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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的读后感

告别的读后感 2022-12-29

告别的读后感范文(通用6篇)。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在我们上学时,语文老师也会要求我们多读一读书籍作品。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由小编收集整理的《告别的读后感范文(通用6篇)》,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告别的读后感范文【篇1】

昨晚可能花了将近3小时看完,宿舍其他人都睡了,我躺在床上点着小台灯。其实能让人深夜坚持做并乐此不疲的事实在太少,读笛安的书算是其中一件。

虽然, 作为每个作家的第一本书,总会不尽如人意。比如说几乎所有人物的对话,都冗长而多余也没有几句但还是显得乏味。比如说作为主角的天杨竟然性格实在不算鲜明,常常搞得像过分理想化的一些特征的胡乱排列组合。但我始终是一个多数时候乐意去发现作品闪光点并择其善者而从之的人。所以你说什么我欣赏不来青年作家的小说也好,这不就是写给初中生看的青春小说嘛也罢。至少我认为,这是一本多少年后作者本人无论取得多大成就,回忆起来都不会因为它而感到羞愧的书这就够了,有多少人迟迟不肯下笔也不过是这个原因?

告别天堂,不出意外的话,大概我已经活到文中所提的公元后了吧。天杨始终追求的、事到临头醒悟到并不如自己想象中那么绝对的、最后自己也都做不到的,年少的我也曾有过同样的执着。

说穿了,却又是些显得矫情的词汇,甚而是些鄙陋到也许能刺痛说话人的东西。但我想要诚实些面对。年少时,也许因为占有欲作怪,也许因为不成熟的对感情好的看法,也许因为将自己看得太过重要或者反之,需要有唯一这种字眼的认可。最好的朋友不可以有比自己更好的朋友,最喜欢的人不可以有比自己更重要的人,如果情况发生了,抱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粉饰,宁愿丢掉,也不想维持这种自己和别人被重视的人同等对待的局面。公元后当我老了,才知道,没有什么是用唯一来形容的,限量版已经算是珍贵得不了的东西。也没有人会一生只爱哪一个人。

这些道理我不知在谁身上明白过来的,总之是让我在看到这样的故事时,安慰自己也安慰书中人:是这个样子的啦。想想若是以前,可能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始终不信邪,抱着就算故事变成这样我的人生也一定不会。不见棺材不掉泪且坚信自己一定会看到美好的一面。

适可而止,这样的话说多了也并无意义,毕竟一旦接受了公元后的思想,也就没有偏要把从前现在剖析个清清楚楚的必要,不执着于什么的时候,最容易被劝服。

文中始终最打动我的,还是那一段对故乡的责备直到读完全书才知道出自于此。

其实你才是繁华落尽呢,东周的君王在你这里封臣,李世民在你这里起兵,元好问在你这里记录过一个感天动地的传说,怎么没人用繁华落尽来形容你呢?因为你的繁华落得太彻底,都没人记得你繁华过了。你丢人不丢人?

告别的读后感范文【篇2】

记得泰戈尔的诗中有这么一句: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

读了《告别》,仿佛带我们走近泰戈尔,他的精神是那般深邃,那般丰赡,又那么细腻,一章章诗篇,或小巧玲珑,或灿烂辉宏。泰戈尔用他的哲学和世界给了世人许多智慧,许多启迪。 轻轻地翻,闲闲地逡巡。蓦然间,便会有一篇篇地美文闯入你的眼帘。

第一次读完他的诗篇,我陷入了迷茫之中,拿起书来,感到内心砰砰直跳,便敢紧将它放下。可又不知怎的,心里头却有一种莫名的冲动,想打开它去一读方休,走近他,去欣赏大师的风采。泰戈尔将这些清新的、隽永的财富奉献在我们面前,不含半点的杂质。 那是一个植根于印度哲学思潮,成长在印度文学的海洋又徘徊在印度艺术的月华之中,深受西方文化影响的诗人的肺腑之言。是泰戈尔对生活的认识,对宇宙的思考,对生命的遐想

在这些诗中发现了一种极其普通的情感,使人想起在我们生活着的烦恼之中、在城市的喧嚣之中,在粗制滥造的文艺作品尖叫之中,以及广告的漩涡之中常常被忽视的许许多多东西 泰戈尔的诗,没有普希金的雄健壮阔,没有海湿的甜蜜梦幻,没有拜伦的气悍心魂,也没有雪莱的浪漫如风。他的诗是优美的画,无声无息,水乳交融。他艺术的魅力和思想的广阔,不是一般人可以达到的境界。作为诗人,同时又是小说家、艺术家,社会活动家的泰戈尔。他的每一首诗,都燃放着炽热的精神火花,照亮读者的心。让世俗世界中,这些奔波与功利、名望,甚至被嫉妒与金钱附身了的人们,心臻得以触脱和净化。光风霁月,金刚怒目,泰戈尔的诗篇如春潮泻地,生机勃勃,充满活力。 虽然诗人的一身经历了许多坎坷与痛楚,但他的哲学和思想是光辉的,是快乐的,是博爱的。常常品茗泰戈尔的诗,走近泰戈尔,我们会更智慧。心里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 百度抄的,别佩服我的无耻

告别的读后感范文【篇3】

翻开书,看到的第一句话:公元前我们太小,公元后我们又太老。没有人看到真正美丽的来到。让我很有感触,因为悲伤。 书里面讲述了五个为爱痴狂的、孤独的孩子在青春岁月中演绎着一段纯粹却迷乱透顶的爱情故事:温暖而倔强的天扬,绚烂而脆弱的方可寒,有点坏其实不太坏的肖强,傻的可爱的周雷,还有明明比谁都敏感却羞于承认的江东,五个人之间因为彼此深爱,所以互相伤害的惨爱让你动容,让你扪心惨烈地去痛去哭。当然这是作者笛安对他们的定义,我在看书前并没有先看这段话,所以感觉有点偏差,第一次看多人物的第一人称小说,看得有点晕乎乎的,因为要随时转换角色。

5个人,5个被人认为看得到未来的中学生,来自一个沙尘肆虐的内陆城市,这所中学是离开这个城市的便捷通道,在一个狭小得只有5个人的世界里,在高考的时代背景下,形成了故事的全部。宋天扬以一种偏执的爱贯穿全文,江东半自卑、半被动的在偏执的爱的阴影下衍生出一种叫自尊的东西,这种自尊是在一个世俗眼中更加卑微的校妓身上体现出来的。文中提到的校妓是方可寒,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一个在学校靠跟男人上床来挣钱的女孩,一个门门功课优秀的学生,一个最后得了血液病死去的人,是故事矛盾区最复杂的部分,也是最值得反思的内容。

行文方面比较甩得开,每个小节的标题就是陈述人的名字,内功有点不够用的说,5个人的内心独白方式、语言特点没有区分开,怎么看怎么像一个人说的。

方可寒的死可以说是这篇小说的一个分水岭,是量变到质变的一个指标。

周雷的篇幅不多,就是一个救驾的,难为作者想出个这么一个人来捡剩儿了。原本以为主人公会死,结果没有,就想不通告别天堂的天堂到底是谁告别的?当然,我得检讨书名没想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没看懂的表现。

文中提到《霸王别姬》、《局外人》、《海子》的诗非常频繁,精选的一些句子和自己的有感而发显得特别到位,特别是渡口边,找不到一朵可以相送的野花,太绝了,要意境有意境、要情怀有情怀,赞一个。从这几个节选的书目中就能感觉到迪安还是很文艺地,而且文艺的生动,具体,真实,一点都不做作。

告别的读后感范文【篇4】

因为看到村上春树强力推荐,忍不住在每晚下班后一点点刷,一点点品,笑中带泪。

特里与马洛的偶遇,充满巧合。特里被富豪前妻抛弃在酒吧门口,孤寂无助,而独身的马洛忍不住又去招惹事情,捡了特里。

特里半张脸的伤痕,三十几岁满头白发,谁也不知道他曾经经历了什么。他沉默寡言,爱喝螺丝起子(一种墨西哥酒)。

特里与富豪老婆离婚又复婚,直至她被枪击脑袋被爆浆,而他是最大的嫌疑人。

所有人都在权利、金钱的驱使和诱惑下对整个刑事案件秘而不宣,他们不关心谁是凶手谁是嫌疑人,只要有钱拿有官做,一切安稳正常。

只有马洛在一点点揭露事情真相,他被警察暴打,被小混混恐吓,被富豪约谈,但他仍然在为并不熟悉的特里奔走,为的是洗脱嫌疑,好好与他告别。

当一切真相大白,艾琳写完自白书,自杀。很多人动怒了,谁都不关心事情真相,只是因为自己的权威、自己的利益被触动了,因而怒不可遏。

想起小说结束时,马洛与特里说的那段话。

“特里,你打动过我。一个点头,一个微笑,挥一挥手,这里那里某个清净的酒吧里一起清清静静的喝几杯酒。好时光一去不复返。回头见,Amigo。我不跟你告别。我已经跟你道过别了,那时这么做还有意义。那时它意味着沉痛、孤寂、不可追回。”

不管是哪一种离别,我们都要好好的面对它,因为每一次说再见,就代表死去一点点。

告别的读后感范文【篇5】

漫无目的的在图书馆闲逛着,忽然“告别天堂”这四个悲伤的字眼跳入了我的视线。翻开书,看到的第一句话:“公元前我们太小,公元后我们又太老。没有人看到真正美丽的来到。”让我很有感触,因为悲伤。

书里面讲述了五个为爱痴狂的、孤独的孩子在青春岁月中演绎着一段纯粹却迷乱透顶的爱情故事:温暖而倔强的天扬,绚烂而脆弱的方可寒,有点坏其实不太坏的肖强,傻的可爱的周雷,还有明明比谁都敏感却羞于承认的江东,五个人之间“因为彼此深爱,所以互相伤害”的惨爱让你动容,让你扪心惨烈地去痛去哭。当然这是作者笛安对他们的定义,我在看书前并没有先看这段话,所以感觉有点偏差,第一次看多人物的第一人称小说,看得有点晕乎乎的,因为要随时转换角色。

虽然江东和宋天杨是男女主角但是周雷和方可寒却更让我记忆犹新。在方可寒病危的时候周雷最终和天杨举行了婚礼,但天杨对江东的一个回眸落泪让故事的结尾又多了一份揣摩。

江东,他深爱着天杨,却又同时和方可寒维系着那层微弱而柔韧的感情。他与天杨一开始就岌岌可危的爱情最后变成一句话:比遥远更远,却触手可及。离咫尺更近,却可望不可即。这便是他们的爱情。渐行渐远,可永远不会趋于零。

天杨,开始的时候温暖、纯粹,让我感到舒服。而在与江东交往的过程中,她倔强:“眼泪是最珍贵的东西,只能留给这种深切的悲伤,这悲伤与羞辱无关,与委屈无关,与疼痛无关,你依靠这悲伤和世界建立更深刻的联系。你和这悲伤在烟波浩渺的孤独中相互取暖,相依为命。”到最后面对三人的感情纠葛和方可寒病重时天杨做出的事,或许我可以说一切的悲剧都是她引起的,而这也仅仅是我个人的看法罢了!

我最喜欢的是周雷、也许就是因为他简单天真没有心计,即使知道中学时代的天杨只会把他当作朋友却仍然爱着她,即使明白天杨和江东之间的爱不会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泯灭却仍然爱着她,傻傻地爱着天杨。

在书里方可寒被形容的很难听,但我不讨厌方可寒、她自有自己的苦衷、这点毋庸置疑。大多数人都恨着方可寒,而我却一点也不恨她,反而觉得她是这个故事中最值得悲哀的人。除了她的身份和命运之外,我愚昧地认为她只是个单纯的女子。她可恨,的确,她有意无意地破坏了天杨和江东间的美好的情感。可我觉得,这种罪愆究竟应归于方可寒的身上么?她只是和天杨一样无可救药地爱着江东。我甚至有些恼怒,为何天杨要口口声声说方可寒“弄脏”了她的感情?从一些细微之处甚至可以看出她的懊悔。而也正是她的身份,让天杨和江东不断地误解她,可她却无动于衷。甚至在生命的末端,天杨是心怀鬼胎地努力地去“宽容”她,可她一定是把天杨当作了挚友的。无奈命运悲哀,江东说得好:“总有一些人要以‘我们’这个黑夜为背景怒放,就像烟花,比如方可寒。所以方可寒,这个世界需要我们,而我们需要你。”

《告别天堂》的结局是出乎意料却也耐人寻味:“她终于转过脸,含着泪,嫣然一笑。”

这是江东在天杨和周雷的婚礼上对天杨说 “天杨,跟我走吧。现在,你和我。” 之后,天杨的回应。整个故事到此就结束了,作者留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局给读者。但是我觉得宋天杨跟江东不会在一起,虽然宋天杨仍爱着江东。

在这个故事让我收益最深的就是‘宽容’。宋天杨因为爱,宽容了方可寒,在方可寒生命即将结束前放下之前的种种纠纷,细心地照顾方可寒;江东因为爱,宽容了宋天杨,在距离高考只剩一个多月时,选择隐藏他发现了宋天杨的背叛的事;周雷因为爱,宽容了宋天杨,选择给她时间去处理与江东的爱恨纠缠。

告别的读后感范文【篇6】

出人意料的结局原本以为早已经告别的人却突然死而复生着实令读者眼前一亮小小的侦探为了相识不久的好友奔东走西做了许多没有好处甚至可能掉性命的事情不得不让人敬佩即便周围的人反复告诫他“这件案子结束了你不要再插手了”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即便是刀山火海荆棘丛生但为了正义与友谊他还是顶着压力负重前行人生有这样的朋友不枉人间走一遭

警察竟然知法犯法伪造欺骗隐瞒人们心中正义的化身却干着不为人知的勾当像是肮脏不堪的臭水沟如何对得起你们身上的警服还有信任你们的百姓不可否认在某种程度上他们也是身不由己出事的事赫赫有名的大亨女儿在这座城市的某些事情他完全可以一手遮天将真相永远掩埋在他家的后花园若是想发掘出来难度可想而知一般人连他家的大门都没资格进去又何谈起闯入后花园马洛的形象更显高大

果真是一场漫长的告别原本以为告别早已结束没想到却是刚刚开始辗转了这么久最终还是要说再见读完一本书又何尝不是一种告别人生处处都是告别上了大学在某程度上就是与高中同学的告别也许你们以后再无交集只是记得哦他原来好像是我的同桌当时我们的关系还不错每天一起吃饭打球聊女生若干年后的再见也许我们还能够一眼认出但再也回不到了从前留下的只是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不知所措的尴尬和无尽的沉默不是你变了我变了只是时间在我们间建了一座跨海大桥而我们只能隔海相望却无能为力所以好好珍惜身边的人吧等到了不得不告别的那一天希望你也能像马洛一样今生没有辜负生命中遇到的那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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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推荐:分身读后感通用(6篇)


初中生正当青春,还有很多道理需要自己去学习!文字的力量是无穷的,书籍里蕴含的道理是教人受益终身的,如果你对一本书思考了很多,那不妨把它写在本子上。好心情才会有好风景,好眼光才会有好发现,好思考才会有好主意。那么,作品中哪些情节让您印象最为深刻呢?为了让您在使用时更加简单方便,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范文推荐:分身读后感通用(6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分身读后感(篇一)

「严重剧透」前面我猜了一下剧情,不过脑洞没开好,因为遗漏了一些细节,和剧情没有交代到那个程度。这本书讲了个什么故事呢?

