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读好书能帮助我们感悟人生、思考人生,作品里精彩的文字打动了无数读者,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那么,关于写作品读后感你了解多少呢?以下由我们收集整理的《汪曾祺读后感》,相信你能从本文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汪曾祺先生是我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汪曾祺先生的作品半白话、半古文,风趣而幽默;他才华横溢,曾是沈从文等知名作家的学生;他的文字朴实而无华,组合在一起却使人回味无穷。在他的笔下,生活中的一切都是那么有趣。在他的散文中,有关于吃的不在少数,而几乎每一篇都会引起人的食欲,恨不得做起来吃一吃。今天我就要谈一谈汪曾祺在吃上的造诣。
要说关于吃的文章,这本散文集中的《宋朝人的吃喝》这一篇,我印象最深。在这篇文章中,汪曾祺分析得可谓有理有据。他先从发明了东坡肉的苏轼开始,分析了东坡肉的特点,而又从《韩熙载夜宴图》中寻找线索,甚至运用放大镜来观察食物。他更是从《东京梦华录》、《会仙楼》、《水浒传》……等前人的作品中总结。在不同的书籍中对比之后,他得出了结论:宋朝人的吃喝较为清淡,种类也不多,大多是分开各自吃,而基本不吃海味。
当我在看完这些文字后,我颇为感触。以前我偶而会想到一些好奇的事情,却没有去查证。现在想想,如果当时我能学习汪曾祺先生,应该会有不小的收获。汪曾祺先生在他感兴趣的事情上,总会花大功夫去研究、去了解。在他的文字中总会让人感觉到生活的悠闲,给人们带来轻松。他的文字总有一种无形的魅力,或许这也就是“纯粹的文人”的原因吧。我们也更应该学习汪曾祺先生跳脱的人生态度,在遇到困难时也要跳脱出来,自己去寻找问题的答案。
近年来,官员们对薄纱感兴趣,谁让我乘车去京都参观这座繁华的城市?
住在小楼里听春雨淅淅沥沥,一大早就会听到巷子深处一个卖杏的声音。
低纸使闲置的草,黑暗的窗户和精美的牛奶发挥茶。
哦,不要感叹京都的灰尘会弄脏白色的衣服,还能及时回到乌巴克湖的镜子里的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不同于他著名的表达为国家服务和复仇的诗。这首诗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品味,他的闲适心情有一种不受世界影响的优雅品质,就像汪曾祺先生的散文一样。
王总是喜欢这首诗,而不是这种充满生活气息的心情。他想向我们展示的是他有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有点逃学儿童的闲暇,世界是如此之大:他嘴里甜甜的草根,浑身沾满臭芝麻以捕捉“全部溜走”,苗族姑娘温柔的“卖杨梅”声,窗台上绣球花静静的“吸水”。这就是生活,甚至是一门艺术,他非常喜欢这门艺术。
他是一个不同类型的作家。他不同于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的作家,他的眼睛牢牢盯着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他的神经几乎被源源不断的电话摧毁。他的文章和书籍似乎被他触摸了数千次,铅笔的气味从线条间散发出来,而不是机器的硬度。我能看见一个健康的老人用瘦骨嶙峋的手拿着一支铅笔,脸上带着平静而轻松的微笑。他细腻而感性的笔触偶尔会给我们和他自己一个小小的惊喜和触动,比如一小盘带雨珠的白色缅甸桂花,或者一条突然从湖中央冒出来的大鱼,或者一个带着北京口音的服务员,“茶来了”事实就是如此。朴素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心态和一种理解。大多数人努力摆脱平庸。然而,在经历风暴和彩虹之后,成功人士往往不再志存高远。相反,他们理解平淡,喜欢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有着这种平淡的心态。
事实上,他文章中所反映的悠闲自在的美正是他在经历人事起伏后致力追求的。伟大的美是令人敬畏的,但他向我们展示的是那种能让人发笑的小美。美在他身边,美在他的职责之内。不幸的是,现在大多数人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美女。他们大多数人都很匆忙。沉重的镜头将人们的心与社会和自然隔离开来。太多的金属制品层层包裹着人们的心。当作者试图让我们感受到美时,我清晰地听到一个亲切的声音对那些忙于旅行的人说:“孩子们,慢点。看看这秋海棠的颜色,就像一个好家庭的胭脂水从指尖滑落,浸透花瓣。太美了。太美了。”
最近看了汪曾祺的两本书《钓鱼杀手》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孩子,所以文字大多受他影响。《钓鱼杀手》主要是他的文论和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论写作。《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著名的作品,如《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迁徙》等。他的小说更像散文,有点故事性。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另外,他的书不是那种人格流行的。读起来,很有生活的味道,让你觉得不陌生,但很善良。此外,我们可以看到王对生活的冷漠态度,非常有才华,但缺乏非常内向和谦虚的自省。他是江苏省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爬上村民的江南。水乡的文化历史故事并不比高原北部的广泛和直率,但它非常有趣。事实上,我们都知道南方有才华的美女。王在北京住了很多年,写了很多北京文学作品,但他对家乡的描述和记忆有着深远的影响。所以有些人也称他的文章为当地文学,但他不同意。我认为王最重要的文学质量是平淡自然的。他的文章还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这也是他文章的主要特点。
我经常想,我是南方人,但我在北方长大。这段历史会对我产生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在南方或北方,我可能会走完全不同的路。对我的父母来说,他们上大学的时候才从南到北,然后就再也回不去了。他们不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必要的重复性,没有根。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四处游荡,不会感到悲伤,也不会感到自然的选择。然而,那些多代祖先一直坚守一方水土的人,不能忍心离开。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务必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
没有失去的人是不明白其宝贵的地方和好处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就应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明白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因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平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平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该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微光,纱帘,素笺。
一米阳光探进窗扉,似轻纱自空中柔缓飘舞,闪烁着橙黄的,樱红的,温暖的光。一缕微风挟裹着草木的清新拂进窗内,衬着阳光下浮动的微尘,撩开扉页,送来蔓草自然的清香。
他,自书香门第走来,淡雅绝俗的言语是他的生活方式;生动鲜明的描写是他的至理名言;双瞳剪水,是他对峥嵘岁月的淡淡回忆;酒入豪肠,是他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沧桑矍铄的面容于眼前渐渐浮现,温厚哲理的话语于耳畔轻轻回响——"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也还不要紧,更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走过战火纷飞的抗战时期,在兵荒马乱的繁尘俗世中,他依然保留着一颗宁静淡泊之心,用心体味,用笔记录下战乱年代一点一滴的小幸福。在文《跑警报》中,汪老如是言:"跑警报是谈恋爱的时候……跑警报可算同生死,共患难".在动荡不安的时局中,人人自危,又能有几人会注意到这细微的现象和人们忙而不慌的心理感受呢?唯有汪老,以一双擅于观察的睿智之眼,一颗素雅如兰的淡泊之心,以温暖的笔触,静静地勾勒出一幅繁忙却不失幸福的生活画卷,亦鲜活地描摹出自己内心深处感性而细腻的伊甸园。身处乱世思桃源,素心如兰淡雅香。汪老静静地教导我,善于捕捉细节的慧眼与知性细腻的善思之心最为可贵。
跨入坚韧沉稳的中老年时代,汪老将年轻时一颗焦躁不安的心轻轻安抚,把青葱岁月中的点滴回忆慢慢沉淀,于岁月长河、广阔文坛中交织、升华,终酿成一坛醇香浓郁的玉液琼浆。三分啸成文采,七分酿成情愫,绣口一吐便是绝世风采。正如文《豆腐》中所记:"砂锅豆腐须有好汤,骨头汤,小火炖……汤清而味浓……".汪老的一生正如这锅好汤,以聪慧才智为底,以人生阅历为料,以生活中的挫折和历练为文火,慢慢炖,静静熬,待汤内翻白,浓香四溢,方揭盖起锅。哇!一锅好汤,乳白中透着奶黄,这不正是汪老乐观诗意人生的缩影吗?袖舞斜阳四暮合,浓情诗意青莲馥。汪老轻轻的告诉我,怀着一颗淡泊朴素之心,带着一份热爱生活之情,并将之汇聚于文海中,融合于生命长河中,才是永恒的真谛。我想,这也正是汪老在茫茫文海中沉沉浮浮,虽历经岁月沧桑,却依然能历久弥香,于世间芳华处绽放的原因吧!
人间草木已纷菲,心间芳华始绽放。我相信,铭刻在我们心中的,不仅只是汪老的音容笑貌和散文随笔,他那在沉浮世俗中依然宁静豁达、淡泊致远的高贵品质,他那在滚滚红尘中依然能独守初心、执着前行的坚定信念,他那在峥嵘岁月中甘于默默沉淀、厚积薄发、始绽芳华的质朴而伟大的精神,更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
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
“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不知道,作者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写的,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有什么联系——那是一个旧时女孩闺房的东西啊,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小姑姑又是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而就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看似闲适恬淡中包孕着一种文化、一份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他是一位乐观,爱好生活的美食家,作家——汪曾祺。他将自己对生活的观察,对美食的经验全都倾注在了笔尖上,写在了我读过的这本书上。
在他的家乡,高邮,承载了他对美食的最初看法。在我读完“端午的鸭蛋”的那段后,想着那蛋壳泛着淡青色;入口如嚼石灰;蛋白柔嫩,蛋黄如朱砂般的鸭蛋,我拿着书就让我妈妈买一些高邮的鸭蛋。当我尝了几口后,果真如此!后来几天,我学着汪曾祺去探索美食的世界。慢慢的,我便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在吃完小龙虾后要把指头上的油嗦掉,或者是吃大棒骨的时候一定要把骨髓吸出来。就算看似可笑,但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美食的趣味。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篇章还是“跑报警”,这一段写的是他在上学时躲避日军轰炸的场景。文中说到,跑报警的时候,人们都是往水渠里跑,但是汪曾祺却每次都往松林里跑,因为那里有买松子的。虽然面临着日军残忍的轰炸,但是汪曾祺却能闲逸地磕着松子,去乐观的面对。虽说幽默,但这绝对是常人少有的。
汪曾祺时常在文章中把美食与家乡连接到一起。在《咸菜慈姑汤》中,从小时候厌恶慈姑,到因为久违了家乡的感觉而开始对慈姑有了感情,这些事情其实都说出了汪曾祺思乡的心情。
这位幽默,乐观的老作家用朴实无华的语句去征服了我们的心,但那些句子又仿佛充满了色彩,流光四溢。这些色彩,便是他对生活的看法。
周六,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微信:“在家傻待,谁约我”结果本来在和同学约会的女儿放弃约会,给我回了条微信:“我约你”就和女儿来到东方广场。来到东方书城一个新开的书吧。买了杯饮料开始了我们的周末约会。当时女儿拿起一本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说:“我喜欢看汪曾祺的散文”,“为甚”?女儿说:“他有几本是全是写吃的”——汗,又暴露了我的女儿是个吃货。顺着女儿的推介我就拿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看起来。
看了几页就吸引了我, 他的文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味”不乏味,且蕴含着民主心灵和性灵的美质。 却又淡淡的,时而把带进了北京的四合院大街小巷;时而把我带回了童年月光下妈妈在大树底下给我们讲述那些年她做过的“牛鬼蛇神”;时而又把我带进了舌尖上的中国那大川南北的中国民间美食景象。看他书令你身在烦嚣的闹市却犹如穿越到另一个世界。 —— 其实我也挺喜欢这样写作风格。我自己一直也有像他这样写写自己的生活,写写自己的感想以及看到一些事的所见所闻。但当我看到同事们在博客上写的都是专业的,高水平的大作,总觉得自己的文章不适合登大雅之堂。所以一直不敢在这大雅之堂丢人,但为了 ——你懂的。
表面上看这书其实是一本茶余饭后的消遣书籍,但慢慢品味却也从中得到人生的感悟。书中我感受到了 他从容,他淡然,他身处逆境却不以为苦,他达观潇洒,随遇而安! 其中我最喜欢他的这一段:
“ 丁玲同志曾说她从被划为右派到北大荒劳动,是”逆来顺受“。我觉得这太苦涩了,”随遇而安“,更轻松一些。”遇“,当然是不顺的境遇,”安“,也是不得已。不”安“,又怎么着呢?既已如此,何不想开些。如北京人所说:”哄自己玩儿“。当然,也不完全是哄自己。生活,是很好玩的。 随遇而安不是一种好的心态,这对民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是会产生消极作用的。这种心态的产生,有历史的原因(如受老庄思想的影响),本人气质的原因(我就不是具有抗争性格的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客观,是”遇“,是环境的,生活的,尤其是政治环境的原因。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善良的。曾被打成右派的那一代人,除了已经死掉的,大多数都还在努力地工作。他们的工作的动力,一是要实证自己的价值。人活着,总得做一点事。二是对生我养我的故国未免有情。但是,要恢复对在上者的信任,甚至轻信,恢复年轻时的天真的热情,恐怕是很难了。他们对世事看淡了,看透了,对现实多多少少是疏离的。受过伤的心总是有璺的。人的心,是脆的 ”
所以说 做人一门学问, 做事更是一门学问。很多人之所以一辈子都碌碌无为,那是因为他活了一辈子都没有弄明白该怎样去做人做事。 看了这本书似乎令我有所感悟。
放下书,天已黑了,找吃的,谢谢女儿给了我一个充实的周末!
