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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有关哈姆雷特读书心得合集。

在我们参加非常重要的场合比如毕业典礼时。这些感言也是记录难忘的经历的证明,我们应该怎样去写好一篇经典的感言呢?请阅读由编辑为你编辑的哈姆雷特读书心得,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大家!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1

悲哀、悲惨、悲痛、悲观或死亡、不幸的同义语,它与日常语言中的“悲剧”一词的含义并不完全相同。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就会有亚里士多德的感受,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这复仇的火焰源起于国王的阴谋。克劳狄斯国王为了争夺先王的王位、王冠与王后,竟不念手足之情将毒药倒入先王的耳腔,谋杀了先王,得到了一切。

国王所编的谎言使鬼魂迟迟不能消散。于是,哈姆莱特王子决定替父报仇,安息游荡人间的鬼魂,因为他多次错过机会,最后虽然杀死了国王,却也死在了同样是替父报酬的雷欧提斯的剑下。爱情的忠诚与背叛或许是复仇的另一大因素。哈姆莱特也曾想大声唤醒这个背叛了父亲的王后,让王后意识到自己所犯下的罪错。在击剑中,她代饮毒酒而死去。王子虽然在复仇的时候曾让奥菲莉娅万般伤心,然而,在心上人即将下葬的时候,他也曾止控不住心中的悲伤,伤痛不已。即使是复仇的不得已也不能掩盖王子对奥菲莉娅的忠诚、纯洁的爱!

从罗森克兰兹与吉尔登斯吞反复无常的探密与告密中,足以见证这两位从小与哈姆莱特王子一起长大的朋友是如何利用他们与王子之间的交情来换取国王与王后的嘉奖,或是加封爵位,或是赏赐珍宝,而得到的一切有一份真诚的友谊中的信任重要吗?霍拉旭虽是个军官,但却在哈姆莱特将要面对未知的危险,对话鬼魂的时候不撇下王子一个人逃走,而是尽自己的力量拉住王子。复仇时他始终没有违背对哈姆莱特王子许下的诺言,只字不提所看到的一切。在哈姆莱特临终之前,他也曾想喝下剩下的毒药,与王子共长眠……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虽是军臣间的忠心耿耿,但更多的是让人们看到了他们心中的那堵友谊之墙!

波洛涅斯有一对拥有高尚美德的儿女,然而他自己竟是如此得虚伪,为讨国王、王后的欢心,他不惜出卖女儿的珍贵爱情,他在国王、王后与王子之间油腔滑调,故做媚姿,最后因偷听王子与王后的对话,惨死在哈姆莱特王子的剑下。他的爱管闲事与虚伪不也折射出人性丑恶的一面吗?“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2

大家常说如此一句话——“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说明《哈姆雷特》这本书的影响力巨大。的确,《哈姆雷特》取材于12世纪丹麦历史中“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是莎士比亚“四大杯具”中的代表作,也是世界文学中最著名的作品之一,不只代表了莎士比亚的最高戏剧艺术收获,也代表了文静复兴时期欧洲文学的最高收获。细细读来,慢慢咀嚼,愈发被人感到内心的震惊。本文刚开始的哈姆雷特是纯真无邪、单纯,也是幸福的一个王子,他对将来充满着完美的期望。之后,爸爸的暴死、妈妈的改嫁,让他感觉所有都天翻地覆了。于是,他失望、孤寂,开始忧郁了,他无目的地,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恰在此时,爸爸的鬼魂告诉了他事情的真相,这下,哈姆雷特愤怒了,他从浑噩中觉醒过来——他要为父报仇。哈姆雷特凭借自我的智慧,验证了事情的真实性之后,他开始平静下来,并认真地沉思着自我是不是应当担起重任。最后,哈姆雷特做出了决断,他放弃了安逸的生活,放弃了自我的感情,放弃了许很多多安逸的物质生活。然而,就当所有根据他自我的想法做好安排的时候,却中了国王的奸计,被毒剑刺伤,但他最后还是杀去世了国王。他虽然未完成自我的使命,但却为达成自我的梦想铺平了道路。他的灵魂由于自我的抉择而走得

更远了,直到消失在那条通往天堂的大道上。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感情。正由于这样,他能对妈妈发出心底的愤怒,应付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应付自我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现在读来,我仍能感觉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年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存活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领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证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常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没有办法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什么才是英雄我觉得,像哈姆雷特如此能抛弃个人情感,维护大众利益,做出正确选择的人,才是真的的英雄。文中有很多经典的句子,我对它们的印象非常深刻,也由此引发了我的一些考虑。文中哈姆雷特说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那样作为“灵长”的大家,为何要破坏供给万物食物的森林,又为何污染给予大家甘露的河流,这难道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所为哈姆雷特谴责了人类的黑暗,而我却对大家仍抱有光明的信心,毕竟那些丑陋的大家只不过少数,多数的大家都穷尽自我的一生来造福万物,造福地球,为

社会的和谐而作出努力,我相信人类终究会有一天,会真的当得起“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个光荣的称号!莎翁的这部剧本,不同的人理解不同,但当大家完全吃透了这个剧本,会有很多人抬起头仰望灿烂的天空,从其中汲取深刻的感受,从年代的杯具中警醒起来,为大家梦想的生活奋发前进!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3

文艺复兴后期的英国乃至整个欧洲,一方面是思想解放,另一方面则是私欲泛滥、社会混乱,人们在“个性解放”的旗帜下为所欲为。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

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比如哈姆雷特的装疯。该怎样诠释呢?我认为,他一方面是为了迷惑敌人,另一方面则可以畅所欲言,以暴露现实的黑暗,还能惊醒敌人,使其自我暴露。

再如哈姆雷特的延宕。歌德说这表现了他内心的感伤。柯勒律治说他这是思想过剩。卡尔?魏尔德认为这是他为了证明自己的正义。布拉雷德则认为这表现了他厌世的心理。琼斯从心理学的角度分析,把哈姆雷特的延宕归为俄狄浦斯情节(恋母情结)。马克思主义文艺学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认为这是社会恶势力过于强大,哈姆雷特一个人难以胜任改造社会的历史重任造成的。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千个读者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究竟孰是孰非呢?还要观众自己去分析、评判。我个人认为,以上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都有其合理性,但若仅以其中一两点来解释显然又是片面的。所以,正是如此丰富多样的理由形成了我们的主人公哈姆雷特丰富多彩的性格,鲜明生动,历经数百年仍在世界戏剧舞台上散发着灼灼的光芒。

又如哈姆雷特的忧郁。从家庭来讲,发生了意料不到的突变——父死母嫁,王位被夺。可我们的忧郁王子又无力承担复仇的责任,这使他形成了非常强烈的心理压力。残酷而又黑暗的现实使他原本信仰的人文主义理想破灭了,他发现了自然和人类社会的病态,产生了“生存还是死亡”这类对人的终极拷问。

本剧的一大亮点是对哈姆雷特内心冲突的表现。他追求理想,又失望于现实。他向往人性之善,又深信人性本恶。他想重整乾坤,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他厌倦人生,又恐惧死亡。他爱恋人和母亲,又恨她们脆弱。

古希腊时期的戏剧主要表现人与外部世界自然力之间的冲突,而莎士比亚则着力于表现人与人及人自身的理智、信念与情感、欲望之间的冲突,是为心灵悲剧。外在冲突起因于内在精神、心理的差异,最终是为展示心灵服务的。莎士比亚在剧中对哈姆雷特心灵悲剧的成功表现,显示了文艺复兴文学的最高成就。该剧充分展示了人的内心世界、情感特征和欲望要求,反映了文艺复兴时期追求人本主义、反对禁欲主义、要求个性解放的文艺思潮。

哈姆雷特是什么人?

毫无疑问,我们的主人公是一个封建王朝的王子。但他同时又是威赛克斯的化身,他是疯子、是死神,是思想者、是实干家,他是厌世者、是伤感派才子,是替罪羊。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4

人的一生,就是在不断选择和告别。

呱呱落地时,告别的是母亲温暖的子宫;异地求学时,告别的是无比熟悉的家乡;坚守正义时,告别的是人性的丑陋与邪恶。当哈姆雷特举起了想要复仇 的剑时,他便与过去的天真纯洁做了彻底的告别。

生存还是毁灭?哈姆雷特在彷徨和无奈中选择了独自前行,也为自己做出的每一个选择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当生命被仇恨裹挟,当命运遭遇背叛,当他善良单纯的灵魂在幽暗的宫殿里受尽煎熬时,哈姆雷特选择找回真相,选择不顾一切,选择殊死斗争。在杀父仇人面前,哈姆雷特是清醒的;在屈辱生存和复仇的夹缝中,他也是清醒的。

他也曾是天真少年。在“这个上帝创造出的世界”面前,哈姆雷特没有任何心机,灵魂一尘不染。突如其来的变故让他悲痛到怀疑人生,所以当叔叔在宫廷里摆上盛大的婚礼时,他会身着黑色丧服,似鬼魅般出现在一片暖色调的喧嚣中。在见到父王鬼魂后,他得知了真相,又在戏中戏中证实了叔叔的罪大恶极,如此沉重的打击更加加剧了他对宫廷乃至整个社会的失望和迷惘。在真相大白的那一刻,他的愤怒使他扬起了手中的利剑,但人性的善良让他又倍感彷徨。是复仇,还是去谅解?他似乎没有做出选择。

