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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只道寻常读后感

当时只道寻常读后感10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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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只道寻常读后感(篇1)

《当时只道是寻常》是安意如的一本古典诗词鉴赏集。她不做学究式的考据,而是联系当下实际,联系如今男女的爱恨情仇,以今注古,发掘今古相同的凄艳情感。如此,她的鉴赏美文受到了很大一批读者的喜爱,人们从她的作品中读到了欲说还休的话,找到了感同身受的情。

尽管他的词作数量不多,因他的身份经历所限,眼界也不算开阔,但这并不妨碍纳兰词独具真情锐感,直指本心。其中尤以爱情(悼亡)词最哀感横艳,引人共鸣。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一词《浣溪沙》,是纳兰的经典作品之一,为悼念妻子卢氏而作。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中蛰伏着多少甜蜜得刻骨铭心的记忆和哀伤。

问世人,谁能够主宰自己的出身。纳兰容若生在权贵之家,却不能选择自己的心仪对象。尽管妻子温柔娴淑,但也是与自己心仪的女子有所差距。对于妻子的感情,最多是怜悯。忽然觉得古代权贵之人很可怜,自己所能拥有却不是自己想要拥有的,面对的不仅仅是父母的媒妁之言,更为重要的是那恐怖的三从四德。可是现代人又有多少人希望入主权贵之家,享受日荣华富贵,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坐在单车上面欢笑。可悲的不是时代,可悲的永远都是凡人。

前不久,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我梦到自己的另外一半。或许有些可笑,但是其实也反映了自己渴望一份真挚的爱情。但是,现实中并不是那么的随心所欲就可以碰到自己心仪的。碰到了,人家会为你驻足吗?经常听人家说,怎么也先表白了,即使后悔,也是自己起码曾经努力过。但是,表白是你的权利,不要忘了你的表白会给别人带来怎样的烦恼。幸运的话,两者甜蜜的走到一起,不幸运的话,以后见面会是多么的尴尬。还不如小心的把这份心意埋在心底!

初三的时候曾经喜欢过一个男生,现在还是保持着这种感觉。自从高一之后就很少来往了,连网聊也几乎没有了。但是,我一直在默默的关注着他。年少的感情很单纯,单纯到可以心里埋着一份情感变可以应对所有的困难,当然,条件是这种感觉一直保持着。

沉思往事立残阳,当时只道是寻常。对啊,世事何时是你想怎样就怎样,在无能为力时,接受就行了。不接受又怎样?没有怎样,你自己一个闷着而已。退一步,前面还是会看到康庄大道的。

当时只道寻常读后感(篇2)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

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这是出自纳兰容若的一首《浣溪沙》精品小词,而我本人对纳兰容若的个性知之甚少,尤其是对他的诗词更是了解的不多,对他真正深入的认识,去走进这位清朝初期年间的一代多情才子诗人,是从一个那赋于晶莹剔透般的女孩,通过她的笔下流淌一股涓涓的溪流,激荡着一滴水珠去穿越四百年多前的时空,回落到诗人的心湖上,荡漾美丽的涟漪,而这个女孩就是安意如。我无法想象,一个现代女孩是怎样去认知、去感知四百年多前纳兰容若的内心世界的感动,也许这也算是一个时空上相遇的知己知音吧。

曾几何时,我们都曾有过不经意之间的错过,有太多的东西,在寻常中往往却被忽略掉,如错过的花期,错过韶光的季节,错过给予生命中最为宝贵的一滴露珠,而容若的一生,情坠红尘,在他曾经失去的时候,忘记拥有;当他醒悟得到的时候,却又一次真实的痛失掉,容若的一生为两个女人而活着,年少时的青梅竹马表妹纳兰雪梅,也就是在他的词中多次所提到的恋人谢娘,只因被选进宫,从此,却错失木石良缘,还有与卢氏共度三载,却又早早的撒手人寰。据说野史上还有另一个传说,就是红颜知己的江南才女沈宛。在容若的众多诗词作品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在写给他的亡妻卢氏,是悔恨在他不经意间对卢氏的忽略,与其说过去是对恋人的留恋,那么在他以后的几年里,是对卢氏痛切骨髓般的追悔莫及的一声长叹,如在他几十年后的小字辈曹雪芹写下《红楼梦》一书,书中的贾宝玉在林黛玉死后始终都是沉浸在挥之不去的旧梦中,那么试问一下,对待薛宝钗是否是合情合理的呢?人往往是当时只道是寻常,失去才知道珍惜。在剖析他的诗词方面,可见安意如用她的超然灵慧般的独到见解,为我们一页页掀开《饮水词》,引领读者去剖析容若的点点滴滴真实情感,再现他的所感、所伤、所思、所痛,一生都是在追忆和悲苦中徘徊,在无奈与叹息之间逝去,如斯,如人

安意如,一个出生在80后的安徽宣城女孩,或许是因为她生于江南的原故,为读者展开的是一幅细腻,婉约,灵气淡雅江南才女所特有的秀美气质,她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广识渊博的女孩呢?而她的二十一万多字的一部古典诗词鉴赏集《当时只道是寻常》,给读者是以全新的方式去诠释,去认识容若的文学上价值,精辟,到位,是这本书的最大亮点,从中我们在精神层面上看到了一个更为真实的容若,一个多情善感的才情诗人,他的爱,他的思,他的悠怨情怀,与他的锥心刺骨般离别愁绪里,都在时空下的同一位江南女子笔下相遇,也源源不断的向读者娓娓道来。我很喜欢她的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当时只道是寻常一句清空如话,知己两两对座闲聊,淡而深长。人会老,心会荒,这已不是最初天真到可耻的誓约,而是爱情在情爱中翻转轮回多次后,看到,会让人沉着寂静。

当然,我对容若的诗词认识是很晚的,也很肤浅的,过去也曾有几个朋友向我推荐过他的诗词,只因为本人对中国古典诗词认识上持有严重偏见的原故,今后我会在这方面真的要好好恶补一下了,呵呵。真的很感谢能遇到这样的一本好书,带给我们的是别一番人生感悟,只因寻世难相遇,知音却在文字中。

当时只道寻常读后感(篇3)

第一次接触纳兰词,是苏缨。在苏州小红楼写出《纳兰词典评》的女子。她说过,人是一种自恋的动物,总在其他人身上寻找着合适自己的镜子。容若就是这样一面镜子,一面适合许多人的镜子。

安意如写过一本名叫《当时只道是寻常》的书,古典漫漫情,写的也是纳兰容若。所谓真正透彻的看清,便是在读过之后。抄袭之事甚煞风景,但是我爱她书里纳兰的精魂。

小心翼翼地捧起过往,凝视中的对方,泪光成皱,记忆绵长,无处尽头。用一支饱蘸笔墨的笔,写下惊人眼目的句子,成为后世美谈,家家争唱,这是文人的极致。

富贵逼人的家世,权臣之子,娇妻美妾,如花眷属。凡是想要的,几乎都会得到满足。不同纨绔子弟的声色犬马,有着博大远长的理想与智慧,这是权贵子弟的极致。

纳兰的一生总在追忆,他似乎不知道思君令人老的真切含义,也不明白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的古往训诲。沉静在一个人的忧伤与回忆里。娇妻美妾,他在思念红墙内初恋的青涩恋人,即使当初的那个她,早已破茧成蝶成为宫心计里那般善玩心术的女子;直到卢氏逝去,他才明白所谓失去之后的珍惜,续前世悼亡词的遗风,成一家绝唱。人们在说,人生总在错过中成长,我回眸,觉得这句话实在切合他不过。在逝去之前,总凝视过往;在逝去之后,总留心拥有时。可是,当时只道是寻常。

纳兰容若说,人生若只如初见。我的理解并不局限于人生与千古绝爱。就如同看词,不用去理解意思,单看词的表面,又不局限于对辞藻的堆砌,就觉得那是美丽的事物。往往在深读一首词的前夕,被它吸引的,是词的第一个亮相,而不是所含深切的寓意。纳兰词就是容易被在入目一瞬间就记忆恒久的句子。纳兰容若为清人所推崇,王国维赞之:此初入中原未染汉人习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纳兰词不同于别的委婉凄绝的词句,从深处透露出小家子气的凄婉。他所说的爱,所说的情,自然而不扭捏,深切而不做作。词的历史上,甚至有文人故意模仿小女儿情窦初开的语气去写如花间集,还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微妙心理如辛弃疾。而纳兰词屏却了这一切,独留一心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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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范文(精选)


