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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马与风筝读后感

[热门]风筝与线读后感模板汇总七篇。

如果说,一本书就是一个台阶,那么在人的一生中将有千万道台阶等着我们去跨越。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每个人对于作品,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为了充分回味作品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热门]风筝与线读后感模板汇总七篇”,敬请阅读,希望小编的分享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参考。

风筝与线读后感 篇1

六年级叙事作文题目:风筝与线。风筝与线是不可分离的。这篇六年级叙事作文1200字的风筝与线的叙事小练笔讲述儿子与父亲就像风筝与线。

行走在初秋的阳光里,心头豁然溢满清爽与暖意。不知是飒爽的秋风,吹走了炎夏,还是手里头还系着父亲做的那只纸风筝,系着父亲的深情爱意题记

初秋,没有尘埃的束缚,金辉的阳光直投干爽的大地。澄碧的蓝天似乎更为高远,偶尔缓缓飘过流云。风瘦了,云淡了,手里的风筝放飞了。

记得儿时,每当秋高气爽的季节,总会囔着父亲给我做纸风筝。或许是父亲太忙,或许是父亲舍不得花五毛钱买个线柁,每次都要吵闹大半天父亲才答应,不过还要附加条件,就是一边放风筝,一边照看家里晒玉米的那块场子。只要有风筝,父亲任何的条件我也会满口答应。

父亲做风筝的材料很简单,从破烂的篓框上拆几圈竹线,做撑起风筝的骨架,用一根夹烟叶的竹片,量好比例,削平用作风筝的脊梁,风筝面和风筝燕尾的材料是我考试用过的卷子。所有材料找齐后,父亲用生粉熬成糨糊,把骨架和脊梁像考古学家复原样本时仔细地糊在四四方方的风筝面上。我也围在父亲的周边帮忙打下手,把卷子剪成一条条两指宽的纸条,粘连成风筝的两条燕尾。父亲有时为了做得好看,还在风筝的面上画了个简单的老鹰图案,希望风筝如雄鹰样展翅高飞于蓝天。系上柁线,风筝就大功告成了。

跟着父亲来到了空地上,我拉着柁线,父亲举起风筝跟在我后面跑,推波助澜。当风筝徐徐地升上蔚蓝的天空时,父亲也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风筝向往着无限的苍穹,喜欢高高的蓝天,我还没来得及松手头的线,就欢叫着冲往高空。我那时总想风筝飞得更高更远,欲与天公试比高。手里的柁轴飞快地在旋转,线如出鞘的剑,弹指之间消影于手心。风筝借助高空中强劲的风,象脱了缰绳的野马,不听使唤,一时腾云驾雾,一时如大鹏扶遥直上,完全进入一个忘我的境界,儿时一直梦想遨游太空的愿望,乘坐着父亲的风筝,似乎在这一刻也实现了。

父亲告诉过我,风筝每向天空靠近一步,就是向死神迈进一步,飞得更高、飞得更远,就更危险。并告诫我,苍穹变幻莫测、风起云涌,柁线的纤细经不起大风大浪的搏击。或许是心比天高,把父亲的话言当作了耳边的秋风,当父亲转身离开时,我把线全放了,仰望高深的天空,不免产生眩晕,风筝只是一个黑点,在线的束搏与自己的意愿之间不断地挣扎与拉扯。就在我以为风筝抛开了云层、抛开了尘世,已不在人间时,突然手觉得没有拉力了,赶紧看看线柁,只有一个短短的线结了。风筝在高空中摇摇摆摆地挣扎,与死神作搏斗。我拼命追赶着,希望在风筝着落的那一刻,能系上那根断了的柁线,无论风筝是被无情的风击得破碎不堪,还是完整无缺,都能让线与风筝呆在一起,默默的牵着风筝,与风筝共度它的余生。可是风筝飘走了,消失在它自由自在的天空里。

线对风筝的牵挂,是风筝一生最大的慰藉。父亲对儿子的牵挂,是儿子一生的行囊。握在手里的线断了,风筝也飘散了,和父亲不能常见面,但思恋的线还在,思恋父亲的爱、思恋父亲的告诫,这思恋就如风筝与线一辈子也解不开。

风筝与线读后感 篇2

炎炎夏日,让青春躁动而不安分的情绪在我内心深处蠢蠢欲动,似一颗炸弹,稍有一丝火苗便会被点燃、引爆狂躁与冲动驾驭着我,我翻乱了房间里所有的东西。杂乱无章、七零八落是我的战果,以一切不理智与愤怒的言行向父母宣战。

在这一场翻箱倒柜的发泄中,我却觅出了儿时的至爱竹片做的五彩风筝。这意外的收获让我暴怒的心情平静了下来,勾起了早就被我埋藏心底的记忆

儿时的天空湛蓝如洗、澄澈似镜,偶有几朵白云在空中静悄悄地游走,点缀了这碧蓝的天。父母在那个时候,无论有多忙,总是会定期抽空带我到公园放风筝。

我总是手中紧握着风筝线,父母也会牵着我的小手。我们迎着暖洋洋的春风,在广阔而柔软的草地上奔跑,随着脚步的不断加快,风筝愈飞愈高。这时我便不断放出手中的风筝线,让风筝在空中尽情地舞蹈,成为那蓝天白云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我是多么渴望成为一只风筝,这样我便可以在空中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飞翔

思绪飘了回来,我攥紧了手中的风筝线,不禁产生了放风筝的念头。我兴致冲冲地走出去,来到了院子里,抬头望天,这时的天空虽然是蓝色的,但似乎又被什么蒙上了一层灰,捉摸不透我娴熟地放线、奔跑,奔跑、放线,不一会儿风筝便飞了起来,越来越高。我不断地将风筝线抽出,希望风筝能带我一同腾上天空,非走去寻找自由。可是当风筝线被我放完,风筝仍然在空中的某个地方缓缓飘荡。我不禁冷笑一声,对于自己天真烂漫的想法变得不以为然原来风筝终究也不是什么自由之物,就像我一样,看似自由,却始终被束缚。

我毅然拽断了风筝线,想使这风筝飞得更高,去追寻自由。可是我没有想到,那风筝在蓝天下开始由平稳变得晃动,失去了平衡,左一下右一下,摇摇欲坠。最终没过几秒,便倾向一侧,如同加上了铅石一般狠狠地堕了下来。

站在草坪上的我痴痴地望向手中已经不再纯白,粘上了灰尘的风筝线。又痴痴地望向瘫软在地上的风筝,不由愣住了。心中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感觉我似乎知道了父母始终不愿意对我放手的原因。但我又不愿意明白。

我不知所措地环顾四周,希望有谁来告诉我为什么。神情恍惚间,一个熟悉的身影在远处出现一个始终在我背后,但我却不愿面对的人。我赌气冲回了房间。

入夜,蝉儿了鸣叫声拖得老长,凄冷的月光泼了下来,浇得人浑身冰凉。在昏暗的灯光下,我凝视着手中残余的风筝线久久无法入睡,直至那咚咚的敲门声扰乱了我的思绪。打开门,没有意料之中的身影,只有一封信静静地躺在门口的地板上。拾起信,熟悉的字迹跃然纸上:

亲爱的女儿:

最近或许我们发生了些许的矛盾,但你要知道,爸爸妈妈从不曾责怪于你。今天,我看见你又重新放飞了儿时你最爱的我赠予你的那个五彩风筝。很可惜,没能与你一起。原谅我和你爸爸因工作而很少陪你。

记得你曾告诉我,你渴望化作一直风筝在风中自由自在地飞翔。可你是否知道,风筝这玩物竟也是个不安分的小东西。每次飞上天空,就开始沾沾自喜,忘乎所以,只希求早点挣脱牵引它的线。但你要明白,若它挣脱了这细细的风筝线,那它必定要独自面对这看似平静,却变幻莫测的蓝天。你也看到了拽断风筝线的后果,那没有牵引的风筝在空中孤独无依,惶恐不安,最终只能坠落。

当然,风筝的可爱多彩是惹人喜爱的。它高高地飞旋在空中,总是能成为一道别致的风景,那为了它而竭尽全力的线儿也需要通过高飞的它才能得到舒展。而正是因为线的舒展,风筝才能高飞

女儿,希望你读了这些之后,能够明白风筝线的心意。

爱你的爸爸妈妈

信纸滑落到地上,刹那间我似乎看到了,为了能让风筝飞得更高而竭尽全力绷直的风筝线,看到了它因风筝遨游蓝天而感到骄傲的神情,看到了父母脸上的疲惫,也看到了他们为我露出的会心微笑。

风筝因为线才能更好地看到高处那别致的风景,线也因为风筝的翱翔而感到幸福和满足。风筝似我,父母似线,这一牵一拉之间,便是整个爱的蓝天!

风筝与线读后感 篇3

眼前一片白雾,轻轻揉了揉眼,迷迷糊糊地看见:

在一个辽阔、绿草茵茵的大草原中。一个可爱、天真的小女孩在欢快的跑着,脸上挂着一轮月牙,仔细看时发现她是在放风筝,身后有一位叔叔与一位阿姨,牵着手跟着小女孩。心想:这应该是她的父母吧!

