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电影是我们生活中消遣放松的方式之一,一部优秀的作品往往是能激发人内心的共情,能将共鸣以文字的形式表现出来,就是观后感存在的意义。写观后感可以提升我们的作文水平。怎样让自己更为熟练的写作品观后感呢?有请阅读读后感大全编辑为你编辑的《刀锋》观后感模板,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这本书真是我的菜呀,昨晚熬到三点多看完了,进一步坚定了我自己心中的信念,这种感觉真好。昨天跟长辈进行了一场激烈的争论,关于父母要不要多学习要不要多陪伴孩子的。咋一听这个话题跟这本书有毛关系呀,在我看来关系密切。
年轻的拉里因遭遇同伴意外事故牺牲而引发对人生意义的思考,从而开启了他跌宕起伏的追问之旅,他不畏流俗,不惧困难,不怕失去可爱活泼的女友伊莎贝尔,他勇敢地行走在刀锋之上,谦逊勇敢的他终于达成所愿,找到了他人生意义所在。拉里是勇敢的执着的幸福的。说到这里自己越发向往这样的生活与历程,可,可是,我只能很怂地承认我没有他那不顾一切的勇气,我无法毫不在意周围人的看法,我无法刨除一切杂念,所以做不到得不到的我只有羡慕嫉妒的份了。从这一角度来看,我就是当代的“伊莎贝尔”嘛,怎么成了自己最最讨厌的那种人了呢,看来我要放下手机,认真想一想我自己人生意义啦!
之所以喜欢读书,就是源于这一活动能让我依然可以幻想下诗与远方,不是有一句话是“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嘛,我权当这是我远离现世烦恼的避难所了。毛姆恰恰能很好的满足我的需求,他的书更加坚定了我要学习要进步的执念,坚定了我要保存生长姿态变长更好更完善自己的执念!
剃刀边缘无比锋利,欲通过者无不艰辛;是故圣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
【《刀锋》的故事比较简单,但我喜欢这本书,以至于我真的很想做一点片段摘抄和故事梗概。
拉里。美国青年,一战中由于战友的牺牲开始追问内心,为探求人生终极价值放弃所拥有的一切(包括未婚妻),只身苦修。他放弃一切的追寻自我价值,就是一次刀锋之行。
伊莎贝尔。拉里曾经的未婚妻,热情善良但无法割舍上流社会的生活。
毛姆。毛姆常用的写作技巧,将自己作为角色之一代入小说中。
个人看来,伊莎贝尔的塑造比拉里更立体,一定程度上也为这类被定性为“爱慕虚荣”的人物去污名化了。】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毛姆的小说,当时我并不知道毛姆喜欢的写作方式,是将自己作为旁观者纳入故事中去。(他好像很喜欢将小说写得像“小说创作历程记录”)加上毛姆在书中反复强调“这是一个真实故事”“在这本书中,我只是试图追忆…”,所以当时的我探求了很久这个故事的真实性。
最后,我并不相信毛姆是在记叙亲历的故事。(比如苏珊娜巧合出现就表明,毛姆依然将串联情节的任务交给了虚构人物)而令我疑惑的是:毛姆为什么不直接将它写成小说呢?一个可能的解释是,故事背景是一战后的美国,而毛姆作为一名英国作家,对美国人俚语、性格特征等塑造,很容易失真。但我觉得毛姆之所以执着于旁观者这一角色,是因为毛姆本人对拉里、伊莎贝尔的人生,并非达到绝对厘清、可以下结论的地步。他需要这些角色自己去讲话,需要“毛姆”这个旁观者来为开放式的结尾作铺垫。更重要的是,他需要借“书中毛姆”之口,讲出“心上毛姆”的想法。
我愿意认为:拉里和伊莎贝尔都是毛姆自身,而书中“毛姆”,就是毛姆本人性格中的“拉里”和“伊莎贝尔”冲突时供他跨越的桥梁。写出过《月亮与六便士》的毛姆,不可能不是一位刀锋行走者。但同时他也清楚这些追梦者,这些苦行僧,这些一心狂热于梦想、牺牲自己、牺牲他人、为了一瞬间的颤栗光辉而掷世界于不顾的人,他们是自私的,自私得全世界只有自己的渴望,自私得连自己都可以为那刹那圆满而灰飞烟灭。
但一个被召唤的人,甚至是一个被选中的人,一个渺小的人类,他怎么可能抵抗那种苍茫的、圣洁的、让人甘之如饴的伟大感召呢?节选一段伊莎贝尔和拉里的对话。这是伊莎贝尔得知,拉里拒绝工作,要只身在巴黎苦修时的片段。
伊莎贝尔:“拉里,如果你一个字儿也没有,但愿意工作,我会毫不迟疑地嫁给你。我会替你做饭、收拾床铺。我不会在乎自己穿什么衣服,作文我可以什么都不要。但现在这种情况我跟你结婚,那我这辈子都只能过这种穷困潦倒的日子,什么盼头都没有了。可这是为什么呢?就为了让你这么多年寻找那些问题的答案?你自己都说这些问题根本没有答案。”
“可是拉里,”她绝望地打断他,“你难道不明白你是在要求我做一件我无法适应、不感兴趣也不想感兴趣的事吗?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我现在二十岁,十年后我就老了。”
拉里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他有很美丽的梦,不管这个梦会不会成真,只要在这个梦境中,他就很兴奋。但无奈伊莎贝尔和拉里两人的价值观相差太远,倘若伊莎贝尔因为爱情而坚守和拉里在一起,伊莎贝尔牺牲的就是自己整个人生,她将会永远活着拉里梦想的阴影里。
毛姆让伊莎贝尔充分地讲了,他让她的绝望、她的痛苦充分表达了,也就是让毛姆本人生命里挣扎着归入尘世的那部分释放了。但20多年过去,《刀锋》的结尾同《月亮与六便士》的结尾殊途同归。毛姆都最终倾斜,将自己献身于那份感召。
他为什么要写?因为他挣扎。为什么挣扎之后结尾依旧?因为那就是毛姆内心深处的声音。就是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搏,去追求灵魂中的星辰。
圣者常言,救赎之道难行
全书现实中最普通的人,拉里,却站在了精神的最高处。
读完全书的我是懵逼的,甚至有点气愤花了这么久时间就看了这么个故事,因为我完全不知道作者要告诉我什么,只是详尽地叙述了一件件故事,让我看到每一位角色的鲜明的特征,坦白而言自己的观点与除了拉里以外的角色有很多交汇之处,有功利,有自私,有欲望,有享受,所以我也根本无法理解,哪怕一丁点,拉里“疯狂”的思想、滔滔不绝的哲学理论、对世俗的看法以及他高尚的灵魂,说实话每当读到拉里的章节时我是很不耐烦的,几次都合上书,所以才读了很久。从初始我就是抱着解密拉里的心态去读的,但我发现我错了,越往后读,拉里越是神秘,我唯一知道的仅有拉里一直在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并以此为乐,我放弃了,我不是他,我根本理解不了,只知道他始终处于一种状态,一种沉醉的其中状态,并不是说抛弃现实与感情了,而是把它们压到最低,一切他人眼中的评价,追求,生活,灾难对他来说都那么平淡无奇,是去追求最高层次的真理与自由,虽然不是很懂,但是觉得蛮酷。
如果硬要想一想读完本书我的收获的话,能汲取拉里追求自我时的一点点“状态”,我就心满意足了。当然,还要像可爱又可悲的艾略特舅舅那样,让善良成为由内发散的美德。
读书、做劳力、游历、修行,从法国、德国到西班牙、五年印度,拉里最终带着平静淡然又幸福溢满的心归到故里美国,希望生活在世俗里,享受世界万物,接受形形色色的人生,不再害怕忧伤痛苦。因为好友为自己牺牲,他开始探寻生命的意义何在,邪恶为什么被创造,终究开悟出善恶相伴而生,人们所珍视的价值也和邪恶并存。
世间万物都有终点,事物的本质就是改变,物质的满足只是暂时的,唯有追求永恒的精神世界。拉里说,人要晓得在自己的灵魂里寻求慰藉和鼓励,学会体验快乐与痛苦,而我以往习惯依托于他人,不免觉得自己灵魂的真我不够超脱,也不智慧。
毛姆在《人性的枷锁》中已经阐述过生命的意义是没有意义,不论忧郁还是喜悦,快乐还是痛苦,都是生命中精美的装饰,不过是让生命的图案美丽又丰富,总之应该笑对人生。而《刀锋》则是从哲学的角度,再度探索生命的意义,在我看来,《刀锋》是《枷锁》生命意义的升华版,但对于人性的诠释,《枷锁》淋漓尽致。
愿精神世界抵得过物质欲望。
好奇怪,一直感觉这本书是读过的,所以图书馆里无数次拿起又放下。可是翻开了印象全无。读着读着,某些情节又仿佛可以预料。我现在都不能确定,到底之前有没有读过。
从故事立意上算得是《月亮和六便士》的姊妹篇吧?“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类似《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列文和《乱世佳人里》的阿希礼,有种贵族式的骄傲和悲天悯人,以及不与主流大众一致的遗世独立和即便不被认同依旧能保持风度的君子形象。让我联想到孙师兄呢,那种温和却坚定的坚持。书里关于拉里的思想感悟,我只能远远得表示理解,并不真正懂得,还需要更多的阅历和思考。
艾略特,你很难说他的人生是个喜剧还是悲剧。求仁得仁,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上流社会认可,甚至“修正”了祖先的身份,获得了爵位,用毛姆的话说“同时摆平了财神和上帝”,临死前,得到了最想要的那个请帖(虽然是个谎言),主教亲自来给他祈祷。最让他安慰的是,他相信天堂里也有阶级区别,他自己会处于天上的上流社会,会像人间一样,跟他耻与为伍的中产阶级保持距离。
伊莎贝拉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生活,知道如何获得所需,有适度的热情和表面上的温柔,拥有俗世的幸福,可不知道为什么,故事的结尾,那种看着完满无缺的幸福让我有种强烈的孤独感,那一切好虚幻。
索菲恰恰拥有伊莎贝拉缺乏的全身心投入的热情,可惜不够幸运,当她失去最在乎的东西时,就不能像伊莎贝拉那样理智冷静,生活变成了地狱,她无法再维持表面的安好。飞蛾扑火,只求坠落毁灭得痛快。
我们对他人的了解是我们以为的了解。毛姆在里面作为旁观者,以作家的角度尽可能得诠释一个个角色,可角色之间,是并不互相认同的,就像人间的我们。
总有些人,不能满足于庸常生活的提供或者可能提供的那些,大多数人走的路很拥挤,当然未必有能力走在前面,可是无论如何内心有抵抗,想着另辟蹊径,冷清,却也许比在人群中不孤独一些,至少不用一遍遍得向人徒劳无功地解释,解释得自己越来越糊涂,别人始终不理解。
世间有很多,是你可以无限接近但永不能抵达的。譬如让人感到自由的财富、永恒的爱情、无上的荣耀、不可取代的地位、无人能媲美的学识………每个人的遭遇和感受不同,你靠近的那个东西也不同,无法完全地分享和互相理解。你觉得不能放下的一切,在外人看来会像个傻瓜。作文艾略特终身追求的阶级优越感是,拉里走的是完全相反的方向,可他们在别人的眼里,可能都是傻瓜,后者、甚至更加不被理解。可我们又常常盲目地深信,了解自己看见的大部分人事。事实上他们抵达的那个地方和沿途的风景,别人可能连想象都不曾有。当然,那些别人,作为个体,也在自己的身份里,矇昧或清醒地,尽可能的,探索着自己的人生:仅此一次的人生,境遇各不相同,长度不一且不可预测。
所谓沟通,或许就是再某些细枝末节上达到一些统一,或者作为旁观者,以自己的阅历和理解力对他人的生活进行一定程度的解读(中间包括误读),这错误不会被察觉,直到我们自己有了进步或体验。巴别塔已毁,略有互相懂得,都是奇迹了吧?
掩卷沉思:会不会因为能写书的人基本都文艺,所以我把这个世上或者占少数的文艺的意识形态错当成“大部分”的理所当然了?我把我想象的书中人的理想世界当成现实世界了?还好明天要上班了,回到烟火气的世界,热热闹闹不解释意义的人间。
我们所在的世界,是各自看见的世界。是同一个世界,也是不同的世界。来人间一次,所求为何,得到什么,求仁得仁吧。
“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对于拉里来讲,用这句话形容他最恰当不过。经受过战火的考验,经历过战友拿命相护的震撼,他看似迷茫,实则顿悟,物质的繁华,安稳的现状难敌内心的空虚,于是他选择“闲晃”,深入书海,走南闯北,做他人不屑一顾的劳力,以身体的疲惫换取精神的舒展。甚至最后散尽积蓄,亦在所不惜,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心始终都在路上,似乎无论落脚何处都能心安,又似乎哪里都不足以让自己真正的完全的歇落。
相比拉里,伊莎贝尔恰巧和他相反,丰富的物质生活才能带给她满足与快乐。优雅的仪态,优渥的生活,对自己千依百顺的丈夫,一对乖巧懂事的孩子。但凡是一个女子该有的她都有了。按说,她该知足,可她却一边逢人炫耀着自己的恩爱幸福,一边还想得到自己昔日恋人拉里的爱,这焉能说不是她精神空虚的另一种写照?