这样一个被罪恶充满的世界里,让他这样一个自身也不能免于罪的人去复仇,是不可能实现所谓正义的,哪怕只是世俗意义上的正义。虽然他知道,出于荣誉和伦理,他必须复仇。一再显现的鬼魂也不允许他无限拖延下去,但他心里从未把杀死克劳迪亚的行为与正义联系起来,甚至对复仇的使命感到恐惧和憎恶。复仇是无法逃避的命运,却是无意义的。无论选择哪一种,一切都不会再回归从前。活着是一种痛苦,但对死亡又怀着绝对的畏惧,这个无法逃避的难题背后,使更多难解的隐喻。由于他找不到一种坚定的正义信念支撑自己,才导致他对未来的看法变得极度悲观,最终还是在毒剑和毒酒的刺痛下做了最后的抉择。

皇后乔特鲁德的悲剧性在于她做的每一个选择都是身不由己。老国王被暗杀她本无罪,作为女人,她面临着两种抉择,在被黑暗包围的宫闱中孤独守寡,随时有被陷害的危险;或是寻找新的依靠,重新在象牙塔顶尖站稳脚跟。而作为一个母亲,为保儿子哈姆雷特周全和他的王位继承权,她就只有一个选择——在男性社会里委曲求全百般迁就。她对哈姆雷特的柔情是真挚的,她真切地希望儿子能留在自己身边,她为儿子的突然疯癫而心急如焚。当克劳狄斯劝她放下毒酒时,她却从容地说:“我要喝的,陛下,请您原谅我。”这句带着悔恨与对儿子歉意的回答不禁让人有些心疼。柔弱而勇敢的皇后,面对哈姆雷特的斥责和侮辱,面对自身的道德空虚,无言以对的背后是难以启齿的悔恨。她的人生不是在决定自己的喜或悲,而是在无数种不幸中,被动地选择了一种阐述的方式。

奥菲丽娅的选择最让人惋惜,是个人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社会地位的不均,女性只能是男性的附庸品。她们没有自我,没有理性,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做出选择。尽管奥菲丽娅和哈姆雷特彼此深爱,但她从来都没有做出过自由选择。任何事情都要汇报给父亲和哥哥,还要听从父亲安排来欺骗心爱的人。这个未经风霜的少女受不住情人的疯和父亲的死这一连串打击,于是也含着痛和遗憾回归了大自然,带着诗意死去。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选择的游戏。一群对抗命运的人,始终逃不过命运的铁拳,没有什么能够被改变,这种发自内心的嘲讽般的无奈,依存于所有人身上,也许这才是人类最大的不幸之处,只有当死神的阳光投射在他们冰凉的尸体上,那一刻,便是真正的理想和解脱。

命运既可以让你拥有阳光般的温柔,也能够使你像魔鬼一样狰狞可怖。我们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认清自己,看清脚下,做好选择,过好余生。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5

有人说,他是一位孤军奋斗,忧郁跌宕,最后征服一切困难,具有萌芽和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精神面貌的王子。

有人说,他是一个代表先进人们为了把人类从压迫中解放出来,热烈的寻求人生的理想和精神枷锁解脱方式,成为解放人类的光荣战斗中的一员杰出战士。

有人说,他还是为了人类美好的理想,反抗社会罪恶的一个人文主义思想家。

也有人说,他更是处于精神危机中的理想与现实冲突中的人,甚至有浓厚的宗教神学色彩和封建意识。他是谁?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

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篇6

纷纭的大千世界有鲜花也有毒草,有真、善、美,也有假、恶、丑。

——题记

“人类是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止!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这正是哈姆雷特内心善良仁慈的一面。也许,在哈姆雷特遇见父王亡魂之前,在王后嫁给克劳蒂斯之前,他的叔父克劳蒂斯在他心目中正符合这一形象,他父母的爱情也正如他所想的那么忠贞不渝。可是,在遇见父王亡魂之后,在王后改嫁之后,在看戏时克劳蒂斯的一系列反应印证了父王亡魂所告诉他的真相之后,在朋友背叛自己并要把自己推向死亡深渊之后,他愤怒了!他愤怒他的叔父,他的朋友甚至自己的母亲过去一直带者一个伪善的面具,而面具下的嘴脸竟是令人厌恶的丑恶。这样的伪善,这样的失望将王子永远的推向仇恶的深渊。

克劳蒂斯国王对于哈姆雷特那出刻意安排的戏剧感到了极大的威胁“他的疯狂每小时都可以危害我的安全。”国王以王子的疯病为由宣称送他去英国治病,那只是一个伪善的借口。哈姆雷特并不是真正的疯子,它只是在采取一些必要的方式来完成自己的复仇。可是,当他看到了死去的奥菲利娅,他那充满人文主义思想的内心又激发了那本想因她的欺骗而隐藏的爱情。他蒙受了彻彻底底的打击,如果说疯,或许在这时他才是真正的疯,不仅仅是为痛失心爱的女人而失去理智,因为此时的哈姆雷特,没有了亲情和友情,爱情就这么随着奥利菲亚的死而失去,内心的摧残终于使得哈姆雷特走向了毁灭的复仇,我似乎感觉到仇恨正在啮噬王子的善心,那人善已丝毫不存。

初读此书觉得这不过是一出普通的复仇之戏罢了,可而后细细想来,那善与伪善的对抗,正义与邪恶的对抗,正是残酷的社会现实。而他复仇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死去的父亲,而是为了挽救整个丹麦社会,也是他维护自己人文主义思想的行为。这给她那英雄形象增添了一道光环,使得它高贵的形象展现的淋漓尽致。

从本质上说,哈姆雷特是善良勇敢的,克劳蒂斯是伪善的代表,虽然,哈姆雷特完成了复仇的使命,但并没有实现改变残酷现实的宏伟理想。尽管如此,他的英雄形象已深深留在读者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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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书心得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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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书心得【篇1】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四大悲剧”之首。这是一部复仇的悲剧。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亲被叔父害死,叔父不但篡夺王位,还娶王后为妻。哈姆雷特见到了父王的鬼魂,得知事实真相后立誓复仇,最后与对手同归于尽。

哈姆雷特无疑是书中最重要的人物。在一切事情发生之前,他是个单纯、对未来充满美好希望的青年。但随着他父亲死去,叔父继位后,他的性格就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犹豫、失望,常常自言自语,感叹命运的不公。尤其是在哈姆雷特从鬼魂口中得知真相以后,他常常像癫狂一样,发泄出心中的愤怒。他决心承担起复仇的重任,但在行动时又迟疑不决。书中的一段独白体现了他矛盾的心理:“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扫清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最后,凭借他对理想的至死不渝,他完成了宿命。

莎士比亚对哈姆雷特的形象、性格的塑造可谓淋漓尽致。通过哈姆雷特的几段内心独白,表现出他反复变化的心理和他对人生的种种思考,使哈姆雷特的人物形象又增添了几分悲剧色彩。书中的鬼魂是个导火索,正是他的出现,让哈姆雷特走向毁灭。鬼魂的几次呼喊和感叹也是深入人心,呈现出一幅悲壮的画面,又给这个悲剧添上一笔悲情的色彩。

在最后哈姆雷特决斗中,国王被哈姆雷特手中的毒箭杀死,他的那句“毒药,发挥你的力量吧!”好像是他最后的发泄,又好像是他的昭告,表达出了他心中一切的仇恨。哈姆雷特对这个世界已经绝望,在他临死之前,他对他最好的朋友霍拉旭的一番话表达了他的情感:“你倘若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上的幸福,留在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这故事吧。”可见他对这个冰冷的世界已毫无眷恋之情,对这个世界充满憎恨。

哈姆雷特最终对邪恶勇敢地发出了最后一击,虽然最后被恶毁灭了,但是他用自己的行动昭告了诗人,他的人文主义精神和理想散发出灿烂的光辉被我们永远铭记。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篇2】

世界上有这样一段名为《哈姆雷特》的话,至今令我难忘。

“如果他能践踏王位,就会成为一个贤明的君主。”

文章中的哈姆雷特是王子,他的父亲被他的叔叔谋杀了,所以他决心为他的.父亲报仇,所以他和现任国王,也就是他的叔叔一起战斗,最后他用剑惩罚了他的叔叔,他不幸地死了。

在我看来,这句话非常适合哈姆雷特。他敢于与强大的敌人作斗争,证明了他有勇气。他誓死为父亲报仇,说明他孝顺决心。面对敌人的策略,他灵活地做出判断,体现了自己的机智;在爱情和理想之间,他果断地做出了决定,展现了他果断的决策能力。他的素质可以帮助他成为一名优秀的国王,但命运使他遭受了额外的打击,切断了他的国王之路。

相比之下,现在很多人的命运并不是流离失所,而只是因为他们的意志不够坚定和顽强,理想终究无法成为现实。有一种人说他们有天赋,但命运对他们不公平。然而,哪一个真正能成功的人不能凭借自己的才能和能力度过难关,最终取得成功呢?与哈姆雷特相比,他们没有能力处理挫折,所以他们不能成为真正成功的人。还有一种人,他们有素质,有能力,但缺乏敢于拼博的精神,所以也无法走向成功。

从《哈姆雷特》这段话中,我意识到,在生活中,只有灵活运用自己的能力,才能成功。

正因为如此,我也应该努力成为一个有这样素质、有奋斗精神、充分发挥个人能力的人。只有这样,我才能得到充分的锻炼,成功不再遥远。

做一个有勇有谋的人,就是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在大大小小的事情上。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篇3】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整个人都笼罩着悲观主义色彩。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灭后的眼中,人类本体是丑恶的,他对人的这种认识带有偏激。所以,既然人在本体意义上是恶的,那还值得斗争吗?人活着还有意义吗?

