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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的读后感

书本的读后感

2023-01-01

书本的读后感(精选7篇)。

知识无涯,而生命有限。作品这本书为很多的读者带去更多的生活感悟。是时候写一篇读后感好好记录一下了。您也在考虑撰写一份作品读后感吧!有请阅读读后感大全为你编辑的书本的读后感,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书本的读后感(篇1)

张嘎子是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和奶奶相依为命,父母在战场上牺牲了。

有一次,奶奶把逃到鬼不灵的八路老钟叔带到他们家藏了起来,可恶的日本小鬼子们来到鬼不灵扫荡,得到了可靠的消息,老钟叔就在鬼不灵,而且就在嘎子家。

小鬼子们把嘎子的奶奶给捉了起来,把奶奶给杀害了,嘎子恨死了鬼子,一心想要杀鬼子,为奶奶报仇。一天早上,他走出了鬼不灵,来到了县城门口,只见一辆车上坐着一个衣着很帅的男孩,进了城,来到一个叫集贤居的地方,偶然又见到了那个男孩又听说他叫佟乐,嘎子和他成了好朋友,才得知佟乐是皇军的干儿子,并告诉日本鬼子杀害中国人的事,佟乐听了要和噶子一起当八路,打日本鬼子,便和他一起走出了集贤居。开始了打鬼子的生活还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英子,一个叫胖墩。四个好朋友在县城里为八路做了不少事。

后来,当抗日来临时,嘎子死死追着龟田不放,最后龟田藏入了井里,嘎子发现了把他从井里活捉了起来抗日胜利了!

最后在嘎子的请求下,英子、佟乐、胖墩都当上了八路。

嘎子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书本的读后感(篇2)

在一个角落里,有一只小蚂蚁一天它顺着花腾爬在花芯里睡觉,一个特喜欢看书的小女孩正好路过随手摘下了这朵花做夹在书本里做书签。小蚂蚁被这书本夹扁了,它在书本中窜来窜去,书本里的字见它这么自由快活,就问她也是个字吗 它没有回答,书本中的字也跟着它窜来窜去,因此书本每天都有不同故事,小女孩发现了,看到小蚂蚁就问,你也是一个字吗 是的,蚂蚁说。我的家住在书的每一个角落,每天我都会换地方所以每天都会有不同的故事。从此小女孩不用买其它的书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善于发现,多读课外书。一只被书夹扁了的小蚂蚁,你想不想认识这只神奇的小蚂蚁呢

我们读了《书本里的蚂蚁》这个故事后,都觉得故事中的那只小蚂蚁和那些小小的字十分有趣,我也想和大家说说这个。

这次,我读了着名作家王一梅阿姨的童话《书本里的蚂蚁》,深有感触。这个童话故事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天,一位小姑娘摘了一朵花并夹进了一本旧书中,而花蕊中的一只蚂蚁也被夹进了书里,被夹得扁扁的。书本中的那些字以为蚂蚁也是一个字,它们也学着小蚂蚁的样,在书本中走来走去。于是,随着这些字的不同组合,每天都变成了一个新的故事,小姑娘也就不用再继续买别的书了。

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一到王一梅阿姨手中,就变得活灵活现了。这个故事以蚂蚁为主人公,讲了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这样一写,我觉得本来乏味枯燥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书中的每一个小小的字,因为在夜间出来走动走动,不经意间就改变了排列的次序,组合的方式,句子的长短不一样了,段落的详略也不同了,从而,一个一个新的故事也就诞生了。正因为这一点,我有时也觉得这些小小的汉字,就是一副我们小时候玩过的神奇的积木了!而汉字的神奇魅力还不止于此。

这个故事中提到,每天小姑娘能从这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每当回想起这一个情景,我就会想起我们读书的情景,我觉得故事中小姑娘每天都能从同一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就好比是我们在读书时,刚开始你读一遍,或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但当你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也许会有一点新的发现,新的理解,你也许会觉得同一篇文章,今天读起来就仿佛是新的一个故事了。

《书本里的蚂蚁》,以奇异的故事情节激发我们的读书兴趣,指引我们去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

书本的读后感(篇3)

《书本里的蚂蚁》是由王一梅所著。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爱帮助别人的兔子萝里、喜欢圆形的屎壳郎、帮别人追啤酒桶的小卡里、带给小女孩快乐的蚂蚁、保护树叶的洛卡、作曲的糊涂先生、会走路的树、守着树墩的兔子、关爱动物们的马丽奶奶。

在这些人物当中,我最喜欢带给小女孩快乐的蚂蚁,他虽然被夹扁了,但是,也给小女孩带来看不完的故事。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不能因为给自己建造温暖的房子而破坏了别人的家、不要害怕自己被别人嘲笑、要帮助关心别人给别人带来快乐。

这本书好的词较多,如:遗憾、悠闲、英雄、规定、缠绕、走路、树墩、拼命、扮演。

这本书好的佳句较多,如:大熊洛卡真的很愿意扮演小丑,为大家表演节目。他的化妆师当然还是狮子先生喽。

书本的读后感(篇4)

读书如沁人肺腑的甘泉,畅饮甘泉,我们的内心变的澄净而又明亮。在这个暑假,我也畅饮甘泉。最让我难忘的那一种味道就是那本我喜爱的名叫《难忘的夏天》的书。 日记

《难忘的夏天》主要描述了:一个叫婷婷的叛逆少女。在初中时不爱学习,还总是戏弄老师。一次,语文老师被她的一个恶作剧给弄伤了,被教导主任看见了,告诉了校长和婷婷的父母。她回到家,被父母训斥。一气之下离家出走,到了花莲外婆家。结识了兄妹达琳、达武,还有尤劳叔叔。在他们的陪伴下,婷婷慢慢地走进自然,喜欢上了学习。到了开学的时候,她以卡片的形式向语文老师道了歉,并好好学习了。其中,她成绩最好的是自然。

在这本书中,我感受到了,学习的根本。婷婷之所以能成为好学生,就是因为她知道自己错了,也改了,并且努力了、勤奋了,她就成功了。

廉颇知错就改,促进了国家团结;婷婷知错就改,让自己成了一名好学生;同学们,犯了一点小错没关系,但是,只要知错就改,勇于承认错误,并付出努力改正,你一定也会成功的。

读书使我领略到了“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壮观,感受到了李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情,欣赏到了“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的美景。读书是美好的,它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升华,让我们在家就能访遍世纪名胜,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

书本的读后感(篇5)

我今天把《书本里的蚂蚁》这本童话故事读完了,这本书的作者是王一梅。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我最最喜欢的故事有“书本里的蚂蚁”、“狮子卡卡”、“鸟窝里的树”。

“书本里的蚂蚁”讲的是小蚂蚁跑到书本里,走来走去,每天编出新的故事,所以,小姑娘再也没有买过故事书。我感觉好神奇呀!就好像小蚂蚁跑到我的书里一样,我每天读的故事也在变化呢!

“狮子卡卡”讲的是本来小动物们很害怕狮子卡卡,所以没有人敢和它玩儿,后来,魔法师咕哩咕把狮子卡卡变成了一只小猫、小鹿,可是他老是露馅儿。然后,咕哩咕把所有的小动物都变成了狮子,它们玩儿得很开心。咕哩咕把小动物们又变了回来之后,小动物们才知道大家都得有好朋友。

“鸟窝里的树”讲的是鸟太太孵蛋,忽然孵出了一颗树,螳螂先生准备把这颗树用大镰刀砍掉,鸟太太和鸟先生同时想出了一个办法,把树种到泥土里面。后来这棵树长成了一颗漂亮的合欢树,其实这棵树不是鸟太太孵出来的,是因为鸟先生用合欢树下的泥土筑的鸟窝!

这些故事太吸引我了!让我看的都放不下来书啦!

书本的读后感(篇6)

在中国,狼一直都不是正面形象的代表的,一翻词典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贬义性词语,因为“狼”比“狠”多了“一点”就是狼了,可见狼有多么凶残。

在培养黑仔时,紫岚处处保护着黑仔,什么好东西都让给他,使黑仔变得非常自傲,从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在一次玩耍中,因为没有母狼在身边,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给盯上了,年幼而又自大傲慢的他并不知道来自天空的威胁,当紫岚赶到时,一切都晚了。于是,她又转向开始培养蓝魂儿,紫岚甚至因为这个放弃了重新配偶的机会。之前一切进行的非常顺利,她对蓝魂儿进行了“精英式”的训练,但这让蓝魂儿缺少了团队意识,让他在捕食中鲁莽地冲上去,结果被猎人的弹簧夹夹住了,紫岚只好咬断他的喉管,将他埋在雪地里。紫岚顾不得失子的痛心,马上开始培养双毛,可是双毛的奴性已经超过了狼性,要让他当狼王的可能性不大,这点紫岚心知肚明,可她还是坚持不懈地努力着。

最后,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狼孙们到底有没有当上狼王,可是我们知道,紫岚已经尽了全力,面对失子的痛苦,面对一次次希望的落空,她都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努力。 你瞧,紫岚为了养活孩子,忍痛将自己死去的孩子吃掉来喂饱其它狼崽;为了让双毛恢复狼性,她抵上了自己一条腿;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也为了

书本的读后感(篇7)

这本书讲了张嘎从一个小孩变成了一个侦察兵,最后成为了一名八路军的故事。

在书中我感受到了张嘎是个机灵、勇敢的小孩。这一点从最后那场激烈的战争中可以显现出来。正当八路军为“怎样把敌人吸引到村庄西边来?”一筹莫展的时候,小嘎子想到一个非常巧妙的方法。在嘎子的诱敌方法得到认可后,勇敢的他主动请缨,把自己伪装成送鸡蛋的百姓深入敌人大本营。他一边观察敌人的动静,一边找准机会把鞭炮拴在黄狗的尾巴上,用烟头点燃鞭炮的同时扔了一块大饼在黄狗的前方。被大饼诱惑的黄狗横冲直撞地冲进敌营,“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让它惊吓得四处乱窜,敌人误以为遭到围攻了,乱成了一团。八路军把握了宝贵的时机开展进攻,消灭了敌军,取得了胜利。小嘎子得到了钱队长的奖励——一把梦寐已久的驳壳枪……

相比小嘎子,生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感到无比的幸运。虽然这发生在70年前,但我们也不应该忘记那段浴血奋战的历史。我们应该向张嘎学习,勇敢面对困难,用机智来化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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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读后感的范文


书是我们无言的老师,它可以教我们怎样做一个真人,怎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让书成为自己的伙伴,让书成为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

举手投足,欣赏美景,总以为这些是再平常不过的活动,一切改观的发生,就在接触这本书,以及另一本书"生命的障碍"以後。

也无需隐瞒,会接触这本书,是在看过日剧的剧情故事,飙过泪水以後。这是一位日本爱知县女孩,罹患罕见疾病後,所提笔写下的日记。可贵的是,在一笔一笔记下的时候,并不是以出版为前提,这本书催生的时间,是在这位女孩卧床以後。每每想起这位女孩,面对这种罕见疾病的病徵,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身体,渐进的变得不自由,却能鼓起勇气,记下行动能力的消失。与面对生命而产生对生存意义的参悟,为其可贵的勇气深深感到钦佩。书中的日记,从女主角的国中时代开始,一直到无法握笔,无法书写为止。日记篇章的後面,附加了女主角母亲与主治医生,所齐心对抗此一疾病的心路历程。

看了这个故事,也查询了罕见疾病相关网站。原本,认为生活该是如此顺利,日复一日的通勤,来到固定的电脑前面开始上班从未想过会有如此为数众多却占人口比例不高的罕见病患者,每天面对自己努力却日渐凋零的生命。除了为自己拥有健康而高兴,也为自己的上班方式是否该转换而有所打算。

这本书,所记载的是小脑脊髓病变患者的奋斗,这种病变是众多罕见疾病的一种,却是持续恶化,无法治愈的少数病种之一。往後对举手投足,欣赏美景的认知,也随认为自己是幸福的人,而更加珍惜这些生命的恩赐。

书本读后感


书本读后感(一)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多读书才能多进步,其实,读书也要有选择,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要读一些对自身有益的书。比如说【伊索寓言】,虽说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短,但是每一个故事都隐喻着一个做人的道理。【伊索寓言】中【衔肉的狗】这篇文章,这是讲一只狗因为过分贪婪而失去了肉,使它伤心不已。其实,有一位哲人说过这样的话:人的欲一望是无限的,也是有限的。怎样在无限中求有限,这是一种对待生活的正确态度。我们无论做什么事,对成功的取得,只是一个阶段一性一的过程。如果有了成果不去收获,却立即想到更大的成功,结果肯定一无所得。所以,我们小学生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过分贪婪,特别是在学习上,只有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才是成功的秘决。而另一个故事【老人和死神】中,老人为了把柴重新放到他的背上来,就恳求死神迅速的到来。

其实,生命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生活的美好也是多方面的,关键是看你对生活的态度,如果你是笑着活下去的话,尽管命运之神使你遭受艰辛和贫苦;尽管每个人都有痛苦和失望的时刻;尽管生活的风雨迎面打来,但是,细细地想起来,活着总是美好的。活着的目的,不是为了今天,而是为了明天和后天。相信自己,命运之神一定会给你机遇和幸福的。还有一个故事名叫【一爱一吹牛的油灯】,油灯总是一爱一自夸,说自己比太一陽一还亮,一阵风吹过,油灯便被风吹灭了。其实,自知之明本身就是一种一精一神境界。一般来说,凡是水平很低的人,都具有虚荣心和狭隘一性一。喜欢夸大其词,更喜欢把自己的能量说成在那些优秀人物之上。

实践是验证真理的惟一标准。生活本身就是一位裁决者。到底是太一陽一最亮还是油灯最亮,事实早已作出了结论,但平庸无能的人总是看不到自己的平庸无能。、书是我们无言的老师,它可以教我们怎样做一个真一人,怎样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所以,我们要多读书,让书成为自己的伙伴,让书成为自己生命中的一部分。许多哲人说过很多关于书的格言,什么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什么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些都告诉我们要多读书,要读好书。同学们,读书吧!书是我们的一精一神食粮,更是我们成功的必经之路!

书本读后感(二)

举手投足,欣赏美景,总以为这些是再平常不过的活动,一切改观的发生,就在接触这本书,以及另一本书生命的障碍以後。

也无需隐瞒,会接触这本书,是在看过日剧的剧情故事,飙过泪水以後。这是一位日本一爱一知县女孩,罹患罕见疾病後,所提笔写下的日记。可贵的是,在一笔一笔记下的时候,并不是以出版为前提,这本书催生的时间,是在这位女孩卧床以後。每每想起这位女孩,面对这种罕见疾病的病徵,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身一体,渐进的变得不自一由,却能鼓起勇气,记下行动能力的消失。与面对生命而产生对生存意义的参悟,为其可贵的勇气深深感到钦佩。书中的日记,从女主角的国中时代开始,一直到无法握笔,无法书写为止。日记篇章的後面,附加了女主角母亲与主治医生,所齐心对抗此一疾病的心路历程。

看了这个故事,也查询了罕见疾病相关网站。原本,认为生活该是如此顺利,日复一日的通勤,来到固定的电脑前面开始上班从未想过会有如此为数众多却占人口比例不高的罕见病患者,每天面对自己努力却日渐凋零的生命。除了为自己拥有健康而高兴,也为自己的上班方式是否该转换而有所打算。

这本书,所记载的是小脑脊髓病变患者的奋斗,这种病变是众多罕见疾病的一种,却是持续恶化,无法治愈的少数病种之一。往後对举手投足,欣赏美景的认知,也随认为自己是幸福的人,而更加珍惜这些生命的恩赐。

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
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一到王一梅手中,就变得活灵活现了。寒假里,我读了《书本里的小蚂蚁》这本书。它讲了蚂蚁一段非常有趣的经历。书本里有一个会走路的字。第一天,黑蚂蚁住在第一百页,第二天就报到了第五十页,第三天又跑到第二百页,所有的字都感到很新奇。要知道,这是一本很陈旧的书,很久没有人翻动过了,而这些字从没想动动手脚,走一走,跳一跳。我们这是太傻了。字对自己说。现在,他们都学着黑蚂蚁跳跳舞、串串门。这有多快乐呀!这样一写,我也觉得本来乏味枯燥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
《书本里的蚂蚁》以奇异的故事情节激发我们读书的兴趣,指引我们去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我想,这便是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了。而我,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我也想放一只蚂蚁到书里,这样这些字就会走路了。有了这么一本天天会变化的书,我每天都能看到新的故事,该多好啊!


