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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野仙踪读后感

关于绿野仙踪读后感范文1000字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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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野仙踪读后感范文【篇1】

同学们你们一定读过莱曼.弗兰克.鲍姆写的《绿野仙踪》吧!

从本书里我认识了可爱的多萝茜,她被龙卷风刮到了一个叫满地金的国度,她的房子意外地压死了可恶的东方魔女,受到了北方魔女的赞扬和满地金人们的欢迎,希望她能留下来,当满地金国的国王。可是多萝茜想回到自己的家乡——堪萨斯草原,因此她接受了北方魔女的.建议,去翡翠城找法力无边的奥茨大王,希望能得到他的帮助。

一路上,多萝茜认识了没有脑袋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他们分别都希望自己有脑袋、心、勇气。他们一起经历了各种希奇古怪的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后来,狮子、铁皮人、稻草人都完成了心愿。多萝茜也在南方魔女的帮助,终于如愿以偿回到了堪萨斯草原,回到了亨利叔叔、艾姆婶婶的怀抱,结束了这漫长的旅程。

读了这本书,我被多萝茜一行的勇敢、机智所感动,最可贵的是他们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我以后在生活上、学习上都要向多萝茜学习,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想办法去解决它。

关于绿野仙踪读后感范文【篇2】

暑假里,我独自一人坐在窗前,捧起《绿野仙踪》,看得津津有味。一阵微风吹过,我顿时感到一股勇敢的力量环绕在心头……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姑娘,被一阵龙卷风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龙卷风把她的房子一同带到了那里。那里有两位好女巫和坏女巫。降落时,房子恰好砸死了一位女巫。后来,她受到一位好女巫的指点,往奥兹国进发。一路上,她结识了许多同伴,最后,它们历经千辛万苦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是什么让她在这种情况下实现梦想的呢?对,是勇敢!她不在家乡的情况下,也能沉住气,勇敢地去面对现实,她遇到种种困难的时候,也能做到不惊慌……

成功的前提是勇敢,我们都要向小姑娘学习,做一个勇敢的人。此时,我想起了著名的《鲁宾逊漂流记》。鲁滨逊在克服了最初的悲观与绝望之后,与大自然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最后,他凭借自己惊人的勇敢和无与伦比的智慧生存了下来,在岛上生存了28年后才回到了家乡。他曾经这样说过:“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的!我要尽力而为,只要我还能划水,我就不肯被淹死;只要我还能站立,我就不肯倒下……”是什么让鲁滨逊成功回家?对,是勇敢!

我又想起了我的同学——刘逸格。她下午有合唱团的排练,她妈妈中午从家里送过来午餐在学校里吃,为的就是节省一点点时间,让她有更多的时间做作业,她很珍惜,态度也很认真,一笔一画地写好每一个字;有时候排练很辛苦,一练就是好几个小时,但她从没有抱怨,而是勇敢地面对。她说,再大的困难也是一种生活,我要这样的生活和经历。是什么让刘逸格成功排练?对,也是勇敢!

我也有勇敢的一面。一天,爸爸妈妈带我去游泳,我望着清澈的溪水,却站在岸上不敢下水,平时在游泳池学会的自信,一扫而空,因为平时在游泳池是可以站到底的,水比较浅,而此时的溪水很深,而且水中还有许多绿绿的海藻,所以好害怕。转念一想我又开始鼓励自己了,“生活中,有许多需要去克服的事情,都要勇敢地去面对。”想着想着,我渐渐克服了自己。勇敢地下水了,我游着游着,感觉自己像一条自由自在的鱼儿,在大海里畅游。

是什么让我能够成功地下水,对,就是勇敢……

关于绿野仙踪读后感范文【篇3】

《绿野仙踪》这本书,它是在1900年,美国作家弗兰克鲍姆(18561919写的童话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美丽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西与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的中部,有一天,一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把多萝西和她的小狗托托连同她家的小木屋一同挂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过度奥芝国。非常巧的是,那间小木屋降落时,把东方恶女巫压死了,她穿上恶女巫的一双具有魔力的银鞋子。北方善女巫听了她的来龙去脉后,告诉她到翡翠城去找奥芝国大术士帮忙送她回家。于是多萝西带着小狗托托前往翡翠城。在途中,她陆续认识了几个新朋友:渴望得到一副脑子的稻草人;渴望得到一颗善良而仁慈之心的铁皮人;渴望拥有胆量的小胆狮。她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携手合作、共同向翡翠城前进,经历了心惊肉跳的一幕幕,她们终于来到了木基地翡翠城,见到了大术士奥芝,奥芝要让她们杀死西方恶女巫,作为交易。她们来到了西方恶女巫的地盘,恶女巫发现后,派来种种猎物来对付她们,她们齐心协力把它们打败了,恶女巫看情况不妙,亲自出马,把她们抓了回去,恶女巫发现多萝西脚上穿了一双东方恶女巫的银鞋,想方设法要把这双鞋子弄到手,在多萝西洗澡时,恶女巫抢走了一只银鞋,多萝西气坏了,拎起身边的一桶水,朝恶女巫泼去,把她从头到脚浇了个湿透。恶女巫立刻惊慌失色地大叫了一声便融化了。她们来到翡翠城找奥芝要自己的东西,她们意外的发现这个奥芝是个大骗子,他是被大气球带过来的,不过这个大骗子没让她们失望,他给了稻草人一个聪明的脑子,在铁皮人的肚子里装了一颗善良的心,给狮子喝了一杯能给他胆量的水,奥芝让多萝西去找北方好女巫格林达送她回家,在格林达的帮助下,多萝西重返了家乡!

其中的假魔法师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假魔法师的骗人技能终究会被识破的。但是他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帮助多萝西回家,尽管没有成功,但是他有这颗心,不在执迷不悟,我们应该也要懂得,如果错了,就要想办法弥补。

并且,恶女巫也给了我们一个深厚的教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邪不胜正,恶女巫还是会被打败的。

看着小女孩她们靠着团结的精神一次又一次地创造了奇迹,使我想到了小蚂蚁的团结精神。蚂蚁们每天都靠着这种团队精神搬运粮食,有时甚至搬比自生重几千倍的大虫子。它们在虫子面前毫不惧怕,而是努力地将一条条虫子所征服。也就是有了这股团队的力量才使得这些蚂蚁家族在充满危机的世界里,代代繁殖生息。

我们今天能幸福地生活在和谐的社会里,是团结给我们带来的。抗日战争时期,在食物缺乏,枪支落后的情况下,解放军叔叔也是用这种不可抵挡的团结精神顽强地抵御敌人一次又一次的猛烈进攻,不管敌人的活力多猛多强,始终打不散那团结的精神,最后取得了战争的胜利!

团结的精神无处不在,让我们的双手共同打造一个团结的社会吧!

关于绿野仙踪读后感范文【篇4】

《绿野仙踪》讲述了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西的冒险故事。

这本书里的人物有多萝西、铁皮人、稻草人、狮子、南方女巫、东方女巫、北方女巫、西方女巫。其中东方女巫和西方女巫是邪恶的,北方女巫和南方女巫是善良的。

故事中的多萝西非常善良。她最初住在堪萨斯州,与艾姆婶婶和亨利叔叔住在一起。一天,当他和托托玩的时候,龙卷风来了。多萝西和托托藏在床底下,而艾姆婶婶和亨利叔叔藏在一个安全的地窖里。房子慢慢飞了起来,过了一会儿,房子又慢慢降了下来,杀死了邪恶的东方女巫。多萝西也来到了另一个国家。

罗西很想回到她的家乡——堪萨斯州。一路上,她遇到了一个无脑稻草人、一个绣花铁皮人和一只胆小的狮子。历经千辛万苦,他们来到翡翠城,见到了伟大的奥茨。奥茨向他们承诺,只有杀死西方女巫,他们才能实现各自的愿望。勇敢的多萝西杀死了邪恶的西方女巫,救出了狮子,修复了她的朋友稻草人和铁皮人。伟大的奥茨实现了他们的愿望,稻草人有聪明的大脑,铁皮人有善良的心,胆小的狮子有勇气。这些都是伟大的奥茨实现的。多萝西和小狗托托在南方女巫和北方女巫的帮助下,终于回到了她的家乡堪萨斯,见到了我亲爱的艾姆婶婶和亨利叔叔。

这个故事歌颂了善良勇敢的品质,友爱互助的精神,为理想不懈奋斗。故事里,其实稻草人在紧急情况下脑子转得比谁都快;铁皮人很有爱心,总是帮助别人。胆小的狮子在遇到危险时会变得勇敢,会勇敢地与怪物搏斗……它告诉我们,超越自我就是超越不可能。我们也要向多萝西学习,为自己的理想奋斗,永不放弃,勇敢面对生活。

关于绿野仙踪读后感范文【篇5】

爸爸妈妈还有老师一直和我说阅读非常重要,一定要热爱阅读,这样对自己以后写作文会有帮助。为了培养我阅读的兴趣爱好,爸爸妈妈都会让我自己挑选自己喜欢的书。这个暑假我就挑选了一本早就想看的书《绿野仙踪》。为什么会挑选这本呢?因为我之前有看过几集这个动画片,爸爸妈妈担心看多了电视影响视力和学习,我每周只能周末看半小时,可我真的好想快点知道大结局,急到等不及了,在爸爸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书的时候,我就赶紧找到这本书买回家了。

这本书是说一个小女孩一直以来和爷爷奶奶快乐的生活着,但是突然有一天一个很可怕的龙卷风把小女孩卷走了,卷到了一个非常陌生的地方。从那时候起小女孩就开始了漫长的寻找回家的路的故事。我很喜欢这个故事是因为我觉得小女孩非常非常的勇敢和善良,在寻找回家方法的过程中,她遇到了很多危险和困难,但都因为她的聪明、勇敢和善良,她交到了很多很多好朋友,好朋友和她一起同心协力就全部闯过了难关,最后回到了家。我很佩服她,从她身上我也学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道理——助人为乐,与人为善,那么在自己需要帮助的时候就一定会有朋友来帮助你的。我从很小很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就经常教我一些安全意识和怎样保护自己,我本来也一直觉得只要我完全记住了爸爸妈妈教我的话,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凭我自己一个人我就一定能克服,但现在我知道了,其实人有很多很多事情光靠自己是没办法全部做到和做好的,人需要朋友。

关于绿野仙踪读后感范文【篇6】

俗话说得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想在书山上找到一条小径,勤劳是必备的,但如何选择好书,也是一个问题。今天,就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书中的主人公叫多萝茜,一场龙卷风改变了她的生活,让她离开了爱姆婶婶。也正是这场龙卷风,让她认识了许多朋友,并开始了漫长的旅程。她先遇上了稻草人,接着又遇上了铁皮人,还遇上了一只胆小的狮子……一切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在这里发生了。

书中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情节,是在征服西方恶女巫的路上。狠毒的恶女巫,她要把狮子当成坐骑,并把其他人都杀死!千钧一发之际,多萝茜额上的记号起了作用,谁也不敢伤害她。可是,女巫却用一根线偷去了多萝茜的银鞋,这双鞋可是有魔力的!看到这里,我的唯一念头就是不可以让女巫得逞。没料到,多萝茜竟用一桶水浇化了她!也许你们会觉得这是一种运气,但再仔细想想,你就会发现,其实是她的勇气战胜了一切。多萝茜和她的朋友们,用智慧、勇气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如果让我在文章最后再加几笔,那么我一定会写:从此,多萝茜和婶婶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她和她的朋友们,都拥有彼此最美好的回忆……

现在,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你们读过之后,便会受到友情、勇气、智慧的熏陶,相信你们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关于绿野仙踪读后感范文【篇7】

书,从古至今,许许多多的人都用过自己的语言,描绘了书对我们的好处。因为书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们的劳动成果……在我的脑海中,一直有着一个挥之不掉的身影,那就是《绿野仙踪》。

作者弗兰克·鲍姆像我们描绘了一个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西本和一只小狗,以及她的亨利叔叔、艾姆嫂嫂生活在堪萨斯州大草原的中部。一次,她被被一阵龙卷风吹到了一个神奇而陌生的国度—奥兹国,并迷失了回家的路。她在实现自己愿望的旅途中,陆续交到了没脑子的稻草人、没爱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这几个伙伴,它们为了实现各自不同的愿望,互相帮助,一起合作,历经艰险,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但它们互相团结,以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最终都如愿以偿。

多萝西最终能够回到自己的家乡,是因为她的坚持、努力,和她的朋友们的帮助,还有他们善良的心灵,他们一路上救助了许许多多弱小的动物和遇到困难的人们,因此,使他们每到一处都受到人们的欢迎,也让他们得到了许多人的帮助,并和他们成为了朋友。

可见,朋友对我们来说,意义非凡。正是朋友,多萝西他们才能实现自己的愿望,他们在遇到困难时,互相鼓励,互相帮助;在伤心时,彼此安慰……在生活中,朋友分为两种,一种是假朋友,一种是真正的朋友,真正的朋友,会在你困难时,向你伸出援手,和你一起共患难,在你成功时,他会在心底里默默的替你高兴;而假朋友在你失败时,就会无情的背叛你,变得彼此之间就像陌生人一样……所以,我在这劝告大家,如果你有了一个真正的好朋友,就请你珍惜彼此的友情;也祝愿那些还没找到知心朋友的人,可以早日找到一个真正的朋友。

文中的多萝西,在一个陌生的国度,没有任何亲人,只有朋友和小狗托托的陪伴;稻草人没有大脑,他不会思考;铁皮人没有爱心,他不懂得世间的任何情感;狮子没有胆量,他缺乏勇气,对自己总是缺乏信心。这一切的一切,像我们这样的一个健康的人,又有谁曾试想过,有一天,如果自己失去亲人、大脑、一颗心和胆量会怎么样呢?