最是同情那个一生热衷于上流社会的艾略特,他生命的遵旨似乎就为那一个接一个的豪华派对,似乎只有日夜穿行在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中才能找到自我存在感。想起他临死前还不忘那一场已被出局的宴会,总会莫名的感到心酸。多少风光无限时的前呼后拥也未必能换来耄耋之年时的嘘寒问暖…
关于苏菲最后的结局,也许不能说是最好的归宿,但那也算是一种解脱吧。本应满满的幸福在一夕之间分崩离析,原来从天堂到地狱之间也不过一步之遥。痛失所有,生无可恋之处,选择游戏余生也许不可取,可也轮不到像伊莎贝尔那样的人去指手画脚。(就算她也经历过不幸,丈夫格雷受到经济大萧条的冲击,遭遇破产,而她的不离不弃一样让人动容。但和苏菲的遭遇相比,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伤口不在你的身上,你又如何知道那究竟有多疼?好不容易苏菲有了从良的一线生机,终究也毁在伊莎贝尔的一己私欲上。本来可以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不成想却做了压死骆驼的那根稻草。果真是优雅迷人的皮囊下依旧藏着人性深处的恶。
你看,毛姆的书总能这样不动声色的力透纸背,让你在随着书中人物命运的起起落落的同时,不由自主的`去陷入某种思考,关于人性,关于生活,关于良善,关于选择……你未必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你至少会渐渐明白自己不想要什么。这个世上,每个人都在奔忙,无论是像特立独行的拉里一样潇洒的只为丰盈的精神而活(其实,大多人做不到如他这般),还是乐此不疲如伊莎贝尔那样一心追求丰厚的物质生活(大多人都在这个行列),原本都没有错,每个人都有自己活法,只是不拘哪样,都别轻易去考验人性,别轻易丢弃自己内心的良善……
“你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寻找问题的答案。”
这是书里出现最多的对白。毛姆先生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月亮与六便士》里不顾世俗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是《刀锋》中特立独行的拉里,都毅然决然地走在朝圣路上,倾尽一生去寻找生命的终极意义。像那句诗一样:凡心所向,素履以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毛姆先生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时代民不聊生、人们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自己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终得激起几声回响,才不虚此行。拉里这一生轻的像风中的羽毛,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却又厚重的如山间的磐石,正气长存于天地间。他曾说:“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些按照你的知识尽力而为的人。”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行走在刀锋之上,向着你心里炙热的灵魂,把你追求的事做到极致,做一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奥义书》有言:“一把刀的锋刃是很不容易跨过的,所以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我们常常执念于物质生活的利益得失,对于锋刃的精神生活总是望而却步。而拉里,却是一个如同刀锋般锐利的人,他以锐意精进的姿态追寻着解脱之道,为此不惜斩断一切,越过刀锋,即使越过刀锋之后,在刀的那一面,无人等候。拉里曾经说过,不急燥,对人显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像兰道尔南的诗是那样活着: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烤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也许,在尽力追逐心之所向之后,以拉里这样“晃膀子”的姿态,做杨绛笔下的“隐身人”去过此一生,生如逆旅,一苇以航,跳脱时间的束缚,活出生命的质量和高度。这样的人生不也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吗?
优秀的电影往往是充满了许多戏剧性的元素,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之后,会不断回味里面的情节。此时可以写一篇带有个人想法的观后感,一篇优秀的观后感应该自己感受最深的观点来进行撰写。对于观后感的大体框架您了解多少呢?编辑花时间专门编辑了《刀锋》观后感范文,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因为人不论男男女女,都不仅仅是他们的自身;他们也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步的农场或城市公寓,儿时玩的游戏,私下听来的山海经,吃的饭食,上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吟哦的诗章,和信仰的上帝。
你决计想象不到读《奥德修纪》的原文时多么令人兴奋。是你感到仿佛你只要踮起脚伸出手来,天上的星星就能碰到似的。我想弄清楚上帝究竟有,还是没有。我想弄清楚为什么世界上会有恶。我想要知道我的灵魂是不是不灭,还是我死后一切都完了。
我的确爱你。不幸的是,一个人想要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却免不了要是别人不快乐。有些人对知识有种无所为而为的欲望。这不是什么下流的欲望。当你决定离开常规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许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寥寥无几。
我知道这只是起码知识。我知道任何懂道理的人都会认为我做了唯一应当做的事情。我知道从任何实际的立场看,从人情世故的角度看,我做的都是对的。然而,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总感到一种不安,觉得我如果好一点,我如果不斤斤计较利害一点,比较不自私些,比较高尚些,我就会和拉里结婚,并且过他的那种生活。如果我真的爱他,我就会把世界不放在眼里。
爱情是个很不行的水手,你坐一次船,他就憔悴了。当你和拉里之间隔开一座大西洋时,你会意想不到地发现,在启程以前,好像无法忍受的苦痛,也变得轻微了。兰道尔《想象的谈话》: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烧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我要生活在世界上,爱这世界上的一切,什么都不能伤害我,什么都不必伤害我,我愿意接受形形式式的生活,不管它是怎样忧伤痛苦;我觉得只有生生不息,一个生命接一个生命才能满足我的企求,我的活力,我的好奇心。读完啦,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我们渴望成为却不敢爱上的人。
《刀锋》读后感1500字:
蔡康永在《奇葩说》上曾说过,我们大部分人的生活总是在两极之间摇摆。比如理性和感性之间。我曾有段时间特别迷恋灵修,但之后数年又将身心灵那一套全部束之高阁,而坚定地走向科学理性的另一极。
我已经好久没读小说了,毕竟那只是虚构的文学作品,与实实在在的科学不沾边。这次完全受貌美封皮的诱惑拿起毛姆的《刀锋》,却让我意外发现科学之外有更为广阔的世界。
《刀锋》主人公拉里是美国人,因为在战争中亲历伙伴的死亡,战后踏上游历世界、苦寻终极问题答案的旅程。
第一站他去到巴黎。“我看了很多书,一天看八到十小时……你是不知道看《奥德赛》的原著多带劲。那种感觉就好比踮起脚尖,伸出手就能摸到天上的星辰……我一两个月前还读了斯宾诺莎的作品,尽管我看得不是特别明白,但那样的作品真叫人兴奋。就像你从乘坐的飞机上走下后,来到一片被群山峻岭环抱的大高原上。四周万籁俱寂,纯净的空气如同美酒佳酿一样令人心醉神迷,你感觉像是拥有一笔巨大的财富……我想弄明白世上有没有上帝,想弄明白世上为什么会有罪恶。我想知道我的灵魂会不会不朽,是不是我死之后一切也就结束了。”
兜兜转转数年后,他来到印度,开始冥想,听先知讲道,到山中静修,并最终感知开悟。
印度教之于当地人是毫无保留的完全信仰,可之于美国人拉里则是多了几分客观观察的一种哲学体系。“对轮回转世的信仰已经深入他们(印度人)的骨髓,而对于我们,那只不过是一个概念而已。我既不是相信,也不是不相信。”
他在某次冥想时,清晰地看到一长串的人在他面前排成一队。这些人形象之清楚犹如真人站在他面前一般。对此拉里的看法是“这有可能是我睡着后做的梦,也可能是我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微弱的烛火上,进入某种催眠状态,而我像看你这样清晰地看到的那三个人,只不过是我潜意识中保留的影像而已,但也有可能他们就是我的前世。”
印度人对信仰之虔诚,确实令人动容。一个邦的财政部长,曾就读于牛津大学,学识渊博,思想开放,突然某天放下家产妻儿,当了一名托钵僧。两年后拉里再次遇到他时,他浑身赤裸,只围着缠腰布,留着胡子,长发披肩,正徒步到印度各个圣地朝圣。
拉里在恒河之上见到的场景,“成千上万人在河里洗浴驱邪并祷告。一个又高又瘦的人,头发蓬乱,胡子乱七八糟,只用布条遮住了私处,他站在那里,伸展着修长的手臂,仰着头,面向初升的太阳大声祷告……我无数次在黎明时分前往恒河,观看那奇异的景象,始终心怀感叹。那些人的信仰不是半信半疑的,他们没有保留,也没有不安的怀疑,只有一颗纯粹的虔诚之心。”
这让我想到大同的石窟。有朋友曾我问:“你会被眼前的石佛感化吗?”虽然只是阴冷雨天时匆匆游览,几年过去了,云冈石窟在我心底留下的震撼丝毫未减。站在石像脚下以及每每回想起来,内心总是沉静的、宽阔的。对云冈石窟我始终念念不忘,总想有机会还要去。这大概也可以称得上佛祖的召唤吧。
当然读完这本书,我依然是倾向于理性的,信奉科学精神。这本书带给我的重要感受也不是宗教的洗礼,而是发现只笃信科学、理性、逻辑,特别容易产生是非对立。我们周围充斥着各种不痛不痒的伪科学常识,大部分人的大部分言语都有违于逻辑严谨,很多人只依赖个人经验行事而不听信专业的建议。秉持着科学的精神,这些都是不对的。而从感性的角度追根溯源,这些错误其实甚是可爱,没必要打压,有的甚至值得被推广。比如对待过度养生的老人家,传授科学营养知识是无用的,不如送一些无害的营养品,老人家心情愉快对身体也是大有裨益的。
有些人是不科学的,比如拉里,但他值得被尊重。有些人是不高尚的,比如伊莎贝尔和艾略特,但他们代表的却是普通大多数,拉里对他们看破不说破,毛姆对他们说破却不排斥。因为人与人之间并无太多是非对错,有的只是不同而已。
看了毛姆的《刀锋》,坦白说,我没看清楚。一般只能说一点点想法。
拉里无疑是这本书的第一主角。因为他目睹了一个年轻战友的死亡(为了救他),他对自己的生活感到困惑,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上有不幸和邪恶。所以他一直在寻找答案。他的未婚妻伊莎贝尔解除了婚约,因为他不想去上班。他工作不是为了闲着,而是为了读书和思考。虽然伊莎贝尔很爱他,即使在她嫁给别人,生了两个女儿之后,她还是有那么一瞬间想他。但是两个人的价值观相差很大,追求的东西也不一样,所以分开是必然的。
伊莎贝尔非常重视物质生活,这是可以理解的。作者没有喜欢她,而是一直在描述她的美丽、天真、聪明和坚韧。她嫁给了拉里的好朋友格雷,过着幸福的生活。虽然格雷中间经历了破产,但伊莎贝尔坚定地站在他一边,鼓励他,陪伴他度过难关,是个好妻子。她把两个女儿抚养得很好,是个好母亲。
还有一个重要人物:艾略特。作者花了很多时间写他,他先开始了。艾略特仿佛生来就是为了交际,一直在努力去认识更多的所谓上流社会的人。终于,他如愿以偿了。他和那些人非常熟悉。他经常参加各种宴会,自己组织各种宴会。别人虽然势利,但是对自己爱的人很好。他总是对他的妹妹和侄女伊莎贝尔很好。在拉里和伊莎贝尔解除婚约之前,他想通过他认识的人帮助拉里。拉里不喜欢它,他对此非常生气。直到他去世,他仍然担心妻子没有邀请他参加宴会。后来,为了实现他的愿望,毛姆试图得到一张邀请卡,他很高兴,尽管他因未能出席而去世。他一生与各种名人广交朋友,但死前很少有人去看他,这是相当可悲的。
拉里总是感到神秘。他不想被发现,别人肯定找不到他。他去过很多地方,做过很多工作,读过很多书,见过很多人。每次出现,他都觉得自己把人生看得更透彻了一点。一天下来,他觉得自己仿佛受到了教诲,他就要长生不老了。他一直在寻找答案,应该是找到了,最后他和毛姆说的那一堆话,我没听明白。
以后会有机会再读一遍这本书,看看能不能更深入的理解。
一部看完了想辞职的书!
