强,是泪水过后的那一份信仰和坚持。

这一份即兴的流水账,姑且把它叫做,读后感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3】

余华式朴实无华,但无声处育惊雷的叙述。

其实卖血只是一种手段,在那个时代是卖血,在前几年是借钱,现在是各种层出不穷的贷款方式。卖血是交换,交换欲望,交换希望,交换未来。每一次的卖血都是一次代价下的选择。

一个时代的人,有一个时代的人的思考方式,我们无法理解父辈们的很多行为,他们也无法接受我们的太多思维方式,只能是互相包容着,接受着继续生活吧。

生活就是这样,许三观和许玉兰就是大部分的普通人的生活,一辈子里有犯错,有容忍,有嫌弃,有埋怨,有指责,也碰到困难,遇到磕碰,但最后也是一辈子相扶到老。我不是想要说什么对错,只是想我们大家对所爱的人和我们自己,多一些包容,多一些容忍,多一些理解。为所爱的人付出,不只是要什么给什么,更是有什么给什么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4】

这本书是我读高二时在图书馆看的,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书名时,我以为这定是余华又一部苦难黑暗系列的作品,但当我读到书中内容时,才发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朴素、充满人性温情的故事。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许三观是封建社会制度下生活在底层的一个小人物,他的人生没有多么绚丽多彩,但朴实有感。许三观一生的起起落落都跟卖血有关,看似荒谬,却真实折射出旧时代底层人民生活的现状。

《许三观卖血记》,由书名便可得知,这个故事离不开“卖血”。许三观一生因各种原因先后共卖了十一次血,卖血的原因有荒谬的、有令人啼笑皆非的、也有令人感动不以的…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

初读《许三观卖血记》,我是因其荒谬的故事情节被吸引,许多在当今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上演的故事情景,一幕幕在书中展现。比如许三观娶媳妇时,他跟许父说他生的儿子也性许,这样就相当于是他倒插门,许父听后也觉得有道理,便将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我第一次读完这个情节,笑了好久,但细想之后,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思想,倒是觉得也不无可能。书中类似的情节还有好多,都是看似荒谬滑稽,但细细思考后却往往能发现其发生的合理性,这也是余华文笔的魅力所在。

过后再细细品读《许三观卖血记》,我却被书中充满人性温情的细节所感动。许三观在书中经常被描述为大大咧咧性格的粗夫,似乎不懂得细心。当在一段情节中,许三观找到离家出走的一乐时,虽然嘴上还是骂骂咧咧的,但看到一乐饿得没力气后便要他爬到自己背上来。一乐看到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当时读完这情节时,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我突然理解了那深沉如大山般的父爱。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优秀的小说,余华用其独特的风格,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描述了封建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之后我必定会重读这本书,因为每次读完,我都能收获到不同的东西。作者:陈周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5】

有了《活着》的夯实基础,读《许三观卖血记》时心总在嗓子眼儿,“别死啊,求你挺住!”

开始,这一部从书名开始悲剧的书并没有被我报以太大希望,“死吧,死吧,死吧……余华的老调调又要来了……”。然而,在最后的书页里,只有大骂的娘,没良心的孩子还有那被斥责的爹。从青涩到成熟,从怯懦到无畏,一波三折而后归于平淡,许三观是一位父亲,一个众生相。

其实小说的剧情早已深入人心,仅“许三观卖血记”六个字足矣。而最惹人眼的,正是他卖血时的心。初识医院正值情窦初开,为自己卖血娶妻,而这也是许三观唯一为自己卸的血。之后,补贴家用,救儿扶妻,熟练的让人心疼……恍惚间,挺拔的男人驼起了背,成了卖不出血的老头儿,身边也只有曾经的“油条西施”伴着自己,再吃吃猪肝,再品品温热的黄酒……

我想,这部小说的主题必是各执己见,一人一个样,而最刺我眼的,还是关于许三观这一个男人的成长。不难发现,每个男人都有“幼稚”的一面,就像许三观在最后死皮赖脸地想再卖一次血,但没有人再愿意收。现实永远制约着这个所谓的“一家之主”,上有老下有小,大的要养老,小的要学校……在中国这“重男轻女”的思想下,这一切全都顺理成章地落在了男人的肩上。从小开始被给予厚望,以穷养为基本点,辅以大量吃苦套餐助力成长。终于,他不得不成熟,不得不严肃,变得难以触碰,难以交心……直到彻底从彩虹般灿烂的宝藏男孩化作撞沉泰坦尼克的冰山,也就是那个人见人厌的老父亲。

记得老师总提,“社会会教会你的”,它就像是催熟剂,好似多么青涩的芳华在里头都会糜烂成一滩烂泥,惨不忍睹。在现代如此,追溯过往,在那个朝九晚五的农耕时代,一个男人就是全家的命根。想来若是连饭都锄不出来,其他的更是免谈。“重男轻女”一定是活化石级别的文化糟粕,这并不代表男性会得到好处,相反的,这仅仅是两败俱伤罢了。其实,傲慢与偏见带到现实就永远多害少利,事实也永远不会停留在表面。重男轻女真的使不得啊!

当然,这不是一锤子买卖,还是有很多人付出不懈努力成功“返老还童”,他们抛下了油腻,选择了阳光,放弃了老气横秋,收获了青春潇洒……所以请各位好好留心或是回忆自己的青春,千万不要忘记自己“幼稚”的样子!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6】

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出来,慢慢浸透了全身,仿佛有一块巨石压在胸口,仿佛有千言万语也无法表达出来。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他有一段平凡的人生和一连串自然演进的卖血经历,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们从他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需要更多的勇气。他在苦难中依然能够有寻常人的悲喜,面对苦难,他不是怨天尤人,而是思考解决办法。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的苦难。

许三观过生日那一天,许玉兰特意为了庆贺,煮了一顿加糖的、比平时稍稠一些的玉米粥。孩子们并不能满足,想的都是肉。在那样一个只能喝粥的苦难时期,许三观给孩子们来了一顿精神会餐。他用嘴巴给儿子们做好吃的,先把四片肉放在水里煮一会,煮熟就行,不能煮老了红烧肉就煮成了,最后他给自己做了一道菜爆炒猪肝,说着许三观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今天我过生日,大家都来尝一尝我的爆炒猪肝吧。许三观的笑声笑出了乐观、坚强,笑出了对苦难的抗争。苦难是真实的、残酷的,但是在人类这种有关顽强意志的生命面前,它是一座可以攀登而过的大山。在做红烧肉的过程中,苦中带甜。菜肴虽然只有一个,但是亲情却很丰富。苦难只是暂时的,而温情将永远存在。