小女孩手中的风筝放得越来越高,突然,风筝线断了,风筝随风而飘着似是一只获得自由的小燕子。孩子愣在原地,接着,跑到父母跟前,泪水盈眶的望着父母,像是在诉说着。而父母在风筝线断时,就伫立凝望着那断了线的风筝,开始是似笑非笑,后来脸上渐渐挂上一轮小月牙儿。女孩并不明白父母为何会笑,就问:爸爸妈妈为什么要笑妈妈带着那小月牙儿抱起女孩对她说:你看,那线柄是我与你爸,那风筝是你,我们一直陪伴着你长大,线也与风筝连接着,可线经过风吹与时间的消磨而断掉,而我们也会因时间,疾病的折磨而离你而去,你要走后面漫长的道路,继续你的辉煌人生,打造出属于自己的成才之路!那时,我与你爸一定会在远方为你骄傲自豪的!

女孩迷惑的望着父母,挠了挠头。母亲笑了笑说:你长大后自然会明白的

视觉渐渐又模糊,突然,一束光射进来,感觉有人在摇晃着我,睁开眼,发现是生活老师。迷迷糊糊地下了床,洗了把脸,刷牙时才明白,那只是一个梦。

清醒后,抬头望了望眼前的镜子,回想起那个富有人生启迪的梦。

周六,学校放周假,回到家。见到父母时,鼻子猛然一酸,又回想起那个梦,泪水又在眼眶中打转,感觉眼眶红红的,有点痛。我抬起头来望着天,并没有让泪水流落,爸爸并没有在意,只是认为我想家而已。

坐在窗前的书桌上,在纸上写下一笔笔沉重的字迹:爸,妈即使你们离我而去,我也会笑着面对,会把后面的路走得丰富多彩,走出一条属于我的成才之路。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让你们在天上望着我金榜题名时,那灿烂的笑容,我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会让你为我骄傲!

然后,撕下,放入信封中,把信封放入柜子下,这是一个我对父母的承诺,更是一个目标!

又是一天晚上,我又梦到了那一个人生启迪的梦。看见他们一家幸福地躺在那辽阔的草原中,凝望着那断线的风筝自由翱翔在蔚蓝的天空中,又同时露出一个小月牙儿般的笑容

风筝与线读后感 篇4

冬天过去了,在一串串炮竹声中,春天到来了,随着春天的脚步声中,放风筝的季节也来了。

在一大片草地上,人们接二连三的来了,一个个风筝升上天空。顿时,笑声不断,天上是风筝和线的笑声,地上是人们的欢笑,一切都是美好的……

“不要在碰我了,丑陋的线!”天空上的笑声被一个不和睦的声音打破了。原来是一个美丽的风筝妹妹嫌弃的看着线姐姐说:“你这个丑陋的线,不能当我的姐姐!”风筝试图挣脱线的牵引。这时,一股风向风筝妹妹吹来,风筝妹妹借助风的力使劲往上升……“啪”的一声,线断了,风筝妹妹高兴的飞走了,线姐姐默默的落了下来。

可是不一会,风筝妹妹感觉自己在下降,赶紧从喜悦中回过神来,发现风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自己正在急速下降,马上就要落在河面上了,风筝妹妹害怕的大叫道:“救命呀,救救我,我要掉到河里去了!”就在风筝妹妹快要碰到水的时候,一条白线把风筝妹妹拉了回来,风筝妹妹回头一看,原来是线姐姐。风筝妹妹知道自己错了,羞愧的说:“对不起,线姐姐,我一直错怪你了,对不起,谢谢你。”可在这时,因为线在拉风筝的时候用力太大,“啪”线又断了。线这次却一下子昏了过去,风筝妹妹伤心的哭了,不知是不是风筝和线的感情还是别的,线奇迹的醒了,身子又长长了。这时有个风筝比赛,风筝妹妹和线姐姐在空中配合的非常默契,比赛得了第一。大家都说风筝和线很厉害,但她知道这是爱的力量。

是啊,有爱才有家,有爱才有奇迹发生。

风筝与线读后感 篇5

一杯茶,一帘梦,世事如此的波澜不惊,独倚幽窗,看风筝与线,遮住了低过屋檐的光阴……——题记

风筝——逆风飞翔的我。

记得儿时,最喜欢的事并不是在书中寻找自我,而是在大自然中放纵自我。

阴雨绵绵,乌云低沉的压住了天空,让人平添了几分忧愁,远处,乌云正慢慢地靠拢,雨滴将滴未滴,这时,一声刺耳的雷声,划破了天空的寂寥,雨开始倾泻而出,在农田工作的人,纷纷披上斗笠开始向家里飞奔,等到回到家,是一杯热腾腾的茶在静候着佳音。不一会,雨就停了,太阳慢慢的探出头来,用云朵作衣。雨后的街道,湿漉漉的,街道两旁的花朵在经历了风雨的洗礼后,更加茁壮的成长,散发出迷人的味道,不似玫瑰的娇艳动人,不似荷花的出泥不染,而是混了了两种花的味道,清新优雅,用鼻子在空气中嗅了嗅,这种味道充斥了整条街道,树上的叶子也被洗得发亮,经过太阳或许还可以反光,不时还可以看到几只蚯蚓的踪迹,一切都显得那么静谧美好,我在街道上恣意的跑跳,不时会踩进路旁的小水洼里,这时,背后总会传来熟悉的声音:“刚下完雨怎么就跑出来了,快来再穿一件衣服,别着凉了。”我听到后,第一反应不是马上扎进她怀里,而是跑的更快了。她便会跑来追我,街道上充斥着我们的笑声,久久不能消散,等到她抓到的时候,我便会乖乖的穿上衣服。抬头看着她,隐约觉得自己就是放荡不羁的风筝,而“她”就是紧紧牵挂我了“线”,不停的放飞着,不停的牵绊着……

线——陌上花开的牵挂。

就这样无忧无虑的长大,可时光就是过得这么快,转瞬间,我已成为一名中学生,有了女孩应有的矜持,也就不喜欢在田野里疯跑了,可是那些曾经的回忆,即使已被岁月沉沦在心底,酝酿不已,可不时还是会浮上心头。偶尔会怀想,但我知道,那是曾经的曾经,曾经那个女孩,长大了,正在不断的成长。可殊不知,风筝也会厌倦线的牵挂。

有一次,我和同学们一起出去玩,期间,“她”打了好多电话,我似乎有些不耐烦了,我十分不满的按下了接通键:“喂,你有事吗?我正在玩,有事快点说。”电话那头传来的的声音,略有些沧桑:“我有事要出去一趟,饭已经做好了,回家就可以吃,凉了别忘了热一热,好了,你快玩吧。”我在电话那头已经无力再说些什么了,泪顺着脸颊不争气的流了下来,我急忙伸手把泪痕抚平,不愿让人发现,然后急急忙忙的回了家,推开了门,饭菜的香味飘了出来,我心想;“她怎么了,为什么要出去?越想越好奇。于是,我便下楼了,在小区的门口,我遇见了楼下的阿姨,阿姨问:“你妈妈怎么了?看起来不太舒服,你快去看看吧……”她后面说的什么我已不再听,飞奔过马路,径直走向诊所,推开门,只见“她”在输液,我走上去,带着责备的语气问:“你生病了怎么不跟我说。”

只见她不紧不慢的说;“我不是怕耽误你玩吗。”听完这句话,我脚跟软了一下,浑身无力,心里暗暗责备自己的无知和不懂事,这时,她叫我坐在旁边,把手搭在我手上,眼里充满了关爱,让一切都随风去吧。

“风筝”与“线”的关系似乎是捉摸不透的,他们既紧紧相随,又互相牵绊。

走过年华,青云沾湿风筝,山水两两不相忘,已知“筝”的浮生,一段“线”的牵挂。

风筝与线读后感 篇6

眼中,总是看到线拉着风筝在田中翱翔,像父母的庇护。不因狂风而乱舞;想先生给的护生符,不受妖魔侵扰;像指路明灯,不因心魔而迷茫。但是,它看起来却是笼中之鸟,缺少属于它的一份灵魂。

相信现在每一个人在家都是养尊处优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一点也不夸张,所以都失去了一种冲劲和“浪迹天涯”的勇气。总是借口很小。很弱,如同褓襁中的婴儿般傻傻笑,总是在天空中渴望风平浪静,天高云阔,渴望在地上平安着陆,如同那风筝一般,平淡无奇,每天随风而起,随后便重复般地落落起起,多么希望有一天线能够放开那多年的束缚,让风筝尝试第一次真正地飞翔于蓝天,俯视那绚丽多彩的世界。成为一个真正返璞归真的孩子,即使遇到狂风暴雨、电闪雷鸣,也能像野草般的烧不尽而吹又生,那样孩子才会成长。像小鱼一样,逆流而上。如同线一般的父母能否明白,又能否狠心,看着孩子在逆境中成长,成才?

