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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鸟读后感

不死鸟读后感

2023-01-06

不死鸟读后感1000字合集。

如果把生活比喻为创作的意境,那么阅读就像阳光,通读完作者写的作品之后,内心一般会有所触动,我们可以写一篇读后感,让我们的阅读更有意义。您也一定在寻找有关作品合适的读后感吧!读后感大全编辑特意收集和整理了不死鸟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死鸟读后感(篇1)

我要守住我的家,护住我丈夫,一个有责任的人,是没有死亡的权利的。

三毛的话很真切,我们每个女生,每个女人,大抵的责任都是这样,为家人烧饭做菜,守株家,护着丈夫孩子,根本就没有死亡的权利,只有好好活下去的义务。

你再试试,再试试活下去,不是不给你选择,可是请求你再试一次。

三毛对她妈妈说如果选择结素生命这条路之后他的妈妈对他说的话,妈妈的话很委屈,好好养大一个女儿说要选择结素生命,我们是妈妈的心头肉,从在妈妈肚子里开始,我们就很妈妈结下了**情,永永远远的是妈妈的,我也曾想过死亡,那是我闯了祸之后害怕给爸爸妈妈惹麻烦,可是长大之后,我没有这样想过,至少我现在的脑子里想不起那些事来,依稀记得小时候闯了祸,差点把朋友的弟弟摔成脑震荡,后来同村的大哥哥吓我说他爸妈来找我算帐了,我当时吓的要死,后来那个朋友的弟弟没事,他父母也没找上门来,我爸爸妈妈也不知道这件事就那样过去了。

夜是那样的长,那么的黑,窗外的雨,是我心里的泪,永远没有滴完的一天。

荷西的离去怕是给三毛带来了巨大的深不可测的痛苦吧,是啊,心爱的人的离去,特别是这种生死永别的分开,给了生的人痛苦,记得以前讨论过爱人之间谁想死的问题,死去的那个或许是解脱了,可是生的人呢,承受了无比的艰辛和无比的苦楚我也会选择比我的爱人早活在世上一天,即使是1分1秒那也好,活着的是痛苦的,可我不管,我还要给他料理后事,还要把他未完成的事完成了,是的,这些事,我是一定要做的。

毕竟,先走的是比较幸福的,留下来的,也并不是强者,可是,在这彻心的苦,切肤的

疼痛里,我仍是要说为了爱的缘故,这永别的苦杯,还是让我来喝下吧!

所以,我是没有选择的做了暂时的不死鸟,虽然我的翅膀断了,我的羽毛脱了,我已没

有另一半可以比翼,可是那颗碎成片片的心,仍是父母的珍宝,再痛,再伤,只有他们不肯

我死去,我便也不再有放弃他们的念头。

荷西,你答应过的,你要在那边等我,有你这一句承诺,我便还有一个盼望了。三毛的荷西是幸福的,荷西的三毛更是幸福的!

做一只不死鸟,守住自己的家,护着自己的亲人,有责任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这就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做的

不死鸟读后感(篇2)

我总是看不懂那些鸿篇巨论,因为它们太深奥了。而这种深奥又常常让我觉得它与现实相差甚远我无法从中体会到一种真实存在的感觉。而《三毛》却不一样。总觉得它是一种很有灵气的东西,在向世人传达着某一种语言。三毛以她最清新的笔调,最平凡的文字,写出了人世间最真实也最厚重最有份量的东西亲情、友情、爱情。

亲情是人最不能割舍的一段感情。人们常说血浓于水。我想这种说法在某种程度上也折射出了亲情的博爱。亲情是一份理解、一种包容。有些东西可以想得很慷慨,但面对亲情,到了要真正做出抉择时,内心的私爱却能占据人的理智。如果选择自己结束生命的这条路,你们也要想得明白,因为在我,那将是一个更幸福的归宿。这是三毛在《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第一篇《不死鸟》中对父母亲说的一段话。面对三毛的不成器,三毛的父亲没少叹息过,但那份爱使得他能够包容三毛所有一切不合常理的行为。正是这份无私的爱,所以三毛才会那样地祈求上苍让她在父亲、母亲、丈夫的生命圆环里做最后离世的一个,为了爱的缘故,忍着彻心的苦,切肤的痛,一个人独自喝下那永别的苦杯。

没有人会习惯一个人生活,身边没有朋友的微笑亦是忧愁,人总会莫名奇妙地空虚,感觉自己像是一个空心的稻草人,没有感情。朋友之间讲求的是信任、是理解。善良之心,与世可依。无论是自己熟悉的人还是未曾谋面的陌生人,三毛说人跟人之间知心最重要。她的真诚、善良、一诺千金,使她拥有了很多很多真心的朋友。无论是相逢何必曾相识的莫里,还是渴望飞翔却没有自由的哑奴,还是他们对三毛真挚的友情,让人感动得想流泪。

爱情是最真挚的仰慕,是最强烈、稳定、专一的情感。爱是给予,在保留自己独立人格的条件下与他人合二为一,需要双方之间的磨合。爱是理解,这份理解首先应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之上,在信任恋人的同时给予对方更多的空间与自由;爱是责任,要爱对方,尊重对方的人格,为对方的现在以及将来担当责任;爱也是能力,只有有爱的能力,才能为恋人缔造幸福。三毛与荷西之间的爱情故事看似云淡风情、细水长流,实是惊天泣地、永恒不灭。只因那里面融入了太多的真情。

在寻觅真善美的过程中,我还要继续我的足迹静观天地与人世,慢慢品味出它的美与和-谐。正如三毛自己所写一个聪明敏感的孩子,在对生命探索和生活的价值上,往往因为过分执着,拼命探求而得不着答案,于是一份不能轻视的哀伤,可能会占去他日后许许多多的年代,甚而永远不能超脱。

珍爱生命,珍重亲情、友情和爱情,我懂得了。

不死鸟读后感(篇3)

十五岁时,我就知道了台湾作家三毛,捧着那本《撒哈拉的故事》感受着一个女人让一个没有花朵的荒原开出春天的浪漫,花季少女的心起伏跌宕。一口气读完了三毛出版的所有文章,当时的我,心中留下的唯有朦胧的浪漫。

时隔15年,在走完学生时代,踏上三尺讲台10年之后,我又再次见到了三毛的文章《不死鸟》。在经历了人生岁月之后,原先对三毛浪漫的崇拜早已转化成对她在痛苦煎熬中顽强活着的敬仰。

荷西死了,一生中的至爱走了,三毛的翅膀断了,羽毛脱了,失去了另一半比翼的翅膀,她仍然怀着那颗碎成片片的心为了爱她的父母,为了责任而活着。

是啊!一个有责任的人,是没有死亡的权利的。亲人的离去让我们痛彻心扉,而作为老师,看着学生离去又是怎样的滋味呢?

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的早晨,雪不停的下着,已经打铃了,却不见小宝的身影。这个没有妈的孩子今天怎么了?平常每天他都是第一个来学校的。唉!他家那么困难,连个电话也没有,怎么办?思索了片刻,我调好课程,迎着寒风向他家走去。

走进死寂一般小院,我感受到不祥的预兆,大门紧闭着,怎么敲也敲不开,可是可是透过窗户,我分明看见有人躺在床上。小宝小宝我大声的呼喊,邻居来了,撞开门,一股煤烟味刺鼻而来,我扑向小宝那瘦弱的身体,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后来,警车、急救车接连来了,我记不清后面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那个身上永远脏兮兮的孩子永远不能再来上课了!

一个年仅8岁的孩子,生下来就失去了母亲,父亲靠着临时工的收入把他养大,他的人生收获了什么?除了苦难,没有别的了吗?为什么要选择自己结束生命?父亲啊,为什么要选择自己结束孩子和自己的生命?

孩子啊!还记得老师给你讲《司马光》的故事吗?司马光救出了小朋友,你是那么高兴,你说:他又可以和小伙伴们做游戏了!孩子啊,还记得老师送你的漂亮的棉衣吗?你穿在身上像矫健的燕子

父亲啊!你一定知道我有多么牵挂小宝,他上课不会听讲,下课,我总要给他补补课,他中午没吃饱,在大街上捡易拉罐,我总是给他买上午餐父亲啊!你一定知道,学校里的老师、同学有多么关心小宝,为什么还要轻言放弃呢?

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如果失去了一切,还有生命是惟一的财富,有生命,那里便有希望。活着,就是一份责任啊!

为什么小宝不知道,他没有责任离去呢?明白了我们的爱,明白了我们的爱有多深,小宝的牵挂和不舍就会有多深,也许在这份责任之下,他就不会在轻言消失和离去了!

在深深的痛苦和自责中,我虔诚的对待着我的每一位学生,学生受伤或生病时,我送医送药,嘘寒问暖,孩子把虚弱的身体靠在我的身上,说:谢谢老师!

学生遇到难题时,我耐心讲解,启发引导,孩子用欣喜的眼睛望着我,说:谢谢老师!

