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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的博客初中读后感

读书心得范本:我们班的博客初中读后感(470字)。

“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书是良药,能医治愚昧之症。读书不仅仅是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缓解焦虑,调节情绪。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一篇读书心得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读书心得范本:我们班的博客初中读后感(470字)”,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我们班的博客初中读后感【篇1】

昨天,我买了两本书,分别是《我们班的博客》五年级和六年级(奇怪啊,我们怎么没有六年级?)。这套书顾名思义,就是同学们写在博客里的日志。刚开始看,我就想到了我们四班的博客。因为无论是从内容和其他方面来看,都非常相似(当然人家写得更好一些啦!)。不过,唯一不同的是,我们班里的有些博客日志,怎么看都很潦草,好像是在应付了事。而他们的博客,内容记录的都非常仔细,所以很有看头。

这套书写得非常真实,全部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比如成功的公开课,想想我们开公开课的时候,也没少下功夫呀;偶像剧看疯了,至少我不爱看偶像剧,你呢?关于考试的梦我也做过,醒来时还吓了一大跳呢!还有最冷的一天、新来的实习老师、黄老师出错、转校生……这本书清楚地写出了我们在小学时段的喜、怒、哀、乐,你甚至在看完一篇时,大叫:“哎呀!这不是我干的事吗?”

总之,这套书真的非常好看。我希望我们班的博客也能成为一本书,推广到全国各地呢!

我们班的博客初中读后感【篇2】

我最爱看的书就是《我们班的博客》,它一共有六本,是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每篇文章后面都有留言,所以我很爱看它.因为它好看,所以我不知不觉就看完了6本。这本书以博客的形式,向我们展现了一到六年级的学生们每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而后面的文章评论,大家都说出了心里话,我看到了她们活泼可爱的一面。

看完以后,我的读后感是:“班级里的同学们都要平等对待,不要只因为学习好,老师偏心,而把一个人的品德忽视,书里有很多快乐的事情,比如可爱的同学们和实习老师快乐的在公园烤肉、围着烤肉架转圈跳舞,玩得十分开心;书中也有记录了同学们成长过程中的烦恼:一些学习差的同学们,他们可要吃苦了,在学校里他们要做双倍作业,放学后家长在老师办公室里受罚,同学们回家要挨骂,又要做数不清的作业......读着读着会觉得他们很可怜。

读着书中这些故事,就象发生在我身边一样,我们身边也有和书中一样的同学们,通过读他们的博客和评论,我也更懂得了老师的辛苦,要向身边成绩优秀的同学学习,关心学习差的同学,鼓励他们、尊重他们!

我们班的博客初中读后感【篇3】

上个星期,袁老师让我们同学自己去学校图书馆借书,我借了一本《我们班的博客》,《我们班的博客》读后感。一回到教室,我就爱不释手地翻开了这本书。

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是小作者去买书发生的事情,大概内容是,有一天,小作者去书店买书,在快到书店的地方,他看见同学朱文博和张乐瑶,只见他们两个手拉手在谈恋爱,朱文博拿着一束鲜花,张乐瑶手里拿着一只打火机,当时只见张乐瑶猛地一回头,小作者就像飞一样地跑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可小作者没想到打车回家的钱居然如此的贵,本来想买书的钱一下全没了!

小作者的两位小同学在一起谈恋爱非常不好,因为小学生最主要的任务是学习,要是小学生在学习的时候谈恋爱的话,就很可能会影响学习,但是学生可以在一起沟通学习到更多的知识。

以后,我要多读这种好书,多关注好词佳句,今天,我妈妈也给我开通了博客,以后我争取像小作者一样在博客里写出很好的文章。

我们班的博客初中读后感【篇4】

最近喜欢上了六本书,虽然都是系列,也就是以《我们班的博客》形式写的书。刚打开这些书的时候,觉得很有意思,就看了。这六本书的大致意思如下;通过一个班级博客的独特视角,将当代小学生的校园和家庭生活尽收眼底。这一系列作品呈现出强烈的纪实风格。其轻松、友好、动态的视角和丰富多变的情节赋予作品强烈的时代感和可读性。其中所描绘的当代小学生的生态,所揭示的各种成长问题,都能引起小读者的强烈共鸣,引起家长和教育者的诸多思考。

当我看完这些书的时候,突然有一种感觉,作者是以博客的形式写的,所以我想做一个和作者一样的博客,让大家都可以写,让大家都知道班里的事情,从而促进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不仅要写班里的事情,还要写自己的遭遇,从而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当代学生喜欢上网,博客肯定是以前见过的。这本书非常贴近孩子的思想境界。所以我觉得这本书很好,能吸引我们这些学生。让我们在博客书里吸收知识,让我们拥有快乐的心情,快乐的看书!

这是我看完《我们班的博客》的感受!

我们班的博客初中读后感【篇5】

这是商晓娜博客书系列的一本,主要是讲六年级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和前五年级的故事大有不同。他们的年龄增长了,掌握的知识和了解的东西也变多了,考虑的东西也多了,感情也丰富了。有的女生有秘密了,还有的男女生恋爱了,还有的同学养成一些坏习惯,真是让人不可思议。

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故事是《成长加速度》。在故事中,一个女生无意中发现四个男生在抽烟,其中一个吓跑了,还有一个威胁她不能往外说,还有两个对她视而不见。我觉得这四个男生有两个方面做的都不好,一是小学生抽烟是一件不好的事。因为小学期间正在长身体,抽烟会有损身体的发育,造成伤害。如果想证明自己已经长大请不要用吸烟来表明。另一个方面是发现错误不能及时改正。跑的同学还知道改正,还有两个同学都麻木了,对别人发现他们干的错事都好像视而不见,更可气的事还有一个同学威胁她,简直是错上加错。

我多希望我们班的同学也都看这本书,这样的话,我们到六年级的时候就不会犯类似的错误了。我也希望家长和老师看看这一系列书,好好了解我们真实生活和思想,还可以防范我们犯类似的错误。

总而言之,我觉得他们班很好玩,希望他们能一起坚持写到大学毕业。

我们班的博客初中读后感【篇6】

我读了一本名叫《我们班的博客》这本书是商晓娜姐姐写的,讲述了一个将要小学毕业的班级,他们班的每一位同学都有自己的博客,再将要毕业的压力下还在继续坚持写博客,在博客上把今天在学校里所遇到的事情写出来,不管是开心的还是伤心的都在博客上与自己的朋友和同学一起分享。

让我感受到了这个班的同学之间的深厚感情和情谊,还有在毕业的紧张环境下不但要认真学习还要继续坚持写博客的劲头,表现出他们对博客的坚持不懈的热情。

我们班的博客初中读后感【篇7】

最近,我迷上了6本书,虽说是6本书,但都是一个系列的,那就是以博客形式写的书本--《我们班的博客》,当我第一次打开这些书的时候,就发现非常有趣,于是我边看了起来,这六本书的大致意思是这样的;透过一个班级博客的独特视角,全景式地反映了当代小学生的校园和家庭生活。这个作品系列呈现出强烈的纪实风格,其平易、亲和、动感的视角和丰富、变幻的情节赋予作品很强的时代感和可读性,而其中描绘的当代小学生生态和揭示的多种成长问题又能引起小读者的强烈共鸣,引发家长和教育从业者的诸多思考。

当我读完这些书时,我突然有一种感觉,就是作者是以博客形式写的,我就想跟作者一样,制作一个博客,让大家都来写,让大家了解了解班中的事,好促进我们同学之间的关系,不但可以写班中的事,还可以写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当代的学生们都喜欢上网,博客是肯定见过的,这本书又是非常跟的上孩子们的思想境界的,所以,我感觉这本书非常好,非常能吸引我们这些学生们,让我们在博客书中吸收到知识,让我们有着快乐的心情,愉快的看书!

这就是我读《我们班的博客》的读后感!

