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大全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最新童年读后感。光明给我们经验,读书给我们知识,当我们读完了作者写的作品,里面的剧情真的精彩绝伦。现在就让我们写走心的读后感吧。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今年寒假,妈妈向我推荐了一本高尔基写的《童年》。听妈妈说,这是她小时侯很喜欢的一本书。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去读这本书,一下子就被书中的情节吸引住了。
故事主要讲了四岁的阿辽沙因为父亲去世,来到了外祖父家,后来随着母亲改嫁,和继父一起生活。暴躁的外祖父给阿辽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最初的创伤。只有外祖母的爱让阿辽沙没有被困难压倒,让他没有失去对未来的希望。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了:只有斗争才能活下去。
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我眼前仿佛出现了阿辽沙在外祖父家受苦,过寄人篱下的凄凉生活。想想他,再看看现在的我,我真感到自己太幸福了。阿辽沙从小就失去了父爱,而我从小是爸爸妈妈宠着长大的,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要什么有什么。阿辽沙从小就呆在家里干活,帮妈妈分担家务,他从不抱怨,过那么艰苦的生活还勇敢的去面对。和他相比,我们生活在这个时代太幸福了,我一定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做一个像阿辽沙那样懂事、勇敢、勤劳、善良的好孩子。作文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泪如雨下,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读完这本书,我开始明白生活在一个黑暗童年的孩子,该是多么痛苦!
这本书写的是高尔基小时候悲惨的亲身经历!他的童年是在他的姥爷家度过的,那是一段充满苦难的日子,但在这样的时光中,年幼的高尔基并没有被恐惧和黑暗打垮,相反他勇敢地面对,并坚强地度过。
高尔基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和弟弟就去世了,母亲把高尔基送到了姥爷家,姥爷是个很暴躁的人,在那里高尔基遇到了他的两个无情的舅舅,后来还遇到了一个恶毒的继父。姥爷家里充满了仇恨,大人之间的一切都是以仇恨为纽带的,孩子们也争先恐后地加入了这个行列。
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年幼的高尔基是十分痛苦的,他曾遭受过常人难以忍受的鞭打和辱骂。但幸好还有一个爱他的姥姥,一直关心并照顾他。姥姥的存在是高尔基童年中最大的安慰,也是最温暖的回忆。在姥姥的感染下,逆境中的高尔基学会热爱生活,怀揣希望,积极向上。
我的童年生活和高尔基的童年遭遇相比是幸福的,在家里有父母的疼爱,在学校也有老师同学的关心,有一个优越的学习环境,而高尔基在十一岁就辍学,他所取得的成就都是靠自学而来的。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要靠自己努力!
我很同情高尔基,但更多的是敬佩他,他是我学习的榜样,我要学习他直面苦难,不懈奋斗的倔强精神,同时也要珍惜我所拥有的美好童年,珍惜学习的机会,珍惜身边人对我的关爱。
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书中写了阿廖沙的童年。阿廖沙的父母去世了。外祖父经常喝酒,喝醉酒后就会打他、骂他。不仅外祖父不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总是欺负他、欺辱他。家里只有外祖母一个人疼爱他,在外祖父打他时帮助他、在两个舅舅欺负他时保护他。其实,故事中的主人公——阿廖沙,写的就是高尔基自己,这个故事也就是高尔基的童年。
我们虽然每天坐在明亮宽敞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你想要做什么,父母就会尽量帮助你完成;有人欺负你,大人们都会毫不犹豫地保护你。你整天在家里过着皇帝般的生活,但你有没有想过类似高尔基那样的人的处境?他的父母去世,他已经那么不幸,而且他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外祖母是他唯一的支靠,他在童年这段本该美好的时光中,承受了多么巨大的痛苦啊!
所以,我们知道高尔基悲惨的童年后,是不是应该更加珍惜如今幸福美满的生活呢?让我们努力抓住童年的尾巴,认真学习,与同学们团结友爱。我们处在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中,有着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要是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眼看童年就快要溜走了,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因为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让我们抓紧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
这个假期我读完了前苏联作家高尔基以自己的童年经历写的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慨良深。故事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我四岁时,父亲马克西姆死了,在埋的时候我看到几只青蛙也被活埋了,我没有感到痛苦,我也没有哭。几天后刚刚出生的小弟弟也死掉了,外祖母用布裹着他和母亲一块找了个地埋了。然后跟着母亲及外祖母坐上船去尼日尼城,去我外祖父家。上岸后,看到很多人,一个矮小干瘦的老头是外祖父,有米哈伊尔舅舅,有雅科夫舅舅,纳塔利娅舅妈,两个表格都叫萨沙,表姐夫卡捷琳娜。
我和母亲在外祖父家住了下来,母亲的意外到来引发了我两个舅舅的不安,他们害怕母亲来抢夺本该属于他们的家产。没几天两个舅舅就像狗一样咆哮的扭打在一块。气的外祖父大叫,要把他们赶出家门。之后两个舅舅作弄自家染坊的师傅,他们偷偷将烧红的顶针放到了师傅干活的地方,恰巧外祖父进去工作,带上了那枚烧红的顶针上。外祖父大叫起来,说哪个混蛋干的,两个舅舅及母亲就对骂起来。这事好不容易平息,之后我好奇,把桌布给染了色,被外祖父打了一顿。母亲因为受不了,就离家出走了。
母亲走后,我和外祖母住到了一块,外祖母给我讲故事。外祖母生过18个孩子,有15个孩子刚刚出生就被上帝召见去了。外祖父经常暴打我,打完了,然后跟我讲,你被家里人打,你应该感到幸福,别被外面的人打。后来我和家里的雇工茨冈尼克成了好朋友,他是外祖父在大街上捡的一个孩子,外祖父很喜欢他,说他将来会是一把好手的。每当我挨揍的时候,他就主动上前救驾。之后他跟我说,你外祖父打你一点也不手软,以后我不会帮你了。可每次他都主动站出来替我挨鞭子。茨冈尼克去集市买东西,外祖父给他5个卢布,他只花了3个卢布,弄了6个卢布的东西回来,原来有3个卢布的东西他是偷人家的,回来之后外祖父夸奖了他。以后他养成了偷东西的习惯。没多久他就被雅科夫舅舅害死了,雅科夫舅舅买了一根很沉很重的橡木十字架,准备给他妻子立上,叫茨冈尼克过来抬着。雅科夫舅舅撒手了,那根十字架很沉,就把茨冈尼克给压死了。外祖父很生气:“滚出去,你们这群混蛋。”茨冈尼克就被草草埋了。
每逢家里有麻烦或是打架斗殴,外祖父都会去祷告,听他说的祷告词,有时觉得挺有趣的。有时感觉上帝就在她身边,可是自己看到得一切却越来越难以忍受。我亲眼看到纳塔利亚舅妈在屋里怒喊,上帝啊,救救我吧,带我离开吧。祖母说,你米哈伊尔舅舅经常打你舅妈,常常半夜打,冷不丁的给他一拳,要不是就揪他耳朵,吊起来打。后来纳塔利亚舅妈生小孩的时候难产死了。
两个舅舅又为了我母亲当时的嫁妆,打了起来。他们把米哈伊尔舅舅赶出了家门,然后让我从窗户上看着,只要他回来就立刻报告。后来我看见米哈伊尔舅舅跑进了酒馆,就报告给外祖父了。外祖父和雅科尔舅舅就拿着棍子跑到酒馆把米哈伊尔舅舅从酒馆连推带踢给踢到大街上了。
开春的时候舅舅们就分家了,雅科夫舅舅留在了城里,米哈伊尔舅舅在河边弄起了染坊。外祖父在大街上买了栋房子,房子一楼开了个酒馆,常常看到那些醉醺醺的酒客晃晃悠悠的来到大街上,大叫着,或者他们像口袋一样被扔到大街上。外祖父教我认字,我记的挺快的,为此外祖父看我的眼神也变了,我挨鞭子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于是我这么想,他以前揍我是没有道理的。
外祖父跟酒馆的老板娘打架,把外祖母也缠进来了,朝外祖母扔胡萝卜,我为了报复她,趁她下地窖的时候,把她锁到地窖里了,把钥匙扔到房顶上了。我没有小伙伴,邻居家的孩子经常欺负我,整条街上的孩子总把我痛打一顿,我回家的通常是鼻青脸肿的。
外祖父把房子卖给了酒馆的老板娘,又在街上买了处房子,房子很漂亮。我和房客佩什科夫成了好朋友,他整天在屋里弄些瓶子装了些稀奇古怪的药水,又拿了些铜块、铁块和锌块,在那搞什么不知道。他跟我说要学些字,把外祖母讲的故事都记录下来,那很有用。看到我被小伙伴们打了,他就跟我说,真正的力在于运动速度,速度越快,力越大。于是下次打架的时候,我试着抡快了拳头,轻而易举就把我的冤家对头克留什尼科夫打败了。可原理的人都不愿意和他交往,连猫都不敢靠近他。后来外祖父把他撵走了,说那房子母亲要回来住,他是我认识的国内最优秀的人之一,可惜我们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母亲回来了,带了男的回来,那个男的成了我继父。我跟母亲到外面住了,继父经常打我母亲,后来我拿了把面包刀,这是父亲留给我和母亲唯一的遗物,用全身的力气向继父刺过去,幸好母亲推了继父一把。母亲说,你怎么能那样呢,怎么能动刀子呢。
我又回到外祖父家住了,外祖父说,现在我可不养你了,让你的外祖母养你吧。他把外祖母的衣服及东西拿到集市上卖了700卢布,然后和外祖母分开了。每多久,外祖父说,你母亲死了,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你该到人间谋生去了,于是我到了人间。
故事讲完了,你看,多么悲惨的世界,多么悲惨的童年。很多人会认为主人公阿缪沙有这么悲惨的童年,童年丧父、丧母,外祖父家的成员斗争,家庭环境那么糟糕,看到的都是打架、斗殴、鞭挞。就是这种环境,阿缪沙长大之后完全有理由成为一个坏人。于是我认为童年本该是很美好的年龄,可社会环境会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一切,最后还是靠个人的成长和努力才能改变这一切。高尔基就是通过自己童年的亲身经历告诉读者,无论环境多么恶劣,生活多么艰难,总有一些善良美好的人,只要怀着一颗向上的心,在龌龊的环境下也能培养出健康、正直的心灵。
我利用寒假期间读了《童年》这本书,觉得作者高尔基把他的童年写的很真实。他的父亲在他四岁时就去世了,他的外祖母和母亲对他很好,他的外祖父和舅舅常常打他,他的外祖父打他的时候,他的外祖母在护着他,可见他非常痛苦,还有他的两个舅舅也打他,他过的日子真痛苦呀!
故事生动地刻画了高尔基的童年是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渡过的,与我们比拟,他过的比我们苦多了。我们能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当真学习,而他们不能;我们能吃大鱼大肉,他们却不能吃,他们没有我们幸福。幼小的他过早的体会到了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和高尔基比拟,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
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不铺张时间,让我们珍惜幸福,同时还帮助像高尔基这样日子过的不好的人。
固然高尔基面对良多痛苦,可是他仍旧耐劳学习,严重的糊口让他锻炼成为一个意志刚烈,有理想有作为的新人。以后我也要像高尔基一样,当真耐劳学习,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社会主义人才。
童年每个人都曾经历过,童年里有快乐,有幸福,童年时美妙的,童年是充满阳光的,值得回忆的很多很多……而阿廖沙的童年却很悲惨。
阿廖沙3岁丧父,失去了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開始降临到他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他,使他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但外祖父也有慈爱的一面,比如书上说道:外公那端正瘦小的身体轻贴我,他开始讲自己童年的生活,他的话语沉重,滔滔不绝。他讲着讲着,在我眼里形象高大起来,这个干瘦的老头忽然变成了童话里的大力士,他独自一人拖着一条巨大的灰船逆流而上。他一直讲到天黑,待他亲切的和我话完别之后,我才知道外公并不凶狠,也并不可怕。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在現在許多孩子甚至不知道什么叫做“打”,因为他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他们丰衣足食 ,要什么有什么個個在家都是“小皇帝”“小公主”。根本不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 一个是地狱 ;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美好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内容精彩的读后感该怎样写呢?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的灵魂仿佛得到了升华。读后感的“感”是因“读”而引起的,以下是我们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最新红与黑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天知道我为什么会打开那本封存已久的《红与黑》,是因为它的名气,它的作者,还是他那古古怪怪,令人费解的名字,抑或是另有一些别的?我不知道。
我承认,我最初是受他的名气指引而慕名拜读的。也难怪,一部形成了西方“红学”的著作,我这个被曹老先生深深折服的人,怎么能错过?
但司汤达毕竟不是等闲之辈。总目录下的一句题词就使我万分的不解——“献给少数幸福的人”。“少数幸福的人”?这些“人”是怎样的人呢?是学者,是商人,是农民,是教师吗?这个“幸福”又是怎样的幸福呢?是健康身体?是知心的朋友?是安稳的工作?是美满的家庭吗?
带着满脑子的问题读完全书,我了解了于连的一生,却仍然不懂这个“幸福”,从小到大读过的有关幸福的文章不计其数,但却都不是这个“幸福”。
要我说,于连一直都很幸福,他19岁时靠自己的聪明当上了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从此不再受父亲的虐待和兄长的欺凌,并且每月还有400法郎的薪水,而此前他仅仅是个贫农的儿子。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为名声显赫的德·拉莫尔侯爵当秘书,由一介平民而成为了上流社会中的一员,整天与一些贵族打交道,难道这不是幸福吗?他曾赢得了两个贵妇人的爱情,一个是有思想有才智的德·拉莫尔小姐,一个是温柔善良的德·莱纳夫人,他经历了“头脑的”和“心灵的”两种爱情,这难道不是幸福吗?
我困惑,我迷茫,于连在生命最辉煌的那一时刻凋零,在他死之前竟觉得“明媚的阳光使万物洋溢着快乐”,而且“给了他一种甜美的感觉”。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吗?翻阅许多名家对《红与黑》的评析,虽说众说纷纭,但其实归纳起来通俗一点说:在当时那个社会于连最后是解脱了,所以他是幸福的。
解脱?解脱!是啊!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对于于连这样一个表面上“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但实际上却有着美好心灵的人来说,是多么无聊,多么烦闷的呀!在这个社会上,于连也和他人一样为了“发达”,为了“出人头地”,为了“飞黄腾达”而不择手段,但他的虚伪,他的做作,他的趋奉却总是露出马脚,泄露出真情而引人怀疑。这个社会使他迷误在金钱,名利当中,当他最后觉醒,走出误区时,幸福的大门终于开启了。不幸与幸福之间或许只有一步之遥,却耗费了于连的一生。
幸福,我们有时将它看得很普通,其实却很难;也有时候把它想象得过于遥远,实际上只是一种平凡的感觉,这就是幸福吗?也许吧。几十年后,当我重读《红与黑》时,应该会有更深切的体会。
也许,司汤达本人也无法诠释幸福的含义。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向我们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透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联,对于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本小说主人公于连·索黑尔,是一个出身农民家庭但是却博学多才的杰出青年。于连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伦时代的沸腾生活,渴望透过从军去建功立业,过上幸福生活。但是身处王政复辟时期,在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看到这条路已经走不通了,只有通过教会一途他才有期望跻身上流社会。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象征军队,黑即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尔市长府上当家庭教师,他很快赢得了市长夫人的欢心,成为她的情人,得以进入修道院学习,想以此到达发达的目的。他后来到了巴黎,有幸成为德·拉·木尔候爵的私人秘书,在此期间勾搭上了候爵的女儿玛特儿。当于连正准备和玛特儿结婚,实现自己飞黄腾达的美梦时,市长夫人出于嫉妒,在听她忏悔的教士的指使下,给候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信,这下于连的野心和梦幻完全破灭了。在他绝望之余,一怒枪击了德·瑞那夫人,受到了严厉的审判,最后被送上了断头台,从而结束自己短暂的一生。
全书最耀眼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斗争所表现出气概就是时下人们所需要的。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为追求上流社会改变自己生活所努力的一切过程。他因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感到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因此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
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于连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兴奋地跑来跑去,时刻想着之后应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取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刻,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下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正如现在的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平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于连的反抗意识是好的,但是太过急于求成,运用各种手段与计谋虽然取得了短暂的胜利果实,但是当他的良好形象被人拆穿,所做的一切被人们知道时,他瞬间失去了一切,而且他采取了最错误的做法,断送了人生,虽然如此,却也在最后看破一切,摆脱了他人的标准与眼光,做回自己,也算是得到了幸福。
《红与黑》是开学时读的了,距今已过去三个多月,其实内容倒也真忘的差不多了。不过还是有一些想法的。
男主叫于连,是个木匠的儿子,不受宠爱,被父亲欺负利用,不过于连很聪明,也很有野心。他崇拜的人是拿破仑,他会偷偷藏起拿破仑的照片,不断翻阅拿破仑自传,激励自己成为拿破仑那样“成功”的人。起初我被于连读书的能力所震惊,他真的记忆力很好,虽然对神,宗教类的很不屑,但他是成绩最好的,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但当时也觉得于连真的很势力也很有野心,因为感觉他的每一步都很有目的。为了以后的发展进入了市长的家,当了家庭教师。他为了钱权细细密谋着自己的一举一动。见市长时应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他都要想一想。我觉得很累。但想一下,他也是个很有毅力的人,能够一直这样下去,但是总觉得他是自卑的。不管是面对瑞纳夫人还是玛特尔小姐,他开始虽然都是精心计划,勾引瑞纳夫人,追求玛特尔小姐,但奇怪的是,他也陷入其中。就是我发现他不是为了追求那种刺激,也许他一开始有些这种想法,但他并不是那种花花公子类的。特别是他要走的时候,他不惧被抓只为与瑞纳夫人告别,他在花园苦苦等待只为与玛特尔小姐相遇。他在每次爱情中都深陷其中,并甘愿牺牲自己。说他有野心,是的,他野心很大,他渴求钱权,但他有有一种天真,那种面对感情的天真,一点也不顾世俗,也不顾被伤害,如飞蛾扑火一般。
他是很稚嫩的。对于于连,瑞纳,玛特尔,三个迥然不同的人。瑞纳夫人明明之前那么爱于连,可是她更爱自己的孩子,她也许可以不顾世俗的眼光追求爱情,可是她害怕自己的孩子因此受伤害,所以当孩子病了,她以为是自己犯了错误所以上天惩罚她的孩子所以她与于连一刀两断,到最后还举报了于连。她把她的爱看成是一种罪孽。至于玛特尔小姐,她很嚣张跋扈,与其说她喜欢于连,倒不如说她喜欢的是叛逆的感觉。她和于连在一起,只是因为她没见过于连这样的人,于连一开始对她是没有太大好感的,所以玛特尔是有一种征服心的,她想要占有于连,借此彰显自己的不同,同时她也渴望被征服。她的表现欲太重了。同时也很叛逆。所以,当于连表达出对她的爱意时,她迅速褪去了新鲜感,征服欲,她觉得没有挑战性。这个女生太可怕了虽然很聪明美丽,但是,她不真诚。红与黑里的人都是复杂的,我不能说他们是绝对的好人或坏人,只是感到他们的生长环境塑造出了他们这样的性格。他们的发展是意外的,但是也是合理的。因为他们的性格确实就是这样的。所以,看完后,我只是感受到了复杂,还有合情合理。伦理,道德,爱情,神学,宗教,军事,权利,自由,看似矛盾的大家相互碰撞交织,竟也可以这般的不可思议又合情合理。所以呀,人果然是很复杂的呢。
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这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现在的肥差,从而把自己同复辟政权栓在一起。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
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
《红与黑》成书于一八三零年七月革命以前,司汤达竟像是洞悉了历史运动的这一必然趋向。
美源自于我们对生活的不断认知,她何时成形、何以成形,我们无从得知,只知道她是潜移默化的,并在某一时刻蓦然出现在脑海中成为一种近似神圣的标杆,颇有一种“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意味。
少时我们可能憧憬着一位少女或少年,并将其放在自己内心期待的美的框架中,然后在人群中寻找某一个闪光点,再将其放大到极致掩盖其他形形色色的污点,最后美感带来恋爱的芬芳留下无限回忆。
壮时我们可能期待着富有的生活、响亮的名号与美满的家庭,在最艰苦的环境中忍耐、掩藏伤痕、走向美好的风景。
老来我们则可能享受着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宁静淡泊的田园生活,像苏仙一样,放荡自我、沉浸江海之间。
美随着我们的成长,或是升华,也有泯灭。
由于出生低劣,于达厌恶碌碌无为的生活,他野心勃勃想做拿破仑一样的男人。于连首先把社会和他人作为自己的标准。见到龙骑兵的威风,他就想成为军人。见到本堂神甫的权势,他就像成为教士。我们可以看到他对飞黄腾达的渴望,但这个愿望时刻在改变,是不坚定的。只能说于连此时对美并没有清晰的概念。他是盲目的。
我们经历平凡、苦痛、麻木,等待心目中美的救赎,在一丝曙光之中,拼尽一切。
但美本身也拥有惊人的力量,她在记忆的烈火中涅槃,然后用自己的火焰烧透灵魂,只不过这个过程可能漫长、可能短暂、可能永远不会完成。
当于连在瑞纳夫人面前把野心望穿的时候,斯丹达尔指出“从未爱过也从未被爱过的于连觉得做个真诚的人是那么甜蜜愉快”也就是说此时于连对美的感受发生了潜在的改变,在那么一段时间内,他隐隐感觉到什么是美好的。但在法国迂腐黑暗的资本主义的统治下,于连走入错路。他远征巴黎,远离瑞纳夫人,征服玛特儿并在精神上产生强烈而真诚的钦佩和喜爱,进而暂时获得了异变的美。而司汤达显然不愿意美被黑暗泯灭,瑞纳夫人的的一封信成为于达落狱的导火索,然而于达入狱后居然冷静下来,并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可谓巧合,亦是奇迹。当时于连面前有两条路:一是向他所仇视的那个阶级和他所抱定决心加以反抗的社会屈膝投降,乞求和接受它的恩赦。这样他在肉体上虽然能够得生,但在精神上却将宣告死亡。另外,就是忠实于自己的信念和理想的至美,把对人生的挑战坚持到底,回到最初的美好。这里我们明显可以看出司汤达对美的追逐——选择瑞达夫人,挺身赴死。
美不是被动的,她在无形间净化宿主,试图把误入歧途的游子拉回正轨。人生在美的感染下前行。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美往往是我们生命的极端,我们都已拥有美有时又何必称为美呢?人可真是复杂又可悲的生物,在拒绝中同流合污,在错过后空剩感慨。然而天性中我们又有美的灵气,在自然脉动中诞生,在宇宙的星空下成长,这是幸运。因为美,迷茫之人也有走出迷雾的小径,堕落之人也有爬出深渊的台阶,一切姗姗来迟而又恰到好处。当美达到生命的极点,死亡也只是过客。
也许我们无法言说什么是美,但我们知道何为丑陋,排斥与之交杂的一切,然后一切自然就获得了美感。卢梭认为资本挤兑是丑恶的于是他选择了瓦尔登湖,苏轼以为朝堂内斗是难堪的于是他选择了西湖。于连的生命像蜉蝣一样短暂,但却像掠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灿烂。他生命中的高潮是两次非同寻常的悲剧性爱情。于连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物。他的内心世界深刻而复杂,他既卑怯又勇敢,既狡猾又真诚,既老练又天真,既复杂又单纯,所有这些水火不容的对立比较,其实恰恰把美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人生最可悲的恰恰是多年以后成了当年自己最厌恶的人。这一点上于连是成功的。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伤害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精心整理的"最新《诗经》读后感"。在读过一本书之后每个人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在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应该把想法写进读后感里。写读后感不仅可以锻炼自己的文笔,还能提高自己的语文素养。在阅读后还请您收藏本网页网址!