线,总还是指挥员,像明灯一样,走向一条条平坦宽阔的大路。然而,那已经有人走得无数次了啊?即使成就再好,也是会变得很虚无。记得江泽民主席曾经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发达的不竭动力。”与线的路截然不同,充满了坑坑洼洼,弥漫着陌生危险的气息。但总需有人去踄足,不是么?像居里夫人、爱迪生、爱因斯坦,平坦大路宗许多人踄足,创新之路也需人去探索。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如鸿毛,人的一生不应总是风平浪静。假如有一天,先放开了风筝,也许,天下又多了一只雄鹰。勇敢地向高处飞翔,在种种困难的磨练下,也许,就会成为世人所仰望的鲲鹏。那时,线会感叹吗?会自豪地说吗?“乖乖!这大鸟是我‘放’走的?”

风筝和线本就是一体的,只是心境不同罢了!风筝总想飞得更高、更远,去见证那花花世界,线却只想着拉着风筝,不让风筝受一丁点儿的伤害,却不知,他的行为将风筝的上进灵魂扼杀,。因此鲲鹏的数量却如凤毛鳞角般稀少。愿线能够以明白,风筝不仅仅是布料做成的。也不仅仅只有布料。

风筝与线读后感 篇7

风筝需要线的牵引,才能飞翔;人也需要人的帮助,才能成功。那个帮助你的人也许是你含辛茹苦父母;也许是你活波友善的同学;当然了,也许是你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在你最需要的时候拉你一把,帮助你飞上蔚蓝的天空。

听过这么一句话:“真正的爱如空气一样,你每天都在呼吸,你却感觉不到你的呼吸”。风筝也同样不会感受到线的存在,可正因为线,风筝才能飞起来,我不由得想起了我的父母,他们无时不刻不是在为我着想,可我却一点感觉也没有,甚至还满不在乎地挥霍他们给我的爱;我也不由得想起了我的老师们,他们秉承着“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精神,默默无闻地奉献着热血青春……

“黄骏涛,语文75分……”,老师无情的声音在我耳畔回荡,这个下午对于我来说注定是灰暗的,这次考试考的奇差,同学们的趾高气昂,老师的冷嘲热讽令我精疲力尽。在苍茫的夜色中,我拖着沉重的步子回到家。爸爸妈妈早已做好饭菜在等我,我耷拉着脑袋独自坐在餐桌上吃着看似美味可口的饭菜,味同爵蜡般。不经意间,我发现,在我吃饭时,爸爸妈妈不是在洗衣服,就是在拖地板,好像永远都有做不玩得事情。我忙叫爸爸妈妈先来吃饭。他们先是十分惊讶,然后笑了,“儿子长大了!”妈妈一边给我夹菜,一边安慰我说。这时我哭了,我对不起爸爸妈妈,他们是那么努力的为我牵着线,为什么我不去努力飞得更高点呢!

我开始起飞,越飞越高。可此时,风又停了,我从高空一头栽下。哦,原来同学就是那根线呀。在学习中,与你相处最久的就是同学了,好的同学会给你压力,让你更加出色;那些损友,则会让你迷失自我,踏上不归路!所以,交朋友也要看对象,只有好的朋友才能让你越飞越高。

再说说那些陌生人吧!虽然素不相识,可正因为他们,我们的前路充满了未知,才能激发我们的兴趣,让我们义无反顾的向前走去,他们犹如一条无形的线在支撑我们前进的动力,指引我们前行的方向。

我的未来我的路,我的未来掌握在我自己的手里,我的路也需要我自己去开拓。《礼记》有云: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也正如《小马过河》中的小马一样,如果想知道河的深浅,就需要自己去尝试。我们要相信自己,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走,心中满怀对线的思恋,感激和敬畏。我们就能越走越远,越飞越高,我们的未来就会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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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读后感:狼王梦读后感汇总七篇


读书,读好书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抽出一点点时间写读后感,分享自己的想法。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那么,一篇优秀的读后感范文怎么写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热门读后感:狼王梦读后感汇总七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狼王梦读后感(篇一)

暑假中我读了一本很好看的书,是沈石溪的《狼王梦》。《狼王梦》是沈石溪的一部力作,我非常喜欢。

《狼王梦》讲了一个悲伤的故事:有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她失去了丈夫,之后生下了五只小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想当狼王的遗愿,紫岚很想把它的一只小公狼崽培养成狼王,历尽艰辛,受尽磨难,想方设法培养小狼成为狼王,它先选择了黑仔,好不容易把黑仔培养得健壮了,但是在黑仔独自玩耍时,有一只金雕从天而降,把黑仔叼走了,紫岚的努力白费了。可是五只小狼最后只剩下了一只小母狼,其他四只都遭遇了不幸。故事的最后,紫岚为不让自己的狼孙受到伤害,与老雕进行激烈博斗,它们一起掉下万丈深渊,同归于尽了。

这些虽体现了紫岚的深深的母爱,宁愿为子女牺牲一切。更体现了它不惜一切代价实现自己梦想的顽强和执着。

紫岚的狼王梦是一个伟大的梦想,我们也要有梦想,虽然在实现自己梦想的时候,会遇上很多挫折,但是,我们要不怕挫折,像紫岚一样,不怕困难,我们总会实现自己的梦想的。

我感觉老大黑仔的死与妈妈紫岚有关,如果不是她过高的估计了黑仔的自立能力,而对他过于放手,他就不会死。老二蓝魂儿被猎人的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忍住悲痛咬死了她,否则它就得受尽猎人的折磨。老三双毛自小体格很弱,因为母亲的偏心,造成性格懦弱,最后死于自己的不自信心理。

我觉得紫岚的教育方法不对,不应该只偏向强壮的小狼,她应该把母爱平均分配,让每一只小狼都感受到平等的母爱,这样每只小狼才能都拥有健全的性格,才能对抗恶劣的生存环境,才能有当上狼王的希望。但不管怎么说紫岚的母爱都是伟大的、无私的,她为了下一代甚至愿意牲牺自己的生命。

爸爸和妈妈也看了这本书,他们说遭遇不幸的三只小狼各有自己的优缺点,黑仔勇敢自信,性格最像爸爸,最有可能当上狼王,但因为他的自大,忽视了来自天空的危险。蓝魂儿机智勇敢,有着超人的胆魄,如果遇事再细心一点,她就会实现当上狼王的梦想,可命运就是这样不可捉摸,她最终因为一时的粗心大意死于猎人的陷阱。双毛胆小、自卑,是离狼王梦最遥远的一只小狼,虽经妈妈的培养磨练日渐强大,但深藏于内心的自卑让他在紧要关头前功尽弃。这个故事讲得是动物成长的故事,但对于家长对孩子的教育和孩子的成长历程都有很好的启示作用,它让我们知道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善于取长补短,遇事多动脑筋,这样才能实现自己心中的“狼王梦”。

现在我们的日子比以前要好了许多,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快乐生活,但我们必须要学会如何生活下来,因为我们父母,爷爷奶奶,终有一天会老死或病死,你不能总是依赖他们,他们一离去,你就会完蛋的。所以我们必须要学会如何生活下来。在家里我就像大少爷,要什么就有什么,衣服一大堆,吃饭的时候,妈妈就会带来饭和筷子。可是,自从读了《狼王梦》后,就自己盛饭和拿筷子,在家里帮妈妈干活。

狼王梦读后感(篇二)

感悟一:执着的紫岚

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崽夺取王位,她不顾一切、想方设法、竭尽全力,虽然她的希望一次次破灭,但她从没放弃过。我要学习她的执着精神,不要因为遇到一点困难就放弃。

感悟二:无私的母爱

紫岚为了梦想,为了保护狼孙,也为了替黑仔报仇,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母爱是伟大的、是无私的。我们要珍惜她,用我们的爱来回报她。

狼王梦读后感(篇三)

我们都知道,父爱如山,母爱如海,沈石溪笔下写的母狼紫岚是多么疼爱自己的宝贝,这位伟大的母亲深深地感动了我。

黑桑和紫岚是幸福生活在一起的两只狼,在一次意外中,黑桑被一只可恶的野猪杀害了,可怜的黑桑本该是当狼王的,并且它还有了爱它的妻子。

从此之后,紫岚只好独自生存。在一个狂风暴雨的晚上,紫岚生下了五个小狼崽,不幸的是,有一个狼崽死了。更不幸的是还有一只凶猛的野狗追着她。

她刚生完孩子,身体本来就虚弱,但她并没有放下孩子跑掉,而是死死的守在孩子身边,任凭野狗撕扯她的皮肉,她也不肯挪动半步。终于那个野狗放弃了。

几年后,因为许许多多的意外,紫岚只剩一个女儿了,女儿成功跟大公狼结了婚,她也喜得孙子,但是有一个可恶的雄鹰想要把可怜的小狼崽吃掉,紫岚知道雄鹰想吃掉自己的孙子后,她奋不顾身,挺身而出,与雄鹰开始激烈的战争,最终他们同归于尽。

这让我想起了那一份温暖的母爱。有一次我和妈妈、姥姥一同去青岛游玩,出去旅游都会有拉杆箱,每次我要拿的时候,妈妈都会阻止我,老说我小孩子不要拿旅行箱,那样会伤着的,我心里想着:"妈妈也太小看我了吧!"但这就是母爱,我感受到一股暖流涌上心头,久久环绕在身边。

母爱是身边的小事,母爱是背后的唠叨与默默的奉献,母爱有时会让你生气,但你要是知道母亲背后的付出,那一定会让你泪流满面。

狼王梦读后感(篇四)

读了作家——沈石溪先生写的动物小说《狼王梦》,令我感受深触。

这本书讲的是:母狼紫岚和公狼黑桑是一对默契的夫妻,他们两个一直要夺取狼王这个宝座,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狩猎中,被野猪的獠牙给捅死了。母狼紫岚发誓要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结果,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她只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和当年吃掉她的第一只小公狼的那只金雕同归于尽,希望狼孙中能有一个是狼王……读了这本书,让我觉得动物也是有感情的。动物们都有感情,何况人类呢。我们人类也要互相帮助,不要烧杀抢掠。让世界充满爱!

