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是我们在繁忙的都市生活中,放松身心的好途径,相信很多人在读了《尘埃落定》这本书后,对于它的情节会印象深刻。为了更好地展现我在书中收获的知识,我们来写一篇读后感吧。一篇《尘埃落定》的读后感应该要怎么写呢?编辑特别为你收集的“关于尘埃落定读后感”,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尘埃落定》的作者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讲述了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当地的藏族人民被十八家康巴藏族土司统治着,麦其土司便是其中之一。一次酒后,麦其土司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示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本书以傻子少爷为视角叙述故事,与《阿甘正传》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贯穿全篇的神秘预言谱写出了一曲没落土司制度的凄美挽歌,从而使体现出一种独特而神秘的审美魅力,又让我觉得和《百年孤独》非常神似。
通过阅读本书,可以体会到作者对本民族文化的深厚感情及对民族文化的深厚积淀。我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个人物,他们都不是特别复杂,但却特别纯粹,那些纯粹的人物使得整个小说无时无刻不迸发着生命的能量和诗意。书中许多场景的描写也都如诗如画,我眼前似乎就能看见充满异域风情的马尔康县,藏族服饰,庆典时宗教仪式和巫术,辽阔的草原,白云湖水以及奔跑的马。书中对爱情描写和充满诗意的性爱描写揭示了人们在爱情面前的反映和心理,赋予了作品动人心魄的力量。无可否认,肉体的交融自然而然会使两个人的关系和心理变得微妙而复杂起来,
阿来对待自己的藏族身份有一种从容——我就是藏族人,我们就生活在这样遥远而美丽的土地上,我们就是这样的人,我们就这样生活,你可以认为我傻,可以看不惯,或者有其他各种偏见,但我们活得很好,我们自己也有好有可坏,有纷争麻烦、仇杀、贫富之分、宗教对抗、家族矛盾如此种种,但在我们的土地被有颜色的汉人染上颜色之前,我们世世代代如此。在书的结尾,当男主人死之后,作者借着他的灵魂表达了每个人心中最原始的本能情感——对家乡的热爱:“上天啊,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
看完了才知道这本书还得过茅盾文学奖,确实值得推荐。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齐,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微风过处,大片稠的绿色在绿风中悄然起伏,像是不曾被人注意的呢喃细语。风起云涌,狂风怒打的尘埃,席在风声中……或许当刀子划破傻子的肚皮时,所有的一切便如这风起尘埃一般,风停了,一切便都悉数散入尘土之中了……
傻子的降临就像是冥冥之中就注定好了一般,所有人的命运就好似这千丝万缕的细丝,被拧成一团,最终打成死结,密不可分。所有人都认为傻子是个傻子,可他却总能做出一些聪明人做不出的事,预测到聪明人预测不到的东西,让人觉得傻子不是傻子,傻子是聪明人;但他有时的举动却又让人不得不觉得他只是个傻子。对于他的那些‘聪明人’的举动,人们宁可相信那只是偶然中的偶然,奇迹中的奇迹,因为他只是个傻子。在我看来,傻子是聪明人。在其他土司都种植罂粟的时候,他却选择全部种植粮食……正逢大旱,他为各地荒民开仓放粮,不仅受到了他们的拥戴,从而也开辟了历史上第一个边境市场,结识了许多的优秀人士。而这一切的一切,就像是一个漫长的伏笔……最后官寨被毁,为了保全大家,他也将自己亲手创置的市场,烧成灰烬,他想到了每个人,每件事,每份回忆……而他,也落下了自己的男儿泪……
对于妻子的不忠,他选择了原谅,对于他人的背叛,他选择了宽恕,他将他的两个仆人当成了他最珍视的朋友,对于仇人也是以礼相待……而在当今时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如此呢?
傻子呵傻子,他带着他的那份质朴,那份真诚,那份坚毅,那份勇敢,那份不甘……如这风气尘埃一般,风停了,一切便都散入尘土,回归故里了……
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傻子不傻——《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文:得穹;因为一张图片,让我想起土司的领地,历时三天,又把藏族作家阿来的《尘埃落定》重读了一遍。
第一次读,还是在学堂里,未曾尝过世间冷暖,不知世事艰难,只当作故事书读,依稀记得个大概。而今,重读一遍,重新了解到浓郁的藏族风情,甚至有想到土司统制的领土生活一翻的浪漫想法。如果有来生,做一个远离尘世喧嚣的宁静世界里美丽善良的藏族姑娘。
“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
傻子,是二少爷,是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的小儿子。他连个正经名字都没有,却总是超出常人的思维看透世事,预知未来。因为傻,不可能成为土司,成不了哥哥的对手,所以他享受到哥哥的爱;因为傻,不可能成为土司,成不了哥哥的对手,所以他享受到父亲的爱;因为傻,不可能成为土司,成不了哥哥的对手,所以才有了朋友。
书上说,所谓傻子,只是因为其拥有一个“超前的脑袋”,总能看到别人看不透的未来。而这种超前是不被理解和无法解释的。另类的事物总是难逃大众的排挤诋毁。所以,二少爷在大家眼里是傻的。
然而,这股子傻气,却在不动声色间,给二少爷带来了友情、爱情、青睐、信任、崇拜、财富、,甚至,至高无上的地位。虽然没有继位麦其土司,但他是“土司们的土司”。事实证明,宅心仁厚,方能坐拥天下。傻子所谓的“傻”,是大智若愚,虚怀若谷。傻子和哥哥截然不同的结局说明了一切。
尘埃落定了吗?没有!
属于土司们的时代结束了,他们的尘埃落定了。而我们还在随着尘埃起伏。世人都想做个聪明人,但常有聪明反被聪明误的例子,提醒大家,还是做个傻子比较容易。不争不抢,所谓佛系。有时候感觉命运在冥冥之中早有安排,谁也聪明不过老天爷。
王熙凤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聪明的人总是过得不太幸福,因为把一切都看得太过清楚,过于理性;而笨一点的人更容易感受到幸福,凡事不计较,随心随性随意,反而落得自在。
后台网友留言,女方在结婚后,强势控制家里一切,压得老公总是感觉低人一等,没几年就得抑郁症,治了几年,因为环境没有改变,病情只能相对控制,读后感.并没有好转的迹象。这时,女方提出了离婚,男方净身出户。离婚后男的病症倒是好了不少,女的再嫁再离,再嫁再离,反反复复,活出了我们这个年龄女性的新高度。
另有一友人,大大列列,不计较,不算计。婆婆小姑都处得好,吃得亏。一家人其乐融融。心情舒畅,自然气色宜人。
吾非鱼,不知鱼之乐,但我始终觉得聪明人总是受凡尘俗事所累,不肯放弃,贪念虚伪,贪念甜美,贪恋世间美好的一切,然而所有的贪念都是不正当的,都是邪恶的,就像紫色的邪恶的蛇口,今天抢到的总有一天会让你加倍的奉还出来。所以,还是当个傻子更便宜一点,苍天自有安排,不管是否努力争取,该是你的,终归会是你的。
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
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新的朝阳又升起来了。
我们仍在这尘埃中挣扎,希望我们都成为快乐的傻子。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也是一座宝藏,读完阿来写的《尘埃落定》,我们也汲取到了更多的知识,很多思维的火花在阅读中不断地在脑海里闪现,不断地跳跃出来,这就是读后感的素材。有关《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怎么写才更有意义呢?请你阅读栏目小编辑为你编辑整理的《尘埃落定阅读感悟范文》,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白天的傻子,夜晚的聪明人
在这喧哗的时代里,每次走在这繁华的城市中,我的内心却犹如在孤城一般,不管我怎么咆哮周围人都好像“聋子”一般,冷眼相对,那冰冷的眼神深深的刺痛着我。
相信大家看过《围城》,好像一座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现在就犹如一个傻子,不知该向外还是向里,我又会像一个聪明人一般思考“我是逃出来的人还是走进去的?”其实,我就是一个傻子般的聪明人。每次看着车辆来来往往,人潮涌动,我不想融入他们,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会与这些人站于同一“地方”,我应受人瞩目,世界应围我转,我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向世人证明着我的闪光点,让无数的人承认我的才华,犹如那鹅卵石般大的砖石,闪耀着让人不能接近的光芒,那时是冰冷的;但有时我看着这些熙熙攘攘的人群,我又会感到孤独,希望像个傻子一样蹦蹦跳跳的走进他们当中,和他们一起向前走着,会有如大海之上的灯塔,闪烁着吸引人的灯光,那时是温暖的。
