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书心得 · 京华烟云的读书心得

京华烟云的读书心得

京华烟云的读书心得。

感言的书写应该要怎么做?当我们经历一些重要的获奖场合时。感言的作用就是帮助我们学会表达内心真实感受,感言是记录我们难忘的时刻的证明。今天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给您分享“京华烟云的读书心得”相关主题内容,相信您能从本文找到帮助!

京华烟云的读书心得 篇1

《京华烟云》是著名作家林语堂先生的一本有名的书。它描述了清朝灭亡后,民国时期北平几个典型的大户人家的生活,十分逼真的再现了那个时代的生活画卷。它是一部由好几篇小说联成的长篇小说,但不所以而成一部分散漫无结构的故事,而反为大规模的长篇。其中有佳话,有哲学,有历史演义,有风俗变迁,有深谈,加入剧中人物之喜怒哀乐,包括过渡时代的中国,成为现代的中国的一本伟大小说。

在这部小说里面有两个主角是十分突出的—姚木兰和姚莫愁,但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姚木兰。林语堂说:“木兰,乃真女子”。确实,在我看来姚木兰一面秉承着道家女儿的随缘自在聪明活泼,一面又有儒家媳妇的孝顺贤惠,漂亮而多才,十岁就识甲骨文,会唱戏,懂得享受生活,善烹饪,知人情,体贴,毋庸置疑她就是个是很好的情人、妻子与朋友,而在妇女受教育缺乏的当时,在尚有足够的蒙昧与保守的世界,姚木兰又是众多男士的梦想。木兰自小被曾家所救,双方父母又有交情,加上与曾荪亚青梅竹马,又和曼娘一齐居住,有曼娘为曾家谋划,她与曾荪亚的婚姻,似乎是名门大家的理所当然。而她自我所爱的孔立夫,她虽然明明明白自我在立夫的面前,变得活泼,有不可言喻的欢乐。也明白孔立夫走了,她姚木兰的欢乐也随之带走了,她会独自在学校里伤怀感叹,却不愿意与任何说这不可说的秘密,她由衷地羡慕妹妹姚莫愁,却照旧安然地过自我的日子,在礼教谨严的夫家克制地保留自我风雅的爱好,结婚之后,仍与丈夫在清晨去看荷花,收集荷花上的露珠来煮茶。我觉得有雅趣,近人情,是姚木兰最显著的特征。她的可爱在于她那现实中的不现实,一面顺从命运,一面又在这命运固定不变的大格局下来点小花样,浪漫地过日子,享受

人生。之后,家国大变,木兰迁住杭州,从富家生长享用一切物质的安适,后变为村妇,过幽雅山居的生活,及最终变为普通农民,成为忍苦,勇敢,伟大的民众大海中的一滴水。父亲曾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可见木兰是父亲的梦想女子。她的这些精神也是我所敬佩的。

而在这部小说中也占据重要主角的莫愁,相对于姐姐木兰来讲,她又有自我的不一样,能够说,木兰犹如灿烂明亮的春花,而莫愁好比匣中温润沉静的美玉。木兰的情绪变化迅速,遇见感动的事情,就会流泪,放在寻常事物上,令人觉得摔性无伪,而在关键时刻,木兰却缺乏莫愁处变不惊泰然自若的镇定。孔立夫被抓,姐姐姚木兰晕了过去,妹妹莫愁却挺着大肚子,沉着地应付警察,其雍容与大方的作派,令警察都肃然起敬,帮她丈夫说好话且来宽慰她。这份坚强与镇定,也十分可贵。莫愁又十分息事宁人,姐姐为她的丈夫晕倒,她看在眼里,却并无任何异样。这种能忍耐的享福的性格,也令人羡慕。犹如莫愁所说:“身为玉质,有利也有弊。玉永远不受污染,并且硬而脆。可是最精美的玉应当发柔和之光”,她,姚莫愁,就是那最温润柔和的美玉。她们受的是现代教育,却都有着传统女子的完美之处。

除了人物的描述个性鲜明有特色外,此书让我觉得还有更大的优点是在于其哲学意义。一翻开来,我起初觉得如奔涛,然后觉得幽妙,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终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留给我细嚼余味,忽恍然大悟;何为人生,何为梦也的感受。之后在看了由这本书该编成的电视剧后,让我更加的印象深刻。它叙述当代中国男女如何成长,如何过活,如何爱,如何恨,如何争吵,如何宽恕,如何受难,如何享乐,如何养成某些生活习惯,如何构成某些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此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尘世生活里,如何适应其生活环境而已。”暗香被拐之后,性格都转变,却能在木兰的爱心之下,逐渐恢复,且找到家人,最终嫁给经亚,暗香的爱甚至使经亚年轻起来;曼娘虽以处女之身守寡,她养育的儿子阿瑄却极敬爱她,她与媳妇以及孙子死在日本人手中之后,阿瑄参军,因为母亲妻子与孩子的缘故,从未受伤;之后,家国大变,木兰迁住杭州,却可抛弃奢华的生活,作村妇打扮,亲自下厨劳作,而在逃往四川的路上,又能一再收留路上的小孩;孔立夫虽然赞成庄子的自然主义且爱写批评时世的文字,却在国力最弱的时候,去做了自然科学家,明白木兰是爱他的,也仅仅止于吻手一次而已;牛素

云虽然做尽坏事,却也真心悔改,为国捐躯;林语堂在这部小说里面处处体现了世间的爱与温暖,更从小群体小人生中折射出大的民族精神与开阔的家国前景。

《京华烟云》写于1938年,成于1939年,那时,我们国家正处水深火热之中,新无可待,旧无可取,林语堂犹能在《京华烟云》里秉承传统的忠与孝,赞成家庭伦理,而又倡导人生的智慧,极力鼓吹仁爱与慈悲,观之令人欢欣鼓舞,我想这就是林语堂与众不一样的地方,也是这本书成功的原因之一。看了《京华烟云》之后,我似乎有一种如梦幻般的感觉,沉沁在书中情节里面,久久不能回味,让我的思想境界又得到了一次质的提升。

京华烟云的读书心得 篇2

在图书馆翻到了这一本英文版的《京华烟云》。虽然不能完全看懂,但好在看过电视剧及中文版,大体能够理解.

林语堂先生一生多用英语来写书向国外介绍中国悠久的文化和中国人民淳朴的生活。这正是他旅居海外时用娴熟优美的英文完成的巨著,向那些鄙视中国的外国人介绍中国真正的文化。

《京华烟云》主要描述了姚家、曾家、牛家三大家族中从19xx义和团运动到抗日战争三十多年间的悲欢离合和恩恩怨怨。在政权更迭、军阀混战的北平城中,在那一特殊历史时期的性格演变、思想碰撞和命运选择,展现了儒、士、商阶层由盛而衰的过程,从侧面反映出中国社会历史的风云变幻。其中有佳话,有哲学,有历史演义,有风俗变迁,有深谈,有闲话,加入剧中人物之喜怒哀乐,包括过渡时代的中国,成为现代世界的一本伟大小说。林语堂的女儿林如斯曾说过《京华烟云》是一本能够随时翻看的小说,并不是必须要有闲时才看,最好是夜阑人静时独自个儿看;困倦时,起来喝口清茶自问道:“人生人生,我也是其中之一小丑否?”

该书还被视作现代的《红楼梦》林语堂先生曾提到:“(该书)重要人物约八、九十个,丫头亦室来个。大约依红楼人物拟之。木兰似湘云(而加入陈芸之雅素),莫愁似宝钗,红玉似黛桂姐似凤姐而无凤姐之贪婪,迪人似薛蟠,珊瑚似李纨,宝芬似宝琴,雪蕊似鸳鸯,紫薇似紫鹃,暗香似香菱,喜儿似傻大姐,李姨妈似赵姨妈,阿非则远胜宝玉。”

确实,该书最大的优点不在性格描述得生动,不在风景形容得宛然如在目前,不在心理描绘的巧妙,而是在其哲学意义。你一翻开来,起初觉得如奔涛,然后觉得幽妙,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终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留给读者细嚼余味,忽恍然大悟:何为人生,何为梦也。或可说,“浮生若梦”是此书之主旨。

《京华烟云》中描述的最出彩的是女人。古典的,现代的;年轻的,年老的;出身高贵的,身为丫鬟的;老实本分的,工于心计的;各式各样的女人,个个个性鲜活,有血有肉;同一个女人,写她从待字闺中到嫁作人妇生儿育女,从女儿到母亲再到婆婆到奶奶外婆,不一样阶段的女人,她们的心理变化也很真实的写出来。例如木兰和莫愁,这两姐妹在相似的家庭环境中成长,木兰偏向继承了父亲的道家思想:逍遥,自由,追求梦想却又不强求,善于在平淡的生活中获得乐趣,也容易满足;莫愁则偏向母亲继承了儒家之道,学会了作为妻子母亲的生活中的智慧。同为女人,木兰更适合做老婆,因为她有想不完的妙点子,能够陪你去很多的风景名胜,和她聊天,永远不会气闷;她喜欢做菜,异常爱研究新奇的菜式,对于种花养草,琴棋书画也有兴趣;既能满足你对生活上的要求,也能够陪你品茗赏月,99.,做风雅之事;有时候可能有些过于梦想化,但木兰也懂得适时调整。莫愁则适于做母亲:她方正稳重的性格会给孩子一个好榜样;莫愁最懂得以柔克刚之道,对于立夫这样个性激进易冲动的人,也能懂得什么时候予以忍让,什么时候坚持,什么时候暗暗责备,什么时候给予鼓励,恰当地顺应立夫情绪的起落,最终改变他,使他成熟稳重。相信这对

于孩子要容易得多。因为莫愁有足够的耐心,也有足够的智慧,不会过分娇惯,也不会过分严厉;莫愁在文学上的造诣也足够给孩子的学习以指导,从她少女时代和立夫的几次辩论就能够明白,其实她思想锋利,见解独特,并不输于木兰,只是嫁人之后着意收敛,培养自我的稳重方正。

但这两姐妹,在很多方面,是十分相似的。就从莫愁和木兰对待丈夫外遇(立夫甚至能够不算,因为那只是精神层面的)的态度就能够看出,她们的沉着和智慧是多么的相似。同样的善解人意,同样的不动声色。可是在应对立夫被捕这件事上两人的态度迥乎不一样,又能够十分好的表现她们的不一样——木兰的冲动和梦想化,还有莫愁的冷静稳重和忍让宽容。这两个可爱的女子,是全书的灵魂所在,或许也是林语堂心中的完美女性形象吧。

当然最让人佩服的是木兰——坚强而又有主见的木兰。林语堂曾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

她落落大方,聪慧贤能;她追求时髦,谈吐诙谐,这又不失新时代女性的优点。她聪明勇敢,拥有自我对生活的主见,更令人惊叹的是她那独特的浪漫主义情怀。她的生活方式随着季节的改变而改变,“在冬季则平静沉稳,春来则慵倦无力,夏天则简便悠闲,秋来则舒爽轻快”。应对生活的变迁,应对从富家生长享用一切物质的安适到变为村妇的剧烈转变,即使最终变为普通农民,她依然能过着幽雅山居的生活,坚韧地应对所有困难,并在磨难中成长,成为忍苦,勇敢,伟大的民众大海中的一滴水。

命运早有天注定,哪由强弩硬上弓.书中虽未提及命运,但命运的造化随处可见。银屏硬碰硬的抗争,最终葬送了自我。而姚太太的强硬,也没有给她换回什么好下场,最终她的小儿子竟然还是娶了个丫鬟,何其讽刺!红玉的死,是听从了命运还是听从了自我呢?莫愁是个注定了幸福的女人,命运,可能有时候,真的,有薄厚之分每一个人,不论生于安乐还是忧患,谁都不足矣改变整个生活。然而每个时代都会赋予我们特定的职责,京华烟云的时代,就是要齐心抗日保家国。一个民族的人只要有觉醒意识,只要团结一致,什么样的强敌都能够战胜!海明威说的好:“人能够被毁灭,可是不能被打败!”中华民族的儿女们,永远都是好样的!!