许三观一生卖了十一次血。第一次卖血和最后一次卖血的收场比较具有随意性,第三次卖血则具有戏谑的喜剧色彩。除了这三次卖血,其余八次都是被生活所迫,都是对苦难的顽强的抗争,为了方铁匠儿子的医药费、为了饥荒之年改善生活、为了招待二乐的生产队长、出于对一乐的怜爱、以及最后四次为了一乐的病情。每一次卖血的缘由都是为了生存、为了抗争。许三观面对伦理、自然、社会、亲情等因素所造成的不幸和苦难,表现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坚强。虽然他只能以生命做赌注来赢得生存的权利,但他从来不曾被打倒过。当最后一次卖血不成功的时候,他首先想到的是四十年来,每次家里遇上灾祸时,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可见许三观是一个伟大的父亲,是家庭的顶梁柱,他思考的永远都是家人。当许三观老去,无法再用卖血来对抗生活的困境的时候,值得我们庆幸的是还会有千万个许三观成长起来并用自己的方式对抗苦难。采取何种方式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那种苦难中的坚强乐观以及生存的信念和不服输的精神。

在众多的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船到桥头自然直的幸福感,关键在于他始终认为自己对有血可卖的生命状态表示确信。在时代的大背景下,他用自己的生命来抵押幸福,然而他为什么这么确信自己的身体呢?是因为他所坚持的生存观,他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当知道让自己做了十三年的乌龟的何小勇被卡车撞了的时候,许三观特意光着肩膀跑到街坊四邻面前,一边展示自己的身体,一边说道:这叫恶有恶报、善有善报。做了坏事不肯承认,以为别人就不知道了,老天爷的眼睛看的清清楚楚。经常做善事的人,就像我一样,老天爷时时要惦记着要奖励我些什么,别的就不说了,就说我卖血,你们也都知道我许三观卖血的事,我就是天天卖血也死不了,我身上的血就是一棵摇钱树,这棵摇钱树,就是老天爷给我的。这几段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深藏在许三观心里的信仰般的生存观念。他认为自己善良所以老天爷奖励他身体很好,可以不断的卖血来对抗苦难。虽然说认为有老天爷作为评判是一种迷信,但是却是一种非常朴素自然的生存观。在这样的生存观下,许三观生活的踏实善良并且自信。作为一个农民,他不会去思考什么迷信不迷信,他坚信这世界上存在着公正和评判标准。

在苦难面前,许三观这个如草芥一样的普通人的生存观普通却不平凡。

在希腊有这样一则神话:诸神为了惩罚西绪福斯,判他把一块巨石不断地推上山顶,石头因为自身的重量又从山顶滚下来。明知这种劳作既无用又无望,但西绪福斯仍然日复一日,迈着坚定的步伐,将巨石一次又一次的向山顶推去。正如人类,明知人生最后无法逃避死亡但依然在坚定的活着。我想这并不是悲剧。当西绪福斯每一次将巨石推向山顶的时候,他都战胜了命运,他比巨石强大。这一次又一次的巨石的跌落象征着人世间不断跌落的苦难,你永远也无法想象下一次的苦难是什么样子的,然而在这苦难的生命里我们体味酸甜苦辣,感受悲喜离合,更加为人类的生存意志和坚强所震撼。

许三观是一个平凡的人,他的身上也有着缺点和不足可是正是在最普通最平凡的人身上所体现的抗争更具有普遍性。他的一生是苦难的一生,更是丰富的一生,无论是眼泪、温情还是欢笑、乐观。我们从中得到的是生存的意义和生命的力量。

在现代生活中,大苦难仿佛离我们很遥远,而我们却也生活在一个个不痛不痒的小挫折中,乐观坚强的面对这平凡又琐碎的生活,就是生命的意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7】

这是我读余华的第二个作品。我喜欢余华的作品不仅仅是因为他那朴实无华的文笔,更多的是他揭露残酷现实的那种心酸,往往渗透着真挚的情感。

全书围绕着许三观卖血这个情节展开来写。每一次卖血都是许三观最艰难的时刻,这也很好的反映了许三观对现实那种极强的求生欲。他以血的.代价,战胜了生活中种种困难。许三观每卖一次血,我总能读出那个时代的黑暗。第一次卖血是为了结婚,而恰巧这也是体现出当时农村的愚昧与无知。而第二次卖血而是为了赔偿医药费,同时这也展现出了当时穷人在压迫下毫无尊严的生存状态,让人倍感酸楚。

而后的种种原因的卖血都出于生活的无奈与压迫而迫不得已。而最后一次卖血也是全书的高潮。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时,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还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输的一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刺骨的冰水一口气喝八碗。他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根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他因此而晕过去,许三观醒来后,强烈要求将不属于他的300毫升血还给医院。这是多么伟大而又深沉的父爱,也是多么诚实质朴的品质。

文中也有大量许多有趣的细节。如: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的喊话。而文章的最后也点透了文章的主旨,许三观老了,他的血也卖不了了。家里经济生活也变得可观了,不再是以卖血来维持生活了。因为没人要他的血,他在街上痛哭,而且没有人懂他的心酸。文章的最后也是以许三观要了三分炒猪肝而结尾,而这个结尾也体现出了这位老人美好而简单的愿望与内心的伤痛。

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发,从而让我重新正视冷酷的现实;让我感受到父爱的深沉与伟大;领略了一个人的坚忍与担当,也让我懂得人性的奸恶与善美。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篇8】

有时候,人的习惯是很难改正的,尤其是老一辈的人们。困难时期的许三观只有买了些才能吃到炒猪肝,后来他富有了,却还是想去卖血想去吃炒猪肝。就好比我们的父辈们,他们当年吃槐花、吃榆钱、吃杨树莽子是因为粮食不够吃,可现在,他们一到春天,还是回去摘榆钱、槐花和杨树莽子。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是作者余华在自序中对这本书的评价。我想,这是余华的回忆,是他记忆中一段难以忘怀的往事,是故乡的一个人,一条河,一件小事。国外报刊这样评价这本书,说“《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人生活的生动写照,余华的天赋就在于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地处理痛苦的处境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余华是伟大的,他的文风有一种使沉重主题变得轻松简单的力量。能够让人轻松地读完、沉重地思考,这是余华笔杆子的独特之处,也是对历史、对人性最起码的尊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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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修改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

一、对《许三观卖血记》的整体感觉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就应只是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能够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职责,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十分多。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能够感受到生活的艰难。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找一个寄托,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二、由卖血所引起的思考在卖血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向喝到肚子又胀又疼。他们认为这种方法能够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明白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此刻也只但是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能够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职责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职责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

三、最感动之处《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能够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颇有患难见真情的意味。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从最爱到极恨,再从理解包容回到最爱,实在是了不得。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而之后,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许三观边卖血边去上海,差点连命都丢了。还有,二乐去找一乐时,发现一乐病得很严重。当时他的紧张还有作者对他行动的细节描述,都让我觉得很感动。这是手足情深啊,也许很多人都认为父母对子女好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兄弟之间的感情那么深就格外让人感动。