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其实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篇4】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可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我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当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仅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能够凭借与依托的情景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我的经验,他所应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应对的。我们应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能够在自我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我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我的杯具,原先他完全能够屈服于自我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一样,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可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终,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我的抉择感到遗憾,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景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那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能够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能够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理解自我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能够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理解自我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篇5】

国王对于哈姆雷特一反常态的疯癫状态表现得极为敏感,他可谓是老谋深算、老奸巨猾、作恶多端,他有的是如何做坏人、如何耍手段、如何实现自己的欲望。在他眼中,只有自己,除己之外的一切只要对自己的利益有所威胁,他都会不择手段地去铲除前进道路上的障碍,他可以说是个极有手腕、冷血无情、不折不扣的阴险小人。他的软弱会在阴谋快要被拆穿之际、会在功亏一篑之时、会在死亡之神来临之刻表现得唯唯诺诺、俯首称臣,更多的时候,他的人生情态是趾高气扬、目中无人、颐指气使的!

国王的祷告语中为:“我的罪恶戾气已经上达于天;我的灵魂负着一个元始以来最初的咒诅,杀害兄弟的暴行!我不能祈祷,虽然我的愿望像决心一样强烈,我更坚强的罪恶击败了我坚强的意愿。像一个人同时要做两件事情,我因为不知道应该从什么地方下手而徘徊彷徨,结果反弄得一事无成。要是这一只可咒诅的手上染满了一层比它本身还厚的兄弟的血,难道天上所有的甘霖,都不能把它洗涤得像雪一样洁白吗?慈悲的使命,不就是宽宥罪恶吗?祈祷的目的,不是一方面预防我们的堕落,一方面救助我们于已堕落之后吗?

那么我要仰望上天;我的过失已经犯下了。可是唉!哪一种祈祷才是我所使适用的呢?‘求上帝赦免我的杀人重罪’吗?那不能,因为我仍然占有着为之杀人的种种东西,我的王冠、我的野心和我的王后。非分攫取的利益还在手里,就可以幸邀宽恕吗?在这贪污的人世,镀金罪恶之手也许可以把公道推开不顾,暴徒的赃物往往成为枉法的贿赂;可是天上却不是这样的,在那边一切都无可遁避,任何行动都要显现本来的真相,我们必须当面为我们自己的罪恶作证。那么怎么办!呢?还有什么法子好想呢?试一试忏悔的力量吧。

什么事情是忏悔所不能做到的?可是对于一个不能忏悔的人,它又有什么用呢?啊,不幸的处境!啊,向死亡一样黑暗的心胸!啊,越是挣扎,越是不能挣脱胶住的灵魂!救救我,天使们!试一试吧:屈下顽强的膝盖;钢丝一样的心弦,变得像新生之婴的筋肉一样柔嫩吧!但愿一切转祸为福!”他的这般祈祷语是那样真诚,他将自己的罪恶倾吐而出,可笑的是他单纯地认为忏悔可以弥补他的过失和罪恶,没有想过用实际行动去改过,痴心妄想地希望一切的困境可以转危为安!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篇6】

世界上有这样一段名为《哈姆雷特》的话,至今令我难忘。

“如果他能践踏王位,就会成为一个贤明的君主。”

文章中的哈姆雷特是王子,他的父亲被他的叔叔谋杀了,所以他决心为他的父亲报仇,所以他和现任国王,也就是他的叔叔一起战斗,最后他用剑惩罚了他的叔叔,他不幸地死了。

在我看来,这句话非常适合哈姆雷特。他敢于与强大的敌人作斗争,证明了他有勇气。他誓死为父亲报仇,说明他孝顺决心。面对敌人的策略,他灵活地做出判断,体现了自己的机智;在爱情和理想之间,他果断地做出了决定,展现了他果断的决策能力。他的素质可以帮助他成为一名优秀的国王,但命运使他遭受了额外的打击,切断了他的国王之路。

相比之下,现在很多人的命运并不是流离失所,而只是因为他们的意志不够坚定和顽强,理想终究无法成为现实。有一种人说他们有天赋,但命运对他们不公平。然而,哪一个真正能成功的人不能凭借自己的.才能和能力度过难关,最终取得成功呢?与哈姆雷特相比,他们没有能力处理挫折,所以他们不能成为真正成功的人。还有一种人,他们有素质,有能力,但缺乏敢于拼博的精神,所以也无法走向成功。

从《哈姆雷特》这段话中,我意识到,在生活中,只有灵活运用自己的能力,才能成功。

正因为如此,我也应该努力成为一个有这样素质、有奋斗精神、充分发挥个人能力的人。只有这样,我才能得到充分的锻炼,成功不再遥远。

做一个有勇有谋的人,就是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在大大小小的事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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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心得 篇1

红与黑读后感-名著读后感800字

《红与黑》是法国是法国一部反映法国封建王朝复辟的社会状态的长篇小说。对于这部小说,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有认为这是一部政治性小说,有人说这是一部哲理小说,但是在我看来,它是一部反映人性的“人学”。因此对于题名《红与黑》的解读,我也是从“人性”的角度去理解的。

红与黑是两种色调完全相对的色彩,红色热烈,激情,温暖;黑色孤寂,冷漠,暗沉。如果这两种颜色分别代表着人性中的某一种,那么对于于连来说,红色则是“爱情”,黑色则是“野心”。这两种东西在他身上矛盾地存在着。

于连一心想成为上流社会的贵族,想变得富有。当他有机会成为市长家里的家庭教师时,他觉得这是自己向上爬的机会。但是他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市长夫人,这种感情可以说是真诚的,但是却充满着征服欲,在他心里,能征服一个贵族夫人是可以满足虚荣心的,可是,他心里的野心很快就战胜了这种爱情,他要为自己赢得财富与地位,不甘心就这样一辈子只能是个木匠的儿子。于是,他进入神学院学习,希望通过教会来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当他看到年轻的主教时,便觉得世界上的财富与权力都那么垂手可得。他梦想着成为未来的主教。

此外,他还有一段“爱情”,与玛特尔小姐的交往。但是,这一次他的爱情完全是为野心服务的,他为了得到通往上流社会的通行证,不择手段地追求玛特尔小姐,因为她能给他带来社会的好地位。他最终也得到了一个显赫的地位。但是,当红色与黑色混为一体时,两种颜色会变成另一种颜色——悲剧。很快,他就失去了一切,他用野心构筑的一切土崩瓦解,而他那被欲望玷污的爱情观,使他最终失去了真挚的爱情。

“红”与“黑”,“爱情”与“野心”,人性里热烈鲜明的情感输给了暗冷扭曲的欲望,不得不说是造成于连悲剧结局的内在原因。

红与黑读书心得 篇2

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雷纳尔夫人的鲜血,黑是马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抄的[嘘])

我认为红色是于连有拿破仑一样的野心和追求,而黑色就是在追求中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出卖灵魂,却不明白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对于德雷纳尔夫人既是于连生命中的起点亦是终点。马蒂尔德则是于连追求中的又一阶梯。为了自尊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为了自尊让马蒂尔德爱上了自己,这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更是一个时代的错误…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马蒂尔德)时,因枪击德·雷纳尔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如果不是阶级斗争政治改革我更希望于连会放下自己的野心真真切切的和马蒂尔德在一起,而不是因为最初的爱、妒忌和悔恨去枪杀雷纳尔夫人才最终找到真正的自我,三个人当中无论谁都是活的可悲爱的卑微~“你要知道,我一向爱着你,我只爱你一个人…”或许于连自身的红与黑便是真正意义上的红与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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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读书心得 篇3

类似的小说,我喜欢路遥的《人生》和《平凡的世界》,视角放在改革开放初期,两者都对农民的子女的前途进行了探讨,前者的解决途径是读书当老师,后者的解决途径有两个,一个是诚实的品格得到贵人赏识(孙少平从农民变成了工人),二是找一个好对象(孙兰香嫁给省委书记的儿子)。

“人往高处走,水往地处流”,奋斗是值得推崇的品质,但是,如何奋斗才能解决问题,方向在哪里却很难得到一个答案。

于连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人,当家庭教师时,首先考虑的不是工资,而是跟谁一起吃饭,他不愿意被当做下人。但于连又是一个虚伪的人,他对瑞纳夫人的爱始于自己过分的自尊心得到侮辱,当代话语来说,用借女人上位说于连也不为过。

但是,于连又是一个阶级意识强烈的人,他知道自己是木匠的儿子,但是他不认同自己所处的低位,这让他感受到侮辱。他所处的环境是被上层社会所看不上,下层社会间内卷严重(神学院的生活)。他的奋斗可以说在一开始就错了,如果他选择做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最后的审判就不应该说出批判社会阶层的话语,如果他选择做一个平权者,就不应该走上这样一路往上爬的道路,试图挤入上层社会。

于连也是一个心口不一的人,在巴黎,信奉共和的于连却站在了公爵的一方,也显示其为了所谓的社会地位可以放弃自己的信仰。

于连错就错在这种矛盾,有一个精致利己主义者的语言和行为,却有着平权的内心世界,这种矛盾在最后的审判时爆发,于连就作为了这样的一个牺牲品而成为一个经典人物。

红与黑读书心得 篇4

《红与黑》读后感600字!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文学史上的一部批判现实主义的杰作,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之作。于连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他的梦想多番转折,在我看来,他与德*瑞纳夫人是心灵之爱,两个人在一起像是初恋

那么美好,无所顾忌。可这个社会不允许这种感情的发生,德*瑞纳夫人为了让于连安全,让自己的孩子安全,最终被迫与于连分开。于连与马蒂尔德之间的爱情根本不能称之为爱情,文中语言多次说明马蒂尔德