一生中能遇到多少好的电影、书籍,或者说对的人,不多。这些都不是物质上的,而是精神上产生了共鸣,这就是胜过金钱的精神食粮,也是这个社会匮乏的一个东西。很幸运我最近就得到了一份这样的精神食粮,《且听风吟》中谈到人对生活的领悟要及时地记下来,那就也让今天我的这份感悟永远留在我的岁月中吧。关键字:家庭教育;成长;种族歧视;正义;良知;人性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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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主角是一种鸟,她是生活的歌唱家,对生活充满着热情,她叫知更鸟。书中有许多知更鸟,比如隐居、闭门不出但充满善良的”怪人”阿瑟先生;比如勤劳淳朴的黑人汤姆;再比如“我”的正义、彬彬有礼的父亲,做着大家不敢做、不敢改变或者不想改变的事情;再比如那些善良纯真的孩子。知更鸟都有一种善良的品质,对自己的生活有着自己的向往,或是不想被打扰,或是安分守己过着平凡的生活,或是坚守着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又或是孩子们的天真无邪,不带一点对生活的悲伤。而恰恰很多这样的知更鸟被杀害了,文中的汤姆就是一只由于被白人迫害而放弃生的希望的知更鸟,就这样,有人把他从静谧的生活中硬生生扯到了聚光灯下,成为检验良知和残缺的法律谁更胜一筹的牺牲品,他是一个黑人,由于白人女子为洗刷自己曾经示爱黑人的耻辱(这是个人深深的种族歧视,是一种变态心理)而将黑人告以强奸罪,而戏剧化的结尾就是虽然事实摆在了所有人的面前,黑人应该无罪释放的时候却最终以有罪判处,这就是当时种族歧视深深的一个烙印,在法院一个理应充满正义的地方,却还是抵不过那纸破败的法律条文,最终汤姆看不到任何生的希望选择逃狱而被枪毙,当时狱卒也仅仅把它当做一个普通的黑人罪犯罢了,到此这只知更鸟被杀害了,尽管“我”的白人父亲守着良知顶着人们的议论纷纷坚决当汤姆的辩护律师给汤姆以希望,但最后还是绝望压倒了自己生命最后一根稻草。文中最后两个孩子也差点被报复为黑人辩护的父亲的“社会残渣”杀害。

再谈到贯穿主线的家庭教育,文中的父亲用自己的行为给孩子们上着生动的成长课,比如对两个孩子的不偏不倚,比如对孩子们礼貌对待长辈的教育,比如从不谈当年勇的谦逊,比如只有自己做事问心无愧、以身作则才能让孩子信任你,信服你。这是润物细无声的家庭教育,不轰轰烈烈,就这样孩子们健康地成长着,很懂事,依旧那么热爱生活,依旧那么善良。知更鸟是平凡的,也是伟大的,并不因种族而打上下等人的烙印,这是社会的光芒!!!(呼啸蓝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五篇(读后感范文)


整本书都是平常抽碎片时间阅读完的,每读完一个阶段你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孩子的正义纯真,孩子的不断成长,见证了那个社会。前半部分以家庭教育为主,中间部分是突出欧洲种族歧视现象的根深蒂固,直到文章结束,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将本书取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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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更鸟这种鸟在他们国家是被保护起来的动物,他们总是唱着优美的歌声旋律,从来不破坏庄稼,所以猎杀知更鸟是违法的。

而在本书中的主要人物关系中,黑人汤姆,就是那只知更鸟。他安守本分、乐于助人,白人尤厄尔撒谎陷害他,可最后在审判上永远是白人取胜,最后汤姆死了。

迫害汤姆的尤厄尔在小说中充当的就像一个麻雀的角色。迫害完汤姆他不甘心,要去报复律师阿迪克斯的孩子,因为律师阿迪克斯一直是站在黑人汤姆那边,这个时候另一个知更鸟角色“拉德利”的出现才阻止了这场厄运的发生。

拉德利在整篇文章的一个角色,是一个怪人,不说话不出门没人知道他在家干什么。但从来不给这个小镇上增添什么麻烦,长年累月隐居在自己的小黑屋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导致律师阿迪克斯的孩子们对这件这座房子都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和幻想。经常想象怪人拉德利会不会是一个怪物?

当时间一年一年过去,孩子们却慢慢跟这个从未谋面的怪人那个人建立起了深深的联系,门前的一棵橡树洞里,他们接受过拉德利送来的礼物糖果、皮筋、两枚徽章和口香糖,当然,他们怀疑过是怪人拉德利放的,还为杰姆缝好了被栅栏撕破的裤子,有一天橡树的树洞给封了起来,男孩杰姆伤心的哭了起来,虽然从未谋面,但他们之间已经建立起深厚的联系。

孩子们的爸爸,律师阿迪克斯是一位三观很正、行为规范言行一致的爸爸,孩子们是他的一切,他想把世界上所有最好的观念、善良美好都教给孩子,让孩子心中去保留那份最真诚的善良和美好。

对儿子杰姆,他说,“我一直努力把自己活得堂堂正正,能够直视他的眼睛……杰姆最先看的人是我,然后才去看别人。”

那个恐怖的晚上,在那个监狱门口,他教育两个孩子:“带枪就等于邀请别人来射你。”

甚至面对仇人的伤害,他只是对孩子们解释道:“他总得找人出口气,我宁愿他的发泄对象是我,而不是他的那一屋子孩子。”

当时的欧洲种族歧视严重,可他们选择了做那一小部分人,成为同类白人当中的反派,他告诉孩子们:生而为人,身体里流着同样的血液就应该受到同样的尊重和平等对待,坚持心中那份纯粹的善良。这是我觉得作为一个父亲最高贵、智慧、最难能可贵的一面。

到最后因为尤厄尔要去迫害律师的孩子(杰姆和斯库特),这个时候拉德利冲出了他多年隐身的房间救了孩子,没错,是拉德利杀了尤厄尔,但因为夜里一片漆黑,加上尤厄尔是那只麻雀,所以镇上所有的人都想让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那只麻雀他该死,一命还一命。警方也求着律师阿迪克斯不要再去追查此事了。可这位父亲想着不去管这件事情的话跟他一贯言行一致的作风违背,他不想让自己的女儿觉得她在撒谎,所以内心痛苦万分。这时候女儿斯库特对爸爸说:这就好像杀死一只知更鸟。

我觉得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才明白这本书取这个名字的意义在哪,拉德利长年累月隐蔽在自己的房间当中,不给任何人添麻烦,最后他救了自己的孩子,他就是那只善良的知更鸟,但是如果你要坚持审判他杀了尤厄尔这件事,那等于就把它推在聚光灯之下,他会立刻暴毙。他是一个好人,从来不惹麻烦,情急之下杀了全镇上所有人都讨厌的尤厄尔,保护了孩子。但要是站在律师的角度他就是一个杀人犯。

如果不停止这场审判那么会出现的结果就是:永无止境的审判!

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和知更鸟的命运一样,并没有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引人深思。一个人或者一个民族,如果不能从愚昧、偏见、固执,走向文明、公平、理性,那么这个人或者民族是没有希望的,连真善美都不能得到赞美的民族,正义又怎么能伸张?

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杀死一只知更鸟。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今天,利用闲暇的时间,阅读了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其中深刻细腻的写作手法和近乎完美的主人公阿迪克斯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条黑狗在夏天的日头底下备受煎熬;套在大车上的骡子瘦骨嶙峋,站在广场上热浪滚滚的橡树荫下,甩动着尾巴驱赶苍蝇。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女人们中午之前洗一次澡,下午三点钟睡完午觉再洗一次,等到夜幕降临,扑过爽身粉的女人们一个个浑身上下汗湿甜腻,就像撒了糖霜的软蛋糕。”这是一处关于“闷热”的细节描写,用黑狗、骡子、男人、女人这种很生活化的场景构成了一幅闷热无比的画面,特别是“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中“挺括”“软踏踏”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表现出热的程度之深。再加上“不到九点”这一时间点,就更加突出当时的燥热了

“石子路上每响起沙沙的脚步声,都像是怪人拉德利来伺机报复;黑夜里每传来一个黑人的笑声,都像是怪人拉德利在路上游荡,来抓我们;昆虫在纱窗上发出扑棱棱的声响,是怪人拉德利正在发狂地用手指撕扯铁丝;窗外那两棵大楝树也不怀好意,摇摆,盘旋,如同恶魔附体。”这是两个小主人公在夜闯怪人拉德利家后,狂奔而出的心理描写。沙沙的脚步声、黑人的笑声、扑棱棱的声响、大楝树摇摆、盘旋种种声音汇合在一起,让读者身临其境感受到那种处处害怕的氛围。脚步声、笑声、扑棱棱声、树摇摆声本来都是无生命的物体,都是稀疏平常的大自然声音,是小主人公内心的恐惧让他们一个个都被赋予了可怕的意义。

“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嘴角闪荡着一道口水,像冰川一样缓缓下滑,落进她下巴周围深深的沟壑里。她的脸颊上星星点点地布满了老年斑,黯淡的眼睛里嵌着两颗小小的黑色瞳仁;手上疙疙瘩瘩长满了瘤结,指甲根部的糙皮好长好长,把指甲都盖住了。她没有戴下面的假牙,上嘴唇显得格外突出。她时不时地用下嘴唇去抿上嘴唇,下巴也跟着往上提,这让那道口水淌得更快了。”这一段分别从脸色、嘴角、下巴、脸颊、眼睛、手、嘴唇对杜博斯太太进行了形象的描写,“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这里非常的形象生动,脏兮兮的枕头是生活中常见的事物,很容易就能产生联想。特别是动词的选择“闪荡、缓缓下滑、布满、嵌着、长满、抿、提”等将杜博斯太太衰老、虚弱的样子刻画的淋漓尽致,尽显细节感。