[最新]书本的读后感汇总


该如何写作品读后感才能让阅读的人感同身受呢?通过网络就可以知道作者写的作品这本书。是被很多人在讨论的。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读后感大全小编花时间特意编辑了书本的读后感,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书本的读后感 篇1

通过读书会读到了一本书,名字叫《岛上书店》(The Storied Life Of A.J.Fikry),书里讲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岛艾丽丝岛上,几位生活不顺,人生坎坷的主人公,因为书本互相联系在了一起,书中草蛇灰线,将书籍作为一条若隐若现的暗线,贯穿始终,跟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通过一句没有书店的小镇算不上个小镇告诉大家卷帙缱绻在这个世上的不可或缺。

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太史公曾在《报任安书》中通过举述先贤事例含蓄又悲愤无奈地表述著书立传对于自己的意义,自此一部《史记》,史家绝唱,无韵《离骚》,百代流芳,补全了太史公司马迁悲戚残缺的一生。

沉心阅读是一件享受的事情,读经味如稻粱,读史味如肴馔,读诸子百家味如醯醢,宋濂在《送东阳马生序》中告诉马君则自己求学时贫寒窘迫,但却因博阅经史百家,埋首其中,故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

单调的文字符号与或泛白或泛黄的植物纤维融合于一,发挥出神奇的作用,经典之作不会因承载自身的载体毁灭而消失,始皇焚书,如今依旧有先秦百家的思想。

过去读书成本高,所以书本大都为精炼传世作品,如今时代进步,技术发展,出书印书已成了一个系统化、流水化的产业,出版书籍如过江之鲫,各类图书泥沙俱下,如何挑选浩繁书海一本好书,成了一件别有乐趣的事情。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岳麓书院创办者张栻讲知行合一,破万卷经史,经万里风霜,最终也是一本好书。

自从读了这本书,我时常忍不住的去想,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我会做什么呢,可能第一天,跟海伦凯勒一样,我想看看身边那些爱我关心我的人,去看看我的好朋友们,我的老师们,甚至我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人,把他们每个人可爱的笑脸印在我的脑海里,可一天怎么够呢,在我还没有记住他们的时候,那不通人情的夕阳就马不停蹄的赶过来了。第二天,我也会早早起床,去看看这个世界,去看从黑夜到黎明,看冉冉升起的太阳,看天空的蓝,看草原的辽阔,看沙漠,森林,大海可一天的时间,大概只够在火车上欣赏沿途的风景。马上就到第三天了,我想好好谈场恋爱,去感受爱情中的甜蜜、苦涩、紧张、忐忑。可我沮丧的想到,23年的时间,我都没遇见那个Mr.right,何况一天呢。三天的时间是这么短暂,这五彩斑斓的世界我还没有看完,就又要陷入黑暗了。这时候我才知道,原来三天的时间我根本什么都做不了。

可海伦凯勒却在长久长久的黑暗中创造了奇迹,三天的光明对她来说只是一个实现不了的美好愿望,可她却给了我们这些身在光明中的人们希望,让我们知道,何其幸运,活在这珍贵的人间,早上起来,阳光满满地落在你的手上,就像在接受一份来自大自然的礼物,你闻得到花香,听得见鸟叫虫鸣,看得见星辰大海和这纷繁的人间,一切都值得好好珍惜、好好感受,应该珍惜的东西,像江水一样在你身边流淌,一去不复返。跟她相比,跟许多许多人相比,我们活的如此幸福,又有什么理由去抱怨这世界不够善良,又有什么资格不去好好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呢,就像海伦凯勒所说的,也许最好的生活方式便是将每一天当做自己的末日。试想,如果将余生的每一天当做自己的最后一天来珍惜,生命的长度也许不会改变,但是厚度会无限宽广起来。

去爱吧,用尽力气,去感受吧,用真诚的心。热爱这个世界的一草一木,热爱一切的不完美,热爱清晨的雾气,树林的鸟叫,热爱叶落花开,阳光照在湖面泛起刺眼的光。珍惜生命中的每一次遇见,聆听每一朵花开的声音,细嗅每一朵花绽放的芬芳,像海子希望的那样,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和每一个亲人通信告诉他们我的幸福,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书本的读后感 篇2

狼,在人的眼里似乎充满罪恶,但是你知道吗?狼也有母性的光辉,也懂得爱孩子 虽然,它们野性十足,但是它们之间也有爱的存在。书中一位要完成“狼王梦”的母亲——紫岚。 故事发生在尕玛尔草原上,紫岚在绝境中生下四只狼崽,想把它们培养成狼王。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四只狼崽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将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他与金雕同归于尽。 起先,我一直不明白紫岚为什么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那是因为爱和梦想。 因为有爱,所以紫岚不顾生命危险培养狼王;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去咬捕兽夹;因为有爱,紫岚才会在与危险盘旋中生下狼崽 因为有梦想,紫岚才不顾一切的训练自己的后代;因为有梦想,导致过度的偏爱让自己的孩子一个个离自己而去 爱和梦想支撑着紫岚。难道这些都不是可贵的吗?可到最后呢?变得一无所有,只留下悲伤和绝望。他为此丢下面子,甚至是自己的一条腿。

要付出心中的一点爱,让心灵充满梦想为了让世界充满爱与梦想。

书本的读后感 篇3

我们读了《书本里的蚂蚁》这个故事后,都觉得故事中的那只小蚂蚁和那些小小的字十分有趣,我也想和大家说说这个。

这次,我读了著名作家王一梅阿姨的童话《书本里的蚂蚁》,深有感触。这个童话故事主要讲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天,一位小姑娘摘了一朵花并夹进了一本旧书中,而花蕊中的一只蚂蚁也被夹进了书里,被夹得扁扁的。书本中的那些字以为蚂蚁也是一个字,它们也学着小蚂蚁的样,在书本中走来走去。于是,随着这些字的不同组合,每天都变成了一个新的故事,小姑娘也就不用再继续买别的书了。

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一到王一梅阿姨手中,就变得活灵活现了。这个故事以蚂蚁为主人公,讲了一段非常有趣的故事。这样一写,我觉得本来乏味枯燥的文字,顿时充满了活力,似乎它们都会像故事里的文字一样神奇地走动起来、跳动起来,引起了我读书的欲望。书中的每一个小小的字,因为在夜间出来走动走动,不经意间就改变了排列的次序,组合的方式,句子的长短不一样了,段落的详略也不同了,从而,一个一个新的故事也就诞生了。正因为这一点,我有时也觉得这些小小的汉字,就是一副我们小时候玩过的神奇的积木了!

而汉字的神奇魅力还不止于此。

这个故事中提到,每天小姑娘能从这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每当回想起这一个情景,我就会想起我们读书的情景,我觉得故事中小姑娘每天都能从同一本书中读到不同的故事,就好比是我们在读书时,刚开始你读一遍,或许没有什么特别的印象。但当你再读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也许会有一点新的发现,新的理解,你也许会觉得同一篇文章,今天读起来就仿佛是新的一个故事了。

《书本里的蚂蚁》,以奇异的故事情节激发我们的读书兴趣,指引我们去认识这个世界,热爱这个世界,我想,这便是王一梅阿姨童话的魅力和独特之处了。而我,也正是因此深深地喜欢上了王一梅阿姨的童话。

精选《国演义》的读后感(精选7篇)


经过搜索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你呈现“《国演义》的读后感”。可能每个人都有很多的阅读经历,但总是有那么一段时间对于某本书念念不忘,阅读作品后,我们的思想被作者带领着遨游。此时可以专门去写一篇读后感,来把自己的心得写下来。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国演义》的读后感 篇1

至于丑化,基本是对神化而言的。比如周瑜,历史上是英雄早逝,《三国演义》却把他描述成了一个忌贤妒能的人。丑化大部分都是为神化作映衬的。

《三国演义》的一大成功便是成功地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比如: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义胆忠肝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忠厚老实的刘备、勇谋兼备的赵云、狡诈多疑的曹操、忌贤妒能的周瑜、恃才狂傲的祢衡等等。而作者正是用对细节的刻画,来体现人物鲜明的特点。如,写张飞,第七十回中,作者对张飞使了一个小心眼智败张?的战例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刻画与描写,与此同时又加入了一段诸葛亮与刘备的对话,更显出了诸葛亮的智谋高超。

《三国演义》能够把繁多的人物以及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处理的恰到好处,就是因为作者在用笔上不仅有实写、虚写、详写、略写、插叙、倒叙,还有作者采用了沿线索来记叙的文学手法。《三国演义》的主线索就是蜀汉政权的建立以及灭亡直至三分归晋的过程,其中有穿插有支线索。如,赤壁之战时期,作者是从刘备、孙权、曹操三条线索来展开叙述的。而这三条线索有互有联系,不会在一个章节之中只叙述一条或两条线索,这样交织进行,就会让读者感到很连贯,而不是只读一条线索的冗长与乏味。

《三国演义》中表现的一个政治思想观就是倡导典型的儒家思想——王道与仁政。《三国演义》中的一大部分虚构故事情节都是为了表现这种思想。正是如此,作者才大胆的在作品中塑造了一系列“忠”“义”的艺术形象。

首先是诸葛亮。《三国演义》中描写的诸葛亮,是“忠贞”和“智慧”的化身,特别是作者对诸葛亮的“智慧”,更是用尽笔力,大肆渲染。

《国演义》的读后感 篇2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一首大气磅礴,气势宏伟的赞歌拉开了三国的序幕!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它是我国历最辉煌、最精神、最动人心魄的时代之一,那忠勇双全的关羽、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老_巨猾的曹操……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令人赞叹不已!

《三国演义》以汉末灵武帝中平元年到晋武帝司马炎这一历史时期为背景,讲述东汉末年黄巾之乱开始,刘关张三兄弟桃园结义,到诸葛亮初出茅庐而定天下三分,直至三国鼎立。最后三国皆归于晋的故事。人们常说:少不读三国。但我对《三国演义》却情有独钟,《三国演义》是一部百读不厌的经典,每次品读都有不同的收获,不同的心得。《三国演义》中出现了许多英雄豪杰,可谓是群星璀璨,可其中最耀眼的,我觉得还是他——料事如神的诸葛亮。

诸葛亮,字孔明,人称卧龙。是伟大的军事家、发明家!刘备三顾茅庐才请得诸葛亮出山辅佐,足见诸葛亮的才能。用徐庶的话说是“吾乃一星火,孔明乃一皓月也;诸葛亮拥有经天纬地之才,扭转乾坤之能”刘备也曾说过“得军师如鱼得水”,可见刘备对诸葛亮的倚重和欢喜。诸葛亮凭着非凡的才能辅佐刘备败曹操,占荆州,夺西川,最终在三分天下中占得一席位置!“空城计’、”草船借箭”充分的体现出了诸葛亮的大智大勇,他在中国留下了光辉的一页,也在我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高祖提剑入咸阳,炎炎红日升扶桑;光武龙兴成大统,金乌飞上天中央;哀哉献帝绍海宇,红轮西坠咸池傍……《三国演义》在我心中是一篇长篇历史小说,它不仅使我懂得了许多历史知识,更让我记着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名著是经得起反复阅读,反复推敲的,好的名著伴人一生成长。重温一抹美丽的心情;抚慰一颗疲惫的心灵;回首一段经典的故事。三国,他会让你爱不释手,伴你走过一生!

《国演义》的读后感 篇3

当我合上三国演义这本书时,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在这本书里写了许多具有正义感的人物。不过,我最敬佩的,就是诸葛亮了。

他十分的机智,灵敏。自从刘备请他出山后,他便专心致志地辅助刘备。当刘备在白帝城逝世之后,诸葛亮还是忠正不二的辅导刘备的儿子——刘禅。为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攻打五丈原时,诸葛亮发誓一定要打败司马懿。在那几年间,他一直为战争的事情而忙碌,不料得了肺结咳,可他在患病期间,还是一直为战争而劳累。直到死时,也不忘把战后事理一一告诉自己的属下。

诸葛亮,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人士,他为一件事奋斗到底的决心,为我树立了光辉的榜样。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写成了一个狠毒,奸诈的阴谋家,大奸臣。曾有人评论曹操是“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但我认为并不能简简单单地说曹操是能臣,或是奸雄。

第一,曹操很擅长打战,在他所指挥的官渡之战中,他以七万精兵,大破袁绍七十万大军,堪称军事史上杰出的军事家。

第二,曹操又是出色的政治家。治理国家是曹操的强项,他不仅爱惜人才,而且重视土地制度,粮食问题。

所以,说他是能臣没有错,可这不能说曹操不是奸雄。

曹操就是有“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的极端唯我主义服务观。曹操还做过许多不仁不义的事情,正是他的“谋略”使他更狡诈,他的“才干”使他更残暴。

曹操出于恐惧与猜忌,杀死吕伯奢一家;因为要引诱吕布,将俘虏来的群众当炮灰,为报父仇,攻打徐州时,军所到之处“杀人民,发掘坟墓”。华佗的事情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曹操患有严重的头疼病,神医华佗医术高明,他只给曹操扎了一针,曹操的头就不疼了。曹操想让华佗留在他的身边,专门给他看病。可是华佗立志为天下百姓解除病痛,曹操见他如此固执,便把他杀了。

其实无论曹操是“治世之能臣”,还是“乱世之奸雄。”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为北方的统一,作出无比卓越的贡献。

这本书真的很不错,我还要再多看几遍,从中吸取更多宝贵的精神财富,更多的精华。

《国演义》的读后感 篇4

《三国演义》描写了东汉末年至西晋初年的历史舞台。描写了古人所说。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之言。并让我在从中学习到了为人处世的道理。书中的曹操形象给了我很大的启示。曹操的大胆和对人才的珍惜,都能够体现出他的枭雄本质。从他误杀吕伯奢一家。并说出宁教我负天下人休叫天,天下人负我之言。都能体现出他的阴险和果决。并从他号梦中杀人看出。他的孤独与残忍。从吕伟死后,祭典时不哭曹家人。独哭吕伟,听闻许攸相见赤脚相迎。郭嘉死后十分痛心。看出他非常的重用人才。如此看出曹操的决心。曹操的性格如此复杂可以看出曹操的强势和实力。

书中有很多的经典战争如:袁绍与公孙瓒界桥之战,曹操和袁绍的官渡之战。孙刘和曹操的赤壁之战都是经典战役。

界桥之战告诉了我不要自大,骄傲和贪得无厌。公孙瓒对于自己的过度自信,对于白马义从的过度自信。和对于冀州的贪婪。使他走向了失败。

官渡之战告诉我要分清真正对自己好的人,不要听信谗言。不要因小事而误大事。不要被事情蒙蔽双眼。袁绍在战前下狱田丰,冷落沮授,关心袁谭而误战机都是他失败的主要原因。

赤壁之战告诉了我面对困难不要放弃不要颓废。上帝给你关上门事总会给你留下一扇窗。周瑜面对曹操的八十万大军时。没有放弃抵抗并投降,而是联合刘备并用连环计,苦肉计等等计谋通过火攻击败曹操。

除了这些还有很多都对我有很大的启发。

《三国演义》书中也有很多其他的启发如不要通过表面来判定别人。在三国中就有很多丑而多才的人如:张松,庞统,曹操等。张松献图的故事就是最好的案例。本是属于曹操的川蜀之地因曹操见张松的样貌丑陋不以为意并对张松并将他乱棍打出,错失了获得川蜀地图的机会。而将这个机会给了刘备。为刘备后期进攻川蜀和三足鼎立打下一定基础。

《三国演义》每看一遍对我都有一定的启发。如田豫对幽州百姓的保护和不管内战,专注防御北疆外族鲜卑,对中原保护的坚持守望这中华大地不被外族入侵。这份坚持都使我感动和学习。我要学习田豫的这份坚持和勇气。他为了幽州百姓放弃了很多的升官机会。

《三国演义》中让我学会了善于听取别人的意见和不要太过傲气。吕布和颜良就是最好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取陈宫的意见并执行下去。何必被曹操活捉后吊死在城门上。如果颜良不是因为自己的骄傲,没有把刘备身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他就不会被关羽所斩杀。这些都是《三国演义》里面的例子。

三国中国家有魏蜀吴。魏,称霸北方也是显赫一时;蜀,汉世后裔也是称霸一方;吴,有长江天险称霸江东。这些都可以看出这些开国君主性格。曹操的强势和狡诈。刘备的仁爱和诚信。孙权的决心和坚持。从中可以看出每个成功的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魅力和性格。

《三国演义》中也教会了我不要心胸狭隘,要放宽心胸。面对任何人都要容忍他人。要做到“将军额头能跑马,宰相肚里能撑船”。诸葛亮所以计谋中我认为最成功的计谋就是“三让我受益良多气周瑜”。这个计谋让周瑜英年早逝让吴国失去一名顶尖帅才。这也给了我一些启发,面对敌人不要愤怒要放宽心胸。因为愤怒会让你的敌人找出你的破绽并且抓住你的破绽在击败你。

《三国演义》教会了我很多,看了多次三国演义,每次我有所收获。让我受益良多。

《国演义》的读后感 篇5

刘备,从一个卖履织席的小贩到与曹操孙权分庭抗礼,真正的一代枭雄,他的奸诈比曹操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真正做到了大象无形,大音希声,某江山社稷于而不留痕迹。

他是三国之中逃跑第一人。动不动将兄弟,讲师,家眷置之不顾,三十六计选上计。三国志中对他的评价是:先主之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盖有高祖之风,英雄之器焉。他的确跟他的先祖刘邦有的一拼。当初项羽为了威胁刘邦投降声称要煮了刘邦之父,刘邦回答:“吾与项羽俱北面受命怀王,曰‘约为兄弟’,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则幸分我一桮羹。”刘备的愚明正策很强大,可以跟金家媲美,同样的事,他和别人做能达到不同的效果。举个例子,董卓迫于联军压力,火烧洛阳带百姓迁移,得到了凶残暴戾的恶名;刘备迫于曹操的压力,火烧新野带百姓迁移,得到爱民如子的美名。这和后来诸葛亮出祁山,掠夺富户入川目的是A一样的,在他们眼里老百姓是生产力,是士兵的'来源。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刘备对自己的亲人都可以做到弃车保帅,何况……说到这不得不说说益州原本的主人,刘备的同宗刘璋。在他和刘备对弈的最后阶段,他有一战之力可他却选择了放弃,他说“吾父子在州二十余年,无恩德加以百姓。百姓攻战三年,肌膏草野者,以璋故也,何心能安?”他让百姓免于战火,可是后世却没人说他仁,对他的评价都是懦弱。益州到了弘毅宽厚,知人待士的刘备手中,穷兵黩武,没几年就成了全国最穷的州郡,这真是讽刺啊。

然而刘备这样的一代奸雄,最终还是败了,甚至将命都丢到了白帝城。

《国演义》的读后感 篇6

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着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史上一部重要的文学名着。第一次读这本书,我便迷恋上了它。它是中华的经典,是文化的传承。

我在三国演义中最喜爱的人物便是诸葛亮了,他才智过人:在舌战群儒中,他的每句话,句句经典。让我看到了一个沉着稳重的诸葛亮;在草船借箭中,他知道鲁肃为人忠厚、值得信赖,让他帮忙。知道天气的变化,以雾为障。知道曹操疑心重,逼寨受箭。回南岸时,顺风顺水。从这些我都看出了诸葛亮神机妙算;在火烧赤壁中,诸葛亮的“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真是妙句,也把周瑜的心事倒了出来。他识天文,把东南风的时间准确无误地说了出来,真可谓“鬼神莫测”……诸葛亮的生平运用智慧的地方还有很多。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再说关羽,他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关羽忠肝义胆,一身正气,是忠、勇、义的化身。《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最后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不杀张辽、留关羽、善待徐庶。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些人物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个人把最为宝贵的忠义也丢掉了,那这个人还有什么呢?金钱、地位、官职?这些都是次要的。忠义是一个人的永久身份证,如果没有了忠义,大家都不信任你,而且又在你背后指指点点,你不会难过吗?这些又岂是金钱、地位、官职能弥补的?我相信,你也不想做一个缺点多的不胜枚举的人吧!所以,让我们打开忠义的大门,用我们永久的身份证去面对人生吧!