把自己带入到伟大人物中,誓要一场生死之恋,而于连也很清楚她与德*瑞那夫人的不同,他只是嫉妒,嫉妒一个比他差的人还能和玛蒂尔德小姐(如此美貌、出身和财富)都很好的绝佳女子在一起罢了。于连刚

刚开始也十分清醒,明白自己不是爱马蒂尔德小姐,但是因为她代表自己的前途,也就是想和自己的理想目标人物拿破仑学习靠女人上位,他只是爱上了她背后的东西,如果不是德*瑞纳夫人来监狱看他,就不会

唤起他内心的最纯的感情。我想他是觉得我既然背叛了我们之间的感情,那么就让我像拿破仑一样死去吧!让我留下一个好名声,反正我的一切都破碎了,我也不想要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又伤了最心爱的

女人,德*瑞那夫人,我还有什么脸活在世上,亲人背叛我,利欲熏心,孩子有他们照顾,不想耽误马蒂尔德小姐的未来,想让她重组家庭。最后结局证明德*瑞娜夫人和于连是真爱,他遵守了和于连的约定,没有

自杀,怕他伤心,三天后她抱着孩子离开了人世,她不能求同生,但求同死,真真令人敬佩。

红与黑读书心得 篇5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族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红与黑读书心得 篇6

美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不断认知,她何时成形、何以成形,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她是潜移默化的,并在某一时刻蓦然出现在脑海中成为一种近似神圣的标杆,颇有一种“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

少时我们可能憧憬着一位少女或少年,并将其放在自己内心期待的美的框架中,然后在人群中寻找某一个闪光点,再将其放大到极致掩盖其他形形色色的污点,最后美感带来恋爱的芬芳留下无限回忆。

壮时我们可能期待着富有的生活、响亮的名号与美满的家庭,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忍耐、掩藏伤痕、走向美好的风景。

老来我们则可能享受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宁静淡泊的田园生活,像苏仙一样,放荡自我、沉浸江海之间。

美随着我们的成长,或是升华,也有泯灭。

由于出生低劣,于达厌恶碌碌无为的生活,他野心勃勃想做拿破仑一样的男人。于连首先把社会和他人作为自己的标准。见到龙骑兵的威风,他就想成为军人。见到本堂神甫的权势,他就像成为教士。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但这个愿望时刻在改变,是不坚定的。只能说于连此时对美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他是盲目的。

我们经历平凡、苦痛、麻木,等待心目中美的救赎,在一丝曙光之中,拼尽一切。

但美本身也拥有惊人的力量,她在记忆的烈火中涅槃,然后用自己的火焰烧透灵魂,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漫长、可能短暂、可能永远不会完成。

当于连在瑞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望穿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也就是说此时于连对美的感受发生了潜在的改变,在那么一段时间内,他隐隐感觉到什么是美好的。但在法国迂腐黑暗的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于连走入错路。他远征巴黎,远离瑞纳夫人,征服玛特儿并在精神上产生强烈而真诚的钦佩和喜爱,进而暂时获得了异变的美。而司汤达显然不愿意美被黑暗泯灭,瑞纳夫人的的一封信成为于达落狱的导火索,然而于达入狱后居然冷静下来,并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可谓巧合,亦是奇迹。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的至美,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回到最初的美好。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司汤达对美的追逐——选择瑞达夫人,挺身赴死。

美不是被动的,她在无形间净化宿主,试图把误入歧途的游子拉回正轨。人生在美的感染下前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美往往是我们生命的极端,我们都已拥有美有时又何必称为美呢?人可真是复杂又可悲的生物,在拒绝中同流合污,在错过后空剩感慨。然而天性中我们又有美的灵气,在自然脉动中诞生,在宇宙的星空下成长,这是幸运。因为美,迷茫之人也有走出迷雾的小径,堕落之人也有爬出深渊的台阶,一切姗姗来迟而又恰到好处。当美达到生命的极点,死亡也只是过客。

也许我们无法言说什么是美,但我们知道何为丑陋,排斥与之交杂的一切,然后一切自然就获得了美感。卢梭认为资本挤兑是丑恶的于是他选择了瓦尔登湖,苏轼以为朝堂内斗是难堪的于是他选择了西湖。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真诚,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比较,其实恰恰把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人生最可悲的恰恰是多年以后成了当年自己最厌恶的人。这一点上于连是成功的。

有关红日读书心得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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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读书心得 篇1

有一位名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读一本好书,就像是在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的确,人的一生中读书是十分重要的,我们只有从书中才能了解历史,才会思考人与自然、社会之间的关系,才会懂得一个个富有哲学的道理……,书带给我们的实在太多太多。这几天我正在阅读一本名叫《红日》的经典著作。

《红日》这本书讲的是中国的那段不朽的革命历史,描写的是孟良崮战役的同志们怎样英勇地与国民党反动派作斗争,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该书描写生动有趣,栩栩如生,字字透露真情,句句感悟道理。作者通过对人物的细致刻画,让我体会到每个人独特的形象,真可谓是一本经典的历史记载,读完令人回味无穷。

本书共分十六个篇章,在这么多的章节中,我最喜欢第二章节,它主要描写军长沈振新,通过对这个的人物塑造,我眼前顿时浮现出一位做事严谨认真,一丝不苟的军长,看到了一个为他人着想,和蔼可亲的领导人物。军长沈振新通过对俘虏的审问,对工作人员的亲切慰问,以及对死去战友的怀念,通过这些可以看出他的军长人格。相比之下,他与其他官员大不一样,其他官员自以为是,而他身先士卒,时时照顾奔波在一线的战友,对战友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战士感到心中一股暖流温暖着全身。他是一位顶天立地,拥有独特人格魅力的男子汉,我们应当向他学习,学习他的领导风范,学习他具备的党员的闪光点,对人和蔼的态度,更加学习他的舍己救人,舍生忘死的高尚品质!这种品质将激励着我走得更远,更久!

联系我们的生活实际,想想以前的红军战士、共产党员、孟良崮战役的战士们的无私奉献,他们用鲜血染红一面面五星红旗,唤醒了广大人民,唤起了沉睡千年的东方雄狮!终于,中国重新屹立在了世界的东方。此时,我们这些少先队员们是不是应该更加坚定地沿着他们的足迹走下去?是的,目标就在自己的脚下,胜利就在不远的前方。红军的二万五千里长征,正是有了确切的奋斗目标和持久以恒的精神才取得成功的!我们更加应该站起来,举起拳头,高声大喊:“奋斗吧!中国男儿!”,我们更加应该用100%的自信与辛勤的汗水,建设更美好的中国。我相信,未来属于我们!

高山在脚下,红日在前方,向着胜利的目标前进吧!我想,在红日万丈光芒的照耀下,中国人民一定会焕发出更加夺目和耀眼的光辉!

红日读书心得 篇2

《红日》这部小说以1947年山东展成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七十四师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这部小说出于吴强老爷爷的笔下,他把人物写得十分生动、正直、勇敢、坚强。书中写的连长石东根,十分敢于打仗。比如:参谋长说:军部随后就到,你们留下来控制渡河点。军部一到,你们立即赶上去。石东根一听,咕噜开了:又叫我们留下来!罗光正要解释,团长刘胜过来嚷道:先走后走不是一样!此刻还是堵缺口,战斗在后头哩!石东根这才不唠叨了。他时刻期望能冲锋在前。又例如班长秦守本是一个热爱团队、关心战士的干部。他在一次总结大会上说:国民党七十四师真是可恶,他们在碉堡里举白旗、缴枪、诈投降。使得石东根上当中计,大家劝也没用。战士们刚冲到碉堡前,里面的敌军用机关枪扫射,害得我们这个连的许多战士英勇牺牲了!我一想到这件事心里就难过。

这本书在紧张气氛的时刻,却又不失乐趣。例如副军长也在那里!好大的眼睛,有那么大个人在你面前,居然看不见!副军长梁波哈哈大笑起来。刚才说了两句怪话。刘胜摸着脑袋说。明白错就行啦梁波笑声不歇地说。

有一句最有气势的话,在我心里可下了。这是军长沈振新对敌方一团长说的:我们要你们把喝下去的血,连你们自我的血,从肚子里全部吐出来!这句话是那么激昂,那么热血沸腾。我十分感激打败了强敌的那些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像沈振新、丁元善、梁波、刘胜、陈坚、王茂生、秦守本、杨军我一看到写野战军消灭七十四师的时候,就十分激动,欣喜若狂。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战壕,什么是刺刀。战壕就是打仗用的地沟,刺刀就是装在枪头的用来格斗的兵器。我还明白了现代军队中的指挥员有:司令、军长、师长、旅长、团长、营长、连长、排长、班长。真是收获不小啊!

我们今日的幸福时代,幸福生活都是用烈士们用生命和血汗换来的,我们应当为他们感到骄傲!

红日读书心得 篇3

《红日亭》讲了一个很感人的故事,只要你一看,就会泪流满面。

《红日亭》中的阿国,他虽然是一个误入歧途的孩子,但是不管怎么样,他被教育好了以后,不仅怀有一颗感恩的心,还很有爱心,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他,学会报答父母,助人为乐。《红日亭》虽然在表面上看它是一个助人为乐的慈善机构和光明机构,帮助他人,又深受人民的喜爱,但是,在我看来,《红日亭》代表着希望,代表着一个人的善恶与好坏,也代表着自己的未来与前途,更代表着感恩之心。

我们做人呀!不仅要有诚信,有道德,更要怀有感恩之心,要胸怀大志,有错就改,其实每个人都有成功的机会,可能这就是公平公正吧,社会不会偏向于任何一个人,你努力了,就会成功,有收获,但是你不努力,总是半途而废的话,那你永远是失败者。

只有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我们不仅要感恩,还要努力,就像《红日亭》中的阿国一样,他会改正不足,也会感恩。

这就是感人的《红日亭》啦!但愿大家好好学习阿国!

