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是可以帮助人们培养智慧的工具,作品这本书当中一些感人的情节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写读后感时,我们要分析材料,亮明自己的基本观点,您是不是也想让自己的读后感出类拔萃呢?读后感大全编辑陆续为大家整理了南丁格尔读后感,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今天我读了一套世界名人传记,其中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南丁格尔》这本书。
南丁格尔全名叫弗洛伦斯·南丁格尔。1820年她出生在英国大地主家庭,从小温柔善良,富有爱心。她不顾家人极力反对,励志成为一名护士,并创立世界上第一所正规护士学校,被人们称赞“ 提灯天使 ” 。
南丁格尔是一个有点奇怪的小女孩,玩布娃娃的时候,姐姐喜欢新娃娃,而且很快就会把娃娃的衣服或鞋子弄坏,而南丁格尔会把姐姐的娃娃拿过来,用新的缝补被弄破的衣服,修理弄坏的鞋子,做这些事的时候,她觉得很快乐!她也特别喜欢照顾小动物和需要帮助的人!
慢慢的,南丁格尔长大了,她常常会不由自主的陷入沉思:我该做什么工作呢?有一种强烈的念头在她心中萦绕:我要照顾不幸的人,帮助他们活下去!
就这样她学做一名护士,并最终取得护士资格,后来克米亚战争爆发了,南丁格尔和其他护士一起照顾战争中受伤的士兵,无论多么疲惫,她每天都半夜起来查房,一天晚上,士兵们齐声鼓掌,欢迎南丁格尔:我们的提灯天使万岁!就这样“提灯天使”的名字迅速传遍了英国!不久后,她开设了世界上第一所护士学校并培养了很多优秀护士。
“我要照顾不幸的人,帮助他们活下去!”———南丁格尔这个强烈的信念深深地触动了我,多么温柔、多么善良的南丁格尔,她愿意帮助他人,并以此为人生目标,克服了重重困难,最后实现了自己人生目标。
这使我明白:发现自我,为信念而努力的人生会更充实而有意义。我将来也想当一名护士,像南丁格尔一样,帮助他人,救死扶伤。
南丁格尔是英国人,于18xx出生于意大利。他的父母希望他发展文学,但是他却不顾父母反对,执意当了护士。
1853年,他在伦敦当了护士,担任了妇女院院长。次年,克里米亚战争爆发,他接受了邀请,带了38名合适的妇女,于1854年10月21日离开伦敦,启程前往克里米亚。在克里米亚,南丁格尔发现工作十分困难,无论是军队领导对他的工作怀疑,还是医院供应的短缺,都使他很苦恼。但是,这些并不足以让南丁格尔灰心丧气,经过他的不懈努力,挽救了许多士兵的性命,战士们都亲切地叫他“提灯女神”。
他战后回国,被尊为民族英雄,他用各界为表彰他的功勋,而捐赠的一笔巨款,创建了南丁格尔护士学校。不仅这样,他还在课程设置,学院挑选,实习集成及评审方面建立了严格的制度。在三十年间,学校培养了一千多名学员,优秀的毕业生均被欧,美,亚洲聘请去开办护士学校。这是一项空前的贡献。
19xx他双目失明,19xx他溘然长逝。
《南丁格尔》是一本很感人的书,暑假里,我静下心来读完了它。
南丁格尔是一名优秀的英国女护士、近代护理学的创始人,国际红十字之母。她出生于一个生活奢华的家庭,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当她看到战争中很多伤病员得不到护理而死亡时,立即带领28名护士来到前线。伤病员身上长满虱子,她仍然满面微笑地护理。深夜还提着灯巡视病房,士兵们都亲切地喊她提灯女神。在南丁格尔的一生中,有超过40年的时间是在难以喘息的紧张、艰辛的护理工作中度过的。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很难平静下来,因为,我的妈妈也是一名白衣天使,她经常很晚才回家。有的时候;她刚躺下,就接到急诊电话,这时,她会立刻起床,赶到医院,所以,我经常几天见不到妈妈,心中很有怨言。
南丁格尔的故事感动了我,妈妈一心为病人的事教育了我,我想,等我长大了,也要做一名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
这个暑假,我读了《南丁格尔》这本励志书,读完后,我十分感动。
这本书讲的主人公是弗洛伦斯.南丁格尔,生于18xx年5月12日,她出生于贵族家庭,想知道她名字的来历吗?她出生于意大利的佛洛伦萨,说她名字好听,是因为佛罗伦萨的本意是“花都之城”,而她姓氏南丁格尔,英文原意是“夜莺”,你想,名字里既有花又有鸟真可谓是鸟语花香啊!哦!对了,她还有一个姐姐,比她大一岁,姐姐叫弗朗西斯.帕西萝布,简称芭斯,她也是在意大利出生的,她出生在意大利的那不勒斯,那不勒斯的古希腊名是帕西萝布,俩姐妹的名是不是很有趣呢!
同样是一个母亲生的,但是俩姐妹性格不同。
南丁格尔她爱照顾动物,喜爱学习,而姐姐呢?不爱学习,只爱逛商场,买衣服,买零食等,一年年,姐妹长大了,南丁格尔长成了美丽,大方的姑娘,南丁格尔学习很好,(除了希腊语),只要父母一来,姐姐就夸赞妹妹,或送一支鹅毛笔,等父母走了,姐姐就变了一个人一样,无缘无故大发脾气,抢走笔,使南丁格尔哭笑不得。
南丁格尔20多岁时,对父母说想要从医,因为当时当医生这个职业很不好,母亲坚决不同意,并且气的中了风,坐着刺绣都难,可南丁格尔依然从了医,她学习医学,治病救人,等她回来后,母亲与姐姐都不待见她,过了段时间,南丁格尔又出去救人,积极参加手术,后来创建了红十字会,并且被女王召见,后来,南丁格尔在睡梦中去世,终年90岁。
这篇文章令我感动,即使家人不上她从医,可她依然当了医生,并且做了贡献,我也要像他一样,好好学习。
今天,我无意中在书柜中翻到一本《中外名人传记》,那里面有疯子作家萧伯纳、军事奇才拿破仑、抗金英雄岳飞、才思敏捷的李清照,可最让我感动的是南丁格尔的传奇一生。
南丁格尔是一位信念坚定,被别人改变不了的人。她有一颗善良无私的心,总喜欢帮助别人。她从小就有一个想当护士的梦,在当时护士这个职业是不被别人所尊重的,可南丁格尔不顾家人反对,坚持自己的护士梦、爱国梦,长大后她终于成为一名优秀的护士。她经常会带领她的护士们前往战场为伤员护理,在她们悉心照料下,士兵们很快就恢复了伤病,常常被士兵称作提灯女神。后来她创建了护士学校,慢慢地经过她的努力,最终护士这个职业倍受人们尊重。
然而,她追求梦想、舍身为国的爱国精神激励着我,让我更加坚定自己的梦想。我将更加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梦想有一天我是一名老师,学生桃李满天下,梦想我成为一名外交官,为祖国与世界和平尽职尽责,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让我们努力实现它吧!坚持走自己的路,不再乎别人说什么,追求梦想,让梦想相伴一生。
夜深人静,一个提着油灯的和蔼的妇人轻声细语地从每个病房匆匆走过。无论那些勇敢的伤员醒着还是睡着,无论他们是面带笑容,还是痛苦地呻吟。她都向每一个病号投去天使般的微笑。
她就是19世纪一位伟大的女性,为生命而战的女性佛罗伦斯南丁格尔。南丁格尔生于英国一贵族家庭,那时,护士被称为一种卑微、贫穷的职业。然而,她并没有因为身份的差异,而放弃自己的追求。家人的极力反对丝毫没有动摇这一位少女的决心。她为了自己的理想只身奔赴到了战场。在730个日日夜夜里,她给予了病人们心灵的慰藉,甚至让病人们忘乎疼痛。南丁格尔对病人披肝沥胆,她与死神对抗着,争夺着死神无权抹杀的生命,她在忙碌着,她使伤员们在这冷酷无情的战场中,看到了一团温暖的火焰。南丁格尔平易近人,她走到哪里,哪里便有了欢笑,然而她对任何没有善意的排斥的目光置之不理。谁又能不说,她是上帝派来拯救生命的天使?天使在有限的生命中一直完成着儿时救死扶伤的诺言。也许,这正是常人难以想像的事。正当南丁格尔沉沉睡去时,她仍孑然一生。当南丁格尔奋力拯救素不相识的病人时,一颗纯洁的爱心促使着她这样做,这无疑是心灵净化的最高境界。这位卓越的女性理应受到人们的尊重。对万物的爱心铸就了伟大的南丁格尔。
这是发生在法国的故事
当时法国势力很小,又常打败仗,许多士兵因受伤而无法再打仗。但是,自从有了南丁格尔这个女护士帮士兵治疗伤口,士兵的伤很快就治好了。南丁格尔是一位早被人们遗忘,但是对法国士兵贡献很大的护士,她在很小的时候看见自己的国家这么腐败,国内的官员仍然过着奢侈的日子,而且还以为自己比英国还强。南丁格尔不喜欢这样,所以她长大后走向当护士的路,宁可当护士,也不当贪官污吏。
南丁格尔是一个责无旁贷且恪尽职守的护士。每天下午,她都会关心士兵,在士兵心中,她是一个白衣天使,医术高明到有如华陀再世,她的关怀有如父母像春阳一般的恩情,许多士兵都对她赞不绝口。
后来,有一名修女跑来,要向她学医术,南丁格尔便教她一些医术。果然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那位修女把南丁格尔所教的医术学得已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她也不辱使命,也有如南丁格尔一样,温柔又亲切、美丽又大方、认真又勤劳。
南丁格尔做事很认真,可惜的是她都没有做大官,我觉得很莫名其妙,为什么一个认真的人,都没当大官呢?关怀最重要的是付出行动。各位老师、各位读者、各位评审,再见喽。也给我一点得奖的关怀,好吗?