如果失去了亲人,你将会无依无靠,没有亲人的嘘寒问暖,没有亲人的帮助……如果你失去了大脑,你将什么也不懂,也不会思考,做任何事情都会欠缺考虑,而没有成功;如果你失去了一颗心,你将没有任何情感,不会同情别人、感恩别人,也不会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各种情感;如果你失去了胆量,做任何事都会缺乏勇气,不敢相信自己,从而变得自卑,让机会从自己的身边白白溜走。

看到这,相信大家也有所感悟了吧。是啊,珍惜你现在拥有的一切,并用这一切去做任何一件有意义的事。不要等到真正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到时候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我们平时在和同学相处时,之间要互相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样一定可以让我们的战胜许多看似不可能的困难,从而让我们拥有更加美好、真诚的友谊。

关于绿野仙踪读后感范文【篇8】

今天读完了美国莱曼。弗兰克。鲍姆的《绿野仙踪》,这本书里讲的是多萝茜被龙卷风刮到芒奇巾国,善良的女巫指引他去翡翠城找奥茨大王帮忙,说奥茨大王能送她回家,一路上认识了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他们齐心合力克服了许多困难。

今天读完了美国莱曼。弗兰克。鲍姆的《绿野仙踪》,这本书里讲的是多萝茜被龙卷风刮到芒奇巾国,善良的女巫指引他去翡翠城找奥茨大王帮忙,说奥茨大王能送她回家,一路上认识了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他们齐心合力克服了许多困难,各自实现了自己的愿望。最后稻草人有了一个脑子,铁樵夫有了一颗鲜活的心脏,胆小狮也得到了胆量。多萝茜和托托也回到了堪萨斯州。

在这本书中,我喜欢多萝茜,因为她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喜欢稻草人,因为他聪明、爱动脑筋,还佩服铁樵夫和胆小狮的勇气。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团结就是力量,一定要向他们学习,和同学们友好相处,不怕困难、鼓足勇气、迎难而上。

关于绿野仙踪读后感范文【篇9】

最新的绿野仙踪读后感篇1

最近我读了一本叫《绿野仙踪》的课外书,它的作者是美国的莱曼·弗兰克·鲍姆。相信很多人也读过这本书。

《绿野仙踪》为我们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美丽可爱的小女孩多萝西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住在美丽的堪萨斯州大草原上。由于一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让她和小狗托托来到了既陌生又神奇的地方——奥茨国。奥茨国内有四个小国,分别是:北方的罗兰国、南方的卡德琳国、西方的威奇国、东方的芒奇金国。在北方魔女的指导下多萝西踏上了去往翡翠城的旅程,一路上遇到了想要一个聪明脑袋的稻草人,和想要一颗鲜活心的铁樵夫,还有想要把胆量变大的雄狮。

她不远万里长途跋涉,碰到了许许多多稀奇古怪、惊险刺激的事,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来到了翡翠城。他们都见到了奥茨大王。多萝西向奥茨大王诉说了这一路上经历的苦难和稀奇古怪的事情,并请求奥茨大王帮助稻草人、铁樵夫和雄狮。奥茨大王提出了要求,要多萝西杀了西方魔女后再帮助他们。于是多萝西他们又踏上了旅程……后来多萝西用一桶水杀了西方魔女。真是应验了一句老话:善有善服,恶有恶报。最后多萝西如愿以偿,在南方魔女甘霖达那里,得到了回到堪萨斯到草原的方法。而铁樵夫去做了威奇国的领导,稻草人成了翡翠城的领导,胆小的狮子则回到那个古怪的森林。而多萝西又回到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婶婶的身边,从此过上快乐的生活。

《绿野仙踪》赞扬善良勇敢的品质和友爱互助、为理想不懈奋斗的精神,谴责了丑、恶,对比强烈,爱憎鲜明。我以后在生活上、学习上都要向多萝西学习,在生活中遇到困难想办法去解决。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最新的绿野仙踪读后感篇2

快乐的暑假生活开始了,爸爸给我买了《格列佛游记》《猫庄园》《绿野仙踪》等好几本课外书,每一本我都认认真真地看过了,我觉得最喜欢的还是《绿野仙踪》这本书,因为我也想有多萝西那样的经历。

《绿野仙踪》讲了一个名叫多萝西的小姑娘,被龙卷风带到了一个未知的地方——奥兹国,还好,有她的小狗跟着她。

多萝西是幸运的女孩,交到了稻草人、铁皮人等许多好朋友,他们一起战胜了艰难险阻,回到了叔叔、婶婶的身边。我想起了学过的英语童话中没头脑的稻草人、没心的铁皮人、没胆量的狮子,还有音频里各种瓮声瓮气的声音,让我更有兴趣学习英语。我也像多萝西一样喜欢交朋友,暑假里,每天晚饭后,妈妈带我到楼下玩,交到了很多朋友,大家一起玩奥特曼卡片、打羽毛球、踢足球。可快乐啦!

多萝西的小狗,我也很喜欢,那是一只顽皮、淘气、聪明、可爱的小狗,因为他,多萝西去了更多的地方,遇到了更多的麻烦事。我也养过一只小白兔,浑身雪白雪白的。每天放学后我都会去看一眼,喂他吃胡萝卜,吃菜叶子,摸摸它软软的毛毛,感觉舒服极了。有时候我还会带它到楼下吃青草,追着他玩。可是有一天,它可能是想到笼子外面玩,被夹死了,我好伤心啊!现在,我还想养一只小狗,或是一只小鸭子,可是妈妈只让我养金鱼和小乌龟,我有点郁闷呢。

这本书也让我知道,如果突然离开爸爸妈妈,到了陌生的地方,不能着急,不能慌乱,更不能哭,要多动脑筋,观察周围环境,学会分辨好与坏,思考怎么与别人说话,争取交到好朋友,然后大家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克服这样那样的困难。

我相信,只要读到这本书的小孩,都会喜欢它。

最新的绿野仙踪读后感篇3

《绿野仙踪》你们一定看过吧!他的作者是莱曼弗莱克鲍姆。

《绿野仙踪》为我们讲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多罗茜背龙卷风吹到了一个神秘的国家——奥芝国,从此开始了她的神秘之旅。在途中他遇到了稻草人、铁皮人、狮子,多罗茜凭着他的勇敢、坚强、善良通过了重重惊险,最后终于如愿以偿。

这个故事吸引我的不仅仅适事情节,还让我有了和你多的想法,那就是:干任何事情都要一心一意,要有毅力,要有恒心。就像故事中的多罗茜和他的小伙伴,为了他们的理想而坚持不懈地努力。比起多罗茜我可差远了,我体育成绩不好,学期一开始,妈妈就给我制定了锻炼计划。还信誓旦旦地答应妈妈一定会遵守诺言,可我抵挡不了温暖被窝的诱惑,只坚持了没几天,看了《绿野仙踪》这本书,我要多多想多罗茜学习,有恒心、有毅力。

《绿野仙踪》真不愧为文学名著,他给我带来的启发数不胜数。

暑假,我花了好长时间读了本名叫绿野仙踪的书,文中主要写的是一位名叫多萝西的小女生和她的小狗托托,在他们居住的地方”堪萨斯“不幸遇到了龙卷风,被吹到了神秘的奥茨国,在那里多萝西结交了几个好朋友,分别是: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他们都有自己的缺陷,但是,他们听多萝西说奥茨国有一位神秘的人物叫奥茨大王,能帮多萝西他们改正自己缺陷。于是,多萝西他们齐心协力、历尽千辛万苦恳求奥茨大王改正自己的缺陷。他们这种精神我们值得去学习,我以后做事一定要认真,坚持到底不能半途而废,也不能怕苦怕累,这就是我的读后感。

最新的绿野仙踪读后感篇4

美丽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茜和她的叔叔婶婶快乐地生活在美国堪萨斯州的大草原上。

一天,一阵威力无比的龙卷风,把多萝茜、小狗托托和她家的小木屋一起吹上了天,最后落在了芒奇金人的国度。房子碰巧压死了在那里作恶多端的东方恶女巫,多萝茜无意中得到了恶女巫的一双具有魔力的银鞋子。那里的人对多萝茜都很好,可是她一心只想回家。

在北方好女巫的指点下,多萝茜带着小狗托托,前往翡翠城,寻找伟大的魔法师奥芝,希望他能帮助自己返回家乡。在途中,她遇到了渴望得到脑子的稻草人,想要一颗心的铁皮人和想得到胆量的胆小的狮子。他们结伴而行,成了好朋友,一同去找奥芝。一路上,出其不意的危险接踵而至,他们团结友爱,都一一克服了。

他们好不容易见到了神秘的奥芝,奥芝却要求他们去杀死十恶不赦的西方恶女巫,之后才能帮他们实现愿望。于是,他们就去刺杀西方恶女巫。途中遭到恶女巫的暗算:野狼、乌鸦、黑蜂......他们都通过了。最后,恶女巫召唤出飞猴,把多萝茜抓回了宫殿。就在恶女巫要夺取多萝茜的银鞋时,多萝茜无意间杀死了她。

他们一行人又返回翡翠城,想让奥芝兑现诺言,却发现他是一个大骗子,并不会法术。不过,奥芝最后帮助稻草人有了脑子、铁皮人有了心脏、狮子有了胆量,而多萝茜却没能回家。

没办法,他们又只好去寻求南方好女巫的帮助。南方女巫告诉多萝茜,她脚上的银鞋子可以带她去世界上任何地方。最终,多萝茜凭借银鞋子,回到了叔叔婶婶的身边。

最新的绿野仙踪读后感篇5

在今年国庆长假中,我花了一整天的时间读了一本关于一个人传奇经历的好书,那就是《绿野仙踪》,让我受益匪浅。

这本是主要讲了美丽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茜与亨利叔叔和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而又神奇的国家——奥赤国。在那里,她陆续结识了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携手合作,历尽艰险,也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着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这个故事情节曲折,十分扣人心弦。

《绿野仙踪》的故事表面荒诞离奇,如梦如幻,可实质上都合情合理,无懈可击。书中所表现的对友情的珍视以及对幸福。智慧。爱心和勇气的追求,这是许多文学作品创作的主题。《绿野仙踪》还体现了善恶分明的价值观,它讴歌了真、善、美,谴责了假、丑、恶,对比强烈,爱憎鲜明。

作者凭着自己熟练的文笔,把故事中呆板的人物,动物都描绘得栩栩如生。有美丽善良却有可怜味道的多萝茜,调皮而又淘气的托托(小狗的名字),聪明却又有点幼稚然稻草人,胆小怕事却又勇气可嘉的胆小狮,为正义而战却容易被事物所打动的铁樵夫,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的人物值得我们学习,多萝茜为了即将要被狮子吃掉的托托而奋不顾身地朝张开血盆大口的大雄狮的鼻子狠狠地打了一拳,稻草人面对深不见底的悬崖无所畏惧,铁樵夫面对40只凶恶的大野狼猛劈猛砍,胆小狮为就伙伴的性命而毅然与虎头熊抗争。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故事呀,他们的精神永存我的心灵!

最新的绿野仙踪读后感篇6

今天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叫《绿野仙踪》。

这本书我以前看过,可是我觉得看得不够过瘾,就再和大家讲一讲吧!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叫多萝西,他和叔叔亨利、婶婶艾姆住在美国堪萨斯州中部的一个农场里。一天,农场里突然遭到一股强烈的龙卷风,叔叔和婶婶躲进了地洞。多萝西因为要抓住小狗托托,而被龙卷风连同木头房子一起抛到了空中。

龙卷风停下来后,多萝西被带到了一个奇异的王国。由于木头房子掉下来时正好砸死了东方女巫,多萝西受到了芒奇金人的热烈欢迎。多萝西告诉了芒奇金人她的苦难,芒奇金人就指引多萝西去翡翠城,找奥兹魔法师帮助。

在沿着黄色砖块去往翡翠城的路上,多萝西与没有头脑的稻草人、没有心脏的铁皮人和毫无勇气的、胆量很小的小狮子成为了好朋友为了实现各自的愿望,四个人结伴前行。他们最终抵达到了翡翠城,在奥兹的帮助下,他们各得到了各自想要的东西。可是在路途中,他们被西方女巫给拦截住了。多萝西终于打败了西方女巫,可是多萝西没有赶上热气球。

最后多萝西在芒奇金人的帮助下回到了小农场!

最新的绿野仙踪读后感篇7

《绿野仙踪》是一个长长的童话故事。故事讲的是一个名叫多萝茜的小女孩被一场龙卷风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王国——奥兹国,迷失了回家的路。在那里,她认识了没脑子的稻草人、没心的铁皮人和一只胆小的狮子,并和它们成为了好朋友。为了帮助多萝茜回到自己的家,虽然经历了很多次失败,但最终他们一起用智慧、勇气和信任实现了愿望。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友情的重要性,正是因为有了朋友的帮助,最后多萝茜才能回到家。当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之间的友情,还因为他们有着坚持不懈、不怕困难的精神。

我们要像多萝茜和她的朋友们学习,建立友谊,互相帮助,学会珍惜。不要因为小事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感情。在以后的学习道路上,我们也应该向书中的多萝茜学习,迎难而上,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实现自己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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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读后感范文1000字集锦


阅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使我的内心产生了深深的共鸣。我们撰写读后感时,可以从任何一个角度去进行分析,也许以下内容“《罪与罚》读后感范文”合你需求,欢迎你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助益!