我和汪曾祺虽然生活在完全不同的时代,但他散文字里行间那种热情和幸福,我读起来也能感同身受,我想这是因为我们都很爱生活。读完他的散文集,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北京的秋花》。
在我的印象里北京的秋天好像只有菊花和红叶,可是汪先生却还写到了北京秋天的鸡冠花、凤仙花、秋海棠、黄栌、爬山虎……他笔下北京的秋海棠尤其可爱“银星海棠,大叶甚坚厚,上洒银星,杆亦高壮,近似木本”,很健康茁壮,一点儿不像秋天万物凋敝的样子。汪先生写完北京的秋海棠话锋一转,回忆起他家乡“伶仃瘦弱”的海棠,在他母亲生病过世后,不知道是谁在他母亲曾居住的小屋门口种了两三棵秋海棠。这秋海棠虽然花色苍白,却在秋天也能开花。汪先生每次看到秋海棠就会想到他的母亲。读到这里我很感动,这秋海棠就犹如他的母亲,洁白而让人哀伤,虽然离开了,但还在他的心里,时时刻刻都陪伴在他身旁。
今年春节我也买了一盆海棠,就像汪先生的散文里写的,它也是四个花瓣。我的海棠是粉色的花瓣、黄色的花蕊,花朵小小的,娇嫩的花瓣微垂在绿油油的枝叶上。我生怕一碰花瓣就掉了,所以连浇水也格外小心。我听卖花人说它喜阳,就把它放在窗前。可是即使是冬天的阳光,晒了半天时间,它的.花就落了、叶子也开始卷了。我赶紧把它转移到没有阳光直射的书桌上,天天浇水,一周后才恢复生机。海棠花真是很娇弱,但我会照顾好它,因为我也想像汪先生一样,每天都有花陪伴。
也许很多人不知汪曾祺,也许侑很多人认为中国现代难见散文大家。這是一种误读,更是一种谬论。
《汪曾祺散文》是我01年时偶在市集中买的,记得还是盗版书。当时对汪先生所知甚少(应式教育的后果),只知汪先生就应算得尙是一茖著名作家。
闲暇之余,开始是以一种慵懒的情绪看《汪曾祺散文》的。哪知,一读之下竟不能放下。关于诚信的名言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是听一位经历抗战、解放战争的历史老人在向我们娓娓动听地述说生活小事,而在倾听之中,這种生活小事似乎更是一种无形中的人文和历史教育。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看了以前的西南联大教授们的风采,我们读了当时人们对于政治、文化的评判,我们如同读一位历史老人的故事。
在《汪曾祺散文》中,我们读了中国文人不屈的傲骨,看了中国学者在艰苦的环境中对思想与学术的孜孜追求。
汪老以一种充满人文色彩的笔调,向我们讲述着以前的往事,向我们传來种种可供学习的精神与思想。下雨天的心情说说
读《汪曾祺散文》,如同在读历史,更如同在向众多先贤和在世的思想老人学习为人处世!
读了汪老的书,坚信大家都能明白,其实中国不缺乏文化大家和散文大家,我们只是缺乏学习和认知的机会。读了此书再说中国无散文大家,也许会是一种笑话!
汪曾祺之书,不读后悔,读了不遗憾!
汪曾祺何许人也?似有耳闻。语文老师推荐的。理由?文风质朴,文笔清淡,值得好作空话、大话的“我”品味。
借来汪曾祺的散文集,略翻了翻。文章的确富有生活气息,只是,味道似乎不浓。
我只道把汪的文章搁置了下来。只是那夜,心情焦躁,疲乏不堪,我信手拿来汪的散文集,随意翻至了《西山客话》。读着读着,眉头不再紧锁,嘴里也不再抱怨了。完全被朴实文字里所描绘的迷人景致吸引住了——“山前有一片杏树,约有干株。一千棵杏树,都开了花,那可是很壮观了。远望一片浅红的海,如云蒸霞蔚,使人目眩神移。”“弄楼一侧有一棵玉兰。八大处只此一棵,据说是明代所植,高与楼齐,开花时瓣如玉片,蕊似黄鹅,一树光明。”
原来质朴如是的文字可以描绘出如此绚烂的画面,原来用我们的双眼可以发现如此光彩的美景。
看!汪老这样写——“西山多隐士,绝世遗名,只求执守真我。在八大处山庄怡居或小憩,做一个闲人,晨起拾级登山,暮看夕鸟投林,春花秋月,兴衰荣辱,存乎一心,然则‘清冷之状与目谋,营营之声与身谋,悠然而虚者与神谋,渊然而静者与心谋’,淡泊宁静,心止如泓,非但抛却都市繁嚣陆离,更能忘象见性,俨然小隐于野。”
这就是汪老的人生哲学——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
我恍然大悟,沉静的心也似那寂静的夜一般清澈悠远。
自那以后,我开始乐于读汪老的散文。与老人家一起品味生活,品味心情。
汪老定是个吃客,我暗想,坏笑。你看他那不滞于形的文字竟能让人垂涎欲滴。且看《豆腐》一文中——“香椿拌豆腐是拌豆腐里的上上品。嫩香椿头,芽叶未舒,颜色紫赤,嗅之香气扑鼻,入开水稍烫,梗叶转为碧绿,捞出,揉以细盐,候冷,切为碎末,与豆腐同拌(以南豆腐为佳),下香油数滴。一箸入口,三春不忘。”
家常菜,家常文章,家常情调。
汪老用无华的文字回忆着一位位故人,却又那么形象而生动地呈现出富有个性的人物。看他在《赵树理同志二三事》中有这么一段——“赵树理同志担任《说说唱唱》的副主编,不是挂一个名,他每期都亲自看稿,改稿。常常到了快该发稿的日期,还没有合用的稿子,他就把经过初、二审的稿子抱到屋里去,一篇一篇地看,差一点的,就丢在一边,弄得满室狼藉。忽然发现一篇好稿,就欣喜若狂,即交编辑部发出。他把这种编辑方法叫做‘绝处逢生法’。”
人物形象,贵在形似又神似。就在这样的文字中,我除了喜欢赵树理先生,也就更喜欢汪曾祺先生了。
汪老的散文大多如此风格,以平淡致远见长。
我想,汪老散文中的味道,浓起来了。
有人会说,家常文章,不值玩味。但我想,汪老的散文值得我们学习的恰是以下两点:其一,文字不求矫揉造作,文风平易近人,一扫靡艳之风。其二,无论作文,还是做人,都要常葆乐观从容之心态,能懂得以包容之心话“家常人生”。
这,就是我眼中的汪曾祺与他的“家常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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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之余,找到了《苏菲的世界》。这是一本很好的哲学入门书,它和其他大部头的令人伤脑筋的哲学书不同,读它更像是读一本侦探小说,让人不自觉地跟随着苏菲去思考,去探讨一个个哲学问题,去拜访一位位哲学家,了解他们,走进他们的世界。这本书的内容广,但并不紊乱,书中内容分成许多章节,每节题目都点出了该章节内容的中心,或深藏或巧露;而每一节内容都会阐述几个问题。这样的分节使人读后更容易消化,也更容易理解。
千百年来,不管是什么时代的人,什么民族的人都在追寻着相同的问题,就像是“人是谁”“世界从何而来”,正是因为人们的好奇心,才有了哲学。遗憾的是,现在人们的好奇心却因为习惯而递减。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渐渐接受了这个世界,并把这一切都当成了理所当然,我们的好奇心也就被压抑住了,从这个角度说,我们对世界的好奇心以及对发现问题的敏锐甚至比不上小孩。但是哲学家之所以与众不同,就是他们从不会习惯这个世界。对于他们来说,这个世界一直都有一些不合理,甚至有些复杂难解、神秘莫测,他们就像是孩子一样打量着这个世界,所以他们才能提出那些深奥的问题,所以他们才能被人称为智者。我也在反省自己,是不是已经失去了好奇心,是不是要用一种新的眼光去打量这个世界,就算不能做到像孩童那样,起码也要做到遇事多要想几个为什么。
如果我这样想,如果我意识到自己的好奇心不够,是不是我已经前进了一步呢?因为苏格拉底曾说过“最聪明的是明白自己无知的人”。说起苏格拉底,他也许是整个哲学史上最神秘难解的人物。他从未留下任何文字,但却是对欧洲思想影响最大的人物之一。他长得很丑,但是他的性情却极为和蔼可亲,我们了解他的途径主要是透过柏拉图的著作,因此要区分苏格拉底的学说与柏拉图的哲学并不容易。而他的死又是如此富有传奇色彩,因为批评各种形式的不公不义与腐败现象,向地方势力挑战,他被控“宣扬新的神明,腐化青年人”,可是他没有逃走,他甚至没有恳求陪审团手下留情,他服下了毒药。那些势力扼杀了他的生命,但他的思想却传遍了整个人类的世界,成为了哲学界一颗最耀眼的启明星。我佩服他的思想更佩服他的勇气,他的坚持不妥协鼓励着后人为保卫真理而战斗。
看这本书,我不仅增长了许多哲学知识,了解了许多哲学家的生平和思想,还从中找到了一些启发,也许,我要对生活改变一下态度……
很久以前,人们就对月亮有着无限的遐想。好奇心,驱使人类踏上了探索月亮的征途。《苏菲的世界》向我敞开了哲学的大门,也让我知道了好奇心的重要性。
《苏菲的世界》是一场对自己心底的直视,也是一场哲学思想的火花碰撞。14岁的少女苏菲,一封神秘信件改变了她的生活:“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她从未想过这些问题,而在那天之后,苏菲不断的接收到类似于这样的信,好奇心也驱使她打开一封又一封。世界像谜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一场关于哲理的头脑风暴,苏菲逐渐也意识到了自己是个书中的虚构人物,关于哲理的思考,使她有了自己的意识。最后,这个故事以一个开放的结局告终,苏菲莫名逃出了书中世界,给读者留下无限的遐想。
《苏菲的世界》中有一段话令我印象深刻:我不会听任你变得像其他人一样,没有感觉,无动于衷,我希望你有一个好奇,充满求知欲的心灵。好奇心是上天赐予人最宝贵的财富,它引领我们去发现,去探索。优秀的哲学家,对世上的种种都充满了好奇,从来不会过分习惯于这个世界。就像是太阳,月亮的存在,对于我们来说很正常,而有好奇心的哲学家,只是会想到,他们为何会存在?人类历史的进步,天生的好奇心驱使着我们去探索更多的奥秘。
苏菲是个有好奇心的女孩子,她眼中的世界是奇妙的,每一件小事都是令她感兴趣的东西,也就是因为这,她才能探索出更多的不为人知的秘密,获取比常人更多的知识。
培根曾说:“一看见汪洋就认定没有陆地的人,不过是拙劣的探索者。”如果我们认为月亮的存在是理所当然的,那么我们或许永远不会迈出探索宇宙的那一步。如果我们认为海洋是理所当然的,又怎么会发现深海中形形色色的生物?如果我们认为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人类文明又怎么会生生不息地繁衍出灿烂的文明,又怎么会繁衍到现在?好奇心,使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充满趣味,充满新鲜感。我们要始终以好奇的眼光去观察世界。
去热爱生活吧,那需要我们去发现,生活的“为什么”,就是生活的意义。小孩子的好奇心是很宝贵的,法布尔小时候喜欢观察,爱看那些各种各样的小昆虫,在小法布尔看来,他们是有灵性的。这种好奇心,对未知的探索精神,始终陪伴着他,从未放弃。这才造就了一个科学家,造就了《昆虫记》这本科学著作。
我们需要保持一个好奇心,去拥抱世界,而不是让世界围着我们。我们要铭记,青春的朝气和前进不已的好奇心若消失,人生终将失去意义。
一本给年轻人的哲学读物,让我留下了感动的泪水…以童话般的口吻娓娓道来整个哲学大厦,太温暖了。
作者写作了一本叫苏菲的世界的书,书里面少校创造苏菲和艾伯特的世界给女儿席德以哲学上的启迪,少校书中的苏菲在她的世界发现了一本名为苏菲的世界的书,不禁让我想起了卞之琳的那首断章“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同样是写给小白的一本从苏格拉底以前的时代梳理至当代的哲学思潮的读物,但这是一本让你有所思考,对哲学逐渐产生兴趣的书。
太喜欢书中的这段话了“苏菲,我们就是这个活的星球。地球是航行在宇宙中燃烧的太阳四周的一艘大船。而我们每一个人则是满载基因航行过生命的一条小船。当我们安全地把船上的货品运到下一个港口时,我们就没有白活了…”
我们都会在某个时间思索生命的意义,存在的意义,而关于存在的问题是无法一次就回答清楚的。所谓哲学问题的定义就是每一个世代,甚至每一个人,都必须要一再地问自己的一些问题。借着提出这些问题,我们才知道自己活着。当人们追寻这些根本问题的答案时,他们总是会发现许多其他问题因此而有了清楚明确的解决方法。科学、研究和科技都是我们哲学思考的副产品。我们最后之所以能登陆月球难道不是因为我们对于生命的好奇吗。哲学是科学之母。
正本哲学是比较枯燥乏味的,但《苏菲的世界》一书却截然不同。它在向读者叙述哲学的一起,运用了生动的言语来描写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使读者阅览时发生一种像读侦探小说般的心情。书中描写了一个英勇,聪颖的少女——苏菲。由于寻求哲学,就一定要有好奇心,这正是苏菲最大的特色,所以我觉得作者描写这个人物的意图就在于此。
为了向大家解开国际历史之谜,书中触及的内容许多。从远古罗马到现代,在每一个不一起期,有哪些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哲学家,他们主要评论的标题是什么,一些哲学家的经历和遭遇,这本书都详细地为大家做了解说,似乎整部国际哲学史在你面前演变了一遍。它内容广,但并不紊乱,书中内容分红许多章节,每节标题都点出了该章节内容的中间,或深藏或巧露;而每一节内容都会论述几个疑问。这样的分节使人读后更简单消化,也更简单了解。
书中叙述了不少的人生道理,使我获益良多。而它所叙述的有关哲学的常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本来傍边的道理许多疑问我也曾想过,但这些疑问都在脑筋中一闪而过,由于我觉得它对我来说实在太生疏。当我读完此书后,我觉得一个生计在国际上的人,连国际从何而来也不知道,也不曾去想,不免有些天真。
其间,使我感触最深的是有关雅典哲学家苏格拉底的故事。大约在公元前三四百年摆布,呈现了一位对欧洲思想有重大影响的人物——苏格拉底。他的高超之处在于人说话能够不断揭穿大家思想上的缺点,令人能够领悟哲学的真理。然而对某些人而言,这样的说话无疑是当众出丑,并变成世人的笑柄,关于那些有头有脸的人,这就难以承受。公元前399年,他被指控“宣扬新的神明,堕落青年人”而被处以死刑。它本能够央求陪审团手下留情,免于一死。但是他没有这样做,由于他注重良知与真理,到生命完毕也是为了真理。他那种为了真理而战,为真理而献身的精神值得咱们学习。他使我更深切的领会到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这句话的意义。
《苏菲的世界》一书使我觉得国际上还有许多工作等着咱们去探究,大天然的秘密使永久也揭不完的,早年的哲学家为咱们解开了不少国际之谜,使后人变得聪明起来;咱们不也大概向他们学习,运用哲学的观念掀开天然与人类社会的奥妙,也为咱们后人做一点事吗?