学生打闹犯错时,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孩子送上歉意的微笑说:谢谢老师!

我让学生感受到母亲般的挚爱,有了师爱的阳光普照,教育才能走进每个孩子的心田。

学习《向命运挑战》一课,我让学生了解一个当代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一个科学名义下的巨人霍金。他的科普着作《时间简史从大爆炸到黑洞》畅销世界,可是,他却是一个坐着轮椅,只有两根手指能动的残疾人。他只剩一个大脑,却创造了一个神话,他是挑战命运的勇士。我让每一个学生感受到,即使身体残疾,即使困难重重,什么也不能阻止我们活下去。什么也不能阻止我们去经历生活。

交通安全日活动中,看着一个个天真可爱的孩子,走上街头,高举着珍爱生命,遵守交通的标语,我深深地感动。我想告诉我的学生,因为有了爱,生命不再只是神奇,它变得伟大,它为我们的生命赋予了更高的意义责任与守护。他让我们必须同时也是心甘情愿的为了所有爱我们的和我们爱的人儿珍惜自己的生命。

三毛说:我仍然不能死,在这个世界上有与我个人存亡牢牢相连的人,如果世界上有他们活着一日,我便不可以死,连神也不能将我取去,因为我不肯!

我愿是一只不死鸟!我要顽强的活着,我有爱我的家人,爱我的朋友,爱我的学生和我爱的所有人,我没有责任离去,我要满载着别人赐予我的爱,再去播撒爱和希望。

我也要让我的每一个学生做不死鸟,让他们知道,自己的离去将带给父母和我们大痛苦,大劫难,让他们每想起这些,便是不忍,不忍,不忍又不忍。

有人说,教育的本质就是生命教育。关注学生的生命健康,培养学生的生命意识,激发学生关爱生命的热情,是教育的真谛,是教师神圣的职责。

三毛一个平凡又不平凡的女人,她的温情与善意感动着我,她的孤寂与悲苦震撼着我。《不死鸟》传达了她曾经的坚韧,带给我的将是终身受用的心灵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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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鸟》读后感1000字(读后感)


最近,我读完了作家曹文轩写的《根鸟》这本书,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小女孩到悬崖上采花,掉进了峡谷,她出现在一个叫根鸟的少年的梦里。根鸟出发了,去寻找自己的梦中的那个女孩和那片开满百合花的大峡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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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父亲一起生活在菊坡的根鸟,因一次偶然的机会遇见了一只白鹰,并发现老鹰的脚上还有一张字条,上面写着:我叫紫烟,到悬崖上采花时,不小心掉进了一个有白色老鹰和百合花的峡谷里,也许只有这只白色的老鹰。能够把消息告诉人们,我才13岁,我要回家!救救我!救救我!救救紫烟!

当善良的根鸟读完这个字条后就四处打听有没有谁家的女儿不见了,但根鸟毫无收获,根鸟不知道在梦中为什么老是有人指引他往西走,于是第二天便向西边寻找自己的梦。

追梦之路,偶遇同路人。根鸟在向西而行的路上遇见一位叫板金的人,他也是向西寻梦的,他俩在一起有说有笑,仿佛就是一对兄弟。他们一直走到一个叫青塔的小镇上,温饱都无法解决,一时也找不到工作。板金建议一起去乞讨维持生活,根鸟临死也不愿乞讨,觉得丢人。板金便独自去乞讨,讨回来不少钱。把钱拿去买了许多食物,他吃饱了,把吃剩的的饭去喂鱼,也不给根鸟吃,他想让根鸟知道,不劳动就没有收获。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追梦路上遇到苦难时,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想办法维持生命,比什么都重要!要知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追梦之路,总是孤独的。因为青塔病长久未愈,他不得不独自留在青塔养病。痊愈后他通过劳动积攒了一笔买马得钱,却不想被黄毛骗了去,他后悔遇人不淑,他一边忍受伤痛和耽误西行的悲伤,一边又遇贵人相助获赠一匹白马助他继续西行,寻找大峡谷。遇上长毛后,根鸟被骗去搬矿石,不仅失去了自由,还特别的艰苦。但他从来没放弃过逃生的希望,一位独眼老人想帮他逃出去,在一次次努力下,终于逃出来了。在人生的起起伏伏中,根鸟由一个稚嫩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强壮的少年,也正是经历了一次次的磨难,根鸟也不断地成长起来。

追梦之路,总是存在各种诱惑。因为送秋蔓回家而和杜府结缘,在米溪的日子是根鸟最安逸舒适的时光,在此他渐渐失去了心中的梦想,后因梦中父亲的提醒而告别安逸再次踏上追梦之旅,离开了杜府的安逸生活,却不想青鸟却在莺店沉沦、堕落,旅途的诱惑对于这个不断成长的少年来说实在是太多了,因为年轻他无法抵抗这些诱惑,因此他不断地放纵自己……

追梦之路,再启程不放弃。板金的再一次出现将他从堕落的深渊中拉出,最终经过自己的百般努力,千辛万苦,他终于找到了,有白色老鹰和百合花的悬崖,他将脸埋在百合花丛中,号啕大哭,这是实现梦想的喜极而泣。

我带着悲伤读完了整本书的最后一句,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根鸟他不怕困难,勇于奋斗的形象已给我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书中他经过种种困难和磨难,去追求自己想要的。虽然这本书到最后一句没有讲到他到底有没有找到紫烟?但我坚信,一个有目标的人,经过追梦之旅的千锤万打,终将成为一个完美的人,如果他去追求目标是美好的!并且用自己坚定的信念去抵制各种诱惑,坚持下去结局一定也是美好的!(罗朝奕)

风筝鸟读后感受1000字通用


有很多人第一次写文档还是比较迷茫,我们需要参考网上大量的范文。优秀的范文可以帮助人们积累相关的经验。下面的内容是读后感大全编辑为大家整理的风筝鸟读后感受,感谢您花时间阅读本文!

风筝鸟读后感受【篇1】

金秋十月,秋风送爽,正值放风筝的好天气,在公园里,在广场的上空,总能看到各种形态各异的风筝。每当看到这些风筝,我都会为它感到悲哀,因为永远都有一根绳子束缚着它。但不久前看过的一本书《自由风筝》,改变了我对自由的看法。

这本书主要讲了三个男孩受不了老师的管束、父母的唠叨,而离家出走,只有一人由于听了明德爷叔的故事和劝告后,留了下来。过了一段时间,其中一人回来了,而另一人却被大猎狗咬死在一座粮仓里。

读完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是啊,现在很多小孩包括我都有与文中男孩一样的逆反心理,总想和父母顶着干、争吵,嫌父母管自己太多不给自己任何自由的机会。比如我在玩游戏时都已经超过时间好一会儿了,自己却感到才玩了两三分钟,妈妈来催我关电脑时,我总是怨声载道,妈妈总说:电脑玩得时间长了对眼睛、脊背都不好再比如,有时我因粗心而错题,妈妈立刻会对我进行严厉的批平:你看这些题目,都是你会做的可偏要粗心,你就不能踏实点吗每当这时,我总是不以为然:哼!只要我会就行了烦死了,我感到自己就像风筝一样,被父母这根线牢牢地牵制着。

殊不知,父母这根线是放飞你的线,是让你飞得更高更远的线,更是一根充满爱的线。如果你认为这根线牵制了你,以为只要挣脱了这根线就能飞得更自由更潇洒,那就会像龙图腾风筝一样摔得粉身碎骨,面目全非,会像长脚和瓶盖一样落得悲惨的下场。

所以,我们只要永远系紧这根线,才能在父母的关怀下健康快乐地放飞自由,将来成就一番大的事业,让我们系紧这根线,从而获得最有价值的人生。

风筝鸟读后感受【篇2】

故事的起源在阿富汗的喀布尔。主人公阿米尔是个富家少爷,他的父亲不仅富甲一方,而且乐善好施、正直刚烈。阿米尔的性格里却缺少父亲的豪迈勇敢,只喜埋头读书,被人欺负也不还手。与他截然不同的是仆人阿里的儿子哈桑,这个兔唇的男孩有着令人吃惊的运动天赋,每当阿米尔遭人欺负,总是哈桑为他挺身而出。阿米尔和哈桑虽然情同手足,却有些嫉妒父亲对哈桑的欣赏和疼爱。每年冬天的风筝大赛是阿富汗孩子们最重要的活动,用自己的风筝线把别人的线割断,然后追到那只掉落的风筝,就是赢者。阿米尔是斗风筝的好手,哈桑是追风筝的好手。那年的冬天,喀布尔迎来了最大的一次风筝联赛,阿米尔希望能在这次大赛上夺冠,以赢得爸爸的钟爱。当他把最后的对手的一只蓝风筝割落时,整个赛场都沸腾了,他看到父亲在为他欢呼。追风筝的任务落在哈桑身上,哈桑果然不负所托,成功追到蓝风筝,不想被小混混阿塞夫和他的同伴们截住。哈桑不愿意交出风筝,遭到阿塞夫的。寻找哈桑的阿米尔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却没有勇气上前救助。阿米尔得到了父亲梦寐以求的.关爱,但哈桑的存在却让他内疚痛苦。终于,他不堪重负,他在父亲面前撒谎说哈桑是小偷,让父亲赶他们走。而即使是这样莫须有的伤害,哈桑也毫无怨言地承认了。虽然父亲执意留下他们,他们还是黯然地离开了。同时离开的还有他们对真情的失落迷惑与痛楚。也许爱到极至便是相互的伤害吧。聪明自尊的哈桑父子选择了远离与隐忍。也许这就是人性的弱点,欺负弱小,用卑鄙掩盖。然而再弱小的人也有自尊与庇护。