《罪与罚》读后感范文(篇1)

陀氏在《卡拉马佐夫兄弟》中曾写到:“如果没有上帝,一切都是被容许的。”毋庸置疑,在《罪与罚》这本书中,男主角拉斯柯尔尼科夫内心是没有上帝的,或者说,他内心是没有道德律令,即一种敬畏感。

所以他才会杀死了女房东以及女房东的妹妹,但他真的是坏人吗?陀氏并没有对拉斯柯尔尼科夫所犯下的过错进行一种非黑即白的判断,而是进一步进行拷问,为什么拉斯柯尔尼科夫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原来是因为女房东不是社会道德规范下的好人,拉斯柯尔尼科夫认为女房东是个虱子,认为女房东死有余辜。陀氏并没有对拉斯柯尔尼科夫所犯下的过错进行辩护,而是借拉斯柯尔尼科夫所犯下的过错进一步追问。难道不是社会道德规范下的好人就一定该死吗?陀氏认为即使不是社会道德规范下的好人,也不能像拉斯柯尔尼科夫那样去杀人。所以在笔者看来,或许陀氏是希望有一个规范的社会,每个人都各司其职,不逾越各自的权利范围。

拉斯柯尔尼科夫在陀氏笔下自然是复杂的,他杀害了女房东以及女房东的妹妹,但他又帮助了马尔美拉多夫以及做了别的好事。从这点来看,拉斯柯尔尼科夫是坏人吗?好像不是坏人?那他是好人吗?好像又不是好人?而这也正是陀氏所借此表达的人性之复杂。就像前段时间《十三邀》邀请金宇澄那一期,金宇澄说现代的一些人借用一些非此即彼的话来概括一个人。可是,一个人是如此的复杂,怎么能够如此轻易的就去概括呢?人性的复杂与幽微不是简简单单的几个词就能概括的。

在《罪与罚》最后,拉斯柯尔尼科夫哪怕自首也依旧觉得自己没有做错。或许这也是陀氏借这本书一直想表达的对“超人意志”的谴责。即使真的是“超人”也不能滥杀无辜。书的结尾,拉斯柯尔尼科夫与索尼雅坐在一起,那一刻,拉斯柯尔尼科夫感到了救赎,是什么让他得到救赎,是索尼雅对他的爱让他得到了救赎。或许陀氏相信,哪怕没有上帝,爱依旧能够拯救人。

《罪与罚》读后感范文(篇2)

《罪与罚》是一部卓越的社会心理小说,它的发表标志着陀思妥耶夫斯基艺术风格的成熟。小说以主人公拉斯柯尔尼科夫犯罪及犯罪后受到良心和道德惩罚为主线,广泛地描写了俄国城市贫民走投无路的悲惨境遇和日趋尖锐的社会矛盾。作者笔下的京城彼得堡是一派暗无天日的景象:草市场上聚集着眼睛被打得发青的妓女,污浊的河水中挣扎着投河自尽的女工,穷困潦倒的小公务员被马车撞倒在街头,发疯的女人带着孩子沿街乞讨……与此同时,高利贷老太婆瞪大着凶狠的眼睛,要榨干穷人的最后一滴血汗,满身铜臭的市侩不惜用诱骗、诬陷的手段残害“小人物”,以达到利己的目的,而荒淫无度的贵族地主为满足自己的拉斯柯尔尼科夫是小说中的中心人物,这是一个典型的具有双重人格的形象:他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穷大学生,一个有天赋、有正义感的青年,但同时他的性格阴郁、孤僻,“有时甚至冷漠无情、麻木不仁到了毫无人性的地步”,为了证明自己是个“不平凡的人”,竟然去行凶杀人,“在他身上似乎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在交替变化”。正是这双重人格之间的激烈冲突,使主人公不断地动摇在对自己的“理论”(即关于“平凡的人”与“不平凡的人”的观点)的肯定与否定之间。对于拉斯柯尔尼科夫来说,如果甘愿做逆来顺受的“平凡的人”,那么等待他的是马尔美拉陀夫的悲惨结局,如果去做一个不顾一切道德准则的“人类主宰者”,那就会与为非作歹的卑鄙之徒卢仁和斯维德里加伊洛夫同流合污。他的人格中的主导面终于在白热化的搏斗中占了优势,并推动他最后否定自己的“理论”,向索尼娅靠拢。小说通过这一形象,深刻地揭露了资产阶级的“弱肉强食”原则对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毒害,有力地批判了这一原则的反人道主义的实质,并且从客观上否定了建立在“超人”哲学基础上的无政府主义式的反抗,因为这种反抗决不可能给被压迫者带来新生活的转机。然而,作者作出的上述揭露和批判仅仅是从伦理道德观念和宗教思想出发的。

作者认为一切以暴力抗恶的作法都不足取,因为人无法逃避内心的惩罚,在毁灭他人的同时也毁灭了自身。作者还力图把拉斯柯尔尼科夫的犯罪行为归结为抛弃了对上帝的信仰所致。用索尼娅的话来说,是因为“您离开了上帝,上帝惩罚了您,把您交给了魔鬼!”作者为拉斯柯尔尼科夫安排的一条“新生”之路,实际上就是一条与黑暗现实妥协的道路,也就是所谓“索尼娅的道路”。作者把索尼娅看作人类苦难的象征,并在她身上体现了虔信上帝,承受不幸,通过痛苦净化灵魂的思想,作为一个黑暗社会的牺牲品,一个受压迫最深的女性,索尼娅的形象有着不可低估的典型意义,但是作为一个理想人物,这一形象却显得十分苍白。显然,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小说中宣扬的这些宗教思想,与整部作品所显示的强大批判力量是不相协调的:这里充分表现出作者世界观的尖锐矛盾。《罪与罚》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小说比较全面地显示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关于“刻画人的心灵深处的奥秘”的特点。作者始终让人物处在无法解脱的矛盾之中,通过人物悲剧性的内心冲突揭示人物性格,同时作者对幻觉、梦魇和变态心理的刻画也极为出色。小说中,由于作者着力拓宽人物的心理结构,情节结构相对地处于从属地位。尽管作品中马尔美拉陀夫一家的遭遇令人同情,凶杀事件扣人心弦,但它们都只是“一份犯罪的心理报告”的组成部分。正因为这样,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才以前所未有的幅度和深度展现在读者面前。此外,这部小说场面转换快,场景推移迅速,主要情节过程只用了几天时间,在浓缩的时空中容纳了丰富的思想内容,小说的时代色彩和政论色彩十分鲜明。

《罪与罚》读后感范文(篇3)

穷困潦倒,自尊被践踏,拉斯柯尔尼科夫为自己找到解脱的道路是杀人,杀死一个他认为的坏人。经过准备后,他终于下手了,砍死了老太婆,迫不得已砍死了她无辜的妹妹。他认为自己绝对不会像其他杀人犯表现得慌张,愚蠢留下痕迹,但实际上作为初犯的他却表演得最不成功,虽然没人亲眼目睹,虽然最终他还是避免被当场抓住的结局。他象征性拿了一些钱财,却成功地逃离了。钱财对他的诱惑力没有那么大,他反而陷入了“有没有人知道我是凶手”的折磨中,他开始思考自己有没有露马脚,他把所有的一切都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他开始对所有人的一举一动收入眼里,并怀疑是否他们已经知道真相。他不相信那些警察长官的言论,他觉得他们只是在演戏,逼出他说出事实,拉斯柯尔尼科夫做好一次又一次的准备去面对,想打好这场心理战,但事实上他的心虚及紧张让他一点点将自己暴露。他心里明明白白知道自己是杀人凶手,他也曾想掩盖这个事实,因为他不想让自己失败。他没有选择自杀,是因为害怕死吗?纵使恐惧是一部分因素,但更多的是因为不甘心吧。他不认为自己杀人有罪,假如杀人有罪,那么那些用更加残暴的手段的人更应该被判处,但由于他们成功了,所以被视为正义,被尊敬。他认为自己唯一犯罪的地方就是作案失败了。

为什么选中索妮娅呢?在他眼里,索妮娅是跟他同病相怜的,他们的自尊都被践踏,但有时他似乎认为自己比她高一等。他帮助索妮娅,是不是也想做点善事来弥补自己的罪行呢?毕竟他杀了一个无辜者。他认为母亲和妹妹的爱对他来说是一种负担,他不想让她们知道自己原来杀过人,纵使他坚持这不是犯罪,但是他还是想维持自己的形象,自己的尊严,因为在世俗人的心里,这是铁铮铮的罪行。一个近似精神病的人,在犯罪与认罪的折磨中挣扎,反复无常,最后还是选择了投案自首。接受惩罚不是一种解脱,索妮娅对他的爱才让新的生命复苏。最后的结局竟是如此,该欢喜还是悲哀。总之这个结局不太如意,但也不想看到他坚持斗士的模样。摆在他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自杀,要么自首。逃跑是不可能的,他也不想逃跑,也跑不了。一直隐藏下去也是不可能的,纸包不住火。这样看来,自首倒是最好的。认罪曾让他感到后悔,不过接受处罚让他换个境地重新思考。最后是索妮娅的爱让他复苏?他可能觉得过于沦陷罪与罚的挣扎让自己错失生命中其他美好的东西,他开始意识到索妮娅对他的重要,爱给他带去福音,拯救了他。至爱无敌?暂且搁置,第一次看断断续续,囫囵吞枣,评论如不当,望谅解。相信第二次看时一定会有不同的感受。这是一本关于人性的书,推荐。

《罪与罚》读后感范文(篇4)

罪与罚,是一本非常卓越的小说,这是以前我表哥跟我说的,我一直不相信,直到表哥拿了罪与罚这本书给我看后,我就被这本罪与罚给深深吸引了。

罪与罚书本中最吸引人的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拉斯科尔尼科夫犯罪前后的心理描写。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一个典型的具有双重人格的形象:他是一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穷大学生,一个有正义感的青年,但同时他的性格阴郁、孤僻。他在公园碰见被人骚扰的年轻女子,他用他自己仅剩的几个钱为她付车费送回家。

在马尔美拉陀夫被马车撞伤的时候,他把他送回家,看见他们连举办葬礼的钱也拿不出来,又拿出母亲今天刚寄来的钱送给他们一家孤儿寡母。要知道那些钱是来之不易的,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母亲以养老金作抵押向别人借的,是他所有的钱。但同时他又是一个让人难以琢磨的人,阴郁、孤僻···他让贫穷给压垮了,他欠了女房东一身债,怕和她见面,甚至害怕见到任何人。总是像猫儿样从楼梯上悄悄地过去,偷偷溜掉,让谁也别看见他。这个年轻人心里积聚了那么多愤懑不平的怒火,他蔑视一切,所以尽管他有青年人特有的爱面子心理,有时非常注意细节,可是穿着这身破烂儿外出,却丝毫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表面上看来拉斯科尔尼科夫是作为一个救助者出现在马尔美拉多夫的家中,他先是把受伤了的马拉美拉多夫护送回家;在其死后又出资帮助其孤儿寡母安排葬礼;在索尼娅受到陷害时又助其洗清冤屈。卡捷琳娜甚至将其当成家里的靠山和救星,指望着他能够帮助她开办女子寄宿学校,从而彻底摆脱贫穷悲惨的命运。而实际上马尔美拉多夫一家才是拉斯科尔尼科夫的拯救者。当拉斯科尔尼科夫救助重伤的马尔梅拉多夫后,之前痛苦不堪的心灵却因一个怜悯和救助而有了全新的感觉,心中产生了一种生命感和力量感,觉得自己的生命并未和那个老太婆一起死去。而索尼娅正是他最终获得拯救的“圣母”。

这就是罪与罚,这本书里的一切都深深的吸引着我,而我能够看到这么卓越的小说,我也举得非常的开心。

《罪与罚》读后感范文(篇5)

对于陀思妥耶夫斯基这部《罪与罚》我只能用奇作来形容,其故事情节的完整性通过500页却没有一页浪费的纸张叙述的近乎完美。虽然主线非常明朗-一位贫困的大学生犯了故意杀人罪,最终自首,但是其支线的多样元素以及细节处理让人不得不起鸡皮疙瘩,细思恐极;最为人所称赞的应该是作者极具洞察力的心理描写,而大量的心理细节也推动了整个故事的发展,将人物心理嵌入完整的故事情节,使得该书浑然天成,实在是奇特。

从内涵上来说,该书也是十九世纪的惊艳。经历过无数困难,身患不治之症的作者,同时也好赌输钱,最后娶了一个寡妇还带着几个孩子(这是书中凯捷琳娜的原型),托斯托耶夫斯基算是历经磨难却使得他对于人间苦难更为真实,切身的感受。因此,在本书中书写的底层人民的苦难,他将他们比作马,被生活的重担压的喘不过气,还要被人殴打,辱骂。而在这种压迫,绝望的社会底层,犯罪率也不断上升。

托斯托耶夫斯基在本书中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社会中的犯罪到底源于什么?是来自于人心最黑暗处吗?还是来源于社会环境给予的种种不由个体的人可以决定的因素呢?这两点无非是对立的,前者强调了人自身的问题,而后者则使得个体在犯罪中完全脱责。有趣的事,书中男主罗佳则发展出一套“社会的人二分法”的逻辑-存在两种人,一种是一般人,负责繁育,维持正常的秩序,规则,循规蹈矩而不能犯罪,他们是当下的主人;第二种则是超人,他们负责打破规则,创造新的规则,这个过程中不可以避免的需要犯罪,他们则是未来的主人。而罗佳同时还把自己放在后者的身份上,自诩是当代的拿破仑,而当下的贫穷则是他需要打破的规则,于是他杀死了老太婆,取走了她的钱。

一本讲故事的书的优劣要看它是否与当下社会相关,即便是空想也是基于现在社会上的发展。这本书紧贴托斯托耶夫斯基所处的社会问题,甚至提出了一个到现在也没有定论的社会问题,无疑是伟大的,值得敬畏的。

《罪与罚》读后感范文(篇6)

这本小说是俄国十九世纪著名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为他赢得了世界性的声誉也是俄国文学的卓越代表。

这本小说主要讲一个被贫穷压的喘不过来气的大学生杀死一个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之后的犯罪心理,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虽贫穷却不自卑,相反,他创造了二类人理论,他认为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仅仅是一只有害的且无益的一只虱子,他从不后悔杀了老太婆,唯一使他后悔的是他将老太婆的妹妹杀死了,这也成为后来他自首的导火索,最后在索尼娅善良的感染下将他的人本性的善良挖掘出来彻底改变了这位大学生的一生。

索尼娅是位善良的信徒,他为了家人去领了黄色执照,她也多次想过自杀仅仅是因为一句“那他们怎么办?”找回生活的信念,即使他的母亲不止一次的打他骂她,她也只是认为她的母亲只不过是太痛苦了,她从不放弃希望尽管现实一次又一次的使他不得不为之惊叹,恐怖但仍然保持着对生活的向往。

主人公拉斯科尔尼科夫他有典型的人格分裂,他非常冷漠而又孤僻,易怒不安又骄傲自大,但他本性善良乐于助人原是一位无神论者,经过索尼娅的感染下渐渐相信上帝,对生活充满信心也与索尼娅产生了纯洁的爱情。

本书只有第一部分讲的是犯罪剩下的五部分讲的都是饭最后的心里惩罚这本书通过对主人公的心里描写深刻的揭示了当时沙皇统治的黑暗社会,这本也给予读者极大地震撼,故事情节波澜起伏非常具有感染力。

《罪与罚》读后感范文(篇7)

和读托尔斯泰的那些作品一样,读《罪与罚》的目的是能够让我感受生活以及增长眼界。但这件作品却带给了我意想不到的收获,其中感受最深的就是人做事时的代价和价值。

拉斯科利尼科夫是一位因贫穷而辍学的法律系大学生,在大学期间他曾发表过一篇令人称颂的文章,大体内容是有很多伟人,至少是令后人称颂的人都是在杀戮了很多人,例如那些反对自己的人才掌握了权力并且在此基础上推动了国家乃至世界的进步。正是在他内心深处有这样那个一个看法,所以他认为毁掉一些像人渣这一类的人以让自己能够获得机会升值从而为以后做出价值提供基础是正确的,于是他策划了一件谋杀案。本文主要描写了谋杀成功后他的生活境遇,描写了他为这起谋杀案而付出的精神上的痛苦。不过虽然不知道主人公以后的命运如何,但就结局而言,正面人物的结局是令人满意的,而这一原因就是爱的力量。

就像《圣女贞德》一样,我觉得这部作品最成功的地方就是描写了一种大爱,一种对人类、对世界的爱,是一种人类的终极关怀——关心怎样推动人类的进步,而不仅仅顾及那些卑微的生命,至少是那些不应该活着的人。凯撒、拿破仑为了权利杀戮了很多人,也被当时很多人痛恨和辱骂,但后人却大家称赞他们,因为他们推动了世界的发展,而那些很小的“错误”被他们的光辉给掩埋的一点都看不见了。而男主人公正是想成为他们那样的人才策划了这场谋杀案。但同时要看到,拉斯科利尼科夫因此受了很大精神上的折磨。所以,不管别人的生命怎样卑微,我们一定要尊敬别人,尊敬别人生存的权利。看《复活》,我对监狱生活有很多了解,看了《罪与罚》,我了解了犯罪人的心理。

从卢任的结果,我知道了不要在别人背后说别人坏话,不然最后损坏的只会是自己的形象。从斯知道科犯罪行为我知道了隔墙有耳,凡事要谨慎。这部作品最后是一个完美的结局,看来作者还是赞扬美的,这也让人感到高兴,不是吗?