很多年前,写过一句话,生命的意义,不在于得到了什么,而在于对这个世界,付出过什么。一个飞行员因为战友的牺牲--年轻鲜活的生命,瞬间归于尘土,从而开始了寻找生命意义之旅。
书中的人物,不得不说,都很可爱。拉里对真理的追求,对生命的热爱,展现出了普世精神伟大的爱;伊莎贝尔迷人,现实,说她有一些自私,也并不妨碍她仍旧是一个招人疼的小姑娘;艾略特沉醉社交,地位,名誉,可是他也有着对亲人朋友的一腔热忱;即使是索菲,过上了混乱不堪的生活,最终以这种不体面的方式结束一生,可是又不得不为她的爱情而震惊,只有付出真挚的爱情,那么热烈的活过,才使得自己从天堂坠落之后无法在人间行走只能投身地狱吧。
拉里真的是活成了我想要的样子,没有野心,不追逐名利,心安理得,随遇而安。热爱这个世界,也无私的传递着自己的热爱。与他相比,觉得自己很懦弱,明明选好了道路,却一再推迟,不敢踏上未知的旅程。如果说《光年》让我感动,回归于生活的本真,那么《刀锋》就像给了我狠狠的一耳光,打醒了沉睡的灵魂。
不得不佩服毛姆的写作功力,引人入胜,仿佛跟着他活过了那么多次的人生,奈何能力有限,如果能阅读原著就好了。
《刀锋》读后感800字:
外国的经典小说一开始阅读时总是有点絮絮叨叨的感觉,如果能静下心来一口气读个好几章,对于我来说才能真正进入作者所营造的那个世界。前段时间读了《月亮与六便士》,对于作者所塑造的那个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非常不理解,读了《刀锋》之后,才大概对毛姆这种非常聪明的写法有了一定的理解。
这两本小说都是按照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我”同主人公算不上亲密的朋友,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聊得来,而且一般会跟主人公的亲人或朋友有着非常亲密的来往,使“我”能够从第三方听到关于主人公的不同阶段的故事。
说实话,无论是斯特里克兰德还是拉里,都是很多年轻人可能会非常崇拜,但永远不会去尝试成为的一种人,我看到有一些人说他们看毛姆的书会有种想要立马辞职去浪迹天涯的冲动,但是没有几个人会真正的这样做。“我”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在拉里的生命中是一个寻常的过客,“我”时常劝说他走常规的路,“我”不能理解他散尽家财的做法,当听到拉里说他要去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觉得他真是疯了,和拉里去辩论钱的重要性,然而主人公若是这么容易被左右的人,恐怕就不是毛姆笔下的主人公了。
在《刀锋》这本书中,主人公拉里是一个充满诗意的男主人公,恐怕所有的少女都会喜欢这样的一位阳光少年,他同青梅竹马伊莎贝尔一开始有着让人艳羡的爱情,那是少年时代纯粹直接的吸引,而当拉里一心要追寻自我、全然不在意物质生活时,伊莎贝尔也很理智地选择了能够给她体面生活将她奉为女神的格雷。两人在巴黎重逢及分手的场面,拉里对于精神生活的描述:
“但愿我能让你认识到,精神层面的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生活的体验是多么丰富多彩。可谓生机无限。可谓不亦乐乎。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比拟,就是你自驾飞机翱翔在高空,只有一种无穷大包围着你,使你陶醉于无边的宇宙。你感受到的那种欣喜若狂是你不愿用任何世上的权利和荣耀来交换的。”
但这种精神生活我想一般人是无法体验到的,若非拉里能够一直头也不回的在精神世界闲逛,他也无法体验到这种从容与无穷。而伊莎贝尔想要的是现实世界的从容。他们非常自然的分手,两人之间没有一丝不快,还能体面地参加社交活动。
毛姆写拉里讲述自己去印度走走逛逛的五年,一些奇遇,一些想法,作为读者我们跟着“我”去听他讲故事,“我”问出读者想问的问题,就让这样一个人好像与我们有着似远而近的距离,这是毛姆的聪明之处,他作为一个普通俗人的角色,跟读者一样的眼光去聆听拉里的故事。
但我还是没有理解《刀锋》这个书名该理解为什么意思,可能还只是读小说读了个热闹,只能用扉页的这句话再做个结尾:“剃刀之刃难以逾越;智者云,救赎之道亦是如此。”
这些人身上有甩不开的虚荣,但是但凡活在世俗里,活在他人的眼睛里,那就会有虚荣:伊莎贝拉和格雷的家非常气派,有一个非常富丽堂皇的书房,只不过这个书房,并没有放书的地方,伊莎贝拉生的女儿,名字取的也是当时最流行的名字,她和格里破产后,却依然过的像个有钱人;亨利竭尽所能将客户的损失降到最低,也不过是为了在整个金融市场崩盘的前夜保住自己的面子;艾略特每天都在社交,还帮助刚进去社交圈的新人结交权贵,给年轻男女凑对,看上去乐善好施,不过是享受在名流中游刃有余,以及向他人伸出施舍之手的高贵姿态,作文社交了一辈子,最后却无人问津。苏菲在其中倒是显得格外真实,儿时显露出了一些诗才,也有幸福美满的家庭,但随之而来丈夫和儿子的死亡,让她再也感受不到这个世界的阳光,从此自甘堕落,也不管别人怎么想怎么看,反正她已经经历了最残酷的事情。拉里在这些人里显得不一样,他一边置身事外,一边找寻生命的真谛,他去读书,去和僧人呆在一起,去印度,去找上帝,他就像一朵抓不住的云,来去自如。
“刀锋”,意为“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若救赎之路必经刀山,找到答案的代价为何?”书里的每个人,都想要一个完满的人生,但何为“完满”,众说纷纭。每个人都有着迷并愿意付出一生去追寻的东西,有的可能是荣誉,有的可能是地位,有的可能是金钱,有的可能是惬意,有的可能是自由,书的最后,这些人看上去都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但是他们有多金玉其外,就有多败絮其中,而他们想要的,只不过是一种快乐,一种解脱,想来竟然觉得有些悲凉。
原来晚年的毛姆笔锋可以如此“温柔”,没有之前作品刻画人性的的锋芒,明明娓娓道来却依旧犀利深刻,依旧是月亮与六便士的故事,可我更喜欢拉里,不变态的拉里,有人性的拉里,普通人的拉里…
拉里没有随波逐流,拉里没有人海沉浮,拉里迈开步子寻找生命的意义。
你是书里的谁?
如果每个人对号入座你会是谁,毫无疑问我是那个凡夫俗子格雷,当然只是和他一样不能没有工作岗位,可惜没有和他一样有钱,一心工作赚钱保家庭周全,毛姆对他没有精神世界的描写,因为精神所求一眼看到穿,想想自己如此俗气难免有点忧伤哎!难得活一次却不知人生每个阶段都被戴上枷锁,带着人生的枷锁却浑然不知沉重,感知沉重却完全没有想法也没有能力去挣脱…真丧!
可能这才是凡夫俗子如我所秉承的信念和努力的方向,物质的世界里依旧留自己一个精神世界吧,我可以做到的,至少看书看书友的书评,不如上刀山般表意志,却也深深表示我不会放弃精神世界的美好意愿。
感谢毛姆,感谢拉里。
生如逆旅,一苇以航——《刀锋》读后感
“你究竟在寻找什么呢?”
“寻找问题的答案。”
这是书里出现最多的对白。毛姆先生笔下的人物,无论是《月亮与六便士》里不顾世俗的斯特里克兰德,还是《刀锋》中特立独行的拉里,都毅然决然地走在朝圣路上,倾尽一生去寻找生命的终极意义。像作家七堇年的诗那样:凡心所向,素履以往,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生如逆旅,一苇以航。
毛姆先生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时代民不聊生、人们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自己的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我时常觉得,一个人来到这世上,终得激起几声回响,才不虚此行。拉里这一生轻的像风中的羽毛,不那么引人注目,可是却又厚重的如山间的磐石,正气长存于天地间。他曾说:“上帝最喜欢的崇拜者是那些按照你的知识尽力而为的人。”苔花如米小,也学牡丹开。行走在刀锋之上,向着你心里炙热的灵魂,把你追求的事做到极致,做一名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奥义书》有言:“一把刀的锋刃是很不容易跨过的,所以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我们常常执念于物质生活的利益得失,对于锋刃的精神生活总是望而却步。而拉里,却是一个如同刀锋般锐利的人,他以锐意精进的姿态追寻着解脱之道,为此不惜斩断一切,越过刀锋,即使越过刀锋之后,在刀的那一面,无人等候。拉里曾经说过,不急燥,对人显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像兰道尔南的诗是那样活着:
我从不与人争,没有人值得我与之争。
我爱自然,其次爱的是艺术。
我向生命之火伸双手取暖,火快烤残了,我也准备离去。
也许,在尽力追逐心之所向之后,以拉里这样“晃膀子”的姿态,做杨绛笔下的“隐身人”去过此一生,生如逆旅,一苇以航,跳脱时间的束缚,活出生命的质量和高度。这样的人生不也是一种美好的存在吗?!
阅读与观影,都是快乐的习惯,一部优秀的作品总有能让自己产生共鸣的地方,您也许正在观看,也为相关的情节呈现所赞叹,观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加理解影视作品的立意和主题。一篇优秀的观后感要从哪几个方面开始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勇士观后感"这样的内容,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电影《勇士》,那童年记忆中的课文,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正是这部电影所要讲的故事。
勇士的故事是否能够讲得动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让观众明白当时两大阵营的力量悬殊,从而理解红军是置之死地而后生。1935年5月,中央红军巧渡金沙江、穿越彝区甩掉围追堵截的敌人后,北上与红四方面军汇合是志在必得的战略任务,强渡大渡河就成了敌我双方厮杀的重要一战,也是红军生死存亡的关键战役。红军巧布奇兵,以两个团的兵力伪装红军主力压向大渡河,然后猛然直奔泸定桥。
自上世纪50年代末以来,几乎每年都有关于“长征”题材的影视作品涌现。一提起长征,我们都觉得非常熟悉,在小学课本、媒体报道、文艺作品里都可以看到。但是我们往往把长征从大战略、大格局上来讲述,很少有影视作品从细节入手,去表现长征中那些有代表性的人物,表现长征中某些具体的阶段。而恰恰是这些红军中普普通通的士兵,他们对信念的坚守体现出的人性光辉,铸成了长征创造的人类奇迹。
那么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在长征经历的许多事件中,选择哪一段、选择什么样的典型人物来重塑电影《勇士》。毛主席在延安曾跟斯诺说过:“强渡大渡河是长征途中最关键的事件,如果在那里失败了,红军就可能被消灭……”毛主席这段话说明在长征的整个过程中,飞夺泸定桥非常重要。在《勇士》中,我用6个字回溯这个过程:过河、跑路、过桥。勇士们过的河可不是“妹妹你坐船头”过的河,而是孙营长率领的17位勇士以生命为代价强渡的大渡河;勇士们跑的路可不是今天“跑男”们穿着旅游鞋跑的路,而是勇士们穿着草鞋在崇山峻岭里穿越人类极限的奔跑;勇士们过的桥不是今天的人们开着汽车奔向旅游景点走过的桥,而是勇士们冒着枪林弹雨爬过的没有桥板的泸定桥……这6个字的故事筑起了勇士之魂,我想他会吸引更多的年轻观众跟随着勇士走进这场世界历史上的经典战役。
如果说长征精神以气壮山河的坚韧、不屈不挠的意志,改写了现代中国的历史,给那个时代的国家和民族以强烈的希望和坚定的信心,那么《勇士》中表现的强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则是长征途中,甚至中国革命的伟大进程中,最重要的“淬火点”,或者说是“熔点”。
如果说长征精神所体现的是红军将士义无反顾的革命理想和信念,那么电影《勇士》表现的就是每一个红军战士为理想而战,为信念而奔跑。他们体现了中华民族的美德:团结友爱、乐观向上、面对困难不怕牺牲。
如果长征精神也是对人类体能极限的一次挑战,那么电影《勇士》表现的也是红军在敌人的围追堵截中,以大智大勇挑战生死关头的非凡经历,锻造了红军战士的勇士之魂。
我们生活于和平年代,只能通过历史的叙述去感受和感悟红军将士们向死而生的精神。对于电影创作者来说,面对今天的观众,表现革命年代为了信仰而斗争的精神,是很难拿捏的,但我们必须把握好历史的真实,塑造好历史中的人物。我们今天重拍长征中的勇士,可以使我们的人民,尤其是年轻一代认识到理想信念对一个党、一支军队和整个国家和民族是多么重要。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只要我们坚持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不动摇,我们就一定能够像80年前赢得长征胜利的勇士们一样,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想这应该是纪念长征胜利80周年对今天的中国人最重要也最现实的意义。
伴随着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天气越来越好,结束了连续一个星期的阴雨绵绵,更让我开心的是,我被推荐到小礼堂观看军旅电影《勇士》。
电影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幅幅人民英雄的雕像,紧接就是讲述了红军长征途中强过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的事件。一路上,红军可谓举步难进,前有强兵,后有追兵,侧有散兵,但我们的红军因为心系人民的生死存亡,他们不畏艰难,冲进了林弹雨,突破了层层追击,用一天时间走完了二百四十六里,并且提前整整一小时到达目的地。当然我们的红军也因为赶时间而牺牲了许多战士。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毛泽东主席的两句话:“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我的双眼不知不觉模糊了,是啊,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勤奋地学习呢?
红军他谬的不是柳树倒映、清澈见底的河流,而是波涛汹涌、白浪滔天的大渡河;他们走的不是绿草茵茵、平坦舒适的小道,而是连绵起伏、悬崖峭壁的山路;他谬的不是玉石铺成的大桥,而是一条条铁链连接的泸定桥。他们那义无反顾的革命理想和信念,是多么的崇高啊!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把这种精神传承下来呢?
