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的读后感怎么写”为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收集并提供,为避免遗忘,还请您收藏本页网址。读书可以使我们的思想变得更加成熟,这无关年龄,读了作品后,我们可能会对某些情节产生疑惑。有很多新的思考会在阅读时产生,我们在阅读完后可以把它记录下来。
每个人都会对逝去的亲人有所怀念,希望有一种事物可以把自己的思念带给他们,而那个事物,便是鹦鹉白色的鹦鹉。
要说完这个故事,还是要从头说起:主人公水绘每天都会带着她心爱的猫咪,到印度人开的一家宝石店思达娥宝石店来看望一只会说话的白鹦鹉。水绘有一个在她出生前夕去世了的姐姐,她一想到姐姐都会觉得有一股暖暖的东西从心底涌上来。后来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当她再次来到思达娥宝石店时,鹦鹉不见了,是她心爱的咪给吃了!数十天后咪也不见踪迹了。当水绘再次来到宝石店时,她发现在巨大盆栽橡胶树旁有一个通道,通道里时常会发出咪的叫声。她随着咪一直走一直走,似乎没有尽头似的,下了二十级,又下了二十级似乎已经下了五十层了,她抱住了咪闯入了一个未知世界,这是一大片森林,森林里栖满白鹦鹉,水绘在树旁找到了她从未见过的夏子姐姐。姐姐告诉她,森林里满天飞的白鹦鹉都是人间通往阴间的最美的信使,每一只白鹦鹉,都代表着人们对逝去的亲人的怀念
世间,任何东西都可以被时间所推移,但是,唯一不变的,便是那一种思念。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们无法像童话里一样,用一只鹦鹉来表达自己的思念,然而,我们却用了跟多符合实际的方式来思念亲人,清明扫墓,那便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
每到清明,我们中国人便会去为自己祖上的扫墓,并且思念自己的亲人。这一件事已经成为了我们的习惯。而在《白鹦鹉的森林》中,养一只白色的鹦鹉,为死去的亲人带去一份思念,正与我们的清明节扫墓相同。在这其中,不管哪一种方式,都代表着人们的一份份思念,而那一份份思念汇聚成一片片森林,里面装满了人类最真切的思念。
希望这片森林可以永远存在!
今天,我借了一本书〈捣蛋鹦鹉外传〉的书。
这本书的大意是这只鹦鹉叫大龙,还有朋友独眼,大龙被卖给一个叫秀儿的女孩,独眼卖给了一个导演,秀儿对大龙很好,大龙还做过许多笑话,它还会打抱不平,秀儿的老板贪财又贪色,一连好几个月都不给他们发工资。大龙有了一个好主意,他等到中午时,它便飞到老板的楼下,叫骂老板是贪财贪官,老板听到,往下一望什么也没有,老板以为楼上有鬼,心里很害怕,吓的脸色铁青。
他不得把欠工人们的钱发了。他的老板也很贪色,看见秀儿进来,就想对秀儿无理。大龙就在他的窗外大叫骂:大色狼。那个老板听见了骂声也不知道谁骂他,他东瞧瞧西看看,秀儿这才逃脱了老板的手掌心。大龙一直把他骂的心虚了,他再也不贪财贪色了,他还知道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秀儿要坐飞机出国,飞机上不能带宠物,大龙的朋友独眼的主人也不要独眼了,于是他俩一起飞向西山,山上的白医生以为他们生病了,给它们吃一种黑黑的苦苦的药。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只有我们和动物友好相处,不伤害东西,动物才能成为人类的朋友。
我的妈妈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因为妈妈对我和哥哥很好。妈妈平时做事情很认真,比如她做饭很好吃,她干完活会很仔细地检查一遍。但有时她会生气,可能是因为我把房间弄乱了,也可能是考试没考好。有时她会很开心,可能我和哥哥考得很好,可能我主动做家务。
今天,林老师问我们,《疯狂的鹦鹉》里面的妈妈你喜欢哪个?这本书有三个妈妈,第一个是哈里的妈妈霍兹沃斯太太,她的个性很温柔,对哈里很好。麦迪逊丢失了以后,哈里的妈妈给他买了一只鹦鹉胡雷迪来安慰他。第二个妈妈是马丁的妈妈达尔西莫德,她性格暴躁,经常让马丁抓老鼠,对马丁很严厉。第三个妈妈是沃尔夫的妈妈玛丽,她比较喜欢沃尔夫,但没有巧克力的日子里玛丽的脾气非常暴躁。
我喜欢马丁的妈妈,虽然她很严厉,因为管教严厉才才能让孩子更懂事,掌握更多本领,生存就没有问题。我也爱我的妈妈,她认真的态度一直影响着我。
“鹦鹉”来了。我正安静的坐在床上看着那本封面以发黄的一本旧书。突然,天渐渐暗了下来,我跑到阳台一看:天黑压压的笼罩着整个大地,几点雨丝慢慢的从天而降,落在人们五彩缤纷的花伞上。那些人大步流星的走了。一转眼,小区的花园里一个人影也没有了。还没等我回过神来,一阵刺骨的冷风迎面向我吹来,我打了一个冷颤。接着,风越来越大,树就摇摇晃晃的,一下子,就掉下来一个树枝。风还是依然大着,再加上一点细细柔润的雨丝,带上树枝的断裂和树的摇晃。充分的证明台风“鹦鹉”真的来了。它在深圳呼啸着,刮呀刮,时不时会听到树枝断裂的声音。使人惊心胆战,生怕一些掉下的东西会砸到人。台风依然不停的呼啸着,丝毫没有要停下的意愿。但一丝一丝的毛毛雨却停了下来。在外面行走的人,都把伞收了起来。但台风不肯就此罢休,它的风更大了,人们又纷纷打着伞,挡住风,寸步难行的往前走。
记住哦!台风来了最好别出门,小心被什么东西砸着。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小女孩在失去一只鹦鹉后却最终又得到另一只新的会说话的鹦鹉的感人故事。
故事讲的是在阿姆斯特丹雅士街一座狭小的房屋里,小女孩伦婕养的那只心爱的会说话鹦鹉死了,小女孩因此伤心病倒了,可怕的是她根本就不想好起来,这不是药物所能解决的问题,她需要医学之外的帮助。为了帮助她恢复健康,善良的老范得托伦大夫决定去找他的侄子彼得帮忙,给小女孩找个新的会说话的鹦鹉。彼得和他的同伴经过重重困难和艰辛,终于在平安夜为伦婕从伦敦买回了一只聪明漂亮的、会说话的黑冠鹦鹉,最终让伦婕的病情好转。
从阿姆斯特丹到伦敦,必须乘船横渡刮着冬季风暴的英吉利海峡,可眼下这种浓雾的天气并不适合横渡海峡,在北风呼啸的冬天横渡海峡时随时都会丢掉性命,但是为了救这个小女孩,他们冒险出航并最终买回了鹦鹉,这真是令人非常感动。
安妮洁是一只漂亮的雌鹦鹉,它长着绿色的翅膀,头上有顶小黑冠,全身其它地方都是绚丽的深红色。它非常聪明,不但会讲话,而且善解人意,伦婕一看到它,和它说了几句话,病情马上就好转了,这真是太神奇了。
如果世上多一些这些聪明善言、神奇的鹦鹉,那该多好呀,这样那些患病的小朋友们就可以经常和鹦鹉说说话、解解闷,心情自然会好起来,对身体的康复也会有帮助,你说呢?
一颗小小的、闪闪发光的、像珍珠一样洁白的蛋动了,嘶的一声裂开了,裂痕越来越大越来越多,不久,麦迪娜来到了这个世界!