看过这尘埃落定,我觉得或许在我成为傻子时,周围人觉得我格格不入,但还会跟我开着玩笑嘲笑我,但当我成为聪明人之后,我会自我封闭,内心觉得他们与我格格不入,而不是他们觉得我格格不入,在这个世界上,所有偏执的聪明人,想法总是与众不同,而所有的傻子,只是我们不懂他们的想法罢了。
我与众人饮酒,众人皆醉,唯我独醒,在白天之时,我会尽力融入他们,但在夜晚,卸下伪装之后,我就是那个聪明人,既然人生如惊鸿般短暂,那我就活得如夏花一样灿烂,一人饰两角,岂不爽哉。
青思
买这本书时,对它一无所知,看书名不错,又是获得茅盾文学奖的,就拼单买了。2个月以后,考察结束后,有些闲情逸致了,打开了书架上这本还没拆封的书。作者阿来,藏族人,让我对内容充满好奇,总觉得西藏是个神秘的地方。十来天,看完了今年的第一本小说。
哪怕看到接近结尾的部分,我还想把这部小说当成历史小说,希望讲述的是从清朝灭亡到1949年,土司制度的逐步终结。但是很明显,这只是一部小说,不是历史。这部小说通过一个土司家的傻儿子的经历,讲述了藏族土司制度下的等级、特有的职业、土司家的生活、土司间的战争,当然,一切事情都离不开变革动荡的时代背景。
这本书没有像藏族电影《红河谷》那样,有一条爱情主线,也没有其中强烈的民族情感,有的只是娓娓道来的记叙。一个原本纯净又一成不变的地方,世世代代都是同样的生活方式,一代一代的土司,一代代为土司服务的行刑人。但是,在新事物新时代的冲击下,鸦片进入了,军火进入了,在麦琪土司傻儿子的经营下,开始了市场化交易;在抗日战争时代,没有影响到他们的生活,唯一的联系是通过叔叔捐飞机;在解放战争时代,在战争中摧毁了土司官寨,也使土司制度没落了。
土司家的傻儿子到底傻不傻,说他傻,是因为他行为怪异,每天醒来会面对的是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说他不傻,是因为他可以看到很多未来的事情,做着很多符合未来趋势的事情。他也不是装傻。不过傻与不傻又有什么关系呢,看着他,总让我想起老子的辩证法,傻就是聪明,聪明就是傻,相互转化。他有个聪明哥哥,死于非命。他有美丽的背叛他多次的妻子,有忠于他直到死的仆人索郎泽郎,让我想起《追风筝的人》,为你,千千万万遍,有管家,有侍女卓玛,有行刑人尔伊,有书记官翁波意西,有师爷黄特派员。有时我会想,为什么一个傻子会得到这么多人拥戴,基本都是纯粹的忠诚,而得不到为利益而来,甚至得到一直不甘心的妻子的忠诚。因为这些忠诚的人看到了他的智慧,并且愿意追随他,极力想要使他成为土司。而他妻子,塔娜,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看到他智慧的时候会跟随他,看到他失势时,会继续把他当成傻子,转而投入别人的怀抱。是啊,最后坚定的追随者基本都死了,他也死了,预料到自己的死,没有成为最后一任麦琪土司。一切战争,一切仇恨,一切拥有的,带来的喧嚣,终归平静,尘埃落定。
读完,我想到了这样几点。一是裹挟在时代洪流中的人们,还是应当顺应潮流,眼光放得长远一些,不要为了利益走到绝路上,罂粟花战争就是这样开始的;二是傻子和聪明人不过都在一念之间,有时候傻是一种保护,聪明用在刀刃上就可以;三是对于爱情,有不能接受的地方就不要期待以后还能接受,利益交换的爱情不长久,不稳固。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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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写了一大半的书评,因故不得不中断输入,结果全部没了,可惜了一段用心的分析和叙述,着实不爽…
不一样的民族出身,不一样的文化氛围,不一样的生活环境熏陶出来的思想意识和表达方式,确实有些很大的差别。
身为藏人的作者,从一个自称是傻子的贵族二少爷的视角,述说了重大历史变更时期,在神秘的藏民族地区土司社会系统由鼎盛走向消亡的故事,让我们从较高的社会层面了解了那时的风土人情和世事变迁,因为并不久远,口口相传和文献资料都能够传承下来,估计当时的社会样貌真的就是那个样子。
虽然他们偏安于一隅,不被主流社会所熟知,但对其阶层划分与社会分工还是可以想象和理解的,只是书中描述的婚恋观和对女人的态度,很难让深受儒家文化教化的汉民族所接受,估计同时期的汉人一定会觉得有充足的称他们为蛮夷的理由。
自称是傻子的二少爷,有时候是真傻,有时候却是装傻,在北部边境上智斗两位邻家土司,利用手中的麦子和先进武器,巧妙地赢得了名满天下的美女,收服了数千心悦诚服的子民和大片土地,同时又建立起了连接各土司之间的繁华商贸中心和钱庄,并因此攫取了源源不断的财富,每一件都令人称道。
但在家族内部权利的纷争中,他却总是不着调,错过了千载难逢的奇迹,面对着自己水性杨花的老婆、急于上位不择手段的所谓聪明人哥哥、权利欲重不想放权的父亲,甚至是自己家的世仇,他都表现得差强人意,似乎脑中一团浆糊,全然没有了任何直面外敌时的干练和智珠在握。一个为家族事业建下功勋又不成器的少爷形象,一群为了权利、钱财、地位和美色而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角色,被清晰地勾画了出来,故事设计得也很有悬念和戏剧性,读来甚是过瘾…
欲望与权力生死与存亡清醒与混沌
都将随着一个独特的视角阐释出来也都将随着新时代的到来轮回更替在另一个天地里发现异质色彩的传奇与浮华在其背后是一种命运的悲哀是一种慨叹岁月的沧桑也是一种自知天命的安然与平静土地、女人、权力、金钱、“我”、“土司”、“罂粟”、“梅毒”、“战争”、“复仇”、“欲望”、“背叛”…都是历史或光荣或黯淡的符号在阿来的解构中变得可感而又可悯阅读之后有种无名的苍凉感或许是不仅仅是人的死亡带来的而是历史的轮回覆灭新生的必然之中掺杂的消亡吧或喜或悲都交给尘埃去落定一切吧但是悲凉过后却是另一种使然和完满尘埃落定之后是一种安然定稳不再因为外在的物欲、情欲、生欲而沉迷挣扎那些已然成为泡沫漂流空气之中一切皆空也成影我在死时看透生我在生时看透死“我”是一个傻子却比任何智者更明智更懂得命运“我”是尘埃中的一粒在宣布一个时代的结束和一个伟大时代来临之时我在复仇者的手下完成了最后一次清醒的预见最后一次生与死的坦然“我”已落定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前言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前言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编辑推荐:
只有通过阅读,才能看透许多事情的真相。在《尘埃落定》这本书当中对于情节的描述相信感动了很多人此时就应该动笔将心中所想写进读后感,并且结合书中精华进行提炼。《尘埃落定》的读后感应该怎么样的书写出来呢急你所急,我们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可能你会喜欢,欢迎分享。
好久以前就看完阿来的《尘埃落定》了,断断续续有过不少感触,今天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感触用文字总结起来,也算是让那些感触“尘埃落定”吧。
尘埃无论飞得多远,终究会落下。遥远的青藏高原,神秘的血域之巅,文明与蛮荒共存。亘久的土司制度,强大的麦其家族,一个傻瓜少爷,一段苍凉的梦境,诉说着一段尘缘历史。着笔于历史,小说带有很浓重的历史味道。在书中的土司时代,人与人之间,主子与下人的关系非常明显。土司占有着自己土地上的一切,人与财富。有自己的行刑人,有自己出口就是法律的权力。
然而,这毕竟是末代的土司,外来势力非常明显。罂粟的引进,正是麦其土司发达的关键。而这关键人物却是黄特派员,国民政府的省特派员。黄的想法是扶助一个土司,这个幸运人就是麦其土司。通过黄特派员我军事支持,麦其土司得到了现代军火,也得到了现代军队,因而在与其他土司的战争中,轻易取胜。这个黄特派员的到来,理由却是过于简单,作为土司的麦其,因为要报一个小仇,一个家奴的背叛。黄与麦其的结合,虽然理由简单,却很符合实际。土司要成就成土司的权威,却又没有必要的实力。历史是最强大、最有力的推动者。末落的土司制度,无论曾经在这片土地上如何飞扬,终将落定于历史的净地上。风起云涌,尘起尘落。正因为有一个高潮,也就必然有低潮的来临。解放军的脚步响起的时候,麦其家也就到了消亡的时候。局部来交待整体,整个西藏也就随之解放。当麦其土司的傻瓜少爷,最后死于仇人刀下。当身体变冷、当血变黑的时候,所有这个世界就从少爷的视角消失,尘埃最终落下。土司制度连同土司的官寨轰然飞上天空,扬起漫天的尘埃,然后徐徐落下。那伴随着的一切野蛮,生活在土司阴霾下的尘俗人物,也像那漫天的尘埃一样徐徐落定,大地重归于安静、平和。小说的主人公,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
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那一页已经翻过去了,除了凝固的白字黑字在读者眼前流动有声,它是再不能复返的了。尘埃落定,而我掩卷微笑着,是因为我还沉浸在灵魂轮回后重述的刻骨铭心的全部记忆中吧。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读后感1500字心得感想范文:
书中用一个“傻子”的视角讲述了土司社会的倾倒。睿智的傻子,作者故意把这种反差聚集到了一个人身上,傻傻的问题诠释的却是最直接最根本的问题,傻子每天早上问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没有弄明白这两个问题,他会一天都浑浑噩噩,世间能弄明白这两个问题的聪明人有多少呢?
