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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500字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900字欣赏。

观影是一种全方面的感官影响,那些情节不断地触动着我们的思维,在认真品味的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很多人都是在写观后感的过程获得成长。怎么写观后感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900字欣赏"这样的内容,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由余华所著,讲述了许三观通过卖血解决了生活中的很多大问题,这也让他对生活有了希望,随着年龄越来越大,他的血也不值钱了,他的精神也崩溃了。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900字欣赏。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读余华的第二本书,他的文字很朴素,朴素得让你找不到太多可以去摘录的片段,朴素的文字却更容易走到人心里去。

四年前看了他第一本书《活着》,和《活着》一天看完的是加缪的《异乡人》。

四年之后,后者留在我脑海里面更多的只是阿尔及利亚,耀眼得令人窒息的阳光,还有那句我知道这世界我无处容身,只是你凭什么审判我的灵魂。

而《活着》却给我烙印下了华夏土地上承载的重重苦难。

《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不同的是,活着写的是地主出身输光钱财的农民的一身,过长的寿命,让他在时代的巨变中,如海里的舟,时而顺风,时而沉舟;而《许三观卖血记》,虽也写小人物,但是在无产阶级的社会里,作为工人的许三观,有没有就翻身把歌唱了呢,没有,就因为你是小人物,通货膨胀时你只有饿饭,政策出台时你只能接受,被人绿了你都只能忍气吞声地替人养儿子。

小说前半段甚至让我想到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不过,令人觉得诧异的是,作者刚写完许三观对林芬芳的好感,接下来就表述另一个漂亮姑娘许玉兰,再然后就是许三观对她的追求,对于他的选择,作者直接就跳过了。后来,他在胖得像个球一样的林芬芳的病床前说:我现在想起来就后悔,我当初要是娶了你,我就不会做乌龟了.....林芬芳,你什么都比许玉兰好....就像是在分岔路口选择两条未知的路,不管是铺满落叶的小径还是野花遍布的那条,没走到后面,都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风景,而人呀,不管是怎了哪一条路,做了怎样的选择,总是会在面临困难时想起,要是当初走了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

当你辛苦工作的钱,只够()满足最低等的生存需求,没有一点应对灾难不测的存款,走投无路之时,只能想到去卖血,在你辛苦几个月只能转来几块钱,卖一次血就能赚到三十几时,在耗时短,回报大的诱惑,迫于生计,他也只能够去卖血。文中带他走上这条路的人,两个都有着悲惨的结局,一个是因为卖血前喝水太多膀胱憋坏了,一个是最后一次卖血后脑溢血死亡。在地里挣的劳力钱只够吃饱饭,要想娶妻盖房,还是只能靠进城卖血。卖血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也把他们一步步逼上了绝路。

文中无数处细节反应了当时社会的种种风气,不写历史,不着眼于时代环境,而是用小人物的生活去隐射一个时代。

尽管很多的中国的现当代书诸如王小波,路遥,严歌苓的书,陈忠实,都在写这一时期的故事,但是也并不会觉得看起来乏味。可能这就是作者的魅力吧,不同的选角,不同视野下人生。

书很短只有不到三百页,看完也没有学到什么东西,读书只是休闲方式的一种而已,不用太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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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从《许三观卖血记》看推销技巧


相信很多网友都看过《许三观卖血记》这部电影,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原著呢?该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利用卖血度过人生中的一个个困难以后,年老的时候因为没人要他的血而精神崩溃的故事。网友对这本书有怎样的感受呢?一起来看看吧!

昨天一口气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不得不说有许许多多的感悟,许许多多的思考。可不知为什么,对许三观与许玉兰父亲的谈判,说服他将许玉兰嫁给自己的那一段印象尤为深刻,这是他在销售自己,将自己推销给许玉兰的父亲,让其信任自己,从而将女儿嫁给他。而他最后也成功也成功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从中可看出许三观用了以下几个推销技巧。

我是丝厂的工人,()我比何小勇大两岁,比他早三年参加工作,我的钱肯定比他多,他想娶许玉兰还得筹几年钱,结婚的钱都准备好了,我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短短的一句话,通过与何小勇进行对比,立马突出了自己的优势与决心。在实际生活中要推销产品,打开市场亦是如此,要了解竞争对手的产品,要熟悉自身的产品,通过对比找出自己的绝对优势,提升自己的竞争力,给想要争取的客户留下深刻的印象。