狼王梦读后感(篇五)

初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是经同学介绍的,大致知道肯定是与狼有关的故事,但在我真正去仔细的看时才发现它所想表达的其实是更深一层的含义……

总的来说,这本书的女主角是母狼紫岚,讲述的是它在她的狼王丈夫死了之后是如何一步一步协助她的孩子走向狼王之路的!

通过母狼紫岚让我知道了人要有舍取;书的开头写到了紫岚为了逃避白狗的攻击,一路跑到了一个平地上,而此时的她是一个将要生产的母亲,她忍着白狗的撕咬生下了五个狼崽,经历一番争斗后,白狗虽然跑了,但天公不作美,下起了大雨情况紧急的她虽然用最快的方法将孩子一个一个的带到安全的地方,雨水无情的冲刷还是让最后一个送到终点的狼崽奄奄一息,没有奶水的她为了救活剩下的狼崽,她做出了一个狠心的决定,吃了那仅有的东西——小狼崽。书本看到这里时我很揪心,即使是狼,即使是个伟大的决定,但对于一个母亲来说,为了救活其他的孩子而吃掉那个生命垂危的孩子内心是多么的煎熬。

书中有很多关于紫岚在生活中帮助她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描写,譬如为了让这些小狼们练就狼王还有的狼性,在它们吃奶的时候也要训练他们有狼在撕扯猎物的心理与行为;还有他们为幼狼的时候,遇到困难的时候,即使让他们遍体鳞伤也不会去帮助他们,让他们自己解决,目的就是让自己的孩子拥有更强的实力才能在众多狼崽中脱颖而出!

在这个过程中紫岚所受的经历是艰难的,一次又一次的面对孩子的离去,一次又一次的重建信心,当面对儿子都离她而去,又竭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外孙,最后在与金雕在决斗中同归于尽,她始终追求着自己的梦想,那就是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在这场追逐狼王梦的道路上,她奋斗了一生并为此奉献了生命。

《狼王梦》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深沉的母-子之爱,而无间的亲情和温柔,在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无奈的残忍。文中有一段我一直感触颇深:“它把全部的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母狼)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

这可能就是我所理解的狼道,为了维护狼族的尊严为了孩子不忍受人类的残忍对待,用最温柔的方式对待孩子,用最痛苦的方式来结束孩子的生命,我不知道在狼群面前是不是有怎么样的震撼,但在我看来,紫岚母狼的母爱与追梦是值得我们去报以深深的敬佩之心的!

狼王梦读后感(篇六)

许多人说:“妻子、母亲是伟大的。”沈石溪的写的《狼王梦》就说明了这点。

故事讲的是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只狼崽,但一只出生就因泥石流没了生命;获救的有三公一母。为了完成死去的丈夫“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的愿望,紫岚一只只地培养公狼崽,可都失败了;狼王梦终归还是梦。最后,这位母亲为了不让她的第一只公狼崽的悲剧发生,和金雕搏斗,最终同归于尽。读完这本书,我看到了母亲、妻子的坚强、坚定和坚持。我感受到了这位母亲,这位妻子的伟大:丈夫死了,依然坚强的活着;每次失败了,依然努力,没有放弃。我知道了有伟大梦想才会有未来,才能够成功。

在生活中,也有许多说明母亲伟大例子:一场土耳其的地震后,救难人员在缝隙中看到一幕难以置信的画面—一位母亲,用手撑地,背上顶着很重的石块,一看到救难人员便哭喊:“快点救我的女儿,我已经撑了两天,我快撑不下去了??”她的女儿,就躺在她用手撑起的空间里。这个故事是多么感人。这位伟大

的母亲不吃不喝,用自己的身体支撑起生命的巨伞,保护着他的女儿,不让女儿受到一点伤害。

我要向这些伟大的母亲学习,学习她们那些坚强、坚定、坚持的精神。

狼王梦读后感(篇七)

文中的主人公紫岚为完成丈夫的遗愿,违背了狼族千百年的行为习惯,硬是要不惜代价的把自己的亲骨肉训练成“超狼”。可天不随狼愿,它所幸存的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在她生命的尾声,她为了让自己的狼孙不再受威胁,成为尕玛尔草原的狼王,与天空中唯一的恐怖——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失败,没有丝毫的退缩,前进的步伐反而更加坚定,在这巨大力量的背后所支撑的是黑桑一个承诺支撑着他。

不论是谁,感情都是金子般硬的。不论是谁,在亲情前也会低头。紫岚,或许她在千万狼群中如沧海一粟,但是她用她的行动、她的思想,诠释了一位慈母的形象。

母狼紫岚用一种独特的母爱,尽管有一些偏见,但作为一只心灵被权力极度扭曲的狼,作为一只承担着丈夫生前遗愿的狼,她必须这么做,她也只能这么做。

不管是狼,还是人,都是在谱写母爱的篇章。

有关怀念母亲读后感模板汇总七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写好一篇读后感需要从哪些角度来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有关怀念母亲读后感模板汇总七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一)

读完《怀念母亲》这篇课文,我心里许久不能平复,我觉得以后我也可能跟作者一样,过着没有母亲的关爱的生活。有句俗话说,“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我觉得这句话说得没错,作者与亲身母亲虽然相处时间不多,但母子感情却丝毫未减相反作者因为母亲的.离世,学会自立、自强,也对母亲有比以前更多地怀念。可作者对祖国母亲也带有爱,想想自己的母亲,在外面奔波劳累,不辞辛苦地为我攒积学费,而我却在学校上课时不断地开小猜,成天想着下课玩,想起还真是后悔。

我真想也帮母亲分担一点劳累和辛苦,我身在的这所学校,真的怎么也帮不了母亲,我想了想,母亲把我送到这里。肯定是要让我好好学习。想到这一点,我以后肯定会以这句话为以后学习的警告,不会让母亲白白地浪费钱在我身上。我现在真想在尝试一口母亲做的菜。

母亲的汗水已是我生活的动力,一想到那一滴滴热汗,我就一定会努力学习。加油吧!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二)

每个人都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养自己的母亲,一个是祖国母亲,这就是《怀念母亲》这篇文章告诉我的。

刚读到这篇文章的题目,我还以为讲的是作者对自己目前的思念。他的母亲怎么了?是去世了?还是作者离家在外地?一连串的问题在我的脑海中打转。

我开始读正文了。第一段讲的是他对生母和祖国的敬意。我很奇怪,他怎么提起祖国了呢?

我继续读第二段,这一段写了他的母亲已经去世了。这样让我的第一个问题得到了解答。我顿时觉得作者的命运很悲惨。接着,我往下看第三段,这一段说作者来到了欧洲留学,所以想念祖国母亲。我想:“这个作者是谁?怎么回去欧洲留学呢?”所以,我看了一下作者标明。令我不可思议的是,这篇文章的作者是季羡林老先生。我已经久仰他的大名,今天终于看到他的文章。

四到六段式分写作者怀念生母和祖国母亲的。这让我对季老先生多了一份敬意。因为这表明他对生母和祖国母亲的感情很深。

第七段写的是作者在欧洲待了十一年。十一年啊!换做是我,会想年祖国疯掉的,更不要说像季老先生这样热爱祖国的人了。

这篇文章让我对爱国、爱母亲有了一个新的认识。我个人受益匪浅。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三)

读了季老的《怀念母亲》,让我受益匪浅,感受颇深。

在季老的笔下,他描写出失去生母的悲痛欲绝,以及留学他乡时对祖国母亲的深深思念。在留学期间,他对祖国母亲魂牵梦萦,每天盼望回到祖国。季老从不同的角度来表达对母亲的思念。他先从日记中摘录思念母亲的文字。后来,又摘录散文《寻梦》中思念母亲的文字。季老用这些文字,表达了他对亲生母亲崇高的敬意和对祖国母亲真挚的爱慕。

读了《怀念母亲》,我更深地感受到母爱有多伟大,我是多么地依赖母亲。“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人啊,总是在失去之后才会懂得珍惜。总到失去母亲后,才会愧疚。到这时,才会发现母亲给予我们太多,而我们回报得太少。想到这里,我暗下决心:在学校,我会认真学习,不辜负母亲的殷切期望。放学回家后,我会珍惜和母亲在一起的时光。我要学会为母亲分担家务,多和母亲说几句贴心的话,做母亲的“贴心小棉袄”。从今以后,我一定会好好孝敬自己的母亲。

虽然,我未尝过思念祖国母亲是什么滋味。一想起这些海外华侨人士,想起他们,我便能感受到他们思念祖国母亲的心情。今后,也许我没有机会出国,但我会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好好报效我的祖国母亲。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四)

读了《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后,我心潮澎湃,久久不能平静。让我好像走进了课文当中。

我们的祖国有很大的变化,作者从六岁就离开了生母到城里去祝在母亲去世前只见过两次,失去母亲时的悲痛心情,是多么的爱母亲啊!