能清楚看到问题实质的一般都是思维简单的人,人们嘲笑一个人傻,往往不是因为说错了什么,而是说出了人们避讳却又被大家认可的问题。傻子把答案说出来或者把问题问出来,大家都会觉得不合时宜,不合时宜的说出了他们想说却不敢说,不愿说的话。所谓的傻就是直接,却又一语道破了本该神秘的共识。
傻跟糊涂有异曲同工之妙,糊涂的意思是原来聪明,突然出现了失误,而傻却是一直的糊涂。古人说难得糊涂,也就是偶尔的傻。大家都不想自己被看成傻子,却又因为做着“聪明的”事,承受着自认为应该承受的代价。不是嘛?固执的把本该“傻一下”就可以很容易解决的问题,弄的“婉转曲折”,最后发现“傻”的方法才是最好的方法。
顿感力是非常稀缺的一种品质。我也缺。顿是一种对事情的不敏感,古人有说欲速则不达,也有说先下手为强。似乎都有道理,不同事情不同的处理方法。一个人变得敏锐似乎可以不断鞭策,不断训练可以达成,顿感却很难靠训练习得,就像雷厉风行习惯了,突然让你把一些举手就可完成的事情拖一下,也许可以做到,因为人有拖拉的天性,如何判断什么时候需要顿,顿的不焦躁,却是需要一番思量。
傻的另一个解释是对自己产生连接的人,事情,物的不留恋。似乎可以跟没心没肺画等号。人一辈子产生连接的东西太多,尤其流动、快作为主题的当下,人们拥有太多的连接,连住了,放不下了。有人说一个人最有成就感的事情是整理房间,把不会用到的东西扔掉。想想有道理,这是一个减除连接的操作,把死连接剪掉才会让我们有力气去寻找自己有用的新连接。傻里傻气的丢掉,即使丢掉了一些有用的连接,谁知道是不是为更好的连接腾出了位置呢?不是吗?时间还在流淌,空缺的你还是会寻找来填充,废弃的确真的为你留出了空间来做有意义的事。
傻还表现在拒绝了别人认为对你的好。就像很多人,努力帮你达成某件事,可你却不愿配合,最后被对方骂作傻。因为你拒绝了别人认为对你很重要的东西,你却理直气壮的说对自己没有用。直接拒绝“对自己的好”就是傻。很多时候我们被别人的“好”左右着决定,因为觉得“好”也是有道理的,然后就接受了这些“好”与你生活的连接。
傻有很多好处,比如你得罪了人,对方可以因为你的傻而原谅你;再比如,你做错了事,别人会因为你的傻一笑了之。聪明人没有这种特权,做错了事,伤到了人都会被扩大化,因为人们心目中聪明的你不能被接受傻。一旦你坚持了“傻”的事,原有的一切建立在聪明上的东西都会崩塌,读后感.因为你已经不是原来的你,所以你也不应该拥有原来的一切。这样看来,我还真想成为一个傻子,因为当你蒙对一些决策的时候,会被夸做聪明,被夸聪明都会让人感到高兴的,即使是个傻子,不是嘛。
适度的矜持和等待是很好的品质。当你在某些场景不知道说什么,却无法离开的时候,适度的等待其他人说话是个很好的品质。有的时候给别人机会表达,和对别人表达有所反馈会让谈话很好的进行下去。就像电影“成为邦德”里男主成为汽车的销售冠军不是因为自己说了多少打动购买者的话,而是静静听他们表达想表达的内容,只要示意他们说的有道理,并对他们的眼光加以肯定就好了。真诚的不说,安静的不说,微笑着不说,不说即为说。
在趋势面前一个人的想法是渺小的,即使在单个时间点上是明智的决定,随着趋势的演进,一切都会灰飞烟灭,尘归尘,土归土,螳臂挡车,只会被碾作齑粉,在事情必然要到来的时候,能坦然的接手并坦诚的与往昔告别,少年派里说到,“人生就是不断地放下,然而痛心的是,我还没来得及与你们好好告别”。傻子躺在床上,复仇人把尖刀插到了他的肚子上,平静的接受了一切,安静的离开也是一种仪式,放弃无谓的挣扎和焦躁的反抗也是对世界的尊重。
书的内涵很多,只是记录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还有不少没有记录下来,每个人都会被不同点触动,并产生共鸣,这是一本能产生共鸣的书,在某一点碰到了有感觉了就很好。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的代号——也是他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以前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我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正如作者在最后一章中提到的一样,作者深受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影响,他的写法里有这一代作家的共性特征——大量寓言式片段的应用,有时候会让人觉得他们靠这些未卜先知的近似戏谑的话语来推动情节有技穷的一面,但还是为他们能隐晦的表达思想而由衷的感到高兴,毕竟这也是一种不得已的夫子自道之途。
我觉得目前这种寓言式的写法可以看出两个泾渭分明的来源,一是《红楼梦》,二是《百年孤独》。前者的代表人物有贾平凹,后者中就有阿来。前一种写法的特点是在正常的深沉的故事里面出现预言式的人物,这些人物如世外高人一般能说出洞悉人情冷暖,閱尽世态炎凉的话语为故事的发现和结局埋下伏笔,这类人的作用就像《红楼梦》中判词的作用一样。在后一种写法里因为深受马尔克斯的影响,使得作品的总基调是魔幻现实的,因此作品里的人和事也就自然而然的具备了“非人”特质,更利于作者纵横捭阖的驰骋,所以这种写法也为本书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魔幻色彩,很欣慰的是作者的目的达到了——他担心的是读者沉湎于异域风情而忽略了故事的普遍特性。
对于采取这种写法的言外之意作者自己是说出来了的——就是去试图追求普遍的人性的努力。但我想这只是一部分,还有的那部分就是对几乎形成定式的“大时代——小人物”的历史故事的写作模式的反动。因为是在寓言式的故事里面,所有故事的发展就最大限度的排除了时代的影响,作者试图让故事里的人为自己的命运负责,试图让整个故事成为自成一体的闭合系统,试图让这系统中的原因成为结局的真正原因。可以说作者走了一条小说的中国化道路,这与理论界流行的为中国近代历史进程寻找中国自身的发展理路是契合的。从这一点上来说,“大时代小人物”的写法类似于“冲击反应”理论,在这类小说中人物总是被动的在大时代面前选择“红”或“白”或者“顺应历史潮流”和“违背历史潮流”而没有任何的主动权,但在认为中国的发展道路自有其自身的历史原因这一派中,寻找自己的原因就是至关重要的,作者在本书中无疑一直在坚持后者或者准确的说在努力的强迫自己坚持后者。作者不愿将笔下人物的命运交给虚幻的大时代,因此他采取寓言式的写法,将人物的“秉性”——用作者本人的话说是普遍的人性——以最大限度的张扬,在故事中你会发现很多人被严格的固定在他的角色中,比如行刑人,管家,卓玛,美丽的妻子,哥哥等等都性格鲜明到一出场便能知道结局的地步。一方面可以说这是作者塑造人物的成功,但另一方面也可以说作者在动笔之前心中就已经预先给他们赋予了必须为自己的命运负责的使命,所以他们必须将自己的特征最大限度的表达出来,最大限度的表现出人性的普遍弱点来,唯有如此才能不辱使命,所以他们只能尽职尽责的在某个框架没生存下去,表演下去,苟延残喘下去……这是小说中人物的悲剧——一出场便注定会被毁灭,因此他们是沉重的,他们的人生是扭曲的。
那么,去争论傻子究竟傻还是不傻就根本没有任何必要。因为傻与不傻都无法改变他的命运。所以在最后傻子虽然选择了跟着“白”走,但最终作者还是让他回到了“红”的那边,死在了红的那边。人又怎能逃脱的了时代的潮流呢?在这里“最特别的傻子”几乎具备洞悉未来能力的特殊的那个还是无法摆脱被时代潮流裹携的命运,他还是没有选择权的。因此没有跟随潮流的都死掉或即将死掉,跟随潮流的无论他是杀手还是首鼠两端的胖土司,都会好好的活下去。那么,那么我想问的是如果结局是这样的还要那些普遍的人性干什么?努力了这么就都只留下了一声叹息那么坚持有什么必要?对于悲观主义者来说,这是不成功的。而我无疑是个悲观主义者。
因为,我总固执的认为有些东西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阅读是一项高尚的心智锻炼,在阅读完阿来写的《尘埃落定》之后,一般会有一些属于自己的读后心得。这时我们可以通过写读后感的方式来记录我们的感受,一篇好的《尘埃落定》应该有哪些要素?也许下面的“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正合你意!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读这本书时间是2月12日,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取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我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但是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主角,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但是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仅这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
胜于隐
欲望起尘埃,时间归罗定。在喧闹人世,我们是如阿来《尘埃落定》中的主人公一般做一个聪明的“傻子”还是让自己的聪明展现出来呢?我想,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答案。但于我而言,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远比“深藏不露”要来得更有意义。
当今时代,是一个充满机遇的时代,但机遇往往给了有准备的人,而有准备的人无疑是聪明人,而非隐藏自己聪明的“傻子”。一个人遮遮掩掩,不以自己的聪明才智示人,而是整天装疯卖傻,那么这个人得到他人欣赏而遇见机遇的机会微乎其微。
那么,是什么让那些原来聪明的人选择了隐藏自己的聪明呢?原因不外乎有三。其一,信奉枪打出头鸟,担心太过招摇而被人嫉恨。要我说来,这类人的担心纯属多余,毕竟现实不是电视剧,羡慕肯定有,嫉恨却是远远达不到的。其二,觉得在某些人面前不需要展现自己的智慧。这类人往往狂妄自大,认为自己的聪明已经凌驾于世人之上,在他人面前展露智慧并无多大用处。其三,一个字,懒!担心展现出聪明后,会有大堆事务找上门来,打扰自己悠哉游哉的生活。
展露聪明,意味着更多的机遇,展露聪明,意味着能得到更多的锻炼的机会。而隐藏聪明,意味着你将与无数机遇失之交臂,意味着你将逐渐失去本有的聪明,最终泯然众人。喧闹人世,何不让此喧闹为你而闹?展现自己的聪明才智,做最真实的自己!