《许三观卖血记》(精选范文)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东湄小学朱玲丽听说余华的《活着》让许多人大呼唤起了自己心中无限的抑郁,仿佛把心肝脾肺都要呕吐出来,仿佛对于这个世界只有消极可言。没看过这本书的我先入手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纯黑的封面,醒目的红字“余华”好似是那沾了血的手描绘出的黑暗中的一丝希望,又那么绝望。幸而许三观还是幸运的。这本书充斥着旧社会的人们的在今天看来的无知而产生的搞笑,与此同时又不禁他们的可怜。许三观在我看来,对于许玉兰是很大男子主义的。他用了自己的“本领”娶到了油条西施,生子后本该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可是这个时代不允许,他们的命运也不允许。许一乐作为这场“悲剧”的核心人物,他是许玉兰与和何小勇所生,让许三观的世界观一些些崩塌,又一点点建立。可以说,一乐既是许三观人生的败笔,又是他这颠沛人生的全部。回归到卖血,每次的卖血,都是对许三观的人生的不同阶段的一次总结和反馈。在迷茫打拼中,他随着阿方和根龙的“指引”,用自己的力气,赚了来之十分容易的钱财,娶了许玉兰。在出轨时,用身上的血,去犒劳他上的女人,好在他只是一时起色心。在大跃进期间,他用自己的血,换来全家人能喝上热粥,带家人去胜利饭店吃一碗热腾腾的面。在二乐当兵期间,卖血给他的上级请酒饭,送礼物。在一乐生肺炎时,更是一月内卖四次血,差点把自己卖死了过去,命运对他们还是充满善意的,救活了一乐,也救活了全家。每一个阶段,许三观一点点发现,家庭对自己来说其实是最重要的。即使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即使许玉兰也有过片刻的不贞,即使三个儿子都不那么孝顺,他对家庭的责任就是他一生的责任。当许三观让许一乐去招何小勇的魂归来时,深切感受到他的矛盾,纵使那个人给自己带来过耻辱,他也要放下自己的自尊去救一条人命。许一乐的哭,许玉兰的哭,一个人的过错,需要两个家庭承担,然而许三观在那时又是冷静而理智。每一个的意外,都会让许三观的内心更加坚强,宛如被打上了石膏,抑或是被千锤百炼,体悟出人生的意义,有些事那么有所谓,有些事又有什么所谓呢,人在,一切都好。看到许三观在医院不要自己血时候同声大哭,不禁怜悯这个老人。一生以卖血来救别人,却不曾想过自己,即使两鬓斑白,卖血仍是他心底救人命,救家庭的唯一方式。是的,他还硬朗,他的身体,对他的家庭来说,永远硬朗着。且不说当时的医疗条件,许三观连续卖血,最终膝下有儿孙,三代同堂,历经文革大跃进,生活也算小康,他仍是幸运的。这个不悲观的结局确实是在那个透不过气的时代,走偏了一点就会深陷沼泽的道路上的一丝光亮透进的缝隙,能让人看到那么一点生存的希望。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8篇)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想要学到新的知识,这些经典作品就不可或缺。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有请驻留一会,阅读小编为你整理的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模板8篇),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没有想到许玉兰会让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

毕竟当一乐用石头砸破方铁匠儿子的头闯了祸后,许玉兰去找何小勇替一乐赔偿,何小勇夫妇是打了许玉兰耳光的。“何小勇的女人上去就是一巴掌,打在许玉兰的脸上,许玉兰回手也给了她一巴掌,两个女人立刻伸开双臂胡乱挥舞起来”,“何小勇上去抓住许玉兰的两只手腕,用力一捏,许玉兰哎呀叫了一声,松开了手,何小勇对准许玉兰的脸就是一巴掌,把许玉兰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许三观卖血为一乐给方铁匠家赔偿后,许玉兰去何小勇家跟何小勇的媳妇也是又打又骂了一场的。

但在是否救何小勇的生命面前,许玉兰虽然嘴硬挖苦了何小勇的媳妇,但还是劝许三观和一乐去给何小勇叫魂,试图挽回他的生命。她说“我是说有时候替别人想想,就觉得心里也不好受。何小勇的女人都哭着求上门来了,再不帮人家,心里说不过去。”

恩怨是恩怨,原则是原则。也许许玉兰她说不出来大道理,但是生命原则问题她不含糊。

故事的最后,当许三观因为血卖不出去而在大街上哭的时候,三个孩子不理解嫌丢人,也是许玉兰指着他们破口大骂,说出了这个家一路走来的不易,他们的父亲许三观一路走来为家人的伟大付出。许玉兰破口大骂的这段话,也是让我终于不再提心吊胆,神经得以放松并且嚎啕大哭的一处情节。

这个女人陪着许三观带着三个孩子一路磕磕绊绊纠纠缠缠的走向了新生活,走向了一个可以随心所欲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新时代。

不知道哪里来的印象,我一直以为《许三观卖血记》的结局是许三观最后血被抽干而亡,所以看书的时候是越看越紧张。尤其是看到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给一乐治病那里,我真是怕他倒下了,这个家就散了。但还好,这本书是《许三观卖血记》而不是《活着》,它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余华

很符合当时大部分底层人民的生活和我国国情,有时候生活真的没有那么多光鲜亮丽,有时候你看到的只是别人想让你看到的,你不会知道你朋友圈那个天天笑嘻嘻好看的女孩子深夜崩溃的样子,也不会知道那个活的看似潇洒的同学但实际上很放不开老是埋汰自己的样子。

没有办法,或许我们都太忙了又或许我们都难自渡,连自己都顾不急哪有时间和精力去管其他人呢。

要说实话,我感觉许三观在那个时代已经足够幸运了,虽是卖血了,但第一次娶了媳妇,第二次解决了大乐打铁匠儿子时闯的祸,再后年卖血遇到虽是晕倒但遇见好心人最后也大儿子的病也好了。三兄弟还是比较团结的,老有所依。

他也有些不幸,比如大乐不是自己的,生了大病,为了儿子下乡过的好些卖血,不过对他而言最大的打击应该是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时因为年纪年纪过大被新来的血头说他的血毫无价值。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意义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面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面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成了英雄。许三观是卑微的,他以小人物简单而实在的性格面对生活的艰辛磨难,他的一举一动都在看似不经意的回环往复中勾起读者带着泪的笑。许三观为了自己和别人的幸福不断付出,并且为了家人可以不惜拿自己生命冒陷,他是平凡的人,但绝不是平庸的人;他是卑微的人,但绝不是怯懦的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这本书是我读高二时在图书馆看的,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书名时,我以为这定是余华又一部苦难黑暗系列的作品,但当我读到书中内容时,才发现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朴素、充满人性温情的故事。相较于《活着》中富贵悲惨的一生,许三观是幸运的。许三观是封建社会制度下生活在底层的一个小人物,他的人生没有多么绚丽多彩,但朴实有感。许三观一生的起起落落都跟卖血有关,看似荒谬,却真实折射出旧时代底层人民生活的现状。

《许三观卖血记》,由书名便可得知,这个故事离不开“卖血”。许三观一生因各种原因先后共卖了十一次血,卖血的原因有荒谬的、有令人啼笑皆非的、也有令人感动不以的…为了娶妻,为了抵债,为了款待队长,为了救一乐的命,为了让全家吃上一顿面条,为了生存,许三观一次又一次地走上了卖血的路。

初读《许三观卖血记》,我是因其荒谬的故事情节被吸引,许多在当今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上演的故事情景,一幕幕在书中展现。比如许三观娶媳妇时,他跟许父说他生的儿子也性许,这样就相当于是他倒插门,许父听后也觉得有道理,便将许玉兰嫁给了许三观。我第一次读完这个情节,笑了好久,但细想之后,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人们的思想,倒是觉得也不无可能。书中类似的情节还有好多,都是看似荒谬滑稽,但细细思考后却往往能发现其发生的合理性,这也是余华文笔的魅力所在。

