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和疯子是个怎样的界定?什么是天才,什么是疯子?在我们大多数个人表面的认识中天才好像就是智商很高,很有头脑的人,而对疯子的界定一般都是说在精神上面有问题的人。他们好像是处于我们正常人的两个极端。《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这本书改变了很多我对这两者的看法。这是我看过最有意思的书之一。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作者轻松的笔调,更重要的是这本书展示了的一个自己几乎没有接触过的世界,展示出来的独特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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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天才在左,疯子在右》后,我发现疯子不应该被定义为精神有问题、行为怪异的人,他们中很多人有自己的思想,清楚自己在想什么,也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做自己设定要做的。甚至很多想法是很有科学性的,就像书中的“四维虫子”和“时间的尽头”等节所提到的,患者的思维是很严密的,所讲到的量子力学也是有根有据的,讲述时思路清晰严谨,若是在大学课堂讲,也许会是一堂很生动,很有头脑的课堂,也不会被定义为是疯子在讲。其实换一个角度去思考,为什么当时他们那天马行空的想法不能被理解,也许处于不同的时代阶段,就像在几百年前飞机、电话、电脑型号都是虚幻的东西,但在我们现在这一切都实现了,现在的每一个人都不会质疑这些东西的存在,而现阶段的科学也证实了很多伟大的文学著作家和科学研究家他们所产生的那些想法,爱因斯坦三个预言:1、黑洞;2、引力波;3、爱因斯坦-罗森桥:也称虫洞,这是爱因斯坦还未被证实的预言;他的每一个预言都超越了人类思维的极限,在当时的他被界定为疯子,而现在他是为世界,为人类和平做出伟大贡献的物理学家。尼采是西方哲学的开创者,同时也是卓越的诗人和散文家。他最早开始批判西方现代社会,然而他的学说在他的时代却没有引起人们重视,这位自称是太阳的哲学家后来还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梵高也因自己的画风和当时的主流不同而不被大家所待见,后来也进了精神病院。天才若是生不逢时,便也成了疯,但在科学的证实下现阶段都被我们所介绍。
其实,天才若是生不逢时,便也成了疯子。尽管疯子的智慧超于常人,但由于他们思维方式不同常人,甚至会产生危害,所以总要被关在铁门与铁窗的后面,与囚犯无差。然而天才有时也会透露出疯子的影子。如果说疯子是另一种天才,那么天才就是没被关起来的疯子。
读过这书之后,学会去尊重不同人的想法,提高自己认识人、物的不同格局,增加生活的乐趣。(王艳宏)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拥有不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人群(精神病患者或是有心理障碍的人),努力从他们的角度去感受这个世界的书籍。作者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和各种精神病人进行交流,去了解他们的内心所想,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出发将他们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以对话的方式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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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很神奇的书,在看完每一个谈话后我都会询问自己——到底我们的世界是怎么样的世界?我们和这些精神病人有什么区别?
我们大多数人在人生长河中都是循规蹈矩地接受这个世界的一切,认为世界就应该是这个样子。而作者笔下的这些人往往是过于偏执,把细小的事情放大,用他们的眼光去审视这个世界。而且他们所说的,对于整个世界的认知,逻辑又是那么清晰,让人无法反驳,让人细思极恐。最后归结于一点就是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还是太少。也许他们是对的,只是他们的思想太过于超前,颠覆了人们以往的认知,不能被世人所理解、接纳。就像歌德曾经说过的那样:真理属于人类,谬误属于时代。或许在未来,人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更加深刻,再回首看我们这个世界的普通人,或许我们才是他们眼中的疯子。
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可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对现在我们生活的世界的认识都不尽相同。就像本书前言所写,道说:这里是人间;佛说:这里是六道之一;上帝说:这里是天堂和地狱之间的战场;哲学说:这里是无穷的辩证迷雾;物理说:这里是基本粒子堆砌出来的聚合体;人文说:这里是存在;历史说:这里是时间的积累;都有各自的解释。
书中不乏有一些稀奇古怪的案例,比如说一个女人认为镜中有一个世界,镜中人总想着把现实世界的她拉到镜中从而代替她。又比如说一个小哥想要自杀,目的就是想要看看自己死后会的世界会变成怎样。还有为了变成天才而接接受开颅手术的狂人等等。但最吸引我的还是那个与本书相呼应的案例——与天才们有着一线之隔的疯子。
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的世界观是相同的,但是也有极少数人的世界观很独特,跟别人很不一样。这些人说他们是疯子也不为过。他们有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想法和坚持,有的甚至可以说是很荒诞。也许他们是对的,是这个世界的先知,智者。但是智多近妖,也许他们就是这种人,聪明的让人不寒而栗。精神病人眼中的世界和我们不同,我不奢望这些人可以得到解脱,找到自己的真理,跟我们一样正常的生活,我只希望那些拥有极高智慧的人们别再因为不被世人们所理解或者接受就被定义为疯子。
他们只是在追求自己的真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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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600字: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是一本记录国内精神病人访谈的手记,这本书中开篇就写了作者以精神病人为主题探讨世界观,也许你想说为什么要找精神病人来探讨世界观呢?
大概是因为正常人很少有人想过这个问题,也很少有人真正的愿意面对这个问题,毕竟大家都在忙着挣钱、找老婆、升职……很少有人在乎这个世界到底是怎样的?其实精神病人也有迥异的性格和行为方式,有喜欢滔滔不绝的,有没事找事的,有沉默的,有拐弯抹角的,这点跟大街上的众生相没什么区别,但是他们会做一些正常人不能理解的事和从没有想过的观点。他们的世界观令人匪夷所思,他们以我们从未想到过的角度观察这个世界,所以作者用了四年的时间和精神病人接触,并在最后写成了这本书。
这本书中写了不同精神病人对世界不同的认识,在《四维虫子》中,绝对四维生物可以先看到我们的死亡,再看到我们的出生,没有前因后果,其实我很早就了解了∶时间不是流逝的,流逝的是我们,但是不仅如此,我认为这本书中还写了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在《雨默默的》中,写的就是一个女孩在不带黑色眼镜架的时候,在外面能够看到每天的颜色,不是天气,而是每天的颜色。
她说∶“灰色就是这天很平淡;黄色就是这天会有意外的事发生,不是坏事,也不是好事;蓝色这色天肯定有很好的事情发生;而红色则是最不好的颜色,且从来没有失手过”。这是用科学无法解释的事,不过在现在,也存在许多用科学无法解释的事。
其实在这本书的最后有一句话令我感触很深,“人生若只如初见”,我想假如你看完这本书,再看到这句话时,也许同样会有很深的感触吧!写稿人: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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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敢说天才不是疯子,疯子不是天才。——题记
如果你没有在别人的世界生活过,你就没有理由对别人的行为指手画脚。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天才在左疯子在右》。它是一本介绍精神病人的书,可能你会认为它是介绍如何治疗精神病人,但它却是一本介绍精神病人世界观的一本书。
这是一本关于精神病患者的访谈录,作者叫高铭,他用不同于常人的眼光去观察这个世界。他花了四年时间,通过各种渠道,利用所有闲暇时间,探访精神病院,公安部等机构,“非常态人群”进行近距离访谈,创造出这本书。
一般人只要听说精神病这几个字都会觉得不可理喻,无法理解,但是如果你读了这本书你可能就会稍微理解他们的世界。也许他们在正常人的眼中是不正常的,但那是因为他们以另一种方式活在自己的世界中。我们肯定都吃过苹果,可是在你看来苹果是什么味道的呢?甜?脆?清香?很多人都会觉得这是一个白痴问题,但在精神患者眼中,尽管只是两个完全相同的苹果,吃起来也是不同的味道。你是否见过一个人吃苹果时,先拿起苹果来仔细观察,然后细细品尝,慢慢咀嚼,并陶醉其中呢。因为他们心中有坚持,偏执成瘾,但我们又有什么时候有过他们这种心态呢?
给你讲个故事吧,从前,有一个人做了一梦,梦中的他,一个人在一所房子里,里面有水,有食物,可是,周围的人却都死了,他走出房子,迎面而来的是一片汪洋大海,一块块冰山都恣意的飘着,相互之间没有碰撞,空气并不冷,是清新的那种凉,一切正好,但似乎缺少了什么东西,缺少了什么呢?那是个很美的地方,但是却只有你的存在,你,承受着全部寂寞和等待,你是一个孤独的守望者,你守望着……
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多不同于正常人的人,他们以一种特立独行的方式生活,其实说白了就是不在乎别人的感受,他们的观点脱口而出,只是幸运的是他们的观点在主流之中,所以他们不被认为是精神病,更多的时候他们被认为是“不善于交际”。我身边遇到这样的人,我无从去给她下定义,或者说我觉得我不应该也没有资格去给她下定义,曾经记得一首诗里说过,也许在疯子的眼中,我们才是疯子。
我很喜欢里面精神病人说的一句话:“想要看到真正的世界,就要用天的眼睛去看天,用云的眼睛去看云,用星星的眼睛去看星星,只有身处其中,才能投入其中,感受其中。
这是一本以访谈录形式的记录地球中人类的另一个群体精神病患者,在作者的访谈中他发现一些精神病患者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样的可怕,那样的疯狂。在精神病中其实有很安静的患者与疯狂的患者之分。
而在那些安静的患者中是作者主要访谈对象,他们不是一无所知,口中都是荒唐的思想,其实这些思路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就像其中一个精神病患者所说的:不用很远,只倒退一百多年,你对当时顶尖的物理学家说你拿着一个没一本书大,没一本书厚的东西就可以跟远方的人通话,而这要靠围着地球转的卫星和你手机里那个跟指甲盖一样大小的卡片,你可以坐在一个小屏幕前跟千里之外的陌生人交谈,而且还不需要有任何连接线;你看地球另一边的球赛只需要你按下电视遥控器。他会怎么想?他会认为你一定是疯了,而且很白痴,因为那超出当时任何学科的范畴了,列在不可理喻的行列,对吗?就是这么一段话就可让我们引发深思,那些病人所说出的那些伪科学不可理喻的东西也许在以后的时代便被发现、发明,也许这只是时间的问题,只是他们没有好的表达,让我们理解,这当然也是超出了我们的想象范围,也许这样的疯子就是比如今科学家更加激进的天才,只是不被大多数的正常人、非天才所理解、所接受而被埋没在黑暗的精神病院里。
当然在这个世界上也有着幸运的疯子。比如说,伟大的科学家伽利略,他在证实自由落体的快慢时人们一直误以为是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认为的重的比轻的落下快,从而有人对他表以讽刺:认为他是精神病,但是他在众人面前做出实验,证明了他的猜想是正确的,从而使他精神病变成了伟大的科学家。
如今的科学已是如此的精密、高新,想必那些疯子所想出的认为无法理解的猜想,如果是正确的那么证实它的过程将是多么的复杂,而不像从前科学不发达的时候,证实那么简单。那些疯子的遭遇就好比一个学生在做一道几何难体,一眼就可以看出最后的答案,然而不知道证明过程一般痛苦、无奈。没有证明这道题就错?