《国演义》的读后感 篇7

读了这一回,我真敬佩关羽,他虽身在曹营,心里却想着刘备,真可谓“身在曹营心在汉”呐!曹操带着兵马攻打刘备,刘备大败。战败后刘备投靠了袁绍张飞到芒砀山当起了山大王,而关羽为保护刘备的家眷,在好友张辽的劝说下投降了曹操。几天以后,袁绍的上将颜良来攻打曹操,连斩两员大将,却被关羽把脑袋砍了下来。文丑为给颜良报仇,领兵十万前来攻打,结果又被关羽斩于马下。刘备写了封密信,悄悄给关羽送去。

原来“身在曹营心在汉”指的是关羽呀!关羽不但武艺高强还不背叛别人,真令人佩服。我们无论在任何时候都要像关羽那样,不背叛别人。因为如果我们背叛了别人,别人就会认为你不可信,不会有人信任你。

同学们,我们是新世纪的少年儿童,我们应该团结协作,不可以欺骗别人,更不可以背叛别人。如果背叛了别人,任何人都不会信任你,更不会帮助你。记住,不要欺骗,更不要背叛。

书本活着读后感


下面就是活着读后感,《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看完之后,感慨良多。

篇一:书本活着读后感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

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

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

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

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

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

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

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

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

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篇二:书本活着读后感

那天晚上,我闲的没事,然后就拿起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是《活着》。

起初,我很好奇,不知道那书里讲的是什么内容。

我被迫无奈的翻开第一页,我觉得这本书真的很无聊。

所以,我就大概翻了一下,在我烦的时候,我无意中看见了就这样他的儿子也就死了。

虽然,是几个普通的再也不能普通的文字,但是我有一种感觉,一种非常想了解它的感觉。

终于找到了那页,找到了那也得开始部分开始看,起初,我只看了几句,我发现这个书上讲的和我所看的一个电视剧有一点相像,我就接着往下看,最后终于弄明白了,这部电视剧原来就是这本小说,这时,似乎有一种力量在驱使着我更深一次的了解他它。

那本小说,讲的是叫徐富贵的人的一生,从青年到老年他的家庭的变化及其他周围人群之间发生的故事。

当我读到他儿子为了献血,也被活活的抽死了,当他的父亲(也就是小说的主人公徐富贵)得知此消息后,非常伤心,伤心过度像是精神不正常的,在自己儿子坟边,给自己儿子跳最后一次秧歌时,我心里有一种感觉,一种从心里激发出的同情。

我想,这种情景如果换作是谁,谁都不会好过,谁都会心里难过甚至伤心过度而失常。

真的,他虽然只是本小说,但是他反映了解放前后去穷苦人民生活的状况却是现实的。

但是也有人会说,每个人都会有不愉快不顺心的事的时候,只是他的多一些罢了。

其实,这样也可以,但老天又为何的那样不公平呢!为何把许许多多的厄运同时抛散在一个人身上呢?那样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只有有钱的人才能幸福,但事实上,钱并不是万能的。

每个人开始来到这个世界上,有欢笑,也有泪水。

凭什么在那个时候贫苦任的泪水就要比富有人的泪水流的多些。

我们也需要公平,我们也需要幸福,因为我们也是人啊!

徐富贵的一生,是我们每个人都难以想象的,在他中年时期,由于他自己,他的家庭因种种原因遭受变迁,接二连三的,他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女儿、女婿,相继去世,最后只剩下他和她的外孙子孤独终老。

从一个风风光光的青年到孤苦伶仃的老头,时代的变迁,身份也随之发生变化。

每个人的生活都是越来越好,但是主人公,却恰恰相反。

人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经历坎坷,怎能获得希望。

可爱的人间,他总有幸福,只要你又勇气去寻找。

公平公正是每个人都期盼的,生活中每个人都是有权利说:我们也需要公平的。人的一生艰难而坎坷,但是只要你用心去发现去观察就一定会有收获,但是社会又为何是这样的呢?

活在世上,快乐也好,痛苦也罢,都会随之远去,而徐富贵正是给了我们一个范本。

我们也正也应该思考一下了!

今天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要有自己的风格,活出自己的风采,活得精彩!

篇三:书本活着读后感

〔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

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

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摘自余华第一次看余华的《活着》,是在一年前。

那时看完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己的整个

心灵。

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

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

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

因为我讨厌于华,讨厌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

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己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

我没有办法接受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

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

不清楚,自己流掉了多少泪。

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

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

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曾经喜欢的东西。

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

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

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

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

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

《论语》的读后感(精选7篇)


人们把所有丰富的经历以及学习的知识都总结在了书里,等待我们去领悟。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一篇属于自己的作品读后感该怎么写呢?小编特别编辑了“《论语》的读后感(精选7篇)”,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论语》的读后感(篇1)

《论语》是我国经典读物,涵蕴了我国的文化经典。俗话说“半部论语治天下”论语用精短的语言告诉我们怎样和朋友交往、怎样孝敬父母、怎样解决事情、怎样……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是在说:“孝顺父母,顺从长兄,而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这样的人是很少见的。不喜好触犯上层统治者,而喜欢造反的人,是没有的。君子专心致力于根本的事务,根本建立了,治国做人的原则也就有了。孝顺父母,顺从长兄,这就是“仁”的根本。“义”是在仁的基础上理解的,即:一个人在社会中要做到为人所想,去帮助别人“礼”让我想到孔子的一句名言“克己复礼”!大家要是都谦让一点,不就好了吗?“智”我觉得就是知人之言为智!也就是明白别人的道理,使自己更好的向前发展!其实,我们现在都是在学习前人给我们留下的经验!我们只有了解了其中的道理,才会明白自己在社会上的意义!当然对身边人的意见应该是选择好的,有利于个人和社会发展接受!“信”是我们一直在提倡的诚信。从我们的先祖开始就提倡“信”,而当今社会有时却缺失了传统文化的美德!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学习、发扬《论语》中的道理。这样我们才能做一个“少年君子”

我们要想真正的建立和谐的社会,没有仁义礼智信不行的!希望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美好,社会越来越和谐!

《论语》的读后感(篇2)

孔子是中华民族思想情操的缔造者,是中国五千年文化的传播者,孔子开创的儒学、经学、易学、几千年来终究成为了中华思想的文化主流,对中国的思想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论语》是孔子出事后由弟子及其再传弟子编撰的伟大巨著。是孔子及其弟子的名言汇集。《论语》中的许多名言已成为千年名言,几千年来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建树产生了不朽的影响。难怪前贤说:“半部《论语》治天下。”

正是:“一句名言一锤音,撞响寰宇铿锵听;哲人虽己乘鹤去,千古不朽震古今。”

当翻开《论语》,开篇的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这句名言便吸引了我,这么熟悉!于是我兴致勃勃地读了下去。读着读着,原先对读古书的一些担心随之消除了,取而代之的是亲切感,这一句我读过,那一句我初中的时候曾经背过,原来我们常说的“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也出自《论语》。

合上书,静静地回味,一句话始终不能让我忘怀,这一句话始终激励着我。那就是曾子说的一句名言。曾子曰:“吾日三省乎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对,每天反省自己,为别人做事尽心竭力了吗?与朋友交往诚实吗?老师传授的学业温习了吗?看了这几条,似乎自己做的还不错。但是我作为企业的一员,而且已到了三十而立之年。我是不是该每天问自己,我今天学习了吗?我今天的工作认真的完成了吗?“反思”是现今较为时髦的一个词语,学生时代要反思,步入社会要反思,进入工作岗位更加需要反思,每行每业都强调反思,原来这么时髦的词语也出自《论语》。

“我今天读书了吗?我今天学习了吗?”这句话让我汗颜,作为烟草的一员,我们每天都强调加强学习,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但问问自己,我自己每天读书了吗?我没有做到,我发现自己现在读书很功利,需要什么了,赶紧找书,翻看电脑。《论语》不是教育我们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吗?自己为什么不能保持每天学习的良好习惯呢?原先总是有很多理由,工作忙,事情多啊,总喊着:怎一个累字了得!“总是说:“不是我 不想学习,是自己没有时间学习,是自己读不进去!”读着《论语》,细细反思,真实感悟颇多,人都到了永远忙碌的地步,怎么还有回首来路的心情和处世不惊的心态,怎么可能细细欣赏教育之河中激起的朵朵浪花,去采摘教育之树结出的一个个果实呢?所以,我告诉自己,每天都要有阅读的时间,要有思考的时间,阅读,会让我们归于平静,与伟人、名人对话;思考,会让我们穿越岁月的迷雾,锻炼敏锐的智慧。

静静的读着,静静的思考着,也静静的收获着。20xx年,我给自己定下了读书的目标,我一定要好好的为自己充电,为了使自己将将计划落实到行动中,我为自己制定了读书的“四不要”:不要等有时间才阅读学习,见缝插针,想读就读;不要等到要用了,要检查了才去学习阅读,任何地方都可以阅读学习;不要盲目的阅读,急功近利,立竿见影是妄想,永远不要嫌自己读得太晚,只要有行动,就会有收获。

新年的读书行动,就让我从认真读《论语》开始吧!“吾日三省乎吾身!”牢记计划,牢记读书,付诸行动!

《论语》的读后感(篇3)

《论语》当中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知之,是知也。”每当我读这句话时就会想起寒假的一件事。

“咚!咚!咚!”有人敲门了,会是谁第一个来拜年呢?我打开门,看见姑妈一家人先来,奶奶就叫我带六岁的小妹妹去玩。我就带她去堆雪人,正在滚雪球时,她问我:“娟娟姐姐,你觉得我聪明还是你聪明呀!”我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是我聪明呀!我比你懂得多。”她又问我:“那我就问你两个问题,好吗?”“可以呀!”我心想她是个孩子,问的问题我一定能回答,就爽快地答应了。

她一开始问我:“雪是什么颜色?”“白色呀!”我肯定地回答。她又接着说:“雪不管怎么样,都是白色的吗?”我说:“只要不加有颜色的东西,一定是白色的。”只见她把雪放在手上,走进屋里,她手上的雪就溶化了,变成了透明色。“哎哟!”我怎么没有想到这一点哪,真后悔。

接着她又问第二个问题:“雪和冰一样吗?”这是我沉思了一下说:“不一样。”她又说:“只要不加任何东西,都不一样吗?”“对呀!”我笑着说。随之,她把雪和冰放在手上,又拿进屋里,雪和冰都变成了水,她说:“这不是一样了吗?”我顿时哑口无言,脸红耳赤。

这件事后,我又想起了《论语》当中那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从此,我也真正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才是最聪明的。

《论语》的读后感(篇4)

从前,我之所以读一本书是因为它来到了我的手边,而书的主人又有耐心等待我一口气或分几天读完它。后来,知道了有公共图书馆这等读书的好地方,我也懒得去翻书目卡片,只是在开放阅览室书架上随手抓一本我能读得进去的书。再后来,通过网络,也约略知道近来新出的哪几本书是值得一读的,可我也往往只关注自己感兴趣的,偶尔在浏览的网页上碰到一两本好书也都是大概的翻翻,很少有时间和心情静下心来看,相逢或相违全凭运气。所以,我读《论语》也只是因为选了《中西经典选读》这门课,于是从图书馆借了这本书。

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我竟然不知出于《论语》。像“父母在,不远游。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道不同,不相为谋,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朽木不可雕也。三十而立……”

我读《论语》这部书,当然不是想从中觅得修身、齐家的孔门秘传。我只是在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迂阔率性、明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孔子,一个多才多艺、诲人不倦的孔子,一个食不厌精、懂得生活乐趣的孔子。学贯中西的学者们常把孔子和古希腊哲人苏格拉底相提并论。苏格拉底是被雅典民主政权处死的,据说是自由精神阻止他逃亡。但我更喜欢孔子的直言不讳:“道不行,乖桴浮于海”,这同样是一种自由精神。打开《论语》去读,像是穿越几千年的时光隧道,看到群雄逐鹿,争霸天下的春秋时期,产生了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治学方面,孔子的“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知之为不知,不知为不知,敏而好学,不耻下问,三人行必有我师,博学而笃志,切问近而思”。不正是一种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的治学态度吗?治学的方法他讲究温“故而知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他觉得学而实习之不亦说乎。”同时孔子认为“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可见学习的重要性,治学是仁信的基础。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六则中给我感触最深的两则。前一则是说几个人走在一起,那么其中必定有可以当老师的人;后一则告诉我们敏捷而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耻。这两句话虽然出自两千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至今仍是至理名言,意义至大。“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包含着一个广泛的道理:能者为师。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接触的人甚多,而每个人都有一定的优点,值得我们去学习,亦可成为我们良师益友。就说我们班上的吧。在这个近80人的班集体里,就有篮球上的猛将、绘画巧匠、书法好手、象棋大师。有的是上晓天文,有的是下通地理;有的是满脑子的数字;有的能歌善舞……多向我们身边的这些平凡的人学习,就像置身于万绿丛中的小苗吸收着丰富的养分。高山,是那样地雄伟,绵延;大海是那样地壮丽无边,山之所以高,是因为它从不排斥每一块小石;海之所以阔,是因为它积极地聚集好一点一滴不起眼的水。若想具有高山的情怀和大海的渊博,就必须善于从平凡的人身上汲取他们点滴之长——“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一个几岁的小朋友当然不如四十开外的教育家;平民百姓同样没有史学家的见识广博……但是正是这样的“不耻下问”而造就了许多伟人。

《论语》的读后感(篇5)

《论语》是一部记录孔子及其弟子言行的书。孔子死后由其弟子或再传弟子整理而成,是儒家学派的代表作。《论语》全书共二十篇,涵盖了哲学、政治、伦理、经济、文学、道德等诸多方面。

在《论语》中,有记录孔子言行举止的,有孔子回答弟子问题的,有孔子评论别人的……每一句话都蕴含着深刻的道理,给人启发。

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有做作业遇到了一道不会的题目,我绞尽脑汁地想,可怎么也想不出来。当我准备向同学请教时,忽然想到如果同学嘲讽我:“这么简单的题目,难道连李思敏都不知道怎么做吗?”于是我立刻打消了向同学请教的念头。可眼见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转眼间到了该交作业的时间,我只好空着交给了老师。课 后金 老师找到我,火冒三丈地对我说 :“你怎么这么粗心啊?居然漏写题!”我把事情的原委一五一十地告诉了老师,老师这才压低了火气,语重心长地说:“不会没关系,可以问同学,《论语》中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意思是说,勤勉而好学,不以向比他地位低下的请教为耻。希望你以后有什么不会的多向同学请教。”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一遇到什么不懂的就虚心 向 老师、同学请教,使我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论语》是我国古典文学的精髓,古代人民智慧的结晶,其中类似的经典语录还有很多,诸如“温故而知新”、“三人行,必有我师”、“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 ……使我明白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使我成长路上的“良师益友”。

《论语》的读后感(篇6)

从小就背的朗朗上口的“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当时只是背诵,现在再来看,这一小段话蕴含着许多道理。虚心学习别人的优点,对于他们的缺点,如果自己有,就注意改正,如果没有,就要加以防备。指导我们处事待人,修身养性增长知识。

上学时,每天都会接受新的知识。不会复习的我每次都在考试中失利。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告诉我们温习学过的知识进而又能从中获得新的理解和体会。除了学会温习之前的知识,还要知道怎么学。子曰:“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现在学习知识,都是自满的,自认为良好,事实上,并没有学到许多知识。学知识要做到虚心求教,在学习上精益求精,不断完善,全方位汲取营养。

生活中,在不同地方当不同的角色,就要做一些应当做的事。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在父母面前就孝敬父母;出门在外要顺从师长,言行要谨慎,要诚实可信,寡言少语,要广泛地去爱众人,亲近那些有仁德的人。这样躬行实践后,还余力的话,就再去学习文献知识。先知道孝敬父母,培养良好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这段话,我们可以看出孔子是把道德教育放在第一位,文化学习在第二位。

讲到孝,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孔子说:“他父亲在世时,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合理部分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孝了。”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论语》的读后感(篇7)

和《论语》的初次接触,和很多人一样,是在初中的课本中,读着当时觉得非常拗口的文言文“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当时的自己因为年幼,体会不到论语中的奥妙,只是按照老师的要求将其死记硬背,放入脑中。一直到大学,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图书馆,看到《于丹论语心得》,翻开后看到于丹的精辟解释,让我对《论语》重燃兴趣。自己买了一本《论语》,参考着《于丹论语心得》,读了起来。若论《论语》中哪句话让我印象深刻,无疑是《论语?卫灵公》中的孔子回答子贡的那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子贡问孔子,人一生的修养之道能不能用一句话来进行概括?孔子回答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用这句话阐述着自己的“恕”之道,“恕”道就是推己及人,替自己想也替他人想。便是我们当今常说的“换位思考”、“同理心”。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认为很多事情都是理所应当,这些理所应当让我们越发的浮躁,迷失了自己的本心。这时不妨放下这一切,细心体会孔子那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深刻道理。一人的索取需要很多人的付出和努力,若索取者站在付出者的角度,他的要求是否还会如此?若付出者站在索取者的角度,他的付出是否还会心存不甘?