氏家先生年轻时参加的研究是体外受精,后来进阶到克隆。正好他爱的女人带着自己的丈夫来寻求帮助——要一个没有丈夫基因的孩子。结果失败了,但是卵子的材料还有剩,为了更好的科学成果,用了一个做克隆,给了代孕的助理,结果助理后悔了带着孩子跑路了。后来氏家先生结婚了也没有孩子,为了能经常看到爱的女人,就用另外一个冷冻的卵子做了克隆放进老婆肚子里。十八年后真相因为种种原因曝光了,两个一模一样的孩子各自为了自己的身世开始了探寻之旅的调查。最后发现是有一个政客要孩子们继续做实验,抓住了氏家先生的孩子女1,女2也在帮助一下知道了真相,也见到了克隆原版。最后女1逃跑,实验室被氏家先生炸了,爆炸的火光中,女1和赶来救人的女2,见面了。完。

看完这本书,想起来《猫的报恩》里有一段台词:这世界上一定还有另一个我,过着我想过的生活。

分身读后感(篇二)

分身20xx-7-12

一部有关于克隆人题材的小说,在读这本小说之前,我并没有觉得克隆人有多么可怕,可是在读的过程中,在把自己当作小说中的小林和鞠子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有这么一个和自己长相一模一样、体形一模一样甚至声音一模一样的人是多么的恐怖。

虽然细思极恐,但是依然是一部精彩的作品。小说中的两个分身是在主体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创造出来的,分别有另外两位母亲抚养,这两位母亲都是非常伟大的母亲,即使没有遗传基因这根纽带的联系也都给予了养女无私的爱。

小林的母亲是一位助理,在克隆研究中贡献自己的身体来孕育克隆体。整个研究本来的目的是记录相关数据,并没有想把克隆体生下来,而到了该把克隆体移除的时候,这位母亲逃离了研究所。她无法看着这个在自己肚子里孕育的孩子就这么被人杀死,于是她独自去了东京一个小城镇,忍受着生活上的贫苦以及旁人的闲言碎语把女儿抚养成人。

鞠子的母亲对这项研究毫不知情,因此当她看到自己生出来的孩子跟自己一点也不像时,她没有怀疑怨恨只有内疚自责。偶然之间发现了丈夫的相册里竟然有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人竟与自己的女儿长的一模一样。在独自调查了事情的原委之后,她选择了一家三口自杀,煤气中毒并爆炸。可是到最后关头,她还是不舍自己的女儿,把吃了安眠药睡着的女儿抱到了安全的地方,独自回到家里。

小说中,没有人把两位克隆人当正常人看待,甚至把她们当作小白鼠当作实验工具,只有这两位母亲,她们对女儿的爱始终没有变过。

“可是,敢断言自己的出生毫无错误的人,这世上有吗?也可以这样想,敢断言自己绝不是某人分身的人,这世上有吗?所有的人不都是在寻找自己的分身吗?因为找不到,所以孤独。”

分身读后感(篇三)

“克隆”这个词语最早还是上小学那会听到,记得作文题目动不动就是“假如我会克隆”,还记得世界上第一个克隆动物貌似是一头叫“多利”的羊吧,再以后就不大注意了,可能这也是时代的产物之一吧!当然,这项技术目前看来好像不大可能被用在人类身上了吧,毕竟这确实是有违伦理的,单是想想这个世界上若真的像孙悟空那样拔一根猴毛就能分身出千千万万个自己,就足以令人毛骨悚然了!东野君一如既往地的用推理的手法探讨了一个人类所面临的社会命题!故事情节以花开两支的形式展开,鞠子和双叶这两个完全生活在平行世界没有交集的女孩子,因为长着同样的一张面孔而被联系在一起,虽然她们在不同的城市长大,过着完全不同的人生。真相就这样被一点一点揭开,一切都源于一场学术研究,关于克隆,关于体外受精的研究!很多时候,觉得科学家很伟大,没有他们,就没有人类的进步,但同时又觉得他们都是疯子,科学研究的一条原则之一就是不能违背伦理道德,但是很多时候他们会忘了这一点,在阿布晶子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他们克隆出了两个阿布晶子!!虽然最后始作俑者炸毁了关于克隆研究的一切!但是,活着的有着完全相同面孔的鞠子和双叶又该如何面对自己今后的人生呢,她们,可以像正常人那样生活么!文章一如既往地有温情脉脉的地方,那就是双叶和鞠子名义上的母亲,至少,她们都是爱着自己的孩子的!鞠子的母亲是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生下了鞠子,她一直以为鞠子就是自己人工授精得来的孩子,所以得知鞠子跟自己丈夫昔日暗恋对象完全长着一张相同的脸时,这个背叛是双重的,她选择了用一把火删掉一切,包括丈夫和孩子!可是在紧要关头,她还是抱出了因为安眠药而昏睡的鞠子,虽然没有任何血缘纽带,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爱着这个自己十月怀胎得来的孩子!而双叶的母亲,作为研究者之一,最初她同意用自己的子宫来培育这个人工授精得来的孩子,仅仅是为了研究,到后来这个孩子在她的体内一点点长大,激发了她的母性本能,为了生下这个孩子,她甘愿放弃自己喜欢的事业,甚至因此献出自己的生命!看来就像东野君说的:

分身读后感(篇四)

这是我读的东野圭吾的第四本,也是目前为止比较不能带入的小说。不过我去了解了一下,『分身』创作于1993年。

嗯,就故事本身而言,克隆的题材不是我所喜欢的,但我觉得这个话题更深入的意义并没有很好的展现出来。全书看下来,似乎并没有让我比较揪心的地方。但是就当时的背景而言,倒可理解。

不过我觉得全书还有一点我无法适应的,便是小林和鞠子之间的穿插叙述方式。我初次见这种手法的时候是在一短篇故事当中,作者运用得很生动,以至于我把故事重读了多遍。而东野圭吾这种手法,似乎还是有些生硬,不知是因为标题的清晰分明,还是思路的穿插。我没有办法很好的找出这个原因,但作者的文笔也思路我还是很喜欢的,那到底这种不能很好的代入剧情是什么缘由呢?

嗯,『分身』,读过之后我大概不会再重读回顾深思了。

但想提一个思考。

如果我被克隆了(孕育生养的方式),那是一种怎么样的感受。

怕是和晶子一样的感受吧?因为我钥匙并没有觉得我的母性有那么伟大。

分身读后感(篇五)

克隆违背人类伦理这个没什么好说的了。

唯一的疑问是,根据插画,鞠子是短发,双叶是长发,而且双叶是会化妆的,鞠子刚入大学,而且从字里行间感觉鞠子比双叶朴素得多,我们都知道化妆是个多魔幻的技术,所以即使素颜长相一模一样,两人发型、妆容、风格气质都不一样的话,不应该被轻易误认才是。小说里的夸张描述其实就是引导读者往克隆去想了。小说兜了那么一大圈,费了那么多笔墨在试管婴儿的推测上是由于只有书中的那些另有企图之人才会往克隆去想,一般人不会想到真有克隆人的存在。话说回来,样貌极像之人也不是不存在啊

不知道有没有书友有新疆的朋友,她们女性的遗传基因才是那叫一个强大,堪比克隆好吗。我同学在朋友圈发了一张她爸妈的结婚照,我们都误以为是她结婚了。。后来看了她姥姥照片,除了有岁月的痕迹,三人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我没有夸张,大家都这么说的!后来又认识了另一个新疆朋友,看到她跟她妈妈的合照之后,我再次惊讶,也太像了[发抖][发抖]

分身读后感(篇六)

如果你的内心不够强大,请不要打开这本书。

但是,如果你有孩子,请你无论如何读完这本书。

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时常会有一种窒息的感受,尤如陷入泥沼,也会有一种在黑暗前行的恐惧,无数梦魇的诡异时时发生,而悲愤的情绪也时常会触发…。这个类似受虐儿童的回忆与自述,一个被撕裂的小女孩,从分裂到融合的治愈,会如此频繁地调动你的情绪。

关于多重人格与时间遗失,其实每个人都有,甚至不只17个分身,也正所谓,从来没有一个人会单纯。也常会觉得时间遗失并非坏事,甚至有几分羡慕卡伦。有的分身会帮助她承受痛苦,有的分身会给予她快乐,有的分身停留在小女孩状态,有的分身会成为她的“爸爸”,为她解决所有难题。因为多重人格,所以有丰富的人生,只是卡伦的人格,在童年时就活生生被打碎、被撕裂。

当然,也正如卡伦所说:“《17个分身》也是一则爱的故事。我这一生受了这么多、这么严重的伤害,我不知道如何爱自己,也没有爱人的能力。”

直到有一天,卡伦说:

第一次注意到美好事物。

第一次觉得自己有女人味。

第一次为自己买了身体乳液。

第一次买了成套的胸罩和内裤(女性样式的。以前我不曾买过漂亮东西)。

第一次为了爱情故事掉眼泪。

第一次好想喝巧克力牛奶。

第一次帮女儿梳头发,搽指甲油。

第一次感觉自己变年轻了。

祝福卡伦重生。

“请你们睁大眼睛,仔细看着你们的孩子,还有你们每天接触到的人。请注意孩子是否有些疏离,感觉心不在焉?”这是卡伦的告诫,非常重要。

最后,愿所有孩子远离恶魔。

文化苦旅读后感范文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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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苦旅读后感范文(篇1)

文化者,谓何?当今世界,文化一词已经铺天盖地,小到家长里短,大到国家政策,此词一出,整篇文章瞬间“如获新生”,十分大气。那么,这拥有如此神力的“文化”,到底是什么?它的用途,又何在呢?

我百思不得其解。“文化”,时而如云雾缭绕之峨峨山巅,时而如四极八荒之滔滔巨浪,时而又如扎根乡土之苍翠松竹。他它无处不在,又无迹可寻。

傍晚残灯,我静静地翻开《文化苦旅》,试图于卷籍中寻觅……寻觅什么呢?剪不断,理还乱,我只有一种冥冥之中的祝祈,希望能在其中,寻找那个多年未解的答案。

可翻开此书,却又是另外一番天地。

游过白石清凉的牌坊,访过肃然宁和的古刹,又跟随肩挑信义,脚踏客乡的信客,走出解冻的乡村……

翱翔九天,俯视山河天地之线,山河无言,却包容一切,一如千年前,陶潜一句“托体同山阿”;回视万里,西风残照,都江堰水物合一,天人合一;莫高窟清冷月夜,年代交织,岁月绵延;阳关烟雪,沙坟荒原,凄迷风雪中放达步履,竟更加畅意向前;黄州赤壁,东坡一赋,冲破千载年帷,至今仍随大江东去;宁古塔下,悲号余音中的不屈风骨,仍血脉相传于那片厚实的土壤中;以至于那早被浩浩史书所湮没的历史风云,渤海国那废弛千年的废井冷眼,波光仍然执着地闪着……

何谓文化?此谓文化。览卷至此,我豁然开朗,却又久久沉思。

我一直以为文化就是诗词歌赋,民语俚俗。而当我的目光深入到百年前,千年前,文化突然从一阙词、一行诗、一本书、一群文人上升到了土地的层次,上升到了天空的距离,上升到了人类思想的宽度——是啊,它又岂能是一人之言,一家之说?文化早已融入我们的血脉,也早已镌入我们的灵魂。

文化,是土壤的另一种表现形式。男耕女织,桑麻稻麦,其实是一种文化——不,应当是文化的最初载体,因为文化,来自山河大地,真正的文化,绝不是连篇累牍的高屋建瓴,它带着泥土的芳香,携着江河的水气,悟着天空的无垠。

文化,是人们内心的柔软和坚硬。都江堰,一个水利工程,一个历经千年风雨的沧桑背影,挑起担子的却是一个叫李冰的普通官员。他如水般温柔,抚过丰饶的大地,却又如铁一般的坚硬,在泥沙中傲然挺立,千年不悔。

莫高窟多少朝代的文化汇聚,它们风格不同,十六国时期的苦难,魏晋豪迈,笔触剑戟,隋唐风姿,《高山》流泻;元代藏传,神秘之精……文化之长,随着文物的散失而环绕世界,可文化或丰美或坚挺的塑像,却屹立于后世之心,存生于中华之脊。阳关的烟雪,一去不归的羌笛,将士们的内心何尝没有柔情?面向朔北,披坚执锐,而荒原上年代已不可考的古战场上的沙丘,却十分坦诚——死亡而已,何必遮遮掩掩,夜风呜咽?