我是谁?我为何存在?在《苏菲的世界》里,我从存放于潜意识中过往的古老信箱里翻找出许久未解决的问题:本源。
一封封神秘的来信,一串串亘古至现今的哲学问题与掌故垫起了14岁的苏菲的脚步,她在怀疑论者导师艾伯特的指引下实现了灵魂的蜕变。鸡与蛋何者先有?人的灵魂是否不朽?诸多的思辨,诸多的反问,为我掀开了哲学的冰山一角。而令我我倍感好奇并深入追究的是——人与世界的联系。
我们宛若星尘。不过是个见得着的理型躯体,却能靠着还未知从何而来的灵魂驱使意识,使我们在自然法则的束缚中凭借上帝赋予的感官获取自以为的“自由”。即便上帝也只是来自我们积累经验后从虚无中用印象的碎片剪贴成的理性完美主义。倏地想起了“天人合一”的庄子。在美学与感性中以思想搏求最大限度的自由。但这在哲学家祁克果认为的生命三种形式中却是处于最低等的美感阶段?如果诉至黑格尔的“正”“反”“合”三段论,却也未必——万事的评价不存在绝对的吧?
透过艾伯特与苏菲讨论的超自然、达尔文系统,那些意料之外的奇异巧合也使急流在我心中撞激出朵朵白花,屏息,正赶上了!
在遨游《苏菲的世界》的几天里,也“难得有空闲”翻看了林清玄的《从容的底气》,其中“不受第二支箭”的第一个譬喻讲的是佛陀门下是爱哲学思考的弟子摩逻迦有一天跑到佛陀面前,说若佛陀不回答哲学问题他就还俗。令人感喟的是佛陀的回答:“纵使问题找到了答案,还是解决不了苦闷的人生。”“而古往今来的大哲学家在这些问题上用了毕生精力,却从没有人有肯定的回答。”林清玄道。虽存疑惑但也不禁认同。
回到《苏菲的世界》,我竟适值佛陀!又再次遇到这篇毒箭的故事:被毒箭射伤的人不会对箭、毒以及箭从何而来感兴趣,只会希望有人能拔箭,医他伤。原谅我的见异思迁,这也是超自然吗?再说,可曾想到世界那端的不可知论者休谟的理论在两千五百年前就业已被这边的佛陀提出?他们皆认为研究形而上的问题无必要,皆认为人处于一种不断改变的状态......
又下雨了,断断续续,在这个仲夏习以为常。在苏菲的世界与现实的罅隙来回穿越多天,仿佛每时每刻时间的流逝都与苏菲的作息不断重重叠叠,幻想的烟雾黯然缥缈。他们的一周还不及我的短短几小时,一个世纪的哲学家的故事还不及我的一日。雨与情节藕断丝连,故事引人入胜,时而忍俊不禁,时而引得心情也随风席卷,跌宕起伏。
紧接着最精彩至极的部分出现了,那也是我曾多次遐想的画面,因而对这位来自挪威的次书作者乔斯坦·贾德的赞许敬佩之感油然而生。我看着《苏菲的世界》里的席德,书中的席德看着父亲艾勃特笔下的苏菲与导师艾伯特。艾伯特和苏菲企图逃离少校艾勃特想象力的控制,他们是艾勃特送给席德十五岁的生日里礼物——一本讲义中的主人公。可他们的一言一行不都是艾勃特反讽的手法吗?看到艾伯特说:“苏菲,我们就是这个活的星球。地球就是航行在宇宙中燃烧的太阳四周的一艘大船,而我们每一个人这是满载基因航行过生命的一条小船。当我们安全地把船上的货物运到下一个港口时,我们就没有白活了。”
这是艾伯特的人生哲学?不,这是少校艾勃特写的,更确切地说,这是作者乔斯坦·贾德想说的,是现在我所看到的.....剪不断的周而复始。
窗棂外,朝阳东升而起又西落成夕阳,朝朝暮暮,苏菲的母亲在苏菲十五岁生日时将她交给了长者艾伯特,只微微低头,落寞笑笑:“他们消失在空气中了。”这一刻仿佛滞留。苏菲和艾伯特逃到了永恒之乡,遇上了白雪公主、小飞侠、懒杰克......席德为苏菲等人报了仇,但许是“对位法”,如今苏菲看着席德却无法现身于她眼前......直到最后一页,已是深夜九点。
轻合上书,除自己外空无一人的房间在寂静黑夜的长河里亮着灯。我是谁?我真的存在吗?心脏为何会跳动?为何会使我触碰到这个世界?大愚若智,大智若愚,隐隐约约,恍恍惚惚......
我们能出现在这个世界已是人生赢家,但是,我们又是谁的故事?谁的风景?我看着你,你看着我?充满魔力的古铜镜中,一个女孩对我眨了眨眼睛。
我们也是星尘。
世界就像魔术师帽子里面的小白兔,所有人都生活在安逸的毛皮底部,仅有哲学家才会踏上危险的旅程,努力地回到毛皮顶端,探索世界的奥秘。
还没开始读这本书时,“无聊,枯燥,难以理解”这些词不断地浮此刻我的眼前。在我的心里,哲学是个十分枯燥的学问,在哲学的世界里,每一天只会被无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所环绕。
可是事实证明,我错了,大错特错。这本书,抛去了传统哲学的枯燥与无味,将难以理解的哲学问题分化成一个个易于理解,贴近生活的例子,将哲学简单化,实际化,碎片化。
从自然哲学家到理性哲学家;从希腊到罗马;从文艺复兴到启蒙运动;这本仅仅厚达2cm的苏菲的世界竟然浓缩了西方近几千年的哲学历史,并且还吸收了来自各个时期的著名哲学家的理念。
可是在这浩如烟海的哲学家中,最令我眼前一亮的,最受益匪浅的是他,将整个世界分为理性世界合感官世界的独具一格的柏拉图。
仅有它将纷繁复杂的世界简化成姜饼人和模具的关系。即使用一个模具做出的姜饼人也会有或多或少的不一样,可是他们均有一个共同点能让他人一眼便能认出他是姜饼人。这边是理性世界合感官世界界的区别。在物质世界的背后,必须有一个“真实”的存在,这便是“理型的世界”,而这其中包含存在于自然界各种和现象背后永恒不变的模式。而感官世界则是理性世界不断演变构成的拥有具体特征的世界。
其次,他亦是哲学与人体器官联系在一齐的第一人。人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分别是头、胸、腹。人的灵魂亦是如此。“理性”属于头部的本事,“意识”属于胸部的本事。“欲望”属于腹部的本事。柏拉图认为理性追求智慧,一向追求勇气,欲望必须加强阻遏。对于当时的时代而言,这真的是一个首创性的思想,真的是令我十分的钦佩,这不用的加深了我对哲学的爱与追求。
可是,最令我佩服的是柏拉图对女性的认知。他认为国家若不教育并训练其女性国民,就好像一个人只会锻炼右臂,不锻炼左臂一般。他把女性比作是一个人的左臂,这正间接地肯定了女性在社会中该有的地位,暗藏着早期的“男女平等”的意味可见,在统治的中世纪欧州,拥有这样先进的思想是多么的不易啊?
苏菲的世界,亦是智慧的世界,是梦的世界。他会唤醒每个人你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意义的关怀和好奇。
你是谁?
世界从何而来?
他会带领芸芸众生走向哲学的殿堂,不断丰富自我,提升自我,完善自我!