京华烟云的读书心得 篇3

《京华烟云》的确是好书,对于我高一的阅读水平恐怕是个挑战。读完了,第一感觉是,书中故事娓娓道来,平淡如水,可是蕴藏着极其深厚的中国文化底蕴,尤其原文以英文著成,不啻是向外国打开一面解读中国人、中国文化的窗子。

看书前就看过新版的《京华烟云》电视剧,读过原著,才明白,电视剧改编的实在是太离谱了,简直把应有的内涵一扫而光,也许作为电视剧,要改编这样一部缺乏戏剧矛盾的作品,非如此不能引来观众,恐怕也是很无奈的。对于书中关于中国的婚丧嫁娶、衣食住行,细致如怎样用凤仙花染指甲,怎样裹脚,妻妾地位的差别,怎样抽大烟、抽白面,壮阔如天南地北的美景、美食,政治上的勾心斗角,投机钻营。这些知识的介绍只是自然而然的串场,更大的成功还在于一个个颇有个性的人物。

《红楼梦》人物之多煞是壮观,这部小说被称为现代版《红楼梦》,任务数量虽远远不及,但每一个都很成功。木兰崇尚美的事物,喜欢奇思妙想,而又通情达理,心地善良。莫愁温婉聪慧,身为富家之女却毫不骄纵刁蛮,相夫教子以为乐。这两姐妹可说是中国传统的大家闺秀了,实在让人喜爱。而立夫正直、爽朗、满腹才情,又急躁易怒,以天下为己任,是中国近代那些知识分子的一个典型代表,他把妹妹嫁给陈三那一段叫我这个现代人看来都太过“现代”了。

故事主要描述的是主人公们生活的变迁,背后的大幕却带有十足的政治色彩。

讲那一阶段的事,是不得不于政治相关的。他们因战争而逃离,因政变而恐慌,正是因为发生在那个年代,故事才更具现实意义。书中的木兰想过平凡的生活,而纵观整个历史,若是真有这么一个大家族,在动荡的岁月里,他们也真的是平凡的逃难者、挂念骨肉的父母、思乡的游子。正因为是从平民的视角,而非纯粹战争的描述,才更能体会到那种惊心动魄的可怕,因为读者和他们一齐成长,那种体会也更加深了一层。其实真正让读者觉得描述生动的,不是渲染血腥,而是让读者对遭遇恐怖的人“熟识”,仿佛他一向在你身边。

这真的是一本好书,它包含的丰富的知识超越了一般的小说,也许还有些我此刻没能深刻体会的资料,N年以后,也许我想起某一页、某一段,又会心生感慨吧!

京华烟云的读书心得 篇4

有栩栩如生的鲜明人物;有感天动地的凄美感情;有繁华如梦的京城往事;有美若天堂的苏杭韵味;有质朴诚挚的人间实感;有千年礼貌的精彩记录;有满目疮痍的中华大地;有战火纷飞的动乱年代。这就是《京华烟云》带给我们的一场文学盛宴;这就是《京华烟云》展示给我们的文学宝藏;这就是《京华烟云》送给我们的人生哲学。而林语堂先生就是有这种无与伦比的文学造诣;他就是有这种本事让你沉醉在他的文学世界里流连忘返;他就是有这种天赋让你在他的作品中感受到哲学的魅力,懂得生活的真谛,了解感情的悲喜,感受民国的风情,体会爱国的精神,传承古老的礼貌。

林语堂先生曾在这本书的序言中写到“本书对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既非维护其完美,亦非揭发其罪恶。只是叙述当代中国男女如何成长,如何过活,如何爱,如何恨,如何争吵,如何宽恕,如何受难,如何享乐,如何养成某些生活习惯,如何构成某些思维方式,尤其是,在此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尘世生活里,如何适应其生活环境而已。”可是在我看来,牢牢的紧贴现实,才是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因为这能让我们设身处地去感受到当时那个年代的生活,能让我们更加容易理解书中蕴含的人生哲理,能让我们更好的从中吸收一些东西。

而这本书中给我留下最深影响的莫过于“木兰”这个奇女子了。无傲气有傲骨,天资聪颖,“清烟竹韵,道法自然”说的就是木兰了。在她小小的身躯里,蕴含着巨大的勇气与骨气;积淀着醇厚的文化与底蕴;兼容着别样的善良与包容;融合着深厚的感情与才情。在她身上你能看到容颜之美,聪慧之美,贤德之美,豁达包容之美,难怪人说“若为女儿身,必做木兰也”呢!

木兰的才华令人钦佩与折服。木兰会吹口哨,会唱京戏,还认识甲骨。木兰的父亲姚思安是未位了不起的大人物,木兰从小受父亲的影响,这使得父亲的淳淳教诲在她的身命中烙下了深刻的印记,并贯穿她的一生。姚思安曾对木兰说过“心浮气躁对心神有害,正直自持,则邪气不能入侵。”这些话是木兰生活中的准则,总是能让木兰从中获得无限勇气,总是能让她找到人生的方向。木兰除了在文学等传统文化上有颇高的造诣外,还认识甲骨与金文,她还喜欢唱京戏,收集古玩,有着颇深的文化文学修养。她总是能把人性之美、文化之美、还有落落大方、贤淑端庄之美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样一个德才兼备的女子,这样一个特立独行的女子,这样一个开明无惧的女子,怎不叫人喜欢与钦佩呢?木兰真不愧为新时期的奇女子也!

木兰的感情令人感到心疼与惋惜。木兰十岁的时候与家人失散被拐,最终阴差阳错的被曾家所救,而这也就预示着她的人生注定不平凡。果然命运的齿轮在她情窦初开的年纪就这样无情地卡住了,为了不懂事的妹妹,为了爹娘的脸面,为了家族的信誉,她听从父命毅然决然地嫁到曾家,心甘情愿地委屈自我,但这并不代表她是愚昧与软弱的,相反这是她做出的最好的选择,也是最明智的选择,而事实也确实证明这段婚姻是十分圆满的。当然木兰的婚姻并不是那么的平顺,她的丈夫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那就是他有了婚外情。荪亚与曹丽华厮混在了一齐,这样的侮辱与难堪是任何一个女子都难以理解的吧?可是木兰不是一般的女子,她理性地选择与曹丽华见面,大度地会见自我的情敌,无畏地去应对丈夫的出轨,勇敢的去捍卫自我的婚姻,她以自我的学识修养、宽容大度和对事情的机智灵活巧妙地化解了这场感情危机;她用她的隐忍与宽容以及自身的人格魅力征服了情敌,掳获了丈夫的心。不得不说木兰是一个高情商与高智商兼容的独特女性。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木兰,她是个有梦想的人,她将完美的心灵寓于世俗的智慧中,在现实与梦想中自由穿梭,在世俗的困境与考验中,坚守内心的洒脱与傲世。这个奇特的女子,她的生命总是闪耀着光芒,她的故事总是打动着人心,她的才情总是绽放着光辉,她的一生总是带着传奇。最终我想说:木兰真不愧为一奇女子也!

《京华烟云》这一部具有传奇色彩的小说,给我留下了太过深刻的映象,让我得到了许许多多的启迪与感悟。正如林语堂先生的女儿林如斯所说:“你一翻开来,起初觉得如波涛,然后觉得幽默、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终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悠然而止。留给读者细嚼余味,忽恍然大悟何为人生,何为梦也……”是啊,浮生如梦,忙忙碌碌走过这一生,像做了一场梦一样,那么虚无缥缈,那么可望不可即。所以说世间万物都有其必须之规,善恶、美丑、荣辱、贵贱、死生、祸福,如朝去夕来、梦碎但醒,皆为轮回转换,不可强求,亦难以回避。所以在不幸面前,我们要勇敢承受命运之苦,在宽怀中获得坚韧,在顺应中求得把握,在承受中懂得释然,在困境中找到真理。

hdH765.com更多读书心得扩展阅读

读书心得:城南旧事的读书心得


《城南旧事》一书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惊天动地,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一个个画面就如在梦中铺展开来,向我们展示的老北京。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城南旧事的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读后感大全中有很多优质读后感范文为您提供!

城南旧事的读书心得1

《城南旧事》是著名的台湾女作家林海音对自己儿时居住过的老北京城南的思念而写下的回忆录。通过主人翁英子童稚的双眼,展现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

在《城南旧事》中,这些形形色色的人陪伴着英子度过了她难忘的童年……第一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也是《城南旧事》的序言。叙述了英子在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问爸爸为什么要系铃铛、想为骆驼剪肚皮底下的绒毛,以及问妈妈春天骆驼去哪儿了这几件小事。当我读到天真的英子学骆驼咀嚼时,不禁笑了起来。多么可爱,多么天真的孩子啊!童年是最幸福、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在这充满童真的时光中,每个人的做过傻事,连小英子都不除外。第二章叫《惠安馆》。英子遇见秀贞和妞儿,并帮助她们重逢,多么感人啊!第三章是《我们看海去》,讲了英子与“小偷”的故事。他是英子的知心朋友,小英子却在无意中出卖了他……这些章节都细腻生动的描绘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表达了英子对童年的留恋以及对老北京城南的思念。

我们仿佛能听见她轻轻的叹息,以及对童年的眷恋,对时光流逝,物是人非的感叹。想要去抓住童年的时光,却只剩下回忆。那美好的时光悄悄地“溜”走,越走越远……

城南旧事的读书心得2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看了第一句词相信很多人就可以哼出那熟悉的旋律,虽然未必知道这是奥德维的名曲。歌名叫《送别》,但我更愿意叫它《骊歌》。同是李叔同填的词,不知道为什么和我们小时候唱的《送别》不同,但《城南旧事》的开头就是抱笙加竖琴的《骊歌》……

一滴清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好书,可以净化一个人的心灵。在我内心的深处,曾经有这样一本书,它像一滴清水折射了我心中的太阳,这本书就是《城南旧事》,作者是林海音,它是以年少的心态来记叙自己在北京城南的幸福童年生活。看完书后,古城的残片、大树的几根垂落枝条、临街老店被涂盖的字号、半扇院门的插闩以及那些美好的回忆都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的眼前。