文化,是苦难中的高贵。东坡一人之遭遇,无形中照应了遥遥史册之后的宁古塔的悲剧,而文人之遥遥悲歌,似是又成了如渤海国之国破家亡后人们仅存的精神脊梁……因果复杂,但我想起因源于自信,而结局归于笃定。

文化是自信的,它傲视千年,直看到宿敌凌乱,宿命改写,沧海桑田。文化也是笃定的,它坚守千年,直守到蝉鸣初雪,山地棱绝,初心不变。文化是苦难中的高贵。自信和笃定支持着他走过千山万水,源于自然又归于自然。喧嚣城市似与它无缘,它本来,不是人间富贵花。文化的高贵使它能屹立于莽莽荒原,这种高贵又在苦难中更加显现。也许不是苦难给文化带来了高贵,但是苦难中,文化必定不会丢失高贵。就像,即使自己心中仅有一点烛光,也要化去别人心头的万千霜雪。

文化与人,心意相通。掩卷不语,我笑而沉思。

文化苦旅读后感范文(篇2)

长夜漫漫,孤灯之下,毫无睡意的我,只有作业与书相陪。

放下笔,我站起身来,再倒上一杯茶,放在书桌上。我走到窗前,看着窗外,因为窗上的霜,外面显得朦朦胧胧,那层霜就好像一层薄雾,一层轻纱,笼罩住了夜景,我伸出冰凉的手,放在窗上,屋里的这层玻璃上并没有霜,霜都在外层,我轻叹一声,放下了手。

看着窗内一个个光斑发着温暖而明亮的光,我知道好多人都没睡,而此时高三的很多人,都和我一样挑灯夜战,为一百多天后的金榜题名而努力,“我也不能放松啊。”我对自己说。

走回书桌前,坐了下来。又拿出手机,打开音乐,放低音量,在轻柔的钢琴曲中,我提起了笔。

写了许久,我抬起头来,窗上的霜并未消散,我把写完的作业装了起来,拿起了余秋雨的《文化苦旅》。

翻看了两页,我放下书,走到了阳台,阳台比较干燥,所以窗子上很少有霜,我抬起头,一览格尔木的夜空,天空一片漆黑,我知道此时的夜空并不晴朗,但此时它的深邃却是依然。天空中没有星星,这便少了几分诗意,我拿出手机,把音乐调到周杰伦的《东风破》,宁静优雅的乐曲声响起。

“一盏离愁孤灯伫立在窗口,我在门后假装你人还没走......”在静夜下,我独自欣赏着悠扬的乐曲,心里不禁引发了一丝共鸣,我回头望了望书桌上那盏孤独的台灯,“真有意境。”我暗暗说。此时的我也许也期待着听到琵琶弹奏的一曲《东风破》,心里的离愁也渐渐升起,是啊,自从十岁来时,我已有九年未回到家乡,这一刻,家乡的乡村,乡间的小路,家乡陪伴我的那些好伙伴,儿时一起攀爬的那棵大槐树,村子里一起玩过捉迷藏的棉花地、玉米地,还有一起拔过萝卜的萝卜地,以及村中的砖墙,土墙......一下子全都撞进我的心头,那些都承载了我儿时的岁月里不知多少美好的记忆,“现在他们都还好吧?”我在心里想, “今夜月明人尽望,不知秋思落谁家。”“共看明月应垂泪,一夜乡心五处同。” 古人说:“明月能传达人的心意。”我看看夜空,却找不到月亮在哪,心里不禁一股惆怅,王维有诗:“邯郸驿里逢冬至,抱膝灯前影伴身,想得家中夜深坐,还应说着远行人。”我想我的心意不用传达,家乡的伙伴们也一样会想着我。想到这,我笑了笑,我也不知为何笑,也许是我的想象有些丰富,也许是我的想法美好,但是,每个思乡的人,不都会这样想吗?

“素胚勾勒出青花笔锋浓转淡,瓶身描绘的牡丹一如你初妆,冉冉檀香透过窗心事我了然,宣纸上走笔至此各一半.......”听到《青花瓷》这清丽的旋律,我想起了初中时的一次圣诞节,班里办了活动,而我当时唱的就是这首《青花瓷》,当时的我刚刚开始听流行歌曲,而这首《青花瓷》就是吸引到我的歌曲,旋律清新脱俗,意境幽雅,“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江南小镇一般的意境使我开始轻轻哼着它的旋律,小桥流水人家,这样的江南风光也是真正吸引人的,“门外芭蕉惹骤雨,门环惹铜绿......”听着听着,我闭上了眼睛,让自己融入江南小镇的意境中。

“红雨瓢泼泛起了回忆怎么潜,你美目如当年,流转我心间,渡口边最后一面洒下了句点,与你若只如初见,何须感伤离别......”许嵩的歌,是我上高中之后开始听的,因为它的旋律能使我沉醉其中,而中国风的歌词与曲调能让我产生一种共鸣,我比较喜欢中国风的音乐,清新淡雅,回味悠长,令人久久沉入其中,而我又对幽静、清新的事物有一种特别的钟爱,也许这就是我喜欢中国风、喜欢读文学名著类书的原因吧。

音乐还在放着,我看了看天空,“这个假期一定要有意义的过去。”我对自己说。

我回到书桌前,翻开了那本《文化苦旅》,再次读了起来,清新的旋律也回荡在耳边许久,许久......

文化苦旅读后感范文(篇3)

读罢全文,浏览目录,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却是那《都江堰》。

长城历来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象征,作者也承认长城“为我们生存的星球留下了一种人类意志力的骄傲”在景观上也有不小的观赏价值。但是他更青睐那个似乎并不起眼的却默默地永久性地灌溉了中华民族的都江堰。显然,作者是从整个实际意义的角度比较这两大工程的。

接下来,作者并没有直接切入对都江堰的描写,而是又撇开一笔,写去之前的心理活动“心绪懒懒的,脚步散散的,在街上胡逛,一心只想看青城山”平平淡淡的,我只好跟着作者这样了。然而,不经意中,我被带到了一个全新的天地里,先是“浑身起一种莫名的紧张”,“终于陡然一惊,我已站在伏龙馆前,眼前急流浩荡,大地震颤”使我有种置身浩荡水流面前的感觉。从平平淡淡到惊讶不已,作者并没有故意造势,只是如实地写出自己的感受,却如此令人入胜。

作者以泼墨般的气势写了都江堰的水,是飞奔喧嚣的水,是撒野咆哮的水,是充满生命的活力与激情的水。“水在这里,吃够了苦头,也出足了风头,就像一大波翻越各种障碍的马拉松健儿,把最强悍的生命付之于规整,付之于企盼,付之于众目睽睽。”读到这里,我不禁心潮澎湃,眼前作者笔下的仿佛都不是日常生活中我们“可掬可捧”的水了,而是一种充满生命力的活物,是的,都江堰的水在作者笔下被写活了!“看云看雾看日出各有胜地,要看水,万不可忘了都江堰。”又是淡淡的一句,却更衬出了都江堰水的生气。

然而,这样的水最终被人类驯服而造福人类,我仿佛悟到了作者的意图,写水又不止于写水,而是要写出背后的人来,写充满自信、爽利地驯服自然的人。李冰的政治纲领冰清玉洁,他的学问不那么宏大却永远水气淋漓。作者在思索为人之道和学问之道,都江堰流泻出了一个独特的精神世界,这个世界到底是什么,作者似乎说了,又似乎没说,越发引人深思。

文化苦旅读后感范文(篇4)

五千年的岁月沧桑,朝代更迭,注定造就了神州大地上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

随着时间的推移,统治者换了一批又一批,最长的也不过短短的几百年,然而他们曾经灿烂的文明,却或靠书籍,或依名胜建筑而永久的保留下来。

当今日的我们再次去祭奠那些先祖的馈赠的时候,心情又是如何呢?我们之中又会有多少人还记得当年的种种呢?又有多少游人会对着苍老的墓碑,宏伟的楼阁去做跨越时空的潜心思考?好在,我们之中还是有那么一些人,正悄悄地指引着我们走进那段曾经灿烂的岁月,体味各地截然不同的风土人情。

如果说中国文化是太平洋的话,那么余秋雨就是一个航海家,而我,勉强算得上是不经意间搭船的船客吧。

这一路,走得辛苦,走得辛酸,走得心痛。

一路上跟着余秋雨踏遍祖国的大江南北,领略着大自然的美好风光,然而更多的,是对中国文化及其发展的深思。

思想跟着足迹一起飞翔,从山脚到山顶,从漫漫黄沙到江南水乡,又从江南飞向那更远的地方。

第一站,我们来到了道士塔。

青砖黄泥,这再普通不过,夕阳西下,朔风凛冽,那破落的塔群更显得悲凉。

其中一座塔的碑文,分明写着那个道士王圆箓的名姓。

余先生不觉愤怒起来,弄得我有些茫然,但当我细细聆听了余先生的娓娓道来,却不得不恨得想打那个道士几下。

道士塔本是佛教圣地,却不知为何交由如此一个浅薄势力的道士看管?看不惯“暗乎乎”、看着有点眼花的壁画,于是找了两个帮手,拎来几桶石灰,开始了它的粉刷。

从此那洞里什么也没有了,唐代的笑容,宋代的衣冠……洞中只剩下一片静白。

中座的塑雕过分耀眼,于是才几下,婀娜的体态变成了碎片,柔美的浅笑成了泥巴。

取而代之的是道士那粗制滥造的天师和菩萨。

有一天,道士发现了满满一洞的古物,于是这些珍贵的物件变成了他阿谀奉承的工具,那些古文物的清白也渐渐被抹黑。

更糟的是:外国友人的不客气,将中国古文物就此一车一车地安全运出国境,运到伦敦,运到巴黎,运到彼得堡,运到东京。

如此轻而易举。

而王道士呢?傻笑着与外国友人寒暄,唉!伤心欲绝!正如余先生说的,有时候倒真的希望那些珍奇被运走,毕竟外国那些识货者们会永久地将它们珍藏,不会在石洞中,行途间被人们摧残!读到此处,不禁一阵心酸。

经历如此难堪的旅途,思的多了,得的也多了。

当然也会有欣慰。

像天一阁,它只是一个藏书楼,却已成为一种极端艰难,又及其悲怆的文化奇迹。

要保存下一座藏书楼是极为不易的,它凝聚了一个家族的人世世代代的努力。

明代嘉靖年间,一个叫做范钦的人开始了他的藏书之路。

从此以后,世世代代,便谨遵先祖的遗命保护着它。

不难想象,天一阁藏书楼对于许多范氏后代来说几乎成了宗教式的朝拜对象,只知要诚惶诚恐地维护和保存,却不知为什么,的确有些可悲,不过也很庆幸,正因为他们,才使得天一阁保留至今。

它的价值,已不再是简简单单的藏书,它昭示着一个家族灵魂!苦旅,也不算太苦,只是思想上受点儿跌宕而已。

其实,作为中国人,我们对中华文化的反思和探索应是无休止的,就像不断探索和反思生命一样。

正如有智者说“不在乎你拥有多少钱,就在乎你花了多少钱。

”同样不在乎你有多聪明的头脑,就在乎你做了多少思考,思考多了,灵魂便丰富了。

无意中瞥见了这样一句话:不管是春温秋肃,还是大喜大悲,最后都是要闭上眼睛,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罢了。

文化苦旅读后感范文(篇5)

近日,初读了余秋雨的《文化苦旅》,《沙原隐泉》是我读的第一篇。心中的感情就像惊涛拍岸,汹涌澎湃。现在无论如何都觉得有些兴奋。见到了真正的行者,立起了标杆,甚至已经有些期待下一次的出游了。

茫茫沙漠,滔滔流水,于世无奇。惟有大漠中如此一湾,风沙中如此一静,荒凉中如此一景,高坡后如此一跌,才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机巧,让人神醉情驰。

这不是一篇简单的写景文章,每一个看似平凡的景物,经他这么描述,却有了情感。每一个细节,都是柔软的讽刺。字里行间无不渗透着作者的人生感悟,从上沙山到寻清泉,我在跌宕起伏中感受到了人生的节奏与韵律。

余秋雨用他细腻而粗犷的笔触将他的行山走水用不修边幅、自然随意的笔触谱写了一曲属于大自然的神奇乐章,用他苦涩而真实的亲身经历宣泄了世间万物的机缘玄妙,用他平实而优美的文笔完成了一次令人深思的文化之旅。

余秋雨慢慢地走着,我静静地闭上眼睛,跟着他的脚步,感受世界的精致与历史的风韵。

然而,他要走的是一条无人踏过的路,但我从来就不大喜欢荒无人烟的地方,何况是在沙漠中。

沙漠的白天,若是没有狂风,就是被烤得发烫的金色的沙子与远处瘦湖的幻象。而风暴更可怕——山丘霎时间就可能变为平地,平地霎时间就可以变作沙丘。在沙漠中,没有什么可以立得住脚。

到了晚上,这片酷热如火炉的大沙漠就会变得奇寒彻骨,再加上那种无边无际的黑暗,在无声无息中就能扼杀天地间所有的生命。无边无际的黑暗,死一般的静寂,没有光,没有声音,没有生命。

——天地之威。在茫茫大漠中,所有的凌云壮志都如同沙粒一般渺小。但这些都是我一个外人的一面之词。

当大多数人选择在高山上探求真理,他却选择在沙漠中慢慢地走,缓缓地写。他承担着看不到成功的煎熬与行走的苦涩,心中却已容下了大漠的广阔。他向沙丘的顶峰攀爬,笔下流淌着独到的文字。当虔诚的教徒来到这里,终于发现了与他们信仰的宗教同样纯粹的沙漠时,就逗留了下来。

就这样,他与黄沙厮磨着,步伐愈加沉稳,即使山顶显得遥不可及,他也能在攀爬中道出了人生的另一种境界,“再不理会那高远的目标了,何必自己吓自己。”不错,山顶总实在的,不看也在。有的人望着高原的目标先惮怕三分,有的人望着高原的目标却蹉跎于世事,其实目标总是能达到的,当你因为前方的路途遥远而失去信心时,不妨看看后方绵延不断的脚印。

“无论怎么说,我始终站在已走过的路的顶端。永久的顶端,不断浮动的顶端,自我的顶端,未曾后退的顶端。沙山的顶端是次要的。”因此,当别人享受着唾手可得的成功,请不要为希望渺茫而放弃,不要为时间耗费而惋惜,当你猛然发现前方是万顷绿洲,当成功的曙光终于呈现在你眼前,你将比别人多一份艰辛跋涉的成熟,你的身后

将多一行深深的印记。

也许你现在无法站在成功的最高点,只要你的旅程没有因为任何的羁绊与桎梏而停滞,你将永远奋斗在战斗的前线,战场的每一次向前推移,脚步的每一次向前推进,都见证着你与成功的距离。

“一咬牙,狠一狠心。一脚,再一脚,整个骨骼都已准备好了一次重重的摔打。然而,奇了,什么也没有发生。才两脚,已嗤溜下去好几米,又站得十分稳当。再稍用力,只十来下就到了山底。实在惊呆了!想想刚才伸脚时的悲壮决心,哑然失笑。康德所说的滑稽,正恰是这种情景。”其实,任何一个生命都有它生长的艰难和成长的艰难和成长的痛苦,这些磨难仿佛是种子,在日后的生活中成长为坚忍,执着。于是,生命便在这许多的历练中愈见成熟。生命的成长过程比避免不了挣扎和伤痛,而生命之美就是在痛苦与挫折面前,以最快速度站起来,继续前行,且行且歌。

文化苦旅读后感范文(篇6)

一位沉稳的学者,站在中国辽阔的疆域中,他的眼中星光万千,坚定却又悲惋,他凝望远方,仿佛要撕开历史的缝隙,低头,发出穿梭千年的叹息......