《苏菲的世界》一部充满哲理的书,主要讲的是14岁的少女苏菲某天放学回家,收到了神秘的一封信——“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 从这一天开始,苏菲不断接到一些极不寻常的来信,世界像谜团一般在她眼底展开。就在一位神秘导师的指引下,苏菲开始思索从古希腊到康德,从祁克果到弗洛伊德等各位大师所思考的根本问题。
她运用少女天生的悟性与后天知识,企图解开这些谜团。然而,事实真相远比她所想的更怪异、更离奇……《苏菲的世界》,即是智慧的世界,也是梦的世界。它将会唤醒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和好奇。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哲学的意义、人的生命和各种哲学学说:如果把宇宙比作魔术师,把地球比做一只用于变魔术的兔子的话,我们就是居住在兔子绒毛深处的细胞。我们出生于细毛顶上,刚开始我们对这场魔术十分好奇,而人们慢慢长大了,对世界不再好奇了,就去了毛皮深处,并喜欢上了皮毛深处的生活,就不再过问世事了。哲学家就是那些努力向上爬,并把别人拉上去的人。只要你有好奇心,再加上50%的努力就能成为哲学家。
哲学的世界,有太多奥妙等待我们去探寻。每一次的发现便是一次人生的顿悟。
尽管我心里面想的还有很多,《苏菲的世界》带给了我极大的震撼与启示。
哲学,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实在是一门高深玄虚的学科,可望而不可及。当我了解到大学里还有哲学这门专业时,我真的无法想象。哲学家每天都在干什么?哲学又是什么?世界为什么需要哲学?哲学与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
《苏菲的世界》就巧妙地回答了这一系列问题。这是一本充满文学意味的哲学书。以一个将要过15岁生日的女孩苏菲展开,在15岁生日之前收到了一系列奇怪的信,有个哲学老师艾伯特说是要给她上哲学课。作者巧妙地将哲学的硬知识塞进了一本小说里。书中处处设置悬念,以一种侦探悬疑的风格延续着整个故事,让读者迫不及待地读下去,直到知道真相为止。
全书有二分之一的内容在传递着硬知识,读者不得不跟着苏菲上了一遍哲学史。苏菲收到的头几封信就提出了:“你是谁?”“世界从哪来?”这样的问题。相信大部分读者和苏菲一样,被这些个问题问住了。我是谁?世界又从哪来?自打出生就从未思考过这样的问题。、
作者一上来就巧妙地抓住了读者的心,由这几个问题展开,哲学老师艾伯特从苏格拉底讲到达尔文,从古代雅典讲到讲到启蒙运动……哲学的种种在我们面前平铺开来,一览无遗。
不过如果光讲哲学史那就太枯燥了。有趣的是,这本书的主人公苏菲本身就在探索着真理。相比于那些硬知识,我更关注主线故事,也有一部分自己的理解。
前半部分作者成功渲染了一种悬疑的气氛。苏菲收到的不仅仅是哲学老师艾伯特的信,还收到一位海军军官送给自己女儿席德的生日祝福。一开始仅仅是收到信,之后这样的情况愈演愈烈,身边的人时不时就会冒出来一句送给席德的生日祝福。之后苏菲与艾伯特探索了一切,发现了真相,虽然是如此光怪陆离,难以想象。苏菲在15岁生日时了解到了这个世界的上帝,也就是那位海军军官。自己不过是他书中的人物,用来给将要15岁的女儿席德上哲学课的,苏菲的世界是他想怎么支配就怎么支配的。可是苏菲接受了真相,这点让我感慨许多。苏菲本可以留在自己的世界里安静的生活,但她却坚持与艾伯特从书中的世界里出来,背离了家庭和友人,坚定地去探索真实的世界。这就很像哲学家的做派了。比如布鲁诺,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也坚定地支持着真理。追求真理的同时必定会有牺牲。还有个比较可爱的情节,来到席德世界的苏菲,看到了书架上放着的一本《苏菲的世界》。两个世界,苏菲的和席德的,在这一刻巧妙地交融了。
不得不提一个细节,哲学老师艾伯特曾说过:“说不定席德也是在哪本书里……”看这句话时我仿佛看到作者在匿笑。这就是为什么这本书叫苏菲的世界却不叫席德的世界了。苏菲勇于探索,可以透过现象看本质,不仅意识到自己不真实,也看到了上帝的不真实。艾伯特上哲学课的时候曾经提到过“上帝”这个概念:“上帝乃是最高的存在……最低的是植物,其次是动物,再其次是人类,再其次是天使,最上面则是上帝……天使无法像上帝那样永远存在……”如此种种都表明了上帝是最高存在。但对于苏菲来说,席德的爸爸就是她们的上帝,席德是天使。可是苏菲最后进入了上帝所处的世界,发现上帝的世界与自己的世界差不了多少,并作出假设:上帝之外仍有上帝,世界之外仍有世界。这不免让我想起了以前看的一部电影,《楚门的世界》,主人公楚门发现自己的生活的世界是一个电视节目,于是坚持着逃出了这个虚幻美好的世界,并拒绝了上帝(即是导演)的给他安逸生活的请求,毅然决然地回到了真实世界。楚门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苏菲亦是不幸也是幸运的。这些情节的设置无疑是含蓄地表达了上帝并不是最高存在,没有什么绝对权威,上帝只是真理的一部分。
书的末尾,苏菲来到了书以外的世界,只是作为一种思想精神的意识形态的存在。苦于无法干涉席德世界的苏菲做出了大胆的举动,她解开了席德家的小船,成功引起了席德的注意,也在某种程度上干预了她上帝所在的那个世界。我想,这或许是作者的某种假设。因为艾伯特的哲学课上曾经说过:“笛卡尔宣称宇宙间共有两种不同形态的真实世界(或称实体),一种实体称为思想或灵魂,另一种则称为扩延,或称物质……思想和扩延虽然都来自于上帝,但彼此却没有任何接触。思想不受物质的影响,物质的变化也不受思想的影响。”而这个情节的设置或许说思想可能会影响物质?恕我才疏学浅,理解可能有偏差。但这也有可能,毕竟真理会变。引用一句艾伯特老师说的:“一个真正的哲学家永远不能放弃。”我们也绝不能停止探索。
毕竟哲学离我们不是那么远,也不是那么高深。真理亦是。
在这次名著阅读中,我选择了《苏菲的世界》作为自己的阅读书籍,由于读书的时候不断在思考许多问题,花了不少的时间才完成阅读,且仅仅是浅读、粗读了该书。但却给我的心灵留下震撼,不禁赞叹“苏菲的世界”真是智慧的世界,梦的世界。它就像一部唤醒了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与对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怀与好奇。《苏菲的世界》是一本颇有趣味的哲学发展史,它以小说的形式将原本深奥、枯燥的哲学历史表达给人们,使各个年纪、各个层次的人都能阅读懂它,接受它。它就是这样一本可以教会人最简单最平凡同时又是最深刻的生活哲学的一本经典之作。
《苏菲的世界》由一张“你是谁”“世界从哪里来”的纸条开始,十四岁的少女苏菲看见镜子里的自己疯狂地眨眼,她走进了哲学的世界,也带领读者进入了一个充满哲学智慧的世界。苏菲带着许多疑惑,用着自己少女好奇的天性,步步深入各种谜团,揭开层层谜团的过程,就像一次奇妙的探险旅程,我们跟随她的经历,从雅典到希腊到古罗马到黑暗的中世纪再到文艺复兴,从苏格拉底到柏拉图到笛卡尔再到萨特,有思想激荡的雅典城市广场,有达芬奇的绘画、有莎士比亚的戏剧,也有古登堡的印刷机。时空穿梭交替,思考不断深入,看尽社会沧桑变幻,留下许多心灵的震撼。
现在谈谈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几处。
一、这世界就像魔术师从她的帽子里拉出的一只白兔
所有的生物都出生于这只兔子的细毛顶端,他们刚开始对于这场令人不可置信的戏法感到惊奇。然而当他们年纪越长,也就越深入兔子的毛皮并且待了下来。他们在那觉得非常安适,因此不愿再冒险爬回脆弱的兔毛顶端。唯有哲学家才会踏上此一危险的旅程,迈向语言与存在所能达到的顶峰。如果把地球比做一只用于变魔术的兔子的话,我们普通人就是居住在兔子绒毛深处的细胞。我们出生于细毛顶上,也就是孩童时期的我们对这场魔术十分好奇,而随着我们慢慢长大了,对世界的一切渐渐习以为常,就去了毛皮深处,并喜欢上了皮毛深处闲适的生活,不再过冒险的生活了。而哲学家就像是从不停下探险脚步的探险者,他们无惧于崎岖的路程,带着寻求“真”的本质一路前进、探索,往往他们也是人类中最先到达文明的人,最先开创文明的人。
二、哲学家终其一生都像个孩子一般敏感
遗憾的是,当我们成长时,不仅习惯了有地心引力这回事,同时也很快地习惯了世上的一切,我们在成长的过程当中,似乎失去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心。也正因此,我们丧失了某种极为重要的能力(这也是哲学家们想要使人们恢复的能力)。因为在我们内心的某处,有某个声音告诉我们:生命是一直很庞大的、神秘的存在。
笛卡尔说过“Cogito,ergo sum(我思故我在)。”掩卷思索,我们不应该吝啬每日用于思考、反省自己的时间,应该经常抽出时间好好的去思索这个世界了,不要总是觉得凡事都理所当然,也不要用种种借口理由去逃避思考哲学性的问题。这个世界什么东西的产生都有它的根源,都有他的道理,我们要抱着好奇的心去探索,去发掘,而不要让日常生活的琐事禁锢住我们对世界好奇的心,慢慢成为一个麻木不仁的人。古希腊哲学家认为:哲学之所以产生是因为人有好奇心的缘故。所以我们更应该做一个保有好奇心的人,做一个孩子般敏感的人。这样我们将会得到生活的回报,在哲学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影子。
三、人是万物的尺度
古希腊哲学家普洛泰戈拉提出: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
这里说的人指的是人的感觉。什么事物,都要以人的感觉为标准。一个事物对你来说就是它呈现在你的感官面前的样子,对我来说,它就是呈现在我的感官面前的样子。一阵风吹来,你觉得冷,它就是冷的;我觉得热,它就是热的。而与风本身冷热无关。同样地,一个人的行为是好的还是坏的,也是以人的感觉为标准。你觉得好,它就是好的;我觉得坏,它就是坏的。行为本身好坏无关。所以说一件事情是好、是坏,是对、是错,完全要看他与人类需求有何关系。
再看,著名物理学家洛仑兹在电子高速运动的实验中,他发现当电子的速度可与光速相比拟的情况下,他建立了一种新的时空变换方式,称为洛仑兹变换。爱因斯坦借鉴了洛仑兹的研究成果,建立了狭义相对论。根据相对论,时空不再是绝对的,而是与观测者和被观测者密切相关的。也就是根本就无所谓客观的长度到底是多长,只有人观测到的尺寸是多长。也无所谓客观的时间是多长,只有观测到的时间是多长。因此,现代科学给出的结论也是:人是万物的尺度。只要人自身的运动状态改变了,那么整个时空就必然随之改变。当然,对于我们的平常生活而言,绝对时空观就足够用了。但是在哲学领域中,就必须突出思考的深度与广度。如果哲学只把自己局限于日常生活中的琐事,那么就连自然科学也比不上了,又何以自称为哲学呢?
《苏菲的世界》是一本耐人寻味,值得多读几次的书。在这样一部作品中,我们看到了文明进化的历程,看到了社会发展的沧桑,留下的更多的是心灵的震撼。领悟到哲学不是一般人能够学到的,但也许我们可以学习如何以用哲学的方式思考,以此体验哲学的美妙。回归理性的世界,丰满我们的灵魂的羽翼,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比别人更富有意义!
假期,老师推荐了一些书,它是我选择的其中一本。一看书名,大家可能以为它是一本故事书或传记。不,它是一本哲学书。自然,它的作者是一名哲学家,哲学家写哲学书不足为奇。刚开始,我也是这个想法,翻开后,我有了不同的感受。
主人公是14岁的少女苏菲,她不断的接到一个哲学家的神秘来信,把她的思想与生活彻底扰乱。随着哲学学习的深入,苏菲开始思索,开始解开一个个谜团,最终成功解开谜团并使用哲学来生活。
这时候,我才发现这不仅仅是一本哲学书,它更是写出意味少女的成长之书,揭示出了人生终极意义的关注与好奇,每个人何尝不是如此呢?
作者用的这个书名不仅仅是写主人公苏菲,而是所有的我们,这个世界是个哲学的世界、智慧的世界、梦想于成长的世界。这个世界,可以把主人公换成所有人,这个世界,更可以迷上我们所有人。
这应该是为什么它的销量超过4500万,且翻译过64种语言的原因—因为它可以针对任何人,任何事,且全世界人都需要自己的世界。
读完《苏菲的世界》还是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很喜欢,这也是我所有单个书里面花费最长时间看的一本书。《苏菲的世界》虽然是没有结局的结局,但这就是哲学,就像问问题一样,哲学家一定不会错,留给我们的是追寻内心和思辨。以前希望有个所谓结果,但如果真有了个结果那不就成了一部小说嘛,我想这应该不是乔斯坦对于这本书的定位吧!所以结局只在于我们每个人心中。
《苏菲的世界》这本书里面即涉及到了从古至今的各哲学流派与其代表人物代表思想和发展史,又穿插了一个值得深思和回味的哲学故事,写的很有深度。我在看书时也一直在想,这些哲学能为我们带来什么?说实话看完了之后对于那些哲学家的思想我只有大约1/10的印象,不敢说吸收了。
刚好今天下午写日记时,我借用纪伯伦“我曾七次鄙视自己的灵魂”经典短文对我最近一些不好的思想做了反省,如写日记实质上是为了磨炼我的毅力,但最近思想上明显处于懒惰和放纵的状态;佛学中的修禅即为专注和静心,但我这两天通过休闲后明显感觉自己收不住心,看书中哲学部分时明显不如前几天时的专注,心浮躁了;还有就是虚荣心,人性中还是逃不开世间物质欲望的浮华和人心的贪婪虚荣。所以当我写到这些的时候我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哲学,我知道我们只要还活着那就逃不开世间各种欲望、惰性、贪婪、虚荣等等的诱惑,其实有了这些才能被称为一个人,但哲学让我学会了思考,让我们从物质世界到精神世界,从生命起源到宇宙形态,从因果关系到辩证主义再到历史唯物辩证法等等,就是让我们能够更加健全的思考“做人何为正确!”,哲学教会了我站在更高的层次和角度思考自己,我想这就是我学习哲学的目的吧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在读作者写的作品时,我们会感到愉悦。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作品读后感呢?经过收集并整理,我们为你呈上关于健康的读后感,欢迎你的品鉴!