《春》读后感范文1000字集锦


读过一本好书,内心南美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体会,很多人都被作品这本好书所感动。我们写读后感的时候,在引出“读”的内容后,要对“读”进行一番评析,怎样让自己写出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经过收集并整理,编辑为你呈上《春》读后感范文,本文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春》读后感范文【篇1】

主人公小花亲人都去世了,后来的生活很不好。有一次小花趁他们不注意,偷偷地跑了出来。有一位老人(宝柱的父亲)收养了小花。到了那个爷爷家里,小花很勤劳,什么活都做,做饭、扫地、喂鸡、赶鸭,可还是不讨婶娘和叔叔的喜欢。婶娘三番五次想把小花送走,可都被爷爷找到了。小花受尽千心万苦终于出头了,后来凭着要“好好学习,走出大山”的信念考上了大学,进入了她的教学生涯——成为一名乡村教师,因为,这里是她梦想的起点。

片中的小花被婶娘送走了,可还是哭喊着追着婶娘,这时的小花显得多么苍白无力呀!她多么想回家,想有别人的关爱呀!小花追着、喊着,手中紧紧地抓着拥有了一个家的幸福,不想松手,这样的无力是哪一个孩子所经历过的?小花,经历了。

小花很体谅爷爷的辛苦劳动成果,用过一遍的本子擦了再用,其中有一句话让我回味无穷:“老师,请您用铅笔给我打分吧!这样本子还能用,爷爷就不会这么累了”。这里小花很懂得感恩、体谅爷爷,不乱花钱,比起我们这样的动不动就耍大小姐、小王子脾气的孩子强多了,我们这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孩儿,不知道农村的孩子要多羡慕!如果说是“艰苦生活中的孩子最孝顺”这句话放在小花身上一点都不合适,如果小花生在富家肯定也会很孝顺,因为这是她的本质。

“婶娘,这草药每天抹两次可管咧!”这是小花给婶娘送药水的情景,把小花的真诚、朴实展现在观众面前,让我们感动不已。有一个地方是小花给婶娘捉蚂蚱,因为她想把婶娘不生小弟弟的病治好,我想,要是我们肯定不会去捉蚂蚱,不生就不生吧!反正对我不好!报应,哼!可是小花对婶娘很好,还想让婶娘生小弟弟,这样的美德,世间有多少?最后,小花的感恩终于打动了婶娘。

主人公小花的命运好可怜啊!她才7岁,就有那么多的活儿要做,真辛苦。再加上婶娘的冷眼相待,使小花弱小的心灵顽强起来,她只有一个信念:好好读书,走出大山!小花懂得知恩图报,从来都不叫苦,我们生活在蜜罐里,身边有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有那么多的亲人爱护、保护着我们,而小花呢,只有爷爷的保护,还要遭受别人的另眼相看,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呀!虽然婶娘对小花不好,但小花从来不记仇,一心一意地想着这个家,想着婶娘、叔叔爷爷,叔叔对她说一句话小花竟然那么开心。

后来,知道了爷爷根本没有儿女,好人终有好报啊!这两个孩子都很孝顺,这是老人应得的奖赏呀!如果我们是花朵,小花只是绿叶!如果我们是天鹅,小花只是丑小鸭!红花因为绿叶的衬托才显得高贵,丑小鸭终究会变成白天鹅!最后,小花考上了大学,回到她梦的起点——乡村。

《春》读后感范文【篇2】

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家休息的我打开电视,遥控器不停的更换电视频道,不知道锁定哪一个,也没有什么电视节目能够瞬间吸引我的注意,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无意识的将频道停在电影《暖春》上,因为《暖春》讲述的是一个感人乡村故事,农村的土灶,破旧的房屋,自然比不上青春偶像剧的唯美浪漫,我根本就无心观看,只是不停的翻看手边的时尚杂志,但是那一集十分感人,很快吸引了我的注意,还让我感动的泪流满面,那之后我迫不及待的打开PPS把《暖春》从头到尾"消化"了,这才发现它是一部很具有教育意义电影,看完之后我的心久久都不能平静……

也许是爱,让一颗颗幼小的心灵成长;是爱,融化彼此之间的隔阂;是爱,让我们永远感恩。只有充满真情的社会才是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让春意永驻人们心底。

《暖春》讲述的是在一个春日里,一个老汉在路边捡回了一个昏迷不醒的孩子,她叫小花七岁,是个孤儿。老汉见小花可怜便把她留在身边抚养,但老汉的儿子和儿媳妇却极不理解父亲的行为,儿媳妇更是想方设法把小花赶走。最终闹得一家人不和,无奈之下老汉带着小花单独搭灶炊米做饭。而小花也非常地懂事,平日里在家不仅干很多家务活,并且与街坊邻居的关系很好,而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质朴的心,以真诚去对待每一个人。她的真情最终感动了老汉的儿子和儿媳妇,一家人重归与好。全村的人在村长的带领下合力帮助这个困难的家庭,资助小花读书。而在这一天,村长又说出一个隐瞒了三十多年的秘密——老汉的儿子也是老汉捡来的!这一消息震惊了每一个村民。而小花,在这样一个爱的环境中成长,最终成为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并在毕业之后回到村里执教。叶落归根,她用余生去报答这个村子,报答每一个村民对她的情谊。

电影的每一个镜头都感人至深,每一幕都透露着人间真情,表现着老汉对小花的疼惜,小花对老汉的依恋,老汉对儿子的宽容,村长对村民们的关心。电影里的乡村生活,大山里的风光,醇厚的民风,敦实的农民,一切都与城市里的生活截然不同。在高楼林立的城市中,这是一个物欲急剧膨胀的社会,每个人都在用功利武装着自己,这个世上有太多的人都只为个人的利益考虑,可是不管怎样人的心底还是有爱的,这种爱心在受到强烈震撼的时候会自然而然地凸现出来。而我们要如何去激发潜藏在人们心底的这种爱心呢?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电影《暖春》就是将一股爱心,一股人们心底最朴质的感情,一种甘愿牺牲奉献、帮助别人的精神化做一阵醉人的春风,温暖每一个人的心田,也震撼着每一个人的灵魂深处,唤醒每个人心底的爱。让人与人之间地相处更加地融洽,让社会更加地温馨。我们的社会很需要像电影里那个勤劳质朴的老农一样人,为需要的人,奉献自己的力量,进而带动我们身边的人,让每一个人回归最真挚的感情世界,让每一个人释放心底最真实,最善良的感情,共同建造一个和谐的大家庭,让融融的春意永远荡漾在每一个人的心间!

《春》读后感范文【篇3】

《春》描写的景物很真实,有花,有草,有雨,有风,也有风筝,小孩子。春没有夏的烈,秋的愁,冬的无情。春只有可爱温柔,春雨沙沙,春风习习,轻柔而可爱。春,不冬不夏,春天的雨细而密,春天的风,草,花,也是如此。风,温而凉;花,多而美;草,嫩而绿,春天就是一颗流星,那么美丽,又那么短暂,春天是最美的。

面对如此美丽的春天,我何尝不与朱自清先生一样也心旷神怡的陶醉其中,让我不由得想起古人的诗句:“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

朱自清先生笔下的《春》,让我身临其境,仿佛处在真实自然界中!

读了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春天》,我感慨万千。按照情感发展的顺序,作者用六个自然段落,贯穿了《望春》、《叙春》、《颂春》三个部分。并按照远近、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下是为大家精心准备《春》的读后感300字,仅供参考

《春》读后感范文【篇4】

我最近读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春田狐的爱》。它是一个多世纪前的着名作家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所写的动物小说的经典读物。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狐狸妈妈维克森频频去农场偷鸡给自己的宝宝吃,这一行为惹恼了农场主汤姆。顷刻间,维克森失去自己亲爱的丈夫和三个可爱的宝宝,就连它唯一幸存的宝宝也被农场主抓住,拴在铁链上。维克森多次想法设法救它的孩子,可是没有成功。在这种万般无奈和绝望的情况下,它做出了一个可怕的抉择------那就是,它让幸存的小狐狸吃下有毒的鸡头,去天堂和他的父亲和兄弟们在一块儿。

我觉得其他三只小狐狸都非常可怜,被农场主无情杀戮,与妈妈不辞而别,这让我痛哭流涕。狐狸妈妈喂那最后一只幸存的小狐狸吃下毒鸡头后,非常难受,看都不敢看它一眼,而此刻小狐狸在它身后痛苦地哀叫。维克森闭上眼睛,在荆棘丛里狂奔,荆棘刺伤了它美丽的皮毛,而它仿佛已经忘记了疼痛,维克森来到悬崖边停住了脚步,对着夜空痛苦地哀嚎,仿佛要把所有的伤心事告诉它已死去的亲人。它哭得是那么的伤心,就连月亮也不忍心再看,深深地躲到了云层后面······ “ 孩子,请你原谅妈妈吧!与其没有自由和尊严的活着,还不如去天堂里找你的爸爸和兄弟。”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我仿佛听到了小狐狸那痛苦的哀叫声。狐狸妈妈非常想念它的丈夫和孩子,它不忍心毒死小狐狸,但是狐狸妈妈又希望小狐狸活着要有自由和尊严。狐狸妈妈在这种矛盾的心理下,情不自愿、被逼无奈地把自己的宝贝毒死了。看似“无情”的狐狸妈妈,其实对孩子有着浓浓的亲情,动物也渴望自由和尊严啊。

人类啊,请你们不要再破坏动物生存的环境,使人与动物能和谐共处。

《春》读后感范文【篇5】

如果你喜欢读村上春树的书,那一定不能错过这本杂文集,因为,这里有最核心的春树,会让你的阅读感受臻于完美。

谈到村上春树时,我们都会想到什么?

他对于音乐的热爱,对于长跑的坚持,他西化的生活方式,他的阅读与思考——这些具有他本人鲜明色彩的生活偏好和性格特质,作为一种符号化印象,会经常在他不同作品的主人公身上看得到。

还有他的那数量庞大且风格独特的、让我们既迷茫又思考、既受伤又治愈作品——《挪威的森林》、《海边的卡夫卡》、《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品川猴》等等……

在这本杂文集里,他集结以往的一些序文、解说,致辞、感言以及在各类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的杂文,还有一些从未发表过的文稿等等,以他一向所秉持的认真与恳切的态度,从文学创作、翻译、音乐、运动、生活等多个角度阐述了他的个人看法与观点,以最大的诚意展示了他纷繁丰饶的精神世界,亦即他作品所根植的土壤。

正如他所言——

这些他所谓芜杂的一切,构成了他的核心。没有这些,就没有这样的村上,也就不能成就那些我们喜欢的故事。

从他不厌其烦的讲述里,我分不清楚,他是为了创作出最精彩、最有价值的作品,而时时刻刻、认真地生活,深深地思考;还是为了更深刻地思考和领略生活而写作。抑或,写作就是他的生活方式,生活就是写作的底色,他说他是职业的小说家,小说家就是讲故事的人。所谓故事就是风,当有东西摇曳时,风才为人所辨认。那些在故事中摇曳,吸引了我们的东西,就是他思想的核心。

于是我们更加明了他的真实,诚恳、谛观、忧悒、冷彻、精确。

于是我们望见生活中的样子——冷静、沉默,一丝不苟,看似不苟言笑实则友善谦和,冷幽默,时常耽溺于思想的王国。

我猜想有一种创作,最初作者想要表达的,只是心里的一种朦胧的感觉和冲动,一种天予神授的意象,而具象的主旨和内容,是在创作的过程中才一点点成长和明朗起来的,亦即我所理解的“画家通过画画一笔一笔地救出自己,作家通过写作一个字一个字地救出自己,也救出深陷迷雾的人们。”

而村上春树,不是这样的感觉,他是飞跃迷楼的伊卡洛斯,该看的他全都看在眼里,洞悉一切,却从不明说。

他要用他的故事“把听者的精神转移到另外的场所去,使听者跨越隔断“这边的世界”与“那边的世界”的高墙,巧妙地把他们送到那边去。”

卡夫卡是他最钟爱的作者,对他的影响可谓巨大。正如卡夫卡的《变形记》一样,他的故事会经常在现实与非现实之间自由穿梭,看起来荒诞离奇。那是他为了更确切地表达一种意志,并追求一种更精彩的聆听效果,而精心为故事设计的独特的架构体系,他称其为“物语”,他说“物语”,就是要在超越解释的层面表达以普通文脉所不能解释的事情。