在夜中,留一盏孤灯,手捧一本《文化苦旅》,随着作者的笔墨游历了大半个中国,恋恋不舍地合上书页,而灵魂仿佛依旧随着余秋雨一同漂泊,陶醉其中,而心情时常波涛起伏,心中不得不留下一丝苦涩。

《文化苦旅》不同于其他散文,余秋雨浏览祖国大好河山,在山水中参悟中华文化的苦涩历程与人生真谛。余秋雨走在中华民族的土地上,用自己独特的视角去深思中华民族绵延千年的文化,这本书不及其他那般拥有美好与甜蜜,更多的是一种苦留在心头挥散不去,因为我们通过余秋雨的文字,也亲身经历体验了文化的太多心酸。没人会想到,那些风景名胜的背后,会有如此含义与曾经,那受人喜爱的一篇篇文章,会有如此深沉的情感,也使我们在美好中惊醒。

莫高窟那些壁画依旧沉默不言,谁也不想讲述当年那次的浩劫,一车的文物被送到国外,任其流落到他人手中。当我们走在长城之上,看到了他的雄伟,而又有多少英灵献身于此,鲜红的血液又浸染了多少块砖石。

每去过一个地方,我们可能都会要想了解这里曾发生的一切,而余秋雨,他把自己所到之处都用文字记录下来,将人与历史交融在一起,使历史古迹与文化内涵一下子喷涌而出,每一处古迹都有它非同寻常的意义,感受着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余秋雨路过每一寸山川,每一寸土地,都表达了喜与忧,用那独特的写作手法吸引着我的心,那是一种苦涩的回忆,焦灼后的会心领悟,苦苦冥思后的仰天一笑。

台上书卷,不禁看窗前的车流与繁华,想告诉他们一种深沉而伟大的文化,不应在水泥地上匆忙,而应该亲自踏上那深埋的中华文化的故土上,感受那沉重而苦的步伐,像余秋雨那样,发出一声穿梭了千年的一声叹息......

哈利波特读后感受范文(通用6篇)


以下“哈利波特读后感受范文”由读后感大全为大家收集整理,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现在的上班族可能每天都需要参与各种文档的撰写,范文的写作套路值得学习。我们会需要借鉴和参考大量的范文。

哈利波特读后感受范文【篇1】

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头凌乱黑发、戴着眼镜,有着一双绿眼睛的瘦弱男孩儿收到一封猫头鹰信使的神秘来信,他被邀请前往一所陌生的学校就读,从此他的命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个男孩儿,便是JK罗琳笔下的哈利?波特,目的地自然就是霍格沃茨。

可以移动的楼梯、招之即来的家养小精灵、刺激的魁地奇比赛、险象环生的禁林、充满玄机的咒语……霍格沃茨的种种奇异景象,让我们进入一个脑洞大开的魔法世界,哈利在这里经历了无数困难、磨砺、甚至生与死的考验。他聪慧勤奋、刻苦自律,赢得了师长的无私的帮助;他善良忠诚,信守诺言,获得了朋友们真挚的友情;他直面挫折、永不退缩,敢于对抗强大的伏地魔并最终用智慧与勇气战胜对手,成长为优秀的巫师。

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讲述的似乎是一个少年一路开挂的故事:优良的基因、殷殷教导的师长、全心全意的朋友都在证明这一点,哈利的成长离不开这些因素,但绝不止于此。

反派大boss在杀掉哈利父母时,年仅一岁的哈利幸免于难,只在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般的伤疤。麦格教授说,仅凭这一点,哈利足以成为一个传奇人物——“所有孩子都会知道他的名字”。奇迹般躲过伏地魔的毒手——小哈利果然自带光环,尽管失去父母的荫护,却可以预见,他一定会有一个众星捧月、光鲜幸福的童年。

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就在小哈利成为巫师界的超级网红前,邓布利多将他送去了女贞路4号,哈利将在远离魔法的麻瓜社会里成长。而抚养他的姨夫姨母更是吝啬刻薄,家里还有一个在骄纵下长大、如同混世魔王一般的表哥达力,用麦格教授的话来说,这家人简直就是最糟糕的麻瓜。哈利常年穿的松松垮垮的旧衣服,带着破碎的眼镜,承担家里的一切家务活儿,他住在潮湿的碗柜里与蜘蛛为伍,还要受到达力的欺负和告状——哈利度过了饱受欺凌的孩提时代,一直到十一岁时海格把他接到霍格沃茨求学。

和麦格教授一样,大多数人无法理解邓布利多的做法。原本哈利可以拥有一个快乐轻松的童年,而事实上,这也许是邓布利多做过的最了不起的决定。哈利大难不死后,他说过一段话:“这足以使任何一个孩子冲昏头脑,不会走路、不会说话的时候就一举成名!甚至为他不记得的事成名!让他在远离过去的地方成长,直到他能接受这一切,再让他知道,不是更好吗?”

作为“伏地魔惟一害怕的人“,邓布利多比任何人都清楚地知道,对于不谙世事的孩子而言,不该在巨大的光环下成长,掌声和鲜花无法孕育出一名真正可以打败伏地魔的巫师。

起初,我也无法理解邓布利多这个奇怪的决定,直到妈妈给我看了作者罗琳的人生经历。这个曾经领着政府低保的单身母亲,在一辆误点的火车上,一个绿眼睛、戴着眼镜的小巫师突然闯入了她的脑海,哈利?波特的形象就这样诞生了。随后在那些窘迫困顿的日子里,在街角的那个小咖啡馆里,她慢慢构建出一个恢弘的魔法世界,借以对抗现实的人间。福楼拜曾经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难耕耘的土地上。”假设当时罗琳锦衣玉食,无忧无虑,也许全世界的读者将永远无缘见到那些令人惊心动魄的故事,就如同哈利一样,如果没有灰暗的童年生活,没有在苦难中磨砺出的坚韧,他也未必能够成为拯救世界的英雄。

真正的勇者,不会被惨淡的现实所击溃,他们会利用一切机会积蓄能量,等待爆发——罗琳和哈利?波特便是如此。

而罗琳笔下的哈利在魔法世界里创造的种种奇迹,也许就源于邓布利多那个充满智慧的决定。

哈利波特读后感受范文【篇2】

这个寒假,爸爸借了几本《哈利?波特》的书给我看,读完后我喜欢上了那个小巫师——哈利波特。

并不是每一个人出生就可以理解到友谊的重要,我们总是在磕磕碰碰的伤害中摸清彼此的想法与感情。所以铁三角也会发生争吵,罗恩还曾一度离开,可因为有爱的联系,最终大家还是会走到一起。

这不仅仅是一部小说,作为陪伴我一路成长的著作,它用最简单的方式让我领会到了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那么直白的爱。我开始注意到父亲每天都会变换花样的早饭,开始感谢母亲每晚放在桌边的新鲜核桃仁,开始感谢朋友发来的问候短信,开始开始用心铭记帮助过我的老师,朋友,甚至路人。生活里没有书中的生死,却一样充满着爱。不再埋怨家庭的贫穷,不再叹息星光的暗淡,因为我知道,有那么多爱我的和我爱的人,我们希望彼此能够快乐的生活,而不仅仅只达到是物质上的富裕。我有自己的责任,爱给我力量。不能成为第二个比尔盖茨,不能做第二个撒切尔夫人,至少我可以追求温暖与幸福,享受连威力无比的伏地魔都不能拥有的爱的世界。

慢慢体会到,似乎人类的每一种知识体系都是对这个世界的描述,只不过运用了不同的语言。比如既可以把一种颜色作为光谱分析,也可以单纯审美的看待其中的情趣。开始不后悔曾经学习理科知识,多了一种思考与认识的角度罢了。

读了《哈利?波特》,我喜欢上了魔法的世界,让我感到的是哈利和罗恩赫敏他们之间的真挚友谊,他们所经历的种种故事都令我难忘。

哈利波特读后感受范文【篇3】

《哈利·波特》一书中,塑造了一个奇幻的世界,有飞行走兽,有精魔,有恶魔,有巫师,有惊天的魔法,更塑造了一个男孩——哈利·波特的形象,骑着扫帚飞天,是他的欢乐,猫头鹰丰富了这一切的生活。哈利·波特的朋友,帮他、支持他、和他玩,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都有属于他们的不足,犯下过错误,而每个人物,就像我们生活中的真实写照,搬到一个魔法国度中。

勇敢,是哈利·波特诞生起就真具有的品质,尽管从一开始,他可能显得有些无知,鲁莽,但他逐渐成长,用自己魔法,击退黑暗、击败恐惧,站在死亡的边缘,用自己坚定的信心去面对黑暗的势力。在命运不公平的给他这些的同时,也给予他一帮好伙伴,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哈利与他们共同面对困难,他们为其能付出一切,去守护魔法石等等,这跟他们都没有很直接的关系,但他愿意,哪怕多次面对死亡,这样友谊的注定,是任何也无法改变的。社会需要有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也需要互相的帮助,在加拿大的车站,人们需要互相手握住手,按住车站两边的正负极,就可以传递电能,使车站内,在严寒的冬天,吹出暖气,人们感受到的不止是温暖,更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和信任,送达的不止是电流,更是一种友好的信念。哈利·波特他们也是一样,合伙起来,手牵着手,面对困难,击退黑暗,如加拿大车站的每一位市民一样,互不认识的陌生人之间,用自己手掌心所创造出来的温暖来抵御冬天的冽风酷寒。

更重要的是,哈利·波特拥有必胜的信仰,面对困难,他从未低头。从他拥有头上那道疤痕开始,他就注定放弃,便会消亡。坚信自己终有一天可以击败杀死自己父母的人。他为这目标,一直奋斗。他并未因为伏地魔的强大,而认为自己一辈子也无法追赶上,而放弃。他从未认为自己不行,若他从一开始,面对强大的敌人,就心退意,哪来后面的惊天之战。

我们生活中,更要如他们一样,认为自己是行的,好的。人无完人,但若丧失对自己信心的人,定会使自己的缺点愈加放大;而坚信者,才会在发现后,去完善,改正他们,让自己成长的更强大。我们的乔帮主,如果他在创业之初畏怕了IEM,我们的电子产品,可能要倒退好几年,而他,在自己的产品不完善时,受到人们的投诉时,没有消极面对或任其不管,他用最大的努力,使产品做好做完美,也让“苹果”的名号响彻全球。哈利·波特和我们差不多的年纪,但他用自己的信仰、信心,与他的伙伴一起,承担了这一切。

哈利波特读后感受范文【篇4】

从小寄养在姨丈家里的哈利波特,饱受姨丈一家人的歧视与欺侮,然而就在11岁生日那天,哈利波特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他的生活也随之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原来,哈利的父母是两位善良的巫师,在同坏人的较量中被对方杀害了。

为了继承父母的遗志,哈利来到了英国一所专门教授魔法与巫术的霍格华兹寄宿学院。进入霍格华兹学院后,哈利成了葛来分多一年级新生,与荣恩、妙丽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许多成为魔法师的课程正在等着他研习,有飞行课、黑魔法防御术、魔药学与变形魔法等等,当然还有让所有巫师疯狂的魁地奇球赛。

在一次与同学的争执中,哈利表现出超乎所有人想象的飞行技能,连他自己都很意外,传授飞行技术的麦教授因此推荐他加入葛来分多魁地奇球赛的队员,另一方面,魔药学的教授石内卜,似乎总是对哈利不友善,除了在课堂上刁难他外,还处处找哈利的麻烦,但是,哈利发现石内卜严词威胁着懦弱的奎若教授,甚至石内卜脚上三头犬的咬痕,更可以证明哈利的推断是正确的:有股邪恶的阴谋在平静的霍格华兹里悄悄地滋长着,石内卜似乎就是这一切的关键人物。

于是哈利、荣恩与妙丽这三个好朋友决定一同去探个究竟,阻止邪恶阴谋的发生。哈利、荣恩与妙丽这三个葛来分多一年级的新生,究竟有没有办法阻止这个不为人知的邪恶事件发生呢?

哈利波特读后感受范文【篇5】

听朋友说《哈利·波特》这本书不错,便央求妈妈给我买一套,当时并没有考这本书好看不好看,不管三七二十一,买了再说。买来一看,不知是什么魔力,把我给紧紧的吸引住了。从此以后,我每天都看,每天都沉浸在哈利波特带给我的世界里。

哈利小的时候,父母为了保护哈利,伏地魔的人给杀死了,正当他把杀戮咒发出去时,奇迹发生了:伏地魔发出去的咒语,反弹到了他的身上,同时,他也成为了伏地魔的第7个魂器,哈利一夜成名。当他11岁时,接到了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并开始了他的巫师生涯。在霍格沃茨,他结识了他的两个朋友:赫敏和罗恩。这两个朋友曾经在哈利最困难的时候帮助他,陪着他;在哈利遭到魔法部追捕的时候他们一直在他身边鼓励他,开导他。当哈利知道自己是第七个魂器的时候,他知道他必须死,必须斩断这种关系,因为“两个人只有一个能活下来。”我以为,哈利会退缩,没想到,他竟然选择了面对现实。哈利在禁林里遇见了伏地魔,哈利倒在了最后一件,也是他们要找的最后一件死亡圣器下。然而,伏地魔并没有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最终取得了胜利。

我很佩服罗琳,她能把她的写作才能发挥的淋漓尽致,让读者感到一种空前绝后的感觉,使他们忍不住一住读下去。读完哈利波特以后,我对正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正义是什么?正义是与邪恶对峙的一股力量,是为受冤屈的人洗清罪名的一股力量,是维护公平的一股力量。

我认为《哈利波特》这本书很不错,有机会你也看看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受范文【篇6】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和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明白信的资料。因为,信会把资料全部读出来。怎样样!很神奇吧?

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个善良、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男孩。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必须会想办法解决。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还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应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不管想什么办法,必须要把问题给解决。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应对。只要坚持不放下,就必须能成功。

告别薇安_关于告别薇安的读后感


一直没有读过安妮宝贝等现代作家的作品,总觉得他们的作品是没有太大意义,读它们的作品更不会教会你什么。偶然的想读读安妮的作品,但也不知在何处下手,于是就胡乱的翻开一篇《告别薇安》。没有很认真的读,因为觉得她的小说也好,散文也罢,只是随意之间就会流进你的心里,让你感到真实、亲切,好似故事中的主人公不是别人,就是你自己,而发生的这些事或是你想做而未做的或就是你亲身经历的或者是你听别人偶然间向你提及的,总之,她的话语不只不觉流进了你的心里,你震撼、你哀伤而更多的却是沉默!

《告别薇安》,两个陌生人的故事,更确切的说是一个男人的故事。这个男人活在自己的虚拟的想象中,想象着一个叫做薇安的女孩,是他此生永远无法实现的梦,只是不知是可怜还是人生本来就该这样,他天真的认为薇安就在他身边,他可以找到她,所以他注视着身边的看似不一般的女人,以为自己找到了,但是当现实残酷的呈现在她面前时,他迷茫了,他终究逃不过现实,真正的薇安是永远都不会出现的,不出现也就无所谓破灭,也许这就是那个女人不答应跟他见面的原因吧,这样他还有一个梦不曾破灭的梦,只是也是永远不会实现的梦!似乎有点可怜那个男人了,但是,他在现实面前却又残酷的浇灭了那个爱他的女人的梦!他浇灭她梦的唯一理由就是她爱上了他,破坏了他们之间的游戏规则!如此看来这个男人又是自私的,他可以心安理得的伤害别人,浇灭他人的梦,却不能接受别人来破灭他的梦!