过后再细细品读《许三观卖血记》,我却被书中充满人性温情的细节所感动。许三观在书中经常被描述为大大咧咧性格的粗夫,似乎不懂得细心。当在一段情节中,许三观找到离家出走的一乐时,虽然嘴上还是骂骂咧咧的,但看到一乐饿得没力气后便要他爬到自己背上来。一乐看到胜利饭店明亮的灯光,他小心翼翼地问许三观:“爹,你是不是要带我去吃面条?”许三观不再骂一乐了,他突然温和地说道:“是的。”当时读完这情节时,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我突然理解了那深沉如大山般的父爱。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优秀的小说,余华用其独特的风格,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描述了封建社会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之后我必定会重读这本书,因为每次读完,我都能收获到不同的东西。作者:陈周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初读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为故事主人公许三观一次次的卖血而紧张,担心他在每次的卖血中因为输出过度而死去。再读《许三观卖血记》留下更多的是对当下美好生活的敬畏和对父母感恩。

书中故事从上世纪四十年代末,写到了九十年代初,横跨四十年。许三观是个一个普普通通的送茧工,对许三观来说,他唯一能对付生命和尊严遭遇践踏时的方式就是“卖血”。许三观先后11次的卖血开启了他漫长人生的救赎。

年轻时,许三观出于好奇,同时证明自己有把“好筋骨”而第一次卖血,第一次卖血得到三十五元钱,在胜利饭店吃了人生中第一盘爆炒猪肝,喝了第一口温过的黄酒,娶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许玉兰。许三观的第二次卖血是他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家的儿子头上砸了一个洞后,需要赔对方钱,可是许三观家却没有这么多钱,在许三观得知大儿子一乐并不是自己亲儿子时,还是去卖血还了方铁匠家的钱。自然灾害时期为了全家人能去胜利饭店吃碗面而卖血;儿子们下乡插队,许三观卖血给一乐补身体、增开销,又卖血给二乐的生产队队长置办酒菜;最后一次,也是最漫长、最艰辛的一次,一乐病重,为了凑钱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卖到上海……许三观每次卖血后都会去胜利饭店,吃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

办法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上了,才会有办法,在没有上绝路前,不是没有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在许三观的意识里已经根深蒂固的认为,卖血就可以解决灾难。所以,当他六十岁得知自己已经老到没人再要他血的时候,他的精神崩溃了,感到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站在大街上失声痛哭,“我老了,我以后不能再卖血了,我的血没人要了,以后家里遇上灾难怎么办……”

许三观的一生能够说是传奇、平凡、操劳的一生。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600字:

想要活下去的挣扎,应该很痛苦吧!很薄的一本书,内容和书名一样。许三观卖血的故事,描述了许三观的几次卖血经历,先是被同村的人科普了卖血,赚到钱之后娶妻生子,之后靠卖血度过了几次难关,还债、度过饥荒岁月、请生产队长吃饭、给一乐治病。最后生活终于好了起来,不再需要卖血,却渴望之前卖血之后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被血头拒绝之后精神有点错乱。

开始是被人介绍卖血,到目睹那两个人死去,惜命,到向其他人介绍卖血。有一种侥幸逃脱的成分在里面。看的时候,想到这本书其实很适合作为中学必读书目,可以衍生出很多问题,比如,许三观卖了几次血?理由分别是什么?心理状态有什么不同?赏析李血头这一形象等等。(跑题了跑题了,单纯觉得很适合而已)

卖血养家其实是很沉重的事情,深挖到混乱黑暗的年代,民不聊生的生活,但是基调还是有很多欢快的部分,在嬉笑怒骂中,生活向前推进。

许三观应该是一个很复杂的人物吧,有苟且有凛然,有冷血有温情。

很神奇的一个地方是,很多个气急败坏的场景被平静自如地表现出来。设身处地觉得会大喊大叫地崩溃,但是叙述很平静,隐隐约约有种讽刺的味道。

有很多值得回味的细节,像是语文阅读理解那种。结局也算是happyending(不太敢肯定,许三观精神崩溃了,但是就生活质量来说脱离贫苦)有点出人意料。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7】

许三观离开方铁匠那里,一个上午走了十一户人家,有八户借给了他钱。中午的时候,他来到了何小勇家,何小勇死后的这几年,许三观很少见到他的女人。

他站在何小勇家门口时,看到何小勇的女人和两个女儿正在吃午饭,何小勇的女人没有了丈夫,几年下来头发都花白了,许三观站在门口对她说:“一乐病得很重,医生说要马上往上海送,送晚了一乐会死掉的,我们家里的钱不够,你能不能借我一些钱?”

何小勇的女人看了看许三观,没有说话,低下头继续吃饭。许三观站了一会,又说:“我会尽快把钱还给你的,我们可以立一个字据……”

何小勇的女人又看了看他,随后又去吃饭了。许三观第三次对她说:“我以前得罪过你,我对不起你,求您看在一乐的面子上,怎么说一乐……”

这时何小勇的女人对她的两个女儿说:“怎么说一乐也是你们的哥哥,你们不能见死不救,你们有多少钱?拿出来给他。”

何小勇的女人伸手指了指许三观,她的两个女儿都站了起来,上楼去取钱了。何小勇的女人当着许三观,将手伸到自己胸前的衣服里面,她摸出了钱,是用一块手帕包着的,她把包的方方正正的手帕放在桌子上,打开后,许三观看到手帕里有一张五元,还有一张两元的钱,其余的都是硬币了,她把五元和两元的拿出来,把硬币重新包好,放回到胸口。

这时候她的两个女儿也下楼来了,她们把钱交到母亲手里。何小勇的女人将两个女儿的钱和自己的钱叠在一起,站起来走到门口,递给许三观,说:“总共是十七元,你数一数。”

许三观接过钱,数过后放到口袋里,他对何小勇的女人说:“我一个上午走了十三户人家,你们借给我的钱最多,我给你们鞠躬了。”

这一段真的差点看哭我。觉得世事变迁,大家都好不容易。特别心疼何小勇的妻子和两个女儿,这是我觉得全书最温情最感人的地方之一了,隔着书页都能想象到她们当时的无助和心酸。

希望大家都能好好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8】

《许三观卖血记》讲述的同样是一个普通人“活着”的故事,相对于《活着》而言,这篇小说留下了更大的叙述空间,它着重表现人物的人性内涵,而不仅仅仅是命运对人物的压迫。

《许三观卖血记》从某种好处上说仍然承续了《活着》的基本主题——生命的受难本质。所不同的是,《活着》里的福贵应对一次次无情的死亡打击仍然要顽强地活下来;而《许三观卖血记》里的许三观应对一次次生活的难关用鲜血开始了漫长的救赎。

对许三观来说,他对付世界的唯一方式就是“卖血”,但每一次卖血在余华笔下却又有着不同的人生内涵。余华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血在中国人的生存观念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血与生命几乎处于等同地位,本质上,血是“生命之源”,但许三观恰恰以对“生命”的出卖完成了对于生命的拯救和尊重。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到达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

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

在中国这个十分传统的国家里,妻子的背叛使丈夫丧失了男人做人的尊严,在道德观念的驱使下,许三观决心用自己的鲜血供养“别人的儿子”,显然需要经受身体和心理的双重考验,承受内心的巨大煎熬。

许三观的卖血行为不仅仅仅是一种简单的商业行为,他的血也不只是一种单纯的“商品的血”,卖血与施爱的过程超越了父与子的伦理范畴。在这种伦理冲突中,许三观仍选取了为一乐卖血,足以体现了伦理温情的力量。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汇总7篇


作品这本书籍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并被他的细节所感动。最好的了解作品的方法就是写出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挑选了这篇文章它的标题为“《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动动手指请收藏一下!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1)

一口气看完《许三观卖血记》,余华的作品总是这么质朴、写实!