书的后半段写得是主人公心灵的救赎。随着阿富汗政变,阿米尔随父逃到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父亲去世后的某一天,已移居美国并成为知名小说家的阿米尔接到父亲的好友拉辛汗的电话,他说哈桑已死,他要阿米尔回阿富汗,要他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从战乱中的阿富汗带出来。不仅是因为他以前辜负了哈桑,还因为哈桑是阿米尔的同父异母的弟弟。重回故土的阿米尔得到了哈桑的独生子被曾经的宿敌绑架的消息。人性的胆怯和本真在阿米尔又一次面对命运考验时做出了他早该在几十年前就做出的选择,面对曾经羞辱过哈桑的敌人,阿米尔用自己的方式救回了哈桑的儿子索拉博。追到了心中漂移已久的风筝,重新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生活的大门终于又向他敞开了。阿米尔的结局,是幸福的。他终于明白了彼此的意义--以生命为代价。

现在难得看到好看的书了,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本中那些善良的人民如哈桑,能一如既往的为朋友付出,是不计前嫌的付出,还有在艰难的困境中,从不失望从不诅丧,坚忍,刻苦耐劳,这么正面的任务形象在日常生活中已经少见了,虽然不适合我们现在的社会形势,但是毕竟是奋进的,正面的能量,能触动自己。从而可以反省自己,珍惜现在幸福的生活,不在有问题有困难的时候发牢骚,影响自己的心情和生活质量。

风筝鸟读后感受【篇3】

《追风筝的人》,一本好评如潮的书。短短几年时间,该书已在全球销量超过800万,一本好书不一定畅销,一本畅销的书也不一定是好书,但《追风筝的人》绝对是一本既畅销又极具可读性的书。该书讲述的是在阿富汗,那片饱受战争摧残的土地上,两个小伙伴的故事,确切的说是两个兄弟间的故事。对于阿富汗,或许太多的中国人都是很陌生的,而作为美国人来说,给那片国土上的一些人带来了一段难以遗忘的惨痛记忆,但对于阿富汗,他们也存在着诸多的疑问,虽然美国人在阿富汗的战争中取得他们所谓的胜利。而作为一名出生在阿富汗,移民到美国的作家,阿富汗的根依旧保留在他心中,血液里是割不断的阿富汗情节。写一本关于那片国土上的故事,对于作者来说,更像是在讲述他或是他身边的人,娓娓道来,让你随着故事脉络的发展,陪伴作者亲历阿富汗,去感受他们的故事。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与性格复杂的阿米尔相比,哈桑简单得像个符号。他忠诚、勇敢、善良,他说的第一个单词“阿米尔”决定了他的命运,决定了他只为阿米尔而活。阿米尔视他为仆人,看着别人打他见死不救,嘲笑他不识字,甚至用收到的礼物诬陷他偷窃:但只要与阿米尔相关,他什么都能原谅——虽然我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无怨无悔。但是,从他最后为了保护阿米尔的房子而死,我想,他真的从来不曾后悔过。他用生命实现了他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他那种不含任何杂质的纯粹信任、忠诚和爱,让兔唇的他成为了我心中一个天使般的存在。

看了这本书,对责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喜欢这本书的风格,它所包含的东西很多:责任、诚实、爱情、友情、宽恕和赎罪。每个人都有可能犯下错误,但关键是承担错误的勇气,在很多时候,因为脑袋瓜里一时错误的念头,导致错误的行为,伤害到其他人,碍于面子,碍于需要承担的责任,我们有时候选择逃避,逃避我们的错误,逃避我们对其他人的伤害。

这本书就较深刻得写出作者为了弥补自己曾经的错误,历经千辛万苦去赎罪的过程,让人感受人格的魅力。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1000字


书是世界的一个窗口,人们是通过这许许多多的窗口去认识世界的,通过网络就可以知道作者写的作品这本书。是被很多人在讨论的。将这些思维的灵光随笔记录进读后感里,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吸收书中的知识。我们现在向你推荐最新《荆棘鸟》读后感,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 篇1

上帝创造人类,人类衍生出善与恶,上帝同时放出潘多拉魔盒使人受到多元的挑战,正如他虽清楚,但仍很仁慈的留给人以选择权一样,人在无法选择或面临多种选择时必然会犯许多错误,进而修正,因此上帝拯救的应该是行动中的人,以达到一种相对完美的境界。

人在完善自我之时,也即上帝对人格,生命底蕴的内在转化。古人云:“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是谓之知。”这样说来,应尽天道无余常与善人,然而当一种追求与神冥冥相对时,人的生命不过是自然界的一根芦苇,任何来自自然界的渺小力量都能使其归于毁灭。麦吉,拉尔夫就是如此,拉尔夫很象《巴黎圣母院》中的那个牧师,不同的只是形式,其情之专感人肺腑,美丽的东西不过是瞬间的灿烂,抓住一个足以乐终身。相比而言,拉尔夫是幸运的,神的力量还没有完全扼住其情感的咽喉,痛苦的理性最终让位于纯真的本能,从而也就抓住了永恒的瞬间,他死了——在爱人的怀中,留下了凄楚的麦吉。幸福总是伴随着多倍的痛苦,美总是短暂到让人来不及为之驻足,痛并快乐着,亦或乐并痛苦着。福兮,祸兮?

一切束缚人的本能的宗教或法则总会在人的持久的沉默后的爆发中被突破,牧师和和尚相似。无独有偶,《巴黎圣母院》中也着力刻画牧师受着相思煎熬后的种种痛苦乃至扭曲的心灵,难道仅仅是巧合吗?生理的欲望只能顺势引导,因地制宜,才能使肉体的凡俗升华到精神的神圣。

由此种种,经典的爱情总是以悲剧而告终的。《乱世佳人》,《呼啸山庄》,《简。爱》,《红楼梦》等著作能流芳百世,悲剧的意义在于把有价值的东西撕毁给人看,悲剧作家的灵性在于他以大悲的眼光透过现象看本质,由一而衍生出二乃至无数,将个体的悲升华到整个人类的一种发自脊髓深处的寒气来,正因为如此,他本人倒是往往乐观的,因为他悲在质量而非数量,在本质而非现象本身。当这种悲超越了人的承受力的时候,喜剧作为一种替代品便出台了。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 篇2

也许看过这部小说的人会说我小题大作,煽情得有点过。但我在看这本书的大部分时间,眼睛的确是湿润的——这并不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相信和理解。我总是惊讶于作者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文笔和对人性,感情的深刻透漏。我一直在想,这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天可怜见,看得途中我总是想起这句话。虽然它的大抵意思我并不很了解,但我知道,倘若天可怜见,会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如果我们也同样以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不会去恨里面的任何一个人——当然,我还没有看完全部的小说,只是有些话不吐不快。

首先使我触到悲伤的是弗兰克——这个私生子,我总是不可避免把它和希斯克里夫放在一起想象。尽管他们没有任何背景的相似。他的出场也太少,只有几年的时间他的生活对我来说是可知的,它使我悲伤,是因为他对于母亲和妹妹那种不可比拟的爱。我总是细细去品味这一个细节,当在学校被阿加莎鞭打了的梅吉找到弗兰克,扑在他怀里寻求安慰。只有在弗兰克怀里梅吉才能毫无顾忌地哭出来。对于梅吉来讲,弗兰克是她幼年时期的唯一一个可以依靠和信任的港湾吧。

可是弗兰克一出场就注定要走,不只是因为他的身世。更因为他对现有生活的一种厌恶和悲哀,在他心目中,母亲永远像一个女神般美丽,而即使父亲对母亲足够的重视和崇拜,也不能弥补他气质上的差距……在我看来的确如此,一个美丽的贵妇人,一个憨厚老实的长工,完全不是可以生活的人。弗兰克总是固执地认为父亲侵犯了母亲,她在弗兰克明白男女之事后的日子里,每一次怀孕都让弗兰克大为光火——他怎么能忍受一个老大粗骑在自己那高贵的母亲的身上呢?