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面对眼下尴尬的医患关系,愈发觉得孔子这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精华所在。因为我们血液中流淌着中华的文明,生活中遵循孔子“己欲立则立人,己欲达则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例子也有很多,例如在我身边,经常会有医生站在患者角度与我们沟通。在一次会诊中,患者严重感染,我们建议患者使用效果好的高等级抗生素,在我们制定方案时,医生却在查询药品的价格,因为患者家庭条件一般,住院费已经让家里不堪重负,希望有其他方案可以替代,当我们告知其他方案需要更多外科手段辅助时,医生欣然的答应了,自己加强外科辅助治疗以解决抗生素的缺陷,重要的是为患者节约了住院费用。患者康复后满怀感激的送来锦旗,张贴感谢信,有的甚至和医生成为了朋友。这样的例子在医院屡见不鲜。

在我的工作中有医患彼此理解的温馨,亦有互不理解的埋怨。一名门诊患者,一早赶到医院,近3个小时就诊过程,和医生接触的时间却不到一刻钟,于是便心存不满结束了一上午的门诊。而作为医生,早晨七点半到医院,交班,查房,上门诊。为避免误诊,大多数患者都要做详细高效的检查,查问患者情况要客观准确,患者描述病情要简明扼要,否则会耽误后续患者的正常诊疗。中午十二点医生疲惫不堪的结束了一上午快节奏高强度的门诊工作。部分患者眼中的医生“态度不好”,“说话不耐烦”,“不负责”;医生眼中的部分患者“不理解”,“不配合”甚至干扰了正常的诊疗秩序。

在工作中,医生和患者尝试换位思考,是否会让我们的医生更负责,更有耐心,态度更好?患者更配合,更理解,更支持医生的工作?孔子“恕”道的思想是否能够让医患互相尊重,彼此理解?若你我做到,是否我们就能迈向孔子所讲的“医患大同”!

人们总希望和自己有关的事情是完美的,完美的生活,完美的朋友,完美的工作。这一个个完美的要求却无形中违背了这个世界不完美的客观现实,生活有遗憾,朋友有缺点,工作有压力。当我们面对这一个个不完美时,翻开《论语》,倾听孔子给子贡说的那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面对生活和他人不再那么苛刻,如果我们换位思考,怀抱同理心,那么我们便可以陪伴这位老人,与他的思想和智慧在华夏文脉的传承中继续走下去。到那时你会发现生活充满阳光,整个世界都变得宽广,因为我们的心态决定了我们的生活。换位思考,释放自己,善待他人。

苔丝的读后感(精选7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一个人在读过每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一些收获和体会,这个时候就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苔丝的读后感(精选7篇)”,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苔丝的读后感 篇1

苔丝,这个会让人心口发疼的名字已经深深刻在文学的里程碑上,她美丽、善良、纯朴、勤劳、容忍,但是在这出命运的悲剧里,她的坚强和自尊最为夺目。在男权中心的社会里,她是弱者;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她是底层;在不可控制的命运中,她成了玩偶。

为了穷困的家庭,苔丝放下自尊,去富有的"本家"德伯家帮工,却没料到这正是她厄运的开端,那位自以为是的花花公子亚雷毁了她的一生。在那个分外注重道德的时代,失贞的女子背负的压力是现代人所不能理解的,跨不过自己心里的坎,还得忍受旁人的指点和唾弃。亚雷是苔丝命运悲剧的直接导火线,美丽的弱女子沦为富家少爷的附属品,这反映了当时社会可悲的现实,等级和财富的差异却让这扭曲的现实成了理所当然。作为底层的劳动者,她必须要忍受残酷的剥削和压迫,这不仅仅是苔丝个人的悲剧,更是当时社会的整个农民阶级的悲剧,在繁华的维多利亚时代,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了社会气氛。之后孩子的夭折又给苔丝多添了一笔伤痛,如花的年纪,就尝过了如此的苦涩和难堪,这种悲惨的境况,是命运的无端捉弄,还是这个社会的逼迫?

经历了那么多坎坷,远离家园来到牧场,找到新工作的苔丝以为生活开始慢慢眷顾她了,这里有着唱歌跳舞的少女,白色的长裙,五颜六色的鲜花,没有了"拿含着恶意的眼光看她"的人,一切都是崭新的,牧师的儿子——安玑与她相恋了,甚至决定与她结婚,她是那么快乐,对未来也有了期待,她的希望和日光一样耀眼,驱散了往常的阴霾。但是未知的命运就是擅长捉弄人,它热衷于把人捧上天堂,然后再给予重重的一击。

安玑似乎是一个不错的男子,他是知识分子,受过现代哲学思想的教育,把求知的自由看得比物质重要,有着先进独立的思想,同时也是一名宗教的反叛者,蔑视社会的习俗礼法,他对苔丝又是如此深情。但是剥去面纱,他却成为苔丝悲剧人生的重要原因,因为他虽然有着新思想但是却无法谅解心爱的人的过去,想要冲破旧秩序旧观念,却把自己陷在伪道德的泥潭里。当苔丝这个善良的女子,坦白自己的过往和不堪时,他没有选择包容而是开始叱骂和逃避,在他不断地徘徊走动的时候,他的软弱和虚伪就彻底暴露了,不留情面地斥责苔丝是一个不懂事的乡下女人,可见安玑骨子里还是习俗成见的奴隶。在恶棍面前,苔丝可以直接反抗,但是面对伪善的君子,她却盲目地敞开了心扉,最后心底最柔软的地方被深深刺伤,鲜血淋漓,最终也无法复原。

毫无疑问,苔丝又一次成了命运的牺牲品。抛下她远走的安玑让她的生活陷入了绝境,希望彻底破灭。无奈的她回到改恶从善的亚雷身边,成了笼里的金丝鸟。如果一切如此发展下去,她的一生或许也不算最糟糕,但是命运的爪子又开始发痒,又想要捉弄人了。安玑在历经人事变迁之后,谅解了苔丝的苦衷,看清了自己的感情,于是他回来了。但是正如《半生缘》中的一句经典台词所说:"一切都回不去了"。苔丝冷漠地拒绝自己所爱的人之后,她的内心煎熬到了极点,命运的嘲弄彻底让她崩溃了。终于,她亲手杀了那个让她的人生走上悲剧轨道并一路黑暗下去的罪魁祸首——亚雷。这是她最为动人的时刻,也是最让人心疼的时刻。一个弱者,历经那么多年,吃尽生活的苦,一次次陷入绝望,现在她终于为自己的不公平奋起了,总算为自己讨了个公道。但是让人心疼的是,命运把她逼到了绝境,报复成功的同时也彻底毁灭了自己。

苔丝和安玑的逃亡并没能持续多久,悲剧的人生总要有个尽头的,或近或远。在荒原之上,初醒的苔丝总算解脱了,她不用再承受命运无情的玩弄,或许那短短的一觉是她这辈子最安逸的时光,没有心理负担,没有道德的束缚,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个鲜活的人。苔丝的美丽在她拼尽所有之后戛然而止,她的坚强和自尊是她活下去的支撑,挥霍完毕,也就无所眷恋了。

《苔丝》是一部伟大的命运悲剧,悲剧就是把好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苔丝的真和善在伪和恶的打击中轰然倒塌。这是命运的必然走向,同时也是这个社会压迫的结果。哈代通过杰出的景物描写、心理描写和结构安排,使这部小说充分体现了他悲观的宿命论,全篇是一场美好人生步步破碎的悲壮景观。

苔丝就仿似纯洁无暇的昙花,干净透明,而命运酝酿了最浓的黑夜,她就在此中毅然绽放,无可挽回地凋谢。惋惜哀叹终究留不住那种美好,苔丝这个动人丰满的女子就这样深深地烙印在了心底,每每品味,就会有刺痛以及钦佩。

苔丝的读后感 篇2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著名作家托马斯·哈代的代表作,整部小说是以乡村为背景,通篇描述的是一位乡村少女一生的悲惨经历。小说的副标题中说到女主人苔丝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一种超前的思想,也是作者对当时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批判和不满。

所谓的维多利亚时代,就是英国工业革命的时期。维多利亚时代当时的社会崇尚的是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也是科学文明飞速发展的时期,在小说里面非常多的情节中都有提及到有牧师在街道上布道也体现了这几点。但正是因为这种崇尚道德修养和谦虚礼貌的社会风气,许多暴发户也为提升自己身价进入上流社会而纷纷模仿贵族们的习惯。文中的亚雷就是其中之一,他家也是一个暴发户。正因没有受到正确的道德修养和礼貌的教育,才导致了后来奸污苔丝和后来一系列诱逼苔丝与他同居等惨剧的发生。

《德伯家的苔丝》写的就是在当时社会的迫使下,一名纯真、朴素、勤劳的农村姑娘苔丝走向堕落。作者托马斯·哈代笔中的苔丝正是当时社会上正义、纯真、勤劳、向往美好未来的女人的一个缩影,她身上充满着爱和对他人的信任。文中写到苔丝被亚雷奸污了以后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离开了亚雷回到家中,体现出了她内心的纯真,她不愿迫使自己与一个自己非常憎恨的人在一齐生活一辈子,她那种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追求的迫切希望。回到家中的苔丝得知自己已经怀孕了以后,不但没有把对亚雷的憎恨转移到这孩子身上,反而不顾家人和朋友的责备,义无反顾的生下了孩子并悉心照顾他,但最后这孩子还是夭折了。这体现出了苔丝非常有爱,她的灵魂是高尚的,她的道德也是高尚的,但却被社会所唾弃,被当时的社会所否认,认为她是一个伤风败俗、罪业深重的女人。在这里作者表面上写的是苔丝作为一个弱智和受害者非但没有得到同情,反而被社会所批判的惨状,但其实作者真实想反应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虚伪的道德标准和当时社会丑陋的风俗的一种批判。作者托马斯·哈代批判的不仅是当时社会虚伪的道德标准,还有当时以克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的封建传统的道德伦理准则,而苔丝则是当时这种社会陋俗中的牺牲品。作者托马斯·哈代通过苔丝的悲惨经历揭示了这种社会陋俗社会风气的弊端和卑劣的一面,把它残酷血性的一面完全的揭示出来。苔丝是社会的悲剧。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着戏剧性的,小说全文通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但却又像是冥冥中早注定命运安排的情节。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克莱相遇并相爱到后来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实想反映的社会背景风俗习惯和社会陋习等,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的体现出了造成苔丝的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的因素,还有苔丝她自己本身的一种性格错误的原因。

不过,《德伯家的苔丝》还是一部非常有意义的小说,从中也了解到了许多很重要的东西。

苔丝的读后感 篇3

前一段日子,读完了《苔丝》流着眼泪读完的。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篇小说了,可从次数上来看虽是第二次,实质上只能说是第一次,或者说是一次多一点点。我第一次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才只是一个小学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能力有限,而且读得也很粗略,那时,我对《苔丝》的唯一印象就是挺好看的,苔丝这个人物挺可怜的,除此以外便所剩无几了,根本没有把自己融入整个情节中去,根本没有对苔丝这个悲剧性的人物作过任何有意识的评价,根本没有想过苔丝一步一步走向毁灭是与其性格,与她所处的环境是如此密不可分。这一次阅读,我不敢说我已经看懂了,但我对整个情节有了比以往更深刻的了解。

《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这篇小说中体现出了他悲观的宿命论,主人公苔丝陷入悲惨境地,但她无论如何挣扎都无济于事,改变不了命运的安排与戏弄,最后走上绝路。但她走上绝路,绝不像某些低俗小说那样一味追求情节曲折而硬让主人公死去,而是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在故事的开端,当苔丝的父亲约翰德比被告知自己这样一个贫穷小贩竟是古代德伯家族一个十分高贵显要的家庭的后裔后,她的父母要她去有钱的德伯太太家攀亲戚,她天性纯朴,厌恶趋炎附势,不同意去,但后来,她由于担心喝得酩酊大醉的父亲半夜外出送蜂密进城会出现意外,才与弟弟一起替父亲跑一次腿,然而途中却出现了意外她家唯一一匹赶车的马被轧死了,失去一匹马对他们这样一个贫困的家庭来说就是失去了用以维持生活的工具。在埋葬这匹衰老枯瘦的马时,几个孩子们都放声大哭,苔丝没有,他脸色苍白,没有表情,似乎认为她自己是谋杀者,书中是这样描写的。然后她带着一种负罪感――是她自己的疏忽大意才使家庭的生活出现了危机,和她对父母的孝顺,对弟弟妹妹们的关爱,以及她强烈的责任感必须使家庭摆脱困境的责任感,去了德伯太太家攀亲戚,也导致了她被亚历克德伯玷污,给她日后的生活蒙上了一层抹不去的阴影。她的孩子在死前,她坚持要让这个不清白的小小的肉欲的产物受洗礼,也是强烈的责任感趋使她这样做的。如此说来,苔丝性格中最不容忽视的一点便是她强烈的责任感了,正如苔丝坚决地要把与亚历克德伯的那一段不快的往事告诉她所深爱,并且也深爱她的丈夫安吉尔一样,她原本可以完完全全地把这件事隐藏起来,说像她母亲教她的,然而,苔丝没有,她把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安吉尔,书里这样写道:她说得很轻,但很坚决。苔丝把这件事告诉了安吉尔,而不愿意隐瞒事实,致使安吉尔承受不住打击而与她分居,也正是源于她那责任心,不是吗?现在看整篇文章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吧,就是苔丝杀了亚历克后追上安吉尔的时候:克莱尔停住脚步,以询问的目光望着苔丝。安吉尔,苔丝说,好像她一直等待着他们停步时克莱尔会这样看着她,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追你吗?我要告诉你我把他杀了!她这么说的时候脸上露出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令人同情的惨淡微笑,你能想象一个人在杀了人后所露出的这种表情吗?如她自己所说的我杀了他也不知道是怎么把他杀死的。不过,安吉尔,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我非这么做不可。显然,苔丝把杀死亚历克看成是她应尽的责任,是她必须完成的任务,为她自己,也为她丈夫。亚历克是笼罩在她心头的阴影,亚历克死了,她只觉得如释重负,只觉得自己是完成了任务,所以她急着要告诉她丈夫,这大概也就是她脸上会露出微笑,而不是杀过人后的慌乱、惊恐无措。因而在她生命的最后五天与安吉尔在一起的五天一生中最幸福的五天中过的生活是恬静的,她的心情也是平静的,她对待死亡的坦然也感染了逮捕她的人,她站起身来,整了整衣服向前走去;那些人还一个也没有起步。我准备好了,她平静地说。我想,苔丝或许是带着幸福,甚至是带着满足感死去的,因为她觉得她死了,再也看不见安吉尔会看不起她了。这从她被逮捕前所说的话中是可以看出来的。