也许,童年,是记忆的开始,也是一个梦的符号,它代表经历沧桑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读着《城南旧事》,我渐渐地走近了书里,看着英子在城南度过的幸福童年,它们就像是一股细流静静地,慢慢地渗入我的脑海中:惠安馆、胡同的井、闹市僻巷、草垛子……这些地方所浮现的人物:井边的小伙伴妞儿、惠安馆的疯女人?D?D秀贞、躲在草垛里的小偷、斜着嘴笑的兰姨娘、不理“我们”的德先叔、和“我”朝夕相伴的宋妈以及最后因肺病去世的爸爸都与我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都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筑成的。

当读到英子和惠安馆的疯女人秀贞玩时,我真担心秀贞会不会做出伤害英子的事;当看到英子知道自己的好伙伴妞儿就是秀贞的女儿时,英子不仅帮助他们母女重缝,还将自己的生日礼物――钻石表和妈妈的金手镯送给他们当作盘缠去寻找思康叔。此刻,我不禁为英子感到骄傲,一个六岁的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大概是一种来自生活的力量鼓舞着她在成长吧!读着读着,我时而心惊肉跳,时而轻松自在。我觉得很奇怪:难道英子不害怕秀贞吗?看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的童年之所以精彩,是因为她有一颗纯真的心灵,正是因为她有这样的一颗心,她的童年才那么快乐。那是真正的,无忧无虑的,不折不扣的快乐。

《城南旧事》绝不仅是一本回忆录,它还是名篇佳作,它以它独特的特点,洗涤人的自私心,让人受到教育。这本书,的确让人沉醉,它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出了真实的人性世界,为我呈现了一出精彩绝伦的演出。合上此书,房间里飘着一股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城南旧事的读书心得3

《城南旧事》是著名作家林海音留给大家的一部经典之作。林海音原名林含英,小名小英子,也就是《城南旧事》里的主人公。她是台湾苗栗人,她五岁随父母从台湾来到北京城南居住。《城南旧事》一书既是她童年生活的写照,更是当年北京平民生活的写真。

《城南旧事》这本书分成:《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驴打滚》和〈〈爸爸的花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了〉〉五篇。在第一篇《惠安馆》里,那个常常站在惠安馆门口,梳着大辫子的女子秀贞,是故事里人见人说的“疯子”。但在英子眼里,秀贞却是她的朋友,她不仅仅认识了秀贞,还与一名叫妞儿的女孩成为了好朋友。

第二篇《我们去看海》写的是英子与一个小偷的约定。但始终没有实现。英子在他们家附近碰到了一个小偷,英子和他成了道义上的朋友,英子喜欢听他讲故事。英子对他说要分清海和天,所以他们约定要一齐去看海。在英子眼里这个小偷性情和善,但最后他还是被抓了。所以没有实现他们的约定。

《兰姨娘》讲的是兰姨娘敢于逃出旧家庭,勇于追求感情。最后与一个革命青年德先叔远走高飞,开始了新生活。

《驴打滚儿》讲的是英子家的保姆宋妈日夜思念她的儿妇,不明白他们过得怎样样。她把英子当成自我的孩子一样对待,以寄托自我的思念之情。

最后一篇写的是小学毕业的英子,告别了童年,开始担负起生活的职责。这篇文章写出了英子失去父亲的悲伤,以及对人生无常的感慨。

通常一本书能够带我们感受快乐、悲伤、失败的痛苦、成功的喜悦。也让我们学到许多知识。就这本书把我们带回到了那个时代,让我们了解了那个时代发生的事,那个时候人们的生活。所以书籍能够带我们“穿越时空”,让我们了解以前的世界,外面的世界。开阔我们的视野。

城南旧事的读书心得4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自传体小说,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长篇小说,也可视作她的代表作。它描写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乐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童稚的双眼,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城南旧事》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八十年代还被搬上银幕,还获得了“中国电影金鸡奖”等多项大奖,感动了一代人。它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半个多世纪前,小女孩林英子跟随着爸爸妈妈从台湾飘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京华古都的城垛颓垣、残阳驼铃、闹市僻巷……这一切都让英子感到新奇,为之着迷。会馆门前的疯女子、遍体鞭痕的小伙伴妞儿、出没在荒草丛中的小偷、朝夕相伴的乳母宋妈、沉疴染身而终眠地下的慈父……他们都曾和英子玩过、谈笑过、一同生活过,他们的音容笑貌犹在,却又都一一悄然离去。为何人世这般凄苦?不谙事理的英子深深思索却又不得其解。

以清新和隽永的散文叙事风格表现了一个时代“童年往事”般的心理路程。全书大多数故事是以小英子的视角为主线,许多的生活细节都洋溢着一种深深的眷恋之情,都保存了一份难得的温馨:象学校的阵阵钟声和孩子们的阵阵歌声,还有那辘轳井,那水车,以及在烈日下吐着舌头的狗和那条幽静而蝉声如雨的小巷……这样,随着她那纯真目光的追溯,“一切都离我而去”的伤怀情绪显得尤为真切,同时也更加凄婉和痛楚——“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

学生读起“小英子”的故事更加亲切,从温婉如水的叙事中很容易消弥时空的距离,去体味那段老北京的风俗长卷和历史回音。从而对自己的童年有一种全新的体味,更好地描画属于自己的人生黄金时光。童年是人们记忆中挥散不去的一瓣瓣心香,是人们情感深处发酵过的一坛陈年老酒,所以孩子们在阅读《城南旧事》的过程中,同样会用自己的心滋润着孕育着属于自己的那一幕幕永远无法重来的“城南旧事”……

或许现在的浪花们读这本书海略显困难,但是“珍贵的东西慢慢生长”,家长朋友,请和你的孩子一起阅读,并鼓励孩子坚持阅读!

城南旧事的读书心得5

淡淡的哀愁,沉沉的相思。

——题记

我一向对名着不太感冒,往往是看了半截便将其束之高阁了。《城南旧事》不同,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将我领进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北京,也让我忆起了童年往事。

《城南旧事》中满含着怀旧的基调,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书中的一切都是那样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景、物、人、事、情完美结合,似一首淡雅而含蓄的诗。

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所以她和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三天两头的往惠安馆里钻;她和“小偷”写下承诺,甚而认真地听着“小偷”的故事;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伤心难过。

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我们看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那里有一种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

小时侯爱听故事,爱问“后来呢?”,爱帮助人,动不动就拍拍胸脯,说一句“包在我身上”,不懂大人为什么会互相讨厌对方,因为在“我”的眼里,他明明是个好人啊。看不明白大人们为什么人前一套,人后一套,“我们”在一起玩时,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即使闹翻了,哭鼻子了,到第二天还是一样在一起嘻嘻哈哈。

为什么我们总是羡慕孩子的无忧无虑,那是因为他们的世界里没有戒备,没有心计,只是单纯的。

“看见东阳下的骆驼队走过来,听见缓慢悦耳的铃声,童年重临于我的心头。”

城南旧事的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


《师说》开宗明义,“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也就是说,老师,是用来传授道理、讲授知识、解答疑难问题的。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更多优质读后感请您参考读后感大全网,希望能够帮助到您!https://www.dhb100.com/

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1

“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古之师与今之师有太多的差别。古人尊师那种真挚、心无杂念的纯是我们所无法比拟的。早课前对孔子的顶礼膜拜也是极其虔诚的,那种九十度的鞠躬礼叫你不真诚都不行。古之师是既严肃又严厉的,绝不像我的教师那么和蔼可亲。我们早已没有了体罚和训斥,而我从国学经典的墨香中似乎听到了戒尺打手板的啪啪声,也听到了再罚抄一百遍的斥责声??今天的我们已经习惯于老师的表扬和再奖你一朵小红花的呵护。

古之师与今之师的工作目的都是一样的,都是传道、授业、解惑,只不过是方法与教学形式不同而已,那么今天的师者又应拥有怎样的胸怀呢?

法国作家罗曼罗兰说得好,“要播撒阳光到别人心中,总得自己有阳光”。教师照亮学生心灵的阳光靠的是爱的暖意和人格的力量,就是现在提倡的师德。我们每一个孩子都更信服和尊重师德高尚的老师,那么何为师德高尚呢?即师者对名利的淡,拥有行云流水般淡泊的胸怀,从而叹情感人,以德育人,以此照亮求知者前行的道路,启迪了一颗颗求知的心。师者的心更是对事业的浓,潜心教改,勇于实践,大胆开拓,不仅备好课,更给我们上好课,并善于总结反思,及时对我们进行辅导,用勤奋的心播种教育教学的春天。像孔子那样善于譬喻、循循善诱;像鲁迅那样“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像魏书生那样充满睿智,用特别的方式实施特别的.教育;像陈寅恪那样追求自由的思想、独立的精神。

让师者的内心闪烁出更美的光辉,照亮了我们,照亮了世界。让我们把最崇高的敬意献给无私奉献的普通教师。正因为有了他们,世界才变得如此和谐、美丽。

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2

师者,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是最亲近的一种职业,可我们又对老师这个职业有过多少了解呢?古代的韩愈就对“师者”有过独特而富有深意的见解。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此句出自《师说》,解释了老师的作用。每个老师都有帮助学生解决困难的职能,无论在古代还是现如今,只要掌握真理,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就可以称得上是一位好老师,假如一位教师不能“传道”,他也就不能成为教师了。“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页在不断提醒我们“师”和“道”是密不可分的。“道”是“师”存在的先决条件,“师”是“道”传播的社会载体,总的来说,“道”是“师”存之根基,“师”是“道”存之体现,“道”存所以“师”在,这也是韩愈所谓“师道”。

在我看来,对于教师而言,做好本职工作不仅在于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完成教学任务,更在于要有一颗大爱之心、仁心育人、爱生如子,例如在地震中,第一时间帮助学生逃生的教师们,他们敢为人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回想韩愈在《师说》中的所言,我认为他们不仅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而且将自己的责任进行了升华。于我们学生来说,要学习古代圣人的“从师而问焉”,就要做到学无止境、不耻下问,才会“圣益圣”,并且不能向士大夫那样“耻学于师”,不然就会“愚益愚”。例如有时,我们在学习遇到困难的时候,很难会开口向他人请教,然后问题就会越攒越多,最后就不知道从何解决了。

在《师说》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孔子了,他是一位出色的老师,同时也是一个虚心向学习的学生,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的确,许多人一起行走,其中必有能当我老师的人。人无完人,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必定会有些方面不如别人。孔子被称为圣人,但他还是不耻下问,他曾以郯子、苌弘等人为师,难道他的学问不如他们这些人吗?不!他只是想学到其他他不会的知识罢了,所以大家在一起学习可以优势互补。可现如今,人们的学问还远不如圣人,可他们也不肯向老师或他人学习,这样的话,人又会有什么进步呢?

不仅如此,孔子还说:“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说的就是每个人都可以作别人的老师,只是看你擅长哪方面而已。

《师说》中还蕴含着许多人生道理,有时或许会被我们所忽视,但要是反复多读几遍的话,就会感受其中的韵味。所谓“温故而知新”应该说的就是这个吧!