同卡夫卡一样,他对一切人类面对自身和命运时的弱小和无力心怀悲悯。他说:假如这里有坚固的高墙,而那里有一撞就碎的蛋,我将永远站在蛋一边。所以他的主人公身上都有着他自己的影子,那是他谦卑而坚定地与所有人站在一起,引领大家一起扣问宇宙和命运。

他说,“所谓小说家,就是以多做观察、少下结论为生的人”。所以他的作品从不烙印人性,不下结论,不表达失望,不悲伤,只是讲故事,在故事里每个人都看见了自己,最后惊奇的发现,悲不讲出来就不会伤。

他达到了他所有的目的——用他的故事表达了他的哲学思想,揭示了艺术的魅力,并通过这些和他风格独特的文字——“使人们的灵魂向安全(至少是不危险)的地方自然地软着陆。”

还有,“让所有灵魂浮出水面,沐浴阳光。”

这就是他的故事,他的智慧,他的柔情。而他一直称之为自己谋生手段的东西。

分享几段书中的文字:

《春》读后感范文【篇6】

今天我们全校看了一部电影——《暖春》。

我先为大家叙述一下内容,刚开始小花的爸爸妈妈都死了,只有一个奶奶了,可现在连小花的奶奶也死了。可怜的小花无家可归。就四处流浪。终于有人收养小花了可是他们不给小花饭吃,不给她水喝。没办法,小花只能再次逃跑。跑到了合家村,就躺在村头,正好被二蛋捡到,谁家都不要。只有宝柱他爹要。刚开始宝柱和香草都不同意,后来宝柱他爹决定和他们分家。可怜的小花被香草折磨的非常痛苦,但小花也不狠香草。结果小花用她这颗善心打动了香草。后来宝柱才知道自己也是孤儿。宝柱他爹这一生收养了两个孤儿。然后他们过上了团圆的日子。

看了这一部电影打动了我这颗小小的心。后来我不知不觉的掉下了眼泪。爷爷连自己都吃不上饭了还顾着两个孤儿,所以爷爷非常伟大,为了两个孩子上学读书就愿意牺牲自己也要供两个孩子上学。小花非常可怜从七岁就失去家人。爷爷供他上学为了报答爷爷张大一后当了老师。回报爷爷。真是太感人了!

关于哈姆莱特读后感1000字集锦


品味完作者写的作品,大家都会有各自的感受,写读后感时要把握文章的深度内涵,当你看到此文,即表明你在寻找作品读后感吧!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哈姆莱特读后感,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1)

运用在家这段时间,我在家读了英国闻名的戏剧家莎士比亚的闻名作品《哈姆雷特》。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候的资产阶级的人文主义的知识分子的艺术经典。即使出身王室,却就读于当时新文化的中心德国威登堡大学,因此深受人文主义熏陶。对人类持有美好的思想。归国后,父王忽然去世和妈妈匆匆改嫁的现实打破了他的理想,他从此抑郁苦闷。待父王鬼魂呈现,他明白了罪恶的制造者,又燃起了维护思想,改变现实的'强烈愿望,决定为父报仇,担负起从整国家的重任,但是他不坚信暴力,因此,即使那后来改写密信,潜逃回国,挥剑决斗一系列行为都果断果断,但还是落了个抱憾终生的悲惨结局,而书中另1个鲜明的人物也是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蒂斯,也是他杀害了自我的亲哥哥。也也是哈姆雷特的父亲原丹麦的国王,并且他还迫使哈姆雷特的父亲改嫁给他自我篡夺了丹麦的皇位。

在娶了哈姆雷特的妈妈后,并且了用虚伪奸诈的手段当上了丹麦国王后,爱他虚伪,狡诈,是以个十足的小人啊,在哈姆雷特归国后,他表面上装出了十分关心的样子,暗地里却千方百计的要置哈姆雷特与死地。

在书中另外1个我们值得一提的人物也是真心中意哈姆雷特的奥菲利亚,她纯真漂亮,善良可爱,是当时最美的女性,哈姆雷特也深爱着爱他心中的女神,但是正当他们二人为自我的未来思考是,他们还不知到实际奥菲利亚也是新王克劳蒂斯用来限制哈姆雷特的棋子,并且当奥菲利亚了解自我自我心目中的王子疯了,并且自我的父亲也被刺死的时间,他的精神也反常了最后奥菲利亚带着鲜花的花环,跳河而死。

之上也是书中首要的三个人物了,而出色的大戏也是由他们三人儿围绕展开的了啊,我最中意的也是哈姆雷特看见他父亲鬼魂的是了,午夜的城堡上,前丹麦国王的鬼魂已经悄无声息的一连呈现了三天晚上。值勤的哨兵惊慌不已,拉了霍拉旭来看,他看的准确,并将此事告诉了哈努雷特了,是夜,阴冷恐怖,王子和哨兵一起登上了城堡的露台,鬼魂真的又一次的呈现了。并且示意哈姆雷特跟他过去,哈姆雷特摆脱了同伴的劝阻,随他父亲的鬼魂来到了1个僻静的地方,于是父亲就把克劳蒂斯杀害他的全过程告诉了他,他是被他的弟弟,也也是现任的丹麦国王,一天国王在花园午睡,他的弟弟克劳蒂斯残忍的激昂毒草汁灌进了爱他的耳朵里,国王就那样的被毒死了,因为死的过快,那样的不知不觉,以至于来不及作死前的忏悔,他的鬼魂在地狱里备受烈火的煎熬,仅有晚上才能暂时逃脱苦难,四处游荡,鬼魂要求哈姆雷特务必给他报仇,另外也要替丹麦扫清奸邪和淫邪,只是最紧要的是不用伤害她的妻子,也也是哈姆雷特的亲身妈妈。

读完了此书后,我才了解了,原来《哈姆雷特》是借丹麦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历史来反映英国社会现实,当时的英国,如前所述,是1个“颠倒黑白的时代”,而《哈姆雷特》正是“这个时代的缩影”,例如剧中哈姆雷特与克劳蒂斯的斗争,象征当时新兴置产阶级人文主义者反动的封建王权代表的斗争,经过这一斗争,作品反映了人文主义者理想同英国黑暗的封建现实之中的矛盾,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地主阶级与新兴资产阶级之中为了争夺权力而去的你死我活的斗争,批判了王权与封建邪恶势力的罪恶行径。因而,作文资料具有进步的的反封建好处。

剧中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理想化的人文主义者形象,也是用表现个人同同社会之中,理想同现实之中的矛盾冲突的艺术经典,哈姆雷特即使为父报了仇,这也反映了人文主义为代价的胜利突出者预示他失败了。这也发映了人文主义者本身的阶级限制,也说明了当时的英国,封建势力仍然很强大,因此,他的悲剧也预示着人文主义者已经完成了他的历史任务。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2)

一个疯子说出的话或许会比一个富有理智的人再三审慎说出的更加真实,那些话如利刃一般,划开徙有的外表,让人审视自己的灵魂,让那自私、丑陋、贪婪无处藏身,暴露于阳光之下。

哈姆莱特装疯卖傻,毫无顾虑的说着嘲讽的话语,他请的戏班让罪恶深重的国王备受煎熬;他说的话,让他的母亲受尽自我良知的谴责。仅仅从故事的开头,我们似乎已看到了结局,这注定是一场无人能逃脱的悲剧。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是哈姆莱特装疯时所吐露的话语。在我看来,他不只是在反问自己,也是在反问当时那种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善恶难辨的社会中的许许多多的人。他的内心在挣扎,他的灵魂在受难,其实,若不是奥菲利亚的死,也不会把故事推向高潮。在下定决心之前,哈姆莱特一度徘徊在是和否的选择之间,怯懦且痛苦。

奥菲利亚是当时黑暗社会里苦难的被害者,她听从哥哥以及父亲的安排,不再与哈姆莱特来往。她乖巧、善良,却出生在一个黑暗不公的社会,她将这个社会的种种丑态看在眼里,这个弱女子,她用疯癫与死亡与之对抗,没入自然的怀抱,她像是一只高洁的白鹭回到了自己的归属地,她不属于那个社会,她选择了自杀,哈姆莱特也决心复仇。

最后一剑,哈姆莱特将剑刺入了他所痛恨的仇人——他的王叔,那个杀死自己的手足,将王冠戴在自己的头顶,与哈姆莱特的母亲结婚的穷凶恶及的人。哈姆莱特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以利刃刺入丑恶与虚妄,终是在理想与正义的画卷上又添绚丽的一笔。从哈姆莱特的装疯,到奥菲莉亚的自杀,到母亲饮鸩而死,至哈姆莱特受伤,直至国王被刺死,主人公的逐一消亡为这场悲剧画上了休止符。

莎翁悲剧的力量恐怕就在于此,他让读者从富有深意的故事中体味人生百态,学会坚守信仰,学会确立目标,他让我们清楚地看到:那个时代缺少的是什么,需要的又是什么;哪些人需要反抗,哪些人该走向毁灭,才会让社会更加清明。

《哈姆莱特》不只讲述了那个时代人民的反抗与挣扎,它也同样适用于此后的社会,正义终将取代邪恶。不论哪个时代,正义与善良都会被歌颂,一切的罪恶都会被推离天堂,堕入地狱。

《哈姆莱特》在我的内心留下这样一个问题:生存还是毁灭?它时时警醒自己,勿行差踏错!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3)

教学《威尼斯商人》的缘故,花了两个早晨看完了莎士比亚的另一巨作《哈姆莱特》。我不知道,像我一样,第一遍没怎么看明白的读者到底有多少。我实在不能理解的是,哈姆莱特王子在替父亲复仇的这件事情上,为何显得那么忧郁而延宕?而作者塑造这样一个不似英雄的人物,到底又有何用意呢?

于是打开知网搜索相关文献,发现分析哈姆莱特性格的论文不少,看样子不是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与其拾人牙慧,还不如自己去寻找。带着这样的疑问,今早再次咀嚼了作品的关键部分。还真是有所收获。

先还是简单介绍一下故事情节: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父亲被叔叔所毒害,母亲在父亲死后两个月改嫁叔叔现任的丹麦国王克劳狄斯。父亲死后变成鬼魂回来告诉儿子真相,哈姆莱特决定复仇。于是装疯卖傻,牺牲自己的爱情,导演话剧《捕鼠机》,让克劳狄斯露出马脚。克劳狄斯想送哈姆莱特去英国不成,设计连环毒计。最后国王、王后包括哈姆莱特全都死掉。

故事内容并不复杂,关键是男主角哈姆莱特的做法让人捉摸不透。他身上所表现的忧郁,以及答应父亲要复仇,却迟迟未见行动的犹豫,是必须要好好研究的问题。

那么,我们的哈姆莱特王子,为何这般忧郁和延宕呢?

其实哈姆莱特刚刚出场的时候,他身上已经被愁云笼罩了。只不过,这个时候的忧郁来自于父亲死去,母亲改嫁。尤其是在哈姆莱特心中,父亲是如此深爱着母亲,可母亲呢,两个月不到就投入他人的怀抱。这让哈姆莱特开始对人世间的一切产生怀疑,甚至厌世。然而,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杀害自己父亲的竟是自己的亲叔叔。这更加加深了哈姆莱特对周遭一切的厌恶,人世间的一切原来如此可鄙,可憎。也让开始哈姆莱特产生的强烈的复仇愿望。只是与常人不同的是:哈姆莱特将给父亲的复仇,拔高到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也就是说,他挑战的不只是克劳狄斯一个人,而是以此为代表的所有恶势力。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在重整乾坤的责任。

接下来哈姆莱特所做的便是装疯卖傻。可是读者要是看过作品,你会发现其实在哈姆莱特装疯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语言都是疯言疯语。

他说:但愿我也能够向我的生命告别。

他说:倘不是因为我有了噩梦,那么即使把握关在一个果壳里,我也会把自己当做一个拥有无限空间的君王的。

他说:一所很大的牢狱,里面有许多监房囚室;丹麦是一间最坏的囚室。

他还说:人类不能使我发生兴趣,女人也不能使我发生兴趣。

当然,他也意识到:鬼神都在鞭策我复仇,我这做儿子的却像一个下流女人似的,只会用空言发发牢骚。呸。呸。行动起来吧,我的脑筋。

由这些语言看来,他的思想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好像得了人格分裂症。一个声音告诉他要复仇,而另一个声音却在跟他说,这个世界太黑暗,早死早脱生。这样的矛盾,在以下这段话中表现的最为明显:

生存还是毁灭, 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 在奋斗中扫清那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死了,睡去了, 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 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 睡去了;睡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

生与死的矛盾,在这段心里独白中,哈姆莱特做了详细的说明。生,就得忍受命运的毒箭;死,便可以结束周遭的一切。可是,死后呢,死后谁都不知道会怎样,也许还要继续遭受一样的痛苦。这样来说,死也并不是解脱了。出于这一考虑,哈姆莱特虽然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却并没有付出行动。

那么,哈姆莱特到底有没有机会杀死国王呢?

有的。

在第三幕第三场中,国王在进行祷告的时候,哈姆莱特完全有机会替父亲报仇。可是他却没有动手。因为哈姆莱特认为,自己父亲满心俗念的时候被杀,结果要经受地狱烈火的烧灼。如果自己此时杀了正在悔过的克劳狄斯,不是送他上了天堂?