我们班的博客初中读后感【篇8】

“简直没办法描述他的穿着——总之,他的打扮很奇怪,而且每件衣服都很脏。”“老天爷送给黄天源”“我穿了那件棉服回了家,感觉很温暖”“顾老师:‘你的压力太大了,其实只要你尽力了,考多少分都不会有人责怪你的。”“直到晚上放学,顾老师才想出了好主意,她叫我们把花都带回家去,替她养着。不过有一束花儿,她留下了,那是黄天源在纸上画的勿忘我。”《我们班的博客》读后感征文大赛,妈妈告诉我已经是10月1日的晚上了。虽然我错过了投稿时间,妈妈问我:“这套书是你最喜欢看的,给你带来了很大帮助,能不能参加比赛不重要,把你的读后感受写出来发给晓娜姐姐看看,愿意吗?”我欣然答应了,因为我太喜欢这套书了,现在它已经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了。今年暑假快开学时,我和妈妈去书店买学习资料,无意间看到了《我们班的博客》这套书,只有一、三、五年级的,妈妈觉得很好,都给我买了。什么叫博客?我当时还不知道。晚上,我和妈妈先打开了那本“三年级进行时”,先是妈妈读给我听,我一下就听入迷了!怎么说的好多故事和我在学校里很像呢?从那天开始,我睡觉也看,吃饭也看,上卫生间我也舍不得放下,妈妈说:“呦!我们家出了个博士嘛!手不释卷,废寝忘食,真是孺子可教啊!”我爱上了“我们班”的同学,“严旭”特搞笑;“黄天源”很可怜,我也很想帮助他;“鲁米扬”和我的同学鲁天奇是不是双胞胎啊?怎么他们犯的错误都很像;我喜欢“顾老师”,她像妈妈一样和蔼可亲;还有可爱的“宋艺琳”。我们班的女生也是这样,有时很可爱,有时有点烦,唉,这就是女生。我也不喜欢讨厌的“琳琳妈妈”,还有恐怖的教导主任!看了《鲜花朵朵开》,我很开心。上个月的教师节,我也嚷着让妈妈买鲜花送老师,可妈妈拒绝了,她说:“最珍贵的礼物是用心意做的。”她买了手工纸,和我一起做了一张贺卡,写上祝福,画上鲜花,送给老师。我的班主任徐老师也说很喜欢我的礼物。教师节过了几天,我看到校园里扔了好多开败的花,庆幸我做的贺卡还陈列在我们教室的展览园地呢!原来我的徐老师和顾老师一样,喜欢我们亲手做的礼物。看来妈妈是英明的。自从看《我们班的博客》,从9月1日开学那天,我就开始写日记,每天坚持。我越来越喜欢写日记,我也把我的心情像博客一样画在日记上。妈妈比我还高兴,因此特别奖励我,往书店跑了好几次,终于帮我把缺少的二、四、六年级都买了回来。我希望等我能写好的时候,我也写我们班的博客,而且我特别渴望能见到商晓娜姐姐,妈妈说会有这一天的。

我们班的博客初中读后感【篇9】

今天,张老师告诉了我们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我们班的博客开通了。同学们都兴奋不已,我也一样。张老师又说:“希望同学们积极投搞,让我们班的点击率增高。”然后张老师给我们讲了怎样进入我们班的博客。

回到家后,我迅速打开电脑,按照张老师说的方法,很快就进入了我们班的博客。啊!好漂亮呀!首页是荷叶和露珠,然后就是我班同学发的文章了。哇,有不少的同学都在博客上发了文章,还发了许多的评论呢!真有趣。我也紧跟其后发了评论。

自从我们班的博客开通了以后,我就非常的喜欢它,现在我不仅可以阅读我们分享小组的文章,而且还可以阅读我们全班同学的文章了。与此同时,我也可以吸取别人的优点,取长补短,这样在我以后写作文的时候,就不会出同样的错误了。

希望同学们也要积极踊跃多发文章,我觉得我们不仅可以发文章,还可以发一些图片、学习方法、小窍们、小笑话……等等。这样就会使我们班的博客,内容丰富,越办越精彩,同学们也多了一个交流的平台。

同学们,你们说我说的对吗?

我们班的博客初中读后感【篇10】

我们班现在特别流行网上活动:QQ聊天,QQ建群网上空间等等,但现在我们班有一个共同流行的活动,那就是——博客

从写作文开始吧,我们班现在写作文水平可大着呢,大家请看齐鲁晚报,校园周刊,百家作文,这些有名的校园园地,可都有我们班一个个小作家的身影呢这些可都归功于我们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吴老师

吴老师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她不但给我们六一班建了一个博客,还把同学们的作文上传到博客上,不但如此,发现谁写的作文或日记写得有亮点,就认真的帮助修改,然后推荐给报刊和杂志,提高了我们的写作水平

现在,我们班的林一凡,张心雨,李志斌等同学已经品尝到成功的喜悦,在各个报刊已经小有名声,在这里还要说一个人,王昌泽,以前对作文又头痛又无奈,可现在不一样了,不但喜欢上了作文,而且还在报纸上发表了文章,真是可喜可贺

吴老师不但把好的作文上传到博客上,还把当天同学的表现,还有明天的作业一并发到博客上吴老师还上传一些好的文章和好的教育孩子的方法,既让家长学到不少好的教育孩子的方法,而且还方便了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沟通,真是一举两得

真希望六一班的博客风越吹越远,越吹越强,我爱我们永远的六一班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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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我们读书心得


一般来说,在心得体会中,我们自己就是里面的主角,写心得体会要注意些什么呢?最好的我们读书心得是由小编为您整理和分享的内容,敬请您阅读并收藏本文!

最好的我们读书心得(篇1)

《最好的我们》讲述了耿耿、余淮同桌三年的故事,在这些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有最好的班主任张平老师,有一群玩得很好的朋友,还有为了梦想不断努力的他们。虽然最后作者没有点明他们在一起了,但是我相信他们就是最好的。

八月长安将回忆写到了极致,将成长的点点滴滴以文字的方式展现给了我们,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高中时代的我,书里的一字一句都能引起我的共鸣、都能将我带回那年盛夏。那年,有写不完的理综试卷、有背不尽的古文、有神出鬼没的班主任、有我暗恋的男孩、有……那年,青春正好!

我很少看网剧,却一本正经的追起了《最好的我们》,只因这部剧能让我想起我的高中生活。一个时代的流逝,在夏天的风中留下空荡荡的遗响。《最好的我们》之所以能火,也行就是有许多像我这这样对过去念念不忘的人。

最好的我们必须自爱,只有自爱,你的心灵才会有一片晴空;最好的我们,就是为了梦想而努力拼搏、一直奔跑的我们;最好的我们,就是当下的我们,我们不能因为害怕失去,就不去拥有。我们都在追求自己认为的“最好”,殊不知也许最好的他或她就在我们身边。被爱的人是幸运而感动的,而爱人却是一次又一次猝不及防的心跳加速。

有人曾说:“光阴如梭,一切都生锈了”。我又何曾不希望自己能回到2012年,回到那个天气正好、微风不燥的夏天、回到那个目光清澈湿润的年少。

最好的我们读书心得(篇2)

比《橘生淮南》好。

起码情节丰富和真实得多。

每一个人也生动立体得多,大家做着符合自己年纪的事,想着那时候应有的烦恼和情绪。没有将每个人心底那些丝丝缠绕的小心思都纤毫毕现,没有人人都敏感机锋到仿佛揠苗助长,懵懂,又混沌,似懂非懂的好奇和疑惑呈现的恰恰才是我们共有的青春。我们一生中不能用言语准确描述的事情和时候太多,懵懵懂懂和混沌不清在后面看来才有暧昧不明的.暖光。才会有像席慕蓉所说的:在我们的世界里,时间是经,空间是纬,细细密密地织出了一连串的悲欢离合,织出了极有规律的阴差阳错,而在每一个转角,每一个绳结之中其实都有一个秘密的记号,当时的我们茫然不知,却在回首之时,突然间发现一切脉络历历在目,方才微笑地领悟了痛苦和忧伤的来处。

看到后面两章,恍然知道,很多话很多事很多对手很多反应只能在年轻的时候做,只能在年轻的时候有,一旦过了错过那个时候,一样的心情一样的自己也给不出一样的反应。勉强只会滑稽。16岁的耿耿可以仰望和崇拜余淮到听他说不想那么远依然要用力靠近和支持他,26岁的耿耿却害怕余淮跟她谈现实和将来,怕自己负担不起如山一样的他。真庆幸,情感是在十年前就埋下并且坚定不移地生长下来了。耿耿于怀相隔多年也还能相拥一吻定情。可是最动人的不是这一吻,也不是晚秋高地上的终于牵手,而依然是他们高中三年那些眉目不清却流光溢彩的时光,在他们牵手之后,这长而深厚的背景反而越发耀眼。