这本书让我们看到了可能超越人类的人类,就像作者所说的那样,这本书中的故事不是看上去那么有意思,他在描述一个极悲惨的故事。他展现了一个个精神病患者的内心读白,就像一句流行语,现在又觉得颇有道理:永远不要歧视疯子,他们只是与我们的世界观不同罢了。
读《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2000字:
在看这本书之前,曾经在网上看到过关于这本书的一小部分,十分感兴趣,后来在学校读书馆借来看后,我发现许多现象,在各个地方去看这本书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例如在空旷的地方可以比较好的理解,在室内闷热的地方会感到很费脑!
这是一本努力从精神病人的角度去感受这个世界的书籍。作者别出心裁的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各种精神病人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想法,将他们的故事记录下来,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叙述他们的经历。
这也是一本有魔力的书,他使人们深刻的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和这些精神病人究竟有怎样的区别?
书中不乏有一些古怪离奇让人啼笑皆非的案例,比如说一个男人坚信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生物而对她们充满了畏惧,又比如说一个女人自称曾经被外星人绑架过,还有为了变成天才而接受开颅手术的狂人等等。但引起我最多关注的,还是那些与本书名称相呼应的案例——与天才们有着一线之隔的疯子。
这些人,说是疯子也不为过。他们有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想法和坚持,有些特点几乎可以用荒诞来形容。他们有的像是蛊惑人心的邪教教主,有的像是蹲在路边以为自己是蘑菇的痴呆,有的像是沉浸在自己幻想世界里的空想者,还有的,拥有谁也不相信他们会拥有的能力。除了最后一种人难辨真假以外,其余的人都有着自己的一套强大而牢不可破的世界观,你甚至无法用现在已知的理论去辩驳他那看似荒诞却又逻辑严密的推理,这也是很多人去治疗别人的精神疾病结果自己却被带上歪路的原因。很多这样的案例带给我巨大的震撼,我承认他们的观点很荒诞很偏离实际,但是不得不否认他们自己创造了一个属于他们的,和我们不一样的世界。这个世界有着严密的逻辑,甚至与现实的世界接轨,你无法去辩驳,去纠正他。看过这本书,你会对他们产生深深的同情与敬仰,就好像是为了不让这种太过出格的世界观在这个社会上散播开来,我们把他们单独的隔离开来,否定他们的观点,他们的世界,他们的一切,将他们称呼为——疯子。
“是的,我们否定了他们,但是他们坚持自己的观点,所以他们在那里,一个被隔离开来的地方。里面最让我心痛的是两个孩子的案例,他们两个都是天才,只是天才的成分中夹杂着灵异。一个在物理方面有天赋的孩子自称能够感觉到四维虫子,所以不断的在物理学上探索,想探索这种超越三维的非物质性生物。另一个孩子拥有极高的智商,但是能看到好运和厄运的颜色,并且经常做一些不被父母理解的举动。其实不是这样,作者努力跟她沟通之后发现她的这些举动看似无理取闹,其实有着比成年人更多的思考。
每读到一个案例,特别是遇到逻辑能力很强的病人,他的逻辑没有丝毫弱点,讲的让我感觉“很有道理”。我不止一次的想到这几个字,然后提醒自己,他是个精神病人。连作者也不知一次的提到精神病医师被自己的病人搞得成了精神病的事。作者费尽心思的写这些东西,很好,但是几乎每个案例,他都留下了空白。那是个令人难受的空白,他采访了病人,病人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作者把笔录搬出来,即就是把精神病人的语录复述一遍。作者按照自己的理论,把自己的空间缩小,让病人释放出自己的空间。可是他写成了书之后,那些病人的空间被无限的放大了。换句话说,作者的每次采访,特别是那些非常厉害的病人,他都会被其他医生一再警告,最好别把病人说的当真。可是作者把这些极其危险地思想毫无保留的说了出来。这不就等于让读者真切的面对这些“天才”吗?最令人不可忍受的是,靠后有一篇的案例的病人竟是作者自己。他毫无掩饰的承认了自己的多重人格。如果说,从前的我对于精神病人,以玩笑的态度视之,今后我不得不提醒自己,他们只是少数而已。”
看书的这几天,我发现自己想问题的方式已经有了变化。强迫症的感受也更加强烈。总之,我很后悔自己看了这本书,并且思考了其中的内容。
看书的时候,我有的添加笔记。我不愿意再回顾这些天才们的高见了,那些“经典”的思想我也不愿再记住。愿想看书的人,收起你的好奇心,珍爱生命。
智多近妖,我常听人说起这样一个词。聪明的让周围的人不寒而栗,大概指的就是这种人了吧。我不奢望这些人能够得到解脱,跟我们一样正常的生活,我只希望那些拥有极高智慧的人们别再因为不被人们所理解或者接受就被定义为疯子。
精神病人和我们眼中的世界不同,但是他们和我们一样有着自己的欢乐与悲伤,有着自己的心理活动,请给他们一些尊重,尊重他们的思考,尊重他们的信仰。
理性感性究竟怎么区分,哪种决定是谁影响谁的?瞬间的如命运指引般的感觉是谁带给谁的?为什么常常瞬间的感觉却比深思熟虑的结果正确?
瞬间的感觉真的是平行时空的自己获得的相通的脑波瞬间?不是预感不是暗示而是回放的预告?得到的另一个自己的记忆信息?
已知范围内的未知。是否这个巨大的物质世界本身就是一个骗局?庞大的企业、巨大的帝国…种种权威权贵内部的运行很有可能仅仅凭一些微不足道的人支撑。至于看似位于顶峰的人是否也在一个巨大的牢笼或骗局里?金钱,地位,既得利益,资源,土地…也是为了迷惑人类目前的精英(或者是说腐蚀)?
常有人说开运物转运珠之类的神奇之物,这种东西是存在的,但会不会是人为创造的?比如一段时间总戴着一串翡翠珠子和不同的男子恋爱,这个翡翠珠子就无形中被上了桃花的能量。在间隔一段时间后,没有灵的物的本身被附加上了相应的桃花磁场。再戴上翡翠珠子就会有较强的桃花运。
普通人可以通过这种累积式的方法加持。有修行的人则不通过事件关联就可以加持,比如有人去寺庙求的红绳,或是请上师加持的手串玉佩…这种神奇的能量其实是可以被人为控制、创造的。
狼孩的故事。狼孩甚至比普通的狼更为勇猛,他的尿液里提取出的生物酶一类的物质是狼所独有的。这很难解释。像是精神操纵了物质。因为他认为自己是狼,因而表现出的就是真实的狼,会嚎叫、会撕咬猎物、能快速奔跑…如果一个人意识里是鸟,他是否能够快速起飞?如果一个人意识里是鲸,他是否能够在海洋称霸?…
凡此种种,像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又像是爱丽丝梦游仙境树洞的将开未开。
这本书之于我最神奇之处在于相信自己,自己曾有的天马行空、自己的灵感…都是正常而必要的。同时还有质疑与思考,我们按部就班生活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每天都有无数人悲欢离合聚散无常是因为什么?个人努力造就的命运为何被大千世界的一瞬改变?…
尊重每一个独特而独立的个体是读完此书的最大感受。
选择阅读此书是有一个契机,看这本的书是因为之前看了俄罗斯“通灵之战”的介绍,认识到了一个叫朱莉王的人,对世界又开始怀疑了。
刚开始看序言的时候觉得,作者逻辑很乱,并没有讲清楚他到底想表达什么,可能想在一开头就营造一种“疯子”的感觉吧。刚开始读故事的时候,觉得后背有一种凉飕飕的感觉,有一种被未知支配的恐惧,特别是“角色”那一章节,那一个精神病院的病人把自己当作一本书的“主角”,进精神病院是自己故事的重要章节,在故事的最后,作者写道:“临走时,他漫不经心地走到我身边,低声快速地说:”还记得第一次那张桌子吗?去看看桌子背面。“说完狡猾地笑了。”当作者找到那张桌子,桌子下写着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间,以及一句话“半年后离开。”
还有一些故事冲击着我自己的价值观,比如说“苹果的味道”,故事中的人是一个冥想的修行者。当阅读道这个故事的时候,我竟然有想过尝试主人公的做法,想去考证是否真实,忘却了这是一本“精神病病人世界”的书,不必太认真地思考。后来读到作者的一句话:“如果你太过相信他们所说的世界,你觉有可能成为他们世间的一员了。”
此外还有几个故事给我的印象很深刻,分别是三只小猪——人格分裂、开颅骨的人、苹果的味道——冥想的人、四维虫子、以颜色预知气运的女孩以及萨满。
虽然这本书被指出过有“抄袭”和“伪造”的嫌疑,但是如果是想要打开脑洞,提高自己的想象力,读一读也没什么坏处,建议跳读。
读完这本小说,想看看女巫的故事了,下一本书《中世界的女巫》。
万物有灵,保持善良和包容,可能会看到一个更有趣世界,谁知道呢?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800字: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的作者对心理障碍者以及边缘人的精神世界感到十分好奇,于是花了四年时间深入医院精神科、公安部等诸多神秘机构,和上百名非常态人类直接接触,最终产生国内第一本精神病人访谈手记,借着这本书我们才能如此真实的了解这些疯子,或者可以说是天才的真实内心世界。
刚开始打开这本书我完全是抱着看看精神病人脑洞有多大,想法有多荒谬的心态来看的,但是越看越觉得自己是那么的无知,书中提到了很多量子物理学、梦的解析、自然科学、哲学、生物学、宗教之类的知识,把我看得目瞪口呆,而之所以会衍生出这些学识,完全是源于精神病患者。
你可能很难想象,有个十七岁的小哥哥,简直就是中国的谢尔顿(美剧《生活大爆炸》里的天才物理学家),他十分精通物理,刚开始作者想要跟他沟通,但每次都失败,因为作者实在听不懂中国谢尔顿口中的专业名词,为了探索这位小哥哥的精神世界,作者也很拼,他去图书馆狂啃量子物理书籍、拜会物理学家、听物理讲座,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掌握量子物理学,后来还请了量子物理学教授一起去拜会谢尔顿。你可能会想,已经准备这么充分,这次的沟通应该很顺畅吧,但十分遗憾,对话刚开始就结束了,因为作者刚开口说“物理三维是长宽高”,中国谢尔顿就愤怒的说“物理三维是长度、温度和数量,长度里面包括长宽高,哼,你还是再回去看看书吧”。
虽说中国谢耳朵不屑与作者这样学识浅薄的人交谈,但他还是说了不少超前的物理学理论,比如,在绝对四维生物眼里我们只是蠕动的虫子,肤浅的男人必然会被基因先进的女人毁灭,听到这儿你是不是完全晕了?