此诗以比兴的手法充分写出了女子结婚以及婚后对她们美满家庭生活的愿望。桃之夭夭同逃之夭夭的读音一样,但它们的意思却有着天壤之别,这也就产生了我对《桃夭》这首诗一点兴趣,其次对于当今时代出现重重离婚现象,更加吸引我的注意了。
第一段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把年轻女子比喻成桃花,桃花的绚丽多彩体现女子对于这次婚姻很是满意,笑开了花。把美丽的女子比喻成桃花更加形象地地将女子的美丽给展现在读者的脑海里。女子为何会对此次婚姻很满意?是因为女子愿意加到这家去,说明女子的梦中情人在这儿。从这一段我想到这应该是在向往自由婚姻的吧。在古代没有什么自由婚姻的概念,通常都是有一些个其他概念阻拦两队非常相爱的人,如门当户对类的。非常相爱的两人却因某种条件而被拆散是一件多么痛心的事啊。唐代诗人白居易从少年到青年一直与一位名叫湘灵的姑娘要好,可因母亲的不同意就这样分离了。
第二段的“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以桃树上结满硕大的果实体现家中儿孙满堂,吉祥之兆。这一段描述出了我们中国古代多子多孙为幸福家庭的象征。有“家和人兴百福至,儿孙绕膝花满堂”类的许许多多诗句。这里应是对自由婚姻之后能够儿孙满堂的祝愿。但由于现在人数过多的状况,我想现在的儿孙满堂是不太好的。
第三段“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以桃树上整整齐齐的叶子托出合家美满的情景。这段体现婚后对合家欢乐,幸福美满的祝愿。这段话使我想到了这种合家欢乐、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与当今许多因种种原因分家家庭的对比。当今结婚的大部分也算是自由婚恋,但又出现了大量离婚的现象,这是个心灰意冷的结果。对于那些离婚的家庭,确实都是有种种原因的,可不用分家总还是比较好的。
这一诗句不但可用于古代时对自由婚姻以及婚后和谐家庭的愿望,也可用于对当今婚后没有离婚的和谐共处的家庭的愿望。愿此后所有婚姻越来越美满。
寒假里,妈妈说,推荐我读一本好书,可以让我感受古代的真实生活,身临其境。我兴致勃勃地接过来,《诗经》?带着疑问,我踏着春秋之风,走进《诗经》的田野,感受到了别样的乐趣。
《诗经》是由孔丘等整理的一部诗歌总集,是中华五千年的文化精粹。诞生于先秦时期,收录了自西周到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年间的诗歌,计有305篇之多,以抒情为主,有《风》、《雅》、《颂》三部分。
读《诗经》,我仿佛看到了那个时代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走进了那个时期人们的心灵世界,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这本书有描写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困苦生活,如《国风·唐风》中,“王事靡盬,不能蓺稷黍,父母何怙,悠悠苍天,曷其有所?”有表达对亲人、家乡的深深思念,如《国风·魏风》中,“陡彼岵兮,瞻望父兮。”有借古讽今的,如《雅·小雅》中,“鼓钟将将,淮水汤汤,忧心且伤,淑人君子,怀允不忘。”有表达对爱情的美好祝愿,如《国风·邶风》中,“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妈妈告诉我,她曾听人说,阅读《诗经》的最高境界,可以清晰地感受到古代那种朴实而真切的意境美:春日之燕燕于飞,夏日之习习谷风,秋日之蒹葭(坚加)苍苍,冬日之杲(搞)杲出日;可以感受到十五国风轻漫过身边,可以倾听到先秦诗人的感叹之声拂过耳边。
我为自己是个中国人而骄傲,为中华五千年文化而自豪,《诗经》正是这灿烂文化中的瑰宝。我还没有那样高的意境,可是,我对《诗经》却真的迷上了。每当翻开它的时候,总会被它古朴的辞章、丰富的想象、奔放的情感所深深吸引。
当我们身处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偶尔也可以回过头去,穿越历史长河,感受西周春秋年代的岁月往事,一起去领略圣贤的千年智慧——《诗经》的无穷魅力。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说起《诗经·邶风·击鼓》,可能很多人都觉得没有听过。但是说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以说是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由此,便能够显而易见地感受到这句词作的巨大魅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第一次听到这句话,完全不了解这句词前后的语句和背后的故事,都能感受到那种爱情的美好。两个人,相知相守、一起老去,这样平平淡淡的感情,却正是我一直以来向往的。而顺着这句话,搜索到了全诗,再仔细了解和品读这首作品,又让我有了更多的感触。全诗的内容主要是写一位卫国兵士远戍陈宋,久役不得归,回忆起新婚时与妻子的誓言而残酷的现实却使誓言落空。作品中的主人公因为战争远走他乡,久久不得归家,他的怨恨、愤懑、孤独和茫然在作品中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出来。而在这样的情绪之中,主人公对爱人的思念以及无法兑现诺言的自责和遗憾也就显得更加深刻。这样一个战争的背景,与其中所描绘的爱情互相成就。在残酷的战争中,这样真挚的爱情显得更加的可贵与刻骨铭心;而这样的感情,更加深刻地表达出了作者对战争的控诉,也更能够打动读者的心,引发共鸣与共情。那种遗憾令人感慨唏嘘,也引发了我们自己的思考。既然我们现在有机会,为什么不好好珍惜身边人呢?这篇作品,有大的格局,也有细腻的情感,能传诵千古,自然也不足为奇了。
最早接触《诗经》,应该和大多数人一样,是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开始的,这首熟得不能再熟的诗词就连几岁的孩童也能吟诵,但是真正懂得其所表内涵的人却是比较少的。其实,除了专家学者外,又有多少人能真正像安意如一样,从书架上随意取下《诗经》,坦然自若地阅读,再坦然自若地向其他人交流自己的所得?这也是我欣赏和佩服她的原因。就如她自己所说:懂得才能够亲近,能想象出它的意境,看到的就不止文字本身,还有一种仿佛鼻尖轻碰的真实触感。如此灵动的话语,非亲身体会无以表达。
《诗经》的每一篇本质上都是洁净的,没有繁复的章法结构,没有过度的语法修饰,没有曲曲折折小心刻意的隐语。文字如一个独立的天地,你立于门前,可看见喜怒爱恨如季节般分明,那翻覆在期间如花海蔓延的情与欲,也自然奔放地呈现在天地之间,无拘无畏。
我真正注意到诗经,并且欣赏她是从《蒹葭》开始的。那是一种何等高的境界?“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这一句写爱情,达到了某种极致,如看着开在彼岸的莲花——欲接近而不可得的绝望。这位在水一方的伊人,无论是男是女,她(他)的孤洁,都为世所稀。
书中无时无刻不体现着安的独特见解,那精辟的看法评论,精彩华丽的文字,语句,无一不将我们带到她的世界里,跟她一起徜徉在诗三百的海洋中,跟她一起领略诗中主人公的羞怯、伤心、痛苦与快乐。毫无疑问,《思无邪》超越了一般读诗之人的寻常范畴,带给了我们很多不一样的感受,让我们逐渐享受起诗三百带来的美好。细细品味,安所写所品的精彩之处竟是如此之多,就好像信手拈来的一段也是经典。再难的诗句,在她的笔下就仿佛鲜活了起来,分析得是如此到位,如此精准,如此让人赞不绝口。个中的妙处,只有真正读后才会有所体会。
终南真是个小地方,每一天和姊妹们嬉闹以后回到房间里,望着窗外的楠树和正开的美丽的海棠花,心底总是生出许多伤感。村里的姊妹们嫁了以后,便日日的劳作,从此韶华渐去,玉容黯淡,如果镜子中的我有一天,也是变成了那般模样,该是多么可怕?母亲又在庭院呵斥着不知道的什么,那嘶哑的声音,居然是老人们传说的那个曾经的黄鹂鸟么?母亲的例子更让我对未来充满了畏惧。想到将来的丑陋,肮脏,种种不堪,怎么能让我安然?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风了,青青草儿的味道和楠木的香随着风儿飘来,唉,如果没有可怕的未来,那么,应该是多么的快乐。隔壁的永安哥哥在门外问母亲有没有吃过午饭,那声音说的响亮,我知道其实是说给我听。可是,和他一起纵有万般的快乐,又怎么敌得过我对嫁做人妇的恐惧呢?他家和我家是一样的小户,难道我以后就陪了他一起喂那些猪儿和小油鸡么?我烦恼的把窗户关了,自己躺在床上闷闷的不乐,不知道怎么的就睡着了。
是什么声音啊?把我吵醒。我起身,打开窗户,却正好看见庭院门口停着一驾漂亮的马车,我诧异的起身,探出窗子想要看个仔细,却看见那马车里下来个锦衣华服的少年,翩翩的风采,白里透红的肌肤,甚至比我们村许多姊妹还美。这少年穿的绣有黑色与青色花纹的礼服,和昂贵的裘皮大衣,头上戴着高高的威仪的冠,看车下那些围着他转的仆佣,想来是大地方来的公子。那些人中间的一个走向我家,我不由的竖了耳朵,仔细的听了,却原来只是找我母亲问路。
我有些失望,又为自己的失望羞耻。手抖的就把那支着窗户的木棍掉落。意外的声音,惊的那些人都朝这边看来,我看见那公子,也转过脸,目光正对了我的眼睛,我的脸刹那间红了。急忙的退回了房间,心如鹿撞。少少的安静,我恍然记得自己是刚刚睡醒的模样,蓬头垢面的一定也很丑,急忙的寻了镜子来,却看见镜子里,粉面俏然,发髻凌乱,完全就是个小家碧玉模样,上不了台面。心里恼着自己,不该就那样唐突的推窗出去,更不应该在中午时分睡着,如果刚才,是如戏文中唱的正梳妆得体的在庭院看书,那才应该是多么的合适!
心思辗转,却听见院外玉佩轻撞的声音,马车的声音重又辘辘的响起,远去。
第一次接触到《七月》,还是在上高中的时候。那时候中央卫视的《中国诗词大会》正在热播,本着陶冶情操和积累素材的心态,我追了好久这个节目。武亦姝的一句“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着实惊艳到我。惭愧的是那时候的我没有读过《七月》的完整版,只是觉得这些句子简单,但又具有美的冲击性。
诗歌的浸染,更应该是“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不似那些揠苗助长,急功进利的应试教育,传统文化的传播更需要积累的力量。而就像一举夺冠的武亦姝一样,因为喜爱而自然而然地去记忆体会,总有一天,会厚积薄发。类似的人还有现在爆红的易烊千玺,一字开头的年龄却已写有一手好书法,作品被挂在丹麦大使馆里,而除了参加读书类的节目,他在日常生活中也无时天刻不积累着传统文化、典故史记、诗文,信手扑来。
他们这些人都不是因为利益所追而被动传播,而是早已在一言一行中浸透着文化气息,是正如马尔克斯所说“诗歌只与诗人的想法有关的是反诗歌的。”在适当时刻灵活运用诗歌,把自己的思想加进去时时积累,让诗歌变活,让文化传播,时时充满生机。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七月》部分文字的直观感受。
后来再接触到《七月》,细细品读了它的全文,才知道少不更事时只觉得美的句子,背后尽是哀凉。“五月蚱蜢弹腿叫,六月纺织娘振翅。七月蟋蟀在田野,八月来到屋檐下。九月蟋蟀进门口,十月钻进我床下。堵塞鼠洞熏老鼠,封好北窗糊门缝。叹我妻儿好可怜,岁末将过新年到,迁入这屋把身安。”这才是诗句的意思,是劳动者凄苦艰辛的岁月里的日常农作生活,直观真实。朱熹曾在《诗集传》中说,“此章前段言衣之始,后段言食之始。二章至五章,终前段之意。六章至八章,终后段之意。”我深以为然,衣之始,食之始,是贫苦百姓一日一生,三餐四季最平凡却又日复一日的生活。
《诗经》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生活可以成诗,无论是美丽,快乐,平凡,清苦甚至是不幸,都是诗歌最原始纯粹的素材。在那个混乱的年代,也许衣衫褴褛,温饱也成问题,但有诗的日子里,精神世界的丰富也是将人拉出"人间地狱"的一双有力量的手。美可以有很多种,世界上没有真的感同身受,一定程度上,人生本来就是要有悲剧才能算人生,创作的源泉才能不死。阳光普照下的生活明净温暖,纤毫毕现,但阳光照不到的地方,生命力也会破土而出。时光枕水里,生命灿烂如诗。
《诗经。考槃》为隐逸诗之鼻祖,讴歌士大夫的一个重要选择——归隐山林。
自古读书人常走两个极端,一则出仕。二则仕途挫折后隐居林下,诗歌赋画,更有成就者著书立说。“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为什么只走两个极端?因其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因其手足无力、耻于百工?是,也不是。表面客观正确的疑问,回答不了中国传统读书人的骨气问题。
如今的读书人有更多的中间道路可以选择:经商、从军、自由职业等等。这固然是时代的进步,但传统意义的读书人总是迂腐地选择一种极端,一种用毕生热情去热爱和创造的东西。因此他们之中的杰出者不断走上人类某个领域的顶峰,成为千古不朽的大师级人物,如一生只写一部书的李时珍、曹雪芹。相比之下,当代名家充其量不过一巧匠。
所谓“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即内圣外王,不得已立言。内圣立德,外王立功,不能实际举帝王之业,以推圣人之道,才退而立言。著书立说为最后,不得以后为之。恍然明白相声大师马三立简单名字的深刻内涵。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一日不见,如三秋兮”,“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常常流连往返于诗经中这些让人陶醉的诗句中。《诗经》本称“诗”,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被儒家列为经典之一。《诗经》编成于春秋时代,共三百零五篇。诗歌形式以四言为主,运用赋、比、兴的手法,其优美篇章描写生动,语言朴素优美,声音自然和谐,富有艺术感染力。
在《诗经》里不但看不到古时人们的闭塞,愚昧与保守,而且应该说她所表现出来的纯洁的爱情,过人的智慧,积极的生活态度,对现实的满足和对未来美好的憧憬完全是超越现代、超越时空的!
读《诗经》足以静心、净心:《诗经》语言朴实,思想单纯,没有现代人们的那浮躁和不安分。阅读《诗经》,就会被文字里的纯净所感动。当我心浮气躁的时候,看几章,便能沉下心来,安心学习,安心工作。
读《诗经》足以踏实、专心:《诗经》教会我每一步都要踏踏实实地走,才能到千里之外,留心生活中的每一点滴,珍惜现在,努力工作,日久坚持才能成为富有者,只有专心致志、刻苦钻研,才能成为成功者。
读《诗经》足以返朴归真:《诗经》犹如东方的圣-经,记录着农业文明最古老的光荣。《诗经》内的人们生活在离造物主最近的地方,门前的原野、山峦、岩石,无一不是造物主最原始的作品。人们聆听着大自然苍老的声音和人类年轻的声音,充满感恩的心情。他们远离充斥着欲望、高音喇叭的现代生活。这正是现代人所缺少的特质。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我相信每个人看了优秀的书籍后,内心都一定会有所触动。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最新精选:《罪与罚》读后感(7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该说,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那些为着自己的能力而骄傲、而痛苦的人读的书。
该书的主人公认为凭着自己的能力和思想,能够随意决定其他人的生与死,天才具有通过牺牲弱者和平庸者的生命来实现自己的伟大目标的权利,在天才面前,他只为自己立法,而不需要听从一切世俗的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为了能够让人类获得进步,天才即使一时伤害了普通人,他的这种行为也是合法的,有道理的。
正是这种思想,驱使了主人公完成了他的那次为了验证这个思想而去实施的杀人。但最后,他自己却无法忍受由此而来的孤独,也无法说服自己杀人的目的,并通过与救助那些平凡人的过程中,逐渐被平凡人的感情所感化,最后通过自首、服苦役而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这本书里面,作者批评了当时盛行于欧洲的功利主义、实证主义、科学主义、庸俗唯物主义的观念,倡导了人性和情感的力量,尤其重要的是,他通过揭示那些普通人的喜乐,普通人身上不平凡的地方,以及非凡者身上平凡的地方,最终打消了自康德以来,一直在哲学界中存在着的那种理性者有权利为自己立法,因而有权利不顾普通人的感受来强加给他们意志的歧视性的做法。在陀氏的作品中,极力揭示的是那些看似微不足道的人、事背后那些感人至深,异常复杂的东西。如果缺少了这些关切,那么任何一个天才所要拯救世界的理想,最终也将不可避免地蜕变成为一个暴君独裁专制的借口
看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情节不是很曲折。主要线索是主人公以一种不平凡人可以杀死平凡人的想法(精英社会),杀死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但是当他杀死她之后发现了自己也是一个平凡的人。其中有很多让人感到刺激的地方。里面的心理描写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特别是主人公在警察局的时候,那种智斗,更是让人惊叹。但是看完这本书想到得更多的是里面人们那种受苦的精神。我们经常说中国人艰苦奋斗,能忍能吃苦之类的。从某一方面也许是这样。但是和这本书里面的那种“受苦与忍受”却有本质的区别。这本书里面的人,或者说俄罗斯人的忍受与受苦精神主要是来自一种道德和宗教精神。他们“渴望”受苦,因为这样能够让他们心安。也许心里的安慰比来自物质上的安慰更让人愿意接受吧。当然还有宗教精神所在。但是,我所想到的中国人的那种忍受与受苦更多的是来自于一种生存的“智慧”。一种隐忍,一种“独善其身”的想法,一种为了生存,可以放弃放弃很多东西,甚至自尊的“劣根性”。好比我们一直推崇韩信的胯下之辱,甚至还将其放到教科书里面。它一直在告诉我们,为了生存,其他一切都是浮云。怪不得中国人的那种“拓荒”能力那么强。怪不得在全世界各地中国华人都能很好的生存着。当然还有一个就是“独善其身”。个人各扫门前雪,不是我的事我就不理。以至于我们能够围观落水的人而不去救援。甚至还当做娱乐来看。无事生非,惹来一身骚又何苦呢?唯有生存才是硬道理。
书本中最吸惹人的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拉斯科尔尼科夫犯法前后的心理描述。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一个典范的存在双重人格的形象:他是一个心肠仁慈、乐于助人的穷大学生,一个有正义感的青年,但同时他的性情阴郁、孤僻。他在公园碰见被人骚扰的年青女子,他用他自己仅剩的多少个钱为她付车费送回家。在马尔美拉陀夫被马车撞伤的时候,他把他送回家,看见他们连举行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要知道那些钱是来之不易的,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母亲以养老金作典质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但同时他又是一个让人难以揣摩的人,阴郁、孤僻???他让贫困给压垮了,他欠了女房东一身债,怕和她会晤,甚至畏惧见到任何人。老是像猫儿样从楼梯上静静地从前,偷偷溜掉,让谁也别看见他。这个年轻人心里积累了那么多愤懑不平的怒火,他鄙弃所有,所以只管他有青年人特有的爱体面心理,有时十分留神细节,可是衣着这身褴褛儿外出,却涓滴也不感到不好心思。
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俄国有名的批评事实主义作家。《罪与罚》是他的一部出色的社会哲理小说。与很多的俄国当代小说一样,作者在《罪与罚》反映了俄国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探讨了贫穷与犯罪等一些社会问题。
《罪与罚》是一本社会意理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具备不可替换的位置。小说以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展示了拉斯科尔尼科夫在杀杀放高利贷老太婆和老太婆的妹妹后矛盾的内心世界。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总感到读不下去,但是缓缓地就会发明,里面充斥了玄机,让人感觉压抑,想要大声的呐喊。
《罪与罚》中写的最多的就是罚,“罪”只是仅仅占了全书的前面两章,而“罚”贯串了大半。不是身材上的惩罚,而是比这更严格的道德的处分。所以法律只是咱们一种惩戒犯罪的一种道路,而另一种就是人心坎心灵深处的谴责。有时候法律不能使人意识大自己所犯的罪,而心灵深处的谴责则会让人更清楚自己所犯下的过错。
越日清晨,拉斯科尔尼科夫收到警察局的传票,惊骇万分,后来得知是为追交欠款时才松了口吻。他在分开时无意入耳到警官念叨昨晚凶杀案,百丽官方购物网站,缓和得昏厥过去,引起一警官注意。他苏醒后回到家里就卧床不起,几天不省人事,后来病情有所好转,但内心却处于更痛苦的抵触抵触中。拉斯柯尔尼科夫杀人后,尽管没露痕迹,然而却无奈解脱内心的胆怯,他感到自己本来的一切美妙的情感都随之泯灭了,这是比法律惩罚更严厉的良心惩罚。他意识到自己的“实验”失败了。他怀着疼痛的心情来到索尼娅处,受到索尼娅宗教思想的感召,向她说出了犯罪的本相与念头。在索尼娅的劝告下,他向警方投案自首。拉斯柯尔尼科夫被判处8年苦役,来到了西伯利亚。未几,索尼娅也来到了那里。一天凌晨,两人在河边相遇。他们决心虔信上帝,以懊悔的心境蒙受一切苦难,获取精力上的新生。
小说的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住在贫民区一家公寓的五层楼小房里的一个穷大学生,他因交不起膏火而辍学在家,靠母亲和妹妹从拮据的生活费中节俭下来的钱保持生涯。他已经良久不交房租了。房主太太不仅结束供应他伙食,而且催租甚紧。他阅历了一场苦楚而剧烈的思维奋斗――他要断定自己是属于能够随心所欲的不平凡的人,九阳豆浆机哪款好,仍是只配做不平凡的人的工具的一般人。“我正要下决心做一件什么样的事件啊,但却惧怕一些微不足道的琐事!”这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原话。他知道从那幢房子的大门出来要整整七百三十步,在走神的时候曾经数过。他又一次去了那幢大屋子把他父亲的一块扁平的旧银表典当给了放高利贷者,他细心的察看了高利贷者的习惯,跟房间的陈设,他在为那件事做筹备,为那件还没决议的事做预备。他既不能用言词、也不能用感慨来表白本人的冲动与不安,在他觉得压制和不安的极其讨厌的时侯他遇见了小公务员马尔美拉陀夫。马尔美拉陀夫因失业而陷入绝境,长女索尼娅被迫当了街头妓女。拉斯柯尔尼科夫不愿像马尔美拉陀夫那样任人宰割,他终于下定信心盘算用“试验”来证实自己是一个很“不平常的人”,醉逍遥外挂。就在第二天,他得悉放高利贷老太婆的妹妹晚上6点到7点不在家,他晓得机遇来了,当天他就假借典当之名又来到印子钱老太婆的房子,用斧头砍死了她,又把她所有的钱财拿走,就在这时老太婆的妹妹外出回来,拉斯科尔尼科夫在忙乱中又杀逝世了她,他逃出后把货色都放在了一块石头底下。糊里糊涂的回到了住处。
名义上看来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作为一个救助者呈现在马尔美拉多夫的家中,他先是把受伤了的马拉美拉多夫护送回家;在其死后又出资赞助其孤儿寡母部署葬礼;在索尼娅受到搭救时又助其洗清冤屈。卡捷琳娜甚至将其当成家里的靠山和救星,指望着他可能辅助她创办女子寄宿学校,从而彻底摆脱贫穷悲惨的运气。而实际上马尔美拉多夫一家才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援救者。当拉斯科尔尼科夫救助重伤的马尔梅拉多夫后,之前痛苦不堪的心灵却因一个恻隐和救助而有了全新的感觉,心中发生了一种性命感和力气感,认为自己的生命并未和那个老太婆一起死去。而索尼娅恰是他终极取得救命的“圣母”。
罪与罚一部大部头的书,看了一些书评,关于犯罪心理学,对俄罗斯贫富不均的丑陋社会的无情揭露等等等等。下面我写一下我的看法,不是科班出生,勿喷。
在看小说后半段的过程中,让我最纠结的莫过于这个老太婆该不该杀。一方面,正如主人公所说,他是一个虱子,杀了她还可以造福无数人。但另一方面,她作为一个普通人,即使再卑鄙龌龊,我们似乎也没有权利去结束她。但是,假如一个人真的能够成为拿破仑,那么,这样的纠结不知道还会不会继续存在下去。好在小说在结尾给了我们答案,无论这个答案是否符合每个人的观点看法,这毕竟是作者最终在人性的罪与罚间作出抉择。
小说最吸引我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拉斯科尼福本人,他本人就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人。心怀理想,但这种理想符不符合实际我们又不得而知。志向远大,但我们也不知道这种志向是不是年轻人的年少轻狂。他既是一个善良的人,又是一个自私的人,即使一个自尊的人,又是一个虚荣的人。但这似乎才是一个现实的人,不是小说的人。吸引我的第二个方面便是小说紧张的节奏和人物双方之间步步为营的对话。尤其是拉斯科尼福与波尔菲力之间的几次对话,真的是让人紧张到了极点。像这样的节奏,小说中比比皆是。