尘埃落定,思绪飞扬。
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它曾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它的名字叫《尘埃落定》,作者叫阿来。
读这本书,我是慕名而来,尽兴而归。好久没有被这种手不释卷的感觉击中了。它让我知道了一本好书的重量,一个奇迹的产生!这一整天我都沉浸在小说史诗般的浪漫神秘的风土人情中,我被小说字里行间散发出来的那种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厚重丰富的藏族文化所折服,被巫师那神奇的法力和人们周围神秘的事件所吸引!
这本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土司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儿子。这个儿子虽傻,但却拥有与生俱来的未卜先知的本领和超时代的预感与举止。因其做事顺应天意与民心,得到了百姓和奴隶们的拥护与支持,并成为带有奴隶阶级性质的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整个故事情节曲折,充满浓郁的民族情调,以傻子特有的超然于物外的视角,揭示了深刻的哲理。
阿来用文字营造了一种气氛,语言耐人寻味,深刻而洒脱,故事优美曲折,情感直接火暴,描述细腻准确,尤其对人物的动作、微妙的体验和心理变化、人物多变的品质特征等细节描写把握得准确到极致,凡需要之处无一不精彩,特别是对草原上男女之爱的描写,既不煽情也不色情,而是直接、自然,令人惊叹文明人类已离大自然又有多远。
就我认为,此书成功的地方至少有两个方面:
一、独特的视角带来了不同的欣赏感觉,新颖的叙事语言带给人们美的享受。
傻子以其天生的独特视角,引领读者看到他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土司制度的兴衰变迁过程,剖析了人类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在傻子眼中,声音、事物都仿佛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外衣,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雪花就像成群的鸟,密不透风地从天上扑向大地。
书是世界的一个窗口,人们是通过这许许多多的窗口去认识世界的。相信大家读完《尘埃落定》之后,内心都会有很多想法,我们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我们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您是否烦恼于不能很好地写出自己的读后感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塔娜清晰的知道自己的美与魅力,但是身在土司家,她亦是清醒的。她知道自己的命运可能为了整个土地的人民,会不由自己控制,她注定要成为交换品,牺牲品。所以在傻子要求其母亲茸贡土司不要银子,只要把塔娜嫁给他做妻子,就为其将麦子双手奉上,还给其配备先进的武器的时候,塔娜没有拒绝。她应允了,即便她将来的的丈夫是傻子,她也同意了。
塔娜如此美丽的女子,她渴望的是一个能配得上的男子成为她的丈夫,但是她命运如此。在一些觉得傻子特别的时刻里【傻的不那么明显的时刻】,塔娜对傻子是有些爱的存在的。不过这只是秋水微澜一闪而过的并不持久。
此时,哥哥因为残忍与愚蠢一败涂地,傻子却越来越聪明。因为他的大智若愚,他得到了土司土地上最美的最高贵的姑娘————塔娜成为他的妻子,同时他的仁慈希望与各土司以后贸易往来,对百姓施与麦子,把麦子的价钱由十倍降至三倍,将原来的堡垒改造成巨大的贸易市场。罂粟的红利已经走向了尽头,然而依靠自由贸易,傻子得到了更多的金银财宝,也得到了人民的拥戴。是时候回麦其土司的领地看看了。
他带了诸多的金银珠宝,回到麦其土地的领地上,哥哥对傻子弟弟对他土司之位的威胁忌惮无比。麦其土司的算盘失算了,他的傻儿子并不傻,但他似乎还是不愿意相信这个既成的事实。因为官寨里子民对傻子的支持与拥戴。他开始犯愁土司之位的继承人,加之他还对土司之位亦恋恋不舍,土司太太傻子少爷的母亲也是。土司忌惮傻子会篡夺他的土司之位昧着内心的意思,将土司之位的继承人定为了哥哥。傻子备受打击,同时他的行动将会有些受限制,他也许为了生存下去,让哥哥放了他吧。他开始变回了那个傻子,塔娜因为傻子的傻更受打击了,加之她美丽的女子对傻子哥哥的引诱与挑逗,她可能真的认为傻子是傻子吧。她背叛了傻子,傻子在与土司之位失之交臂以及塔娜的背叛,让他更加的傻。他对塔娜的爱有多疯狂,这件事儿对他的冲击就有多大,他的内心真正的受到了打击,哥哥也来刺激他。傻子依然挺过来了,此处可及他并不是真的傻吧,心理承受能力也是很强的。
麦其土司一生杀过的冤枉人也有,在土司藏民的习俗里有复仇一说,父亲的仇需要儿子来报,报仇时必须说清楚自己是谁,要报仇的人是谁,然后进行复仇。麦其家的复仇者要复仇麦其土司抑或麦其土司死后,新的麦其土司。傻子因为是傻子在自由贸易区就逃过一劫因在复仇者眼里傻子显而易见不会是新的麦其土司。
傻子因为塔娜的事情记恨哥哥,穿了麦其家行刑冤屈死屈的带有怨气的带血的紫衣服,被塔娜负气扔下楼恰好穿在了复仇者的衣服上。此时麦其土司已有点心力交瘁因为哥哥与傻子的土司之争等的影响。复仇者的意志加上傻子对哥哥诱惑塔娜的怨恨共同杀死了哥哥。弥留之际的哥哥想到了和傻子弟弟小时候的快乐时光,死是对一个人的解救吧,让很多东西淡忘了,归了尘埃。哥哥死后,傻子很自然的成为了唯一的必须的土司继承人。塔娜因为哥哥死了,变的胆小她回到了傻子身边,傻子没有过多的苛责她,又重新接受了她。麦其土司伤心了一会儿之后忽然变的身体各种健朗,土司太太也是对权利的眷恋。他们都希望傻子回到他的自由贸易市场,这次毫无疑问的塔娜与傻子是被撵走的去的封地。
傻子对哥哥的死跟他有些关系,有些愧疚,对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的亲情观念在权利的映衬下自然的显的淡薄。傻子开始想起他的比较认可自己、同样有超前眼光的叔叔。
日军的侵略,红色军人和白色军人的抗争,叔叔在飞机上意外被炸飞,日子在流逝,时代也在变迁发展着。土司制度似乎终究要被一种新的事物所取代,同时,麦其土司他的父亲也老了,土司太太也是。麦其土司和土司太太来看他们的傻瓜儿子。所有土司聚集在这一片贸易市场上。茸贡土司也来了,她煽动汪波土司引诱自己的女儿塔娜,不解的塔娜又跟随着去了。真心不理解,傻子也不傻啊,塔娜对他也真的是无法理解。在军官们不节制的生活里,出现了傻瓜设计好的陷阱。他会让他们一步步走向衰竭,即便没有后来红色军人炮弹对麦其土司的官寨的炮轰,土司的制度也是要走向终点了。
麦其土司、土司太太终生生活的土地,一生挚爱的权利没变法割舍,他们死也要在麦其官寨里。于是这片土地上的最后一个土司麦其土司和他的土司太太随着炮弹炸平的麦其官寨一同走向了永恒的消亡。
被汪波土司抛弃的塔娜又回来了,这一次,同样的,傻子依然原谅了她。似乎他们之间有巨大的鸿沟也不需要说什么,依然捆绑在一起,不提起犯过的错,做错的事儿。麦其土司消亡了,另一个复仇者又出现了,傻子清晰的知道自己即将面对被复仇的结局,他看到了那个来杀他的人。但是没有恐惧,似乎也没有多少对这个世界的遗留的爱,他没有什么舍不得,想了想塔娜,他的肚子被匕首刺进去了,他察觉到他想叫塔娜,发不出声音来了,这个故事落下了帷幕。小说也走向了结局。
有点慌乱,总觉得不应该是这样子就结局了的,至于接下来故事的走向,我想看到什么我也不明了。
尘埃落定,书里有大概十处提到了尘埃,提到了归于平静。
麦其土司至高无上的权利,种罂粟后暴利获得的多到地库放不下的银子,塔娜的无与伦比的美丽动人,傻子对塔娜一见倾心飞蛾扑火般的喜欢,麦其官寨的雄伟与史无前例的繁荣,自由贸易市场的昌盛不衰,在时代的发展,新事物必然替代旧事物的年轮里,都归于了尘埃,新的发展变迁又来到了这片土地。大概这就是这本书取名尘埃落定的原因吧?