弗兰克因为身高矮小而自卑,他不得不用强壮的身体来弥补这一不足,于是他成了全镇气力最大的人……这一优势也让他成为打架的一把好手,事实上,他更乐于以此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最新《荆棘鸟》读后感 篇3

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题记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但总有人乐此不疲,像是菲奥娜,像是梅格安,像是每一个你。

日薄西山,夕阳沉金。他像梦幻中的人,飘然而来,这是梅格安和拉尔夫第一次见面。梅说:“我在十岁的时候就开始爱他了。”我想,爱这一个令人痛苦而快乐的词,它串联着人与人,它也分离着人与人。它让普罗众生痴迷追寻,至死不渝。直至像荆棘鸟一样觅得那唯一的荆棘树。无论以何种方式,无论以哪种身份,无论是因为什么。

我们也总是这样,总是被一些盲目的自我认知蒙蔽了自己的心,让理智或克制的绳索狠狠勒住自己的感情,直至失去,直至离开,我们才放松痛哭。被勒住的感情才倾泻而下,却毫无用处。像孩子丢失了玩具,像是探险者丢失了珍宝,像是游子失去慈母时悔恨没有在母亲塌前尽孝,像是万物失去最后的太阳。一切都追悔莫及,一切都徒劳无功。那为什么不抓紧时间的绳索,用力的去感受爱呢?为什么不表现出自己的感情呢?相信我,拥有时流露出一份小小的爱也比失去后不止的泪水有价值得多。哪怕像火焰一样燃烧,只剩下灰烬。

拉尔夫终究忘不了梅吉,梅吉也忘不了拉尔夫。虽然是他亲手将梅吉推向卢克那个“骗子”,他总是关心着梅吉,却又从不为她停留。虽然他以1300万镑将梅吉“卖了”背叛了她。可他们依然深深地爱着,纠缠着,痛苦着。令人也随之痛心,像荆棘扎进心脏,痛楚蔓延在每一条神经。

我认为他们是禁忌之爱,亦是真心相爱,无论如何他们的相爱是迟早的。梅,这样一位热爱孩子的女性终于拥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她为了他愿不顾一切,几近狂热。“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的爱着某种东西是一种有违常理的事,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安妮又说:“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这真是讽刺,爱本身有什么错呢?它是纯洁的真挚的,又怎么能亵渎神明呢?再说那“至高无上”的神明,难道不是统治者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而创造出来的吗?我相信,真正的神明是普爱他的孩子的,是不愿意他的生灵受苦的。是封建的信义教条,是世俗的眼光,是权力和利益,是他和她无法改变的时代背景阻碍了他们。可笑可悲,戴恩成长为一位极具神性的教士,因救人溺死。在仅26岁的玫瑰年华悄然而逝。这是一种报复吗?梅吉向拉尔夫隐瞒了戴恩,上帝又把梅吉从他那偷走的,又拿了回去。正如尼采所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可是当理由被永远地剥夺了,我不知道梅吉该如何忍受呢。

“追求幸福,免不了要触摸痛苦。”——霍尔特。但这幸福实在是太短暂,要让人用余生来偿还,仍记得在梅吉仍是少女时,她曾在一场大火后从水箱架下面的树丛背后找到唯一一朵半开的浅粉玫瑰。是啊,少女的她像一朵半开的玫瑰。但他们之间的爱情,却只是玫瑰的灰烬。这是一场飞蛾扑火的爱,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从中触摸到了最美好的情感,都给他们带来幸福,哪怕是转瞬即逝的。

荆鸟情深,长荆锥心,心血灌为花。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举措,宁化为荆棘鸟,把长长的荆刺扎进心脏,唱出唯一一次也是最凄美的歌声,只为那唯一的荆棘树。而这荆棘树可以是珍宝,权力,智慧,每个人追求的东西。总有一些事物令我们奋不顾身,纵然万劫不复。又像那灰暗岁月中的逐梦少年,又像是为了幸福生活而苦读寒窗的学子。都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欲望付出代价。在这艰苦的泥泞之路,我们却又是清醒的。一如书中所说,“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钉子扎进胸膛。”诚如译者曾胡所说。荆棘鸟“令人掩卷且悲不能抑,感不能竭。”是当之无愧,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我想拉尔夫早就应该明白了,当他感受到梅吉那双仰望他的银灰色眼睛,像熔融的宝石,闪烁着柔和纯洁的光芒时,他们就已经深爱彼此了。

曾经的荒芜土地,长出了新芽,绽出了鲜花。烈火纵燃之地也恢复了原样,一片祥和。我们曾痛下决心,永勿忘的回忆依然愈合了。尽管他们的爱情是玫瑰的灰烬,我依然记得拉尔夫把梅吉赠予的玫瑰。于是那朵半开的浅粉玫瑰变成永恒,补了他们缺失的爱情。

叹荆棘之惋伤,哀荆鸟之骊歌,颂绝世之爱恋。

天才读后感1000字合集


常言道:“读书三十年,腰间无尺组。”在学校,我们看过许多书,在读完一本书后老师通常会给我们布置一篇作文,我们可以通过读书笔记来记录自己的感悟,如何在读后感中全面的总结自己的心得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天才读后感1000字合集”,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天才读后感(篇1)

内容简介:在这部迄今为止最好的尼古拉·特斯拉传记中,玛格丽特·切尼发掘了这一位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及发明家被埋没的、杰出而有预知能力的宏伟思想。尼古拉·特斯拉被他的敌人称作疯子,被钦服他的人称为天才,被世人公认为一个谜。而毫无疑问,他是一位开拓性的发明家,创造了一系列令人惊叹、甚至是让世界改头换面的装置。特斯拉不仅发现了旋转磁场——这是大多数交流电机器的基础,更将我们带向了机器人、计算机以及导弹科学的基本所在。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所有这些装置的创造并无理论在先。他的天赋几乎是超自然的,他辉煌、热切燃烧的一生以及所有天才几乎都有的神经官能症,使其受扰于一系列的强迫症和恐惧症,并偏爱于铺张浪费的、凭脑海中的形象所见达成的试验方法。与此同时,他也是一位受人喜爱的社会人士,受到各色人等──包括马克·吐温和乔治·威斯汀豪斯等名人的钦佩,以及一大批社交名媛的爱慕。从特斯拉出生于南斯拉夫,到20世纪40年代死于纽约,玛格丽特·切尼描绘了一位引人入胜的人物形象。按编年顺序探究的人物一生,是一种有效的方式,能给予我们生存其中的世界以持续不断的警示。《被埋没的天才:科学超人尼古拉·特斯拉》深入探索了一位科学奇才仍有待于世人探究的成就,并调查了这位人物在科学之外所经历的种种困扰和古怪。

被埋没的天才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有一种说法是:尼古拉·特斯拉不是史上最被高估的科学家,就是最被低估的科学家。根据特斯拉这位大仙现在的知名度来看,明摆着,他的确是被低估了,至于是不是那个最被低估的人,谁也说不清楚,因为这个发明狂人的一生中围绕了太多的迷团、传闻和阴谋。 相传特斯拉家拥有超强的天才基因,她的母亲虽然没......

被埋没的天才读后感,来自卓越网的网友:作者对特斯拉奇特的命运与遭遇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将其详尽而生动地予以揭示。在这部迄今为止最好的尼古拉?特斯拉传记中,玛格丽特?切尼发掘了这一位20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家及发明家被埋没的、杰出而有预知能力的宏伟思想。真的蛮好看的哦~大家也看看吧...

天才读后感(篇2)

《我的天才女友》读后感1500字:

2018年秋季HBO出品了一部美剧《我的天才女友》,豆瓣评分一度高达9.4分,我早早便把它加入了我的百度网盘,并至少三次在独自晚餐的黄金时段尝试看完第一集,昏暗的色调和晦涩的意大利语让我一度想放弃,却又在没课的某一天渐入佳境一口气刷完了第一季的8集。深度的共鸣和震撼让我迫不及待的找出小说,毕竟小说的魅力是无可替代的。

《我的天才女友》是那不勒斯四部曲的第一部,整个系列主要是描写了Elena和Lila这对好友一生的故事,而《我的天才女友》主要是从Elena的视角描写了她们俩个16岁之前的故事,故事在Lila婚礼那天戛然而止,留下了巨大的悬念,而在婚礼之前发生的一切又是那么的耐人寻味。

教育

本书的一大看点就是关于教育的问题,在小学时Elena是传统意义的好学生,她刻苦努力,成绩优异,并以此获得老师的青睐;而Lila却展现了非凡的学习天赋,从最开始的识字算数到后来的写作与绘画,无一不令Elina羡慕,当Elena接受了Lila的“天分”,以第二名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时,这一切却在小学毕业的时候戛然而止。Lila的父母不愿意继续负担Lila上初中的费用,Lila为此激烈的抗争过,最后以被父亲从窗户扔出去摔断了手臂而告终。还记得他们的小学老师说过的关于“庶民”的话题:

从Lila最终失去受教育权的那一刻,她们两个的人生正式进入不同的轨迹,印象最深的是当Lila得知Elena的父母愿意让她继续念书时,她提议两个人逃学去看海,却又在半路改变主意返回,最后还是被Elena的母亲发现,Elena挨了一顿毒打,第二天见面时,Lila问Elena:“他们还是决定让你继续读书么?”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感受到Lila的早慧似乎已经让她意识到不同的教育会成为横亘在她们之间最难跨越的鸿沟,她用自己的方式抗争了,也用“卑劣”的手段试图阻止她的朋友,但是最后仍失败了。父母对教育的认知和态度对孩子的影响永远是第一位的,原生家庭必然是教育的永久话题。

Lila的骄傲支撑她走了一段不短不长的路,从胳膊骨折时的那声“我没事开始”,她尝试用自己的方式抗争:Elena说初中会学拉丁语,Lila便在她开学之前就完全学好了拉丁语的语法,并能流利阅读拉丁语的著作;Elena说高中会学希腊语,毫不意外地Lila又早早精通并能熟练使用;在Elena学习遇到瓶颈的关键时期,Lila帮助她度过难关,一跃成为学校的第一名。而Lila的骄傲反过来又成为激励Elena学习最大的动力。

教育的话题一直贯穿了整本小说,而Lila对学习的态度也在逐渐发生着变化,她的生活环境逼迫着她要考虑撑起家里的生意,考虑应付男生们的追求,考虑自己的结婚对象,这一切都与她要学习的目标格格不入。

还记得Elena努力想让自己的文章登报,思前想后还是决定找Lila帮她订正,Lila第一反应是拒绝的,因为那个爱学习的她已经在她体内沉睡太久了,她帮Elena订正好,又认真的抄写了一遍之后告诉Elena,这是最后一次帮她了,因为这太让她痛苦了。放弃自己的所爱太痛苦了,看着Elena的成长也太痛苦了,Lila正式放弃了这条道路,也放弃了在学习方面领跑/追逐Elena的脚步,这一刻,这个人物悲凉的底色终于慢慢浮现了出来。

Lila告诉Elena让她坚持读书,说自己会帮她支付念书的费用,还说Elena是她的天才女友,彼此的“天才女友”。Lila把自己的愿望寄托在Elena身上,她甘愿吗?不,可是她无可奈何。从停止接受教育的那一刻,她的人生就已经被这座小城禁锢住了,她逃不出去,以至于到后来也不想逃出去了。

眼界是一个非常可怕的词汇,就像在小说的最后,Elena看到婚礼上家人朋友的样子,突然有了强烈的无法融入感,那是一种觉醒的状态,她无法容忍那些低俗的笑话以及那些斤斤计较的言语,她瞬间理解了老师所说的“庶民”,这种厌恶感让她想要马上逃离,而此时Lila却和谐的融入这个环境,扮演者她自己该扮演的角色。相关:我的天才女友读后感

天才读后感(篇3)

什么是天才呢?在日常的语境中,有时我们会带着一点希图不劳而获的侥幸心理,将天才认为是“具有很高的天赋,不用付出太多努力而可以取得成功的人”,这样的情况是存在的吗?或者换个角度说,有不需要努力或只是小小的努力一下就能够成就的事业吗?

按理来说,不存在那种东西吧?在成就事业的要素里,幸运是非常关键的决定因素,但捷径与省力恐怕是两个概念吧。

看似扯远了,只是在个人的看法里,这本书可以打上“励志”“成长”等标签,也更适用于打上“职场”这一标签。如同日剧的职场剧总是童话一般,这本书也多少带有童话的氛围(正面意义),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有如此笃定于自己目标的人,而扎扎实实的通过不折不扣的努力来实现,达成阶段性目标,随后奔着更远大的目标而去,在我看来,这就是美好的职场童话。人生乃一场无止境的修行,主厨没有说出这句话,而留给我们的是这样的背影。

我自己对法餐认识极浅,在旅行中略有体验,未曾有过摘星之举,对于应有的元素和程式亦一无所知。唯有一点个人的小小心得:在国外旅游时间长了觉得胃里多少有情绪发作时,便会去吃一顿法餐,大体总能得到慰贴的款待,和极为放松的几小时美好时光。不是早餐的人间烟火,也不是下午茶的琳琅满目,是很切实的“被他人所考虑和关照着”的感觉。如果将“用餐的感动”作为“道”来理解,这与追求食材、外形、口味的“术”之间,还是有可被感知的区别。

又一次扯远了,还是说回主厨的故事吧,之所以认为这本书很适合作为职场成长读物来看,是因为它讲述了一个以梦想为动力的人,可以有多么努力,注意,是有策略,有方法的努力。我原以为做到85%就是很好的事,但其实做到95%都是不够的。那剩下的5%有时候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看不见,摸不到,在目光所及范围的另一边,唯有再次检视自己,唯有穷尽可能,唯有破除成见,才能摸索到另一种可能性的边缘。

不努力的人总有无限的空间,而毫无成长的动力。反过来努力的人更恐慌的,是成长之路与时间之间的较量,人生什么的,说到底也是太短了吧,在无限的可能性,在那个想要去到的方向面前,时间真的是,太不够用了。

书有意犹未尽之处,原本想打4星。但斟酌之后仍然想给出5星的分数,美食也是艺术,而且是只停留在那个瞬间的艺术,作文比起可以被复制的画作和录制的音乐,美食被客人享用的那个瞬间是艺术的巅峰,而且是非常个人化,难以再现的体验。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人在为了这种体验,为了自己的理念而不断磨砺自己,推倒重来,这的确是一件感人至深的事。

希望这样的故事能被更多人看到。想到fined inning的时候,不只是昂贵的价格,而是背后的反复琢磨,和主厨和一家餐厅希望籍此而向用餐者传递的真情实感。这样,我们对美食,对自身,是不是都会多一些尊重,和思考呢。

天才读后感(篇4)

《天才的编辑》读后感400字:

赶在上班前看完了《天才的编辑》这本书。传记一般都是历历在目的展现主人公一生中关于生活、工作的片段,其中责任、友谊、失落、遗憾、收获以及死亡是逃不开的话题。

本书也不例外。作者通过客观的一手资料为我们展现了美国编辑麦克斯·铂金斯的平凡而伟大的一生。说他平凡是因为他拒绝站在台前,他一生不变的原则:书永远属于作者。说他伟大是因为他是慧眼识人的伯乐,为了他的作者创作出符合他们才华的著作,铂金斯倾其所有的给与支持和创造性的建议。

作者为我们记叙了20世纪上半叶编辑的现场和中心,描写了编辑人与作者交流沟通的细节内幕,还原了《了不起的盖茨比》《太阳照常升起》《天使,望故乡》等杰作的诞生过程。

本书全面而又不过于琐碎地回顾了铂金斯完整的生命历程:他的婚姻和家庭生活,以及其中蕴含的矛盾与冲突,与女性好友保持一生不逾矩的相互欣赏与爱慕。职业生涯中与F.S.菲茨杰拉德,海明威,托马斯沃尔夫等作者的交往。认真负责及其天才般的智慧使他最终成为出版社的中坚人物和出版圈名声斐然的业界传奇,最后在岁月的无情催逼和多年案头劳作中迈向迟暮之年,在不清醒中告别了人世!

天才读后感(篇5)

《我的天才女友》读后感2000字!

底层人物与那不勒斯的命运交响曲(内含剧透)。

这两个月时间,断断续续地读完了那不勒斯四部曲。大部分文字都是在凌晨0点-2点读完的,而且喜欢下雨的时候听着窗外的雨声躲在被窝里读书,这样感觉没有那么孤独,就好像我拥有了雨声的陪伴,其实我拥有的是两位女主莱农和莉拉的陪伴。

这四本书涵盖两位女主角从小成为朋友一直到老年长达半个世纪的故事,但是又不仅限于这两个人物的故事。其中涉及的主题又非常多,友谊、阶级矛盾、政治斗争、婚姻危机、家人关系等。想要面面俱到地去讲这四本书很难。总的来说,这四本书非常有力量,下面会提到我所认为的力量源自于哪里。

我个人最喜欢第二本《新名字的故事》和第四本《消失的孩子》。喜欢第二本很简单,这本书讲的是两位女主青春期的故事,特别喜欢两位女主莉拉、莱农以及男主尼诺在伊斯基亚岛晒太阳、读书、游泳的日子(当然是在尼诺犯贱之前)。喜欢第四本是因为其中的悲剧元素,尤其是莱农的妈妈去世以及莉拉的孩子消失的那几段,让人太难过了,也因此变得深刻。

当然从第三本书的开头莱农描述多年以后吉耀拉的死开始,死亡这个主题就开始贯穿整个故事线了。先是尼诺的朋友被枪杀,吉诺被枪杀、莱农的前男友弗朗科自杀,莱农的妈妈病死,索拉拉兄弟被杀死,莉拉的家人相继去世等等,看到后面离开的人越来越多。

