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为什么要活着?活着有什么深刻的意义?
题记
不久前,刚刚读完了《活着》这本书,我有些惊讶,我怎么也没有想到我竟会对这本书爱不释手!
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却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下了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我个人认为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前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杖再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
也不知为什么,在这本书中,我特别悼念徐有庆,福贵和家珍唯一的儿子。却死于一场献血。那位医生怎么能如此无能为力?白白让一位上小学的懂事的有庆就这么死了?难道他帮有庆抽血时,就没有看见有庆嘴唇发乌,还有点儿发青吗?有庆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难道那位医生就没有听见吗?我仿佛触摸到被医生紧紧抓着的冰冷冷的手臂,一根又一根的青筋暴露出来,瘦得只有一根长长的细细的骨头,我是多么想冲进去,去帮他,将他从死神手中夺回他那幼小的灵魂!可是,死神盯上了他了,我的耳边响起死神欢笑的声音,我恨那位医生!
有庆离开了人间,离开了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姐姐,甚至离开了他最爱的小羊
福贵像失魂了一样,他似乎很恨自己,他仿佛觉得与他相处的人都会纷纷离开人间好朋友春生上吊自杀,自已的女儿因怀孕失血过多而死亡,二喜被压板压死了,他们二人的孩子苦根吃豆子过多而胀死,就连自己最爱的妻子得了软骨病,又加上自己亲人的相继死亡,无法承受而死亡。
上帝为什么不给他们活着,却让他们早年去世?
我思考着,我想
我们现实的生活比起小说总是天差地别,但小说却反应社会的黑暗与无能,我们现在虽然不会经历像福贵那种苦难,可是我们却不得不去理解活着的意义,命运的美好和残忍都在于,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我更愿意多一点顺其自然与生活融为一体,在生活的挫折和磨难里寻找那些温暖的瞬间。活着世上的每一天,我都会珍惜和重要的人在一起的时光。感谢我们活着的意义,虽说我们每一个人需要承担的都是如此的沉重,但是我们依旧不能退缩,微笑着含着泪水,伴随着苦难前行!
要知道,
天下没有永远阴霾的天空,
再苦难也要一步步走完,
再坚难也要微笑走完,
相信很多人都看过了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前阵子在书店看到,就把它买下来了。高中的时候就挺想读这本书的,但是一直没机会,因为那阵子疯狂迷恋悬疑小说,因此就把它搁在一边了。今天凌晨,终于把这本书读完了,感触很深。我曾几度落泪,故事里的每个人都让人讨厌不起来,我们该恨的,是那样一个时代......
纨绔子弟徐福贵,好色好赌,游手好闲,输尽家产,父亲从茅坑上摔下来不久就断气了,人生从高谷走向了低谷,他有过轻生的念头,可任劳任怨的家珍、可爱懂事的女儿凤霞、溺爱自己的母亲成为了支撑他活下去的动力。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去城里给母亲买药时被国军抓去做壮丁,来不及和家人告别就去了前线,一别就是两年,回乡后母亲已经辞世,而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变成了聋哑。家珍得了软骨病瘫痪在床,儿子有庆献血被抽死,再后来是女儿凤霞生孩子大出血去世,媳妇家珍接着去世,一个接着一个的悲剧,堵得我几乎喘不过气。女婿二喜工地意外去世,身子被水泥板夹成了肉泥,最后整个家就剩下他和外孙苦根了,可几年后,因长期挨饿苦根一次吃豆子被撑死了。所有人中,唯有家珍走得最安详,家珍死得很好,死得平平安安、干干净净,死后一点是非都没留下,不像村里有些女人,死了还有人说闲话,福贵说。
也许你会觉得主人公命运十分悲惨,但同时他也是幸运的,他熬过了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熬过了饥荒,要不是他把家产输光,那身为地主的他就要被抓去枪毙,有人给本该被枪决的他当了替死鬼。唯有他一人苟活到了最后,虽是痛苦地活着,但所幸不是为痛苦而死。余华给笔下的人物塑造了希望,可也许就在下一秒,所有的希望都会灰飞烟灭,暴风来临的前夕,沉闷、压抑得可怕。
我们或许没有生活在最好的年代里,但是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最可怕的年代里。整部小说没有《基督山伯爵》中的主人公苦尽甘来,快意恩仇的洒脱,取而代之的是对生活的麻木,是生存的本能,没有传奇的色彩,没有奋起的反抗,唯有在压抑的氛围中,对生的渴求。活着比死美好多了,因为我们生在了一个和平繁荣的时代;活着比死艰难多了,因为活着要忍受一切苦难,而忍受苦难造就了活着。
看完这本书,我一开始也觉得,要是我是福贵,家人纷纷离我而去,我一个人苟活还有什么意义?可其实作者想告诉我们的是,财物也好朋友也好亲人也罢,这些全都是身外物,只要你死了,他们对你来说全都不复存在了,所以才说人是为自己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其他事物所活着。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最近读了《活着》这本书,对于文中的福贵的遭遇感触非常深刻,我想在此表达一下感慨和读后的感受。当你读完我这篇读后感后,你的人生思考方向可能会有所不同,带来一种全新的体验。相信我,你一定会爱上读这本书的!
这篇文章主要说了富贵一生的遭遇。在他年轻的时候,是地主家的一个少爷,在年轻的时候败家,吃喝嫖赌是他的恶习,每天都是如此。老爷都管不了他。老爷年轻的时候也是一个败家子,可是年长后就变好了。可是到他这一代也是如此。直到败完所有的家产后,全家都遭罪了。变成一个农民,富贵的亲人都一个个的死去,直到就剩下一个人——自己。全文描述一个悲惨的故事。
我读完全文,不由的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只有富贵一个人活了下来?对于这个问题我有一个深刻的理解,以下我具体分析:
我觉得是他对于生命有了很深的领悟吧。
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个死去,他看透了人生,却也明白了生命的珍贵,在他心里,家珍还有凤霞有庆都还活着,而他也明白自己家人希望自己好好活着。他失去了所有家产,却在打地主的时候得以幸免;他被抓却做了壮丁,却奇迹般地从战场上生还;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他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却由年少的浪荡无知渐渐明白了人生。
他觉得,这就是命,上天都安排好了,他不需要再去争去抢,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况且一辈子一转眼就下来了,就简简单单活着,平平凡凡也很好。
他这一生起起伏伏,经历过锦衣玉食,也有过坠入深渊,经历过太多生死,或许已经让他变得通透,只想顺其自然平平淡淡的过完余生,连同逝去的亲人那份一起活着。还有就是他选择继续活着,也是对文题的另一种呼应。
主人公的一生都在诠释这个人生哲理,活着,本身就是动力,就是理由。受过的苦,遭受的难,都是插曲,都是你活着的见证,经历的一切,到头来,只是你坐在夕阳下草地上遥望远方时的回忆,是你手握绳索躬耕田亩时的一次闲聊。曾经的惊心动魄,而今的过眼云烟,活着,给你回忆的机会,给你闲聊的能力。
活着,难得的活着,活着的难得,在奋力扎进生命的那一天,背负这着不可想象,生命的开局不可修正,未来似乎亦是如此,仿佛到来的使命,要么得到自我修正,要么促使他人修正,反复的,反复的……
人生该是如此,不是吗?