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3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老师更是一种高尚的存在,作为一种社会模范和智慧典范,老师们一直潜心教学、培养人才,为社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从古至今,老师们除了传授给我们无数的道理真谛之外,他们更是一丝不苟的教授我们学业和知识,更重要的是他们还会耐心细致的为我们解答疑难问题,拥有这样无私的他们,这真真是社会的福音,也是学生的幸运。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对我们来说老师并没有年龄和贵贱之分,只要是比我们懂道理的人那就是我们的老师,只要是会我们不擅长的东西那也是我们的老师,所以不管旁人是什么身份,只要他们能教会我们一些知识和技能,那他们就是值得我们虚心请教的恩师。此外,就算是圣人也没有一个固定的老师,对学子来说老师是可以有很多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不论什么时候,我们一定要虚心请教别人,只要可以从旁人身上学到有所受益的东西,那我们就必须去潜心学习,切不可盲目自大,也不可目中无人。

向老师请教学习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情,相反那是一种特别明智的选择,因为在学习上切不可不懂装懂,只要是我们不懂不会的,那我们就应该不耻下问,因为只有潜心求教了才会知其纹理。

世人以为折腰去跟别人请教是一件很没有尊严的事情,所以他们宁愿自欺欺人也不愿去虚心求道,因此他们一辈子也不会有好的长进,也难怪他们成不了圣人。而与之相对的是,那些圣人明明已经智慧超群了,但是他们并没有停下学习的步伐,尽管他们的学问已经超出常人很多了,但是他们还会孜孜不倦的去学习、去请教,他们这样敏而好学的品质很是值得我们去学习和品鉴。

总之,学习必须要有一个好的学习态度和好的学习心态,只要我们可以做到尊师重道、不耻下问,敏而好学这三点,我们一定可以成为一个有智慧、有前途的人。

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4

这周和女儿在读韩愈的《师说》,这篇文章是我高中学习的文言文。想当初是为了考试而学,今时今日和孩子再次素读,又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为人父母,教育孩子是我们的本分,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仔细反思,我们这个老师合格吗?或许从《师说》中能找到答案。

《师说》开宗明义,“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也就是说,老师,是用来传授道理、讲授知识、解答疑难问题的。因此,为人父母者首先要为孩子打下做人的基础,学习知识和技能相对是其次的。不可本末倒置。我们和孩子共同素读经典,其实就是在提升自己,自己提升了,孩子自然能够引导好。

“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每个孩子来到这个世界,都是一块洁白无暇的璞玉,如果不精心打造、恰当引导,想成长为一块美玉也是很难的。

“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和孩子相比,我们多了丰富的人生阅历,但不得不承认,我们或许也沾染了一些不良的习性,反观内视,孩子某种程度上也是我们的老师,如果没有孩子,我想很多父母大概不会在而立在年还捧着经典自得其乐地素读吧,至少我是如此。所以,深深地感谢孩子带给我们的因缘。

“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无论高低贵贱,无论年长年幼,道理存在的地方,就是老师所在的地方。比如,在经典诵读中,适当转换角色,让孩子做我们的小老师,孩子会读的更起劲呢。呵呵,好为人师,这是人的天性,但这个“师”一定要当的称职。

“彼童子之师,授之书而习其句读者,非吾所谓传其道解其惑者也。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小学而大遗,吾未见其明也。”作为老师,只教授一些书本的知识,却不能为其答疑解惑、做好身教,丢失了最根本的东西,小学而大遗,真的是本末倒置啊。

“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不耻相师。”各行各业的人,年长的、年幼的或者同龄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所以,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真不愧圣人啊,不仅说到,而且也做到了。

“圣人无常师。孔子师郯子、苌弘、师襄、老聃。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孔子曰:“三人行,则必有我师。”是故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圣人尚且如此谦虚向学,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向某方面比我们强的人学习呢?

重读《师说》,努力做一个乐学、善学的好家长、好父母,向他人取长补短,做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5

我读了师说这篇文章后,我知道了它大致在讲什么:写了关于老师的事情。有一句话的解释是这样的,这句话令我印象很深:不管是谁,比你大的还是比你小的人,只要他的学问比你渊博,你就可以拜他为师,还有会你不会的东西的人,你也可以拜他为师。在现实我们也有很多老师,例如:家教老师、补习老师、辅导老师、学校的老师.....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老师,像我的补习老师,我有些时候喜欢他,又有些时候觉得他很讨厌。在他不发火的时候,和我们班的小朋友笑着讲话时,这时我很喜欢他。在他打扰我们写作业的时候,老是在给我们讲笑话,但是我们都听着他说话,都不能做作业了,这时我很讨厌。他还有是在他对我们发火时,骂我们时,我又讨厌他,又对他有一些喃喃怨语。这就是我的老师,你们的老师是怎样的?

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想起了一句话,这几句话很有名:三人行必有我师。说的就是:有三个人并肩走在大道上,有一个人知识渊博,有一个人是武术高手,还有一个是音乐家,三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就可以互相拜师学艺,这样三个人可以学到,自己不会的本领,自己学会了别人的长处,也就可以当自己的长处,教会每个人。所有人都可以当学生,还可以当老师。在这句话中我体会到了:所有的人都可以当师傅和徒弟。不是三个人才有师傅,哪怕是全世界的人都有师傅。

现在的老师我觉得都没有古代的老师尽心尽力的教我们上课,上课才说一两样东西就打下课铃了,东西呢没有听懂许多,老师讲课只是简简单单的讲一些表面难的题,我们真正的难题都没讲到,我们的缺点老师一律没有见到,而且还不是圣贤,令我感到很失望。

韩愈的《师说》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1500字的读书心得


读书,使人思维活跃,聪颖智慧;读书,使人增长见识,谈吐不凡;读书,使人心旷神怡,如沐春风。读书能让人的眼界开阔,读书能让人容易的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1500字的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希望读后感大全的优质读后感能够给您带来灵感。http://m.dhb100.com

1500字的读书心得1

《 呼兰河传》是萧红的一部自传体长篇小说,这本书主要是作者萧红回忆了自己难以忘却的童年,整本书都以自己独特的个性展现出来。

我最喜欢的是他书中运用的讽刺手法,我们看到的是呼兰河城的封建,乡人的愚昧无知。在第五章中作者介绍“小团圆媳妇”的悲惨经历,“团圆媳妇”也就是“童养媳”。书中的小团员媳妇原本健康活泼,但在这个封闭的小城里,婆婆是要调教的。婆婆为了让她守规矩,也为了让自己舒心,就任意打骂她。终于,小团圆媳妇在极度恐惧中病倒了,然而这个时候,许多民众怀着“好心”来为她想办法治病,甚至那一向“勤俭”的婆婆也愿意花钱给她治病,她最后平静地离开了人世。记得书中这样写到:“这时候看热闹的人们一声狂喊都以为是小团圆,媳妇死了,大家都跑过去拯救他,仅有心慈的人流下眼泪来。”那为何一开始要用如此滚熟的热水给他洗澡?在听闻小团圆媳妇的死讯后,二伯和老厨子去城外帮忙埋葬她。回来时却一直在讨论菜是否好吃,对于埋葬的过程,却只字未提。作者这样写道:“好像他们两个是过年回来的,充满了欢天喜地的气象。”多么讽刺啊!乡人的愚昧无知,作者通过冷漠的方式记叙,对封建陋习进行了深刻的嘲讽。

萧红的一生十分坎坷,在1940年时,萧红创作了《呼兰河传》。著名学家茅盾先生曾评价道:“它是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在书中,也不是所有章节都在讽刺封建社会,在萧红童年时,她也曾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小孩子呢!呼兰河城里边住着他最爱的祖父,他们家有一个大花园,花园里有花蝴蝶、蜂子、蚂蚱……还有冰凉的黄瓜,他她经常丢了黄瓜去追蜻蜓,玩腻了,便去祖父那里胡闹一阵,只记得那时的天很蓝,云很美。在菜园里,她不用被外祖母打骂,也不必遭到父母的冷落,对她而言,祖父与菜园便是整个世界。尽管在如此黑暗的社会下,萧红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孩子。秋后菜园被封闭了,她便同祖父学念诗,先是胡乱大嚷大叫地叫了几十首,后来便开始讲诗,在讲道“两个黄鹂鸣翠鸟”时,一开始以为那是黄梨便十分欢喜,等他知道那不是好吃的黄梨,而是两只鸟时,便不再喜欢这诗了。你看,小孩子的世界就是可以如此简单。在她的童年里,除了菜园,念诗外,她很喜欢吃。记得有一回,大门洞子家的猪掉井里了,祖父就把小猪卖给她烧了吃。还有一回是吃掉井里的鸭子,后来他为了再吃到美味的鸭子,她竟叫小伙伴们一起帮他赶鸭子掉井里,真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啊,可她不知道多年后的她经过岁月的冲刷,那段时光是最美好的。整本书萧红一直用小孩子的口吻来记叙童年,却让我们看到了残酷的社会现实,可见,萧红的一生过得并不顺畅。

有一本书叫《呼兰河传》;有座城,叫呼兰河城;有一位刚烈女子叫萧红;萧红为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他的童年,更是旧封建社会的真实写照。

1500字的读书心得2

用了三天时间把《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看完了,其实我读书是很慢的,别人读350页的书也许就需要两三天,而我要磨蹭到四天左右才能看完,但是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因此读得也比较痛快。

初读《傲慢与偏见》,是很多年前的事了。当初朋友给我介绍这本书时,就说读这本书一定要有耐心。我想这个忠告是正确的。刚开始接触时,并不觉得此书有何过人之处,情节平淡,人物刻画也没有给我留下深刻印象,过目即忘。然而越是读到最后,越是被吸引得舍不得撒手,犹如裹着糖衣的糖果,入口时平平淡淡,什么味道也没有,等到糖衣渐渐溶化,丝丝甜味便溢了出来,最后,是满口的甜蜜。

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这本书,各种版本看了一遍又一遍,电影也不知看了几回。然而每次重温,总有新的感觉出现。

一开始确实是对故事情节抱有较大兴趣(这也是我反复看的主要原因),后来随着对其熟悉度的加深,自己知识的拓展,慢慢了解了许多故事内外的事情。

这本书没有讲什么离奇的故事,把整本书贯穿下来的就一种东西——婚姻,三个女儿的婚姻,而其主要的就是从二女儿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来体现一个真正美好的婚姻的观点,大女儿简的婚姻算是美好圆满,她和宾利属于一见钟情,而在宾利住在泥地别墅的这段时间里,两个人也算了感情一拍即合,但是出于女孩子的矜持,简也没有把她对宾利的感情淋漓尽致地发挥出来,她毕竟不像丽迪亚一样,所以终究还是要控制自己的感情。这就导致宾利的好朋友达西对他们的感情产生了错觉,以为宾利是一厢情愿,简对宾利并没有感情,而且简的家人毕竟还是有些粗俗,和宾利门不当户不对,所以就和宾利姐妹一起将两人分开了一个冬天。而达西着情于伊丽莎白,但是由于听信了威克汉的胡言乱语,所以对达西一点好感都没有,当达西跟她求婚的时候,伊丽莎白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达西只好写了封信把两件事情的真相告诉伊丽莎白,伊丽莎白这才对他的印象有所变化,而且对威克汉厌恶起来。丽迪亚是个比较放荡的女人,她和凯蒂着情于那些军官,而有一次丽迪亚收到邀请,与民兵团一起外出,结果凯蒂嫉妒起来,殊不知丽迪亚和威克汉竟私奔了,直到达西出手帮助了此事,才让丽迪亚和威克汉结婚,但是两人结婚后连糊口的钱都没有。柯斯金和夏洛克的婚姻不能说幸福,但是至少没有丽迪亚和威克汉那么惹人嫌,柯斯金原本一厢情愿追求伊丽莎白,但是伊丽莎白很果断地拒绝了,当柯斯金遇到了夏洛克,第二天竟就和夏洛克求婚了,而夏洛克想到柯斯金有一定的收入,于是就同意了他的求婚,两人就这样结为夫妻。简和宾利则在夏天重逢的时候旧情复燃,幸福地结了婚。