在漫漫历史长河中,我们一定要牢记革命理想传承革命精神。列宁曾经说过:“如果忘记了历史,就意味着背叛,忘记了过去艰苦的革命岁月,那我们就不会好好珍稀今天来之不易的生活。”所山我们要从小立下志向,为了祖国和人民努力学习,奋发图强。
让我们尊老爱幼吧,作为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孝敬父母,关爱他人。
让我们热爱生活吧,作为一个新世纪的公民,怀着感恩的心,过好每一天。
让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革命主义精神,刻苦学习,奋发图强,建设有社会主义特色的祖国,为人民、为社会、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和回报。
那场辗转二万五千里的大迁移,创造了人类军事史上的伟大奇迹。对于我们这一代人,说亲身经历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从小便从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口中听说过长征,但只闻其名,不见其事。感谢《勇士》这一电影,让我真实目睹了长征故事的一部分。
《勇士》这部影片以红军长征途中强渡大渡河、一昼夜奔袭240公里、飞夺泸定桥的战争传奇为原型,展现勇士们在敌人的围追堵截中的大智大勇,生动刻画出红军战士的勇士之魂和勇士之情。当红军勇士从竹林顶端呼啸而下,向敌人射出一排排子弹之时,观众的热情一下子被引燃了。安顺场强渡大渡河,十七勇士踏上一艘小船,他们的脚下,是奔腾的河水,一个浪头过来,小船就有被打翻的危险;他们的对面,是的敌人,用迫击炮和轻重机枪构建起了强大火力网;他们的身后,则是负责掩护的战友,试图压制住敌人的攻击。勇士们要直面猛烈的炮火,随时做好中弹牺牲的心理准备,又要与激流做斗争,防止船体被倾覆。
《勇士》中战士们赤子心让我感到生命的张力,经历这样的红色洗礼,看着一个个草鞋脚下走出的忠魂,震憾内心世界,懂得和平安定来之不易,也体会到了坚持不懈的力量之源。
勇士,勇敢的战士。在电影《勇士》中,共产党带领的红军飞夺泸定桥。红四团官兵在天下大雨的情况下,在陡峭的山路上跑步前行。一昼夜奔袭120公里,最终终于赶到山海关,不料唯一能通过的必经之路桥被国民党拆了。仅剩下空荡荡的绳索吊在汹涌的河上。而红军战士们却冒着枪林弹雨,冲天炮火前进,最终用木板铺上一条新路。
当时,有红军被子弹打中失去重心跌进了湍急的河水中。但没有任何一个人放弃,退缩。当满身鲜血的吹号手们昂着头吹奏起冲锋号,山海关随之一举攻破。这伟大的奇迹是用一位位勇士不变的坚守的信念堆砌成的。
电影中还有一幕令人十分难忘,一名红军为了救自己的同胞最后落入桥下的深渊,当时两人手仅仅相差几厘米,后一秒也就是撕心裂肺的哀嚎,桥那边的红军勇士们一个个心痛的眼看自己的战友落入水中,但是他们没有放弃,而是更加坚毅的前进。
看到这里,我们不禁湿了眼眶,这些勇士们的刚毅热血后还隐着一丝柔情。当万人的心连在一起时,这便凝成一股力量,推动着时代,推动着我们前行。
而在生活中,成功也是也是因不怕困难,用恒心,信念堆砌成的。而我们的周围也有许多勇士。
消防员,在危险来临时的逆行者。在熊熊烈火中搜索救人,英勇的身姿如同当年红军飞夺泸定桥般。从他们的眼神中仿佛也映着熊熊烈火,那是勇士之魂——坚毅而无私。
臧克家说过:“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生活中的种。种困难远比不上当年红军的万里长征。真正的勇士没有太多花哨的言语,没有为自己的成功骄傲自满,也没有重于功劳的虚荣,他们总是踏着豪迈矫健的步伐,坚定的向自己的信念冲去。
真正的勇士敢于正视鲜血。
上个星期五下午,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电影《勇士》。看完之后,我很受感动,也明白了:坚持与信念,就是勇士的精神。
这部影片主要讲的是红军抢渡大渡河、飞夺泸定桥的故事。面对敌人无数次的围追堵截,战士们没有退缩,勇往直前。为了按时达到泸定桥,他们心中只有一个信念:"24小时跑完240里!"他们冒着大雨,摸黑在崎岖泥泞的山路上跑步前进,连他们带的粮食也成了他们前进的负担而不得不扔掉。战士们穿着草鞋,脚都磨破了。等他们历经艰难达到泸定县,有的战士累得疲惫的倒下了,永远的倒在了泸定桥西岸。看到这里,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这就是为了信念而坚持。
这部电影中最令人震撼的应该是飞夺卢定桥的情景了。为了阻止红军北上,可恶的敌人把泸定桥上的木板都拆掉了,只剩下几根光溜溜的铁索,并且在河对岸埋下重兵,想将红军一网打尽。但这并没有阻止勇士们前进的步伐。有22名突击队员背着木板、冒着炮火、趴着铁索匍匐,交替前进,以生命为代价,铺就了一条"血肉"之桥。什么叫英雄?什么叫惨烈?什么叫舍生忘死?我想我从这部电影中得到了最好的诠释。
多少革命先辈抛头颅洒热血,才造就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再想想我,觉得很羞愧。一点苦都吃不得,现在天冷了,早上就不想起床;吃东西挑三拣四,浪费粮食;遇到困难就退缩。比如每次学拉丁舞,老师要我们练基本功,我总是嫌压腿拉筋很痛,不愿意练习,每当老师没看我,我就偷偷休息。直到现在为止,我连一字马都劈得不够标准。以后我一定不会再这样。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一定坚持,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大家都知道,搏克是内蒙古男士的特长。这星期三,学校组织全校同学观看《勇士》。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巴特尔的孩子,他从小习武,练出了一身好功夫,然而不幸的是,他的父亲在一次搏克比赛中牺牲了。杀巴特尔父亲的罪魁祸首就是内蒙古的一位大将军,这位大将军不是用正直赢得比赛,而是用阴险狡诈的诡计赢得了比赛,他用自己下过毒的护腕使巴特尔的父亲中毒。巴尔特的师傅霍都告诉巴特尔,其实跟他爸爸的苍狼护身符和白鹿护身符是一对的,据说它们两个在一起,会给人们带来好运。于是,巴尔特拿着他爸爸唯一的遗物——苍狼护身符,开始寻找自己的杀父仇人……
在寻找杀父仇人的过程中,使巴尔特悟出了,要做一名出色的搏克手,必须要有勇气,更要有正气,不能用阴险狡诈的诡计去赢得比赛,即使赢了,冠军也不会真正属于你的。
是啊!这句话说得真对,做人一定要正直,遇到困难要勇往直前,但用阴险狡猾的办法获取力谋,用精心想的诡计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的人是最恶劣的!
《长征》这部电影给我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让我感受颇深。看完《长征》后,我在思考:红军是凭借什么才能克服种种不利因素,甩掉围追堵截的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军队,最终取得了长征的胜利,为中国的革命保留了珍贵的火种?是什么让本来是执行战略大转移的一支队伍,在漫漫的万里长征中更同时扮演了播种机的角色,把革命的理论散播到中国的大江南北呢? 《长征》向观众展示了红军在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战略大转移的历史场景。影片宏伟壮观,深入的再现了红军当年长征所遇到的种种内在和外在的艰难险阻,用史诗笔触全景刻画了湘江之战、四渡赤水、强渡乌江、巧渡金沙江、翻越雪山夹金山、穿越茫茫千里大草原等红军战士长征途中的几次较大的战役和险境,讴歌了红军战士勇于挑战自我极限敢于战胜恶劣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的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湘江战役后,红军连克军队的四道防线,但是自身的伤亡也非常惨重,八万之师拼得只剩了三万之士,虽然是胜利了,但按照这样的打法别说陕北会师,没到四川就得全军覆没。即使这样,红军能突破的四道防线几十万大军的拦截,原因何在呢?
我认为,在这个阶段,红军能避免覆灭的原因在于红军将士的英勇顽强、不怕牺牲的精神,特别是后卫部队的敢打猛拼的劲头,阻滞了追兵前进的脚步,给红军带来了珍贵的喘息机会。如果没有五万牺牲将士为了理想不怕牺牲的精神,(明明知道自己在后卫阻击,生还的可能性很少,但为了整个集体,
甘愿流尽最后一滴血)没有他们的壮烈情怀,也就不可能再有后面八路军和解放军的发展,更不要说建立新中国了。我们应该永远记住这些牺牲的先烈们。
在一个集体当中,如果战略指挥出了问题,大家都乱成一团,没有众志成城的决心,没有凝成一股劲的凝聚力,没有哪怕牺牲个人也要保全集体的信念,那么这个集体决不会走得很远,而我们的红军指战员就具备有这些优良的素质,终于能够令决策失误的红军起死回生,创造了中华战争史上的奇迹。这些精神在我们现在这个国际形式变幻莫测的时代,我们的人民更应该汲取和发扬,不要先自乱了自己的阵脚,大家团结一致,发扬红军精神,不怕困难,克服困难,强国强军,保证中华民族能够在世界之林更好的发展。
湘江战役后,红军在通道得到了及时的修整,红军虽然没有完全摆脱李德、博古的错误军事路线,但是毛泽东开始重新获得了发言权。在毛泽东和很多头脑清醒的红军领导人的坚持之下,改变行军路线,四渡赤水,占领贵州,并在贵州遵义召开了举世闻名的“遵义会议”。“遵义会议”彻底的纠正了博古、李德的错误战略方针,重新奠定了毛泽东在军队中的指挥权。此后的红军声东击西、指南打北完全打乱了蒋介石的军事部署,甩开围追堵截的敌人,大踏步向前。如果说“遵义会议”之前红军是有险无惊,那么“遵义会议”之后,红军更多的是有惊无险,强度乌江、巧渡金沙江、翻越雪山夹金山、穿越茫茫千里大草原更多的是向恶劣的自然环境以及红军自身的体能极限挑战,毛泽东军事指挥上
的高明可见一斑。在和张国涛会师之后,虽然红军又经历了两条路线的选择,同时受到了张国涛分裂势力的威胁,但在党中央的果断决策下中央红军顺利的越过千里大草原和陕北红军胜利会师,实现了长征北上抗日的战略目标,揭开了中国革命史上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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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赏影片得到的感悟不比阅读书籍来的少,很多想法就是在观看的过程中不断涌现,这时我们可以用写观后感的方式来记录我们的感受,时不时的写观后感,有利于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写作能力。如何让作品的观后感写起来更加真实呢?栏目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大国观后感,希望对你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大国崛起》讲述九国历史,字里行间流露出对霸权的欣赏。例如,第1集谈到葡西远航探险时讲道:“不可思议的是,开启人类这一历史大幕的,并不是当时欧洲的经济和文化中心,而是偏居欧洲大陆西南角上两个面积不大的国家——葡萄牙和西班牙。五百年前,他们相继成为称雄全球的霸主,势力范围遍及欧洲、亚洲、非洲和美洲。”纪录片称颂:西班牙伊莎贝尔女王为了资助哥伦布的远航,“甚至卖掉了自己王冠上的珠宝。但是,她由此赢回了更加辉煌的王冠,那是世界霸主的桂冠。”(第12集)第7集不无赞赏地强调:日本“成为唯一一个挤入帝国列强行列,靠侵略扩张在自己的国土外建立过殖民地的亚洲国家”。毕竟亚洲出了一个有能力建立殖民地的国家!第12集讲道:“有历史学家认为,近五百年来,真正意义上拥有过世界霸权的只有三个国家:荷兰、英国和美国。这三个国家对市场经济进行了接力棒式的创新和发展。”请看,霸权国家的功劳多么大!
《大国崛起》不厌其烦地向观众展示:大国“拥有让世界刮目相看的荣耀”和“丰富多彩”的称霸故事。
中国人不仅不怕困难,反而会在困难面前撸起袖子就上。
中国从不相信这世界上有完不成的事业,也不相信有打不败的敌人。
生命短暂,唯奋斗精神永生
小学时学课文“愚公移山”,老师要求写读后感,所有同学写的都是“坚持就一定能取得胜利”,只有我的作文里写,愚公移山虽然精神可嘉但是行为却愚不可及,为啥不打个山洞呢?为什么不修条山路呢?或者为什么不干脆一点直接搬家呢?记得那篇作文当时被老师作为精彩作文而贴到了学校的黑板栏上展示,我还为此洋洋自得一阵。
不知不觉很多年过去了,有一次我突然在网站上看到一组新闻,说是某重点大学的大学生提出了“反思愚公移山”的观点,认为愚公移山虽然精神可嘉但是行为却愚不可及,移山多麻烦,为啥不打个山洞呢?为什么不修条山路呢?或者为什么不干脆一点直接搬家呢?
撰写这篇新闻的记者把提出这种“新颖观点”的大学生狠狠表扬了一番,称他们是独立之思想,自由之意志,敢于反对教材上的僵化故事云云……
然而已经成年的我,却从这篇新闻里读到了一种深深的悲哀,同时也对我们这个民族在当下所面临的精神退化和信仰异化危机感到深深的忧虑。
我悲哀的是,原以为最多是不懂事的小学生才会这样去理解愚公移山精神,但没想到这么多上了重点大学的人居然都还会这样认为,且自以为自己很聪明,很叛逆。
是的,长大以后的我早就不这样认为了。一个幼儿这样想尚且情有可原,但如果大学生和成年人都还这样想的话,就未免太悲哀了。因为愚公移山和女娲补天、大禹治水的故事一样,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灵魂啊。
中华文明作为人类四大古文明中唯一延续至今的文明,究竟靠的是什么呢?