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平和、智慧,懂得克制的人。当斯库特不解的问,为什么不能和同学们一样称呼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只是淡定的说:“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多么睿智的回答;“她说阿迪克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掏出手帕擦了擦脸,站在那里任由尤厄尔先生破口大骂。骂得难听至极,打死她也不会重复。”文章多次出现,阿迪克斯淡定、超然地面对他人对他横加的指责和嚣张跋扈的挑衅。我想这就是一个“圣人般”的形象,面对别人的非议甚至暴力,还能够从他人的角度出发,不仅能够忍受,也能够理解,这是何等的非一般的境界。“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事实”,阿迪克斯对于这个复杂的世界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他看到了世界的虚无和繁杂,他知道一件事需要剥离层层的包装才能达到本质,他知道必须有一双智慧的眼睛才能拨开云雾看到太阳。

“灵魂、热流、咒语、秘密符号,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这些阴影就像晨雾一样在太阳的照耀下消失无踪了。”文中的斯库特和杰姆在父亲耳濡目染的教育下慢慢长大,哈珀·李“黑人民族文化意识”也在不断的觉醒。阴影终究散去,光明终会来临。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题记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吴萱)

2024的最后一周,我终于良心发现,认真读完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

小说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口吻,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巴拉巴马州梅科姆镇发生的故事。此时的美国处于大萧条时期,黑人仍遭受着普遍的歧视和压迫。

小女孩的口吻和语气非常幽默自然和真实,书中每位人物的形象都能跃然纸上。

斯库特和哥哥杰姆从小便失去母亲,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长大,家里还有一位黑人保姆卡波妮。

阿迪克斯是位白人律师,非常善良温情,他对孩子的教育始终是不慌不忙,循循善诱,从小便在孩子心中种下了民主平等公平的种子,教他们尊重所有人。

而刚看小说时,我差点以为卡波妮是他们的后妈,因为她对两个小孩的管教非常严格和有技巧,让两个孩子从生活中学会做人的基本常识。

读这本书,其实也是在跟随着斯库特和杰姆慢慢长大,跟着他们一起慢慢理解大人世界,慢慢走出稚嫩的内心。

小说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的神秘邻居拉德利的故事;另一条是关于黑人汤姆被诬告,由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其辩护的故事。

在阅读中,第一条线逐渐隐形,而在小说结尾处再度出现,与第二条故事线共扣一个主题,形成一个升华点和泪点爆发地。

阿迪克斯身为白人,努力为遭到白人少女及其父亲诬陷的黑人汤姆辩护,却因镇上种族歧视的偏见辩护失败,最终汤姆惨死。而怪人阿德利足不出户,却与斯库特和杰姆悄然结下友谊,在小说结尾的关键时刻救下兄妹二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两个最大的感受是温情与无奈。

我感动于阿迪克斯对孩子的教诲,他始终给孩子最好的示范,始终让孩子以善良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感动于阿迪克斯作为白人律师为正义振臂欢呼,在法庭上为汤姆全力辩护,即使这一战线上的拥护者寥寥无几,胜诉几率很低;感动于怪人拉德利对斯库特和杰姆兄妹的默默守护,而最终阿迪克斯和警长赫克也为了保护拉德利这一只“知更鸟”作出努力。

我无奈的是阿迪克斯的努力终究抵不过深植于白人心中的种族歧视,阿迪克斯为汤姆尽力辩护后汤姆父亲送来的礼物更是让我觉得痛心,他们用这样质朴的方式来感激阿迪克斯所作的努力,而自己只能默默忍受种族歧视带来的不幸。

“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

感谢2024遇见的最后一本书,如此震撼人心,如此发人深省~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天生就是来为我们做那些不讨人喜欢的工作。阿迪克斯就是其中之一。

作为一名律师,他为黑人辩护,不顾流言对抗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明知结局,但在良心上他并未选择从众;作为一名父亲,他教导一双儿女,没有礼教、没有敷衍,而是引导他们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感受着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而这些跟知更鸟有什么关系呢?

故事是从一个六岁小女孩的视角展开,前半部分平淡无奇。只是孩子们的童年生活,充满好奇与恶作剧。就像我们小时候,总会好奇附近的某处空宅子,渴望离开校园撒野于大自然,困惑一些似懂非懂地流言蜚语,也恐惧那些奇怪的人和外面未知的世界......

至少在读完第一部分,我只得到这些信息——知更鸟和蓝冠鸦不同,它们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

然而,随着故事推进,终于拨开云雾见青天,方才明白文中说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所谓何意,因为知更鸟就是善良的化身啊。

隔壁那位不曾露面的“怪人”阿德利并不恐惧,其实很善良,树洞里的小礼物能够见证;脾气古怪的老奶奶并不是巫婆,而是在与毒瘾、顽疾做抗争之时,希望孩子帮她分散注意力,那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能够说明;黑人也不是黑鬼,并不低人一等,他们一样辛劳经营,善良可亲……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正所谓,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我特别喜欢这个父亲——阿迪克斯,尤其他在庭审时的表现。

当白人小姐在法庭上大喊让在场的每一个绅士为她主持公道时,道德就成了一种不需要人们对此作出思考的行为规范。人们倾向于与自己群落内的人保持一种“一致性”,而不是思考事情本身的对与错。

不过,这样的一种道德观,其实质意义上就是非道德的,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正义感,其本身也是伪善的。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选择从众,而是遵循了内在的良心。正是这样的正义和坚守,让人生敬。

在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阿迪克斯也很出色。当姑姑要对孩子们回避某些敏感话题时,他却说既然孩子们已经处在这样的环境里,就该学会怎样面对;当面临疯狗来袭的危险时,他也能毫不犹豫举起早已不碰的猎枪;当女儿问他“痛恨希特勒总可以吧?”,他的回答是——痛恨任何人都是不可以的。正是这样的风度和宽容,让人感动。

小女孩是幸运的,她所困惑的都有了回声。

阿迪克斯是明智的,他允许孩子看见罪恶与丑陋。

因为故事讲述的是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方小镇,有它的时代特征。小女孩曾问——“为什么邻居那么痛恨希特勒,转过身对自己家乡的人却那么恶毒呢?”,答案是——因为你是孩子,没有见过大千世界,思维推理没有受到太多干扰,所以能理解白人带给黑人的痛苦。

回看今天,我们或许终其一生都不可能遇到像黑人、同性恋、宗教信仰等问题,但这不能否认我们没有偏见,甚至歧视。想想从孩提时代一路走来,经过世事洗礼,是否也曾融入过那些似是而非的“一致性”,让自己的选择合理化呢?明知这种“一致性”就是一种合理的偏见,是否也曾欺压甚至杀死过一些知更鸟呢?

再想想是什么样的家庭环境教养出暴戾?

是什么样的教育体制抹杀了想象?

又是什么样的社会风气造就了冷漠?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握着偏见的子弹,都曾指向某个无辜的生命,且不曾反思,不曾自我怀疑,因而也正在杀死越来越多的知更鸟。

一个人,未经风雨,保有纯真与善良很是容易。

难得是,不管历经多少磨难,内心都不会滋生恶意。

最后,就用一句影评结束吧——最伟大的人也无法对抗固执的偏见,但是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善意的人们心中的温柔。

诚如这般,愿我们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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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我想这是一本打动心灵的书,故事很日常,也很朴实,但是却有很多深思的空间。这是一个关于信仰、尊重、平等人权甚至对于教育儿女也具重要意义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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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人律师的一双儿女及同伴对喜欢隐居的邻居拉德利的好奇和多次窥探,白人律师发现后教育他们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并禁止他们去打扰。甚至于对于女儿邀请同班同学来家里做客吃饭的举动表示吃惊甚至想要质疑时,家里的保姆及父亲制止了女儿的举动,教育女儿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不打扰。白人律师对于因儿子的鲁莽而使得邻居要求白人律师儿子帮忙读书以便戒掉除玛卡的瘾的行为,白人律师也是选择了让儿子去承受,也让儿子明白有些人在很努力的生活,活得有尊严。

美国的种族歧视严重,黑人和白人的案件,白人都是胜利(案件的输赢跟事实无关,只跟肤色有关),白人律师为黑人强奸白人案件辩护。如果一个白人和黑人发生关系更是不可原谅,“被强奸”的白人女孩难忍寂寞,想要勾搭残疾黑人汤姆,结果被父亲发现,白人女孩无法忍受世俗的责难,只好和父亲一起说谎黑人强奸,白人律师揭开了这场谎言,让大家了解事实真相。最终陪审团考虑了很久,但还是判决黑人有罪,最后黑人还是被枪杀了。理由是逃跑,因为黑人在自己因为没有做过的事情而被歪曲事实去承担责任的时候内心很煎熬。他的家人也因为他的事情收到很多社会异样的眼神,所以他选择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对于一个残疾人,狱警完全可以不采取开枪的方式,可还是选择对残疾人开枪。也许是白人对自己世界沾上黑人气息愤怒的宣泄。