我一直认为一部小说或是电影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下一步会是什么,而最让人欲罢不能的地方则在于,你永远无法知道她的结局会是什么。
这部小说中,会有一切你喜欢的人物,各种性格的,而且,就我个人而言,我还是非常喜欢大团圆形式的结局的。
首先,我为自己的不自量力感到汗颜……
之前读《卡拉马佐夫兄弟》时的感受已经相当模糊了,但可以确定的是,绝对没有本书的这么复杂…好像我贫瘠的脑子里只能想到“复杂”这个词了……压抑、震撼、愤怒、迷惑等等等等,《罪与罚》是在我读书生涯中出现的让我感觉最不舒服的一本,我甚至都开始怀疑我会不会第二遍去翻它……
人性似乎是极恶的,那些隐藏在每个人心底里最黑暗最邪恶的恶魔、那些甚至连我们自己都不会承认的恶念,当把它们拖出来并真正的付诸实践,我想那一定会让人发疯。
贫困、疾病、耻辱以及一个不幸的家庭,那种让人提起都会呼吸困难的绝境,真会实实在在的要了人的命的。每一节读的都让人那么艰难而又欲罢不能……
我不知道一个人的宗教信仰能产生多大的力量,我也不知道“上帝”会给人带来多大的心灵安慰与福祉,我只觉得人的生命是极其脆弱的,人的灵魂同样是极其脆弱的,可总归因为信仰,在故事的结尾让我看到了新生的希望,拉斯科尔尼科夫最终还是活了过来……
我甚至都不知道该如何为这本书记录点什么……就像某位文学评论家说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一位研究人的灵魂的学者……
可是,未免也研究的太透彻了吧……
青年拉斯科尼科夫杀了两个人,一个是计划内的,一个是计划外的。
事实上,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充满了计划外因素,某种恐惧使他连大门没关这个严重的事实都忽略了。
放下斧头那一刻起他就崩溃了:“难道是我杀死了老太婆吗?我杀死了我自己,而不是老太婆。
拉斯科尼科夫有一套自己的犯罪哲学,他把人分为两类,一类是平凡人,他们只是繁衍同类的材料,必须俯首帖耳地做奴隶;另一类是非凡的人,他们是统治者,可以不受法律和道德的约束,甚至可以随意杀人。
为了把自己和家人从贫困病苦中拯救出来,也为了实践一下自己的那套理论,他举起斧头,结果了两条人命。
杀了人之后,拉斯科尼科夫的生活便堕入一种地狱般的焦躁。
三种来自不同方向的审判紧紧擭住了他。
一是代表法律和社会力量的审判官波尔费利,一是代表上帝之爱的索尼娅,最后就是来自拉斯科尼科夫内心的无时无刻不在进行着的道德谴责。
这三种力量最终把拉斯科尼科夫摧毁,他选择了自首,从而在监狱生活中获得解脱。
妥氏采用强大的心理分析和戏剧性的对白把这么一个故事讲述的一清二楚,并不遗余力地坦露出他对书中每位角色的同情,不堪生活重负酗酒身亡的小官吏,为了谋生出卖肉体但却拥有高尚品格的,为爱折磨走上自杀之路的富有鳏夫,还有这位初出茅庐,未能了解到生活的全部,便向魔鬼屈服的自命不凡的主人公。
再来谈谈这位主人公,妥氏在书末写道:“虽然他对自己做了严格的审判,他那变得冷酷的良心并没有从他以往的所作所为中找到特别可怕的罪恶,除了那个任何人都会碰到的简单的失策以外。
他感到羞愧,是因为他拉斯科尼科夫,由于某种盲目的命运的判决,才如此无望无声无息而又愚蠢地毁灭了,如果他想使自己的良心多少得到一点平静,那就只有俯首帖耳地向这个判决的荒谬屈服。
至此,作者才终于点透对罪犯的最后审判,这位拉斯科夫尼科夫,他之所以接受惩罚并不是出于对所犯罪行的忏悔,而是大难临头束手无策的妥协,在他的内心深处,自己的那套犯罪哲学依然在发挥效用,“那些人成功了,因此他们是对的;而我呢,失败了,所以我没有权利迈出这一步。
读这部小说,有点像在读侦探小说。我想,这也是它吸引人之处吧。在小说中,我主要看到的是主人公的“罪与罚”。大学生拉斯柯尔尼科夫,他本来是一个聪明敏感、正直善良、乐于助人的青年,但在贫穷生活的折磨下,他变得阴郁、孤僻,甚至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了。
他孑然一身,蜗居在像棺材般的斗室里,整天躺在破旧不堪的沙发塌上,苦思冥想着如何摆脱困境。他耳闻目睹的同样是孤苦无助的穷人们任人欺凌,在苦难中挣扎、呻吟,而那些有钱有势的地主资产阶级却作威作福,横行霸道。善恶对立、贫富悬殊的残酷现实,两种截然不同的命运,引起他的深思,使他逐渐形成一种“理论”。他把所有的人分为“平凡的人”和“不平凡的人”两类,认为“平凡的人”活在世上必须俯首贴耳,唯命是从,任人宰割;而“不平凡的人”则可以为所欲为,有权做各种犯法的事,为实现自己的目的,甚至可以踏过尸体和血泊,随意屠杀别人。我觉得他的这个理论反映出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而为了实验一下自己的理论,为了检验自己是否能成为一个“不平凡的人”,他竟杀死了放高利贷的老太婆,抢走她的钱,慌乱中又杀死了一个无辜的人。杀人,这是他的“罪”。但是杀人后他却在孤独和恐怖中受到良心的折磨,最后在索尼娅的劝说下投案自首。他的“罚”,不只是法律的,肉体的制裁,更是道德良心的,精神上的惩罚。作者在书中大部分生动刻画了拉斯柯尔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理活动,可见作者强调的是后者。
故事发生的背景是60年代的彼得堡,当时俄国农奴制废除后,资本主义迅猛发展起来,在资本主义的冲击下,市民阶级发生两极分化:一小部分人发财致富,成为资产阶级暴发户;大部分人则沦为资本主义的牺牲品,贫穷、破产,被抛入社会底层。作者在小说中以震撼人心的笔力向我们展现了城市底层人民的黑暗生活。我想作者是将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作为这类被压迫小市民阶层的代表,通过对其挣扎,反抗,绝望,幻想等复杂的思想和心理来反映当时尖锐的社会矛盾。
每读一本好书,就是跟充满智慧的人说话,每次读不一样的作品,都是和作者在进行心灵的交流。你在搜索作品读后感范文吗?或许"最新简爱读后感"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
幼小的简爱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被寄养在冷血的姑母家。在这个家中,她身份卑微,处处遭受冷眼相待,甚至肉体上的折磨,不被赋予上普通学校的权利。虽从小缺乏真挚的关爱,被生活愚弄,还相貌平平,但却坚定地捍卫自己的尊严,勇敢开创自己的人生。
自由的爱
小说讲的是简爱在卑劣的生活环境中不断追求尊严与自由,靠努力学习成为了教师,有了收入,又突破层层磨难与罗切斯特在一起的故事。歌颂了简爱这样的女人,这样不困于一切旧习俗和偏见之中,敢于反抗、敢于争取平等地位和幸福的女人。
追求幸福的生活
这个故事不但情节跌宕起伏,而且引人深思,给人启迪。结合故事背景来看,以简爱这样一个身份,是一辈子翻不了身的。被送去那所贫困学校上学的话,只能迷糊过一生;没被送去的话,只能永远在姑母家当一个包羞忍耻的仆人。噢不,也许在学校里会因传染病爆发而死;在姑母家没长大就受折磨死了。但简爱,她偏偏不向命运低头,反而好像并不畏惧那些瞧不起似的,还生出来对那些权贵的骄横、愚笨的蔑视。并从始至终显示出自己的美好人格和理想
自由、平等与爱
简爱最终做到了,收获了自由、平等与爱。其实是她用善良和爱馈赠给他人,并收到了爱的回报。每个人都可以使自己很幸福。
用心聆听了简爱的故事,我真切地感受到自己的渺小。幸福,其实很简单,不是么
在书店挑选时,我看到了《简·爱》这本书,我一瞬间起了兴趣。简爱?是简单的爱吗?好有意思的书名。从那以后我便开始读这本书。后来发现这是主人公的名字,我被自己开始天真的想法逗笑了。但这丝毫没减去我对这本书的兴趣。
前半部分我看着都替简·爱叹气,她寄住在舅舅家里,本来财产都是她的,可她舅母并不同意,不但没有告诉她,还虐待她。她与其他的三个孩子形成了对比。老天对她的各种不幸并没有把她打败,她不服输。她的信心并没有因此而减少。
舅母把她送去了一个女子学校,可生活还是不如意。舅母告诉那些老师她是一个十分可恶的女孩。污蔑她对舅母不恭敬。去了学校老师也有偏见。让她在全校师生面前出丑,可她还是没有服输。后来她证明了自己,得到了尊重。我以为她的好生活来了,可以好好过日子了。可老天又安排她去罗切斯特家当家教,她并没有因为自己是个家教而自卑,她依然保持着以往的不服输。后来两个人互相产生了好感,正打算结婚的时候,她发现罗切斯特有一个疯子妻子。她毫不犹豫的离开了他,在走时一分财产也没带走。
命运真是有趣,她又碰到了自己的表哥,意外得知自己继承了一大笔财产。剧情开始反转。简爱听到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烧了房子,而他因为就妻子成了残疾瘸了腿,还看不见了。她回去见了他,这次两人在一起了,并还有了孩子。后来罗切斯特先生的眼睛可以看见了一家三口快乐的生活在一起。
在看到这圆满的结局时,我松了口气。同时我也对简爱产生了敬佩,在当时社会歧视女性很严重。但她不这么认为,她一直不停反抗,哪怕命运不停的戏弄她,她也从未没感到绝望。在虐待自己舅母快要逝去的时候她不计前嫌,回去看了她。她并没有因为自己在爱情中身份低微而自卑。她不卑不亢,她就是女性的楷模。女性就应该自爱,自强。或许我并不富有,也并没有那么惊艳,可我不服输。女性凭什么不配,女性也很伟大,女性的心灵也很丰富。
有一本书是世界十部经典之一,再《泰晤士报》评价它是一本最受读者喜爱的十大经典名著,而评论家则说:“比五十部特罗洛普、五十部狄更斯和其他人的小说加在一起还更有价值的书!”那是哪一本书有如此之大的魅力呢?那就是《简·爱》!
夏洛蒂·勃朗特的童年是一个布满阴云而又痛苦的童年,经常遭受舅妈的埋怨,表哥的毒打,就连仆人有时也对她不怀好意。但正是这样,才铸就了她强烈的自尊心和敢于斗争?拼搏、争取自由平等的信念。
跟你的心灵讲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离开人世,两人平等地一同站在上帝面前——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她的自尊心被敏锐的神经所刺激了,她追求平等的信念在那一刻如同喷发的火山,喷发出了力量和坚定的信念!
罗切斯特可以给她大量的金钱,使她过上极其富裕的生活。可勃朗特拒绝了,她的理性、自尊心告诉她:“这不是我所追求的平等!”她毅然离开了一个深深爱着的人。
在当今社会上,富有的人就可以随意辱骂穷人吗?就可以随心所欲地拿穷人当出气筒毒打吗?如果可以,那社会上还有有人性的富人吗?
大街上,清洁工在扫地时,你随意地把垃圾丢在地上,这就是人口相传的尊敬吗?清洁工要是批评你几句,一会捡起垃圾还是对他们破口大骂?
自尊是人活下去的资本,人人平等更是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尊敬他人。无论你多么有钱,多么有地位还是学富五车,都不要觉得自己高人一等,因为人人平等!
假期的时候,我“奉命”看了《简爱》这本书,本来目的只是为了完成假期作业,但是后来我我就给看进去了……
简爱的样子,正如书中她自己所描述的那样:“贫穷,低微,不美,矮小。”但是和这普普通通的外貌相比,简爱的内在不知道比她的外貌要美丽多少。她有一颗善良,勇敢,执着的心,同时也是一个极力追求平等,公平的女人。她勇敢的爱上了一个社会高层的人,更勇于表达。她有一句十分有名的话:“我现在不是凭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在跟你的心灵说话,就仿佛我们都已离开了人世,两人一同站立在上帝的跟前,彼此平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她从小就不畏强权,敢于和比自己地位高的人对抗,但同时也很宽容,很容易的就原谅了小时候对她百般不公的姑妈。也许正是因为这些好的品质,使她在经历种种磨难后,最终还是还是获得了幸福。
简爱是一名伟大的女性,她坚信地位,身份,长相不能决定一切。而这些放到现在的社会上无疑是十分讽刺的。现在有多少人登高踩低?长得好看就能高人一等,就能自以为是。我真心的希望这种现象早日消失!但是,要真正消失还早,在哪个时候真正到来之前,我们更应该学会自尊自爱,应该学会像简爱那样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我看过一个视频:一个女孩不知怎么的惹了另外两个女孩,结果那两个女孩就把她围堵在厕所里,扇了她五十多巴掌,还恶语相加,骂的要多难听有多难听。那两个打人固然不对,但是那个被打的女生呢?长达五分钟多的视频,那个女生一句话也没说,更别提还手了!不管那个女生范了什么滔天大罪,那两个人也不应该打她,那个女生更不应该不知道还手!一点儿自我保护能力都没有。
我们应该学习简爱的那些闪光点,学会保护自己,学会维护自己的权益,学会自尊自爱!
暑假,我看了一本世界名著——《简爱》
简爱是一个孤儿,但她善良完美,勇于抗争,能勇敢地追求自我的梦想,并为之不懈努力,即使最终爱德华一无所有,但她仍无怨无悔地陪在他身边,她的品质深深打动了我。
简爱的母亲也是一名勇于追求自我感情的人,身为富家小姐的她,不顾他人的反对,嫁给了一位穷牧师,而简爱一岁时,父母去世,父亲的亲人也杳无音讯,简爱在舅妈家生活,受尽虐待,我还在傻傻的认为,她会找到父亲的亲人,从此无忧无虑,但命运不愿就这样放过她,她被送进了学校,学校没有好的食物,没有好的环境,但即使这样,她也学会了很多,在这所学校,待了八年,她最终离开了,成为了家庭教师,对主人罗切斯特产生了爱慕之情,当罗切斯特向简爱求婚时,我认为一切都要结束的时候,他们会一向幸福的时候,罗切斯特竟然已有妻室,简爱不愿做世人所唾弃的小三,坚定地离开了她深爱的罗切斯特,但她怎样忘得了罗切斯特呢?她放弃了巨额财产,回到了桑菲尔德,原先的豪宅变成了一片废墟,原先的罗切斯特,双目失明,脚也废了,但她无怨无悔。
原先,她什么都没有,之后,她有了罗切斯特,她本来能够不管不问,和罗切斯特在一齐,但这样做,简爱就不是简爱了,她无才无貌,自尊心极强,不会违背自我的良知和罗切斯特在一齐,而罗切斯特恰恰爱她这一点,如果简爱不走,他们也不会像这样幸福。
简爱的命运一波三折,从红房子到学校,从学校到桑菲尔德,从桑菲尔德到一片废墟,如果是我们,早就精神崩溃了吧,更谈不上自强了,所以我们要学习简爱的高尚品质,不能怨天尤人。
我们要自强自立,自尊自爱,不能因为一点点小挫折就悲痛,不能因为一点点小困难就放弃。
乘着暑假这么长的日子,我把我一直很期待看却没有勇气看完的《简爱》看完了。因为这本书故事很长,我一直怕我没勇气看下去,现在想想我当初真的想多了。因为故事情节虽然有些复杂,但是很好理解,而且故事曲折,描写生动,更好的是还让我学习了很多知识。
故事从简爱小时候说起,简爱的妈妈放弃了家族而和一位无名的男人在一起,连同简爱被舅妈嫌弃。简爱的童年太黑暗了。被舅妈虐待,在学校唯一的朋友海伦受瘟疫而死。简爱来到了故事的庄园。在这里认识了罗切斯特。与之发生了很多的事,爱上了他,但是罗切斯特却有一个疯妻子。简爱逃出了庄园,遇到了圣约翰。圣约翰为了到印度传教,叫简爱嫁给他,但简爱还是选择了罗切斯特……
故事就是这样,一个自尊自立自强的女性的选择的生活的原则。她教会我,人要有自尊自立自强自爱自重的品格,就像简爱一样。
当我们遇到生活的不平生活的困难,一蹶不振绝对不是一个好办法,这不可以改变事实逆转裁判,一而再再而三的努力才是我们选择的。但是不是所有的努力都适合,我们改变不了世界。所以我们适合的时候,可以试试改变自己。选择另一种方向,选择自己真正想追求的去生活吧!
“我贫穷,卑微,不美丽,但当我们的灵魂穿过坟墓来到上帝面前时,我们都是平等的。”
简爱是一个孤女,她出作文身卑微、相貌平凡,但是她却没有自轻自贱,而是积极、勇敢地去追寻想要的幸福。有人说简爱值得赞美,但有人却觉得,简爱的行为离经叛道。特别是,有很多人觉得,简爱离开罗切斯特后,又回来找他,是矫情、甚至是多此一举。
但事实上,这样的做法却并非多此一举,而是恰恰让我们看到了,简爱不牺牲自由和尊严,在婚姻爱情中,努力追求平等、独立的可贵品质。“我不是罗切斯特的新娘,这是我痛苦中的一部分,从最美好的梦中醒来,发现一切都是空虚和徒劳的。这种恐怖我能够忍受。可是我必须果断地,立即地,完全地离开他,这却是无法忍受的,我办不到!”
他们互相相爱,本可以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但世事难料,罗切斯特已经结过婚简爱无法心安理得的接受他的爱,甚至有想过去死。德里达在与福柯的论战中,曾提到:疯癫并非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本质主义概念,它是社会力量的客体化对象,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理性背景下,依据不同的外在力量,疯癫才获得它的所指和意义。也就是说,在男权主义的时代里,掌握话语权的人,可以给一切异己的人或物,贴上疯癫的标签。罗切斯特就是这个掌握话语权的人,在他的叙述下,伯莎是“丑陋的怪物”、“疯狂的魔鬼”。且不论这些话的真实性,在我看来,伯莎不过是男权社会下,被放逐的、并失去申辩权利的女人。因为伯莎的出现,我与罗切斯特又站在了不平等的对立面上。所以我放弃了与他结婚的念头,独自流浪。
这世上没有什么比自己的独立、强大更重要的事了,只有强大,才能不惧怕,才能有平等对话的权力;只有强大,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才能拥有幸福。
我们经常在工作中撰写文档,范文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模板。分析了范文后,我们就会得到很多写作思路,那关于范文正确格式什么?为此,栏目小编花时间整理了史记读后感故事,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史记》是我国西汉伟大的史学家司马迁倾其一生的心血创作的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至中国上古传说中的皇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共三千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是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多万字。开创了纪传体史书的形式,对后来历朝历代的正史,产生了影响,鲁迅先生称它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在司马迁的笔下,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他们有自己独特鲜明的个性。那些平淡简洁的语言,却让人读起来仿佛置身于其间。
走进《史记故事》,那些王侯将相、士族文人的音容笑貌跃然在纸上。有的圣明贤德,有的残暴不仁,有的英勇无畏,有的昏庸无能……尧舜的开启圣得,商纣王的酒池肉林,残酷刑罚,周厉王的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而烽火戏诸侯,楚汉双雄的风起云涌,廉澜的将相和,很多很多,让人走在历史的长河中,仿佛看见了司马迁在奋笔疾书。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祖先的智慧,祖先的创造,祖先的无私奉献。我们中华民族能长盛不衰,正是因为他们这种无私精神的照耀。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做人要从小树立起远大的志向,制定奋斗目标,为将来做好优良基础。
司马迁写的《史记故事》会很容易跟着司马迁的思绪,为那些热泪盈眶的悲剧英雄感动,又为那些贪图便宜的小人愤慨。
困难与挑战给人挫折,却能让人奋进,而保守虽暂时保身,但却会让人堕落淘汰。所以我们遇到挫折,就要做一只勇于同风暴拼搏的雄鹰,展翅高飞。
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看到风雨时候的阳光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记》作为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述了我国三千多年的伟大历史。而这本《史记故事》则是由《史记》中记载的一些事件改编而成,总共有五十九个小故事,其中的人物有:华夏始祖黄帝、荒唐残忍的商纣王,以及忍辱负重的越王勾践等等。其中令我感想最大的便是:《卧薪尝胆》和《将相和》了。
《卧薪尝胆》讲述得是:越王勾践忍辱负重、卧薪尝胆,最后成为了春秋最后一任霸主的故事。其中越王勾践忍辱负重、刻苦自励、发愤图强的精神令我深受感触,同时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即使自己吃了亏或遇到困难,一定要像越王勾践那样,忍辱负重、刻苦自励、发愤图强,同时也不能像吴王夫差那样,刚得了便宜就骄傲起来,不听人劝。其实生活中也有许多这样的例子,有一次,我家电脑音响坏了,我一看原来是线断了,妈妈说要把线接上。紧接着我开始尝试第一次试接,可惜失败了,就在我准备放弃时,我突然想起了《卧薪尝胆》里的越王勾践,于是我便开始尝试接第二次,果然工夫不负有心人,音响被我接好了。所以这种例子特别常见,大到国家大事,小到家中的鸡毛蒜皮。
《将相和》讲的是赵国大将廉颇与蔺相如是如何从一对冤家从而变成好兄弟的故事。其中两人的性格分别是:蔺相如顾全大局、始终以国家的利益为主,廉颇耿直真诚、勇于承认错误。所以他们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好榜样。
《史记故事》通过对人物特点的描写,给我们传达了许多人生道理,是一本非常好的课外书。
暑假里,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史记故事》,它所选的故事都是《史记》中的精华,在学过的许多成语故事中,比如”卧薪尝胆“、”田忌赛马“、”围魏救赵“、”破釜沉舟“、”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等等,在这本书里面都有,这些故事不仅精彩有趣,而且还为我打开了了解历史,增长知识的一扇大门。
在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卧薪尝胆“。越王勾践不忘亡国之痛,在受尽屈辱,经过那么多年的磨砺之后,终于使越国强盛起来,打败了吴国。正因为越王的艰苦奋斗,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这个故事对我的学习有很大的启示,任何成绩的取得不是一蹴而就,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不断的艰苦努力,才可以取得。
一中国的皇帝秦始皇。像飞将军李广,爱兵如子保卫国土,立下了赫赫战功,受到人民的爱戴。而我最佩服的人是爱国诗人屈原,他学识渊博,为了抒发自己心中的不快和抑郁,写下了名垂千古的《离骚》。最后他因为国家颓败,报国无望投汨罗江而死。后来人们为了纪念屈原,每年在五月初五端午节这天包粽子投在河中,为了不让鱼虾吃他的身体。
《史记故事》真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值得一看的好书。这本书不但弘扬了中华民族的爱国精神,让我们从小就了解中国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而且告诉了我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要退缩,要持之以恒,才能完成我们的理想。没看过的同学,快去看看吧,相信你读过之后,一定会和我一样有许多收获!
我家的这本《史记》是1998年5月1日我从第17届北京特价书市上买回来的,算来在我家“睡”了近10年了,因为我从来没有当作“书”读它,只是当作工具书查资料了。如果不是这次学校组织的“家庭阅读”比赛,真不知它还会“睡”多久呢。当儿子拿回“家庭阅读情况统计表”时,我们为读什么书进行了讨论。说实在话,家里的书不能算太少,没有上万的话,几千册还是有的,但儿子感兴趣的他都读过不知多少遍了,再说,既然是家庭阅读,总得是适合孩子和大人共同阅读的书、共同提高才行呀!于是,从书柜的文学类图书中,我们最终选择了《史记》。
《史记》是汉代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史学宏篇,共有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本次阅读中,感受最深的是史记卷七——项羽本纪。项羽是失败的大英雄,只可惜“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于是项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如果少年项羽能苦心研读多一些兵书,恐怕他就不仅仅是一个失败的大英雄了,也许中国的历史会为之而重写。李清照有诗“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那种豪情让古今读史人感动。但少年朋友应该反思一下,项羽从小很有志向,见秦始皇帝过江,竟说“彼可取而代也”,他失败的原因是什么呢?项羽没有为实现这一志向而努力增长自己本事的毅力!