穷其一生,孤独一人 ——读《活着》有感
读完《活着》,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或者因为福贵悲惨的命运,或者是因为他穷其一生,终究却只剩他一个人。
福贵是书中的男主角,但故事是以他的诉说展开的。余华用朴实的语言,为我们展开了从国民党统治后期到解放战争,土地改革运动,再到大炼钢运动,自然灾害时期等福贵经历的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不幸。
这篇故事以“我”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为头,在初夏的时候“我”遇到了福贵,而与福贵开始交流,正是因为福贵在吆喝让牛时干活时喊的那几个名字。我想故事的开端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吧。福贵是旧时代的“富二代”,他的父亲是地主。但是却有个奇怪的癖好,喜欢去村口粪缸上拉屎。或者就是福贵这富二代的身份,她爱上了嫖,也爱上了赌。他怀着六个月身孕的妻子家珍曾去赌场劝过他,但福贵没听,后来被二龙和沈先生两个人骗去了所有的家产。他和父亲、母亲、女儿和怀孕的妻子一同搬回了乡下。父亲因为这件事去世了。而他因为去帮母亲找郎中时被国民党抓了而被迫离开了家乡,他不敢逃,也逃不了,命运似乎对他特别无情。他离开后,母亲也走了。等他回到家后,已经过去三年了,他的女儿凤霞因病聋了又哑了,儿子有庆长大了,却不认识他。在之后凤霞嫁给二喜之前,有庆因为给省夫人献血过多而死亡,之后凤霞也因为生孩子难产死亡,妻子因为软骨病死亡,女婿二喜因为凤霞死了之后心神不宁在做工时被石板砸死。而他唯一的外甥苦根,因为吃东西吃太撑撑死了。命运似乎对福贵特别不公,他的命运多舛,上天似乎总喜欢跟他开玩笑,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开他。书的名字叫《活着》。但我觉得福贵之所以活着,是因为他忍受了命运的不公折磨。忍受生活残酷,忍受人生的无奈,每个亲人的离世都是那么地毫无预兆,措手不及。
文中记得很清楚的是家珍在得知有庆死了后说的一句“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看到这里我觉得心痛。有庆是个乖孩子,他爱他的羊,对它们好,为了不被父亲骂,还把鞋脱了才去跑步。但是这样去世了,他难过,他心痛。但他又能怎样呢?书中有句写得特别好:“月光照在路上,撒满了盐”。我想,福贵每次走过有庆常跑的那条路,心都会痛的吧?但是他空有一身悲痛却无法宣泄,他还有妻子女儿要照顾啊……
他无法对命运抱不公,他只能忍受,然后活着。这个或许就是余华想要告诉我们的。面对命运的不公平折磨,生活的残酷,努力而坚强的活着。
文章的结尾是这么写的:“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她们的女儿,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句话似乎平淡如水,却又意味深长;似乎出乎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这样的结尾让人无法不佩服余华。让人深思,让人回味。福贵的活着,注定是一种苦难,一种悲哀,但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字的伴随下活着:这便是这本书的真谛。只是阖上书本之时,似乎还是不能平静。或是为福贵的悲惨生活罢,或者因为他穷其一生,最后只剩他自己。但他不孤独,他有那头牛,有那些悲伤却美好的回忆。这些会陪伴着他,直至死亡。
福贵活着,都以苦难为船,悲伤做桨,时间如水,独自划过历史的长河,不留一丝涟漪。
我时常觉得,读到一本书便是与这本书有着注定的缘分,尤其是有着生命的书,都藏着一个真实的灵魂,它或是羞怯躲闪,或是大方利落,总以独特的方式表达着自己,《活着》便是一本有生命的书。
拨开一层层的浮华,褪去那虚荣的外表,便只剩下一个人最纯净,最真诚的秉性,便是那活着的唯一理由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的感受到了幸福。我们无权去评价他人的幸福,便如贺拉斯所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福贵本是一个纨绔子弟,整日游手好闲,挥霍着父亲辛辛苦苦拼来的家产,父母为他娶得一个贤惠的妻子,是米行的千金。他却依然吃喝嫖赌,输光了家产,把父亲活活的气死了。家境从此败落。自己的妻子也被岳父接走,只留下年幼的女儿凤霞与自己年老的母亲相依为命。福贵开始悔改,自己的妻子也回来跟他过日子,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福贵的娘病重,福贵在去买药时,中途却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后又被解放军俘虏。再回到家乡时,一切都变了模样。,自己的娘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机灵活泼,但最后不幸的死在医院。
之后福贵又经历了***、大跃进、自然灾害等,饱受磨难,家人也纷纷地先他而去,女儿凤霞死于生孩子,女婿二喜死于建筑事故,而凤霞唯一留下的儿子苦根也难逃命运的魔爪。最后只留下福贵与一水牛相依为命,老人与牛渐渐远去,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当我合上这本蓝皮书时,我的泪终于忍不住的落下。中国过去60年所发生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人身上,福贵的悲惨命运成为中国几亿人的生活缩影。当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这故事深深地吸引,可是越看下去,我就越显迟疑,我一直在期待着,希望故事有所转折,希望福贵最后有一个幸福的结局,可是作者却是如此的吝啬与残酷,只留下了一片沧桑。
《活着》是不失朴素粗粝的史诗,在作者的笔下,人物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苦苦挣扎。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让人难忘。它以简单的美丽和朴素的力量召唤着读者,诉说着一个悲凉平凡的故事。
活着是一种责任,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逝去的人,而是被迫承担这一切的生者,因为他们多了一份责任,失去了一个能够一同承担的人。正是因为这样,生者更应该坚定的生活着,因为他们为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明天,而是带着希望,为了活着而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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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的作者是夏洛蒂·勃朗特,她描绘的简是一个不美丽还偏矮的女性,可是她拥有 极为明显的自尊,她毫不动摇地去追求一种光辉的、圣洁的、幸福的生活。简·爱存活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生活环境中,自小就承担着与同年龄人不一样的工资待遇——姨妈的看不上,表姐的蔑视,表哥的污辱和毒打……
它是对一个孩子自尊的绝情踩踏,但或许更是由于这一切,炼就了简·爱无限的自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实质,一种可击败一切艰难的本质人格魅力与能量。她沒有双亲,沒有金钱;她是全球中的一个弱女子;她不好看,却拥有 顽强的个性化,这使她在世人眼中更为失去风采,由于她不容易对他人逆来顺受:她在洛任德院校对朋友海伦·伯恩斯那样讲到:“在我们莫名其妙挨打的情况下,大家应当狠狠地还击,经验教训经验教训打大家的那人,叫他始终害怕再打架。”它是简·爱对一切不公平和岐视的抵抗。简·爱不听从冥冥中的终究,一切又一切的摆脱命运的安排,挑选自己的道路,在世人来看,她很有可能无足轻重,但确是自身运势的主宰,她或许不好看,但非常值得别人爱。我很钦佩她,钦佩她的固执和坚毅,她期盼专业知识,追求丰富多彩的内心世界,追求幸福的生活。
对简·爱,是我的是赏析和赞扬。她追求单独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人格特质的均衡。虽亲身经历悲剧却仍然喜爱着日常生活,把爱带来每一个必须她的人,以便自身的爱、公平的纯碎的爱,在我心中,简爱如同一个填满聪慧与爱心并勤奋使自身的生命获得较大张杨的小精灵。人,不由于容貌皮囊的美丽而决策自身是美丽還是丑恶,人美丽,关键关联是由于讨人喜欢,美不指容貌,更关键的是心灵。简生命的高雅,庭院她是能为自身心灵而活的人,她从随意的心灵里释放出一种清香香味,释放出绺缕恬淡的气场。在如今的社会,内心残酷冷酷无情的人還是占多数,从而,简填满同情、爱心、包容的心灵干了鲜明对比,这就必须大家学习培训和有着。大家觉得最幸福快乐的是,大家最親愛的的人也获得了幸福快乐!这要我从简·爱的一生中见到真、善、美丽的人生境界和崇高的幸福快乐核心理念。
夏洛蒂勃朗特女士的长篇小说《简.爱》描绘出的女主人公是一位性格坚毅,独立自主,果敢沉静,富有才情和同情心的有着纯洁心灵的英国女子,尽管她既相貌平平也不富有,但是她高贵的灵魂、独到的学识和举手投足的优雅都让人由衷地喜欢着她,这本小说也让我感受到了爱情的魅力。
从出身背景和成长环境这两方面来说,简的遭遇无疑是悲惨的。她自出身以来就父母双亡,被搁置在孤儿院,好在有个疼爱她母亲的舅舅在临终时千万嘱咐着把她接到他的住处――盖茨海德府,也就是在这里,简度过了她充满恐惧和无助的童年。里徳舅妈以及她的三个孩子――两个表姐外加一个表哥,都把她当做眼中钉,他们一点都不喜欢这个模样普通、哭丧着脸的小孩子。九年里,没有一天不受到来自表哥表姐的.嘲笑和捉弄,要是简稍有反抗便会遭到舅妈的惩罚,跪在矮凳边被细鞭抽打脖子和手臂。这一切在第十个年头的一个晚上发生了变化,也是这一次犹如暴风雨般的发泄使简迎来了人生中的转折点。一而再再而三的无端欺辱终于使这个九年来默默忍气吞声的小女孩彻底爆发了,她疯狂地用十分纤弱的手足还击本该称为表哥的那个男孩,这场战斗当然以简的失败告终。怒火中烧的里德舅妈下令将简关在传说中闹鬼的红房子里,任凭谁也不能放她出来,可怜的小简就这样在极度恐惧中度过了一整晚,昏死过去。
实话说,简确实是个古怪的小精灵,跟平常的小孩子可不一样,可能是因为寄人篱下的原因,她总是小心翼翼,喜欢独处,眼神中没有一点对于这家人的眷恋,但求知欲十足也很懂礼貌,奈何里德一家对她只有厌恶没有一丁点好感。在红房子的惊悚一夜,使简心中存有的最后一丝对舅妈的幻想破灭了,在一个午后的黄昏,她用那种小孩根本没有的成人的眼神对她的舅妈说:“我恨透了你,今生都不想再见到你,你不是我的舅妈!”这个瘦弱的还不满十岁的小女孩,真像个勇敢的小战士,她的坚韧初露端倪,你可以打倒她,但就是打不败她。骄横刻薄的里德太太再也容不下这个‘任性’的坏女孩,决绝地将她送去一所千里之外的学校,那是一所慈善学校――洛伍德学校。得知自己即将远离这个魔窟的小女孩,心中是多么期待新的生活啊,可是,狠心的舅妈又怎么会把她眼中的“仇人”给安置到什么好地方呢。
洛伍德学校起初由一位吝啬冷酷的伪君子勃洛克赫斯特先生主持管理,在这里上学的孩子们无一不孤苦伶仃,生理与心理上都被无情所折磨,唯一让人值得留恋的便是彭斯和谭波儿小姐。“在这个尘世上,我们人人都有一身罪过,而且不可能不是这样。堕落和罪孽有一天会随着血肉之躯的消逝离开我们,只留下精神的火花――生命和思想的无形源泉,纯洁得就像它当初离开造物主给人以生命时一样。”说出这一番妙言的正是彭斯,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对于尘事竟有如此精辟的诠释,我想后来长大成人的简能放下对盖茨海德府一家的仇恨,获得心灵的丰富和宁静,正是得益于这个英年早逝的挚友。谭波儿小姐是个充满智慧又魅力无限的女教师,她温柔宽厚,待人真诚,可以说简的童年与少年时期深受这位优雅与睿智并存的小姐之影响。后来的洛伍德学校境况变得好了一点,伪君子的恶行暴露,学校交由相对正派的委员会管理,这时十八岁的简已经在这里度过了自己六年的寒窗和两年的教书生涯 ,日复一日的乏味生活,随着谭波儿小姐的出嫁,终于迸发出了强烈的渴盼,那是对未知的探索,和对于全新生活的向往。