至此为止,我所说的都是苔丝,也许你会问起安吉尔为什么会接受不了苔丝曾被亚历克玷污并产有一子这一残酷事实而提出与她分居,他不是很爱苔丝吗?难道他对苔丝的爱并不是高尚的吗?那么,我要说,他是因为太爱苔丝了,他心目中的苔丝是如此美丽,如此善良,是一切纯洁的象征,他忍受不了他眼中所见,心目所想的苔丝有任何过错,他努力扼杀自己对苔丝的感情,他觉得那个属于他的苔丝已经不存在了,在他眼前的,已经不是他以前所深恋的苔丝,而是有着苔丝形貌的另一个女人。新婚之夜,也就是苔丝把往事告诉他的那个夜晚,也就是他们开始分居的那个夜晚,他曾梦游,抱着苔丝走到了树林中,把苔轻轻放在一口棺材中,看过这篇小说的人一定不会忘记他当时所一直重复说的那一句话:死了,死了,苔丝,我的妻子死了,死了。在他的心中,最最美好的那个苔丝死了,不存在了,他的悲痛,他的绝情,他的弃苔丝而去的行为,正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失去了当初最真最纯的苔丝。

至于亚历克,我不想多说,他给苔丝带来的灾难是显而易见的,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根本不是出自他对苔丝的爱,因为爱是高尚的,他对苔丝只有情欲可言,丝毫没有爱的根据。然而,苔丝并没有因为亚历克给她带来的打击而不纯洁,她自始至终都是那么的纯洁,善良,都显得那么美丽。

上文也就是我对《苔丝》的一点感想,写好后,一阵轻松,这些话,一直是我在阅读过程中想要说的,在这里一吐为快,真是爽心。

苔丝的读后感 篇4

在我所读的书中,有一本是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里面的女主人十分漂亮,男主人公十分温柔和体贴,但男二号确是一个花言巧语,十分奸诈的人。这本书就是《德伯家的苔丝》,作者是英国的哈代。

这本书主要讲了:苔丝的父亲听说自己是古代贵族的后裔,便要女儿去一个自称是德伯后裔的富老太婆家攀亲。苔丝到了那儿却被老太婆的儿子亚历克糟蹋了。苔丝在牛奶场做工时与安奇尔相爱。当他把昔日的不幸向丈夫坦白,安奇尔却没有原谅他而是抛下她前往巴西发展。苔丝家里陷入窘境,丈夫沓无音讯,绝望中的她只能被迫和亚历克同居。安奇尔回国来找妻子。但苔丝觉得没有脸面重回丈夫的怀抱,只好杀死了亚力克。与丈夫一起度过了幸福的五天后,苔丝被捕了

当苔丝还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时,亚历克就把她的一生的幸福给毁了,而亚历克却理由充分的说他这样做是因为他爱苔丝,难道这样也是爱的方法那?他这样的方法只能找来世人的指责、痛恨、羞骂,永远都得不到世人们的认可和祝福。而苔丝呢?她对亚历克只有恨,绝对没有一丝的爱,牵挂,更不要说是怜悯了。安奇尔是一个既温柔又体贴的男人,他不会用花言巧语骗取苔丝的爱,更不会用那种下流的方式得到苔丝。他用自己那持之以恒的精神与爱在一点一点的融化着苔丝的心,并一天一天的用自己的行动感动着苔丝最终获得了苔丝的心。这就是两个人品质的对比,行为的对比,也是结果的对比。苔丝因为被对亚历克的恨冲昏了头脑,蒙撇了双眼,最终在对亚历克的恨和在对安奇尔的爱的两种情绪的交织下杀了亚历克。当他与丈夫安奇尔度过了幸福、快乐、浪漫的五天后便被捕了。在监狱中,她想来想去自己的一生太悲凉了以至使她无法去面对,只好自杀了

苔丝带着遗憾和对丈夫安奇尔的祝福离开了人世。在爱与恨中作出了选择,也付出了代价和失去了幸福。

苔丝的读后感 篇5

寒假期间我看了《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小说,它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斯.哈代,被誉为“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

《苔丝》写的是社会如何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终于杀人的故事。她以不同的艺术形象成就了一个悲剧,冗长的故事也因为这个悲剧的成功成为了许多人们心中的痛。它的情节似乎有点老套,但却深刻反映了古老的宗法制农村在资本主义势力侵蚀下瓦解的悲剧。

试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悲剧就从这里开始了。苔丝愚蠢的父亲忽然知道自己是一个大贵族的后裔,就在算计着怎么才能享受贵族的生活就逼着苔丝去认亲,结果天真的苔丝遇上了毁了他一生的那人——亚雷。他夺去了苔丝所有的梦想,以及追梦的能力,夺去苔丝纯真的渴望。 在苔丝身上,自始至终看到的是她纯洁本性对逼迫她的力量的苦苦挣扎。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可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苔丝是坚强的,乐观的,她的命运却不可逆转。即使再多给苔丝几次选择,我相信她最终仍然会走老路,除非安玑克莱没有抛弃她远走他乡。关于社会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人性的悲剧已有很多定论。苔丝和克莱两个人吃尽了苦头,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只是物是人非,苔丝选择了死亡来成全他们美好的爱情。终究到底是一场空。苔丝喜欢克莱,并把克莱当成他生存的全部源泉,甚至可以说他就是她的救命稻草,所以她的全部意念都是存在这样一个人物身上,而面对现实爱情是多么苍白无力啊,美貌与高贵的血统,也许是战利品,但不是武器。也许苔丝,她,真的是太天真了。

这是一个悲剧,虽然苔丝和克莱尔最后度过了五天美好的时光,可是,为爱复仇的苔丝结局依然悲惨。一切平静了,苔丝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终于和她爱的人体验了真正的甜蜜,那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站,是她终于解脱的日子。

苔丝的读后感 篇6

三国时魏国有一文人叫繁钦,他在《与魏文帝笺》中言:咏北狄之遐征,奏胡马之长思,凄入脾肝,哀感顽艳。指的是歌声的哀婉凄恻,使愚蠢的人和聪明的人同样受到感动。读了哈代的《苔丝》就是这种感觉。

《德伯家的苔丝》是英国着名小说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创作的代表作之一,一百多年过去了,女主人公苔丝也早已树立在世界文学画廊之中,这不仅仅因为人们对传统美德有所超越,更因为作品主人公所拥有的人性与灵魂深处的巨大魄力使之成为最动人的女性形象之一。哈代以小说女主人公苔丝的悲惨命运替西方悲剧作了一个形象的阐释,苔丝足以哀感顽艳。

苔丝本是一位纯洁美丽又非常勤劳的农村姑娘,她向往人生的真和善,但又时时遭到伪和恶的打击。苔丝的悲剧始于为了全家人生计去远亲家打工,却因年幼无知而被亚雷骗去了处女的贞操,成了一个堕落的女人,受到社会舆论的非议,把她看成不贞洁的罪人;苔丝后来与青年克莱相爱,又因为新婚之夜坦诚有污点的过去而被丈夫遗弃,而与近在眼前的幸福失之交臂;出于高度的家庭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苔丝为换取家人的生存而再次违愿沦为亚雷的情妇;最后因为丈夫的回心转意使得绝望的苔丝愤而举起了复仇的利刃,终于成了一个杀人犯,最后不得不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象游丝一样敏感,象雪一样洁白的苔丝最后终被完全毁灭。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现代女性。在哈代的理想世界中,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代表着威塞克斯人的一切优秀的方面:美丽,纯洁,善良,质朴,仁爱和容忍。苔丝的灵魂是纯洁的,道德是高尚的,但是在资产阶级的道德面前,她却被看成伤风败俗的典型,奉为警戒淫荡的榜样,是侵犯了清白领域的罪恶化身。丢下《苔丝》一书,眼前那个历经磨难,失身而又杀人的女人,却使我想起它们,想起我喜欢的两件事物:黎明与茶花。黎明,如处子的皮肤,光洁润滑,在明与未明之际,透着希冀与光亮;有一种茶花,叫雪塔,她洁白肥硕,细腻如瓷,在寒冷的季节里,傲然怒放,在出尘与入世间,清丽如水,独自芬芳。也许他们风马牛不相及,但是,我觉得它们同出一处,那便是纯洁。正因为这一点《苔丝》的故事才更凄凉。

苔丝为什么会有哀感顽艳之能呢苔丝的哀既有社会的因素,也与她的性格有关。

毫无疑问,苔丝的哀首先是社会制哀。哈代的威塞克斯小说是以其故乡威塞克斯为背景的。19世纪中期英国资本主义工业文明侵入农村,面对工业文明带来的后果,哈代作为一个人道主义着者,心灵受到强烈冲击,在感情上深深地依恋古老的宗法文明,痛恨工业文明对人们和谐生存状态的摧毁。《苔丝》中,哈代对当时工业文明对乡村的冲击进行了全景式描绘,然后以苔丝家作为个体农民的缩影,深入展现人们在物质困境中的痛苦挣扎。社会悲剧是人同社会环境的冲突造成的。苔丝生活在英国资本主义侵袭到农村并毒化社会气氛的维多利亚时代。这位弱女子,尽管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家贫如洗,经济拮据,负担沉重,她处于低下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无权无钱的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压迫和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哀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

苔丝能哀感顽艳的第二个原因,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

苔丝在绿草如茵,风景如画的乡野里长大,尽管家庭生活窘迫,但少女时代的苔丝内心是明朗,欢快的。她热爱生活,敢于面对一切困难,为了维持家庭,不惜牺牲自己。苔丝一生都是强权和暴力的受害者。亚雷之所以敢称霸四野,为非作歹,为所欲为,不仅因为他有钱,有势,而且更主要的是有资产阶级国家机器,法律的保护。社会和法律都认为侮辱和迫害苔丝的人是正当的,而受迫害的苔丝则是有罪的。苔丝一生都必得逆来顺受,忍受含垢,不能自卫,而当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起来自卫的时候,典型明证了,埃斯库罗斯所说的那个众神主宰对于苔丝的戏弄也完结了。苔丝成了资产阶级国家祭坛上的祭品。苔丝的悲惨遭遇,社会对苔丝的不公正,表明了资产阶级法律的不仁道和虚伪。

苔丝的哀,在社会制哀的总前提下,同时又是性格制哀,其哀的成因不仅有客观的而且还有主观的,亦即说不仅有外在的,而且还有内在的。

我们在论及了苔丝哀的诸种社会因素之后,还应该指出的是造成她痛苦,不幸的还有其自我的原。苔丝是勇敢的,她敢于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追求幸福,然而她却不能彻底摆脱传统道德对自身的羁绊,这又表现了她性格软弱的一面。

她根据陈腐无聊的习俗,布置了不同情自己的形体和声音,用一堆使自己无故害怕的道德精灵来恐吓自己。即使在大自然中间,老是把自己看作一个罪恶的化身,侵犯了清白的领地。这种静观的结果,必然造成她内在的自我折磨和谴责,因此,使她所受的磨难,所遭受的不幸和痛苦,就更加沉重和强烈。这种灵魂有罪,使她负疚,自责,使她即使被克莱无情抛弃,也认为是自己的罪过,默默忍受命运的摆布。因此,她在遭到世俗舆论,传统道德迫害的同时,又受制于它的道德准则,毫不留情地责难自己;她在大胆地反抗传统道德的同时,又囿于它的观念成为传统维护者。故而说,苔丝哀婉的美学特质在社会制哀总前提下,又属于性格制哀。因而她的哀更深刻,更感人。

《苔丝》中亚雷有一句话:美是要付出代价的。苔丝用美换取了人们无限的哀伤,无论是愚蠢还是聪慧,都会被苔丝的凄美而伤。

苔丝的读后感 篇7

英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和诗人托马斯哈代是一位跨世纪的文学巨匠,其地位是举世公认的。他的代表作《德伯家的苔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明珠,一百多年来一直受到了广大读者的喜爱。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后来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起,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写:通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通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悲剧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悲剧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悲剧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悲剧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悲剧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悲剧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悲剧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悲剧的发展与结局。

边城的读后感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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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的读后感【篇1】

“琉璃般透明纯粹,美的让人神往,脆弱的令人心疼……”这句话让我想起边城中的记忆,从而不时的引发我的思考,使我也深陷其中......

《边城》这篇故事虽然讲述了爷爷陪伴孙女成长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快乐的故事,但是却隐藏不住爷爷怀揣着自己女儿去世的心痛,经历一系列的事情,最后终于圆满第走完自己的一生,且没有留下任何遗憾。

文中的爷爷从20岁起,就在外面划船送人过河,用挣来的钱来养活自己。从那时起,他便体会到了生活的艰难与辛苦,但他为了活下去鼓励自己,坚持自己,使自己渐渐的变的坚强独立,当时的他充满了年轻时的朝气,干起活来十分有劲,同样也有不断进取与不断顽强拼搏的精神。现在爷爷虽然已经年迈,即使腿脚还有力气,脸和手上却都爬满了因时间而磨去的印记,但是时光永远也磨灭不了他的坚强以不畏艰难的精神品质。

文中爷爷的坚强以及顽强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坚强是什么呢?我想坚强是一切困难勇敢面对;我想坚强是一切悲伤,乐于坚韧;我想坚强是一个人面对一切事物的一种积极的态度。

当你失去了坚强,你将会发现,无论多小,多么简单的问题,它都有可能把你打败,甚至将你打倒让你很难再站起来,所以无论遇到什么事情我们都要以坚强坚韧的态度去面对,你将会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一条通往成功的路。坚强坚韧地面对一切事情,可以改变你的心,那时你将会发现一个新的自己。只有坚强,才能改变自己面对世间变化的事物的态度。

风轻轻地,吹过美丽的景象不断地涌现,有的如钢铁一样坚硬,但有的却如玻璃一样脆弱……我们面对一切事物的心态不就是这样吗?有的脆弱,一击就倒。而有的却很坚硬,永远坚持到最后。我愿做后者,勇往直前,做坚持有韧性的自己!

边城的读后感【篇2】

那一个年青人究竟有没有回来呢?《边城》里没有说,留下一个耐人寻味的结局给读者去猜想、去补充。象一首悠长的山歌,旋律朴素,但嘹亮的音调却足以在听者心中激荡起层层涟漪,久久不能散去。

如果把各种书籍比喻成各式的饮品,那么,《边城》就是一杯白开水,透明、纯粹,不含任何杂质。入口的感觉虽然总是淡淡的,但你不会厌倦,反而,会在一次一次地品饮中体会到她与众不同的风味。

不能不佩服沈先生的文笔,薄薄的一本小书,那样云淡风轻的描写,就生动地重现了茶峒别具特色的人情风味、乡土世故。还有翠翠,这个山泉一样清澈的女孩,她的爱情亦在字里行间不动声色地铺展开来了。遍览全书,可曾有一处明明白白地写出“爱情”两字呢?但凡是用心读过的人就一定能体会出一个情笃初开的女孩对爱情的向往与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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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怎样的一份情感,才值得用一生去等待呢?看书的人也许不明白,但写书的人一定明白,书中的人物一定明白。

翠翠不过是十四五岁的年纪吧,刚刚开始憧憬“爱情”这种神秘的情感。她所想要的,不是富贵的家业,不是显赫的地位,她所期盼的,不过是自己喜欢的人能为自己唱三年零六个月的情歌,而自己就能在歌声的伴随下,在美丽的梦境里遨游。

这本书把一个沉浸在对爱情的美好幻想中的女孩的形象勾勒出来了。我们的眼前也许没有这个女孩的相貌特征,但有一点是无庸置疑的:她一定有一双清澈透明的眸子,一定有一颗晶莹剔透的心。都市里有太多纷扰复杂的情感了,就像河水,再好的水质也免不了搀杂泥沙和石块。而在《边城》里,一切都是简简单单的。爱,或者不爱,一句话就可以说明白。

《边城》像是清风一般吹拂着都市人那颗不安分的心。简单决不意味平淡,相反,简单的文字、简单的情节,蕴藏的正是强烈的情感。《边城》里的文字正如茶峒小镇的民风,淳朴、单纯、明了。在平凡中看出伟大,在琐碎中透露深刻。这就是《边城》。

边城的读后感【篇3】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殊向往田园牧歌般的城市生活。最近拜读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留恋不已。

《边城》讲述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常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悲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没有终局的恋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体。大师用他油腻的笔调娓娓讲述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着土偶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风景。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苦的。大师却让我清楚,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酷爱,是理解它的残暴当前去疼爱那背地醉人的景色。读完整文,我就开端憧憬那个远在湘西边疆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湿润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落上的青炊烟。这所有,形成一幅年代长远的画,在我的设想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光好像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明澈,歌声婉转清澈,老爷爷慈爱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放,就连生涯的无奈,在这个处所,都带着诗意的颜色,美妙地令人不忍亵渎。巨匠用他的故事让咱们看到湘西人在运气眼前的无助跟哀伤,却也让我们发生对性命的悲悯,对美好人道的信奉

我最神往《边城》里那些浑厚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竞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良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逝世,四周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固然生活很清苦,却可能相互辅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远的小镇。比拟之下,我们天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薄,有时候,甚至街坊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我盼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变得暖和协调。每一个人都有安静的幻想,人与人之间不私心,爱惜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独特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须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领有一颗仁慈的心去生活。