坐在书桌前的我放下了手中的《南丁格尔》,但心情却久久难以平复。靠在椅背上,我的脑海中浮现出在那样一个子弹飞射、炮声不断、浓烟滚滚的时代,有一位女士却不顾一切,不停地挽救生命的景象。
你们知道她是谁吗?她是在护理事业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伟大人物南丁格尔。有人习惯在温室里成长,满足于优越的条件,只想坐享其成,害怕吃苦、害怕受累、害怕生活的重担压肩。但书中的南丁格尔虽然出身于贵族,却心系战争中那些吃不饱、穿不暖的可怜战士们。为了挽救更多人的生命,她整日穿梭在战场上。白天,她精心照顾那些伤员;夜晚,她提着灯到一张纸病床前检查伤员的伤势,所以战士们给她起了个优雅的名字提灯少女。
南丁格尔贵在拥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为了纪念她,人们将5月12日定为国际护士节。虽然她去世了,可是她的善良永远刻在我们的心底。
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善良的本xing才是最可贵的,而不是为了钱财去发动战争。伟大的思想家罗素曾说过:在一切道德的品质之中,善良的本xing在世界上是最需要的。这句话也正好体现了南丁格尔精神是多么伟大和难得。如果我们都像南丁格尔那样善良,这个世界将不会再有战争与杀戮,不会再有贫穷与饥饿,每个人都将沐浴在和平与幸福的阳光下,那么这个世界该有多么美好。
发现了镭和钋的是谁呀?不惜代价,为医学上作出巨大贡献的又是谁?当然是居里夫人和南丁格尔呀!今天,我就看完了这本书--《居里夫人和南丁格尔》。
居里夫人长大后发现了稀有元素镭和钋,又经历了重重困难把它们提炼出来,虽然只有一点点,但这对世界也是很大的贡献哦!虽然居里夫人的故事中有些化学反应我还有些不懂,但是我还是很佩服她坚持不懈的信心。我对元素、化学反应很感兴趣,读了这个故事,既让我增长了很多知识,又给我将来想当化学家的念头指明了方向。
南丁格尔也是杰出的人物,她出声名门贵族,却毅然投身护士,帮助那些有病痛的人。英俄战争中,她不惜重金为军队买吃的、用的,还挽救了很多人的生命。她对每个伤兵就像对自己的孩子那样精心照顾。有一次,她还因过度疲劳晕倒了,因此,每个伤兵都很尊敬她。尽管条件很差,设备不全,但她依然认真对待每一次手术、每一个伤兵。她的心灵就像钻石般闪闪发光,要是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有南丁格尔那样高尚的品格、仁爱的心灵,那么世界将更加美好!
今天我读了《白衣天使南丁格尔》,这讲的是佛罗伦斯南丁格尔在克里米亚战争中为伤员治病而不顾自己的生命的故事。读完了这一本书,我认识了一名充满爱的人南丁格尔。
被誉为克里米亚天使的佛罗伦斯南丁格尔,出生于1820年5月12日。她的父亲威廉爱德华萧,因为继承了亲戚的庞大遗产,而改姓这位亲戚的姓南丁格尔。她的母亲是英国国会议员威廉史密斯的女儿。
佛罗伦斯南丁格尔从小收到良好的家庭教育,父母都希望他长达成人后成为一名幸福的家庭主妇。可是佛罗伦斯南丁格尔并不想成天什么也不做没有一点用的人。她从小就喜欢照顾一些动物,还救了一只快要死去的狗。又一次,当家里来客人时,客人问她她的朋友有谁。佛罗伦斯南丁格尔毫不犹豫地回答了客人的问题:她的朋友有老马佩姬,森林里的松鼠,还有麻雀,羊,小兔子。客人们都说向她这样的大的孩子都喜欢虐待动物,但她却喜欢小动物,还把那些小动物当做朋友。
19世纪50年代,英国、法国、土耳其和俄国进行了克里米亚战争,英国的战地战士死亡率高达42%。南丁格尔主动申请,自愿担任战地护士。她率领38名护士抵达前线,在战地医院服务。她竭尽全力排除各种困难,为伤员解决必须的生活用品和食品,对他们进行认真的护理。仅仅半年左右的时间伤病员的死亡率就下降到2%。每个夜晚,她都手执风灯巡视,伤病员们亲切地称她为提灯女士。战争结束后,南丁格尔回到英国,被人们推崇为民族英雄。
她临死前说过最令我感动的一句话:我死了,请你们把我埋在父母的身边。请记住,千万不要举行什么热闹的葬礼,送葬的人只要两位就行了。知道吗?