我们每一个看似不经意的举动,其实都是命运巧妙的安排,它让我们遇到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人,而事先却让你对此一无所知,也罢,彼此心灵相通的人一旦让他们有机会接触,又怎么会不知道如何珍惜这份没来由的感情呢。学有所成并且已经出落成大姑娘的简,虽然没有高高的个子、好看的脸蛋,但却有着清澈的眼神、雄辩的口才、如火的心灵和柔中有刚的性格,在离开洛伍德到桑菲尔德府做家庭教师的她,遇到了自己的真命天子,这座府邸的主人――爱德华罗切斯特。
我得说他们真是同一类人,首先,在外貌上他们都非常普通,甚至可以说有点难看,其次,他们的性格都有些古怪,对于内心的忠诚度都高的吓人,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待,只听从内心的指引,我当然非常喜欢这样的人儿,纯洁而热烈。从初次相见,这样两个个性鲜明的人就给彼此留下难以磨灭的独特印象,罗切斯特先生跟一般的富人可不太一样,他对待任何人都不会因身份的高低之差流露出令人厌恶的嘴脸,相反,尽管他面部表情严肃也不大爱笑,但他生性善良、敢作敢当,充满激情,带有深奥神秘的成熟魅力。无疑,情窦初开的简在不知不觉中已坠入情网,她深深地爱上了这个比她大二十岁的男人,并且决定嫁给他。就在婚礼举行的那天,一个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将沉浸在幸福中的两个人一把推入深渊,有位律师声称罗切斯特先生早已成婚,他的原配妻子就在桑菲尔德府内。
尽管我十分欣赏罗切斯特对于爱情的态度:不因外貌、财富和地位的高低去抉择,也不会由于任何自身需要的成分去挑选,仅仅是出于对那个人本身,连同关于她的一切都产生不可抑制的爱恋,才会选择作为他的终身伴侣;但是,我不赞成他对于简的隐瞒,一桩没有真相的婚姻就算是真爱的结合也一定会结出苦涩的果实,所以得知真相的简选择永远的离去。
事实上,在理性和法律面前,简的选择非常正确,独立自尊的她不可能去当别人的情妇,也绝不会自私地贪图凌驾在他人痛苦之上的快乐。可是,在感情和道义上,她的离开置那个深爱她的男人于无上痛苦的深渊,对罗切斯特来说她的原配是他生命无法忽视的疼痛,而简却是那瓶救命的良药,因为,罗切斯特的妻子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女人,在那桩充满阴谋的婚姻里他是个十足的受害者。
绝望的简在不幸中遇到了自己真正的亲人,并且得到了一笔数目不小的遗产,她不再孤苦无依也不再是个穷人了,这期间,她的表哥向她求婚,那是一个富有真正崇高心灵的俊美的男人,但却不是出于爱,而是因为他恰好需要她。我想如果是别的女孩,就一定不会拒绝这个浪漫风情的美男子,但那不是别的女孩子,她是简爱,一个自尊自爱、忠于内心的女人,于是她断然拒绝了这个可怕的请求。
经过种种际遇,简终于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对于罗切斯特的爱已深入骨髓,她急切地想要再看一看爱人的模样,哪怕匆匆一眼。一年后,她踏上了返回桑菲尔德的路途,想象着重聚的温情画面,但是现实告诉她的是桑菲尔德已经灰飞烟灭,那个可爱的充满魅力的男人已经不在那里。在简离开的一个月后,疯女人放火烧了整座府邸并跳楼自杀,而罗切斯特为了救她,被大火烧的既残又瞎,财产也所剩无几。得知真相的简找到了久违的爱人,而他却再也无法看到她朦胧的双眼。对于简来说,残废了的罗切斯特依旧是曾经那个充满魅力和激情的令她着迷的男人,不管他有没有钱,是否具备绅士的条件,都不重要,只要他活着站在她面前,就是上帝施予她的最大的福音,而她也必将永远守候在这个男人的身旁,成为他终身的眷侣。
生而为人,自尊与独立永葆生命之光辉,置身爱情,纯洁与真挚使灵魂丰富而高贵。我向往这样活着的姿态,向往这纯粹不失伟大的爱情。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它主要讲述的是女主人公简爱的成长过程。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饱受欺凌,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后,她成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格赢得了庄园主人罗切斯特的尊敬和爱恋。但是命运是如此的残酷,她又为这段爱情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她在磨难中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于自己的理想,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她又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读了这部小说后,我感触颇深。
“人生不得意之事,十之八九”,面对艰难的生活,一味地抱怨、逃避是无济于事的,我们要学会与命运抗争,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面对强权与压迫,我们不能一味地逆来顺受、迎合讨好,而应奋力争取属于自己的尊严与权利。
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然而,当今社会,有些人的思想被金钱所腐蚀,疯狂地追求金钱和地位,在穷与富之间选择富,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以致于“失其本心”。而简爱为了获得人格的独立甘愿抛弃所有,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那么义无反顾。这种对自尊、自爱的执着追求不正是我们应该追求的吗?
《简?爱》展现给我们的是一种返璞归真的率直,是一种追求爱情的全心付出,是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泓清泉,净化着每个人的心灵,纯洁着每个人的思想。
简爱的出现曾经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无数读者。读了这本书,我被深深感动了,心灵被其感动,更被简爱的精神所打动。
简爱的女主人公是以其作者夏洛蒂?勃朗特为原型来写的,都是长的不出众和从小失去母爱和家庭贫穷。但也许就是这样一种灵魂深处的自卑,反映在她的性格上------就是一种非常敏感的自尊。
简爱生活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下,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骂也许有可能就是这些使简爱有了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
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美好地生活。在罗切斯特地面前,她从不因自己的身份而感到自卑,反而觉得自己与他是平等的。正因这些罗切斯特深深爱上了他,可是后面地发生却是人意想不到的,但最后他们还是在一起了。
当今社会,人们都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从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这间选择了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会像简爱一样为爱情为人格抛弃所有,而且从不后悔。
我希望大家去看看简爱这本书,从而感受这本书给我们地感受,去感悟简爱这个人身上那种当今社会上的人所没有的品质。
我不在乎前路的坎坷,也不在乎人世的烦扰,我只当一切都是一场意外或华丽的相逢,而我选择的只是敞开心扉,用最简单的方式去爱。
——题记
她,很坚强。即使她自小无父无母,即使她被舅母虐待,被所谓的表哥嘲讽,欺凌。她也没有沉沦在所带来的种种不幸,而是从不放弃,哭过之后,便擦干眼泪,笑着面对一切苦难。
这是一种爱,一种不屈的爱。
她,很执著。即使在学校里受尽侮辱,承受着肉体的疼痛以及心灵的摧残。她也没有放弃,而是将羞辱与悲愤转化为一股无形的力量,最终取得了所有人的理解与尊重。
这是一种爱,一种不懈的爱。
她,很自爱。即使在罗切斯特面前,她只是一个地位卑贱的家庭教师,她也没有感到自卑。她始终认为所有人在精神方面都是平等的,从来没有高低之分。
这是一种爱,一种自信的爱
她,很自重。即使她深深地爱上了罗切斯特,即使她与自己所爱之人即将会永远在一起。她也在得知了罗切斯特有一位未逝的妻子时,执拗的转过身去,忍着心中无比剧烈的疼痛,最终,选择了放手。
这是一种爱,一种自尊的爱。
她,很善良,在得知罗切斯特为了拯救妻子不幸双目失明.躯体严重残疾,完全丧失了生活能力,而同时又妻亡财毁时,即使罗切斯特先生已不复往日辉煌,她也没有忘记罗切斯特先生的好,以及他曾经对她深切的爱,于是她带着自己全身心的爱再次投入了罗切斯特先生的怀抱,用行动诠释着爱的真谛。
这也是一种爱,一种无私的爱。
简爱,简单的爱,在我看来她拥有一个再美好不过的名字。当然,她也拥有着一颗最纯净的心,因为,在她的心底深处有着一份正直,善良,无私,自尊所凝结起来的最无瑕的爱,而这份爱,有着世间最简单,纯粹的东西。
人生之路漫漫无边,我们曾洒下泪水,也曾笑着面对,我们向往光明,却始终活在黑暗之中,我们望向宽阔平坦的大路,却被荆棘一次次的灼伤。这条路,太漫长,一点一点消磨着我们的青春,让我们一次一次濒临绝望。可是,只要我们满怀希望,始终坚持不懈,自尊自爱,我们一定会在人生之路上大放光彩.
简爱,一个原本幼稚的女孩,随着岁月的消逝,慢慢的长大,有了很多的变化,她变得成熟了,变得坚强了,可是唯一不变的是她对爱的执着以及她心中的那份最简单的爱。
而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犹如彗星般闪亮和美丽,她的爱,犹如钻石般璀璨和无瑕。
作为十三四岁的女孩子,我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只觉得这是一本冗长乏味的言情小说,甚至十分不解这样读了开头就能猜到结尾,通篇没有太多波澜的小说凭什么能成为经典?其次,它的人设也不够吸引人,罗切斯特不是特别帅气但多金,只是勉强符合霸道总裁的标准。而简·爱,既不美丽、又不可爱,恐怕也只符合言情小说女主人公的“出身贫寒”的设定。这是我对《简·爱》最初的印象,这一印象一直延续到了初三,直到语文老师以一种特别“官方”的形式给我们讲解。
为了应试,连读书的感悟都是有标准答案的。老师给我们的《简·爱》的标准答案是:作品讲述一位从小变成孤儿的英国女子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小说引人入胜地展示了男女主人公曲折起伏的爱情经历,歌颂了摆脱一切旧习俗和偏见,成功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和平等地位的妇女形象。不出意外,我这次听完老师的标准答案我依然十分震惊,这书真有这么深的内涵吗?我们读的怕不是一本书吧!但是老师之后给我们找了《简·爱》的影片,文字转换成画面之后带给我的震撼让我开始反思,作者看似一笔带过的简·爱的童年生活如果放在我们的身上,是否每个人都有足够的勇气去做和她一样的选择。
带着这种震撼与疑惑,我第二次翻开了《简·爱》。这一次,我读出了简·爱的勇敢与对自由的向往和不懈追求,对理想的坚忍不拔。我学会了设身处地的去看待这个问题。当周围的人全部选择屈服与苟且,简·爱敢于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并不断提升自己,在如今这个时代是十分难能可贵的品质。这一次,简·爱让我明白寄人篱下并不羞耻,羞耻的是就此苟且不思进取;时代的灰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自己放弃了对光明的追求。或许简·爱出身贫寒,不是什么高贵的世家小姐,但她对自我价值的不懈追求,依然让她高贵如女王。
现在再想起简·爱的爱情最终能够以和相爱的人永远在一起而收尾最重要的还是她从没迷失自我,始终活的有尊严。即便热恋中,她也坚守自我,始终做最真实的自己,自尊、自重、自爱这对女孩们来说太重要了。无论多爱一个人,都绝对不能忘了自己最开始的样子。当然,简·爱也从未放弃对真爱的追求。她知道表哥约翰对她的感情并不是爱情,就选择了毅然决然地离开了。我更愿意将这理解为现在我们所说的宁缺毋滥。如果遇不到真心相爱的,那宁可单身,绝不将就。这也是简·爱对尊严与自我的追求。
简·爱绝不是公主,但那又如何?我们本不需要做什么别人口中的公主,捍卫自己的尊严,永不放弃对自我价值的追求、不依附于任何人,这种独立高贵的人格足以做自己的女王!