在说完自己的优势后,许三观又趁热打铁的说:你只有许玉兰一个女儿,许玉兰要是嫁给了何小勇,你家就断后了,生出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都得姓何,要是嫁给了我。我本来就姓许,生下来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说起来我娶了许玉兰,其实我就和倒插门的女婿一样。许玉兰的父亲听完这几句话后,立即嘿嘿的笑了起来,要说最打动许玉兰父亲的还是许三观最后的这几句话,他极好的掌握了许玉兰父亲心中最想要的东西,道出了将女儿嫁给他,许玉兰的父亲将能得到什么样的好处。

在现实生活中要想达到自己的目的,成功的推销出自己的产品,打开市场,最重要的就是要了解竞争对手,了解自身,知己知彼,放大自己的优势,并且还要掌握消费者的心理,投其所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销售出自己的产品。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书评欣赏


相信很多网友都或多或少的看过《许三观卖血记》这本书,不知道大家看完有怎样的想法呢?小编给大家带来了很多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看到书名,就让人感到压抑,不愿去接触这个话题,如同不想揭开别人沉痛的伤疤和沉重的历史真相一样。许三观的一生,既有着封闭保守边缘人的无知,又有着对妻对子朴实真诚的善良。第一次卖血,他找到了不劳而获的旁门左道,找到了可以抵挡生活重击、应付一切艰难困境的法宝。在自然灾害时期,为了让喝了近两个月玉米糊糊的孩子们吃上一顿饱饭;为了讨好二乐生产队长,争取回城的名额;为了给不是亲生儿子的一乐能去上海看病,他在去往大城市的路上接连卖血筹资,甚至差点丢掉性命。许三观眼看着邀他一起卖血的启蒙伙伴,一个因喝水太多撑死;一个突发脑溢血去世,皆因卖血要命。他害怕了,恐惧了,知道血尽气绝的宿命,但家里每逢大灾大难,他能做的只是卖血卖命。

许三观从未为自己活过,想痛快的吃一次炒猪肝、喝黄酒,真正的为自己卖一次血,这时已是耄耋老人,血也无人可收了,他绝望、气馁、无奈、哭泣,不知将来的灾难该怎么度过,其实是害怕自己已经失去了价值。不再是家中顶梁柱,没有了吆五喝六的气势,倍感失落。

带着悲愤,经历着许三观一次次的无奈,心中压抑着。在这个现实的不能再现实的世界,小人物该()如何平静度过他的生活,余华的作品总是让我们心情沉重、久久回味、深刻思考,在这个冰冷的现实中,寻找些许人情的温暖,不免悲壮、炽烈。想想生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父母,经历过自然灾害,物质匮乏时期,又何尝不是许三观呢,他们总是替子女操心,省吃俭用、处处周全、任劳任怨,养家糊口,艰难度日、卖血般的付出着。为人子女希望可以多给老人一些安全感,精神慰藉,理解、孝顺,让他们能安度晚年、尽享天伦。

观《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

以前见别人总提三观,自己有特别强烈愿望去观摩一下。。

今儿就看了,看完了感慨颇多,真想每一行都写上自己的批注,写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感受,写上自己对生活对人生的三观。。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谓平淡无奇乏善可陈,他的壮举就是卖血。他靠卖血成了家娶了亲,又靠卖血来支撑家庭一次次渡过难关。。

开始会觉得许三观的生活就是一出笑话,别人说卖血是强壮身体自己也竟会相信这种鬼话,还在卖血前喝水之说,对什么都不去思量就思想随从别人,开始时有点痞子或者是白痴的味道。。

后来仔细一想他所在的时代不就那样子吗!没有出头鸟都是随大流,没有现在所谓的个性张扬,没有所谓的个人主张和追求。。

可是后来我却被她折服,其实他才是最懂生活得那个人,懂得疼爱自己的亲人爱人。。

生活中了不就是这样吗?简简单单的相爱,彼此之间的争吵翻脸的对方在遇到困难是都会挺身而出,鼎力相助。。

在故事的结尾被三观得父爱深深感动,却有不禁自言自语的在骂他傻,骂他不懂得珍惜自己,他不懂只要相爱的人在一起就是扛过一切的理由。。

感受最深的是他在饥荒的时候,给孩子们做的美味佳肴,就仿佛在眼前,给了这个没有生气的家活下去的希望。。

他一生卖血都为了别人,连为自己的一次炒猪肝都卖不得血(医院嫌弃他年岁太高),想想也是,我们一生中多少次为了亲爱的人伤害了自己,没了自尊,这些却都埋在心里,不愿言语。。