天热的实在受不了,连知了都叫个不停,有句话说的好“心静自然凉”,我坐在空调下努力让自己静下来,这时一本书脊被我画上爱心的书映入我的眼眶——《南丁格尔》。
这是一本充满爱的作品,书的封面上有一首美国著名诗人朗费罗的诗《提灯的妇人》:“在人类史上,她是一个圣洁的典型,也是一个巾帼英豪,提着油灯的天使。”
这位天使就是克里米亚的白衣天使南丁格尔。南丁格尔的全名是佛罗伦斯·南丁格尔。它的意思是“花之都城”。南丁格尔出生在一个富豪家庭,从小受到了良好的家庭教育,父母希望她长大成人后,做一个幸福的家庭主妇。可是佛罗伦斯的志不在此。富有爱心的她想要成为一名护士。在当时,护士在社会上的地位十分低下,她母亲得知后十分生气,更别说同意了,佛罗伦斯十分苦恼。后来,克里米亚战争爆发,这是一个奉献爱心的绝佳机会。面对姐姐的责备,母亲的痛泣,父亲失望的眼神,她来到了野战医院。在医院里,受伤的士兵十分喜爱她,她给行动不便的士兵翻身,按摩士兵麻木的肢体;当士兵夜里饿时,她端来热腾腾的牛奶像慈母喂婴般喂着士兵;当有士兵拒绝手术时,她又会想劝小孩一样劝士兵,在她温柔的劝说下,再固执的士兵也都乖乖的上了手术台。为了改善伤员的伙食,她用自己的积蓄改善厨房,还购置许多病服,鞋袜给那些伤兵。当维多利亚女王称赞她时,她只是淡淡的说这只是她的使命而已。
南丁格尔,一个战地护士,她用她那一颗炽热的心温暖了整个战地。如今,一百多年过去了,全世界一代又一代的护理工作者接过南丁格尔手中的小油灯,继续这份伟大而富于奉献精神的事业。
她,永远是我们心中的女神,她手中那盏永不熄灭的提灯永远照耀着这个世界,沿着南丁格尔的足迹继续走下去。将生命点缀得花香弥漫。
她即使是个平凡之人,也配得上“天使”这个伟大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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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了这本书,我终于感受到了老舍对写作的热情,也体会到了文章的精华,形容的模样似乎已经在你的脑海中漂浮,写事的经过都写得有详有略、有长有短,无论什么文章,都会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而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其中的一篇文章《旅行》,特别突出了老舍爱睡觉的习惯,因为他们每个人的职业都不同(老辛是外交家,老方是候补科学家)。所以他们干事的举动都不同。他们在路上有两次争吵,都是关于先去哪,再去哪。第一次是先找旅馆还是先见教授,第二次是先去海岸还是先去古洞。总体来说,他们都没有几分钱,所以被人看不起,找旅馆的时候受老太太的白眼,买票的时候又遭遇服务员的拒绝,可以明确地知道故事发生的时间是中国未成立时,中国人被人看不起的时代。让我们努力学习,不能让巨大的灾难重新上演,还明白了一个道理:国穷、国弱受人歧视、受人欺负。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
对于每一本好书,只要我们真正用心去读,总能从中悟到很多的道理,如果我们能善于对照自己,总能从中发现自己的不足。是的,阅读好书可以增长知识,开阔眼界,助人成长。
最近我又重温了佐藤洋子写的《活了一百万次的猫》这本书,获益匪浅。我都读过N多遍了,一次比一次喜欢,一次比一次感动。这是一本被赞誉为被大人和孩子爱戴、超越了世代的图画书。描写了生与死、以及爱,读了一百万次也不会厌倦的永远的名作。
书中讲述了一只活了一百万次的猫,曾经换过一百万个家,死了一百万次。猫的过去,也就是它的前半生,是一个不死身,死了一百万次又活了一百万次,尽管生命在一次次轮回先是国王的一只猫,然后又分别是水手、魔术师、小偷、孤老太婆和小女孩的一只猫,但它却活得浑浑噩噩,活到最后,连它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而活了,都心生厌倦了,它讨厌每一个养它的人,也不怕死,直到有一天,它变成了一只谁都不属于、只属于自己的野猫,于是,在孤独与不安之中,它不知不觉地爱上了一只美丽的白猫。然而好景不长,白猫死了,虎皮猫平生第一次搂着白猫的尸体动情地哭泣,然而却再也没能挽回白猫的性命。虎皮猫哭了无数个黎明、白天、下午、黄昏与午夜。终于,在一个美丽的早晨,虎皮猫死了,再也没能活过来。它躺在白猫的身边,安安静静的,这才是一次鲜活完整的生命。它再也没有活过来,因为它已经体验了生命真正的内涵和意义,无需再活了。
看完后总是不免自省,我活在猫的哪一次生命里?我想无论苦涩与快乐都是我们的人生体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要珍惜现在,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亲人和朋友,享受别人的关爱,并真心付出自己的爱,那样的我们才会是幸福的。我们要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学习,立志成才。要追求爱,感受爱,奉献爱这样生命才有价值,人生才能更精彩。如果盲目的活着,那么生命就显得无意义,更无精彩意义可言。
一个孤儿,一个流浪猫,来到了圣里卡多,走进了孤儿院,被伊梅尔达收留。因为认识了矮蛋这个充满幻想的矮蛋,让它对寻找魔豆充满了强烈的好奇心,也正是因为寻找魔豆,它们两个做了种种初始看起来是恶作剧的事,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为了寻找魔豆而时行的行为,慢慢地变了质而演变成了偷盗与抢劫。这个颇让人讨厌的矮蛋,使它慢慢走向了歧途,成了盗贼。
但猫的内心里那种正直时刻没有离去,它看到母亲因为它偷盗的难过表情,它感到内疚。坐在房顶上的矮蛋与猫,有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两种对待错误的态度:矮蛋选择逃离现实,离开这个令它讨厌的地方;而猫则充满了愧疚。矮蛋扔出的石子砸开了关牦牛的笼子,疯狂地牛冲向一位老人,在这个关键时刻,猫内心的正直本能地迸发了出来,它穿房越脊地将疯跑的牛掀翻在地,从而救下了那位老人——卫队长的母亲。
卫队长来了,称赞它是一位英雄,众人当街鼓起了热烈的掌声,它的母亲伊梅尔达也送来靴子——代表着荣誉与正义的靴子。那一刻,“穿靴子的猫”就成了大家的心中的英雄,它也发起了不让妈妈失望的呼声。不论以后矮蛋如何设计陷害它,让它有一位英雄沦落成了法外之徒,但它内心中的那种正直始终相伴。
猫,一个曾经误入歧途的猫,因为卫队长的表扬,母亲的信任与欣赏,而最终成为一个救护圣里卡多的大英雄。看完电影,我不由得想起了《放牛班春天》里的马修与皮埃尔。皮埃尔是一个有着天使般面孔与歌喉的孩子,但性情顽劣,可是马修老师却不为他的顽劣所影响,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去欣赏他的歌喉,最终改变了那个孩子。
爱,能改变世界,伊梅尔达的爱,是博大的母爱,它宽容了孩子的过失,使孩子的正直之心没有迷失;卫队长不经意地表扬,虽然是出自对猫救其母的感激,但无心的插柳却让柳树成了一片浓荫;马修的爱,更多的是对孩子的宽容,对孩子优点的发现与激励。也正是这博大而无私地爱,成就一个个顽劣孩子发生转变的动力。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再次在《穿靴子的猫》中得到了很好的诠释。
最近,我看了一本常新港著的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天王猫》。这本书里讲:主人公——可来,他希望有很多朋友。但是因为学习成绩很不好,所以同学们都不愿意理他。他只好在自己的“新家”与天王猫说说心里话,与“惊叹号”聊聊心中事,与“哑巴公鸡”倾诉烦恼,与一大群蚂蚁谈谈学校中发生的事情。令我最感动的一件事情是那只“惊叹号”、“哑巴公鸡”、天王猫在一次可来和妈妈认为爸爸失踪的晚上,带着可来和妈妈把爸爸从一个即大又深的坑里挽救出来。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缤纷的世界。面对孤独,我们决不要退缩。打开心扉,让心与心相撞,孤独自然会从这个缤纷的世界里离开。名师点评:读后感或观后感,既要写“读”或“观”的内容,如读某篇文章、某本书等,又要写读后或观后的“感想”,重点不是读或观,应该是“感”。
今天我读了童话故事中的一篇文章叫《穿靴子的猫》。它主要讲的是:一个磨坊工人有三个儿子。他去世后,留给儿子们的全部财产就是他的磨粉机、一头驴子和一只猫。大儿子分到了磨粉机,二儿子牵走了驴,剩下那只猫就给了老三。他很是失望。就说:“我那俩个哥哥只要合作起来,就可以过蛮不错的日子,可是我呢,不如吃了这只猫算了,还可以拿它的皮毛做一双手套,以后的生活再做打算。”他的话被猫听见了。它认真地说:“主人,你一点也用不着担心,也不要吃我,你只要给我一只口袋,一双靴子,我准能让你过上好日子。”老三就半信半疑地按照猫说的去做了…… 结果,小猫通过自己的聪明和才智终于让老三过上了富裕的生活,住进了漂亮的城堡,还取了公主做妻子。
读完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就是不要为自己拥有多少而烦恼或想不开。而应该开动脑筋通过努力不断的去创造未来改变生活,或者用另一种心态去面对生活,让自己开心每一天,开心每一刻。
我非常喜欢那只聪明的猫,它告诉我凡事不要单看表面,只要有智慧就能战胜一切。更重要的是,它让我明白了不要小看别人也不要小看自己。要看别人的优点,不能只看别人的缺点。碰到困难要动脑筋想办法克服,不能退缩。要对别人有信心,更要相信自己能行!
读一部名著,品一生坎坷。在阅读作品之后,他给人带来的生活感悟是很多的。读后感就是谈自己的见解,发表自己的议论。您知道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于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你收集整理了《匆匆》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收藏,分享给身边的人!
我非常喜欢朱自清的散文,因为这里面蕴藏着许多你不知道的人生哲理。《匆匆》这一篇也是一样。
这篇散文有着朱自清对时间的看法: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然而,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这篇散文虽然非常短,可是,它让我明白了时间的价值,又让我为我原来的挥霍时间而感到害羞。
正如它所说:我们的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原来,我们将大量的时间都用在了吃喝玩乐上,而却只用极少的时间来顾虑自己该做的事情。就拿我自己来说吧,一放寒、暑假,我便自我放松了起来,早晨八、九点钟才起床,电视、电脑,晚上玩到十点多钟才睡觉。就这样的,一个个寒、暑假的日子从我手中一点点溜走。
朱自清说的对: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中过去;吃饭时,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
我渐渐明白了,时间是会匆匆地走,也会匆匆地来,这是谁也控制不了的。但我可以控制我自己,从现在开始,不要也不能虚度年华了!否则,一辈子就会匆匆的,匆匆的……流走。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假,不论怎么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
我的生活从我们呱呱落地以后就开始了,所以说我们的生活过得很快,转眼间我就上了六年级,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们又做了些什么呢?