我们依靠的正是愚公移山、女蜗补天、大禹治水所代表的的那种精神。这种精神,让中国人免于成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让中国人更懂得家国情怀和更具备责任感,让中国人绝不仅仅是为了自己而活着,更是为了家国、为了家庭而活着。
一次偶然的机会来到书店,我的目光便被这本由美国着名历史学家保罗肯尼迪所写的《大国的兴衰》深深的吸引住了。据说这本书在1987年问世之后,曾经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翻开这本厚厚的书册,我看到了五个世纪以来的一场场硝烟弥漫的战乱纷争,一次次科技和经济实力的暗中较量,一个个大国的兴衰更替,保罗肯尼迪用他那富有魔力的语言和丰富翔实的历史资料,向我再现了一幅综合了军事,经济,国际关系的宏伟历史图景。在世界政治经济一体化的潮流之中,大国的兴衰不再是封闭舞台上的自我演绎的故事,国与国之间相互的注视,冲突和融合成为影响历史走向不可忽视的力量。人们常说,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中国正处在向工业化和现代化国家迈进的关键阶段,吸取历史的教训,借鉴前人的经验,对一个正在成为世界瞩目的大国中国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保罗肯尼迪首先从1500年的世界形势入手,描述了东方帝国在中央集权下稳定的政治体制和中西欧诸国之间的不断征战的情形,指出欧洲社会在不断的冲突中产生了军事变革和经济的碰撞,从而推动了科技的进步。正如书中所说,当古老的东方被人们看作是神化般的天堂时,欧洲社会已经悄悄的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在接下来一个世纪中,欧洲大陆的大国之争纷乱动荡,历史的天平倾向了法国,英国,俄国,奥地利,普鲁士这五个欧洲大国,那些曾经是世界一流强国的西班牙和荷兰,已经在历史的舞台上逐渐沉寂下去。1815年后的一百年间,欧洲形成了战略均势,相对稳定的国际局势使得工业化的浪潮席卷欧洲大陆,科技的发展和军事系统的现代化成为这一时代战争成败的重要砝码。当历史的车轮走到了二十世纪后,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和各国国力增长速度的差异导致了国与国之间力量的重新分配,国际局势愈发动荡不定。在这个世纪的前五十年,两级世界主导国际社会,美国和苏联这属于不同类型的两个国家之间的对峙带来了完全不同于二十世纪初的世界格局。然而,这一切都不能阻止大国兴衰的历程仍在继续。
无论是对西方兴起的描绘,还是对两级世界的形成与未来的评述,保罗肯尼迪贯穿全书的思想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带来经济实力的增强,而国家财富的积累必会导致对军事扩张的需求,而这种过度扩张将不可避免的使曾经称霸世界的大国走向衰落。他还认为,一个大国的成就,既不在于与过去比较获得多大进步,也不在于其当前拥有的财富和力量,而是取决于邻国的横向比较和其在国际社会中所处的地位。从这本书中我还感到,保罗肯尼迪对于大国的理解始终是把它放在整个国际历史背景之中的,由于世界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大国的概念不仅仅再局限于一国在某个地理区域中的领先,而是应该扩展到能够主导世界经济和政治的范畴上。
《大国崛起》前言部门有这样的描述15世纪以来,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德国、日本、俄罗斯、美国这九个先后崛起的国家,在历史兴衰和发展方面具有典型的意义。阐述其发展历史,探寻其发展轨迹,总结其经验教训,对于今天的中国尤其大有裨益。这就对本书的高度总结和概括。
《大国崛起》一书以九大国的兴衰为主线,剖析其兴盛的背景和原因,并通过大国崛起探究其对世界历史及整个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为讨论国家发展问题提供了可鉴戒的历史资源和文明资源。全书展示了九国通过不同方式、在不同时期内完成的强国历程,既体现出各自光鲜的不可重复的时代特征和民族个性,同时也探讨了某些相通的规律。在中国全力争取和平崛起,大国中兴的战略发展时期,此书具有不凡的感召力和时代性。激发了读者对中国崛起强大的但愿和激情,这也就是我喜欢这部作品的主要原因之一。
15世纪以来,人类社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原先割裂的世界开始真正意义上地连成了一个整体,彼此隔膜的世界各国开始相互熟悉和了解,也展开了相互的竞争。在近现代以来的世界舞台上,九大国家应运时代的需要以不同的方式迅速崛起。通过本书不难发现,本来西方大国的定义并不是以国土和人口的大小或多少来衡量,他们之间都或多或少的有着一定的共同之处:第一,曾经有过(或正在经历)对外扩张的历史或以进行殖民统治的方式达到称霸世界的目的;第二,曾经经历推翻封建王权或殖民统治的资产阶级革命;第三,就是在产业、科技、教育、文化、军事和社会改革方面有过凸起表现或对世界近代历史的发展曾经产生过重大影响。
总之,《大国崛起》一书带给人们的思索是多方面的。五百年来九个世界性大国的兴衰更替启迪人们:崛起,以前瞻性的眼光瞄准事物变化趋势,立足创造性地化解困难,促进出产力奔腾发展的过程。进入二十世纪后,寻求挣脱危机的良策,保持持续、良好的发展态势,则是崛起的必然要求。历史明示我们,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重要历史时期,只有世界所有国家紧密团结起来,共同掌握机遇、应对挑战,才能为人类社会发展创造光明的未来,才能真正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关于中国的漫长历史和朝代,不记得哪里看来的一句话,说中国“走的是竹节运”,一个朝代__另一个朝代,全盘打翻全盘否定,接着成为又一个轮回。从大的走向看,唐宋元明清,除了“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以外,并没有本质的变化。
因此,当欧洲在酝酿翻天覆地的变革时,中国仍然在农耕文明的千年轮回中醉梦沉酣,等待着“竹节运”的平稳周期。
数百年前,荷兰让整个“国家”成为一家超级赚钱机器,驰骋欧洲的海上马车夫、历第一个股票交易所、凌驾战争之上的银行借贷自由、横跨全球的(也是在中国臭名昭著的)东印度公司……固然是一个个天才的创举,但荷兰最惊人的举动尚不在此:
在经济效用的考量下,荷兰可以是西班牙领土的一部分,也可以赶走西班牙,主动寻求英女王的护佑。在以上手段宣告“不够经济”之后,荷兰才开始建设“国家”这一存在,显然,“国家”并非必需,除非它是安全护卫,是信用背书,是更高效的资源组织者;同样是为了更高效的组织管理,商人和市民向贵族买下城市的自治权,让贵族从“经理人”变成了“股东”。如果说解放思想是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在数百年前,荷兰可能已经在国家体制层面上,做出了尺度的探索,这种自由机变与无处无在的“经营智慧”,大概只有犹太人可以较量一二了。
轻装简行的荷兰,倾全民力量与热情塑造了经济的空前繁荣,英国则拾起了“伟大国家”不可或缺的另一部分。这个篇章里,牛顿必然是不可或缺的名字。但我也同时想起了,当年学习牛顿三定律时,感觉何其枯燥乏味,丝毫没有意识到这就是人类撕开混沌、号令物质世界的第一柄利器啊!今时今日的教科书,装满了一切人类智慧的结晶,但以照本宣科的形式来传递知识,是用看似捷径的办法,走了的弯路。
12xx,英国《大宪章》面世,英国贵族开始用契约约束国王的权利,法国人掀起启蒙运动,宣扬“自由,平等,博爱”,为今天的普世价值奠定了最底层的基石。所谓“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固然有经济和军事的强盛做支撑,也在于精神资产、文化输出。当英国颁布专利法,为牛顿去世举行国葬,当法国建起先贤祠,为科学和人文的先驱者们报以无上荣光,同一时期的中国,却仍然是一个追求审美、道德、礼制的国度,对一切科技的探索被视为“奇技__巧”予以贬低。
此后,“洋务运动”师夷长技以制夷,十月革命一声炮响“送”来了共产主义,学习苏联老大哥“计划经济”,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在模仿、学习、复制中,囫囵吞枣地践行着拿来主义。因为落后,所以每一步都有先例可循,现在中国的绝大多数巨无霸公司,几乎都有一个外国的原版。
今天,讲“大国崛起”,实际上人人都知道,真正要说的是“中国崛起”,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式审美回归,传统技艺复兴,大国心态与自信建立,中国人在尝试着接起某些断裂的传统,但真正具有普世意义的输出,可以为下一个时代、下下个时代奠基的精神与文化资产,在目光可见的视野里,仍然是缺席的。
庄子有一个故事,混沌凿七窍而死,这对中国重道而轻术的传统,几乎是一种预言。但是,周而复始的朝代更迭中,并没有为“混沌”智慧找到发展之道,这种极为宏观却缺乏细节的认知框架,几千年来都难以寸进,而西方从实用着手的途径,却在一点一滴中拓出新天地。站在这个历史节点上,东西方文明的冲突和融合,但愿留给我们的,不只是高房价的一片狂欢和一地鸡毛。
英国,一直都是我最喜欢的国家。不仅仅是因为它的经济发达,很适合旅游,最重要的它有很悠久的历史文化,那种骨子里的贵族气息深深吸引了我。让我对这个神秘的的国家更加向往。
今天,老师组织我们看了《大国崛起》英国这个篇章。看了之后真的对我的感触很大,我对这个国家越来越感兴趣了。身为一个大西洋上小小的岛国,他是有怎么样的勇气对抗当时海上霸国西班牙。真的很佩服伊丽莎白一世的威严。她作为一个弱智纤纤的女流之辈,她为了她的国家为了她的子民终身未嫁。把自己的一身都献给了这个国家。正是因为她的这种一心为民的态度,这个国家,这群人民没有让她失望。英国迅速就在欧洲崛起。以前西葡,荷兰统领海上霸权的时代逐渐没落,随之而来的是一个新兴的海上强国--英国。
一谈起英国我们就可以想到两个称谓,一个是"日不落帝国"一个是"世界工厂"这两个称谓其实可以概括英国最伟大的成就。首先来说第一个。
英国在打败西班牙之后,英国逐渐开始垄断海上贸易。特别是在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的统领下,发展本国经济,进行资本积累成为了振兴英国的头等大事。这个使命即使女王死了,查理一世即位也是没有荒废的。所以在英国发展初期,对殖民地的扩张和侵略从来没有断过,乃至应该过殖民地遍布全球。对于应该过国民来说这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以至于有了"日不落帝国"这样的称号。
世界工厂更是不用说了,工业革命带给全世界的影响都是深远的。这个国家在中国还在封建锁国的时候已经开始开始谱写新的历史篇章,机器开始代替手工,这在当时的清王朝是无法想像的。工业革命的枪声首先在纺织业打响了。珍妮纺纱机的出现,极大的减少劳动生产力。最有历史性意义的自然是瓦特蒸汽机的发明。瓦特这位发明家,必定让全世界的人民铭记在心。
不仅仅是这些,在政治上,英国很多的做法也是开创先河的。《大宪章》的颁布给英国乃至整个欧洲带来的影响是不可估量的。宪章了说明,君主的权利不是至高无上的,人民的权利才是至高无上的。这点,在当时的世界绝对是历史性的转变。还有在伊丽莎白一世女王死后,查理一世上台,试图统治人民,想控制一会,控制法院。控制人民。但是事实告诉他,在英国这么个国家是行不通的,他践踏了人民的权利就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最终被送上断头台。这个时间震惊了整个欧洲大陆。那些君主专制的国家,以及那些想实行君主专制的国家开始进行思考。
文化上。英国出现了一个伟大的天才--莎士比亚。人们永远无法猜透莎翁的脑袋里装了什么,他能想到人们心里最邪恶,最原始的东西并且将他通过戏剧的形式表达演绎出来。即使他的作品里含有对女王的蔑视,但是女王仍然能坐在舞台对面观看他的戏剧,或许这就是他的戏剧吸引人的地方。英国的古典文化是我们值得考究的。
这个被法蒂玛所庇护的国家——葡萄牙,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国家。在世界各处还充满着战火与硝烟之时,葡萄牙把目光转向大海,开始了它的崛起之路。
人是贪婪的,贪婪可以让他们忘掉对未知大海的恐惧,为了财富,驶向哪个东方的神秘国度。甚至作为国家领袖,致力于航海事业的恩里克王子,一生未曾婚娶,而最终的遗憾的是,他没有等到那支到达印度荣耀归来的船队,便与世长诀了。
接手恩里克王子任务的若昂二世,虽发现了非洲最南端好望角,但却将本属于自己的两个人才,拱手让给了刚刚结束了光复的国家——西班牙。这两个人才:哥伦布、达·伽马,先后发现美洲,到达印度,将西班牙送上巅峰。