而最后孩子们还不理解,有时候懂得和报答也就是那么简单,就像三观那样说的,在坟前哭两声,平日里能够想想他,这就是一个做父母的希望孩子能做到的!!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欣赏


三观卖血记也是余华所著,这本小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下面小编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000字欣赏,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

相比《活着》,本书又延续了作者悲式幽默的风格,将人物的立体感与简单形象深深刻画在读者的脑海,全文一口气读下来着实享受,无任何的多余词汇,整个故事架构完整,意想不到的结局从哑然失笑的状态到最终的释然面对。无论人物、故事情节,从一而终,相得益彰。

作者以许三观卖血为主线来衍生故事情节,再而用故事起承转合,如果说《活着》是一部拼尽全力的悲剧,那《许三观卖血记》更像是一部令人惊悚的轻喜剧,从最开始引入人物许三观一个现实社会中贫穷的送茧工,没有和其他故事里一样高层次、富有的背景人物,只有和多数新中国成立时期的普通人一样的角色,被现实生活推着往前走,更迅速将读者带入情境。

内容形式上,从自然灾害导致生活所迫,到家庭的琐事引发的危机,再到友情在心里所埋下的种子,才造就许三观一次次的冒险,用卖血去换钱,而在那个时代下,人们卖血就能赚到比平常工作多不知多少倍的钱,这却是对于当下社会无比深刻的讽刺。前文有相对轻松的生活场景和对话,如许三观和许玉兰的对白:我生孩子时,你是不是在外面哈哈大笑,我没有哈哈大笑,我只是嘿嘿地笑,没有笑出声音,文字描写及形象展现相对轻松和诙谐,包括在许一乐是谁的亲生儿子这个话题上,何小勇和许三观的表现和处理方式都激起并满足了读者们的生活感官,容易引起共鸣。

故事情节上,印象最深的还是许三观卖血救命的那段描写,一路卖血到用血续命到买血再卖血重重波折,是令人惊悚和心疼的,这过程中从喝冬季河里的冰水,到逼自己吃盐,到抽血时的突然休克而不得不输血救命,我们都可以看到许三观骨子里对救儿子心切和爱,和一个父亲的职责和信仰。

起初我对于许三观这个人物的评价是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懦弱的亡命之徒,不是一个好父亲和好丈夫,所有的行为和言语都充满了消极和抱怨和对生活的逃避。后面我们看到他和一乐的真诚的相待、相处;看到了他在命不保下拒绝别人多给的300毫升血的做人原则;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对于妻子被批斗时智慧冷静和关爱;对于最终终于可以在生活中足以生存时,面对逝去的友情的缅怀和敬畏。

我只要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许三观说:我这辈子就是今天吃的最好,足以表现出许三观对生活、友谊、家庭都已经给出了最好的答案,面对一切周遭和现实生活所迫,他给与了自己对于孩子、妻子、朋友他最大的能量,它让我们始终相信希望在前方,他不是所谓的亡命、懦弱之徒。以上这些深刻的片段,在余华的笔下总是那么新手练来,恰到火候。这些最终都是力证许三观是一个智慧、果敢、不被生()活屈服的总是充满希望的当下之人,我不太敢说他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因为生活中重重的考验大多来自亲情下的不信任,前文的描写中作者给了我们这样的一个感受,但回头看看当下那现实社会背景,我们可以理解和适当客观评价,当然大多数情况下,他是幸运的。

《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人的生活写照,他能用悲悯的幽默冲淡残酷的故事,能轻松的处理痛苦处境下而对笔下那些没有文化的普通的穷人不加丝毫的嘲弄。余华或许不会在想给笔下的那些可怜的人物做毫无审美感的手术了,但他没有放弃给折磨人的社会历史拔牙,这或许应该是这本书出彩的地方吧!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200字欣赏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由余华所著,讲述了在那个艰难的年代,许三观通过卖血来解决很多问题,但我们生活中遇到需要用钱来解决的问题时,主人公就去卖血,当有一天他的血不值钱了,会发生什么样的故事?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1200字欣赏。

纪伯伦说:爱是颤抖着的幸福。许三观的爱就是那只有指端长的针尖上岌岌可危的幸福。

故事发生于解放初。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憨实的丝厂工人,可生活还是对他这只羊羔下手了。生活的艰难,命运的忐忑,让他每当窘迫时,就用卖血来解决问题。卖血,如同吸毒一般让人上瘾,却是许三观的担当,他别无选择。小说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高超的写作技巧,有的只是幽默感十足的白话短语对话。在那个迷茫的年代,不必刻意的追求,在余华的笔下,温情婉婉道来。