边城的读后感【篇4】

作为一个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女子,我特别向往田园牧歌般的乡村生活。最近拜读了沈从文先生的《边城》,大师笔下那个小小的边城水乡让我迷恋不已。

《边城》讲述了湘西小镇上一对相依为命的祖孙平凡宁静的人生,以及这份平凡宁静中难以抹去的寂寞和淡淡的凄凉。小说的主人公翠翠有一段朦胧但是没有结局的爱情,可是爱情不是这本小说的全部。大师用他清淡的笔调娓娓讲述了湘西小镇上纯朴的风土人情,原始单纯的生活,以及那如诗如画的景致。

湘西的生活是清苦而艰辛的。大师却让我明白,一个人对一片土地的热爱,是懂得它的残酷以后去心疼那背后醉人的风光。读完全文,我就开始向往那个远在湘西边境的小镇。木制的吊脚楼,摇曳的红灯笼,潮湿的青石板,窄窄的渡船,亭亭的白塔,还有那升起在旧村庄上的青炊烟。这一切,构成一幅年代久远的画,在我的想象里千遍万遍地被描摹。在那片游离世外的土地上,时间仿佛是静止的。女主人公翠翠像湘水一样温婉清澈,歌声悠扬清亮,老爷爷慈祥又宽厚,船夫们浪漫又豪爽,就连生活的无奈,在这个地方,都带着诗意的色彩,美好地令人不忍亵渎。大师用他的故事让我们看到湘西人在命运面前的无助和忧伤,却也让我们产生对生命的悲悯,对美好人性的信仰。

我最向往《边城》里那些淳朴善良的乡亲们。翠翠和祖父去看龙舟比赛,当地的龙头大哥顺顺送他们很多吃的。有人家娶新娘,翠翠的祖父送他们过河不收渡船钱。翠翠的祖父去世,周围的.乡亲都来帮忙。他们虽然生活很清苦,却能互相帮助,像一家人一样生活在那个偏僻的小镇。相比之下,我们每天生活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人与人之间人情淡漠,有时候,甚至邻居之间都互不相识。这不得不让人遗憾。我希望,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城市也能够变得温暖和谐。每一个人都有宁静的理想,人与人之间没有私心,爱护着我们生存的环境,彼此互帮互助,共同建造一个家一样的世界。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像《边城》中的人一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去生活。

边城的读后感【篇5】

夜深人静的夜晚,躲开白天城市的喧嚣,让自己沉浸在一片静穆之中,在属于自己的小天地里品读《边城》,思绪也随着书中人物的变化发展起伏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实情后,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架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一直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也许明天就回来的人。

人世间的美好与凄凉,在文中体现得淋漓尽致。翠翠与爷爷至深的亲情,天保、傩送两兄弟的手足之情,祖孙二人与村里人的和谐融洽又质朴的邻里关系,人与自然的统一,淳厚的民俗与民风……

人生在 沈从文 先生的笔下俨然成了悲剧,这大概是带了时代性和地域性的。翠翠一出生便是悲剧,她是畸形恋情的产物。不久,翠翠的父母便相继死去,这成了翠翠人生悲剧的基础。悲剧之所以成为悲剧,不是悲剧的产生,而是悲剧的永恒。翠翠平安地度过了人生开端的十几年,然而一连串的人和事触动了翠翠敏感的心,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的心。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三角恋结成一个结捆住了翠翠。但这个结实际上又拉住了翠翠,前面就是悬崖,让她在甜蜜和矛盾中享受人生最大的快乐。不久,这个三角形的一条边折断了,翠翠的命运已无法稳定。她像坠入深渊,天保遇险丧命,外祖父的离世,傩送的出走,点动成线,悲剧似乎具有了延续性。 沈从文 先生也许心里也不好受,给了故事一个幻想。虽然是这样,悲剧的惯性仍然冲击着我的心,使我不得不猜想着傩送再也没有回来。然而看惯喜剧的我又不忍而想着有情人终成眷属。这样让人同时产生两种情感,这大概就是《边城》的魅力。

我喜欢《边城》,但我更喜欢书中的边陲小城。人若是能在一个淳朴的世界里生活,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也飞速发展,边陲小城无法容纳那样淳朴的民风,再也无法成为边城了。我无法再接受一个只在空间上是边陲小城的地方,只能躲进象牙塔里,躲进《边城》,享受人生难得的安静。可是为了生存,我又无法逃避现实中的世界,我只想认同在某一空间某一时间,有一个边城,能容纳人的多余情感。只有在书中,只有在心中。

边城的读后感【篇6】

20年始读的第一本书是《边城》,这本书不只有边城,还有一些沈先生的其他短篇小说。

对沈先生的了解,是从《合肥四姐妹》开始的,我一向对痴情的故事情有独钟,所以对他与张兆和的感情的经历羡慕不已,却忘记去读沈先生的著作,这本《边城》已经在家两年了,只因搬家时它不小心跑到了我的面前,于是我便顺手拿来读。

沈先生的文章会让人过目不忘,其最重要的原因是风格独特,笔风清新纯朴,折射了人性的本善。读来就像喝了一杯温淳的茶,可回味,也可让人愉悦。

民国许多大师都留过洋,学贯中西,其文章的故事也与当时的知识分子相关。许多引用,比喻都出自当时较为先进的思想。记得第一次读钱钟书的《围城》,对其中的讽刺拍案叫绝,佩服钱老的文笔锋利又不失幽默。但读了沈先生的文章,才感慨中国的文学本应是这样子的,写乡土,写乡土的水,写乡土的山,写乡土的人,还有乡土的故事。?我们中国人之与外国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这片乡土。这片乡土孕育的我们,有着不同他国的人文情怀,更不同他国的思想境界。《边城》中的翠翠,傩送,里面的每一个人都是善良的中国人的真实写照。翠翠是真善美的化身,傩送正是朴实善良的完美情郎的代表,他们之间的爱情更是只有中国人身上才会产生的感情。虽然是短遍小说,却胜过了许多史诗般的长篇爱情小说;虽然没有辗转反侧情节,却胜过了许多你侬我侬的缠绵。这是中国,是生长在这边乡土的人写的故事,只有这样才能代表中国,我想这也是为什么沈先生会被两次提名诺贝尔文学奖的原因吧。

推物及人,沈先生也必是善良淳朴的,甚至有些天真。他痴痴爱着张兆和,三年几百封情书,问世间哪个女子不动情?可惜爱情与婚姻不同,爱情只需浓烈的感情,而婚姻则是在长久的陪伴中相互了解。张兆和作为新时代女性,不能理解沈从文的痴,也不能理解他的真。他们的婚姻像一杯烈酒,明知它的烈已经入骨,但却难以开口表达。可见,爱情较婚姻的学问还浅得很。爱情可以在几次失败后懂得自我保护,但婚姻常使人一生摸索也难悔悟。

这样的人,不出意外地在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浩劫中中枪,沈先生也曾像老舍一样选择结束生命,清终难抵抗浊的威力,只能请历史分辨。幸运的是沈先生存活了下来,而后弃笔再无作品,是何等的悲怆才使一个人放弃了一生的所爱啊~

“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以识人?”,谁不是在心里这样想的呢?

边城的读后感【篇7】

早就听说大作家沈从文的著名作品边城是一部很美的小说近日有幸拜读,感触良多,小说用牧歌般情调,行云流水般的语言描述出了田园诗歌的边城世界,那里的人们保持着人性最终的善良质朴自然真挚,包含着人性美和人情美,他们勇敢诚实乐善好施热情豪放,重义轻利,守信自约俨然一个宁静平和的世外桃源仙境,若问今是何世,某必答不知有汉更无论魏晋这里的人民诗意的生活诗意的栖息一本书描写仿佛就是一副风俗画,这部小说中绝没有惊心动魄的社会巨变和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但风格深远自然清灵淳朴,和谐隽永,大师沈从文的清丽的笔触描写了渡船老人与他孙女翠翠相依为命的纯朴生活以及翠翠和船总两个儿子的悲剧故事,

翠翠是文章的主要形象,也是作者最成功的任人物形象,她是湘西边城山水孕育出来的一个精灵,她在风日里成长着,皮肤黑黑的触摸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如水晶,自然抚养着她,教育者她,她为人天真活泼,处处俨然一只小兽物。边城的风日,山水使她出落为一个眉清目秀聪明贤惠,且带几分矜持,几分娇娇气的少女,她是美的精灵与化身,所以也难怪船总的儿子们会爱上翠翠呢?

老船总的两个儿子也是文章中的主要人物,在良好的家庭环境中,都结实的如虎,却又和气亲人,不骄惰,不浮华,不伊势,倚势凌人,为了纯真的爱情宁愿放弃一座3层楼的陪嫁而选择渡船,天宝则宁愿牺牲自己的幸福,成全弟弟的爱情,他们那胸怀宽阔,光明磊落。

边城正是通过书写男女之间的纯纯情爱,祖孙之间的真挚亲情,在淡化现实的黑暗与痛苦,去讴歌一种古老朴素象征着爱与美的人性与生活方式。翠翠和这对互相深爱的年轻人既没有海誓山盟生死别离,也没有惊世骇俗之举。更没有铜臭味的金钱权势交易,他们之间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的自然男女之情,这种情感就如同让光下的花朵,清新而健康。

作者笔下的边城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这里自然美、人性美。在这个利益当先的商品经济时代,只有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才是真正能够贴近自然、返璞归真的。中国人民只有这样相处,才会共患难、互帮互助,一起度过最困难的时刻。

的文章读后感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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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文章读后感 篇1

他,是精神极端而后丰富的人呐!

正如一些书中对于周国平先生的简介一般,其实在可以称一哲学家,其中对于人性所诠释的哲理也是其散文中尤为核心的一部分内容。他用散文这一文学形式来谈他的哲学,他的思考以及他实在与众不同的见解,用一颗虔诚的心来探索现代人精神生活中的普遍困惑,重视心灵的历程和磨难。

浅通其人后,是想读其文的了,可是我在翻开扉页的那一刻前,心中却犯起了嘀咕,不禁疑虑,凭我这般,究竟能否解其哲理,贯其思想等等,但终究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读了起来,顿时,之前顾虑全消,他的文字深入浅出,老人和小孩都能获得启迪吧!

“他们关心精神价值甚于关心物质价值,在他们看来,无论个人还是人类,物质再繁荣,生活再舒适,如果精神流于平庸,灵魂变得空虚,就绝无幸福而言。”这句话值得我们铭刻于心,铭记一辈子的。这句话中的“他们”便是指守望者们,国平先生看出在这个喧闹的世界上,争名逐利的人实在不少,而他们却往往忽视了精神的重要性,此时就须出现守望者们守人类安身立命的生命之土,望人类超凡脱俗的精神之天。俗语曾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在物质世界已陷不可自拔的人类是不足以,不愿去寻求物质的本象,过眼烟云般纸醉金迷的奢华享受极大满足了人们的物质欲望,却因此蒙蔽了双眼,葬送了卿卿真、善、美的精神。不流于他们是极痛苦的,苟非超脱常人的毅力是万不能攀至此等境地的。在漫漫长夜,惟守望者揣一颗孤单寂寞之心在那儿独忍!

“今天的孩子们何尝不是在悬崖边上的麦地里玩,麦地里有天真、童趣和自然,悬崖下是空虚和物欲的深渊。”现今的世界何尝不是这样,孩子们终是无邪的,终得是受外在而影响而发生本质性的变化,他们终究有两条路,做两类人,俗人及守望者,俗人占据物质世界,而守望者占据寸土寸金的精神世界。当今中国乃至当今世界前者不胜枚举,后者屈指可数。

有感,即有感觉,得悟,我心中记住的而不过几个字罢了:守一方洁净之土,望一丝可敬之神!

的文章读后感 篇2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拿起新买的《读者》,细细地品味着。突然,我眼睛一亮,不由得被《短短的时间长长的味》这篇文章深深地吸引住了。文中主要说一位司机驾驶着一辆大巴车行驶在泸宜高速公路上,突然一块巨大的铁块不知从何飞来,刚好穿过这辆车的挡风玻璃,砸到司机的腹部,当时这位司机忍着肝胆俱裂的疼痛,用手控制住大巴车,挂挡减速,大巴车平稳以后,拉起手刹,按下双闪灯,并叫车上的乘客不要乱走。而他却因伤势过重,离开了人世,这位司机就是被人们称为“最美司机”——吴斌。

掩卷静思,被“最美司机”吴斌的事迹所感动的同时,我的脑海中升腾起一个关键词“责任”,正是吴斌对自己的工作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心中有乘客,才保障了所有乘客的安全,吴斌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责任”一词,他的举措让我不禁感到汗颜。

有一次,语文老师布置了写练习册的作业,并再三强调写字要认真。我下笔如飞地写起来,把老师说过的话抛到后脑勺。不一会儿,练习册写完了,看看自己写的字真是起来龙飞凤舞、横七竖八,看都看不清楚。老师批改后,给我了个c+,并严厉地批评我,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表现,让我把作业重写一遍。我当时后悔极了,真是自作自受。

还有一次,妈妈叫我洗袜子,我很不情愿地照办了。我随手把袜子丢进盆子里,倒了一点洗衣液,随便搓几下就好了。准备拿去晒,妈妈说要来检查,一开水,从袜子流出来的全是泡泡和黑水,我站在一旁,无言以对。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这袜子是你的,你如此不负责任,随意地洗一洗,洗衣液还残留在袜子上,你穿上去,就会腐蚀你的脚,最后害的是你自己。”我什么也没说,拿起袜子重新洗起来。

的确是呀,责任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是多么重要,人人做事,只要充满责任感,用心去做,就会把事情做得尽善尽美。我要过一种有责任的生活!

的文章读后感 篇3

《汽车美容这么经营最赚钱》是王鹤隆老师的着作,书中阐述了如何经营管理一家汽车美容店,内容包括经营定位调整、装修注意事项、采购建议事项、市场调研、创新的管理模式、管理制度与促销方案策划等,内容对即将投资、创业、增加营业项目和营运中的企业确实有所帮助。读完这本书后,我有四个方面的认识与建议。

一、即将投资汽车美容行业者必看此书。

目前,汽车后市场正在蓬勃发展,吸引了很多想要投资或转行的群体。但任何投资都有风险,最大的风险是选择了一个不熟悉的项目。这些群体在启动汽车美容项目后会突然没有头绪,而忽略很多经营前就要搜集的关键信息。比如, 竞争对手的经营信息,会牵扯到定价策略、促销方案、服务流程、工艺标准等等问题。目标客户的经营定位,它会关系到装修成本及选用工具、设备、耗材的投入资金。如果没有清楚的掌握整体信息,很可能导致资金回笼缓慢,投资者的资金压力过大,进而采取降低产品质量和成本去提升利润。在第一章的汽车美容店装修案例中,能清楚看见这家店装修前后的改变,与经营前后的消费者的车辆档次的差异。好不容易积累的客源,如果为了提升利润空间而降低产品成本,客户会因此而流失,造成得不偿失的现象。

二、企业没有最终版本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上注明的是企业员工需要遵守基本原则,而没有注明的是需要管理层要带领团队形成的企业文化。福利会因为员工不珍惜而减少,管理条例会因为错误而增加。这也就是很多经营数十年的企业,至今的管理制度还是用试行版的原因,因为制度是要适时创新、调整。书中所有的提示或备注,虽然简单易懂,但却隐藏着极大的涵义,是值得让读者可以深入关注的提示。另外,管理者不能凭借一时的灵感而草率制定制度,必须慎之又慎,毕竟制度是用来管人的。

三、管理模式中小企业可以借鉴。

马云:当你决定要创业时,便意味着:①没有了稳定的收入;②没有了请假的权利;③没有了得红包的机会。然而却更意味着:①收入不再受限制;②时间运用更有效;③手心向下不求人。想法若不同,结果便不同;选择不一样,生活才变样。

也因为如此,作为经营管理者是需要不断的去学习去接触更多的知识。毕竟,企业最根本的问题只有自己最清楚,而所获得的知识也只是参考。书中所提到的PDCA管理模式,也需要经营管理者根据自己企业运营的实际情况去做调整和修正。

四、营销模式值得参考。

每一家汽车美容门店虽然都经营着不同类型的客户,但只要根据书中的促销模式制定合适的方案就可以逐渐提升销售机率。虽然一开始执行会比较繁琐,但在反复操练过程中,会越来越驾轻就熟,慢慢提升整个团队的营销能力。这也就是这本书值得看完细细品味,本人极力推荐这本书的原因。

最后,书中的相关内容还能帮企业梳理服务流程,在服务流程中添加销售技巧,掌握与客户接触的每个销售机会,积累店面的无形资产。当然,前提是要确保服务项目的施工质量与员工的服务意识。

的文章读后感 篇4

在这个漫长而快乐的暑假里,我读了感动的让人痛哭流涕的让《生命充满爱》,悲伤而又要懂得珍惜的《闪着泪光的决定》这本书让我明白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在成长过程中学会爱和珍惜,同时努力的去付出爱,这样才能使我们成长的脚步更踏实。而让我最难以忘怀的是鲁迅先生的小说、杂文、散文。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他原名周树人,是我国现代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的文章犀利深刻而又灵活诙谐,被誉为直指各种反动势力心脏的“匕首和投枪。”他被誉为“中国现代小说之父。”他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的描绘了清末明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小说《狂人日记》是《呐喊》中的一篇代表之作。这篇小说是以狂人的十三则日记的片段连缀而成。小说里的狂人是一个患有:迫害狂“症的人,患者对外界的事物格外敏感,并且不由自主的产生错觉与幻觉,感到自己时时处于被迫害的境况下,于是不断产生疑虑与恐惧,心神不宁。鲁迅小说里的狂人正是这样的。他时时刻刻全神贯注于“吃人,”觉得别人要吃他,于是便惶惶然,不可终日。让我明白如果读书,有知识,就不会被封建思想俘虏,纵容丑陋的欲望,不会使人生充满不和谐。

杂文《世故三昧》里的《爬和撞》,是篇有趣的文章。它议了爬,又议了比爬更高一级的撞。就像英语中的比较级。它告诉我们:在生活中,用一种方法去做某件事失败了,但不要灰心丧气,可以再试着用别的办法去做,两次不行再来一次,直到成功为止!到那时,再回过头去看看你走过的路是否值得?我想那时,你一定会笑着说:“功夫不负有心人!”