个人认为,虽然这一系列作品故事复杂,但还是能看到两条主线在走。一条是发生在围绕莉拉、莱农以及她们的朋友展开的故事;另外一条是与那不勒斯甚至是意大利半个世纪多的社会变迁以及阶级对抗有关。其实发生在几个人物身上的故事正好能够反应那不勒斯当时的社会变迁。

总结一句话,整个作品其实就是在讲底层小人物在大时代背景下通过各种努力想要改变自己命运的故事。

首先想要谈谈那不勒斯的象征意义。作者多次提到那不勒斯的腐朽、暴力、落后、粗鲁,因此那不勒斯成为了故事中的人物想要逃离或者改变的地方。

然后从各个人物身上能看到他们所代表的阶层,各个人物之间的对抗也可以看出各个阶层之间的对抗。

1.莉拉-出身工人阶层,之后嫁入小资产阶层,企图改变自己以及家人的命运。婚姻失败以后,便尝试通过新兴技术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我觉得莉拉有一点点像我们现在所说的程序员群体。)但是我觉得莉拉更厉害的武器是她的才智,善于利用各种人物关系来达成自己的目的。值得注意的是,莉拉一直都没有离开过那不勒斯,莉拉所做的是扎根于那不勒斯并通过对抗小资产阶级的人物尝试改变这个地方的环境。这一点和莱农不一样,莱农所做的一切基本上是逃离那不勒斯并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

2.莱农-出生于底层,通过不断地学习一直读到大学毕业,并通过婚姻成为一名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成为小说中底层人物中唯一一个成功地逃离了那不勒斯的人物。莱农很像中国大部分的读书人,想通过知识改变命运。但是莱农最后还是回到了那不勒斯,而且莱农身上一直沾染着那不勒斯这个地方的粗鲁,偶尔还带点暴力。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暗示就是,莱农一直不想成为想她母亲那样外形丑陋思想低俗的人,但是却变得越来越像她母亲。我认为这也是小说很想表达的一点:一个人的出身其实是一辈子的伴随,不要尝试去逃离它、隐藏它或者改变它,要像莉拉那样直面它。

3.尼诺-渣男啊啊啊啊~太渣了!我都不想做分析。用小说里的一句话总结尼诺很合适,那就是尼诺是没有根基的。你很难去把他归到某一阶层,他所有的成功都是靠攀附各路上层阶级的女性而获得的,因此情人多到数不胜数,性生活很乱,简直就是他爸爸的翻版。尽管尼诺说过他不想成为像他爸爸那样的人,但最后也逃不开自己的出身,比他爸爸“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这一点再一次印证了一个人出身的影响以及家庭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尼诺让我想到《漂亮朋友》里的杜洛瓦。

4.帕斯卡来、恩佐、安东尼奥-底层人物,共产主义倾向,其中帕斯卡来是纯粹的共产主义分子、激进的左翼分子,把对资产主义的对抗做成了自己一生的事业。

5.斯特凡诺以及索拉拉兄弟-这些人物无疑代表着这一城区的资产阶级以及权贵阶层,尤其是索拉拉兄弟,势力范围很广。而莉拉、莱农以及她们的朋友所做的一切就是与索拉拉兄弟做斗争,也就是底层与上层的斗争。而在60年代的意大利,工人阶级以及左翼分子确实也很活跃。所以,这里可以看到小人物的命运与大背景或者那不勒斯的命运重合的地方。

但其实,大部分人物和莉拉不一样,大部分人还是只能选择依附索拉拉兄弟才能活下去。像吉耀拉、莉拉的家人甚至到后来安东尼奥、莱农的家人都和索拉拉兄弟有过或多或少的联系。但最后这些人的命运其实都不太好。吉耀拉被抛弃,最后因为心脏病死于公园。莉拉的哥哥里诺,最后染上毒品死于吸毒,让人感到痛苦。

可是莉拉即使在最最困难的时候也没有向索拉拉兄弟低头,甚至是利用了他们。从这里,也更能看到莉拉顽强的生命力。其实莉拉一辈子都很不幸,遭遇了丈夫与家人的背叛、婚姻中的家暴、情人的抛弃、工厂的猥亵、索拉拉兄弟的威胁、疾病的缠身、最后的最后还有至亲的消失。我读到她孩子消失的那一段,真的感到好难过。但是莉拉,一直在与生命中的苦难做斗争。我想这一作品带给我的力量可能就在于此。

我相信莉拉最后的消失并不是死亡,而是活在世界上的某个角落,她也许希望自己女儿的消失也是如此。

最后,关于这个作品,我更愿意相信它不是纯粹由莱农自述写完的,因为莉拉一直在莱农的脑海里,一直影响着莱农的写作与文字。

天才读后感(篇6)

那不勒斯,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时我甚至不知道它是啥,却莫名地被吸引,读起来连贯上口又略带神秘色彩,让人想到中世纪的神秘女巫、吸血鬼。在渐渐揭开“那不勒斯”的神秘面纱后,我看到的是一个贫穷、混乱、破败、充满暴力、散发着腐朽却充满一种“活下去”的生机——对,就像是打不死的小强——的那不勒斯。正如作者一样,讨厌她,忍不住地想逃离她,却又几度回到她的怀抱——就像一只风筝,那不勒斯手中握着的那根线,牵着那段最真实、支撑作者一生的友情。

洋洋洒洒的四部曲,从“我”的女友莉拉的“人间蒸发”开始,“没有留下任何线索,同时抹掉了她在这个世界上生活过的一切痕迹:衣服、鞋子、书、照片、电脑,甚至老式的电脑软盘,统统没有了。”不服输的“我”打开电脑就开始写——我们故事的所有细节,“这一次看谁能赢”。两位女性的不同的成长史以及她们之间的时而“塑料”,关键时刻却堪比“真金”的友情就这样被娓娓道来。

第一部《我的天才女友》,作者描述了“我”与莉拉如何从童年认定彼此建立友谊,到青年时期各自的教育、爱情、婚姻。从小就表现出非凡天分的莉拉吸引着每一个人,相比而言,一直温顺乖巧的“我”虽然也得到了大多数人的喜爱,却觉得始终在莉拉的影子下暗淡无光。莉拉是“不羁”的代表,读书的时候与老师斗,

作者把“我”的感情表达得细腻而真实。

天才读后感(篇7)

《天才儿童的悲剧》读后感1500字

本以为这是关于超常儿童智力开发的,一直没有买。最近才发现,这是一本从精神分析视角看待母婴关系与成年后心理疾病的书。哈尔滨出版社出版,作者瑞士的艾米丽米勒。

这本书介绍了超级敏感的孩子们,他们成年后善于倾听,富有同理心,很关心人,然而他们对于自己童年的回忆却是困难的。他们对待别人或许很和蔼,对待自己的孩子,有时可能十分苛刻。他们好像一直带着虚假的“自我”生活着,因为他们无法跟自己的内在小孩连接上。这或许起因于他们的童年早期,父母是带着他们的期望看着这个孩子,而没有准备好接纳这个孩子的真实。孩子却是极端敏感的,当他们接收到养育者的神情和语调,他们很自然就发展出一套虚假的自我来应对父母,获得他们的爱。

书的第二章,从抑郁和妄自尊大两种情绪上,去分析一个孩子从小没有机会跟自己的母亲真实连接,从而不得不发展出一套机制来满足自己。也就是通过构建出一个虚假的自我,获得周围人的称赞,或者靠外在来赢得掌声。因此他们的情绪在妄自尊大和抑郁两种极端情绪之间摇摆,也就形成了两极情绪。

看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NLP课程上老师问我的一句话:你有什么特性是你家人不知道的吗?我睁大眼睛想了半天,无比震惊地摇摇头。那一刻,我的脑袋里浮现出一处被修剪得很整齐的灌木丛。我脑袋里关于自己的性格特征的评价,全是来自父母从小到大日常对我的各种评价。同时我也深深地了解,我的父母并不懂我。然而,那一刻我才清醒地认识到,何止是父母不懂我?我自己又何尝了解自己?我一直以为的“我”在哪里?