在书里,许三观十二次卖血,卖的是力气,卖的是生命,没有一次是为了自己,他用生命去保护这个家。在那个疯狂的年代,错的不知道是一个人还是整个社会,而许三观对抗社会唯一的方法就是卖血。他是个英雄,为了他的所爱和男人的责任与社会对抗到老。

许三观的爱来得荒唐。出于好奇去卖血,用了八角三分钱就把许玉兰给定了下来。打着同样姓许的旗号,劝动了许老爷子,拆散了许玉兰和何小勇一对小鸳鸯,娶了让他后来又爱又恨的许玉兰。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许三观五年就有了三个大胖小子,长子一乐就叫许三观头疼了。其实许一乐应该叫何一乐,其缘由是许玉兰犯了生活错误。可许三观的担当超越了血缘的隔膜。从以前我卖血挣来的钱,花在你身上,花在二乐或三乐的身上,我都很高兴,就是花在一乐的身上,我心里不高兴。到如果你是我亲生儿子,我最喜欢的就是你。最后发出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的,我就和谁动刀子,拉起一乐的手说走,我们回家的宣言。家,多么温暖的词啊,离家的路有千千万,回家的路只有一条,何况是如此坚定的行为,更是到最后用实际行动证明他爱一乐胜过爱自己。许三观的爱如白水,同涓涓细流样,生生不息。许三观在他的三个孩子身上现显出了父亲的荣光,道是白水最长情。

许三观的爱单纯又充满力量。脱了书本我也记得,在文革时许玉兰被拉去批斗,她说:许三观,你只要对我好,我就什么都不怕了心里装着一个人总想着要对她好,许三观偷偷地把饭盖在红烧肉上的小聪明真的是暖到心窝窝里了。回到家开批斗大会大大方方承认和许玉兰一样犯过生活错误,还在三个儿子面前为许玉兰开脱。许三观用他拙劣却又坚定的陪伴告以许玉兰他的长情,这份心意可以抵挡世间所有的坚硬,可以温暖生命所有的岁月。

或许上一辈的感情就这样,没有轰轰烈烈的行为;没有跌宕起伏的剧情;没有气如长虹的誓言。有的也只是红尘作伴,细水长流,温情长存。像极了我的爷爷奶奶。

花甲之年,奶奶不知什么时候牙不好了,谁也没说什么。爷爷默默地把长年吃的坚果换成了糖果冻软糕点。奶奶空手出门溜达一圈,就是拎着核桃回来。坐在八仙桌边上,抿着糖,拿着小锤子,往空罐子里扔核桃仁。当陪伴都成了习惯,两个人在风雨的磨合下就有了默契,连言语都失了颜色。

最后的许三观和许玉兰何尝不是这样?两人在胜利饭店里吃了三轮的黄酒下炒猪肝,嗑叨遇到的烦心事。令人揪心的是这缘由还是许三观卖血卖不出去,想到如若遇到祸乱,他再也对抗不了这个社会了。于是,他哭了,哭的撕心裂肺,混浊的眼泪在他的脸上织成了一张网,他到老还想着要保护这个家庭!

《许三观卖血记》就像一首民谣,它不管前路如何黑暗,血液都打着恰恰的节拍不断流下去,直到生命长河的终止,却也会因下一辈人的继承,生生不息。因为人心不会冷漠,情义不会泯灭。哪怕白发三千丈,此情绵绵无绝期。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范文欣赏2700字


相信不少朋友都看过余华著作的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该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依靠卖血度过一个又一个困难,当他老了以后没有人再要他的血时,他崩溃了。小说剧情令人深思,网友们是如何评价这本书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许三观,人生过得与名字一样普通。

父母早亡,跟爷爷相依为命。年纪到了想成家,学习村里人靠卖血赚了人生第一桶金巴结上了岳父娶到了爱打扮的油条西施许玉兰结成了婚。

日常工作就是工厂里一个平凡的送茧工,照着三年抱俩的节奏,有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本来也是件值得自豪的事,结果在人民群众的八卦中发现最疼的大儿子一乐竟是老婆和前男友何小勇的种。

心里耿耿于怀着吧,三乐跟街坊小孩吵架吵不过叫上大哥一乐去示威,结果一乐把街坊孩子打得头破血流没钱赔。许三观吵嚷着叫一乐滚回去认亲爹何小勇,让亲爹赔钱,可人亲爹早已成家两个女儿过上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许三观骂骂咧咧的只能去卖血还债,不然家就要被搬空抵债。