敲了将近俩个小时,我已不太记得写了些什么,一个丰盛的故事,看完总会有怅然若失的感觉。浓烈过后的悠悠余温,余味无尽大概就是我现在的感受吧。文章里有作者不吝笔墨形容塔娜美丽的句子以及罂粟美丽的花朵迷醉人的香味片段很喜欢,下次在写吧,感觉自己要瞎,我该回家啦,好饿。
当我读完《尘埃落定》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二少爷开仓卖粮。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尘埃落定》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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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 —— 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尘埃落定,思绪飞扬。
用了整整一天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它曾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它的名字叫《尘埃落定》,作者叫阿来。
读这本书,我是慕名而来,尽兴而归。好久没有被这种手不释卷的感觉击中了。它让我知道了一本好书的重量,一个奇迹的产生!这一整天我都沉浸在小说史诗般的浪漫神秘的风土人情中,我被小说字里行间散发出来的那种浓郁的人类和宗教情感所震撼,被小说所包含的厚重丰富的藏族文化所折服,被巫师那神奇的法力和人们周围神秘的事件所吸引!
这本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土司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儿子。这个儿子虽傻,但却拥有与生俱来的未卜先知的本领和超时代的预感与举止。因其做事顺应天意与民心,得到了百姓和奴隶们的拥护与支持,并成为带有奴隶阶级性质的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整个故事情节曲折,充满浓郁的民族情调,以傻子特有的超然于物外的视角,揭示了深刻的哲理。
阿来用文字营造了一种气氛,语言耐人寻味,深刻而洒脱,故事优美曲折,情感直接火暴,描述细腻准确,尤其对人物的动作、微妙的体验和心理变化、人物多变的品质特征等细节描写把握得准确到极致,凡需要之处无一不精彩,特别是对草原上男女之爱的描写,既不煽情也不色情,而是直接、自然,令人惊叹文明人类已离大自然又有多远。
就我认为,此书成功的地方至少有两个方面:
一、独特的视角带来了不同的欣赏感觉,新颖的叙事语言带给人们美的享受。
傻子以其天生的独特视角,引领读者看到他目光所及之处,经历了土司制度的兴衰变迁过程,剖析了人类普遍具有的种种人性。在傻子眼中,声音、事物都仿佛披上了一层魔幻般的外衣,比如:
水从高处的盆子里倾泻出去,跌落在楼下石板地上,分崩离析的声音会使她的身子忍不住痉挛一下。水从四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
我只一伸腿,绸缎被子就水一样流淌到地板上。
我听到风呼呼地从屋顶上刮过。那感觉好像一群群大鸟从头顶不断飞过。
雪花就像成群的鸟,密不透风地从天上扑向大地。
在他眼里,水是分崩离析的,绸缎是流淌的水,风和雪是成群的鸟这时的文字不再是枯燥的堆砌,而是轻巧而富有魅力,充满了灵动的诗意(《尘埃落定》的获奖评语)。
二、具有丰富深刻的思想内涵。
小说塑造了两种不同类型的统治者。在聪明的大儿子看来,人是按骨头分类的:骨头把人分出高下。土司。土司下面是头人。头人管百姓。然后是科巴(信差而不是信使)。然后是家奴。这之外,还有一类地位可以随时变化的人。他们是僧侣,手艺人,巫师,说唱艺人。而傻子则认为,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因此他对下人宽容关心,哪怕他们偶尔犯上也不以为然。
聪明人把奴隶看成牲畜,看成任何东西就是不看成人,而傻子却说:看看吧,这些自以为聪明,自以为漂亮,自以为有头有脸的人要体面而不要忠诚。他没看轻奴隶,在大饥之年请求麦其土司减免百姓税收,因此他得到了最宝贵的忠诚和拥戴。《尘埃落定》揭示了一个真理:如果替天行道,即使是傻子,老天也会帮助他的;反之,则是自取灭亡。
《尘埃落定》使我们融人封闭的土司世界的悲喜情仇,让我们看到了那个时代的中国少数民族的性格,即面对时代变迁,他们由不想接受到不得不接受,但他们始终要坚持自己心中那种神圣。这种封闭的文明在外来文明的冲击下,崩析瓦解。在此过程中,外来文明既带来了繁荣和财富,也带来了战争和灾难,当象征奴隶制的土司官寨在炮火中轰然坍塌,尘埃落定后,给人留下了深深的思索。
小说主人公傻子的形象也许有点老套,因为把聪明当傻子来写已大有人在,但阿来的成功之处就在于对傻和聪明的处理都没有走极端,而是既不过分渲染他的傻,也不过分刻画他的聪明。虽然在个别情节处理上还有点生硬,但总体给人的感觉是自然的。
但小说的结尾让我很费解,觉得有点画蛇添足,傻子怎么就被那个仇人给杀了呢?我真看不出作者有什么深意安排在里面。
总体来说这是一本好书,一本值得人欣赏、值得人思索的书。因此,我希望有更多的像《尘埃落定》这样的好书横空出世!
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在阅读阿来写的《尘埃落定》时,脑中不停的有新的想法,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那些心得体会记录下来,在读了《尘埃落定》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请您阅读我们辑为您编辑整理的《尘埃落定的热门读后感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作品,他从自己最熟悉的本民族的历史入手,描写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到终结的历史。小说讲述了西藏康巴土司中麦其土司家的二儿子,是别人眼里的傻子,与时代格格不入,但却有着超出时代的预感,以他的视角展现了独特的藏域风情及土司制度的神秘和残忍。因为傻,他不是未来土司的竞争者,身边少了很多危险麻烦和艰辛;因为傻,他有足够的时间做自己想做的事,更加地潇洒自在。可就是在这傻傻的头脑里,时常会冒出一些超出常人的想法。麦其土司栽种了汉人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迅速富足,当别的土司种罂粟,在康巴遍地开花时,麦其土司却在傻儿子的建议下改种麦子,当饥荒来临,麦其家却有充裕的粮食,麦其家越来越强大。傻儿子又发起了买卖贸易,建立了边疆城镇。但他也不可避免地经历了婚姻中的背叛、手足间的争斗、仇人间的对峙、悲剧性的宿命。所有关键时刻,他总是能感觉到有个声音引领他做出正确的决断和选择,带着宿命感,神秘感,这也是这部书吸引人的地方。
正像书中描写的“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走了一遭”。“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通过傻子的眼睛,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的最后影像,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书中人物的命运是早已经注定好了的,傻少爷深知自己无力改变,莫不如活得真实、自在。解放的炮声对于麦其土司来说就是彻底的土崩瓦解,解放军的入藏,预示着一个充满光明与希望的新西藏即将到来。尘埃最终落下。
欲望是缘起的根源,因为情欲,麦其土司结下了仇人,带给两个儿子杀身之祸;因为利欲,种植罂粟,引发战争;因为权欲,薄情寡义,冤冤相报。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聪明绝顶,却不知道锋芒毕露的危害,有的人大智若愚但他知道韬光养晦的益处。不管你是辉煌还是平庸,都如一粒尘土,飘然落下,融入尘埃。唯有活得真实,才能发现生活的美好。又似这场“新冠”疫情,尽管来势汹汹,相信我们终有找到遏制的办法。
尘埃落定,旧的离去,新的开始。(刘晖)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哇,这本书我看得不是很懂,作者文笔高深莫测,很多值得我去思考的地方,每一句话都有独特的意义,文中有很多让我感慨的地方,比如一个时代的就这样尘埃落定了,我想到的是时间过得可真快,但我不应该去感叹时光匆匆,更多的是珍惜当下,让自己变得更好,更优秀。
藏族的土司制度:以前只是在抗日剧中有过了解,对这个并不感兴趣,说实话甚至有些反感,但作者以一个“傻子”的独特视角,把藏族的风俗,制度,以这样一种新颖的手法,让我燃起了兴趣,想继续读下去,本以为全文会枯燥乏味,但读完并没有这种感觉,更多的感觉是想去看看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其他地方的风土人情。但有些制度我觉得有些残暴,比如奴隶的命在土司眼里就如粪土一般,可以任意践踏,而土司却可以为所欲为,抢了最忠于自己的头人的老婆,随便找个理由就叫管家把头人杀了,这是一个没有法治没有道理可讲的时代,这也注定会是一个陨落的时代,我也为自己生在一个好的年代一个好的国家而感到骄傲,我也应该骄傲,将来也应该为国家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作者受到了马尔克斯的影响,书中有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子,但是极轻微,不像《百年孤独》中晦晦涩难懂(这本书我读了两遍,依然没能理清复杂的人物关系和魔幻的情节),本书中魔幻现实主义的运用反而给情节增添了更多的吸引力。
故事发生在异域(在地理位置上不算,但是在文化习俗上相对汉文化来说是真正的异域),其中的统治阶层、生活习俗、文化传统迥异于我们所知的汉文化,但作者无意于用这种短暂的新鲜感去征服读者,他更大的野心在于发掘人性中的一种普遍性——一种超越种族和时空的永恒,因为“很长时间以来,一种流行的异族题材写法使严酷生活中张扬的生命力,在一种有意无意的粉饰中,被软化于无形之中。”在我看来,阿来达到了他的目标。
在密布如火焰般盛开的罂粟花的原野里,在行刑人尔依家挂满死人鲜艳衣物的阁楼上,在土司家广场的十字行刑架前,在草原上冒着刺鼻硫磺气味的温泉中,在充满各色人等的交易市场里,严酷的生活并不能压制那些张扬的生命力在肆意的怒放。
我有些羡慕他们,甚至怀疑他们血液的温度是不是比我们高一些,是的,他们活得很热血。比如多吉次仁被杀后,他的两个年级尚小的儿子扬言复仇,在漫漫流年中依然执著于此,哪怕最后“我”和老大成为了朋友,但朋友让位于誓言,“我”选择让他杀死;比如汪波土司为了取得罂粟种子,派了三个小偷,但被麦其土司抓住,那三个人毫无惧色,只求被行刑后能立马将头颅送回主人那里,土司大少爷答应了他们,结果这都是事先安排好的,种子已经在他们的耳朵里。
其实,我们的祖先也曾这样热血过。他们生活在春秋战国时期,那时候的人们可以为了一个承诺付出一生的时间;可以为了一个嘱托忍辱负重;可以为了一份信任,生死相许;可以为了心中的正义,慷慨赴死;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的生命力萎缩了。
在某个深邃幽暗的黑夜,那些被罂粟花挑起的情欲,肆意流淌,“我”看见了美丽的塔娜,看见了桑吉卓玛,看见了漫山遍野的蛤蟆与蛇,看见了那三颗长处罂粟花的头颅,看见了在隆隆的炮火中倒塌的官寨,看见了白色和红色的汉人,看见了永远散发肉汤香气的妓院,看见了刺向我肚子的白刃……这个时候,不由感叹:时代变了,但这是我早就料到的,当这一切都如旋舞的尘埃落定以后,还剩一个美丽的故事。