内容简介:健康的秘密从来都非常简单,心宽体健外加正确的养生方法,人人都能活到100岁。千万别总想着怎么才不会生病,整天担忧,最终只能招致疾病缠身。那些健康的人,他们只会考虑怎么去享受每天的生命,去发现世界的美好与温馨。养生,就是自觉地趋利避害。如果总是与恶习为伍,想不生病,想长命百岁,也真的很难啊。真正的健康,一定是身心同时的圆满和愉悦。要让自己的心灵升华到自然所要求你的那样,让自己的身体徜徉于自然所希望你漫步的地方。
失落的健康箴言的读后感,来自淘宝网的网友:一个行医五十年的医师和一个刚从学校出来的实习医师,对病情的掌握是不同的。老医师懂得看整体,在没有抽血或是其他仪器检查的情况下,他可以通过观察,与病人交流来初步把握病情,对这个病人得出综合性和整体性的评估与了解。健康观如果缺失了整体性,将是非常零散的,而且容易以偏概全,如同用一点资料去评估很多事情,导致很大的偏差。相融就是不要相对。相对是把很多的力量相互抵消,相融则是使效果和力量加成。我们现在运用的大部分观念都是相对的、对抗的,壁垒分明。体现在医学上就表现为中西医不能很好地融合。但站在一个病人的立场上,能够取两方的优点相互融合,才是最好的治疗方案。物质跟精神也要相融。如果只谈物质界,不论精神界,形而上与形而下,身与心不能相互融合,那必然是分裂的,是不健康的。精神领域的东西,是观念在引导,观念就相当于生命的基因。有一个好的观念,会带出很好的创作;有好的健康观念,才会把整个人类带入好的状态里。阳光、空气、水……等自然之物对我们的滋养,完全没有界域之分,一律平等。
失落的健康箴言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真正的健康一定是信念的健康,身体不会生病的秘密在于心灵保持纯净。
《贫穷的终结》与《空腹健康法》读后感800字:
《贫穷的终结》看完这本书发现作者说的给人多少钱一个月才会终结贫穷?我想说:贫穷永远不可能被终结!
不是给多少钱的问题,而是教育以及让人明白花多少钱自己去争取才不会贫穷。
物质的贫穷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精神上的贫穷。让人不知道要什么,只知道一味地攫取!突然想到一件事,书中的道理千千万万,各说各有理。因此,看书时不要总去相信书中说的都是对的!因为你在这本书中看到是这样写的,说得好像也有些道理。但是看下一本书时会发现,其他那本书中所说的可能只是一小部分,而且道理也不那么正确了。看书要保持怀疑的心态,才可以真正地看懂书中写的是什么。
关于书籍《空腹健康法》中地观点:吃得多,体内积累地毒素就越多,越应该饿两天。可谓饱暖思淫欲!这种说法还是有些道理的!为何富人常生病而穷人则不会?
原因大概有两点:
1.是穷人吃得少吃的糙,体内毒素少,故而病痛也少。
2.是穷人没有经济支撑,不敢生病。
第二种观点让人无奈,但是也是事实。穷人易犯的病是“懒”病。且越穷的人越容易犯此病。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自己的食不饱,穿不暖,就什么都不怕,什么都不想做,寝就安了。
穷人思考的问题大概就是怎么能吃饱,怎么能穿暖,怎么让下一辈过得舒坦。或许通过上一辈的努力,下一辈的人确实过得舒坦了,但可能是自私冷漠的那种。这两本书都写得很不错,连在一起后让我突生了许多书外的想法。或许有读者会觉得疑惑“你到底想讲啥?”
其实,我也不是想讲什么,就是开始说的那样,其实看书不一样要尽信书中的一切,或许就像看风景一样,应该从中获得一些书中没有的感悟吧。
另外,个人体会:当吃饱后困意就来了,什么事都不想去想,只想更舒服地去享受,而饿着肚子则会发现有很多事要做,去想办法赚钱吃得更好。
关于听了读者的话我知道了,人生何其苦短的道理,经过多少风雨,将泪水化为雨滴,降雨滴化为奋斗的力量,用力量浇灌生命的源泉,这是爱的动力,生命的火花,定时在燃放。
人生在世不容易,生在世上,却又会有死在世上的一回,所谓有生必有死,生所谓生的伟大,死所谓死的光荣,只要我们生活在世上的每一天,就必须得活出样来,我们用爱来培养这美丽的花环,这是力量,这是动力,为爱儿活,为生命谱写生命的炮火,生命分析一下,它有时很高尚,有时却很饱满,时代不一样,虽然我们是瓶中的蜡烛,但蜡烛燃烧后它会灭掉,因为在它燃烧之时它会释放一定的能量,然而在不停地燃放,达到一定的界限之后,它会刹时灭掉,所谓刹时就是一瞬间的事。
随着时间的改变,它不仅仅是这样,偶尔也会使人变老的,就证明人没资格了,做出的事情很笨,简单的说就是不迅速,刚出生的婴儿不知你能否发现,只要是他来到这个时间,初次的呐喊,用拳头仅仅的抓住自己的手时,就证明了他每天必须在挣扎中生活,那是什么?那是他第一天奋斗的开始,生命在运动,生活在奋斗,那种感觉别无所求,美丽的呐喊声,时间的开始,美丽的相遇,相遇是美丽的,转眼间会逐渐长大,生活也靠时间的蔓延,逐渐走向成熟。
在时间的过程中,人只能在慢慢的变老,生活的道路有许多,并不是那条路都能通过,来时的路,老来的路,总会让我不断的想起人生的目标,人生的旅途,为了人生的旅途,我不断地去选择,回想去时的路,于是我不断地在心里问自己,生活会让你这么的,还是让你那么的,人生的路有多种,但要看你怎么去把握,就让时间淡化它吧,只要来时的路,再难也要挺住,那就是爱的全部。
俗语说的好:一切为了生命,没有健康就没有了一切,什么意思呢?就是说我们做的事情包括每一天做的事情都是在为生命运转的,所谓健康就是:身体没病没灾,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健康没了,就什么都没了,什么没有了,一切就没有意义了。
生活就如同,一个圆圈火着时候怎么都行,如果有一天,人不在了,这个圆圈就如亲人们为去世准备的花圈,此时平时就应该多注意自己的身体,爱惜自己,关心自己了,生活有许多不公平,但你必须学会忍耐,这样才不会寂寞,会有朋友,千万要记住不管你做什么事情,无论成与败,无论这个社会对你怎样,你都要一如既往地勇往直前。
一个朋友,要交心,不需要太多,交一个就够了,朋友要交一颗心千万不要丧失理性,理性上讲每个人必须在心里上健康,生活的健康,生活才会更美丽,人活的才会有气质,做到心不慌,眼不乱,手不急,就是心里战速的唯一标准。
要想达到目的和标准,就必须学会速战速决,未来还会奋斗几年不奋斗就真的来不及了,因为时间不会给予那些爱玩的人准备的,是给予那些爱拼的人准备的,我想大声喊:时间,你能告诉我现在奋斗还来得急吗?我奋斗过了,我还能赢吗,我还能在时间的交界中度过吗?
时间并没有给我答案,好好想想一年365天,4个季度为一年,一年12个月转身就是一年,也就是转眼间的事,好好坐下想想吧,停下脚步,好好考虑考虑。
书名:吸引力法则
类型:工具类(思维方式)
作者简介:威廉·沃克·阿特金森,“新思想运动”之父、“吸引力法则”鼻祖、“身心灵培训”先驱。威廉·沃克·阿特金森倡导的“新思想运动”带动了20世纪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一次心理学思潮,许多著名的心理学家、作家都成为这一运动的主将。
本书是“吸引力法则”领域最早的一本著作,也是最权威的著作。书中主要讲述了以下内容:
1.新思想主义者眼中的吸引力是什么样子的。
2.如果成为自己思想的主人,更好的控制自己的思想。
3.习惯是如何产生的,如何克服思维惯性。
4.如何克服恐惧和忧虑等不良情绪。
新思想主义是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美国发生的一场思维运动,主要发起者为当时的心理学家、作家和医生等,影响非常广泛。
新思想主义者普遍的共识是,吸引力法则意思为“相似的吸引相似的”,并把它应用到有意识的渴望中。就是说:一个人的思想(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感情和信念会引起物理世界的变化,即吸引与上述思想一致的积极或消极的经验,且通过或不通过行动获得这样的经验。
比如充满爱的男人或女人在所有方面都看见爱,而且吸引来别人的爱。满怀愤恨的人只会得到一切他所能承受的愤恨。想着战斗的人,在他获得通过之前,通常不得不面对所有他想要的战斗。早上起床感觉“易怒”的男人,在早餐吃完之前常常想方设法使全家人处于同样的情绪状态。
我们内心的想法能吸引其他具有类似想法的人。譬如说一个内心充满了对成功渴望的人就会很容易和有类似想法的人产生共鸣,而这种共鸣,会让他们互相吸引,并且最终走到一起,而当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们会为了共同的成功一起努力,互相帮助。
另一个方面,永远不要让你的内心被这一类不利的、消极的思想侵袭,要小心,它们遍布我们周围的每个角落。你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心灵移居到更积极,更高层次的居所,同时,你应该把自己的头脑调整到更坚强的频率,只有做到这些,你才能远离那些不利的讯息,远离那个消极的思想层面。
我们的精神上的主动努力能转变为能力上的进步,实际上,我们精神能力上任何一次进步必然是由一次精神上的努力推动的。
思想上或是行动上的冲动,通常都是由主观的努力推动的,这种冲动有可能被坚持下来,成为我们的习惯,甚至是本能,这种由主观的努力推动的冲动有可能成为一种强大的动力,这种动力能让我们把这种行为一直坚持下去,渐渐的,转变为一种被动的行为,直至另外一种主观的冲动出现,改变了我们坚持的这一切,然后,我们会进入另外一个循环。
我们的主观意志还具有另外一种能力:它能向外释放一种电波,这种电波能抑制我们长久以来养成的那些习惯——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行为上的同时,它还能释放一种新的电波,这种电波的作用更强,它能帮助我们克服以前的习惯,强迫我们改变自己的头脑和身体,并且借此建立起一种全新的习惯。
行动上的应激反应也一样,一旦开始了他们的使命,他们就会一直“运行”下去。所以在准备养成一个习惯时,要慎重;否则后面需要花费更大的精力来修正这个习惯。
人类可以对自己的思想进行构建,而且,他希望自己的头脑成为什么样子,最终就能够将它建设成什么样子。按照自己的想法对头脑进行构建的人,正在有意识地成为自己精神的设计师。他们能够迫使那些低层次的能力和本领听命于自己。这个“我”就是我们头脑的君主,正因为这样,我们可以说“意志”只不过是“我”的工具。
成为自己意识主人的方法是:
第一场战役,就是把低等的“自我”赶走,代之以真正的“自我”。宣言:我在此宣示我对自己的完全控制!并经常重复这个宣言。
第二,练习把你的头脑坚定的定位在更高层次的自我,并且在你受到天性中那些低级部分引诱的时候,学会从你的目标中汲取鼓励来帮你克服这些念头。当你感到被激怒马上就要大发雷霆的时候,对自己默念“你应当坚持自我!”这个时候,你马上就能冷静下来。对于心智已经发展完备的人来说,没有什么事值得他们大动肝火。
此外,控制自己的头脑,而不是相反的关键在于:专心致志。从事一件精神工作的时候,全身心地投入进去,摒除其他一切杂念的影响,你就会发现你的头脑能非常投入的进行这项工作。
情绪的控制:
恐惧的思想在许多情况下是苦恼和失败的诱因。克服恐惧的习惯最好的方法就是先从精神上想象出战胜这种恐惧的勇气,就好像摆脱黑暗最好的方法就是点燃一盏明灯一样。
忧虑是恐惧的产物。如果你把思想中的恐惧都赶尽杀绝,忧虑就会因为缺乏营养的供给而渐渐死去。
烦恼就是一种很容易养成的习惯。吹毛求疵是另一个极其常见的,通过重复很快会发展壮大起来的情绪之一。
摆脱情绪控制的最好的时机就是它刚刚出现的时候,因为每次重复都会加深这种情感对你的控制力,你想摆脱它的控制也就变得困难。不论什么时候,一旦你发现你的思维或情感被某种消极情绪控制,立刻掌握住这一点,坚决地、真诚地对它说:“走开!”。重复地做这样的事情,那么坏习惯最终将会被克服。
思维惯性:
我们的潜意识精神活动是我们和他人提供给我们自己的建议的大仓库,而这就是“习惯性思维”,在提供给它精神原料的时候,我们必须加倍小心,因为这会让我们形成习惯。
解决思维惯性的方法:最好、最有把握、最轻松而且也是最快的解决思维惯性的方法,就是在自己的头脑里想象出一种积极的思想,并且让它取代消极思想的位置同时,通过对消极思想坚持不懈的思索,我们就能渐渐认清它客观上的本来面目。
我们要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哪怕这个行为习惯在养成时会花费很大的精力。但是,我们一旦养成,便会一直受益。否则,将会花费更大的代价去更正这个不良的习惯。
那些能够控制自己思维的人:
大部分人都让我们感觉缺乏主动积极去生活的感觉,而这种感觉正是区分“活着”的人和“生活”的人的标志。
弱者和强者,伟人和庸人之间的最大区别就在于能量和不可战胜的决心:一旦确立了目标,要么成功,要么死。这种品质可以帮助一个人实现世界上所能实现的一切。
如果你想要成为自己思想的主人,这本书是
前几天,妈妈帮我买了一本书,书名叫《我要做个好孩子》。
我刚看了几页,就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住了,一口气看完,开口第一句话就是对妈妈说:金铃可真像我呀!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上六年级的小姑娘金铃,她的学习成绩总是马马虎虎,但她机敏、善良、正直,充满爱心。她帮助可怜的小女孩幸幸,还用自己的劳动所得,买了一个二百元的芭比娃娃送给她。金铃为了让父母和老师对她都满意,她做出了种种努力。最后,到了升学考试那天,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地走进考常
这本书贴近学生的生活,里面的人物于胖儿、尚海、杨小丽、邢老师都很像我身边的同学和老师。书中金铃的妈妈也非常像我的妈妈,她关心着我的生活,操心着我的学习,每天都围着我转,真让人又爱又讨厌。
这真是一本好书,希望爸爸妈妈也看看,这样他们就会理解我们,相信我们,我们也非常想做个好孩子呀!