在这篇文章里有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就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这句话不正是写出了时间总是在生活的不经意间溜走吗?
时光飞逝如电,那些整天自暴自弃、玩世不恭的人,快点醒悟过来吧!不要再那样做了,不要因为一些琐事而浪费了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不光是这些人,还有那些在学校里不好好学习,成天无所事事的人,他们那些人只当是来学校玩的,而不汲取知识,这些人长大了会变得脾气暴躁,心里有杀人的念头。所以我们现在应该好好学习,别学那些人。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时间是无价的,无论你用多少金钱,都买不到一秒钟的时间。
时间是最公平的,它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每天24小时;同时时间也是最偏心的,它只给珍惜它的人以最长的生命,给不珍惜它的人以疾病以痛苦,所以说:“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珍惜我们宝贵的时间吧!
读完这本书,我心里悟出了许多道理。
著名文学家高尔基说过这样一句话:有一样东西“世界上最快也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匆匆》这篇文章紧扣“匆匆”这两个字,细腻的刻画了时光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朱自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
花有从开日,人无再少年。每个人的生命就是那么短暂,在短暂的人生中我们能够做些什么呢?或平平庸庸地过一生?或像李白那样一直感叹怀才不遇而浑浑噩噩地过一生?日子在时间的海洋里是那么渺小,消逝的是那么快。可即使是这样还是有很多人不珍惜时间。就像我们自己,每当我们打开电脑时,时间就随着指尖地跳动而流逝;看电视时,时间便从遥控器上一分一秒地闪过;在写作业时,时间就被笔尖一笔一划地封存在字里……我不禁想起了刚上四年级的那一段时间:因为我每天下午一放学回到家后,写作业时禁不住课外书的诱惑,没人时就想看一会儿,所以每天晚上都磨蹭到十二点导致睡眠不足,上课时老打哈欠。我一打哈欠老师就会让我站起来听课。天天被老师批评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儿,我决心以后回家再也不浪费时间了,争取早点儿把作业写完。但是我现在却没有做到,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体会到: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不要让“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悲剧发生在我身上!
好好地把握人生,才不会使我们在人生的终点站后悔莫及。只有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更精彩!
《匆匆》这篇小散文是现代著名作者朱自清写的,我读了一遍又一遍,总觉得读不够,真是百读不厌。这篇散文告诉我们:时间,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溜过,一去就不再回头,所以,我们千万不要虚度光阴。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有这样贴切生活的古训,我们还不知道努力,难道我们真的要等到老后一事无成时才来抱憾终身吗?平时,我们下了课首先想到的是去玩耍,总觉得作业还会有时间去做,于是一下了课,便再也找不到我们的身影了。待到放学时,老来催我们的作业,而我们只能留在教室里,直到把作业做完了再回去。这时候,我们才会想起课间被我们浪费了的时间,如果那时能珍惜利用时间,也就不用留下来做“留学生”了。这个时间,也应该在家里吃饭了。
每当我们玩电脑的时候,日子从屏幕前溜过。时间总是这样在我们不经意间闪去。时间也是公正无私的,它对每个人都一样,不会给哪个人多几秒,也不会给哪个人少几秒。如果谁想让时间过得快点就快点,慢点就慢点,那简直是痴心妄想!
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明天。
昨天,是历史的过程,是失败的经验,也是成功的记录,是是时间的告别,是空间的定格,也是永恒的象征……。今天,是一个新的开始,需要我们前进,还需要我们去孕育。明天,是未来,是生命的希望,是令向往憧憬的!我们一定要把握住今天,不要等到明天再来后悔!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呀?
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时间,“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啊!我们一定要珍惜并利用好时间,考入我们理想的学校。
近期,我从语文书里面学习了一篇新的文章,名字叫作《匆匆》。这篇文章的作者是著名的作家朱自清,从这篇文章里面,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文章里的每一个句子、每一个词语,都深深得印在我的脑子里面。
文章讲述了作者描述时光流逝的痕迹,时间无时无刻在我们身边,但很快就会逝去,抒发了作者对时光的留恋和惋惜。
从这篇文章里面,我明白了时间是宝贵的,是用金钱买不会来的,一旦你失去了它,就无法挽回。所以,我们必须要珍惜时间,把我们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都过的充实起来,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千万不要虚度光阴。
想一想,在生活中,我们有没有珍惜时间我们有没有把握好我们人生的每一分每一秒我们在已经生活的日子里是不是体现出了自我的价值没有。这几点,我们都没有做到。
看电视的时候,时间从我们的眼前过去;玩电脑的时候,时间从我们的鼠标前划过;做游戏的时候,时间从我们的欢笑声中飞去。时间过得多么快呀!我们的生命多么短暂呀!仅有利用好时间,才能不会头涔涔而泪潸潸,才能对得起生命,对得起我们自我。
让我们觉悟起来吧!从此刻开始,从下一秒开始,不要再浪费时间了,不要在做没有意义的事情了。时间是有限的,所以,我们要在有限的时间里,体现自我无限的价值,对这个社会有所贡献。
这学期,我们学习了一篇文章是朱自清的《匆匆》,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时间是无声无息的,是一不复返的,写出了时间流逝的匆匆以及作者发出的感慨。
它使我明白了: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匆匆的,我们应该在有限的生命力,做出无限的有意义的事,珍惜时间,努力学习。
时间老人确实是无情的,可它也是公平的:它给贪玩的人惩罚、给努力的人奖励。虽然如此,它也不会留恋任何人,匆匆的向前走着。《匆匆》使我明白了时间的珍贵,因此,我要珍惜时间,让我的生活有意义,不再枯燥。
掐指一算,我以白白浪费了四千多日子,可我才刚刚知道悔改,多么想回头再来一次啊!可是,那是不可能的了,我只有以后好好珍惜时间,不让时间白白浪费。
同学们,“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过去如果你和我一样浪费了时间,那就从现在开始抓紧每一天吧!只有抓住了今天,才能拥有明天。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
我的生活,从不会说话时就开始了。可我也从一开始就在浪费时间。我从早上起床、上学、吃饭、写作业,到晚上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的很紧,在压迫着自己,总是以为时间是很漫长的。可现在我才发现以前的观念是错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即使不撕日历,即使钟表的`指针不再走动了,时间也不会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又最无情,最使人珍惜而又最容易破灭的东西。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有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也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它不会为谁使劲,也不会为谁停止。它只是继续着它的省心,永不停止。
我从一个站也站不稳的小孩,长到现在一个能说会道的大孩子,想想那时一年级报名是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一样。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什么呢?”这不单单是作者的对时光流逝的感叹,更是人们对青春不再的感慨。是的,我们又能够做些什么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此我也有同样的感慨,十四年,在迷迷糊糊之中便过去了,虽知时光的匆匆,却又无奈时光的飞逝。光阴一去不复返,“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这是一个看似平常而思之肃然的问题。作者没有正面回答,但答案是明确的,肯定的,不能白活一回。
古往今来,人们一直认为时间的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滑过,我却不以然,但从今以后,时间不会再从我的手中溜走,我会仅仅抓住它,让它毫无逃脱的机会!