对当代文学,我接触的时间很晚。在其他同学读完了当代所有作家的作品时,我还像个六年级的小学生那样,惊喜地徘徊在当代文学的书架间。当代作家写下的作品,其数量与古代作家流传下来的作品旗鼓相当,这时我才知道有当代作家作品的存在这回事。
这一点也不奇怪,我出生于一个闭塞的小山村,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村子里一户相对富裕的人家才买进了第一台电视机。我的整个成长过程中,与文学作品几乎没有接触的机会。环境的闭塞是一方面的原因,我们那里流行各种盗版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而我对这些小说一向很警惕,老师也不许我读这样的“闲书”,所以,直到现在我也是对武侠、言情小说不闻不问,无法排遣内心那种焦虑——为功名而读书,绝不读“闲书”的戒条一直在起作用;另一方面,家境贫寒,买不起书(连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有钱买书),读书无非是为了考上大学,于是除了课本,就没有别的读物。
等到我终于考上大学,解放了,当其他同学痛痛快快谈恋爱、沉醉在网络游戏中的时候,我向图书馆发起了进攻,似乎是要补偿少年时代的不足,要阅读个够——当然,也是抱着解开心中困惑的目的去读书的。
我的一位舍友,也是同班同学,他有一本《尘埃落定》,放在他的书架上。这位同学很有趣,他本人有一台笔记本电脑,却再买了一套鼠标、鼠标垫、耳麦,却常常邀几个同学去网吧打游戏。他知道我是个穷光蛋,没钱,所以从不拉我去网吧。可见穷也有好处,不会跟着他们混,没有能力去空耗光阴。当我发现这本书后,向他借阅。他很高兴,同意了。于是我一口气将《尘埃落定》看完。
看这本书之前,我看完了美国作家福克纳的小说《喧哗与骚动》,所以在看《尘埃落定》的时候,认为这是受到《喧哗与骚动》的影响后,写出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抱着这种观念。直到最近,我才终于将这个观念纠正过来。现在我认为,并不能因为福克纳比阿来先出生,先写出《喧哗与骚动》,就认为阿来受了福克纳的影响,而是我这个读者莫名其妙将两位作家牵扯到一起了。
为何?《喧哗与骚动》写了一个白痴班吉。《尘埃落定》写了一个白痴土司的二儿子。《喧哗与骚动》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尘埃落定》写的是西藏土司制度的辉煌、没落、灭亡,也是一部史诗。即,同样的叙述角度,同样是史诗,两方面的类似,使我将两部作品牵扯到了一起。
不同的地方是,《喧哗与骚动》用四个叙述角度讲述同一个家族的历史,这是这部作品特定的文本结构;而《尘埃落定》的叙述角度一直没有变过,都是土司的白痴二儿子。
我甚至还想起了南非作家库切的作品《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来,这本书同样写的是一个智商低下的人,也是一部史诗式的作品。难不成我要说,库切受福克纳的影响?或许有可能。我相信,在库切获诺贝尔文学奖之前,恐怕鲜有中国人知道库切是何许人也,库切依旧身处那块大陆,被中国挡在门外。所以,阿来也不可能受库切的影响。
相互毫不干涉的作家,在不同的土地上,以类似的角度写了类似的小说,难道不令人惊叹不已?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我的高中语文老师对近代文学的排序,即“鲁郭茅,巴老曹”。当时我太年轻,无法读懂鲁迅,其他作家的作品,也很少读(没有机会读到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有一次,我看了巴金先生的一篇名叫《春天里的秋天》的小说,讲的是一名女子违背父亲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想法,与一名青年自由恋爱,同居。后来日子过不下去了,被父亲接回家,自杀了。男青年听到这个消息后,悲伤不已。我读完这篇小说后,很是失望。如果自由恋爱没有好的结局,青年们的努力竟然得到这么一个悲惨的结局,完全没有希望,我们所有的青年差不多都要这么病态地活下去了。后来又看了鲁迅写的小说《伤逝》。调子是压抑低沉的,使人喘不过气来。或许只有了解了鲁迅和巴金所处的那个时代,才能够理解他们的小说。
当我一口气读完《尘埃落定》后,内心竟然是无比畅快,充分体会到了阅读的乐趣,与之前读《春天里的秋天》这样的小说的压抑心境截然相反。阿来写的也是死亡和没落,为什么就那么令人舒畅呢?当时我就想,《尘埃落定》这本书怎么就没有得什么奖,广泛流传呢?这绝对是一本好书。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矛盾文学奖的获奖作品,而且被选入了中国百年百种文学作品。我认为这与这本书达到的成就是完全相称的。能够阅读《喧哗和骚动》、《迈克尔K:生平及其年代》的我,同样能够从阅读《尘埃落定》这本书中得到乐趣——一种心灵的震撼,被牢牢吸引住。
我一直在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塑造了一代病态的青年,比如“一从自己中意的女生身边走过,就脸红”,在现实生活中无能、懦弱,总将爱情搞成悲剧。郁达夫的小说《沉沦》就是一个极佳的例子。我想,这样的青年如何存活于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我们就不能做一个正常人?
我似乎在说,当代文学中的一些作品比近代文学的一些作品要好。我这话足以引起诸多前辈的鄙夷目光了。不过我认为文学作品不但有摹写现实的能力,而且还有塑造新型人格的能力——这在现在已经是老生常谈了。郁达夫小说描写的人物使得我们这些读者觉得,那些人物比现实中的人物还要灰暗。作家们怎么都是那么软弱,那么无能,都要饿死、被现实逼死?为什么不自强,好好活着?
《尘埃落定》里写的这个白痴,竟然比一个正常人更能适应生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反思。白痴死的时候也相当冷静,他知道新时代来了,他死得很坦然。
我想,这与阿来身处一个全新的时代有关。阿来处在这个有希望的时代,所以欢欢喜喜地埋葬了土司和土司制度,迎接新生活。土司的权利再至高无上,再神气,也消失不见了。土司部落之间的战争,利益冲突,写得那么真实,丝毫没有人工化的痕迹。我用语言无法准确描述出它的种种妙处。我甚至认为,如果不是身处这种文化之中,如果不是考察了很多的资料,根本写不出这样的小说来。它是对过去历史的再现。人物的生与死、爱与恨、对与错,都随着历史远去,当我们面对这段历史时,有的只是惊心动魄,不知所措。
如果前辈们说我浅薄无知,只知道讲好听的话,根本就不具备批评家的素养,我会恭恭敬敬加以承认。对我写不出来、又只知道它种种好处的作品,除了从心底表示钦佩之外,我还能怎么办?
只有在我学习了某种文艺理论,才能如批评家所愿意看到的那样评论这部作品。也是,如果没有一种理论作为指导,批评从何开始?作为一名读者毕竟要简单得多。我是虔诚的读者,不是批评家。我只是写出我的读后感而已。
自己读完的书,如果不能理解它,那么等于没读。在阅读了《尘埃落定》后,心中感慨万千,不禁为作品所深深折服,是时候将自己的心得感触撰写成读书笔记了,关于《尘埃落定》,您有哪些印象深刻的感想能写呢?下面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帮大家编辑的《尘埃落定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唯一的代号——也是他最好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应该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知道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己的好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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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子: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己。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知道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己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希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通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曾经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我”就是这些尘埃中的一分子,也曾经辉煌过、爱过、恨过,并且充当了土司制度盛衰的见证者,这使我们似乎看到了《红楼梦》中贾宝玉的身影。“假做真时真亦假,真做假时假亦真。”“我”在如梦的真实中走完了自己的一生,连姓名也未曾留下,这一切看起来是多么虚幻,然而这确实是生活,它是一个社会和时代的真实的缩影,是真实生活的写照。阿来就是在这么一种如梦如幻的氛围中,用他那沉稳粗犷而略带伤感的笔调,完成了对一个特定背景下的制度的描绘和批判的,在娓娓的叙述中,他把我们带入了那五光十色、光怪陆离的境界,我们在如痴如醉之际,却突然有了一种清醒的顿悟——是啊,曾几何时,我们又何尝不是在虚幻中体验着真实,在真实中追逐着虚幻呢?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读后感《《尘埃落定》读后感》。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往往不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子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往往不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故乡的每一寸土地,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此文来源于公务员测试网--文秘频道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重读这部小说是在去滇藏的旅途上。三年后对这部作品的再次品味,不仅没有带来厌倦,反而更进一步地体会到了其中的韵味和深意。经过香格里拉的时候,听到悠扬的长调从粗重的男声里流淌出来,忽然觉得,阿来的《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于是,闭上眼睛,真的听到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尘埃落定读后感1500字心得感想范文:
书中用一个“傻子”的视角讲述了土司社会的倾倒。睿智的傻子,作者故意把这种反差聚集到了一个人身上,傻傻的问题诠释的却是最直接最根本的问题,傻子每天早上问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没有弄明白这两个问题,他会一天都浑浑噩噩,世间能弄明白这两个问题的聪明人有多少呢?