红日读书心得 篇4

今天我读了一篇叫《红日》的书,这一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弱小的心灵,故事的大意是:1946年冬天,国民党发动的内战处于最激烈的阶段,蒋介石军队大规模进攻华东解放区。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与蒋军王牌部队整编74师在苏北涟水城发生了激烈的交战。为保存实力,我军主动北撤。但敌军非常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妄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鼓舞、骁勇顽强,在47年冬爆发的莱芜战役中重创了74师,大败敌军,取得了最后胜利。

在这里让我看好的是立了大功的石东根。虽然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受到了不必要的损失,而且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但是军长沈振新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带领战士搭出人梯,登上了悬崖峭壁,捣毁了敌军指挥所,并击毙敌军师长,全歼74师,才让这真支队伍取得了胜利。

他虽然原来是一个很坏的人,但是因为本来就是心地善良的他接受了批评与教训,改邪为正,为国家立了功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想想我自己,错了也不承认不知错就改——真是惭愧!

错了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大不了、要勇于承认、勇于改过才能在最后取得胜利。我从《红日》这本书中学到了这个看似简单的道理。

 

红日读书心得 篇5

1946年冬天,国民党发动的内战处于最激烈的阶段,蒋介石军队大规模进攻华东解放区。人民解放军沈振新军队与蒋军王牌部队整编74师在苏北涟水城发生了激烈的交战,敌军非常猖狂,又联合83师,组成20万人的部队进犯山东沂蒙山区,企图将我军主力击溃。但我军战士士气鼓舞、骁勇顽强,在1947年冬爆发的莱芜战役中打败了敌军。可在战斗中,连长石东根一时大意,中了敌人假投降的奸计,使部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而战斗结束后,他又陶醉于胜利,骄傲自满。军长对他的批评教育,使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在随后的孟良崮战役中,他有勇有谋,带领战士搭出人梯,登上了悬崖峭壁,捣毁了敌军指挥所,并击毙敌军师长张灵甫,全歼74师,取得了最后胜利。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战争给人们带来了深重的苦难,使许多老百姓不得安宁,知道了和平是多么的重要。还明白了因为战争牺牲了许多人,知道了战争的残酷性。

在此,我呼吁人们,不要站争,要和平!如果世界到处都没有站争的硝烟,那世界也许会更美好。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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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读书心得【篇1】

《哈姆雷特》有个译名是《王子复仇记》,我不太赞同。哈姆雷特从来不是为了复仇而生,从他站上舞台的那一刻起,他就只有一个目的:王位。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哈姆雷特做了很多准备。首先,他拉拢了许多可用之人,以霍拉旭为代表。哈姆雷特曾经对霍拉旭说:“你是我灵魂中选中的人。”——选中的捧哏。他曾经用大段文字夸奖霍拉旭,但是,那绝对不是一个正常人可以达到的境界,霍拉旭不例外。

为什么哈姆雷特要在父亲的丧期选择与白纸一般的奥菲利亚恋爱?一种猜想是,他选择了比自己小很多的单纯姑娘,是对自己母亲“过快改嫁”的失望,想要培养一个足够合适的、足够忠诚的妻子。当然,也不排除借此接近克劳迪斯的目的。

其次,哈姆雷特选择装疯,这是为了保护自己,也是为了方便行事。他为自己的装疯找了三个理由:父亲死亡,母亲过快改嫁,失恋。他骗过了所有人,除了克劳迪斯。如果说哈姆雷特只是复仇,他大可不必费这么多周张,直接杀死克劳迪斯对他来说也不算特别难的事情。

但是,这对自己的道德形象有损。哈姆雷特不愿意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他始终注意维护自己的形象。一个王子练习好写国书,可以说是为了继位做准备;可是随身带着老国王的私印,就不仅仅是王子身份自觉性那么简单了。

跳进奥菲利亚墓中时,哈姆雷特自称为“丹麦王子哈姆雷特”,体现了他对自己身份的看重。其实,这是朱生豪先生在翻译时做出的调整,原文是“丹麦人”,一个细想很恐怖的词:在场的都是丹麦人(应该要除了霍拉旭),为什么哈姆雷特要自称丹麦人?

王后是个冷酷且漠然的人,在这个世界上她只在乎哈姆雷特和克劳迪斯,最后在丈夫和儿子之间,她选择了哈姆雷特。哈姆雷特对母亲的情感有待讨论。父子相隐,或是大义灭亲,不自欺才是我们所追求的。但是哈姆雷特不在乎这些。

在找母亲对峙之前,他说:我要用最尖锐的语言刺痛她的心,却不会伤害她的肉体,不给人留下任何可以指摘的地方。对父亲,哈姆雷特是崇拜的,但是哈姆雷特和老国王有很多相似之处,这种崇拜有自恋的色彩在里面。

虽然说,哈姆雷特是个工于心计的人,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是个上等人——指的是形象的上等。他足够理性,学识渊博,遵守规则,身上有很多可贵的品质。虽然莎士比亚给他安排了一个“为他人作嫁衣裳”的可悲结局,作文但是,我们终究要长大。

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年岁再也回不去。比起长成一个不成熟的大人,我更希望自己可以成为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篇2】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读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每一幕都那么每句话都有着戏剧的崇高。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悲剧中的代表作品,这个剧本整整被推崇了几个世纪。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就是现在,我们依然可以感觉到它的震撼人心。而这震撼不只来源于情节,也不仅仅是出色的文学手法,更重要的是它所体现出来的问题。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了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雷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悲剧。

哈姆雷特的死,是一场悲剧,却也是对他的结果。当将命运的枷锁揭开了,他的责任也应该是放下了。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对于哈姆雷特,失去了任何的意义。

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的形象经典,不仅在于塑造了一个为父报仇的英雄式形象,更是因为他的英雄行为下的懦弱,他是一个传统意义下的一个大的突破。在一个痛苦的转变过程中,哈姆雷特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英勇的战士,这个过程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必须经历过的,所以每个人身上都有哈姆雷特的影子,他的形象也就更加引起我们的关注。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是很悲痛中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永远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篇3】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瞩目的一部。你在15岁时或许会被《罗密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潸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17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时,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时,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而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

哈姆雷特也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普娄尼阿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珍视感情的,在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他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莉娅的思念,不忍心让她由于自己装疯而痛苦。就是这样,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原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哈姆雷特的性格不允许他带着一个疑问生活在庸庸碌碌之中,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所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他和其他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他的经验促使他一次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最后,哈姆雷特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在特定的历史情况下唯一而不可重复的,所以在这里假设如果哈姆雷特能回过头去重新作出抉择,会是怎样一种情景就毫无意义。我们每一个人也是这样,可以说,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未来的命运,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为什么以前可以任意的走各个国家,他们有没有像现在签证这类的东西呢?

第一个问题,我自己的理解是,这是作者故意写的这样现实,他想要去揭露人性,把人的欲望写出来,在当时文艺复兴的大背景下,用我们现在的眼光来说就是混乱的,不堪的,“禁欲和不禁欲”的讨论就是贯穿始终,最真实的人性大家看见了,觉得这是悲剧,主人公死了这是悲剧。还有将人性暴露出来,大家发现这样的是让人嗤之以鼻,不被所喜爱,也是给世人警惕。这就是我的理解感悟。

第二个问题,是个问题了?鉴于我在网上没有找到答案,如果有人不幸看到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我解答。

我们来到好句分享时段:当悲伤来临的时候,不是单个来的,而是成群结队的。

我们常装出来信仰的表情和虔诚的举动。却用糖衣来包裹恶魔的本性。

成功的骗子,不必再以说慌为生,因为被骗的人已经成为他的拥护者,再说什么也是枉然。

决心不过是记忆的奴隶,他会根据你的记忆随意更改。

简洁是智慧的灵魂,冗长是肤浅的藻饰。

世上本无所谓好与坏,思想使然。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篇4】

父爱如一盏明灯照亮人们的前程,又如一座灯塔给迷途的船儿指引航向。父子情如太阳与植物,太阳用自我的光辉给植物送去能量,父亲用父爱的阳光哺育孩子的成长。《哈姆雷特》给了我这样的思想感染。

前几天,我读了莎士比亚的四大杯具之一《哈姆雷特》。莎士比亚是法国的著名戏剧家,主要作品有《奥赛罗》、《李尔王》。在着部小说中,讲述了一个很感动人的故事:王子哈姆雷特突然接到了母亲的一封书信。信中写道他的父亲已经去世,让他回国来奔丧。哈姆雷特回到本国后,越来越觉得不对劲,最终发现是叔叔害死了自我的父王。然后,他谋杀了他的叔叔,并且自我也被杀害了。

经过这篇小说,看出了父亲与儿子感情有多深,这真是令人佩服。而此刻社会中的一些人,父亲与儿子的感情就如一盆清水,淡淡的,几乎一点浓烈的色彩都没有。

父子情深。此刻的孩子与父亲不是争吵就是打闹,当孩子的何曾想过父亲生你养你,领着你走上人生之路,陪着你走过风风雨雨,其中有多少为你付出的酸甜苦辣。应当说,哈姆雷特对父亲的感情是深深的,太值得我们此刻的孩子想一想了(当然,为父报仇也不能杀人啊,并且把自我的生命也搭了进去)。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美德之邦。但社会上,“父子之交淡如水”也不是没有。一个民族的优秀美德和素质,更多地体此刻家庭中,就好像哈姆雷特和他的父亲一样,为了对父亲的深深感情,不惜自我的一切。