看着女儿对这本书的爱不释手,心里很好奇,里面到底写了些什么,如此吸引女儿。一口气看完,胖胖的可爱的金铃仿佛就在眼前,活脱脱就是女儿的版本,真是太像了。书中金铃的妈妈太像自己:爱孩子,可又爱得让孩子透不过气。好好反思一下,学习成绩固然重要,但孩子的快乐、健康成长更重要。以后不仅是要求孩子们做好孩子,我们家长也一定要学会做个好家长。
两周前,我和孩子到周村影剧院去买书,孩子说要看《我要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于是我给她买了。回家后,晚上没事的时候,我就随手拿过来翻看看。刚开始时,我以为这是一本很幼稚,只适合三、四年级的小朋友读的书,但后来当我读开这本书后,我才发现它写的很精彩,是一部适合少年儿童和家长,老师共同阅读的长篇小说。
故事里的主人公金铃,11周岁,是一个读写年级的学生,长的很胖嘟嘟的,非常可爱,大家都很喜欢揪她的脸。她学习成绩中等,非常粗心,连普通的计算题都会算错。但她机敏、善良、正直,善于观察,富有爱心,有着丰富的想象力。为了做一个让家长老师满意的好孩子,她做了种种努力,并最种得到了全国特级教师孙老师的帮助,找回了自信,克服了粗心的毛玻最后,她和同学们一起充满信心的走进升学考试的考常
书中的故事和我们的生活非常接近,就好像我们身边发生的做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是个好孩子,长大了能有所成就,成为有用的人。可怜天下父母心,就像是书中金铃的母亲,为了能让金铃考上好成绩,上一所一流的中学,将来有更好的前途,她几乎想尽了一切办法,做了她能做的所有事情:找家教,买复习题,甚至和她去医院检查等等。但是,好孩子的标准是什么呢,当然,学习成绩是非常重要的,书中的金铃,文章写的非常好,并且最后在孙老师的帮助下,数学成绩也变得非常优秀。但除此之外,作为一个好孩子,最重要的是要有优秀的思想品德,象金铃一样把诚实、善良、宽容、有爱心、有责任心、关爱父母、助人为乐,视为自己的责任,而不是小肚鸡肠,自私自利;还要有坚强的决心和持之以恒的毅力,做任何事情都有始有终;还要有健康的身体等等。总之,作为一个好孩子,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成为好孩子是所有孩子的梦想,也是所有父母和老师的愿望,为了这个梦想、这个愿望,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努力吧!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人类可能是地球的主宰,但微生物却一定是人类的主宰。我们一定需要微生物,但微生物并不一定需要我们。
微生物群系与人类协同演化了数千年,在这方面、微生物比人更懂纳什均衡、双面共生。
如今微生物在人类滥用抗生素的情况下日趋减少、甚至消失。均衡打破、势必造成不可预知的危害,这给人的健康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作者认为、或猜想很多现代疾病如肥胖、哮喘、各种过敏的背后原因是人体微生物的消失,这固然有很大的相关性,但也应该肯定不是全部原因,对微生物的理解还需要科学的慢慢发现,所以本书很多探讨都是开放性的,这也表明作者还是比较客观、公正的。但抗生素滥用的危害已经慢慢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共识。
对于如何预防滥用抗生素,我认为最好的方式就是不生病!
本书翻译流畅!加一颗星。
让健康和快乐伴随孩子一生是每个家长和老师的共同愿望。当我看了这篇《做个健康的孩子》后,这本书包含如生活习惯、交通安全、意外急救、爱护环境,很多个独立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能深入浅出地让读者明白一些道理,对于读者的成长有极大的帮助。
我要做一个健壮的孩子,早睡早起,多做运动,多吃饭。预防病菌入侵,要是病菌入侵的话,那就要生病,我不喜欢生病,因为生病就不能去上学读书,不能和好朋友玩了,而且生病就要打针,打针会影响身体健康,而且爸爸妈妈都很担心。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好好运动,不挑吃,要保持卫生清洁,勤洗手,不让病菌进入我的身体,那么,我就可以健康了。
我是一个独立性较差的小孩,比较依赖爸妈,从书上可以认识到,小孩子要养成独立的思想,因为爸妈不能一辈子陪伴我的身边,以后自己要学会处理事情,爸妈总不能时刻跟随着我左右,所以我要改掉不够独立的坏毛病。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非浅,它把科学知识告诉我们。只要你看过这本书,你一定会改变你的坏毛病。我要把从这本书上学到的东西付诸到我的学习与生活中,真正让健康和快乐伴随我成长。
读书不是为了雄辩和驳斥;也不是为了轻信和盲从,而是为了思考和权衡,在读了作品后,对于作者的一些思想感悟有解颇多。是时候将自己读书时的心得感悟写成读后感了。现在,有请阅读小编推荐的《关于哈利波特的读后感》,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终于看完《哈利波特》了。不得不佩服jk罗琳非凡的思维,她利用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创造了一个充满奇迹的魔法世界。所有在真实世界不可能发生的事在那里都可能成真。
电影拍得相当不错,制作精良,尤其是演员演得很好。哈利和赫敏的扮演者一直是一个人,从哈一到哈七,给观众一种真实感。仿佛这个魔法世界是真实存在的。我们伴随着哈利成长,仿佛伴随着那个世界同在。
《哈利波特》不仅为观众创造了一个魔法世界,也在影坛上创造了一个奇迹,几乎每一部都获得过奖项。而且《哈利波特》捧红了不少童星,哈利和赫敏和扮演者比很多好莱坞老演员的名气要大,取得的收益也比很多演员一辈子的演出费要多。
导演把一个魔法世界呈现在我们眼前,我们在那个世界可以看到很多不可思议。在魔法世界,巫师穿着黑色斗篷骑着扫帚满天飞,很多事情都只需挥一挥魔杖就可以完成,送信的是猫头鹰,小动物们都通人性。这是另一个世界。
但任何伟大的作品都不会完全脱离现实。无论怎样不可思议的作品都是成于现实之上的,《哈利波特》自然也不例外。虽然电影创造了一个让我们陌生的世界,但其实和真实世界还是很相像的。在那里,也有很多矛盾。比如: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生之间的攀比竞争,教授之间的勾心斗角,血统歧视等等。当然最大的矛盾还是正义与黑暗之间的斗争,以哈利为首的正势力与以伏地魔为首的恶势力之间的矛盾,而这个矛盾贯穿于全部影片。那里同样有爱情、友情、亲情,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
片名即为《哈利波特》,不难猜出影片是以哈利为中心的,哈利是打败伏地魔的关键,但并没有过分强调英雄主义。因为他的大难不死他变得很传奇,但影片并没有把他塑造成一个无所不能的人。哈利是和他的朋友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一直在和伏地魔作斗争,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伏地魔的阴谋。他始终和朋友在一起努力,尽管他们之间也曾经吵过,有过猜疑、嫉妒、退缩,友谊面临破裂的危险,但最后还是和好了。
世上没有相同的两个人,每个人都有他的个性。哈利波特是影片的灵魂人物,但其他人的形象也很鲜明。看起来笨笨的隆巴顿,很傻很二的罗恩,聪明的学霸赫敏,头发蓬乱的眼镜魁地奇找球手,聪明而叛逆的双胞胎兄弟,看起来总是像生了病面带温和微笑的级长,温和的校长,冷漠严肃的斯内普……
10年的时间,哈利最终长大。他哭过,笑过,伤心过,绝望过,但最后,在朋友们的陪伴下,他度过了所有艰难的日子。他和所有人一起努力,毁掉了伏地魔所有的魂器,战胜了邪恶势力。当年那个戴着眼镜奔向九又四分之三车站的男孩已消失在时光里,而我们这些观众,也在局外,渐渐成长苍老。
这几天天气闷热得要命,一丝风也没有,稠乎乎的空气好像凝住了。我和妈妈便想到“避暑书庄”一一图书馆去避暑。
啊,终于找到了我心爱的《哈利·波特》大全集。这是一本很厚的书。书中的扉页已经泛了黄。
书中的主人公是哈利,一个带着小圆眼镜的男生,他从小就失去了父母,被寄养在了姨妈家里。
读到这里时,我不禁被书中的情节迷住了。一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发生在他身上的故事注定与众不同。怪不得这本书已经被翻旧了,就连我这个“麻瓜”也迫不及待地想往下看呢。
偶然一个机会,哈利收到了猫头鹰传书,这封信是一张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哈利·波特也在学校认识了两个十分亲密的好朋友一一罗恩和赫敏。他们互相帮助,一路上克服了种种困难……
随着时光的流逝,哈利上了七年级,他即将毕业,但正是这年,哈利要接受终级的考验一一打败伏地魔,为父母报仇!