能清楚看到问题实质的一般都是思维简单的人,人们嘲笑一个人傻,往往不是因为说错了什么,而是说出了人们避讳却又被大家认可的问题。傻子把答案说出来或者把问题问出来,大家都会觉得不合时宜,不合时宜的说出了他们想说却不敢说,不愿说的话。所谓的傻就是直接,却又一语道破了本该神秘的共识。
傻跟糊涂有异曲同工之妙,糊涂的意思是原来聪明,突然出现了失误,而傻却是一直的糊涂。古人说难得糊涂,也就是偶尔的傻。大家都不想自己被看成傻子,却又因为做着“聪明的”事,承受着自认为应该承受的代价。不是嘛?固执的把本该“傻一下”就可以很容易解决的问题,弄的“婉转曲折”,最后发现“傻”的方法才是最好的方法。
顿感力是非常稀缺的一种品质。我也缺。顿是一种对事情的不敏感,古人有说欲速则不达,也有说先下手为强。似乎都有道理,不同事情不同的处理方法。一个人变得敏锐似乎可以不断鞭策,不断训练可以达成,顿感却很难靠训练习得,就像雷厉风行习惯了,突然让你把一些举手就可完成的事情拖一下,也许可以做到,因为人有拖拉的天性,如何判断什么时候需要顿,顿的不焦躁,却是需要一番思量。
傻的另一个解释是对自己产生连接的人,事情,物的不留恋。似乎可以跟没心没肺画等号。人一辈子产生连接的东西太多,尤其流动、快作为主题的当下,人们拥有太多的连接,连住了,放不下了。有人说一个人最有成就感的事情是整理房间,把不会用到的东西扔掉。想想有道理,这是一个减除连接的操作,把死连接剪掉才会让我们有力气去寻找自己有用的新连接。傻里傻气的丢掉,即使丢掉了一些有用的连接,谁知道是不是为更好的连接腾出了位置呢?不是吗?时间还在流淌,空缺的你还是会寻找来填充,废弃的确真的为你留出了空间来做有意义的事。
傻还表现在拒绝了别人认为对你的好。就像很多人,努力帮你达成某件事,可你却不愿配合,最后被对方骂作傻。因为你拒绝了别人认为对你很重要的东西,你却理直气壮的说对自己没有用。直接拒绝“对自己的好”就是傻。很多时候我们被别人的“好”左右着决定,因为觉得“好”也是有道理的,然后就接受了这些“好”与你生活的连接。
傻有很多好处,比如你得罪了人,对方可以因为你的傻而原谅你;再比如,你做错了事,别人会因为你的傻一笑了之。聪明人没有这种特权,做错了事,伤到了人都会被扩大化,因为人们心目中聪明的你不能被接受傻。一旦你坚持了“傻”的事,原有的一切建立在聪明上的东西都会崩塌,读后感.因为你已经不是原来的你,所以你也不应该拥有原来的一切。这样看来,我还真想成为一个傻子,因为当你蒙对一些决策的时候,会被夸做聪明,被夸聪明都会让人感到高兴的,即使是个傻子,不是嘛。
适度的矜持和等待是很好的品质。当你在某些场景不知道说什么,却无法离开的时候,适度的等待其他人说话是个很好的品质。有的时候给别人机会表达,和对别人表达有所反馈会让谈话很好的进行下去。就像电影“成为邦德”里男主成为汽车的销售冠军不是因为自己说了多少打动购买者的话,而是静静听他们表达想表达的内容,只要示意他们说的有道理,并对他们的眼光加以肯定就好了。真诚的不说,安静的不说,微笑着不说,不说即为说。
在趋势面前一个人的想法是渺小的,即使在单个时间点上是明智的决定,随着趋势的演进,一切都会灰飞烟灭,尘归尘,土归土,螳臂挡车,只会被碾作齑粉,在事情必然要到来的时候,能坦然的接手并坦诚的与往昔告别,少年派里说到,“人生就是不断地放下,然而痛心的是,我还没来得及与你们好好告别”。傻子躺在床上,复仇人把尖刀插到了他的肚子上,平静的接受了一切,安静的离开也是一种仪式,放弃无谓的挣扎和焦躁的反抗也是对世界的尊重。
书的内涵很多,只是记录了一些自己的想法,还有不少没有记录下来,每个人都会被不同点触动,并产生共鸣,这是一本能产生共鸣的书,在某一点碰到了有感觉了就很好。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落定》是一部着重于人性思考的小说,也是一部关于整个人类社会的寓言,是一部很优秀的长篇小说。作品通过似傻非傻的“我”的独特视角,述说了麦其土司由兴而衰的故事,同时又借此为载体,阐释了人类的多面性和世事的无常性。万事万物或许都是有轮回性的,一切最终都将幻化成尘埃,在历史的进程中飘浮落定。
对于《尘埃落定》作者阿来曾这样陈诉他的创作手法:“这本书取材于藏民族中嘉绒部族的历史,与藏民族民间的集体记忆与表述方式之间有着必然的渊源。”在这部小说中,充斥着藏文化那种神秘的宗教色彩和神奇意味,在现实的陈诉中有着一种魔幻的感觉。
初听到“尘埃落定”这四个字的时候,一下子就为意象的强大涵盖力与信息容量及作者的睿智飘逸所折服。尘埃,喧喧嚣嚣、浮浮躁躁,往古来今,宇宙荒蒙有多少事多少物都不过是一簇历史的尘埃,狂飞乱舞肆意张扬是展现生命的真意,即便是尘埃吧,也有自己飞扬的权利。飞扬便飞扬吧,这没有什么,可是一切终究要有个归宿,不管情愿与否,尘埃是要落定的,那么我们呢?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对藏族土司史的一种另类解读和言说,在这个过程中,阿来在作品中穿插了许多自己的思考,从而使这部《尘埃落定》实现了个人对历史的阐释。阿来对藏族土司制度的逝去有着冷静的态度,但是,从个人情感而言,他多少对这一制度有着一份难以割舍的情怀。因而,阿来笔下的土司史就带有着美化的成分,特别是在傻子的身上,作者寄予了理想化的品格,这就让这部史诗般的作品带有了非理性的成分,从而成为一种个人视角下的历史。
我们在阅读书籍后经常会有许多想法和见解。我们可以把对《尘埃落定》用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写好读后感的重点是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学习实际,或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写自己的感受,使感想落到实处。您是不是希望自己能写出优秀的《尘埃落定》读后感呢?编辑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尘埃落定读后感受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微风过处,大片稠的绿色在绿风中悄然起伏,像是不曾被人注意的呢喃细语。风起云涌,狂风怒打的尘埃,席在风声中……或许当刀子划破傻子的肚皮时,所有的一切便如这风起尘埃一般,风停了,一切便都悉数散入尘土之中了……
傻子的降临就像是冥冥之中就注定好了一般,所有人的命运就好似这千丝万缕的细丝,被拧成一团,最终打成死结,密不可分。所有人都认为傻子是个傻子,可他却总能做出一些聪明人做不出的事,预测到聪明人预测不到的东西,让人觉得傻子不是傻子,傻子是聪明人;但他有时的举动却又让人不得不觉得他只是个傻子。对于他的那些‘聪明人’的举动,人们宁可相信那只是偶然中的偶然,奇迹中的奇迹,因为他只是个傻子。在我看来,傻子是聪明人。在其他土司都种植罂粟的时候,他却选择全部种植粮食……正逢大旱,他为各地荒民开仓放粮,不仅受到了他们的拥戴,从而也开辟了历史上第一个边境市场,结识了许多的优秀人士。而这一切的一切,就像是一个漫长的伏笔……最后官寨被毁,为了保全大家,他也将自己亲手创置的市场,烧成灰烬,他想到了每个人,每件事,每份回忆……而他,也落下了自己的男儿泪……
对于妻子的不忠,他选择了原谅,对于他人的背叛,他选择了宽恕,他将他的两个仆人当成了他最珍视的朋友,对于仇人也是以礼相待……而在当今时代,又有多少人能做到如此呢?