项羽也许算是天才,“籍长八尺馀,力能扛鼎,才气过人,虽吴中子弟皆已惮籍矣”,天才也许会有天助,但天助不如自助,因为上天最终没有能够帮助项羽。只有自己立下志向,并努力提高自身的能力,理想才能变为现实。
《史记故事》是由西汉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司马迁创作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一共由六卷组成,记载了15个朝代,从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一直记载到汉武帝太初年间公元前122年,记载了长达三、四千年的历史足迹。《史记故事》这本书可真是历史悠久啊!
《史记故事》井然有序地描绘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的故事,如:张仪列传、刺客列传、匈奴列传、廉颇蔺相如列传……让我们更进一步的了解古代人物。《史记故事》里不但有个性鲜明的人物,而且内容也非常全面。通过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繁荣的唐朝、残暴的秦始皇、热爱武术的汉武帝……通过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皇宫的各式各样的奇珍异宝,百姓们安居乐业的快乐生活;秦始皇焚书的硝烟、汉武帝抗击匈奴的场面……《史记故事》这本书,使我在书海中更加快乐,更加自由地遨游。
除此之外,《史记故事》还获得了鲁迅先生的赞誉:”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看来,《史记故事》真是一本人尽皆知、引人入胜的好书!
读了《史记故事》,我可真是受益匪浅啊!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许许多多的人物故事,我了解了历史长河中的一些事物的来历,体验故事中人物们的悲欢离合,感受故事中那令人叹为观止的曲折情节……读了《史记故事》这本书,才真正使我了解了历史的宝贵价值、历史的伟大!以后我有空了,一定会再一次细细品读的!
通过阅读《史记故事》这本书我还结识了许许多多的历史人物,如:除了聪明的晏子、文武双全的伍子胥、善用兵计的孙武、还有第一个统一中国的皇帝秦始皇。
在这些故事里,我最喜爱的《卧薪尝胆》这个故事。越王勾践和吴王夫差展开大战,不料越王的军队大败,勾践成为了夫差的阶下囚,后来吴王把勾践放回越国,勾践回国后没有丝毫的大难之后的喜悦,他睡卧薪柴,舔食苦胆,与百姓一起劳作,积蓄国力多年,静静等待着爆发的日子。终于他的机会来了,吴王夫差被他打败。卧薪尝胆的二十年造就了勾践,他忍人所不能忍之辱,受人所不能受之苦,最终一雪前耻。
勾践这种坚强的意志和坚持不懈、奋发图强的精神值得我学习,失败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敢于面对,敢于重头再来,学习上也是如此。《史记故事》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中国的历史,还让我时时警醒。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读了《史记故事》,让我情不自禁地发出感慨:“人一生的朋友是书,人一生最好的朋友是一本好书。《史记故事》就是一本好书!”
看完了《史记故事》这本世著后,我心中暗暗称赞这本书的细腻生动。《史记》是汉代的司马迁撰写的,曾被鲁迅先生评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这本书讲了许多历史名人的故事。比如“项羽的故事,刘邦的故事,蔺相如的故事……这些故事的情节此起彼伏,内容丰富,是一本历史上最具有重要性的书。
这本书内容丰富,司马迁在受以刑法后,坚持完成了这本名著。《史记故事》里的人物,个个都是英雄。司马迁把他们描绘的栩栩如生、跃然纸上。在历史书中,司马迁这本巨著,可以称得上是一颗耀眼的明珠。
看完《鸿门宴》,让我感到了张良的忠诚机智。张良是刘邦的谋士,他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在宴会上,项庄舞剑,想要杀掉刘邦,张良不慌不忙,叫来了身强力壮的樊哙,化解了这场危机。项羽的勇猛也让我敬佩,他爱护士兵,拥有兵力四十万。他在鸿门宴上,威风凛凛,让人产生畏敬之情。汉高祖刘邦有一股天子之气,他虽喜爱财宝美人,但他也有控制自己,有一股野心要统一天下。最厉害的是他善用人才,他使用好了张良,听取他的各种意见,最终战胜了项羽,夺得了天下。
这段悠久的三千年历史,在这本书中再次重演,它深深地影响着每位炎黄子孙,让我们了解历史的巨变。
怎样才能把读后感写好?当我们看过作者写的作品,并获得了一些启发之后。手里的笔情不自禁转动着,想要把所想,所感尽数写下,我们现在推荐你阅读一下读后感轮椅霍金,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轮椅上的霍金》是我们语文书上的一篇课文。读完后,我觉得虽然霍金在身体状况恶劣的情况下,还能执著着勤奋学习的。这令我感受深刻。
头只能朝右边倾斜,肩膀也是左的右高,双手仅仅并在当中,握着手掌大小的拟声器键盘,两只脚朝内扭曲着。嘴已经歪成S型,只要略带微笑,马上就会出现呲牙咧嘴的样子。这是其中的一段。霍金的身体状况这么恶劣,病魔已经造成了霍金终身残疾。但是霍金的学习精神永远都是向上的他不能写字,看书时必须依赖一种翻书的机器。读文献时,必须让人将每一页平摊在一张大办公桌上,然后如蚕吃桑叶般的逐字阅读。看到身体情况如此恶劣,已导致终身瘫痪,却还是如此认真,刻苦的学习。我和霍金比起来。真是太柔弱了。上次我生病了。作业没有写。只是无事的躺在床上,悠闲的看着电视。如果我想霍金一样,得了这种残酷的疾病。我可能没有勇气在活下去。被禁锢在轮椅上40年的霍金,不仅学西刻苦,探索科学,而且还有了巨大的成就。这使我在一次的震撼。因为,他撰写的科学巨著《时间简史》在全世界拥有许多读者。这样大的影响,而且都是在身体恶劣的情况下,会有着样杰出的成就是非常了不起的。这让我又一次的震撼:霍金还是位非凡的科学家。
科学家有很多,非凡的人也有很多。可是非凡的科学家却很少。而且还是在轮椅上禁锢了40年的非凡科学家。真让我折服。
读完着篇文章,我真的收获很大。我懂得如何做人。我知道人格的宝贵。我再一次深刻的体会,学习的精神永远不会停止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说话。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一个故事吧!
《轮椅上的霍金》讲了一个被称为宇宙之王的史蒂芬;霍金的故事。21岁的霍金不幸患上了绝症,不久就瘫痪了。1985年,霍金又因患肺炎被彻底剥夺了说话功能。
就这样,霍金在轮椅上度过了40多年。谁会相信一个不能说话,身体彻底变形的人,他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洞。医生曾诊断身患绝症的霍金最多只能活两年,但他却顽强地活下来了,并成为世界公认的科学巨人,成为了只有像牛顿这样的大科学家才能上升的卢卡逊数学讲座的教授。
有一次,在学术报告会结束时,一位年轻的女记者抢先跃上讲坛,问霍金:您不认为命运让您失去太多了吗?让人想不到的是霍金艰难地叩击键盘,只见投影屏上缓慢地出现了一段文字,这段文字让人们心灵震撼、掌声雷动。霍金是多么艰难、付出了多少心血与汗水才有今天的成就啊!
读完《轮椅上的霍金》后,我想:一个全身瘫痪又不能说话的人居然能被人称为宇宙之王,是多么艰难的一件事啊!作为一个身体健全的人,我们应该学习霍金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和勇敢顽强的人格力量。我们应该好好学习,珍惜自己的每一天。
自从学习了《轮椅上的霍金》这一课,我不禁感慨万千:生命的奇迹就是这样创造出的!一个在轮椅上坐了40年的瘫痪病人都能为科学作出伟大的贡献,更何况我们四肢健全的正常人呢?
读了这篇课文,使我记起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霍尔与保尔有着共同的特点:他们都身有残疾,但他们却具有着积极进取、勇敢顽强、热爱生活、永不退缩的精神。
虽然霍金不能说话,不能活动,但是他的思维一刻也没有停止过。他的大脑在计算着、思考着。他靠着孜孜不倦的精神,终于为科学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更让我感动的是:霍金从来没有悲观自卑之心。面对自己残缺变形的身体,他从来没有怨天尤人,而且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面对生活,这是一种怎样的宽大胸怀呀!
霍金的历程告诉我们:生活永远偏爱勤奋坚强的人,在困难面前不要退缩,要敢于向命运挑战。向命运宣誓:命运,只不过是一些软弱无能的人的借口。
我相信:残疾是他们的命运,但绝望不是他们的权力,他们正在以积极向上的心态去战胜人生的各种困难,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光明的路。
今天,语文课上我们学了《轮椅上的霍金》,这篇课文讲述的是史蒂芬霍金当年的宇宙之王,可命运对他十分残酷。读后感受很多。
1963年,当他在读研究生时不幸患上了会导致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不久完全摊痪。1985年,霍金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又被彻底剥夺了说话功能。40年过去了疾病已使他彻底变形。可霍金还是顽强的与病魔做斗争-坚持学习和工作,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一位女记者怜悯的问:您不觉的命运对你失去太多了吗?可霍金是这样回答的:我的手指还能动,我的大脑还能思维,我有终生追求的理想,有我爱和爱我的亲人和朋友......
是什么让他这样与病魔抗争?是什么他如此坚强?是什么让他不向命运低头?......这些问题答案只有一个,因为他有终生追求的理想,和他那对科学精神和勇敢的无畏精神。就像霍金所说:无论命运有多坏人都应该有所做为,有生命就有希望,我一定要坚强的活下去。我们应该向他学习。
我崇敬的一位科学家——霍金,《轮椅上的.霍金》读书笔记800字。一个被人们熟知的“宇宙之王”,可没有见过霍金的人却不知道,他是一个在轮椅上坐了40年,全身只有三根手指会动的人。1963年正在读研究生的霍金患上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不久完全瘫痪。不幸接踵而至,1985年,霍金因患肺炎做了穿气管手术,又被彻底剥夺了说话的功能。而霍金虽然在轮椅上,可是他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黑洞,他发现了黑洞的蒸发性,推论出黑洞的大爆炸并写出了《时间简史》。
医生曾诊断身患绝症的霍金只能活两年,但他一直顽强地活了下来,并且正是在这种令人难以想象的艰难中成为世界公认的科学巨人。有一次,在学术结束报告之际,一位年轻的女记者抢先跃上讲坛不无悲伤地问:“霍金先生,病魔已将您永远固定在轮椅上,你不认为命运让你失去太多么?”霍金的脸上却依然充满恬静的微笑,他用还能活动的手指艰难地叩击键盘,宽大的投影屏上缓慢而醒目地显示出如下一段文字:我的手指还能活动,我的大脑还能思维;我有终生追求的理想,有我爱和爱我的亲人和朋友;对了,我还有一颗感恩的心…...
霍金乐观,坚强,勤奋好学不会为挫折和困难击败。而我们在学习和生活中稍遇到一点困难就言放弃。而霍金费尽辛苦一字一字看书寻找自己想发现的问题,我们呢?多学一点知识都觉得累,如遇到一道奥数题,我想了半个钟头就放弃了;霍金为了研究自己的问题而不想被人打扰,老是再门前挂着“请保持安静,主人正在睡觉”。霍金只有3个手指头能活动,不过他却能讲座讲得惟妙惟肖,每天跟研究生们讨论问题。而我们一遇到一点小伤就哇哇叫疼,学习时间稍长些就叫苦叫累……回过头来想想自己,一遇到什么艰难险阻的事儿,就逃的不意而飞,没有那种勇敢前进的精神。霍金却不同,就算自己遇到了多大的波折,也要奋勇直前,而我跟霍金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
霍金的魅力不仅在于他是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科学家,更因为他是一个令人折服的生活强者。啊,他不断求索的科学精神令我们感动!我崇敬的科学家——霍金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当我翻开语文的第十课便会想起那位令人折服的生活强者,同时他也是一位物理天才,他就是人称宇宙之王的史蒂芬霍金。
命运对霍金十分残酷,他二十一岁在剑桥大学读研究生时,不幸患上了会导致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不久就完全瘫痪了,被长期地禁锢在轮椅上。后来又因为做了穿气管手术,又被完全被剥夺了说话的功能。命运让霍金失去得太多了,他一生都离不开轮椅了,全身也只有三根手指能动,与外界交流的能力也无比的艰难。可他并没有丝毫地抱怨过生活的艰辛,每天都坚持着工作,霍金有梦想,有亲人,有朋友,还有一颗感恩之心。霍金却对自己拥有的那些少得可怜的东西,而感到满足,我们平常人能够像霍金一样地顽强吗?答案是不可能的。霍金的乐观,积极向上,感恩的精神品质让人敬佩不以。虽然如此,但霍金没有想过要放弃研究,而且更努力地研究。古今中外的名人,都是经历过风雪后,才得到的成功与回报。
十九世纪美国就有一位身残志坚的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她的名字就叫海伦凯勒。她就是以自强不息的顽强毅力,在安妮沙利文的帮助下,掌握了英,法,德等五国语言。完成了她的一系列伟大著作,还为残疾人创造了许多福利,创作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的生活》、《我的老师》等。是美国十大英雄偶像之一。霍金和海伦凯勒不是一样的吗?我佩服霍金,他用一个常人不能想像的毅力和感恩的心战胜病魔。他不断求索的精神令我折服。这位生活强者、科学巨匠,永远是我敬佩的人。
我读完这篇课文以后,我十分感动,在心灵震颤之余,我又沉思许久,大脑中闪过一段话语:活着的人最重要的是要有灵魂,要有思想,最重要的是有一颗感恩的心。霍金,一位充满传奇色彩的物理天才,更因为他是一位令人折服的生命强者。
阅读一本好书,就好像在眼前展开了一个新世界,我相信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最新精选:《史记》读后感汇集(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站在历史的面前,我们都是旁观者。历史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同样的,每个人都能去创造历史。但是一部千古绝唱的史书,只有一百三十篇。诚然机会均等,名垂千古的永远是少数。他们的天赋抑或是人品,都是一种“超能力”。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让凶悍的匈奴人闻风丧胆,数年不敢妄动的大将军,便是李广。当只率领百人误入敌人腹地,被弓箭手包围的时候,当士兵们“大恐,欲驰还走”的时候,李广只有一个字:“前!”果敢又不武断,佯装诱兵,使敌人误以为大敌当前,急忙撤军,从而得以巧妙的全身而退。善用计谋临危不乱的大将风度,是李广将军的法宝之一。
“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近食,广不尝食。”对于士兵,从不苛刻霸道,军中生活让人人感到方便,却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因此,李广才能深得士卒敬重,士卒也都愿为他拼死作战。不是作威作福,而是同甘共苦。将士们有士气,在百姓那里自然也有口碑。
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忠诚报国,为人正直的李广将军却从未被封侯,并且命途多舛,落得一个自刎而死?
我想,除了不够幸运,大概是和李广追求完美的性格有关。《史记》中写道:“度不中不发,发即应弦而倒。用此,其将兵数困辱,其射猛兽亦为所伤云。”他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难免会因为保守而错失一些绝佳的机会。因此他也多次被敌人包围,身陷绝境,导致被贬谪。骁勇善战的将军却总是缺少酣畅淋漓的胜利,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广老将军便愈发的暗淡了。
即便有这样的遗憾,也没有人不去敬重他。毕竟他为大汉朝出生入死,年过花甲依然请缨“先死匈奴”。当李广的死讯传来,所有的人都为他哭泣。再没有一个人拥有“射虎中石”的箭术,再没有那样一颗忠贞不渝的心让所有人敬仰,再没有一个三朝元老“飞将军”。没有霍去病的锋芒毕露,也没有卫青的功成名就。但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
花开花落,落叶归根,不免有些凄凉;雨过天晴,百鸟齐唱,让人惬意。自古离不开悲欢离合,离不开风情万种。昨夜赏花赏月,今朝回首,过去的终究已成为历史,只是那属于自己的,太平凡了。被喻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一书,是司马迁经历了这样几万个日出日落而写成的大作。区区风雪残月,区区孤舟泪影,儿女情长都置于身后。哪怕戈壁大漠,惊涛骇浪,都成了过往烟云,那只是生命沿途的风景,看似危机重重,对于司马迁来说,想必更是情何以堪啊。
我喜欢这样的人,这样的勇气,这样的灵魂。从三皇五帝到汉武帝,有多少情谊,多少无奈,多少磅礴,多少真理,那些不平凡的历史有谁敢去触摸,要知道,作为一名史官,是需要粉身碎骨的坚毅和对生命的执着的向往。正是司马迁,一个勇者,一个英雄,用双肩背负起这个使命,从此把一生奉献给它,奉献给古人和来者。自己只留下一身正气,一个不屈,永远向前的灵魂。
的确是那样意犹未尽,看《史记》不仅是看它的内容,还要汲取它的精神和作者的人格魅力,看它横穿千古,纵贯时光的豪迈和风采,让我心生感激,想去拥抱奇迹的冲动,大气。我喜欢这样的境界,这样的传奇,这样的感慨,字里行间的呕心沥血,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的笔触,写下了一页页,一篇篇,一种种传说,美丽的传说。
春秋五霸,秦王赢政,我读出了那种霸气;四面楚歌,屈原投江,我读出了它的沧桑。西施范蠡,乱世情缘;千金一笑,荒唐可耻;破釜沉舟,勇往直前;完璧归赵,大快人心。包揽了三千多年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各方面历史动态,以及帝王将相,儒林侠士,名人雅士的种种事迹。
我喜欢这样的语言,这样的丰富,这样的多彩。《史记》语言丰富多彩,具有辞赋的洗练,散文的晓畅,杂文的警策,它的语言风格也是精华。说《史记》具有史鉴的明智,诗歌的颖慧,数学的细致,博物的深沉,*的庄重,逻辑与修辞的善辩,是不为过的。这部恢弘巨著,我不知该把它比作什么,也找寻不到该用怎样的心态去品读它。或者说,只要有空闲时间,即使读了上百遍《史记》,还会有不一样的心得和体会。这分中华民族的伟大瑰宝,要把它装进心里,那是简单的,要把自己融入那个时代,就只有《史记》可以熏陶了。
我更多走进了历史,在一样的大地上,不断演变着不一样的传奇。追朔过去,这本厚重庄严的文字记载了一切,如今,它又要从封尘中活跃起来,在中华大地上诉说不老神话。窗外,是高楼,是大厦,是21世纪的科技。仰望蓝天,仍是曾经的一幕,或许湮灭是尘土飞扬,更加荡气回肠。
踏遍千山万水,不如品味一句——人固有一死,或重与泰山,或轻与鸿毛。或重如泰山!
随着课堂教学的进一步的深化改革,每一位教师都在寻找、积累和建构自己的有《漫画史记》是一本让人记忆深刻的漫画历史书,用漫画的方式来给读者讲述了历史。
说实话,以前我一点也不喜欢历史,我总觉得历史太枯燥,不是打来打去就是用什么什么计策。而我出奇地喜欢漫画,不止喜欢它曲折离奇的情节,更喜欢它用一幅幅美图连接的故事。听妈妈讲,《漫画史记》是用漫画来讲述历史,那我应该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呢?
当收到《漫画史记》中的一本时,我就这样带着疑问,迫不及待地坐在沙发上翻看着。没想到不一会儿,我就被这本书里表情丰富的人物画,精彩有趣的故事内容所吸引。从楚汉相争到武帝本纪,刘邦和项羽的战争,比的是智慧;吕后的执政,靠的是冷静;文帝的成功,依的是仁这一个个有故事,精彩纷呈,让我目不暇接!这一次看历史书,我空前没有不耐烦,安安静静地看着,时不时地大笑一阵,时不时思索一阵。
我一口气看完了整本书,闭上双眼,细细品味着每一个细节,每一张图片,还真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呢!真没想到,历史竟然这么有趣!让一向不喜欢历史的我,深深被吸引了。听说这套书一共十二本,而我只试读了其中一本。那《千古一帝》说的是谁呢?《千古悲歌》又是什么旋律呢?《楚汉风云》又是如何悲壮呢?我充满着好奇,也充满着期待。
《史记》是一本伟大的历史书,被鲁迅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现在我们能用漫画的方式来近距离地接触它,太幸福了!
翻开历史的画轴,穿越时空的界线,行走于历史的长廊中,我们在惊叹五彩斑斓的历史之余,禁不住感叹:许多时候,历史给予成功者的,是赞美,而留给失败者的,只有批评与嘲讽。
也许这是历史的一个通性: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历史上的“史记”,多数都是由某一时期的胜利者所抒写,所以说历史是胜利者的历史也不为过之。
可是,无论历史的评价如何,每个历史的观望者都有自己独特的思想,它不会被历史同化,它是自我精神的一种见证。正如我一直深深地坚信着,项王并非是一个卑微的失败者,而是一个完美的失败英雄。
项王有情,也许他并不像一个真正的霸主,因为他的感性,总会超出他的理性。他可以一直深深地钟爱着虞姬至死不渝,于是便有《霸王别姬》的绝唱经久不衰,悲得令人泣下,壮得令人击节;才有公元前202年那个苍凉的秋夜:一弯冷月如钩,残月照着凄清的垓下古战场,四面楚歌时,大英雄与大美人作千古诀别的凄美。于是,中国文学殿堂里又多了一首荡气回肠的《垓下歌》及其一首美人的和诗。他可以不拘小节地体恤将士,求贤若渴,甚至可以在一场本该果断下杀手的宴会上对敌军的一员大将惺惺相惜。不怕千军万马的他,却害怕愧对江东父老。他的情,让他在帝王之路上从此多了许多的羁绊。
项王有义。他对于项伯的泄露军情并不责备。也不过多地责备别人的无心之错,这是他的义,是他的灵魂之柱,也便有了世人所谓的“妇人之仁”的骂名。
项王有勇。他是一员勇者,他的勇把战场上的暴力诠释成了艺术。当四面被诸侯兵重重包围时,他徒步杀死汉兵几百,即使身受重伤,汉军将士也不敢轻易近他。当他看见自己过去的旧将吕马童时,笑着说:你不是我过去的老朋友吗?我听说汉王悬赏千金购我人头,并赏万户封地,我就成全你吧,语罢自刎而死。这是何等地蔑视,这是何等的悲壮!他自杀了,死亡,算什么?死给敌人看,死给朋友看,死给天下人看。这就是勇者——项羽。
这就是生时轰轰烈烈、死得光明磊落的楚霸王项羽,一个失败的英雄。
一个个遗恨的旧渡,曾经的楚河汉界,都在世局的起落中泯灭了,只有这英雄的故事,还时常令人挂念。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李清照的《夏日绝句》至今激励着世人。
《史记》不但是中国史学上第一本记传体通史,而且是司马迁走遍大江南北,经受住了各种打击,呕心沥血在公园前91年完成的旷世巨作,史记读后感800字。这本书中,最吸引我的是撰些时代中各领域英雄豪杰和记载国内外少数民族的列传。是它让我感受到了历代英雄人物的气概与豪迈。
比如说列传中的刺客列传里的聂政,荆轲等人。以前,我认为刺客不过就是那些品行不正,只知道搞偷袭的人。但史记上的叙述,让我明白,其实刺客才是对君主最赤胆忠心的人。毕竟去行刺君王,成功了会被周围的卫士杀死,不成功更无生还的可能。真可谓是有去无归。虽然如此,但他们依然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的赤胆忠心的最好表现,读后感《史记读后感800字》。
能与君主斗智斗勇的,还有那些有着顽强意志的说客。苏秦是他们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原先,苏秦穷困潦倒,连家人们都嘲笑他,然而他没有就此放弃他的理想,躲在房中钻研《阴符》,练就自己论辩说理的功夫,用书中的道理去游说君王,然后奔走于各个国家,终于让燕文侯认同了他的意见和建议,将整个国家都托付给他,让他去游说各国,最终苏秦成了六国合纵同盟的负责人兼六国的宰相。从而让家人对他刮目相看,对他格外尊重。说客要想做成功是要付出常人难以想像的艰辛,不但要游走于各个国家,路途艰辛自不必说,而且费尽口舌君王也未必会听,搞不好还会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所以很多人都退却了,但苏秦坚持了下来并获得了成功,他那三寸不烂之舌抵得上人家的千军万马。让我见识到了一个人口才的力量和古人那坚持不懈的伟大。
寒冷的冬天,我独自来到一棵大树下,手里捧着一本书,树上早已没有了叶子,我在树下坐下,津津有味得看起了《史记故事》。这时,仿佛寒风不再那么刺骨,冰雪不再那么寒冷,我也不再那么弱小了,是书让我感到温暖。
捧起《史记故事》,那一个个故事让我感动着。当我读到《禅让的故事》时,让我懂得了如果要找到一份好的位置,不仅要与人和谐相处,会说话。其中,最重要的还是要有品德,如果一个人的德行不好,光会与人相处,会说话,也是没用的。
读到《舜的故事》,我才知道,在什么时候,都孝敬长辈,还要爱护兄弟姐妹。提起这个,我就有点脸红。因为,我有个堂弟,因为他老弄坏我的东西,所以我经常对他发脾气。我也应改掉这个毛病。如果弟弟还这样,可以叫他改正嘛!