母爱的失去是自己灵魂不全的却是,作者觉得 ,随着母亲的死让生活变得毫无意义,一切都变得空虚和寂寞了,脑子里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做什么,只有悔恨和遗憾一直充满心头。悔恨没能再母亲身边,待得更久,遗憾没能侍奉母亲,对母亲尽孝。

作者第一次离开祖国,离别的滋味尤为强烈,心中不断涌现出祖国的身影,不断回想起故国的生活,故国的亲人,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我感受到无论身在哪里,条件再好,也比不过自己的故乡。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读完了《怀念母亲》这篇文章,季羡林那种思乡情感深深地打动了我。 这篇文章写了季羡林的母亲弃养他来到德国留学,但心中却每天怀念着亲生母亲与祖国母亲,对她们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与同样真挚的爱慕,这种怀念一直伴随了他十一年。是啊,谁人不爱自己的祖国呢?可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季羡林这样呢?他曾在日记中说过自己真的很想家,想故国,想朋友,甚至不能忍耐。如果我们来到国外,谁会像季羡林那样思乡呢? 读完文章,我不禁想到作为小学生的我们。

我们,不能像诗人那样写出诗词赞美祖国;不能像乐曲家演奏出爱祖国的歌曲;也不能像作家写出美文描写出祖国;更不能学大人们努力工作报效祖国。我们只能努力学习,认真学习,把自己变得优秀,长大报效祖国,为祖国做贡献,把祖国建设得更好!除了这些,还可以从小事做起:每周一学校的升旗,你带没带好红领巾?每次读关于祖国的课文,你是否声音响亮?每次音乐课上唱起国歌时,你是不是唱得最入神?这样的事还有许多许多。 季羡林那种爱国的精神,我真的比不上他。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更努力,更认真,更仔细地学习,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长大报效祖国。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六)

《怀念母亲》主要讲的是:作者季羡林读大二时,年仅四十多岁的母亲就过世了,这对作者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他很怀念生身母亲。后来去外国留学,他进一步感受到了自己的孤寂与伤感,又一遍遍怀念着自己的祖国母亲,从未断过。这种怀念之情,一直伴随着作者在国外留学的十一年。

我读完这篇文章之后,觉得季羡林的这种爱母亲与想要迎养母亲的信心真令人感动!

“我痛哭了几天,食不下咽,寝不安席。”这句话深深的打动了我。他因为母亲的死去,伤心了一天又一天,痛哭了一天又一天,着真是出自深深的爱母的情感呐!

怀念母亲读后感(篇七)

母爱如水。母亲总是在我们身边一直默默地守护着我们。就如同季羡林老先生说的:“一个缺少母爱的孩子,是灵魂不全的人。”读完这篇文章后,不禁想到了许多……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季羡林六岁离开了他的生母,到城里去住。在他读大学二年级时,母亲弃养,他十分伤心。后来他到德国留学,在德国的日子里,对祖亲和对生身母亲的思念一直伴随了他在欧洲的十一年。

我觉的相比之下我比季羡林老先生要幸福得多,因为我从小就是在父母的疼爱中长大的,可我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报怨父母太啰嗦,太约束。现在想想觉的很后悔!“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读完这篇文章,我明白了:要好好对待父母。古人云: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没有父母也不会有我们。因此,我想我以后在学习上,我应该做到上课认真听讲是,别浪费时间;回到家后,先认真完作业,然后复习今天老师教的内容,预习明天要学习的课程。争取在学习上少让父母操心,他们平时在外工作已经很辛苦了;在生活上,我应该多帮助他们

做些家务,少和弟弟争电视看……有些东西不能等到失去了才去珍惜,等到一生遗憾而去,就晚了。就像季老生一样: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啊!所以,从小在父母的疼爱中长大的我们,也更应该孝顺父母,少让他们操心!

热门范文:打火匣读后感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一篇的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热门范文:打火匣读后感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打火匣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的一篇童话《打火匣》,故事讲了一个士兵,无意中得到了一个神秘的打火匣,这个打火匣能帮助他实现心中的愿望。最后这个士兵当上了国王。

故事中我感到最有趣的是,那个神秘的树洞里有三扇门,每扇门里都有一只箱子,每只箱子上坐着一只狗。第一只狗的眼睛有茶杯那么大,第二只狗的眼睛有水车轮那么大,第三只狗的眼睛简直有圆塔那么大。士兵只要一擦打火匣,那些狗就会听他的使唤,这可真有意思。

我很喜欢打火匣这个故事,故事中的士兵很善良,他把得到的钱分给了穷苦人,他还很勇敢,他杀死了坏巫婆。

在生活中,我们就要做一个善良的人,用自己的爱心和能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让善良的品质在人与人之间传递。

打火匣读后感(篇二)

从前,有一个很穷的兵士。有一天,他去外面,碰到了一个巫婆,巫婆对他说了旁边一棵树洞里的秘密,主要就想要打火匣,因为这是她祖母落下的。兵士取回来了打火匣,他问巫婆要打火匣干吗?巫婆偏偏不说,结果被兵士砍了头。

兵士从巫婆跟他说的树动洞里拿来了许多金币,过了一段时间,兵士买这买那,又花钱买了最好的旅馆,这些钱很快就被兵士用完,又听说国王的女儿(公主)很美,这才想起打火匣。一天晚上,兵士叫来旅馆里的一个人,给他四块金币,托他去取打火匣。打火匣取来了,刚擦一下,一只狗就出来了,原来,一共擦三下,三只狗就全都出来,按照一、二、三出来:铜、银、金的狗。

他又让狗背了三次公主,第三次的时候,王后在公主的背上背了一带粉,经过的地方就会洒上粉。第四天,兵士果然被抓,槽糕的是:打火匣忘在旅馆了!最后他对人们说:“让我抽最后的一口烟吧!”不一会,兵士擦了三下,三只狗把国王、王后等等,从空中抛下来,成了肉酱。又和公主结了婚,做了国王。

这个故事告诉我:要靠自己的劳动,才能得到幸福。

打火匣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看了《安徒生童话》里的《打火匣》。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从战场上凯旋归来回家途中的士兵,遇上了一个丑陋的巫婆,巫婆让他帮自己取一个打火匣,士兵答应了。他带着巫婆的外套钻进树洞,来到第一个房间前,士兵看见房间里有一只大箱子,但有一只大狗守着。士兵就用巫婆的外套披在狗身上,狗就不作声了。如此三次,士兵用同样的方法,收服了三只狗后,从第三个房间不仅成功找到了打火匣,还得到了金子。出去后,巫婆却只要打火匣,士兵好奇地问为什么,巫婆此时却目露凶光。士兵发现自己生命有危险,就抢先剌死了巫婆,他带着打火匣和金子到了城里。朋友告诉他,城里有个公主很漂亮,士兵很想见见。偶然的机会,他发现打火匣能唤出那三只狗,而且三只狗能做很多事。一天,士兵就让一只狗把公主背来了,他们就这样相爱了,并建立了很深的感情。

后来,国王发现了要杀士兵。在死刑执行的时候,士兵请求抽最后一只烟,国王答应了,士兵就趁机拿出打火匣,唤出三只狗,狗冲散卫队,让士兵逃脱了。

在三只狗的帮助下,士兵当上了国王,并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三只狗也成了王宫里的贵宾。

我读完这个故事,觉得它很精彩。我特别喜欢故事里讲到的那个神奇的打火匣和那三只具有神奇魔力的狗,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种打火匣,但我相信,那三只勇敢、机智、忠诚的狗却是有的。通过这个故事,还让我体会到了,面对任何困难,只要不放弃冷静面对,就会使自己找到好方法成功渡过难关。

打火匣读后感(篇四)