那你现在应该能体会到作者花四年时间和这些精神病患者近距离接触是多么不容易了吧,因为他几乎等于被几百号人进行了思维和学识上的群殴。
在探访的过程中,作者发现很多精神病患者都不觉得自己有病,就像每个喝醉的人也不认为自己喝醉了,这些精神病患者认为自己拥有着超前的思维模式,而这是一般人所没有的,在精神病患者眼里,我们也并不符合他们眼里对“正常人”的标准,我们可能就是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另外一个个体,所以我们觉得他们不正常,可能他们的心里还嘲笑我们无知呢。
有人说精神病患者可能真的是太超前了,这就像我们穿越回古代,告诉古人现在的生活,古人也会觉得我们天真的像个精神病患者。这些精神病患者可能是天才也可能是疯子,你认为他是天才他就是天才,你认为他是疯子他就是疯子。
因此,我们可以把这本书当作一本误入歧途的天才们的故事,也可以把它当作一群入院治疗的疯子们的故事,不管怎样,看故事就好,别太认真,不然我们自己就会被逼疯的。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800字:
其实,天才和疯子之间真的只是差那一步。精神病人之所以会被套上神经病这名称,只不过是他们和我们的世界观不一,在我们的眼里,他们的行为是古怪的、与这个世界的社会行为有差异,与主流的世界观不一。“有一天你以为我疯了,其实是你疯了。”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就很好的为我们介绍了精神病人的世界。但它不是你们所想的那种精神病人的生活是怎样的,而是一本精神病人异于常人的世界观。这是一本具有极人文情义的精神病患访谈录,作者高铭多次接触二十多个精神病人来通过,了解他们的世界观,根据笔录和录音记载了生活在另一个角落的人群的独特思维视线深刻的所思所想。
我为什么是我?而不是别人?这些问题在我生活里的任何一个角落。为什么别人家有钱?为什么别人家的孩子那么优秀?为什么我那么哀等等一系列的人生问题。如果我终有一天老体衰亟待死时,会不会超脱世界看到一些奇幻的事物。梦里有一个我,现实也有一个我,那到底哪个才是真真实实的现实呢?读后感·真实和虚伪就在这一线之间,或者说不定有着两个世界,有两个一模一样的你在同一时间做着不同的事,这世界的分界线永远在与任何地方,也许就在面前,可你就是不知道。但是如果真是这样,那一个又一个梦套着的起点到底在哪里,有着这样思想的我是不是也属于精神病患者。
在这本书上,它让我有一种宛如撕心般的难过,难过的恐惧,让我毛骨悚然。它彻底颠覆了我所以为认识的那些精神病人,让我难以相信的是知道他们的思维是这样如此的开阔,并且他们能够不断思考世界的本质,他们的知识是如此的深厚,进行学术研讨,如此的优秀。他们在商讨表达世界观点时,绝大部分我们所认为的疯言乱语完全听不懂,而且非常具有逻辑性。正是因为这样他们让我恐惧,我才会如此这般“歧视”他们。此时让我困惑是的,他们是真天才还是莫名其妙的疯子?
这是书中精神病人说的话“想看到真正的世界,就要用天的眼睛去看天,用云的眼睛去看云,用风的眼睛去看风,用花草树木的眼睛去看花草树木……用人的眼睛去看人。有一天你认为我疯了,其实是你疯了。”很有意思不是吗?
品读目送时,不知不觉地就会进入到文章中,随着作者的脚步感受人间的真情。她写的文章既有女儿般的柔情、细腻,可又不失坚强。读来就如同作者正守着一杯茗茶,与你徐徐道来生活中细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又无时无刻不触动你心弦的故事。亲情,友情……
文章第一个故事,是写作者送儿子去上学。可是如今儿子早已长大,思想也开始成熟。不再是那个若干年以前拉着妈妈的手,怯生生地用两颗纯洁的眼眸小心地试探着这个陌生世界的孩子了。而如今儿子也只是勉强忍受母亲的柔情,不再如同刚上小学时,一步三回头地不舍得望着母亲。在儿子过安检时,只给这个为他操劳了一生的母亲留下了他那清瘦的背影。
可当年,作者正值儿子这个年龄,让父亲送到学校时,也一样的最后留给父亲的仅是一个背影罢了。文章最后写到:不必追。这句简短但又富含着深意的一句话,如同一块硬物,触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它是对生命成长的一种尊重,是对生命即将消逝的一种尊重。更是一种对待生命的高度理性。
母亲,这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字眼。是母亲陪着我们成长,包容我们的过错。也是母亲在我们最累的时候安慰,陪伴着我们。
《目送》以最能打动人心的故事,走入我们的生活。给我们以人生的'启迪。告诉我们要独立,要坚强。因为: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500字
天才在哪,疯子在哪?
没有用太久的时间,就读完了“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之前就听说过这本书,这回趁着有实体书,通读全书。
读之前就大概了解本书是讲述精神病院里病人的故事。精神病院是神奇的充满神秘感的地方,感觉不会像医院那么神圣,也不像医院那么阴森,共同点是人们不会想进去待着,但精神病院会有神秘感吸引人想揭开一角窥探一下。
有些疯子并不是真正的疯,他们是真正有高智慧的人。读完本书,总让人有这样的感觉,仿佛在病院里的人,是掌握大智慧的人,因为自己不同世俗的举动,而被误关进来,里面很多内容讲述高深莫测的世界观、科技观、生命观等。我记得有被外星人抓走监控地球的间谍人;有从未来穿越回来的旅行者;有人研究古代文明否定过去;有人研究科学技术否定现在,这些人让人感觉需有很强的逻辑及丰富的知识,怎么能被认为是疯子。
有心灵感应的双胞胎,有多重人格的他她他,有人看所有人都是各种动物,有人在平静的屋子感受到大风的侵袭,这些人的奇怪想法似乎没有那么的高深,但却也让人无法捉摸,一些无法去想象的事情,却真实的感受在他们身上。
看完本书,真的没有办法去下定论,如果你想到的事情和书中人物想法一致,那自己是不是要应该去医院看一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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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赢在执行》,我深受启发和鼓舞,总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什么是执行力?按时,按质,按量,不折不扣地完成工作任务就是执行力!执行力直接反应了一个团队的管理水平,更体现出团队队员的精神面貌,它无时无刻不影响着我们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
这本书总体说来,都是围绕执行力来展开编写的,执行力贯穿整个过程,它不只是简单的一种商业战术,而是通过提出问题、分析问题、采取行动的方式来实现目标的系统流程,同时反映方法方案和目标的贯彻程度。在这本书中,它首先对国内企业行为现状不佳原因进行了分析,从而为执行消除了主观的偏见和障碍;之后又把人员、方法、运营流程三者结合,共同构筑执行力组织,并阐述了提升个人执行力与组织执行力的方法,强调了领导者在执行中的作用;最后,为避免执行中的误区,书中描述了领导者务必规避的“七大陷阱”以及根据执行力扭曲的有效方法,并讲授了如何运用科学的程序来保障执行到位,真正做到求真务实、工作中要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把每一项工作做好、做细、做精,尤其是针对我们基层管理人员执行力差、效率不高等缺点提出具体意见和方法,对我们有很大的帮忙,我深受启发,同时也让我能尽快找到提升执行力的有效途径,把以后的工作做的更好、更完善。
执行力是一种良好的工作态度,是全体队员应具备的认真工作的态度,是贯穿工作全过程,对待本职工作的理念和奉献精神。完美的执行力是不需要任何借口来为自己开脱和塘塞的。借口只能帮我们暂时逃避职责,直接的后果就是让人们养成懒散,拖拉的坏习惯。若我们遇到困难和挫折时不用心想办法去解决难题,而是找各种各样的借口来推脱职责,这样只会导致失败,最终将是一事无成。目标的实现最终要靠执行者付诸实际行动。如果执行力度不够,无论多么完美的计划都无法到达理想的效果,拒绝借口是追求完美执行力的有力保障。
赢在执行这看似简单的四个字,使我有了必须的压力和紧迫感,联系自身实际,就是要勤于思考,多学多干,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总结,在总结中提高,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使自己具有很强的执行力。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把握好每一个环节,把执行力贯穿到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做到少出错,不出错。
前一段时间,学校下发了《赢在执行》这本书。说心里话,我对这类管理方面的书并不感兴趣,况且这又是一本关于企业管理的书籍。但因为久闻这本书的大名,又迫于完成学校布置的读书任务,所以还是认真地阅读起来。
真不愧是一本企业界的畅销书,我几乎是没几天就把它拜读完了。该书论述了当前中国企业执行力的现状,分析执行力不佳的原因以及从不同角度谈了如何提高执行力。该书没有高深的理论、华丽的词藻和枯燥的大道理,而是列举了许多中外知名企业的经典案例,并恰如其分地对案例注上点评,以帮助读者更透彻地理解案例,明白书中阐述的简单通俗道理。
这是一本不错的管理者培训书籍,虽然书中讲的是企业管理的方法,但其中很多管理的思想和管理方式是与学校管理一致的,我看了很受启发。
执行力,就个人而言,就是把想干的事干成功的能力;对于企事业单位,则是将长期战略一步步落到实处的能力。执行力也是一所学校办得是否成功的一个必要条件,学校离不开好的执行力,当学校的办学战略已经或基本确定,这时候执行力就变得最为关键。执行力强的、事业就会不断发展壮大;执行力弱的,事业就会逐步走入低谷。
读完《赢在执行》这本书,我明白了如何来提高执行力,这书中向我们介绍了很多卓越而极具操作性的有效方法。下面我就如何提高个人的执行力这一内容并结合自己的看法谈一点体会。
书中讲到执行力强的人具备九个突出的特征。作为学校中层领导如果这九个特征中你不具备其中六个那你就是个不部称职的干部,如果不具备四个特征,那连做员工的资格都不够。我仔细对照这九个特征,发现我在很多方面还做得不够。
首先要做到自动自发,就是要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与责任心,在接收工作后想尽一切办法把工作做好。这一点其实就是一种态度――面对生活,面对工作,面对人生的态度。面对人生道路上的困难与挫折,如果不退却,不怨天尤人,始终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那就会从普通人中脱颖而出,成为强人或名人。成功者还懂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有着强烈的责任心,不会为某种功利或为引起领导的注意而努力工作。在我们生活实际中,缺乏自动自发的人还很多,包括我自己,生活中遇到一些问题,就会失去信心,打退堂鼓,或怨天尤人,寻找借口摆脱。这样长期发展下去,终不会走到事业成功的最高境界。
作为一个工商管理专业的大学生,通过观看余教授的经典讲座《赢在执行》使我更直观的了解到在企业中作为一个领导者,领导和员工在工作中应该做哪些,应该怎么做,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我们国内排名前几位的著名企业之所以能够发展的原因所在。先不说领导者决策的正确与否,先说对于领导者决策的执行,上行下效,贯彻执行,也就是余世维教授所说的基础问题,如何才能理解领导者做出各项决策的意图。
在视频中余教授曾根据研究调查报告显示,说95%的人的智商大都在90110之间,那么为什么他们的企业就能在国际上占据领先地位呢?在经过其讲座,让我们对这个问题有了正确的认识:他们先进不是因为他们具有我们没有的能力和资源,而是因为他们的管理者的观念和思想先进,他们企业的员工观念和思想先进。因为先进,所以他们就拥有了更强的执行力。通过余世维教授讲座我总结了一下几点:
首先执行力是竞争力的核心
执行力是目标和结果之间连接的一环,没有执行力就形不成有效的竞争力,企业市场之间竞争激烈,一方面企业自身生产条件的限制。二是企业的特色,要打造一个特色的具有强势竞争优势的公司,使企业既有专业技术能力,又具备强势的竞争优势。但照搬别人的是学不到什么的,打造特色,提升竞争水平,提高竞争力的核心在于执行力,在于把设想通过每一个环节一丝不苟,不走样,不变形的落实贯彻、创造性地执行,所以执行是竞争力的核心。