还好,这只是安妮的小说,或许它影射了现实生活中残酷的一面,但不可置否里面更夹杂了夸张的成分,只是就象一开始说道的,也许这个男人的想法也会在你面对现实偶然闪现心头,那就让它熄灭在你读这个男人的故事中吧,毕竟,他的生活不会有多少快乐!

简短的寒号鸟读后感范文通用(6篇)


一本好书就像沙漠中的一捧清泉,滋润我们的心灵,寒号鸟中的相关情节,读了以后让人不断地回味!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写好一篇寒号鸟的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下面是栏目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简短的寒号鸟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简短的寒号鸟读后感范文 篇1

《寒号鸟》这个故事主要讲:喜鹊和寒号鸟是邻居。冬天要到了,喜鹊天天飞来飞去,衔来树枝、草叶,忙着垒窝。寒号鸟却整天无所事事,自由自在地飞来飞去。之后,喜鹊好心劝寒号鸟:“寒号鸟,别玩了,趁着天晴快垒窝吧,否则冬天会挨冻的。”寒号鸟却不听劝。就这样,一天拖一天,一向也没有垒窝。直到有一天,北风呼呼地刮着,喜鹊住在新垒好的窝里,睡得又香又甜,而寒号鸟却被冻死了。

寒号鸟被活活地冻死了,多可怜,多悲惨啊!但是,寒号鸟一点都不值得人们同情,它之所以被冻死,完全是因为懒惰。

有一些小朋友也跟寒号鸟一样,经常把这天要做的事拖到明天,明天再拖到后天,最终什么事也没有做好。如果我们只看眼前,不看长远,不肯付出努力,结果就会一事无成。看到别人成功了,后悔、羡慕也来不及了。世上是没有后悔药吃的。所以,我们要学勤劳的喜鹊,凡事看远一些,提前做好准备。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要你肯付出,你的汗水是不会辜负你的,它必须会还给你最大的收获。

我班就有一些同学像故事中的寒号鸟一样,平时作业没有做,就顾着玩,第二天回到学校,没有作业交,就被记名,在做早操时,还要被值日老师点名批评,让群众抹黑。而且这个别同学几乎每一天都榜上有名。其中,有一位男同学经常找一些借口来掩饰自己没有完成作业,结果老师叫他重做几遍。这样的同学一点也不值得可怜,这是他自己造成的结果,就就应自己来承担。如果他当初好好地做,就不用多做几遍了。期望有这样缺点的同学能改正坏习惯,不再给班群众抹黑了。

简短的寒号鸟读后感范文 篇2

这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寒号鸟》,它给我了很大的启迪。

这篇文章讲述了在冬天快要来临的时候,有的鸟在垒窝,有的鸟在玩,有的在欣赏别人的屋子。寒号鸟就属于爱玩的鸟。凛冽的寒风呼啸而至,大雪纷飞,寒号鸟被冻得叫羞:“多罗罗,明天我就垒窝。”它一天天的推迟垒窝的时光,结果被冻死了。

我不由得想起那一次。我很快地写完作业,大叫道:“写完作业了,解放了。”就像是从日本鬼子手上逃出来似的。我听到了一个严肃的声音:“给我回来。”原先是爸爸,吓我一大跳。“干什么?”我压抑住兴奋小声地问,“我的作业写完了。”“回去复习去,快考试了。”爸爸严肃地说。我满不在乎地说:“明天。”爸爸的语气突然缓了下来,说:“你读过《寒号鸟》吧,你像寒号鸟那样一天复一天,在考试时后悔吗?你没有听过‘人生在勤,不索何获’?”我飞快地跑到书桌前,开始复习起来。从那次开始,我总是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学习,成绩越来越好。

《寒号鸟》不仅仅给我了启迪,也让我的学习成绩提高上去,我喜欢这篇文章。

简短的寒号鸟读后感范文 篇3

今天我在家里读了一篇很有意义的寓言故事《寒号鸟》,它让我明白了勤劳的意义。

故事中讲到,寒号鸟有一身特别漂亮的羽毛,所以它特别骄傲,它觉得它是世界上最漂亮的,连凤凰都不如它。还得意洋洋的唱着:“世界上我的羽毛最美丽,连凤凰也不如我”。

很快夏天过去了,秋天来了。很多鸟儿都飞到南方去过冬了,不能飞到南方过冬的鸟儿都忙着垒窝和收集冬天足够吃的食物。只有寒号鸟还整天游手好闲,随风游荡。

冬天终于来了,鸟儿们都归到自己温暖的窝里。这时,寒号鸟身上漂亮的羽毛全都掉光了。寒号鸟躲在石缝里直哆嗦,还不停的叫:“寒风冻死我,明天就垒窝”。到了第二天寒号鸟早已忘记了昨晚的寒冷,又在随风游荡。还不停的唱着“世界上我的羽毛最美,连凤凰都不如我”。很快,寒冷的夜晚又来临了,寒号鸟还是没有垒窝,它又躲在石缝里哆哆嗦嗦的叫:“寒风冻死我,明天就垒窝”。可是到了第三天,太阳公公出来了,温暖的太阳让它完全忘记了昨夜的寒冷,又开始唱着歌,四处游荡。

就这样,寒号鸟一天天的混,过一天是一天,一直没有给自己垒窝。最后它没有混过整个冬天就冻死在石缝里。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做人不能只顾眼前,得过且过。我们要为自己的以后和未来做长远的打算,用自己勤劳的劳动来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简短的寒号鸟读后感范文 篇4

今天我看中国经典童话了,我看的故事是《寒号鸟》,讲的是寒号鸟生活在一个石崖的石缝里,离石崖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住着一只画眉鸟,因为它俩离的很近,便成了好朋友。

天气渐渐地变冷了,转眼冬天就要来了,画眉鸟天天东奔西跑,寻找树枝筑巢,为冬天做准备。而寒号鸟却天天玩耍,所以画眉鸟就对寒号鸟说:“寒号鸟,趁着天气很好,赶快垒窝吧。”而寒号鸟却说:“离冬天还远着呢!垒什么窝呀!”

一天晚上天气突然变冷,画眉鸟筑的窝可舒服了,而寒号鸟的窝里一根毛也没有,寒号鸟只能说:“咕啰啰……哆啰啰……寒风冻死我,明天就垒窝。”

第二天,太阳出来了,大地被晒的暖和的,画眉鸟叫寒号鸟:“寒号鸟,快起床,天气这么好,赶紧垒窝吧。”寒号鸟伸了一个懒腰不在意的说:“我先玩一会儿再说吧。”说完就飞走了。

寒号鸟拖了一天又一天,天气变的越来越冷了,寒号鸟躲在石缝的最里面,它又念叨着:“哆啰啰……寒风冻死我,明天就垒窝!”但它再也没有明天了,因为就在这个晚上,寒风结束了它的生命。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一个聪明的人总会做好明天的打算。今天的事情今天做,不要拖到明天,更不要养成懒惰的坏习惯,我们千万不要像故事中的寒号鸟一样做事拖拖拉拉,最后害了自己。

简短的寒号鸟读后感范文 篇5

天气慢慢变凉了,街上行走的人们都披上了颜色各异的外套,而路两边的大树叶儿金黄,冬天即将来了。

说起冬天,我想起了二年级的课文《寒号鸟》。这篇课文讲的是,在山脚下的石崖缝里,住着一只寒号鸟,河对面的`杨树上,则住着一只喜鹊,他们俩面对面住着,成了邻居。几阵秋风,树叶落尽,冬天快要到了,喜鹊每天东奔西跑找枯草,忙着做窝过冬。而寒号鸟却每天游山玩水,玩累了就回来睡觉。喜鹊看见了,对寒号鸟说:“别睡了,天气暖和,赶紧做窝吧。”可是寒号鸟不但不听劝告,还嘲笑喜鹊说:“傻喜鹊,太阳高照,正好睡觉!”

冬天如期而至,有一天夜里,狂风大作,电闪雷鸣,北风就像一只大老虎似的往寒号鸟扑过来……早上,喜鹊站在枝头呼唤着寒号鸟,可惜它已经不再有回应了,因为在昨天夜里,寒号鸟已冻死在崖缝里了。

寒号鸟几次哀号的声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的懒惰与得过且过是造成它被严寒夺去生命的最直接原因。如果它能够在暖和晴朗的秋天就开始做窝,悲剧也许就不会发生。

同时我也明白了几个道理,第一: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计划并且付诸行动,持之以恒,只有不怕苦不怕累,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第二:做人不能得过且过,安于现状,要往更高的层次发展,不断学习,脚踏实地,通过自己的双手付出辛勤劳动才能获得美好的生活;第三:要知错就改,对于自己不足的地方要虚心接受劝告并及时改正。

简短的寒号鸟读后感范文 篇6

今天我听了一个故事,名字叫《寒号鸟》。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喜鹊和寒号鸟是邻居。秋天到了,喜鹊在找树枝垒巢,而寒号鸟却只知道玩,玩完了就睡大觉。喜鹊劝寒号鸟,别睡了快起来找树枝搭巢吧,可寒号鸟却不听别人的劝告。冬天到了,喜鹊睡在温暖的窝里而寒号鸟在哆嗦,最后,寒号鸟就被冻死了。

我觉得寒号鸟的做法是不对的,因为它不听别人的劝告。天天玩睡,不干一点正事。

它让我想起了和它一样的人,这就是我的邻居。他家水笼头坏了天天滴水。我爸爸对他说:“整一整吧!”他不听,最后水笼头崩了,他家都水漫金山了。

我又想到了和它相反的人,我的朋友王小明,他哪个地方做的不好,他就让我提意见,然后改正。以后我也要向他学习。

这个小故事让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不听劝告又懒得过且过的人都没有好下场的!

朱自清经典常谈读后感范文通用6篇


书籍可以让我们静心,读作者写的作品之后,会有种愉悦的感受。当我们把书看完然后学到了很多知识点,需要用读后感记录下来。我们特意为你呈上“朱自清经典常谈读后感范文”,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朱自清经典常谈读后感范文 篇1

一接触到“经典”一词,我所存储的文字就有了捉襟见肘之感。好像我所知道的文字都与经典隔着一段距离,也可能是因为“经典”“文艺”在我心里是高大上的存在。经典之与我,就是高山上的雪莲,只可遥望,不可轻嗅。我遇上经典,就是下里巴人遇上了阳春白雪。《周易》、《尚书》、《说文解字》、《史记》等等这些古文经典,我一直认为它们是“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属于看不懂系列。最近我接触了朱自清先生著的《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这本书,终于改变了一点我对“经典”的看法。

提到朱自清先生,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他的名篇《匆匆》《春》《背影》《荷塘月色》等文章一直入选语文教科书。他的文章素朴缜密,语言洗炼,极富真情实感。他是公认的“美文大师”,读他的文章,有一种欣赏美的感受。所以每次看到朱自清先生所著的文章都会沉下心去读。这次的《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也是一样。 随着百家讲坛和中国诗词大会的的热播,国学热也一度兴起,越来越多人的开始重视国学文化的研读。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国人终于不再闷着头往前冲,而是可以回头看看我们自己的经典文学了。但是,对于这些国学经典,我们可以听文学大家去讲,对别人朗朗上口的古诗词也是心向往之,却不愿静下心来手持素卷去阅读。我想,这还是与我们不知如何去阅读晦涩难懂的古文有关,正如朱自清先生所说“我国经典,未经整理,读起来特别难,一般人往往望而生畏,结果是敬而远之。”朱自清先生在序中也指出,有很多人为了启发一般人亲近经典的兴趣,做了大量功课,诸如把经典文学直译成白话文,把人吸引到经典的大道上去。他认为《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就是引领读者航到经典海里的一艘船。

《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共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经典常谈,有十三个章节。在这一部分作者用生动有趣的语言,把晦涩难懂的古文经典一一解读剖析,写成一部通俗易懂的《经典常谈》。在第一个章节,作者从仓颉造字开始,我国文字的演变梳理了一遍。

所有国学经典的流传都离不开文字这个媒介,作者从《说文解字》开始,更体现了作者的良苦用心。《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战国策》《史记》《汉书》,还有我们常说的“四书五经”,都被作者一一解读,并对它们的历史过程进行了追溯。这就为读者理清了时间点,以读者易于接受的方式剖析解读,更能引起读者的兴趣。 本书的第二部分是文艺十六讲,共有十六个章节。在这一部分,作者从什么是文学讲述,对于文学一词,一直处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阶段,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作者还在这一部分引用新文化运动的领导人胡适之先生的说法,文学就是达意达得好,表情表得秒。当然这一说法,在当时并没有取得所有人的认可。

作者还从古文欣赏谈到教本与写作,为提高写作能力做了注解,让读者领悟“如何注意每个词的意义,每一句的安排和音节,每一段的长短和衔接处。”在《诗与幽默》一章中,我看到了诗里的幽默,不是所有的诗都是含蓄优雅的,也有一些诗是诙谐的,读来让人会心一笑。感受诗里的幽默,也不泛是件趣事。《文艺十六讲》,短短十六讲,篇篇都经典,你会发现控制文艺是一种愉快,也是一种本领。

读了《经典常谈·文艺十六讲》,使我明白,经典文学也是充满趣味的。愿每个人都畅游经典,与文艺为伴。

朱自清经典常谈读后感范文 篇2

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它不仅仅是所谓的经典常谈,更是一本对于经典着作的导读。

纵观世界,现在全球一体化已经深入我们的内心,世界市场也已经初具规模,在我们的生活中,充斥着各种新的文化,作为新时代的我们,已经越来越少的在关注我国的传统文化,越来越少的家庭会给自己的孩子接受最传统的教育,越来越少的孩子了解我国古代还有如此精妙的作品,当然这也包括我自己。在读《经典常谈》这本书之前,我只知道我国古代有一段时期百家争鸣那段时期出现了大量的优秀作品,但我并不了解它们,直到我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国古代的作品,是我国历史上最璀璨,也是留给我们最宝贵的一笔财富。

虽然,我们目前无法改变这些我国的传统文化正在走向没落的现状,但我相信就目前而言经典是不会消失的。如果我把经典比作一个景点,那么这一景点一定需要一个向导,而朱自清先生的这一本书正好充当了这一角色,他在这本书中详细介绍了何谓经典,更介绍了这些经典可以流传千古的原因,在这本夹叙夹议的书中,我了解了我国古代经典的博大精深。

朱自清经典常谈读后感范文 篇3

一份来自作家榜的礼物又一次载着它独一无二的光华,如片片樱花飘落,绚烂美丽,曾经的《瓦尔登湖》、《老人与海》、《浮生六记》、《儒林外史》……带来的经典阅读让人手不释卷,在富有哲理的感动中领悟笔者内在的灵魂。