这部小说中描述了这么多人的婚姻,其中最圆满的婚姻可以说是伊丽莎白和达西的了,两个人一开始互相讨厌,但是达西渐渐被伊丽莎白的灵性所吸引,伊丽莎白却一直认为达西傲慢,对他也有一定的偏见,但是当误会解开,两人才发现是惺惺相惜的,再没有比对方更合适自己的人了。在他们的婚姻中,展现了伊丽莎白不低头于贵族的性格,和对婚姻有独特的见解,她讨厌一切以金钱为目的的婚姻,她只想找到适合自己的人。这应当是婚姻最初的目的也是最终的目的。

作者简·奥斯汀,是一个我非常欣赏的女作家,不只因为她的才华,也是对她人生经历的一种同情。《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她自己人生的写照,为自己量身定做的小说。然而不同的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奥斯汀一生没有婚嫁,我想这大概是那段刻骨铭心却没有结局的爱情所造成的。而幸运的是,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在冲破层层阻碍后,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或许也是奥斯汀为自己的遗憾补上的完美句号。

小说中塑造的人物和各种世故情态也是当时社会风气的一种体现。在当时的英国社会,女子以婚姻为自己的最高人生目标,班纳特太太更是把每个女儿嫁出去作为她一生唯一的大事。在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和平民上的障碍,而女子结婚,却也不失为变平民为贵族的好方法。

1500字的读书心得3

盖茨比的爱情内涵是什么呢?是什么让黛西对他产生了如此强大的吸引力?是金钱,金钱把她装点成了高贵的公主,让她远离与贫穷相连的卑微、暗淡、缺乏保障的生活,而这种生活是盖茨比在青少年时代十分熟悉的,他是农民的孩子,差不多是从“阴沟里来的”。和黛西这样的“公主”在一起使盖茨比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这表明了他的潜力,他的资本,他要好好的开掘自己,成为一个有钱人,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虽然他和黛西认识时不过是个微不足道的下级军官,而且军服也随时会被脱掉,前途没有什么保证,但是和一个富家小姐相爱的事实,给了他勇气,给了他向前冲的动力,那个“理念”中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并不是建立在仙女的翅膀上,它有了一点现实的支撑。但是,黛西爱他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深,他过于自信了,在没有了解一个人之前就为她疯狂。或许我们也不能责怪他,因为爱是非理性的。

小说对黛西的声音作了多次描写,那声音抑扬顿挫,“仿佛每句话都是永远不会重新演奏的彝族音符。”那声音叮当做响,妩媚动人,欢快明媚。为她倾倒的男人都觉得这声音难以忘怀。“她的脸庞由于而美丽,脸上有明媚的神采,有两只明媚的眼睛,有一张明媚而热情的嘴”。黛西是一朵光彩夺目的花,永远开在金碧辉煌的王宫里。她生气勃勃,光鲜亮丽,高居于人生的痛苦之上,悠闲、庸懒地摆弄她的手指。这就是她,是小说对她的感性描述,作者没有多她,对小说里的任何一个人做传统的心理分析。除了这样感性的描写外,我们对人物的了解只能通过他们的语言和行为。这种客观化,外在化的描写使读者不易从整体上对人物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把握。在人物的语言和行为背后存在着怎样的心理动机读者只能去猜测,或许这就是现代人的精神特征,行为背后的动机不是单一的,而是复杂、模糊的。现实逼迫着他们赶快作出一个决定,即使还没想清楚,实际上他们也想不清楚,因为理性和道德已经崩溃,驱使他们行动的是混乱的欲望——对金钱、虚荣、惟我独尊的欲望。黛西毕竟是爱过盖茨比的,但是经过一翻斗争后,他还是嫁给了汤姆。爱情的力量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强大,那样长久。人不可能过久的持续在一种不切实际的热情里。黛西不过是爱感情上成熟地比盖茨比早,因为有太多的男人向她献殷勤,她对男女之间的激情过于了解了,她以男人的本来面目看男人,包括盖茨比。而盖茨比用自己的想象“不断地给黛西添枝加叶”。

他幻想中的黛西与黛西本人的距离就是他的理想与现实的距离。理想和现实有距离,不是现实的错,我们不能责怪现实太冷酷、太丑陋,我们不能责怪它没有我们想象的好。所以,我们也不能责怪黛西远不如盖茨比的梦想。黛西另嫁他人,和盖茨比再度相逢,再度重温旧梦,和丈夫共同策划盖茨比的死亡。她最终的损人利己,最终的背叛,所有这一切,都是必然的。“他们(她和她的丈夫)是粗心大意的人——他们杂碎了东西,毁灭了人,然后就退缩到自己的金钱或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留在一起的东西之中,让别人呢去收拾他们的烂摊子。”他们是有钱人,有钱而残忍的人,毁灭别人,保全自己,是他们的行事准则。尽管他们的两人世界并不和谐,两个人都有过“小小的胡闹”,但是他们是同属一个阵营的伙伴,如果有第三者威胁他们的共同安全时,在片刻的讨论后,自然是联起手来,一致对外。明哲保身,趋利弊害,人之本性也。

没有一个人应该受到责怪。人们在欲望的枝头摇摇欲坠,昏昏欲睡。

“每个人的青春都是一场梦,一种化学的发疯形式”。

我不知道盖茨比为什么了不起。是因为他敢于为了一个女人彻底发疯吗?

1500字的读书心得4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我想《围城》幽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钱钟书先生用了许多比喻。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教授升到教授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讲师,副教授和教授的关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关系一样,从老爷身边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容易,但是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可谓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教授轻而易举,可要想从副教授晋升为教授,就不那么容易了。真是精妙绝伦。

还有关于“爱情”的比喻,钱钟书先生分别用“起火”和“热带植物”来比喻老年人和青年人不同的情感特征。他说:“老头子恋爱听说像老房子着了火,烧起来没有救的。”年轻人的恋爱呢?“无论如何,从此他们俩的交情像热带植物那样飞快的生长。”

再说关于“留学”的比喻,有理趣也有情趣,包含了钱钟书先生对那个时代某些庸俗卑下化观念的深刻认识和尖锐批判。“……留了学也可以解脱这种自卑的心理。并非为了高深学问。出洋好比出痘子,出痧子,就可以安全长大,以后碰见这两种毛病,不怕传染。我们出过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灵魂健全,见了博士硕士们这些微生虫,有抵抗力来自卫。”

很多人说,钱学森笔下的围城是指婚姻,细细想来何止婚姻一个围城?其实人生处处是围城。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

其实说白了,这围城是自己给自己围起来的。因为“贪”,我们给自己找了很多很多麻烦。有人不甘寂寞要大干一番,却不明白顾此失彼的道理。日子太太平了,人们就以为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奋发图强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当我读完全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1500字的读书心得5

第一次看见这本书,是在父亲的书橱里,很厚的精装本。

那时,父亲是解放军政治学院政经教研室的副主任,挂着将衔的教授。专门给那些到这所军队高等院校来进修的团级以上政治主官,也就是政委们,讲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

小时候我很好读书,曾经翻遍了父亲,还有母亲的书橱。为此曾经遭到父母亲的严斥,而且把书橱上了锁。因为他们的书橱里,不仅有诸如《资本论》,《马克思全集》、《恩格斯全集》等等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还有像《红楼梦》、《西游记》与《战争与和平》一类的世界学名著。他们不希望我过早去接触这些错综复杂的东西。可不管他们将钥匙藏在哪里?我总有自己的办法找到。于是,他们的书橱,还是被我彻底翻阅过不止一遍。后来,我才知道,我们兄弟姐妹六人,只有我才会如此的大胆与离经叛道。其他,包括三个大我很多的姐姐,在书橱被锁后,再也不敢去偷看里面任何一本书籍。我是翻阅这些书橱面的人。

当然,一个小学三四年级的孩子,不可能对《资本论》这类书籍感兴趣。吸引我的是里面像《红楼梦》《西游记》《战争与和平》等大批的学作品。

第一次知道《资本论》是写的什么?大约在初中二年级。我走进书房时,看见父亲在读这本很厚的书,便随口询问了一句。父亲用最简单的方式告诉我,那时一本关于政治经济学的教科书,也是一本马列主义教科书。作者就是卡尔。马克思,伟大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我曾经不经意的朝着那本放在父亲案头的厚书撇过一眼,而已。

第一次接触到这部书的实质内容,是 开始以后,我已经去了宁夏的建设兵团。在连队发生“关于真理”的大辩论时,常常在那些高中生的嘴里,还有他们那些大字报上,听到和看到关于“资本论”中,可能是被断章取义,或者完全肢解后的只言片语。

第一次自己翻开这部经典著作,是我走进大学校园以后。我是读中系,像这类教科书并不是我的必修科目。只是因为读中,也要读些诸如哲学、政治经济学的副科,曾经做过最简单的翻阅,几乎连一页字的读书笔记也没有做过。

归根到底,我从来没有真正读过《资本论》。

这些天突然打算从头到尾认真阅读和学习《资本论》,其实并非无的放矢的一时间心血来潮。很长一段时间,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已经不再被人提起。尤其是在一般人中间,恐怕更是少有人会去读这样的专著。马克思主义思想正在,甚至已经在广大群众中严重缺失。更加令人担忧的还是,在当今思想领域,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学说,正在遭受到严重挑战,正在受到来自不同角度的诋毁、篡改与攻击。

我不是一名共产党员,但一直坚持认为自己是一个信仰马列主义的人。于是,我决定认真地从头来学习马克思主义学说的基本理论,我想通过学习来弄明白,中国未来的路,究竟在哪里?当然,我就算真弄明白了,也不过自己明白了而已。可我想对得起自己一生的信仰,总还是一件好事。

既然如此,要读的第一本书,理所当然应该是《资本论》。

1500字的读书心得相关章:

读书心得:草房子的读书心得


《草房子》故事发生在油麻地,故事中通过对主人公男孩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的描写,讲述了五个孩子,桑桑、秃鹤、杜小康、细马、纸月和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白雀关系的纠缠和孩子们痛苦的成长历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草房子的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后感大全中有很多优质读后感范文为您提供!www.dhb100.com