的文章读后感 篇5

一个黑人在他父亲的葡萄酒厂看守橡木桶。每天早上,他用抹布将一个个木桶擦拭干净,然后一排排整齐的摆放好。

另他生气的是:往往一夜之间,风就把他排列整齐的木桶吹得东倒西歪。

小男孩很委屈地哭了。父亲摸着男孩的头说:“孩子,别伤心,我知道你会想办法征服风的。”

于是小男孩擦干了眼泪,坐在木桶旁边,想啊想啊,想了半天,他终于想出了一个办法,他去井里挑来一桶清水,然后把它们倒进空空的橡木桶里,然后他就忐忑不安地回家睡觉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小男孩就匆匆爬起来,他跑到放木桶的地方一看,那些木桶一个一个排放得整整齐齐,没有一个被风吹倒,也没有一个被吹歪的。小男孩高兴地笑了,他对父亲说:“我知道道理了:木桶想要不被风吹倒,就要加重木桶自己的重量。”父亲赞许地笑了。是的,我们改变不了风,改变不了这个世界的许多东西,但是我们可以改变自己,改变我们自身的重量和我们心灵的重量。

给自我加重,这是一个人不被打翻的的唯一方法。

的文章读后感 篇6

明初的大文学家宋濂小时候酷爱读书,但是由于家里贫穷,只能向人家借书来用手抄录,他对待老师毕恭毕敬,他毫不畏惧求学路上的辛酸,生活环境的恶劣。他一心求知,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艰苦卓绝,看到了坚持不懈,我也明白了:学习是一件长久且辛苦的事情,需要的是我们的勤奋!

说道勤奋,我们就应该像宋濂一样,将勤奋当成一种习惯,在生活中,处处落实,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俗话说:播种行为,收获习惯,播种习惯,收获性格,播种性格,收获命运。勤奋就是将每一件事做好的基础。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早早就古代,就已经有人意识到这样的道理。这也不禁使我联想到自己的生活,我对待学习是不是一丝不苟?对待老师是不是恭恭敬敬?我是不是已经努力把每一件事情做好了?想想,自己还是有许许多多的不足,有时也会犯懒病,也会想偷工减料,对待林林总总的事,我也不能说我已经给进了我的极限。

保尔曾经说过: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回忆往事,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也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我想,宋濂肯定是做到了这一点,做人不应该给自己留太多遗憾,也许我们自己的力量是微小的,但是只要努力去做就好。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现在正值豆蔻年华的我们也应该好好反思,虽然学习十分的艰辛,可是我们是否已能问心无愧?答案当然是没有所以,在以后的时光里,我必定要培养自己坚韧,勤奋的性格。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未来的道路确实是漫长艰辛的,还有很多的风风雨雨,我们要的就是老老实实走好每一步,我们应该带着一颗好之者不如乐者的心和像宋濂一样高贵的平直,去勇敢面对,勤奋,努力!让我们在花季雨季,在似水流年的日子里,谱写出无悔的青春乐曲,飘扬无憾的生命之旗!

的文章读后感 篇7

一些文章的读后感350字

1、汗诺日美丽之湖:时光不能倒流,因此,我们也无法回头。没有选择的余地,我们只能把最初的美好定格在那个短暂的时间里,任岁月匆匆走过,它依然是我们最热切的渴望,最饱满的梦想。

2、旧日的故事:总以为日子会这么重叠着过下去,总以为那些想做的事、想见的人都会一一如愿实现。可是,我们忘了他们有一个强敌,他能让所有的一切从此以后只存在于“旧日”里,它便是“突然”。

3、时间:其实时间总是以一种面目示人的,变化的不是它,而是我们。它最后给我们什么样的结果就要看我们是以何种态度来对待它了。

4、遇见:一些平凡的事如果以一种敬畏的心情去观赏,就会使我们有所发现、有所领悟。生命,再微小的生命不都是如此么?

5、我不知道怎样回答:面对成长中出现的许多问题我们都无以回答,唯有体验、体会。是的,成长正是生命的层层波动。

6、莲座上的佛:时间总是很巧妙地把相似的时光在两个不同的空间里展示。而当我们以为又回到了从前时,却又发现一切只是幻景,是幻景又提醒我们时光真的远去了,不再回来了。

7、失母:有多少爱可以重来,有多少关于你的欢乐能够重现。我总是突然间才明白:你已离我远去,真的离我们远去。这辈子最大的遗憾是我没能像你爱我那般爱你。总感觉你还在我身边,总以为我长大后也能给你很多幸福,然而,当命运将这颠覆的那一刻,我才发现,一切都来不及。

8、还乡:当那些本属于我的美好只能出现在我遥遥相望的视线里,那种可望而不可及的悲伤啊,有谁能体会得到呢?

9、槭树下的家:没有什么地方比家更温暖,生命因为有了一个可以长久栖息的地方而愈发有活力,爱因为有了一个集中营而愈发有感召力。

10、夏天的日记:对于那些整日忙碌的人来说,平凡的家庭日子是多么的难得。可以有一个温暖、欢乐的时刻,不论时间长短,都只渴望能好好拥有。

匆匆的读后感精选7篇


世界上的书多若星辰,总有那么一些经典让人们不断地传阅。一个人想要获得成功,书籍就是他/她最可靠的朋友,在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可以学到很多,扩充自己的知识库,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你也许需要"匆匆的读后感精选7篇"这样的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

匆匆的读后感精选(篇1)

在读了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匆匆》后,我有了许多感悟,它是我受益匪浅……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从容地去过下一天。不论洗手也好,吃饭也好,还是学习或睡觉,时间都“滴滴答答”地从我们身边走过去了。

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又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也不会为谁停止。

它只是继续着它的步伐,永不停止。

学习了这篇文章后,我感受到时间是公正无私的,它对任何人都一样,不会多给这个人几秒,也不会少给那个人几秒。谁想让时间过得快点,谁想让时间过得慢点,都是不可能的。学习中,仅有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在工作中,要充分利用每节课的时间教书育人。工作之余,在家庭生活中要充分挤出点时间看书,参加有益的活动。这样,就成了时间的主人。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只给他几分几秒,也会觉得有所收获,过得很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哪怕就是给他几十年,也会觉得一无所获,过得很空虚!

匆匆的读后感精选(篇2)

以前,我一直在死板地生活:上学、放学、写作业、休息。因为以前我没有理解生活的真正含义,而自从读懂了《匆匆》这篇文章后,我才认识到了时间的可贵性。

时间在作者朱自清的笔下变成了一个调皮的孩子。它一直在飞快地奔跑,想抓也抓不住。作者每天都在叹息,都在感慨: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是啊,我也想问同样的问题。燕子、杨柳、桃花去了就可以再来,可日子为什么就不行呢?回想以前的时光,六年前我还是一个稚嫩的、什么都不懂的孩童,怎么一眨眼的工夫我就变成了一个即将步入中学的小大人了呢?我是多么眷恋孩童时代的生活,可时间他停不住呀!

时间来匆匆,去也匆匆。我真纳闷,他急着要去干什么呢?也许是去远方的一个极乐世界吧!可我们不想跟着他去呀!怎么办?既留不住他,也不能跟他走,那么我们就应珍惜现在的每一分钟!!!

记得有位名人曾经说过:要在有限的生命里体现出无限的价值。对呀,虽然我们对时间的转瞬即逝感到无奈,但是我们可以好好哦啊利用它给我们的每一分钟,让有限的生命发出不一样的光彩!

你知道吗?一分钟,可以多读一遍课文;一分钟,可以多练一张字;一分钟,可以多画一张画;一分钟,虽然只有短短的60秒,但是却可以做许许多多的事情。如果我们每天都好好珍惜每一分钟,那么我们就可以取得双倍的收获!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身边的每一分钟,好好学习,长大为世界做贡献!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很宝贵,它是用金钱甚至任何东西都买不了的。因此,只有珍惜每一分钟,做出更多有意义的事情,才不会让时间白白流逝,才不枉白白来这个世界走一遭!

匆匆的读后感精选(篇3)

自从读了朱自清写的《匆匆》散文后,我的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

朱自清说得多好: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早上起来的时候,小屋里射进两三方斜斜的太阳。太阳他有脚啊,轻轻稍稍地挪移了,我也茫茫然跟着转。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

没错,有人把时间看作流水,有人把时间喻作黄金,更有人把时间看作生命。其实,不管你如何去看待它,它对待每个人都是公正的。今天去了,就永远不会回来,明天来了,只是沿着岁月的年轮悄然滚动罢了。然而,时间对人们来说非常珍贵。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我们的日子为甚么一去不返呢?

时间对每个人来说,就是公平的,为什么比尔.盖茨能在短短几月时间里成为世界巨富,而你只能做一些小事呢?我们要利用时间,创造时间,争取在人生中能做出一番事业,不能等待时间,丧失时间,到死时还一无所获。

读了《匆匆》后,我找到了人生的目标,要做一个不浪费时间的人。

匆匆的读后感精选(篇4)

翻开语文书,《匆匆》一文展此刻我眼前。带着头脑中的几个问号,我便读了朱自清写的《匆匆》。

“燕子走了,有再来的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有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让聪明的人偷走了,时间被他们抓去了。可是,为什么我们的自我却抓不到时间呢?

生活中,有些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因为他们曾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没有带什么,又平庸地生活者,虚行此生,想碌碌无为的又回去,所以他们的日子短暂易逝,时间都被别人“偷”走了。这样活着,已没有任何价值了。所以这些人生不如死,只剩下肉体的存在,他们的灵魂已经死了。

而生活中,又有些人死了,但他还活着。因为他们也是赤裸裸地来到这世界,但他们一生不平凡。他们把从别人身上“偷”来的时间,用在自我身上,来干些对人们有益的事情,同时,他们还保住了自我的时间,防止被别人“偷”走,这正像鲁迅所说的:“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学习上的。”所以,他们一生给人们做了很多贡献,他们的肉体虽然不存在了,但他们的灵魂仍然活在人们心中。

朱自清二十多岁时说,他在生活了八千多日子里,每一天,日子都是从他洗手、吃饭、沉默、睡觉中过去;他的日子,除匆匆外,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

朱自清实现到著名文学家,他都说自我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何况,我们小学生,是不是浪费的更多呢?是不是更应当珍惜时间呢?

匆匆的读后感精选(篇5)

虽然我们明白“一寸光阴一寸金,一寸金难买寸光阴。”意义,但我们仍然不知道如何珍惜时间在我们的生活。今天,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让我感到了时间的飞逝。似乎每一个行动都浪费了一分一秒。

文章《匆忙》表达了作者对浪费时间的遗憾。在这篇文章中,我们用各种修辞手法来表现时间的匆匆流逝。语言生动优美,使我们能够在思考中理解时间的价值。

记得我刚进小学校门,一个无知的孩子;转眼间,十几岁的孩子就要进入中学了。这六年我学到了什么?它是丰富的知识。但是我一点也不满意。我还没有读那么多书。时间过得很快。当我回首往事,一切都回不来了。然而,我又浪费了一次回望的时间!我不知道如何抓住这个时间,虽然老师教“与时间赛跑”。我多写一个字,多读一些书,因为害怕时间不会等我,跑得很快,我跟不上。但是当我回首往事,我发现我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很多,我不禁感到一阵喜悦。正相反,我想:为什么不多写一个字呢?下次一定要跟上。

当太阳升起,夕阳落下,时间匆匆流逝,我们才知道我们是多么后悔。在那之前你在做什么?在墙角默默等待时间的到来,不知不觉时间已经过去,不如早点与时间赛跑。

时间不等我们。我们应该与时间赛跑,永远把时间抛在身后。今天的工作必须完成,才能迎接更美好的明天。

匆匆的读后感精选(篇6)

从这篇文章中,我深深地意识到。最宝贵的不是豪华别墅,不是珍珠玛瑙,他是时间。

时间?你可能知道它是宝贵的。可在你的意识里也不是那么宝贵。可你知道吗?人世间,万物皆可再生,一去一回。可我们的时间,过去,就没有了,再也找不到。

读了《匆匆》这一篇课文,我发现自己错过了多少宝贵的时间啊!我不禁为浪费的时间而哭泣,为未来的时间而珍惜。

是啊,时光不易,我们又是怎样的匆匆呢?时间,他就像我们身边的风,洗手时的水,吃进肚子里的饭。飞一样从身边溜走,一去不返了。

想想那4000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如果我们把身边溜走的时间利用起来,可以干多少事啊!我们的生活该多么充实,多么丰满啊!如果能用它们来让我的生活更有意义,那该多好!既然我们来到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就一定要让自己活的有价值,不能白白的走这一遭,荒废了自己的人生和时间,让自己就这样淡淡的离开。没有一丝痕迹。

让我们珍惜宝贵的时间吧,他一去不返。让我们珍惜未来,在未来的时光中,不要再让他白白流失,消散无存。使自己的生活更有意义。

匆匆的读后感精选(篇7)

当我不细心看到《匆匆》这一课的时候,心里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作者朱自清会感叹时间去的匆匆呢?大家都不思考的问题,他为什么要想呢?。

课文主要写了:“燕子去了,还会再回来;杨柳枯了,也会再青的;桃花谢了,也会再开;可是为什么我们的光阴一去就不复返呢?”作者感悟时间去的太匆匆了,想把时间抓住时,时间又从作者的手边过去,为什么我们的时间会流失的那么快呢?

看了这篇文章我也深深的想到了我的生活,一天也就很快的过去了,可是什么也没做,这不是白白浪费了光阴吗?所以,我以后做什么都得动作灵敏,不能让时间白白流去,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十分的五彩缤纷,让我那短暂的光阴变得十分有价值。以后,我写完了作业,还要做一些有意思的事情:比如看看课外书,增长自我的知识。写写课外作业,对考试有帮忙,不能去多玩游戏,那些没用的游戏也不能玩太久,否则,这样的光阴,即使再开心,也是浪费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话不是最好的例子吗?一寸光阴能够赚一寸金,可是,一寸金子买不到一点光阴这不是让光阴,要珍惜时间吗?其实,你珍惜光阴,光阴便在你身后长出绿阴,结出沉甸甸的果实,但如果你漠视它,它就化成青烟,消散的无影无踪。总之,我们要珍惜光阴,不让它白白流去。这就是珍惜我们自我的生命。

书本里的蚂蚁读后感200字九篇


我读了《书本里的蚂蚁》我知道了小蚂蚁很小和字一样大。有一天,一只小蚂蚁从花杆爬到了花心里,就在花心里睡着了。这时来了一个小姑娘把小红花和小蚂蚁一起摘了,夹到了书里。

蚂蚁在书里跑来跑去,它觉得自己像是一个字,因为他被书压得扁了。书本里的字也学着蚂蚁都走了起来,一本 陈旧的书变成了一本新的书。有一天,小姑娘把书再打开时,他看见书里的故事不一样了。以后,每次打开书,书里的故事都不一样了。

原来是书里的字每天都在走来走去,小姑娘就每天都有新故事看了,她再也不用买书了。

我也很想有一本这样奇妙的书。


我最近看了《书本里的蚂蚁》中一个有趣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兔子的胡萝卜”。

故事里讲了一个善良的小兔子的故事。小兔子萝里认为自己的幸福生活就应该是依靠泥土和自己辛勤劳动得到更多的胡萝卜,带着这个梦想,他来到了乡下。接着,萝里碰到了一个雪人,知道雪人的梦想就是拥有萝卜鼻子。于是,萝里就把自己的胡萝卜插在了雪人的脸上,雪人觉得自己成了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雪人让小鸟啄胡萝卜,小鸟认为,它站在雪人的鼻子上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 我们要做一个善良,并且乐于帮助别人的人, 这样别人获得幸福的同时,自己也收获了幸福。


《书本里的蚂蚁》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讲的是一只蚂蚁花朵上睡着啦,这朵花小女孩采回了家,她夹在了一本书里,小蚂蚁在书本里走来走去使别的字也动了起来,变成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最后小女孩很爱这本书,她天天看这本书,总是百看不厌。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给乌鸦的罚单”故事讲的是:一只乌鸦把粪便拉在一个光头上,警察给他开罚单它不当回事,但是后来自觉的慢慢把罚款交在树洞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犯了错没关系,只要能够认识错误并且及时改正都是值得表扬的,是个好孩子。


我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本书中《书本里的蚂蚁》里讲的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蚂蚁在花上睡着了,这朵花被一个小女孩采回家夹在了一本书里,小蚂蚁在书本里走来走去使别的字也动了起来,变成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最后小女孩很爱这本书,她天天看这本书,小女孩就不用再继续买别的新书了。[本文来自]

读了这本书我想对小蚂蚁说:“你真好,别的蚂蚁都在地上,而你把书里的字变来变去,让那个小女孩每天都能看到新故事,我也想请你到我家来,我也想每天都能看到不一样的精彩好故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善于发现,多读课外书。我也很想认识这只神奇的小蚂蚁。

我特别喜欢《书本里的蚂蚁》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讲了小蚂蚁被小女孩夹在书里,它仍然表现的积极乐观,书里的字也跟着小蚂蚁动起来了,小女孩每天都能看到新的故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管到哪里,都要积极努力,才能做出有意义的事情。

我还喜欢《洛卡的树叶》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讲了洛卡是一只大家认为脾气很坏的小熊,但他是很有爱心的。为了保护一片树叶,他在上面签上了他的名字。到了冬天,洛卡准备冬眠时,一只小鸟把有他签名的树叶送给他,洛卡得到了一个漂亮的书签。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看人不能光看外在,要看内心是否善良和充满爱。


今天,我读完了王一梅写的《书本里的蚂蚁》,我觉得书本里的蚂蚁很好玩,书中的蚂蚁走来走去,一天待在一页,就变成了书本里的字,好有趣呀!