如何提高执行力,我个人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提高自身执行力关键在于要树立危机意识
为什么要这么说,因为执行力来自于竞争力,竞争力给我们形成了压力,而这种压力造成了自身的危机感。所以我要说提高执行力在于要树立危机意识。有了这种危机意识,我们就会采取一切手段,去拼命学习,提高自身的执行力和自身素质,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做为作为一个企业的一员,我们更应该树立这种危机意识,提高自身的执行力,多深入到基层,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抓住细节,深入跟进,认真做好自己的每一项工作。
二、要使单位目标、策略和各项制度让全体干部职工有认同感:这样,才能激发大家对提高执行力的激情,使其发挥内心深处最大的潜能,用良好心态,愉快乐观精神和饱满工作热情来成就自己每一项工作,努力创造出一流业绩。
三、对目标要做出详细解码:常言说: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只有把大的目标根据各岗位职责范围、衡量标准以及完成时限进行了细分和量化,执行力才有前进方向。
四、建立良好管理机制,有一套科学标准去衡量,合理的奖惩制度来激励:制度和规定都是为了帮助员工更好工作,是提供方便而不是为了约束,是为了规范其行为而不是一种负担。因此,形成规范。有章可循的管理制度,谁应该奖,怎么奖?谁应该惩,怎么惩?要统一尺度,统一标准,一视同仁,打破人管人旧模式,实行制度管人新机制,这样,才能增强管理公平性,形成一种互帮互助,积极向上,公正和谐良好的工作氛围,使每个人执行力得到更加充分发挥。
五、识人,选人,管理者执行力高低,既可以促使各项工作快速发展,也可以造成工作停滞不前,它直接决定着事业成败。因此,各层次管理干部要选拔具有坚强执行力,办事公道,为人正派,有一定人格魅力的精英来担任,并且与领导层要同心同德,这样,工作起来有快乐感、荣誉感,才能对本单位和目标义无返顾的执行。
很多时候,一个企业之所以无法取得成功,不是因为它的领导有问题,而是执行力不行。一个企业的目标确定容易实现难,但没有执行力的话,那么连实现的可能也没有了。在《赢在执行》中,余教授将按质量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作为衡量企业中执行关力的标准是有一定道理的。一个企业能否长久里与竞争激烈的环境中,键是看这个企业是否具有超强的执行力。作为企业的领导者和管理者,要想方设法的提升自己地素质修养,其次是全面改造自己员工的思想,这样才能以点带面,推动企业的发展。作为员工,一定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更要注重提高执行的能力。要通过不断努力学习,掌握新知识,树立新观念,提高新技能,使自己具备落实执行力的能力;要不折不扣,正确地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养成回报的习惯,使自己负责的工作不断进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强化岗位技能,提高综合素质,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完善自我。每个人的岗位不同,担负的职责也尽不同,但如果在平时的工作中,每个人都有一种无所谓的态度,那问题就严重了。一架航天飞机尚能因为一颗螺丝钉而凌空爆炸,更何况在企业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员工了。我们切不可忘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沉痛教训。
在企业管理中,我们不要问后面是谁,而要知道自己前面是谁。如果将执行的效率和效果放在一起,我想大多数管理者都会将效果放在第一位,执行效率再高,如果最终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也不能称之为赢。注重效果,兼顾效率,才是致胜之道。执行如果没有提前量,只是跟在后面比划着别人去干,这样的管理我想只是二流的管理,一流的管理就是要比别人快一步,取得最后的胜利。一直以来,我很崇拜能独挡一面的大将或能臣。我是很不喜欢把问题上交的人。我觉得只要我答应下来的事,上刀山下火海都要做下来,假如我不能做好,就是我的无能。
《赢在责任心,胜在执行力》,是一本讲述通过各种有效的方法在职场打拼来获得成功,正如书中所言“赢在责任心,胜在执行力的前提必须具备的品质就是责任感,在强烈责任感的基础上再加上执行力那我们就会获得理想上的成功。
当我们在工作中遇到各种问题,首先我们要做到不抱怨、不退缩、不懒惰的态度积极主动的去解决,从细节做起,让每一分责任体现在细节中,力求达到完美的工作结果。责任感是一种职业精神的体现,然而一个具有责任心的员工,会认识到自己工作中的重要性,通过建立强烈的责任心和有效的执行力来达到工作上满意的结果,获得成功。
工作中每一项任务的点滴,都反映了一个人的责心。在责任的实施过程中,任何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范围,无乱是大事还是小事,都必须注意细节,它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理念,更是一份职业责任在工作中体现,我们要一步一个脚印,把责任与执行力恰到好处的在工作中体现,因为只有执行到位才能真正达到预期效果,只有我们提升了执行力随之也提升了个人的效益,这意味着我们工作能力与工作潜力得到了提升。一个优秀的员工,无论处在领导的职位还是一个普通的岗位,都要对自己的工作职责执行到底。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个团队协作的能力,为团队做出更大的贡献。
为了全面提高公司管理培训班成员的领导水平,增强干部的执行力,公司发放了《赢在执行》这本书,通过学习,使我深受启发,了解到执行力的重要性。对于一个企业而言,没有执行力也就没有竞争力。
执行力可以理解为一项系统工程,它既受企业管理机制影响,又与人的素质紧密关联。提高执行力,或说提高执行的效果,需要有一个良好的企业文化环境为基础。执行力作为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其对于企业文化的关系,犹如舟与水的关系。执行力的提高,还得靠水涨船高。所以,我认为提高人的执行力,单单加强对管理队伍执行力的培训是不够的,还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以身作则,如果自己做不好,还有什么可要求别人的呢。二是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执行力的提高,不是一句话的事。因此,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十分必要。三是要健全、完善保障执行力高效运行的机制。高效的执行行为,单靠命令、自觉还是不够的,还需要一套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做保证。没有靠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单凭主观自觉做好执行工作,很难做好并且也很难长久坚持下去。因此,量化执行的结果,实行奖优罚劣的机制,同样尤为重要。
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什么事情都怕认真二字。在工作中时刻保持紧张感。经常的反思自己,多问自己一些问题,例如我疏忽了什么?我什么地方是该加强的地方?我有哪些地方没有做好?
当看完《赢在执行》这本书后,我一直在回味执行实际是一门学问,是一门教你学会如何完成任务的学问,之前也有看过一些他的培训,他崭新的理念,让我们找到自己的差距。
所谓执行,也许对于学者型的教授专家来讲,他们喜欢把一个简单的问题复杂化,来表示他们的研究深,学问多。但对于我们这些初涉职场的新人来说,情况则相反,因为最简单的东西才最容易懂,也最实用,对于我们而言,执行就是去做,而且要保质保量的做,在领导者提出工作任务和要求后,我们能保质保量的去完成他,这就是执行。
事实上,在我们现实中,尤其是现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打环境,真正能够高效执行的企业是很少的。一个企业如果仅凭领导者的聪明才智是很难成功的。于是企业开始重视研究团队的问题,团队作用的发挥需要一个看不见、模不着的东西来推动。这个东西是企业文化。面对国际企业的激烈竞争,企业开始研究自身与国际企业存在着怎样的差距。于是企业方把注意力转到执行力的层面上。执行,看似简单的去做,去完成。其实,其中蕴含很大的含义。我们都想做大事,而忽略了把小事做完美。执行不仅要求把小事做细,而且要做精。
对于我们,执行贵在坚持、贯彻,不仅是行动上的付出,更是精神上执行意识的不断加强,对自己的事业充满jq。马云说过:短暂的jq是不值钱的,只有持久的jq才是赚钱的。我们不仅要把今天的任务保质保量的去完成,而且要在每一阶段、每一环节都切实去执行好我们的工作。执行并不是什么管制我们的工具,而是一种工作态度。
看了《赢在执行》才知道,自己离成功还有多远。所谓的执行很多时候可能还停留在理论层面上,也许在实施的过程中真的会遇到接踵而至的困难和挫折,但我知道,行动的时候到了。不去找客户,客户是不会来找你的,一切困难和挫折都是短暂的,相信柳暗花明又一村,经历了风雨,未必会见彩虹,但一定会让自己的人生更加灿烂而不枉此生。
用余世维的理念与热情:决战商场,赢在执行!高效执行,我能做到,我一定能做到。
我看在眼里的执行力——举步维艰。
孙鹤非常荣幸有机会能够阅读下载到这些充满正能量的办公室书籍,我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其中一本《赢在执行》,在我看到另一本《细节决定成败》的时候,毫不犹豫的选择的这本,因为细节这件事像一根永远也嚼不烂的甘蔗,初尝甘甜,渐渐的连一点水分都消失了,细节被我们从小说到大,初次了解,觉得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典故震撼人心,渐渐地不知怎么,到了后来,我们都仿佛身披铠甲,再动听的案例都显得毫无影响力。而执行力,则像是一种新兴产物。
我是一个固执的有些偏执的人,我像大多数人一样憎恨不守规矩的人。高二时政治课上的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大概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抽象的理解执行力的含义。后来,走到哪都会想起,每一个交通岗上闯红灯的人们,没有认真做垃圾分类的人们,甚至不到法定年龄就结婚的人们····我不敢大声的指责的他们,但我一定会暗自在心里狠狠鄙视。
后来参加工作,必须穿工装,不能散头发,不可以在办公区吃东西、吸烟····我不明白为什么有太多的人连罚款也无法阻止他们对制度聪而不闻。我更不明白领导为什么会一而再再而三的放任,如果下次,如果再有一次···这样的如果反复的发生,可一旦真的突然按制度执行,反而落得不近人情的,没天理的抱怨,可能在管理者心中有太多的不忍,也或许是有太多的权衡。
书中有很多好的案例,美国西点军校、日本餐厅、香港航空公司···都让我深有感触,然而他们似乎都离我太远,我无法走进美国西点军校,更不能亲临日本餐厅,甚至连坐一次飞机的机会都没有。那么,我是不是就无法体会到赢在执行的魅力呢?是书本太不接地气,还是我们差的太远。
‘标准只是挂在墙上的废纸,没人放在心里’,大多数企业都有着精密的近乎完美的系统制度,却只有极少数的企业能够物尽其用。医生违纪可以危及生命,关系着一整个家庭的未来,教师违纪可以误人子弟,关系着一个国家的未来,作为员工,我们不是医生,也不是教师,却维系着一个企业的运行,这不仅仅是关系着作为管理者的利益,而这背后,可能千万个岗位的得失,千万个家庭的依托。或许,许多事情,只有真正落实到个人的切身利益上,才能体现出执行力的可贵吧。
书里将执行力的重要性讲述的丝丝入扣,可究竟是什么让我们的执行力举步维艰?
正在努力做一个有执行力的员工,也祝愿公司蓬勃发展!