草房子的读书心得1

已经不知道这是第几次将书本重新拿起,但不管是哪一次,总会让我觉得记忆犹新。人们常说,把一本书反复看一百遍,就会有一百个不同的版本。我觉得,每一个版本的《草房子》中都不会变的,就是油麻地的孩子们那出诊的心灵和纯洁的感情。故事讲述了主人公桑桑跟随父亲来到油麻地接管油麻地小学期间,令他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

在这里,他经历了许多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也明白了许多发人深省的哲理。亲眼目睹甚至是亲生经历了一连串感人肺腑、撼动人心的故事:他和纸月之间毫无瑕疵、干净透明的感情;不幸少年杜小康与厄运作斗争的悲凉与勇敢;残疾男孩细马的善良内心和他对尊严的执着坚持;秦大奶奶在生命的最后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性光辉。在死亡的体验中,桑桑对生命深切而唯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剪不断、理还乱担忧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的一切,都在桑桑幼小而简单纯真的心灵里印下了深刻的烙印。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德尔,并非是某一个人物,也不是某一件事情,而是每一个油麻地孩子的纯洁心灵和正直性格。他们可以开怀的笑,同样也可以纵情的哭,他们可以了无牵挂的疯玩,可以什么都不在乎,在他们的心中永远都装满了甜蜜美好的事物。他们就像是纯洁的天使,在油麻地这片宁静的天空尽情飞翔。坦白说,我很向往自己能够像他们一样,生活的那么轻松,那么无忧无虑。

但在现在这充满竞争、充满压力的社会,我们得到的一切都是自己靠双手争取来的,又怎会轻易放弃呢?我们整天都活在压力中,整天为生计苦恼,为事业烦心,根本没有时间放松,更别说抛弃一切了。也许震中方法不适合我们,也不明智,但我想,大家至少可以在心里保留一座草房子,一座简简单单、干干净净、并且只属于自己的草房子。累的时候就在里面小憩,让他成为你温暖的港湾,让你紧张的心得到释缓。如果有这样一天,我希望自己能像油麻地的那些孩子一样,不管将来改变什么,心中的纯真透明都不会变,永远都在心里保留着那一座最简单的草房子。

草房子的读书心得2

曹文轩说过:“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有可能变成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草房子》就让我感受到了那种永不衰老的美。

那里有被水刷过的天空,绿油油的稻草,清新的空气,金色的草房子,美丽的白鸽,小片夹杂着小花的草丛,充满欢声笑语的油麻地小学,纯洁无暇的童年……种种美丽的景色,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记忆中,多么令人憧憬,多么令人羡慕啊!

谁的童年都不可能永远快乐,桑桑也是这样。他得过一种怪病,去过大大小小的医院,吃过无数的偏方和药剂,都不见好转,受了很大的折磨。后来,在温幼菊老师的药寮里,温幼菊老师的故事让桑桑学会了说“别怕”。面对病痛的折磨,桑桑的坚持是一种坚强的美。

当我读到《红包》这一篇文章时,我被一个叫杜小康的男孩深深的感动了。是他告诉我这样一个道理:无论是面对多大的困难,都绝对不轻言放弃,要振作起来,努力去做,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办法总是比困难多得多!而我,更是无法和他们相比。就比如说在我的学习中,只要遇到点芝麻大的小事,我就想打退堂鼓;一遇到难题,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动脑思考,而是请同学来帮忙;当我练字没有耐心时,就干脆匆匆忙忙,草草了事……今后,我一定要向杜小康学习,因为在我的心里,杜小康的那种不言放弃的精神美时时鞭策着我。

还记得书中的秦大奶奶吗?秦大奶奶奋不顾身下河去救乔乔,差一点就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不就是雷锋精神么?可是,人算不如天算,秦大奶奶仅仅是因为去捞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滑入到水中,被水淹死了。秦大奶奶的精神是一种舍己救人的美。

《草房子》用这些最纯真的美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不是一帆风顺的,都充满了酸甜苦辣,苦难和幸福犹如黑夜和白昼一样,永远与我们相伴,当苦难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能逃避,要满怀希望,微笑着去面对。

草房子的读书心得3

合上《草房子》,抬头望见的不是楼房密集的喧闹小镇,而是那油麻地洒满阳光的草房子,还有那翱翔于屋顶的鸽群……心中很是满足。

这部长篇小说叙述了男孩桑桑和家人在油麻地度过的六年生活。在这六年里,这个男孩经历了一个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童年。童年里有飞舞的白鸽、纸月的书包、爸爸的笔记本……这一切让我感受到了每个人都会经历的成长的美丽。

成长中有着愉快的童年。男孩桑桑是个成绩优异、品德高尚的孩子。在他闲不下来、没事做的时候,他就会去找自己的朋友玩。可是他非常顽皮,独自跑到镇上买了一只鸽子。回到家后还与自己的朋友为刚来的鸽子朋友做了一个新家。桑桑在每次遇到不开心都会去找鸽子玩。

成长中有着甜蜜的友情。一天,桑桑父亲桑乔的学校门里,来了一个转学生,她的名字叫纸月。得知纸月她家离油麻地有三里路,桑桑疑惑如果走那么远,那么纸月每天上学肯定会迟到。果不其然,纸月迟到不断。让桑桑一家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为什么纸月不继续在板仓小学读书呢?于是乎桑乔让桑桑去纸月家里看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纸月每天都被板仓小学的几个男生拦住。桑桑立马回去和父亲说明了情况。在桑乔的帮助下,镇里领导联系了板仓小学的校长,教育了那几个男生,帮纸月解了围。

成长中有着温暖的亲情。没过多久,桑桑得了一种怪病,脖子上起了一个肿块。父亲带着桑桑四处求医,可是每个医生都说治不好。正在他们一家人濒临绝望的时候,油麻地来了一位郎中。虽然这位郎中不能医治桑桑的病,但是他介绍了一位能帮助桑桑的高人。桑乔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他觉得有希望就一定要试试看。他急忙回家拿了钱,立刻背着桑桑上路了。他们步行了三天,好不容易找到了那位郎中。可是老人家年事已高,使得桑乔父子有些不信任。不过都到这儿了,必须还得试一试才行。这位老郎中一看就知道桑桑得的是鼠疮,他马上给桑桑开了药方,让桑桑回家按时吃。一个月后桑桑脖子上的肿块消失了,父亲终于轻松了。

读完了《草房子》,我明白了,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纯真无邪,是一切美好的所在,她美得宁静、温馨、悠远,而且永恒。在童年的成长中,我们收获了友情,体会到了亲情。我感恩一切愉快、甜蜜、温暖的点滴,让我精彩地成长。

草房子的读书心得4

暑假里读了《草房子》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草房子》书中,桑桑是一个聪明、调皮、爱捣蛋的孩子,整天满脑子胡思乱想,做出奇怪的事情来。比如用自家的碗柜做鸽子的家、把蚊帐做成鱼网、夏天穿着大人的棉袄做莫名其妙的动作、瞎唱一些乱七八糟的自编歌、把爸爸年轻时得到的笔记本当什么来用……然而,每次被妈妈训责以后,过一段时间__病却又犯了,母亲的责骂简直对他来说没有一点效果。

桑桑他们班的班长杜小康,家里的条件本是油麻地小学还算富裕的,可是因为家里的突变,使他不能上学,而要离开油麻地,去400公里以外的地方养鸭…..在杜小康走之前,他撕心裂肺的喊声:“我要上学。”我被深深的感动了。当时,他哭了,我也哭了。而且,杜小康还是一个很诚实敢作敢当的孩子。有一次,他和桑桑在稻草堆那边玩火,结果起火了。当桑校长问是谁干的的时候,杜小康和桑桑都在犹豫不决,最终还是杜小康承认了错误。就因为这桑桑回家后被他的爸爸—桑校长打骂了一顿呢……陆鹤因为没有长头发,被大家称为“秃鹤”,经常被大家笑话。但是,他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上的。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使我认识了许多天真可爱的孩子;我看到了令人落泪的真情;我明白了同学之情应该互相帮助;我知道了师生之间,应该友好相处……

想想他们我们是多么幸福啊。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学习杜小康爱读书的好精神,发奋读书;一定学习“秃鹤”有一颗自信的心,相信自己就会成功。我一定会学习纸月尊敬长辈……

总之,这本书中的每个人身上都有值得我们学习的闪光点,我一定会努力的向它们靠近的,争做一个优秀的四好少年。

草房子的读书心得5

我读曹文轩叔叔的纯美小说《草房子》,读着读着就情不自禁地流下感动的泪水。《草房子》讲述了油麻地的桑桑、杜小康、纸月、陆鹤等这些小伙伴,和桑乔、蒋一轮、秦大奶奶、温幼菊等大人们之间发生的事。

桑桑虽然淘气,经常调皮捣蛋,但是他非常正直,乐于助人,经常帮助同学,帮助孤苦伶仃的秦大奶奶。杜小康非常大方,经常和小伙伴分享自己家里卖的柿饼,后来因为家里的货船出了事,又坚强地照顾父亲,照顾家,不怕困难。纸月很懂事,有礼貌,学习非常优秀。陆鹤因为自己的秃头,有点自卑,但是他特别希望和大家做朋友。桑乔校长爱护学校的荣誉,蒋一轮老师热爱自己的工作,温幼菊老师常年喝药,从不间断,特别顽强。最让我感动的是秦大奶奶,为了救落水的孩子,差点丢了自己的命,最后竟然为了救学校的一个南瓜而不幸去世了。秦大奶奶最喜欢桑桑,所以在她入土的时候,油麻地的大人们从桑桑的头上取了一绺头发,希望秦大奶奶永远有桑桑陪着,不再孤单。

书中的油麻地,美丽的芦苇荡,非常令我向往,我觉得那是一个美丽的世界,没有一个坏人,每个人都很淳朴、善良、坚强、勇敢,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我要向他们学习,永远做一个心灵真善美的好孩子。

草房子的读书心得

读书心得: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


书籍是人类精神的粮食,是人类忠实的伙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炎夏的凉荫,是严冬的炭火,是治狂医骄的良药,是灵魂的伊甸园。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希望您阅读完读后感大全网的读后感后,能够收藏。https://www.dhb100.com/

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1

一次世界大战结束的时候,第二次工业革命也刚刚完成。美国作为一战的战胜国,一跃超过英国成为资本主义世界第一大强国,出现经济空前繁盛的景象,全国各地一派欣欣向荣,小汽车、电灯、电话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人们觉得不会再打仗了,是时候尽情享乐了,年轻的一代更是觉得进入了一个欢乐绚丽的新时代,他们开始放弃传统的道德标准,信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整日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经济的繁荣代价是社会的世风日下。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个时期。

故事通过主人公尼克的视角讲述了盖茨比的故事,为了爱追求金钱,以金钱博取爱,最终死于他人枪下。小说通过盖茨比追求爱情梦想的破灭,表现了年青一代“美国梦”的破灭这一主题。