葡萄牙与西班牙,凭借航海的巨大领先,殖民地遍布世界,称霸世界舞台近一个世纪之久。陆地在这里结束,海洋从这里开始,这是属于伊比利亚半岛的传说。
观看优秀的电影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我们会在观看的过程产生很多不一样的想法,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观后感来总结作品吧。长时间写观后感可以提升我们的语言文字功底。有哪些优秀的观后感范本可供借鉴呢?栏目小编特别编辑了“《刀锋》观后感模板”,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27.4万字,看了八小时,很喜欢,被晚年的毛姆打动了,年纪大的人写东西会更平和,表现在:
1.写作节奏,不急着把故事的高潮结局堆砌在一起,又不过分拖沓啰嗦。
2.人物性格更丰满,书里的“我”,用的是毛姆自己的名字,而且职业就是个作家,口气类似于,我是个旁观者,我是个作者,我写的是我几个朋友的事情,我先写这个是因为……我写这段是为了……你不看不会影响情节,到处你可以认为书结束了。然这个“我”很少评价这些朋友,观点在和人物的对话中完成。恰当好处的真实感和客观。
喜欢这本书的另外几个理由:
1.情节简单,不构建太宏大的故事,写了在那个时代英国,法国的贵族,以及美国的新贵如何混入欧洲交际圈的小人物景观。每个人的故事梗概基本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但是写作方式和令人产生的反省却很有意思。
2.差不多背景的人物命运转折是很吸引人的地方,性格决定命运,而价值观无所谓高尚和低级,匹配的人交往更高效有趣。
伊莎贝尔-在坐着的笔下是个外形上非常有吸引力的女人,身出没落名门,家世背景足够嫁家世显赫的男青年,知道自身对世俗生活的追求。
莱雷-父母早逝,但也算名门,靠遗产可以过平凡的生活,参加过战争,见证过死亡,注重精神追求,作者表现出明显喜欢和青睐的角色。的确是个非常有吸引力的人,用现代的词汇量来说就是,高知,禁欲,冷淡,得体。
埃略特-应该算贵一代,作者用大量的笔调写了他在社交圈的活跃,这个人物的形象饱满到你能立马浮现他穿着豪华的香奈儿时装出现在交际圈的样子,我觉得作者不是只是讽刺他,也怜悯他。临死还在计较着一个比自己位高权重的贵族没有给自己发宴会邀请函的事情。像不像买爆款名牌包包生怕错过了最新一季奢侈品发布会的女子,生怕喷的不是时下不流行的香水,更生怕错过了讨论任何一个名人的机会。这个人太立体,在任何时代,都不缺这样的“中流砥柱”。
苏珊-作者用墨不多,为社交名人不耻,但是归宿不差的一个女人,这是我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人,她有人味儿。她的经历就是出身普通,然后长得也不好看,用毛姆的话说还有点丑,她机缘巧合就成了某个画家的情妇,从此混迹于艺术家圈子,换了很多“主人”,用现在的话说是个很easy的女人,但是她最大的亮点是会经营生活,会告诉情夫出差的时候就不要住酒店啦,来家里住,省钱省事。然后这人被抛弃了也就能迅速拍拍屁股走人,我相信她背后会有难过,但是她有“职业素养”。最后她自己混成了一个艺术家,还嫁得不错,她描述自己婚嫁的那句话很有意思,大概就是“他老婆死了,刚好让我去填那个空缺”,一个很看得清自己是谁,以及要什么的人,很欣赏她身上的那点自知之明和客观积极。
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度者稀。
一把刀的刀刃有两面,生活在尘世中的人只是停留在刀的一个面上,而要到达另一面,也就是所谓的得救之道,就必须越过刀锋。
但刀锋是如此的锐利,寻常人难以越过,为何难以越过?因为在越过刀锋之时,刀锋将斩断你与尘世间的一切联系,而我们这些尘世间的俗人是不舍得斩断的。
唯有拉里才能做到‘不急躁,对人随和,慈悲为怀,丢掉一个我字’,正因为如此他才能去寻找生命的意义,追求轮回的真理。在他看来这样的生命过程才是极致的追求。
而至于得救之道到底是什么?书中描绘的主要人物艾略特伊莎贝尔苏珊拉里。他们都有着不错的结局,他们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道路,这些不同的人生选择哪一条才是真正的得救之道,毛姆并没有给出具体甚至主观评价,就像‘剃刀锋利,越之不易;智者有云,得度者稀’所说的一样,得救之道万分困难,或许书中的人物都没有得救,包括拉里,只不过拉里从来没有停止过追寻,他在得救的道路上比别人走的更快更远。
刀锋买来已经很久了,好像是八年前那个赋闲期和月亮与六便士一起买来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在书柜里搁置。
刀锋讲述一个美国青年拉里在一战退役后的心灵探索之旅。主人公拉里父母早逝,被父亲的医生好友抚养长大,外表阳光单纯富有魅力,文中关于他的外貌描写和他的笑容总让我想起《钢锯岭之战》的男主角。从一战退役,拉里与周围人格格不入,不上大学,拒绝了好友推荐的工作,因为只想“晃膀子”和女友解除婚约。
这一切源于在第一次世界中,拉里作为飞行员参战,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个人勇敢、充满生命力,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目睹充满活力的好友在就自己的眼前突然变成一具残缺的尸体。这让他受到极大的震撼,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惑:人生是为了什么?世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探索生命的意义,成为拉里的核心命题。
随后拉里游历欧洲,广泛阅读,自我充实,又曾到煤矿、农场做工,后来还曾在修道院读书求索,阅读各类宗教哲学书籍,然而这些都没有让他寻找到答案。后来远赴印度,在一位象神大师的静修院受到印度教的启发,终于于山林间独处时顿悟了生命的意义。后来拉里回到美国,将全部财产送与他人,在工厂做工,做出租司机,阅读,写作,过着简单却又精神丰富的生活。
读完后,非常不理解拉里最后的选择。如果一个人希望能让生命更加有意义,能让这个世界少一点恶,多一点美好,不是应该使自己更加强大,从而更多的去帮助他人,为社会的进步作出更多贡献吗?而使自己更加强大,不仅仅需要通过阅读达到精神丰富,也需要融入社会,虽然最终会得到财富、声誉和社会地位,但这些名利可以不是目的。拉里在顿悟后认为“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的完善”,这也许也是毛姆的认知。然而中国知识分子的理想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如果只停留在修身的阶段,是不值得被推崇的。高晓松也曾讲,在他这个年龄,还不到独善其身的时候,因此他做公益,做图书馆。拉里热心救助他人,曾经帮助过索菲和苏珊,然而他后来作为一个普通工人,身无余财,虽然博览群书,又怎能救赎他人呢。
我是那种希望在书中寻求到某种开启内心世界的智慧的读者。书中对于山林间顿悟的描写,反复看了几遍,仍然不明所以,或许与以前同事老李给我描述的参禅开悟的感受类似吧。仿佛莲花环绕,清风拂面,轻乐绕梁不绝。毛姆对拉里顿悟的描述也是不明所以,问拉里,你经过长时期的探索明白了为什么会有恶的存在了吗,拉里的回答让人有虎头蛇尾之感:美和丑,善和恶是对立存在的,世界上我们所珍视的一切美好的有价值的事物,只能和丑恶的东西共同存在。或许毛姆老爷子也没有搞明白这个终极问题吧。
既然这样难以理解。那么,问题来了,毛姆写这本书的时代背景是什么,他希望通过这本书向读者传达什么。
一战以后,欧洲的地位被迅速发展的美国所替代,后来又发生了1929年的大萧条,在毛姆晚年的心灵告白中,可以看到毛姆觉得战争不只是冷酷,而是一种对欺骗的提示:它打碎了“人们曾经以为是真实的一切”。这样的背景下,欧洲陷入精神空虚和文化没落。这也是小说中毛姆安排拉里在西方求索无果,最后通过东方的哲学顿悟获得心灵的平静的原因所在。
根据网上资料,毛姆喜欢冒险,喜欢游历,也对各种土著文化、印度文化和中国文化充满好奇和热情。46岁那年,毛姆来中国旅行,写了一篇以中国为背景的长篇小说《面纱》。1938年,64岁的毛姆为了解印度教的内涵,特地远赴印度搜集资料,在等待拜见圣哲拉马纳·马哈希时,毛姆突感身体不适,当场昏倒。作文圣哲知道后,前往探望,什么都没说和毛姆对视半小时。最后才说:“沉默也是一种对话。”毛姆被这句话深深打动,在印度的所见所闻也成为创作《刀锋》的灵感来源和素材库。书名“刀锋”就出自印度教圣典《迦托·奥义书》,“一把刀的锋刃不容易越过,因此智者说得救之道是困难的。
我理解,拉里的塑造并不贴近现实,拉里只能作为理想膜拜。正如网友评论:与艾略特和伊莎贝尔不同,拉里的存在不是为了塑造人物的真实性,他更像一个载体,带领读者寻找的是一种超越实际生活的精神世界走向的可能性。相比拉里,艾略特和伊莎贝尔更为真实。伊莎贝尔选择世俗生活,也是我们大多数人面对这一问题时的选择。理解伊莎贝尔,就是理解生活,理解人间。虽然放在今天,拉里的读书游历寻求人生意义,或许为大多数苦于朝九晚五,被物质和欲望束缚不得解脱的我们所向往,但在放下书本,神往一番后,还是厘得清梦想和现实,在梦想和现实之间也会一次次的选择现实而把梦想埋在心里。拉里和伊莎贝尔,分别代表了月亮和六便士。
对于我以及大多数小有积蓄的中年人,物质丰富不但不影响追求精神丰富,相反,物质丰富为追求精神丰富提供了条件。《刀锋》加强了我在物质条件足够有保障的情况下可以抛下工作,付出更多时间和精力追求精神生活、追求梦想的决心。
我先说一句,我是真的没看懂…看得不深,看得不细,所以感悟会比较浅显,但还是试着表达一下。
先说下此书简介吧,说的是一位年轻空军退役,之前他的好友为保护他而牺牲,因此让他的对生命意义的态度有了重大改观,他想摆脱困惑,追寻真相,走上了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在看书之前我以为此书重点会放在在他与被牺牲的好友之间的故事上,可没曾想只是三言两语带过,真正表述的是主角拉里经历那件事之后的心境改变和怎样过他独特的生活方式。而且书里的重要人物形象也是最大的看点之一,如不是最后用了大量笔墨述说主角拉里,我倒以为每个人都是主角才好。
此书使用时间顺序来书写故事的,所以较容易理清思路。拉里是一个阳光的帅气大男孩,性格温柔,体贴还谦和,而且他很聪慧。当时与他谈恋爱的青梅竹马伊莎贝尔家室优渥,是处于社会中上层,伊莎贝尔对他非常喜欢,他俩也成为了恋人关系,他还和伊莎贝尔订了婚。可拉里空军退役后虽受到极多荣耀与尊重,但奇怪的是一直不愿找工作,在美国,男人无论如何都必须有工作,所以伊莎贝尔家人为此还折腾了一番。
伊莎贝尔年轻时热情四射,青春靓丽。从小生活在富裕的上中阶层里,因此她知道金钱和地位有着必要的意义,她也乐于生活得尊贵优雅,她对人生的要求很精致,习惯在舞会上,宴席上充当靓丽角色。她对人生的看法与拉里不同。之后拉里与她解除了订婚,但她还是深爱着拉里,可他们的追求不同,必然不能共同生存。
伊莎贝尔的舅舅也是书中重要的角色,作者浓墨重彩的描写了他,虽文字里不免带有些许讥讽,可不得不承认艾略特(伊莎贝尔舅舅)是富有人格魅力的。艾略特外表优越,精力旺盛,衣着精致,地位尊贵。他的人生精力都投入在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子里。认识的皇亲国戚数不胜数,自身的财富极其巨大,可他对伊莎贝尔和家人毫不吝啬,几乎以最周到的礼仪与最真挚的感情对待。艾略特对人生的追求就是每天在宴会里夸夸其谈呼云唤雨,充当着领头人。为此他也沉迷其中,流连忘返。不可否认在书里他虽有思想粗俗,肤浅一面,可依然不阻碍他散发着人格魅力。
而拉里在书中提及的并不多,他解除订婚之后便云流四海,饱览群书,过起了苦行僧的生活,只为思想精神上的安逸与解脱。他的行踪不定,偶尔碰见一次,又很快消失无踪。但是拉里的经历是丰富多彩的,他追求的不是金钱物质而是精神灵魂的安放。他跨过山河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他去过印度也到过中国,他在世界各地留下足迹,遵循内心的选择,找寻轮回的目的。拉里吸引人的地方在于他内心的柔软与安宁,他待人随和,为人善良,执着。可惜他与作者谈论印度的“梵”的思想或自身的感悟我看得并不是很明白,我自身理解有限无法表述,惭愧惭愧。大体来说他在走自己的路。好吧,写的真浅显,去翻下书先。
毛姆自己在书的结尾说了,这本书在不经意间做到了最好的结局,习惯舒适高贵生活的伊莎贝尔走进了上流社会也拥有了源自舅舅的大量财富。艾略特终其一生都在为社交而奔波,就连生命最后的关头还在恼火谁竟没有邀请他参加宴会,可谓是把一生都奉献给了所热爱的事物。而拉里也如他所愿消失于噪杂世俗的人海当中,追寻着自己心中的理想。
看到最后我突然有种顿悟的感觉,每个人成长环境不同,生活经历不同,铸就了不同灵魂、不同观念和不同的人生,没有哪种比另一种好,我们只有去认同去接触,不要强迫别人。我们不能用我们的行为准则和思想观念去强求别人做什么啊。
忠于自己!
普通人是否该思考生命的意义-《刀锋》读后感1000字!