所以,在这一场中,虽然有机会杀,却不杀,只是因为不想让他痛痛快快的死去。换而言之,如果这时他不在祷告,哈姆莱特是要动手的。

这正好照应了下一场的误杀。

虽然后文,在丹麦原野遇见福丁波拉斯率部队进军波兰的时候,哈姆莱特心里的复仇念头再一次被激励:相形之下,我将何地自容呢?啊。从这一刻起,让我摒除一切疑虑妄念,把流血的思想充满在我的脑际。

可是最后决定杀死国王,却是因为母亲的去世和自己的中毒。那一剑刺的太过突然,不是理想的报仇的样子。

所以,朋友们,读完整个故事,我从没有觉得哈姆莱特是个英雄。他想得太多,缺乏实际行动能力。虽然不可否认,他是一个有一定血性,又善良,有思想的人,可是却不是理想的复仇人选,这是由他性格所导致的悲剧。因此,最后得结局只能死去。

至于,莎士比亚为何要创造出这样一个人物形象,今天没有时间研究了,明天继续。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4)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一部剧本,被誉为欧洲四大名著之一。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雨果说“哈姆雷特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的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因为哈姆雷特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我们大家。”赫而岑说“哈姆雷特的性格达到全人类普遍性的程度。”歌德、海涅、别林斯基等一大批著名作家都作出过至高的评价和赞誉。

无数的文人学者,更是作出了深刻的解读阐述。有人认为,作品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罪恶与本质特征;有人认为,歌颂的是人文主义理想,以及人文主义与强大封建势力的斗争,还指出其思想局限性,表现在脱离群众、孤军奋战;也有人认为,哈姆雷特身上寄托着国家与民族复兴的希望,体现出资产阶级对统一国家的理想;还有弗洛伊德派挖掘出哈姆雷特的“恋母情结”;原型批判说则把哈姆雷特作为古代祭祀品,充当人类涤除罪恶复苏自然活力的“替罪羊”;甚至另有相异的观点,百年来分析争论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犹豫还是善良,是懦弱还是勇敢,几尽解剖到了一个人的脑纤维和脑细胞。

看到这些,我读完《哈姆雷特》自惭形秽到无地自容。我前后把这本书读了3遍,也觉得是部好作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莎翁的语言更是飘逸细腻,出神入化,意达心肺,情透骨髓,时有吟诵太白之诗的幻境妙觉,一些经典隽永美句更是闪现哲理、耐人寻味。但说实话,真的没有从哈姆雷特身上观照出多少自己,也真没有看到什么封建阶级斗争、黑暗势力统治、人文理想闪光,更没有联想到“恋母情节”“替罪羊”之类的心理暗示与原始献祭。

哈姆莱特读后感(篇5)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都那么崇高。

哈姆莱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所颠覆了。戏一开头,就展现了一个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来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个“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

哈姆莱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的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莱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机,在强敌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的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一个个圈套,在每一个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他绝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悲剧。

关于读后感生命是什么1000字集锦


阅读完作品后,我们可以大概了解作品的情节走向,写读后感时不需要面面俱到,可以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你知道在书写读后感的过程当中如何突出自己的心得体会吗?以下是我们精心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生命是什么,带给大家。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读后感生命是什么(篇1)

生命起源有两种,45亿年前产生地球,经过7亿年,38亿年前,一种无机物的化学反应产生了RNA,然后慢慢地产生古菌、细菌、真核细胞。一种是外星陨石带着这些菌进入地球。第三种就是外星人打造的放入了地球。当然第三种是我猜的。

无生命的东西可以产生出有生命的东西,但是人类至今还没能够打造出来,因为生命需要核算+蛋白,而且让他们能够有自己的意识,太难了,大自然也花了7亿年的时间才打造出来了生命。

直立人在地球上存在了200万年,而智人才存在20万年,跟直立人相比智人的历史太短了,能否再撑过1000年都是个问题。智人跟直立人的关系就相当于老虎和狮子豹子的关系,都属于豹属,智人和黑猩猩的关系就相当于老虎和猫的关系,都属于猫科。智人和黑猩猩属于人科,智人和直立人属于人属。人属里现在只有智人。人科里还有猩猩黑猩猩大猩猩。

死亡是生命最好的发明,它是生命改变的媒介,它清除衰老的个体,并为新生的事物提供空间。死亡是生命策略的一部分,短暂和动态性是生命的基础。

动物和植物都是真核细胞,而细菌和古菌都属于原核细胞,原核细胞属于最简单的细胞。

外星生命也需要核酸+蛋白的组合,或者是类似的组合,所以外星生命如果存在,可能跟地球上的动物没有太大区别。

人类其实很渺小,很多事情要想开一点。

读后感生命是什么(篇2)

1944年,着名物理学家薛定谔在都柏林出版了一本小册子《生命是什么》。作为一名研究生命科学的研究生,我仔细阅读了这部影响了几代人的经典。

作者薛定谔(E.Schrodinger,1887——1961)是奥地利着名物理学家,1926年提出波动力学并因此获得1933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后来他的研究兴趣转向了生命科学。事实证明,《生命是什么》这本通俗读物为以后分子生物学的诞生作了精神上的鼓励和概念上的准备。

尽管我已经对现代生命科学知识有了比较系统地了解,但我还是对书中作者独特的视角和思考问题的方式佩服得五体投地。书中作者用自己熟悉的统计物理学去思考感兴趣的生命科学问题,充分表明了一位物理学家的高度自信,而这一自信来自20世纪前30年物理学领域所发生的革命性进展。薛定谔把自己富于创见的想象力以一种略带诗意的方式推广到重大生物学问题的解决上。他提出了一个长期以来难以回答的悖论:为什么在趋于最大熵的宇宙中,那些有条不紊的生命系统却能存在并繁殖?他认为不能用经典的物理学定律来解释生命现象,于是他提出了“负熵”的新概念。另外,薛定谔还提出基因应是一种能自我复制的“非周期性晶体”等观点。

从今天的生命科学来看,薛定谔的理论有些模糊不清,主观判断较多,甚至存在错误,例如有关量子跃迁和突变的论述,归根到底是因为他所做的从物理学理论到生命科学的推广过于牵强。物理学是一门研究物质的科学,尽管生命也是物质,但是生命这一复杂系统具有了许多独特的不同于物质的本质属性。我想这应该是物理学定律不能生搬硬套到生物学的根本原因。但不容质疑的是,正是薛定谔广博的知识基础、敏锐的洞察力和巨大的理论勇气为原本发展缓慢的生命科学注入了新的活力,开辟了物理学和生命科学结合的新天地。

《生命是什么》的出版对当时年轻的物理学家产生了巨大影响,他们中的许多人由此转向了生物学研究,希望从中发现新的物理定律。弗朗西斯。克里克是他们当中的杰出代表,1953年他和詹姆斯。沃森共同发现了DNA的双螺旋结构,实现了生命科学的重大突破。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应该向薛定谔学习他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孔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在学习的过程中一定要勤于思考,才能发现有价值的问题。另外,要形成宽广的知识面和广阔的学术视野,才会更好地进行创新,薛定谔也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如果说20世纪是物理学的世纪,那么21世纪注定会成为生命科学的世纪。现在生命科学领域还没有出现重大的理论突破,我想发展比较成熟的物理学一定会对这一突破的出现有重要作用。从这一点来看,薛定谔的《生命是什么》这部20世纪的伟大科学经典仍具有现实意义。

读后感生命是什么(篇3)

在读薛定谔的《生命是什么》之前,我曾上网查询关于这位作家的资料,发现他原本是位物理学家。他发表的薛定谔方程,薛定谔的猫等都是为许多人所熟知的。他是波动力学之父,是量子力学集大成者之一。就是这样一位在物理学的发展史中做出过重大贡献的学者,却从物理学闯入生物学,并在1944年出版了《生命是什么》一书。

我曾以为这本书将是一位生物学家运用哲学家的思想和我们探讨生命是什么,但我发现我大错特错了。作者从物理学家的眼光,运用热力学和量子力学理论来解释生命的本质,用他不同于哲学家的思想和对生物学的了解进行大胆猜想,为生物科学乃至后人留下了深远的影响。

《生命是什么》的出版对当时年轻的物理学家产生了巨大影响,他们中的许多人由此转向了生物学研究。薛定谔在书中提出了一系列猜想。拥有天才思想的他,猜想是大胆的:物理学和化学原则上可以诠释生命现象;基因是一种非周期性的晶体或固体;突变是基因分子中的量子跃迁引起的,突变论是物理学中的量子论,基因的持久性和遗传模式长期稳定的可能性能用量子论加以说明;对于染色体如何决定生物体的遗传性状作了最初的设想,认为染色体是遗传的密码本;在前人把新陈代谢解释为物质交换和能量交换的基础上,参照热力学定律,引入了“负熵”的概念,并认为生命以负熵为生,是从环境抽取“序”维持系统的.组织;……这些观念在当时是第一次被提出来,对世人来说是十分新奇的,也是特别引人入胜的。

对于这本书,说老实话,我看得不是很懂。但是既然这本书被当作大一新生推荐阅读书目之一,那么它必然有它的优点所在。也许我们应该学习的不是这本书而是书的作者?作者从一个他所擅长的物理区域跨进了对他来说算是陌生的生物区域,这本身就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多坚定的心理!

其实,因为他从小爱好广泛,喜欢博览群书,在其父和朋友的影响下,对生物学产生了浓厚兴趣,才使得他在转换领域的时候选择了生物。同时,薛定谔谙熟东西方哲学,他渴望和谐,终生把科学的统一作为自己的坚定信念和追求目标,《生命是什么》就是力图使物理学和生物学统一起来的认真尝试。

正是薛定谔知识面的广度以及他心目中对科学统一的向往与不懈努力,并且在科学研究中善于选择和变换自己的角色,才有了又一次成功的他。我觉得我要向他学习的不仅是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更要向他一样拥有宽广的知识面,不拘于一角天地,同时还要具有坚定的信念,这样,人生才会更精彩,路途才会更平坦,离成功才会更接近!

读后感生命是什么(篇4)

薛定谔先生的书当然绝对肯定必须是一本好书!书名是《生命是什么》,但是,实际上分为两大部分:前一部分主要讲生命是什么,偏科学性;后一部分主要讲意识和物质,偏哲学性。我们大多数人可能一般都知道,作为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的薛定谔先生在物理学或者说量子力学方面的伟大贡献(例如:薛定谔方程、薛定谔猫等),却并不一定知道薛定谔先生其实也在生命科学方面也作出过贡献!书一开始就让人感觉:学术大师看问题,大道至简、目标明确且又雄心勃勃!书中具体哪些方面是薛定谔先生个人的贡献,作为一个生命科学的门外汉且跑马观花的一般读者,的确尚待仔细梳理和阅读,但是,书中关于新陈代谢与负熵的联系,以前确实是闻所未闻;而遗传学中的突变现象居然与量子跃迁有联系,也让人耳目一新…书中字里行间,不时闪现出一代学术大师的风采和严谨的科学态度!例如:一个简短的序言就透出作为量子力学主要奠基者和创始人之一的薛定谔先生十足的学术大家风范!读起来让人感觉耳目一新,忍不住想继续读下去;又如:薛定谔先生在关于遗传机制和突变的讲解中,似乎好像没有使用任何数学公式以帮助阐述这些科学概念和问题;再如:薛定谔先生对达尔文的工作的评价,即有毫不客气的批评,也有毫不吝啬的肯定,的的确确是一种实事求是、就事论事的科学态度;又再如:薛定谔关于物理学的评论:物理学的理论都是相对的,这在任何时候都是如此,因为它们是建立在某些基本假设的基础之上,让人觉得作为科学家的坦荡胸襟和气度…此外,薛定谔先生七十多年前对机械化、福利制度等的一些看法,现在听起来仍发人深省;又如,薛定谔先生关于西方思想和东方思想的比较也发人深思;最后,我们记住薛定谔先生的“有序来自有序”这句话及其意义,或许算是对大师的一种缅怀和纪念?最后不得不说几句关于这个中文版本的看法:这个中文版本确实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书中有一些地方,翻译得词不达意不说,书中提到的若干配图一个都没看到!另外这本书里涉及的数学表达式的排版也存在问题…还好找到薛定谔先生的这本书的英文版,以后再好好地拜读…[微笑]

读后感生命是什么(篇5)

《生命是什么》读后感2000字:

埃尔温·薛定谔(Erwin Schr?dinger,1887-1961)是一位著名的奥地利理论物理学家,量子力学的重要奠基人之一,1933年因薛定谔方程获诺贝尔物理学奖。1943年2月薛定谔在爱尔兰作了一系列讲演,并于1944年整理出版了一本小册子《生命是什么》。这本书曾多次再版,我读的是1992年的版本,2013年第十四次印刷,七十多年的老书还有这么强的活力!除了《生命是什么》,这一版还包括了他1958年出版的《意识与物质》以及他去世一年前1960年写的自传。2003年出版的中译本是由罗来欧和罗辽复翻译的,后者是理论生物物理领域专家,国内理论生物物理学的开拓者之一。

在这本书的第一部《生命是什么》中,作者介绍和解释了人们对生命和遗传物质的最新理解,提出了一些著名的观点。由于他的影响,不少物理学家参与了生物学的研究工作,使物理学和生物学相结合,形成了现代分子生物学的最显著的特点之一。英国物理学家佛朗西斯.克里克(FrancisCrick)就是受薛定谔的影响而转行生物学的优秀物理学家之一。转行后克里克和美国的詹姆斯.沃森(JamesWatson)合作,在1953年发现了DNA的双螺旋结构,并因此于1962年获得诺贝尔生理及医学奖。由此可见,薛定谔对生物学和遗传学的贡献是十分重大的。中文版的译者认为,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分子生物学的如火如荼的发展,九十年代以后基因信息的崛起,都和《生命是什么》这个小册子中阐述的观点密切相关。

在《生命是什么》中,薛定谔首次提出遗传物质(基因)是一种有机分子,“非周期的晶体或固体”,以密码的形式通过染色体来传递。在这以前,摩尔根已经发现了染色体的遗传机制,创立染色体遗传理论,并且于1933年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及医学奖,但是脱氧核糖核酸(DNA)是遗传物质的假设还没有提出来。据詹姆斯.沃森回忆,薛定谔的这个观点对他很有启发,有助于他们后来对DNA的发现。

另一个重要的观点是:生命体系中存在量子跃迁现象。生命及遗传的稳定性与辐射下的变异(突变)的不连续性(jump-likemutations),说明了生命遵循量子规律。这个观点我似懂非懂地感到接受了。

还有一个观点就是:生命是非平衡系统,以负熵为生,从环境抽取“序”以维持其系统的组织。这是生命的热力学基础,有悖于传统热力学第二定律,即“熵增定律”,就是说在自然过程中,一个孤立系统的总混乱度(即“熵”)不会减小,因此只能从有序转向无序,而不能从无序转向有序。

这本书的第二部《意识与物质》“MindandMatter”也很引人入胜。《意识与物质》的原材料是薛定谔1956年10月在英国剑桥的三一学院做的报告,整理编辑后在1958年出版。《意识与物质》的主题是“意识”–意识的物质基础,形成过程和特征,并且引申至科学与宗教。这一部一共有六章,我最感兴趣的第二章,“了解未来”,分析和预测了的人类进化的前景。六十年以前的观点,我觉得现在还很值得读。