读着读着,我又看见了《大禹治水》,从这里,我看出不能用蛮力做事。所有的事总有办法可以破解,并且还要有信心。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多看书,看好书。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文明古国,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先祖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典文学。漫天星辰中,《史记》最为璀璨。品读《史记》可以使人走入5000年前中国那群雄纷争、帝王称霸的岁月。
读《史记》,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义反秦的吴广、陈胜;急中生智、智勇双全的闺相如;流浪在外、重登皇位的重耳……历史无时不刻在变化着,无时不刻在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刺客列传”最引人深思。
刺客指的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荆轲这五位勇士的事迹。曹沫用自己的武力胁迫齐恒公,将土地还给了鲁国;专诸为了刺杀吴王僚英勇牺牲,报了杀父之仇;豫让不惜生命代价替自己的主人报仇,最终以剑自尽;聂政因为被严仲子的诚意所感动,前去刺杀韩国丞相侠累,并自行皮面决眼以死亡;荆轲受太子丹的命令去刺杀秦王,结果刺杀失败,但他的勇敢被世人赞颂。
这五位刺客虽然身世不同,成败不同,地位不同,但他们有着重情义、讲义气、轻生死、扶弱拯危,不畏强暴,舍生忘死的精神,正是因为他们有着这样的精神,才有勇气去刺杀他们。现实生活中,我们不必向他们一样去当刺客,要学习他们除暴安良、重情重义的精神,要铭记这些刺客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气魄与精神。“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希望所有人都能永远记住这五位刺客,铭记他们英勇无畏的气魄。
“读史可以使人明智,读诗可以使人灵秀。”历史的车轮在不断滚滚向前,我们通过读史可以学到古人的智慧,也可以鉴往知来,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爱读史书!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读过了作品,对于里面的情节非常感兴趣,对于这个作品,我们都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来加深对作品的理解。作品读后感究竟该如何写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论自由读后感精选(7篇),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论自由》一书是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和经济;自由,感性来讲,即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在阅读《论自由》过程中,我不得我承认以我尚浅的经;首先,在思想自由方面,密尔具体讲述了人们对于意见;其次,在讨论自由方面,密尔认为真理只能来源于讨论;《论自由》一书写于十九世纪的英国,当时正是资本主;
《论自由》一书是十九世纪英国哲学家、逻辑学和经济学家,近代自由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约翰?密尔最具代表性的着作。书中论述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民自由权利,阐明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并提出了自由的各项原则。在本学期形势与政策老师的推荐与指导下,我有幸拜读如此佳作,以下为读后感。
自由,感性来讲,即简简单单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在阅读《论自由》前,我似乎从未深刻地思考自由的意义,只是在高中课程的学习中见到了解到古今中外各阶级人民追求自由的运动与观点孔子、孟子、伏尔泰、华盛顿、甘地、严复等,他们的事迹及观点都曾烂熟于心。是的,自由是人类一个永恒的主题,从古到今,无数的人们追求它,无数的思想家关注它,并试图为它找到理论支撑的基础。
在阅读《论自由》过程中,我不得我承认以我尚浅的经历与学识实在无法逐字逐句地领会到其深刻而博大的内涵。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在书中最感兴趣且触发感受的是书中所言第二部分关于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
首先,在思想自由方面,密尔具体讲述了人们对于意见的分歧,密尔认为不能强迫异议的人沉默。他在书中提到,人类要使那一人沉默并不比那一人(假如他有权力的话)要使人类沉默较可算为正当。我曾在高中政治课的哲学课堂上遇见这句话,印象颇深,时至今日才知是出自密尔先生的《论自由》。当对于自己思想或意见与他人的意见冲突时,密尔认为对不同意于那个意见的人比对抱持那个意见的人甚至更甚。假如那意见是对的,那么他们是被剥夺了以错误换真理的机会;假如那意见是错的,那么他们是失掉了一个差不多同样大的利益。这几句话令我深省,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难免会和他人发生分歧,但重要的是要有宽容的心,我们应承认分歧的存在。每人都深知自己是可能错误的,可是很少有人想着有必要对自己的可能错误性采取什么预防办法,所以我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应该多多听他人意见并尊重他人,要宽容地给予人们充分的思想自由。用一句中国的古话来说便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谦逊地做到这一点,这不失为一个追求理性和真理的人的做法。
其次,在讨论自由方面,密尔认为真理只能来源于讨论,来源于不同意见的争辩。他指出我们之所以能够认定某些意见为正确,正是以有反对它和批驳它的完全自由为条件;而且也别无其他条件能使一个象具有人类精神能力的东西享有令他成为正确的理性保证。人类之所以能够得到正确观念,根源在于人的错误认识不断被改正。而改正错误,凭借的正是经验和讨论。并且密尔认为允许讨论的主题是不应当受到限制的,不应存在某些不许讨论的禁区,不能说某些信条对于社会福祉是这样有用,以至于禁止讨论。这使我设身处地想到了我们当今所处的网络环境,近年来,随着中国互联网的爆炸式发展以及全球网络的开放性,我们除了看到互联网平台成为中国民众表达意见、参与决策、监督政府的重要手段,同时也难免产生激进言论、煽动言论、反动言论等弊端。然而依据密尔先生在《论自由》一书中所言,我们的并不能因此禁止在互联网中的讨论自由,剥夺中国网民浏览部分网站的权利,这不仅限制了我们的娱乐活动,也阻挡了我们听见来自世界范围内讨论意见的声音。
《论自由》一书写于十九世纪的英国,当时正是资本主义蓬勃发展时期,我们知道在此时期人们对于自由的渴望一触即发,社会民众也亟需关于自由的讨论。然而即使在不同年代、不同社会中,自由的尺度是不同的,人们的价值观也不尽相同,我相信《论自由》中的理论推及至今,也仍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仍对于人们自对由的理解有着极强的启迪作用。因为自由并不会因为时代、社会的进步而淘汰,自由是我们永远值得思考和追求的。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论出版自由》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情绪仍在激动之中。约翰.弥尔顿的博才多学,激情慷慨深深的感染了我。一遍阅读下来,弥尔顿的思想的精髓未完全的消化,但仍颇有感想。
《论出版自由》的产生顺应了时代的要求。1643年,英国议会通过一项新的法案。该法案规定:凡书籍、小册子或论文必须经过主管机关或至少经主管者一人批准,否则不得印行。在著作横空出世之前,弥尔顿的一些关于离婚的小册子多次被检查人员打回,并对他做出了处罚。这激起了他的愤怒,并痛切陈词。他指出这项法令的订立时诸位不属于承认的。此外,他还强烈的说明这项法令会使人们的日趋愚钝,宗教与世俗界的学术中的发展也会受到妨碍。它的存在的唯一的作用只是破坏学术,窒息真理。
他提倡说:书籍不应该在出版之前就被秘密的扼杀,而是在出版之后再对其审查。对此,他举了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坏书同坏肉做比较。坏肉,即使使用最合卫生标准的烹饪方法,他也不能产生什么营养。而坏书在这一点上就有所不同:他对于一个谨慎而明智的人来说,在很多方面都可以帮助他善于发现、驳斥、预防和解释。这样把一切检查员认为不可以出版的书籍扼杀,这着实是一项重大的损失。被禁止出版的书往往是关于渎神、无神论的,这样是不能达到目的的。与其将它扼杀在摇篮中,还不如拿出来杀一儆百。雅典普罗塔哥的实例就是很好证明。普罗塔哥在他的《论神》一书中开头便说他不知道“有没有神的存在”。于是此书便被阿留坡阁下令焚烧了。烧掉的不仅仅是他的书,一些蠢蠢欲动的无神论者铤而走险的思想也被禁绝。
他还说明了书籍的重要性。他认为书不是死的,他非但包藏着一种生命的潜力,而且还跟作者一样的活耀。他像一个宝瓶把创作者活生生的智慧中最纯净的精华保存起来。一不小心,误杀一个好人跟误杀一本好书会一样的容易。但是,杀人只是杀死了一个理性的动物,破坏一个上帝的像;而禁止好书则是扼杀理性本身。一本好书是杰出人物的宝贵心血的熏制珍藏,目的是为着未来的生命。扼杀一本后果是失去一个真理,而把这种扼杀放在出版界,就会造成一场大屠杀。真理不能在恢复。因此,对于书籍的出版得万分的小心。
在提出观点的同时,弥尔顿还对严格的审批制和检查员们进行了猛烈的讽刺攻击。当时的出版物出版必定在文章旁标注某某某批准,一连大串。看去十分的滑稽可笑。作者虽然作品得到了出版但是毫无尊严可言。弥尔顿在与出版商的谈话中层这样问到:“试问谁可以保证他的判断是正确的呢?”出版商答道:“国家可以,先生。”然而,国家真的可以么?国家之限于把检查员挑选出来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被选出来的检查员可能比一般的人更贤明,可是面对每天那么多待审查的书籍,他能保证在特定的时间内阅读完制定的书籍吗?若是洋洋洒洒几千页的.手稿,那就更加难了。错误的批注也在这个时候产生。单纯的让几个有学识的人去评定,还不如放手让雪亮眼镜的群众来下定论。这些都为争取言论出版自由立下了不朽功绩。
还有很多的精辟分析辩解不能一一罗列。弥尔顿在书中淋淋尽致的展现了自己清教徒的虔诚,时不时的引用宗教的实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这让我们看到了一个虔诚的清教徒样。他的中心论点:言论出版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重要的自由”。虽然立场不是代表他所谓的一切人民,但是丰富了文章的生动性。全书的语言尖锐,但不是幽默,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很薄的一本书,晦涩的长句,让我如同咀嚼一块生硬的糟饼,咽不下吐不出。
密尔对西方自由主义思潮影响甚广,尤其是其名着《论自由》(OnLiberty),更被誉为自由主义的集大成之作,同时也与弥尔顿的《论出版自由》一道,被视为报刊出版自由理论的经典文献。这部着作的要义可以概括为:只要不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动自由,其他人和社会都不得干涉;只有当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利益时,个人才应接受社会的强制性惩罚。这就是密尔所划定的个人与社会的权利界限,所以,1903年当严复第一次把《论自由》介绍到中国来时,书名就叫《群己权界论》。当我看到严复先生所翻译的这个标题,似乎这更是密尔所要表达的主旨。
整本书的建构清晰易懂,完全与其行文内容不同,开章引论,于后三章分述,末章叙述其应用。在《论自由》一书中,密尔所谓的个人自由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这也是他所论自由区别于前人如自然法学派,把自由看作是不依赖于社会,而是独立于社会之外的天赋权利。在老师在指定书目之前,我便有意地去尝试着去读这本论着,原因在于一次在网络上搜索,《论自由》是新闻传播学必读的课外读物,事实如此,密尔本书的重点也在于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自由》。密尔在第二章的末尾总结论证了思想言论自由在认识上的意义,这里有必要摘抄下来,因为这一系列的论证对推动自由主义的发展和传播起了重要作用,并且使他在自由主义思想史上享有很高的声誉。论证如下:第一,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据我们所能确知,那个意见却可能是真确的。否认这一点,就是假定了我们自己的不可能错误性。不可能错误性的提出是密尔论证言论自由的重要论据,没有什么不可能错误,故而,任意意见都可能去发布。第二,纵使被缄默的意见是一个错误,它也可能,而且通常总是,含有部分真理;而另一方面,任何题目上的普遍意见亦即得势意见也难得是或者从不是全部真理:既然如此,所以只有借敌对意见的冲突才能使所遗真理有机会得到补充。密尔在这第二点上确定了错误意见的存在的意义,它之所以存在是对既存真理的一种补充,它有利于真理的完备性。第三,即使公认的意见不仅是真理而且是全部真理,若不容它去遭受而且实际遭受到猛烈而认真的争议,那么接受者多数之抱持这个意见就像抱持一个偏见那样,对于它的理性根据就很少领会或感认。这一点简直是太有说服力,反对意见的提出,就会逼迫持有者去说服反对者,而一旦持有者没有从根本上体会真理,那么只会被反对者所识破,只因为有反对者的存在才能使真理更好的被人理解。再者,第四点,教义的意义本身也会有丧失或减少并且失去其对品性行为的重大作用的危险,因为教条已变成仅仅在形式上宣称的东西,对于致善是无效力的,它妨碍着去寻求根据,并且还阻挡着任何真实的、有感于衷的信念从理性或亲身经验中生长出来。
读完这本书,我更多的不是激动与欣喜,而是认同再认同。该书所有的文字都围绕本书的核心,即密尔在书中所说的本文的目的,力主一条极其简单的原则,使凡属社会以强制和控制方法对付个人之事,不论所用手段是法律惩罚方式下的物质力量或公众意见下的道德压力,都要绝对以它为准绳。这条原则就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的或集体的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只是自我防卫或防卫队他人的危害。(这段话不是我复制的,而是一字一字的打出来的)。
我认为该书的核心与我本人之前的一个观点极其相似,即一个人行使自己的自由时不可以妨碍他人的自由。所以说,读完这本书,我并不是感到受很大的启发,而是百分百的认同。
其实,谈到自由就要谈到集体(所谓的集体)。一些集体的存在并没有很好的为集体里的个人带来福祉与利益,跟多的是为了这个集体中少数人的利益和权力,里面的大多数人是被加入的,他们的自由和福祉收到了名正言顺的侵犯。我不太喜欢集体里的多数的暴虐,即密尔所说的,人民意志实际上只是最多的货最活跃的一部分人民的意志,结果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其实,我觉得当中的少数人在数量上并不是少数,而他们的愿望与声音就这样被少数服从多数了。而服从的结果并不一定给集体带来很多好处。时间久了,可能就会产生奴性服从。这都是自由的悲哀!
其实,很多时候,若有什么意见被迫缄默下去,那个意见可却可能是真确的。有时候,一项任务没有被授予一个人而是另一个人,前一个人却可能是最合适的。比起占着茅坑不拉屎,我更讨厌资源被错误配置。
其实,小政府往往会给人民带来更多的福利,当然最好是世界各国都是小政府时最好,大政府的国家往往会侵犯小政府的国家。而不必要地增加政府的权利,会有很大的祸患,不仅对内部,而且也会对外部产生祸患。
其实,进步与自由是有很大正相关性的。密尔说进步的唯一可靠而永久的源泉还是自由,因为一有自由,有多少个人就会有多少独立的进步中心。当然我不赞同其唯一的字眼,但这个观点仍然可以很好的解释我们国家在创新上出现问题的原因。
自由的含义有宽容。的确,如果没有宽容或宽容度不够,那么自由也会受到压制,我们有时会对那些与自己本身、自己民族、自己家乡乃至自己国家不相符的行为举止或做事方式等表现出异样的眼光甚至憎恶等等,这其实是对自由的冒犯。
最后,我想说,去走自己的路吧,但也不妨碍他人走其自己的路!
我读的版本是商务印书馆许宝骙译本,网上对这个译本颇有微词,希望有机会可以换一个更好的译本再读一遍。
密尔的自由不是形而上的自由,不是康德的那种高高在上的自由,他的自由限制在政治自由的范围里,是功利主义的自由。他的自由体现在伤害原则之上:“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负责交代。在只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原则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他身心,个人乃是最高主权者。”密尔的自由有点类似于以赛亚柏林的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集体不能干涉个人的自由,这属于消极自由;个人对自己享有最高的主权,这是积极自由。
《论自由》共有五章,第一章“引论”,告诉读者本书主要讨论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利的性质和限度,提出伤害原则;第二章“论思想自由和讨论的自由”,讲的是因为人们不可能达到真理,所以必须保留错误的意见,完全抹去与整个社会不同的意见是极端危险的,由此来捍卫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第三章“论个性伟人类的福祉的因素之一”,人按照自己的个性实现自己,不仅仅是达到幸福的手段,实现自己的个性就是幸福的一部分,社会应该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每个个体实现自己的个性;第四章“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密尔在这一章确立了著名的伤害原则,讨论社会在什么时候可以干涉个人,社会如何正当地干涉个人;第五章“本书教义的应用”,在一些实际问题上如何运用密尔的自由原则,比如教育,饮酒,赌博等问题。接下来仔细讨论每一章都说了什么。
第一章:引论。
约翰米尔讨论的自由不是“自由意志”,和哲学家们讨论的自由是不一样的,他的自由是“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利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收到的限制”,自由是对权力的限制。密尔把自由牢牢限定在政治自由的范围里,不讨论在康德那里像神一样的,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由。他觉得在他的年代全圈政府已经不是令人担忧的对象了,而是在民主的基础上怎么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尤其是道德的暴政,密尔觉得大多数道德都是“阶级利益和阶级优越感的创造物,是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他要讨论的是集体意见能否合法干涉个人意见,这个限度在哪里?限度就是伤害原则。在引论里他也提到了功利主义,他说:”在一切道德问题上,我最后总是诉诸功利主义的,但这里所谓的功利必须是最广义的,必须是把人当作前进的存在而以其永久利益为根据的。”也就是说密尔的自由不是高高在上的,所有问题的第一因,功利主义是自由的前提。
第二章:论思想的自由和讨论的自由。
我觉得这是这本书最重要的一章。这一张主要捍卫了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捍卫的手段就是证明公众的意见也有可能是错的。密尔极力反对用公众权利压制个体的思想。“假定全人类统一持有一种意见,而仅仅一人执有相反的意见,这是,人类要使那一个人沉默并不比那个人(加入他有权利的话)要使全人类沉默较为正当。”他还说:“迫使一个意见不能发表的特殊罪恶乃在它是对整个人类的掠夺。”之后,密尔极力证明社会和政府会产生许多谬误,每个时代都曾抱有许多随后的时代视为错误荒谬的意见。任何意见都有被怀疑的权利,无论是道德问题或是宗教原则,如果没有少数人提出相反的意见,不保证他们的言论自由的话,整个社会和政府都会处于危险之中。除此之外,他还推重两个对立观点之间的共存和融合。“两种思想方式各借对方的缺陷显出自己的功用,也在很大程度上各靠对方的反对才把己方保持在理性和健康的范围内。
第三章:论个性为人类福祉的原因之一。
他觉得人应该抱有自己的个性。这一章显示出了密尔的多元论倾向,他说:”不同的人不能健康的生存于同一道德的空气里,正不亚于各种各样的植物不能健康的生存与同一物质和空气里。”密尔对个性的捍卫建立在言论自由之上,因为人类的真理是很难统一的,一套真理不可能适合所有人,意见的分歧时必然会产生的,所以,保存每个人的个性至关重要。“对于各种各样的个性只要对他人没有损害应当给予自有发展的余地。”这一章还还展示了密尔和德国古典哲学之间的关系。“人性不是一架机器……它毋宁说像一棵树,需要生长并且从各方面发展起来,需要按照那使他成为活的内在力量的趋向生长和发展起来。”这种黑格尔风格的话出现在功利主义的著作里还蛮让人惊奇的,密尔算是吧德国古典主义和功利主义糅合在一起了。
第四章:论社会驾于个人的权威的限度。
这一章讨论人类生活中有多少应当派归个性,有多少应当派归社会。主要的观点就是:“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归属个性,凡主要关涉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归属社会。”根据伤害原则,自己的事情完全可以交由个性处理,只要不伤害到别人的利益。在涉及他人的利益时,就必须遵守规则。人可以特立独行,只要他不损害别人的利益,他要为自己的特立独行负责,别人不能干涉他,却可以在情感上不喜欢他:“一个人因为自慎或是个人尊严上具有缺点而当然会招致的他嗯情感方面的损失和因对他人权利有所触犯而应当遭到的谴责是不一样的。”
第五章:本书教义的应用。
最后一章他讨论了一些具体的零散的问题如何应用他的理论,比如贸易、求职、毒品、警察的权限、国家的权限赌博、饮酒、教育……
《论自由》成书于1859年,100多年后再读此书,仍然觉得很有启发,很多观点用在当下也毫不落伍。如果说,真存在所谓符合社会规律性的言论,那《论自由》中的某些观点应该也可以归入这类言论。
一、第一章内容简单梳理
第一章厘清了本书所讨论的自由的范围。对于自由的讨论,历来是哲学界、政治学界、法学界的热门论题,经久不衰。本章开始就提到,这篇论文不是所谓意志自由,这里所要讨论的是所谓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在这个前提下,作者又开始讨论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的自由。历史上的自由,是对统治者暴虐统治的防御。这时候,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给统治者运用权力划定一定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的自由。谋取这种自由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取得统治着对某些自由权利的承认。另一种是通过宪法。但是现在(指作者的时代),“人民对于管治者之成为一种独立的权力而在利害上与他们自己相反对时,已不复认为是一种自然的必要。”人们可以选出自己的代表对国家进行治理,并且可以随时撤换,意义已经大于对统治者权利的限制,“统治着应当与人民合一起来,统治者的利害和意志应当就是国族的利害和意志。统治者的权力,就是国族自己的权力。
以此,有人认为“人民无须限制自己施用于自己的权力”,作者对此做了反驳,实际情况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要限制政府施用于个人权力这一点……也仍然丝毫不失其重要性。”作者又进一步指出,“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他的个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仅防御官府是不够的,还要防御得势力舆论和得势感想的暴虐。集体意见对于个人独立的合法干涉,界限在哪里?他首先肯定了舆论的作用,即“很多不宜由法律来起作用的事情,还要由舆论来办。”作者通过分析,认为决定那些在法律惩罚或者舆论支持之下的行为准则的主要东西,是社会的好恶或社会中一些有势力的部分的好恶。
二、几点感想
1、密尔骨子里体现出的作为资产阶级的自我优越感。读完第一章,我除了认同密尔很多观点外,也深深体会到他自身所表现出来的优越感。本书成于19世纪中下叶,那时候正好是资本主义蓬勃发展的时期,思想界也非常活跃,密尔在第一章的论述中,很多地方没有论证,直接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似乎很多观点是不证自明的。他所讲的自由是有社会条件的。比如,他认为,对于那种种族自身尚可视为未届成年的社会当中的一些落后状态,也可以置诸不论;在对付野蛮人时,专制政府正是一个合法的形式,只要目的是为着使他们有所改善,而所用手段又因这一目的而得以投现而显为正当。自由,作为一条原则来说,在人类还未达到借自由的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的阶段以前的任何状态中,是无所适从的。但哪种种族族可以看作未届成年,哪些人是野蛮人?什么时候人类达到了借自由和对等的讨论而获得改善阶段?这些密尔都没有回答,从这些描述中,他并不认为,所有的人或者种族都配拥有他所说的自由。但他还在书中提到,在旧日,存在臣民或者某个阶级的臣民和政府之间的争斗时,那时的自由是指对于统治者暴虐统治的防御。似乎又把自由存在的时间维度拉长了。
2、密尔所强调的“对社会负责”标准只是描述意义上的,既没有说出它们的范围,也没有说出为什么会这样。比如,他强调,为了“自我防卫”或者说他人的利益的时候,个别的或者集体的违背个人意志是正当的。一个人仅需为涉及到他人的那部分才需对社会负责。凡系显一个人在义务上当作而不做时,就可要求他对社会负责,这是正当的。我在阅读过程中,特别想寻找一个答案,如何避免多数人的暴政?可惜没有找到。
3、密尔对“权力”讨论远远大于对“权利”两个词的运用。我只看了翻译版,没有看过原版,也没有了解过密尔的时代对“power”和“right"的认知程度如何。既然是《论自由》,我总觉得是讨论rihgt要多一些,但感觉这部分内容反而讨论power多一些。可能与论文开始提到的讨论主题有关,即“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4、密尔对法律和舆论的作用的描述令我很受启发。他意识到法律的惩罚性和舆论的压力对个人的影响,并且用很大的篇章介绍舆论问题,这是难能可贵的。他犀利的指出,一国的道德标准大部分出自占优势的阶级利益或阶级优越感。人们遵守的来自法律或者道德舆论的所谓社会准则,其实就是社会的好恶,或者是社会中占优势的势力的好恶。
5、密尔所主要讨论的是政治自由问题。即政府在限制人民自由方面的界限在哪里,正当性何在?人们所享有的社会自由主要有那些?这些都是政治自由非常核心的内容。对于政治学初学者认知政治自由具有很好的引导作用。尽管我读完还有很多迷惑,但是对于密尔在观点上的干脆自信,以及论述上的逻辑性,还是很佩服。
理解比较浅薄,暂记流水账于此。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探讨的是公民自由或者称社会自由。也就是“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几乎从最远的年代以来就在划分着人类。我们可以这么理解,人类社会“阶级”的出现,正式公民自由与社会自由出现区分与差别的表现。而随着阶级划分的越来越细,越来越完善,到国家的出现,以及后来所发展的集权、专政与所谓的民主社会,都是公民自由或社会自由的变化而引起的。或者说是,都是由:“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不同与变化所形成的产物。
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似乎从有了人类文明起就已经存在了,特别是在国家出现之后,更加明显。而且,自由与权威之间的斗争也给古往今来众多的文人们提供了一个永恒的、永远都不过时的话题。追寻自由,成了各个时代文人们都竞相追寻的“时髦”。
在统治者与臣民之间的的相处中,人们所认为的“统治”与“被统治”,对于自由的限制与约束,以致于发展后期所必然出现的人们揭竿而起,推翻专政、暴政所得来的那些“自由”。那是“所谓的自由”。《论自由》中这样说的“统治者会试图用以对付其臣民,正不亚于用以对付其外来的敌人”。他们将权力看作是一种武器。
为什么人们的自由要受到限制?换言之,正如人类所常说的那样“自由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绝对的自由”。为什么呢?