她一身色彩斑斓的羽毛,眼睛小小的,像两颗黑宝石,远远望去发出智慧的光芒;镰刀似的嘴巴锋利无比。她最漂亮的地方还是头上的那一簇毛,像凤凰的凤冠一样。她就是麦迪逊和胡雷迪的女儿。
麦迪娜热情、勇敢、善良、善于、思考发现一天,一个蒙面人鬼鬼祟祟来到麦迪娜的家里,那个人手里拿着一颗闪闪发光的球。麦迪娜刚拿出手机准备拨打110,就在这时,那个球发出绿色的幽光,只听嗖的一声,麦迪娜被送到了他们的巢穴。只见巢穴的角落里有只遍体鳞伤的老虎,旁边还有只失去左眼的狐狸,这边还躺着一只失去前腿的小狗,手断了的猴子。他们看了一眼麦迪娜,然后又爬了下去,他们对生已经不抱希望。麦迪娜看到这一切,赶紧走到猴子猴子面前,想给他处理一下伤口,猴子无精打采地说:没用的,逃不出去的!那只缺了前腿的狗爬了过来:这是一个倒卖动物的犯罪集团,他们把动物拐骗到这里来,然后再杀害或者卖掉。我们试着逃跑,但是怎么样都逃不出那个球的幽光外。哎!狗叹了一声气。
原来那个光球是个魔法球,想要逃出去一定要把它打碎。麦迪娜进入了思考,他们不能坐以待毙。麦迪娜想到爱他的父母,还有和蔼可亲哈里一家人。她一定要逃出去,还要把犯罪集团彻底粉碎。
通过她观察和分析,想到了完美的主意。她说服了其它动物,让其它动物对生又有了新的希望。
麦迪娜失踪两天了,麦迪逊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走来走去。哈里在旁边劝说道:冷静,麦迪逊,相信警察,相信麦迪娜!麦迪娜他们在一个月高风黑的晚行动了。
她用锋利的嘴死死的咬住了坏人的手,老虎用它高大的身子压住坏人的两条腿,狗瞅准机会一跃而上,把那个发出幽光的球狠狠地砸在地上摔碎,在电石火光之间他们成功的逃了出来!警察也同时出现在案发现场,坏人无处可逃,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清晨哈里家又成了宽敞的舞台,鹦鹉们又在舞台上一展歌喉
一个王子,他有一只神奇的鹦鹉,王子十分喜欢它,有一天,这只鹦鹉飞走了。王子很伤心。两天后,这只鹦鹉衔着一粒树种回来了。王子让园丁把种子种到花园里,一年后,这棵树直结出了两个果子,老园丁留下一个果子决定把另一个果子献给王子。王子手下有一个很坏的大臣,他想杀掉那只鹦鹉。大臣在园丁不注意的时候在那个果子里下了剧毒。园丁把这个果子献给王子,王子刚想尝大臣就说这个果子里有毒,王子听了,就先切一块喂给了狗,狗毒死了。王子把鹦鹉杀了,还下令吧园丁处死,刽子在花园里寻找园丁时却发现一名男子,他把他带王面前,经过他的一番解释后王子证明他是园丁还知道他冤枉了鹦鹉。
今天中午,我从书柜里拿出了一本书,名字叫王子童话。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千万不要不分清青红皂白,要弄清楚事情的真相在去做。
猫与鹦鹉是不同的两个种类,但他们却拥可以有着同样的友谊。
白鹦鹉是作者母亲生前非常疼爱的一只鹦鹉,它唯一会模仿的“上茶啦”经常激起作者对与母亲的往事的思念。白鹦鹉与猫阿白是一对十分好的朋友,都被作者称为“阿白”,只是一个是“猫阿白”,一个是“鹦鹉阿白”罢了,这个故事便是围绕它们所写的。
在读这篇文章时,我的脑海中一直有个问题在萦绕着:两个不同种类的动物能跨越种类的限界成为朋友吗?但事实往往出人意料,这只鹦鹉阿白与这只猫阿白之间的友谊已不是简简单单的友谊了,而是能“想人所想,急人所及”的挚友。
就比如鹦鹉阿白因为它看见挚友猫阿白的乞求的动作与乞求的神态之后,所以鹦鹉阿白扔年糕给猫阿白,而且它还记住了自己的挚友非常爱吃年糕。
还比如在猫阿白的最后时刻,鹦鹉阿白也从来没有想过猫阿白会永远离开它。猫阿白被埋葬了以后,鹦鹉阿白在一个又一个的地方寻找猫阿白的踪迹,在它知道猫阿白——它的挚友一去不复返了以后,它不再进食,悲痛欲绝的好似犹如痛失知音的俞伯牙一样,羽毛也如同它的心情一样一天比一天暗淡,“上茶啦”也如同猫阿白的离去一般而一去不复返。
就算猫阿白已经不可能再回来了,鹦鹉阿白还是经常飞到曾经与挚友猫阿白共同停留的松树枝上,不时喳喳地叫着,虽然我感受不到鹦鹉阿白内心的悲痛,但也能想象到那一阵阵喳喳正是鹦鹉阿白在呼唤自己逝去的挚友。
我想它之所以要站在那棵树上不断鸣叫,是想将自己的挚友呼唤来吧,只可惜它永远也不可能在这里盼来那一只鹦鹉了,那一只白色的鹦鹉。盼来的我想只有它对挚友的深深怀念了。
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阅读作品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我们在写读后感需要注意的是,要符合情理、写出真情实感。此时你或许正为写作品读后感而烦恼吧?经过收集,读后感大全整理了奉献读后感怎么写,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奉献》这篇故事主要讲:张海迪大姐姐身患重病,从胸部以下失去了知觉,是一个严重瘫痪的人。
她自学了英语、日语、德语和世界语。
她关心小朋友,她常常教小朋友们唱歌,为小朋友理发,还为几个小朋友治好了瘫痪病。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要好好学习。因为一个瘫痪的人都可以学那么多外语,帮助那么多人,为什么我们就不行?而且我们比她的条件好。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今天我读了《奉献》这篇课文,我感叹万分,张海迪姐姐虽然患了严重瘫痪病,但她一直勇敢地生活,把自己仅有的光和热奉献给人们,这是多么的伟大啊!
文章讲述了张海迪姐姐身患严重瘫痪病,忍着疾病,痛苦坚持学习,迎难而上,怀着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他刻苦求医,只为人们治疗。他关心和爱护小朋友,常常教小朋友唱歌和理发,还为几位小朋友医好了瘫痪病。张海迪姐姐明确生活目标,克服了生活中的重重困难,为社会做出了无私的奉献。
想到这里,我突然想起了前几天看电视,电视里的一个电台里面讲了有一位健康的小男孩,他小时候浪费时间,不认真学习,长大后也不努力工作,只是在街上乞求食物,当自己快要去世,才醒悟到小时候不应浪费宝贵的时间,长大后不应不找工作,不努力赚钱,最后悲伤地去世了。
难道只有患瘫痪病的人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吗,只有不健康的人才能为社会做贡献吗?为什么张海迪姐姐身患瘫痪病还能为社会做出贡献?把自己仅有的光和热奉献给人们,而我们却做不到呢?
那天,我看了一部电影??《暖春》。它是我见过的一部最讨人厌的电影,它让看每一个故事时都痛哭流涕,每次晚上睡觉时的眼睛都肿肿的······
这部电影讲的是一个名叫小花的小女孩,她的亲人都死了,这个村的村长知道了这件事,便把她领养到家里。可这也不是个长久的办法,后来他号召全村的村民,希望他们中间有一个好人能照顾小花,大家都不想肥水不流外人田,这时,铁蛋的父母领养了小花。他们不是并出于好心,他们惦记着小花家的那一片地。小花被他们领回了家,他们对小花又是打又是骂,甚至不让小花吃饭。
终于有一天,小花忍不住了,趁着夜深人静,她逃跑了。清晨,小花由于体力不支,昏倒在芍药村的山野上,出去赶集的二狗发现了她,把她领回了村。大家都不愿意领养她,因为这个村实在太穷了,宝柱爹看着小花挺可怜,不顾自己是村里最穷的人,把小花领回了家。尽管家里人强烈反对,尽管家里人因为这事不止一次离家出走,宝柱爹还是留下了她。小花在宝柱爹家很听话,她包揽了家里所有的活,为不能生育的宝柱爹的儿媳妇香草逮蚂蚱······最后,他们解除了误会,生活的很快乐。十四年过去了,小花成了一名优秀的乡村教师,她要报答曾经爱过她的人,报答曾经宝柱爹养她的那片土地······
“花儿,别哭,爷爷没事儿。”这是宝柱爹为了让小花上得起学,上山砍柳条,谁知,在这时天下起了倾盆大雨,他艰难的,蹒跚的走着,脚下一滑,昏倒在地上。小花冒雨找到了宝柱爹,又请人帮忙把爷爷(宝柱爹)抬了回去。爷爷醒来,看见小花那布满泪痕的脸,说的一句话。当时,我流下了眼泪······
我眼里含着泪,带着抽泣声看完了这部电影。宝柱爹对小花的爱,是默默无闻的。我想:爱的奉献,想必就这麽简单。
我读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才真正领悟了什么是爱。爱心,一个多么令人熟悉的字眼,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份纯洁的爱,爱是无私的,爱是博大的,只有生活在爱的海洋里,才会享受爱。
“啊,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每当听到这动听的歌曲时,便想起我们“雷锋小队”照顾一位92岁高龄的孤寡老人的事。这天,阳光格外明媚,天格外蓝,我们一行六人去看望一位孤寡老人。不一会儿,我们来到了老人家。一进门,看到年迈的老人正躺在床上咳嗽。那一声声咳嗽令人心痛,我原本格外好的心情变得沉重起来,我灵机一动,让离这儿较近的席鸿林回去拿药。接下来,我们上演了一幕“齐心烧饭记”只见,杨巧媛在烧水,可谓大汗淋漓,然而她却不吭一声。活泼可爱的黄蓓、鞠雨薇在煽火。我呢,便有一个重要的角色——掌勺人,则让闫淑当我的助手。我用席鸿林带来的番茄和芹菜来一道菜。上锅后,我将油倒入锅中,只见油烟弥漫,大家都呛得直咳,更别提席鸿林了。
我又将菜一齐倒入锅中,终于,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菜盛到盘子里,尝一口,大家都觉得不错。这时席鸿林也来了。我们拿着药,端着水,将床上的老人扶起,看他减轻了病痛的样子,我们开心笑了……“啊,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熟悉的旋律又在脑海中响起。
有奉献精神的父母培养大人物的读后感,来自京东网的网友:我一口气看完了这本书,很受启发.书中的教育孩子的理念和我们现行的做法不同,但是,我认为是对的.在繁忙的工作中在孩子繁重的学习负担下,我们几乎忘记了生活的意义,培养孩子的目的.难道孩子只是个得高分的能手,或者仅仅会动手会学习?孩子的品德教育更加重要.孩子内心的对学习的喜欢,对真理的探索,对生活的热爱,对家人,朋友的珍惜,对大众的责任感,对建立公平美好社会的追求,更加重要.我立即开始联系使孩子能够提供帮助的机构,希望孩子和那些不幸的孩子认识并了解他们,他自己思考一些问题,并提供他力所能及的帮助.帮助别人使我的孩子更幸福……
奉献担当——《一个有缺口的馒头》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们看了一篇名做一个有缺口的馒头的文章,读完之后,我羞愧万分。
通过描写一个饥饿的小女孩把一个被咬了一口的馒头退还了给军队,最终被饿死的故事,歌颂了全国军民同仇敌忾,团结抗战的战斗精神,赞扬了中华民族以大局为重的美德。