关于正义和平等,这世界上有些人,是天生为我们做出力不讨好的工作,比如白人律师、法官、警长、报社的负责人。法官明明可以选择一个年轻的,符合世俗眼光的律师来为黑人,但是却选择了白人律师。狱警也是多次为白人律师帮忙,协助,甚至最后选择隐瞒真相去保护一个隐居的人。报社的负责人更是,出版的刊物的真实,以及在关键时的出力。有时候很多人为迈出一步付出了背后无人知道的努力,虽然只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甚至正式通过这不断的一小步才逐渐完成一大步。白人尤厄尔虽然赢了官司,却失了面子。毕竟在种族歧视严重的社会里,多少人能忍受舆论的眼光?尤厄尔因此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开始展开报复,比如去法官家盗窃,还想杀死白人律师一双儿女,结果危机时刻邻居拉德利救了他们,最后警长为了保护拉德利平静的生活不被打破,不会因此事导致其喜爱的隐居生活被打扰,谎称尤厄尔自己摔跤摔在刀上死去。设想一下,如果一个人因为做了一件好事,而生活受到坏的影响,那是一件多么糟糕的事情。如果被大家知道是拉德利救了律师的一双女儿,邻居和县里的人肯定会议论,同时争相拜访。而拉德利想要的生活就是平静,对于他来说,要应付一堆拜访的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如果因为做了一件好事,而所有的平静都被打扰,那是多么不值得。

白人律师说过无论什么情形,我们都不要去杀死一只知更鸟,因为知更鸟并没有做出什么对我们不好的事情,只是唱歌给我们听。很触动,故事情节也多是出人意料,白人律师因为信仰而坚持,甚至和全社会白人的观念作斗争,他说不想做一个言行不一致的人,不想无法坦荡的面对儿女和自己的职业,如果只是跟其他人一样违背基本事实去辩护,他无法面对自己的真心。当然最终他没有胜利但却赢得了黑人的敬仰,通过孩子对案件审判结果的视角表达白人黑人之间的不公平,这在成人眼里的理所当然,也许只有孩子会愤怒和不满。我们能够对希特勒对犹太人的屠杀充满愤怒,却无视自己家乡人白人对黑人的恶毒。比如残疾人、傻子,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在小孩眼里的残疾和傻子等等不完美,并不是一件异常的事情,可是世俗的眼光总是异样。只有孩子才会用最纯真的眼光去看待一些在大人眼里不平常的事情,比如不平等、阶级等等。

所以也延伸出,我们为“魔鬼”辩护,在世人看来究竟是怎样的行为,是否是“反人类”,是否是“违背本心”,但是其实从律师的职业操守来看,我们只是在做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在按照自己的职业道德做我们应该做的事情,所以每个人应当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在自己的岗位上尊重别人,也尊重自己。(朱秀婷)

班主任非常道读后感(读后感)


初与《班主任非常道》这本书相遇时,最吸引我眼球的是封面上“非常道”三个字。不禁让我想起老子《道德经》里的“道可道,非常道。”这种“不一般的、另类的”教育方式,到底是怎样的一种教育境界?就是带着这样的疑问,购书阅读之心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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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非常道》一书是福建教育出版社20xx年5月出版的。翻开书的序言,其中有这样说道:“教育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情怀,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是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是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就是这样的一句话,给了我内心极大的震撼。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把教育推到了一个至高无上的境地。

书中记载了徐凌云老师为之撰写的十六条班主任之“非常道”:责任是“火炬”,关爱是“基石”,鼓励是“彩虹”,宽容是“教化”,呵护是“处方”,沟通是“阳光”,信任是“光芒”,民主是“尊严”,赏识是“钥匙”,智慧是“精彩”,褒奖是“启航”,潜质是“成长”,惩戒是“匠心”,创新是“翅膀”,反思是“瑶池”,感恩是生命心跳的“歌唱”。其间蕴含了诸多鲜为人知的育人智慧与艺术,为每一位班主任教师留下了更多的思考与反思。若要成为一名出色的班主任,所要承担的是何其之多!同时更是亟需徐凌云老师《班主任非常道》一书里的育人“良方”,这样的“通透之道”的。

以往所读的一些教育专著,难免有点枯燥乏味难懂,但《班主任非常道》这本书是真的值得细细品味。它有两大特点,其一是以一个个真实的事迹,一个个鲜活的有生命、有感情的故事呈现在你眼前,每每读到动情处总会潸然泪下。其二是在每个案例、故事的后面,还有一个“秀语秀言”以及每章书后面都有一个“他山之石”作为反思,更是耐人寻味。

“我们都是您的孩子”、“老师,我再也不去网吧了”、“老师不是天使,但愿意做你的朋友”“给孩子的心灵点盏灯”“死囚的明信片”等等这一个个故事,每读一则案例,心里都会泛起层层波澜,或感动或震撼或启迪……。还记得故事中有位小主人公说了这样的一句话:“妈妈能做到的老师也能做到,老师能做到的妈妈不一定能做到。”这是把老师在心里的地位又一次提高到了不同于常人的位置,对于班主任来说,这何尝不是一种无尚的光荣!

教师是灵魂的塑造者,教育是一种深厚的情怀。师爱,是理性的爱,是令学生重拾信心,绝处逢生的最强大的力量!回顾自己多年的师爱之路,我是倾情地付出着、奉献着、感悟着、总结着,一点一点积累着,但愿力所能及,用心呵护这些宝贵的“种子”,有待一天其真正成长为参天大树,国之栋梁。(黄根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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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秋水1000字精选


常言道:“一月不读书,耳目失精爽。”在不同的时期,我们看过不同的书,在读完一本书后老师会给学生们布置一篇作文,我们就可以将自己的感想记录下来写成一篇读书笔记,那么我们该怎么写好一份读后感呢?推荐你看看以下的读后感秋水1000字精选,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读后感秋水 篇1

庄子的《秋水》乃是庄子外篇中的巨制,洋洋三千余字。在那个刀雕竹刻的时代可算是非常长篇的东西。

“秋水时至”,百川灌河。这句话引起了全文。河伯的自大也是有道理的,毕竟“两涘渚崖之间不辩牛马”了嘛,他有他骄傲的本钱。

但是,很快,这个河伯就知道自己错了。因为他看见了大海,看见了不见水端的北海,他被吓坏了。于是,河伯这个孺子开始接受教育。若便是他的老师。

其实,作为一个职业上接触教育的人,我深深被若的态度所折服。现在的老师,往往是站在制高点上对学生灌输各种的结论和观点。其实,你的那些东西,学生未必就买账。要是学生不买账而被迫地接受。这样的教育我看存在很大问题。我看,假如可以像若那样,让自己的学生将自己的劣根性全部展示出来、暴露出来,这个时候适时地给学生看一点真理的外观,让他们被真理的宏大所折服。让他们自己产生探索真理的冲动和欲望的时候,这个时候,老师才开始教育。我想,这样的教育一定会效率更高。当然,这只是一家之言,对于规模化的教育,这个成与不成,我不好说。

接下来,他们开始进入到虚与时的关系的论述上。夏虫不可以语冰,是因为冰雪对于它们来说太虚妄了。井中的青蛙也不要和它谈论天地,对于井蛙而言,天大也太过于虚妄了。其实,对于教育,尤其是德语教育来说,这样的虚妄的东西在我们身边还真是太多了。于是,就要怪呀学生会说一套做一套了。不要怪呀学生不遵守包括交通规则在内的许多规则了。

我们再往下读。他们已经开始关于大小的讨论了。天地算是大的,然后比起宇宙来真是沧海一粟。牛尾算是小的,然后比起更细微的东西来说它可算是高山大丘。这样的论证很有意思。教师对于学生在学问上算是天地了吧,然而相比大师,教师又逊色很多。学生就像是牛尾吧,但是相比婴幼儿,他们知之甚多。然而大师却要学习婴幼儿,学习他们最接近天堂的纯真和无邪。比如教育心理学就是从学习婴儿开始的。儒家的争论比如人之初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也是从婴儿开始的。所以,老师也没有可以骄傲于学生的东西。自然,学生因为理论知识的缺乏也更没有可以骄傲于老师的本钱。于是,教师和学生的相互提携,共同进步就不是一句虚言了。我坚信一句话,好的学生是自己学好的。而好的老师都是学生养成的。如此说来,老师更加依赖学生的。也就是大的更加依赖小的。我想太阳虽然大,一个个微不足道的离子都剥离掉了,大概也就只会剩下一个空壳的概念吧?