想到这儿我不禁要哭了,细心地打开这本书,在扉页上写上五个字:父亲,我爱你!我的心里霎时溢满了欢乐。

抬起头,望向明亮的窗外,太阳的光线那么温暖,鸟儿在蓝天的怀抱里飞翔。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篇5】

在沙翁所有的作品里,《哈姆雷特》或许是最受争议的一部,也是最受注目的一部。你在16岁时或许会被《罗米欧与朱丽叶》感动得潇然泪下,却觉得《暴风雨》不知所云;当你60岁时,又可能深深地被后者所带有的神秘主义色彩所打动而对人生有所感悟,而前者却已经无法再次激起你心中的波澜但是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场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当你提升了自己的人格,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一个生活在特定的历史与生活环境下的人在对他个人来言是独特的,而对于全人类来说又是普遍的的命运面前,在只有从过去所积累的有限的经验可以凭借与依托的情况下,所选择的人生之路。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我们面对绝望的存在,在矛盾中摸索真理,在迷雾中找寻真相,在两难问题里作出行动,在一个失去标准与可以衡量标准的尺度的世界里重建价值的体系与精神大厦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相当冲动的,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打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篇6】

今天是腊月农历29。非常开心,终于可以睡到自然醒,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可以心无旁骛地起来看书、写文章,然后去跑步健身,为迎接2018年养精蓄锐、蓄势待发。

美国最伟大律师之一艾伦。德肖维茨、李。贝利共同推荐要想成为优秀的律师,必须熟读、精度、背读莎士比亚的作品,因为他的文字表达言简意赅且非常优美、抒情性强,而法律不外乎理、理不外乎情。我一定会把莎士比亚作品全集一本本精读,不要低估一颗渴望优秀的心,会激励一个人艰苦卓绝持续地付出努力。

哈姆雷特的故事基本内容:哈姆雷特是丹麦王子,其父亲是丹麦的老国王,但被哈姆雷特的叔叔所毒死,其王位也被其篡夺,其母亲也被其叔叔霸占。哈姆雷特的叔叔为了以绝后患,将哈姆雷特予以流放英国。

在此期间,其叔叔指派哈姆雷特最喜欢女孩的父亲监视哈姆雷特,结果被哈姆雷特意外所杀死。女孩的得知情况以后精神错乱,自杀而死。女孩的哥哥欲替其父亲报仇,在哈姆雷特的叔叔蛊惑之下,与哈姆雷特进行生死决斗。为了共同置哈姆雷特于死地,女孩的哥哥在剑上抹毒,哈姆雷特的叔叔在酒里下毒,这样如果哈姆雷特一失败被剑碰到就会死亡,如果胜利而喝下毒酒也会中毒而死。结果,哈姆雷特的母亲喝下毒酒而死,女孩的哥哥反被剑所伤而死,哈姆雷特的.叔叔被哈姆雷特所杀死,而哈姆雷特自己也死亡了。

这本书叙述的故事直白、朴实,但这种朴实就像润物细无声般那样深入心扉。诚如莎士比亚所提倡的:越是自然的,越能打动人心。这本书通过黑格尔、康德所倡导同态复仇: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方式,深刻揭露贵族阶级那种赤裸裸的权力斗争,这种最原始的本能冲动,同样淋漓尽致展现在贵族阶级的身上,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说圣经造就了英国,那么英国造就了莎士比亚。英国当时是世界最大的霸权国家,其经济、军事、文化等都是第一强国。但之所以其工业文明如此强盛,是因为英国有无数的莎士比亚、狄更斯、边沁、雪莱等大文豪,是他们用悲天悯人的胸怀关注底层人物,用灵魂在写书,每一个文字就像跳动的生命。他们对最强大的英国,仍赤裸裸予以批评、反思其管理制度,以寻找最佳的治理方式。与此同时,他们的书也激励许许多多的英国人敢于与命运抗争,激发他们无限的想像力,激起他们开拓进取的决心。

现在,我们整个社会非常浮躁,影视作品基本上充斥着小鲜肉、伪娘等垃圾作品,因为只有垃圾作品最好像循规蹈矩、最没有违反任何规定、最能讨上所好,一叶知秋,影视领域也是整个社会的缩影。中华民族要想真正复兴,首先必须从文化上复兴,鼓励大家可以天马行空、毫无顾虑地创造出经典作品,为各行各业的发展提供永不枯竭的思想智力支持。而古今中外任何一部经典作品,一定都是针砭时弊、反映疾苦的,如果没有思想及表达自由,如果没有包容的土壤绝对产生不出经典作品。回首历史,我们先人留给我们璀璨的中华文化,春秋战国有百家学说,秦汉有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清朝小说;如今,我们不能只能留给后人各种“口号”、“语录”,文化不能在我们这个朝代断流,所有的东西都会过往云烟,唯有文化是源源不断的,这也是我们中华民族一直屹立不倒最根本的原因。

哈姆雷特读书心得【篇7】

在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里,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关乎命运与性格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社会末期的罪恶与本质,同时,我们频繁的看到了一个词——命运。它像影子一样和我们不离不弃,又似阳光一般温暖人心,邂逅让人变得幸福却也伤痕累累,但更多时候,命运像梦魇一样深邃而窒息。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的露台的一部分有这样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棋局。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选择的人生之路——面对正义、爱情、责任,一颗矛盾而又决绝的心,在那样一个混沌的世界里毅然背叛了命运,坚守住了他的正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哈姆雷特又是极其重视感情的,一个忧郁多情的王子。当他以装疯来躲避国王的迫害时,依然抑制不住对奥菲利亚的思念,不忍心让她因为自己装疯而痛苦,冒着可能受到国王怀疑的风险给她写了一首小诗;当他倾听了父王鬼魂的诉说,一颗心困扰在亲情与正义之间,忧郁不已。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哈姆雷特,在对命运的抉择中构造了自己的悲剧。本来他完全可以屈服于自己的命运,不去探询父王死去的真相,但性格不允许他带着疑问庸庸碌碌地生活,所以,他毅然走上了找寻真相的道路。此后,只要他做出的任何抉择稍有不同,所有人最终的命运都会改变,但是经验驱使他一次又一次作出在他认为是正确的而实际上是致命的抉择,然而,他并没有为自己的抉择感到遗憾,他只是希望霍拉旭能为他“留在这一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因为每一个人的每一个抉择在特定情况下都是唯一的,所以我不会指责他的愚蠢、不值得与对正义的狂热,他是黑暗中的英雄,是偶然的也是必然的。

我们的成长,不知不觉中做出了很多的抉择。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哈姆雷特,我们所做的每一个抉择都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它将直接影响到我们的命运,我们的未来。没有什么标准可以衡量我们的抉择是否正确,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像哈姆雷特所说的“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一切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永远蒙着怎样的损伤!”

哈姆雷特是我心中最原始的存在,他的悲剧使人性的光辉灿烂耀眼,他的悲剧是人生成功的开始,那是一座价值与精神的大厦,一座正义的丰碑。

在那样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有关在人间读书心得合集


当我们对同一件事情产生不同想法的时候,将这些记录下来就会是一篇非常有意义的心得体会。培养写心得体会的习惯有助于我们成为更好的自己。小编特地为你收集并编辑了在人间读书心得,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1】

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和外祖母去一起摘野果来度日,他还在船上做一个洗碗工,如此艰苦的环境,却并没有磨灭他学习的欲望。

阿廖沙历尽坎坷,却仍然决定“要做一个坚强的人,不要为环境所屈服”。书籍是神奇的物品,他令人在穷苦的时候,依然有着坚定的理想。即便身处漏风寒屋,也不能被环境屈服,从而放弃自己的理想。正如书中所说“命运不能阻止我们快乐!即使它把我们折磨,我们活着,将只图欢乐。”

下层社会严峻的生活考验不仅未使阿廖沙放弃理想,反而让他构成了自己的世界观。尝遍了人间冷暖的他,怀着上大学的希望,去了碦山。尽管未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但是阿廖沙却并不是在希望之后的绝望,而是仍旧努力学习。

尽管在生活中,我并不会过上像阿廖沙那样的穷苦日子。但是,阿廖沙的精神对于我也是同样很是重要。

到了初中,学习生活一下子变的艰苦了起来。每天晚上总是要学到九点半,作业也是多了不少。每次在自习课上赶作业的时候,总是不由得觉得很是郁闷。看着眼前一本一本的书,也不由得哀怨学习的艰苦。