读了《赢在执行》一书之后我深受启发:以前总觉得一个单位工作上不去,是人的素质问题。其实人的素质低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人的执行力的问题,这才是决定一个单位工作成绩好坏的关键。因为执行不力使得每个岗位的工作人员不能很好地贯彻领导的工作意图,没有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尽职尽责,而使得一些“粗制滥造”的细节工作组合成了一个相对劣质的整体,造成全局工作局面打不开,缺乏创新意识。
如何提高单位的整体工作水平?发挥职工的强大的执行力。《赢在执行》一书给了我们明确的答案:那就要靠领导带头,为员工做出执行的表率,然后通过培养具有执行力的团队精神、团队文化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执行,就能打造一支执行力强、有责任心、有创新意识和敢于负责的队伍。那么如何提高干部队伍的团队精神和执行力呢?
一是领导带头拒绝任何借口。没有任何借口就是执行力的表现,领导必须带头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对待工作的每一个细节,力求将每个工作细节做到完美,并敢于承担工作中的失误,敢于承认错误,而不是推卸责任,为职工做出表率。职工在接到工作任务后,也会不折不扣地执行,因为接受了任务就是对工作的承诺,对团队的承诺,有了承诺就应该尽自己最大能力力求工作任务完成的尽善尽美,对出现的问题也要敢于承认错误,认真查找出现错误的.原因,而不是找任何借口推卸责任。也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不再出现类似错误,切实提高执行力。
二是要培养一种注重细节的良好习惯。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注重细节。孟子说过一句话就是: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就说明了这个道理。只有平时养成了注重细节的良好习惯,关键时刻才能不出现“麻痹大意”或是“一时疏忽大意”而出现的细节性错误,以保证事情的完美完成。良好的习惯要从生活中的每一件小事中去培养,不要因为事小、事宜就放松自己,有时小的失误虽然不会酿成大祸,但对于一个人的习惯的养成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长此以往会形成一种思维定式:“这些小事不会出错、出错也是小毛病,无所谓”等等,大脑中放松了对细节问题的关注,带着这种工作习惯、思维模式,在大事、难事面前又怎能紧张得起来、认真细致得起来呢?又怎么能保证不出现纰漏呢?所以日常生活中对待每一件事都要认真对待,力求做到完美,只有这样,才能逐渐培养起注重细节、力求完美的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为执行力的培养奠定基础。
三是管理者应制定一系列科学合理的、易于执行的制度,用规范科学的制度约束、指导每位职工的行为、工作。并对制度的执行进行必要的严格监督,这也是确保执行力必不可少的。
现在各单位都制定了足够多的制度,但有些制度的制定并不切合实际,不便于执行,以至于刚刚制定的制度,没执行一段时间就得修改,给人造成一种制度不合理,没有执行的必要,或是制度就是“摆设”的想法。也有些制度是制定的科学又合理,但于本单位却没有什么用处,纯是一种顺应或者说是应付上级的制度,还有一种就是很切实可行的制度,但缺乏应有的监督,也会使制度失去存在的必要和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想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真正把工作重点落实在制度的监督执行上。所以,我觉得制度不在多少,只要每半年或是一年,我们着重抓了一两项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使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那我们的工作也会随之大有改观。因为这样的结果,不但是这一两个制度本身得以落实执行,对职工形成良好的约束作用。另外,在每位职工的心里形成了认真贯彻单位规章制度的意识,养成了自觉遵守的习惯,这才是最重要的。到那时,只要是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有利于单位建设的制度,都能顺利执行,都能发挥制度本身应有的作用。
四是要引导培养一种积极向上、具有凝聚力的国税文化,形成强有力的团队精神。一个单位没有一个积极向上的、有凝聚力的文化氛围,一个共同的文化导向,就象一个没有灵魂的人一样,形不成合力,缺少战斗力,就更谈不上有较强的执行力了,因为一个没有合力的单位,即使每位职工个体都是有着较强的执行力和较高的素质,但象一盘散沙一样,也是没有战斗力的,也不可能取得出色成绩的。
提升职工个体的执行力还要求自动、自发,要为人诚信,要善于分析判断以及应变,并要乐于学习有创意,对工作要投入有韧性,有求胜欲望。我们在工作中要把握并做到以上几点,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提升执行力,形成团队合作的精神、开拓创新精神以及沟通意识,才能带出一支精英的团队。
《赢在执行》发行不是在近几来,实事求是讲我从未听过也从未看过。回想这十年来的工作历程,不论是办事员、还是中层人员,我从来未能很好地把工作任务归类于执行力的哪一流程,也不能把自己做一个很好的定位。总以为事事听上一级,他对也好,错也罢,领导要的是结果,过程往往不太人性化,以至于有些事遗憾终生,周旋于形形色色的人群之中,不太相信身边的人,目标清晰,但不注重讲究方式方法,能走捷径绝不走所谓的弯路。去年下半年到部机关是我人生中的第二道风景线,刚开始是很兴奋,后来慢慢变的不是那么自在,因为到部机关一段时间后,发现自己跟其他同事差距很大,尤其是文字撰写工作,常常焦躁不安,觉得很对不起领导的栽培和提拔,觉得当初的抱负和承诺是那样的渺小和可笑,更谈不上不折不扣的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了。很感谢在这个路口能接受思想的洗礼,重新燃起自信的火花。这段时间也在思考,部领导要我们看一个讲企业执行力的讲座到底是想要求我们怎么做,仅仅是人云亦云,个个都来讲执行力是如何的好,每件事都要想想执行力里面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我们就照着做吗?当然不是,我认为执行力是人的一种态度,一种责任,一种团队精神,是贯彻落实始终。他是想我们从中得到启示,看到教训,总结自己,把握未来,希望我们提高个人素养,端正个人态度,塑造个人品格,从而使部机关整个团队整体素质有一个提高,整体水平有一个飞跃,整体效率有一个提升,要把模范部门叫的更加响亮。
贯彻落实始终是我对执行力的理解,如何做到这一点。我认为:
1、目标明确。没有目标,就会像一只黑夜中找不到灯塔的航船,没有目标,只见忙碌,不见收获,终其一生也就那样碌碌无为,毫无建树,悲凉之极。目标就是方向,有了目标与方向,才会促使自己不断前进,不断成长,才会加深必胜的把握,才能有无穷的力量和信心,哪怕有一时的失败,仍然会信心满怀的继续朝着目标不断前行。
2、忠诚的信念。要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社会忠诚,绝对的服从。每个人的分工角色不同,平凡岗位也好,不平凡也罢,都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成功需要坚持,坚持需要信念,信念在希望就在。
3、公正用人。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用与被用者之间已经建立起一种信任关系,不能出尔反尔,让被用者无所适从。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要用经验教训来给被用者提醒,未雨绸缪,以公正之心透过现象看本质。
4、细节与态度。细节问题在每个人查找自身问题时总是头头是道。马虎二个字总是对所有问题推诿的一干二净的最好理由,细节决定成败的道理谁都清楚,可是为什么仍然存在错误,有的还是致命的错误,难道在这个致命错误面前就没有细节成败的概念了吗?遇到一些没有预想到的困难,都有着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想法,看着错误的发生?因此,是态度,在任何问题面前态度决定一切。
5、善于总结。无论事大或事小,每做完一件都要琢磨琢磨,看自己对在哪,错又在哪,吃一堑长一智,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进步就会慢,要在脑子里想来想去,在原来基础上能不能有所创新,要善于分析、比较、归纳、研究,不要怕领导怀疑你的工作水平,不要怕失去威信,丢了面子,经历是一种财富,要善于总结。
如何提高自身执行力,作为一名组工干部,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我要做到:
1、关起门来当领导。要站在领导的角度思考问题,开展工作,要求自己有开阔的视野,超前意识,总揽大局的意识,想领导之所想。
2、放下架子当学生。要潜心静气,耐得住寂寞,要驾轻就熟的做事,要求学得广,学得深,学得精,努力钻研和学习,向优秀学习,向经验学习,向一切可以学的东西学习。
3、壮起胆子当参谋。不要因为自己年纪轻,资历浅,没有资格评论、处理事情,但人无完人,领导也有考虑不周全的时候,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人多计策献的就越多,多总结,勤思考,大胆发挥自己的优势,当好参谋。
企业的发展在于执行力,但往往在实际工作中执行将受到阻挠,在实际工作中,有时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基层就是不理解,在完成过程中积极性不高,完成质量有限,这并不是完成这项工作任务难度有多大,也不是基层工作不认真,不努力,完全是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不理解。基层往往认为自己的工作思路对公司更有利,更能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现在我充分的理解到这种想法是片面的,没有从整体利益上看待问题。基层的想法可以通过沟通方式讲出来,但必须象军人执行命令一样,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并通过努力在工作中作出成绩,只有这样,才能给公司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赢在执行》中提出学会运用猴子管理法,猴子其实也就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任务,每个部门都会有若干个大大小小的猴子,中层就是要管理好员工完成他们自己的任务,每天都要检查员工任务的完成情况,找出由于工作不当而出现的问题及时来解决。要学会沟通,克服自我主义,充分地授权,相信自己的员工,建立良好的监督机制,让自己的员工少犯错误,实现企业制度化、规范化、模式化、技术化的经营管理目标。
通过学习《赢在执行》这本书,体会很多,对实际工作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如何把企业的决策贯彻到每个员工的实际工作中,每个员工不折不扣地执行企业的决策,这就是企业的执行力,《赢在执行》顾名思义就是企业的成功与失败取决于企业的执行力,充分理解了企业执行力的重要性,我们每个员工都要成为企业执行力的助力,而不是去当企业执行力的阻力,若真是这样,我们永泰红磡集团发展壮大指日可待。
人一定要时时读书,不然便会鄙吝顽腐,尤其是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受益良多。 记录下自己的感想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处理情绪,怎样克服写作作品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难点?以下是栏目小编为您准备的在人间读后感精选,或许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读名著,自古至今名著一直是一种文化的延续,不同时期的大家都对名著有所解读。然而我们写的读后感可能达不到那么高的境界,但是可以从名著中吸取到一些自己受用的东西就好了,这也是名著传递给我们的思想。
《在人间》这是19世纪的俄国作家高尔基的一部著作。这本书就是对自己最苦难的下层生活的艺术记录。读了这本书,让我第一次很深入地接触到了在高尔基时的社会和人们是怎样的。
就在看不到希望的地方,分明有一双犀利的双眼,探寻着智慧的光芒。那就是主人公渴望出路与改变的双眼。他生活在他们中间,独立着,总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去揣测生活的意义。他的思想被书引领着,生活在另一个广阔而自由的天地。书中的世界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也常使他苦恼,外祖母美好的心灵与玛戈尔王后高尚的情操成为日后回忆的主角。
对书籍的酷爱,开启了愚昧的头脑。一个用书籍填补思想贫瘠的人,反抗着周围的种种不协调。主人公,厌恶了身边的丑陋与粗俗,向往一种纯洁,美好的生活。我必须寻求一种新的好的生活,不然我就会毁灭。带着一种更高的追求,走上了去学校求学的道路。
书籍,始终是人类最宝贵的财富。让人有所追求,给人崇高的信仰。何时何地最好都别忘了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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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人间》读后感600字,欢迎大家阅读。更多《在人间》读后感600字请关注在人间读后感栏目。
我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认真地阅读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二部—《在人间》。
《在人间》描写的是主人公阿廖沙被生活所迫到大街小巷,自己寻找工作,自己赚钱某生的过程。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阿廖沙做过鞋店和圣像作坊的学徒;在两条不同的船上做过两次洗碗工;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其中让我感到最难忘的是他三次在外祖母妹妹家做仆人的过程。
阿廖沙第一次做仆人的时候,男东家教过他绘画。但是,年老的女东家和年轻的女东家都不同意。为此,他们三个人还大吵了一架。之后,每当阿廖沙画画的时候,老太婆就跟阿廖沙捣乱。比如:把啤酒弄翻在阿廖沙的画纸上,叫阿廖沙去擦干净的窗户……而且,老太婆和女东家都反对阿廖沙看书。一但看见阿廖沙的书,就烧掉、扔掉、撕掉,有时,甚至还把阿廖沙痛打一顿。
当阿廖沙第二次做仆人的时候,他还是受着同样的痛苦。有一次,阿廖沙因为犯了一点点小错误,就被老太婆痛打了一顿,虽然不怎么痛,但是,有很多小木刺扎进了他的背上。最终,医生帮阿廖沙一共拔出了四十二根木刺,这是常人所承受不了的。
高尔基是多么伟大呀!他身边的人都反对他看书、学习,但是,他通过对书籍的酷爱,认真读书。功夫不负有心人,高尔基终于成为一名举世闻名的优秀作家。而我们呢?有一个让我们学习的课堂,却不认认真真地学习,反而浪费了学习的宝贵时间。我想只要我们认真学习就会取得好成绩。
当我读完了这本《在人间》时,让我深深的感受到阿廖沙的童年生活是惨淡的。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家长每天陪伴在我们的身边。用天壤之别这个词语来形容阿廖沙和我们的童年之间的差别也毫不夸张。
同学们,请珍惜现在的童年生活吧!