拉里因为经历了残酷的战争,见到了一个鲜活生命在眼前逝去,他困惑于“生活为什么如此残酷、无情,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生活到底有什么意义“,由此踏上了寻找真谛的旅程。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迫切得心系着答案,一方面又不愿错过拉里寻求的过程,希望自己也可以通过走拉里的路得到救赎,却忘了这只是一部小说,而不是什么电子设备操作指南。
拉里为这个问题困惑不已,搅得不得安宁甚至无法正常生活,为此他放弃了读大学、拒绝了家人介绍的好工作、甚至是相恋多年的未婚妻。未婚妻伊莎贝尔这样质疑拉里“几千年来,人们一直都在问这些问题,如果有人回复,怕是早就有答案了”。这个问题我也曾经思考过,为此看了一些营销巨作,却没能像往常一样从书中寻找到答案。那段时间,我会问伴侣问好友,“你觉得活着的意义是啥”,这样无聊的问题可能就像“为什么1+1等于2”一样让人为难吧。直到我走进心理咨询科室,一个着急按时收费的心理医生耐心的告诉我:一个正常的人是不会去思考这个问题的。
医生的判断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当时的我怎么也不像是个大学生了吧。书中有这样一段:“我觉得这些事情都特别幼稚,这玩意儿只会让那些大学二年级学生感到兴趣,但只要他们离开学校,就会统统忘到脑后,到时候他们得为生计奔波。”哈哈哈哈,非常准确的描述了我,只能用生病了来解释。好在毛姆的书里有个病入膏肓的拉里,他如此坚持且反驳那些质疑的人:”既然这些问题都被问了几千年了,这就证明他们没法子不去问,而且还会继续问下去。“
为此,拉里不远千里去异地体验做苦工的生活,例如在煤矿干活,在身体累的半死之后体会到了洗澡的美好,在工作之余喝个小酒打个小牌感到放松。是否体力工作真的可以让内心得以平静,当身体足够劳累的时候,大脑也就没有精力去犯矫情了呢。
拉里的工友科斯也是有个有意思的角色,他会在喝酒的夜晚谈万物的本质与宗教信仰、谈灵魂与孤独,却在清醒的时候避而不谈,认为谈那些无聊的东西没有任何实质的价值。我想不是所有人都跟拉里一样有这样的宿命感不得不去探求答案,也不是所有人会得什么所谓的心理感冒,大部分人都会遵照寻常轨迹工作与生活吧。偶尔在夜深人静或者酒过三巡之后也像科斯一样,或侃侃而谈或感慨感伤,然后在第二天清醒之后正常去工作挣钱、面对柴米油盐,毕竟正常人都有需要承担的责任,那再正常不过了。
蔡康永在《奇葩说》上曾说过,我们大部分人的生活总是在两极之间摇摆。比如理性和感性之间。我曾有段时间特别迷恋灵修,但之后数年又将身心灵那一套全部束之高阁,而坚定地走向科学理性的另一极。
我已经好久没读小说了,毕竟那只是虚构的文学作品,与实实在在的科学不沾边。这次完全受貌美封皮的诱惑拿起毛姆的《刀锋》,却让我意外发现科学之外有更为广阔的世界。
《刀锋》主人公拉里是美国人,因为在战争中亲历伙伴的死亡,战后踏上游历世界、苦寻终极问题答案的旅程。
第一站他去到巴黎。“我看了很多书,一天看八到十小时……你是不知道看《奥德赛》的原著多带劲。那种感觉就好比踮起脚尖,伸出手就能摸到天上的星辰……我一两个月前还读了斯宾诺莎的作品,尽管我看得不是特别明白,但那样的作品真叫人兴奋。就像你从乘坐的飞机上走下后,来到一片被群山峻岭环抱的大高原上。四周万籁俱寂,纯净的空气如同美酒佳酿一样令人心醉神迷,你感觉像是拥有一笔巨大的财富……我想弄明白世上有没有上帝,想弄明白世上为什么会有罪恶。我想知道我的灵魂会不会不朽,是不是我死之后一切也就结束了。”
上一次读《刀锋》,是在六年之前。当时读书只是恍惚记着这样一句话:一把刀的刀锋不容易越过,得到东西并不那么简单。这一次重读,却想起来嵇康《绝义书》的一句话:四民有务,各得其志为乐。
在这个故事的结局里,似乎每个人都如愿以偿了。艾略特成为了社会名流,宴会交游不断;伊莎贝儿在一个文明社会得到了地位和财富;格雷找到了稳定而赚钱的工作;鲁维埃呢,得到了一直渴望的生活的保障;索菲得到了彻底的解脱,而拉里,他获得了安身立命之道,我呢,(也就是作者),继续写作,继续讲故事。
在这个简单至极的甚至不能称作一个好故事的故事中,除去了对于毛姆的钦佩,对他无与伦比的人物塑造能力的钦佩,对他游刃有余的情节掌控力的钦佩,更对于故事中的人物和故事外的人生感到一种缥缈的遐思。
人是可以选择自己的一生的,也是可以过好自己的一生的。在有这种权利的社会中,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可能性。对于拉里来说,战争中朋友的死触动了他最敏感的那根弦,他开始问,开始寻找。生命的意义,生活的价值,这些已经被前人追问了几千年的问题,仍然还有追问下去的必要和价值。对于拉里来说,好工作不能阻止他,即使是伊莎贝儿的爱情,也不能阻止他(这也警示了姑娘们,选择了一个有想法的男朋友可能很酷,但未必是件好事)。
只有一种成功,那就是能够用自己的方式度过自己的一生。如果你想做什么事,想住在什么地方,想认识什么样的人,那就去做。每个人都只有自己的一生,这样难得而唯一的机会,千万不要放过。爱写诗的顾城去小岛上写诗,爱篮球的科比去NBA打球,爱经商的人在商场上挣扎,爱做官的人在官场上浮沉,你只需要选择你爱的,去升华或者去堕落,一切都取决于你。
至于拉里,只是这茫茫人海中典型的一个。我们芸芸众生中,其实很多人都是拉里,都是愿意去思考去选择去承担的人。
《刀锋》是本好书,至少,它能让人思考。
毛姆这部作品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拉里。
拉里是位孤儿,从小由他的一位当小镇医生的伯父带大。
他的伯父很宠爱他,几乎满足他所有能够帮他实现的梦想,例如:拉里从小向往飞行。
当他15还是16岁时,第1次世界大战爆发了,还未成年的拉里梦想着当一名飞行员,他的这位伯父替他隐瞒年龄,让他飞上了蓝天。
子弹是不长眼睛的,在一次飞行任务中,拉里的一位好友为了救他,牺牲在拉里的怀抱中,这让拉里产生了对人生的意思及上帝的是否存在的思索。
拉里自从有几位青梅竹马的朋友。
伊丽莎白年轻漂亮,充满着青春的活力。
俩人自小订有婚约。
拉里以为伊丽莎白一定会成为自己的妻子的,因为他爱她。
伊丽莎白也深深地爱着拉里,她认为自己也一定会嫁给拉里的。
谁知造化弄人。
战争过后,拉里在思想深处对于人生,对于金钱,对于活着的目的产生了异于常人的一些想法,这些伊丽莎白不能够接受。
伊丽莎白她爱豪华的晚会,她想穿着巴黎最名贵的时尚服装,她需要有多个佣人打理她的豪宅,她需要供她挥霍不尽的钱财……
而这一切的一切,与拉里的想法正好相背。
俩人友好地分手了。
10年后,当他们再次相见时,那一年拉里已经32岁了,在这10年中,他当过煤炭工人,船工,也曾四处流浪。
拉里不是没有钱,他的父母,他的伯父去世后,给他留下了一笔不菲的遗产。
然而,拉里想找到他活着的目的,他想以试图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来找到上帝是否存在的答案。
拉里还去了罗马,到了中国,最后拉里在印度生活了5年。
在这5年的时间里,拉里练过瑜伽,习过冥想……
这时候,伊莉莎白也如愿以偿地嫁给了一位追求她的富二代,生下了两个女儿,过上了她想过的日子。
只是,伊莉莎白忘不了拉里。
她希望拉里永远属于她,身和心只能属于她一个女人。
当她发现拉里竟然想和另一位女人结婚,她设下了一个骗局,让这位可怜,既将成为新娘女子远遁而去,最后被人割掉头颅,扔进大海。
伊莉莎白能够让拉里再属于她吗?
没有,当然没有。
拉里将自己的遗产,捐了出去。
他身无分文了。
拉里说:他只想做一个自食其力的人。
他的梦想是当一名出租车司机,这样他可以一边挣钱,一边游览……
我想我亏得是这个年纪才读这本书。
如果我再年轻几十岁,或者说我是在十多岁,二十多岁时碰到这本书,我相信我有这个耐心翻完这本书,只是翻完也就翻完,不会有今天的反醒。
今天,当我历尽和人间的辛酸和坎坷之际,再反思书中的两位主人公拉里和伊丽莎白,我完全明白了然为什么最后拉里对本人的作者毛姆先生说:他这辈子最想娶的女人,是那位死在大海里的女子,而不是伊丽莎白!
拉里是看清了伊丽莎白骨子里的虚荣,贪婪,做作,以及她的自以为是的聪明,还有她的独占心理。
小说通过纷繁复杂的人物——满怀野心一步步迈向社交上层名流界的艾略特;为了稳定富贵生活舍弃心中爱人的伊莎贝尔;最初出卖肉体勾引画家而生存的苏珊;放荡形骸嗜酒、吸毒最后客死他乡的索菲;以及放弃物质生活、心爱的人以”晃膀子”名义周游列国寻找答案,四十几岁散尽财富,但找到安身立命之道的拉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选择,不同的选择构成不同的道路,结局不一定完美,但看上去都幸福合理。
作者最后说”觉得自己不多不少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作者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社交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苏珊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也就是说,经管历经种种波折,有的人物欲享乐至死,有的人放荡形骸至死,有的人追求知识至死。人们无一不是在过着自我信念里认为自己该过的生活,这也属于某种“成功”吧。
《刀锋》是英国作家毛姆的又一部经典力作,这部作品的主人公是以奥地利哲学家维特根斯坦为创作原型,就如中国读者所熟知的《月亮与六便士》是以画家高更为原型一样,属传记小说,但《刀锋》则更兼具了毛姆的哲学思辨。应该说他一生的哲学思想都融汇在这部作品里。特别是在第六章第六节中将东西方的哲学割裂开来,更推崇东方的哲学思想。作者借主人公拉里.达雷尔之口说:“你可曾想到过,轮回既是世间有恶的解释,也是恶的存在理由?如果我们受的恶报是我们前生造孽的结果,我们就会服服帖帖地忍受,并在今生努力行善,使来生少受些苦。但是,自己忍受恶报比较容易,只要硬挣一点就行;使人不能忍受的是看见别人受苦,而这些苦难看起来往往不是应得的。如果你能够说服自己,认为这是前世作的孽,你可以怜悯人家,可以尽力减轻其痛苦,而且应当如此,但是,你没有理由抱怨或者不平。”而在整个一个章节当中,让每一个中国读者,读来尤为亲切而易懂。正如书评所言:“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是主人公拉里为何能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毛姆塑造的拉里,体现了人之精神纬度。追求人格的完善和人性的至高境界,也是毛姆为现代人探索的一条精神出路。”
看毛姆的书总是有种“灵魂悬空”的感觉,大概是因为他写的主人公总是那么“不安分”,让我也跟着他思考挣扎,还挺过瘾的。这本书以一个英国人的角度描写了美国的众生相:把社交活动当人生最大价值的名流艾略特、有钱人家小姐伊莎贝尔、富家公子格雷、坚毅的军官遗孀苏珊、放荡不羁的苏菲和“离经叛道”的拉里。本书感触比较深的是拉里和伊莎贝尔的关系。拉里本是红尘中人,经历过战争见识到了生命的无常,便对世俗生活提不起兴趣:活着到底为了什么?人生到底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的凭命运摆布?是啊!受过生活重创,特别是生离死别的打击的人很难再平静生活。就像电影《修女伊达》里的修女在知道真相后,尝试了一天的世俗生活,便头也不回地皈依上帝,在修道院度过一生。然而,当拉里想要四方游历找寻答案时,他的未婚妻伊莎贝尔不理解更不支持,他要的是精神富裕,她要的是貂皮大衣,于是两人渐行渐远。伊莎贝尔苦恋着拉里,拉里却被苏菲吸引,因为她拥有美丽的灵魂。我觉得人这一生最重要的是拥有智慧和美丽的灵魂,只有它们不惧岁月变迁,让人历尽生活的磨难反而越发美好,洗尽铅华,耀眼如钻石。我最欣赏的人物是苏珊——军官的遗孀、单亲妈妈。多年来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努力,不仅把孩子扶养长大还让自己的才华发亮,成为了一名画家。她漂亮善良,睿智又懂浪漫,展现了典型法国女性的坚毅性格。还有主角拉里,敢于忠于自己,付出宝贵的青春走遍想去的地方寻求真理。我跟着他冥想,在精神世界里遨游。他不骄不躁,淡泊名利,就像毛姆写的那样:“他也许认为,终究会有某些人受他吸引前来,宛如飞蛾扑火,共享那温暖又带着光亮的信念,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他也许觉得,只要无我和无求,在自我实现的道路上踽踽独行,贡献也不亚于著书立说或教诲世人。”我们生活在尘世间,都有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的义务,不可能人人都像拉里那么“任性”,但是我们也能忠于自己,拥有并守护我们自己的一片精神乐土。我们也能做别人的榜样也能温暖别人,我们平凡而伟大。凡夫俗子如我,亦能景仰这些凤毛麟角之人的光辉。谢谢你啊!拉里!
好的电影能在观众心里留下很深的余韵。观看过程,我们可能会不断有思维的火花在跳跃,为了及时保存这些好的想法,回去后一定要写一篇观后感。你对写作品观后感有哪些心得?你有没有为写作品观后感而感到发愁呢?经过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呈上绽放观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的网站。
暑假的一天,晴空万里,知了在树上吱吱地叫,我坐在书桌前,专注地阅读着手里的那本书《西游记》。里面的故事精彩有趣,我已经完全沉醉其中、无法自拔了。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西天取经的奇妙故事。各路神仙各显神通,百类妖魔层出不穷,可是不论多大的困难都没有阻挡四人前进的步伐。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他有火眼金睛,会三十六变,他是我独一无二的偶像。
心怀正义,勇敢顽强,是孙悟空身上最大的魅力。无论遇到多么强大的对手、多么可怕的妖魔,孙悟空从未退缩,从不害怕,火眼金睛一瞪,如意金箍棒一挥,飞奔上前勇敢对抗,保护着西天取经的唐僧和自己的师弟们。在他的心里,没有抱怨和牢骚,没有邀功和请赏,有的只是对正义的捍卫,对爱憎的坚持,虽然有时会被肉眼凡胎、人妖不辨的唐僧误会,但是他也决不因此而改变自己的人生底线和追求。
对比一下自己,我感到十分惭愧。有一次,一个强悍而无礼的同学夺走了我新买的尺子,用它卡着他的笔当飞机,在教室里得意地飞来飞去。我想要回尺子,但是害怕那个同学打我;我想告诉老师,但又怕那个同学报复我。因为他扬言说:你如果告诉老师,我就把你所有的文具都踩扁了!我软弱退缩的样子,如果被孙悟空看见,一定会笑话我:你真是不够勇敢!
因此,我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勇敢顽强,跟邪恶作斗争,让正义之花在祖国大地上绚丽绽放,像《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样活出属于自己的精彩!
当我看见《开放》这部感动的电影时,一个叫月明的一个盲女,她用本人的胜利,深深地勉励着我们,启示着我们。
月明她是一个音乐观才,她弹钢琴的级数都是10级。当你周身留心的听她弹琴时,你肯定会走进琴声当中,由于她的琴声实在太奇妙了。
她拉的手风琴也特别悦耳。一次,她在林园中拉手风琴时,陌生音乐的乔呤跑过来把耳朵放在手风琴美美的听下手风琴那奇妙的音乐。
令我们惊诧的是,有一个音乐学院果然请张月明当他们学院的音乐老师。在那一段生活中,月明仿佛听到了本人空想胜利的声音!