抗日战争时期,日军侵占怒江西岸,一个国民党少校押送弹药和食品上前线,途中卡车陷在炮弹坑里,遭遇饥民疯狂抢车上的馒头。少校晓之以理,饥民们听后,纷纷把馒头送回了车上。一个叫尤小翠的小女孩儿把一个刚刚咬了一口的馒头还给了少校。一周后,战士们胜利了,而尤小翠却在三天前饿死了。
感动之余,我惭愧地想到了自己。今天的我生活在一个和平的环境里,有一个幸福的家,有疼爱我的爸爸和妈妈。我不知道残酷的战争会让人们怎样的痛苦,不知道饥饿到底是什么滋味,不知道骨肉分离是怎样的撕心裂肺。和小女孩儿想比,我是多么幸福呀!而有时我却不懂事,不知道心疼爸爸妈妈,做事总是以自我为中心,遇到不顺心的事就大发脾气,想起这些,我的脸阵阵发热,比起小女孩儿,我简直太渺小了。
今天的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年代,拥有和谐的社会环境,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这本书,是我们当代青年奋斗前行的行动指南,更是我们年轻共产党员“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树立正确人生观、励志成才的鲜活教材。
青春就是虽身处困境,却心怀大志;既志存高远,更踏实苦干。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人生的道路要靠自己来选择,如何选择一条正确的道路,关键是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他也以实践做出了诠释。即便作为“黑帮子弟”处境艰难,但他坚持追求真理和进步,始终对党充满信心,矢志要为群众办实事。与他同窑洞住过的雷平生说,习近平有强烈的使命感,在农村的7年逐渐明确了自己的人生目标,踏踏实实为老百姓办实事。正因如此,习近平先后8次写入团申请书,先后10次写入党申请书,不屈不挠,终于入团入党。他的理想信念犹如定海神针。
青春就是要不断读书,不断学习,不断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读书到了夜以继日的地步,甚至劳动了一天,都要点着煤油灯读书,“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读书到了求知若渴的地步,甚至可以“走三十里山路借书”,可以随时随地和一起下乡的知青讨论读过的书、思考过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读书涉猎之广也令人叹服,他不仅博览历史、政治、军事书籍,通过思考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还研究马列主义哲学著作。习近平总书记读书还讲究方式方法,他的分析对比法另辟蹊径,让我受益匪浅。
青春应该是奉献的青春,是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毫无保留的青春。
习近平总书记下乡插队,“年龄最小,地方最苦,待得时间最长”,当身边的知青或当兵、或招工、或推荐上大学,一个个相继离开梁家河,只剩下他一个人,他还能从容淡定,奋发作为。这说明,习近平总书记年轻的时候就心怀理想,而他的远大理想不是当多大的官,恰恰是看似平凡的“为百姓办好事”,恰恰是把自己全身心奉献给共产主义伟大事业,奉献给了人民。
作为集团公司供应处的一名普通计划员,岗位是平凡的,却也是充满挑战的。那就需要时刻思考,自己到底在为什么工作?是为了自己作为一个计划员“助生产,保供应”的岗位职责工作;是为了供应处“抓管理、降成本、增质量”的业务目标工作;是为了集团公司“127”发展战略、“136”行动计划工作。自己怎样去工作?我认为要勇于担当,用主动作为来展示自己;要脚踏实地,在繁琐的工作中以不平凡的工作升华自己;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纪律,用清正廉洁锤炼自己。习近平总书记的知青岁月已经为自己指明了方向,无论时代场景如何变化,投身集团公司振兴发展,与集团公司共成长,在奉献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这就是青春永恒的主题。
西风烈,长空雁叫霜晨月。霜晨月,马蹄声碎,喇叭声咽。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这是毛泽东主席在长征途中的慷慨陈词,令我想起最近读的有关长征的红色小说《长征小尖兵》。书中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看得我热血沸腾。
故事中的主人公唐福兴,出生于武术世家,一手飞刀术使得出神入化。唐福兴在长达两年的漫漫征途中一点一点成长。虽然长征路途中充满了艰难险阻,但是他始终相信心中的那道光。凭借着顽强的毅力,他攻坚克难,走过大雪山,飞夺泸定桥,淌过大渡河屡立战功。他是众多红军战士中的一个缩影。
红军长征从闽西到陕西,走了足足两万五千里!然而红军长征却并没有结束,他们接下来还要走一年!可是就算这样,也没有人退缩一步。就算脚底磨出血泡又如何?就算牺牲了两万八千名红军又如何?既然踏上了这条路,哪怕前面的道路满是荆棘,那也必须一步一步坚强地走下去。红军怕死吗?不怕!在参加红军的那一刻,他们便做好了随时随地为国家赴死的准备。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百姓的幸福安康。红军战士们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令我深深动容。
这不禁让我联想到这次疫情中勇赴一线的医生护士们,他们不也是舍小家、为大家?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幸福,他们第一时间义无反顾地前往武汉等危险地区支援。在电视上,我看到许多医生护士穿着厚厚的防护服,马不停蹄地做手术。他们来不及吃饭,来不及上厕所,更来不及睡觉,他们无时无刻都在和死神争分夺秒。就算有时间,他们也尽量少吃东西,少上厕所,少休息,因为这样就可以节省一个口罩,节省一套防护服。冬天,口罩在医生护士的脸上结了冰,有些医生护士的脸上甚至冻出了血块。在穿上防护服之前,他们的头发必须全部剃掉,否则出了汗,时间久了头皮便会烂掉。男的还好,女医生、女护士牺牲就大了,哪个女孩不喜欢一头美丽的长发呢?可是所有人却是毅然而然地剪掉了头发。医生护士们这样勇敢的攻坚克难精神,这样伟大的无私奉献精神,不令人震撼吗?这不就是新时代长征精神的最好诠释吗?
攻坚克难、无私奉献,这是新时代里长征精神被赋予的含义。我们作为新时代少年,更应当秉持并继承这样优良的长征精神,为祖国的辉煌再接再厉!
读书好似爬山,爬得越高,望得越远。网络上,很多都在谈论马克西姆·高尔基写的童年,读了以后让人眼前一亮。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对于写童年读后感你有自己的心得吗?下面是栏目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童年读后感怎么写”,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寒假妈妈送给我几本书,其中一本是世界文学经典《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我拿到书看到是世界文学经典,便津津有味的读起来,可是第一遍看完我并没有太深的感触,妈妈建议我再读几遍,于是我又细细读起来……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其他两部分别为《在人间》《我的大学》。
《童年》主要讲述的是阿廖沙三岁到十岁的童年生活。小说从他随同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写到外祖父叫他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最底层人民的艰难生活状况。
阿廖沙外祖父家开了染坊,但随着家业的衰落,他祖父变得吝啬、贪婪,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还狠心剥削手下的工人。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被他打得昏死过去。他的两个舅舅也是粗野、自私,整日为争夺家产争吵。在这样一个让我们现在无法想象的,到处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阿廖沙体会到当时人间的痛苦。
然而生活中总会有阳光的,他的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还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阿廖沙听,她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给与他阳光的还有他的好朋友淳朴的小茨冈、正直的格里戈里。他们都给阿廖沙温暖和力量,使他在黑暗的环境中仍依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读了《童年》我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我也学会了在困难和困境中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成为充满爱心的人。
我读了《童年》这本书后,就觉得阿廖沙从3——10岁一段生活经历,我认为当时的世界是非常黑暗,这个世界就沉睡在自私,无聊与罪恶中,所以认为阿廖沙十分可怜,但他的精神可以让我们学习。
从这本书上,我觉得外婆心地十分善良。爱所有的人,所有一切痛苦都息不了她心中的仁爱之光,对阿廖沙和高尔基都十分疼爱。外婆是个十分爱劳动的人,乐观开朗,能歌善舞,我认为高尔基在他外婆的疼爱下一定能好好成长起来,阿廖沙本来就没人疼没人爱,如果没了外婆,阿廖沙的心终就无法温暖,所以在这片文章中,外婆是不能没有的。
阿廖沙被他的两个舅舅,让他背着十字架,结果被压死了。这让外婆和高尔基都十分难过,他的两个舅舅天天喝酒,天天打阿廖沙。所以阿廖沙的生活十悲惨!
我非常庆幸我没有出生在高尔基那个年代,不然真不知道我还活得下去吗?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好好学习,长大为祖国做出贡献!