喜欢这故事。电视剧更具可观性,但书里更接近高中生的状态。都很好。

最好的我们读书心得(篇3)

电影正在上映,端午节的晚上,抛开了所有的杂事,和一个趣味相投的闺蜜约了一起来看这部校园片。匆匆而来又匆匆离开,来不及有太多的交流,甚至忘记了要合一张影。所有的心照不宣都留在了影院里笑出的声和哭出的泪中。

好吧,我承认,我们的笑点很低泪点也很低。在我看来,电影拍得并不好,凌乱,而且面目全非,完全拍成了一部成年人的爱情片,以至于回家后立刻有了重温小说的冲动。之所以会哭会笑,得益于音乐和氛围的渲染,也许更是因为我们心中对校园始终保留的那份难以割舍的情结。

相比之下,电视剧要拍得好很多。首先演员选得就很好,每一个人物都极贴近小说的描述。“小眼睛,小虎牙,干干净净,笑起来眯着眼挺可爱”,刘昊然简直就是我心目中那个有时别扭有时张狂大部分时候很青涩的小爷的模样。而电视剧的好处就是足够长,容得了絮絮叨叨的娓娓道来,这一点恰恰和小说里碎碎念般的平淡记录找到了契合。要知道,最能打动人的感动,并不在那些大起大落的戏剧冲突里,而就在这些平凡得几乎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的点点滴滴里。

最富有魅力的,无疑还是文字,这也是几乎所有的小说党们都会对改编的各类影视作品永远有吐不完的槽的原因吧。一百个人的心中,便有一百个不同的哈姆雷特。面对着文字,你可以肆意的把任意一个形象与记忆里的某个人重叠在一起,把任意一个情节与过往的某个场景重叠在一起,然后任由着思绪在这些重叠中泛滥,名正言顺的跟着小说一起哭一起笑。我想,更多时候,是被自己的感动所感动到的吧?

我和闺蜜周围的一大帮子同学,全是一群社会精英成功人士,每天忙忙碌碌为了各自的理想和责任在拼搏在奋斗,每天讨论关心的也是时事热点或商业模式又或是某个合作共赢的机会。只有我们俩会对这样一部校园题材的小说,从书到电视剧到电影然后再回过头来重温一遍书这样的一路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在我们这个年纪,有点儿另类,也许还会被认为有点儿无聊。而每当想起这点,只有振振有词地给自己来上一句:我们和他们有代沟。

“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后来的我是最好的我。可是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只好伸出手道别。”在我看来,每一个时候的我们,都是最好的我们。谁说青春就一定要伸出手道别,它会在某一本小说里,某一首歌曲里,某一个镜头里,某一段故事里,排山倒海般的扑面而来,瞬间沉溺于湿漉漉的记忆中。

感谢八月长安细腻的文字,带给了我很多任性的小情绪。所以,三部曲,《你好,旧时光》,《橘生淮南》,《最好的我们》,全看了。永远揣着一颗少女心,挺好。

最好的我们读书心得(篇4)

《最好的我们》讲述了耿耿、余淮同桌三年的故事,在这些年里发生了很多事:遇到了爱他们的班主任张平老师,有一群玩得很好的朋友,还有为了梦想不断努力的他们。八月长安将回忆写到了极致,将成长的点点滴滴以文字的方式展现给我们,在这本书里,看到了曾经的我们,树里的一字一句都能将自己带回那年盛夏。那年,青春正好。

高中生活紧张而忙碌,但仍有许许多多美好的回忆。高一时,我们认为高考还早,每天班里总是吵吵闹闹。开学后不久,我们就迎来了以班级为单位的'第一次比赛——小步操。小步操一直是我们学校的特色,要求在跑步时人贴人,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一拳,全班必须心齐步齐才能保证队形不乱。比赛那天到来时,所有班级在操场上已经站好方队,校长一声哨响,全校各个班级一起开跑,整齐的步伐、响亮的口号,每位同学都热血沸腾。那次,我们班拿到了高中后班级的第一张奖状。

文理分科时,玩得好的同学会在一起询问彼此学文学理,希望还能在一个班级。文理分科后,彼此分开,随着课业的增多,渐渐少了联系,偶尔在校园碰到,也只是说:“你们班学到哪儿了?”不知不觉,从“我们班”变成了“你们班”……很喜欢书里的一句话:“考场上一寸得失,交换的都是人生”。经历了高三的魔鬼式卷子洗礼后,高考如期而至,考前动员大会上,同学们哭的像个泪人。青春就是这样吧,谨慎珍惜还是放肆恣意?家谎,反正不管怎么度过,最终都会遗憾的明白,这?时光,终究还是浪费了。

青春不曾走远,而那时候的我们,就是最好的我们。毕业终于还是到来了,无论高考的结果如何,我们依旧笑着说了再见。那年,青春正好。那年的你们是最好的你们。

最好的我们读书心得(篇5)

最近在追一部剧《最好的我们》,觉得它能产生一种共鸣,起码我是深有感触的。剧中的余淮身上有某人的影子,让我回想起了他。曾经年少时代的我们,和剧中的主人公有些相似,那时的我虽不是典型的学渣,但数学是死穴,大题基本没思路,而同桌的他是个学霸,先嫌弃我笨然后再给我讲题,有时把我惹火了,就冷不丁的和他说话,他会沉默一会儿,我心里开始自责,坐着瞎想,可他又拿起书,不厌其烦的讲数学题,讲完后自然和好如初了。和余淮比较,他俩很相似,特别毒舌,常常被他损的体无完肤,但损完后,又换了个人似的,给我零食吃,这就是打个巴掌再给块糖?

有次我莫名其妙地心情不好,没心思做题,他看出了我的情绪,递过MP4让我听,至今清楚地记得听了两首歌,《青苹果乐园》和《坚强女人心》。他那时的偶像是小虎队,以至于现在一听到小虎队的歌曲就会联想到他。第二首是《武十郎》的主题曲,当时我们一起追那部剧来,讨论剧情,武打动作,讲大结局。班级娱乐表演我唱了这首歌。

中学时代我们朋友,互相帮助互相学习,我虽然理科不如他,曾写了篇两千字的`文章参加全市作文竞赛,但无音讯了。文章另外复印了三份,自己留着,外地的闺蜜和他各一份,题目是《结束了错误的奔跑》,有的朋友说有点深奥,我留的那份搬家时已遗失了,略有遗憾。他手上的不知还保存着不,文章里提到过他,给他时他就随手放在桌子上,继续做题,看了真让人不爽,不过他就那样,习惯就好。后来的我们仍然好友般的相处,有段时间,我常常放学后找他,但不和他说话,他开口了,让我没事不要找他,说会很尴尬的,说如果有事,会尽力帮我的。有时偶遇了,便闲聊几句,但偶然间听到别人在议论我俩,我思绪万千。后来听到有人指着我问他,是你对象?从那以后我们疏远了,我不想解释什么,他也一样,觉得清者自清。在校遇到,我们沉默不语,仿佛陌生人。上学路上碰到,我们很自然地聊起最近的学习情况,但谁也没提别人误会我俩的那件事。

青春期的我们,对友情和爱情的界限很模糊,也想过自己对他是友情呢还是掺杂一丝喜欢呢?也像剧中的耿耿一样,猜测自己在对方心里的位置。那年我没开口问他,因为一直知道他念念不忘小学时初恋,但他却不知道我喜欢和他坐同桌这件事。在纠结了一段时间后,我还是决定好好学习,不去想这个问题了,但我也清楚,发生了绯闻事件后我们无法再继续做朋友了,是我的刻意疏远,才导致我们渐行渐远了。中考结束后,他考上了汾中,我选择了师范,便再无交集。前几年听他哥们说他在医科大学,我先是惊讶,但想想很符合他的性格特点所选择的学校。愿他一切安好。

最后想起小说中的几句话:最好的我们,最坏的我们。回忆是时光里带着温暖的余悸。最好忘了吧最坏不过是关上这世界的门。伸出了双手拥抱当时的我们。最好忘了吧最坏不过是关上这世界的门。伸出了双手,却不再会有我们。