去年寒假,我阅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打火匣》这个故事。

故事讲的是一个在回家途中的士兵,遇到了一个难看的巫婆。巫婆让士兵取一个打火匣,士兵答应了。他带着巫婆的外套钻进树丛,来到了第一个房间前,士兵看见房间里有一只大箱子,但有一只大狗守着。士兵就用巫婆的衣服披在狗身上,狗就不作声了。如此三次,士兵就用同样的方法,收服了三只狗后,得到了打火匣和金子。出去后,巫婆却只要打火匣,在这时巫婆目露凶光。士兵发现后就刺死了巫婆,他带着打火匣和金子到了城里。朋友告诉他,城里有个公主很漂亮,士兵想见一见。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知道了打火匣能唤出那三只狗,而且那三只狗可以做很多事情。一天,士兵让一只狗去把公主背回来,他们就这样相亲相爱了,并建立了很深的感情。后来,国王发现了这个惊人的秘密决定要杀掉士兵。在死刑时,士兵请求抽一支烟,国王答应了,他就趁机拿出打火匣,唤出三只狗,让士兵逃脱了。在三只狗的帮助下,士兵当上了国王,并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三只狗也成了王宫里的大臣。

读完这个故事,我还想再度,因为故事中的内容写得很精彩,我特别喜欢故事里的打火匣和三只狗。现实生活上,虽然没有这样的打火匣,但是我相信会有像那三只狗一样聪明的人。这个故事让我体会到了,面对困难,只要不放弃,就会找到好办法成功渡过困难。

打火匣读后感(篇五)

士兵在老巫婆的诱惑下,通过树顶进入到了树洞里面。里面有很多灯,还有三个房间,第一个房间里放着铜,有一只眼睛有茶杯那么大的狗;第二个房间放着银,有一只眼睛像水轮式的狗;第三个房间放着金,有一只眼睛像圆塔一样的狗。士兵按照老巫婆的方法,分别进入了每一个房间,他捡了银就丢了铜,捡了金就丢了银。最后他带着旧打火匣和金出来了。他与可憎的老巫婆发生了冲突,他用身上所带的剑把老巫婆的头砍掉了。于是他带着金和旧打火匣进了城,他开始变得不一样了,有华美的衣服穿,帮助一些穷苦人们,交了很多朋友,这些朋友都说他是一个稀有的人物,一位豪侠之士。但他一旦没有钱,他就不得不从那些漂亮房间里搬出来,住到顶层一间阁楼里去,他的朋友也不再过来看他。后来,他发现了旧打火匣的用法,在那三只忠实于主人的狗的帮助下,他又重新过上了有钱人的生活,而且还看到了在铜宫中生活的寂莫的公主,经过一番波折,士兵当上的国王,也娶了心爱的公主。故事中的结局是完美的。

我想在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人都希望有像士兵一样好的结局。只要我们努力,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只要我们勇往直前,不怕风吹雨打,就一定能实现我们的目标。如果有一天跌倒了,也要勇敢地站起来。失败并不可怕,最怕的是不能够面对现实。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这句话时刻帮我敲着警钟。是的,世界之大,它充满了新鲜,充满了活力,更充满了诱惑和坎坷。可是这并不可怕,老天是公平的,这也许是它给我们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它从我们身边抢走了一些东西,同时我们也会得到一些更珍贵的东西,就像我们没有了青春,但是我们却拥有了成熟……

所以朋友们,生活是美好的,我们可以在蓝天下自由的享受着阳光、雨露和光明,乐观面对生活,生活也一定会笑着迎接我们。

打火匣读后感(篇六)

故事讲的是一个刚打完仗的士兵,在回家的路上碰见了一个巫婆,巫婆叫他帮她把树洞里的打火匣拿出来,就可以得到很多金币。但是有三只狗看守着打火匣,只要把狗抱到她的衣服上,狗就消失了。士兵经过3个屋子,把狗都抱到巫婆的衣服上去了,三只狗全都消失了,他拿到打火匣走了出来。巫婆叫他把打火匣给她,士兵问:“这打火匣有什么用?”巫婆不肯说,士兵就把巫婆杀了。

可是士兵不知道打火匣有什么用处,他花光了所有的金币,又没钱了。只好住在昏暗的阁楼。这时,他想起了打火匣,就拿出来擦了一下,没想到,居然那只看守箱子的狗出现了。原来,这个打火匣非常厉害,能够召唤出看守箱子的三只狗,帮他实现愿望。

士兵用打火匣又拿到了很多金币,他又有钱了。一天,有人对士兵说:“这世界上有一个很漂亮的公主。”于是士兵擦了三下打火匣,三只狗都出现了,士兵说:“帮我把世界上最漂亮的公主带过来。”狗就把世界上最漂亮的公主带过来了。

可是后来,皇后发现了士兵并且告诉了国王。于是,国王派人把士兵抓起来了,并且要处死他。

就在行刑的时候,士兵说想再抽一口烟,于是他拿出打火匣,召唤出了三只狗,杀死了国王。后来他和公主结了婚,自己当上了国王。

我觉得《打火匣》这个故事很有趣,大家有空可以看看这本书。

打火匣读后感(篇七)

我最喜欢打火匣这个故事,因为这里面的士兵很勇敢,我们来看看这个士兵为什么这么勇敢。

士兵问老巫婆:“你要这个打火匣有什么用呢?”“这与你没有什么相干,”老巫婆反驳道。“你已经得到了钱,你只需要把打火匣交给我就好了。”

“废话!”士兵说。你要他有什么用,请你马上告诉我,不然我就抽出剑来,把你的头砍掉,老巫婆说:“我可不能告诉你!”

士兵抽出剑一下子把老巫婆的头砍掉,她倒下来死了,士兵拿着钱和打火匣像城里走去,他把他的一半钱分给了那些穷人,剩下的钱买了房子,买了衣服,买了靴子,这样子,他的钱很快就花光了,他有用这只神奇的打火匣又拿回了好多钱,而且,士兵用打火匣和自己的办法去了美丽的公主并当上了国王。

这个故事中的士兵很勇敢,善良,我们以后也要像他一样善良,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爸爸妈妈觉得我的想法有道理,而且希望我像士兵一样聪明勇敢,为自己的梦想坚持努力,不怕困难,实现自己的理想。

读月亮与六便士的感受与心得汇总七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阅读《月亮与六便士》后,我被作者描绘书写的情景吸引,印象深刻,为了充分回味《月亮与六便士》这个《月亮与六便士》,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如何在写《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急您所急,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读月亮与六便士的感受与心得”,希望您能喜欢并分享!

读月亮与六便士的感受与心得【篇一】

迄今为止,《月亮和六便士》仍是我最喜爱的小说,喜爱毛姆作为一个敏锐的洞察者对人性的理解,喜爱书中思特里克兰德追逐梦想与噩运,却心甘情愿深陷其中的姿态。毛姆洞察出梦想的贬值,世俗的污浊,月亮高悬于空,便士乃生活必须,他不批判手握便士的人生赢家。我们不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批判一些选择,却也要守住一颗赤子之心。

思特里克兰德,性别男,中年,职业股票交易员,生活单调,朝九晚五。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扔进人海都难以被揪出的,再再普通不过的人,在自己40岁这一年离家出走了吗?思特里克兰德抛家弃子去巴黎当一个画家。离家时,他只写了一张纸条提醒家人晚饭准备好了,然后他只带了100元钱,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画画。

这种桥段不是应该出现在英俊帅气的20岁小伙身上吗?然后他勇敢追寻梦想,最终美梦成真,爱情事业双丰收,如同当今市面上出售的成功学书籍,读罢便让人热血沸腾。但毛姆却没描写这样的一个人物。毛姆笔下,40岁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已过了冲动的年纪,别人都在追寻稳定,他却在追逐噩运。正如作家刘瑜所说:“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在他眼中,他的人生价值所在,就是疾步如飞,舍弃一切欲望,追上自己的梦想——画出一幅好画。他在巴黎贫困交加,身患重病,险些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为一名码头工人。就是这样疯狂的一个人,看穿城市,看穿欲望,看穿阶级观念,看穿命运,最终掐住梦想的火苗,放了一场盛大的烟火。

毫无疑问,毛姆是极力赞美这个人物的,但他又充分暴露出这个人物的自私之处,达到极端。书中的“我”问思特里克兰德,“难道你不爱自己的孩子不爱自己的妻子吗?你不想要爱情吗?”他回答道:“我对他们没有特殊的感情,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对他而言,画画是一日三餐,是生命的全部,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干扰,所以他一层层剥下父亲,丈夫,职员等等身份的外衣,剥下这些束缚,像一个溺水的人只能抓住身边的浮木,他就抓着绘画,无论如何不肯放手。思特里克兰德无疑是一个圆形人物,自私、毫无责任感,却执着于梦想,并且勇敢无比。毛姆有千万种方式去赞美为追寻人生的意义而付出的人,却选择了这样一种对比鲜明的,极端的方式。可能他已然预见到,今天的许多人已然折服于身份、年龄、欲念,被梦想的锋利妖冶刺伤,成功的判断划向名利,梦想的价值得到质疑,稳定、舒适成为公众的诉求,人们沉醉便士的海洋中无法自拔,少有人能看到月亮。所以他用思特里克兰德这个极端的例子来警示众人,便士固然是生存之必须,但人总要抬头看看月亮。