最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高尔基写的《童年》,我看了几页就爱不释手,被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住了。
高尔基在他很小的时候父亲就病死了,生活很艰难。他和妈妈住在外祖父家。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为了上学而捡破烂赚学费,高尔基只好穿着母亲和外祖父的衣服去上学。这让他在学校里的处境不好受,他被有钱人家的孩子嘲笑为“捡破烂的”、“臭要饭的”,还向老师告状说他身上有垃圾味儿。为此高尔基受到了莫大的侮辱。但是高尔基没有被这些困难所吓倒,反而把困难化为学习的动力,取得优异的成绩,受到了学校的奖励和老师的喜爱。
读完《童年》,高尔基童年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思绪万千。与高尔基相比,我的童年是多么幸福啊!我们在父母的爱里成长,不愁吃,不愁穿,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父母从来不需要我去干活。双休日或节假日,爸爸妈妈还常带我出去游山玩水,融入自然,尽情享受大自然的沐浴。到学校上学全免费,老师又像妈妈一样关心着我们。学习上有困难时,老师和爸爸妈妈都会不厌其烦地辅导我,直到我弄懂为止。再看看自己,平时学习上不够努力,做事总是拖拖拉拉,不求上进,想想真是的,自己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所以我要下决心珍惜时光,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意义非凡的书——《童年》。
《童年》是著名作家高尔基传三部曲的第一部。这本书以高尔基本人童年的生活经历为题,并在基础上进行了艺术加工。
和高尔基相比,咱们的童年是快乐的,是无忧无虑的。高尔基残暴的外祖父几乎每天都抽打高尔基,而咱们的爸爸妈妈对咱们充满了疼爱与关心。
和高尔基相比,咱们的童年是幸运的,是没有痛苦的。高尔基幼年丧你,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童年。十一岁时最疼爱他的母亲也不幸病逝,高尔基成了一名名符其实的孤儿,小小年纪就开始只身到“人间”谋生,在俄国的最底层社会受尽磨难和艰辛。而此时的咱们却呆在美丽的校园里,在老师们的教导下努力地学习知识和本领......
就是在这样的艰苦环境下,高尔基却成就了其伟大的一生,成为俄国最杰出的文学家!和高尔基相比,成长在二十一世纪的咱们又岂能不更加加倍努力?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好书,它叫【童年】。
这本书是伟大作家高尔基自传三部曲的第一部,写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悲惨。文章开头就写了作者父亲的死亡,他和外祖母一起离开了这座城市。接着,他来到了外祖母的家乡“尼日尼”,并在这里度过了7年并不快乐的童年。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外祖母,因为她很善良,她眼中的上帝永远是善良的。她无论什么时间什么地点都不忘上帝,她对狗,鸭和鸡······也常常提起上帝。下面是关于她的一段故事:
酒馆的老板娘养了一只娇生惯养的猫,又馋又懒。有一次,这只猫从花园里拖回一只鸟,外祖母看见了,硬是从它嘴里把鸟夺了回来。还骂道:“你这只下流的恶棍,难道不怕上帝来惩罚你吗?”
别人听了都笑她傻,可她自己总是会不以为然地说上好几句。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感到心酸。作者不到十岁时就父母双亡,从到外祖母家乡“尼日尼”起,只有善良的外祖母一个人关爱他。正因如此,作者提前懂得了人间的冷暖,成长成为一个很独立的少年。
看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自己的幸福:拥有一个完美的童年。我在一个充满爱的环境里长大,我会更加珍惜这幸福的生活。
我那数不尽的书中,让我感受最深的便是《童年》这本书了,这本书是著名的高尔基自传,这本书让产我看到了高尔基在艰苦的环境下如何成长的。
这本书讲述了阿廖沙岁三岁到十岁的成长经历,四岁父亲去世,母亲离家出走,阿谬沙和他外祖母到他外祖父家,后来母亲因病去世,外祖母因劳累而发烧去世……
比起主人公阿廖沙,我们不知道幸福到哪里去了,白天能做在明亮的教室里上课,回家有大鱼大肉,有各种各样的课外书,心爱的玩具等等。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不耍小孩子气的人,他在家里小心翼翼地干活但是他总是受到二个舅舅的冷眼相对,他没有因为父亲的去世而有沉重的压力,他也没有在母亲离家出走的那段时间害怕过,他没有因为外婆去世而埋怨上帝的不公平。
在阿廖沙的童年里,他认清了各种各样的人,如慈祥的外祖母,善良的瓦尼亚,两个贪财而又小气的舅舅等等。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深受启发,而对困难,我们不要放弃,要永往直前。
读了《童年》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我们现在生活的幸福。
这本书描写了主人公阿寥沙童年的悲惨生活。他很小就失去了父亲,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一个外祖父的小染坊,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常常打阿寥沙他们。他的舅舅们自私、贪财,兄弟都被带坏了,之间很不团结,天天闹着要分家。阿寥沙没有什么朋友,好不容易认识了善良、富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知心好友,又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后来,阿寥沙又遇到了木匠“好事情”,阿寥沙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常常在一起聊天,游戏的人,却又被外祖父赶走了。只有外祖父一直给他温暖,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几年后,外祖母离开了他,母亲也是,外祖父就把他赶出了门,走向社会。
阿寥沙的童年是黑暗的,而外祖母却把他引向了光明,用无私的爱让阿寥沙充满力量,有了战胜困难的勇气。
和他比起来,我们的童年要幸福得多,我们拥有一个美好的童年,美好的回忆,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眼前的幸福。
只要对光明充满希望,就可以点亮黑暗,让我们追求善良、乐观、正直、无私,共同迎来生活的辉煌。
每个人都有自我的童年。童年是一生中最难忘,最快乐的时光,但是高尔基的童年却与众人不一样。
高尔基的童年很悲惨的。三岁时父亲病死,母亲也改嫁了,高尔基就只能住在外祖父家中,但是外祖父的脾气很暴躁,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所以高尔基11岁就离开家去谋生。而且,高尔基还告诉我们:鸟的翅膀不经历风雨,怎样飞得更高?
当我一想到高尔基生活在这个黑暗的社会和灰暗的家庭中,就会想到,如果我身处那种恶略的环境,我会像高尔基那样一样自立,去寻找自我能够生存的地方吗?
我会为自我高兴,因为我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也没有失去父母,没有受过苦,而且我的亲人也很疼爱我……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痛苦的,也是无忧无虑的。
记得我小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条小金鱼,但是她没有告诉我怎样样,就走了。可此刻家里一个人也没有,怎样办?我看到柜顶上有一个插着花的花瓶,于是我灵机一动,把花瓶拿下来,丢掉话,给花瓶接满了水,就不金鱼放了进去。看到小金鱼在水了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我心里乐滋滋的。正好爸爸回来了,看见我看着花瓶一动不动,就问我,当他发现小金鱼在花瓶里,就大声说:“不行,一会儿要送给姥姥的!”我一听,二话没说,就把花瓶抱回了屋。最后,爸爸实在没有办法,就只好给姥姥打电话,没想到姥姥听后哈哈大笑……
我的童年就是这样欢乐,就是这样幸福。所以,我要珍惜此刻拥有的一切。
看了《童年》这部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迪。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用心的态度来对待学习。
当我们阅读完一本书籍,写下脑海中的简短感悟叫做读后感。阅读作品后,我对作者的想法更加了解,心中感触颇多,写读后感时,一定要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你是否正在关注作品读后感方面范文?以下是由编辑为你整理的《颐和园读后感怎么写》,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课文的名字叫做《颐和园》,课文主要讲了:北京的颐和园是个美丽的大公园。
进了颐和园的大门,绕过大殿,就来到有名的长廊。绿漆的柱子,红漆的栏杆,一眼望不到头。这条长廊有七百多米长,分成273间。每一间的横槛上都有五彩的画,画着人物、花草、风景,几千幅画没有哪两幅是相同的。长廊两旁栽满了花木,这一种花还没谢,那一种又开了。微风从左边的昆明湖上吹来,使人神清气爽。
走完长廊,就来到了万寿山脚下。抬头一看,一座八角宝塔形的三层建筑耸立在半山腰上,黄色的琉璃瓦闪闪发光。那就是佛香阁。下面的一排排金碧辉煌的宫殿,就是排云殿。
登上万寿山,站在佛香阁的前面向下望,颐和园的景色大半收在眼底。葱郁的树丛,掩映着黄的绿的琉璃瓦屋顶和朱红的宫墙。正前面,昆明湖静得像一面镜子,绿得像一块碧玉。游船、画舫在湖面慢慢地滑过,几乎不留一点儿痕迹。向东远眺,隐隐约约可以望见几座古老的城楼和城里的白塔。
从万寿山下来,就是昆明湖。昆明湖围着长长的堤岸,堤上有好几座式样不同的石桥,两岸栽着数不清倒垂的杨柳。湖中心有个小岛,远远望去,岛上一片葱绿,树丛中露出宫殿的一角。游人走过长长的石桥,就可以去小岛上玩。这座石桥有十七个桥洞,叫十七孔桥;桥栏杆上有上百根石柱,柱子上都雕刻着小狮子。这么多的狮子,姿态不一,没有哪两只是相同的。
颐和园到处有美丽的景色,说也说不尽,希望你有机会去细细游赏。
这一课主要为我们讲解了颐和园的美丽风景,同时也为我们讲了万寿山、佛香阁、排云殿、昆明湖、十七孔桥等着名风景。
今天我们学习了颐和园这一课,我仿佛也走进了颐和园,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大公园吧!
走进了颐和园的大门,就来到有名的长廊,长廊一眼望不到头,有七百多米长,分为273间。每一间的横栏上都画着画,有人物,风景,花草等,共几千幅,没有那两幅画是相同的。微风从昆明湖上吹来,使人神清气爽。走完长廊就是万寿山。万寿山上面是排云殿。从万寿山下来是昆明湖,湖中心有个小岛,游人走过石桥可以到小岛上玩。桥有十七个桥洞,所以叫十七孔桥。每个桥洞栏杆上都有石柱,柱子上雕刻着小狮子,形态不一,没有那两只是相同的。
学习了这篇文章,我都有一种想冲过去看看的感觉,真的好美呀!你想去吗?我们一起为这个目标而努力吧!