关于这一点,在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作者有这样一段比喻“在一个群体当中,为着保障较弱成员免遭无数鸷鹰的戕贼,就需要一个比余员都强的贼禽受任去压服它们。但这个鹰王之喜戕其群并不亚于那些较次的贪物,于是这个群体又不免经常处于须要防御鹰王爪牙的状态。因此,爱国者的目标就在于,对于统治者所施用于群体的权力要划定一些他所应当受到的限制。而这个限制就是他们所谓自由。”
我们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因为他们少数一些人的利益所在,所以他们需要限制我们的自由,给人们相对的自由以维护统治。这就又涉及另一个根源性的问题了,即“我们有绝对的自由吗?”、“我们的自由是别人给予的还是我们自己创造的?”这两个问题,人们到今天一直还在争论。“从历史上看,只要人类一天还满足于以另一个敌人去攻斗一个敌人,还满足于在多少有些有效保证足以对付主人的暴虐的条件之下便由一个主人来统治自己,他们就还没有使自己的渴望超越这点之外。”
“在政治理论和哲学理论当中,正和在人当中一样,成功倒会把失败所会掩住的错误和弱点暴露出来。”而在作者看来,这种“自由党派竞争”的情况,当它还只是一种在书籍中才可见的、“听起来颇成一条自明的公理”之时,政府只当它是另一场暴风雨而已。而当第一个民主共和国成立之后,“于是这种选举制和责任制政府就成为观察和批评的对象。这时人们就觉察出来,原来所谓“自治政府”和所谓“人民施用于自身的权力”等类词句,并不表述事情的真实状况。运用权力的“人民”与权力所加的人民并不永是同一的。”但作者还是发现,这种民主共和制是“人民会要压迫其自己数目中的一部分,而此种妄用权力之需加防止正不亚于任何他种”。换言之,在本质上还是没有解决。变成了作者所说的“多数的暴虐”。
约翰·密尔的《论自由》中有一个很出名的观点,就是“多数的暴虐”的观点。他对于当今的国际政治来说有相当大的前瞻性。
书中这样说:“当社会本身是暴君时,就是说,当社会作为集体而凌驾于构成它的各别个人时,它的肆虐手段并不限于通过其政治机构而做出的措施。社会能够并且确在执行它自己的诏令。而假如它所颁的诏令是错的而不是对的,或者其内容是它所不应干预的事,那么它就是实行一种社会暴虐;而这种社会暴虐比许多种类的政治压迫还可怕,因为它虽不常以极端性的刑罚为后盾,却使人们有更少的逃避办法,这是由于它透入生活细节更深得多,由于它奴役到灵魂本身。”这种情况比以往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可怕!
社会是这样认为,即使它错了也没人发现,在一个国家,人人都同一种颜色,同一个思想,同一种文化,仔细想想这是一件相当恐怖的事。当一个社会都是一个思想了,那本身就是一种畸形,与人类的自我发展是相违背的。古人讲“兼容并包”、“海纳百川”,是注重各个不同的文化都发展,并且各自繁荣,这样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繁荣、精彩,才会不让一些稀有的、独特的文明的足迹被淹没。
一本好书甚至可以让我们受益终生,高老头让所有人都印象深刻,它使所有人都明白了曾经不知道的知识,读后感是思想的结晶。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高老头读后感呢?下面是编辑为你精心整理的“高老头最新读后感”,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在一声声绝望的惨叫中,为女儿“奋斗”了一生的“伟大”父亲,离开了那个黑暗的世界,更确切地说是离开了他那两位贪得无厌的女儿。甚至没有看到女儿的最后一面。
女儿的背叛,一无所有的下场,并不是谁使高里奥变成这样的,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就是他自己,连着他那“带有几分情欲”的父爱。
这种父爱实在有点可怕,为了能让女儿快乐,自己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乍一听是有些令人感动,但这种付出若过了头,就有点乐极生悲了吧!为了能让女儿进入到上流社会,他不惜拿出全部财产作嫁妆,为了女儿能幸福,任由女儿搜刮自己的财产。为了女儿能快乐,不惜余力帮助女儿做些违反伦理道德的丑事。为了女儿,他可以不择手段为女儿铲除一切后患。他太爱自己的女儿了,爱得近于疯狂。
与其说拥有这样的一位父亲是一种幸福,不如说是一种不幸。原来清纯的女孩在这种父爱的熏陶下,变得污浊。原本简单的女孩在这种父爱的引导下变得自私;原本善良的女孩在这种父爱的启发下变得可怕。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爱的力量吧。
还有一种东西不能逃脱干系,那就是——钱。钱是最有用的,但也是最无用的,是最善良的也是最肮脏的。情节的大起大落都离不开钱,正中了那句话“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读完了《高老头》,有太多太多的情感直冲大脑,但我感触最深的一点便是:这种父爱有点可怕!
高里奥受封建资产阶级金钱至上道德原则的影响,认为父女之爱是天经地义的。但他的父爱并不是单纯的,而是包含了向上层社会爬的功利因素。他把所有的爱都给了女儿,愿意牺牲自己来满足他们的种种奢望:他愿意为了女儿们的体面,歇了生意,只身搬进伏盖公寓;愿意替女儿还债,当卖了金银器皿和亡妻的遗物,出让了养老金,最后搞得自己身无分文;他也愿意为了给女儿弄钱,想到去偷去抢,去代人家服兵役,去“卖命”,去“杀人放火”。
我们可以看到他这种父爱是非常疯狂和盲目的。然而高老头为了他的女儿所做的这些,他的女儿知道吗?高老头在全心全意地为其女儿付出的时候,却忘了告诉女儿要学会感恩。女儿们心安理得地享用着父亲为其所做的一切,却全然不知父亲在背后付出了多少的辛酸和泪水。
《高老头》这篇小说是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的代表作。作品中以高老头和他的两个女儿的故事为主线,拉斯蒂涅的“奋斗史”为副线,彼此互相交织,互相呼应,刻画出高老头这个艺术形象。
文中记述了高老头一生努力奋斗,为了两个女儿的幸福而不惜一切,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花在女儿身上;到了晚年,财产几乎耗尽的高老头依然如此,而两个烂赌、贪慕虚荣的女儿却不思图报,反而更视父亲为包袱,有失她们的面子,为求自保,不愿搭理父亲,最后高老头在无人同情下寂寂死去……揭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人与人之间冷漠无情、互相算计的关系。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为高老头的遭遇感到同情,对他那种无私的父爱感到敬佩,亦十分鄙视他那两个忘恩负义的女儿,对她们的行径嗤之以鼻。与此同时,我联想起往日双亲对我的教导,其实这也是他们对我的爱的一种,而我却置之不理,有时更感到反感。但在看完这篇小说后,我仿佛受到了爱的洗礼,对爱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以后,我定会对父母亲的爱倍加珍惜,不会像那两个坏了心肝的女儿一样。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代沟,很多是因为子女不了解父母,不懂珍惜父母的爱而造成的。因此,我衷心希望天下间的儿女能学会了解父母对自己的关心以及爱。
在这篇小说中,有一处地方使我感到不解:为何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冷漠无情、互相算计的关系,难道就不能真诚相待吗?无可否认,在我们周围的确存在着这样的人和现象。虽然如此,但我认为现实生活中还是充满着真情的。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掩卷沉思:假若世上的所有人都能相亲相爱、和睦共处、互相帮助、互不猜疑,那么这世界将会变得更加和平美好。
《高老头》是19世纪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著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丑恶面孔。
我合上书本,泪滑落脸颊,落在封面上,我不知道这是第几次落泪了。我曾经为高老头而感到愤愤不平,为他感到悲哀;为这两个女儿而感到良心自责……
“高老头是位好父亲,给了他的女儿们80万法郎作为陪嫁,给自己只留下了1万法郎的年金。他以为女儿总是女儿,出嫁以后,他等于有了两个家。哪知,不到两年,这对宝贝女儿将父亲双双扫地出门!”
读到这儿,我不知不觉眼泪又掉下来。我被这两个所谓“宝贝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没人性的铁石心肠震惊了,世界竟然有这样丧尽天良之人!难道她们忘记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身影了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放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优秀的家庭教师,给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难道这一切她们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吗?
“第二天下午两点左右,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死之前,高老头哭天喊地地想见女儿们最后一面,但是这丝毫也感到不了女儿们的冰冷恶毒心肠……”
读到这我又再次情不自禁落下眼泪,这泪水是我对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系而悔恨的泪。女儿们之所以不愿意来见父亲高老头,是因为他已经身无分文、无利可图了。以前,只要女儿向父亲发发嗲,父亲高老头就能满足她们的愿望。高老头自以为女儿孝敬的是他。而可恶的女儿真正孝敬的,是她们父亲的钱呀!“钱能买到一切,连女儿也是这样的。”这个道理,高老头直到临死前才明白,太晚了。
希望高老头的悲剧不再重演!祝愿全世界的父母亲身体健康!希望全世界的儿女对父母亲多一份关爱吧!不要到失去双亲后才后悔,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买噢!
“没有一个讽刺作家能写尽隐藏在金银珍宝底下的丑恶。”“钱能买到一切,买到女儿。”“在战场上为了不被人杀而不得不杀人,为了不受骗而不得不骗人……”“社会但是是傻子跟骗子的集团。”“社会是一个泥坑,我们得站在高地上。”……
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巴尔扎克的作品《高老头》真像是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出现实之中的那些狰狞面目。他是真正的作家,是永远被敢于正视和勇于诅咒丑恶现实的人们敬仰爱戴的伟大作家。“他决定要用全部文学手段来反映他要写的整个时代的这一社会的全貌。他尽到了他自许的历史的‘秘书’的职责,这是他在《人间喜剧》‘前言’中许的愿。他用那么多人物,那么多杰作还了他的愿,而他的时代却欠下他的情分,涨红着脸,低着头,就是不给他荣誉,不给他公道。”
是的,在现实当中,凡是说实话的人,似乎都要被现实贬低身价,往往都得不到就应得到的对待,得不到就应得到的东西。如果这天中国出现一个巴尔扎克,那么也许同样要得到那样的结果,甚至还很可能会比他惨得多,虽然他已被中国文坛承认是伟大的作家,虽然对他的作品承认是世界名著。现实的虚伪、丑恶、罪孽永远是不能消亡的,那么伏脱冷才是真的伟大了。特·纽沁根男爵夫人和特·雷斯多伯爵夫人式的人物永远是人类的大众,举目可见。高里奥是可怜的、悲惨的,不自主的咎由自取者。拉斯蒂涅只是心中常常放射着人性的光辉而行动上又往往与“大众”同流合污的人。思想和行为或语言和行动完全一致的人是不存在于现实当中的,除非幼儿。
读完《高老头》,让人不禁为巴黎上流社会只以金钱为中心、人情之间的冷漠而悲哀。在巴黎上流社会无所谓亲情、感情,有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金钱关联。马克思曾说过:“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联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联变成了纯粹的赤裸裸的金钱关联。”高老头是个面粉商,在革命期间卖面粉赚了一大笔钱,他很爱很爱他的两个女儿,甚至到了溺爱的程度,就是这样,家庭的杯具就由此而发了。他一心只想女儿过的舒服,甚至付出自己的一切也不在乎,他期望女儿嫁入名门贵族,这样两位心肝女儿就不会受苦,而且过得幸福。
本书深刻的揭露了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主义以及人与人之间冷酷的金钱关系。难道人们之间仅剩下金钱了吗?这值得我们去思考。
主人公高里奥老头、拉斯蒂涅、伏脱、鲍赛昂夫人,这四个人有着不同的经历却反映出同一个社会现象——金钱对社会的决定性作用。它诱人堕落。它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冷酷无情,它到演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剧。
高里奥原是面粉商。革命时期,他趁灾荒年搞囤积,发了一笔横财。为了让两个女儿攀上一门好亲事。他把自己的大部分财产分给了她们。可是两个女儿眼里只有钱,仅仅两年就把父亲赶出了家门,可伶的高老头不得不去租住破旧的公寓。20年间他把自己的心血和财产都给了两个女儿可最终却像被榨干了的柠檬壳一样别女儿们丢弃直到死,俩个女儿为了参加舞会都不愿见自己的父亲最后一面,让他舍很而终,这样的社会,哪还存在道德理想?金钱才是全社会统治者,得之者胜,失之者败。
拉斯蒂涅,更是经历了一个堕落的过程。在上层社会和下层社会生活下所形成的强烈对比之下。他的性格在慢慢发生改边,贫富差距不断地刺激着他的欲望。最后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走上了资产阶级野心家的道路。
在拉斯蒂涅生活的年代,封建贵族的价值观念正在守着强有力的挑战,挑战的力量来自于金钱。当拉斯蒂涅找她时,鲍赛昂夫人正碰上一个很丢面子的事。自己的情人阿瞿达侯爵为了20万法郎的陪嫁竟然准备抛弃她,和一个暴发户的女儿结婚。
谁能够说当今社会不存在这样的事实?多少人一旦走向社会,就禁不起金钱和各种利益的引诱,最终当了金钱的奴隶。现在到处都是贪污受贿,敲诈勒索,偷盗抢劫……不都是为了钱。权吗?可最后落得什么下场呢?不过是整天的担心,睡觉也睡不好,生怕那一天查到自己的头上。最终还要面对阴森的牢狱,遭世人的唾骂。“钱不是万恶之源,但是你过度地,过分地,贪婪地爱它,依赖它,它就是万恶之源。”
我们不应对生活过于苛求,应该珍惜好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对于钱,应该有正确的认识。我们拥有最美好的财富就在于拥有绚丽多彩的生命。
高老头》读后感——心中有他人“人间的真情,美好的爱情,父母的亲情……这一切的一切在赤裸裸的金钱面前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书本后面的这几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是的,在19世纪上半期的巴黎社会中,人与人的那种金钱关系实在是太普遍了。
《高老头》这本书,以巴黎社会为背景描绘出一幅资本主义的金钱社会百丑图。破落贵族子弟拉斯蒂涅来到巴黎上大学,住在偏僻的伏盖公寓里。
他经不起上流社会灯红酒绿的诱惑,通过远房表姐鲍赛昂夫人踏入贵族沙龙,先后结识了两位少妇。而这两位少妇,正是与他同住在伏盖公寓的高老头的女儿。高老头是个资产阶级暴发户,爱女成癖,并为她们花光了所有家财,而自己却省吃俭用,成了个吝啬鬼,最终因为贫穷而被女儿抛弃,成为金钱关系的牺牲品,凄然死去。高老头的父爱,让两个女儿踏入上流社会,却也正是由于他的溺爱,使两个女儿抛弃了他。“6点钟,高老头遗体下了墓穴,周围站着女儿家中的管事。拉斯蒂涅出钱买来的简短祈祷词刚念完,那些关事便与神父消失得无影无踪。”即使在高老头的葬礼上,他的女儿也没来看他一眼。可怜的高老头!还有他那可怜的父爱,在灿烂夺目的金钱面前,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最终也只能折服在金钱脚下。至于文章的另一位主人公,高老头唯一的朋友,那个原本正直善良的拉斯蒂涅,后来也因禁不住上流社会和金钱的诱惑,蜕化成不顾一切去弄钱的野心家。“他看着坟墓,洒下了年轻人最后一滴眼泪。
这是神圣的感情在一个纯洁心中逼出来的眼泪,一滴刚落地便立即飞到天上的眼泪。”这滴眼泪在那个金钱社会中是多么难能可贵。可是在这滴真诚的眼泪过后,“他贪婪的目光停留在旺多姆广场的柱子和安伐里特宫的穹顶之间,那里便是上流社会的区域。面对这个喧嚣的蜂窝,他眼中熠熠放光,似乎要把那里的蜜汁一口吮尽。”即将上演的又是金钱之间的交易和为了金钱不顾一切出卖自己的种种悲剧。对于现在,过去的那个巴黎社会已不复存在。但其实,它那时种种的一切,仍潜伏在现在这个社会中。
《高老头》这本书使我真正了解到:拥有权力获得利益只能带来片刻的欢愉,不是永久。我们应该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做每一件事前,都问问自己的良心,因为如果你一不小心出卖了他,那么良心的谴责将让你得不到好下场。
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整理了以下的“《最新《牛虻》读后感》”。看书和学习是思想的经常营养,是思想的无穷发展,每当读完作者写的作品,我们对作者的想法都会或多或少的有所了解。此时写一篇读后感来赞叹一下吧。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丧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同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赖他的老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己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习。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老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这本不应该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希望牛虻能快乐,也感谢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今天来了一批重伤员。一个头部受重伤的红军战士被安置在病室角上。他叫保尔·安德烈叶维奇·柯察金。……他常常疼得失去知觉,但是从来没有哼过一声。他伤势好转后我问他原因,他说:‘您读一读《牛虻》就明白了。’”
——奥斯特洛夫斯基《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人们读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这一段时,一定会对《牛虻》这本书产生巨大的好奇心。这是什么样的一本书,能使保尔有着如此坚毅的性格呢?那就不妨来读读它吧。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意大利人为了推翻奥地利的殖民统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进行各种革命活动。十八岁的大学生亚瑟就是它的成员之一。因为接受忏悔神父的诱骗,单纯幼稚的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也被朋友误解。于是假装投海自尽,实则通过一艘轮船偷渡到南美。经过十三年的磨难,他由一个神父最爱的学生、虔诚的宗教徒变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各种讽刺文章,来支持党的运动。在一次起义行动中,牛虻被捕,经受住敌人的种种折磨,最后英勇就义。
小说非常通畅,容易理解,不失为一部经典名著。读完它后,我倒感觉有点像外国版的《红岩》。不过写作的风格是完全不同的。《牛虻》带有意大利人浓郁的宗教气息和女作家细腻、忧伤的叙事格调,和许多中国革命小说是不太一样的。
书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亚瑟这个人物形象了。十八岁时,他还是一个单纯天真的爱国青年,神父最喜爱的学生。因为宗教信仰,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秘密,导致自己和同志被捕。出狱后,因为朋友的误解才无奈走上了出国历练的道路。我们无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么样的痛苦,仅凭书中的一些片段来看,那一定是极其难以忍受,不仅是肉体上,还有精神上的——他的尊严也在被人践踏。这些无法想象的痛苦,被亚瑟一一隐忍了下来。痛苦,磨练出了他那坚韧、顽强的性格。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儿。回国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样不改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却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份隐忍。他的语言犀利、辛辣,犹如一把长剑刺入敌人胸膛。同志们形容他是一只牛虻,这再贴切不过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敌人瘙痒难忍,不觉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敌人对他又恨又怕,语言啊,永远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读《牛虻》,我们可以学习到亚瑟那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以及对国家、事业的满腔热情。这些优秀的品质,足够我们受益终生。
《牛虻》(TheGadfly)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描写了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一生。主人公单纯幼稚的爱国青年亚瑟因被革命同志误解,佯装投河自尽,奔赴南美。13年后,当他带着一身伤残重回故乡时,苦难的经历已把他磨练成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小说涉及了斗争、信仰、牺牲这些色彩浓重的主题。
主要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
读了《牛虻》让我们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一个私生子在一个富有的家庭长大,寄人篱下,哥哥嫂子对他百般刁难,连老主仆对他都没有好脸色。可怜的亚瑟,却不知为何要受到这般待遇。好在,他在神学院有神父的陪伴,帮他解决疑难;有真诚的朋友,詹姆,这让他年少生活不至于如死海般枯燥乏味。当他听到新青年党的号召时,他开始对未来探索思索,并疯狂地爱上了那个女人,那个将让他又爱又恨的女人。因为那个女人,他开始嫉妒波尔,内心开始不平衡,好在他是理智的,他及时地醒悟过来。可惜,他却要因他潘然醒悟做的一个事情――忏悔付出沉重的代价。后来,他被神父出卖了!他的同志因此大多数也都身陷牢笼。当他释放被詹姆接应时,承认了自己出卖同志的事实,遭到了詹姆的摑章,自己却也不多加解释。回到家后,万赖俱灰的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那一刻起,几进崩溃的他想逃离这块是非之地,偷渡到了南美州,开始了自己的艰难生活。多年后国家政治斗争激烈,他经过一般艰难困苦的生活,也开始在国家崭露头角,以‘牛牤’为笔名,积极讽刺当局政治。因为偶然的机会,见到了詹姆,而对方却早已认不出他了!在以后的交谈中,詹姆感觉他和亚瑟很像,却不知事情的真相,一直沉迷在悔恨当中。在两人开始计划偷运武器,计划败漏时,牛牤坚决抗争。 (后面说不下去了)
说几个小说结尾精彩部分
小说结尾牛牤被捕后,与人对话部分妙趣横生,很多语言极具讽刺意味。
被捕后面对总督的‘滑稽’行为,牛牤一直坚韧不拔,不屈服,即使在病重时也不出卖同志。
詹姆等人极力营救牛牤的精彩描写,让人身临其境。
牛牤临死前的英勇无畏让人佩服,震撼人心。
牛牤死后,神父神情恍惚,六神无主,一直在反反复复在内心忏悔着,将他的后悔之心展现得淋漓尽致。演讲说话时更是咄咄逼人,讽刺。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因为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所以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后来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终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因为曾经挚爱,并且现在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牛虻死了。读完了这个故事,心里很沉重,牛虻,为了自己的信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不。从被逐出家门的那一刻开始,一直苟活到了现在,终未能逃脱死亡的命运。临死,那些当初逼得亚瑟逃离的人,深爱的人都在,也算是有个完整的结局!想到逮捕前,他在面对自己的亲生父亲,红衣主教的时候,放弃了逃生的机会,被逮捕入狱,受尽折磨,我便觉得这是一个至情至义之人。虽然从前面,他对这次出行会难逃一死的预计,给了我心理准备,但是当他真的这样就死掉了的时候,突然觉得很悲痛。就这样一个人,一个教父和一个女人的私生子,虽然女人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但却没能给她的儿子带去足够多的温暖,导致母亲死后,亚瑟在这个家里受尽女主人的排斥,不知道这是不是促使亚瑟参加革命斗争的起因?好在参与革命的过程中,亚瑟认识了一个他深爱的,同志,但却因为,同志的关系,和另一位同志波多,便从不敢把自己的爱意表露给詹玛。后来,被逮捕。他没有出卖自己的,战友,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可靠的人。而詹玛给他的那一巴掌。以及养父母戳穿他是私生子的事实,直接导致了他伪造跳海自杀,实则逃亡之路。换做是我,也不得不做出这样一个选择,在面临这样的一个双重打击之下,在原生态环境中都再也没有办法抬起头来,面对这一切。而解决办法就是逃离,去极力寻求一个新的环境,去到一个没有任何人认识我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无论前方有多大的磨难和痛苦。可是,他出逃后的经历让我认识到了这个现实社会的残酷,出逃没有想象的那般容易,逃去的环境也没有想象中的美好,甚至糟糕太多!经历了奴役,经历了暴打,化作小丑,被人嬉笑,逗乐,谩骂,讽刺。过着食不果腹,衣不遮体,没有尊严最不是人的生活。但凡一个意志不够坚定的人,都会结束自己的生命吧!但是牛虻没有,他一直为自己的信仰活着,成为了革命的指挥者和主导者!从出逃前,便是革命者,到现在,到死亡前,依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革命者。甚至想要说服他的父亲,红衣主教,加入他的阵营。只是,令我意外的是,主教最终居然做出了,至他于死地的决定。要是我是他的亲生儿子,恐怕也心灰意冷了,临死都没能改变父亲对上帝的信仰!这对父子真是像到家了!如果不是因为信仰上帝,爱护民众,恐怕他也想和儿子拥抱在一起活下去!可这位蒙太尼主教放不下自己的信仰,放不下自己的上帝,最后疯了。死了。书中最后部分,主教大人,在他儿子死后的各种失常表现,真让人痛心。这部小说,让我深刻认识到了一个人所拥有的信仰的重要性。信仰,超越了痛苦,超越了爱情,超越了生命!一个人,如果拥有了信仰,便会奋不顾身的去维护,去为之奋斗。这几天也观看了一些关于二战的视频,我可以毫不过分的说,像希特勒也是用自己的信仰,点燃他人的信仰,引发了二战!一个对信仰有着强烈执着感情的人,也会感染身边的人,让身边的人与他,有着相同的信仰,然后帮助他一起实现梦想,由此可以看到精神力量的重要性。一个有信仰的人能够忍受常人所不能忍受的痛苦与折磨,成就一番常人到达不了的伟大事业。而没有信仰的人,就像是一盘散棋。成不了气候。中国共产党当初就是凭借着共产主义信仰,创造了新中国。佛僧有信仰,教徒有信仰,而现在的我们,还有多少依然有着自己的信仰?有着愿意为之奋斗终生的事业?