盖茨比就是一个追逐美国梦的年轻人,早期美国梦意味着:只要经过努力不懈的奋斗便能获得更好的生活,亦即人们必须通过自己的勤奋、勇气、创意和决心迈向繁荣,而非依赖于特定的社会阶级和他人的援助,而在一战结束后美国梦却在悄悄变味,其背后的动力成了对财富的渴求。盖茨比为了能得到心爱的姑娘不惜铤而走险贩卖私酒以此获得巨额财富,从此开始整日笙歌艳舞,没日没夜的在心爱的姑娘黛西附近宴请宾客只为引起黛西的注意,这让我想起了当年周幽王为博妃子褒姒一笑而点燃烽火台的事。由此可见,在当时经济蓬勃发展的美国,拜金主义与攀比之风空前繁盛着:社会各阶层的人不择手段赚钱,有钱人花钱如流水、穷人贷款消费盲目攀比。于是经济越发呈现繁荣的景象,殊不知这虚假的繁荣最终导致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并最终引发二战。

女主人公黛西也是人性堕落的代表。黛西身为交际花每日晚上都有军人来自己家中参加宴会,而黛西跟随盖茨比的原因则是因为盖茨比欺骗她说他很有钱,随后盖茨比离开之后黛西便立马开始寻找新的归宿,有钱有势的汤姆成了他的丈夫,而带到多年之后盖茨比腰缠满贯的回来的时候,黛西又决定跟随盖茨比,后来黛西撞死了人,汤姆献计利用盖茨比对黛西的爱嫁祸于盖茨比,黛西又从了汤姆。黛西如一棵墙头草一般左右摇摆着,哪一方对自己有便跟随哪一方。这也反映了当时美国女性拜金的普遍心态,用美貌博得男人的爱,用金钱衡量包括爱的一切事物,生活不加检点、奢靡腐败,以玩乐作为活着的目标,将男性视为自己的钱包,也就是说,她们追逐爱情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金钱。

汤姆则是花心男人与不择手段的典型代表,汤姆在与黛西结婚后不久便找到了一个情__,两人秘密交往数年,等到盖茨比回来要带走黛西的时候却又紧紧抓住黛西不放,这可不是因为爱情,而是因为占有欲与面子而已。但故事最后黛西竟然阴差阳错撞死了汤姆的情__,汤姆立马装作完全不认识情__的样子,还帮助黛西出谋划策嫁祸盖茨比,最终盖茨比被杀死,而这两人马上远走高飞消失不见,连盖茨比的葬礼都未参加。汤姆成为那个时期上流社会男性的典型代表,用钱来处理一切事物,在外面花天酒地,四处寻找情__,并带有严重的种族歧视心态,在自私心膨胀到极点的时候可以干出杀人一类的事,人性竟至于堕落到如此地步!

故事中很多其他的小配角也反映了美国当时的社会现状:汤姆情__的丈夫代表着美国的无产阶级穷人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任富人摆布;盖茨比的父亲则在儿子死后,为儿子拥有如此大的房子与如此多的财产而骄傲,似乎忘了儿子已经死去这一事件:沃尔夫山姆在盖茨比生前只想着盖茨比的钱,在盖茨比死后装聋作哑,让人感到当时美国社会的冷漠与自私。

叙述者尼克则是一个旁观者,他不是这人格堕落中的一员,他以他的视角讲述了这发生在美国最繁华的东部的故事,故事的最后,尼克看清了东部的鬼影重重,世态炎凉,踏上了前往中西部的路途。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菲茨杰拉德在凭借其另一本小说《人间天堂》出名时还不满24岁,菲茨杰拉德一夜之间成为了美国文坛一颗耀眼的新星。一个星期后,他与泽尔达在纽约结了婚。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年轻,迷人,拥有金钱和名望,是一对令人艳羡的金童玉女。他们活跃于纽约的社交界,纵情地享受爱情、年轻的生命以及成功的欢乐,过着夜夜笙歌、觥筹交错的生活,后来又长年在欧洲居住。但由于讲究排场,挥霍无度,他们的生活渐渐捉襟见肘。泽尔达因精神病多次发作被送进精神病院,菲茨杰拉德也染上了酗酒的恶习。1940年12月21日,菲茨杰拉德因为心脏病突发死于洛杉矶,年仅44岁。

这真的是莫大的讽刺。

菲茨杰拉德曾经这样形容欧美的三个国家:法国是一片土地,英国是一个民族,而美国是一颗赤子之心。世界各地的人都怀抱着一颗赤子之心来到美国追逐自己心目中的美国梦,但到了最后无非是追逐更多的金钱罢了,在这经济繁荣却充满功利的社会中慢慢迷失自我。所以,黯然神伤的故事总是发生在最为绚丽的时代。

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2

要理解《资本论》被称为“资本主义的血史”,我认为带着下面这个问题去阅读,或许能够初见端倪:还在第四章中,在阐明货币之所以成为资本,只是因为货币的一部分被转化为与生产资料相分离并且被自由工人所出卖的劳动力时,就发生过这样一个问题:这种劳动力究竟是从哪儿取得的呢?个别人手中大量的货币量究竟是如何地,通过什么方法积累起来的呢?

“圈地运动”是我仅能想到的原因,这是高中教育留给我的。阅读到在第一卷二十四章才发现自己的思考和学识有多狭隘。马克思说道:“但是,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而剩余价值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而资本主义生产又以商品生产者握有较大量的资本和劳动力为前提。因此,这一整个运动好像是在一个恶性循环中兜圈子,要脱出这个循环,就只有假定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亚当.斯密称为“预先积累”),这种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它的出发点。”从这里来理解,所谓“原始”积累是在资本及与其适合的生产方式产生之前的生产者与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历史过程。当“原始”积累达到一定力量和能力的时候,它就辩证地转化资本,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曾经,在高中的课堂上,老师向我们解读“资本就是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流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本以为这仅是马克思个人仇资的心理表示,毕竟在当时,我只认为马克思是站在资本主义对立面的人。读罢《资本论》,才发现这正是恰如其当的评述,甚至如果还有更贬损的话语,我不介意用它来描述资本积累的原始过程。历史是被建构出来的,以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历史,总是不可避免地带有作者的印记,但其前提是存在有那么一段历史,才能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虚构的历史,迟早会被淹没在时间的长河中。“事实上,原始积累的方法绝不是田园诗式的东西。”

如果说,资本积累不外是不断地进行着对雇佣工人的剥夺,对他们的无偿劳动的占有,而这种剥夺又是隐敝的,被掩盖在物的关系下面,是按照商品流通规律发生的,那么原始积累就是对生产者生产资料的剥夺,其目的是在于把他们变为雇佣工人,这种剥夺并不为物的关系所掩盖,它在商品流通规律之外进行,是超经济的因素。下面我将具体阐述原始积累是如何使大多数人变成无产者而少数人成为资本家的。

对农村居民土地的剥夺是从十五世纪最后三十多年开始演出的。同王室和议会顽强对抗的大封建主,把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夺去他们的公有地,强行拆除农民的住房和公认的小屋,把耕地变成了牧羊场,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同时,十六世纪宗教改革和伴随而来的对教会地产的大规模侵吞,对修道院等的压迫,把住在里面的人无情地抛进无产者行列。把人从地产上清扫出去,对“神圣的所有权”进行最无耻的凌辱,对人身施加最残暴的暴力,在那个时代,所有这些被视为理所当然,这就是原始积累的各种“田园诗式”的方法。无怪乎托马斯.莫尔在自己的《乌托邦》一书中就宣称:“羊在吃人”。所有这些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使土地与资本结合,为城市工业造成了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

我一直用“不受法律保护”来形容那些无地无产者,因为他们确实几乎没有受到过任何法律的保护,即使有法律,那也是用来压迫剥削他们的血腥法律,可以说,他们是时代的牺牲者,同时也是奉献者,因为他们的非自愿地牺牲造就了资本的原始积累。几乎一夜间,大量无地无产者被投向劳动市场,但是这个不受法律的无产阶级不可能像她诞生那样快地被新兴的工厂手工业所吸收。再者,这些突然被抛出惯常生活轨道的人,也不可能一下子就适应新状态。他们大批地变成了乞丐、流浪者,其中一部分人是由于习性,但大多数是为环境所迫。我们甚至不曾想过法律可以这样:它对大多数人为何沦为流浪者在所不问,甚至鼓励把农民沦为无产者的行为,但它却对流浪者施加酷刑,并要他们发誓回到原籍或最近三年所居住的地方去“从事劳动”,而没有人“愿意使用”还要被割耳朵。多么残酷的讽刺!他们的家园和土地已经被剥夺,劳动市场早已饱和,法律却要求他们“从事劳动”,否则就对他们施加酷刑。在形式上,血腥立法的目的在于反对流浪者和乞丐,但是转变为这种人的人恰恰就是被剥夺者。可以这样说,血腥立法所做的工作并不少于血腥剥夺者的工作。法律还在另一个方面起了大作用:法律虽然规定了工资的限度,但从来没有规定工资的最低限度。“支付高于法定工资的人要被监禁,但接受高工资的人要比支付高工资的人受到更严厉的处罚。例如,伊丽莎白的学徒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规定,支付高工资的人,监禁十天,而接受的人,则监禁二十一天”。有关雇主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契约以及解约期限等条款规定,对违约的雇主只提出民事诉讼,而对违约的工人则提出刑事诉讼。工人的状况极端恶化,货币工资提高了,但其提高的程度不及货币贬值和物价上升的程度。正如亚.斯密所说:“每当立法机关企图调解雇主及其工人之间的纠纷时,它的顾问总是雇主。”所有这些在今天看来,都是那么不可思议,那些法律变成了可笑的反常的东西,但是它确确实实的存在过,并在极大程度上推动了原始积累,造就了大资本家。

“资本是天使?资本是魔鬼?资本能让我们一步登天,也能让我们落入万丈深渊。人人心中都有一个资本的模样,你心中的资本模样如何?”通过《资本论》,我了解到原始积累的残酷性以及后续资本的积累,一方面使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另一方面则是相对过剩人口大量存在,从而扩大品贫富差距。而越来越多相对过剩人口对在业人员造成极大的压力,迫使在业人员不得不过度劳动和忍受资本家的摆布。发达的生产力不能解决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同事实上已经在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为社会公有制比较起来,社会公有制自然是一个长久的多,艰苦的多,困难的多的过程。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少数掠夺者剥夺人民群众,而社会公有制则是人民群众剥夺少数掠夺者。《共产党宣言》最后呼吁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并不只是出于阶级斗争的考虑,更是提高大多数人的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

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3

古人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短暂又难忘的实习旅程就像白驹过隙般,飞速而逝,而这其间的感受也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一应俱全,在每日紧张充实的工作环境中不觉间已经走过了一个月的实习期,回首这一个月的实习期,内心充满着激动,也让我有着无限的感慨。

就业环境的不容乐观,竞争形式的日趋激烈,面对忧虑和压力,于是就有了像我一样的在校大学生选择了社会实践工作。打工实践实践虽然很短,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却可以体会一下工作的辛苦,锻炼一下意志品质,同时积累一些社会经验和工作经验。这些经验是一个大学生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真正到了关键时刻,它们的作用就会显现出来。

大学生除了学习书本知识,还需要参加社会实践。因为很多的大学生都清醒得知道“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不是现代社会需要的人才。大学生要在社会实践中培养独立思考、独立工作和独立解决问题能力。通过参加一些实践性活动巩固所学的理论,增长一些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和技能。