根据达尔文的进化理论,在自发性的遗传变化也就是突变中,有利的变异会被自动地选择。可惜这些变异往往是细微的进化步子,这就是为什么在达尔文理论中物种进化必须付出巨大代价,那些有巨大数目的后代的物种,其中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生存下来。薛定谔认为,这种进化机制在现代文明社会并不适用,在很多方面人们在朝相反的方向运作–保护生命的法律、社会制度和医疗手段会去不加选择地挽救所有的生命。一百年前,有先天心脏缺陷的婴儿活不下来。在医药发达的今天,同样的婴儿不仅能活下来而且能生儿育女。因此,薛定谔认为我们很可能是接近甚至是已经进入了进化的末端或死胡同(blindalley)。按照传统的达尔文理论,人类没有希望再进一步进化。

不再进化并不意味着灭亡。有些物种,比如乌龟、鳄鱼和很多昆虫,它们的身体受自己的贝壳限制,百万年以前就停止了进化,它们也存活至今。薛定谔还提出了另外一个令人乐观的观点,这就是意识对生物的进化有反作用,行为的变化和体质的变化并行,并且互相影响。光靠达尔文的“偶然积累”,无法解释某些物种具有的的特殊技能和习惯是怎么形成并且在遗传水平上固定的。为了避免人类这个物种在进化途径上停滞不前,人们必须重视行为对进化的影响。这个观点,我觉得应该是宁可信其有。

惭愧的是,以前读书实在太少,最近才知道《生命是什么》这本老书,了解到薛定谔这个通晓多门学科的思想家,他对现代生物学和遗传学的贡献,以及他对拉马克和达尔文进化论的见解。趁机也重温了遗传学的其他一些里程碑–从孟德尔到摩尔根到沃森-克里克,遗传三大规律,人们对遗传的物质基础及其表现的理解,等等。准备把笔记整理以后作为附件。

葛惟昆先生附言:(上面)《生命是什么》读后感是一位78级中科院生物物理所研究生同学黄斌所写,非常简洁明瞭、耐人寻味。对我们做物理的人而言,特别对“生命是非平衡系统,以负熵为生,从环境抽取“序”以维持其系统的组织。”对“生命的热力学基础,有悖于传统热力学第二定律,即“熵增定律”,”尤其有兴趣和深入探究的启发。这就是普利高津的耗散结构理论和非平衡热力学的思想基础。与经典热力学认为“自然过程中,一个孤立系统的总混乱度(即“熵”)不会减小,因此只能从有序转向无序,而不能从无序转向有序”的结论相悖。

还有关于“生命体系中存在量子跃迁现象。生命及遗传的稳定性与辐射下的变异(突变)的不连续性(jump-likemutations),说明了生命遵循量子规律。”更在当下“量子”满天飞的时代,会给人以启迪。

读后感生命是什么(篇6)

有序产生于有序还是无序?从日常表象观察,人们一般认同前者,可近代的物理学家们却钟爱后一种答案,即无序构成了有序的基础。薛定谔的《生命是什么》是一本试图在生物遗传领域建立起两者平衡的读物。

在泡利不相容的约束框架内,大自然的造物过程似乎“完美”地被机械所决定了。生命体何以能高度精确地遗传基因?染色体的有丝分裂何以能产生不可思议的绝对复制?一百个原子空间尺度范围内何以会发生“奇迹”都无法形容的纯粹结果?以上问题用传统的经典理论根本无法回答,传统理论的构架在尖锐的问题面前轰然倒塌。这一不可协调性迫使薛定谔开始大胆地去过问上帝的事务,试图从原子统计力学的背景下去寻觅那开启生命之门的钥匙。

可以确定的是,生命的基因遗传由配子的减数分裂所决定,诸如染色体的有丝分裂均严格机械被定义。薛定谔认为,染色体可视同为一固体分子,或然的变异特征可视为同分异构现象。由于固体分子的能级变化和温度变化呈指数级的放大关系,结果分子发生变异需要等待的时间甚至长达成千上万年。对于生命分子,室温也许等同于绝对零度,染色体近乎于绝对稳定。于是,着者从量子力学角度解释了变异发生的稀缺性。大量量子的涨落超出阈值的概率如此之低,同分异构现象往往是不稳定的;非连续的量子跃迁非常偶然,生命分子领域内发生稳定的同分异构现象更是小概率事件中的小概率。

为了能够回答一百个原子空间尺度范围内的基因片段何以如此精确复制这一棘手的问题,薛定谔给我们提供了将有序动力学特征和无序统计学特征进行统一的有机蓝图,预言微观粒子的有序和无序统一理论必将诞生。生物体作为一负熵物质,其行为模式和特征可以被这一整合理论所预测和确定。这可是一个多么令人期待的伟大理论呀!其颠覆性的革命意义是不言而喻的。由此,《生命是什么》给读者带来了人类是否可以认识自我的终极思考。

可人作为一理性动物,不仅是负熵的,而且更是精神的。苏格拉底曾指出,肉体无法达到绝对的真理,只有精神脱离了肉体才成为可能。可恰恰是精神,其同我们最近,无时不刻被感受,同时又与我们最疏远,我们对其了解甚微,充满疑虑。即使是《生命是什么》的伟大预言得以实现,生命体的微观物质定律可以被统一理论给决定,可更为广义的问题是,其是否还可以进一步约束人类的道德行为?精神或意志的实质是否也可被机械所定义?人类的精神还是自由的吗?物质和精神规律是否殊途同归?

近代物理的实证研究方式,导致的结果是人类总是同可被感受的客观实体这一半钥匙在打交道,哪怕是心理或精神的研究领域,关注的也是分子、原子、神经元或脑电波这些载体,其本质还是客观的。《生命是什么》难免也被打上了实证的时代烙印,产生的结果就是机械的和宿命的。对于精神为自由的先验假设来讲,可以推论的是,统一理论在精神密码的破译方面仍然是束手无策。因此,主观世界的另一半钥匙还被远远地掌握在绝对超验的“他”手中。只要人类还停留在实证的道路之上,似乎另一半钥匙永远注定是不可触及的。

相反乐观的是,根据斯宾诺萨的理性主义,我们可以独断地设想超验的“他”即为整个宇宙,无所不在,无处不存,而宇宙一份子的人类有幸分享了“他”。于是,人类的另一半钥匙可能还在自己的手中,人类不仅可以掌握生命的物质规律,而且甚至还可破译道德和心灵的密码,最终实现两把钥匙的结合,从而争取得到和“他”平等对话的权力。尽管“他”对于这一话语权的排斥伟力在度量上是异常的巨大,但人类自存的“他”本性将使认识的步伐无法阻挡,最终超越自我。由此产生的一个悖论的是,此“他”还是彼“他”吗?

读后感生命是什么(篇7)

生命是什么?薛定谔从量子力学、生物学、物理学、生命科学、唯物主义、哲学宗教等方面做出了解释。目的就是为了更好的生存,生命是短暂的,不要白白的去浪费;它很脆弱,不要去藐视它。珍爱生命,珍爱大自然的奇妙造化。读完之后自己也应当对生命有个解释。我的生命里有生命、性命和使命。象征着生存、生活还有责任。生命的意义在于奉献,不问成名的奉献,不问积劳的奉献…奥斯特洛夫斯基在《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说: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为人卑劣,生活庸俗而愧疚。我认为这是对生命理解最好的答案。

引用自己《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书评

在今天:

革命还在继续,

先烈抛头颅洒热血,

换来今天美好的生活。

我怎能在此停滞不前?

今天仍然需要革命,

先烈革法西斯之命,

还后世之安稳。

我们要革自己之命,

不负先烈之牺牲。

古之学者为己,

为己也欲人也。

今之学者为人,

为人也为己也。

今日天公作美,

怎能不战而退?

力不竭战不止…

读后感生命是什么(篇8)

二十世纪最伟大的科学发现之一莫过于DNA双螺旋结构的揭示,而对此做出最大贡献的三位科学家(沃森,克里克和威尔金斯)都是因为读了一本由生命科学的“门外汉”写的探讨生命意义的书而毅然决然放弃自己的专业,转而与生物结缘的。这位“门外汉”便是大名鼎鼎的物理学家薛定谔,此书则是《生命是什么》,那这本书究竟有何过人之处能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

本书为薛定谔两本著作的合集,作者独辟蹊径采用物理学和化学的原理来解释发生在生命世界中的事件,详细探讨了长久困扰人类的两个重大问题:生命和意识。

生命是什么?这个问题由来已久,每一个思考者放眼望去,整个星球上几乎到处都有生命,可是这对于理解生命的含义好像不仅没有帮助,反而增加了我们的迷惑。一块石头与一条小狗的本质区别到底是什么?正如书中所指出生命体就连单细胞生物都包含数以亿计的原子,但非生命的石头也包含数不清的原子,所以数量不是充要条件。生命必须建立在有序之上,杂乱无章是生命毁灭的结果,这个有序还要包括多样性——多样性的物质(元素)和多样性的排列顺序,对于人体而言,一个个细胞都没有自由意识,可是恒河沙数般的细胞组成的大脑却有复杂的逻辑思维能力,这是在大量有序性排列基础上涌现出的结果,KK在《失控》中描述人工智能时提出了了“涌现”这个词,KK解释为“事物发现过程中的质变,关键的转折点。”也就是说,智慧可以可以从一群数量足够大的愚钝中涌现,即所谓的“众愚成智”,生命的形成过程必然是一个量变产生质变的涌现过程。

同时,所有生物有一个普遍的需求:食物,或者进行新陈代谢。这其实是一个奇怪的现象,只是我们司空见惯不觉得奇怪罢了,试想一下生命新陈代谢时做了什么就明白了,简单来说生命在无休止的重复:摄入和排出。生命没完没了的费尽力气吃东西又排泄掉来进行新陈代谢究竟是为了什么?关于这个问题,有过长久的争论。有人说是为了物质交换,其实,生物体中的氧、氮、硫等任何一个原子与环境中的同类原子都是一样的,那么把它们进行交换又有什么意义呢?后来有人认为能量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础,生物是为了获取能量。然而,一个成年生命体所含的物质与所含的能量都是基本固定不变的。既然体外一个卡路里与体内一个卡路里的价值是相等的,那么,这样的单纯交换是为了什么呢?所以新陈代谢既不是为了物质也不是为了能量,根据热力学熵增定律,一个生命无时无刻不在增加正熵,不断趋近于熵的最大值,熵越大能量越低,生命则越稳定,慢慢趋近最稳定的状态即死亡。那么,如何才能摆脱死亡,一直保持生命的存在状态?从环境里孜孜不倦地汲取负熵恐怕是唯一的办法了。也就是说,生命体需要不断的进食、排泄来消除活着的时候不得不产生的正熵,这即是生命进行新陈代谢的本质。

意识是什么?普遍认为意识来自大脑,作为唯物主义者,必然承认意识是对现实世界的反映,没有现实作为主体对象,意识和其他一切都无从谈起,可是现实世界无疑只有一个,然而看起来有许多不同的有意识的自我,却都是对这同一个世界的认识,那究竟哪个自我的意识是对的?其实,我们周围的真实世界是由无数人的意识重叠领域构成的,世界这个概念本身就产生了它自己。但是我们仍会有诸多疑问:你的世界和我的世界真的是一样的吗?是不是存在一个更为真实的世界,它不同于我们任何一个人通过感官的内部投射而获得的世界?假如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世界对于每个人的感知而言是不是一样的呢?……类似的追问无穷无尽。经过无数科学家千百年的探索发现,最后不的不承认一个令人失望的事实:我们都生活在表象的世界里。科学进展已经表明,世界上并没有颜色这种东西,只有不同波长和频率的光波。世界上并没有声音这种东西,只有空气的振动。世界上并没有温度这种东西,只有分子的运动。颜色,声音,温度并不是世界本来的面目,仪器也不过是人类感觉的延伸,那不禁疑问感觉可靠吗?感觉不可靠,人类进化出的的各种触觉都是为了求存,大脑的首要目的也是为了求存而不是求真,所以人类对于光忽略了紫外线、红外线、X射线等,对于声音忽略了次声波、超声波等,对于温度,我们如果没有留意碰到一个非常冷的物体,会在瞬间觉得它很热,甚至手指上有烧灼的感觉。这些都是人类对世界只有片面感觉的表现,因为只有如此才能降低生存成本、节省能量,在激烈的生存竞争中减少宝贵的能量消耗对一种生物的存亡至关重要。

生命与意识的问题极其复杂却又必须面对,人类关于意识和生命的追问将永不止步,也许在这条路上没有终极的珠穆朗玛峰可攀登,虽得不到一个一劳永逸的回答,但是人类作为地球上唯一的智能生物和主导生物必然要承担起生命的尊严,生命的尊严即在于思索与追问。

生命不息,思索不止!

读后感生命是什么(篇9)

《生命是什么》读后感600字:

“生命是什么?”这个问题被翻译成无数个版本,包括“人生是由选择决定的?”还是“由你初衷决定的?”通过这个问题你可以快速认识一个人,一个人相信哪一个答案,这个答案便决定了他。

在当今,哲学被看作无用的科学,科学被看成推动发展的实用学科。昨天人类相信巫术和宗教,今天人类相信科学和经济。无非换着法子在追问同一个问题。因为我们都只相信自己逻辑认识范围内的事物,任何未知对我们而言都是盲区。你没有办法说出任何一个超越你想象的名词。

如果一个创作者不去探讨生命的边界,就像艺术家不关心人生的意义。在我看来,生命的本质是“传递”,而非“拥有”。生命对每一个人的意义不同。

总有人劝我少读书,这好像是国人的通用价值观,无论这个人都么优秀,多么了解我,都会认定读书本身的价值少于社会实践。而我不认为尽可能多的阅读和思考是多余的,就因为他带不来即时的效应,反而我认为这才是活着的唯一价值。读后感·所谓的知行合一,关键是你“知”什么?而“行”能否给你的“知”赋能,这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在薛定谔的《有序,无序和熵》中引用了一句话,“身体不能决定心灵去思考。心灵也不能决定身体去运动,静止,或从事其他活动。”出自于斯宾诺莎的《伦理学》第三部分,命题2。

选择读什么样的书,在哪一方面深度思考,对一个人的本质塑造及成长速度是相当关键的,当然这个产出不会仅仅局限在世俗的标准。阅读若能直接变现,那么出版社就不会岌岌可危,而是国家银行和印钞厂就要关门了。世界遵循逻辑,无处不在,但一定不是A到B这样直接而简单的逻辑。

读后感生命是什么(篇10)

正文都是干货,自然界发生的一切都意味着它那一部分熵的增加,生命有机体从环境中吸收负熵(有序性)为生、避免回到最大熵也就是热力学平衡(死亡)状态,(新陈代谢在本质上就是有机体成功地去除所有因存活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熵);统计学观察宏观事物,在无序中发现有序,而动力学基于有序的有序,观测单个原子或分子的运动,而统计学是基于动力学的,以此观之,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机械的、没有自我意志的,似乎体现了某种决定论,那究竟如何看待人的意识、人的自我、人类的道德伦理?