在阅读了作品之后,让我感受到一个真正的作家只为内心而写作,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怎样写作品读后感才能体现内心感悟呢?在这里,你不妨读读最新红岩读后感,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暑假里我阅读了《红岩》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重庆解放之前严酷的地下斗争,以及狱中的战斗故事。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那个坚贞不屈,遇到紧急情景从容应对的江竹筠——大名鼎鼎的江姐。以往看过中央电视台播放的电视剧《江姐》,那天晚上我看到可恶的敌人拿着一根根坚硬的竹签逼迫江姐投降,可是她并不服从,那些惨无人道的日本兵就拿着一根根竹签钉进了江姐的十指,我看的触目惊心。还傻傻的拿着舅妈家院子里的一根粗细差不多的木头往手里扎,别说是扎手指了,就是轻轻的扎了一下手背都疼了半天,被扎的那里好长时间才消下去,真的不敢想象江姐是怎样挺过来的,问了好几个大人,他们都说应当是共产党员精神上的坚持和自我意志力的坚强吧!
革命的时候,不乏有叛徒出现,就像在《红岩》中可耻的甫志高。如果不是他被捕后叛变,投靠了反动派。许云峰、成岗、余新江和刘思扬等人也不会被捕,更不会遭受敌人无情的赶尽杀绝,和一次次的毒刑折磨!为了国家的未来和更多同志的生命安危,许云峰、成岗、余新江、刘思扬和江姐为革命事业献出了他们年轻而宝贵的生命!
《红岩》中,共产党员的坚贞不屈,令人敬佩;叛徒的无耻,让人咋舌;敌人的凶残,惨绝人寰……
这本书给我许多的领悟,让我明白了坚强的含义,也让我再次重温了那个年代的那些人和那些事!
炮声隆隆,震撼大地。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上。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
红是革命的颜色,岩石是十分坚硬的物质;而革命者在狱中也坚持斗争,坚韧不拔。《红岩》,鲜血染红了五星红旗。我敬佩江姐的坚贞不屈;我敬佩许云峰的视死如归,我敬佩成岗的临危不惧,我敬佩所有大义凛然、舍身取义的革命烈士。
江姐,一位巾帼英雄,她舍小家顾大家,为了完成党托付给她的任务,她受尽严刑拷打,却从不畏惧丝毫不屈服。当敌人用竹签子钉她的手指时,她强忍疼痛,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
当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密裁时,他毅然地说了一句:“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应对着步步逼近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畏惧,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始终不会动摇。
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当他被囚白公馆。他的亲友利用上层社会关系营救,但他却表示“决不背叛革命”,宁愿放弃去美国留学,他说:“我死了有党,等于没有死;我如果背叛组织,活着又有什么意义!”
江姐、许云峰、刘思扬,虽然已为革命事业光荣牺牲,但他们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他们的感人事迹、光辉形象永不倒下。
伟大的共产党已经走过了90年的光辉历程,以往有无数革命先辈为了我们今日的幸福生活,赴汤蹈火,抛头颅,洒热血,英勇献身。他们的精神就像岩石一样顽强,他们的形象就像五星红旗那样光辉!
让我们永远牢记这些革命烈士的名字:江竹筠、刘国志、许晓轩、成岗……
《红岩》这本从小就听过,到前段时间才看完整的红色经典小说。给我最深的感觉,是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还是很大的。诧异于那个年代、那些党员的思想境界: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无论是谁,为了革命都能够做到视死如归.共产党许云峰在渣滓洞被囚禁几个月后又被囚禁到白宫馆,独自一人,瘦成了干,但他的眼神是炯炯有神,有着革命者的坚毅,异常是他用双手刨出了一条逃生暗道,却将暗道留给战友,自我英勇就义;十指连心,钉进指缝的竹签没有让江姐屈服,应对丈夫的人头,她用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我;刘思扬被捕,豪门之家的解救他不屑一顾,与同志们的朝夕相处使得他更加充满力量。新中国就是这样可爱的人建立的,倘若给他们一块净土,必能创造一个共产主义社会,只因为他们有信仰。反观当下,我们欠缺的太多,尤其是信仰,崇高的信仰。有了期望,就不会有对苦难的抱怨,有了信仰,生活的每一天都是充实的,就能够置之生死与度外。
我要感激《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们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坚强的人!
暑假里我读了《红岩》这本书,它讲的是许云峰、余新江、江雪琴等革命烈士与敌人做斗争的经过,虽然在斗争的过程中有不少烈士牺牲,最终白公馆、渣滓洞被解放军占领,所有的人都跑了出去。
书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江姐说的一句话:“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旳意志是用钢铁做的。”这是江姐在狱中为大家写的经典名言,监狱中的共产党员正是凭借钢铁般的意志同敌人斗争到底的。
在这本书中,留给我印象最大的人物是江姐,因为她沉着、冷静、勇敢、坚强,处处表现出对革命事业的忠贞,在去程家岗交流工作时,表现出她对工作的熟练、认真、以及地下工作者的机敏、干练特有的风度。在去川北的路上,她看见丈夫的头颅挂在城墙上,顿时热泪盈眶。可是她想到自我还有任务时,又投入新的斗争。江姐虽然作为老彭的妻子,可是她还是没有忘记自我的任务。被捕后,敌人逼问地下党组织的具体位置时,她坚决不说,敌人用鸭儿凫水,竹签子处罚江姐,整整一个通宵,敌人什么也没有得到。江姐的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是共产主义真善美的革命战士,她实现了自我的诺言:忠于革命,报效祖国。
拷打得不到的东西,刑场上同样得不到,革命烈士的英勇气概以及对革命必胜的信念感动了我,他们抛头颅撒热血创立了新中国,我们应当去珍惜它。我们应当去报效祖国,此刻好好学习,将来为祖国的建设出一份力。
应对敌人的屠刀,他们没有屈服;应对威逼利诱,他们守口如瓶;应对一次次的搜捕,他们从容不迫。合上《红岩》一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复,那一位位共产党员,那一件件英雄事迹,早已刻在了我的脑中,他们顽强地与敌人做着斗争,不惧死亡。
1948年,重庆中共地下党员与反动派做着残酷斗争,《红岩》一书就详细地介绍了这场斗争。在这场斗争中,涌现了许多伟大的中共党员,而我最佩服的人莫过于江姐江雪琴了。在斗争前线,江姐得知她的丈夫不幸牺牲,她却并没有失声痛哭,而是忍住疼痛,毅然接替了她丈夫的工作。几个月后,因叛徒出卖,江姐被关入监狱,为了破获重庆地下党组织,特务对江姐用了酷刑,甚至将竹签
钉进她的十指,那是多么的疼痛啊!江姐却守口如瓶,应对酷刑,一言不发。
江姐的故事,不禁让我陷入沉思,她应对这样大的困难,这样重的折磨,都没有叫过一次苦,说过一次累。可是我呢记得有一次,做奥数练习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从没见过的题型,于是,草率地看了一眼题目,甚至都没有思考,便搁住了笔,询问父母解题的思路,一点自我思考解答、克服困难的精神都没有。从今往后,我必须要学习江姐,学习那些共产党员,学习他们不畏困难,顽强拼搏的精神,自我克服困难与挫折!
司马迁以往说过: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那一位位革命先烈,用自我重于泰山的生命,换来了祖国的完美明天!而明天的一缕缕阳光,又将照在红岩之上,射出万丈光芒!作为祖国的下一代建设者,我们小学生,也应当学习革命先烈们不怕困难,顽强拼搏的精神,好好学习,争取长大后将祖国建设得更好!
什么是坚强的毅志读了《红岩》这本书,让出国留学网深深地感受到仅有具备不可磨灭的坚强毅志的人,才能不屈不挠地承受难以想像的焦熬,迎接最终的胜利。
解放前夕,在重庆我们地下党组织提高的群众开展工人运动、学生运动,因叛徒出卖被关在渣滓洞和白公馆,受尽极残酷的严刑拷打,依然不屈不挠地与敌人作斗争,迎接最终的黎明……每次拿起这本书,都仿佛看见了那漆黑的地窖里,冰冷潮湿,层层岩块和岩石堵绝了一切阳光、空气,许云峰用那滴血的手指费力地挖着条石,不是为自我而是为战友,直到生命的最终一刻。那是怎样的钢铁意志啊
爆竹声打断了我的思绪,绚丽的烟花在夜空中绽开笑脸,我们在迎接祥和的新年。在先烈们面前,我深深地感到惭愧。平时在学习中,我总是要偷点懒,总觉得学习累人,又要背又要记,还要做那么多的题,可是和他们比那又算的了什么呢记得有一次英语考的很差,我都傻了眼。还好我静下心来,每一天增加了英语的学习时间,常常背那些另人费解的课文,默那些枯燥无趣的单词,练习本一本本地用完,在周未还要做那多多的试卷。可就是因为我坚持下来了,才在期未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成绩,并且也不觉得那么无趣和辛苦了。这也使我更加坚信:仅有坚强意志,坚持不懈的人,才能得到最终的胜利。
有坚强的毅力,什么都能办成,胜利必须属于你!
《红岩》是一本我看地哭了又哭地一本书,说真的,我以前都不会碰这种战争题材的小说,但是当我读了之后,我知道我错了,其实战争小说也很好看,不过因为我看《红岩》地那断时候老落泪,把我妈妈吓坏了!是啊,她说:“你生病了吗天天哭跟林戴玉似的!”接下来我来介绍一下《红岩》:
《红岩》描写了重庆解放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集中营狱中斗,真实记录了中国革命在取得胜利的历史关头,光明与连云港暗的殊死斗争。许云峰、江姐、成岗是《红岩》中一大批共产党员的杰出代表,为了推翻国民党反动派的黑暗统治,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同国民党军警、特务、叛徒不屈不挠地斗争,表现出共产党员的英勇气概,以及对革命必胜的信念。
介绍完了《红岩》我想大家应该已经了解了《红岩》,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应该坚持到底,不能动不动就放弃,这样做不成任何事,要像江姐一样,不放弃,不因为一些困难而被卡在那里出不去。当然,也许我们不能像江姐那样为革命如此拼命做出各种牺牲,但我们可以为自己努力一些,因为这样也许成功又离你近了一步!
在我们成功的道路上,只有向前,因为我们毫无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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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妈妈带着我去图书馆看书,我就选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看了起来。
《草房子》这本书主要讲了:桑桑是个很调皮的小男孩,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他就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在烈日炎炎的夏天穿着大棉袄;把自己家的蚊帐剪成渔网;用碗柜改成鸽子的家。桑桑和一个叫陆鹤的小男孩,他们是一对非常好朋友。纸月是班里写毛笔字最好的女生,桑桑见了她之后,桑桑就从一个不爱干净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爱干净的男孩。桑桑还有一个朋友叫社小康,他原本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因为爸爸经商失败,他就变成了穷光蛋,桑桑就用十只鹅子换来了钱,让他能在学校门口做生意。
文中的桑桑是个很调皮的男孩,但是他很乐于助人,这种精神就值得我们去学习。我在昨天去马陵山游玩的时候,也做了一件助人为乐的事。在我正往山上爬的时候,前面的一个大姐姐手正伸在口袋里掏手机的时候,她的身份证就从口袋里掉了出来,正好被我看见了,我就急忙跑上前告诉了那位姐姐,她很感谢我。
这件事虽然很小,在我看来,只要能帮助别人就是我最大的快乐。以后我要更多的去帮助别人。
这是一部讲究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作品写了桑桑的六年小学生活。
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少男少女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残疾男孩对尊严的执著坚守,垂暮老人在最后一瞬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这一切,既清楚又朦笼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
随着一个一个的人物清晰地出现在我们的眼前,一个一个的故事依次展开,各自发展又最终交叠在一起,我们仿佛看到一幅被慢慢铺开的卷轴画。这实在是一幅美丽得令人屏吸的人生画卷!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这些男女无瑕的真情,同学间天真的友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的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陆鹤是个长着光光脑袋的孩子,因此,大家都叫他秃鹤,他充满无助与孤单。被叫秃鹤的他常常在小镇码头最低的石阶上,望着波光粼粼的湖水发呆、流泪。但是,他却凭着自信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谁说没头发就丑,他的自信是建立在对尊严的执著坚守上的。可见,孤单、尊严的伤害并不是不成功的理由,只有自己相信自己是最好的解 药。
纸月是个内向、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心灵如同皑皑白雪般纯洁。她没有爸爸妈妈,只有一个又当爹,又当妈的慈祥的奶奶。为了不让奶奶为自己担心,当板仓小学的男生欺负她时,她没有告诉奶奶,只是自己默默流泪。直到桑桑帮助她把板仓小学的男生打跑后,默默无闻的她才露出一丝微笑。善解人意的她话不多,却总能帮助别人。不要认为内向是一个缺点,有时,默默无闻却是最可爱的。
初次看到细马这个名字我还以为是只马的名字,但后来才知道他是岳二爷与岳二妈从岳大爷家带来的岳大爷最小的儿子。他长的很精神,喜欢笑,十分爱说话。在油麻地小学,他变了,变的孤单,无助,没有人听的懂他满口的江南口音,他感到一个哑巴才有的压抑。这使他不想再上学,他去放羊,以此来填空他最脆弱的地方.几次交谈,使桑桑和他成为了最好的朋友。他那顽强的品质十分另人敬佩。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在富有时不要浪费,在贫穷时不要卑微,尽自己所能,克服种种困难。学习中要不畏艰难,只有刻苦、勤奋,对生活充满信心,才能使自己的生活更加幸福。
我喜欢好多书,这些书里面有《三国演义》、《李白传》、《红楼梦》、《雪上寻踪》……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曹文轩爷爷写的《草房子》,让我看见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
这本书里主要讲了聪明机灵的主人公桑桑、天生秃顶的陆鹤、文静的纸月、坚强的杜小康、慈善的秦大奶奶等人物。他们都是那么纯真,那么善良。在我的脑海中,印象最深的还是桑桑的故事。
我到现在还记得呢!桑桑一家来到油麻地,油麻地是一个美丽的下乡村,他在这里度过了终生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在这之间也发生了很多事情。有一天晚上,在桑桑的房间里突然传出了一声“啊”,桑桑的爸爸妈妈听到后急忙跑到他的房间里,接着桑桑又说:“脖子上痒。”桑乔一看,脖子上肿了一个大块,看样子有点严重,于是他俩立刻奔向镇上的医院。到了医院后,医生说:“带他去市里的医院吧。”桑乔带桑桑来到市里的医院,每家医生都说,先让桑桑出去玩一会儿。可桑桑并不想玩,他想知道自己的病是不是很严重。从医院回到家之后,桑乔四处打听治疗桑桑的方法,桑桑也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他努力学习,努力做一个好孩子,不再惹爸爸妈妈生气。
最后桑桑的病还是治好了,在他的身上,我知道了只有坚持才能成功,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能半途而废。
童年的记忆是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操场,一间间宽敞明亮的教室,一位位良师益友形形色色的人群拼凑成美丽动人的画面,它珍贵而难忘。
漫漫暑假,我阅读了《草房子》一书,书中的精彩篇章让我深刻领略到了童年成长的喜与悲。这本书主要写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和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
书中坚强自尊的陆鹤,乖巧懂事的纸月,俊美的姑娘白雀,为了买地节俭了半辈子的秦大奶奶与秦大是夫妻,人人都羡慕的杜小康,没有自己孩子的邱二爷和邱二妈这些交织在桑桑生活里的人们,都成了他记忆里华丽丽的生命篇章。
书中最深刻的是桑桑生病了,桑乔作为桑桑的父亲,一直没有在意,还因为桑桑拿走他的笔记本痛打了一顿之后才突然发现自己的儿子是那么的瘦小,那么的脆弱。当桑乔知道桑桑生病后,马上便带着桑桑去镇上寻医,但多次无果,桑乔心痛不已,决定要让桑桑开心过完剩下的日子,桑乔拿起了他的猎(qiang)枪,拾起了他那段耻辱的回忆,让桑桑快乐。温幼菊老师给桑桑讲述她自己的故事,鼓励桑桑。在本来要放弃时桑乔知道了一个老人有能力医治桑桑,便不愿意放弃,坚持找到了老人开了一副药。桑桑终于治好了,让这个油麻地又回到了原来的平静生活童年是纯真美好的,但也存在磨难,这就是真实而纯真的童年。
九月,开启了我的六年级生活,这段童年岁月里,相信有酸甜也有苦辣,六年有严厉或者温柔的老师,有六年四季寻回的学校,它缤纷、多彩、令人难忘。我也始终相信努力奋斗的自己能给自己一个更美好的明天,我为自己加油!
这个周末,我读完了一部少年长篇小说——《草房子》。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六年中,桑桑遇到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撼动人心的故事:秃头男孩坚守尊严;少男少女毫无瑕疵的纯情;坚强少年与命运相拼的悲怆;孤独老人对儿童的喜爱;桑桑得的怪病,使他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领悟……
其中令我最感动的是桑桑。坚定不移的希望经历一阵阵风雨的磨难后,终于现出了一道绚丽的彩虹,驱散了死神的威胁。桑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刚强。我十分钦佩他这种常人难以拥有的意志。
我不禁想起了自己:每当考了一个不理想的成绩,我都会灰心,自暴自弃,一点都没有信心;每当我走在夜晚的街道上,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令我胆战心惊;每当遇到困难,我也很难勇敢面对……看着书中的桑桑,我很佩服,也很惭愧。
我也学到了这本书中的写作特色——反衬。作者以反衬的方式写出了一个个如莲花般的好少年——出淤泥而不染。书中的陆鹤——一个秃头男孩就是最好的例子。陆鹤从小就饱受人们无缘无故的嘲笑和歧视,可他却能乐观地面对上帝对他的考验。果然,“天生我材必有用”,在一次重要的戏剧比赛中,必不可少的主角竟也是个秃子。当他成功的为一个学校、为一整片油麻地小镇争光时,人们才发现,即使是个秃子也可以使自己的头发光、发亮;可以使自己人生的舞台绚丽多彩……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书中的故事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在我眼前闪现,主人公的高贵品质像颗颗闪亮的星星照耀着我前进!
秃鹤一直生活得很快活,有人叫他秃鹤,他会很高兴地答应的,仿佛他本来就叫秃鹤,而不叫陆鹤。
秃鹤的头现在碰不得了,谁碰,他就跟谁急眼,就跟谁玩命。人再喊他秃鹤,他就不再答应了,并且,谁也不能再用东西换得一摸。
其中调皮的秃鹤、温柔的纸月、敬业的蒋一轮老师、主人公桑桑、英俊的杜小康……这几个活生生的人物仿佛真的出现在我们面前。
秃鹤则是个大秃子,因此他常常受别人的嘲笑,为了报复嘲笑他的人,他在做操时露出他的光头捣乱纪律从而使桑乔丢失了荣誉。纸月是个转学生,家境不好,所以暂住在桑家几天。杜小康的命运很不好,他的生活由原来的富裕变成了贫困……
书的扉页上就写着:守望童年,典藏永远,昨天,感动今天和明天。对于我们还处在童年的人来说,什么珍惜童年啊,不让童年这段美好的时光流失啊,对此根本就是不以为然。但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知道,假如有一天长大了,远离了小学时代,心里是种什么感觉。所以把握住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不要浪费它。
书中有许多人物的小学时光是悲惨的,读了以后使我又联想到现在,现在的我们是多么的快乐,衣、食、住、行样样都步入小康,而我们却不满足,整天向父母要零花钱,还要穿名牌,比起他们,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快乐,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向父母提出各种各样的要求呢?我们真正需要的不是物质上的享受,而是从小要培养各种好习惯、好品质。
走好自己童年的道路,让稻草搭成的草房子永远立在记忆的深处!