对于给别人养了9年的儿子的许三观来讲,这是人生奇耻大辱,为了报复油条西施,他卖血赚钱跑去和年轻时有好感此时已壮如母猪的女人出轨,为此还花费不少人民币,结果被女人的丈夫街骂,骂完也不还钱。

大锅饭的日子没过上一年,大饥荒就到了,一男一女仨儿子躺床上一动不动就为省点力气,食物太紧缺,实在没办法许三观又卖了血就为了大家吃一顿好点的,全家隆重打扮去胜利面馆吃面条,除开一乐,因为许三观认为这是他卖血才赚到钱,拿命换来的钱凭什么去养别人的儿子,他便给了一乐5毛钱让他自己去吃烤红薯,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去吃面。

好不容易过了绿帽子这道坎,何小勇遭了不认亲儿子的天谴莫名其妙被车撞,看到此生最恨的人有如此下场,许三观就差敲锣打鼓鞭炮齐鸣,但仇家这时候知道回来认儿子了,因为算命的说必须亲儿子叫魂才有可能活过来,嘿!生活就是tm酸爽的戏剧化。

与《活着》相比,两个故事发生的背景都是在解放战争初期,新中国成立之初,历经了大跃进、人民公社、三年自然灾害、饥荒、文化大革命。不一样的是,《活着》看着让我很压抑难受,但《许三观卖血记》我感受到的却是温情。

看我前面的描述能发现许三观的平凡和狭隘,但我没有描述的是:

许三观作为一个送茧工,唯一被女工羡慕的就是工作属性原因他每个月都能发一双白毛线手套,哪个女工要他都不给,除了工资按时上交他手套都全攒着交给老婆处置,油条西施许玉兰就把手套拆成毛线给一家五口打毛衣。

油条西施是一个咋咋唬唬的女人,经典形象就是一对许三观有什么不满就会坐在家门口的门槛上哭诉自己命苦,以祈求得到众人的怜悯,结果最后都成了街坊里的笑话她也不在意。但是闹饥荒时候她的冷静和远见才让这家人能够夹缝中存活下来。

闹饥荒的日子漫长难熬,一家五口床上躺尸,对食物的渴望是最原始最难以消除的,许三观在黑暗中用嘴给家人炒菜这段很温馨。

这么一直饿下去不是办法,一家四口隆重打扮去胜利饭店吃面条那天,一乐伤心欲绝决定不要许三观这个小气的爹,转而去找亲爹,并提出何小勇请他吃碗面条他就认祖归宗,哪知何小勇压根不领情就差一脚踢飞他,他碎了的心又粉碎了一次拖着饥饿的身躯离家出走,许三观发现一乐不见之后又是一顿骂骂咧咧跑出门找到一乐再次一顿骂,然后陡然温柔的说带一乐去吃面。

何小勇家女人过来求一乐去给亲爹叫魂,许三观幸灾乐祸风凉话说了一阵后又开始在乎这条人命,即使因为这个人他被街坊看作了十几年的乌龟,便劝了一乐去救人。

文化大()革命,油条西施可能因为平常说话直白又聒噪得罪了不少了,就因为随便一个匿名人在街上贴个大字报说她是妓女,正巧红袖章的名额配送里地主、资本家、文化人都齐了就差一妓女,就这样许玉兰被剃了阴阳头每日定时拉出去批斗,就连这一段余华都没刻意写得很悲凉反而还有种苦中作乐的感觉,许玉兰被骂妓女被批斗,三个儿子不懂事都嫌丢人不给亲妈送饭,许三观就每天给老婆送饭,由于这种不上进的社会渣滓是不配吃好的食物的,许三观就把红烧肉藏饭底下。

大会上批斗完不够,家里也得举行许玉兰批斗,许三观非常客观跟仨儿子批斗了母亲婚前和前男友相好和一乐非亲生的事实,立马开始自我批评坦白和已婚胖女人的不轨之事,结论是他和许玉兰是一丘之貉,臭味相投,孩子们如果恨妈妈就应该一起恨爸爸。

知青下乡,一乐第一次返乡瘦骨嶙峋,许三观心疼儿子,但家里太穷便又去卖了血给一乐当生活费别苦了自己,以往每次卖血为了补回点营养,他都要奢侈一把去餐馆豪气的叫上一盘炒猪肝和温过的黄酒,这一次他没有。