就在我还担心哈利能不能成功时,微风把书带到了下一页,也把我的思绪引到了这最精彩的片断中:哈利和伏地魔一同喊道:“除你武器!”“阿瓦达索命!”砰!一声,如炮弹炸响,在他们反复踩踏的圆圈正中央射出了金色的火焰,那便是咒语相撞的地方,哈利看见伏地魔的绿光碰到了他自己的魔咒,看到老魔杖飞到了空中,在初升的太阳里呈现出黑色,像纳吉尼脑袋一样,哈利以找球手精湛的技巧,用空着的那只手抓住飞来的魔杖。只见伏地魔踉跄后退,双臂张开,通红的眼睛里细长的瞳孔往上翻着。伏地魔倒在地上,像凡人一样死去。伏地魔死了,被自已的咒语反弹回去杀死了。哈利站那里,手里攥着两根魔杖,低头看着对手的躯壳。
这本书被我一口气读完了,书中的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使我想到了弱肉强食的道理,生活中的强者才能站到最后。所以我们必须努力,不然就会灭亡。
我佩服哈利,他坚强,勇敢,果断,富有正义感。这一点,我确实不如他一一遇到一点小事就打退堂鼓,从而放弃了目标……所以,他是我学习的榜样。
书中时时刻刻都饱含一个字“爱”。哈利·波特告诉我们,只有心中有爱,才能战胜一切。父爱、母爱、友爱……都是无声无形的,但可以用心灵去感受它的存在。
读完了这本书,我觉得我成长了……忽然,一阵悦耳的铃声响起,图书馆要闭馆了。我这才念念不舍的把这本厚书放回了书架。
经过长达近两个半小时的观看,同学们看完了整部电影。但大家似乎都有点意犹未尽的感觉,已被那奇妙的魔法世界吸引。电影中有一个片段让我记忆深刻,因为它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真、善、美和一颗关爱他人的心。
在三强争霸?的第二关中,选手们要到湖底取回一件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可谁知,却是自己的朋友。哈利吃了腮囊草,长出了腮,手脚也变成了蹼,这使他可以在水下呼吸一小时。哈利在水中寻找着“宝物”,他找到了!他的好朋友罗恩、赫敏,他的校友秋,以及布斯巴顿选手芙蓉的小妹妹都被绑在了石柱上。他们的身体已经僵硬了。哈利解开了罗恩的绳子,他想去救赫敏,但人鱼阻止了他,并告诉他只能去救一个人。这时,塞得里克和克鲁姆也赶来了,他们分别救了秋和赫敏。比赛时间马上到了,哈利本可以直接将罗恩救走,但他看到了芙蓉的小妹妹还在那儿,而芙蓉在这一关已经出局了。哈利毅然决定救出芙蓉的小妹妹,人鱼立马变得凶恶无比,嘶咬着哈利。哈利努力将他俩先送到了水面。就在比赛钟声响得那一刻,哈利用魔仗让自己上了岸,因为一个小时过去了,他的腮也就没有了。哈利是最后一个出水的。
其实,哈利最先到达,他可以是第一名的,然而为了一个和自己毫不相干的小妹妹,他却选择了留下并去救她。这也正是人世间的真、善、美。
在我们的生活中,缺少的就是这种真、善、美。人与人之间勾心斗角,见到弱者却不肯伸出援助之手……如果人人如此,我们的生活将到处充满不和谐、虚假和丑恶。所以,我觉得这部电影不仅是在内容上吸引着我,而且它更让我懂得了那人世间最宝贵的真、善、美,让我懂得如何为他人着想,如何去关爱他人。
我想,那句歌词就可以代表我此刻的感受,“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
听说金花世纪影城将于8月4日首映《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我别提有多高兴了!自从去年成为哈利·波特的粉丝以来,我不止一次的拜读了哈利·波特的系列书籍,我多么希望有一天能在电影中一睹哈利·波特的风采。今天,我在爸爸的陪同下,终于圆了这一梦想。我为电影中精彩的故事情节而深深的着迷,我真想走入罗琳所描述的精彩魔法世界里去。
哈利·波特是霍格沃茨学校的六年级学生,他心地善良,乐于助人。因为预言中说,只有哈利·波特能降服伏地魔,所以哈利·波特不断遭到伏地魔的追杀。不幸的一天来临了,哈利·波特的父母被伏地魔杀害了。哈利·波特决定报仇。他知道,只要灭了三样死亡圣器,就能除掉伏地魔。第一件是格兰芬多的学院杯,第二件是拉文克劳的冠冕,第三件是跟随伏地魔的那条大蛇奈福克。哈利·波特为寻找这三件死亡圣器,历经了千幸万苦。为取得格兰芬多的学院杯,哈利·波特在金库里经受着死亡的考验,他们遭到了火龙的阻挠,又数次遭受警察们的追击;为找到拉文克劳的冠冕,哈利·波特被火焰所包围,幸亏借助于飞天扫帚才得以逃脱;在与伏地魔的斗争中,哈利·波特不幸被杀死,幸好有复活石,哈利·波特才得以重生。不管遭遇怎样的挫折与艰辛,哈利·波特始终没有放弃。
走出电影院,我还深深地沉浸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里。我多么希望自己也能成为魔法学校的学生,也具有哈利·波特的强大魔法呀!如果我有魔法,我一定要变成赫敏,轻轻一挥魔法权杖,让山区的孩子能快快乐乐地去上学,让他们也能像城市里的孩子一样健康的成长。如果我能成为在霍格沃茨的格兰芬多学院,成为一名优秀的学生的话,那我可太高兴了。我要变出无数的金银财宝,捐给红十字会,让无数身体残疾的人恢复健康,让患有眼疾的人重新看到光明,让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能尽情享受到生活带给他们的种种乐趣。最后我想创办一所魔法学校,我来做校长,带领所有希望拥有魔法的孩子一起走进奇妙的魔法世界,让他们张开梦想的翅膀,感受魔法的无穷魅力。
我,作为忠实的哈迷,这部哈利波特的终结版绝对不能错过。
我第一次去金字塔看电影,就能看到哈7,真是万分荣幸。
影片开头是斯内普深邃的望着远方,想着接下来他要被蟒蛇咬死,很悲凉。
我读过哈利波特7这本书,今天在看看这部电影,觉得有过之而无不及,画面非常细腻,故事也十分紧凑。而对于3D视觉的震撼,只在短短的几个场景中才能体会得到,无论如何,这部史诗般的电影给予的享受是无与伦比的!
当哈利他们3人骑着龙逃出金库,飞翔在蓝天的时候,那个场景很美、这也许就是战争前的宁静;当哈利他们重返霍格沃兹与学生老师们重逢时,我感觉希望来了,战争也来了;当学生、石墩守卫、老师们同食死族、巨人、蜘蛛、伏地魔奋勇战斗时,当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时,我感觉这十年的魔法生涯即将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当斯内普的眼泪被放进冥想盆,当他的那心酸的回忆展现在哈利的面前,同时也展现在我们的面前时,我们都被感动了,这是斯内普执着的爱、就像我们对哈利波特的爱一样;当哈利波特清楚自己必须死时,当他抱着伏地魔跳下高楼时,当他和伏地魔在空中相互挣扎、抵抗时,我看见了这个大男孩的努力,他从小男孩到如今满是胡子的大男人,他努力了十年,我们也在背后支持了他十年;当伏地魔被哈利击中,当伏地魔的身体似纸片一样的四处飘散,化作黑烟,我明白我们这十年的等待、努力、共同经历终于换来了这场胜利;当哈利把接骨魔杖扔向悬崖,当哈利、赫敏、罗恩三人一起眺望远方时,那时候的感受,是一起经历十年最终换来成果的感受。
影片的结尾,是美好的结局,是新一代年轻的魔法师,哈利的孩子、赫敏的孩子…这些年终的魔法师载着父母们的期望驶向远方。最终,影片定格在了那个熟悉的9又4分之3站台,我看到这里,看到哈利波特的最后一幕,感慨良多,我清楚的明白,我们这10年的等待是有价值的!
影片中有太多的"当…时"让我感慨,这是因为我们大家同哈利度过了整整十年,与其说我们见证了哈利的蜕变,不如说哈利见证了我们的成长。
哈利波特,陪伴了我们走过许多岁月,让我们领略到了另一个魔法世界的神奇,让我的生活多了一个值得等待的等待,哈利波特,不管你是否已画下了句号,我们永远都是你忠实的支持者,哈利波特,我们爱你,作为麻瓜的我们,依然爱着你这个魔法世界的哈利波特。
你永远在我们心中,不容忘却。
朋友,你说,哈利波特还会继续吗?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写给哈利波特,写给霍格沃茨,写给你。
我愿想象,那一刻霍格沃茨的天空是深蓝至黑的。一句魔咒便使这片神秘的天空变成一个透亮蓝明的可视化苍穹,如一张浑圆透亮的天幕笼罩在善良与邪恶之上。
“阿瓦达索命!”伏地魔的仰天咆哮,天幕霎时开始震裂,善与恶的战争打响最后一枪,伴随着提琴琴弦的频震,上演一场悲壮的战争。
三个魂器、三个伙伴、三个世界,十年。一路走过,风风雨雨共度。
你是否记得,铁三角站在哈利丢下那跟属于他的魔杖后在坠坠然的桥上紧紧相拥,背后是黑魆魆的山峦和丛林,脚下荡然流淌着一条死寂的大河,他们都是沉睡的。谁愿意去接受这样的结局,谁愿意去割舍这十年来这样一段浓烈深厚的情感。所以大山选择了缄默,不出声地。大河选择了死寂,不出声地。庇佑着属于霍格沃茨的魔法世界。
你是否记得,《魔法石》里的九又四分之三站台上,茫然地站着一个连自己身世都不知道的男孩,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兴奋地拜托了碗橱生活踏上了通往霍格沃茨的魔幻之旅。他不曾想到自己是那样一个众所周知的特殊角色,他不曾想到在邈远的未来会有那么多的险情,那么多的恶势力阴魂不散地缠绕在他周围。他不会想到在最后会战胜一个魔法如此强大的神秘人。
你是否记得,铁三角初次相遇的地方。赫敏的高傲,罗恩的傻乎乎,哈利的一无所知。你还记得他们最初的模样吗?十年,哈迷们看着这三个孩子由无知的少年逐步走向成熟。哈利,丹尼尔;赫敏,艾玛;罗恩,鲁伯特。我们都不由自主地把你们六个名字联结在一起,十年,我们如何把他们从现实和虚幻中分割开来,在我们心中,早已把他们一一对应了起来。
霍格沃茨的天空是由魔法彩绘出来的。你是深红色的,那么多的人在庇护你的时候流下鲜血,天空中那抹烈红的云彩是由鲜血染红的;你是橘黄色的,那是格兰芬多的一次次胜利渲染出的胜利之色;你是深蓝色的,凝结了铁三角之间无法割舍的友谊与团结;你是暗灰色的,那是恶魔伏地魔来临的征兆;你是透明的,但是充斥着泪水,欢笑和悲伤。
感谢罗琳在温暖的咖啡馆内臆想出这样一个华丽魔幻的世界,感谢忍受病痛折磨任然选择坚持的麦格教授,感谢所有人。你给了我们太多太多。
哈利波特的影响是巨大的,他是电影史上一个时代的象征,镌刻在每一个哈迷心中并留下了深刻的烙印。你给予了童稚孩子以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你给予了青少年以不可挥霍的青春张力,你给予了高中生以面对高考的强大战斗力。你将会影响多个世纪。你是一部宏伟的篇章,你是一章瑰丽的史诗!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哈利波特,你早已成为多少人生命中高的一部分!