最好的我们读书心得(篇6)

我们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花朵。未来,中国要靠我们建设,我们要为其添砖加瓦。现在,几乎每个家庭都只有一个孩子,因此如何教育我们这些独身子女,使我们长大以后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是爸爸妈妈们经常关心和讨论的话题。

爸爸妈妈看了《我们给孩子什么才是最好的?》这本书,开始更加关注我习惯养成的问题,而不是一直问我要成绩。要求我养成一个习惯:见到老人要问好。我也意识到了,我们应该更加孝顺长辈,长辈们是很不容易的,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们应该尊敬、关心他们。

我的爷爷奶奶家住的很远,在迈皋桥。当我在力小上学,接送成问题时,爷爷主动站了出来。当时爷爷的腿骨折才好,身体很虚弱,小时候我和爷爷没有经常在一起,关系也很生疏。

亲戚们都奉劝他不要接我,免得身体又出毛病,而爷爷坚决要接我,怕我一个人在路上遇到麻烦。每天爷爷在家帮奶奶把午饭烧好,吃好午饭后就到我们家,再帮妈妈烧好晚上的菜饭,看看报纸,快放学的时候就到学校来接我,每天下午四点半左右再回到迈皋桥的家。

爸爸知道爷爷很不容易,说:"不学礼,无以立。有礼貌是人生莫大的帮助。"对爷爷一定要有礼貌、要孝顺。要求我有好吃的首先要想到爷爷,有好的开心的事情也要和爷爷分享。爸爸自己也身体力行,给我做了很好的榜样——每周都要抽空去看望爷爷奶奶,捎上一些好吃的东西,陪他们说说话、聊聊天,关心关心他们的身体状况。

爷爷因为现在常运动,要赶车子,身体倍儿棒,可以追着汽车跑。要知道当初来接我的第一天,走路都走不稳,上下楼梯都要我扶。现在我和爷爷的关系也越来越好,爷爷已经成了我的一个知心朋友了。

读了这本《我们给孩子什么才是最好的?》,我懂得了,培养良好的习惯,形成良好的品德习惯是我们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养成自主的习惯。

蔡礼旭老师说的好:"接触地《弟子规》后,越学越感受到它对孩子的一生至关重要。"我的爸爸妈妈现在也在研读《弟子规》,希望能从中能取得一些教育我的经验。

最好的我们读书心得(篇7)

对作者慕名而来。看完后心里五味杂陈,心情有点复杂,有点小失望,又好像不是。看得出,作者在很努力地回忆与构想,试图将她自己乃至我们每个人高中时期都会经历的同学关系,师生关系,初恋,高考,用最细致真实的方式表达出来。这一点,她做到了,毋庸置疑。

在阅读中,很多学习与生活的场景都令我似曾相识,很多平实又暗藏深意的语句都让我禁不住细细揣摩,然后最终在心里表示完全认可:对,就是这样,高中时候的我们就是这种状态!作者笔触细腻而柔软,对应的她本人情感也非常细腻。但是,成也细腻,败也细腻。因为太过于追求细节和每个人对一些事件的反应,文字又显得拖沓冗杂,过多的描写词汇和没必要的细节反倒拖累了节奏。故事情节没有明显的能让人记得住的走向,也没有明晰的层次,更不用说大的框架,只剩一些阅读中看似诙谐俏皮实则无趣卖弄的小聪明,幼稚好笑。其实,删繁就简,加快场景转换和叙述节奏,运用故事本身的起伏带动人物,更能让读者于情境中捕捉到情感,而非大量琐碎的词汇描述,越描越苍白。事无巨细意味着单薄,一定的留白才显生动。不过我想作为一名成熟的作者,她一定也明白这个道理,只是自己写作的意愿,特点和喜好不好违逆。在看校园生活的过程中也一度想弃文,总觉作者有种顾影自怜,自作聪明的小稚嫩,以至于好多次决定以后再也不看她的文。但在高考之后发生了很多事情,耿耿余淮之间,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是真的触动到了我,他们有不在一起的可能,也有在一起的机会。世事不就是这样吗,没有哪一段离合是能说得清的。作者处理得很高明,把读者像无头苍蝇一样牵着走,又把迷茫的感觉写在情理之中。后期文字压抑到就算看完结局的大团圆,也让我喘不过气来,作品的感染力她还是做到了。于是,还是决定继续粉下去。

最好的我们读书心得(篇8)

当画面切到耿耿余淮高中相处的一幕幕时,我的确不免感动了。但是这样的结局并不真实。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经历着不同的爱情,但很少有爱情可以做到破镜重圆。

世界是一个圆,我们却走散了。

不是的,世界永远不是一个圆,我们不会再一次走到原来的起点的。即使我们可以依照命运最后走到一起,那也绝不是当初轻易拥有的天真和纯洁了。

当初的我们可能天真,可能会有许多幻想,但我们不得不相信生活的残酷,在我们的人生中,我们不得不向命运低头。

我不爱耿耿和余淮,甚至我不爱耿耿和路星华。他们都太好,一个有着完美的曾经,另一个有着美好的现在和值得期许的未来。我更喜欢的是韩叙和简单。是吧,韩叙很渣,韩叙伤害了简单。但是那却是真实的可爱的爱情。我和你一起长大,我喜欢上了你,你也喜欢着我,却只是那一起长大的情谊而不是爱情。我爱你从来不累不倦,但我也不会一直等着你。我知道了你喜欢上了别人,我受伤了,不管那是我的好朋友也好,是我不认识的人也罢,总之,都不是我。于是我总算死心了。你知道你伤了我,你很愧疚,你能记起我们相处的点点滴滴,但你不会找回我。

我们彻底陌路。

这样很伤感,但是这样很真实。我们中的有些人,就是会像简单一样,经历了一次受伤的爱情,终于知道怎么保护自己,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也有些人,会像韩叙一样,经历的一次自己伤了别人的感情,才知道应该怎样去爱,知道陪伴的长久不是爱情的本质,知道自己的内心要什么。

但也有人吧,会像路星河一样,傻傻的,真的可以一直坚守自己的喜欢,真的可以认清现实,而且用自己的力量去想办法得到自己的爱情,那不是笨,也不是坏,也不是什么感动,而是他的内心诉求,你要知道,就算他最终被这段感情伤害、抛弃,他都是理智的,知道怎么恢复,知道要把自己带到哪里去疗伤。所以,当伤害造成,他反而会是好的最快的那一个。

这样的人,实在太少,太珍贵了。耿耿和余淮,是理想出来的。

好吧,要说他们的现实,也是有的。但是这样的人,就是真的痴了。耿耿这样的坚守,可以有,可以多。她变得更好了,她能够选择她所想要的了。但是余淮这样的人,少年风光,一朝看尽长安花,最后他的人生,却是要背着这样的风光沉重的继续走了。过去的美好,会全部变成负担,变成一根根针,扎在心上,每当看到现在的自己,再想到以往的自己,都是一阵疼。如果不能在次翻身,那么一生都会笼罩在自己的阴影下,走不出来。

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十年。

哪止十年啊,已经隔了重重山路了。

最好的我们读书心得(篇9)

这是我看过写得最好最真实的青春小说了!没有狗血的剧情没有那么多生离死别啪啪啪堕胎等狗血!就感觉是自己的同学,一个是傻不拉几的疯丫头,一个是翩翩学霸,“耿耿余淮”这样的组合,放在任何班级里都会被起哄在一起吧!前篇的高一生活的描写特别引人入胜,引起共鸣。其实都是经历过的事情却百看不厌,不只是缅怀,而是会跟着会心一笑!而后半段是我觉得比较点睛之笔的,不像其他的小说非要拉的那么狗血!而是平平常常的生活,余淮的妈妈得病家庭突生变故他就不得不妥协放弃去清华,也不算太糟糕。本来这才是真正生活青春的无忧无虑只是仅仅因为爸妈为我们抗起了一切!敢于面对生活艰难险阻才是真正的成熟。结尾处两人愿意倾听内心的声音真实难能可贵的!时间确实会带陌生感,但心心相印明白理解对方的难处,一切都不是问题了,所以耿耿受到学姐婚纱照的影响,鼓起勇气给余淮发讯息,来到他们的树前。“看,和我名字连在一起就是耿耿于怀”“我就是耿耿啊!”PS:就他们这样子来说,《致青春》里陈孝正和郑微,至少就不是那么坦率了!