还没一个月,下乡的二乐插队的队长要来家里做客,为了讨好队长好让二乐早日返乡,许三观再次匆匆卖血买好酒好菜顶着虚弱的身子给二队长陪酒。

一波三折,瘦骨嶙峋的一乐得了肝炎必须送到上海救治,许三观又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中途差点因失血过多死在松林,看这一段的时候我真的特别害怕他死了,幸好吉人自有天相。就是为了这个一开始他膈应的儿子,他差点大冬天死在外乡。

许三观的人生乍一看是悲情苍凉的,但这本书里我没有觉得很可怜,相反,苦涩的日子里却总能有值得用力去笑笑的事情,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的本领许三观都没有,他只是一个普通人,卖血是他解决问题唯一的出路。整本书据我大概统计他总共卖了7次血,其中最后为救一乐一路卖血的那几次我统计为一次。 ?这7次卖血细细想来,竟全都是为了这个家。

前面的苦日子看得我忍俊不禁,后面终于苦尽甘来过上了好日子我却满脸眼泪纵横。60多岁头发花白,牙齿快掉光的许三观有一天走路上突然很想吃炒猪肝喝黄酒,他突然很想再卖一次血,单纯为自己卖一次血,可惜血头嫌他老,说他身上一半的血是死的,只有油漆工肯收。彼时许三观却伤心不已,他快步走在街上,把领口敞开大口呼吸老泪纵横,他开始恐慌,血不值钱了家里再出点事该怎么办啊!完全没注意到时代变了,他三个儿子都有不错的工作生活富足。三个儿子和油条西施找到他,儿子们嫌他丢人,什么年代了一把年纪还要卖血,泼辣的油条西施这时候把儿子们训了一顿,对许三观每一次的卖血如数家珍,最后拉着许三观到餐馆一口气点了三份炒猪肝和黄酒。

余华笔下的人都有血有肉人格饱满,许三观是个普通的送茧工,他养了别人的儿子九年最后决定继续养下去,他恨妻子对于过去的感情欺骗她但日子依然爱她爱这个家,他的人生处在了一个止步不前并且退后的时代,他多舛的命运被社会的洪流裹挟向前,他没有更多选择权,巨变的时代他只能承受命运给他的所有,然而十斤的承重墙怎么抵住100斤的压力,他解决问题的方式只有卖血,卖到这堵墙四处裂缝几近垮塌。

大时代下的小人物,不必眼泪婆娑如油条西施一样四处哭诉她有多惨,这个世界有多对不起她,也做不到见招拆招一路攀登,能做的只能是顺应时代的节奏被推着向前走,偶尔回头看看,在有限的条件里用自己最尽力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人之渺小如水滴之于大海,无法主导自己的命运更不可能翻起什么大浪,能做的还有什么呢?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600字欣赏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由余华所著,这本书讲述了许三观为了生存而去卖血,可能有人他无能,但是在那个年代,人们不是被逼到走投无路,谁会去卖血呢?只能说是可伶。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600字欣赏。

这是我继《活着》之后读的第二部余华的作品,同样的时代,同样的社会背景,同样的悲痛人生。一直都很钦佩余华的文风,朴实无华,真实的反映了当时那个时期的人们生活情况。我个人也偏爱朴实的文笔,更何况,余华用最朴实的文字揭示了最残酷的社会现象,它的文字就像一把锋利的刀,直击要害,每个字仿佛都赋予了力量,每个故事都赋予了灵魂。这并不神奇,因为一切都是对真实的写照。

每次读到许三观卖血的情景,我都悲痛到紧张,他就像一个英雄,他并没有什么神勇的本领,有的只是一身热血,为了生活,不,是为了生存,生存榨干了他的血液。我不想去批判当时的社会正直文化,只是想多一点反思,和过去相比,我们是多么的幸运,虽然当下生存也很不易,但也没有到卖血的地步,许三观无疑是那个时代众多中国人民之一。其实有时候我们只是还没有被逼到悬崖,否则你永远也不知道你的身体还会激发出多少潜能。每一个人都在为了生活,为了生存坚持着,没有谁容易。我们可以抱怨生活为什么不对我们好一点,但绝不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对生命的探索,对理想的追求。虽然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虽然我没有创造世界的能力,但既然来了,还是用温柔的眼神去看一切好的,不好的。用自己单薄的力量,向前,向前推进。当每次都濒临悬崖时,都会想到我不是一个人,还有爱我的人在期待着我,比如我们的父母,他们没有更多的时间来等我们任性。所以我只希望成长的脚步能赶上他们老去的速度