读后感大全相关栏目推荐:“呐喊读后感”。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的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的人们的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的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的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的黑暗、腐败的社会。而《狂人日记》中的“我”在当时的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的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的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的人,他轻而易举的夺走了别人的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的人,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的包治百病的人血馒头。
鲁迅先生希望用自己的一声声呐喊唤醒当时麻木的人们,就算“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不能挡住他的决心。
自创名言: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鲁迅是一位很伟大的作家,他原名周树人。读他的《故乡》辑一《呐喊》时,我觉得有些愤怒,也隐隐有几丝伤感。为什么狂人日记中会有吃人的事情;为什么孔乙己会做出偷窃的事情;为什么儿时活泼可爱的闰土会脸色焦黄,变得死板麻木;为什么……除了他们自身可能好吃懒做,也有当时统治者的腐败、懦弱的原因吧!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有杨二嫂这个人物形象,文中杨二嫂非常自私、贪婪。作者在描写她时三次说到“圆规”,衬托出人物性格特点。我认为这几处小细节写得非常妙。“自从我们收拾行李以来,那杨二嫂每天都有来这儿转一圈。”为什么要转一圈呢?肯定是想让我们送东西给她。“说完,她便把母亲的一双手套塞进裤包里,走出了门。”这句话很直白地表现了杨二嫂的自私,与对我自己努力换来的金钱的羡慕、嫉妒、恨……
从小时候鲁迅和他的邻居伙伴一起看社戏,吃罗汉豆的快乐和自由中,我也感受到了几丝喜悦。我觉得社戏的最后两句话颇令人寻味,“但我吃了豆,并没有昨夜吃得那样好。”“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也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这两句话巧妙写出了作者对那夜和小伙伴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的怀念。
为什么能让我理解到了这么多,这么深刻?这些离不开作者的良苦用心。作者善于创新,在对人物性格特征描写时十分细致,以小见大,反映出当时社会的真正面貌,这就是《呐喊》。
最近,我细读了一本名为《朝花夕拾—呐喊》的书,它的作者是鲁迅。
之前,我也读过一些关于鲁迅先生回忆童年的散文,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小时候对大自然、生活的热爱与向往。鲁迅曾趁大人不注意时钻入了百草园,虽然有时被寿镜先生严厉的教诲过,但他对童年的向往与渴望从来就没有减少过。
在这些散文中,最让我难以忘记的是《藤野先生》,这一篇散文令我十分感动,渐渐的使我懂得了知识是是永远不分国界的。藤野先生是作者在日本学医时的一位好老师,并且对鲁迅十分的关心、格外关照。他对人公正、诚恳,对学生诲人不倦,对研究一丝不苟。他一一纠正了作者笔记中的错误,不仅如此,而且还在里面添加了许许多多的笔记,就连小小的文法错误都一一指了出来。他给了在异国他乡的鲁迅极大的鼓舞,同时,他也是十分无私、十分伟大的一位老师。他对鲁迅的一生有着十分大的帮助和影响。从文章的一些细节中也能看出他对中国十分了解,曾经还担心鲁迅是中国人,中国人十分敬重鬼神,所以怕鲁迅不想解剖尸体。
《朝花夕拾》是一本好书,内容都是关于鲁迅童年有趣的事,所以我很喜欢看这本书。
《呐喊》,众所周知,这是鲁迅的文学巨著。前些天,突然心血来潮,在网上购买了一本《呐喊》。
当时是心血来潮,可真正捧起这本书时,才发现这本书的魔力。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也就是他渐渐的把古代文学转成现代文,所以他的文笔有种特殊的美。
《呐喊》中是许多短篇小说组成的,其中也包括语文书中的《社戏》,小说多数反应了当时社会的阴暗面,比如第一篇:《狂人日记》这是鲁迅第一次写的文章,主要内容写的是“我”得了一种病,总认为别人要吃“我”。医生说让“我”好好养病,我觉得他要把“我”养肥了吃;也认为小时候妹妹的死是哥哥造成的——哥哥吃了妹妹!侧面烘托了当时社会的不公平,鲁迅在文章中注入了他的思想感情:当时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
这本身真的给我启发很大,虽然第一遍并不能完全读懂,可第二遍,第三遍时,你会收获很多,真的很多,你可以进入到鲁迅的世界,体会他的思想感情。
《呐喊》是本值得品味的书,走进这本书,你肯定不会空手归!
心血来潮买《呐喊》,
游入书海不无感。
如你今读此本书,
绝对不会空手归!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这句话出自鲁迅的《呐喊》。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忘怀。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部小说集文章,篇篇都是经典之作。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字都写满了对黑暗社会的控诉和对整个社会的呐喊。在鲁迅先生的笔下,每个人物都有血有肉。
我最喜欢的就是《阿Q正传》这篇文章了。这里有九个章节,个个十分精彩,《阿Q正传》向人们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社会以及畸形人物的真面貌,阿Q的性格复杂,他是一个质朴而又愚蠢的人,代表了那个时代典型的中国农民,但是阿Q也有着中国农民自私自利的缺点,整天自轻自贱,却又狂妄自大,自我麻痹来欺骗自己的行为。
他是弱者,经常被人欺负,他是经常挨打的人,常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满足自己,在精神上得到胜利,在这里面有一种办法,叫精神胜利法,这是每个中国人经常犯的一个错误。鲁迅先生说,阿Q是现代中国人的灵魂,《呐喊》这篇文章,引人深思,让我久久不能忘怀,那有力的语气抨击当时社会的黑暗,体现了鲁迅对国之责任感和对国家的热爱之情。这就是所谓的《呐喊》。在彷徨中“呐喊”,在成长中让自己知足,更加明辨是非。
要说给我印象最深的《呐喊》这本书,应该是第一名,是我心中最真实的想法。《呐喊》,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评价当时的市民。这八个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悯和悲哀。
文章中,家境贫寒,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孔乙己,社会水平低下,向往上流社会的生活。人们把孔乙己作为嘲讽的话题。孔乙己偷书是因为他想读书,想看书。孔乙己以偷盗为职业。我的腿断了,因为我偷了那个富人的书。孔乙己的死难道不是那个黑暗社会的真实反映吗?不就是当时教育系统的悲哀吗?我看到了当时书生的悲哀。他们能炫耀的是学习,但在世人眼中学习是什么?鲁迅作品中孔乙己的言行不正是反映了当时士人的悲哀吗?
如果你要问我《呐喊》里哪篇文章我最喜欢,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选《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喊》中最有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出名,是因为他“写出了我们人民的现代灵魂”。阿q的性格极其复杂:单纯而愚蠢,被剥削被欺负,却又不敢面对现实。他对权贵有本能的不满。阿q因为剥削压迫要求革命,因为被愚弄毒害而落后,最后被迫害致死。阿q无法正视自己的地位,沉溺于更屈辱更艰难的生活。这也是老中国人最大的缺点。
我读了很多书,但是鲁迅的《呐喊》还是萦绕我很久。那时候旧中国旧社会那么黑暗,那时候的人那么惨。
鲁迅文章被挪出课本这个话题,套用时下的话说已经“out”了。风风火火的讨论,也就死撑了几天,然后,就被互联网上数以亿计的信息淹没了,连头都没有再浮出水面一下,就沉到底了。我为了这条不知道谁发出的新闻,从柜子里重新翻出《呐喊》,就坐在地上,看到天色变暗,雷声与大雨一齐泼下来。
年轻的时候,如果没有好好读一读鲁迅,是遗憾的。如果没有被那种满含着深情与痛苦的情感感动过,没有被那种浸满了愤怒与哀伤的笔触震惊过,少年的那种种悲天悯人、那种种桀骜不驯、那种种愤世嫉俗又怎样会找到存放的地方,找到深沉却又凌厉的共鸣?