有一次,月明在闻花,突然天空下起了滂沱大雨,月明恰好没带伞。这时候大凯拿着阳伞给月明挡雨,这时候月明说:我又找到了新的感觉。
月明有一颗很仁慈的心,并且她还有爱心。他人协助本人,本人也要协助他人,回报协助过本人的人。
月明她用她的胜利,启示我们。让我们明白了:一个残疾人,她只要有着深切的梦想,肯为她的梦想而努力,而你就会胜利,你就会形成一个怪杰。残疾人都会这样做,而我们正凡人就应当比那些残疾人做的更好
月朔:王超
康德曾说过,崇高,就是一切与它相比都比不过它的东西。而我们说,艺术的这种崇高来自人文情怀。一朵含苞欲放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绽放》这部电影,叙述了一个盲女钢琴手月明和她所在的残疾人艺术团中,一群残疾青少年自强不息,奋斗不止的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月明,她的父亲是个老实的农民,没有文化,没有背景,没有钱,只能默默的看着孩子内心孤独的煎熬和那份不愿放弃理想的信念
每个人都会有绽放的那一刻,只是属于自己的那一刻还没有到来。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个人都会遇到或多或少的挫折,但是,许多人在面对挫折的时候,却宁愿选择放弃。比起电影中那群坚强的残疾人来说,我们只有自叹不如。一个残疾人在面对挫折的时候,尚且能凭借着坚强的意志力活下去,和她们相比我们这点困难算什么?就像是在数学课上遇到的一道难题不,比这还要微弱。其实,在生活中遇到小小的困难,只要咬紧牙关也就过去了。对我们来说,这些残疾人就是一些大写的人,他们面对困难时不退缩,勇敢面对,坦然接受,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每个人都会绽放的那一刻,只是属于自己的那一刻还没有到来,我们应该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条条大路通罗马。我们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无论在怎样的困境下都应该坚持这个信念,不能遇到一点困难就畏缩不前,甚至不敢面对。这是属于懦夫的行为。我们被誉为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明天,是祖国未来的希望,难道就如此不堪吗?
只有经历过风吹雨打的花儿,才能绽放的更加出绚丽! 同学们,坚强起来吧!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还会有许许多多的磨难在等待着我们,我们一定要鼓起勇气向前走去。让我们的生命之花,绽放的更加美丽吧!
今日我们学校构造去观察《开放》这部感动电影,这部电影叙述瞎子月明的终身胜利业绩,她的业绩深深地感谢着我们每一个人,深深地启示着我们每个人。
主人公月明是一名美丽如玉,心肠仁慈的密斯,也是具有天赋的音乐观才——弹钢琴。我们好多次看见月明聚精会神地弹钢王琴时,无声无息地加入奇妙的声音世界。我们本来了解本人听不见声音,但精神上好像感化着从未听到过一个奇异的曲子。月明尽管遗失光彩,但具有一个难懂的精神——眼睛,她一样把精神深处的声音传给每个人听,好很多么醉人。
我们原本觉得月明有轶群的音乐观才会有一丝期望。因月明的失明,社会上相关局限都不愿招收她,这样月明四处受阻。尽管社会对盲密斯的绝情,但月明从未一次自惭形秽,穷极无聊,深信本人的心愿一直会完结。
我感觉社会上一些聋人找工作跟瞎子月明差不多四处受阻,一些聋人在社会上参与工作时何故舍弃一丝期望呢?何故因社会的不公正而感觉到愤慨呢?因为情绪孕育各类的毛病,所以他们很-简单舍弃一丝期望,坚持不下去了。想找一份好工作也难找,不如从根底刻意做起,不怕累不怕苦;想取得涨价对本人的欣赏就不如给他人解释本人的能力,付诸行径;想为本人将来的日子预备不如从此刻开端以空想努力下去了,始终如一,坚毅方位。
令我们没想到的是盲月明被有个音乐学院情愿招收她累赘音乐老师。有一句话:“胜利是人常常始末着很多故障去勇气克制的来源。”若没有这样进程的话,就不会有胜利。盲月明有因失明而感觉到惭愧,但有本人的空想而去完结。
她说我们尽管是聋人,但不能因社会上保管一些的轻视而耗损信托力,除置身于物之外,我们要有一颗愉快信托的心。就这样,她的信托愈来愈重大,通往空想之路努力下去,去完结它。
她的妄图是走上舞台把本人的心声弹给每个人听。在残疾艺术剧团里,大众都爱跟盲月明一块瓜分愉快时候。一次剧组里新来一名名叫乔玲的聋哑女孩,没有人情愿热诚她。月明却第一个对她犹如亲姐妹一样对付她,到处关怀她,到处鼓舞她要深信自强。月明的心是云云仁慈,是云云优美。月明没有因失明惭愧,而是能做他人不能做的事——助人为乐。
我们想一想本人体魄是如许残破,但要具有一颗爱心。当他人协助本人时,我们一样要回报他人,协助他人。须要他人的爱时要把心中的爱展示出来。只要大众相互关怀,生活会变得优美。
走上舞台之前,盲月明在无人寂静的暗淡时悄然地练习弹纲琴,一旁独唱的腿瘫痪大凯悄然地聆听琴声。那次,盲月明在追求大当然时忽然下大雨,大凯为她挡雨,此时盲月明感化的是初次。到了舞台后把本人内心创造的灵感,献上每位观众,而是能弹出令他人感觉到不已的好曲子。
她追求光彩是那么执着,是那么刻意。想一想本人具有一对光亮的眼睛,大千世界在我们眼里是始此平时,一眨罢了。在大当然中,我们都要认真观看吸引你优美的东西,要爱惜东西。
总之,我们要感谢这部电影主人公月明的终身胜利业绩教育我们,使我明白一个原因:我们是聋哑人,不能因本人聋哑而丢弃信托心,重拾决心。做每件事时要刻意做,要坚持做,要有一个必定的进程,才会有结局。再怎么痛苦,我们都要不怕苦不怕累!
“黑暗中,触摸着阳光,无声世界谁给我方向;……我的心在执著地绽放,透过你的关爱我充满期望”。电影结束了,影片最终月明和大凯动情演绎的歌声却久久萦绕在我耳畔。
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被触动了,《绽放》,一部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电影,却让我感触良多。
这是一群弱势群体,但他们自强不息,敢于向命运挑战,在经历种种艰辛、磨难之后,最终找到属于自我的那片天空!盲女月明,聋哑女乔莹,歌手大凯,都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
山东海阳县小滩村的无臂女人任吉美不就很好地阐释了这点吗?来到世界就没有双臂的任吉美,从没怨天尤人、自暴自弃,反而以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意志,用脚种地、料理家务、切菜、擀面、包饺子、蒸馒头……茶余饭后还用双脚和丈夫孩子打牌,以顽强的生命力书写了她美满幸福的人生!一位没有双臂的残疾人能有如此坚强的意志和乐观的心态,相比之下,作为正常人的我们真觉得惭愧。健全的我们,生活在阳光下,常常抱怨命运的不济、生活的不公……同样是头顶一片天,脚踏一方土,肢体健全的我们,是否也能够“不再抱怨人生无常,应对现实选择天生的坚强”?
剧中的月明,为了找份工作,四处碰壁。应对一次又一次的拒绝,她没有灰心。当她听到经理拒绝的时候,她只是平静地对为她据理力争的关教师说:“我们走吧。”这个场景至今还深深地回荡在我脑海里。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不就是我们应当要有的心态吗?回想起我们遇到困难时,一次又一次地从满怀期望到悲痛失望,甚至开始怀疑自我。一样的困境,我们只会患得患失,只会抱怨,常常失望、常常灰心。与月明相比,当初我们遇到的那点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呢?阳光总在风雨后,在以后的人生道路上,我想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挫折磨难,我们都应当有月明、乔莹、大凯他们自强不息、勇于向命运挑战的坚强和勇气!
心若在,梦就在!让我们一齐伸出双手,与残疾人一齐,“应对现实选择天生的坚强”,让我们的生命之花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晚风轻拂湖面,漾起层层涟漪。晚霞映在湖水上,极像是为湖水抹上淡妆,此时的湖水好似一位娇羞的姑娘,有趣儿极了!我坐在草地上,轻轻合上书。刚刚看完这本《原来我这么棒》,我仍沉醉在书中难以自拔,真令我回味无穷……
这本《原来我这么棒》写的是一个不了解自己优点、性格内向,总习惯畏缩地躲在别人背后的小学生高小瑜。她虽然善于倾听别人说话,但却不敢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或想法。有一次,她被妈妈半强迫着去参加一个研习营,都说从那里回来的孩子会变得自信,但她不信。小瑜在研习营中生活了七天后,从中发现了自己的优点:原来她行大礼时端庄大方;原来她在朋友受伤时,会义无反顾地伸出援助之手;原来她在带领队员走出森林是那么勇敢……原来自己这么棒呀!回去后,她变成了一个自信满满,开朗懂事的女孩!由此可见,真正的自信从肯定自己的优点开始!
看完这本书后,我发现自己也渐渐变得不同了。
当我看见妈妈在不辞辛劳的做家务时,我不禁想起了文中妈妈担心孩子而寝食难安,便不由得拿起扫帚,帮妈妈打扫,而妈妈认为我不会做,想让我停下时,我自信地拍拍胸脯,告诉她,我也会做,而且会扫的很认真,很干净。因为我相信自信给予我力量!
当我发现自己的好朋友受伤时,我不禁想起了文中小瑜对好友的不离不弃,悉心照顾,我也不甘示弱的扶起她,把她扶到椅子上,让她在那儿休息会儿。之后又把药箱拿过来,轻轻地给她上药,上好药后,又仔细认真地把创口贴贴在伤口上。再为她端茶送水,时刻陪伴在她的身边,尽心尽力地帮助她。相信自己能够照顾她,而不是像以前,一有事则喊大人帮忙。此时,我知道自信使我懂得关爱!
当我的同学请教我题目时,我本想同往常一样拒绝他们,告诉他们,我不怎么确定这个答案。但话刚到嘴边,我又想起文中的小瑜尝试过后才知道自己可不可以。我怎能知难而退呢?我可不要做这种懦夫,我要自信点!因此,我开始认真地和他们一起分析这道题的提示,之后告诉他们就解决这种题的方法。他们听后恍然大悟,连声对我道谢。听着这些话,我心里美滋滋的,同时也感谢我的自信,我明白,是自信赐予我智慧!
……
是啊,自信是多么神奇,多么令人向往!当太阳升起时,你是否把握那每一缕阳光?有目标、有自信的人,在忙碌中依然能感受太阳的温馨,依然能嗅出生活的七彩光环,因为只有自信才能体验出人生的内涵。
《绽放》读后感1000字!
大胆绽放吧,美的标准由我们自己定义!
艾尔莎.夏帕瑞丽创立的服装品牌夏帕瑞丽曾经是香奈儿最大的竞争对手。服装设计师是一个发现美、创造美的职业,但是童年的艾尔莎在父母眼里却和美毫不沾边。她的脸上有七颗痣,是父母口中的丑丫头。她并不美,但是她有一双能发现美的眼睛,并且想象力无边。她把种子种进自己的耳朵、鼻子和嘴巴,幻想着在脸
艾尔莎.夏帕瑞丽创立的服装品牌夏帕瑞丽曾经是香奈儿最大的竞争对手。服装设计师是一个发现美、创造美的职业,但是童年的艾尔莎在父母眼里却和美毫不沾边。她的脸上有七颗痣,是父母口中的丑丫头。她并不美,但是她有一双能发现美的眼睛,并且想象力无边。她把种子种进自己的耳朵、鼻子和嘴巴,幻想着在脸上长出一个花园来;她举着雨伞从三楼跳下来,想象着自己能够像达芬奇的飞行器一样飞。
这本书的封面就是一张长着痣的小女孩的脸,脸不够美但是开满了鲜花。艾尔莎虽然没有在脸上种出花朵,但在她心中却种下了无边的想象力的种子,并最终绽放出美丽的花朵。她设计的衣服风格独特,收获了大量好评,因为她敢于表达自己的想象力,龙虾、昆虫、高跟鞋等都可以成为她设计的衣服上的图案。
艾尔莎的事业最终得以成功绽放,她的叔叔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她的叔叔是一位著名的天文学家,他认为艾尔莎脸上的七颗痣就像北斗七星一样美丽,并在艾尔莎努力成为一名服装设计师的道路上一直为她打气加油。相比艾尔莎妈妈给她的刻薄的话语和爸爸的批判,叔叔的鼓励才是一个长辈应该做的。希望为人父母的我们都可以看到孩子的独特之处,并鼓励他们绽放出自己独特的美丽。
艾尔莎的故事告诉孩子们,不要畏惧世俗的眼光,什么是美由我们自己来定义,大胆地逐梦,美丽地绽放吧。艾尔莎本是个对艺术有天赋的孩子,但是如果她从小就认同了父母对她的评价,认为脸上有痣、长得不符合大众审美就是丑丫头;认为女性的服装就应该只有那些传统的固有的花纹;认为好看的服装的颜色只有循规蹈矩的那几种的话,那就没有后来成为时尚界经典的龙虾裙,没有震撼粉,也没有夏帕瑞丽这个能与香奈儿比肩的服装品牌了。当她不再认为自己是那个丑丫头,不再感到自卑时,坚定地为自己的梦想努力时,才华就无边无际,不可阻挡地绽放了。这世上有多少被固有思维和传统观念埋没的种子,不得破土而出,希望每一个孩子的想象力都被完美呵护,并最终美丽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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