因为没有什么比子欲养而亲不待更遗憾了,我不想终其一生想到这件事情都是在叹息。我没有什么远大的理想,有的只是希望父母安康;我没有鸿鹄之志,有的只是像许三观一样对生存的执着,哪怕榨干最后一滴血。眼睛流淌的不是泪,而是欣慰,我虽不是英雄,但却有英雄一样无所畏惧的品格!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范文欣赏:人性太复杂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本由余华著作的长篇小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该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许三观凭借卖血度过人生的很多困难以后,在年老时因为没人要他的血而精神崩溃的故事。小编这里整理了一些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余华的作品,善于从底层人物的身上描写时代,挖掘人性。前些日子刚复习了一遍《活着》,昨天又读完了《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这是一个非常悲惨的题目,给人一种痛不欲生,水生火热的感觉。一个人,一旦去卖血,已经到了生存的底线。然而,读完此书,出人意外的是幸福美好的结局。

这过程中有苦难,有悲惨,但在余华的笔下,却别描写得那样的云淡风轻,还有很多的幽默成分夹杂其间。

故事极其简单,就是围绕许三观几次卖血来写的。然而刻画的主人公许三观却是一个复杂的人,这个人一会儿是那样的极不着调,一会儿却是那样的顶天立地,一会儿是那样的薄情寡义,一会儿是那样的情深意重,一会游手好闲,一会儿是任劳任怨、勤勤恳恳。

人性是如此复杂,就像毛姆说: 人不是是单一的或好或坏,每个人都是高尚与平凡、善良与邪恶的混合物。这也说明了一个道理,所有的存在都是合理。余华试图站立在一个比较中立的角度来叙述事情,一些你看起来有点混蛋的事情或做法,其实后面都有一些根深蒂固的理由。

比如他对大儿子一乐的态度的变化,对老婆许玉兰的变化,对何小勇的变化等等,前()后都有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人性都是向善的,无论在什么时候,那颗善的火苗永不熄灭。而这部作品就就将人性骨子里的那些善良、真诚、美好写得淋漓尽致。在大是大非面前,那些仇恨、冤屈都可以消解。

许三观卖血的道路,其实是他生命的道路,作为一个男人的所有担当都在这条惨绝人寰的通道上清晰呈现,即使他是一个底层小人物,但在很多读者心中,一定是个一个英雄。之所以英雄,因为在那种极端的时候,他能担当起的,我们担当不起。他能做到的,我们做不到。哪怕是最简单的,每次买血之前,随身带一个白瓷碗,到河里舀水八大碗,一口气喝下去,你能做到吗?不信你试试。

在时代和个人的种种不幸中,我却看到了生活的种种幸福。酸甜苦辣是食物的味道,喜怒哀乐是生活的味道。《许三观卖血记》,更多的是生活的味道,幸福的味道。

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由余华创作的长篇小说,很多网友都看过根据这部小说能改编的电影和电视剧,大家看完有什么感受呢?小编整理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观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许三观用几句话就轻松的娶到许玉兰。因为他抓住了老丈人没儿子的弱点,轻而易举就达到了自己的愿望。

许三观是爱一乐的。虽然他还是过不了别人的看法这一关,心里对于一乐刻意的疏远,但是一乐真的离家出走了,他又着急了。看到他背着一乐去吃面条时候,觉得许三观真的有父亲的伟岸和温情。

许三观拿刀往自己脸上划了一下,对人们说,一乐是我的儿子。那一刻,觉得许三观,真爷们!他从心里认定一乐是自己的儿子。后来为了一乐沿途卖血,就可以看出他是真的爱这个儿子,是个有担当的男人。

我和林芬芳只有一次,你们妈和何小勇也只有一次。我今天说这些,就是要让你们知道,其实我和你们妈一样,都犯过生活错误。你们不要恨她。

听到许三观跟儿子们说这些,真觉得他是条汉子。虽然他为了报复许玉兰而出轨林芬芳,但是在孩子们面前,承认自己的错误,也在给老婆台阶下。这么坦荡的男人会让女人心安,也会给孩子安全感。许三观有些普通人的幸灾乐祸之心,但却有着普通人没有的光明磊落之义。让过去的事情成为过去,是多少人一辈子都无法跨越的坎。从许三多身上我看到了一个男人的担当和勇气。

许三观后来在大街上哭了,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他觉得自己老了,没用了。吃不了炒猪肝和黄酒了。儿子们也觉得他没有爷们样子了。

许玉兰挺身而出,对着儿子们她一一诉说了许三观一次次卖血背后的苦衷。她心里都清楚这个男人的苦。她这一辈子跟着许三观,被背叛,被骂过,但是也是这个男人在她受受批斗时不离不弃,偷偷的关爱。她看着眼前这个正在老去的男人,为了自己不能再卖血而哭的不能自己,心疼了。