初中读书心得600字


读书肯定是有用的,可以提升个人的修养,修养是长期积累而成的,读书并不需要有很明确的目的。我们已经具备自我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要对读书重视,观念的转变很重要。下面是带来的,欢迎欣赏。

初中读书心得200字篇一:

我读了《一片树叶的奇迹》后对我感触很大。

书中是这样讲述的:有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在外面看见一棵树,树叶都一片片地掉下来。病人望着落叶,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她说:当树叶落完,我也要死了。

一位老画家知道以后,想了一个办法:用彩笔画了一片树叶挂在树上。这片树叶永远没有落下来,这个病人居然活了下来。

我明白了:信念就像一个火炬,它能燃起生活的希望。我们的人生有时也面临着山重水复疑无路的问题,但只要有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信念,路总会在脚下延伸,直到成功的彼岸。

初中读书心得200字篇二:

今天,我看了《聪明的小公鸡》这个故事。故事是这样的:一只小公鸡正在玩,突然,从他身后窜出一只大野猫,张嘴就要吃它,小公鸡急中生智,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大野猫上了当,小公鸡逃走了。我想:大野猫好笨哪!小公鸡好聪明哪!小公鸡爱动脑筋,脑子越用越灵活,能很快想出好办法来逃生。我要学习小公鸡!大野猫不愿动脑筋,脑子老不用可就便废了,我才不学习大野猫呢!今后,我要多动脑筋,多读书,用丛书中学到的知识来克服各种困难!充实丰富自己,多长本领,长大后用所学的知识,开动脑筋,为社会多做贡献。

初中读书心得200字篇三:

暑假我读了少年儿童百科全书,里面有好多好多我不曾知道的科学知识。

夏天用电风扇很凉快,可是你知道为什么吗?是电风扇的分是凉风吗?不是哦,其实电风扇本身不会制造凉气。那么你为什么会感到凉快呢?原来电风扇说吹出来的风,不过是与室温同样的热风,你身上有汗的话,这股风就会迅速地使汗水蒸发,离开皮肤。汗水蒸发时,带走了热量,这样你就会觉得凉快了。哈哈,你知道了吧!

另外,我从书上知道了气球为什么用针一扎就爆了,气球是橡胶做的,吹足了气的气球比没有吹气的气球表面积大十几倍。它的伸缩力很大。所以用针扎一下吹足气的气球,瞬间就会爆炸,没吹气的用针扎了就吹不大了,嘿嘿,你明白了吗?

书上还有很多很多知识,爸爸妈妈都不知道,我看了,我知道了,很满足、很得意,好开心呀!

初中读书心得200字篇四:

《名人传》是由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写的。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贝多芬、托尔斯泰、米开朗琪罗。

在这3个人当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贝多芬。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他的父亲并不称职,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由于母亲的早逝和父亲的压迫使的贝多芬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正当他辉煌时,他却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一个以音乐为一生的音乐家来说,这是比死还要痛苦的折磨,但他并没有屈服于命运,在这种情况下成就了伟大的《第九交响乐》等一系列作品所以我认为做事要有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丝毫无惧。这就是成功的秘诀。成功不仅仅是天赋,还要那种与困难抗争的精神在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是寻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

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最后,我希望全世界人都能够记住贝多芬,并像贝多芬那样活着。 名人传读后感500字

阅读了罗曼罗兰的《名人传》,深有感触。罗曼罗兰是20世纪法国着名作家,他的作品是人们强大的精神支柱。《名人传》写的是贝多芬,米开朗基罗和托尔斯泰的故事,他们经历了各种的磨难却没有向命运屈服,在生命的最后一秒仍不屈不挠的抗争着,最终成为了伟人。这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艰难和挫折是对命运和人生的最好锤炼!

在这三位伟人当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贝多芬。他对音乐有火一般的热情,先后创作了许多优秀的作品。他的作品深邃而辉煌壮观,充满了幻想。但灾难还是无情的降临到了他的头上,在18XX年,他意识到自己的听力障碍已经无法治愈,并且会很快恶化。那意味着他可能再也不能进行创作。即使这样他却能顽强的和命运抗争,这也许是他后期能写出那么多不朽作品的原因吧。这种对生活对命运永不妥协的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这伟大不屈的灵魂让黑暗的世界有了光芒,让生活有了希望。

初中读书心得200字篇五: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着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

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

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读书心得范本:《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本汇集五篇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书是明灯,能照亮光辉人生。读书不仅仅是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缓解焦虑,调节情绪。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什么样的读书心得可以让人眼前一亮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读书心得范本:《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本汇集五篇”,仅供您参考。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一】

我并不喜欢看外国的名著,因为记清各个人物的名字就要花费许多时间,但不可否认这些书相对我们来说别有一番异域风情,它们更直观的展现出让人理解、感同身受的人性,反思自己的人生。

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恩肖先生带回孤儿希斯克利夫,对其的十分宠爱,显而易见,希斯克利夫的到来,使一个家庭失去了平衡,其子亨德雷自然会不满,他强烈的嫉妒希斯克利夫,但我们谁又能要求一个小孩子去宽容,世上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宽容呢?所以亨德雷对希斯克利夫嘲弄、贬低、辱骂,到恩肖死后,将其贬为奴仆,百般迫害,便是可以理解的了。

而希斯克利夫的童年在亨德雷的皮鞭下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恩肖的女儿凯瑟琳就成了他忠实的伙伴,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亲密无间的成长,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成为青梅竹马的恋人。

但在父亲死后,凯瑟琳便意识到他们的社会地位悬殊,她去追求传统的“人间的爱”从而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她直白地承认,自己是爱林顿的,因为他年轻,长得俊俏,爱慕她,富有,可以让她成为当地最尊贵的女人。这是现实。而凯瑟琳却同样直白地说道:“在这个世界上,我的最大的悲痛就是希斯克利夫的悲痛…他是我思想的中心。如果别的一切都毁灭了,而他还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如果别的一切都留下来,而他给消灭了,这个世界对于我将成为一个极陌生的地方,我就不像是它的一部分。”这是心底的爱。

对希斯克利夫来说,凯瑟琳的背叛令他失望,而她不幸福的婚姻又令他痛苦,在凯瑟琳死后希斯克利夫开始疯狂的报复,他让亨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仇恨将他完全控制。但在弥留之际,他反思“这是一个很糟糕的结局”,已不想报复,因为这样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的复仇方式必然只能走向寂寞与空虚!正是这仅存的一点点良知让他拥有了最后的幸福,与凯瑟琳十几年的孤魂在旷野上携手同行。

《暮光之城》中爱德华说这部经典不是爱情故事,而是仇恨故事。但贝拉认为,他们的爱就是他们唯一的救赎精神,什么也不能分开他们——凯瑟琳的自私、自利,或者是他的邪恶,甚至是死亡。爱德华在之后与贝拉的感情问题中理解了希斯克利夫,切身感觉到希斯克利夫喜欢至爱,却无法得到,只能对他的情敌施加报复的那种感情,但他还是选择了宽容。

同样是禁忌之爱,却有不一样的结局。可以认为这是作者艾米丽的残忍,或梅尔的仁慈,但人物截然相反的性格,确实结局不同的真正原因;或者说,是因为不同的成长环境造就了他们结局。凯瑟琳幻想借她所羡慕的林敦家的富有来“帮助希刺克厉夫高升”,使她哥哥“无权过问”;而贝拉却愿意冒牺牲灵魂的危险成为吸血鬼的一员。她们都有着自己的私欲,但贝拉却可以坦然的承认,凯瑟琳却为此找着冠冕堂皇的理由。希斯克利夫,用复仇来度过余生;爱德华却是先选择救赎泥足深陷的贝拉,希望能离开,即便是没有成功,也能宽容贝拉在心底留一块空间给那个带给她快乐的人。他们都有嫉妒,但只有一个人拥有了宽容。