《简·爱》是我最喜欢读的书之一,故事主人公简·爱在极端逆境、炼狱般的悲惨生活环境下,依旧怀揣一颗爱生活、追求幸福人生的心,她那坚毅顽强、朴实理性的精神让我敬佩不已。
故事中的简·爱是一个骨子里透着坚毅性格的女孩儿,尽管出身卑微,长相平凡,但她并不以此自卑。舅母对她冷漠蔑视,表姐妹对她讽刺挖苦,她的表哥更是对她非打即骂,然而这些,都摧毁不了她。相反,正是他们对简·爱的折磨摧残,更激发了她内心深处那种“站起来,活出自己”的愿望。
当简·爱终于受不了表哥对她无理的、凶残地毒打时,她的内心萌生出了“不公平!太不公平了!”这样的愤慨,她意识到知道,众生是平等的,没有任何一个人是生来就该遭受不平等的对待的每一个人都是有尊严的。命运对她是不公的,但这丝毫没有阻挡她追求自己幸福的脚步。她不甘压迫,不向命运低头,勇敢抗争。她热爱学习,并勤奋努力,当表姐妹们沉湎于装扮姿色、跳舞享乐时,她利用一切闲暇时间充实自我,积极进取。最终,她离开了那座人间炼狱——她的舅母的家。
然而,美好的生活此时并没有眷顾她,当她几经辗转来到罗切斯特的家中,逐渐对她的主人罗切斯特产生爱意时,她得到的并不是罗切斯特明确的爱,而是罗切斯特先生要和英格拉姆小姐结婚还坚持让简·爱辞职要她继续留下来做家庭教师的消息,强烈的自尊心让简·爱没有使简·爱屈服,在尊严之上,她绝不做爱情的奴隶。因此,她义正言辞地告诉罗切斯特: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错了!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我现在不是用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用血肉之躯跟你说话,就好象我们都已离开人世,两人一同站在上帝面前,彼此是平等的。”简·爱虽然贫穷,但她的灵魂并不卑微;她长得并不漂亮,但谁能定义漂亮就一定只能是外表呢?她的坚毅、勇敢与高贵的内心使得她活的比任何人都有尊严。
每次读这段话,我都感到热血沸腾,我从内心感受到简·爱身上涌荡的一股强烈的自尊、自爱的女性力量,这股力量敲击着我的心灵,在我的灵魂中激荡。每当遇到挫折时,我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到简·爱的这段话,它让我勇敢地战胜困难,在逆境中变得坚强!
读《简·爱》,它告诉我不向困难低头,不因挫折而降低人格,勇敢面对生活,执着地追求梦想!
以前,我过着锦衣玉食般的生活,却身在福中不知福,直到读了《简爱》,我才知道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美好。
这本书的作者是夏洛蒂·勃朗特。书中写了主人公简爱从小寄人篱下,常被里德家族的人欺负,接着被送进了罗沃德慈善机构。在那里,她度过了八年时光。六年作为学生,两年作为教师。后来给罗切斯特先生收养的一个女孩做家庭教师,在相处中爱上了罗切斯特先生,经过种种磨难,终于与他结婚,并发誓要照顾他一辈子。
读了《简爱》这本书,我觉得简爱是那么坚强,勇敢,追求自由和爱情,而我却是一个懦弱的小女生。想到这儿,我的脸红得像个大苹果。
我们生活的条件是多么美好!在我们劳累时,有人为我们捶背揉肩;在我们失败时,有人为我们加油打气;在我们饥饿时,有人为我们准备食物;在我们生病时,有人对我们悉心照料……这么好的生活条件简爱有吗?答案是:没有!
生活,就像一幅画。有人画出了春天的嫩芽,夏天的绿荫,秋天的收获,冬天的希望;而有人却画出了春天的烦躁,夏天的炎热,秋天的凋零,冬天的寒冷。画的色彩如何,完全取决于作画人本身对生活的态度。简爱从小生活悲苦,长大了却通过努力,达到了自己的目标,这难道不是一幅美妙的人生画卷吗?真是“梅花香自苦寒来”!
让我们和简爱一起,做一个心中有爱、有希望,坚持奋斗的人吧!
故事讲述的是19世纪中叶的英国乡村,一个女主人公简爱。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里德太太家里,常常被虐待,不得不被送到慈善学校。而那里实行所谓惩罚肉体,拯救灵魂的残酷教育,使简爱继续受着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
因为没有出路,在她长大以后,简爱在学校当了教师。但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逃离这种被束缚的生活,她用登广告的方法应聘到一家庄园当家庭教师。简爱与庄主罗切斯特先生对很多事情的看法非常一致,情趣爱号都很相投。彼此心生爱慕,决定结为夫妻。介在学校举行婚礼时,有人揭发了罗切斯特在十五年前已经结过婚,疯癫的妻子一直关在他家的一间密室里。于是简爱离开了桑菲尔德庄园,后来被里弗斯兄妹收留,担任了乡村小学教师。简爱的叔父去世,她得到一笔遗产。简爱的表兄了寻找到印度传教的助手,要与简爱结婚,她毅然拒绝了这个把感情献给上帝的人。
爱情的力量使简爱重新返回桑菲尔德庄园,却见昔日豪华府邸已经变成了焦黑的废墟。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单手残疾,蛰居乡间。最后简爱和罗切斯特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我们在一生的阅读中,一些经典自然而然地在岁月中沉淀下来。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该怎么才能把自己对于作品心得更好的记录下来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活着》读后感900字集锦》,感谢您的参阅。
周日晚上,我花了3个多小时,一口气读了一本爸爸的小说——《活着》。
合上书以后,我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想哭却哭不出,说他们可怜但好像又不可怜。
余华是在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身上,用第一人称叙述其看似悲惨的一生。地主家儿子福贵好嫖、赌,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在还债路上又被抓去当兵,误当成了国民党。几年战争后,死里逃生,逃出来回到家,发现父亲已经死了。接下来女儿因发烧耽误医治也变成哑巴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变得支离破碎。随着时间的推移,女儿风霞、老婆家珍、女婿二喜、还有外孙苦根也相继遭遇不幸,这一大家子最后就剩福贵一个人了,最终跟老牛相依偎。
以多数人的想法看来,他最后的命运一定不是疯就是自杀。可福贵依然乐观地活着,因为他想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也是全书的亮点所在——活着就有希望。
这本书的作者是余华,本应是余华在讲述福贵的故事,应该使用第三人称,可作者采用第一人称,让人觉得更加真切,更加理解书中的我,在历经世间沧桑和磨难之后的坦然。
家人一个接一个相继去世,富贵被一次次的打击,这里面,不仅有活着的真正道理,还有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他没有抱怨、仇恨,而是认认真真地过好每一天。抱着乐观的态度活着,这才是“活着”的真理。
活着本身就很艰难,延读生命就得艰难地活着,正因为异常艰难,活着才具有深刻的含义。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了,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了。
活着,就够了。
一本薄薄的书记载了中国从国民党到毛主席时期的历史,它既是一部描绘二十世纪中国惨淡生活图景的作品,也是一首对于物质无限匮乏的年代里“活着”的精神赞歌。
正值弱冠的福贵整日沉淫酒色,将祖辈的田产挥霍一空后只得帮人做工。面对父亲的离世,徐家仿佛失去了主心骨,福贵只得面对沉重的事实,去撑起徐家的生计。无奈的是他被一次次地打击,又在城里被抓去当兵,福贵就算想逃也逃不掉了,只能随着这支队伍一路向北。待归徐家后,徐家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母亲的逝去,家珍的病情,有庆抽血过多……凤霞虽然出嫁,但也因难产而死,只留下最后的火种苦根。不久二喜离世了,徐家只剩唯一的香火苦根了。福贵只得把苦根抚养长大,但苦根却又不幸撑死,最后只剩福贵一人向命运妥协,向“活着”屈服。
在这本书里,人们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苦苦挣扎,为了生存不断的妥协,不断地逃避。但福贵不同,直至小说结束,那活着的意志永远是不可剥夺的,那也是福贵身上唯一不可被剥夺的,令我赞叹的品质!虽然面对着接踵而至的打击,但福贵总以那乐观的精神挺了过去,他是一个农民,但又是一个存在的“英雄”!
试想,面对着亲手埋葬的六个至亲,含泪送走一位位亲人,却毫无办法挽回,这是生命无法承受之重!但福贵仍然以友好面对世界,以乐观豁达处之,实在非常人所能及。而我们也始终在思考,活着是为了什么?不禁想到《活着》的自序:生活是属于自己的感受,而不属于别人的看法。是啊!活出最好的自己才是“活着”的真正意义!尽管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坎坷,但是他活出了自我,而不是活出别人眼中的“老打哈欠的人”!
“牛到了家,也是我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它福贵好。定下来它叫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它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我们两个很像,我嘿嘿笑,心想我早就知道它像我了。”虽然福贵还是艰难地活着,但是他默默忍受的韧性和顽强生存的精神使他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下仍能保持着乐观的心态,这种精神是无法剥夺的。
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更没有什么比“活着”更让人感动的了!