最近,我们学习了《圆明园的毁灭》这篇课文。我感到无比的愤怒与惋惜。圆明园是中国乃至世界上园林艺术的瑰宝,是建筑艺术的精华呀!就这样被侵略者给烧毁了,我怎能不愤恨呢!
圆明园坐落在北京的西北郊,与颐和园毗邻,由圆明园、长春园和万春园组成,所以也叫圆明三园。圆明园是清代着名的皇家园林之一,面积五千二百余亩,一百五十余景。圆明园始建于 1707 年(康熙 46 年),这项伟大的工程用了一百五十多年的时间才修建完成的,但是在 1860 年就被侵略者用大火给烧毁了。
圆明园可是园林艺术的瑰宝、建筑艺术的精华呀!就这样被侵略者给烧毁了!这些侵略者烧毁的不仅是圆明园,还是我们祖国的耻辱,中国人民的尊严。
这篇课文还让我想起了在香港拍卖会上分别以 700 万、 1400 万和 740 万分别拍回来的圆明园牛首、马首和猴首,中国以数千万元的高价才拍回了这三件国宝。这十二生肖首像是我们中国人民自己创造的东西呀!而现在却要我们以昂贵的价格买回来,这都是清政府的腐败与无能和那些侵略者的罪恶呀!
这片课文告诉我们要不忘国耻,一定要好好学习,让我们的祖国更加强大。只有祖国强大,人民才能强大。只有人民强大起来,国家才能不会怕那些侵略者。
圆明园是园林艺术的瑰宝,也是建筑艺术的精华,却这样被侵略者给烧毁了,在此,我感到无比的痛恨与惋惜。
北京颐和园是个美丽的大公园。它是花了重金才建成的,号称“万园之园”。
没想到本学期我们学习的一篇课文就是《颐和园》。文中主要讲述了三个景点:长廊、万寿山、昆明湖。那么长廊的景色是怎样的呢?让我们来看看吧:绿漆的柱子,红漆的栏杆,一眼望不到头。长廊有七百多米长,分成273间。每一间的横槛上都有五彩的画,长廊里几千幅画没有哪两幅是相同的。
另一个景点就是万寿山。登上万寿山,就可以看见用琉璃瓦筑成的佛香阁和排云殿。站在半山腰向下看,颐和园的景色大半映入眼帘。茂密的树丛,掩映着黄的绿的琉璃瓦屋顶和朱红的宫墙。
最值欣赏的要数昆明湖了。昆明湖围着长长的堤岸;堤岸上有好几座不同的石桥,两岸种着很多柳树。堤上有座石桥,名叫十七孔桥,桥栏杆上有上百根石柱,石柱上都刻着小狮子;这么多的小狮子,姿态不一,没有哪两只是一样的。
读了《颐和园》一课,使我体会到了:颐和园的雄伟壮观。我们要好好保护国家的历史文物。虽然我很想去那游览,但我还小,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努力学习、勤奋向上,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等我考上大学,毕业后找到一份好工作,我就一定去那欣赏一番。
看了作者《学唱》这一节,我是“于心有戚戚焉”啊!作者可能只是自谦,可学唱真是我的憾事,恨事,更是伤心事!
可耻的说,从小到大,没有学会过一首歌!对不起了我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音乐老师们!(这足以证明,只有不会教的老师,没有教不会的学生是个强盗逻辑)!
舞台上的引吭高歌,朋友小聚时的浅吟低唱,电视里的婉转抒情都引得我心羡神往!
我多么想学会唱一首歌啊,管它是什么歌呢!
一个带完高三毕业班的长假,我开始了自学。
选定了一首歌,先一遍遍听,从早到晚。洗漱时听,吃饭时听,收拾屋子时听,无限次单曲循环!然后再逐字逐句听,仔细揣摩每个字的音调,一句一句跟唱,如此往复半月有余。可是,功夫还是辜负了苦心人!等我自己单独唱一遍的时候,嗓子就像被一个不听话的老牛牵着,就是不往正道上走!难道是选歌有问题?可换首儿歌再练还是不行!
学不会就不学了,何苦难为自己!
学不会就不学了?关键的时候应该为难下自己!待我收拾这旧山河,朝天阙!
下一年的暑假,我又重新开始练习最初的那首歌。心想,有原来的基础,再加上这一年无形的内化,应该有希望!这期间,我也是苦练加巧练,再加上三人行,必有我师的原则,谦虚好问,虚心求教。终于,一次和朋友说,我苦练了一首歌,你听听怎样?!等我鼓足勇气唱完了,等她评价。起初的一分钟她没说话,过了一分钟说,哎,你家这花儿养的真不错!
学不会就不学了,何苦难为自己呢?!
一次,吃完饭,和妹妹半开玩笑推诿着,谁都不想洗碗。大家坐在那儿的时候,妹妹随意唱了几句,啊,那声音,细腻婉转,直入心底!我只想说什么,又说不出什么,定了定,说:能唱这么好的歌的人,怎么舍得让洗碗?!
没想到本学期我们学习的一篇课文就是《颐和园》。文中主要讲述了三个景点:长廊、万寿山、昆明湖。那么长廊的景色是怎样的呢?让我们来看看吧:绿漆的柱子,红漆的栏杆,一眼望不到头。长廊有七百多米长,分成273间。每一间的横槛上都有五彩的画,长廊里几千幅画没有哪两幅是相同的。
另一个景点就是万寿山。登上万寿山,就可以看见用琉璃瓦筑成的佛香阁和排云殿。站在半山腰向下看,颐和园的景色大半映入眼帘。茂密的树丛,掩映着黄的绿的琉璃瓦屋顶和朱红的宫墙。
最值欣赏的要数昆明湖了。昆明湖围着长长的堤岸;堤岸上有好几座不同的石桥,两岸种着很多柳树。堤上有座石桥,名叫十七孔桥,桥栏杆上有上百根石柱,石柱上都刻着小狮子;这么多的小狮子,姿态不一,没有哪两只是一样的。
读了《颐和园》一课,使我体会到了:颐和园的雄伟壮观。我们要好好保护国家的历史文物。虽然我很想去那游览,但我还小,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努力学习、勤奋向上,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等我考上大学,毕业后找到一份好工作,我就一定去那欣赏一番。
游览过北京的人,都爱提起颐和园,就像谈起自己最熟悉的朋友,心中充满了深深的怀念。那曲折别致的假山,绿水围绕;那玲珑剔透的楼阁,耀人耳目;那青翠繁茂的树木,令人陶醉。把它比作一颗出土的明珠是一点也不过分的,如果你去游览一番,再细细咀嚼,就更会觉得这一比喻是恰到好处了。
全园的中心是一座大山,那高耸的假山全由黄石堆砌而成,山下流水淙淙,传来一片悦耳的声音。山上树木葱笼茂盛,清香扑鼻;沿路怪石嶙峋,花草参差。更妙的是,在山腰看围墙,只见一条砖瓦砌成的石龙盘绕而上,栩栩如生,好像真要腾云驾雾飞越而去。再往上石梯就比较陡峭了,蜿蜒曲折,有时能看见山顶上的游客,听到他们的谈笑声,但真要到顶,还要努力呢。终于到达山顶,鸟瞰全园,楼台亭阁掩映于绿水青山之间,气势雄伟,煞是好看。
法国有位传教士曾这样描述颐和园:“----以人工叠石成小山,有高二丈至五丈者,联贯而成无数小山谷,谷之低处清水注之----谷中池畔有庭院,有敞廊,有花园,有瀑布----山丘之上遍栽林木,而以花树为多,真人世间之天堂。”
颐和园展示了中国园林传统的风貌,高峻的楼台,清幽的庭院,其间曲折密布的小径相连接。即使严寒的冬天,连绵不断的峰峦仍披着绿装,色浓似染,空气清新。漫步其间,令人心旷神怡,流连忘返。
颐和园读后感颐和园善用地形,构造巧妙,是我国造园技术与艺术的结晶。她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不仅是我们中华文明的象征,也是世界文明的象征。读了课文我心中有种自豪感油然而生。我国的古代文化多么灿烂,能工巧匠们多么智慧。我们从北京故宫博物院、天坛、长城等古迹同样疼感悟到这些。若有机会,我一定去一些知名的地方去参观旅游。我要告诉自己:无论何时何地,我都是一个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活到老学到老”,可见读书是我们一辈子的事。人一生的进步都是和书籍的阅读相伴随的,在认真品味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您收获一定不少,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我们的小编特意搜集并整理了柳林风声的读后感怎么写(系列8篇),感谢您的参阅。
柳林风声依旧,自然生活依然……
读了《柳林风声》这本书,着实让我感动了一把。作者让我们感受到的是柳树林里那些让人羡慕的田园风光,还有老獾、水老鼠、鼹鼠、癞蛤蟆等朋友们的友谊的故事。
《柳林风声》主要是讲述了柳树林中的动物们的故事。柳树林中老练的獾,他虽然很少露面,却在树林里是一个极有影响力的人物。
本性敦厚、善良的水老鼠他愿意与朋友分享他的所有,而且极富同情心。鼹鼠是一个任劳任怨愿意帮助人并且肯动脑筋的家伙,他总是悄悄的为大伙做事,而且总是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傲慢的癞蛤蟆靠着富裕的祖传家产,挥霍浪费,连自己的家都没有了。
最后,在他的三个好朋友帮助下他把家产夺了回来,癞蛤蟆也不再挥霍浪费且骄傲自大了,变得十分谦逊。
这篇文章把我们带回到作者肯尼恩·格雷厄姆的世界里,感受到了英国式的和平安宁的乡村生活和温暖的家庭氛围,让我们随着这些可爱的动物们感受了泰晤士河岸的四季生活。
通篇文章把家的气氛描述的详尽而又温馨,让我们在营造的家的氛围里再次感受到了细小温馨的爱的故事。
也许《柳林风声》本身的故事实际平淡无奇,但他却大胆的利用了童心、童趣以及家这几条主要线索,把这些点点滴滴的故事通过这些动物们在柳树林中的生活再现出来。
实际上柳林就是柳树林,而风声就是这些动物们发生的一系列的故事所组成。
如此美妙、动人、有趣、温馨的作品,真是令人回到了童趣、童真的生活中去了,也许我们每个人都想感受一下柳树林中那一缕缕的“风声”!