不知其他人对这个人物有什么看法,我读到他时,是骇然且敬畏。随着文章的进程,羞愧一点点将我吞噬,在结尾,思特里克兰德将自己创世纪的著作付之一炬时达到极点。我仿佛看到了火光中,高大的双目失明的他是怎样将一切名利权情踩在脚下,踩着无数无数人伸向名利的手,踩着噩运这匹野马,全然是一个胜利者的姿态。我感觉到在他面前,自己在懦弱地奔逃,逃向一个尽可能让自己舒适的港湾,即别人口中的稳定生活。因为我深刻地知道要多用力才能抓住梦想的衣角,或者说,抓住它不是最难的,一直抓住它才是困难的。正如毛姆自己所说:“只有诗人同圣徒才会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毛姆在这部作品中以第一人称叙述,可以体味到一个大作家,因为看清人性而表现出的宽容。文中出现另两个次要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年轻医生阿伯拉罕放弃了医生岗位,在毕业旅行中偶遇一个希腊周围的小岛,他感觉自己就是为这个地方而生,便在那儿度过了一生。而另一个顶替他上岗的“幸运者”却因此平步青云,成为了一位爵士,地位崇高,生活安逸。爵士对阿伯拉罕的选择嗤之以鼻。文中的“我”作了如此评价:“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毛姆就这样淡淡地用一个“选择”的概念带过了这两个人物。的确,一个人生存的方式、梦想、价值观,哪一样不是自己的选择?爵士也好,在荒岛度过余生也罢,也许二者都不是社会主流价值观中最有价值的活法,但从生活意义的角度看,都是一个完整个体的自我选择,而这种选择只要不危害他人都是值得被尊重的。

因此,宽容的毛姆又给我以这样的安慰,也许我无法抛弃手中的便士,单纯地仰望月亮,但这是一个人的选择,因为在我眼中,生活不只有妖冶的梦想,还有责任,以及生活本身。生活本身便要求我们关心柴米油盐,寻得一处心安,享受天伦之乐。但月亮总是要有的,没有月亮的人会沦于便士的铜臭,而放弃便士的勇士也有可能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与自己的噩运偕行。我无比敬畏那样的人,却依然选择好好生活。

这是我的选择,想必有同学完全崇拜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也有人批判他的自私无情,正如老师品读其他作品时所说的那样,这正是经典作品的魅力。

读月亮与六便士的感受与心得【篇二】

听着巴赫,写着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看着这本毛姆自我和解的文字,他是走了出来,从自我的枷锁中走了出来,我该怎么走出来?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就确信,这是一本如同少年维特之烦恼的文字。写这书不是为了成就什么经典,只是他要通过这个故事与自我和解。到底什么是意义,欲望是枷锁,那么无论是自由意志还是生命意志会不会是另外一种枷锁,月亮到底是六便士还是六便士本身就是月亮,总之我很混乱。

这本书大概用了四个小时读完,看到47页老思所谓的抛妻弃子去巴黎画画的时候,我已经完全明白毛姆要说什么,之后行云流水的读完,如同在和毛姆谈话,探讨我们自己。小说无非就是在讲一个故事,有要表达的东西,这个东西就是思想是自己的思想,也可以说是对自我冲突的总结。

我向高老板推荐此书,并告知老思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本书讲的什么故事。果不其然的一通大骂,她是如此的鄙视书中的人物。我在想如果毛姆不是将高更作为老思的原型,这本书还能不能成为世界经典小说。我想是会的,如同加缪的局外人,这些经典的人物身上都有一种普通人难以达到的东西,这个东西是持久与强烈的意志,而这种意志必定是离经叛道不被世界的普遍道德所容纳与认可的,除非这种背叛的人最终成为英雄。这也是为什么如同乌合之众的普通人为什么崇拜英雄,只有从英雄身上他们才能看到自己一直有却一直没有出现的意志。

老思之所以是英雄,与他人无关,他是自己生命的英雄。他的自由意志与生命意志凸现出来的时候,如同毛姆所说,如同着了魔,身体里似乎隐藏着某种力量要喷薄而出。也许这种力量注定是孤独的,注定是在开始不被理解的,因为很多人根本就看不到这种力量是什么,如何谈理解。

人会觉醒,觉醒之后首先面对的是否定,质疑。这也是叔本华讲的生命意志的否定,如同否定当下的一切理所当然。要把自己想看到想做到的事情去做一做。这个过程是痛苦的,也是清醒的,是孤独的,是远离庸俗的。最后这个成长是属于自己生命的,与他人无关,与道德无关,与社会关系也无关。

老思为什么理所应当的告诉别人,他抛妻弃子,放弃优渥的生活去画画。只不过他想做自己,想做一个人。这个世界就是如此,你先是一个人,才能是父亲、丈夫、儿子、朋友等等。这些外在的身份都与人本身是无关的,对于老思这类人来说,所有的这些不是羁绊,只会是累赘。累的是他自己向上的生命意志与自由意志。很明显的,这其中的冲突会是很大很激烈,甚至是悲剧的。也正因为人所固有的向上的意志与当下的冲突是如此之大,所以才会成就经典。如同这意志是月亮,当下是六便士。没有月亮人总想抬头看看,也许直到死去也都在遗憾,为什么当初不能去追一下月亮。只不过很多人是害怕追月亮的时候自己会被饿死。

老思就是如此,差不多快饿死了,找人借钱,别人不借给他。并且被人告知,你对别人没有义务,别人对你也没有义务。是啊,确实是如此。人不仅仅有个体属性,同样也有社会属性。如果不是高更是原型,老思在人看来就是一个疯子,一个傻子。固然做的事情令人感慨,只不过他在外界看来就是一个故事。这让我想起了个体的价值一定要在他体身上体现出来,也许老思不固执的把自己的画留给自己去欣赏,他就不会那么悲惨。反过来讲,他不那么悲惨,他就不会成为经典,他所谓的真正的追寻自己的生命意志,也就成了一场表演。一场看似追寻的哗众取宠。

再说老思对带爱情的观点。爱情这个关系,在人的一生中是非常重要的。幸福三要素,物质基础,情感依靠,精神支柱。有些人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是精神支柱,所以爱情就变成了支柱。他们轻信爱情可以战胜一切,其实是不能的。正如最近火的一踏糊涂的‘后来的我们’。其实哪有什么后来,只不过在那个时间段你们不在合适了。人要用动态的眼光看待自身与外在关系的变化,如果一味的抓住从前过去,那么这个人必然是会受伤的。别人变了,你还没有变,并且其外改变的人不去改变用过去的态度对待你,结局一目了然。

老思在差点病死的时候是老勃救了他,老勃的太太开始反对老思住在自己家里。其实这个女人已经意识到了恐惧的事情会发生。这个恐惧的事情就是老思会点燃自己的自由与生命的意志。果不其然,老勃的太太爱上的老思,并且一发不可收拾。老勃痛苦万分,也被感慨。女人这个物种,永远都会原谅伤害自己的人,却无法宽恕救赎自己的人。也许吧,这就是人性,至于是什么心理,我现在还没有深究。按照常理说,老思的太太容貌身家都十分优于老思,这个爱情关系里应该是幸福的。没看到结局我就知道,他俩注定是悲剧。当真如此,这个女人在和老思吵了一架之后自杀了。她固执的将自己信奉的爱情当成了一切,只不过是她自己认为的这是爱情,是一切,和老思是无关的。也正如老思所讲,每个人都该为自己负责,自己不对自己负责,还能指望谁对你负责? 这个女人有点像安娜 卡列尼娜,喝药自杀与卧轨自杀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是基于轻信的`不透彻。

后来老思去了一个岛上,画出了自己灵魂想要的东西,那副超越了所有物质唯有纯粹灵魂的画作。所以他又开始被世界所尊崇,正如死后的高更,成了后印象派的巨匠。只不过这都和他无关,和他有关的时候你们又看不出来,你们看出来了又关他什么事情。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疯子吧。在一些时代,天才注定得是疯子,不成疯子就无法活着。在这个地方,人类学倒是真为人做了些好事,就是不停的将正常人的范畴扩大化。

这部书的悲剧在于月亮与六便士无法兼得,为什么无法兼得?这是一个大的课题,不同的人,不同的环境,又因不同的环境产生不同的三观,不同的三观造就了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角度产生的话语会把另外角度的人逼疯。这也许真不是人的错。也许看到了这一点,如今的人本主义开始繁盛起来。

这是一个缺乏理性的时代,先学会如何理性吧。少些道德审判,道德评价。

如上字数半小时,想到哪写到哪,虽然还无法透彻,感受到身上的束缚,至少此时此刻也算是自由。

读月亮与六便士的感受与心得【篇三】

毛姆的小说《月亮与六便士》以法国著名画家保罗·高更为原型,写的是年过四十的查理斯·思特里克兰德抛家弃职去巴黎画画,几年后去了南太平洋岛塔希提,在那里度过余生并创作出了价值非凡作品的故事。

月亮代表梦想,遥远却皎洁!每个人都看得到却很难触及;六便士代表财富,咫尺但难免俗气,它是大多数人选择的方向。选择月亮的人很难为别人所理解,即使得不到金钱,追梦人依然快乐、享受!作者毛姆透过小说表达了梦想和财富的选择关系。

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在满地都是六便士的街上,他抬起头看到了月光。怎样的驱动,才能不要六便士,赏着月光,衣衫褴褛,包不果腹?可惜,我们还是被六便士所困,抬头看见月光,低头捡起了六便士!