好久没熬夜看海外电影了。昨晚十点半,我被央视影视频道的美国影片《海神号》吸引,无数个呵欠过后,睡意终于被电影场景的惊心动魄打散。
元旦过后,一艘名叫“海神波赛冬号”的豪华客轮航行在大西洋上。船上达官显贵、社会名流们正在觥筹交错中肆意狂欢。就在船长为乘客们发表热情洋溢的新年祝词之际,大洋底下的地壳运动,引发了名叫“海狗”的海啸。巨大的海浪瞬间从轮船一侧砸来,“海神号”倾刻被扣了个底朝天。轮船上顿时乱成了一锅粥,所有能毁坏的设施无一保住存在的意义,所有的生命都在水深火热的煎熬中。恐惧死亡的悲号,响彻大西洋。
面对灾难,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生命选择。有的人,还没有明白过来,就被灾难夺去了生命。有的人,看见灾难,选择束手待毙,等待救援。有的人,却选择与死神赛跑,为活着赢得时间。职业赌徒迪兰就在这一时刻选择了自救,我的祈祷随着他的决定开始了。迪兰决定从船底的螺旋桨逃出去的计划,得到一位单身母亲及九岁儿子吉米的赞同,寻找女儿和女儿男友的父亲罗伯特·兰希也加入了逃生的队伍。在迷宫一样逼仄的船舱里逃生,每行进一步都面临巨大恐惧和死亡的危险。这几个互不相识的人,被活着的信念激励,他们团结一致,相互扶持,在闯过一个个生死考验的难关之后,终于在船底朝上的螺旋桨处跳进了大海,游上了救生阀。“海神号”就在那一时刻消失在大西洋之下。
原地不动,等待救援的几百条生命,一个也没活下来。与死神赛跑,热爱生命的几个人,最终活着。“海神号”沉没了,活着的几个人在救生阀上欢笑的场景,却让我久久不能平静。我无意评价影片这个令人颇费口舌的结尾是好还是不好,有一点给我感触最深,活下来的人都有一种信念,那就是,努力活着,永不言弃。
灾难或困难,最是考验人信念的时候。如果说生命是受考验最重的砝码,那么永不言弃的信念就是与生命等重的物质。5·12大地震,让我目睹了灾区人民永不放弃的求生之路,“海神号”上活下来的几个人,又让我再一次见证,面对生命,永不放弃是种积极的活法。
当生命风平浪静时,我们很多人都感觉未来的日子特别长,有追求的人日子过的可能充实有意义,无追求的人,大概就是得过且过,浪费生命。当生命遭遇“海神号”的下场时,我想,是个头脑清醒的人都会希望自己继续活着。
好好活着,在有生之年确定一个目标,并为这个理想快乐地奋斗,不虚度年华,不碌碌无为,做对自己、对他人有益的事情,尽可能给自己少留一些人生的遗憾。这是我看完《海神号》之后的美好愿望。
苦难从来不因世间的怜悯而磨去他应有的棱角,相反,是人们在无数痛与别离的经历里趋向习惯,在歇斯里底过后更加的一往无前,直面惨淡且苦难的生活,这是生命与生俱来的勇气。
生活不为死者悲怆,只会在万般狰狞里平静的给予生者小小的勉励,活着!这不知点醒多少醉生梦死的人和无数黑夜孤独到无处安放的灵魂。
他告诉你,如若人生如一场车旅。你现在最能夸耀的资本,是你至今还在车上,没有提前下车,而你最应做的,是无论多么的寂寞,都应撇去之前一切的旧情绪,只留一份缅怀于心纪念,继续这走了不知几站,不知何时到站的行程。
暑假拜读了余华之作——《活着》,确深有感触。
如上文所述,主人公福贵是那痛苦的生者,他接连失去了至亲至爱挚友,他的生活但凡燃起了小小的希望就会被如大山般重重地,灾祸给扑灭,这诅咒般的循环让活着显得痛苦而卑微,可最后却偏偏只剩他一人孤独的活着。
所以我在阅读时很难理解,以福贵为第一人称叙述时的那种平静与坦然,带着这种疑惑,再回头看序言时,注意到了作者这样一句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幡然有悟,虽说不上透彻,但也基本解了心头的疑惑,油尽灯枯的老者走过了灯火万家,炎凉世态,淡化了悲天怨人的心态,回顾一路的历程,也能云淡风轻的侃侃而谈,谈笑付之。(语言凝练形象,流畅自如,很棒!)与其说他习惯了现状,不如认为他明了了活着的本质意义,只为活着而活着。
读《道德经》中,“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趋狗”。粗略的便觉,这是在批判生活的残酷不公,可如今再看恰恰明白,生活对每个人都差不多一个样,不好也不坏,再怎样巨大的打击总会给你留一些念想,直到人只剩活着。你许会醒悟,最初临降时也只是为了活着。
陕北人民常以信天游的形式歌颂着生命的伟力。在南方,我想生命就像一棵金黄的麦穗,压的它弯腰,压不住他生长,压不住他为了活着的秉性。 所以不能说福贵是中国一个时代的特例,相反这却可能可见一斑的,剖析出每一个生命体活着的意义,如余华所言“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每当日暮西山,你也许有过悄望着被逐渐吞噬的光明,在直至最后一丝一缕生出无奈,然后孤独的置身于漫漫的黑夜,或悲怆,或绝望,但也总会有星星点点的光在某个时刻会闯入你的思绪,你也应该由此想到那乍破长夜的曙光,宣告黎明到来的时响,不单是希望,更多的是熬过来的平淡。
每一个黑夜后都有到来的黎明,每一次绝望后也将平静的活着。
人们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这是我读了《活着》之后的第一个问题,是啊,我们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呢?有人说:是为了亲人而活,是的,中国人两千年的封建传统是为别人而活,父母为孩子而活,孩子为亲人而活。那当只剩下自己的时候,我们又为谁活着呢?
在这本书里我们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但是福贵的亲人却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对福贵无疑是一种折磨。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
是的,我们从未经历过像福贵这么巨大的打击,或许我们经历了还不能像福贵一样勇敢的活着。没错,福贵是非常的可怜,但他也非常的坚强,他用他对生活的乐观,依然勇敢的面对生活,没有一声抱怨。或许这才应该是我们对待生活的态度,生活可能会有些不如意,但是只要我们以一种乐观的态度去面对,总会解决难题,没有过不去的坎,正所谓“有志者事竟成”只要用心,只要以一种乐观,友好的态度面对生活,生活也不会亏待你的。正像海伦?凯勒一样,她在17个月的时候因为一次急性脑充血夺去了她的视力和听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然而就在这黑暗而又寂寞的世界里,他还是对生活保持一种乐观的心态,他还是努力活着,他还是不懈努力,成为一个学识渊博,掌握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文字的著名作家和教育家。他们拥有种种不幸但却对生活充满乐观,而我们四肢健全还有什么理由不乐观呢?
“活着”不是让我们为了谁,而是让我们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生命苦短,但这既不能阻止我们享受生活的乐趣,也不会使我们因其充满艰辛而庆幸其短暂”沃维纳格曾这样说过,是的,我们怎么可以因为一点挫败就放弃活着呢,那是多少死去的人们的心愿啊,我更加明白活着是多么一种幸运啊,可以游山玩水,可以学习,可以体会世间的情感,那是多么美的一种享受啊!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我们也许只需要像福贵那样活着,像那头老牛那样活着,尽管有些苍凉的意味。是不是爱过了才会懂得心死了还要活着的坎坷。
其实作者只是在静静地诉说着什么,却荡气回肠。在读《活着》这本书前,了解过写作背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通过《活着》作者想告诉我们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主人公徐福贵的一生是很悲惨的,但同时他又是坚强的,说实话,我非常佩服他。在饱受各种心理与身体上的折磨之后,还是活了下来。我不太喜欢看悲剧,结局总是让人唏嘘不已,久久不能平静,当《活着》却让我感到不同,仿佛是一老人在述说着他的坎坷、波折的一生,没有抱怨,也没有悔恨,而是一种平淡的诉说。就像一位哲人一样,洞察生活。超脱的看待着这世界。
徐福贵年轻时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年,娶得一位米行千金为妻,家境算是殷实,但却游手好闲,做过许多荒唐事,最后因赌博而败光了家业,沦为一个贫农,一家人住进了茅草房,然而这只是悲剧的开始。父亲也因为他的败家而活活气死,母亲也因此病倒了,为去请大夫给母亲看病,在街上被人又拉去当壮丁,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回来的富贵,没有见到母亲最后的一面。虽然此时富贵已经体会到活着的好,想要开始过稳定的日子,但这是女儿凤霞因病而变成了哑巴,妻子的身体也因病每况而下,生活仍然很艰难。然后就是亲人的相继离去,首先是他的儿子有庆,因为热心去献血被他人贪婪的抽干了,然后是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女婿二喜,最后是外甥苦根。面对着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去,我不知道在埋葬他们的时候福贵的内心是多么的深痛,这是一道不可磨灭的伤口,是他无法泅渡的桎梏,是时光无法抚平的伤痛。
作者必定是残忍的,明明是生离死别,他却轻描淡写,无关痛痒,几乎不给人活下去的希望和勇气。本以为从战场回来的福贵会从此走向安稳的生活,妻子贤惠,儿女懂事。可是儿子有庆却因那样的意外而死亡,家珍也因悲痛不久而离世,使人心情刚起又落。女儿凤霞嫁了一个好女婿,好日子没过几年,因为生苦根难产而死了,然后女婿二喜在工地做事被掉下来的东西砸死了。虽然女儿女婿不在了,但想着至少还有外甥这个希望吧,但谁又想到,可怜的孩子在长到几岁的时候,因贪吃豆子撑死了。最后的最后,所有活着的希望都被掐灭了,只剩下一头名叫富贵的老牛与他相伴。
我原觉得福贵的一生是不值的。后来发现我错了,他生命中不管怎样都有关心爱着他的人,在他年轻犯错时,有他母亲袒护着他,无私的爱着他,有家珍不离不弃的包容他,即使在他沦为贫民,家珍还是对他不离不弃。
福贵的一生也给我们很多思考。在艰辛的生命历程中,福贵没有流露出胆怯和放弃,而是在不断挖掘着活着的乐趣,他买下将死的老牛,孩童般的和老牛开着玩笑,用粗哑的声音放声喝着歌谣,他自始至终也没有怨天尤人,他坚信着活着就是最好的,活着就有希望。
现在的我们,遇到一点小困难小挫折就有轻生的念头,和福贵比起来,我们的遭遇真的不算什么,只是在一时刻把自己的痛苦放大了,已经经历着人生最大的灾难,其事实却并非如此。我们要为活着而活,相信活着就有希望。
利用一些零碎的时间读了余华的《活着》。在没有读关于这本书的任何梗概的情况下,读完了这本书。
面对这样的一个悲伤的故事,我没有像想象中那样泪湿满面,而是舒了一口气,终于结束了。阅读的整个过程中心情都很压抑,喘不过气,好像是我已经跋山涉水,历尽千辛万苦终于从一个阴暗潮湿的天坑中爬到了出口,耀眼的、温暖的阳光洒在身上的那一瞬间,我还没来得及回以微笑,就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拍到了谷底……世界很阴暗,看不到希望。我眼前的一切都是黑白的,就连房间的灯亮都微弱的快要看不见了!