夫妻之间,互相体谅,互相扶持,这也许才是婚姻的真谛。在婚姻深处,要的就是互相理解,困境里互相鼓励,你陪我吃苦,我陪你受累。你懂我的付出,我心疼你的心疼。

当第一次看到《许三观卖血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首先联想到的是鲁迅写的《药》

同样是和人血有关,但是《药》里的华老栓坚信吃染人血的馒头可以治病,作者是在批判旧中国国民的愚昧无知和劣根性。所以我就想《许三观卖血记》说的是不是一个人生活堕落,挥霍无度,之后只能

靠卖血来维持他的生活,当然他最后会以一种相当悲惨的方式死去,然后借此告诫世人某某道理的故事。但是当我深入的读了之后才发现并不是像我想的那样,这当然是一个令人心酸的故事,却在字里行间仍能让人感受到满满的温情。许三观第一次卖血当然是因为

好奇和对钱的渴望,但是之后的数次卖血却是为了家庭,比如在在灾害期间卖血是为了能让全家人去吃一碗热腾腾面条;一乐打破别人的头,他去卖血赔人家药费;想着让二乐能

尽快的从乡下回来,卖血筹钱款待二乐的生产队长;一乐得了肝炎,要到上海治病,面对高额的药费,许三观在十几天之内卖了五六次血;这不能不让人为之感动,许三观把他能做的,不能做的都做了,而这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为了他的家人!书的最后,许三观想吃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虽然此时的他并不缺钱,但是他还是想着先去卖血然后再去吃,却被告知年龄太大无法卖血,为此他还当街痛哭,读到此处,我的心也是一抖,有种想哭的冲动。是啊,他卖了几十年的血,因为卖血他有了家庭,因为卖血他让这个家庭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难关,卖血在他的整个生命历程中都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对他来说,卖血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获得钱的一种方式,更是一种执念,一种对家庭的执念。读完后,我的眼前浮现出了这样()一幅画面:许三观在许玉兰的陪伴下,吃着炒猪肝,喝着黄酒,虽然他老了,牙齿也不行了,但是他的脸上却洋溢着幸福和安详,或许他此时心里正在回味着自己这漫长而又短暂的一生.....

这本书早就想看了,只是最近才真正的提上日程,看完之后真的想表示服气。小说没有很么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太华丽的辞藻,甚至连一些煽情的句段都很少,但是血淋淋的呈现出一个人努力想要生活的很好地样子,人是渺小的,在自然面前,在时代转折面前,人就像一只蚂蚁,甚至是尘埃,但是人也从来不会屈服,即使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历史上的各种伟人,在潮流中怎样都能风生水起,毕竟作为历史的弄潮儿,主角光环加持,总会度过很多难关,相反是这一个个的普通人,没有天赋异禀,没有天赐机缘,有的只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各种困难,或者被克服,或者被命运踩在脚下,但是至少都想过挣扎。

之前看过余华的活着,电视剧也看过,感觉写的充满了生命的厚重感,感觉心口被压了一块石头,然而这一部小说,总算是为数不多的可以不那么压抑的故事。主人公许三观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和旧时代多数的农民一样,淳朴,愚昧,但是勇敢,遇到事情总是尽可能的解决,哪怕是历史的车轮从他身上压过,他也试图用自己的肩膀去顶一顶,人人都称赞大力士的力能扛鼎,但是螳臂当车为什么就是自不量力,为什么不可以是一种巨大的勇气,在生命的长河中,我们每一个人不都是沧海一粟,但是我们大多数人,遇到问题的时候还是尽可能去解决,而不是后退,这不就是一种螳臂当车的勇气。

许三观遭遇了那么多不幸,可是在困难中,他还是不忘记自己的善良,他养着别人的儿子,他很想虐待他,但是他还是做到了自己该做的,进到了父亲的责任,每一个困难,他都靠卖血,总算,跌跌撞撞,熬过了苦日子,生活虽苦,但是他也会自娱自乐,不让苦占据他所有的心力,生活给了他一个完好的身体,但是生活也给他制造了种种障碍,让他牺牲自己的身体,可是即使这样,他还是尽可能让自己不难么苍凉,以至于后来的他开始对这段日子有了更多的感情和怀念。就这样,日子终于平静,走上正轨。这可能就是融在骨血里的一种倔强和尊严,生活实苦,但只要不去设想太多后果,还是可以好好过下去,至于结果,留给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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