我与作家榜的又一次约会中遇见了童年的美好记忆,那遥远却永远熟记心间的美丽文字,曾经牵动了多少少年未泯的童心,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曾忘却些许,大约永远不会随着岁月的年轮褪色稍许,永葆着其灼灼如华的“青春”。

花枝招展的春天,云蒸霞蔚的花团锦簇,“吹面不寒杨柳风”。月光如水的夏夜里静静走过的荷塘月色,莲叶田田,一首《采莲赋》吟诵出一个热闹风流的季节,“夏始春余,叶嫩花初,恐沾裳而浅笑,畏倾船而敛裾。”还有那借着笔者晶莹的泪光,看见的那抹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匆匆一瞥间便能泪盈于睫。

然而这次的文章不同于记忆深处的瑰丽文字,处处透出笔者深沉的文学功底,博览群书之后的深思熟虑、信手拈来。将晦涩难懂的古文经典娓娓道来,由中国汉字的源头说起,甲骨文以及象形文字的发明有其深远的意义和影响,古人的聪慧以其绝无仅有的文字方式衍生出了炎黄一族,子孙生生世世、代代相传将这种文字发扬光大,易经、尚书、诗经、三礼、春秋、战国……源源不绝的古籍流传至今,不愧为人间文化瑰宝,其间的精神、人文熠熠生辉,而由朱自清先生引经据典地解读出来令人豁然开朗,让文字在心田流转、在笔下徜徉是何等的惬意。

《诗经》作为千年之前朗朗上口的民间流传,“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亘古绵长的悠远直入人心,有着田园的纯净甜美、直抒胸臆的坦诚不做作。而孔子时代,断章取义,演绎为做学问做人的道理,将一首首朴素纯美的诗歌升华到另一个高度,“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原本比喻美玉如华,却用来引导学生做学问要斟酌推敲、锲而不舍。

《史记》作为司马迁的呕心力作,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恢弘庞大,列二十四史之首。“自出机杼,创立规模,驾驭各种史料,”司马迁贯穿经传,集百家杂语,成一家之言,“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善叙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故谓之实录。”

书生的酸气,似乎由来已久,因了才气而自命清高者,古今芸芸。司马迁的耿直招致酷刑,余生致力于奋笔疾书,字里行间悲戚之心可见一斑。“纤云四卷天无河,清风吹空月舒波。沙平水息声影绝,一杯相属君当歌。君歌声酸辞且苦,不能听终泪如雨。”韩愈感同身受,被贬的壮志未酬,千山暮雪,抚节悲歌,偏映却孤单影只。“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杜甫有感而发,空怀“致君尧舜”的政治理想,但仕途坎坷,一腔热血无处洒,心内泪涟涟。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朱自清原名自华,取自苏东坡的“腹有诗书气自华。”而其一生才气逼人,直如其名。且“文如其人,风华从朴素出来,幽默从忠厚出来,腴厚从平淡出来。”绝代风华,两袖清风,一处闲愁,淡泊一生。“扶眼繁花尽,临醉入清风。”

朱自清经典常谈读后感范文 篇4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一书,该书主要介绍了我国古代文学的基本知识,囊括了朱自清先生对于例如四书五经等一系列诸子百家作品的独到见解,可谓是国学入门书,让我深有感触。

朱自清先生的这本书的书目编排顺序上依次是:说文解字,周易,尚书,诗经,三礼,春秋三传,四书,战国策,史记汉书,诸子,辞赋,诗,文。书中自序中说各篇的排列按照传统的经史子集的顺序,并按照传统的已经将小学书放在最前头。所以这样一个比较循序渐进的次序也让读者能更好地来理解该书的宗旨。朱先生也说,要读懂这些书,特别是经,史,子,集就必须先从理解字义开始,所以他选择把《说文解字》放在第一位,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通观整本书,朱自清先生不仅对于每一部着作都做了精辟的解释,其中更包含了他自己独到的见解。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它不仅仅是所谓的经典常谈,更是一本对于经典着作的导读。

纵观世界,现在全球一体化已经深入我们的内心,世界市场也已经初具规模,在我们的生活中,充斥着各种新的文化,作为新时代的我们,已经越来越少的在关注我国的传统文化,越来越少的家庭会给自己的孩子接受最传统的教育,越来越少的孩子了解我国古代还有如此精妙的作品,当然这也包括我自己。在读《经典常谈》这本书之前,我只知道我国古代有一段时期百家争鸣那段时期出现了大量的优秀作品,但我并不了解它们,直到我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我国古代的作品,是我国历史上最璀璨,也是留给我们最宝贵的一笔财富。

虽然,我们目前无法改变这些我国的传统文化正在走向没落的现状,但我相信就目前而言经典是不会消失的。如果我把经典比作一个景点,那么这一景点一定需要一个向导,而朱自清先生的这一本书正好充当了这一角色,他在这本书中详细介绍了何谓经典,更介绍了这些经典可以流传千古的原因,在这本夹叙夹议的书中,我了解了我国古代经典的博大精深。

那么然是经典常谈,那么这也就说明我们不应该却忘记这些经典,因为无论什么时候,学习这些经典对于我们来说都是有意义的。

朱自清经典常谈读后感范文 篇5

《经典常谈 文艺十六讲》选取的是朱自清先生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有关经典古文丛书介绍和文艺杂谈的一些短篇。朱自清,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出生于江苏省东海县,后随祖父、父亲定居扬州。1919年开始发表诗歌,出版过多部散文集、诗集和杂文集。自幼继承父辈的家学渊源,积极参加新文学运动,在社会动荡时期,又写就了不少杂文,针砭时事。他不仅是是中国近代的散文家、诗人,也是一位以笔为武器的民主战士。 他也研究古典文学,以认真严谨的态度从事教学和文学研究,曾与叶圣陶合著《国文教学》等书。

作为一名普通读者,我对他最熟悉的作品还是散文,例如语文教材中选编的《背影》《荷塘月色》片段,他的文字清丽隽永,善于融情入景即景抒情,情感真挚而朴实自然,意蕴悠长,令人回味不止。朱自清喜爱古典诗词,对古典诗词非常熟悉。他写散文时能信手拈来使诗词的意境与散文的意境融为一体在散文中创造诗情画意的境界。在《诗的语言》一篇中,他就提出“普通人多以为诗是特别的东西,诗人也是特别的人。于是总是觉得诗是难懂的,对它采取干脆不理的态度,这实在是诗的一种损失。其实,诗不过是一种语言,精粹的语言。”这段话结开了我一直以为对诗的误解,总以为诗相比较小说、散文等其他文体,是难以理解的,因此总是敬而远之。但朱自清认为诗与文并无明显的分界,“散文中有时有诗。诗中有时也有散文。”同理,文学中的美亦无定论,不仅诗要美,文也要美,都因时代而定。他的散文就体现了诗词之美,既有韵律之美,也蕴含了丰富的情感。

他是新文化运动的有力支持和参与者,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十九世纪二十世纪之交是个新时代,新时代带来了新文化,产生了不同于士大夫阶层的知识阶级。在《论雅俗共赏》中,追溯了雅俗共赏的渊源,以前的文学欣赏和创作主要是文人雅客的事情,但自唐朝安史之乱以后,门第垮台打破了社会等级的固化,“士”和“民”之间的流通多了起来,宋代印刷术的发达,士人和学校的增多,都促使文化的普及高于以前的朝代。语录、传奇的流传大概起于民间,使得古文和诗都逐渐走上雅俗共赏之路,传统文化的变迁贴近了普罗大众。到了近代,这种改变愈加明显,白话文的提倡,以前不上士大夫台面的词曲和小说戏剧都有了正经地位,欧化的新艺术等,都涌入了几千年文化的古国。对此我们的态度是,不仅要雅俗共赏,更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关于学习了解文学的方法,在《论百读不厌》里略有涉及。他提出“经典文字简短,意思深长,要多读,熟读,仔细玩味,才能了解和体会。”古人有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个建议时至今日,仍极有价值。在这个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时代,文化也有了速食快餐的倾向,微信、网络里的碎片化信息瓦解了人们阅读长篇文学作品的耐心,各种平台的领读人带着大家分段分篇提纲要领般地阅读书籍,阅读与文学鉴赏成为一门交易,只要能够快速得到其中的知识即可,不再求精求实,不再花费大段时间一点点自我领悟。个人觉得有些遗憾。因为流传下来的经典作品经历了时间和不同阅读者的锤炼,需要花费时间沉静下来慢慢阅读,逐字领会。在序言里,朱自清还提到了经典训练的必要性,“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自近代白话文逐渐兴起后,对于古典文化的侧重就减少了,虽然现在开始提倡读诗词,重温经典,但一般大众对于古典书籍的了解寥寥。在经典常谈中,朱自清对于《说文解字》、《周易》、《四书》、《春秋》等古典作品进行了讲解,追本溯源他们的历史和经典意义,文章深入浅出,考据行文严谨,易于理解。无论是成人,或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都可以按图索骥,通过文章里的介绍,选取自己感兴趣的经典,进行深入的阅读。正如他所说,希望读者把本书当作一只船,航到经典的海里去。

朱自清经典常谈读后感范文 篇6

做一个有相当教育的国民,至少对于本国的经典,也有接触的义务。

----朱自清

学生年代已然过去廿余年,再读朱自清先生《经典常谈》是在从事中学语文教育二十二年后的今天。不知不觉,忙到飞起的这个暑假,已悄然过了大半,也只有在静夜才得以独自沉浸于朱先生凝练简洁的文字中,感受先生80年前在浩繁艰晦的中国古代典籍中皓首穷经,青灯文字的良苦用心,领略先生的经纬之才。

书中,朱先生开宗明义,本书是学习传统文化的典籍,亦可称之为“国学入门书”。于我而言,既称得上“国学入门书”,其分量自不必赘述。何谓经典?先生言:经典就是我国的传统文化遗产由中国文字记载下来的东西。先生大才槃槃,在浩瀚典籍中觅沧海遗珠,所选经典囊括了经、史、子、集四部中最广为流传的经典著作,既沿袭传统顺序精选了经典书籍十三种,又以教育大家的高瞻远瞩,自《说文解字》始,五经四书、《春秋左传》《战国策》《史记》、诸子经典、辞赋、诗歌、散文,玉振金声,用夹叙夹议的行文,微言大义,以清隽沉郁的文风、洗练秀丽的文笔,从十三种书籍作者、产生原因、内容及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等方面娓娓道来,简直是一部小而精的经典学史。在我看来,这本书既可看做散文集,亦可看做教科书,完全是读者了解中国古代文化典籍的绝好入门指南。

撰写《经典常谈》,朱先生心中应该有一个宏大的信念,那就是启发一般人亲近经典的兴趣,将他们引到经典的大路上,使年轻一代了解整个传统文化,造就通才。朱先生言:“在中等以上的教育里,经典训练应该是一个必要的项目。经典训练的价值不在实用,而在文化。”作为一名中学语文教师,在隔着时空和岁月与先生求学,走进《经典常谈》如入宝山,在先生的引导下,在中华古代文化经典的瑰丽山水中,按图索骥,探索着文字的起源,知晓了《尚书》流传的曲折,感受着太史公的坎坷和坚守梦想的执着......朱先生以大教育家的深厚功力,高屋建瓴又极懂人心,这部《经典常谈》,以“指南”为主旨,却只是引导你想去探寻。从先生谈《史记》就可窥其一斑:不说流传千古的列传本纪,只讲太史公一生如何坎坷,如何发愤,如何终成一家之言,在史记的大背景中刻画出司马迁枯瘦却如铁的身影,直言他和《史记》一样伟大,如此这般,直让人不禁想去探一探那“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华彩。

再读《经典常谈》,在这样一部厚重的学术著作中,先生以大智慧,在平和的幽默中将历史典故信手拈来,妙趣横生处是简练质朴的文笔。《战国策》里,苏秦连横失败,“妻子、嫂嫂、父母,都瞧不起他”,于是发奋努力,夜里读书“倦了要睡,用锥子扎大腿,血流到脚上”,后来合纵功成,“父母郊迎三十里,妻子低头,嫂嫂爬在地下谢罪。”世态人情,只在寥寥几笔;屈原著《离骚》,言说屈原“是个富于感情的人”,悲愤而发,“东一句,西一句,天上一句,地下一句”,“就像人在疲倦或痛苦的时候,叫‘妈呀!’‘天哪!’一样;心里乱极了,闷极了,透一口气,自然是顾不到甚么组织的”,俏皮易懂的几句话语,让读者把《离骚》的韵律特点和屈原的感性形象一览无余......讲历史,讲古人,讲文化,是“常谈”而不是“长谈”,有趣而丰满,不啰嗦亦不说教,只是告诉你,那边放着一些书,它们很老,很旧,里面沉淀着许多东西,欢迎你去看。先生如此笔触既保留了原著的神秘,又从更立体和广泛的角度挖掘这些经典背后的故事,让孜孜的读者不仅能理出经典流变的基本脉络,更能学到做学问的一般方法,引导更多的读者去向往经典,去研读经典,足见其用心之良苦,笔力之精道。

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什么是教育》中写道:教育的本质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作为一名中学语文老师,我一直在思考,什么是好的语文教育?引导学生在汉语言文字世界中探索语文之美,让语文之美在孩子们心间生根发芽。再读《经典常谈》,忽然了悟,朱先生已先行久矣,我辈之幸,终能在《经典常谈》里体悟先生良苦用心和为师之道,终于明白这才是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将经典之美种植在少年之心的正途大道。

静夜掩卷,我仿佛看到朱先生伏案凝思,把那些宏伟而磅礴的羁绊,一笔一划地写到纸上,沧海觅遗珠,将中华文化经典深深刻画在历史的岁月与时空,让经典之美悄然勃发。朱先生单薄的身形于光里摇曳,仿佛是瑰丽山水中巨人的背影。

经典之美,美在气势雄壮,字、词、句、段、章无不绽放出别样的华彩;经典之美,美在灵动秀丽,诗词歌赋中都在吟哦着悲欢离合的传奇;经典之美,美在它既见证了历史,又升华了历史;经典之美,还美在它既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经典之美,美不胜收!而自古以来,经典就是人们用语言文字来表达的文化。

XXX说:“站立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吸吮着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文化养分,拥有13亿中国人民聚合的磅礴之力,我们走自己的路,具有无比广阔的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中国人民应该有这个信心,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有这个信心。”一个民族之所以在世界文明之林享誉千年,在于它独特而充满魅力的文化。一个民族的伟大复兴之路之所以充满希望坚实向前,是因为国人有着优秀传统文化的滋养,有大美于心。

因此,作为语文人,我们更应该传承并弘扬中华传统经典之美,以之滋养身心和灵魂,涵养文化底蕴,坚定民族底气,让经典之美于在更多人的心灵盛放,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汤姆索亚读后感范文(通用6篇)


读完一本书籍,内心有了新的收获,对于我们来讲,是一次很大的进步,阅读作品,犹如醍醐灌顶,明白了很多。那么开始动笔写读后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吸收这些知识,怎么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现在,有请阅读读后感大全推荐的《汤姆索亚读后感范文》,希望您阅读后有所收获!