接着,他们又对贵贱、为与不为、道天人等等观点进行了论述。洋洋洒洒,我想不想多滴感慨了。前人已经说了很多,我也不打算在这里多费言语。总之,老庄式的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的观点在这里横行其中。然而,《秋水》文笔抑扬、气势汹汹,让人目不暇接,还是让人非常手不忍释卷的。然而,最让我最让我感悟的还是“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庄子曰:请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这段。

这段话当属全文的精华。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由无数相互隔阂的个体构成的,我不可能是你,于是我就不知道你的痛苦和快乐。我以为你的痛苦和快乐其实是我臆想的。比如,我看见你皱眉,以为你很不快,其实很难说你不是在沉思。看见你笑,也许以为你在快乐,其实可能你在伪装。

虽然“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然而我会融入你的身心,就像水,紧紧包裹住鱼儿,就会产生“我在你的心里,你在我们的梦中”的境界了。这样的交流和融通,就算自己不是鱼,也能够知道鱼的苦乐的。

固然,《秋水》的这一段是精华,然而是反面的精华,是庄子小国寡民相互隔绝的精华。我们这个世界就要交流、就要沟通,就要“我非鱼,也当知鱼之乐。”。作为教师,就更得如此了。不如此,教育的职能是不可能发挥正常的。

读后感秋水 篇2

《秋水》读后感800字:《秋水》这篇佳作是由东周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文学家所著,是继老子之后,战国时期道家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富有丰富的想象力,文笔变幻莫测,并采用寓言故事的形式,语句幽默讽刺,撰写了这篇经典之作。

本文在表达上富有哲学思想,本文开头,作者用“秋水时至……不辩牛马”寥寥几字就把涨水时那种汹涌澎湃而又浩瀚无边的壮阔景象不费吹灰之力地描绘出来,给作者留下了遐想的空间。文章的语言力生动,写黄河,气吞山河、汹涌澎湃;写北海,则宽广无边;写河神,传神逼真,活灵活现。

河伯是黄河之神,到了涨水的季节,百川灌河,他看到径流如此宽大,分不清两岸的牛马,自以为天下的美都在自己这儿。北海若是海神,大海浩瀚无边,看不到尽头,水天相接,涨水干旱这种事情,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了什么,自从河伯看到了大海才意识到自己竟显得那般渺小,好似井底之蛙,如今成了笑话。

古往今来,这种范例特别多,比如,明末李自成起义,攻进北京城,明朝灭亡了,随之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将士们整天吃喝玩乐,全然忘记了操持军队,后来,被吴三桂联合清军发起进攻,李自成仓促应战,最终以失败告终,前前后后,李自成只在北京住了四十二天,短短的时间内,就使这支强大的队伍失去了战斗力,原因在于起义军和李自成自以为已经胜利,有了荣华富贵,不用再担心什么,只管享乐,放松了警惕,最终败在清军手里!

以故事寓言为喻,说明个人的见识有限,经过比较,就会显现出自己的不足,如果骄傲自满,就难免会贻笑大方。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所以我们在做成功一件事后,应该记住成功的经验,永远不要轻视比你差的人,指不定哪天超越你。要向优秀的人学习,在他们面前,你的成功只是九牛一毛,所以要学无止境,活到老学到老。

关于事物间的大小关系,天地算是大的,但是,比起宇宙来真是沧海一粟;江河算是大的,但是在大海面前却是如此的渺小。所以,从古至今,骄傲的人是永远不能成功的。供稿:吕亚男

读后感秋水 篇3

《秋水》是由著名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庄子写的。庄子的文章想象力很强,文笔变化多端,并采用寓言故事形式,富有幽默讽刺的意味,对后世文学影响甚大。我读了《庄子·外篇》中的《秋水》,深有感触。

本文以河神见海神为喻,说明学问是无止境的,因为宇宙是无穷大的,人在宇宙中显得很渺小,人的见识有限,经过比较,就会显示不足,如果骄傲自满,就难免贻笑大方。它体现了庄子的哲学思想。本文用寓言形式设喻阐述深刻哲理。文中虚构了河伯与北海若这两个人物的对话,北海若代表庄子思想,河伯则代表庄子思想的对立面,通过两人的对话展开故事,引领全篇,构思相当巧妙。

本文在表达上具有强烈的文学色彩。如文章一开头,作者用“秋水时至……不辨牛马”寥寥二十二个字,就把涨水时那种汹涌澎湃、气象万千而又浩淼无边的壮阔景象毫不费力地描绘了出来,给读者以不尽的韵味。文章的语言十分生动,写黄河,则浩浩荡荡,奔腾澎湃,气魄雄伟;写北海,则渺茫空旷,无边无际,意境开阔;写河神,则有喜有叹,逼真传神,使人如闻其声,如见其人。从古至今,骄傲的人是永远不能成功的,这是真理。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所以,我们在做成功一件事后,应该记住如何成功的经验,不可以轻视比你差的人,也许有一天他会跟上你,甚至超过你。还要向比你更优秀的人学习,在他们眼中,你的成功只是九牛一毛,所以我们要学无止境。做到了这些,那么你才会取得丰硕的成果,才能成为一个知识渊博、懂得大道理的人。

读后感秋水 篇4

近来,学业开始繁忙起来,难免由心底升起些许急躁,其实静下心来,回头看看却只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不免有些沮丧,于此就倍添了对于庄周的羡慕。在他看来,世间万物或大或小,都因为命运的限制而不能看清自己,就像河伯一样。人属毫末,只需安于自然天“道”就好。譬如海神说“夫自细视大者不尽,自大视细者不明。”又说“井鼃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今尔出于崖涘,观于大海,乃知尔,尔将可与语大理矣。”有时人生的迷雾“只缘身在此山中”,参悟了大道,就不再迷惘了,孔子在匡的游历正是这样一个例子。

最后,庄子与惠施的故事放在这里也就不显得突兀了。对于庄周来说,河流比之沧海、人比之万物、天下比之天地,都是毫末,对于天下的争夺和名望的博取更是嗤之以鼻,因为他们是在以有限的智慧去追求对他们本身来说过于大的东西。如此,我也了解了我的繁忙与疲敝,只是我追求的窥度了而已,要适度,要控制膨胀的欲望才行啊。

但是,我还是不得不说,庄子所说容易让人想起“一切都是命运,一切都是烟云”,看来也只能是浅尝辄止了……

读后感秋水 篇5

庄子秋水篇里有一句话很有名:井蛙不可以语于海者,拘于虚也,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笃于时也,曲士不可以语于道者,束于教也。意思是说,由于空间限制,不能跟井底之蛙描述大海的样子,由于时间的限制,不能跟夏天的虫子描述冰天雪地,由于教化或者领悟能力的限制,不能跟见识浅薄的人讲解大道理。

因为时间、空间和教化的影响,无论是多么博学的人都会有自己不了解的事物。但人们对不了解的东西总是充满了好奇,为了了解这些不懂的事物,也就有了突破这些某些限制的想法,也就有了许许多多的梦想。

突破限制、摆脱束缚,脱胎换骨,不但需要有想法,而且需要有极大的毅力,甚至要承受极大的痛苦。就如同凤凰每五百年一次的涅槃一样,突破限制会有成功,也会有失败。

比如佛陀,身为迦毗罗卫国的太子,十七岁娶妻,十九岁生子,以后能接掌一个小国家,可以看到一条幸福快乐的人生路就铺在他的面前。可当他看到百姓的生老病死后,就产生了一个更伟大的想法:解脱。为了这个这个想法,佛陀放弃了荣华富贵,放弃了舒适的生活,更与当时的各大教派斗争不止,这才使佛教有了一席之地,创立了自己的一套学说,传诸后世。

比如项羽,天生神力,吴中子弟皆惮之,志向高远,在抗秦过程中取得了一场又一场胜利,为了摆脱暴秦的统治,带领子弟兵南征北战,最后自刎乌江。以生命为代价去突破限制,项羽虽然失败,却仍不失为一个充满斗志的勇士。

比如爱因斯坦,有个不知真假的小故事,爱因斯坦小时候做了一个小板凳拿给老师看,老师看了说,还有比你做的这个板凳更难看的吗?爱因斯坦拿出了另一个小板凳对老师,这是我第一次做的,比这个难看多了。在前进的过程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只要有信心、有毅力,哪怕是一个很简单的小板凳,也会有更精致的一天。

比如孙中山和宋庆龄,当宋庆龄追随比自己年长二十七岁的孙中山时,遭到了宋庆龄父母的坚决反对,并把宋庆龄软禁起来。后来得知孙中山离婚的消息后,宋庆龄冲破软禁,离家赴东京嫁给孙中山,此后情深谊笃,互相扶助,虽不能同生共死,却也了无遗憾。

比如六世仓央嘉措,从小聪明绝顶,青年时代地位极高,贵为西藏之王,却向往人世间最纯净的自由和爱情,在佛教世界里,他是一个不被接受的异类,在艺术的世界里,却是一个不可多得诗人,留下了许多优美的诗句和情歌,“最好不相见,便可不相恋,最好不相知,便可不相思”,“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诗句直抒胸臆,自然流畅,传诵至今。

人生一世不过几十年,可以选择做井蛙、夏虫,也可以选择突破诸多的限制,见识到更多更广阔的事物,可以安稳度日、平平淡淡,也可以建功立业、笑傲江湖。有梦想就努力去实现,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独特的人生,虽然结局不一定都是美丽的,但至少落幕无悔。