《我的世界观》从神经学意义的生物人转向作为伦理意义的社会人,在先肯定了人类意识的同一性(意识的多元性仅仅是我们出于个体时空的多元性而建构的东西)之后,薛定谔认为意识是人类进化过程中的现象,新的东西被习得后成为无意识,而道德要求是一个事实,推动人类从个体动物变成社会动物。最后再次回到最基础的问题——何为真实?“我们所处的世界”究竟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他更偏向康德带有唯心主义色彩的先验综合判断,继而又自然引出一个问题:人类何以相互理解、认识到他们分别认知中的世界存在一致性?薛定谔的回答是人类通过语言建立对应关系。

(到这儿,从存在论到认识路再到语言论,都有了。)可是,如果并非存在一个独立于人的意志的“客观世界”,那么究竟如何解释人们认识的世界具有一致性?薛定谔在这个问题转向了形而上学和神秘主义,从莱布尼兹的单子论到印度吠檀多哲学,他认为同一性的信条“为人们短暂的一生提供了最高层次的伦理准则和深深的宗教慰藉,唯物主义则一个都提供不了。”正因为人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才产生了(伪)伦理学与功利主义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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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好的书籍能改变我们的气质,在看完作者写的作品后,相信对于这个作品会有不俗的收获,此时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自己的想法写进读后感,细细品味,反复阅读。您知道写好一份读后感有哪些诀窍吗?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努力的读后感范文,欢迎你收藏本站,并关注网站更新!

努力的读后感范文 篇1

利用零零散散的时间把这本书看完了,作者笔风很犀利,很通透,虽然有些观点不同,但我很喜欢作者犀利的笔风,不拘一格、放飞自我的写作方式,每天以女汉子自诩的我在作者面前完败。

关于工作,工作没有好坏之分,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稳定风险之分,只要把手中的一切做的井井有条,专注当下,无谓繁琐小事亦或是超难的大事,把每一件平凡的小事做好就是不平凡。

关于爱情,有朋友告诉我说好的爱情需要等一等。之前有好多朋友问我单身这么久会不会很孤单?我说:“alonebutnotlonely”。一个人的时候不辜负时光,不辜负自己,努力变得更通透、更成熟、更优秀呐。时间就像一个调皮的孩子,你永远无法预知下一步他给你怎样的惊喜或意外,唯有修炼不完美的自己,才能在遇见时不留遗憾。

关于友情,我想说:“珍惜所有的不期而遇,也看淡所有的不辞而别”。之前有个玩的特别好的哥们谈恋爱了,他女朋友要求把他手机里所有的女性都删掉,只留他一个。我朋友照做了,虽然觉得很幼稚的行为,但我也大力支持,毕竟是好朋友一辈子的幸福。只是可惜了一个深交九年的好友。人一生又能有多少个长达九年的挚友呢?虽然为这段友情遗憾,但拥有一段美好的回忆也不错。毕竟没有人能够一直陪你走到最后。

愿所有的人都能被时光温柔以待。

努力的读后感范文 篇2

现在生活节奏很快,工作压力大,很多人一旦下了班,就想着躺下、坐下,一言不发,似乎精力已经被掏空,完全没有了任何欲望,唯有一种淡淡的忧伤挥之不去。

职场人的幸福感真的那么低吗?当然不是这样,说到底,还是要学会一点“偷懒”的技巧。约翰是美国的一名程序员,确切地说,他是一名顶级程序员,人称“最优秀的开发人员”,不仅代码很有条理,而且总能按时完成任务。

那么,约翰平时的工作状态如何呢?

有好事者曾观察过约翰,发现他每天上午9点到公司后,就开始逛论坛,看各种小视频,开心地不得了。到了中午11点半,约翰准备去吃午餐,随后进入午休状态。

下午1点,约翰再次回到工位,但他还是在各种购物网站或社交媒体游走。到了4点半,约翰开始写邮件给主管汇报工作进度。5点,约翰准时下班,此时他的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约翰真的干了什么事吗?并没有,而且同事们发现,约翰竟然没有写过一行代码,那他的任务又是怎么完成的呢?经过调查,年薪数十万美元的约翰,竟然把自己的任务外包给中国的同行,然后自己什么都不用管,只要每天在公司里吃喝玩乐,就可以拿到最优奖金,代价仅仅是自己20%的收入。

事情败露后,老板很生气,不仅让约翰离职,还把这件事作为安全事故来警示其他员工。约翰做得对吗?他每天都能按时完成任务,似乎没有错;但他最致命的错误在于,没有把真相早点告诉老板,以至于最后被动了。

工作上的偷懒当然不是约翰这样,但按部就班,甚至经常加班,当然也不应该成为常态。作为职场人,需要做的是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和任务,作文用有限的时间做最多的事,这样才能事半功倍。这则小故事来自《你缺的不是努力,而是变现的能力》,作者临公子是多个平台的优秀撰稿人,而且是一个典型的多面手。临公子从自身的实际经历出发,将“职场能力训练”“业余兴趣变现”“弯道思维”和“经济学思维”四个维度的关系一一展现,让很多努力的年轻人找到了方向,从而掌握工作之外的可能。

大家都知道,如果光靠上班的死工资,是无法在社会上立足的,单就一个房价,足以让很多人心态失衡,这就需要大家在工作之外,能够找到变现的渠道,而其中最关键的,还是需要一种变现的能力。

可能有人会觉得这是强人所难,毕竟工作就够辛苦的了,但如果真的能够把工作上的事情有效率地抓紧处理好,工作之外的生活自然会有更加从容地规划,美好的生活,才是每个人都应该追求的。

如果你确实有这样的打算,也有毅力坚持,那么笔者建议你拿起《你缺的不是努力,而是变现的能力》一书,这里有你需要的答案,从而去拥有一个更好地未来。

努力的读后感范文 篇3

前几天看了罗振宇带着他的团队上《@所有人》,有一段我印象特别深刻,他讲到他在美国生活的那两个月,住的小别墅,有后院,有家里的停车库,泳池,什么设备都有了,他算了算,以他现在的资产和存款可以生活到100岁了,天那么蓝,制度那么的健全,食品那么的安全,空气那么清新,每天都到达了你想象的那个绝对美好的生活状态。两个月后,他回到了热气腾腾的中国北京,然后他和他的同事讲了一句话“在中国,就感觉世界在你身边呼啸而去;在美国,就感觉生命在我的体内呼啸而去。”你会觉得自己是生命最糟糕的容器,你不变,一切美好,生命在流逝,你来不及做什么,也没什么可让你做的,两天和两个月,两个月和两年,两年和二十年,没有区别。

然后他讲了一个故事:有一个人到了一个地方,他觉得这就是天堂,整天美酒美食,无所事事,他刚开始很高兴,可是有一天他终于烦了,跟这个地方的管理员抱怨:“这个地方一点意思都没有,简直就是地狱。”对方反问了他一句:“你觉得你来哪了?”

最后送上王小波的一段话:我相信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经历:傍晚时分,你坐在屋檐下,看着天慢慢地黑下去,心里寂寞而凄凉,感到自己的生命被剥夺了。当时我是个年轻人,但我害怕这样生活下去,衰老下去。在我看来,这是比死亡更可怕的事。

努力的读后感范文 篇4

高三时很喜欢的一本书,上了大一还要来重温这本书,因为它真的教会了我很多,我要经常看才不会忘记自己为什么要努力!!这本书真的超级值得一读,这本书贯彻着梦想,爱情,亲情,,有一种好看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你看了就知道了。。我想,我们的坚持是为了,就算最终跌入烦琐,洗尽铅华,同样的工作,却有不一样的心境,同样的家庭,却有不一样的情调,同样的后代,却有不一样的素养。

一个连自己的决心都要辜负的人,就别指望有什么成功的人生了。生命没有那么虚弱,不必靠很多的睡眠来维持。而当你最终说服自己,可以每天准时早起,那么这是一件有多么好的事呢?在每天为自己多争取的两个小时内,我能够为一整天做个详尽的计划,处理掉一周的全部邮件,写一小段故事,专心读一百页的书,有时还能看完

一整部电影。一整个月下来,往往可以写出几篇文章,看完近二十本书、七部电影,和远方的朋友保持邮件联络,这些作为持续的积累,放在我的人生里,就是长久的优势。

直到现在有人向我抱怨生活的苦闷,我还是会给出这样的建议:去跑步吧。的确,跑步是无需任何成本的投资,也提供了最好的思考状态,当你脚下保持着频率不变、向前做着重复的动作时,你脑中的思绪也渐渐地清晰起来。这是毅力多于速度的比拼,你会在这样的节奏里为生活的难题一一找到解决的方案。

村上春树在接受采访时被问到是如何给自己鼓劲才能每天坚持出门跑步的,他这样回答:“天气有时会太热,有时太冷,有时又太阴沉。但是我还是会去跑步。我知道,假如我这一天不出去跑,第二天大约也不会去了。

好的爱情才可以成就一个人,坏的爱情,令人从敏锐变得愚钝,从勇敢变得唯唯诺诺,从积极变得堕落,甚至毁掉一个人成为更好存在的潜

不是所有善良的人,在爱情里都是好人。你可以把善良当作加分,但它绝不是评判一个恋人是否合格的标准,他对待世界的那份体贴,未必就会用在你身上。你所要做的,就是睁大眼睛,排除一切表面的虚幻,看进这个人的内心,是否腾出最温柔的一个地方留给你,再不管不顾地付出也并不迟。

年轻人,别太急躁,不能踏踏实实做事,就别怨自己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孩子,我要求你读书用功,不是因为我要你跟别人比成绩,而是因为,我希望你将来会拥有选择的权利,选择有意义、有时间的工作,而不是被迫谋生。当你的工作在你心中有意义,你就有成就感。当你的工作给你时间,不剥夺你的生活,你就有尊严。成就感和尊严,给你快乐。

遥想七年前临近二十岁的自己,肥胖、拖沓,惧怕融入群体,对未来常常不知所措。看什么都是一副灰心丧气的模样,在那么青春的年纪里,却活出了一个苍老的模样。如果我一路保持那样的状态,如今会成为一个怎样的人呢?我想不出结局。

有些时候,苦难本身并没有意义,是梦想让它有了价值。

一个人下决心实现愿望,总是有办法的,可是大多数人终其一生都未品尝过愿望成真的滋味。人们假装没有钱,没有时间,没有愿望,没有不顾一切的决心,直到真的一无所有。卖雪莲的男子渐渐老去,因为他根本不相信自己的愿望。”

有时候,人和人是靠梦想分出区别的,塞缪尔·乌尔曼在散文《年轻》中说道,“没有人仅仅因为时光的流逝而变得衰老,只是随着理想毁灭,人类才出现了老人。”

努力的读后感范文 篇5

繁华的城市,生活节奏总是这么的匆忙。赶地铁、赶公车、赶着回家做饭、赶着商店促销似乎每个人的脚步都是加快的。在快节奏的工作之余,一本好书,一杯清茶,一个安静的秋日午后,是很多上班族最最向往的生活。最近同事推荐了一本小说《你的努力,终将成就无可代替的自己》,翻了几页深受吸引,情不自禁的看完一章又一章。

这本书是汤木先生20xx年的作品,封面上有两段这样的话特别喜欢,每个人的成长都会经历一场蜕变,每一个发奋努力的背后,必有加倍的赏赐,我一直把这句话记在心里,无论这个世界好与坏,无论公平还是不公平,无论是现实残酷还是温暖美好,我都要为之奋斗,让我感触良多。

人生有方向,青春不迷茫。我们每个人都需要一个目标,一个方向。没有目标方向就像无头苍蝇一样瞎碰瞎撞,如果我们定好了目标,知道了自己的方向,就应该勇往直前,一如既往的坚持下去。20xx年9月成为光谷机电的一名新员工,我给自己的目标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学会光谷机电仓库料帐的系统操作,做到管理的相关物料账目清晰,准确,及时。试用期结束,我以优秀的成绩完成了这一目标。20xx年我的目标是不仅自己的工作要更加熟练,并且要熟练操作其他两个料账员的工作,忙碌的20xx年过去,我的目标完美达成,在这一年中我还加入的部门的编辑部,成为了一名小小的编辑,为我的职业生涯增加了一抹色彩。20xx年即将过去,我已经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料账员,工作尽职尽责,与部门的伙伴们也相处融洽,彻底融入了运营管理部这个大家庭。时间在流逝,社会在不断发展,以后的每一年都会有不同的目标,如果我们已经有了明确的目标,并且朝着目标努力前进,那么在往后的道路上一定会畅通无阻。

你的努力,才是可以改变未来的力量。分享一个书中的故事,有一个年轻人,因为家贫没有读多少书,他去了城里,想找一份工作,可是他发现城里没人看得起他,就在他决定要离开那座城市时,他给当时很有名的银行家罗斯写了一封信,抱怨了命运对他的不公,信寄出去了,他用完了身上的最后一分钱,打包好了行李准备回家,这时房东给了他一封信,是银行家罗斯写来的,信中,罗斯并没有对他的遭遇表示同情,而是给他讲了一个被誉为海洋霸主鲨鱼的故事。那晚,他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睡,一直在想罗斯的信,突然,他改变了之前回家的决定,10年后,他拥有了令全美国羡慕的财富,他就是石油大王哈特。心中有希望,脚下就有路,唯有努力,才能完成认识的跨越。

生活就是这样,总是在猝不及防间打碎你心中最精彩的梦,可有会在你最灰暗是送你一缕阳光,你改变不了这个世界,但你能决定自己成为一个怎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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