初读《呼啸山庄》我因为人物的极端而不能理解,再读,我却可以找到人物与自己或多或少的相似,因为人都是自私的。我可以理解凯瑟琳的选择,也可以明白希斯克利夫的苦楚,因为作者展现的都是最人性的一面。稍稍换位思考,当情当境,我也不一定会做出更好的抉择,因为我没有爱德华用100多年时间学会宽容、无私。但,作为凯瑟琳的我却不会在嫁给林顿后再与希斯克利夫纠缠;作为希斯克利夫的我,在已知与她再无可能后,会离开他们的生活,求一份眼不见为净。

现在的多数人都会先有心底的爱,然后和现实结婚。就像门当户对,是每个时代都存在的,即便现在不会直白的说出,但成长环境不同,能坚持到最后的有多难。

网络流行“梦想就是用来破灭的”、“现实都是残酷的”这些说法。但万事成败靠的是自己努力的多少。选择“现实”没什么不好,但你不能只一味的从中索取,去填补自己因为这个选择而造成的伤害,不去付出,自欺欺人,埋怨不公,甚至采取极端手法,只让自己活在回忆里,活在幻想中。而选择“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就要学会互相磨合,梦想放到社会中总会有一定落差,人需要的是用宽容的心对待这些落差,一旦经营的好了,收获的也会是完美,不至于懊悔为了这个梦想自己放弃了什么。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二】

在狂风暴雨的施虐下的一个山庄下,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魔鬼的复仇,是跨越生死的激情,是一段无法宽恕的人生。

《呼啸山庄》作为19世纪的古典文学,本应沾上那个世纪女作家通有的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息,弥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味。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才知道这是19世纪的一朵充满无穷魅力的奇葩。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完全不同于当时流行的作品,他没有经过城市的熏陶和浸染,是完全用山乡荒原的自然协调绘成的。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山原,故事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风貌和原始的本性:质朴,粗纩,刚强,感情奔放不羁,举止疯狂无度,不过一切地爱,又不计后果的恨,这在温文尔雅的慊慊君子看来,自然显得野蛮而奇特。

他希斯克利夫,不过是山庄主人带回来的身份不明的孩子,可她凯瑟琳·恩萧却是山庄主人宠爱的小女儿。他们亲密无间,他们青梅竹马。本该是一段佳话,但命运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拿起锤子敲下去,剩下的只有满地的悲凉与心寒。他,失去宠爱后,她,嫁给别人,他心中那么爱意被满满的仇恨蒙蔽,禁不住想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幸福来的快,去的也那么快?他毫不犹豫的选择暂时的离开,选择报复,选择地狱。三年过去,他,带着满腔仇恨,带着满身财富回来,他,狠狠地报复。

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压制,人性被残酷的扭曲,于是具有强烈的反派意识,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便通过作品,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把自己的正义,激情,愤怒溶入作品。最终,希思克利夫的爱毕竟还是战胜自己的恨,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时,他并没有胜利的喜悦,还是在茫茫草原上漫游,最终安然死去,这样一个饱受苦难与屈辱的人物,对爱情至死不渝的渴求和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让人读来一阵苍凉与悲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个爱情和复仇的故事。《呼啸山庄》通过三十多年的时间跨度,叙述了恩肖和林敦两家两代人的感情纠葛这样一个错综复杂。惊心动魄的故事。

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欧肖先生带回来了一个身份不明的孩子,取名希斯克利夫,他夺取了主人对小主人亨德雷和他的妹妹凯瑟琳的宠爱。主人死后,亨德雷为报复把希斯克利夫贬为奴仆,并百般迫害,可是凯瑟琳跟他亲密无间,青梅竹马。后来,凯瑟琳受外界影响,嫁给了画眉田庄的文静青年埃德加。希斯克利夫愤而出走,三年后致富回乡,凯瑟琳已嫁埃德加。希斯克利夫为此进行疯狂的报复,通过赌博夺走了亨德雷的家财。亨德雷本人酒醉而死,儿子哈里顿成了奴仆。他还故意娶了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拉,进行迫害。内心痛苦不堪的凯瑟琳在生产中死去。十年后,希斯克利夫又施计使埃德加的女儿小凯瑟琳,嫁给了自己即将死去的儿子小林顿。埃德加和小林顿都死了,希斯克利夫最终把埃德加家的财产也据为己有。复仇得逞了,但是他无法从对死去的凯瑟琳的恋情中解脱出来,最终不吃不喝苦恋而死。小凯瑟琳和哈里顿继承了山庄和田庄的产业,两人终于相爱,去画眉田庄安了家。

梦魇。噩梦,没有城市,工业,时尚。只是荒野,田庄,嶙峋的石,在旷野上飞奔的爱,扑朔迷离的眷恋,交杂无续的恨。希刺克利夫与凯瑟琳欧肖的爱情足以用“痴”来形容。阳光,甜蜜,欢笑不是他们爱情的主要,而阴郁仇恨误解怨愤交织混杂成为他们爱的主色调,造就他们近乎疯狂的爱。

在文中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在爱与恨的交织中描绘出了希斯克利的矛盾性格,但是《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死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在爱与恨的选择中,希斯克利夫不是个悲剧,无法想像,当他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与对凯瑟琳的向往时,他是多么得痛苦。但最后的他是幸福的——当他笑着死去时——他也应该由恨而得到了解脱。

山坡上有三座坟墓:凯瑟琳在中间,一边是林顿,一边是希斯克利夫。

这便是对爱与恨最美的诠释。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四】

《呼啸山庄》是英国作家艾米丽·勃朗特的作品。

在这部作品里,年少的希斯克里夫在流落街头时被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恩肖先生碰到,并出于同情把他带回到山庄里来。从此以后,在恩肖先生的百般宠爱下,在恩肖先生的亲生儿子亨德利·恩肖的百般虐凌下,和恩肖先生的女儿凯瑟琳·恩肖青梅竹马,逐渐的产生了爱情。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恩肖先生去世后,得知凯瑟琳要嫁给画眉山庄的埃德加·林顿时,希斯克里夫离开了呼啸山庄,消失的无影无踪。三年后,他以一个成人的英俊的形象回来时,展开了疯狂的报复。他通过赌博的方式,将呼啸山庄占为己有,并且霸占了亨德利的儿子哈里顿,住在属于他的山庄里,心甘情愿的做希斯克里夫的仆人。另一方面又娶了凯瑟琳丈夫埃德加·林敦的妹妹伊莎贝拉·林敦,然后进行百般虐待,只是为了得到画眉山庄的家产。而他的所爱凯瑟琳生下怀胎才七个月的女儿后,最终死在了希斯克利夫的怀里。由此他展开了更为疯狂的报复。待到亨德利的儿子哈里顿、凯瑟琳的女儿小凯瑟琳和他的儿子小林顿成人后,他设计让小凯瑟琳嫁给了他将要死去的儿子小林敦。结婚后不久,小林顿就死去了。而他公然的霸占的画眉山庄的财产。拥有了所有的这一切,他并没有感受到多少的快乐。因为他最爱的人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在得知房客洛克伍德住在凯瑟琳房间时,做梦梦到凯瑟琳的冤魂要进到房间里来时,希斯克里夫竟盼望与凯瑟琳的魂魄相聚。并悄悄地挖开了凯瑟琳的墓葬,为死后能和凯瑟琳埋在一起做准备。在绝食三四天后,最终在凯瑟琳的房间里去世。结束了他痛苦的一生。小说的最后,以小凯瑟琳帮助哈林哈里顿学习知识、找到自我,从而两人幸福的结合在一起,拥有了原本应该属于他们的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为结局。

小说主人公希斯克里夫属于悲剧式的人物。小说中并没有写他的家世,只是在四处流浪时,偶然被恩肖先生碰到并带回到了山庄抚养。当得知凯瑟琳要嫁给林敦时,他选择逃避来对待自己的感情。当他真正的向凯瑟琳表白时,凯瑟琳却死在了他的怀中。当他报复了所有人,得到了想拥有的一切财产时,却发现活在世上也没有任何意义。最终以死来追随凯瑟琳的脚步,解脱自己的痛苦。在读小说时,一边痛恨他性格阴暗的一面,一边又为他对凯瑟琳深深的痴情所感动。他是一个多么执着深情的一个人,然而在年轻时没有很好的认知自己的感情,也不知究竟该如何正确的处理这些事情,选择了逃避的出走。当他回来之后还是用各种错误的办法去处理各种关系,导致事情越来越糟糕,痛失所爱。这么阴狠邪恶的一个人,最终也逃脱不掉一个情字。不过有时我也会想,人生在世真爱过一次,对主人公而言也算是一种幸运吧。