哀民生之多艰,却也有着满满的温情!

虽然一如既往的有困苦,有压抑,但是比《活着》还是好多了,起码都没死,不会压抑的人踹不过气来。而且本书对爱的刻画更加缓解了现实的残酷感。

我都以为许三观会卖血卖死,竟然奇迹般地没有这么写,最后年老了,身体依然硬朗,一家人也其乐融融,算是手下留情了,没甩开膀子刻写生活的残酷!然而生活本身却不会手下留情,如阿方,如根龙,最终都是被残酷的生活给击垮!如若在现实中,恐怕结局也不会比这好多少!

余华的作品从来不是为了歌颂苦难,在《活着》中,利用一次次的苦难刻写了一个打不倒的福贵,苦难不会击垮我们,能击垮我们的只有自己,意志崩塌了,希望破灭了,人也就废了!在《许三观卖血记》中也不缺乏苦难,生活本就如此,从来不会一帆风顺。但是在本书中,纵然有生活的苦难,有被迫卖血为生的残酷,却也掩盖不住爱的光辉!因为有爱,有温情,有希望,许三观在苦难中艰难前行,并最终挺了过去,熬过了黑夜得见黎明!爱与希望,犹如精神食粮,在生活中不可或缺!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2)

放假一周,终于有时间看完了余华先生的《许三观卖血记》。这部小说是余华在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许三观的人靠着卖血渡过一个个生活的难关,而当他年老时,想要再去医院卖血,却得知自己的血无人可要时,许三观的精神终于崩溃了,他伤心地走在街头。

《许三观卖血记》主要是围绕许三观的卖血经历而展开的,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单纯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强壮,没想到的是,他用自己卖血得来的钱娶了自己的妻子许玉兰。

许三观的二次卖血是一乐打伤了铁匠家的儿子,许三观没有钱赔偿铁匠,于是,他又去卖了血,也正是这一次卖血,许三观得知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但善良的许三观还是将一乐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对待。

许三观的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初恋情人林芬芳摔断了腿,他为了看望林芬芳,便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第四次卖血是在大跃进时期,大炼钢铁结束后,全国大饥荒,正当许玉兰为填饱全家人的肚子而发愁时,许三观找到了李血头,通过卖血让全家人吃了一次好的。

许三观第六次卖血是得知在乡下当知青的一乐生病时,许三观卖了血,让一乐回到乡下。然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就在许三观卖血不久后,二乐的队长来城里办事,为了招待二乐的队长,许三观又一次走进了医院。

许三观最后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生病,一乐得了很严重的病,许三观为了给一乐治疗,便沿着去上海的路,一路来到卖血岛上,用自己的卖血钱救了一乐。

看完这部小说,给我的最大感悟就是许三观的坚忍不拔,作为主人公的许三观在面对一次次的人生困难时,他用卖血的方式来帮助自己的家庭渡过一次次危机。许三观不是一个普通的世人,而是违反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在他得知许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后,他的表现是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甚至不想再看见许一乐。但当许一乐打伤方铁匠的儿子后,许三观又怀着悲悯之情,去卖血,赔偿了方铁匠一家。因此,一个小人物身上的善良,热心,狡猾,盲目自信,自我满足等性格都集中在了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身上。

读《许三观卖血记》,我读到的不仅仅是各色的人物,更是看到了在历史大背景下小人物的人生百态。(何南铮)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3)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启示1000字:

这篇文章以许三观卖血为时间线,描述了许三观一生因为生活所迫的卖血历程。许三观是城里一丝厂送茧工,在他父亲生活的乡下有这样一种说法,看一个男人身体是否强健就要看这个男人是否卖血,如果能够经常卖血并且还能吃很多饭的人,那么这个人身体一定很好。卖血成为了那个年代判断男人身体状态的一个要素,也成为女孩子判断这个男人是否值得嫁的一个重要因素。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走在路上巧遇进城卖血的阿方和根龙(两人是许三观父亲的同乡),出于好奇便跟着他们二人一起去卖血了,卖血后在胜利饭店,学着阿方和根龙的样子,神气的对着跑堂的说“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就这样许三观开启了他的卖血历程。

第二次,因为一乐闯祸,将方铁匠儿子脑袋打坏了,卖血补偿了方铁匠儿子的医疗费用;

第三次,林芬芳受伤,许三观去看望林芬芳时,和林芬芳做了不该做的床上运动,卖血买了补品补偿林芬芳;

第四次,经历了人民公社、文明大革命后,又闹饥荒吃了很久的玉米粥,为了给孩子们吃上一顿好的、一顿饱饭,许三观选择卖血只为孩子吃上一顿面条;

第五次,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回家后因身体不适不想回乡,许三观卖了血,给一乐买了船票,给了一乐三十元钱,让一乐好好表现争取早日回城。

第六次,二乐乡下的队长来了,许三观为了招待好队长,争取让二乐早日被调离乡下回城,卖血后给二乐的队长准备了好酒好菜等。(这一次卖血与上一次卖血仅间隔了一个月,正常要隔三个月才可以卖血,卖血时许三观遇见同去卖血的根龙,得知了阿方因为卖血身体败了,卖血后又得知根龙因卖血离开了人世,心情复杂的许三观躺在床上想了很多,也想到了自己今后的结局是否和根龙是一样的。)

第七次、第八次是因为一乐肺炎去上海医院治疗,为了凑钱给一乐治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还曾卖血晕倒反被输血,差点因为卖血把自己的命搭进去。

第九次,是在去上海的路长遇见来顺、来喜,带着他们去卖血,就像当年阿方和龙根带着许三观卖血时的情形一样。

第十次,也是最后一次,许三观唯一一次为了他自己想吃的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去卖血,结果却遭遇了医院血头的侮辱,以失败告终。

全文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们都猜测许三观会不会像阿方那样,因为卖血而身体败坏,或是像龙根因卖血而亡,值得庆幸的是,许三观走过来了,走过了那些挫折与磨难。那些因为生活遭遇的苦难最终岁月给了他一个完美的答复,他身体健康的活着,日子也越来越好了。