去年看到《摩托车日记》,看到切格瓦拉迎着太阳与灰尘,在南美洲的大地上奔驰,我想起了一个台湾作家的话,年轻的时候不坚信理想,那就不是真的年轻过。我好后悔,在我还充满棱角的时候,错过了切格瓦拉,也就错过了那个能够变得更好的机会。
重读鲁迅的时候,我又想起了《摩托车日记》,想起了片中的切格瓦拉,正因怀揣着理想与世界,闪闪发光。鲁迅不是切格瓦拉,鲁迅从来没有真的“干革命”,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韧性”地在斗争。好多人拿“韧性”做文章,认为机缘巧合之下,甚至是别有用心之下,鲁迅才成为这天的鲁迅。那是不公平的,正因说出这些话的人,没有读过鲁迅,或者说,没有在年轻时读过鲁迅。他们不懂得千斤巨石之下,默默生长,最终破土而出,击碎巨石的那粒种子的力量。
在那个时代,鲁迅没有走在时代之前,不像切格瓦拉,超出了那个时代,甚至超出了我们这个时代。他站在时代往前走的瞭望台上,看到前面的惊涛骇浪,也看到后面的风起云涌,但是他没有看到,海的另一边,那个彼岸,到底是什么样貌的。切格瓦拉也说不出来真正的彼岸是什么样貌的,他只知道那里鲜花盛开、阳光温暖,于是,他按照自己的规划开始雕琢这个世界,一点也不肯妥协,一次次打碎自己的作品,一次次抛弃自己的作品,只为了那个模糊却有着致命诱惑的彼岸。鲁迅好像安分守己一些,既然不知道,他也没有用力去想,他把所有的力气花在了当下,时代是什么样貌的,国民是什么状态,为什么会造成这个时代,是什么禁锢了国民,他用手术刀割开那个时代,将所有的脏器血淋淋地拿给大家看。
将鲁迅的文章放到课本里,很大程度上,恐怕是基于鲁迅本身,而不是他的文字。在我们这个时代,回过头去看鲁迅,那些要把世界撕碎、要把自己点燃的文字似乎不那么合乎时宜了,血淋淋、赤裸裸,充满着人性深处最低层的东西。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尽管那个时代急于剔除的东西还遗留在每一个国人的血脉里,恐怕再经过百年仍旧无法摆脱。但是,时代确实过去了,无论怎样纠缠不清,还是过去了。剩下这些文字,乍一看,突兀得让人胆战心惊。
也许,把鲁迅挪出课本是好事,至少传递出了一个信号,那个龇牙咧嘴、让人握紧拳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但是,少了课本的强制性阅读,此刻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会去读鲁迅呢?在这个以高考作为学习最大动力的时代,太少人会去细想,从课本中剔除,其实意味着绝大多数孩子将失去好好认识鲁迅的机会。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尝一尝人性的酸涩与辛辣,摸一摸属于人性深处的沸腾与冰凉,长大了,应对自己与人生,就会少一点茫然,多一些执着与操守。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看一看那个社会的浮光掠影,闻一闻那个社会的味道,长大后,应对其实没有太多变化的社会,就会少一点愤怒,多一些从容与冷静。
年轻的时候,如果能读一读鲁迅,分享一点亘古不变的真理与错误,跳脱一些时代固有的偏执与激进,长大了,应对这个仍旧喧嚣的时代,就会少一点失望,多一些坚持与力量。
如果能借助鲁迅看到一点那些终极问题的轮廓,或多或少,哪怕仅仅是惊鸿一瞥,就是最最值得的事情。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呐喊》一书,我终于明白了鲁迅先生怎样以笔为武器和敌人作斗争的。
在目录中,我看到了期望已久的《阿Q正传》和《狂人日记》,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去读,但结果不太理想。《狂人日记》中虽然读起来十分通顺,但是其中的含义我却不明白。作者总是写:社会上人吃人,甚至吃自己的亲人也不在话下。最后一句:“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句话的意思我一点也不懂。
但我喜欢《药》这篇,它反映了旧社会时人的愚昧无知,以为吃人血馒头就能治痨病,人就不会死。读到这儿,我深深感到当时的旧社会是多么的落后啊!我也知道了:因为鲁迅把旧社会的情况反映给人民,他让人们醒悟,认清黑暗现实,唤醒自己的觉悟。所以他与敌人成了对手。就这样,鲁迅把自己的一生贡献给了伟大的革命事业。他是多么令人钦佩啊!我崇拜他!
我也知道了鲁迅先生的聪明之处:他没有直接写:“中国人民愚昧无知。人血馒头哪能治病啊”而是以铁铮铮的事实告诉人们,让人们自己去觉悟。
我敬佩鲁迅!我也要做一个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的多的人!
《药》描述了在黑暗的近代中国,一个平民百姓华老栓用被统治者杀害的革命人士夏瑜的鲜血?成“人血馒头”来为儿子治病的故事。革命者们为了人民的解放而牺牲,可民众却把的的鲜血当作治病的灵药!这是长期封建统治给人们造成多大的麻木和愚昧啊!
在文章的最后,小栓子(华老栓的儿子)还是死了,“人血馒头”不能治病,小栓子终究没能逃过一劫。
当我读到“吃下去——就好了”时,我感到荒唐;当我讲习读到“包好,包好!这样的趋热吃下。这样的人血馒头什么病都好的。”时,我感到恶心;当我读到“店里的坐客便又出现活气,谈笑越来。”时,我为当时人们精神上的衰败而感到悲哀!英勇就义这种悲壮的事在人们口中为何成了笑话?过去的人们的思想到底是怎样的?我有很多疑问……
小说的最后更是引人深思。夏瑜的墓碑上被人放了个白色的花环,而其它的人没有!这是为什么?有人拜过他!他为革命而牺牲,出于发自内心的敬意,便有革命党人去拜祭!
题目“药”,所指的其实就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救星——推翻封建统治的革命者们!
读书能让我们头脑丰富起来,知识渊博起来,让人触动的不仅仅是作者的感情,还有书中的人物。读后感是带有强烈个人色彩和个人倾向的文体。写作品的读后感有哪些技巧吗?经过收集,读后感大全小编整理了喝彩工作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奉化市居敬小学603班吴吉龙
读了《没人喝彩的工作》之后,让我深深懂得了工作的重要不是看能否赢得别人的喝彩,而在与是否有意义。有的工作虽然不受关注,默默无闻,但却是相当重要,是取得成功的保障。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云的小女孩,因为没能当上主角,被分配在后台工作,而不爱文艺的小龙却当上了主角,因此她十分伤心。妈妈知道原因后,拆开手表,借助表的构造教育启发了云,使云明白了后台工作也十分重要。
是啊,当一个人取得成功,赢得阵阵喝彩时,有多少人默默地作出了奉献。虽然他们没有鲜花和掌声,但他们的工作是多么重要啊!如果没有这些人在幕后默默地付出,那么一个人就不可能获取成功。就拿手表来说吧,光有一块玻璃和三根指针是不能准确计时的,要有齿轮和螺丝才行。齿轮和螺丝是都么平凡、渺小啊!藏在表壳里,但确实很重要,失去了它们,手表将一无用处。因此,看一个工作是否重要,不在于它是否能被别人看见,而是看它是否有价值。可是我呢?每当看到不辞辛苦地打扫街道的清洁工,总是嫌弃他们,觉得这工作是那么的卑微。而在美化城市中,他们又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啊!如果没有他们默默无闻地付出,城市会这么干净吗?
夜深了,妈妈再一次催我快睡觉,但文中云的妈妈所说的没人喝彩的工作,却是很重要的,而且是不能够没有的工作。这句话一直在我耳边回绕
今天,我重新看了《没有人喝彩的工作》这篇文章,每次看完,我都会把妈妈的那句话永远记在心里:“这是没有人喝彩的工作,虽然细微,但都是重要的工作,而且不能没有。”
文章讲述了一个小男孩没有做主角,而让他在后台工作,他哭得很伤心。后来,妈妈拿手表做比喻,最后让小男孩很开心。虽然小男孩没有做主角,但我们不能像他那样,一做不上主角就很绝望。虽然老师分给你的任务很细微,但那也是最重要的工作。
小男孩的故事,让我想到了我自己,那次,英语培训班要演一个话剧,以前都是我当主角,可这次misschen却叫另外一个女孩做主角,我只是一个配角罢了。我非常生气,我的“死党”说了好多misschen的不好:“misschen真是太没眼光了,你这么好的才华,她却不让你当主角,真是太不对了。”
想到这件事,再看看小男孩妈妈说的话,原来,misschen给我的角色虽小,但也是重要的工作。我真的想对misschen说对不起,我一定会好好完成这份重要工作的。
“没有人喝彩的工作,虽然细微,但都是重要的工作”这句话让我明白了,不论在何时,我们都要认真做好工作,尽管有时候会无人喝彩。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没有人喝彩的工作》这篇文章使我受益非浅。
这篇文章讲的是作者从学校回到家哭器的对妈妈说自己的学校要开家长会要演话剧,老师没选我当主角却在后台工作。妈妈听了把随便手表拿出了对我说这手表不光只有表面上的针还有里面很多的小齿轮和小螺丝在工作的,如果把一个拿走这表就停止运动了。