傻子呵傻子,他带着他的那份质朴,那份真诚,那份坚毅,那份勇敢,那份不甘……如这风气尘埃一般,风停了,一切便都散入尘土,回归故里了……
扬起的尘埃终究会落下,可只要是一粒尘埃总要浮沉在世上,因风吹起,马蹄踏起,人群涌起,初听《尘埃落定》就觉得书名很好,说明了人间的某种规律,有种衰亡的味道蕴含其中,阿来说他仍旧觉得这部小说的名字起的很不错,的确如此。
由现在去猜测将来会发生什么事情,恐怕谁也难以预料,可从现在去了解过去的历史,则轻而易举,事先我们在知道尘埃会落下,知道土司家族必然会衰亡,在已知的结局面前,如何让一个故事足够曲折,有丰富的细节来支撑落幕时的辉煌,黯然收场却让人回味无尽,我觉得这样的故事便是一个好故事。
阿来说他想把人类的普遍性倾注在书里,普遍与规律似乎总是在一起,规律具有普遍性的,普遍性的又常常是人们所熟知的规律。作者不想以描述过多的藏族风土人情,或以畅销书的笔法来引起读者注意,这是一种格调,因为不从众,便是清新脱俗,阿来说“不期望自己的小说雅俗共赏”,因为坚持自己的选择,才会坚定自己的身份,才可以不用委屈求全以图读者们喜欢,作为一名藏族作家才可以有这写作的视角,以一个“傻子”为主角。
书中的风格如同作者所说有些寓言故事和臆想的色彩,寓言增加了小说的趣味性,而臆想不应该是傻子独有的特性吗?每天早上都要问“我是谁,我在哪里”?如果不清楚便浑浑噩噩,六神无主一般,聪明人不会问这样的问题,可是不这样问,不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知,那还算是活着吗?麦其土司家聪明的人很多,可是清醒的人却很少,所有的人似乎都在忙碌着,思索着,努力的活着,但是对于为了生存而活着的人,到底应不应该讨论生命的意义,麦其家的二少爷想到这的时候只能去找书记官,因为书记官能记下历史。
当我读完《尘埃落定》后,便被这本特别的书吸引住了。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了一个傻孩子。出人意料的是,人人都认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小说的故事情节精彩丰富,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另一个,是的,与大儿子不同,他天生愚钝,成天混在丫鬟仆役的队伍之中,但另一方面,正式应为他一直和身份卑微的人们在一起,他也清清楚楚地看见了奴隶们的悲惨生活。
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当然,他们家也成为了土司中的霸主。当然,奢侈总是要受人妒忌的,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二公子却想着要种麦子。
于是,在漫山遍野的罂粟原野上,倔强地出了几株青青的麦苗。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二少爷开仓卖粮。不久,二少爷就飞黄腾达了起来。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的雏型。这个二少爷虽然被人们认定为傻子,但他为阿坝地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我认为他应该是一位英雄。
可是,这又引起了他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纷争,仇杀消弭了,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定。傻少年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同时又是最有远见的。上天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常人眼中的傻子却是真正的英雄,任何阻挡历史前进的人,终将被碾得粉碎。对于这个所谓的傻子,人们的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形象过于戏剧化,有点脱离现实的轨道;而又有的人认为这部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但我认为:正是有了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尘埃落定》是一直用心编织的民谣,每当我闭上眼睛,仿佛真的听到了史诗般的旋律,抑扬顿挫地飘荡开来。
我喜欢这本书,它把生命写的很深刻,而不怎么提人生。
就像我拼尽全身力气去追逐我想要的,权力,金钱,美色,回头却在一切就要到手的时候死掉了。世上只有一种人不怕死,那就是等死的人。
我喜欢它有时近于恶心的话语。它说,刀插进肚子里,肠子就流出来了,于是,屎也跟着流出来了,于是,人就在活着的时候开始变臭。于是无论多高贵富有的人都开始被嫌弃,不只是因为臭,更因为很快就死了。
当历史落在时间长河上,可以叫沧海桑田,当它落在一个人的生命里,就有了尘埃落定。因为,时间总会洗尽铅华,但只在你身后,它洗不掉你眼前的满目尘埃。
越繁华,就越凄凉,越高贵,就越卑微。越让人惊叹,就越让人唏嘘。
我也好想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富有,善良,单纯,聪明,仁厚。用傻子的眼睛去看世界,世界就一直单纯着,也用另一种方式存在着。
不舍得这个世界,而这个世界所有美好的,悲哀的我都体验过了。无论灵魂飘荡到哪里,这世界都在生命里。因为就是它充满了我的灵魂。
尘埃,我也不过就是尘埃,又或者,连尘埃都不是。
看完这本书,只为生命。只流一滴眼泪。
想为一部好的小说写些什么是一件困难的事。犹如身处一座精美而恢弘的宫殿之中,无论面向何方,都无法将四周的辉煌一同描述下来。太多的惊艳和震撼,如风、如雪、如川流,轰轰烈烈地在脑中回旋、飞扬、激荡。理智的解说往往显得无力,思绪与灵魂不可遏制地升腾。
《尘埃落定》,正是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无处不流露着作者在语言上的敏锐及创作上的才华。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阿来曾在访谈录中写道,“我只是把民族化作为一个视角,无论我的小说还是散文,我都希望读者关注它们的故事及内涵,而不要仅仅将他们视为特殊民族的特殊图景”。由此可见,阿来必定在作品的情节描述及人物刻画上投入了更多的热情。这一点可以从《尘埃落定》中体现出来。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迅速富足,成为最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和性欲,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读后感《《尘埃落定》读后感》。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如此神奇的眼睛,拥有它的二少爷又该是怎样的人呢?首先,他是尊贵的公,其次,他是众人眼中的傻。世人称他傻,但并不代表他真的混沌愚蠢。相反,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织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终究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整日用那“傻乎乎的劲头”为毫无意义的事上窜下跳,费尽心机——只有傻少爷的心底一片透明。他知道金钱和权力只不过是过眼烟云,也看到了笼罩在古老旧制上的惨淡夕阳,因此他将意念放在更单纯而深远的地方。他的思想与言行脱去了“聪明人”的虚伪矫饰,干净得像高天中的流云,并时时闪现出未来的光弧。简单地说,他活在自我空灵的世界里,满是大彻大悟的清醒。书中有一句话来解释这种境界:“一个傻,往往不不恨,因而只看到基本事实。”我倒觉得并非如此。傻少爷不是麻木不仁,他对太多东西付与深情,只是忘记了仇恨。他故乡的每一寸土地,美丽浪漫的侍女卓玛,地位低贱的伙伴尔依……他的生命中充满了真诚与亲善,消融了嫉妒和仇怨。“将视线拓展,而恨将其阻塞”,于是,他能够以广阔的胸襟包容世事的突变与讹移,在众人挣扎呻吟之时跨越历史的玄机。大智若愚,怕就是这样的人吧?“我想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来像个傻”。说来也有趣,傻少爷背负了痴呆的名声,却担当着智慧的化身。或许世界本身就对智者和愚者有了错误的区分?二少爷最后的感叹,更证明了一点:他是宽厚而睿智的,只是世俗的灰尘将其扭曲了。
对于这个怪诞甚至有些夸张的人物,大家褒贬不一。有人认为他的行为神乎其神,与现实的轨道脱离得太远了,有人则认为,正是他的天马行空,才让这部基于现实的魔幻主义小说有了开合自如的气度。在我看来,有一点是不可否认的,正是这个傻子的存在,才让小说中的种种荒诞成为了激动人心的转折,才让这曲繁华落尽的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波澜与光华。傻少爷,不失为一个感人的、成功的形象。
写了一大半的书评,因故不得不中断输入,结果全部没了,可惜了一段用心的分析和叙述,着实不爽…
不一样的民族出身,不一样的文化氛围,不一样的生活环境熏陶出来的思想意识和表达方式,确实有些很大的差别。
身为藏人的作者,从一个自称是傻子的贵族二少爷的视角,述说了重大历史变更时期,在神秘的藏民族地区土司社会系统由鼎盛走向消亡的故事,让我们从较高的社会层面了解了那时的风土人情和世事变迁,因为并不久远,口口相传和文献资料都能够传承下来,估计当时的社会样貌真的就是那个样子。
虽然他们偏安于一隅,不被主流社会所熟知,但对其阶层划分与社会分工还是可以想象和理解的,只是书中描述的婚恋观和对女人的态度,很难让深受儒家文化教化的汉民族所接受,估计同时期的汉人一定会觉得有充足的称他们为蛮夷的理由。
自称是傻子的二少爷,有时候是真傻,有时候却是装傻,在北部边境上智斗两位邻家土司,利用手中的麦子和先进武器,巧妙地赢得了名满天下的美女,收服了数千心悦诚服的子民和大片土地,同时又建立起了连接各土司之间的繁华商贸中心和钱庄,并因此攫取了源源不断的财富,每一件都令人称道。
但在家族内部权利的纷争中,他却总是不着调,错过了千载难逢的奇迹,面对着自己水性杨花的老婆、急于上位不择手段的所谓聪明人哥哥、权利欲重不想放权的父亲,甚至是自己家的世仇,他都表现得差强人意,似乎脑中一团浆糊,全然没有了任何直面外敌时的干练和智珠在握。一个为家族事业建下功勋又不成器的少爷形象,一群为了权利、钱财、地位和美色而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角色,被清晰地勾画了出来,故事设计得也很有悬念和戏剧性,读来甚是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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