《书本里的蚂蚁》有一句是这样写的“一个小女孩,摘下来一朵花,把花夹到了一本书里,这个蚂蚁就成了扁扁的蚂蚁。”小女孩再翻看这本书的时候,发现书本里有一只很好玩的蚂蚁,在书本里走来走去的,变成了一个个不同的故事,小女孩就可以不用买新的书了,就只用看着一本书,因为蚂蚁每天会变出一个不同的故事。

我也想要这样的一只蚂蚁呀,这样我就可以不用买新的书,每天可以看不同的故事,多好啊!


我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本书中《书本里的蚂蚁》里讲的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讲的是一只小蚂蚁在花上睡着了,这朵花被一个小女孩采回家夹在了一本书里,小蚂蚁在书本里走来走去使别的字也动了起来,变成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最后小女孩很爱这本书,她天天看这本书,小女孩就不用再继续买别的新书了。

读了这本书我想对小蚂蚁说:“你真好,别的蚂蚁都在地上,而你把书里的字变来变去,让那个小女孩每天都能看到新故事,我也想请你到我家来,我也想每天都能看到不一样的精彩好故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善于发现,多读课外书。我也很想认识这只神奇的小蚂蚁。


最近我一直在读《书本里的蚂蚁》这本书,我觉得这是一本充满童趣和想象的一本书,给我印像最深的故事是《书本里的蚂蚁》一天有一个小女孩把一本很旧的书放在地上,一只小蚂蚁钻到书里,像一个很小的字每天小蚂蚁会钻到不同的一页,今天跑到第39页,明天跑到56页,后天跑到78页,大后天跑到10000页,一个字问:“这样好玩吗?”小蚂蚁说:“好玩呀!”这样下去每天会变一个故事,小女孩每天一翻会变一个故事,就这样,小女孩就不用买童话书了。


《书本里的蚂蚁》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讲的是一只蚂蚁花朵上睡着啦,这朵花小女孩采回了家,她夹在了一本书里,小蚂蚁在书本里走来走去使别的字也动了起来,变成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最后小女孩很爱这本书,她天天看这本书,总是百看不厌。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给乌鸦的罚单”故事讲的是:一只乌鸦把粪便拉在一个光头上,警察给他开罚单它不当回事,但是后来自觉的慢慢把罚款交在树洞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犯了错没关系,只要能够认识错误并且及时改正都是值得表扬的,是个好孩子。

长城的读后感精选7篇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阅读是人数精神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阅读作者写的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对于阅读过程中的所思所感,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小编陆续为大家整理了长城的读后感精选7篇,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长城的读后感【篇1】

万里长城,是我们祖先用砖头堆砌起来的军事防御工程。而今天,钢铁长城,是我们人民解放军保卫国家,兴邦乐业的一到长城,这就是我们中国的国防。

《钢铁长城》是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七十周年的教育读本。这本书从对方面向我们详细地介绍了国防的重要性,增强我们对国防的重视,呼吁我们要树立保家卫国的坚定信念。

从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祖国的疆土幅员辽阔,万里长城东起山海关,西到嘉峪关,穿过整个祖国。我们作为中国人,应该知道国防知识,了解军事常识。科技在发展,武器也越来越现代化,但我们依然不能忘记那战争年代,还有爱国先贤。其中我最难忘惊心动魄的淮海战役,也忘不了爱国军事家叶挺的《囚书》中这样写道:我希望有一天,地下的烈火,将我连这活棺材一齐烧到,我应该在烈火与热血中得到永生!

曾经,多少军人撒下热血,保家卫国。现在,我们的人民解放军依然在天空,在海上,在边疆,保卫着我们。他们让百姓安居乐业,也让国家强大昌盛。只要有他们在,我们的祖国就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钢铁长城,人民就多了一份安全的保障。他们心中中装着祖国,装着人民,时刻捍卫国家的尊严,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

我虽然是小学生,但读完《钢铁长城》后,内心却感慨万千。我深刻地感受到人民解放军对祖国热爱,为人民服务的可贵精神。国防与国家的安危息息相关,现在有解放军保护我们健康成长,但未来,不管我们的命运如何,保家卫国的重任终究还是会落在我们肩头。我们是祖国的栋梁,我们理应顶天立地,支撑国家。所以我们必须从现在起,树立国防意识和保家卫国的坚定信念。这是我们的使命和担当。我是中国人,爱党爱国,让国家越来越富强是我的梦想,也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想!

每当看到大哥哥大姐姐参加军训时那英姿飒爽的样儿,我也无比渴望在我们小学阶段能开设军训课程,锻炼坚强的意志。我也非常羡慕那些能走进国防基地,接受国防教育的小伙伴们,盼望着能有那么一天,解放军叔叔能走进我们学校,带着我们踢正步、练军姿我梦想着自己的双脚能拥有一双翅膀,早点飞进国防训练基地,飞向祖国的边疆,了解国防知识,练就过硬的本领,树立远大的理想。

为了实现这个梦想,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将来用知识和力量让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我想,只要我们努力,用科技的力增强国防力量。用一颗爱国的心,为祖国作贡献,为人民服务,不仅仅是保护自己国家,还是保护全人类,守护正义!

长城的读后感【篇2】

不到长城非好汉,去年十月份,我终于有幸当了一回“好汉”。

那天早上,天微微泛起鱼肚白,我就迫不及待地爬起来了。天色刚刚亮起来,我们就乘车朝八达岭前进了。离开喧闹的都市,顺着曲折的山路走了好久,车子稳稳地停在了长城的脚下。我抬头一望,哇,长城真像一条银灰色的长龙,气定神闲地盘踞在连绵起伏的山顶上,壮观极了!我雀跃着开启了我的登山之旅。

沿着整齐的台阶走了一段时间,我向前张望着,除了熙熙攘攘的游人,怎么望都望不到长城的顶端,心想:这么长,怪不得叫做长城呢!我继续向前走去,每隔几米,就会有个观望口,向下望去,高高低低的树木连成一片,郁郁葱葱,绿得苍翠,黄得耀眼,红得绚烂,真像一盘随意泼洒的调色盘。

我扭头一看,前方不远处就是一个烽火台,我一口气跑过去,再气喘吁吁地向后张望,那些与我同排走的行人们早已被我甩在身后,我得意极了。再走就看到了那个高大的石碑——“不到长城非好汉”。

继续向上攀登,路更加陡峭,我越走越觉得吃力,于是,我就低着头,默不作声地一步一个台阶坚持着。终于,我取得了关键性的胜利,登上了八达岭长城的最高峰——好汉坡。我居高临下地看着下面吃力上爬的路人们,成就感顿时涌上心头,别提有多开心了。

艳阳高照,凉风习习,我举目远眺,真有“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的感觉。近处,层林尽染,远处那蜿蜒的山峰上,灰黑色的城墙时隐时现。看着看着,我似乎看到了修筑长城的那些辛劳、忙碌的身影,又似乎看到了远处烽火台上燃起了黑色的狼烟、听到了那悠长苍凉的声声号角……

望着这在风吹雨打中屹立了上千年的长城,我真想高呼:“长城,你永远是祖国的骄傲!”

长城的读后感【篇3】

去北京的几天我认识了一个大哥哥名叫陈浮生。

北京之旅的七天内我们一起去了长城、故宫、颐和园、天安门、人民英雄纪念碑还有著名的清华北大,还去了我们小朋友最喜欢的动物园、海洋馆,还去了北京天文馆、北京博物馆和科技馆。其中,My favorite is长城。我们坐着大巴车一起开到了长城脚下,老哥抓着我们一起去爬长城。开始爬了,我们一鼓作气爬到了第二个烽火台,这时我已经体力不支了,但是哥哥一直鼓励着我,所以我依旧坚持着。

当我们爬到第三个烽火台,我已经是大汗淋漓了,实在走不动了,但是我的哥哥扶着我走,一直把我扶到了一半,同学的鼓励、哥哥的的照顾,使我心中的怒火熊熊燃烧了起来,我一口气冲到了第四个烽火台。“看,那是第七个烽火台,是长城最高的地方,我们成功了!”哥哥说。我们高兴的一蹦三尺高,我们是最棒的、我们爬到了长城最高处,我们看到城下

的人就像小蚂蚁似的,抬起手就能摸到白云、呼出一口气就能把白云吹跑,大家都欢呼雀跃、高兴无比。这时我想如果我当初放弃就看不到这么美丽的风景了一定会很遗憾的。

这次登长城,使我深刻的体会到大家应该团结友爱、万众一心、互相鼓励,这样就能战胜困难,坚持就是胜利。

长城的读后感【篇4】

今天去看了长城电影,不得不说前几天周围人都在议论的电影果然名不虚传,百度搜了下,投资1、3亿乘六(因为是美元)的打造的中国风打怪兽,虽然一片贬褒不一的评论但是观看过后确实要感叹一番:过瘾!但是看完的感觉意犹未尽的同时又有一种虎头蛇尾的落差。其实感觉这部电影完全可以拍成两部电影,第一部抵挡怪兽,到击退怪兽就可以了,因为实际电影中展现了各种各样的新式装备,但是也只是简单亮相,怪兽只发起了一番试探攻击就结束了,景甜的鹤军感觉存在感略显多余,城墙上有铡刀干嘛还要蹦极下去喂怪兽。所以可以把前面的剧情展开全做第一部,第一部写怪兽攻城,甚至可以加一些契丹人来,写到他们击退怪兽或者杀死兽王,最后全体庆祝的时候兽王活了,然后放一个怪兽挖掘暗道的镜头作为悬念。第二部则放怪兽杀入内地,然后各个兵种新一轮新武器展示,不过感觉老谋子体操团更适合阵地战,还只适合防守,没有什么机动化的东西,然后怪兽升级或者boss的boss出现,最后景甜和老外杀死怪兽,爱情得到升华。两个人去隐居了。一部电影剪辑成90分钟相对于这种片子来说太短了,剧情有种虎头蛇尾的感觉。

长城的读后感【篇5】

我是一个生长在农村的孩子,从没有出去旅游过,一直就跟着爷爷奶奶生活,对举世闻名的古建筑万里长城不仅是没有亲眼看见过,而且就连长城的图片都好像只见过一次。今天早上,我和同学们自学了《长城在我心中》一文,还仔细看了课文插图后,我便情不自禁地说出了:长城,你,真的在我心中了!祖国,您,也真的留在我的心中了!。

我把课文反复读了几遍,当我再次读课文第一自然段时,我知道了我们祖国幅员辽阔,祖国山河如此壮丽,物产也很丰富,我多么地热爱自己的祖国啊!我为我们祖国而骄傲!我继续读课文,了解作者孩提时是多么向往长城,此刻,我也是多么渴望亲自登上长城啊!读到第四自然段时,我明白了长城那古老的城墙就像一条巨龙,那高大的烽火台有的就像奋起的勇士,有的就像沉思的巨人。此刻,我多么想插手翅膀飞到长城上亲眼目睹它的磅礴气势。曾经听老师说过,由于当时没有交通工具,修筑长城所用的一块块的砖都是古代劳动人民用双手搬起来用双肩扛上去的,当时听了我都惊呆了。古代的劳动人民不知流了多少汗,消耗了多少精力,他们有的可能积劳成疾,有的可能被活活累死在运砖的途中,有的......我想我们现在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上课时有时还不用心听讲,找别人说笑,就连一节课40分钟都坐不住,真是太不应该了!我再想想那些设计者又是多么的有智慧啊!我再想想自己,有时遇到一点点困难就退缩了,真是太不应该了。当我再次读第五自然段时,我周身的热血好像在沸腾!

读完这文,我好像跟着作者游览了长城,拍了我自己站在长城上自豪地放声高歌祖国,高歌长城的照片。从此,长城已经印在我脑海里了,也将会永远留在我心中!

长城的读后感【篇6】

放假时无意间看到一个综艺节目很长知识就是《了不起的长城》是由演员刘烨,阮经天,歌手杨超越,黄明昊,周深,主持人沈楠,笑星杨迪一起作为长城砖员,在导游张绍刚的带领下,组成长城研学团,走四万里中国长城,学五千年中华文化,游览长城的历史和现在。

我和妈妈观看了几期,其中有一期是居庸关:北京昌平的居庸关,居庸关得名,相传秦始皇修筑长城时,将囚犯、士卒和强征来的民夫徙居于此,取"徙居庸徒"之意。居庸关以其地势险要,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气势,战国时期就是兵家必争之地。

他们这次是砖王争霸赛,进行答题获胜者可以得到黄金砖。砖员们坐在秋千上,如果答错就剪刀一条支撑他们的绳子,知道剪断为止。居庸关第一题,居庸关在太行山的余脉军都山,上面是燕山山脉,下面是北京,左面是张家口,它是在华北平原和塞外草原之间,所以军都山之间形成了一条长40华里的山间峡道,适合设置军事隘口,

节目中认识了第一个长城文物:骉羌钟,生于战国,身上有61字铭文,是身上最早刻有长城二字的文物。春秋战国时期,三晋时期,齐国内乱,赵魏韩伐齐,韩式朱君有名大将,骉羌是一个大将,攻下了齐长城,为了纪念他做了一口这个钟。

节目中认识的第二个长城文物:九边图,九边重镇的军事地图,他是第一个反映了明长城防御体系的地图,青青绿绿有一种山水画的感觉,采用了特殊的绘制手法,很是特别。

节目中认识的第三个长城文物:信,是米薇写给丈夫的信,被英国人发现被收藏在大英图书馆里,真是千里之外啊,没想到他的信能漂洋过海到了英国。

真的是看了个综艺,学了个历史,很棒的节目。

长城的读后感【篇7】

《长城》从接到剧本到现在,已经快三年的时间。一千人规模的剧组光翻译就有100多人。张艺谋坦言,在拍摄和后期制作中,中美团队有大量需要协商与沟通的内容。

而主演马特-达蒙,更是在《金陵十三钗》时就有过接触,后由于档期原因没能合作。这次出演《长城》开始又是档期原因未能合作,两个月后突然“柳暗花明”最终出演也是圆梦。张艺谋表示:马特-达蒙为人谦和友善,曾获得金球奖最佳编剧的他,在拍摄时针对台词给出多种方案,但他未来是否自己当导演还在考虑中。

各种威力强大的精巧机关,镇守长城的神秘军队无影禁军,将长城变成巨大的陆上航母,而他们的对手就是上古神兽饕餮。预告中战斗场面恢弘壮大,处处显露出的中国文化元素,更表明张艺谋从未放弃“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的初心。

电影中的无影禁军分属五个不同的兵种,各军各司其职,协同作战。虎军是工程和机关部队,操控着长城上各种威力强大的精巧机关,和弓箭部队鹰军一起,负责远程打击;熊军和鹿军则是两支主力近战部队,熊军厚重鹿军灵活,他们将和饕餮贴身肉搏;还有套着飞索的鹤军,她们手持长枪从高空跃下,利用重力各种角度全方位进攻,这些在预告中都可以看到。

而影片中的饕餮,每60年一次降临人间,它们并非无意识的野兽,而是有组织有计划地“掠食人类”。在预告中,饕餮首度以群像现身,速度极快,有组织的疯狂地攻击人类、摧毁建筑物,战力极其恐怖。

据悉,《长城》将于12月16日上映,届时全国的观众将领略到一场长城上的饕餮大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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