因为知识要转化成真正的能力要依靠实践的经验和锻炼。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日新月异的社会,我觉得大学生应该转变观念,不要简单地把暑期打工作为挣钱或者是积累社会经验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借机培养自己的创业和社会实践能力。

现在的招聘单位越来越看重大学生的实践和动手能力以及与他人的交际能力。作为一名大学生,只要是自己所能承受的,就应该把握所有的机会,正确衡量自己,充分发挥所长,以便进入社会后可以尽快走上轨道。

这次的认识时间是一个开始,也是一个起点,我相信这个起点将会促使我逐步走向社会,慢慢走向成熟。

作为一名在校学生,能在大一期间参加社会实习,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使我们在掌握基本理论知识后,迅速的加以实践运用。巩固学习成果。同时,在大三学年,能对所学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深化理解,便于更好的学习。这是学业上的优势。更为可贵的是,我们在实习中成长的更加成熟,无论是思想还是心理上。

由于我们一贯生活在校园中,时刻有老师、家长和同学关爱,生活可以说用无忧无虑来形容,很少接触社会,也很少吃苦。在这次酒店实习中,困难时刻严峻的考验着我们。通过这次实习,我比较全面地了解了酒店的组织架构和经营业务,接触了形形色色的客人,同时还结识了很多很好的同事和朋友,他们让我更深刻地了解了社会,他们拓宽了我的视野,也教会了我如何去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而作为一名还未走出校园的学生,我深知自己要学的东西有很多很多,对即将踏入的工作岗位又有着太多的陌生和神秘,在这种矛盾心理的促使下,我满怀着信心和期待去迎接它。初来酒店我就被它神秘的色彩、清新的空气、幽雅的环境所深深吸引,为能有机会在这个地方实习而感到庆幸。

来到酒店安排岗位,我才发现自己并没有太多的优势,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和现实还有很大的差距,一切都需要重新开始学习摸索,为此当让我选择岗位的时候,我选择了收银员这一岗位,因为它接触客人比较多,工作时间也比较紧凑,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绝好的锻炼机会。在工作中,虽然我只是充当一名普通收银员的角色,但我的工作也绝不仅仅是收钱那么简单,其中也是一系列的复杂程序。

在这一个月的工作中,我发现要能自如的做好一项工作,无论工作是繁重、繁忙还是清闲,要用积极的态度去完成我们的每一份工作,而不是因为工作量比例的大小而去抱怨,因为抱怨是没有用的。我们更要做的是不要把事情想的太糟糕,而是要保持好的心态面队每一天。因为快乐的心态会使我们不觉的工作的疲惫与乏味。

工作中我刻苦学习业务知识,在领班的培训指导下,我很快的熟悉了酒店的基本情况和收银的岗位流程,从理论知识到实际操作,从前台到接待为客服务,一点一滴的学习积累,在很短的时间内我就掌握了收银员应具备的各项业务技能。

实习占用了我们大学里的最后一个暑假的时间,但是这和以往打的暑期工不同,在工作过程中,我们不是单纯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去换取报酬,而是当自己是酒店的一员,和各部门同事密切合作维护酒店形象和创造的利益。实习过程中,我们不会因为还是本科在读生而受到特别的礼遇,和其他心员工一样,从酒店基本知识和本职工作开始了解,偶尔做错事,也不会有人偏袒。

作为酒店的一员,穿上了工服,就要处处维护酒店的权益,要把自己和酒店紧密联系起来,要熟悉酒店的信息,要另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要代表酒店的利益,时刻为酒店做宣传,提高酒店和自己的形象。实习过程中,让我提前接触了社会,认识到了当今的就业形势,并为自己不久后的就业计划做了一次提前策划。

通过这次实习,我发现了自己与酒店的契合点,为我的就业方向做了一个指引。另外,酒店的人才培养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学习机会,为我们提供了就业机会。实习实际上就是一次就业的演练,在实习中,我发现,其实学习不光充满在课堂上,社会上给你提供的学习机会更多。只不过,这个学习资源需要你的筛选。不象我们课堂上,老师永远教给我们的都是实实在在的真理性的知识。但是,社会上提供的学习资料更及时,利用效率更高。学习的机会时刻充实在生活中,学习中。

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4

萧红童年的记忆,忘却不了,难以忘却,便成就了《呼兰河传》。

在萧红的记忆里,童年,是最珍贵最美好的,童年有烦扰人们却走不过去的泥坑,呼之“盛举”;童年有化子们吐不尽的悲哀;童年有扎彩铺为死人准备的大排场;童年有害五个孩子大闹一场的麻花,和人们花光积蓄也要吃的豆腐;童年有美妙无穷,变化无穷的火烧云;童年还有在精神上的盛举;童年还有和蔼的祖父和承载欢乐的大花园;童年还有令人讨厌的祖母和奇怪的有二伯……

这些记忆是一篇叙述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

正值青春,作者的玩伴却是丰富多彩的后花园。春,作者爱拔一个白菜,摘一个黄瓜,或采一个倭瓜花心,捉一个大绿豆青蚂蚱,一个大蜻蜓从旁飞过,于是丢了黄瓜又去追蜻蜓去了。夏天,呼兰河的火烧云也很美,一会儿像一匹马,一会儿又像一条大狗,变化无穷。秋天,后花园要封闭一次的,但秋雨之后,后花园中便开始凋零了。冬天,无聊了,就翻开储物室里的大箱子,里边总有许多好玩的东西,来消遣冬日漫长凝滞的日子。四季,自然的美妙与神奇总会带给作者生命中最初的期冀和梦幻。童年,那是作者最享受的人生中的纯真、没有被世俗侵扰玷污的青春年华。

但是,可能童年中的乐趣加起来也就这么多了吧。但还有一个一直陪伴着作者的玩伴,祖父。祖父总会包容作者调皮的一切,祖父的眼睛是笑盈盈的,祖父常常笑得像孩子似的。祖父还教她唐诗,讲实在听厌了的故事。

可是到了第四章后,作者渲染气氛,语言稍有沉重,每节开头都是一句:“我家是荒凉的。”“我家的院子是荒凉的。”因为那些小小的乐趣,已不足够满足作者渴求多彩新奇生活的欲望了。院中摆着的破旧物,没有缘由,任其自然,更没什么乐趣;房子外表高大威武,但内容空虚;不少的蜻蜓和蝴蝶在那荒凉的一片蒿草上闹着,不但不觉得繁华,反而更显得荒凉寂寞;邻居们生活千年如一日的刻板单调,那粉房里的歌声,就像一朵红花开在了墙头上。越鲜明,就越觉得荒凉。

呼兰河的人是寂寞的。他们都是像作者这样由小长到大的,但他们也已经习惯了。所以他们抓住一切看热闹的机会,不放过呆板单调生活中极少有的乐趣。他们生活规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年之中,必定要跳大神,唱秧歌,放河灯,野台子戏,四月十八娘娘庙大会等等,这是精神上的盛举。

呼兰河的人是愚昧的。节日的盛举,都是为鬼而做的,并非为人而做的。至于人去看戏、逛庙,也不过是揩油借光的意思。相比起来,作者没有鲁迅那样强烈的批评和嘲讽,而是以点滴的笔墨,缓缓地叙出作者对封建社会的厌恶和悲天悯人的情怀。

呼兰河的人是麻木的。小团圆媳妇是书中被迫害最深的,在那个没有一点人性一点温暖的非人间。“大缸里边,叫着,跳着,好像她要逃命似的狂喊”“当晚被热水烫了三次,烫一次昏一次”;而周围人呢:“看热闹的人,络绎不绝”“没有白看一场热闹,到底是开了眼界,见了世面”他们眼见如此残忍的行为却大声叫好,一个人的死若是能带来点乐趣的话那就是好的。作者悲痛地描述了这种践踏,蔑视生命的行为,批评却又同情他们。是啊,这能怪他们吗?他们其实还是善良的,实在没有害人或自害的意思啊。他们同是被几千年传下来的思维、生活方式所害,最终成为一个个牺牲品。

呼兰河的人是消极的。那些漏粉的人一直唱着歌,那唱不是从工作所得到的愉快,好像含着眼泪在笑似的。逆来顺受,人生是苦多乐少的。逆来的,顺受了。顺来的事情,却一辈子也没有。有二伯,老厨子,老胡一家,都是这样。

不过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冯歪嘴子,他本该绝望,却镇静下来,照常生活着。他不似小团圆媳妇和王大姐那样无意的反抗,而是虽受限制,却寄寓着希望。

读到最后,心头很沉重,苦闷,直到心中五味杂陈难以平复。

《呼兰河传》就是这样一本书,风格明朗,却笑里含着沉痛。以一个孩子的小视角,反映出中国的一个大时代。

1200以上的读书心得5

我希望把我从书里得到的快乐分享给大家,也希望能够把我得到的启示分享给大家。

哈利开始的生活并不好,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杀害,他从小被寄养在姑姑家。可是他的姑姑讨厌魔法,讨厌他。但是种种的阴差阳错却让他成功到魔法学院报到,开始了一段不平凡的生活。他机智、勇敢、善良、正义、乐于助人,它拥有两个与他患难与共的小伙伴。罗恩虽然有时表现的傻乎乎,但是他讲义气,能够与哈利共同挑战困难。郝敏是一位麻瓜家庭出生的小女孩,他天资聪颖,爱读书,爱钻研,懂得一些哈利与罗恩不知道的知识,她是哈利的得力助手,能在关键时刻为哈里指点迷津。在魔法师的世界里是讲究高贵与低贱的,出生于麻瓜家庭的他虽然被别人讥笑,但她始终不放弃,走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三位小主人公虽然总是碰壁,走的道路虽然曲折,但是,情在左,爱在右,将这一路点缀的花香弥漫,有泪可掬不觉悲凉。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

文章作者罗琳也许和一般的作家文笔一样,但可真正吸引人的,是让我们在一个不道德的时代,看到了德行的力量。故事对个人的责任、勇敢、忠诚和忍耐等性进行了探索,并赞扬了这些品质。

记得有位名人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是啊,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记住这么一句话吧: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明又比脚更长的路。

哈利那勇敢、坚强,遇到困难不屈服的品质令我十分钦佩。我想,我们现在的青少年大都是独生子女,受到爷爷奶奶还有爸爸妈妈的宠爱,在生活和学习上遇到一点点困难就畏难却步,总习惯躲在爸爸妈妈温暖的怀里。比起哈利,我们真是无地自容。

这本书吸引我的还有哈利那些美好的性格:他对亲情的珍惜以及为他人着想的可贵精神,他对友情的忠诚,他在妒忌者面前的绅士风度,他对待挫折的积极态度,他在困难面前的毫不气馁,让我深深为此折服。

每当我翻开《哈利波特》,我仿佛也进入了魔法世界,和他一起欢乐、悲伤,我爱看《哈利波特》,不仅因为他惊险刺激,充满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且因为它告诉了我们一个人生哲理,爱能打败一切。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己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0以上的读书心得

相信《京华烟云的读书心得》一文能让您有很多收获!“好读后”是您了解读书心得,读后感的必备网站,请您收藏hdh765.com。同时,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京华烟云的读书心得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