许三观这一生卖血的经历从开始的试一试,到后面一次次被生活逼迫着去卖血,生活的苦难就像一个深渊,好似无底洞一样的望不到头,吞噬着他。他为了这个家,为了孩子可以不要命的卖血,我们看到最多的也许是许三观一次次被生活所迫去卖血,但是我看到的更多的是他为了他的孩子,为了这个家,一次次的在卖血,我不能说许三观是一个多好的人,但是他绝对是一个好父亲。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4)

《活着》是一本不厚,却有无限力量的书。它平淡的语言,总能给你巨大的震撼。什么是“活着”活着似乎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主人公福贵的一生窄若手掌,年少时荒唐度日,无视妻子的艰辛、父母的关切。中年时挣扎度日,经历战争的残酷,面对生存的底线。老年时孤独度日,无牵无、无欲无求。富贵的一生就那么窄,似乎那200页纸便是对他一生冰冷的概述。福贵的一生宽如大地。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到一无所有的佃农,从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持家生活的顶梁柱,从淡漠亲情到饱偿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淡漠的笔调让我们跟随他目睹了富贵惨淡而宽阔的一生。

“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手里,鹅变成了鸡,现在连鸡也没有了”这几句话似乎充满了绝望,也预示着富贵的生活从天堂跌到了地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活着》这本书,在听富贵的故事的时候,我们了解的不仅是富贵一个人的人生,更是那个时候,整个中国社会的缩影。在那个鹅变成鸡,鸡快又没有的时代背景中,活着似乎才是王道,因为只有活着才能把鸡变成鹅,把鹅变成羊,再把羊变成牛。当然失去的总是容易,再在得到就变得很难,很难。痛苦是什么?有人说痛苦不是得不到,而是得到了又失去,而对于富贵来说,痛苦则是不断的失去,不断的失去。然而,从他开始失去的时候,也是他开始成长的时候,他没有放弃生活,面对一次次失去亲人的痛苦他选择坚强的活着,并且笑着和别人讲出自己的故事。活着就有希望,

……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5)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什么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6)

卖血成“痴”,岁月蹉跎,鬓发已衰,许三观这一生是爆炒猪肝的麻辣爽利,是黄酒的香甜醇和。

八碗井水下肚,蘸着点盐,输出的便是源源不断的鲜血,那是许三观的媳妇儿,许三观的房子,许三观的救命稻草,许三观的欲望之光……许三观这一辈子的骄傲!

最后,他想为自己买一次血,不是因为缺钱,不是为了血液的更新,而是祭奠那一段黑甜的岁月,他用自己的淋漓的鲜血实现了作为一个男人,一个丈夫,一个父亲的诺言,没有钱,那我便用自己的心,自己的血,自己的命。

许三观哭,造化弄人,无能为力。

许三观笑,人情冷暖,历尽沧桑。

许三观的人生哲学:凡事得对的住自己的良心。

大半辈子遭人冷眼碎语,“乌龟”,捡“破鞋儿”,“帮别人养儿子”。

这是一个男人的尊严问题,他忍,他恨,他怨,最后他都选择的宽容,甚至用自己的生命去守护。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这世间千千万万种人,最打动人心的,偏偏是那苦难下的悲悯与温情。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篇7)

许三观和福贵一样,他们都是芸芸众生中的,苦苦活着的人。读余华的书,总是让我们心疼。

我总会心疼,是因为仿佛一直将书中的人物带入到祖辈父辈那一代。总认为,福贵、许三观他们是我的爸爸、爷爷、老太爷。

看书时,发现很多人对卖血前的准备进行吐槽,发现那时的人太傻了。我倒觉得,这个行为,是许三观最最伟大的时候。他愚昧的相信着血液就是气力,他十分害怕着自己会因气力的流逝而死去。但是,为了救儿子,他连着卖了三四次血,为了救自己的家于水火,他又卖了两次血。最初的卖血行为,是好奇,但是尽管他知道这样可以轻易地换来自己半年才赚来的钱,他依然没有以此为生。他一直在努力的过着自己想要的踏实日子。许三观不完美,他愚昧无知,但他愿为自己的妻子儿子,贡献他的一切。他在芸芸众生中很小很小,在妻子儿子眼中,很大很大……

他对自己的妻子是理解,对自己的儿子是奉献。他背着一乐去吃面时,他不怕丢脸给自己的妻子送饭时,人性里最美好的东西都在闪耀。

许三观得知自己不能卖血时的失望,让我十分难过。岁月可以轻易夺走父母的青春,我们这些儿女,一直都是隐藏在他们生命里的,他们不远拔出的无形水蛭。

我们喝着他们的鲜血长大,然后他们有一天突然老去,痛苦的不是我们喝了他们多少鲜血,而是我们再也不能依靠他们。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

《许三观卖血记》是着名作家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想文学编辑评选的90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英文、韩文、德文和意大利文等在国外出版。

余华用温情的笔墨,勾勒出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物,真实而又平淡的故事,把读者的心灵深深地震撼折服,甚至让读者热泪盈眶,比如我。小说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高潮,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的,但是又觉得那是属于哪个时代的人性和劣根性。许三观和许玉兰的糊涂婚姻仅仅是因为可笑恶八角三分钱和许玉兰父亲的封建思想,当许三观知道徐玉兰的不贞时气急败坏,一反常态,不再唯妻子命是从,看着方铁匠搬自己家东西时,帮忙不说还特别卖力,对于养了九年的一乐,心情十分复杂,爱也不是,恨也不是,始终走不出他是别人儿子的阴影。许三观会对一乐说:如果你是我的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多么辛酸的一句话,这事个怎样的命运,让一个平凡的男人承受如此之多的无奈和痛苦,他的内心也要承受多大的煎熬!

当我读到许三观用卖血的钱带全家人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除了一乐,因为他说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打的地瓜时,我很心疼,很怜惜一乐,甚至讨厌许三观的无情,他闭着一乐去找何小勇做亲爹,何小勇打他、骂他,一乐伤心难过,多么可怜无辜的一乐!他一路向西,越走越远,没有人是他的亲爹,当许三观找到一乐时,他背着这个不是他儿子的儿子,看着一乐委屈可怜的小脸,许三观的心终于动容了,也许真正的亲情并不来源于血缘关系,而是无私的付出。一乐很孝顺,除了许三观的话谁的话也不听,许三观不计前嫌让一乐为惨遭横祸的何小勇叫魂,那一幕,一乐和许三观一个屋上,一个屋下,他们的对话感染了我,那才是父子之情。也许是从他卖血带全家到饭店吃面条开始,也许是从他和一乐屋上屋下对话开始,也许是从他冲进何小勇家,拿刀在脸上,然后指着所有围观的人说:从今天起,他就是我亲生儿子开始,许三观的形象慢慢地高大起来,我也慢慢地被他感动了!他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他用卖血来对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他就像是一个扁担,挑起了家里所有人的苦难,他是一个为家担当所有的好父亲、好丈夫。

读到最后,我们印象最深刻的应该是许三观,但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个人物:一个是跟龙,一个是阿方。根龙左后卖血死掉了,阿方身体不好,许三关再和阿方见面的时候,阿方已经显得很老了,阿方解释说: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五十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坏了,根龙看起来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显得老。当读到这些时,不由觉得好心痛,伴着淡淡的忧伤,我在思考:究竟是时代的变化,才造成了他们的悲剧,还是有其它原因呢?我们再小说中了解到得只是一些人用卖血完成了对生命的拯救。生活到底是有多无奈,多艰辛,才使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卖血。这群人代表的是整个中国的社会生活状态,那么多平凡的人,在这样的历史洪流中,无奈地挣扎着。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当时代的重负反应在一个家庭的时候,家庭的渺小是多么显而易见啊!人们的生命在卑微中更显伟大!