《柳林风声》是英国作家肯尼斯·格雷厄姆为自己6岁的儿子编造的小说,这本书令我印象深刻。
书中主要讲述的是:生活在河边和野林里的动物们——热情开朗又有一点胆小的鼹鼠、聪明又乐于助人的河鼠、稳重不爱社交的獾子和高傲自大又爱炫耀的蟾蜍,他们一同渡过难关的故事。故事中的蟾蜍爱慕虚荣,总是惹事儿。在一次外出游玩中,一辆吉普车使他们的马受了惊,马车掉到了沟里,而蟾蜍也喜欢上了开车,但却不断地出车祸,其中有三次比较严重,甚至住进了医院。从医院出来后,蟾蜍仍然没有改过自新。一次他在饭店吃饭时,看到外面停着一辆体积庞大、全身通红的吉普车,蟾蜍起了歹念,也因此被关进了大牢。就在蟾蜍陷入绝望时,狱卒的女儿看到了蟾蜍,她很同情蟾蜍,每天都给蟾蜍送来吃的,作为回报,蟾蜍就给她讲蟾宫里发生的故事。一天,狱卒的女儿想了一个办法,让蟾蜍扮成一个洗衣妇逃出去,蟾蜍胜利“越狱”后,发现蟾宫被霸占,又和朋友们想尽办法,把蟾宫夺了回来。
我很喜欢这本书,从中我们可以学习到:朋友之间有了困难,要相互帮助,不能袖手旁观,这样才能顺利渡过难关。正如艾默生所说“真金不怕火炼,患难考验友谊”。除此之外,我们遇到紧急的事情不能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应该向獾子学习,沉着冷静对待。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柳林风声》,这本书讲了獾、河鼠、鼹鼠和蛤蟆这几个好朋友的故事。
蛤蟆非常喜欢汽车,但是每次都要闯祸,它的好朋友怎么劝它,它也不听。
有一天,蛤蟆离家出走了,在路上看到一辆汽车,就把汽车偷走了,害得它被关进了牢房,但是,它又冒充洗衣妇,逃了出去。蛤蟆冒充洗衣妇时遇到了很多麻烦,一次,它开了别人的车,车上的人发现它是只蛤蟆,把它扔下了河,幸运的是,它掉进了河鼠家的河,被河鼠救了上来。但不幸的是,它的蛤蟆宫被黄鼠狼和白鼬占领了,虽然獾和鼹鼠天天在那里守着,但是一点用处也没有,最后,它们四个抓住机会-----晚上,黄鼠狼要开宴会,而且不带武器,虽然外面有白鼹在放哨,但是,聪明的獾先生带领大家走了一条秘密通道,打败了黄鼠狼和白鼹。第二天晚上,在蛤蟆家举行宴会的时候,蛤蟆终于改掉了它的老毛病。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有时候,我们应该虚心地听听朋友的劝告,朋友之间要互相帮助,我还明白了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的道理。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柳林风声》的书,它讲的是在一个生机勃勃的柳树林里生活着的各种各样的小动物的故事。
书里面的小动物有爱挥霍浪费、爱慕虚荣的癞蛤蟆;勇敢大方的鼹鼠;机智善良的獾与爱跟人分享的河鼠;还有癞蛤蟆的死敌黄鼠狼、白鼬和黄鼬。
书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是癞蛤蟆因为自己的虚荣,让自己祖传的房子被黄鼠狼、白鼬、黄鼬给抢去了,自己还锒铛入狱。可是它的好朋友鼹鼠、獾、河鼠为了拿回癞蛤蟆的房子,跟黄鼠狼斗智斗勇,最后把家产给夺了回来。黄鼠狼也从此改掉了爱慕虚荣、挥霍浪费的坏习惯,改过自新,变得非常谦虚。
柳林河畔那如诗如画的迷人景色和小动物们互帮互助、温馨有爱的画面深深地吸引着我。我捧着书,一遍又一遍地读着,仿佛与它们生活在一起,时时感受着友谊的宽容、忠诚、信任、理解、关爱、分享,并与它们同道而行,共同沐浴着和煦宜人的春风,倾听者喧哗涌动的河水,探索者有无穷神秘的野树林,享受着月色如银的夜晚,这一切都让我流连忘返!
《柳林风声》带给我美妙的感受,它温馨动人、生动有趣,让我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和家的温馨。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只有朋友之间的友谊才是最宝贵的,才能同心协力,战胜困难。虽然癞蛤蟆以前十分虚荣,但是最后也改过自新,如同我们都有犯错的时候,要勇于改正,才能收到大家的喜爱。
这个长假中,我读了一本名叫《柳林风声》的书,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仿佛与河鼠、鼹鼠、蛤蟆和老獾一起快乐的生活在柳林里。
这本书主要讲了柳树林中的动物们的故事。柳树林中老练的獾,他虽然很少露面,却在树林里是一个极有影响力的人物。本性敦厚、善良的河鼠他愿意与朋友分享他的所有,而且极富同情心。鼹鼠是一个任劳任怨愿意帮助人并且肯动脑筋的家伙,他总是悄悄的为大伙做事,而且总是以积极的态度面对生活。傲慢的癞蛤蟆靠着富裕的祖传家产,挥霍浪费,连自己的家都没有了,最后,在他的三个好朋友帮助下他把家产夺了回来,蛤蟆也不再挥霍浪费且骄傲自大了,变得十分谦逊。
我看着这本书,不由自主地微笑起来,渐渐的,心中涌上一股暖流,在看最后几章的时候,这几个小伙伴之间的友谊又再次感动了我。
河鼠没有因为蛤蟆犯下的错而与他绝交,反而在蛤蟆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去看望他,鼓励他。这是我想到了有一次我因为胃肠炎,好几天没去上课,一天我偶然打开QQ,一下子好几条消息跳了出来,都是同学们问我病好了没有的消息,我顿时觉得心中暖暖的。我回校上课的第一天,也有好多同学围上来祝我康复。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友谊地久天长“的真正含义,我一定要好好珍惜属于我自己的美好的友谊。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极为有趣的书,名字叫作《柳林风声》。下面,我就给大家讲讲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
有一只蟾蜍专门靠祖传家产来生活,挥霍浪费,朋友们看不惯它这样浪费,所以河鼠、鼹鼠、老獾都想来管教它,它的几个好朋友为了改变它这个坏毛病,商量了一个办法,并且说要把它调教成有理智的蟾蜍!它们决定去蟾蜍家,刚来到蟾宅外面的马路,就发现一辆闪闪发光的大汽车,停在宅子外。蟾蜍每天都乐,它见到朋友们也一样,连语音语调都颤抖了起来,朋友们二话不说,立刻带它回家进行帮助训导,长篇大论地说,却一点都没有用。最后,蟾蜍的家被黄鼠狼霸占了,它的好朋友一起帮它赶走了黄鼠狼,夺回了属于它自己的小屋。经过这件事情,蟾蜍终于改变了自己的坏性格,从此,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浪费了。
读了这本书,我得到了三个启发:第一,不能只靠祖传家产来生活,要靠自己的力量去生活,从而获得快乐;第二,蟾蜍的几个朋友非常团结,帮它把房子给夺了回来,我也要学习它们的团结、互帮互助的精神;第三就是绝对不能像蟾蜍那样挥霍浪费,要节约身边的所有资源。
同学们,我建议大家也去读一读这本有趣的书《柳林风声》吧!