我在放寒假时,有幸看了高尔基写的非常有影响力的一本书——《在人间》。
我先前只读过《童年》,《童年》还是爷爷在我过生日时送给我作为生日礼物的。我看了《童年》后就一直想看《在人间》,我今天有机会了。这本书是高尔基遗产中最优秀的部分之一。描写了作家从生活底层攀上文化高峰,走向革命的道路。
同时也反映了俄国一代劳动堵 在黑暗中寻找真理、追求光明的艰难曲折历程。我对这本书印象比较深,因为这本书它像富有魔力一样,我只要一打开这本书我就会一直不停地翻下去。这是因为它写得太好了。我对其中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就是我要说的第一件事,它说的是他们的厨娘在一次烧饭中死去,可这时,作者和他的朋友就在旁边,萨沙因为这件事吓的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只好找高尔基陪他,才得以平静。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很多,也有很多感想,我觉得高尔基的身世背景很可怜,还有生活环境恶劣,但是他一个不成熟的小孩,竟在这样黑暗的社会立了足,而且从小爸爸妈妈都死了,只跟他的外公外婆在一起生活,像他这样社会底层的人可以成为世界上有名气的大作家,我真得很佩服他。他在人间什么活都干过:烧水、煮饭、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学徒、洗衣、搬运……还挨过打,往过医院。总之他饱尝了“人间”的辛酸。但他很顽强,很自信、能吃苦耐劳,学习异常刻苦。为了学习,他承受了一切,被人凌辱,受过饥饿。
但他从书本中汲取了力量,因此他看到了光明,看到希望。没有书本就没有高尔基自己这样的精神,他今天就不可能成为伟大的高尔基了。他自学成才的曲折历程让我对自己有了一个目标:向他学习。
我很喜欢看《在人间》,如果不是它,我就体验不到这么多生动感人的故事了。
《在人间》是高尔基著名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二部。它描写了高尔基自行谋生的经历,真实地记录了高尔基小时的惨淡童年。
高尔基他先在鞋店、圣像店做学徒,又在轮船的厨房里打杂,过着非常沉重而苦闷的生活。而读书使他找到了快乐、安慰。虽然条件艰苦,但高尔基久久不能忘记读书,他如饥似渴地阅读大量的文学作品。他什么书都读,只要有机会接触书籍,他就不放过,读到好的书籍,他就反复阅读,有好的诗句他还抄写下来,这些成了他最珍贵的手抄本。书读多了,他自然就能分出什么是好书,什么又是没用的书,但他都读,不读怎么会分出书的好坏呢?
高尔基为了读书遭受了太多的屈辱、欺凌。他读书读得入了迷,读到身子冻僵了为止。读到忘记身边的事情。有时主人发现了,还把他的书统统撕碎、烧掉,有的时候甚至殴打他一顿!但他一直坚持着读书,永不放弃!
比比高尔基,再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该有多幸福啊:有吃有穿,什么都不要操心,只要学习就行,而那时高尔基却没有钱上学,过着艰苦的日子,还要给别人打工,这是多么辛苦的生活啊。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使高尔基来得轮船上,使他饱受了很多的生活苦累,我的热泪一下子从眼眶里掉下来,像一颗颗亮晶晶的水珠,它浸透了我那幼小的心灵,使我明白,我们现在的生活和高尔基的年代相比是多么的幸福啊!但是,高尔基没有在困难面前低头,他没有放弃对读书的渴望,他开始学会读书、写字,是读书让他看到了希望,从而产生了对新生活的向往。
读了这本书,使我深深意识到:一个人如果具备了坚强的意志,百折不挠、坚持不懈,就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种种困难,取得成功。
《人间真情》这本主题丛书,篇篇美文抒发着人间情感的美好,章章文美颂扬着人们所追求的真善。如:《合欢树》《海啸来临前》》《会上楼的牛仔裤》等。其中让我过目难忘的是《一瓶矿泉水》。
在无数位作家的笔下,在天然灾害的环境下给予最关键时刻的帮助的文章可谓是数不胜数!曾经我就学过一篇课文《地震中的阿曼达》,这是一篇在地震中阿曼达父子相互信任,成功脱险共渡难关的课文。
《一瓶矿泉水》同样也是叙述在学校里突然发生地震的文章。
在地震这种天然灾害面前,总有一部分人是幸运的,可是也总有一部分是不幸运的。无论是谁,都想争做那一部分幸运的人,也终究有一部分是不幸运的。“我”和“我”的同学辉一起压在了废墟中,做了那不幸运的人,“我”想让他快一点儿爬出去,自己也能快一点爬出去,可是辉的腿却被压住了,出不去了,只能等待救援。在地震中一个人不吃饭没问题,但不能不喝水。
“我”和辉已经在地下待了三天三夜,一个人三天三夜不喝水任谁都会难以忍受,就在这个时候,辉给“了我”一瓶矿泉水,对“我”来说可谓是雪中送炭啊!可是“我”不知道这是仅有的一瓶矿泉水,辉为了让“我”珍惜这瓶水,也为了让“我”安心喝,就骗“我”一个人只有一瓶水。又过了许多个小时,救援人员来了,成功将“我”救了上去。
可是辉却因为没有水喝而渴死了。在记者采访的时候,“我”才得知当场只有一瓶矿泉水,当时“我”的心蓦然一震,非常伤心。为了我,辉丢掉了自己的性命!
这个故事告诉我,虽然不能舍己救人,但我们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哪怕是一件小事,如在公交车上给老人让个座,帮助同学递一个小东西等。这些生活琐事,尽管是举手之劳,但对别人有帮助,我们就应该去做,让这个社会大家庭因为有了自己更充满人情味,充满暖意。
《在人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小说三部曲中的一部,是世界文萃瑰宝,小说展现了19世纪俄国社会的风貌,反映了人民对自由的强烈追求,对完美生活的热烈向往,具有深刻的教育好处。
寒假期间,我阅读了《在人间》,它让我大有感悟。高尔基的童年是不幸的。在他4岁丧父后,她的母亲便改嫁了,于是他寄居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所开的染坊破产后,他不得不走向人间,自行谋生。那个时候,他的年龄还不到十二岁。相比之下,我们这时候还在温暖的家里玩耍,但是他,却务必走向社会。
他在“人间”什么都干过:洗碗,扫地,带孩子,跑堂,当学徒,洗衣,搬运……甚至挨过毒打,住过医院。幼小的他尝尽了人间的酸甜苦辣,受尽了种种虐待与压迫。由此看来,他的命运相当悲惨。但是,他有一个梦想: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人,追求自由幸福生活。为了这个梦想,他甘愿承受一切……
我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文章中高尔基渴求知识、坚持梦想的精神让我敬佩,也让我深思……能够说命运对于每个人是不公平的。的确,我看到周围有些人应对生活中的困难,一天到晚只知道唉声叹气,终日消沉,抱怨命运对他的不公;还有些人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自暴自弃,选取堕落,甚至做出违背良心的事情……我想命运不公,只是梦想中的插曲,他并不妨碍梦想,只要你有一颗不放下的心,就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在那里,我列出了一个等式:不抱怨+拼搏+不放下+勤奋=梦想。
着名的音乐大师贝多芬正是如此。1816年,他的耳朵全聋,作为一个音乐家,失去了听觉,就意味要离开自己喜爱的音乐,这等于比死刑还难受、痛苦。但贝多芬并没有因此吓倒,他勤奋好学,逐渐成为一个音乐家,创作了数以百计的作品,还能登台指挥。最终,他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了一名闻名世界的钢琴大师。
梦想是一条跑道,而那些命运悲惨的经历,则是一块块躺在跑道上的石头;梦想是一盏明灯,而那些坎坷的命运则是无尽的黑暗。到底是选取摔倒,被命运摧毁梦想,还是站起来,跑出属于自己的一条梦想跑道,实现梦想,主人公高尔基给了我们强有力的证明。在以后的人生历程中,我会时刻铭记这句话:命运并不能妨碍梦想!
我向来不羞于我来自这个世界属于这个世界壮大于这个世界,说透了就是吮吸着这个世界的气氛感应着这个世界的气场生长的一族。
这本书是陈忠实的散文集。
读完后给自己印象最深的一篇就是“漕渠三月三”,特别喜欢这篇散文中的一段文字:“农历三月三日逢着庙会的漕渠村,展示着一个纯粹属于农民的世界。 漕渠村的正街和各条小巷,现在都拥挤着农民。南北走向的公路与通往漕渠村的大路正好构成一个“丁”字,从公路的南面和北面,骑车的步行的男人女人源源不断拥入漕渠村。绝大多数尤其是中年以上的农民,几乎没有任何修饰,与拥挤着的同类在街巷里拥挤。在这里,没有谁会在乎衣服上的泥巴和皱褶,没有谁会讥笑一个中老年人脸上的皱纹、蓬乱的头发和荒芜的胡须。女人们总是要讲究一些的,中老年女人大都换上了一身说不上时髦却干净熨帖的衣裤。偶尔可见描了眉涂了唇甚至在黑发上染出几绺黄发的女孩子,尽管努力模仿城市新潮女孩的妆饰打扮,结果仍然让人觉得还是乡村女孩......他们如鱼得水,他们坦荡自在,他们构成他们自己的世界。”
希望我们都可以在这活泼的人间走得愈加活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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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读书才能使我们变成精神上坚强的、真正的、有理性的人。阅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自己能学到的知识很多,感悟也不少,读后感是对个人情感和个人理解的一种抒发。如何让自己有能力写出高水平的作品读后感呢?经过收集,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了在轮下读后感,请继续阅读本文相关内容!
学生是否依然面临“在轮下”的威胁?