《许三观卖血记》的序中说,他在写的时候,已经不能算是他在创作,是里面的任务自己张嘴自己说话,而他,也已经变成了一个读者。我认为小说最后一节尤其精彩,许三观想吃炒猪肝,身边又没钱,但到了医院,沈噱头却说他的血只能卖给油漆匠漆家具。可是对于他来说,卖血已经成为他度过生活难关的唯一办法,无法卖血让他感到自己人生走到了尽头,他再也无法为这个家庭做些什么了。他的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的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了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数值,就像渠水流进了天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成了一张网。这是那事对他那种悲不自禁、孤苦无助的悲痛心情的描写。许三观卖血的一生,给予我们许多震撼,然而当他老去,他的下一代的命运又会如何?在一乐兵种是,许三观在路上遇到的柔顺柔福,许三观把他们带入了一个卖血渡艰的漩涡,让他们尝到了那种不用辛苦劳作便可获得丰厚报酬的甜头,他们的命运有会怎样,他们俩是否会成为下一个阿方和根龙?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许三观卖血记》给了我们很大触动,也洗完它能够带给你们许多感悟和震撼。

许三观最初买血,是因为回村看望他的爷爷,遇到了跟龙和阿方。他知道他们去卖血,也跟着去,还知道了买血的道理。通过第一次卖血,他结了婚。娶上了一房的老婆,叫许玉兰。然后就过的十分平稳。大概是讲着些吧。

我认为他虽然没有多少文化,但是他十分乐观。也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他非常有阿Q精神,凡事都忍,他也认为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也知道自己的老婆还有那么一段,可他也是人了。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在变化。

说到这里,要说一下根龙和阿方,最后好像是根龙死了。他见到他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

阿方解释的很好,很符合当时的情况,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呵呵呵,切实呢。

许三观卖了好多次血,第一次是为了娶媳妇,第二次是为了赎回别人那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他每一次都是用卖血解决问题,这好像陈为了他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这似乎成为了他的一种习惯。那种没有节制的伤害自己。为了妻子,为了孩子真正体会到了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最后都恢复了昔日的平静。很多不寻常的东西会慢慢的变成一种习惯,直到你领悟的那一天,全都没了。

当有些人认识到时,却发现自己才是这个世界里最孤独的人。

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只用了两个晚上就看完,很少读书这样快。掩书而思,许多的感想和感慨,甚至有一种想哭的冲动。许三观一生中的卖了七次血和一次想卖而未卖成,卖血的过程折射出了许三观的人生理念。同时,也体现出了人性的伟大、善良、真诚、智慧和丑陋、自私、愚蠢。

善良与丑陋,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体现许三观的善良是他让一乐去喊何小勇的魂。何小勇让许三观戴了绿帽子,并且城里人都说许三观的第一个儿子许一乐象何小勇。许一乐十三岁时,何小勇被车撞得晕迷了七天,城西的一个老中医说要让儿子坐在屋顶上喊何小勇的魂。在这十三年里何小勇和他妻子无数次地伤害了许三观一家,不承认一乐是他的儿子,无情地骂许三观的妻子许玉兰,(.org)但是许三观却宽容地让一乐去何小勇家帮助他,这等于自己承认一乐就是何小勇的儿子。显露出许三观丑陋的是第三次卖血。因为许玉兰有过那一次,虽然许玉兰只与何小勇有过一次,而且城里的人都说何一乐不象许三观却很象何小勇,所以许三观一直内心耿耿于怀。借探病的机会,许三观与那个曾作为老婆候选人的女工友,有了一次婚外行为。于是许三观为那个做一身衣服要两个人的布料的女人卖了一次血,拿到35元后背着自己的老婆买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和一斤菊花,这在那年头是非常奢侈的。

伟大与自私,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七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病,这次卖血过程也是许三观卖得最多的一次,为了筹更多的钱,许三观从家乡到上海,在短短的十五天内,许三观连续卖了五次血。许三观人生中第七次卖血也是最后一次卖血,是整个小说的最高潮,将许三观人生中最伟大也最光亮的一面完全展现了出来,也是许三观悲惨命运的最高点。许三观几乎是一路玩命地卖血,每到一个新医院就卖一次,每次卖血前都要吃些盐,然后拼命地喝八大碗水,虽然许三观只卖掉了4碗血未能如愿地为许一乐凑够药费,但却幸运地看到了一乐健康出院,自己也成功地活了下来,身体并没有败。第四次卖血,是为了吃顿饱饭,在这一次卖血中体现了许三观自私。在灾荒年代一家人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稀粥,已经饿得没有生气了。许三观再次卖了血,请老婆、二乐、三乐吃了一顿一块七角的阳春面,却唯独让一乐买了五角的烤红薯,因为他觉得一乐不是自己的儿子。

聪明与愚蠢,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许三多跟着老家的卖血前辈到医院卖了血,得到了35元。这让许三观有了足够的资本请油条西施许玉兰吃好的,答应给许玉兰买很多的好东西。但许三观能够打败情敌的一个重要原因,他说服了未来的丈人,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也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就这样,许三观利用自己智慧打败了长相比他好、条件比他优越的何小勇,娶上许玉兰。体现许三观的愚蠢是那次没有卖成血,他碰巧路过饭店,突然回想起了以前卖血的日子,也突然想吃炒猪肝、喝温黄酒。他再次决定卖血。但是新的血头告诉许三观你的血象猪血,只能卖给漆家俱的。当生活不再需要他卖血来维持,而他也是白发皑皑的老人,没有资格再卖血时,他嚎啕大哭。因为卖血已被他视为生命中的依靠,生活得以维持下去的有力的武器。卖血已是他生活中的一部份,所以当他被血头拒绝,感到了绝望,感到生活已失去了一部份。

幸运与不幸,在许三观身上并存着。幸运的自己并没有象卖血前辈根龙和阿方一样卖血败掉了身体,许三观在根龙和阿方的带领下,出于好奇卖了第一次,随后又有第二次、第三次,特别是在第七次中,许三观从家乡一路卖到了上海,十几天的时间内,许三观连着了卖了五次血,虽然在第四次卖血中休克过,又被输了七百毫升的血,才得以保命。无论怎样,许三观总算是坚持了下来,并且看到了三个儿子都健康平安地回到了城里上班,自己和许玉兰也过上了算是衣食无忧的生活。不幸的是许三观一生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只能用这个非常有用而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在许三观成婚后的四十多中,家里遇到了灾祸都要去卖血,卖血度难,平稳生活。