这么复杂的一个故事情节,几乎全是由租客洛克伍德和家里的曾经的仆人内莉的讲述来完成,凸显了作者写作手法的巧妙之处。另外关于故事人物中,小凯瑟琳首先嫁给的是自己的堂弟林敦,最终又和自己的表哥哈利顿在一起。他使我想起了《红楼梦》。宝玉和表妹林黛玉产生爱情,最终却和自己的堂姐薛宝钗成亲。关于近亲结婚古今中外都是很风靡的。这几天听神话故事,造人的女娲和伏羲实际上也是一对兄妹,这个亲就更近了。从古至今,从远到近,都能默默地感受到人类的不断发展,但人对待感情的态度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做为人的一种魅力所在。

读小说时,由于中间配了一些黑色的版画插图,再加上故事情节的悲剧色彩。刚读完的那两天,我仿佛会看到在雷雨交加的夜晚,凯瑟琳的鬼魂要回到屋子里去;或者是肃穆的山庄在闪电中突现。尽管心里也会感到害怕,但我想也是这部作品的伟大之处。只有在不知不觉中把作品对故事情节的刻画深入到了读者的内心深处,才会浮现出电影中出现的真实的情节吧。等有时间一定要把电影找出来,再细细的慢慢品味咀嚼。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五】

昏黑的天际覆压在呼啸山庄的上空,希斯克利夫是否沉睡在一片祥和的宁静中!

阅读完整本书,我不禁感叹于艾米莉·勃朗特精妙的构思和绝伦的表现手法,她并未通过大段的心理描写为我们勾勒出人物的关系,也并不是用传统的小说写法,而是用景物与议论穿插于字里行间。凯瑟琳有意无意的中伤,埃德加义无反顾地痴恋,以及希斯克利夫的疯狂与荒诞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是一出压抑的剧目,整个故事围绕着男主人公从悲惨的出身到悲惨的离世,其中不可否认穿插着些许感动,但是正如小说中所印证的那样,希斯克利夫是那个不祥的征兆。

“我在琢磨怎么跟亨德莱复帐。只要最后能报仇,不管等多久,我都不在乎。我希望在我还没报仇以前,他别死了!”

“真丢脸,希斯克利夫!”我说到,惩罚坏人,这是上帝的事。我们应该学会宽恕别人。

“不,上帝怎么能代替我在惩罚坏人之后感到的那种痛快呢?”他回答说,“我多希望知道有什么最好的办法呢!让我一个人待着,我总会想出办法来的。只要想着报仇,什么痛苦也感觉不到了。

是什么使本来一个善良的人变成这样,根据小说的意图来看,这或许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所造成的,但在我看来却不是这样的,至少我认为我们没有权利去指责他。我相信在他的心中有着牵挂也只有他是唯一一个一心一意牵挂着凯瑟琳的他野兽派的作风,恶魔的面容,以及一种近乎变态的“看我不顺眼的人,能给你心里添堵,我真是舒坦的心态在书中一次又一次的被渲染。可是正如书中所描画的恶魔终究是人,终于他再一次的笑了,回到他心爱的人身边。但是纵然这样他所面对的只有人单纯的恐惧和嘲笑,或许并不是他毁了荒野,是荒野毁了他,让他的童年一次又一次的处在幸福的希望与幻想中,只可惜现实是残酷的,幻想终究只是幻想,终于他疯了,他一次又一次地获得拥抱幸福的机会。第一次,他被带入欧肖家获得疼爱与安慰,但老欧肖的离世打破了这个假面,第二次希斯克利夫离自己的爱人如此之近,可是凯瑟琳却离开了人世。

他的机会一次又一次地从身边溜走,而造成这局面的却并不是他。生活将他的希望磨灭了,所以最后那个野兽般的人物的形成似乎也在理论范围内了。在我看来,这应该是哈里顿和希斯克利夫的区别吧。一个从天堂来到地狱,一个从地狱走到天堂。人们总是在地狱里回忆起天堂的幸福却并不曾想过去摆脱了。

整部小说从表面上看似乎每个人都是对的,似乎每个人都没有过错。希斯克利夫为自己的过去鸣不平,于是让所有的人一齐悲鸣,艾伦为维护自己的东家而忠诚于自己的职守,小林顿为了逃过惩罚而欺骗凯茜,一切的一切都近乎情理,任何一件事都存在发生的理由,但是他们都下了巨大的错误,人不是泥土、石头,人都有承受力,人还有理智,不会完全的被情感所牵绊。你应该希望并且学会抹掉哪些显得很不高兴的皱纹;你应该希望并学会大大方方地抬起眼皮,把那两个“小鬼”变成天真烂漫、信心十足的天使,如果不能断定对方是仇敌,那就把他看做朋友,别老疑神疑鬼的。别像恶狗一样,一方面,好像知道自己被人踢了,活该;另一方面,却又因为被人踢了,不但恨踢自己的人,而且恨整个世界。后来的希斯克利夫回来了,可惜早已太晚!

读书心得范本:《人间词话》读后感(820字)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书是泥土,能生长万物之精。书籍就是我们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即使物质贫瘠,精神上却无比富饶。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你印象深刻的读书心得是哪一篇?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心得范本:《人间词话》读后感(820字)”,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人间词话》读后感(篇一)

1927年6月2日的颐和园静静的,鱼藻轩前徘徊着一位老人,他带着深度的眼镜,但厚厚的镜片掩不住眼中的疲惫,她深吸一口花香,再看了眼这世界,依然美好可他却满眼黑暗,他义无反顾的跳入水中,平静的回想一生,早年留洋学习数理,后回国任教研究哲学文学,在国家最黑暗的时候以病弱之躯做着最高尚的学问,一生有所成就,足矣!王国维先生离去了,一位国学大师就此陨落,而他所留下的作品依然绽放着睿智的光芒,在静安先生留下的文化瑰宝中,最耀眼的便是《人间词话》。

"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静安先生首提境界说,以境界之高低论诗之好坏,而何为境界呢?"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否则为无境界"。作者追求真性情的诗词,虽唯情体物,穷极工巧也,可成为出色的词人,但只是锦衣彩妆的行尸走肉罢了,读来全无神韵,犹有隔靴搔痒,雾里看花之恨。

"昔人论诗词,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静安一破故人情景分说,提出情景交融的新思想。景物,意象皆为作者服务,故能以奴仆命风月,与花鸟共忧乐。

对于古人的诗词创作,静安先生提出了"天才说","天才者,或数十年而一出,或数百年而一出,而又须济以学问,助之以德性,始能产真正之大学问",只有最高深的学问与最高尚之品格才能创作出流芳百世的文章,屈原,陶潜,苏轼无不如此。文人不仅该学富五车,出口成章,更需修身养性,陶冶情操。

静安先生以过人的气魄,客观的态度评价了古人的诗词,以传统的词话形式,融入了自己的新思想,新观念,读来全无传统文人的偏执迂腐,更呈现了古典文学独有的'魅力,一方面批判了只有华美词藻而无内涵的糟粕,另一方面推崇豁人耳目至真至情的精华。对后来人的创作指明了方向。

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合上书页,只能默念,斯人可贵。

《人间词话》读后感(篇二)

读第一版的时候,这本书给我的印象只是王国维的一段段评论,正文下面一条条平息、注释里一首首词作、一位位词作家和词评论家——完全凌乱的文字,“花非花、雾非雾”,所谓此话,在水一方,只能遥望。再读几遍就会发现,此书形散而神不散,果然“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辞脱口而出而无娇柔装束之态,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言气质神韵不如言境界”。例如王伟的“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国维谓之“此等境界,可谓千古壮语”。

王国维还指出,境界有理想和写实之分,又有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之分。“有造境,有写境,次理想与现实二派所之由分。然二者偏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比合乎自然,所写之境,必邻于现实之故也。”就像冯延巳的《醉花间》词“高树鹊衔巢,斜月明寒草”,俊朗清雅,能够感动别人的永远是对真实的升华,而不是纯粹的虚构与写实,这正是美的根基所在。

“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这,罔不经过三种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界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界也。‘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界也。”

王国维所谓的三种境界,第一种即入门前茫无头绪,求索无门的疑惑与痛苦,第二种是叩门时以苦作舟、以勤为径、上下求索的执着与忍耐。第三种则是功夫到家参透真谛的喜悦与释然。王国维这段话鞭辟入里,假使晏、欧诸公在世,想也不得不叹服王氏的'才情与睿智吧。

只是,这三种境界又有几人能够通通尝遍呢?有的人未上高楼,就已经先叹息驻足了,更何消说为伊憔悴、蓦然回首呢?