那晚在整理书橱的时候,我的眼睛再次落在了那本美文小说上,忍不住再次走进了曹文轩叔叔为我们搭建的《草房子》里,与主人公桑桑一起细细品味那一连串撼动人心的故事:不幸的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惨;秃鹤对尊严的执着坚守;秦大奶奶在最后一刹那闪耀的人格光彩······
在油麻地天真的孩子中,写纸月的笔墨并不是很多,但她的恬静清纯和善良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学校里的纸月写着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和美文,是老师眼中的优秀学生,却没有一点傲气;生活中的纸月,当得知桑桑生病后,隔不几天就会走进桑家的院子,或是放下一篓鸡蛋,或是放下一篮新鲜的蔬菜。有一天,恰逢下雨,路滑桥滑。她老早就看到了艰难的行走着的桑家父子时,冒着雨,从操场边上的草垛上拔下了一大抱稻草,将它们厚厚地撒在了容易打滑的桥上。而此时她的头发已被雨水打湿,瘦圆的下巴上,滴着亮晶晶的雨珠;在离开那片土地前,她把母亲生前留给自己的书包送给了桑桑·······
善良的纸月感谢桑乔校长让她在油麻地小学读书,感谢师娘的疼爱,感谢桑桑在学习和生活上对她的帮助,也懂得回报和感恩。细细想来,我们终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是父母给了我们生命,给了我们物质上的享受,给了我们精神上的愉悦,但往往我们对于家长的要求置之不理,认为无理,甚至无聊。父母为我们付出了那么多,可我们呢?竟不懂得回报和感恩,与纸月相比真是惭愧。
再读这本书后,纸月的人格魅力让我震撼,也让我明白了:人,要学会付出,学会用一颗感恩的心去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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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里,我读过不少课外书。其中,令我深受启发的一本书是《名人故事》,这本书里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名人故事》里的小故事—《乐坛“拼命三郎”》讲叙了我们最喜欢的音乐家聂耳的故事。
聂耳自幼喜欢音乐,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他考上了上海明月歌舞剧社,成了一名小提琴练习生。当时,剧社条件十分艰苦,但爱好音乐的聂耳却十分知足。聂耳明白自我基础差、起点低,于是在大家去逛商店,或看杂耍的时候,聂耳却抓住这宝贵的时间,勤加苦练,每一天至少要练上七八个小时。所以,被人们称为“拼命三郎”。正是凭着这股勤奋和拼命劲儿,聂耳在他短暂的一身中,留下了许多光辉的作品。《墨池的故事》讲述了著名的书法家王羲之的故事。酷爱书法的王羲之每一天勤学苦练。有一次,他在书房练字,书童给他送来馒头和蒜泥,劝他趁热吃,而他心思全在练字上,母亲来书房看他,却见王羲之右手拿着笔,左手拿着半个馒头蘸着墨汁往嘴里送。王羲之每次练完字后,总要到门口的池塘边清洗毛笔和砚台。起初,池塘里的的水还很清澈,可由于他不停地练习书法,不停的清洗笔和砚台,天长日久,清澈见底的池塘竟变成了黑黑的墨池……读完《名人故事》这本书,使我悟出了这样一个道理:一个人的成功并没有什么捷径可走,也没有天上掉馅饼这等好事,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仅有经过一番磨砺,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勤学苦练,不断的探索,才能向成功的道路一步步迈进。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过不少课外书,寒假读《名人故事》有感。其中,令我深受启发的一本书是《名人故事》,这本书里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
《名人故事》里的小故事—《乐坛“拼命三郎”》讲叙了我们最喜欢的音乐家聂耳的故事。聂耳自幼喜欢音乐,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他考上了上海明月歌舞剧社,成了一名小提琴练习生。当时,剧社条件非常艰苦,但爱好音乐的聂耳却十分知足。聂耳知道自己基础差、起点低,于是在大家去逛商店,或看杂耍的时候,聂耳却抓住这宝贵的时间,勤加苦练,每天至少要练上七八个小时。因此,被人们称为“拼命三郎”。正是凭着这股勤奋和拼命劲儿,聂耳在他短暂的一身中,留下了许多光辉的作品。《墨池的故事》讲述了著名的书法家王羲之的故事。酷爱书法的王羲之每天勤学苦练。有一次,他在书房练字,书童给他送来馒头和蒜泥,劝他趁热吃,而他心思全在练字上,母亲来书房看他,却见王羲之右手拿着笔,左手拿着半个馒头蘸着墨汁往嘴里送,读后感《寒假读《名人故事》有感》。王羲之每次练完字后,总要到门口的池塘边清洗毛笔和砚台。起初,池塘里的的水还很清澈,可由于他不停地练习书法,不停的清洗笔和砚台,天长日久,清澈见底的池塘竟变成了黑黑的墨池……
读完《名人故事》这本书,使我悟出了这样一个道理:一个人的成功并没有什么捷径可走,也没有天上掉馅饼这等好事,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只有经过一番磨砺,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勤学苦练,不断的探索,才能向成功的道路一步步迈进。
傲游在《名人小故事》书海中,我心像泼涛汹涌的海浪,久久不能平静。书里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我再三捧读,仍然手不释卷,再次掩卷沉思,还回味悠长。
世界上有一种无私的爱,这种爱就是伟大的母爱。但《法官妈妈》中,安慧的爱胜于母爱。当火车启动的一瞬间,安慧为了能让张帅看到自己,她爬上了高高的货车架上张望,悔恨交加的张帅想起这个曾经为了感化、挽救失足的自己,所付出的点点滴滴的好法官,他多么想喊一声:“妈妈!”但一切都为时已晚。安慧就像伟大的妈妈,给予孩子们无私的母爱。只有这种无私的真心真情,才有如此的真情流露。安慧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是啊,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从安慧的事例,让我想起了身边可敬的黄业珍老师。一句“我行,我能行!”就坚守了29年工作岗位的黄业珍老师,在她的身上绽放着人民教师的光辉,她用她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默默耕耘,无私奉献,培养了无数的人才。她用自己满腔热血为祖国建设事业贡献出毕生精力乃至生命。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一生只做好事、不做坏事的雷锋叔叔,为了那些熟悉的战友,素不相识的人们付出了真挚的爱,却换来人们说的“傻子”。但是,他说:“我甘愿做这样的‘傻子’。”厕所里面的粪满了,他牺牲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忍受着臭气冲天的味道,把厕所掏得干干净净的。望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这个“傻子”心满意足地笑了。试问一下,当今社会不正需要这样的正能量吗?没有对人民无私奉献的爱,又怎么会有这么崇高的境界?
孔繁森,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他虽然已经离我们远去了,但他的形象依旧那样高大,他的精神依旧那样熠熠生辉。让我们骄傲,让我们自豪,因为他是人民的好公仆。在青藏高原上,寒风呼啸,大雪纷飞,一间土房子里的一位衣衫褴褛,孤苦伶仃的老人冻得瑟瑟发抖。孔繁森撩开自己的衣襟,把老人的双脚放在自己的胸里给她取暖。这一切,他做得是那么自然,仿佛是自己的亲人一样。老人热泪满面,激动得抽噎不止。如果没有对人们无私的爱又怎么会有这样的深情举动?正因为这种精神的延续,当今社会中到处可见无私献血、救死扶伤、慷慨解囊的事例。
也许会有人说,我们还是学生,做不了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但我们也努力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了。大街上,随时可以看见小学生扶老人过马路;公共汽车上,“红领巾”给老人让座;敬老院里,节假日就会出现“小雷锋”的影子……
是啊,如果每个人都能献出一份爱心,也许看起来微不足道,但就像那小小的水滴,汇集多了,也能变成滔滔江海;只要我们每人对那些需要帮助的给予一点关怀,便能聚少成多,聚沙成塔。朋友们,用我们的爱心,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吧!
傲游在《名人小故事》书海中,我心像泼涛汹涌的波浪,久久不能平静。书里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收获颇丰。我一再捧读,依然学而不厌,再次掩卷深思,还回味悠长。
国际上有一种忘我的爱,这种爱便是巨大的母爱。但《法官妈妈》中,安慧的爱胜于母爱。当火车发动的一会儿,安慧为了能让张帅看到自己,她爬上了高高的卡车架上张望,悔恨交加的张帅想起这个从前为了感染、抢救失足的自己,所支付的点点滴滴的好法官,他多么想喊一声:“妈妈!”但一切都为时已晚。安慧就像巨大的妈妈,给予孩子们忘我的母爱。只需这种忘我的诚心真情,才有如此的真情流露。安慧是咱们学习的好榜样!是啊,只需人人献出一点爱,国际将变成夸姣的人世。
从安慧的案例,让我想起了身边可敬的黄业珍教师。一句“我行,我能行!”就据守了29年工作岗位的黄业珍教师,在她的身上绽放着公民教师的光芒,她用她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公民服务中去,默默耕耘,忘我奉献,培育了很多的人才。她用自己满腔热血为祖国建设事业贡献出毕生精力甚至生命。
雷锋出差一千里,功德做了一火车。终身只做功德、不做坏事的雷锋叔叔,为了那些了解的战友,素昧生平的人们支付了真诚的爱,却换来人们说的“傻子”。可是,他说:“我甘心做这样的‘傻子’。”厕所里边的粪满了,他献身了一个上午的时刻,忍受着臭气冲天的滋味,把厕所掏得干干净净的。望着自己的劳动成果,这个“傻子”称心如意地笑了。试问一下,当今社会不正需求这样的正能量吗?没有对公民忘我奉献的爱,又怎样会有这么崇高的境地?
孔繁森,一个众所周知的姓名!他尽管现已离咱们远去了,但他的形象仍旧那样巨大,他的精力仍旧那样熠熠生辉。让咱们骄傲,让咱们骄傲,由于他是公民的好公仆。在青藏高原上,北风吼叫,大雪纷飞,一间土房子里的一位衣冠楚楚,孤苦伶仃的白叟冻得瑟瑟发抖。孔繁森撩开自己的衣襟,把白叟的双脚放在自己的胸里给她取暖。这一切,他做得是那么天然,似乎是自己的亲人相同。白叟热泪满面,激动得抽噎不止。假如没有对人们忘我的爱又怎样会有这样的厚意行为?正由于这种精力的连续,当今社会中处处可见忘我献血、治病救人、助人为乐的案例。
或许会有人说,咱们仍是学生,做不了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但咱们也尽力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了。大街上,随时能够看见小学生扶白叟过马路;公共汽车上,“红领巾”给白叟让座;敬老院里,节假日就会呈现“小雷锋”的影子……
是啊,假如每个人都能献出一份爱心,或许看起来微乎其微,但就像那小小的水滴,聚集多了,也能变成滔滔江海;只需咱们每人对那些需求协助的给予一点关心,便能聚少成多,聚沙成塔。朋友们,用咱们的爱心,让这个国际变得更夸姣吧!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过不少课外书。其中,令我深受启发的一本书是《名人故事》,这本书里的一个个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受益匪浅。《名人故事》里的小故事—《乐坛“拼命三郎”》讲叙了我们最喜欢的音乐家聂耳的故事。聂耳自幼喜欢音乐,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他考上了上海明月歌舞剧社,成了一名小提琴练习生。当时,剧社条件非常艰苦,但爱好音乐的聂耳却十分知足。聂耳知道自己基础差、起点低,于是在大家去逛商店,或看杂耍的时候,聂耳却抓住这宝贵的时间,勤加苦练,每天至少要练上七八个小时。因此,被人们称为“拼命三郎”。正是凭着这股勤奋和拼命劲儿,聂耳在他短暂的一身中,留下了许多光辉的作品。《墨池的故事》讲述了着名的书法家王羲之的故事。酷爱书法的王羲之每天勤学苦练。有一次,他在书房练字,书童给他送来馒头和蒜泥,劝他趁热吃,而他心思全在练字上,母亲来书房看他,却见王羲之右手拿着笔,左手拿着半个馒头蘸着墨汁往嘴里送。王羲之每次练完字后,总要到门口的池塘边清洗毛笔和砚台。起初,池塘里的的水还很清澈,可由于他不停地练习书法,不停的清洗笔和砚台,天长日久,清澈见底的池塘竟变成了黑黑的墨池……读完《名人故事》这本书,使我悟出了这样一个道理:一个人的成功并没有什么捷径可走,也没有天上掉馅饼这等好事,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只有经过一番磨砺,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勤学苦练,不断的探索,才能向成功的道路一步步迈进。
这个学期,我读了不少关于名人的小故事,有《凿壁借光》、《程门立雪》、《鲁班造伞》……这些小故事,不仅丰富了我的生活、提高了我的阅读能力,还带给了我不少启发……
如《凿壁借光》,它讲的是汉朝时的匡衡,小时候非常勤奋好学,但由于家里很穷,白天必须干许多活,只有晚上,他才能坐下来安心读书。不过,他又买不起蜡烛,天一黑,就无法看书了。他的邻居家里很富有,一到晚上好几间屋子都点起蜡烛,把屋子照得通亮。匡衡有一天鼓起勇气,对邻居说:“我晚上想读书,可买不起蜡烛,能否借用你们家的一寸之地呢?”邻居一向瞧不起比他们家穷的人,就恶毒地挖苦说:“既然穷得买不起蜡烛,还读什么书呢!”匡衡听后非常气愤,不过这使他更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把书读好。匡衡回到家中,悄悄地在墙上凿了个小洞,邻居家的烛光就从这洞中透过来了。他借着这微弱的光线,如饥似渴地读起书来。匡衡就是这样勤奋学习的,后来他做了汉元帝的丞相,成为西汉时期有名的学者。
我看了这个小故事,非常感动,匡衡能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下,甚至在晚上没有亮光的情况下,在邻居的挖苦下还不忘勤奋学习,这种对学习的态度、对知识的渴求精神太值得我学习了!想想我现在的学习条件,是不用说了,要什么有什么,但我有时候还偏偏不用心学习,学习的时候脑子里也在想着如何去玩,或是磨磨蹭蹭、拖延时间,以至浪费了不少时间,而学习的效率又不高。看了这个小故事以后,我想我一定会改正学习拖拉的坏习惯,提高学习的效率。
还有《宋濂的故事》,其中一件事说的是宋濂小时侯家里很穷,没钱买书,只好向人家借,每次借书,他都讲好期限,按时还书,从不违约,人们都乐意把书借给他。一次,他借到一本书,越读越爱不释手,便决定把它抄下来。可是还书的期限快到了,他只好连夜抄书。时值隆冬腊月,滴水成冰。他母亲说:“孩子,都半夜了,这么寒冷,天亮再抄吧。人家又不是等这书看。”宋濂说:“不管人家等不等这本书看,到期限就要还,这是个信用问题,也是尊重别人的表现。如果说话做事不讲信用,失信于人,那还怎么得到别人的尊重呢。”
这个小故事,告诉了我:做人一定要讲信用,借了东西一定要按时还,这是尊重别人的表现。
《名人小故事》中还有很多很多这样的小故事,它让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对学习、对生活该有的态度……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名人故事》叫在这本书里面,我印像最深的一个故事是《达芬奇画鸡蛋》这个故事讲得是达芬奇住在奇芬镇,他从小非常热爱大自然。而且他在读书的时候,每门功课都很优秀,特别是画画最为突出。有一次,他画了一张老师的速写给父亲看,父亲看了这幅画,觉得他有画画的天赋,就有意在这方面培养他。有一天,父亲让他画一面盾牌给他看。于是,达芬奇收集了许多标本,终于画好了一面盾牌,这面盾牌上画着一个妖女,他把这面盾牌放在太阳底下。父亲看见了,差点被吓跑了!达芬奇到了十六岁那年,父亲送他去大画家维罗奇奥那边学画画。后来,达芬奇掌握了老师所传授的绘画和雕塑知识。
看了这本书,我要学习达芬奇那顽强的精神。有一句说,天才是百分之百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达芬奇虽然有天赋,但重要的是靠他的努力和坚持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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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顿,是一位闻名中外的物理学家和数学 家。他提出的牛顿运动定律和万有引力定律,取得了划世纪的成就,突破了平凡的17世纪。把手表当鸡蛋烧、忘了客人的存在这些牛顿的事例无人不知,自从读了《牛顿的故事》后,我受益匪浅。
牛顿在一身中,把全身都投入到了科学研究当中去,从来不分心,他具有着全神贯注的精神 ,正是这种精神使牛顿成为17世纪的顶峰人物 。
有人问牛顿为什么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牛顿说:如果我看得比别人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巨人?一开始,我以为,巨人就是那魁梧高大的,使你忘不到头的人,后来,我才知道牛顿所指的巨人指的是胡克、笛卡儿、伽利略、哥白尼这些在科学上有着突破性的人物,他们的科学知识,给牛顿的研究打好了良好的基础。在生活 中,也是如此,我们学知识就是因为有了书本,有了身边 朋友 与亲人 的劝告、教诲,才使我们拥有了巨大的智 慧,我们就站在了教诲、劝告的肩膀上,它们使我们更加出色。
牛顿还说过:我不知道在别人看来,我是什么样的人;但在我自己看来,我不过就象是一个在海滨玩耍的小孩,为不时发现比寻常更为光滑的一块卵石或比寻常更为美丽 的一片贝壳而沾沾自喜,而对于展现在我面前的浩瀚的真理的海洋,却全然没有发现。从牛顿的这句话中,我明白了做人要谦虚,不要仅仅有了一点知识和智慧,就炫耀,真正的知识是没有边境的,
牛顿这位17世纪的伟大人物,将永远永远印在我的心中。
暑假里,我读了《牛顿的故事》,书中给了我一些启发。
牛顿生在英国的一个农民的家里。他在小学念书的时候,特别喜欢做手工,结果学习成绩不是很好。这说明:应该处理好学习与做手工的关系。
一天放学时,牛顿看见村口外正在安装磨面的风车,牛顿经过一段时间的仔细观察,便自己亲手做了一个小小的风车。这说明:牛顿很有毅力,也勇于去实践。
第二天,他把风车带到了学校,放在课桌上,同学们都夸牛顿做得好。这时,同班的卡特大声问牛顿:牛顿,你能说出风车为什么会转吗?因为牛顿做手工时从没想过风车为什么会转,所以被卡特的问题所难住了。不知谁在后面一推,风车谁坏了。牛顿捡起摔坏的小风车,心里难受极了。但却没有流泪,而是,心中暗暗发恨一定好好学习,要找出风车会转的原因。
此后,牛顿就发愤学习,养成了勤学好问的良好习惯。
牛顿给我们留下的启发式:要养成勤学好问,勇于发现问题,并勇于去实践,去想办法解决问题。
牛顿的小故事读后感
这两天我看了一本书叫《牛顿的小故事》,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牛顿是伟大的英国物理学家。1661年就读于剑桥大学的三一学院。1669年,年仅27岁就担任剑桥的数学教授。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实验室的酒肉》这个故事。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次,牛顿的一位朋友来看他,他在实验室外面等了好久,肚子饿了把桌子上的鸡吃了,不辞而别。过了好长时间,牛顿的实验告一段落,肚子突然饿了,赶快跑出来吃鸡。他看到盘子里啃剩下的鸡骨头,居然对助手说:哈哈,我还以为没吃饭哩,原来已经吃过了呀!
从这个故事说明牛顿非常酷爱科学,他废寝忘食地做实验,为我们人类做出贡献。
可是我学习态度不好,叫我多写个字就发脾气,多写一页口算就把自己关到房间
有一次,我下了一盘围棋,妈妈叫我再下一盘,凭什么?我不耐烦地大叫道。马上就把自己关到房间里,一来到房间,突然有两只精灵在我头上飞来飞去,一只说:赶快出去向妈妈承认错误!另一只精灵说:呸呸呸,笨蛋!曾妈妈不注意你赶快冲到电脑房玩游戏!
我选了第一只精灵的话,出去向妈妈道歉,认真地再下了一盘棋。
所以,我从现在开始做事要认真,学习态度端正,听爸爸妈妈的话做一个乖巧懂事的孩子!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科学,科学的进步则离不开一代又一代科学伟人的贡献。牛顿,英国科学家。他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建立了经典力学的基本体系,在光学、热学、天文学等方面都有创造性的贡献,在数学方面又是微积分的创始人之一。对于他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当我翻开《读写365》时,我的目光早已被这篇故事吸引了。
在三百年前的一天晚上,一位青年坐在花园里观赏月亮,思考着满天繁星为何高挂在天空中却不会掉下来。忽然一个苹果恰巧掉下来砸在他的头上,对于他而言这一击并不是很重,但对于这个世界来说如同巨大陨石坠落般激起了千层巨浪,至今仍在持续……、牛顿由此受到启发,因为某种力量,使月亮不能远离地球;因为有速度,使它不会像苹果一样掉落下来。牛顿手中拿着苹果,开心地笑了。那一年,他才24岁。生活中像这样很普遍的现象无处不在,牛顿在平凡中发现不平凡,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匹及的。因为他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一颗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的头脑;最重要的是他那刻苦专研持之以恒的精神。
牛顿,1642年出生在英国一个贫苦的家庭,自幼跟着年迈的祖母过着贫困孤苦的生活。在孩子们嬉戏打闹的时候,同龄的他却开始了各种各样的发明创造。在受到大学同学侮辱时他总是拼命反抗。他常说:“无论做什么事情,只要肯努力奋斗,是没有不成功的。”正是这种顽强精神,带领着牛顿登上科学群山那一个又一个巅峰。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科学伟人尚且如此我们岂能盲目自负呢?
“如果我所见的比笛卡尔要远一点儿,那是因为我是站在巨人的肩上的缘故。”他曾这样说过。确实牛顿能有如此成就离不开一代又一代科学伟人的贡献,但能够超越这些科学巨匠是常人无法触及的。
读完这篇故事后,我深有感触。牛顿能有如此成就绝不仅仅是在于他的聪慧,更在于他的勤奋坚强,刻苦专研、善良谦卑的精神。
在寒假中,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叫《牛顿和鸡蛋的故事》。里面讲了一天中午,到了吃饭时间,牛顿还在专心地做实验,助手就给了他几个鸡蛋,叫他自己煮了吃。过了一会儿,牛顿感觉自己饿了,就把助手拿来的鸡蛋放进了锅里,自己又开始专注的做实验。半个小时以后,实验做完了,牛顿这才开始吃午饭。于是,他揭开了锅盖,不禁张大了嘴巴在锅里煮的竟然是一只怀表!他有看了看桌子,那几个鸡蛋还好好的躺在那里,而桌子上的怀表却不翼而飞了。原来,是因为牛顿做实验太过于专注,误把怀表当成了鸡蛋放进了锅里。
牛顿正是这样对工作和实验有着浓后的兴趣,刻苦钻研和忘我投入的精神,才能获得通向科学宫大门的金钥匙,抵达了科学的圣殿。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生活中做事要尽力像牛顿那样,专心致志,认真投入,才能获得成功。特别在我们年幼的学习过程中更应该认真学习,树立刻苦钻研的精神,才能学好知识,打好基础,以后才能为国家干出一番事业。
每周一次,牛顿都要和他的好朋友史贝丽去教堂做礼拜。有一次,沙漏时钟里的沙子结团了,时间不准了。他们做礼拜差一点儿迟到了。史贝丽打算换一个沙漏时钟,但是沙漏时钟是一个稀罕东西。史贝丽对牛顿说:“你能不能做一个新的沙漏时钟呢?”牛顿答应了。
牛顿发现沙漏时钟会漏水是造成时间不准的原因,他想起书上有水漏时钟的资料,他打算做一个水漏时钟,因为它可以避免沙漏时钟存在的缺点,比如漏水、受潮导致沙子结团什么的。
牛顿先做了两个水槽,两槽相连处有个小孔,还有时间刻度。他一个晚上守在水漏时钟旁,当教堂的钟声响起时,但水漏时钟里的浮标却还停留在五点半左右,慢了半小时。牛顿不灰心,又把小孔挖大一些。第二个晚上,他还要守着浮标再做一次试验。当浮标到达了6的数字,教堂的钟声刚好敲响了,这钟声也宣告着牛顿研制水漏时钟的胜利。
从牛顿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一种刻苦钻研的科学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这种毅力,才使得他成功地研制了水漏时钟。我以后一定要做一个善于学习,善于思考,刻苦钻研的好学生。
爸爸后记:《牛顿的故事》这本书小宇反复看了五、六遍,达到了爱不释手的程度。她写读后感,既没写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也没写牛顿把怀表当鸡蛋煮的“马大哈”,因为她不想写许多人写过的内容,千人一面。
这里面有一个小插曲,小宇写“牛顿要和他的好朋友去教堂做礼拜”时,我说,牛顿的好朋友史贝丽和艾萨克两人之间不要用“和”字,用顿号分开就行了,一个句子最好不要出现两个“和”。小宇笑着说,牛顿就是艾萨克,用不着第二个“和”字。
我只知大名鼎鼎的牛顿,而不知艾萨克,为自己的知识面狭窄感到惭愧。
最近,我买了一本《牛顿的故事》我读了之后深有感触。1642年,牛顿出生在英国东南部伍尔斯沙浦村的一个农民家庭。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因病去世了。生活所迫,母亲又改嫁了他人。年幼的牛顿只好和外祖母一起生活,尽管家境贫寒,但外祖母还是想方设法让牛顿读书,牛顿十分喜欢数学,考试成绩总能在全班名列前茅。他还喜欢制作手工作品,每次老师布置的作业他都能极其用心的完成。
牛顿经过他对周围事物的观察和思考,制作出了第一件手工作品——水钟,是计算时间用的,这件作品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和鼓励。在这之后,他又成功制作了一个小小的风筝。和小朋友们一起放风筝的时候,他望着在蓝天上飞翔的风筝,心里有说不出的喜悦。
牛顿还仿照大风车的样子,自己找材料,也造起了风车。他做了又拆,拆了又做,终于有一天他的风车做好了!他将小麦放在风车的臼里,小风车竟然叽里咕噜地磨起了麦子。
虽然牛顿出生在贫苦的家庭中,但是他十分刻苦认真地学习,从大自然中寻找科学的奥秘,才使他成为了一名出色的物理学家。他在光学、天文学、数学等方面也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读了牛顿的故事,我知道了不管出生在贫苦还是富裕的家庭,只要你认真学习,留心观察,就会有一定的收获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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