福贵,在亲手毁了自己锦衣玉食的富贵生活后,没有从此一蹶不振,没有破罐子破摔,反而明白了什么是生活。他亏欠自己的妻子,心里愧疚,因而想要加倍的对她好,弥补从前对她犯下的错误。其实,这部小说中,主人公的命运是很悲惨的,一个人背负着所有家人的爱艰难的活着。福贵的生活质量可能比不上我们普通人,可是他的得到的爱是我一直羡慕的。他的妻子,儿子,女儿都对他寄予了含蓄内敛而深沉厚重的爱。我羡慕福贵和家珍之间的爱,他们相濡以沫,不离不弃,时刻为对方着想。我羡慕凤霞和二喜之间的爱,他们情投意合,你侬我侬,对对方的关心体现在细微之处。我羡慕福贵和有庆之前的爱,深切内敛不表露的爱,相爱相杀。
也许正是因为作者将他们之间的爱描写的太美好,以至于当福贵遭遇接二连三地打击时显得命运更加悲惨。正因为看见过阳光有多温暖,才显得冰雨格外寒冷。体验过生活有多么美好,才更能感觉到命运有多悲惨!一起踏上漫漫人生路的人有很多,兜兜转转,那些陪伴在左右的人走着走着就离开了,只剩下最后一个人长久地活着。夕阳下,老人与牛的背影是孤独的,沧桑的,也是绝望的……
【第1篇】
只是活着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我在阅读完小说《活着》后记忆最深刻的一句话,作者余华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沉重压抑的故事,讲述了一段心血与泪水并存的往事,在感慨遗憾之余,又像一记警钟,敲醒了我们,让我们更深刻的理解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故事发生在20世纪,那时的新中国动荡不安。小说中的主人公富贵,作为底层人民的代表,生动形象地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现实的剥削。曾经的是地主少爷的他,因为赌博输掉了全部家业。穷困潦倒的他面临着人生中的一桩桩悲剧,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意外身亡,然而这只是命运的开始。当富贵看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死去,亲手埋葬他们的尸体,他的内心是崩溃的,但他并没有放弃,依旧坚强的活着。这是一种多么强大的信念,他热爱自己的生命也珍惜自己的生命。书中富贵娘说过这么一句话“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是啊,还有什么比活着更有意义的事呢。
这虽是一部小说,但给了我强大的震撼,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人活着就是为了享受这个过程,不管这辈子是贫困是富有,是被痛苦折磨还是享受着荣华,时过境迁的时候,我们所经历的种种也都不过是一个过程。人活着就是要尝遍世间的酸甜苦辣,感受着喜怒哀乐,这样生活才会有滋有味,余生回忆起来才会觉得不枉此行。我们需要学习《活着》中主人公的精神,热爱生活,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强的活下去,也许我们考试会失利,也许我们事业会下降,但活着是一件最基本的事。
刚刚步入高中的我,同样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每天都有繁重的作业,课程的加重充斥着我的生活,不禁让人有些疲惫。半夜十二点,卧室微弱的灯光依旧亮着,笔尖在纸上飞舞着,面对新的环境,新的朋友,新奇的同时也夹杂着少许的不适应,曾经的我也想过在困难面前投降,这样就不会再有困难,也不会有堆积成山的作业。通过《活着》,我体会到了生存的不易和活着的重要性。困难、挫折其实并不算什么,他们就像是一个个音符,正是因为有他们,才会谱出美妙的人生之歌。是的,只要你热爱生命,积极向上,不停想出解决困难的方法就会在生活中寻找到快乐,快乐无处不在。让我们用这种积极地心态去感染身边的朋友、亲人,这样世间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积极向上、自强不息。
世界上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也没有一个人生是可以替代的,活着就是对自己生命最好的负责。
【第2篇】
来是偶然的,走是必然的。这世间喧闹,我们都想留,却没有人能活着离开这个世界。
——题记
近日里读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是讲的生吗?也许吧。但我更多的读到的却是死。血淋淋的死。
世界上的痛苦千千万万,却通常都能消逝,都能愈合,唯有死亡不可改变,带给人的伤痛也不可改变。人死了就是死了,逝去的人在棺木里睡的安详,却再也不可能醒来。福贵,这个命运多舛的男人,一个人来到人世,末了,又只剩一个人苟活。这中间发生的种种:身份变化的巨大落差,父母、妻儿的相继离去,九死一生的落难经历……被余华写的细腻,写的悲凄。暮年的他平静地叙述出他的历生,细节都能记起,语气也是令人意想不到的平淡,是他厌倦了,还是看透了?
经历过一切后的福贵站在人生的黄昏时分,他的年岁离死亡也只有一步之遥了。我想,此刻再大的是非在孤身一人的他面前,也应该一笑置之了罢。关于人世,他了无牵挂;关于生死,他已然看淡。
每个人都知道从我们降临的那一刻起,生命便必然有结束的时候,可是我们为什么不能像谈论青春、谈论生活一样大肆谈论死亡呢?束缚着我们的是什么?宗教?生活环境?还是中国人的保守心态?我们内心深处对死亡的阴影抑或恐惧是什么?生死的界限是什么?死亡的意义又是什么?
我时常在合上书后沉思,关于生命,关于死亡。却终了也想不透,想不透。
我们中国人大抵都承认是敬畏死亡的。中国的教育教给了我们如何热爱生活,却没有教给我们如何面对死亡,这是中国人缺少的一课。到现在,我才明白,死亡的意义这个命题不过就是一个假命题。死亡的意义,唯有死亡过的人才能知道,可死亡的人终究是诉说不了的。我们人类触目所及,皆是牢笼。这样周而复始,看不破的。与活着对立的世界,我们想不到,也永远望不到。生死衰亡,一个轮回,何须看破,看破又有何意。
与其将生死说成一个轮回,我更愿意把它说成一次守望。路的尽头是看不见的黑暗,我们从路的这头走起,一个人开始,一个人结束。这中间遇到的人,发生的事,你都携着,缓缓颤颤。你可能正欢乐,可你抬头看向前方的尽头,是黑暗;你可能正痛苦,可你抬头看向前方的尽头,亦是黑暗。
一切都是变数,唯有守望的结果不变。
你便平静下来,不再欢悲。
所谓向死而生,大抵如此意。死亡或早或晚,总会降临,但凡懂得了这,我们便能活的平静,活的无波无澜。从生至死,皆为守望。
而我们唯一要做好的,便是好好活着吧。
昏黄的光下,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他坐在斑驳的石头上,抚摸着与自己相伴的老黄牛,嘴里颤颤地念着什么,我不想用力听,只能隐约听见几句“活着,活着”,继而是一声悠长的叹息。他缓缓起身,迈着蹒蹒跚跚的步子,与老黄牛一同走尽在视野的尽头……
——后记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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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研读英国作家汉迪的哲学作品《觉醒的年代》,认真聆听书友们的独特分享,让我慢慢有了柳暗花明,豁然开朗的感觉。特别是全书最后一句话写到:“我们要自食其力,在黑暗中点燃自己小小的火焰。”,使我倍感温暖和感慨。我不禁抚心自问:我是谁?我的未来将何去何从?我的人生意义是什么?