学术知识如是,人生目标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为了寻找、追求人生目标,先迷茫、后奋斗,继而反思,最后达目标,然后接着进行下一次的追寻。人生目标并不唯一,但无论多少,成功的人生旅途中都交织着矛盾、执着与喜悦。用王老的话:给自己一个定位。我们现在处于上下求索的阶段,或曰“潜龙勿用”。希望有一天,我们会乘千里风破万里浪。

《人间词话》读后感(篇三)

接触到《人间词话》,便不可避免地谈论到境界一词,王国维先生开篇便将境界一词作为评词的基准: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则自成高格,自有名句。五代、北宋之词所以独绝者在此。在接下来,则是标举境界说的一些批评理论如造境和写境之说、有我和无我两种境界的讨论等等,后部分为批评的实践举例部分。

作为纯粹的诗词评论,境界一词可以说是恰到好处地点出了优秀词作所必须具有的特点。境界为词之根本,而兴趣、神韵乃词的表象。有了意境, 兴趣神韵便自然而然显现出来。无意境之词,纵然辞藻华丽,也不过是其外金玉而已。其实对于各种文学体裁,都是要有境界的,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这样才能久远,所谓言之无文,行而不远说的也是这个道理。

通常认为《人间诗话》是王国维关于诗词之学的着作,这只是说对了一半,可以说,王国维其实是以评词的方式,在言说着一种人生态度与生活方式,归结到境界这一词上来说,境界不仅仅是对于词、文学艺术创作和欣赏的要求,其实更反映在人生的意义上。

大多数人接触到王国维先生的评词是从他的三种境界开始的: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在这里,王国维将这三种境界讲的似乎很透彻分明,阐述了那些成就大业,有大学问的人所需奋斗的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体现在独和望尽天涯路上面,指一个人在孤独中寻求自己的梦想,意为人生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追求;第二个阶段,体现在为伊消得人憔悴上,确立目标后,应为之付出无悔的努力;第三个阶段,体现在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上,就是说付出了努力,所追求的的目标便会自然的实现。在这里,作者用评词的方式说明了人生哲学的道理。在文中,还有很多这样的地方,例如: 有造境,有写境,此理想与写实二派之所由分。然二者颇难分别。因大诗人所造之境,必合乎自然,所写之境,亦必邻于理想故也。这可以归到理想与现实的讨论;而无我之境,人惟于静中得之。有我之境,于由动之静时得之。故一优美,一宏壮也。的论述可以作为自身修养对于处事的影响的论证。

在《人间词话》中,作者大量的使用境界一词来描述所要表达的事物以及情感,境界是《人间词话》的理论核心,我想,王国维先生之所以用境界一词来描述,是因为看重于其可以真切生动地表达感受,对于内在的情意和外在描写的景物而言,没有比境界更好的词语了,但境界在文中到底该做怎样的解释,从自己的理解以及在对别人的评价做参考之后,似乎有了一点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味道,但终究只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那种朦胧的感觉,可能还是没有读懂的缘故吧,不过从叶嘉莹着的《王国维及其文学评论》中关于境界的讨论来看,似乎有了一点可以自我安慰的理由,作者认为王国维选择境界一词来作为他的评词的特殊用语,是因为这种选择符合中国文人在用词时强调有出处的惯例,所以尽管语义含糊模棱到足可以概括一切作品、衡量不同艺术,但也依然为读者所接受。可也许这也正是中国古典文学中用词的魅力,没有精确的解释,却有很广博的意境,有一种很大气的味道在里面,这是很值得我们为之骄傲的。

《人间词话》是近代极富盛名的文学理论批评着作,它集中体现了王国维的文学、美学思想,是中国古典文艺美学史上的里程碑作品。在讨论他作品中比较难懂的意境以及所反映的人生哲学之余,我却更想将注意力放在他关于词的赏析上面,他的这些评注继承了中国文艺批评的传统形式,虽是断章零语,却都乃绝妙好文,很值得去品味一番,对自己文学修养的提高也是很有裨益。

《人间词话》读后感(篇四)

《人间词话》是一部被人们奉为古典文学批评里程碑式的作品。初读《人间词话》就让我沉浸于那精简却又华美的语句中,王国维不仅将其深厚的美学功底尽展其中,而且段段匠心独运。

《人间词话》以小段形式呈现,甚至是只言片语,但其间不断流露出作者犀利见解的睿智。那些诗文的巨匠所创造的千古绝句与王国维的深刻见解穿过历史合二为一。那宛若天成时而震撼人心的诗句加之王国维的唯美语句使《人间词话》散发出一股沁人心脾的幽香。平静了那些在喧嚣尘世中躁动的心灵。让那些被光明与黑暗折磨的筋疲力尽的人们找到了一处歇脚之地。

想要全面的了解《人间词话》就必须了解作者王国维。王国维给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一位令人可敬却又令人无奈的学士。又是我觉得他和我是如此的亲近,有时又是如此的疏远。王国维作为一个中国古典文化结束的强音,自然是才高八斗,古文功夫炉火纯青的。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心得500字范本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书是春风,能舒坦发困之心。读书的人会对社会事件和文化多样性有更丰富的认知,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优秀的读书心得在哪可以看到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进行整理的“汤姆叔叔的小屋读书心得500字范本”,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了一个黑奴在一生中的经历。在肯塔基州,农场主塞尔比家中有位叫汤姆的黑奴,他是一位有着虔诚的信仰、并且心地善良的人,深受塞尔比一家和其他奴隶的喜爱,尤其是塞尔比的儿子乔治和汤姆感情最好,称他为汤姆叔叔。

他们本来有着平静安定的生活,但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灾祸打乱这一切,汤姆的主人塞尔比经商失败,正面临着因欠债而失去田地的困境。塞尔比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将汤姆和另外一名黑奴当做抵押品,抵押给专门买卖奴隶的商人黑利来换取资金。这一场变故为汤姆悲惨坎坷的一生拉开了序幕。

在小说中,黑人汤姆是一个拥有慈祥外貌、心地善良的中年男人,面对许多事情都用很乐观的心态去看,去面对。自从被卖出去以后,汤姆叔叔就经历了各种痛苦和挫折,他被抵押出去后常受到鞭打和喝斥,而他只能选择忍耐,因为在他的背后,有他的妻子和孩子在等待着他,这坚定了他活下去的信念。从那以后,汤姆叔叔的主人越来越残忍的对待汤姆,一次次鞭打,一次次训斥,都让他十分的痛苦,但是他自己没办法掌控命运,在那个年代,就是一个黑奴时代,只要是黑人,就没有办法享受优厚的待遇。最终的汤姆,还是和其他的黑人奴隶一样,惨死在奴隶主的教鞭下。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汤姆叔叔的死让我打抱不平,一个原本可以拥有幸福美满家庭和生活的人,就这样被当今社会的一种不公平现象所打破。在这一本书中,大部分白人显现出了一种暴力而且自私的性格,对待自己的奴隶十分残忍,只要奴隶有一点点的不顺从,主人就会大发雷霆。但是塞尔比一家和吉林一家对待汤姆叔叔都像自己的亲人一样,很亲热,很和善。汤姆叔叔虽然现死了,但是他并不伤心,因为自己原来最喜欢的小乔治把他带回了那个温暖的家,他可以在天国看到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可以活的好好的,能拥有自己的自由,他已经很满足了。现在的社会已经重新改革,林肯当上总同意后,发表了《解放黑人奴隶宣言》,让这个不平等的社会终于恢复了和平,这也许就是汤姆叔叔期盼的生活,他用自己的死换来了美满的生活,他在天国会生活的更加开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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