正因如此,我才是更应该去学习阿廖沙的精神,不为环境而屈服。

在学校,有时候也会遇到一些突发状况,比如说前一段时间,在上晚自习的时候,因为一场暴风雨,我们学校突然停电。大家听着外面轰隆隆的雷声,都无心学习。

不过,我们正在上课的老师却是十分的淡定,拿出手机照亮了黑板,仍然照旧给我们上课。在老师的讲课声中,同学们也平静了下来,开始继续上课。

现在想想,这不就是不为环境而屈服的精神么。

不为环境而屈服,我相信,我会努力去做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2】

一本好书,让我们受益匪浅。它们不仅让我们体会到作者的内心,也不限于感受到社会生活各式各样的人性,它们是一条清澈的小溪,净化着我们的心灵;也是一轮轮明亮的太阳,照亮着我们的前程。《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就是这样一本好书,它把这沉甸甸的智慧化作一个又一个的文字,一段一段的小节,一篇又一篇的文章,一本好书交给了我。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由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所著。记述了主人公阿辽沙因父亲去世,而迫不得已来到外祖父家,在本应该天真无邪的童年时代,遭到外祖父的殴打,看到舅舅们为外祖父将来要留给他们的遗产勾心斗角,断裂了兄弟感情;同时,也感受到了外祖母对他的无微不至的关爱和照顾,失去了童年时该有的绚丽的色彩。随着阿辽沙一天天的成长,他不得不外出打工,在鞋店当徒弟、给画师当帮工、到轮船上洗碗……做着远远超于自己年龄的活,饱尝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不知不觉间,他爱上了读书,他的读书生涯也由此开始,他先来到喀山市寻找心中的大学,寻求读书学习,但一切都是浮影,他需要维持生计,其实,他早已进入了社会大学的生活,只不过这个大学竞争更加激烈,比拼更加残酷而已。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自传三部曲充满着坎坷和艰辛,让我看到了阿辽沙的成长中那股积极向上的精神。而在文中经过生活磨练变得坚强而善良,勇敢而自信的阿辽沙正是生活中的高尔基。他曾经说过:“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的确,只有苦难,才能让我们意志坚定,心胸宽容坦荡。没有猛烈的暴风雨,就没有缤纷的彩虹;没有环境的考验,就没有动物的进化;没有困难的磨练,就会被他人替代……即使高尔基在这么多困难面前,仍然不忘用心读书。“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我梦想大学生活,甚至甘愿忍受任何拷打”可见,高尔基从小就和书本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愿意用一顿毒打来换取看书的权利;他愿意用休息时间来换取阅读的时间;他愿意遭人侮辱来换取一本好书……这样意志坚定、热爱阅读的高尔基怎么不会站在世界文学的金字塔的顶端呢?

人生就像一次航海,不可能一直一帆风顺,有大风大浪,有许许多多绊脚的礁石,只要能有一颗坚定自信、从容不迫的心和用书本不断充实自己大脑的精神,就可以在航海的路上越走越远。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3】

我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认真地阅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描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被生活所迫到大街小巷,自己寻找工作,自己赚钱某生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阿廖沙做过鞋店和圣像作坊的学徒;在两条不同的船上做过两次洗碗工;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其中让我感到最难忘的是他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的过程。

阿廖沙第一次做仆人的时候,男东家教过他绘画。但是,年老的女东家和年轻的女东家都不同意。为此,他们三个人还大吵了一架。之后,每当阿廖沙画画的时候,老太婆就跟阿廖沙捣乱。比如:把啤酒弄翻在阿廖沙的画纸上,叫阿廖沙去擦干净的窗户……而且,老太婆和女东家都反对阿廖沙看书。一但看见阿廖沙的书,就烧掉、扔掉、撕掉,有时,甚至还把阿廖沙痛打一顿。当阿廖沙第二次做仆人的时候,他还是受着同样的痛苦。有一次,阿廖沙因为犯了一点点小错误,就被老太婆痛打了一顿,虽然不怎么痛,但是,有很多小木刺扎进了他的背上。最终,医生帮阿廖沙一共拔出了四十二根木刺,这是常人所承受不了的。

阿廖沙第三次做仆人就好多了,他遇见了一个很长时间没有见到的人—他的继父。于是他就每天与他的继父谈论书的问题。他的继父经常给阿廖沙推荐书籍。但是,老太婆和女东家常常在背后说阿廖沙继父的坏话,这让阿廖沙很生气。

高尔基是多么伟大呀!他身边的人都反对他看书、学习,但是,他通过对书籍的酷爱,认真读书。功夫不负有心人,高尔基终于成为一名举世闻名的优秀作家。而我们呢?有一个让我们学习的课堂,却不认认真真地学习,反而浪费了学习的宝贵时间。我想只要我们认真学习就会取得好成绩。

当我读完了这本《在人间》时,让我深深的感受到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惨淡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家长每天陪伴在我们的身边。用天壤之别这个词语来形容阿廖沙和我们的童年之间的差别也毫不夸张。

同学们,请珍惜现在的童年生活吧!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4】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

“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

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

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

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

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

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5】

行者无疆。四周山色临窗透,一夜溪声入梦清。一叶飘落而知秋,一叶勃发而又春。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却又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由此可见,出门远行,价比千金。国子监、胡同、泰山、天山……这些孕育着一方文化的地方,其魅力并非文字可承载。汪曾祺就像一个拿着大口袋的寻宝人,来到一个大宝窟,只能带走其中一二藏在自己的字里行间。宅在屋子里的作家如同没有阳光雨水滋润的种子,即便深埋于沃土之下,也无法生根发芽,更别提枝繁叶茂了。艺术永远是源于生活,不懂得热爱生活,发现生活之美的人,也无法写出动人的文字。

北平是汪曾祺先生人生的过客,但是他对这里的了解比我这个常住人士要多得多。关键就是他懂生活,懂发现。街边小草,枝头小鸟,也是锦绣山河中的一滴墨。关注这些一草一木,我们在能更好的诗意地栖息在这个世界中。

接触到汪曾祺写的小说还是在学“端午的鸭蛋”的时候,他朴素而形象,生动而有趣的语言吸引到了我。特别是描写吃鸭蛋的时候,写到筷子一戳,红油就流出来时,我的口水也跟着流出来了。于是我开始更多的关注他。

不出所料,《人间草木》这本书依旧是他那令人舒适的风格。他写的都是生活中的常事,却比我们多了一双更会发现美的眼睛。像“故乡的元宵”这篇文章,他会发现故乡元宵时唱的歌前面都有个“格炸炸”,会发现烧香的老妈妈鞋底的牛屎,会发现外地没有的习俗“看围屏”,他的发现,都是些很与众不同的东西,别人在欣赏烟火,他在观察烟火的声音。这里可以体现出他的敏锐。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6】

黛丽·赫本,平凡却伟大的名字,无数次出现在大荧幕上,印记在人们心中。虽然她已长逝,但她的存在,就像是弥留在人世间的天使。虽然她已长逝,但她的存在,就像是弥留在人世间的天使。有的人并未听过她的名字,有的人并未看过她的电影作品,有的人并未了解她的一生经历,但任何人只要看到她天使般漂亮的脸庞,欣赏过她的一部电影,便会把她牢记在心,这就是她的魅力所在,在举手投足之间征服所有人。《天使在人间》便是一本关于奥黛丽·赫本的传记,但与其他传记不同,此书是由她的儿子肖恩·赫本·费雷亲自撰写,相对于其他传记中大量的文字,《天使在人间》有更多真实的,珍贵的图片说明,所写的每一个故事都是最真实的,每一段文字都饱含了肖恩对母亲最真挚的爱,这样的图片和文字让每一个读者都能感受到更真实的奥黛丽·赫本。

奥黛丽·赫本是伟大的。她在一个单亲家庭中长大,父亲的离去让她幼小的心灵深受打击,童年中被挖去了一部分,那部分叫父爱。同时,她还饱受战争的摧残,落下了营养不良的毛病;梦想成为首席芭蕾舞演员而苦苦练习的'她却被告知身高太高而被迫放弃;长大后颇有名气了有过两段婚姻均以失败告终。这些磨难都纷纷砸向奥黛丽·赫本,众多的失败都考验着她,但她完美地回击。她把自己所受的痛苦,所缺失的爱都转化为无私的爱来偿还社会。她把自己的痛苦缩小了,把她能为社会作的贡献放大了,这样的行为让她成为了一位伟大的女性。她成立了国际基金会,晚年期间长年奔走与世界上一些贫穷的国家,关心那些国家中因为饥饿而变得骨廋如柴的小孩,尽自己的微薄之力让世界更多的人关注他们,呼吁更多的国家进行赠款。她是如此伟大的人,如同人间的天使一般。

奥黛丽·赫本是简单的。她因出众的外貌和精湛的演技受到了所有人的瞩目,在她的演艺事业仍在高峰时,她毅然退隐江湖。当时的她面临了两个抉择,事业还是孩子,结果可想而知,他选择了孩子,由这可以看出,她是一个出色的演员,但她更希望能成为一个出色的妈妈,这是她简单的心愿。对比与其他的大牌明星,奥黛丽不喜欢灯红酒绿的生活,她只是想过着那些平静的简单的日子。《天使在人间》也有写到奥黛丽喜欢和好友一起谈话家常,喜欢做一些家常便饭,书中记载了她创作的一些菜谱。如此简单惬意生活的她,让人都泛起了淡淡的涟漪。

我想奥黛丽·赫本一生中演得最好的角色,不是《罗马假日》中的公主;不是;不是,而是母亲的角色,无论是对她的两个儿子,还是对那些饱受饥饿的孩子,她都倾心地去照顾,《天使在人间》的讲述让我感觉到了一位出色的演员,一个伟大的母亲正优雅地走出来。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7】

充满自信,是一种生存技巧和智慧。充满自信,你才会把握好人生;充满自信,你才会抵达成功的彼岸。这便是《人间天使——邰丽华》这篇文章告诉我的道理,书中主人公的成功经历使我受益匪浅。

邰丽华2岁时因高烧注射链霉素而意外失去了听觉。她作为一个聋哑人,生活上的不便也曾困扰过她,也曾遭受过旁人的冷眼和鄙视,但是她没有被打败。面对挫折邰丽华没有自暴自弃,而是越来越自信。虽然不能言语,但是她用灿烂自信的笑容把快乐带给身边的人;虽然听觉受挫,但是她凭着自身的天赋和对舞蹈事业的挚爱实现了自身的价值。