读后感秋水 篇6

观感不是太好。不知道作者是不是与人物(金莲)共情太深了,导致书中一直有意无意地为他们显而易见的罪恶辩白。诸如武氏兄弟要是像韩道国一家那般无耻就不会有杀身之祸了,官哥之死李瓶儿和月娘的疏忽都有责任,西门家亏待陈敬济所以陈才会家暴逼死西门大姐,这种论调比比皆是。

文中反复提及原著作者对众生的“慈悲”,秋水堂似乎把慈悲都用在她喜欢的人物身上,为了给潘金莲的恶找借口,反复强调她的美丽、聪明、天真率性,而对她的恶毒、嫉妒、淫荡、自私,几次三番害人性命,残酷虐待继女和丫鬟一笔带过,反之对吴月娘这样中庸有瑕疵的普通人满怀嘲讽,厌透纸背。潘金莲的嫉妒是爱,和下人偷情是爱,变心勾搭上陈敬济也是因为爱,作文吴月娘不嫉妒的时候是感情麻木,嫉妒的时候是小气狭隘,这种明显的双标看得人实在糟心。个人觉得潘金莲的美和恶,天真和卑劣,小聪明和大愚蠢本身就是相辅相成,共同浇灌出这一朵烂肉里长出的恶之花,完全没有必要为之辩驳,硬把她捧成一朵特大号的白莲花。另外书里有意无意踩《红楼》和《水浒》一脚也让人很糟心。

《金瓶》有几章几乎全抄《水浒》,西门庆多次偷情,没有一次写得像开头从《水浒》里直抄的这几个章节那么丰富多彩、摇曳多姿,各色人物栩栩如生,语言如闻其声。更别提《金瓶》作为同人对《水浒》原著人物的歪曲。我觉得《金瓶》确实很适合心智成熟之后去读,书中有许多独创的东西,为《红楼》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养料。但是从艺术成就而言,远远不及《红楼》前80回细腻、精致、丰满,不管是从人物群像的塑造,还是故事结构的多维设置,都远远不及。秋水堂这本书个人好恶过于明显,无形中削弱了书的学术价值。

读后感秋水 篇7

《庄子秋水》中,秋水时至,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尽在己”。顺流东行,遇北海若,河伯望洋兴叹“吾非至于子之门则殆矣”,自身的渺小也暴露无遗。

满招损,谦受益。勿以己之长而比人之短,勿以己之短而妒人之能。须知五岳之外,别有他山之尊,我们应该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学习态度,只有这样,人生之旅才能受益无穷。

满招损,骄傲的人是永远不能成功的。河伯在有限的环境里,以为“天下之美尽在己”。主观片面的认识,使河伯过于自负,这是一种见识的浅陋。如果河伯没有改掉自己骄傲的心态,那么他将永远看不到大海,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渺小,那将是多么悲哀啊。在我们的学习中,我们不能为自己取得的一点点小成绩而骄傲自满。我们要跳出自身主观的狭隘圈子,开阔视野,只有不断地学好专业课程,多看一些有意义的好书,多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才能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河伯至于北海,感叹自己的渺小。人,有自知之明,才能清醒地学习和工作。人生,要经常反省自己,不能囿于自己有限的见识而自满自足。在知识的海洋中,我们应当时刻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的学习态度。追求真知,追求一种更积极向上的人生,让人生变得更加有意义。

谦受益,谦虚使人进步。“舟车之所通,谷食之所生,人处一焉。”相对于宇宙万物,人是很微小的。世界之大,个人所作所为,都是渺小的。人生有涯而学海无涯,一个人不管知识多么渊博,也不过是沧海一粟。我们只有保持谦虚的学习态度,保持“三人行,必有吾师”的求学人生,才能实现人生理想。

富兰克林曾说:缺少谦虚就是缺少见识。牛顿说过,“我不知道人家怎样看我,但是在我自己看来,我就像一个在海滩上的小孩子,偶尔拾到较为光滑的圆石,而真理的大海我并未发现。”这种谦虚的胸怀,不正是牛顿取得不朽成就的基础吗?

在今天这个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年代,认识自身的有限,更加谦虚、勤奋地学习,尤为重要。进入了大学,并不代表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人才造就未来,社会需要人才,但不需要庸才。做社会有用之才,需要每日的坚持,每日的进步,用知识丰富自己,提高个人修养。

礼义廉耻,国之四维。一个自满的人,是不会知礼,知义的。懂的自谦,才会明白礼义廉耻。

满招损,谦受益。

读后感秋水 篇8

《秋水》给我们提供了两个截然相对的艺术形象:见识浅陋、自以为是的河伯与博学深邃、视野广阔的北海若。

河伯是黄河之神,到了涨水的季节。百川灌河,他看到径流如此宽大,分不清两岸边牛马的形状,自以为天下之美尽在于己。北海若是海神,大海浩瀚无边,无有穷尽,河流所谓的涨水干旱,于他来讲,动静实在太小,根本算不上什么。当河伯一路趾高气扬走来,遇到大海,才突然发现自身竟是那般渺小,好似井底之蛙,先前的志得意满毫无意义,徒然贻笑大方。随后的一系列问答,相对于北海若气定神闲滔滔不绝地阐明“大小之辨”,河伯的无知更是只有陪衬的份儿。

庄子是道家的代表人物,道家学说讲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自然”,遵从万物本身的规律,不勉力强求。而往往,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的人,都已心如明镜,对世间万物的属性了然于心。北海若就是这么一个大智者,他所展现出来的是大家风范。

这样的艺术形象和情节无独有偶,在金庸小说《天龙八部》里,也有着与河伯海神若雷同的角色。少林寺藏经阁的一位扫地僧,头发花白,衣着邋遢,他只需眼睛一瞪,就能使武功卓绝的萧远山和慕容博口喷鲜血昏死过去,武功推为天下第一,当无异议。可这位扫地僧叮咛告诫的是,武功的高低都只是细微末节,佛法宏大才是正道,如走上邪道,武功越强,反而伤及自身。与之相比,顶着“天下第一恶人”名头的段延庆,强练易筋经以求天下第一的鸠摩智,无一不成为小丑,在尘埃中湮灭。

道家和佛家的哲学思想自然有诸多的差异,不可混为一谈;把《秋水》和《天龙八部》举出来,不是要读者盲目效仿海神若的外在风范或深入道家以至得出不可知论,更不是鼓励学习内功心法。我们要找出的是其中的联系,中国古代哲学一脉相承的一种东西,那就是道。

道与术相对立。术是技巧,是人事,是大多数人凭着指导、借着经验就能轻易习得,并且付与实践能迅速生效的法门。道,是需要经过长年积累、感悟的,从心底生出的原则。大多数人本着急功近利的思想,极易偏重于术,而不重道。这样的人,或许能一时逞盛,但由于缺乏人文底蕴,素养不高,终归要见笑于大方之家,譬如《秋水》中的河伯与《天龙八部》里鸠摩智一类角色。相比而言,如海神若者,讲究清静无为,效法自然,天人合一,如扫地僧者,佛法精深,心地明镜,在习术之前,已明白要遵循的道,自然能够有所大成,而免于耻辱。

在这一点上,中国古代哲学,道家和佛家是相似的。

与现实来讲,不能不说有很大的借鉴意义。日益繁忙的工作,日趋激烈的竞争,让我们大多数人晕头转向,有心研究的,不少只在于术——投机专营。希望可以抽离出来,问一问道,找到人生正途该遵循的原则,不求成为哲学家,但要不贻笑大方。

读后感秋水 篇9

秋水读后感庄子是道家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他的文章写得出色,善于用寓言来说明一个道理,《庄子》是庄子及其后学所着,我读了《庄子·外篇》中的《秋水》,深有感触。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秋雨应时而来,百川流入黄河,黄河主流加宽,两岸和河中沙洲之间,辨不清对岸是牛是马,于是河伯欣然自喜,认为天下之壮美尽在于此了。河伯顺流东行,到达北海,向东望去,看不见水的尽头。于是河伯改变了沾沾自喜的面容,对海神感叹道:“俗语有这样的说法,‘听到过上百种道理,便以为没有人比得上自己’的话,说的正是我啊。而且我曾听说有人认为孔子学问少,还看轻伯夷的义行,起初我不信,如今我目睹了这无边无际的大海,我若不来,那可就危险了,我将贻笑大方啊。”

河伯少见多怪,知识浅薄。后来,看到了烟波浩淼,水天相接的大海,才自知不足,认识到自己的渺小、知识浅陋。河伯是仙,都会因为小有成就而沾沾自喜,何况我们是普普通通的人呢?宇宙无穷,而我们只懂得了很少的知识,知道了极其有限的道理,所以我们应该更加努力去探索,去发现,去了解。世界如此之大,我们却如此渺小。因此,我们不能坐井观天,不能因其环境所困,不能因其所受教育束缚。河伯从河岸边出来,看到了海,才望洋兴叹,而我们则要向远处看,走更长的路,长更多的见识,千万不可以满足于现状。