轻轻地!我合上了书,大脑里思绪激荡,时不时回想起书里的经典内容,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叫《柳林风声》的书。作者用白纸黑字绘写着一个个动人的情节令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的作着肯尼斯.格雷厄姆从小父母离世,后来外公外婆把他带到乡村。抚养他长大。他热爱大自然,在大自然熏陶中长大的他,对大自然有着浓厚的感情,不久后他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但因为工作,所以很少和他见面,于是他便经常编故事给儿子看,这就是柳林风声的雏形。
《柳林风声》是一部童话、也是一篇优雅的散文,作者用诗一样的语言娓娓道来。故事中有忠厚善良的鼹鼠、聪明热情的河鼠、老成持重的獾、冒冒失失的蟾蜍。它们四个好朋友游山玩水,尽情享受大自然的慷慨馈赠。就这样一个个性格特别的小动物跃然纸上,组成了一个个美好的故事。这使文章内容更加亲切可爱。
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为他着迷,美国罗斯福总统曾一口气读了三遍。作者挥洒着笔墨,用亲切的语言告诉我们道理,让我们在快乐中学到知识。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一生的武器。而《枊林风声》这本书便是最历害的武器之一。读了这本书,能使你欲罢不能,沉浸其中无法自拔。令你感到很充实,很快乐。
杨柳树在我们江南一般都种在河的两岸,柳树成林的小河是多么的迷人。鼹鼠、水鼠、水獭、老獾、癞蛤蟆依次登场,这群好朋友坐在老河边,风从杨柳间吹过,轻轻地伏在他们耳边低语。我喜爱朋友多多。
从刚会走路开始,我就知道奔向房门边,让外婆给我开门,去找小朋友玩。玩球、玩滑梯,甚至只是去牵小朋友的手走来走去。这些是外婆婆告诉我的。后来我读了《柳林风声》,更感受到了朋友的可贵。当没劲的鼹鼠碰到了水鼠,生活就变得多彩起来了,坐船玩,认识水獭、老獾、癞蛤蟆,学习游泳和划船,听风在杨柳间说悄悄话;
当鼹鼠去找老獾在野树林里迷路时,水鼠找来了,并和鼹鼠一起在最困难时找到了老獾得到了帮助;最可恨也是最幸运的是癞蛤蟆,疯狂地划船,疯狂地驾马车,甚至疯狂地偷别人的汽车开而进了监狱,可是鼹鼠、水鼠、水獭、老獾这些朋友没有抛弃癞蛤蟆,当癞蛤蟆经过千辛万苦扮了个洗衣女工回来后,勇敢的水鼠、聪明的鼹鼠、智慧的老獾和癞蛤蟆一起打败了黄鼠狼和棕鼬,夺回了癞蛤蟆的华丽房子。
所以当我作为知心姐姐在给王虹的回信时,我就写了“喜欢朋友多多”,“没有朋友的日子简直是没法过了呀” ,“希望你和同学们一起开开心心地玩,一起过生日。希望你继续爱你的爸爸妈妈。希望我们是永远的好朋友。”,这些是我的心声,喜欢朋友多多的心声,又一篇文章《给王虹的回信》发表在了《浙江小作家》上。
我好开心呀,我喜欢朋友多多,我想我会有越来越多的朋友,我会很幸福的。我们一群好朋友坐在小河边,风从杨柳间吹过,轻轻地伏在他们耳边低语。我喜爱朋友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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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狼虎豹、豺狼当道、豺狼横行在人们的印象中,豺在恶兽中排行首位,似乎是恶贯满盈的代名词。但是当我看完沈石溪的《母豺火烧云》后,书中的主角完全颠覆了我对豺的传统看法:我感受到了豺那凶狠外表下,鲜红浓烈的母爱!
故事主要述说了母豺火烧云不记前仇,含辛茹苦地养育小狼甜点心。为了年幼的甜点心她失去了佳偶;为了保护甜点心她失去了一只前腿;最后,为了营救甜点心的孩子她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火烧云用自己伟大的母爱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地
还记得书中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画面:当小狗熊张大嘴巴向甜点心的致命弱点狼腰咬去时,母豺火烧云不顾危险闪电般地挺跃上熊背,发疯般地噬咬熊耳。结果被小狗熊一口咬住火作文烧云的前腿,那熊嘴犹如铁钳子,越咬越紧,咔嚓,火烧云的一条前腿彻底断了。她永远变成了一只只能靠三只腿支撑身体、只能靠三条腿在大地上跛行的残疾豺。
看到这里,我不禁为火烧云的母爱和勇气感动。母爱就像温暖的阳光,莹莹地奉献她的光明;母爱就像一股清泉,细细地浇灌我们的心田;母爱就像风雨中的一把伞,默默地为我们遮风挡雨。不论古今、不论中外,不论种族,万物有灵,任何生命都享受着母爱的光辉,母爱是世间最伟大的力量!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甜点心长大后,为火烧云捕食食物,为火烧云和黑狼决裂,成为单亲母亲,母女俩相依为命。动物尚且如此,人类更应该懂得感恩。我们要珍惜母爱的一点一滴,用我们的赤子之心来反哺母爱,报答母爱!
你一定意想不到,在滇北豆腐营村寨,竟然发生了一件豺为狼牺牲自我的事。
豺和狼可是不共戴天之仇,怎么会有豺甘愿为一匹狼牺牲自我呢?离奇的故事就发生在滇北高原日曲卡雪山脚下的大肚佛窟。
母豺火烧云的丈夫丧命,自己家中的两只幼崽被一只大灰母狼杀害,火烧云只得逃命。谁知第二天上午,大灰母狼被捕兽夹夹中无法动弹,奄奄一息。为了报复,火烧云当着大灰母狼的面杀死了一只小狼崽,将另一只小狼崽(取名甜点心)带回大肚佛窟当作候补食物。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火烧云与甜点心逐渐产生了感情,火烧云不忍心吃甜点心,将它抚养成了一匹成年雌狼,一直保护着它,甚至为了她失去了佳偶,被狗熊咬断了一条前腿。甜点心视火烧云为母,不忘母恩,一直照顾火烧云,也因为火烧云,配偶离去,但甜点心产下了三匹小狼。有了小狼后,甜点心负责提供食物,火烧云负责保护小狼。后来,甜点心为求食去豆腐营村寨偷猪崽,火烧云为了保护甜点心而和一只曾经伤害过自己的大花狗同归于尽。
据说,动物行为学中有一种定理︰两个物种行为和习性越相近,关系就作文越紧张,斗争就越频繁。豺与狼无论体型大小,还是在食物链中的排序都大同小异。按说,豺与狼是不共戴天的仇敌,在一片领地,只要有狼就无豺,有豺就无狼。但是甜点心还小时就呆在火烧云身边,火烧云一开始把甜点心留作候补食物,一次又一次不忍下手,慢慢把甜点心抚养长大,愿意为保护它牺牲自己;甜点心为照顾养母火烧云,也愿意铤而走险。作者通过一次次心理描写与动作描写等描写手法,举了枯井救援、不忘母恩等事例,体现出了母豺火烧云与雌狼甜点心之间无比深厚的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感情。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有丰富的情感,也有理性的思考能力,更有可贵的合作精神。狼与豺的本性不会改变,依旧凶猛,但火烧云与甜点心在合作中,仇恨慢慢消融,友谊慢慢滋生,互惠关系的合作越深,友谊也就越重,所以当甜点心要离开时,火烧云也依依不舍。最终它们成了一对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母女。既然豺与狼都能走到一起,我们作为有理性思考能力的人类,还有什么理由彼此仇恨呢?作者沈石溪的这句话令我印象深刻,启迪无穷。
读了《火烧云》一课,我仰望着天空,脑海里浮出美丽的火烧云。
作者的想象力可真丰富,把火烧云比作活泼的马、凶猛的狗……还能用一些关于颜色的词,来体现火烧云色彩多的特点。读着读着,我仿佛也随着作者的文笔走到了情景中,感受到了作者对大自然的喜爱之情。多么美的文章啊!
多么美的火烧云啊!作者以热情酣(hān)畅的给我们勾画了一幅绚丽多姿的火烧云晚霞美景。
第一自然段中,用了排比句,不仅展示了栩栩如生的晚霞,同时写出了人们欢乐的心境。一个“烧”字,极其形象地写出了火烧云的特点:“红彤彤的,好像是天空着了火。”以“着火”作比喻,多么鲜艳,多么光亮啊!
课文形象地描绘了火烧云晚饭后,从上来到下去的过程中,颜色和形状的变化。作者非常细心地观察周围的事物,我也要学会观察奇异的大自然,去欣赏大千世界的美丽。
有时候我会想起我的小时候,一个乖乖的好小孩。时常手心温暖而干燥,安静地躺在某一个大人的掌心。我的亲人目光温润,抚摸我短短的头发,从头顶一直到发梢,说:“乖孩子”。
有一段时间爱上了幸福。
喜欢靠在栏杆上看陌生的同学犹如看电影。在下雨的时候把手贴在窗子的玻璃上感受水汽。小心地从水坑边跳过而裤脚总有泥巴。把手伸给同桌他说你生命线太短我却说他老不死的。
放学的小孩子像夏日正午跳过树叶的阳光。
邻家的老奶奶煮新成熟的玉米散发出好闻的味道。妈妈总是说:你要乖乖的。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着,天上的白云,白云上的天。站在夕阳下,面朝太阳,我走过去,一如既往。
我看到一片片厚重的云从我们身边滑过,只有一片停留了一瞬间。不过,一片已是足够。
说起豺,大概没有人会竖起拇指夸它们聪明,它们或许更配得上另一个词——狡诈,而且跟狼又是仇敌,但看完《母豺火烧云》后,我终于见证了豺凶恶外表下鲜红、有爱的心。
豺与狼水火不相容,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着仇敌的爱女——狼崽甜点心。它勇敢,为了甜点心咬紧牙关,进行殊死博斗;它辛苦,身为单亲妈妈只能在风雪中独自面对困难;它更伟大,甜点心的生死与它没有半点关系,可甘心为它放弃自己的幸福,以至用自己的生命,为它撑起最后一座安全的港湾。
还记得有一个令我难忘的画面:当一只小狗熊按住甜点心,向它的腰部咬去时,火烧云一秒也没耽搁,跳上熊背,朝最危险的熊耳噬咬,小狗熊被迫向火烧云发起攻击,那如匕首一般的爪子刺进火烧云的皮肉,豺毛飞旋,只留下蚯蚓似的血痕,火烧云感到钻心的疼,但它没有一丝的后悔。火烧云被咬断了一条腿,成了残疾豺。
而更令我感动的,还是甜点心的决定。
甜点心大了,已经建立起了一个狼家族,但甜点心的配偶——勋章大公狼吃了秤砣铁了心要赶走火烧云,火烧云是只残疾豺,离开甜点心可怎么活呀!为此甜点心与勋章大公狼吵了一架,勋章一气之下丢弃了甜点心和小狼崽,自己跑了。小狼都是由夫妻共同抚养,甜点心这么年轻就成了单身妈妈,还要养活火烧云,日子的苦涩可想而知,可它没有再去找勋章,它要照顾火烧云,报答养母的恩情。
看过这两个片段后,有多少人能忍住不让泪水涌出?火烧云不计前嫌,用生命谱写出一曲跨越种族的母爱赞歌,连动物之间都可以冰释前嫌,组成一个家,身为高级动物的`人类,还有什么理由互相怨恨呢?所有的城市中,有多少人孝心比得过甜点心?