真的,今天我是哭着醒的。为了昨天文章的丢失,更为了这刻骨铭心的永恒。
祝安。霍格沃茨。
品味完作者写的作品,大家都会有各自的感受,写读后感时要把握文章的深度内涵,当你看到此文,即表明你在寻找作品读后感吧!经过小编精心整理,推出哈姆莱特读后感,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运用在家这段时间,我在家读了英国闻名的戏剧家莎士比亚的闻名作品《哈姆雷特》。
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候的资产阶级的人文主义的知识分子的艺术经典。即使出身王室,却就读于当时新文化的中心德国威登堡大学,因此深受人文主义熏陶。对人类持有美好的思想。归国后,父王忽然去世和妈妈匆匆改嫁的现实打破了他的理想,他从此抑郁苦闷。待父王鬼魂呈现,他明白了罪恶的制造者,又燃起了维护思想,改变现实的'强烈愿望,决定为父报仇,担负起从整国家的重任,但是他不坚信暴力,因此,即使那后来改写密信,潜逃回国,挥剑决斗一系列行为都果断果断,但还是落了个抱憾终生的悲惨结局,而书中另1个鲜明的人物也是哈姆雷特的叔叔克劳蒂斯,也是他杀害了自我的亲哥哥。也也是哈姆雷特的父亲原丹麦的国王,并且他还迫使哈姆雷特的父亲改嫁给他自我篡夺了丹麦的皇位。
在娶了哈姆雷特的妈妈后,并且了用虚伪奸诈的手段当上了丹麦国王后,爱他虚伪,狡诈,是以个十足的小人啊,在哈姆雷特归国后,他表面上装出了十分关心的样子,暗地里却千方百计的要置哈姆雷特与死地。
在书中另外1个我们值得一提的人物也是真心中意哈姆雷特的奥菲利亚,她纯真漂亮,善良可爱,是当时最美的女性,哈姆雷特也深爱着爱他心中的女神,但是正当他们二人为自我的未来思考是,他们还不知到实际奥菲利亚也是新王克劳蒂斯用来限制哈姆雷特的棋子,并且当奥菲利亚了解自我自我心目中的王子疯了,并且自我的父亲也被刺死的时间,他的精神也反常了最后奥菲利亚带着鲜花的花环,跳河而死。
之上也是书中首要的三个人物了,而出色的大戏也是由他们三人儿围绕展开的了啊,我最中意的也是哈姆雷特看见他父亲鬼魂的是了,午夜的城堡上,前丹麦国王的鬼魂已经悄无声息的一连呈现了三天晚上。值勤的哨兵惊慌不已,拉了霍拉旭来看,他看的准确,并将此事告诉了哈努雷特了,是夜,阴冷恐怖,王子和哨兵一起登上了城堡的露台,鬼魂真的又一次的呈现了。并且示意哈姆雷特跟他过去,哈姆雷特摆脱了同伴的劝阻,随他父亲的鬼魂来到了1个僻静的地方,于是父亲就把克劳蒂斯杀害他的全过程告诉了他,他是被他的弟弟,也也是现任的丹麦国王,一天国王在花园午睡,他的弟弟克劳蒂斯残忍的激昂毒草汁灌进了爱他的耳朵里,国王就那样的被毒死了,因为死的过快,那样的不知不觉,以至于来不及作死前的忏悔,他的鬼魂在地狱里备受烈火的煎熬,仅有晚上才能暂时逃脱苦难,四处游荡,鬼魂要求哈姆雷特务必给他报仇,另外也要替丹麦扫清奸邪和淫邪,只是最紧要的是不用伤害她的妻子,也也是哈姆雷特的亲身妈妈。
读完了此书后,我才了解了,原来《哈姆雷特》是借丹麦十六世纪末和十七世纪初的历史来反映英国社会现实,当时的英国,如前所述,是1个“颠倒黑白的时代”,而《哈姆雷特》正是“这个时代的缩影”,例如剧中哈姆雷特与克劳蒂斯的斗争,象征当时新兴置产阶级人文主义者反动的封建王权代表的斗争,经过这一斗争,作品反映了人文主义者理想同英国黑暗的封建现实之中的矛盾,揭露了英国封建贵族地主阶级与新兴资产阶级之中为了争夺权力而去的你死我活的斗争,批判了王权与封建邪恶势力的罪恶行径。因而,作文资料具有进步的的反封建好处。
剧中的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理想化的人文主义者形象,也是用表现个人同同社会之中,理想同现实之中的矛盾冲突的艺术经典,哈姆雷特即使为父报了仇,这也反映了人文主义为代价的胜利突出者预示他失败了。这也发映了人文主义者本身的阶级限制,也说明了当时的英国,封建势力仍然很强大,因此,他的悲剧也预示着人文主义者已经完成了他的历史任务。
一个疯子说出的话或许会比一个富有理智的人再三审慎说出的更加真实,那些话如利刃一般,划开徙有的外表,让人审视自己的灵魂,让那自私、丑陋、贪婪无处藏身,暴露于阳光之下。
哈姆莱特装疯卖傻,毫无顾虑的说着嘲讽的话语,他请的戏班让罪恶深重的国王备受煎熬;他说的话,让他的母亲受尽自我良知的谴责。仅仅从故事的开头,我们似乎已看到了结局,这注定是一场无人能逃脱的悲剧。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这是哈姆莱特装疯时所吐露的话语。在我看来,他不只是在反问自己,也是在反问当时那种黑白颠倒、是非不分、善恶难辨的社会中的许许多多的人。他的内心在挣扎,他的灵魂在受难,其实,若不是奥菲利亚的死,也不会把故事推向高潮。在下定决心之前,哈姆莱特一度徘徊在是和否的选择之间,怯懦且痛苦。
奥菲利亚是当时黑暗社会里苦难的被害者,她听从哥哥以及父亲的安排,不再与哈姆莱特来往。她乖巧、善良,却出生在一个黑暗不公的社会,她将这个社会的种种丑态看在眼里,这个弱女子,她用疯癫与死亡与之对抗,没入自然的怀抱,她像是一只高洁的白鹭回到了自己的归属地,她不属于那个社会,她选择了自杀,哈姆莱特也决心复仇。
最后一剑,哈姆莱特将剑刺入了他所痛恨的仇人——他的王叔,那个杀死自己的手足,将王冠戴在自己的头顶,与哈姆莱特的母亲结婚的穷凶恶及的人。哈姆莱特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以利刃刺入丑恶与虚妄,终是在理想与正义的画卷上又添绚丽的一笔。从哈姆莱特的装疯,到奥菲莉亚的自杀,到母亲饮鸩而死,至哈姆莱特受伤,直至国王被刺死,主人公的逐一消亡为这场悲剧画上了休止符。
莎翁悲剧的力量恐怕就在于此,他让读者从富有深意的故事中体味人生百态,学会坚守信仰,学会确立目标,他让我们清楚地看到:那个时代缺少的是什么,需要的又是什么;哪些人需要反抗,哪些人该走向毁灭,才会让社会更加清明。
《哈姆莱特》不只讲述了那个时代人民的反抗与挣扎,它也同样适用于此后的社会,正义终将取代邪恶。不论哪个时代,正义与善良都会被歌颂,一切的罪恶都会被推离天堂,堕入地狱。
《哈姆莱特》在我的内心留下这样一个问题:生存还是毁灭?它时时警醒自己,勿行差踏错!
教学《威尼斯商人》的缘故,花了两个早晨看完了莎士比亚的另一巨作《哈姆莱特》。我不知道,像我一样,第一遍没怎么看明白的读者到底有多少。我实在不能理解的是,哈姆莱特王子在替父亲复仇的这件事情上,为何显得那么忧郁而延宕?而作者塑造这样一个不似英雄的人物,到底又有何用意呢?
于是打开知网搜索相关文献,发现分析哈姆莱特性格的论文不少,看样子不是我一个人有这样的想法。与其拾人牙慧,还不如自己去寻找。带着这样的疑问,今早再次咀嚼了作品的关键部分。还真是有所收获。
先还是简单介绍一下故事情节:丹麦王子哈姆莱特的父亲被叔叔所毒害,母亲在父亲死后两个月改嫁叔叔现任的丹麦国王克劳狄斯。父亲死后变成鬼魂回来告诉儿子真相,哈姆莱特决定复仇。于是装疯卖傻,牺牲自己的爱情,导演话剧《捕鼠机》,让克劳狄斯露出马脚。克劳狄斯想送哈姆莱特去英国不成,设计连环毒计。最后国王、王后包括哈姆莱特全都死掉。
故事内容并不复杂,关键是男主角哈姆莱特的做法让人捉摸不透。他身上所表现的忧郁,以及答应父亲要复仇,却迟迟未见行动的犹豫,是必须要好好研究的问题。
那么,我们的哈姆莱特王子,为何这般忧郁和延宕呢?
其实哈姆莱特刚刚出场的时候,他身上已经被愁云笼罩了。只不过,这个时候的忧郁来自于父亲死去,母亲改嫁。尤其是在哈姆莱特心中,父亲是如此深爱着母亲,可母亲呢,两个月不到就投入他人的怀抱。这让哈姆莱特开始对人世间的一切产生怀疑,甚至厌世。然而,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杀害自己父亲的竟是自己的亲叔叔。这更加加深了哈姆莱特对周遭一切的厌恶,人世间的一切原来如此可鄙,可憎。也让开始哈姆莱特产生的强烈的复仇愿望。只是与常人不同的是:哈姆莱特将给父亲的复仇,拔高到负起重整乾坤的责任。也就是说,他挑战的不只是克劳狄斯一个人,而是以此为代表的所有恶势力。
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在重整乾坤的责任。
接下来哈姆莱特所做的便是装疯卖傻。可是读者要是看过作品,你会发现其实在哈姆莱特装疯的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语言都是疯言疯语。
他说:但愿我也能够向我的生命告别。
他说:倘不是因为我有了噩梦,那么即使把握关在一个果壳里,我也会把自己当做一个拥有无限空间的君王的。
他说:一所很大的牢狱,里面有许多监房囚室;丹麦是一间最坏的囚室。
他还说:人类不能使我发生兴趣,女人也不能使我发生兴趣。
当然,他也意识到:鬼神都在鞭策我复仇,我这做儿子的却像一个下流女人似的,只会用空言发发牢骚。呸。呸。行动起来吧,我的脑筋。
由这些语言看来,他的思想是不断发生变化的。好像得了人格分裂症。一个声音告诉他要复仇,而另一个声音却在跟他说,这个世界太黑暗,早死早脱生。这样的矛盾,在以下这段话中表现的最为明显:
生存还是毁灭, 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是默默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还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 在奋斗中扫清那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死了,睡去了, 什么都完了;要是在这一种睡眠之中,我们心头的创痛,以及其他无数血肉之躯所不能避免的打击,都可以从此消失, 那正是我们求之不得的结局。死了, 睡去了;睡了也许还会做梦。嗯,阻碍就在这儿: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将要做些什么梦,那不能不使我们踌躇顾虑。
生与死的矛盾,在这段心里独白中,哈姆莱特做了详细的说明。生,就得忍受命运的毒箭;死,便可以结束周遭的一切。可是,死后呢,死后谁都不知道会怎样,也许还要继续遭受一样的痛苦。这样来说,死也并不是解脱了。出于这一考虑,哈姆莱特虽然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可是却并没有付出行动。
那么,哈姆莱特到底有没有机会杀死国王呢?
有的。
在第三幕第三场中,国王在进行祷告的时候,哈姆莱特完全有机会替父亲报仇。可是他却没有动手。因为哈姆莱特认为,自己父亲满心俗念的时候被杀,结果要经受地狱烈火的烧灼。如果自己此时杀了正在悔过的克劳狄斯,不是送他上了天堂?
所以,在这一场中,虽然有机会杀,却不杀,只是因为不想让他痛痛快快的死去。换而言之,如果这时他不在祷告,哈姆莱特是要动手的。
这正好照应了下一场的误杀。
虽然后文,在丹麦原野遇见福丁波拉斯率部队进军波兰的时候,哈姆莱特心里的复仇念头再一次被激励:相形之下,我将何地自容呢?啊。从这一刻起,让我摒除一切疑虑妄念,把流血的思想充满在我的脑际。
可是最后决定杀死国王,却是因为母亲的去世和自己的中毒。那一剑刺的太过突然,不是理想的报仇的样子。
所以,朋友们,读完整个故事,我从没有觉得哈姆莱特是个英雄。他想得太多,缺乏实际行动能力。虽然不可否认,他是一个有一定血性,又善良,有思想的人,可是却不是理想的复仇人选,这是由他性格所导致的悲剧。因此,最后得结局只能死去。
至于,莎士比亚为何要创造出这样一个人物形象,今天没有时间研究了,明天继续。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一部剧本,被誉为欧洲四大名著之一。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雨果说“哈姆雷特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的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因为哈姆雷特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我们大家。”赫而岑说“哈姆雷特的性格达到全人类普遍性的程度。”歌德、海涅、别林斯基等一大批著名作家都作出过至高的评价和赞誉。
无数的文人学者,更是作出了深刻的解读阐述。有人认为,作品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罪恶与本质特征;有人认为,歌颂的是人文主义理想,以及人文主义与强大封建势力的斗争,还指出其思想局限性,表现在脱离群众、孤军奋战;也有人认为,哈姆雷特身上寄托着国家与民族复兴的希望,体现出资产阶级对统一国家的理想;还有弗洛伊德派挖掘出哈姆雷特的“恋母情结”;原型批判说则把哈姆雷特作为古代祭祀品,充当人类涤除罪恶复苏自然活力的“替罪羊”;甚至另有相异的观点,百年来分析争论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犹豫还是善良,是懦弱还是勇敢,几尽解剖到了一个人的脑纤维和脑细胞。
看到这些,我读完《哈姆雷特》自惭形秽到无地自容。我前后把这本书读了3遍,也觉得是部好作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莎翁的语言更是飘逸细腻,出神入化,意达心肺,情透骨髓,时有吟诵太白之诗的幻境妙觉,一些经典隽永美句更是闪现哲理、耐人寻味。但说实话,真的没有从哈姆雷特身上观照出多少自己,也真没有看到什么封建阶级斗争、黑暗势力统治、人文理想闪光,更没有联想到“恋母情节”“替罪羊”之类的心理暗示与原始献祭。
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读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感受到的是悲剧的美丽与伟大。莎士比亚所塑造的每个人物都那么崇高。
哈姆莱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所颠覆了。戏一开头,就展现了一个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发出来复仇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个“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
哈姆莱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的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哈姆莱特是一个英雄形象。他很有心机,在强敌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的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一个个圈套,在每一个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但他绝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他是一个巨人型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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