是的这是没有人喝彩的工作,虽然细微,但都是重要的工作,且是不能没有。
记的在一次学校举行活动时我们要演一场话剧,一开始老师选我,我还以为我要演哪个主角呢!可是老师却说要我在后台工作一点露脸的机会都没有,听了老师的话我有些气怒,这时我们的导演汤倩好象看透了我的心事,走过来说: 刘贺铭算了,不就是不能露脸吗?有什么大不了的?你看我还不是?你想一想,如果没有我们这些无名 英雄 ,这场话剧还能演好吗? 听了她的一番话我认为还有几分道理,就没说了。认真的把我的工作做好了。在演出那一天全校19 个班就只有我们班被老师们表扬。
我在后台看见老师的表情,也欣慰地笑了
最近,我看了《没有人喝彩的工作》,让我觉得非常的有感悟。
《没有人喝彩的工作》里面主要写了一位同学因没有当上主角而伤心,妈妈用手表教育他没有人喝彩的工作也是很重要的工作的一个道理。
其中我感受最深的句子是妈妈说的那句“这是没有人喝彩的工作,但却是重要的,而且是不能够没有的工作”我对这句话的感受是:虽然是没有人喝彩的工作,但它却是缺一不可的工作。
就像文中妈妈说的,这些小齿轮和螺丝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作用,但是没有了它们手表就不会走。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这样的工作。比如摄像师、动画片策划人、杂志作者、牛奶厂工人。当我欣赏一部影片时,虽然不能看到摄像师辛勤劳动的身影,但从这部影片中可以感受到摄像师扛着摄像机的辛苦;当我阅读一本杂志时,我想起了那些编辑杂志的工作人员;当我喝牛奶时,我想起了那些挤牛奶和配牛奶的工作人员;当我看动画片是,我想起了那些为动画片出谋划策的策划人。我们要感谢那些劳动者默默的为我们提供服务。
看完《没有人喝彩的工作》,我觉得,生活中,也有很多人是像主角一样,太在意主角,其实,那些没有人喝彩的工作,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工作。
一份没有人喝彩的工作,不一定要赢得喝彩。一份没有人喝彩的工作,不一定不重要。一份没有人喝彩的工作,只是没有人去做。虽然这份工作不受关注,但是却非常重要,今天我读了《没人喝彩的工作》,这篇文章就使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
文章讲的是一个叫云的小女孩,因为没能当上节目主角,被分配在后台工作而伤心。妈妈知道原因后,拆开手表,借助表的构造教育启发了云,使云明白了后台工作也十分重要。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真正懂得了:这是没有人喝彩的工作,但却是十分重要的,缺一不可,不能没有的。当一个人取得成功,赢得阵阵喝彩时,有多少人默默地做出了奉献。虽然他们没有鲜花和掌声,但他们的工作是多么重要啊!如果没有这些人在幕后默默的付出,那么一个人就不可能获取成功。就拿手表来说吧,光有一块玻璃和三根指针是不能准确计时的,要有齿轮和螺丝才行。齿轮和螺丝是都么平凡、渺小啊!藏在表壳里,但确实很重要,失去了它们,手表将一无用处。因此,看一个工作是否重要,不在于它是否能被别人看见,而是看它是否有价值。
这一篇阅读让我明白了人要做一个无私奉献的人,还要做对祖国有用的人,不做只讲体面,不帮助大家的人。
一块小小的手表,使人受到了启发。在读了《没人喝彩的工作》后,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感慨万分。
文章讲了“我”因为在家长会上没能成为主角,只能在后台工作而伤心。妈妈用手表意味深长地教育了忿忿不平中的我。
“这是没有人喝彩的工作,但却是很重要的,而且是不能够没有的工作。”这是文中妈妈对作者“我”说的话,这句话使我感受最深。是啊,一个人风光的背后,有多少默默无闻的人在奉献,是他们的无私奉献使那些人大红大紫。他们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没有鲜花和掌声。
在“我”伤心的时候,妈妈用手表里的小齿轮和螺丝来告诉“我”,后台的工作虽不好,可这份工作是不能少的。
读到这儿,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系列的画面:在烈日的暴晒下,有一位交警正在指挥各种车辆,这条路之所以能不交通堵塞,就是因为有着警察的一半汗水。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只要细细观察,就能发现许多无私奉献的不为人知的劳动者,比如打扫街道的人、警察,就都值得我们学习。
在许多成功人士的背后,该有多少人在为他们服务,那工作虽然没有人喝彩,可那是多么重要的工作啊!
工作,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个普通的字眼。我们一般只会把眼光投向那些高薪一族,而忘了还有一群人正默默地做着无人喝彩,无人关注的工作。
题记
今天,我读了这么一篇文章,这篇文章给我的内心感触很深,文章的题目是《没人喝彩的工作》。文章讲了我因为在家长会上没能成为主角,只能在后台工作而伤心。妈妈用手表意味深长地教育了忿忿不平中的我,让我明白了自己做的工作虽无人喝彩的工作但却是非常重要的,不能够没有的工作。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启发,我觉得在我每一次元旦汇演时,若是没有这些后台老师和同学们的辛勤工作,我们也便无法给大家带来精彩的节目,虽然说没有人喝彩的工作经常会被人们忽视,但不得不说它是重要的,是不能够没有的。
想到这里,我还想到了每天早上天没亮时楼下传来的扫地声,那些清洁工们每天起早贪黑,做着无人关注,无人尊重的工作,他们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但是他们从不抱怨,尽心尽力的为我们创造一个干净的世界,每一处角落都有他们勤劳的汗水。他们在默默地当着这个城市,这个国家,这个世界的美容师,若是没有他们的辛勤劳动,世界将会垃圾到处飞舞,四处散发着恶臭
清洁,这一份工作是不能够没有的。
所以,让我们学会喝彩,学会关心,不仅是关心舞台最引人注目的地方,更要学会为后台的工作者喝彩,他们需要鼓励,让我们将一半的掌声献给他们。
好书可以增加人生的意义和乐趣,在阅读作品的过程当中,其实对于人物的描写手法让人感叹。此等情怀,此等人物,无不让人想要写篇文章所记录,一篇作品读后感应该包含哪些方面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罪马读后感”,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请关注本站。
人类与动物之间有许多趣事,也有许多动物被冤枉的事。悲伤和快乐之间也有数不清的烦恼。就让我们看看马与人之间的故事吧!
一个马戏团里有一匹马名叫白珊瑚。它的主人有一次和它演出时正巧碰上了一条蛇。当时白珊瑚奔跑时把主人 摔下了马背,主人当时昏了过去,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去世了。白珊瑚非常悲痛,最后甚至绝食逃亡!但马戏团最终没有把它带回,让它留在了密林中。
其实马是最敏感的。在白珊瑚的主人去世后,它明显得消瘦了,眼睛里激动的神情也消失了。甚至绝食了。它瘦得皮包骨头了没办法,马戏团只好请来白珊瑚主人的妻子。她终于把白珊瑚说动了,白珊瑚终于也进食了。但它把头马的位置让给了眉心红,最后逃到了密林。
我们都知道,动物也是知道感恩的。你对它好,也不会没有回报的。白珊瑚的主人对白珊瑚那么好,疼爱它胜过疼爱自己。显然,他去世后,白珊瑚肯定会悲痛欲绝的。果然,白珊瑚在它主人墓前专门踩蛇,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
动物是非常有灵性的,你是它的主人,非常喜欢它,不欺负它,它就对你感激不尽了。动物其实有一种特殊的器官,就是能辨别好坏。你对动物不好,它当然知道。你对它好,就像白珊瑚和它的主人一样,他甚至能听懂你的话。
动物与人相处是很好的,我们不能小瞧动物,欺负动物。记住:动物与人是平等的!
《罪马》是沈石溪写的一篇短篇小说,它写了一匹"罪马"——白珊瑚。
白珊瑚应该说是一匹可怜的马,它从小失去母马,最后被杂技团演员——娄阿甲收养,娄阿甲对白珊瑚恩重如山。在一次到农村演出时,发生了意外,娄阿甲在表演高难度动作时,一条虎斑游蛇来到白珊瑚脚下,白珊瑚机警地一跳,娄阿甲掉下马背,流血过多而死去。白珊瑚心神不定,总怀念着娄阿甲,最后从马戏团逃出,来到楼阿基墓前。它专以踩蛇为趣,有人叫它"守灵马",也有人叫它"踩蛇马"……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被白珊瑚的忠诚所感动。如果我是白珊瑚,我也许就把过去的事情忘掉,开始新生活。而白珊瑚仍记得娄阿甲对它的一点一滴,永不忘记;作为一个母亲,反而为了忠诚而抛弃自己的一儿一女,去寻找主人的墓,去为主人报仇。
我也很不理解,是那只虎斑游蛇害得娄阿甲而死,而白珊瑚为什么要去踩全部所有的蛇呢?难道也是对娄阿甲的一种忠诚的表现?还是要为娄阿甲报仇?
我为白珊瑚的忠诚而感动!