像我这样生在70年代中期的人,对于之前的事情总是模糊的。我看余华的《活着》、《许三以卖血记》两部小说都是描写了父辈或更早的那代人的生活。或许是有个人的感情因素在里面,看完这本书总感觉有一种难以言表的东西,一直在内心久久不能挥去。思来想去,或许也就是自己对父辈人那种复杂的感情,有敬有怕、有爱有怜还有更多。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2024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著名作家余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余华的作品中,《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百位批评家和文学修改评选的九十年代最有影响的十部作品。《许三观卖血记》被翻译成韩文、德文、意大利文和英文等在国外出版。

一、对《许三观卖血记》的整体感觉当我第一眼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题目时,它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本书就应只是写一个普通的卖血故事。但我看完以后,小说又给了我很多惊喜,因为小说本身就揭露了很多人的善良、丑恶等感情因素,也写了很多人生活中所遇到的矛盾,体现了真实的人性,从中我们能够很好的看到那个时代的社会的缩影,从而进行深入的思考。小说围绕着卖血的经历,展开许三观生活中的琐琐事事,体现出一个男人所应当承担的某些职责,或许这也正是一种人生的无奈。小说饱含辛酸的经历,但也不乏幽默之处,比如每次卖血前喝足八碗水,这样身上的血就会多起来了,诸如此类的奇怪想法十分多。正是这些特点使小说总是令人爱不释手,越往下看,我们就越能够感受到生活的艰难。没有什么比亲情更珍贵,人生总要找一个寄托,人要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

二、由卖血所引起的思考在卖血之前,许三观和根龙、阿方都会去拼命地喝水,一向喝到肚子又胀又疼。他们认为这种方法能够将身上的血冲淡,这样身上的血就多了。还有许三观劝来顺、来喜卖血时的一句:这身上的血就是井里的水,不会有用完的时候这两处都写出了当时人们的愚昧,使小说增加了一些幽默成分,也使我们更了解那个时代的人的思想。另外,许玉兰喜欢一脚跨坐到门槛去把自己的家丑全部抖出来,以为这样她心里就舒服了、就平衡了,她不明白别人都是在看她的笑话,这也是她的愚昧之处。卖血,似乎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我国文革时期离此刻也只但是40年时间。小说向我们披露了40年前的人们在遇到困难时,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卖血。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为了娶老婆,第二次卖血是为了偿还一乐砸破方铁匠儿子的脑袋的医药费。自然灾害的那一年,为了让三个儿子和许玉兰不用再喝玉米粥,许三观再次卖血,让全家人吃上面条;二乐在乡下插队,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好让他能早日调回城市,许三观又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一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但许三观最爱的还是许一乐,对他也是最好的。一乐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里没有钱,许三观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一路卖到去上海,为了救一乐的命,他能够连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血,在松林还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这些卖血的经历,都说明许三观身为一个男人,身为一家之主,身上职责的巨大,他为了这个家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为了儿子一次又一次的牺牲,也体现了他的父爱。他是用生命去爱着这个家。作者将许三观设计成一位集职责与善良于一身的人,作者设计得很成功,许三观确实是一个让人感动的人物。

三、最感动之处《许三观卖血记》看得最令人痛心的不是后半部主人公不断卖血救子的悲情,而是前半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折腾。也能够说,这种夫妻亲子之间的无谓折磨多少是来自贫穷与愚昧,但故事又告诉我们,许三观在更磨人的文革,一家人反而能在支离破碎的生活中重新整合起来,把家庭批斗会变成了团结大会,自此许家五口的爱固若金汤。颇有患难见真情的意味。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很难得才再把许一乐当成亲生子的许三观,愿意让许一乐在何小勇病危时再认一次何小勇做爹,叫许一乐为他的生父喊魂,是因为爱,也是小说最触动我的地方。恨,是痛苦的根源;无恨,才是终极幸福。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从最爱到极恨,再从理解包容回到最爱,实在是了不得。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而之后,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许三观边卖血边去上海,差点连命都丢了。还有,二乐去找一乐时,发现一乐病得很严重。当时他的紧张还有作者对他行动的细节描述,都让我觉得很感动。这是手足情深啊,也许很多人都认为父母对子女好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兄弟之间的感情那么深就格外让人感动。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优质范文)


再读余华老师的作品,我想我是勇气可嘉的,看过余华小说的人都说余华的作品都是笑里藏着刀,却刀刀致命。三年前通读了他的作品集,从一本《兄弟》开始,我便一发不可收拾,诙谐幽默的笔头下刻画了无比鲜明的人物,好像全书里的每个人都是余华,又好像富贵只是富贵,许三观也只是那个许三观,图书馆四楼的书架上偶然看到了这本《许三观卖血记》突然的激动之余,没有什么会挡住我重温他的脚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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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是蚕丝厂的送茧工,他的老婆叫许玉兰,自己开了油条小吃店,由于长相较好,人称“油条西施”,许玉兰在嫁给许三观之前,有个相好的叫何小勇,许三观跟徐兰之所以会结婚,是因为许玉兰他爹觉得许三观姓许,他们以后生出来的儿子也姓许,家里就有后了,而如果嫁给何小勇,那么许家就得断后。许三观之所以会娶许玉兰,是因为她是“油条西施”,长得美,他们一共有三个儿子,分别是一乐二乐三乐,其中二乐跟三乐,是许玉兰跟许三观亲生的,而一乐,据许玉兰交代,是何小勇的亲儿子。主要人物交代至此,故事和感动慢慢上演。

中国是个古老的国家,风云激荡了几千年,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的大部分农村家庭里的人都在用难以言说的方式维持着生计。余华用自己生活的年代作为背景,描绘了一副小众简单却精彩绝伦的生活画卷,画卷里的每一个人物都被刻画得很深刻形象,但他又不是用多巧妙的构思技巧和华丽的语言来展现的,恰恰相反,作者一直在用一种“简单的重复”来描绘,把许三观这个狡猾又善良、容易自我满足的憨憨形象写得深入人心。全文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许三观第七次去卖血。为一乐筹集医疗费,一路从家卖血卖到了上海,我特别害怕许三观在这一章节就死掉,因为他卖了太多血了,尽管我知道书的结尾、许三观的结局如何,但每次阅读的感受大不一样。第一次看的时候毫无期待,但对许三观了解的越多,分析的越深,我就越想去保护这个男人,小心翼翼的翻阅每一章节,生怕我把书翻完了,许三观就会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一般。整本小说的文字和人物语言异常简单,气氛轻松愉快,甚至有些令人捧腹大笑的滑稽情节。余华对“卖血”这条线索的基调铺设的颇有技巧,如果不仔细观察,会让读者觉得一起都是顺其自然发生的,实际上,阿方,根龙,来顺,来喜等人物的出场方式别具匠心。许三观最后知道自己的血没人要卖不出去的时候,这个从来靠卖血救命维持生计的男人第一次崩溃了,他的那引以为傲的身上留着的血啊,遭到了别人的嫌弃和质疑。他敞开胸口的衣服,让风呼呼地吹在他的脸上,吹在他的胸口上,让混浊的眼泪涌出眼眶,沿着两侧的脸颊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里,流进了胸口。

许三观的血不能再卖了,他没有因为卖血而丢掉性命,他活的很好

许三观的血没人再要了,他只是个躯壳。

许三观无法再卖血了,许三观不再是许三观了。(赵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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