活了三十多年都是假相。我一直以为我是叛逆的,不听话的,同时也是温顺的,服从的。结果,我行为上会有不服从;精神上,我全盘接受了父母给我的价值观人生观。我从来没有超越他们!我都没找到那个真正的“我”!我印象中的我,是父母用语言虚构出来的!那一刻我明白我孜孜不倦学习心理学的真正内在动力了。

然而我也是书中所描绘的极其敏感的人群,也就是最适合做心理咨询师的那种人。共情和移情能力很强,很容易捕捉到别人的想法。当我同学第一次给我指出来之前,我还以为人人都有这个本事。当我集中注意力时,我很容易猜出别人的想法,帮他把话说完,或者主动提供帮助。当然,幸亏我比较懒,有这样功能又勤快的人肯定累死了。所以我懒得管成人,而喜欢跟儿童打交道,不会累死。我这样的敏感,我猜一定是婴儿期获得非常好的照顾。

共情能力是母亲和婴儿早期互动时,母亲轻易捕捉到孩子需要,并且满足他。婴儿就很容易形成共情能力。我和我的孩子,这种心灵相通的默契也是一直存在,我还以为是本能。直到看到这本书上记录了一位母亲抱怨,我才知道,这也是早期我母亲的功劳。而早期我母亲对婴儿的这种敏感,自然又得益于她的母亲。一个没有在早期被很好对待的母亲,就很难形成与自己的孩子的自然互动。

动物实验也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除了恒河猴子的实验,二十只猴子被剥夺了母亲,长大后,有八只猴子虐待自己的猴崽子,七只猴子对自己的猴崽子视而不见,四只猴子杀死自己的幼崽,一只猴子很笨拙地抚养自己的孩子。

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风雨哈佛路》也印证了精神分析的观点。一个生命力极其顽强的孩子,在母亲得艾滋病和精神分裂,父亲吸毒的家庭里成长。母亲去世,父亲被捕入狱后,外公只肯勉强接受她姐姐,不愿照顾她。于是她先跟着一个邻居老太太,后在街头流浪。她从垃圾堆捡来百科全书就认真阅读,并且在一个贫民区补习班流连不返,最后补习几个月,考上了哈佛大学。用家庭系统或者其它来解释这个现象很困难,为什么这个女孩有这么顽强的生命力,在那样混乱的家庭里不屈不挠,还是继续顽强地绽放着她的生命力。

电影末尾,这个女孩回忆起她早期的生活,母亲精神分裂没有发作时,一家人在草地上欢乐地笑着跑着。也许恰好在她生命早期,最需要从母亲的眼睛里看到自己的时候,她母亲的目光一直很温柔,充满了欣喜。那种看自己的宝贝的心情,也许是第一个孩子,她的姐姐没有感受到的。即使后来母亲发了疯似的抢生活费去吸毒,即使后来母亲病歪歪躺床上,她心里那个母亲,仍然是那个欣喜地看着她,像看着宝贝一样的母亲。

我们小时候活在母亲的目光中,大了,也许还活在小时候母亲看我们的眼神里。

《金锁记》读后感1000字合集


“《金锁记》读后感”为小编为您收集并提供。读书一直是我们学习的重要渠道,我有读过一本名叫作品的书,书里的情节扣人心弦,让人百看不厌。在写读后感的时候,我们需要思考,需要去回忆、归纳、梳理。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金锁记》读后感 篇1

《金锁记》是张爱玲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曾得到许多批评家的赞誉,傅雷先生誉之为“文坛最美的收获”,夏志清教授则称之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年少曾读,体会不深,近日重读,拍案叫绝,再三回味,越爱不释手。我以为,和张爱玲其他的小说篇章比起来,这篇《金锁记》可以说是张爱玲顶峰之作,无论从技巧上还是思想上,都能体现张爱玲的天赋所在,寻常人是无法企及的。

张爱玲善于刻画女人,尤喜描写各色“坏女人”,《金锁记》也不例外,小说女主人公曹七巧是麻油店人家出身的下级阶层的女子,可是她的大哥为了攀附权贵,把她嫁入了没落大族姜家,她丈夫是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七巧出身平民,有着勇敢刚强直爽的一面,突然进入了死气沉沉、勾心斗角的封建家族,而且嫁着一个废人,这个矛盾注定这是一个悲剧故事。在姜家她处处遭到排斥和冷眼,因此她不断反抗,在别人眼中,她恶名昭著。后来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后,姜家分了家产,七巧终于得以脱离封建家族的桎梏——张爱玲把它比作是一把金锁——带着儿女搬到外头住。在七巧的下半生,虽然没有了压抑的生活,而且有了经济基础,可是她的后半生过得并不如意。旧时曾托以幻想的意中人三爷季泽来找她,她毫不犹豫揭穿了他的骗财的把戏,把自己生命中唯一一点的爱情葬送了;儿女长大要成婚出嫁了,可是七巧偏要和儿媳过不去,终于气死了儿媳;女儿三十岁了仍未婚嫁,好不容易找了对象,七巧偏从中破坏……最后,这么一个不幸的女人终于在郁郁中死去,结束了她不幸的一生。

张爱玲的小说受到传统小说影响很大,这篇《金锁记》尤其明显,单从技巧上来说,许多地方可以看得出《红楼梦》的影子来。比如人物描写方面。写七巧,小说一开端并不直接就写,而是通过两个下人的床头闲话点出,把这个家族的人物关系和大致的情况都交代清楚,这和《红楼梦》借冷子兴贾雨村之口道出荣宁二府的兴衰故事一样异曲同工。

在两下人的口中,道出了七巧的出身;然后再借二嫂三嫂的背后冷言闲语,交代了七巧在家族中的低劣地位,因为她是平民出身,而且直言直语,大家都瞧不起她。在一系列铺垫之后,七巧终于出场,一开始就写她因为替二小姐云泽作媒,气得二小姐哭,三言两语之下,完全通过语言和动作来表现七巧的独立个性,还把姜府的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交代得相当清楚。短短四五千字,完全是侧面描写,就把七巧的出身、人物关系、人物形象交代得非常圆满清楚,张爱玲生花妙笔,让我赞叹。 其实这种侧面交代的方法在小说中应用得很广。最妙一笔是在后面,当写到七巧约准女婿童世舫见面,要拆散他们,在童的眼中,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在童的心中,印象是“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子”,而小说在写七巧老年的时候,一处都没有正面去刻画七巧的形象,而到最后才借旁人的眼睛点出,妙笔如斯,再次叹服。

其外,小说跨度三十年,写人物和事情的变迁,《金锁记》里面用的方法更是奇妙。比如小说最后,七巧把手上的镯子往手臂上推,那镯子在年轻圆润的时候是丝毫推不上的,可是到了老年,油尽灯枯,镯子能一直推上腋窝,这金镯子好比一把枷锁,三十年的压抑和苍凉无奈,就在这一推之间,纤毫毕现,实在是点睛之笔!

张爱玲在小说不断的提到“月亮”,月亮是苍凉的寂寞的象征,而不同的人不同的时期去看月亮,皆有不同感受,月亮是人物内心变迁的见证,如开场时的月亮是:“那扁扁的下弦月,低一点,低一点,大一点,象赤金的脸盆,沉下去……”,这预示着一个没落的时代没落的家族;“模糊的状月,象石印的图画”,这是七巧女儿长安眼中的月亮;“彰影绰绰乌云里有个月亮,一搭黑,一搭白,象个戏剧化的狰狞的脸谱”,七巧眼中的月亮;“今天晚上的月亮比哪一天都好,高高的一轮满月,万里无云,象是黑漆的天上的一个白太阳”,是儿媳眼里的太阳。月圆月缺,正是人物命运的象征。

七巧的悲剧命运是通过一系列矛盾展开的,小说正是通过一系列的戏剧冲突牢牢抓住读者的心。一开始,一个出身低微的女子置身于封建大族,本身就是最大的矛盾,也是人物不幸的命运的开始。然后再通过七巧和妯娌间的矛盾、七巧和三爷季泽的矛盾、七巧和儿女们的矛盾,一环扣一环,结构严谨,故事,就在一幕幕矛盾中开展来。

七巧表面泼辣强悍,对人性极端不信任,但是,骨子里还是向往着幸福,她在寂寞的时候时常想起昔日和自己打情骂俏的猪肉贩,甚至,她大胆追求着三爷季泽。但是,想象终究是想象,而三爷也因着她的狼籍名声而不敢沾染。在幸福丧失之后,她唯一等待的就是独立出去。

晚年的七巧不断的和自己儿女斗争,其实正是她一生不幸的反映。她故意气死儿媳,因为在他们身上找到她自己青春的影子,她妒忌他们的性生活,因此近似变态地加以报复,这正是因为她没有得过幸福的性生活;她拆散女儿的婚事,因为她对男人已经是一律敌视的态度,因为她就是被自己所爱的男人欺骗,这几近心理变态了……整篇小说,从表入里,从正到侧,手法如此奇妙,七巧在张爱玲笔下,已然不是纸上人物了,而是写得活了,这样的功力,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都是很少人能比得上的。

《金锁记》读后感 篇2

《金锁记》写了在新旧交替的时代,以曹七巧为主的姜家一行人的命运变迁。其中姜家二奶奶曹七巧受封建的毒害,可最终她又成为毒害他人的封建家长,如文中所述“三十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可见“金锁记”的金锁其实是黄金的枷锁,“金锁”是封建落后的思想对人性的封锁。

开篇从描写月亮开始,又以月亮结尾,文中更是多次出现与月亮相关的描写:三奶奶的陪嫁丫头凤箫夜里看见自己在月光中的手是青白色的、长安在月夜里悲伤地吹起口琴、七巧与儿子长白夜话的晚上月亮像个狰狞的脸谱、七巧的儿媳芝寿绝望倒在床上时,月光里她的脚是尸身的颜色——显而易见,“月亮”这一意象在《金锁记》中绝非团圆美满的象征,相反的,它的出现都伴随着惨淡的命运的发生,正如开篇所述“然而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望回看,再好的月色也不免带点凄凉。”可以说张爱玲从一开始就预示了人物命运的悲剧走向。