在一百多年前以德语发行的一本小说里,一个被视为天才后来却成绩一落千丈的名叫汉斯•吉本拉特的学生,在接受校长的规劝。“你愿意向我保证会好好地努力吗?”校长问。汉斯温顺地把手放在校长权威的右手上,校长说,“这就好,这就对了,亲爱的。千万别松懈,要不然就会滚到车轮下面去的。”这是赫尔曼•黑塞著名的小说《在轮下》的点题句。滚到车轮下面去,意味着将被碾压。“在轮下”的威胁,代表着校长的生活态度,也是当时父母、老师、大众的生活态度,同时也是强加给学生汉斯的生活态度。只是一百多年过去了,我们今天的学生是否依然还像汉斯一样,不时要面临“在轮下”的威胁呢?
1962年8月,闻名世界的作家、诗人赫尔曼•黑塞在瑞士家中与世长辞,享年85岁。这位生于德国南部施瓦本地区的作家,有着长达70年的创作生涯,并于1946年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他的著作中文译本非常多,也是很多中国人熟悉和喜爱的一位作家。他的作品文字优美,思想深邃,很容易让阅读者沉迷。《在轮下》这部黑塞的早期作品,带有部分自传性质。篇幅不算长,讲述的是一个天才少年被教育摧毁的悲剧故事。虽发表于1906年,但其思想内容并不过时。以其反观今日教育,仍令人长叹不止。
曾经有一位妈妈向我诉苦,说自己的孩子实在太忙了,太辛苦,太令人心疼,没有一点自由自在的时间。我本以为她是因为孩子跟不上学校进度而要大量补习,事实却是她的女儿无比优秀,除了上学,每门功课都在上课外的培优班,超前学习。此外,还苦练钢琴和芭蕾,常常参加省级比赛。我说,那你想怎么办?她说,不想孩子这么累,但是所有同学几乎都在课外班超前学习,每个人拼命往前赶,如果退出就一定会输了。这时,我才明白,她原来并没有真正想给孩子减轻负担。她说,等考上名校就好了,也许到时候能稍微放松一下。
还有一位小学六年级孩子的妈妈,曾经因为孩子面临升学,每天感到时间不够用,而向我求助。那位妈妈说,六年级学校作业本身很多,但是孩子还是需要在放学后去补习机构学习。时间安排得太紧张,因此想要删掉几门课外报读的课程,但是觉得哪门课都重要,难以取舍,因此来征求我的意见。小学六年级,也就1
1、12岁左右,能有什么不可割舍的课外课程呢?于是,我详细询问了一番。原来孩子除了报读了课外的语、数、外学习班之外,还超前报读了初中的地理和历史课,此外,还有画画课、阅读课、跆拳道课等。那位妈妈说,和同学比起来,她给孩子报的班算少的,很遗憾,乐器、舞蹈这些都没有时间学。我问她,那为啥还要超前学习呢?她说,大家都这样,否则进不了好的中学,因此不想落后。
当我读黑塞的小说的时候,我就想起了这些妈妈们的烦恼,她们的子女的境遇和100多年前的小说情节是多么雷同啊!她们的子女,无论多么努力,多么优秀,依然摆脱不了“在轮下”的威胁。
《在轮下》的主角汉斯•吉本拉特是一个智力佼佼“有天赋”的少年。在他生活的德国施瓦本地区,像他这样家境一般的孩子,只有一条出人头地的羊肠小道,那就是通过“州试”考入神学院。为了通过这场决定人生方向的考试,他每晚都要学习到深夜。考前,他惴惴不安地问父亲,还问当地的牧师,如果考不上就去上高中如何?然而他们的态度都是,不相信他考不上。因此,被众人视为天才的他,考不上可就永远没脸见人了。他知道,无论他多么眷恋美好、自由、无拘无俗的孩子的欢乐,他都必须远离。他挥起斧头在院子里狂砍,仿佛这样就能把他对养过的小兔子的思念、对童年伙伴的思念、对一切美好事物的眷恋都一砍而光。
后来,天资聪颖和异常勤奋的他不出意料地考上了神学院。他以为从此可以享受一个能每天晚上10点就睡觉的美好的暑假,可以闲逛、游泳、钓鱼、做梦的日子,让他心安又充满诱惑。可是,在开心地钓了几天鱼之后,他还是接受了牧师的建议和校长的建议,在暑假里就开始学习。因为如果他想在神学院里也名列前矛,把其他同学甩在身后,就得比以前更加努力才行。名列前茅是他想要的,也是父亲、牧师、老师、校长想要他做的。但至于究竟为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他的成长非常“喜人”,几乎是自己主动放弃了到处闲逛和嬉戏,就连自己喜欢的园艺和养兔子、钓鱼都戒掉了。“渐渐地,当汉斯再偶尔去钓个一小时的鱼或是散个步,他便会觉得良心不安。”
看我们现在的社会,当一些小学生或者中学生,因为自己贪玩而生出罪恶感的时候,我就想起了汉斯,这是一种社会强加给孩子的价值观,让自由玩耍成为一种罪恶。他们也像汉斯一样,只知道名列前茅是自己想要的,却不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什么就一定要名列前茅?为什么不这样就会“滚到轮下”?《在轮下》文中的鞋匠在“州考”之前曾经对汉斯说过,“考试终究是表面的东西,且带有很大的偶然性。就算考不过,也并不丢脸,哪怕平时成绩最好的人也有名落孙山的可能。万一真的落了榜,就去想想,上帝对每个人都自有安排,自会指引他们走自己的道路。”后来,他的神学院同学海尔纳也说,“我拿个第二十名,也不代表就比你们这些追求名次的人笨。”诚然如斯!
汉斯只是被形势推着走,他并不真正热爱所学的东西。也渐渐知道一个老师宁愿他的班上有十个人尽皆知的笨蛋,也不愿意有一个天才。作文规矩和才智斗争的戏码每日都在上演,而学校不过是为了将学生精心稳妥地打上听话的烙印,用统一的精神标签平衡不同的灵魂。只有在温柔的月光下,汉斯会溶化在朦胧的哀愁里,沉浸在莪相的情绪里,做自己那个关于诗人的梦。亲近自然、自由玩耍、做梦、享受友情、畅想未来和人生、探索各种可能性,本来就是孩子的天性,而这种天性在汉斯的时代被人为地阉割了。黑塞在他另一部未竟短篇小说《魔法师的童年》中说,“所有这些大人都曾经做过孩子,可是其中,没有彻底忘记孩子特点的人是多么稀少啊!孩子如何生活、劳动、玩耍、思考、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只有少数人、极少数人还记得。”
一百多年过去了,我们居然还是没有什么改变。我记得自从我的孩子上了小学之后,他就再也无法像小时候一样,在楼下的游戏场随机交到同龄的朋友了。在楼下流连的都是幼儿,小学生仿佛已经都没有了自由的课后时间。他们的心灵被课本和考试占据的时候,那一种天然的孩子的灵气也在慢慢地枯萎。
童年时光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异常珍贵的,童年的经历深深地影响着一个人成年后的幸福感。有一次,偶然看到一个综艺节目的片段。当时,钢琴家郎朗和他的妻子吉娜共同出现在节目现场。吉娜也是年轻有为的钢琴家,据说4岁就开始学习钢琴,8岁已经登台演出。节目主持人问起她的童年,问她最想和童年的自己说什么?只见她若有所思,欲说还休,数度哽咽。她说生日的时候,看到别的小朋友在外面玩,她不能出去,要练琴。那一刻,郎朗也闪着泪光,那是琴童的惺惺相惜。稍稍定神之后,吉娜说,她想跟童年的自己说,“好好练琴!”短短4字,再无解释。可是她的眼泪最终还是出卖了她的内心。
《在轮下》中,汉斯和同学海尔纳交好之后,渐渐地变了。但是,没有人看到他无力的微笑背后渐渐沉沦的灵魂。作者在文中控诉,没有人想到,父亲、学校和一些教师野蛮的虚荣心促使他们毫不顾及这少年柔软的内心。汉斯还目睹了一个同学的死亡,他压抑的灵魂就像被一个寒战击中,惊醒。那时候,老师们大概只有在看到一个生命消失的时候,才会片刻感到每一份青春的价值。有人说,如果汉斯没有遇到同学海尔纳就好了。文中,校长也禁止海尔纳接近汉斯,认为是轻率不羁的海尔纳带坏了踏实努力的汉斯。他们二人,一个是“天才”,一个是“模范生”;一个是文艺的诗人,一个热衷追名逐利。可是评论家说,汉斯和海尔纳,这本是一个人的两面,汉斯迟早要面对自我。结局是悲痛的,退学的汉斯,饱受精神折磨,最终在成为机械工后,一次醉酒落水,顺流而下,痛苦自此才离他而去。汉斯就是那一朵在盛放之时被折断的花,众人在他的葬礼上纷纷惋叹,只有鞋匠低声说,“把孩子逼到这步田地,他们都有份儿!”是啊!“为何要他在最敏感、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少年时期每天学习到深夜?为何要夺走他的小兔子?”“为何要给他灌输空洞、卑劣、令人精疲力竭的抱负心?为何不让他享受考试后应得的悠然假期?”小说里的天才就此陨落,而今天,现实社会里的孩子们,还得靠着自己的力量,找到出路和救赎。
这本名为《在轮下》的小说,是赫尔曼•黑塞的早期成名作之一,篇幅不长,一口气读完,觉得一百多年前的风物旧事,放在今天的语境来说,仍有警世的意味。赫尔曼•黑塞擅长心理和环境描写,再加上《在轮下》本身也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所以读来每每令人掩卷长思,久久不能平静。这大概就是名作的精神魅力所在。
太喜欢黑塞了!每一本的阅读历程都是美妙的体验。希望自己以后能把德语学好,能领会原汁原味的黑塞文学。
这本是以黑塞早年生活为蓝本的。在家庭和学校的严苛的逼迫下,优秀的学生不仅学习努力,而且形成了争强好胜的意识。有些人就怀揣这这种思想永远走下去,也是一种过法。而汉斯在这种生活之前,还体验过另外一种美好的,本真的生活,有了产生转变的契机,而且在神学院认识了和其他学生迥然不同的海尔纳,在他的影响下开始了转变,可是汉斯还是走下了一种悲剧的结果。
一种在半山腰不上不下的尴尬。一方面不论是海尔纳还是艾玛,他们都不是比较真心的对待汉斯的,更像是为了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对汉斯的利用,当他们离开时,就那样不声不响的走了,没有解释,没有在乎。汉斯本人的思想转变也使得他更加思想分裂而不能自洽,不能有坚强的自我意识来想明白这些,来坚持自己想要的。最后拜托不了家庭环境的影响。走向落寞的生活。最后在意外中辞世,但是出乎我的意料。
我不是应试教育下的优秀者,或许我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优秀者。以前还执着于怎样在应试教育中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比较好的结果,然而一方面还是无法这样努力,也导致自我否定之类的。另外最近两年的经历,也让我对那种模式本身产生怀疑,这个世界各种各样的叙事是混乱的,我不应该在那种叙事的影响下妄自菲薄。