这本书真的让我看到动物界最真挚、单纯的情感,它比火焰更炽热,比生命更美丽,以至于让豺这样凶猛的动物也蒙上一层圣洁的光辉。这就是母爱,一滴滋润我们心田的清泉,一把为我们遮挡风风雨雨的伞,一片安宁、任我飞翔的天空,也是任何生灵都有权利拥有和享受的温暖。
《母豺火烧云》是一本让你感悟生命、倾听母爱的好书,面对如此无私、不分族群、真心诚挚的爱,最好的感恩就是用一颗单纯的赤子之心去回应它,报答它。
爱的领悟——《母豺火烧云》读后感1000字:
一听到狼,你是否会想到一个成语,“狼子野心”,而一听到豺,你是否又会想起另外一个词,“豺狼虎豹”。那么,像豺这么冷酷,这么凶残的动物同狼之间会发生什么故事呢?带着好奇,今年暑假,我阅读了一本叫做《母豺火烧云》的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书中讲的是,母豺—火烧云,养育了一个与她素不相干,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孩子——一个狼崽,她的名字叫甜心。在甜心很小的时候曾经遇到了一次大危险,她差点被一只狗熊吃掉,是火烧云冒着生命危险。救下了甜心,从此,她们两个的命运系在了一起,同患难,共生死,彼此之间演绎着如荼如火的真爱故事。
想,火烧云原本是属于豺类,而甜心却是属于狼群的孩子,他们两个本来没有任何交集,是什么使他们留在了一起,我想肯定是一种真爱,这种,已经超越了种类之间的母爱。原来爱可以越界,只要心中有爱。
又想,爱是伟大的,在动物之间有爱,那么更何况我们人类。我们人类之间是否应该多储存爱?多给予爱?
甜心后来长大了,成为一只很优秀的母狼,这时候,她还是和火烧云住在一起,可是甜心的配偶公狼却嫌弃火烧云,死活要把她赶走,最后,甜心为了留下火烧云,独自带领孩子同公狼分裂了。甜心、甜心的孩子,火烧云,仨人一起过起了日子,你可以想象他们孤儿寡母日子是过的何等的艰辛,一直甜心都没有放弃自己的信念—报恩,一个救了她命的孤豺。为了报答火烧云,甜心选择独自面对一切困难。这同样也是爱,是爱的回报。读后感·这时我想到了我们的人类,有时候,在人类的世界里,人们往往为了自己的利益父子反目成仇,兄弟骨肉相残。朋友之间尔虞我诈。那是为何?我想可能此刻的人类不懂的爱吧,因为心中无爱!
如果人人都献出一份爱,那么,谎言消失了,仇恨消失了,爱回来了。这个世界将会会多一份宁静与安详。《母豺火烧云》这本书就像一面镜子,照到了动物世界,也照亮了人类的世界。虽然我们的世界物欲横流,但是人与人之间还是可以有真爱,真爱无价。真爱是一剂良药,它可以抑制谎言,消除仇恨!
真爱就像一眼甘冽的泉水,它可以源源不断提供滋润,真爱更像一个大海,它可以包容一切。我呼吁这个世界上,人人都献出一份爱,那么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的美丽,多彩。
读《母豺火烧云》品真情真爱!
伟大的母爱
最近,我阅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力作之一《母豺火烧云》这本书,感触颇深。
书中主要讲述了:母豺火烧云收养了杀子仇敌的遗孤小狼崽甜点心。它逾越族群的对立,打破豺与狼是天敌的规则,用自己的乳汁哺育甜点心,从而产生了浓厚的母女之情。火烧云为了甜点心,放弃精心挑选的伴侣、与猛兽搏斗、不惜牺牲美丽的尾巴;甜点心也在火烧云失去捕食能力后,将抓到的猎物带回去喂给它吃,尽心地照顾它。最后,火烧云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一片安宁的天地。
当我只读到一半的时候,曾经认为母豺火烧云十分愚蠢,甜点心可是与它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狼崽啊。有狼无豺,有豺无狼,它何必冒这样大的险,去救仇敌之子!拿性命开玩笑,十有八九它必死无疑。
但是后来,我发现自己想错了,它们在一起生活了若干年,不是亲人胜似亲人。它们彼此早已熟悉对方的气味和习性,火烧云总在甜点心遇到危难的时候不假思索地出手相救。也许是甜点心从小喝火烧云的奶长大,它已经把甜点心当作亲生女儿看待;也许是火烧云习惯了与甜点心相依相伴的那份温情,舍不得甜点心离开自己。不管怎么说,那都是一种神圣的、跨越种族的母爱。
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而甜点心却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了无限的孝心。甜点心是懂事的狼姑娘,它知道养母火烧云为什么会被狗熊咬断一条前腿,为什么会丧失作文宝贵的捕食能力。于是,它每天早出晚归,一年四季都是如此。尤其是缺乏食物的冬季,明明饥肠辘辘,却舍不得自己先痛痛快快大吃一顿,而是急急忙忙地往家里赶,只想着亲爱的妈妈还等着自己呢。更让我吃惊不已的是,甜点心竟然甘愿独自抚养孩子,也不让配偶勋章大公狼把母豺火烧云赶出大肚佛窟,宁愿天天奔波、觅食,也要与火烧云生活在一起,相依为命。
阅读了这本书,我联想到了自己的妈妈。在生活中,妈妈总是无微不至地照顾着我,尽量满足我的需要。在学习中,虽然有时她很严厉,但我知道,这是另一种爱的表达方式,她希望我的基础扎实,能够脚踏实地地学习。平时,不管是看书还是写作业,妈妈都十分注重我的视力。写字时头若低了下去,妈妈就会抓着我的辫子,轻轻地往上提,我的脑袋也跟着一起抬高,眼睛就得到了暂时的保护,而当我再次不由自主地贴到作业本上时,她又耐心地帮我纠正姿势;如果上新华书店或图书馆看书,她也要把我拉到一个光线亮一点的地方,一副我绝对不会让你的眼睛受委屈的样子。但我却因为妈妈一次又一次提醒我、纠正我而感到不耐烦,经常与她闹矛盾,现在想起来真有些惭愧!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母爱总是伟大的,正因为这样,所以妈妈才是世界上最费心费力的人。长大以后,我们一定要好好感谢、孝顺妈妈,千万不能只顾着事业,而对妈妈不闻不问哦!
印象最深的一次火烧云,是在一次晚饭后,比起大都市的繁华,我更喜欢乡野的淳朴,搬着藤制的躺椅,坐在庭院里的大树下,抬头望天空,不一会儿,火烧云上来了,烈焰一般的火红与金黄交织在一起,其中还掺着几缕云朵本身的白色,乍一看,宛若一只火风翱翔在空中,隔着楼房,右边的景色与左边形成鲜明对比,截然不同。皎洁的黄色光辉,晕染着神秘的蓝色和紫色,仿佛是烈日与星辰的天壤之别,过了一会儿,火烧云变了,粉色与紫色融合在一起,柔和了边缘,远远望去,半边天都是火烧云。
自从读了萧红的《火烧云》,我才真正了解认识火烧云,课文写得很美,当时读后心里留下了深深的震撼。在霞光的照射下,一切都变了,大白狗变成红的了,红公鸡都变成金的了,黑母鸡变成紫檀色了,连老爷爷的胡子也变成金色了。记得小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这篇课文,到现在还记忆犹新。我还记得当时背诵了第二到第六节,只读了几遍,就背下来了,我的记忆力算好,可能是早已烂熟于心了吧。萧红笔下的火烧云瑰丽壮观,具有形状,颜色变化多而快的特点,颜色繁多,变化极快,天空中出现一匹马,仅仅过了两三秒钟马便大了起来了,人们正忙着寻找马尾巴,马就变模糊了,整个过程也就几秒钟吧!
火烧云来得快,去得也快,一会儿工夫,火烧云下去了,在最后一节,也就是第七节,萧红表达了她对火烧云的遗憾。可是天空偏偏不等待那些爱好它的孩子,这句话我觉得很有趣,写的天空十分无情,都不放慢脚步再等等我们,其实说火烧云像这个,一会儿又像那个,仔细看看吧,又搅和在一起,什么也不像了。有一次坐在飞机里,也是五六点钟的航班,穿梭在云雾里,什么也看不见了,毫无美感可言。火烧云什么的,还是远观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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