汤姆索亚读后感范文(篇1)

一个满脑鬼点子的淘气包;一个调皮捣蛋以至于无恶不作的顽童;一个在大人们眼里不折不扣的坏孩子他就是汤姆索亚。而就是在这样一个无可救药的孩子身上,却闪烁着许许多多我们值得学习的优点今天,我读完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被汤姆索亚的正义和勇敢所打动,不禁有感而发。

这本书讲的是汤姆索亚是镇上的一个淘气包,他想带着他的朋友---哈克去当海盗。为了检验他们自己的胆量,汤姆带着哈克来到了墓地。然而,在墓碑后,他们看到恶棍乔埃把医生杀了并嫁祸于彼得,由于害怕乔埃,他们立誓不告密。后来汤姆带着他的两个小伙伴住到了一个荒岛上,镇上的人以为他们死了。就在人们为他们举行追悼会时,他们却回来了,并且揭发了乔埃。后来在一次野营活动中,他们遇见了乔埃并把他困在了山洞中,帮助人们抓住了这个恶棍。他们成为了小英雄.

汤姆索亚是这样一个人,他虽然淘气但他却富有同情心、正直,一心想着去当绿林好汉,过行侠仗义的生活;他虽然调皮但他却勇敢,不畏凶悍的乔埃,揭发了他的恶行;他虽然满脑鬼点子多却机智、乐观,为了能让别人帮他刷墙,他故意表现的很有意思

这本小说让我认识到,做人要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正直,以及怕人不出世,出世不怕人那种迎难而上的勇气,去面对困难、与丑恶现象斗争;让我认识到做事要百折不挠,抱着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信念,有着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气概,才能百举百捷,旗开得胜;也让我感受到了要有梦想,有追求,并且不断努力,终有一天,会美梦成真,志得意满,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的发挥,创造出一片我们自己的空间。它还告诉我们做事不要轻易气馁,轻易放弃,要豁达乐观,心胸开阔,而且要坚持不懈,就像萧楚女所说的:人生应该如蜡烛一样,从顶燃到底,一直都是光明的,这样才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成大器,获得成功。

而我们在学习生活中是不是豁达乐观,迎难而上了呢?有时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我们是不是不断努力上进,争取更好成绩?还是自暴自弃呢?有时在课上,我们是不是积极回答问题锻炼自己?还是明明会却举不起那沉甸甸的手呢?有时老师批评我们,我们是不是坦然勇敢的去面对?还是找各种理由开脱自己,记恨老师呢?忧患激发天才,忧患不应成为我们的绊脚石,而他应该化作我们成功的动力,促使我们发愤图强;促使我们决心努力;促使我们精益求精;促使我们成长

这本小说不仅有扣人心弦、跌宕起伏的情节,还蕴含了深刻的哲理,令人回味无穷、终生难忘。

汤姆索亚读后感范文(篇2)

马克. 吐温美国著名的小说家,一生著述颇丰。19世纪七八十年代,马克. 吐温进入了创作的高峰期。从《汤姆. 索亚历险记》到《王子与贫儿》,从《竞选州长》到《百万英镑》,他对社会中的欺诈、陷害、伪善等丑恶现象进行了无情的鞭笞,他的文笔犀利,既善于刻画人物的心理活动,又善于进行夸张描写,寓讽刺于其中。《汤姆. 索亚历险记》是他的四大名著之一,小说运用了对比和夸张的手法,深刻讽刺了小市民的庸俗、保守、贪婪以及资产阶级道德和宗教的虚伪。 (过渡:)多少年来,《汤姆索亚历险记》享誉全世界,书中几个孩子密西西比河畔的探险之旅,激发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兴趣。

《汤姆索亚历险记》出版于1876年,小说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小镇。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敢于探险、追求自由,不堪忍受束缚个性、枯燥乏味的生活,幻想干一番英雄事业。他讨厌“丑恶窒闷的“楼房”里的生活和充满宗教虚伪的乏味教育,用逃学、恶作剧,结成“海盗帮”离家出走等行为以示反抗。他大胆出庭证明印第安. 乔的凶杀罪,又和哈克找到乔藏在山洞里的一箱黄金,惩恶扬善,成为远近闻名的冒险英雄。但汤姆和哈克最终忍受不了“文明”生活,重又组织起“海盗帮”。

《汤姆. 索亚历险记》在许多国家一直被当作儿童必读的“生活教科书”,小说满足了男孩们对于名望、英雄主义、金银财富和奉承的最深的愿望,再现了一个美国边疆小镇的生活景象,既可以使人得到美的享受,又可以使人的怀旧心理得到极大地满足,其所描写的孩子们的行为和心理活动具有普遍的意义。书中的汤姆是个熠熠生辉的人物。他有一点叛逆,满脑子疯狂的想法,他的某些做法很让家人老师头疼,但他善良有良知和正义感,关键时他总能挺身而出,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在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像汤姆这么做呢?

其实,儿童是最天真无邪的。我们在某些方面不妨以儿童为师,把他们的行为当作自己的一面镜子,时刻照照自己,可以不断抹去尘世的喧嚣、抚平心灵的浮躁,让自己始终保持一颗童心,拥有正义感和善良的本性,用真诚的心对待每一个人,不要再那么贪婪、自私了!让我们共同创造出更加美好的明天吧!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曲洋溢着清新童趣的悠扬牧歌,也是我对童真心智的永久向往,它真是一本富有教育意义的好书!

汤姆索亚读后感范文(篇3)

这个寒假我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它是十九世纪美国文学大师马克。吐温的代表作,他用生动的语言为读者塑造了一个顽皮淘气的主人公———汤姆。索亚。

《汤姆。索亚历险记》讲述了一个叫做汤姆。索亚的小男孩从小与他的姨妈波莉太太在一起生活,这个聪明但又调皮的小男孩因为受不了姨妈与学校的拘束生活,与他的两个小伙伴———乔埃与哈克乘着竹筏来到了一个荒岛上。村中的人们却都以为他们已经被淹死了,可蹊跷的是他们居然出现在了自己的葬礼上!这样的一个故事虽幽默诙谐却让人们沉思反省什么是勇气什么是爱。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第十六章:“死而复生的海盗们”这一章节主要讲述了某个星期日在教堂中举行了汤姆和他的两个伙伴的葬礼,可令人惊喜又惊讶的是三个孩子竟出现在了他们自己的葬礼上,而我喜欢这一章节的原因是因为他的转折之处令人惊奇!汤姆。索亚和他的小伙伴们出现在自己的葬礼上给波莉姨妈一个巨大的惊喜,让劫后余生的亲情更加感人,我都情不自禁的留下眼泪深深的体会到了姨妈对汤姆的亲情。这让我很感同身受因为我也有一个十分疼爱我的姨妈,她总是把最好吃的东西留给我在我受委屈的'时候呵护我,就像妈妈一样的爱我!以后我也要像疼爱妈妈一样的爱她!

我觉得,作者马克。吐温笔下的这个叫做汤姆。索亚的男孩就是一个典型的美国男孩,调皮捣蛋可是他们却有着自己远大的理想,虽然这个理想有些幼稚并不是很现实但他做到的确实心中最真实而又纯真的自己。就像我们在一点点的成长一点点的改变,向越来越好的自己去努力。

汤姆索亚读后感范文(篇4)

《汤姆索亚历险记》发生在19世纪上半叶密西西比河畔的一个小镇上。汤姆索亚是个淘气的男孩。他和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在月经波利的监护下。他总能想出各种各样的恶作剧,让月经束手无策,还能尽量逃避惩罚。

镇上有个孩子叫哈克贝利费恩。他的父亲总是喝酒,他的父母总是打架,所以他跑出去过自己的生活。他似乎与文明社会格格不入。大人们不喜欢他,但汤姆和他是好朋友。有一天,他们约好晚上一起去墓地,却看到了意想不到的一幕。他们看到了罗宾逊医生,恶棍印第安乔和喝醉的莫夫波特,印第安乔杀死了医生,陷害了莫夫。汤姆和哈克吓坏了,他们发誓绝不泄露秘密。波特被捕后,汤姆感到非常内疚,经常去看他。于是他们来到了一个岛上。很快所有人都以为自己死了,他们在寻找自己的尸体。晚上,汤姆悄悄回到月嫂家,发现月嫂正在为他的死而悲伤。汤姆感到羞愧。最终汤姆和他的妻子出现在村民的葬礼上。

随着夏天的临近,汤姆会感到更加不安,因为法官将对波特判刑。汤姆终于克服了恐惧和自私,指出了真正的凶手,但凶手逃脱了。后来,汤姆想出了一个抓住凶手的办法,在路上救了里格拉斯的遗孀,并找到了印第安乔藏起来的财宝。成了大英雄。

这本书还介绍了许多特别的人物:汤姆是一个雄心勃勃的男孩,他有很多麻烦,他的父母都去世了。他被寄养在月经之家。在月经眼里,他是一个忍不住喜欢的调皮孩子。他生性活泼,善于制造意想不到的恶作剧,具有正直、勇敢和善良的品质。

波莉月经,心地善良,很爱汤姆,想把汤姆培养成一个好孩子。她总是像母亲一样责骂汤姆,但当汤姆离开家,不知道他在哪里时,她会崩溃的。她月经真的很好。

哈克,他是一个酒鬼的儿子。全镇的母亲都恨哈克,非常害怕:他游手好闲,无法无天,又脏又淘气,但所有的孩子都羡慕他。虽然大人不允许和他接触,但是他们很乐意和他一起玩,希望他们敢于向他学习。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汤姆索亚的行为远远超出了一个孩子的想象。在汤姆身上,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孩子爱他。汤姆索亚不仅是一个多面的儿童形象,也使儿童的童年和梦想成为一个精灵。在他的世界里,他告诉我们只有快乐、梦想和胜利。

我也想向汤姆学习,只有快乐、梦想和胜利!

汤姆索亚读后感范文(篇5)

我看过的书有许多,有一些书的内容我有点忘了,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让我难以忘怀。

《汤姆·索亚历险记》的主人公汤姆在故事中是一个勇敢、机智、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他有些调皮,在大人的眼中还是一个小坏蛋。

令他姨妈伤心伤脑的是,他常常偷吃东西,逃课去玩水,耍尽小心思想瞒过姨妈,不料最后还是被姨妈发现。当姨妈批评他的时候,他就会说“以后再也不会有这样的错误了”但一转身,又把自己刚才说的话忘得一干二净,继续做坏事……

汤姆的头脑很聪明,会用刷墙来换取了很多很多小玩意,在“敲诈”小伙伴们的时候,完成了姨妈布置的任务,后来,还得到了姨妈的.奖励,一个苹果。他非常有责任心,这是哈克和贝利都相信、信任他的重要原因。他还和哈克在天然地下迷宫一起把财宝搬出来,在一次次惊险的历险当中,度过重重困难。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汤姆的勇敢,面对死亡的威胁,他也不管自己的危险,在法庭上指证了真正的杀人犯——印江·乔埃。

汤姆是一个值得尊敬、值得学习的人。

汤姆索亚读后感范文(篇6)

在我看过的书中,历险类小说数不胜数,但唯有《汤姆?索亚历险记》深得我心。这本书也是马克?吐温最受欢迎的儿童小说之一。

小说中的汤姆,有点顽皮,但不乏正义感,乐于助人,且像鲁滨逊那样,敢于冒险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可是,他不喜欢学校里平淡无奇干燥无味的生活,讨厌教堂里老师干瘪无趣的说教。他想加入海盗,过着每天都新鲜刺激、精彩纷呈的生活。我喜欢他勇于冒险、追求自由的精神,但是我不太赞成他的行为。因为在我看来,像我们这样的孩子——在成长中的孩子,用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才是头等大事,追求新鲜刺激的生活虽然有趣而且重要,但我们不能把学习抛之脑后。

天真无邪是难能可贵的。汤姆以及他的伙伴,让我不禁回想起自己已逝的时光,回想起自己也曾那样无忧无虑,无所畏惧。但慢慢地,那样的时光好像已经离我远去。那假装老道却不值一提的孩子话,那自以为了不起却遭到大人批判的想法……一去不复返的哀伤。但转念一想:时间宝贵,若用来唉声叹气,岂不可惜?我们应当珍惜当下,背上硕果累累的行囊,带着天真无邪的心态,继续向前,相信前方定有阳光明媚的光景,定有光辉灿烂的明天。

善良是永恒的。在生活中,我们更需要像汤姆那样乐于助人的人。在我们力所能及时,给予他人帮助;在别人给予我们帮助时,心怀感恩,不要觉得理所应当。让我们的生命,在“善”中得以升华。在街上遇到残疾人,我们可以给他们一些帮助;在过马路时看到盲人或老爷爷老奶奶,我们可以搀扶他们过马路;在公交、地铁上看到小孩、孕妇、残障人士时,我们可以主动让座……“勿以善小而不为”,有时候,可能我们认为轻而易举的举动,在那些被帮助的人眼中就是一辈子都不能忘记的恩情,就像那“一满杯牛奶”!

正义之美,总是让人那么激动和难以忘怀。这部书中,最打动我的一幕是汤姆?索亚在关键时刻为了正义而站出来指证杀人犯——印第安人——乔。这在当今社会中是多么难得啊!我对汤姆?索亚拥有一颗正义之心感到敬佩。有时好人和坏人仅在一念之差!所以汤姆他身上的坚定果敢、富有良知和正义感值得我们学习!

试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会像汤姆?索亚那样成为真善美的化身,那么未来将会变得更加美丽和谐!