在这之后,我也开始讨厌那种应试体制。是对人的规训和异化。是一种遮蔽的机制。
我还是要通过充实自己,让自己的思想更加自洽,减少被这种社会评价体系下定义后产生的影响。不要停留在半山腰,要去山顶。这要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在轮下》读后感1000字:
《轮下》(也译作《在轮下》)之前看到王安忆推荐过,看完觉得轻松易读,没有任何炫技之处。书名取自校长告诫年轻的汉斯:千万不能懈怠,否则你会被碾到轮下的。
夜里,看到黑塞写汉斯死去“此时此刻,被父亲在远方威胁的汉斯,正安静地躺在黑暗而冰冷的河水中,顺着山谷缓缓而下。”我突然有些难过。初中的时候,我班天才生元吉同学参加奥数考试,临出发前还在跟老师讨论习题,车子等着,他们直接在地上计算,后来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入黄高,到现在快二十年,前几天我妈说到他生孩子,我觉得惊奇,不知道他们开小卖部的爸妈还开没开,会不会去帮他带孩子。天才的世界我不懂,对于他们的未来,我也没有丝毫参与感。不管是站在顶端还是跌落尘埃,他走的肯定是一条孤单的路。
汉斯的父亲是个普通人,会喝酒但不会醉,做生意不合规却也不出格,玩玩游戏抽廉价雪茄。但汉斯却才华出众,天分也不容置疑,即便如此他还是晚上学到十二点,会担心考试通不过,后来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神学院,属于他的假期是捉蚂蚱和钓鱼,他喜欢钓鱼,一直在学的希腊文和拉丁文、语法修辞计算和背诵都沉没在水里,然而还是要在牧师教导下提前开始学习,神学院的学生性格各异,其中海尔纳多愁善感又轻率鲁莽,汉斯只是个安分守己的普通学生,当学生们各自建立了自己的圈子,他完全被孤立了,同海尔纳一样。此时的汉斯逐渐撕裂成两个人,他被海尔纳吸引,对友谊十分珍重,任由海尔纳占用自己的时间。再把剩下的时间来勤奋学习,却越来越疲倦头痛。
后来海尔纳与同学争吵被关禁闭,汉斯没去看望,潜意识中他知道与海尔纳交往是危险的,他想要退缩,而真当他缩在自己的角落,又没办法面对自己的内心,后来他们重归于好,更是反噬性的向海尔纳靠拢,直至海尔纳逃学被开除,汉斯终于成了什么也学不好的废柴,最后因为身体健康问题退学,到车间做机工学徒,谈了一场无疾而终的爱情,在一个喝醉酒的夜晚静悄悄死去了。
我在想汉斯的悲剧到底是如何造成的,如果是像他爸爸那样做个普通人,能不能安然度过这一生。作为天才的汉斯,他的生命消耗的更猛烈,他当然需要更多的爱和关心,这些校长老师和父亲都没有给到他。
《轮下》是赫尔曼·黑塞自传体小说,1891年他通过考试进入毛尔布伦修道院,因不堪忍受学校的摧残,过了一年就逃学,还企图自杀。后来黑塞游历过血多城市,先后当学徒、店员,1906年《轮下》出版获得大量好评,《悉达多》《荒原狼》里不绝的是对自我的追寻,海尔纳大概是他自己的化身,多愁敏感又向往自由。
顺便说一下,校长这句话千年不衰,想到真是瑟瑟发抖。
书背面《国民观察报》写:和《麦田守望者》类似,这是一本“黑森林里的守望者”,还是一本灌注了冯内古特式思乡情愫的小说。我心想这是什么鬼,冯内古特的思乡情愫,还真没看出来。书评啊还是省着点看,多看书吧。
在开篇看到大段大段细腻优美的景色描写时,还以为这是一本轻松恬静的小说。但随着情景的不同,描写里注入了不同感情变化,一句句通感悄悄的告诉我,这个故事并没有那么简单。
小镇少年汉斯,因为学习成绩好,成了镇子上的天才,被父亲寄予厚望,被牧师老师寄予众望,被镇子上的人寄予期望,满心期待这他能通过全国统考进入到神学院。汉斯的学习过程非常艰辛,每天时间表安排的很满,还有许多老师为他补课,他放弃了自己的爱好钓鱼养兔子,也和以前的朋友分道扬镳,他背负着天才之名,压力山大的准备着考试。
他不习惯说拒绝,父亲的叮嘱,老师的安排,姑姑的劝说,哪怕不适合,哪怕不喜欢,哪怕不想接受,也只是默默的接受,或许做的最大的反抗就是丢了那个姑姑给他的巧克力。伴随着紧张与压力,享受着考试完在街头散步的愉快,本以为成绩会很差,但却考了全国第二名。
原本希望完全享受假期的他,却又渐渐的被校长引入到了提前学习的道路。文中毫不避讳地说着,这位校长希望通过教育来塑造控制这个学生。汉斯不同时候头疼的表现,以及他瘦弱的身躯,失眠的症状都告诉我们,他的苦日子还没到头。神学院的生活不是他幻想中的幸福,也可能是另一种灾难,免费的总是最贵的。
是的,神学院对于汉斯来说就是一场噩梦。他从好学生,没有朋友,习惯学习,保持优秀,到认识Herman这个诗人,他与他成了朋友。特别是目睹了舍友的死亡之后,汉斯将更多的情感寄托在赫尔曼身上,他们之间或许是友情,也许还有青春期带来的一些互补与爱情,但随着汉斯在这段感情中投入的时间和精力越来越多。他的成绩逐渐下滑,成了校长与老师中受差生影响的好学生,然后又成了屡教不改的学生,最后彻底成为了一个差生。
随着赫尔曼的退学离去,老师们对他的指责,汉斯的精神状态越来越差,不得已休学,回去了那个生他养他的小镇。那一刻他不在是天才,而是成了别人眼中的抑郁症,精神病患者甚至是失败者。面对父亲的异样,熟悉又陌生的地方,从优秀到平凡的变化,他想过死亡,但还尚且没有走到那一步。随后苹果丰收节认识的充满活力的姑娘似乎让她感受到了一些爱情,可随之而来的却依然是离别的痛苦。
父亲告诉他可以选择当技工或者当文员,在咨询朋友之后,汉斯选择去铁匠铺当技工。当他在短暂而又劳累的工作后,领到了第一份工资和技工们相聚,喝酒,烂醉后,带着对回家的恐惧,掉落到河里,远离了这个尘世。书的封面上写着,“时代的巨轮呼啸飞驰,怎样的人生才算精彩。谁也没有答案,只知道我们要加速奔跑。”
是谁错了吗?汉斯没有错。他从小就失去母亲,父亲对他的关心只有严厉和指责。老师和熟人对他只会寄厚望,让他保持住天才的名头。他短暂的拥有过友情,似乎好像可能会拥有一段爱情。但是不管是朋友还是恋人都与他分道扬镳。作文他是孤独的,他是可怜的,他是胆小的,他是被抛弃的,他是汉斯,也是你我。
曾经有句中二的话,错的是这个世界不是我。那这本书中,其实错的也许是那个时代不是汉斯。汉斯只是被那个时代推着,一步一步掉入了池塘,沉沦然后死去。在那个艰难的时代,似乎每一个人,每一句话,每一种行为,都是让他走上绝路的原因。
我们谁也不希望自己成为汉斯,也不愿看到身边的人变成汉斯。那么能否对这个世界中的其他人多一点善意和宽容,多一些谅解和体贴,多一些耐心和关注,不要那么轻易放弃和离别,不那么随意去评价和指责,不那么习惯性沉默和忍耐。
世界有苦亦又甜,我们每个人都不该在痛苦中自怨自艾,每一个艰难的时候其实还有别的选择,也正是因为有痛苦才能将甜蜜映衬的如此芬芳。把求生技能点满,保持身心健康,学会在这个池塘中游泳,做时代的后浪。
我有好多好多的感想。上一次看电子书有这么多的划线和想法,还是王小波的《黄金时代》。但对于写小说这件事而言,我更喜欢赫尔曼这种叙事方式。简洁、快速、优美、聪明且不讨巧。
这还是第一部我中途好几次读到窒息的小说。之前看吉本芭娜娜,感觉是在石头缝里呼吸,但现在这本书,阅读体验是被人一直捏着心脏。我甚至比汉斯还要迷茫无措。
赫尔曼不仅是一个聪明的人,还是一个厉害的人。我无数次想到自己,应试教育下的小小牺牲品。我很难同作者一样把这一切归咎于学校老师教育,我总觉得还有自己内心的东西。就如同赫尔曼亲身经历一样,他自己从神学校辍学后,自己救赎了自己。所以海尔纳和汉斯都是赫尔曼自己。我很想知道海尔纳最终去了哪里,我还想知道汉斯最终为何会一蹶不振,丧失意志。
我在想赫尔曼还有没有写过另一种变相自传,不同于汉斯的这种遭遇的。
读到最后一章我很怕,其实每一章我读的都很怕。无一不是在阅读自己。无数次我停下来回想自己的遭遇。我还是无法解释这一切。二十二岁的人生没有答案。
小说里很多对于大自然的描写很美,让人体会到欣喜和感恩。但更多的是丧,丧到骨子里的那种。我不喜欢汉斯后期离开神学院的状态。
期间我想到了很喜爱的歌手说过的话,“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没有恐惧,没有比较,没有害怕,只有爱。”
不知道这是不是答案?不知道这对于一个人形成他的人格时有没有帮助?我觉得汉斯最大的问题就是他太不了解自己的天性了,他发挥不出来,迷失短暂的快乐再迷失。
第一次正式读德国小说,这是一次很完整的阅读体验,不断的重审自己,尽管过程很艰辛。还是很想读一读他的《彷徨少年时》和《荒原狼》,尽管有人说也很致郁。
如果汉斯没有遇见海尔涅,他会成为一名牧师,会结婚生子,会有放满书的一间房。所有期待他成功的人都会真心的祝福他,并以他为傲。他自己也是热爱学习的,他享受自己领先同伴的乐趣,畅想着自己的未来……
谁又能说这条路不好呢?确实他有学习的劳累和来自于师长的压力,但做别的就不存在压力吗?哪怕是体力劳动者,他们就不存在来自生活的压力吗?
海尔涅的桀骜不驯,敢于挑战规则制度的勇气,最终退学和父亲回家,我们无法得知他后来的生活,不做参照。但我们却一直跟随作者来到了汉斯的人生终点。直至死亡,他都是痛苦的,带着深深的自责和耻辱。耻辱和自责来自于哪里呢?难道不是他活成了自己最瞧不起的那伙人当中的一员,并且烂醉如泥?自责难道不是因为他无法面对自己,面对那个明明有着大好前程的自己?
再美好的梦想都需要现实的支撑,先有立足之地再谈理想。做牧师难道会影响他观察花开花落吗?会剥夺他本性里的诗意吗?有人阻止牧师钓鱼吗?
糟糕的是半途而废、是摇摆不定。汉斯喜欢的是什么?就算不上学不做牧师,如果他能自得其乐的做一名学徒也好,但他还是逃不开自责。他的葬礼上,鞋匠对汉斯的父亲说是校长和牧师害死了汉斯,是吗?
人生必然存在没去选择的另一条路,我们不能什么都想要,选择,就意味着舍弃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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