可是,许多人因不明白这个道理而因小失大。比如说明末的李自成起义,起义军杀敌勇猛,于公元1644年农历三月十八日攻进北京城。明朝灭亡了,但是李自成和起义军被这胜利冲昏了头脑,将士们不再像以前那么守纪了,整天吃喝玩乐,听歌赏舞,他们好像忘记了他们的对手--一直想打进山海关的清军。后来,吴三桂联合清军向起义军发起进攻,竟没有一位将士肯应战,李自成只好亲自出马,仓促应战,最终以失败告终。前前后后,李自成只在北京住了四十二天。短短的时间内,就使这支强大的队伍失去了战斗力,原因在于起义军和李自成自以为已经胜利,有了荣华富贵,不用再担心什么,只管享乐,放松了警惕,最终败在清军手里。

从古至今,骄傲的人是永远不能成功的,这是真理。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所以,我们在做成功一件事后,应该记住如何成功的经验,不可以轻视比你差的人,也许有一天他会跟上你,甚至超过你。还要向比你更优秀的人学习,在他们眼中,你的成功只是九牛一毛,所以我们要学无止境。做到了这些,那么你才会取得丰硕的成果,才能成为一个知识渊博、懂得大道理的人。

读后感秋水 篇10

读了庄子的《秋水》,我不禁为其超凡脱俗的哲理思辨所震撼,奔放肆虐的理想色彩如同海神若般庞大无涯,游曳于天地间的清灵洒脱的思想却极其巧妙地以“个人”为切入点。我蓦地想到了《红楼梦》里“空云洁白”的妙玉最爱读的也是老庄,自比为“樫外人”的她是否像庄周一般对人世冷眼旁观?

《秋水》中“五帝之所连,三王之所争,仁人之所忧,任士之所劳”的,在庄子看来不过是“犹小石小木在大山也。”尘世间功名利禄变得可笑,诸公衮衮像红尘的丑态嘴脸成为社会的主体,叫庄周如何不幽愤?但他将对现实的失望化为木简上嘲讽激昂的文字和思想中案例剖析的材料,让文以载道,从社会的泥滓中飞出悠然的蝴蝶,于是濮水曳尾,漆园傲吏,终成了南华如诗的篇章。

在当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庄子《秋水》中河伯很符合当下一些炙手可热的人的形象,自负狂妄,目中无人;而海若虚怀若谷,有容乃大的精神是理想中完美人格的化身。对比之下不仅感慨,当时离我们是多么远,又是多么近啊。受现代实用主义价值观的影响,濮水边拒绝楚王的庄子很容易被看做不思进取消极怠慢的自由主义者——可我们是多么需要自由的心灵世界啊,现实的实用是一缸水泥,凝固了,就会永远冷下去。几千年前,庄子拜见惠施却反被搜捕,几千年后,有人证明嫉妒者的本质是恐惧失去;然而庄子早就用鹓鶵栖梧的寓言告诉世人什么是真正的高贵,不是富贵名利,而是保持自我。濠梁之鱼的故事充满了喜剧的辩证色彩,虽然照唯物论的观点谁也不能窥探心灵。如果撇开哲学,从诗意一点的角度看,庄周看到鱼儿高兴,仅仅是因为天朗气清,游目骋怀,河面碧波粼粼,河岸郁郁芊芊,庄子的心境替外物涂了一层明丽的光辉——鱼儿乐不乐不是我能指认的,但我看着它就觉得它很快乐。若干年有个叫王国维的替这种把感情加给生物的意境起名叫“有我之境”,是耶,非耶,化为蝴蝶。

《秋水》是庄子哲学思想方面的一篇论述,包括了他寻求个人自由“全性保真”的处世态度,和他辩证的宇宙观两个方面。

“濮水钓鱼”是庄子自由精神的直接体现,面对浩瀚的人世,是寂寂漫漫,还是庸庸碌碌。选择精神的欢乐颂就意味着一种和凡尘的剥离,只因为战国是个信仰缺失的时代。即使如此,庄子依然要选择剥离。拒绝小吏,就是关闭了通向红尘的大门,红尘中不止有虚左以待的楚相之位,也有集体的认同,时代价值的体现,然而他关上了通向那些的大门,打开了另一扇名位“性灵”的窗,窗外,白鹭在湍流中戏水。

学习读后感1000字精选


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读后感的内涵呢?作品这本书当中的文风质朴无华,但是真实的故事让人感动。我们可以写篇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把值得感慨和分享的情节总结一下书写出来。读后感大全的编辑花时间特意编辑了学习读后感,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学习读后感 篇1

《学习的本质》读后感1000字!

对于教师而言,教学最重要的是它的有效性,所以按照作者的阅读提示,我从本书的第三部分开始阅读,有以下两点感悟。

1.学习欲望的存在会促进更强烈的学习欲望的产生。卢梭在《爱弥儿》中说到:“让孩子产生学习欲望,那么一切方法都会是好方法。”这种关系的建立对于个人而言是有益的,对于他人而言则具有传染性。教师必须时刻将“更多的东西”带给学习者:经验、超值情境、单纯的实践咨询,或是文化。他必须传递欲望。教师必须把学习者打开,即使他并不清楚结果如何。作为有着差不多20年教龄的一名教师,我们更多时候考虑和追求的,是这道题目多少人对了,谁又错了,怎样去改正,是谈心,还是单独辅导,还是利用兵教兵的机会去完成?怎样提高学生的分数?至于学生愿意不愿意我们跟他们谈心,愿意不愿意接受辅导,愿意不愿意同学的帮助,我们没有时间去考虑。学习如果没有欲望,教师如果不能传递学习的欲望,这样的教育应该是被动的,或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算是失败的教育。

2.学习是一项持续的事业。它要求人们时刻跳出习惯性常规和自命真理。在书中,安德烈提到这样一个概念“先有概念”。他说,所有儿童和成人都通过自己的先有概念来理解世界、解码信息。学习,就是对先有概念进行运算。文中,作者还特别提到自己受邀去澳大利亚做讲座的经历。在这个例子里,作者被自己在方向处理方面的先有概念搞的晕头转向,不分东西南北。先有概念既构成了个体的认知平衡,甚至是基本的安全感,个体会觉得所有的质疑都在破坏其内在的稳定状态,因此会不由自主地回避质疑。然而学习就是以此为代价的。

在学习中,我们不断地吸收新的知识,新的观点,但是先有概念不断地维护原有的经验,这就使更高一个层次的学习存在矛盾体。在我们比较擅长的学科的学习中,这种矛盾的影响是存在.并且固执的。打破常规,打破这种先有概念的束缚,是更进一步地学习要跨越的一个关口。这也意味着学习是不断地接受新的知识、接受新的观点的一个过程。这个过程部分的甚至要否定原有的认知。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

《学习的本质》这本书,告诉我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对于学习来说,最根本的一点在于学习者的思想结构和他可以采集的信息之间的多重联系。不过这些互动从来都不是即时的、自发的,在大多数情况下都需要一种媒介。教师、专业人员、传授者等等,必须促进怎个个体的意义生产,陪伴他,对他的原有概念形成干扰。学习者是通过他的所是和他的所知,借由自身进行学习。别人不能取代他学习,但必须在场,因为学习者不能一人学习。

学习读后感 篇2

读了几遍后使我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有了更深的了解,而且对于我们今天的学习也是很有帮助的,下面就谈谈读完这一文我的感受和体会。

在《改造我们的学习》一文中,毛泽东进一步从思想上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内路线的分歧,分析了广泛存在于党内的非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作风,即为书中讲的主观主义的态度,为了统一全党思想并为制定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奠定思想基础,毛泽东号召改造我们的学习,展开全党范围内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教育运动。

首先分析了共产党建党这几十年来党为革命作的努力,以及党对马克思主义深刻认识,对马克思有了更多的了解,强调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是作为我党解放民族的最好武器,他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普遍真理一经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就会使中国的面貌为之一新。具体还分析了广泛存在党内的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作风,即主观主义的倾向,并且指出了一条光明大道____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态度。号召全党学习马克思主义,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来解决中国革命问题,创造些新的东西。还说明了中国共产党的非马克思主义,即主观主义的态度详细说明了三方面的情形:一是不注重研究现状,二是不注重研究历史,三是不注重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应用,而直接违反马克思主义,违背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于是,自己造出一条相反的原则:理论与实际分离。毛泽东对这种主观主义态度的人作了一个很形象的画像: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山间竹笋,嘴尖皮厚腹中空着重突出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巧用对比手法将主观主义的态度与马克思主义态度进行对照,正反鲜明,有力地突出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可贵,文中说:马克思主义的态度就是注重研究现状;就是注重研究历史;就是注重研究马克思主义的应用;就是有的放矢的态度,这种态度,有实事求是之意,无华众取宠之心;这种态度,就是党性的表现。说明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民族要长期坚持的思想态度,正是因为有马克思主义的指引,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把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与中国的实际相结合,中国革命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通过读《改造我们的学习》后,我的感想是:理论和实际是统一的,要有效的结合自身的工作去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绩效与自身能力。同时学习不能盲目的去学,要有策略、深刻探究、有针对、有目的的去学习,同时分析一些案例从中吸取经验,学会要结合实际情况去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要去创新。

学习读后感 篇3

《学习的答案》读后感2000字!