读到这儿,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浮现在我眼前的是,在空荡荡的大厅里,明亮巨幅的镜子里映照着她娇小的身体,一次次摔倒,一次次倔强地爬起,一次次咬牙为自己打气。在这儿没有动听的音乐,可她依然全身心沉浸于心灵对音乐的感召中;在这儿没有鲜花和掌声,只有疲惫不堪的喘息声陪伴着她。正是凭着这种执着和加倍的付出,让这颗深埋的金子散发出耀眼的光芒,震撼人心的舞蹈——《千手观音》横空出世,邰丽华也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

读着邰丽华的故事,我不禁想起了活泼可爱的小女孩芊芊。芊芊因皮肤黝黑,时常被人取笑,所以她从小走路都低着头,躲在人群中不敢正视别人。偶然的一个机会,有个导演来学校选演员,导演一眼就选中了芊芊。在场的所有人无不瞠目结舌,导演说,芊芊健康的肤色,深邃的眼神吸引了她。虽然芊芊在电影中只有短短的几个镜头,但从那以后,芊芊变得判若两人,爽朗的笑声、甜美的歌声时刻伴在左右,各项活动中都能见到她美丽的身影,后来芊芊成为了一名模特儿。她在获奖感言中说道,我的成功取决于我不断地努力,这份不断地努力来自于我的自信。

我的偶像——邓小平爷爷也是懂得欣赏自己、充满自信的人。他身高不到一米六,可他并不自卑,他凭着远大的志向,对国家的赤诚之爱,这位“思想上的巨人”让全世界人民敬佩。

人们都说,自信的人是最美的。我在学习上和生活中也尝到了自信带给我的甘露。每当我怯懦不敢上台竞选时,我就会握紧拳头告诉自己我能做到;每当我考试紧张万分时,我就默默提醒自己我是最棒的。当然,我也知道过于自信就是自负。我在学会欣赏自己,信心满满的同时,更懂得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尤其是当我遇到困难的那一刻,更是给自己鼓劲,重拾信心勇敢面对。

如今的我,又一次用“自信”作武器打败困难,在毕业考试中以优异的成绩向母校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8】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原苏联作家高尔基所说的一句话。暑假里,我阅读了他写的《在人间》,书中的廖沙使我受益匪浅。

《在人间》描述了阿廖沙少年时代外出谋生的苦难经历。主人公阿廖沙刚满十一岁,就离开了抚养他长大的外婆,外出独立谋生。他当过皮鞋店和圣像作坊的学徒,轮船上当过洗碗工,还在当绘图师的表舅家里当过帮工。他历经坎坷,饱受人世间的痛苦。在轮船上当洗碗工时,阿廖沙结识了正直的厨师斯穆雷,并在他的帮助下开始读书,读书激发了阿廖沙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五年后,主人公怀着进大学的希望准备到喀山去。

在本书中,作者用生动的语言写出了当时俄国社会的的黑暗和“小市民”风气的盛行。阿廖沙周围的人民都在做一些下流的事情,打架斗殴、互相捉弄取笑、甚至偷东西、喝酒成为了他们的习惯,阿廖沙正是生活在这么恶劣的环境生存。但他却并不受坏境的影响,依然做一个正直的人。

阿廖沙也是我最佩服的人,他坚强、勇敢、正直,热爱书籍,乐于帮助他人,不受别人恶习的影响。

书籍,是使阿廖沙坚定的做一个正直人的主要原因。高尔基说:“凡是我身上一切好的东西,都要归功于书籍。”“书籍是我的心灵和智慧受到鼓舞,帮助我从生活的泥沼中爬了出来。如果没有书籍,我会在泥潭中被愚蠢和庸俗憋死。”

由此,可见书籍对我们生活的重要性。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我们多读书,可以使我们的精神不再空虚,可是使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

读了《在人间》一书,使我更加深刻的意识到了书籍的重要性,我们要学习阿廖沙中外名著读后感大全正直、坚强、乐观以及爱读书的品质,那将使我们终身受益。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9】

家常味道最有烟火味,甚至能够救赎人的心灵。“深夜的烈酒,不如清晨的一碗清粥。”——一碗人间烟火胜过千言万语,所有的滋味全都在这一碗人间烟火中了。不论如何,人生还有美味可吃,还是有值得活下去的理由。汪曾祺说过“四方食事,不过一碗人间烟火”——人间烟火最可亲,人生情味最真实,有一碗香喷喷的饭菜来慰藉肠胃,也慰藉心灵,人间值得!

一碗人间烟火里面有最简单也最深奥的人生滋味。爱上这人间烟火,才能留住最温情的生活。所以有人说菜市场是最具有人间烟火味的,而千家万户的厨房也菜市场有着直接的关系,从菜市场采购回来的新鲜食材,被人们精心制成一碗人间烟火。

如果你要问我什么才算得上是人间烟火,是山珍海味吗?不,每个人的人间烟火都不一样——你的人间烟火就是你最熟悉的味道:豆浆油条、煎饼果子、小笼包子、炒饼炒面、板面拉面、驴肉火烧、炸鸡烤鸭……总之,只要是那碗家乡的味道就可以了。

一碗人间烟火,足以让一颗躁动不安、萎靡不振的心稳下来。一碗人间烟火里面藏着生活的种种滋味,有踏实和充实,有幸福和安慰,有希望和憧憬,有温情和诗意。人生在世,夫复何求?一碗人间烟火,足以慰平生。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10】

寒假期间,我读完老舍先生的《烟火人间》。老舍先生有着“人民艺术家”之称,是现代著名的文学家。

在老舍先生的作品中,各种表达叙述的分寸都拿捏地恰到好处——幽默、京片儿、平实,仿佛没有一丝一毫的炫技痕迹,只是絮絮叨叨地叙述着身边的所见所闻——平凡琐事与高深立意浑然天成——但这显然已经达到了上层武学境界,即“无招胜有招”。读了《烟火人间》,我才恍然大悟——这样的语言艺术家,并非一路火花带闪电。他和普通人一样,经历了长时间的摸索与打磨,经历了挫折与否定。不同的是,他一直笃定的坚持着,积累着,不断突破自我,直至涅槃重生!

《烟火人间》选取了老舍先生的一些经典短篇小说和散杂文作品。这些作品多取材于市民生活,通过日常平凡的场景反映普通的社会冲突,挖掘对人们生存、命运的思考,这些文章有的描写城市平民的生活轨迹,有的书写知识分子的生活趣事,有的描摹生活见闻。作品充满生活情趣,文笔细致入微,更贯穿着老舍先生一贯的幽默风格,让人从轻快诙谐之中体味人生哲思。老舍的创作受益于民间文艺的影响,他的作品从形式到内容都雅俗共赏,突破了知识分子的狭小圈子,这使他的作品具有大众性、通俗性的特点《烟火人间》所涵盖的主题包括爱情、婚姻、北漂生活以及婆媳关系等,饱含了老舍先生对生活的感悟与热爱。《不成问题的问题》就是一篇精彩的讽刺小说,通过一个农场的变迁反映了中国社会的缩影。丁务源无才无能却能左右逢源上下贯通,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秦妙斋身无分文却能口吐白莲侃侃而谈,吃住全靠骗嘴耍赖;尤大兴正义有才,却不懂人情世故,被憎恨污蔑,排挤人压。范伟通过这部电影拿了金马奖最佳男演员,看书时想象他的形象代入毫不违和。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颇丰。

在人间读书心得【篇11】

我读过这一本书,书名叫《在人间.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著名的三部曲自传体小说,这一本书字里行间总是让人看到作者对生活、学习的热望与坚强。

在《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阿廖沙在一八七一年到一八八四年这段时间生活经历及心路历程。在这段时期为了生计,他与祖母靠摘野果出去卖糊口,当过绘图师的学徒;在一艘上当过洗碗工;当过圣像作坊徒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历尽坎坷,与社会底层形形色色的各种人们打交道,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他并没有失掉对生活的希望,抓住一切空余时间学习、读书。依靠阅读的大量书籍扩展自己的视野,丰富了自己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他决心“要做一个坚定信念的人。”于是他离开了家乡奔赴喀山,拒绝平庸为理想而努力奋斗。

我记忆最深的一段话“我必须改变自己,否则我会毁灭……”是啊,在生活、学习中遇到困难,我们难道不也是要改变自己才能成功吗?现在,我们大多同学的家庭条件是优越的,父母不仅能让我们吃饱穿暖,还能尽量满足了我们诸多要求。因为有了父母的呵护,也使我们很多同学丧失了勇敢坚强的心态,变得懦弱起来。遇到困难就想要退避、逃避。我们常常是埋怨、灰心丧气地被困难打败了,而不是把心态调整,改变自己来把困难打败。相比之下,主人公在被生活所迫外出打工,仍然保持着坚强的性格和对知识的热爱追求。难道不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反醒吗?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要我们有所付出,才会有收获。恩里科.费米也曾说过:“要从小把自己锻炼得身强力壮,能吃苦耐劳,不要娇滴滴的。”所以我们要明白:生活中需要我们勇敢坚强去面对困难!我们要相信眼前遇到困难会被征服的,都会过去的。我们应该像书中主人公阿廖沙那样坚强努力生活。人生应该充满梦想,充满奇迹,不能因为生活的艰苦而磨灭激情,不因岁月的流逝而褪去色彩。

读一本好书,感悟人生真谛,养成一种好习惯。我们应该从一部部经典的书籍中汲取精华和养料,使其成为我们生命中一座座灯塔,永远指明我们航行的方向!同学们,来读读《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吧,让我们都学习主人公阿廖沙做生活中坚强的人!用行动去迎接灿烂、美好的明天!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有关哈姆雷特读书心得合集》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书心得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哈姆雷特读书心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