今天,我读了《罪马》,我深受感动······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术演员娄阿甲有一匹特别亲的马,叫白珊瑚。一次表演中白珊瑚看见了一条蛇,偏离轨道,使娄阿甲丧生。虽然它是罪马,可是由于阿甲的遗嘱上只有一条:别为难它。最终他们没有杀白珊瑚。白珊瑚此后一直很忧伤,时常几个小时地望着阿甲的埋葬之地。之后,他突然把头马的位置让给了另一匹马,在一天夜里,它突然从马戏团逃跑了。在娄阿甲的石碑前,时常出现一批健壮的白马,遇见什么蛇就踩,这个故事结束于一条一条死去的蛇。
我的心被震撼了。白珊瑚是一条富有心机通人性的马,他与人一样,也有想法。他为了逃跑,怕给马戏团带来麻烦,主动将头马的位置让了出来,使自己走后不会使马戏团乱掉。他性格刚烈,讲感情。它知道自己本该被杀的,可娄阿甲保留了它的生命。它与娄阿甲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有些人会讲人话,可行为却像低等动物。白珊瑚虽不会讲人话,行为却完全可以把它当做人来看。它甚至是一些人的榜样。
人很动物都是一样的但我们却是怎样对他们的?我们虐待他们,可它们却那样忠实。我还清楚地记得,有一次,我去对面玩,从早上一直玩到晚上,我会家时,发现有个东西在门口,我拿手机一照,原来是小糖(我家的狗)听妈妈说,它一直卧在那里,没有动过,直到我回来,谁牵它,它都不走,看动物对人有感情,那人对动物呢?
看来我们该好好反思了·······
这篇文章讲了一匹马对主人忠诚的故事,让人十分感动。
阳光马戏团到哀牢山黑虎冢表演马戏。一名驯马师叫娄阿甲,他的家就在黑虎冢,娄阿甲带领着六匹他一手带大的白马上台演出,这场表演十分成功。表演结束后,娄阿甲要加一个节目“超级马术”。 “超级马术”就是在马上做出各种惊险的杂技动作。他叫来头马白珊瑚,结果在表演时出了意外,一条一米长的虎斑游蛇窜了出来,白珊瑚受到了惊吓,向别的地方跑,娄阿甲的后脑勺被砸开了一个血洞,死了。按照黑虎冢的风俗,应该剽马,最后还是娄阿甲的妻子欧阳光贝出面说情,才放了白珊瑚。回到马戏团,白珊瑚先是绝食不吃饭,欧阳光贝后来拿出娄阿甲的照片和衣服才肯吃饭。白珊瑚又把头马的位置让给了另一匹白马眉心红。又用脚踢伤了想要夺到头马位置的儿子蓝宝贝。最后它逃亡到了哀牢山黑虎冢,因为蛇害死了娄阿甲,所以白珊瑚在那里专门踩蛇,那里人叫它守灵马,也有人叫它踩蛇马。
读了《罪马》这篇文章,我十分感动。白珊瑚虽然是动物,但忠于自己的主人娄阿甲,娄阿甲死了,但它要为主人守灵、复仇,便想到了出逃。它怕自己出走会带来麻烦,先把头马的位置给了眉心红,又踢伤蓝宝贝才出逃。
我希望大家都可以与动物和平相处。
人类自诩为“万物之灵”,常常认为动物的情感没有人丰富。其实,动物也有喜怒哀乐,也懂得知恩图报,《罪马》中的白珊瑚就是如此。
马术表演者娄阿甲把白珊瑚一手带大,和它亲密无间,甚至看得比他的亲人还重要,却在一次表演中,因为看见一条草蛇受到惊吓,发生事故,导致娄阿甲不幸身亡。白珊瑚悲痛至极,几年后,白珊瑚放弃头马这个尊贵的地位,千里迢迢、爬山涉水来到主人墓前,永远陪伴着主人,永远
记得曾经听大人说过:“只要你对别人好,别人就会对你好。”现在我觉得除了人,动物身上也可以用。娄阿甲对白珊瑚无微不至的照顾,才有人白珊瑚永远的陪伴。人马之间,除了娄阿甲的关怀,还有白珊瑚的忠诚、深情。在娄阿甲死后,白珊瑚会朝一个方向望去,那就是娄阿甲的坟墓所在地哀牢山黑虎冢,而且长长望几个小时。这难道不能说明白珊瑚的忠诚和深情吗?白珊瑚在“陪伴”娄阿甲,被人们说是“守灵马”、“踩蛇马”,这是为什么呢?“守灵马”因为它不论多久,都守在坟前。“踩蛇马”是因为它后悔自己的胆小,踩蛇是自己对娄阿甲的忏悔。
我们要像这对人和马一样,对父母感恩,对朋友关怀,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最近,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斑羚飞渡》,这本书是多小说合一的书,里面一个个故事让我感慨万千。
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罪马》,故事中的白珊瑚让人不禁为它竖起大拇指。白珊瑚和主人娄阿甲是一对马戏好搭档,可在一次表演中因为白珊瑚,娄阿甲牺牲了。这个时候,白珊瑚把马的高尚品质忠贞不渝、一心为主和重情重义、知恩图报的精神展露得淋漓尽致!在娄阿甲死后,白珊瑚没有独自享受生活,它沉浸在悲痛中,它多么想和主人一起到九泉之下啊!它开始绝食,瘦得皮包骨头,哪怕香喷喷的麦子在它面前它也不看看,这哪是一匹马,简直是一个知恩图报的高尚之人啊!后来是人们用娄阿甲的遗像使白珊瑚有了生存的意志。可是看得出来它依然悲痛,它总是深情地望向主人墓地。它离开马戏团,到主人的墓地为主人守灵,可是毫不夸张地说白珊瑚为了主人失去了一切!
白珊瑚是多么令人感动啊!它为了主人奉献了身体,为了主人它牺牲了王位,为了主人它放弃了养尊处优的生活,为了主人它捧出了自己的尊严……
白珊瑚是一匹马啊!是一匹地位没有人高的马啊!可是它可以有如此纯洁高尚的品质,我们人类呢?有些人忘恩负义。前面受人恩惠,后脚出卖揭发;开始立下山盟海誓,最后好像什么都忘记了!人心难道不如马心?有一些人只交酒肉朋友,吃得饱,喝得足,遇到困难,满世界找不到他!有些人交的是真朋友,大事小事不用说就会跑来伸援手,就像白珊瑚一样,记着主人的好,记着主人给予它的恩惠。那些忘恩负义的人可真可悲啊!他们虽然让自己的利益高于其它东西一时,可他们却享受不了那种朋友之间的高尚友情!
什么精神纯洁?不忘恩负义纯洁!所以我们以后在生活中要学习白珊瑚,让爱的气息传遍我们的世界!
今天我读完了罪马这篇文章,让我感触很深,让我知道了一匹马做错事对自己多么自责,对主人多么忠诚。
这匹马的名字就叫白珊瑚,她是马戏团的一批好马,在表演中没有一次不听话或失误过,她的驯养师就是娄阿甲,也是一位表演高手。在这我先声明一下马害怕蛇。
地点在娄阿甲的老家,在那表演娄阿甲先带着白珊瑚出色的表演了节目,就在最后娄阿甲又表演了一个高难度有极危险马术表演。就在成功的时候一条蛇突然在路线之中,马猛一下受惊,突然改变道路娄阿甲不知道怎么回事就从马上摔了下来,最终不幸身亡。按照娄阿甲的老家传统,娄阿甲就葬在那,那匹罪马也要死掉但最终还是逃脱了厄运。但回去以后白珊瑚还是心不在焉,最后他逃走了,逃到了娄阿甲的老家陪着娄阿甲,人一来他就跑,当我看到这点我都不禁感动了,一匹马不会用人的语言说话,但它会用行动表示自己的自责,而且比人的真诚。
这让我越来越喜欢动物,让我从它们的身上学到人所不能的东西!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沈石溪《经典动物小说》。这本书共有《天命》,《象冢》,《仇恨》······等九篇以动物为题材的经典动物小说。其中《罪马》这篇动物小说使我感受颇深。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从前一匹品种优良的表演马出生在阳光大马戏团,出生后就由当时著名的马戏表演大师娄阿甲精心照顾下长大,这匹马在这位大师的调教下,所有表演都万无一失,没有一点点瑕疵和漏洞。然而,再一次表演中,意外发生了,它因为看见了一条蛇,他受到了惊吓,狂奔在马戏场里误伤了娄阿甲,娄阿甲因失血过多在去医院的路上,不幸身亡。这匹马成了一匹“罪马”。从此以后,它觉得自己内心非常愧疚,每天都忧心忡忡,最后跑出了马戏团,来到了娄阿甲的坟墓前,每天守护在他的坟墓旁,孤独的走完了它的一生。
读完之后,我非常的惋惜,其实这件事的罪过不在马,事情的原因是因为娄阿甲在驯马的过程中从来都没有考虑到在表演的过程中会有蛇出现的这样一个因素。因此,马在演出过程中受到惊吓,而酿成了这场悲剧,我为娄阿甲的不幸而痛心,同时我也为马的这种忠义所感动。
通过这个故事我想,我们今后再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到每一个细节,要谨慎,否则,就会有可能因为自己的一个小小的过错或者失误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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