[荐]人生海海读后感范文通用6篇


多读好书,会使我们脱离庸俗和无知。当阅读作者的作品时,我们的心灵也在阅读中得到了一些感悟,读后感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切入。那么怎样写才能将读后感写好呢?小编特别编辑了“人生海海读后感范文”,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人生海海读后感范文【篇1】

看完了《人生海海》,总是不经意会想到去年看的那不勒斯四部曲(啊,一年过去了),其实前者给我感觉虽然好,但阅读过程里还是会有莫名的被作者不断点明中心的感觉,一种类似“强调人生海海”的意味,本身小说故事及人物浮沉已经足够说明了,但字句中有意无意会出现旁白一样的点题,莫名觉得缺憾。

那不勒斯四部曲里面呢,即便口吻同样是“我”,那不勒斯里的女性的“我”情绪的动静比海海里的“我”看似更波动,更狭逼一些,但整部看完,其实是平静的。它和时代一同沉浮,也和会成为历史的必然沉浸下来,它里面的人和事被历史冲刷完的尘土一样,落在某处了,读完若有所失的,又是必然的。

《海海》读完是拉扯不掉的一种愁苦感,一方面是我生理本能抗拒的时代背景,一方面也是我对人生愁苦感的体会,觉得唉就是这样,就是这样,但又想撇开不要。

一晚突然想起有个那不勒斯的读者曾回复我说:“好书很多,时间有限,没必要浪费在这本上。”

好坏怎么判别啊,就是先满足了各样的好奇心先嘛

人生海海读后感范文【篇2】

第一次看麦家的文字,刚看完《命运》,趁热打铁,接着一口气读完了《人生海海》(该本书已被放置在书架中有段时间,每次都想着有时间了在读)。好巧,两本书的作者都是南方人,里边有些风俗还是比较像,主题也很相似但又有所不同。同样是命运弄人,一个个人物在大时代洪流的历史冲刷下,宛如海里的一条条小鱼,一只只小虾和小螃蟹,哪怕一波小小的海浪袭来,顿时也被冲刷的千零八散。

本书中的主题:人生海海,是一句闽南语,是形容人生复杂多变,但又像大海一样宽广。人生海海,作者和前妻就像海滩上的两粒沙子一样相遇,在西班牙的艰难岁月里,她用她的倔强、坚强和爱,为他撑起了一片天,可惜命太苦,像蜡烛一样,燃烧了自己,照亮了他的人生,可以说是他命里的贵人,一路陪伴他,保佑他,直到后来遇见现任的妻子,重新组建新的家庭,生儿育女;发展自己的事业,开自己的公司,顺风顺水。作者也是借此来缅怀前妻的一种方式。

看该本书的过程就像我坐在电视剧前看一部人物性格突出,场面宏大,细节具体,情感细腻的一部大戏一样。剧情缓缓地迎面铺陈开来,屏幕的第一幅画面是从“上校”或“太监”在雪地里走路时发出独特的铿锵有力的“喀喀”脚步声开始的,帅气、聪颖的男主角登场了。其中也穿插了很多人物。比如,作者的爷爷,爸爸,老保长,林阿姨,胡司令,表哥,小瞎子等。一幕幕情节扣人心弦,令人回味无穷,到最后一幕谢幕,我的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一圈圈,一行行,不断氤氲开来:20xx.12.2 21:43分,96岁的上校走了,爱人林阿姨以前麻醉师最专业的方式后结束了自己的生命,永远追随上校而去,二人双双永眠于上海青浦朱家角镇桑村,62岁的另一位老人含泪久久回望着房子的这一双老人,感慨万千。天道轮回,在下一世,祝愿他们可以幸福的恩爱到老。

上校-蒋正南,他的一生是多姿多彩、绚烂的一生。不管命运之神把他安放在哪里,他永远都是各行各业的佼佼者,从最初的木匠,上阵杀敌,神枪手,医生,军人,杀鬼子,养蚕。他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辉煌传奇,是一个铁骨铮铮、叱咤风云、具有侠骨风范的人物!不贪慕荣华富贵,不贪生怕死,心怀慈悲心,怜悯众生。用金光闪闪的一套黄金手术器具救人无数。奈何命运仿佛嫉妒他的优秀,一次又一次捉弄于他;面对太多的诱惑,众生更是一点都不懂他的慈悲和大度,一次又一次的迫害于他。但是他却勇敢,坚毅地一次又一次接住了命运无情甩给他的“烂牌”。

人性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和善变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在这个意义上,所谓的好人与坏人都是一时相对的。有些人的本性里透着那么一股“恶”,仿佛一具腐烂许久、被阳光暴晒的老鼠尸体,臭气熏天,即使经历过岁月的打磨,风雨和阳光的洗礼,还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路臭到底。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认为最珍贵和最值得守护的东西,不管是一份亲情,友情,爱情,还是一个声誉,一份事业,一份节操,一个秘密等等。可为什么有些人就是要这么残忍的毁掉别人最爱的东西?

《命运》中说:“一生就是一场修行,修行到最后通透了,才算完满了。”。在上校最后的时刻里,他站在自己的命运的入海口,回望着人生的每条溪流,流经过如何的叶谷。我想他的内心是通透的,后半生的时间里,他就是一个孩子的心智,返璞归真,活的纯真自然。“命运”果真如他自己生出的孩子,他从容地接纳了自己的孩子,一往无前。

林清玄老先生曾说:我们的生命如此短暂,有所营谋,必有所烦恼;有所执着,必有所束缚;有所得,必有所失。人间有味是清欢,活出“百花从里过,片叶不沾身”的一种境界,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人生海海,面对未知的路,做一个善良正直的人,心中充满光和爱,常怀感恩之心,保持运动,伺候好这副“皮囊”,做自己喜欢的事,不断摸索着,一直向前走,直到心中那条路越来越清晰为止,这样就很好。

人生海海读后感范文【篇3】

人生海海:形容人生复杂多变,但又不止这意思,它的意思像大海一样宽广,但总的说是教人好好活而不是去死的意思。

少校一生浮浮沉沉,所做之事对得起自己,爱世人,值得尊敬。他从小天资聪颖,在多个方面得心应手,当得好木匠、军医、间谍,年老之后也养得好蚕,在许多方面名气响当当,为人也仁爱正直,如此一个好人,却遭遇了许多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难,常有小人在他身旁作祟,最终上校疯掉,从另一个角度看,或许最后丧失记忆对上校来说也是一件好事,可以忘却掉那些难过的回忆。

林阿姨对疯了的上校的精心照顾也让人泪目,尽管上校疯掉后智力只有儿童水平,林阿姨还是深深爱着上校。上校在96岁时逝世,将近活了一个世纪,林阿姨也在上校去世当天,用药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同上校一起离开了这个世界,来世等着上校去娶她,续上今世未断的缘分。

始终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有善良正直的人活得亮堂堂,做坏事的人倘若内心有愧,那羞愧感也会慢慢消磨掉生命,生命逐渐黯然失色。

书中有句话说,生活是绝望的,但人们兴高采烈的活着。

不管生活给予你什么,乐观点,一切都会过去的,时间会冲淡一切。

人生无处可逃,只有握手言和。

人生海海读后感范文【篇4】

刚开始看的时候只觉得是一个人在讲故事,讲他自己的故事,讲别人的故事,讲村里的故事;读到一半的时候,似乎看到故事的主线原来是上校这个人的经历,可为什么又会有那么多人呢?读到最后的时候,我才明白,这不是谁的故事,那些不相干的人也不是谁的配角或路人甲乙丙,这是你我的故事,这是人生的故事。

这个故事是沉痛的吗?上校是一位曾经为国家民族出生入死的人,被迫害,被逼疯,最终死在了一个跟头下,这个死亡的过程像极了他的一生,明明活着如此意气风发,却在不经意栽了跟头,而后身体还活着但思想已经死寂。林阿姨说:“他真能活呀。”说的是最后四天,还是他的下半生?他受尽迫害只是疯了,却依旧活着。这让我想到文中后面提到的罗曼·罗兰的那句话: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了生活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我被这句话深深的吸引着,不断的念叨着,去品味其中的意思,去聆听先人的智慧。所以这个故事不是沉痛的,是沉重的,它承载着生命的重量,它用上校的故事,雌老虎的故事,小瞎子的故事,“我”的故事一遍一遍的告诉我们,生活的真相也许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残酷,即便如此我们依然要心生热爱。

人生海海,我们无法预知前行途中会遭遇何种苦难,我们无法阻止狂风暴雨向我们袭来,我们甚至无法保证船只永远不受磨损;但我们可以在苦难来临时微笑面对,我们可以在狂风暴雨后继续扬帆远航,我们可以修补破损的船只;只要我们还热爱生活,还信心满满,还能看见美好。

人生海海读后感范文【篇5】

这本小说我是通过樊登读书转过来的,才读了几章就发现原来小说描写的场景就在我的隔壁——富阳农村,而我在萧山。里面的乡村俚语还是那么熟悉,让我有了强烈的代入感和认同感,可能这是其他很多读者感受不到的。

读完回味这本书,感觉有点沉重,在那个扭曲的时代,英雄和小丑颠倒的年代,真正的英雄沦为被耻笑、践踏的对象,而那些跳梁小丑却拿着所谓的真理,肆意妄为。本书的线索就是上校肚脐下面的那几个字,这几个字贯通了这本书,也贯通了上校的人生,虽然到最后我们也不知道究竟是那几个字,但我想我们也不必知道。上校用上了一生去掩盖这个所谓的耻辱,其实我们知道,这也是他的军功章,是他为这个国家,这个民族奉献的印记!

书里面有一段“我”和小瞎子的对话,他说上校的下场比他惨,我们站在上帝的视角却能看到,上校过得远远比他幸福,有爱他的人陪着他,用童心走完最后的路……

心有雷霆面若静湖,这是生命的厚度,是沧桑堆积起来的'。

上校的人生就似那片大海,有狂风暴雨也有波涛汹涌,但终归囊括万物!

人生海海读后感范文【篇6】

谍战之父麦家老师,这次的长篇小说走出了谍战戏码,讲述了一位国民党“上校”的一生,“上校”一生起伏跌宕,盘根错节,惊险离奇的人生故事和最终命运,自始至终都与他同样离奇的情感经历,书中的四位“女人”息息相关。

第一位女人出场正是在他军旅生涯平步青云得志之时,父亲过世,上校返乡祭父,没想到在伪保长的饯行宴席上,上校经不住美貌妖娆的保长姘头的引诱,私下与保长姘头相好了,后来被保长发现,事件昙花一现般的活来死去了,这段孽缘的开启注定他一生的故事与女人理不清。俗话说,英雄难过美人关,或许有的人一生当中就是在与女人情感纠缠中走上了人生巅峰时刻,上校的传奇人生由此拉开帷幕。

第二位女人的出场和奇遇,注定了伴随着他的将是传奇而又颓废的余生,一次战场上的意外受伤,后方医治疗养期间,聪明过人的上校无师自通触类旁通偷师学艺靠自己的天资聪慧学得了一技之长,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独领风骚,一身精湛的医术和仪表堂堂英气逼人高大威猛的形象,在战场上救死扶伤的“手术刀”让大伤小伤的战士军官起死回生,从而获得了“金一刀”的美誉,在一次急救手术中,意外同时救活了未婚在孕的国民党军统女特务外号姜太公母子二人,从此上校的随军医生也变成了另一个身份,地下工作者,随姜太公做了下属,潜入上海专作“铲奸除恶的”保密特殊工作。

第三个女人的出场,缘于上校的工作需要与搜集日本鬼子内线情报的特殊原因,当然,后面发生的事也与他个人生活作风一向的粗犷和放纵不羁有关。他认识了窑子的老鸦,或许奇人有奇能,老鸦饱尝幸福之余,又顺手人情把他推荐给了单身汉奸日本女人“川岛芳子”,狗汉奸岂甘心来之不易,让她心花怒放的心头肉与别人共享,略施小计,给上校身体上刻录下了伴随他一生,都永远无法抹去的羞耻烙印。

最后一个女人,也是生命中最懂他、爱他、恨他、又无以复加的痛他、护他、相伴他一生的,最美丽善良智慧的“妻子”和战友。

她的父母亲人一个个死在日本人手里,举目无亲的她一心从军报仇雪恨,懂医疗护理的她被国民党强征部队,因缘巧合认识了让她崇拜敬仰正能量光环爆棚的军医“上校”,一次意外上校舍命救了她,从此她爱上了他,如潮水一般汹涌而来,作文一发不可收拾,甚至是以身相许以死相胁,然而上校却是置身事外坐怀不乱如同木头人,战争年代的生死离别终究让他们相依相偎融为一体,战争结束后上校仍然是坚定不移的了断了她的念想,与她分手!

然而,命运往往会捉弄人,当一切意想不到的幕后事件水落石出,阴差阳错,上校受尽折磨和苦难与不幸却整个人精神失常“疯了”!最终她异常坚定的圆满嫁给了“疯疯癫癫”的上校丈夫成为妻子,同修于百年之后。

漫长的告别读后感(优秀范文)


《漫长的告别》是美国作家雷蒙德·钱德勒写的一部侦探小说。该小说讲述了一连串的谋杀故事,以及主人公——马洛的探案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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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巧不成书,作品的开头,马洛便遇到喝得烂醉、被妻子抛弃的特里,后两人成了朋友。特里后来卷入了一场杀人案中,成为唯一的犯罪嫌疑人。慌忙的特里找马洛帮忙,嘴上瞻前顾后的马洛还是为朋友两肋插刀,助其逃跑。

接下来的剧情让我对马洛这个角色有了重新的定义——为了获取快人一步的情报,警局、地检署先后抓走马洛,对他进行逼供,施加暴力。但马洛对朋友十分了解,坚信他不是凶手,自始至终没有屈服求饶,坚定不移,警察也只好放人。麻烦没有就此结束,黑帮的威逼利诱接踵而至,马洛也没因财富出卖朋友、出卖灵魂、违背自己的内心。

突然,传来消息,特里自杀,留下了自白书,承认罪行,即使这样,马洛依旧坚信自己,觉得朋友是清白的,看似结束,但暗地里还在继续追查,面对警察的殴打,金钱的诱惑,生命的威胁,马洛始终没有放弃,一直为朋友的清白“上刀山下火海”。他这种对友情的珍视,对朋友的信任,对真相的执着,令我无比敬佩,甚至感动。

有人说马洛是“硬汉”,我非常赞同。在我看来,这种“硬汉”并不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而是无论遭到怎样的逼迫,诱惑,仍坚守自己的原则,毫不动摇的坚强意志,同时为之负责。马洛最后用事情的真相还朋友的清白,以此为礼,把与朋友这次漫长的告别画上句号,这种对友谊的绝对忠诚就是马洛的原则。

“硬汉”马洛在书中表现得玩世不恭,酗酒,叛逆不羁,似乎有很多缺点,但他还有一面,如:帮助醉倒的特里带他回家,与其成为好友:坚持不懈追查真相,还朋友清白:揭穿凶手艾琳后并没有立刻报警,而是让她体面地死去。这些也可看出马洛有温柔、天真浪漫、愤世嫉俗的一面。让读者看到一个丰富的精神世界,给读者带来一个更真实的人物,更贴近普通人的性格,而不是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般遥远。

书中有一句话“你费劲心机好不容易道出真相,其实未必能够减减轻任何人的痛苦,而且往往会把事情搞得更糟”。其实,生活中我们追求真实,但有的时候,一些善意的谎言是为让人与人之间更融洽。在人与人的交往中,许多事情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天枰,真的不必要为了追求所谓的真相而打破平衡,戳破那一层维持关系的纸。(洪继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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