读完此书我重新检视我自己,觉得自己像一件“空中雨衣”,华丽的表象背后空无一物。领导力卓越吗?团队合作默契吗?家庭生活幸福吗?好像都没有特别肯定的答案,都还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我突然觉得自己真的落伍了,既要求下属独当一面,又要求他们团队合作;一边是繁忙的公司项目,一边是繁重的家庭琐事;确实都是“吊诡”的事情。
十多年的职业生涯告诉我:“除了拼命工作之外,不存在第二条通往成功的路。”,我坚信只要拼命工作,任何困难都能克服。当然仅仅靠努力还远远不够,需要竭尽全力用心去做,当一个人全力以赴投入工作时,杂念就会比较少,效率就会特别高,其实拼命工作和修行过程一样,能磨练人的意志和灵魂,企业经营者也是如此,他必须为员工的幸福殚精竭虑,必须超脱私心,让企业拥有大义的名分。
合理运用“吊诡”,用心达成“第二曲线”,尝试扩大自己的“甜甜圈”,做一个处处受欢迎的人;我相信做你想做的工作你就会有成就感,过你想过的生活你就会有幸福感。
最后,让我们重读:“我们要自食其力,在黑暗中点燃自己小小的火焰。”
《细说觉醒年代》是由龙平平教授和李占才教授所撰写的,讲述的是在那军阀混战,外敌入侵,国家岌岌可危之时,一些爱国青年奋起拼搏,企图为国家寻找一条救国之道,另外我想郑重申明一点这本书所讲述的是历史而非故事,里面所写皆为真实事件。这本书还是紧紧围绕着觉醒年代这部电视剧的内容展开,为广大青少年量身定做的党史学习教育精品读物。
在看这部书之前我根本无法想象,曾经被一群人当作一生的信仰,并且用尽毕生去追寻,哪怕付出生命他们也义无反顾,寥寥数语讲述了这场运动如何进行,这场运动的伟人是一群怎么样的人。
看完之后,印象中最深刻的是鲁迅亲眼目睹人血馒头事件,当看到这的时候我就被震撼到了,我真的不敢相信当时的国人思想会如此的愚昧。看客的冷漠无情,民众的愚昧无知,都深深的刺痛了我的心。为此,我还特地去看了一下《觉醒年代》这部电视剧中的这个片段。没想到那个片段令我竟有些恐惧,我实在是想不到那些那些人到底是何等的可怕,竟还能说出蘸血还要趁热这句话。我是真的不知道他们那时候为什么会觉得人血馒头包治百病?那个年代真是可怕至极,我也只能是庆幸我没有出生在那不太平的年代!
不过幸好现在的中国早已变了样,再也不像之前那样颓废荒芜了!我想:若他们生在我们这个时代,应该也不会说出那样的话吧!毕竟他们也是想救治自己的孩儿迫不得已罢了!这个片段也就是出自鲁迅的《药》。
如今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个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是写着两个字吃人。我想以前的中国应该也是可以用这两个字来概括的,毕竟每场战争都死了上万的人,不过幸好现在的中国已经改变了,变得更繁荣昌盛,变得更团结友爱,变得更强大了。
读完《觉醒年代》就像在读历史,“一个个人物活灵活现的感觉出现在我面前,书中太多的人物一出场便让我肃然起敬,根本分不清到底谁是主角。书中的革命人物有故事,有启蒙,有思想,有现实,有理想,有情怀,有教育。他们的爱国情怀深深的触动了我:我个人觉得《觉醒年代》这本书的革命人物——蔡元培,堪称一代国土的灵魂人物,北大之校长非他莫属!北大之所以能成为今天的北大,就是那些先哲的革命老师们的存在:如文学巨匠——鲁迅,扛起”科学民主“的大旗;一呼百应的《新青年》创始人——陈独秀;还有敢为人民发声,传播马克思主义的伟大革命家,思想家——李大钊;一直到后来聚集了胡适、刘半农、辜鸿铭、刘师培、徐悲鸿等这些学术权威性人才。
通过《觉醒年代》的阅读,让我认知了历史,懂得了革命者们在那种危机重重、坎坷不平的的历史环境中,还依然拼接着自己的革命信仰、爱国热情、学问和思想,为了新中国一路冲锋,不怕牺牲。如今生活在新时代的中国里,没有了流血、没有了压迫、我们要时刻劳记这些先辈们给我们换来的好生活,更加的努力学习报效祖国。
昨夜,观《觉醒年代》一剧,闻蔡元培先生在任职北大校长时的演讲,五感有发,心情激荡不能寐,真悔未将即时所思所想略于纸上,止于今晨在一众排练《唱支山歌给党听》嘈杂声中慢慢忆之。
蔡元培先生在任职北大校长时以三事为诸君告。一曰抱定宗旨。二曰砥砺德行。三曰敬爱师友。
此三事,言简意赅,孩童可解,放置于今,方可亦必可。xx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观今日之荣耀,皆为革命先烈以鲜活生命绘就的锦绣之途,你我均为光辉照耀的受惠者。生而为人,自以入华夏为荣,当以再造盛世为责,或文或武,传承一脉红色血液的流淌。观今日,我思想之匮乏,言语之有限,庸庸碌碌而为之,一个思想中的巨人、行动中的矮子罢了。反观在那个跌宕起伏的年代,前途不明,一个个先驱者以革新为己任,生死远在大道之外,求知求学之心远在穷困之外,皆因其爱惜光阴,孜孜求学,抱定宗旨,为其砥砺奋斗。德性根基稳固,就做新时代新青年,纵有思想涩塞,可与师与友相互勉励,易通经络。宗旨既定,日趋正轨。泱泱华夏,入目皆是信仰,切莫使光阴虚度,初心与现实大相背驰。
有感而发,诸君粗略观之。若诸君近日思想略有匮乏,可借《觉醒年代》一观。
《细说觉醒年代》是龙平平与李占才二位主编,而龙平平正是电视剧《觉醒年代》的编剧,李占才则是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教授。
全书围绕着《觉醒年代》展开一系列描写,叙述了19xx至19xx内的故事,当时的民国如同被黑暗笼罩了一般,由于许多人大多还是封建思想,也就形成了一个半封建社会,那时多数人吃不上饭,大街上便多了乞讨要饭之人,卖孩子的。
就在这时,黑暗的社会上出现了一束光,那束光的光辉很大,光下站着一群人,那些人便是李大钊,陈独秀等一拨人而他们的愿望只有一个那便是救国。正因为有了他们才有我们今日的繁荣幸福的生活。
书中我喜欢的一个情节是三顾茅庐:蔡元培请陈独秀出山,蔡元培刚被委任于北京大学校长,就请朋友们推荐文科学长的人选,蔡元培的老友汤尔和提出了陈独秀,而陈独秀与汪孟邹来到北京为《新青年》募集资金,此时任北大预科国文主任的沈尹默也推荐了陈独秀,并告诉了在京住址。陈蔡二人本就是好友,只不过已有十年未见,刚得到十万股金的陈独秀回到旅店见到故友,更是欢喜,二人走进了房中谈起文科学长一事,不过这一顾被陈独秀委婉拒绝了。
几天后,一大早蔡元培再次来到旅店拜访陈独秀,可前一天晚上陈独秀与刘半农、钱玄同二人在陶然亭赏雪饮酒,喝得大醉,茶房刚想叫醒呼呼大睡的陈独秀,蔡元培急忙吩咐他不要打扰到陈先生休息,自己在门口拂去板凳上的雪,在此坐下等待陈独秀醒来,汪孟邹来找陈独秀,见蔡元培满身雪花,急忙拉起,将他迎进屋中,这次蔡元培提出,可以将《新青年》带到北大,一边编辑《新青年》一边实行教授之职。可陈独秀还是心有顾虑,婉拒了,而后他被李大钊等人邀请去甲寅杂志社参观指导,李大钊等人也劝陈独秀把《新青年》搬到北京,他开始内心动摇了。
几天后,陈独秀端坐于屋内椅子,等待蔡元培来临,这次他并未推辞,蔡元培哈哈大笑,随后细心嘱咐陈独秀:仲甫,你回沪事办妥后,尽快回北京。北京这你放心,我会尽快向教育部呈文,相信很快就会批准的。你来京住的地方我也会排的,夫人如一同来那就更欢迎了!听此话,陈独秀内心感动,但他怕自己干不好,对蔡元培说:我能否胜任,不得而知。我试干三个月,如能胜任,我继续任职,如不能胜任,我再回上海,你看如何?好,就这样吧!蔡元培笑着回陈独秀。蔡元培三顾茅庐的故事,也被传为一段佳话。
而我为什么喜欢这章呢?是因为蔡元培惜才爱才的这种精神让我喜爱,而陈独秀创办《新青年》杂志是为了倡导民主与科学,也领导着新文化。在现实中,上下求索,为天下找到一条新的出路。
这一条路,终究是被先辈们找到了,并且那条路光明、宽阔而这背后是先辈们用无数汗水,鲜血换来的。有人则会问书的后续是什么,最好的答案是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
中国是中国人的中国,我们自己的国家,我们不爱,谁爱?
《觉醒年代》
在暑假期间,我观看了《觉醒年代》这一部电视剧,这部剧同其他剧不一样,它没有一帧是无关紧要的,没有一个人物和台词是多余的,它将历史书中的人物和事件重现在我们眼前,让我们真实的了解了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
这部剧主要讲述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到建党期间的故事。看《觉醒年代》就像在读历史,每一个人物都活灵活现,剧中大多人一出场便让人肃然起敬,每个人都忠于人民,热爱国家,追求真理,有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李大钊、领导新文化运动的胡适、中国共产党的创始人之一陈独秀、中国人民的领袖毛泽东等人。他们本可以选择衣食无忧,而他们为了让中国不再受到列强和本国的封建势力的挤压,选择放弃轻松且滋润的日子,转而选择与当时的黑暗社会对抗,无论多么困难,也要找到一条适合中国的道路,唤起中国人的精神,让沉睡的中国和中国人觉醒,让中国重新受到世界尊重。
当时的他们有着满腔的热血和随时愿意为祖国捐躯的心,但他们不知道中国最后会不会胜利,他们牺牲的时候也不知道这对中国的胜利有没有意义,他们靠着满怀的信念和对祖国的热爱坚持到了最后,他们是我们最值得尊敬的人,也是我们心中最伟大的人。
看这部剧对我最大的启示是我们要抓住这稍纵即逝的青春去做些有意义的事情,当然对我们这一代的青年来说有意义的事情就是读书和学习,我们需要在最美好的青春时光里去奋斗,让自己的未来变得万丈光芒,更是为了祖国的繁荣昌盛。为了以后能为祖国的建设出一份力,我们必须从现在开始做自己该做的事。以青春之我,创建青春之家庭,青春之国家,青春之民族,青春之人类,青春之地球,青春之宇宙,资以乐其无涯之生这是李大钊在《青春》中为我们青年发出的呐喊。
前辈们不怕困难,开拓进取,绝不屈服的精神,给了我很深刻的启发,作为新时代青年,我们更要努力学习、牢记使命,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我们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目光所及皆为华夏,五星闪耀皆为信仰。最后祝愿我们伟大的祖国永远繁荣昌盛!