觉察与学习有关吗?

因为自己这几年一直都走在持续学习的路上,并且目标是成为一个终身学习者,所以对学习方面的事情特别关注。这本《学习的答案》为终身学习者赋能就强烈地引起了我的兴趣。这本书教你觉察学习、致用学习、分享学习三种学习方法,还有信息、动力、计划三项学习资源,从而达到更好的认识自己,达成目标,赋能他人。

其中我对觉察学习最感兴趣,因为之前觉得觉察就是身心灵方面的事情,跟学习扯不上半点关系。

觉察学习分为4个要素,分别是看清事实、说出情绪、记下想法、觉察真我。

首先我们来说一下看清事实。我们怎么看见事实呢?不要带任何主观意见去评价,而是要客观地去观察。作者给出了一种经典练习方法“吃葡萄干”。细想一下,其实我平时真的没有试过观察葡萄干是什么样子,只是在追剧或者聊天的时候粗暴地抓起一把就往嘴里送。当时除了甜的感觉外,也没有其他的感觉。但作者强调可以通过五感去观察,视觉、听觉、味觉、触觉、嗅觉。先去仔细观察这颗葡萄干的样子,用手去触摸看看有什么感受,在触摸时能听见什么声音,放到鼻子前面闻到什么味道?放在嘴里咬一口尝到什么味道。这五感也可以用在提升孩子写作能力上,效果不错。对于提升观察能力,作者给出了三种练习方式。第一正念呼吸。第二是全身扫描。像用CT扫描身体那样,从脚至头逐个部位慢慢扫描并细腻地感受。之前武志红老师说过可以用这个方式来缓解失眠,我自己也尝试过,效果还可以。第3种方式是观察自己最满意的身体部位。

其次是说出情绪。主要通过三个步骤:感知情绪、描述情绪、探寻情绪。感知情绪就是认识到情绪,我之前很早就想把各种情绪罗列出来,并用图文的形式来教孩子,辨认出自己的各种情绪,目的就是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情绪。一直没有找到比较好的书籍可以作为辅助教材,开心的是作者提供了一本耶纳斯创作的立体儿童绘本《我的情绪小怪兽》,他将情绪拟人化成情绪小怪兽,所以我就准备把这本书买回来,和孩子一起学习。第2步是描述情绪。可以从广度和深度两方面去细致的描述情绪,而不是简单的开心、不高兴,还可以在词语的右侧写出曾经让你产生这些情绪的事件,并进行打分,这样可以做成自己的一个情绪档案袋。还可以写情绪日记,情绪日记之前在Mia的高效成长营里有学过,但是都还没有付诸行动,所以准备要实践起来。最后一步就是探寻情绪。其实我们可以仔细的思考一下,这个情绪背后它是有哪些情绪按钮被触碰到了,这个情绪按钮和我们以前经历过的一些深刻事情有很大的关系,也可以被称为我们内心的一些印痕。我们把它深挖出来,就可以找到解决的办法。还有消极情绪背后也有它积极的一面,要学会寻找。

其次是记下想法。记下想法可以有两种方法,第一是回溯想法,就是从结果倒推回去,想清楚整个事情的发展过程和路径。第2个方法是自由书写。这个我自己也是有很深的体会,我试过有一段时间早起自由书写,写完之后自己心里觉得特别轻松、特别舒服。不停的快速的写,可以记录下来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包括灵感。

最后是觉察真我。真实自我有4个角度,价值观、特长、兴趣和信念。关于兴趣,作者提出可以给自己写一张快乐事情的清单。快乐清单也可以理解为生活中的小确幸,可以把微信里别人对自己的赞美、夸奖,截屏保存下来;还有自己喜欢的音乐、食物,还有其他的物品、回忆等,都把它可以罗列出来。这样就能让自己更加快乐。那我们怎么样来找到真实的自我?可以通过觉察、接纳、跃迁这三步,实现自我的成长。接纳就是要允许一切发生。在自我接纳中有两个原则,就是正向和自主。正向就是不管对别人还是对自己,都要用正向的态度。每件事情都找到正向的资源,悦纳自己和别人。自主就是自己做自己的主人,掌控自己的命运,不要被外界或外人而影响。找到真我以后,更加确认自己的目标是什么,这样才能够有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自己,慢慢前进,最终实现自己的梦想。

以上是我对书中觉察学习的一点体会。作者还给出了详尽实用的付诸行动的方法以及相关的表单,可以跟着进行练习,强烈推荐给爱学习的你们。

田俊国老师说“读万卷书不转化你也就是一个kindle”。让我们一起在学习的海洋中深潜,学以致用,分享出去,赋能他人,成长自己!

学习读后感 篇4

初看它的书名,第一感觉是又属于励志类书籍,如以前一些畅销书《学习的艺术》之类的。但细细读来,却非如此,全书没有一句提到让人如何能更好的学习,而是从根本出发,直接提出学习这种受教育方式的定义,以及从学习引申的教育的含义。

在《一生的学习》中,虽然更多的是哲理,而非哲学,但是,一些哲学家的思想还是可以从书中窥得。在克氏论证何为真正的学习与教育时,你确实可以发现其中某些观点正和柏拉图的学习即回忆论点如出一辙,“人在出生以前已经获得了一切事物的知识,当灵魂依附于肉体(降生)后,这些已有的知识被遗忘了,通过接触感性事物,才重新“回忆”起已被遗忘的知识。”

书中提出了我们对待生活应当持有的态度:能够自己创造性地发现整体的生活意义。这正是真正完整的教育所能达到的结果。书中所提出的对教育的观点与对生活得思考,确实可以让人更清楚明白自己的过去与现在。康德说过:我只在意头上的星空与心中的道德准则。很多时候人是被外生的欲望驱使而忽视内驱的自我,而通过一本书可以学会如何更好的了解自我,摒弃偏见与预期而产生的欲望,完整的理解生活与生命,这或许才是这本书留给读者最宝贵的财产。

学习读后感 篇5

读完《改造我们的学习》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要认真研究状况,从客观的真实状况出发,而不是从主观愿望出发。

工业设计教研室杨敬源毛主席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他为我们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创立和发展,为中国各族人民解放事业的胜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和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建立了永远不可磨灭的功勋。他为世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和人类进步事业做出了重大的贡献。近日,我怀着无比崇敬的情绪,阅读了毛主席《改造我们的学习》这篇著作。

这篇著作是一九四一年五月毛主席在延安干部会议上所作的一篇重要报告。对于当时党内存在的主观主义、宗派主义,这种非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倾向进行了分析、批判。使广大干部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认识得到提高,为中国革命的胜利带给了有力的思想理论保障。这篇著作重点讲了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回忆二十年来,共产党人探索救国救民真理的精神和取得的成绩:我党幼年时期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认识和对于中国革命的认识是何等肤浅,何等贫乏,此刻我们对于这些的认识是深刻得多,丰富得多了。我党经过艰苦的奋斗牺牲,将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二是指出了党内存在的缺点,并指出要纠正这个缺点,否则工作就无法更进一步。首先是缺乏对国际国内现状的研究,粗枝大叶,夸夸其谈,满足于一知半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教导我们要认真研究状况,从客观的真实状况出发,而不是从主观愿望出发。我们的许多同志违反了这一原则。其次是研究中国历史的气氛不浓,只明白研究马列,忘记了自我的祖宗。再次就是在学习国际革命经验方面,只知学马列,不能应用于实际,违背了马列关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

三是对两种态度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第一种是主观主义的态度。即对于周围的环境不作系统的周密的研究,单凭主观热情去工作。第二种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态度。就是应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和方法,认真进行调查研究,不是单凭热情去工作,不能割断历史,要实事求是。

四是提出了三点意见:1。向全党提出系统研究周围环境的任务;2。研究近百年中国历史;3。对于在职干部的教育,应确立以研究中国革命实际问题为中心,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为指导方针,废除静止的孤立的研究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方法。

毛主席著作提出的观点,对我们这天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有着重要的指导好处。

一是在学习中要注意研究我们所处的现状,把我们放在世界发展的大环境中,看我们所处的位置如何,我们有何优势,有何不足。

二是在学习中要注意研究我国的历史。我国近代以来一百多年的历史,由动荡到稳定,由受凌辱到强大,是由于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走出了一条贴合中国国情的斗争之路、发展之路。

三是在学习中要注意研究外国成功的经验。我国要赶上发达国家,务必向先进国家学习,研究他们发展的历程,学习他们成功的经验。

四是学习务必理论联系实际。把别人先进的经验、先进的理论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结合起来,扬长避短,博采众长,使自我提高到新的高度。

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就应遵循毛主席的教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一切有益的知识和经验,为党的事业和学校各项工作的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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