作为线索一般贯穿了三代人的七巧无疑多占笔墨,她悲剧的婚姻使她压抑而疯癫,这是她的可悲之处;她的出身造就的粗俗尖刻与行为上的不检点受人轻视,这是她的可恨之处。时间的飞速跳跃加速了故事进程,以十年为分界线:十年前的七巧作为弱势的一方被人操纵着命运,十年后的七巧在丈夫、婆婆逝世后一跃成为强势的封建大家长,开始在子辈身上延续她的悲剧,譬如对儿媳的压迫与针对,以及对女儿长安的荼毒。

长安这一人物与七巧是现在与将来的关系,从长安受到毒害的心路历程可以窥见七巧这一人物的性格形成。比如母女二人在感情生活上有相似点,都因封建家长的干预所以无疾而终或遗憾错过。只是长安要更勇敢一点,她为和童世舫在一起努力戒鸦片,虽然一切在七巧的干预阻挠下如螳臂当车,无济于事。

而“鸦片”这一事物充满了时代标志,它是包裹在飘飘欲仙醉生梦死外壳下的腐化的败絮,七巧从当二奶奶时就靠吸食鸦片麻痹自我,自甘堕落,而她成为封建大家长后又引诱女儿成为鸦片的囚徒。我认为鸦片在文章中不仅是一种增加时代感、真实感的道具,更是除了封建思想之外残害人性的另一道“金锁”。

张爱玲以她独有的华美而悲凉的笔触写下的姜家兴衰的几十年,无疑受到《红楼梦》的影响颇深,其中尤以对姜家细腻的布景环境描写为典型,具有浓厚的时代气息。

《金锁记》读后感 篇3

有人说,张爱玲是一个传奇,她写尽了大上海的悲欢离合,喜怒哀乐。最早接触到她的作品,便是那一道白玫瑰与红玫瑰的永远没有答案的选择题。再后来,便是战火纷飞中流苏与柳原的倾城之恋,芬芳却沉重的第一炉沉香屑,以及苦却不能忘怀的茉莉香片。每个故事都令我感慨万千,记忆最深的便是那《金锁记》。

七巧带着沉重的黄金枷锁,一点一点地慢慢将自己杀死,而在她害死自己的同时,又用这枷锁杀死了自己的女儿、儿子。这个美丽而又悲哀的女子,就像一只美丽炫目的蝴蝶忽然被制成了标本,定在了门上,鲜艳而凄凉!她有爱,那个眼眸如水仙盆里清水养着的黑石子般明亮的黑眼男子,曾使她心里荡起了多少的涟漪,只有她自己知道吧!她也有恨,恨哥哥嫂嫂的爱财如命,不论死活便硬将她塞给一个半死不活的骨痨病人,让她还在梦幻之际就被推下了悬崖,甚至来不及呼救一声。她更有愧,是她亲手杀死了自己的一双儿女,她亲手扼杀了他们如花的生命!或许这一切都是注定的,当初那个错误的婚姻一开始就造就了两代人的灾难。对于七巧,也只有在弥留之际才能卸下压迫她一生的黄金枷锁。

生命的过程是开花的过程,七巧的花过早地谢了吧,未待烈艳却已凋零。她也许并不欣赏她的花,所以她没有好好照料,而当她终于意识到这花也曾经美丽过时,一切都晚了,过了花期,只能凋零了,她的一切觉悟,都像下半夜的昙花,太迟了。

每个人都是一朵花。请自我欣赏,自我珍爱,让生命之花用开不败。

《金锁记》读后感 篇4

我想曹七巧并不是一个值得去可怜的人。

首先,七巧是因为钱才无奈牺牲自己的青春和幸福嫁到姜家的,就极强的金钱情结,为了得到金钱,她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钱奴隶。而小说名字《金锁记》,金锁,也许就是指七巧内心深处的枷锁,在不断寻求病态发泄与报复的过程中,变得越来越自私、乖戾、刻毒残忍。

其次,从心理学上讲,曹七巧身上存在着严重的缺爱感与压抑感,爱情体验的缺失与情感体验的麻木,无助,让她苦楚不已,充满着强烈的落寞与感伤,而情思将她缠的越来越深,扼杀了人性中本该存在的温暖与美好。我得不到的,你们也别想得到,这也许就是曹七巧内心的写照。

第三,从精神角度来看,七巧身上有着浓厚的艾列屈拉情意综合症,表现为一种恋子嫉女,儿子结婚了,她害怕失去儿子,不愿看到儿子和儿媳恩爱,想方设法地,不惜采用任何卑劣的手段拆开他们,让儿子永远的留在自己的身边,看到长安与童世舫自由美好的爱情后,七巧的心理失去了平衡,正是因为女儿在爱情上的春风得意,使她产生了自卑心结,以至于设计扼杀了女儿的婚姻,造成悲凉的结局。

我想,大时代下,小人物的悲欢往往是被忽视的,不被理解的。

曹七巧命运多舛,出身并不高贵,被迫嫁给一个残疾人。一个女子在最美好的年华里油尽灯枯孤独寂寞的等待着,该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在三十年前的情状下本该看透一切的,可她却如此倔强偏执,一条路走到黑,直接造成了自己女儿的儿女的爱情悲剧,自己得不到幸福,也不让自己的子女得到。这样的女子,虽然可怜,却十分让人觉得可恨。

曹七巧为何会变化,我想这不单单是她自己所能掌控的事情。纵观全文,曹七巧在最后也没能认清自己,她也许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是她没打算后悔。也许看清了自己人生的悲凉与荒诞,但是她也没有否定人生的意义。这也就说明了,其实曹七巧并不是一个人生的悲观者。只是她的人生中有着太多太多的毁灭性因素的存在。

她活在一个被否定的环境下,她挣不脱,逃不过,死死地粘在这张网上。被忽悠,被轻贱,被欺骗,被人们的眼光,语言,行为,活活的凌迟掉。千夫所指,无疾而终。

因为承受的太多太多的恶,所以内心只有黑暗,她并不是想做恶,只是控制不了恶毒的种子在心中发芽。她的一生都在被人嫌弃,甚至连子女都想躲开她。于是她用鸦片控制子女,用逼死媳妇来破坏女儿的婚姻和名声,以之来死死的抓住他们。

但这些都不是她的本意,她只是不想被孤立,只是想要有人去理解她。可是谁都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谁都想躲开她。她死的时候,也许也知道儿女们恨她。

其实她早就知道。

其实她都知道。

她只是被心里都野兽控制了而已。

扭曲在没有光的世界里。

相比起曹七巧,焦母对这个世界依然存在着温情,存在爱,她爱着自己的儿子,或者说,她,试图想要让自己的儿子过得更好。从某种程度上讲,我认为焦母是曹七巧的前身,她早晚有一天也会变成曹七巧那样的人。

而从本质上讲,曹七巧与焦母的初衷几乎一致,都是为了让儿子留在自己身边,觉得只有自己才能照顾好儿子,这种做法是一种觉得极度缺乏安全感的表现,也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男权主义社会制度的冷漠与绝对。

这些内心痛苦煎熬的女性,在一个闭塞的社会环境里隐忍了几十年,从最初的少女情怀,到老谋深算,精心设计每一件事。没有人去关心他们究竟承受了多少,而只是去指责她们身上所谓的恶与黑暗。我想这是一种极度片面的看法与理解。他们做错的事应该被恨,可是她们在社会中摸爬滚打,步步为营,被舆论压迫,磨灭的人性中的温暖,也同样值得可怜。

所有的黑暗,悲伤,负面,的东西,从来都不是我们主观上愿意去承受的。而是这个世界强加给我们,逼迫我们承受的。一个本该柔软的女子,一双大手按到某个肮脏,泥泞,卑微的地方,黑暗一片,没有办法逆转,只能在鲜血与美好年华的一点点流逝中走向生命的尽头。而这个时候,门开了,恍惚间重获自由,面向几十年来被阴影吞噬的光明,视线里被光线拉出一丝一丝的点,一面一面的线,重新变得光明与美好,曾经失去过的,又以另外一种形式回到生活中。

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的。

而那黑暗,负面的东西,持续三十几年的压迫与背叛,痛苦,忍耐,在瞬间涌入心头,将本该柔软的心脏腐蚀干净,她开始以恶意看这个世界,以一种近乎于疯狂的态度,方式去试图保卫着自己身边仅存的温暖与光明。这无疑是可怜大于可悲的。

对于这样的女子,我能理解她的无奈,却并不认同她的做法。

我愿意以美好的方式去看待这个世界,温柔的对待这个世界。我想这也许就是改变吧,社会的改变和人生的改变。

我们之所以改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被世界改变。

愿我们都能成为不让自己后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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