生逢乱世,必有人心向阳光。时代的车轮滚滚转动,如今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年代,那是因为有无数革命先辈们无畏的英勇牺牲,才换来如今的繁荣昌盛。他们无畏的英勇牺牲是因为他们坚信中国人一定会觉醒,中国这头雄狮终会觉醒。
在这个多姿多彩的暑假,我妈妈给我买了几本有意义的书,一拿到书我马上就津津有味的阅读起来,其中有《细说觉醒年代》这本书,觉醒年代,如其名,当时的中国动荡不安,中国人民也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幸好出现了像陈独秀、蔡元培、李大钊、胡适等一大批革命知识青年。他们志同道合,一致认为只有觉醒才是拯救中国的唯一办法。他们在这条觉醒的道路上慢慢摸索着前进,然而这条道路并不好走,他们奉行的新文化不仅经常与旧文化发生一些碰撞,也时常遭受到当时北洋政府的迫害性阻拦,如北京大抓捕等一系列的迫害手段。
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陈独秀,他为人正直善良,乐于助人,也爱护家人。他一生都致力于救国救民的的伟大事业。生活中也发生一些温暖人心的小故事。一次他答应了要带孩子们去吃涮羊肉,但就在那一天他得知了一名学生没钱交学费,陈独秀二话不说,立即从口袋里掏出仅有的三个大洋交给了那位学生,仅剩的的钱没了,这下就不能带孩子们去吃涮羊肉了,他正在为此事犯愁时,碰巧北大校长蔡元培这时来给陈独秀送工资来了。蔡元培可真是及时雨啊!这下一家人可以高兴的去吃涮羊肉了。俗话说一粒老鼠屎能坏一锅粥,在众多的有志青年中有一位叫张丰载的贵族学生,他可谓是坏事做尽,他不仅帮北洋政府抓陈独秀和爱国学生,一时间,爱国学生满监狱,不仅如此他还出书侮辱陈独秀,虽然他在书中是一个虚拟人物,但在当时确实有一部分人做了像他这样的汉奸、卖国贼,令人深恶痛绝。
后来,终于在一代又一代人的艰苦奋斗下,中国这头雄狮从沉睡中苏醒了,中华人民站起来了,入侵者们最终被赶出了中国。无数革命先辈们用生命为我们开辟出一条和平复兴的道路,所以我们应该让革命先辈们的精神绽放的更加光亮,让和平与复兴的道路在我们脚下越走越长。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小学生,我们要努力学习,认真完成学业,将来才能用知识的力量来为祖国做贡献。成大事者,需自律,心中要有坚定的信念,要以学习为首要任务,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的提高自己的能力,坚信终有一天我们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来为国家与社会做贡献,在这个过程中还能实现自己个人的人生价值。我们要做站在社会前沿的开拓者与奋斗者,将爱国铭记于心,让中国的明天变得更加美好。
我们现在的生活其实就是觉醒年代的延续,我们不光要坚持革命信念,也要发扬革命信仰,更要将革命信念发扬光大,最重要的是要让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继续传承下去。
《觉醒年代》从年初开播以来,一直都没有停止热议。我也想好好欣赏该剧,苦于时间有限,事情繁多,无机会看。趁最近闲暇之余,静心品味该剧。
该剧从配景,到人物性格刻画,再到故事情节的把控,都进行了精细地处理。我对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有一些了解,但不深入,该剧填补了我的历史漏洞。也把我掌握的近代史和研究生时期阅读的有关工人运动的历史整合起来。但对我触动最大的是人物性格的刻画。毛泽东的出场是雨里奔跑,预示着他将会带领中国人民披荆斩棘,走向美好的未来。鲁迅的出场是闹市中人们争先恐后地去接人血,代表着鲁迅会唤醒麻木的人民群众。陈独秀面对警察不畏惧,送别儿子不流泪,却因为看到河边驻扎的'贫困百姓而痛苦不已,并立誓要解救他们于苦海。陈乔年和陈延年牺牲时,是面带笑容,表明他们相信革命必将胜利。这一个个场景无不在展示着时代责任以及革命精神。
很赞同某些评论写到:我们用已知的结果来回顾当时的事件,只是觉得他们精神可佳。可是当时的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建设美好社会,亦或是这条道路是否正确,但是他们仍然义无反顾地去探索,去奋斗甚至去牺牲。他们只是不断地去承担他们那个时代该承担的责任,至于以后,他们相信会有后来者继续努力探索。
作为一名思想政治教师,也不断地思考应该着重教授学生什么?这部电视剧给我的启发是,应该要把承担时代责任作为自己课堂的灵魂。
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她从黄河的浩荡波涛中走来,身上满是浪漫的零光片羽;她在敌人的铁蹄下呐喊,长城是她不屈的灵魂,她踏着改革开放的大潮前进,四十载如一日始得盛世如愿,她载着十年四亿个梦想,随风舞动,身影翩惊动世界她就是我们的祖国母亲。在党百年华诞之际,《觉醒年代》这部影片悄然走火。它描绘了我们祖国母亲百年前的疮痍,也为我们重现了百年前的青年觉醒和山河激荡。
剧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就是陈延年,陈乔年两兄弟。我们的党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从地上生出来的,更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长期不断的革命斗争中,从困苦艰难的革命斗争中生长出来的,强大出来的。这是陈延年在1926年说的,现在被印在了上海龙华烈士陵园纪念书签上。
共产党员陈延年,陈乔年是陈独秀之子。1917年,兄弟俩凭借自己的努力双双考入复旦大学。为了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1919年,陈延年与陈乔年一同赴法勤工俭学经过刻苦的学习与实际斗争的锻炼,他们逐步抛弃了原来所信仰的无政府主义,转而接受了无产阶级的革命真理马克思主义。他们毅然决然地以此为信仰,投身革命事业。
一直以来,陈延年坚持不闲游,不看戏,不照相,不下馆子,不讲衣着,不作私交的六不原则,一心完成党的任务,有共产党中的两广王之美称。直至1927年,29岁的他在上海被捕,宁死不跪,英勇牺牲。陈齐年的人生观,价值观都深受大哥陈延年的影响,生活简朴且意志刚强。和哥哥一样,他抱定让我们的子孙后代享受前人披荆斩棘的幸福的信念,尽心为党的事业奔走。1928年,陈乔年被捕,敌人为了从陈乔年口中获得情报,使用了各种残酷的刑罚,牺牲时年仅26岁。他们都在为自己的信仰而奋斗,为中国寻找一条光明大道。
最后,送上崔卫平先生的一句话,你所站立的地方,正是你的中国,你怎么样,中国便怎么样。你是什么,中国便是什么。你有光明,中国便不黑暗。
《觉醒年代》描述了19xx至19xx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以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为叙事中心,从思想和文化变革角度描述了中国从封建社会到旧民主主义革命并走向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再现马克思主义如何在中国传播、中国共产党如何在中华大地上孕育。通过观看这部电视剧,让我真实体会到当时百姓的困苦,唤醒国民思想的不易。
《觉醒年代》将我们的视线拉回到100多年前。在19xx,帝国主义加紧侵略、军阀统治也使普通百姓蒙受了极大的灾难和迫害。当时的社会风雨飘摇,坐在轿车里吃着西餐的富家少爷与满脸泥泞在街头被贱卖的小女孩形成了鲜明对比。两千五百年不变的车辙如何去面对船舰利炮,只有一条路觉醒。最重要的是思想的觉醒,一定要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因此,由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胡适、蔡元培、钱玄同等人发起了一次反孔教、反文言、抵制儒家学派的思想文化革新、文学革命运动。新文化运动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创造了条件,为五四运动的爆发奠定了基础。19xx5月4日,五四运动在北京爆发,中国人民彻底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开启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新篇章。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绝不仅仅是我们几个知识分子的觉醒,它首先是中国工人阶级的觉醒,是全体中国人民的觉醒,是中华民族伟大的觉醒。观看《觉醒年代》是我对家乡的历史事迹一次深刻的学习。我家住在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长辛店火车站和二七工厂。在我小学时,让我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是在清明节学校集体带领我们到长辛店公园为英烈鲜花。在当时我还不知道他们是谁,他们做了什么,后来才知道他们是吴祯和葛树贵,他们在工人罢工运动中壮烈牺牲。在《觉醒年代》中,也描述了葛树贵的为人以及长辛店铁路工人罢工的事迹。李大钊在大街上遇到名为葛树贵的工人,葛树贵正竭力阻止妻子为给孩子治病下跪乞讨,李大钊见他宁折不弯,便将自己的衣物典当为孩子治病。因长辛店地处交通要道,修建了火车站和长辛店铁路机厂,聚集了大量的新兴产业工人。李大钊、毛泽东、邓中夏等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在这里留下了革命足迹。19xx五四运动,长辛店工人同北大学生一起参与到爱国运动。19xx初,李大钊、邓中夏等几位同志开办了近代史上第一所工人文化学校,李大钊在授课中激励工人学习文化知识,并成立了长辛店铁路工会。为反对工头压迫和争取工人权利的罢工斗争,开展了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在这场罢工中,让全国乃至世界看到了中国工人阶级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和顽强的斗争精神。在此次罢工中,吴祯、葛树贵以及更多的工人牺牲了。但是工人们以自己的生命和鲜血唤醒了中国人民,更加清楚地知道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是中国人民的敌人,必须要斗争到底。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还任重而道远,未来需要我们这一代人去建设。我们会在生活、工作、学习中遇到困难,但是面对这些困难我们要发扬革命精神,迎难而上,永不言弃。在xx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再一次印证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如今和平的时代,是无数的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怎么能不珍惜。无论在何时何地,我们都要捍卫国家的尊严,保护国家主权。现在我要掌握更多的本领,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奉献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为祖国建设增砖添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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