人如果没有梦想,和咸鱼又有什么区别!

可惜,我们中的不少人大概都不清楚自己的梦想吧。如果没有梦想,那可不可以退而求其次,明白到底想要什么,想过怎样的生活,想成为怎样的人?太多的束缚,太多的需求,太多的逃避,最后我们就这样走完了一生。

也许所有人在小的时候都追逐过梦想,可家人,朋友的不支持,嘲讽,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地不再抬头望月亮,而是踏踏实实低头捡地上的六便士。也许还会偶尔幻想,抬头看看皎洁的月亮。可最终还是低头。太多人给我们出谋划策,那我们还是自己吗?我们都应该抬头看看月亮,追逐自己的梦想。而不是活成自己不想要的样子。他人是为了我们好,可我们不是他们。也许我不是他们心中想要的样子,但我一定是我自己想要的样子。

人生就这点,不冒几次险怎么知道不会成功?别给自己留下遗憾!

读月亮与六便士的感受与心得【篇四】

第一次读一本小说希望自己能够再早一点遇见它。

那句“满地都是六便士,它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和王尔德的“我们都身在井隅,但有人却能看见星星。”不谋而合。虽从不以独树一帜自诩,但是天生对那些追求本我的人没有抵抗力,也会不自知地被吸引,就暗自窃喜着自己也许也会看到月亮星星吧。这一层面的理解不想再赘述,很多人都写了长篇大论的感悟,我只从另外两个角度去思考。

除了书中对精神渴望这一层面的直接描写令人向往外,其实其中对男女关系的侧面描写也一样动容。如果不是对情爱的冷漠,怎么能更好地衬托对创作激情的渴望呢?要不然看见月亮的怎么会是他,怎么会是那个什么都不要了的医生呢?但是反过来,这也的确在男女关系上又一次的启发。

另一方面,故乡。我第一次明确意识到有些人生错了地方是去到敦煌的时候,站在鸣沙山上的我执意地认为自己上辈子属于粗旷的大西北。第二次是今年在佛罗伦萨,不知道怎么了,从提着行李踏出火车站的一刻起,我觉得空气的味道都对了。于是那晚和朋友在老桥的沿岸一边啃着三明治一边欣赏着夕阳,我就知道有些人就是在另一个地方才更舒服的,因为城市也都是有生命的,你要去一座跟你脾气相投的城市才会觉得即使生活琐碎都毫无怨言。

很多人觉得这本书不好读,但是可能由于我对欧洲特别是英国法国的地形有了大概的了解,读起来倒觉得一气呵成,是不费力了。另外,虽然毛姆本人也受到了很多争议,但是这是本值得一读的书,大概是它认可了我认可的生活态度吧。

嗯,年轻的时候能在巴黎和伦敦小住过一段时光,可真是三生有幸。

读月亮与六便士的感受与心得【篇五】

月亮是理想,六便士是物质生活,二者可共语,也可分开而论。但我确实没有想到斯朱兰竟可以把它们分得如此之开,以致于我对他充满了愤怒、厌恶与不解,只是最终是不可名状的敬佩。

美,给漫不经心的人顺手拾捡,失去了尊严;美,字用得太滥跟千万个不值一提的俗物共用一名,也丧失了尊严。可能“美”得划分个等级,像这样按笔画“一笔,两笔……九笔‘美’”,而这个等级,在每个人自己心里。斯朱兰所追求的美可能真美,但我无法理解更做不到。他对任何都不屑一顾的样子,真的好讨打。而他对病魔的不屑以至最后不屑一顾一把火烧掉他的一切,先是震惊,再是敬佩。

我可能抓住了中心思想,但我还想说说我喜欢的细节。

“爱情中的傲气只是因为你其实更爱自己。”暂不论德克对妻子对自己的背叛所作的反应到底是因为爱还是因为自卑,或是二者共驱,他已然没有了傲气。爱情当中互相有爱(划重点)的两个人总有一个更爱对方,而另一个其实是更爱自己的,或许这样的爱情才走得更远。(德克对妻子的爱只是一厢情愿罢了)

“自己用情既深,对方不能不报以深情。”愚蠢至极的幼稚观点。倘若对方毫无同情之心,感恩之心,何来深情?就算有,又何以见得深情即爱情?

“生活保障的满足,家财在手的骄傲,受人宠爱的快乐,有家可归的欣慰”确是舒适安逸,我可能有点自私,但好像缺了什么,我大概真的有爱吧!(算不上无私,怎么说也是隐藏得很好的自私:柔弱感、保护欲、善待和取悦对方的冲动)

说这些,都源于,我是一个俗人。

读月亮与六便士的感受与心得【篇六】

对于我而言,小说的魅力不是多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而是作者将生活中会经历的矛盾铺开了给大家看,通过戏剧化的情节将这些矛盾点不断推进,而在这个推进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不过有主人公的命运,也可以看到自己生活的影子。在矛盾中挣扎似乎是每一个人都要经历的宿命,但是人不能为了逃避这个痛苦过程,而不去思考,因为我相信人需要的绝对不仅是幸福而麻木的一生。《月亮与六便士》就是一部讲述现实和理想矛盾的小说,它是20xx年迄今为止kindle付费阅读量最多的作品,由此可见其受年轻人欢迎的程度。如此受欢迎的原因不难理解,因为对每一个年轻人而言,“月亮与六便士”是一个正在进行时的矛盾,大多数人希望在小说中获得共鸣或者找到答案,不过答案真的存在在书中吗?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讲述了主人公思特里从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中逃脱出来,从一个证券商变成了一个贫困潦倒的画家,他最终因为患麻风的病死在了满墙都画了自己作品的房间里。如果道德家在场,绝对会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地批评一通主人公,其实就在小说中,思特里也获得了不少人的批判咒骂,因为思特里为了追逐自己作画的梦想,不光抛弃了自己光鲜亮丽的生活,而且也抛弃了妻子和子女,之后还有很多情节,包括思特里的朋友把他从生死线上救回来,然而思特里和朋友的妻子出轨,并且最后跟朋友的妻子分手导致朋友的妻子自杀等。

小说里面的人物经常会帮读者问思特里“你难道不愧疚吗”,但是显然思特里根本不在乎这些,像小说里写道“他绝不会忍受任何外在桎梏。依我看,他生命中只有那迷也似的热情,无休止地驱使他奔向一个他自己都不清楚的目标;若有任何东西妨碍征程,他会从心底把这东西连根拔除,哪怕惨痛不堪献血淋漓也在所不惜。”在追逐梦想到道路上,思特里绝对是个毫无保留的朝圣者,在达到目标之前,他可以放弃生命,不在乎道德约束,做一个冷漠自私的人。或许读到这里,每一个读者都知道从这本书中不可能得到选“月亮”还是选“六便士”的答案,因为在思特里没有任何所谓的现实与理想的矛盾,在追逐理想的岁月中,不论是外人的非议咒骂,或是自身的疾病痛苦都没有让他想要放弃的想法,这本书只是让你更加清楚直接的看到了这个世界的矛盾,该如何作出选择,更重要的是看自己愿不愿意做一个一无所有的朝圣者。

《月亮与六便士》正如它的题目一样主要是围绕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矛盾作为核心展开故事,但是除了主人公思特里这条故事主线之外,一些故事辅线同样值得深思。例如思特里的好朋友德克是一名只能画出庸作的画家,但是他却能看出思特里画作的不俗之处,或许艺术本身就是矛盾的事物,读后感艺术是人类精神世界的表现,但是很明显原始艺术不是受过高等教育成为贵族就能学习来的,同样也不是穷人永远无法购买的奢侈品。还有例如医生放弃了深造名额,甘于在小岛上做一个默默无闻的人,相比顶替了他的外科医生,生活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看到这里我想到常常有长辈跟我说某人明明一手的好牌最后打烂了,这个医生不就是长辈说的这种人,成功的单一定义或许局限了我们对生活的期待,在生活中还是不要轻易地去评价别人的生活吧。

还有许多值得挖掘的故事辅线就不一一列举了,而且每个人看的的感悟都不一样,需要每位读者自己去一一挖掘。就像开头所说,小说如何更好地把人生的矛盾展现给读者或许比跌宕起伏的剧情更重要,好的人生或许也不是追求华丽的偶像剧式的经历,如何能够在充满矛盾挣扎的一生中认识生命才是最重要的吧。

读月亮与六便士的感受与心得【篇七】

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是被这句话所打动——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读完全是却没有这句话,后来才知道这是一位评论家对毛姆的《人性的枷锁》的评论,毛姆很喜欢这个说法便作为下一本的书名,而我则是因为这句话认识了斯朱兰。

斯朱兰,引用书中的一句话就是“斯朱兰非常憎,但我们仍觉得他很伟大。”因为热爱,因为着魔,因为本能,他抛弃了一切,急速脱离原本幸福平稳的常人生活轨迹,猛烈地冲撞向未知的艺术领域。他风餐露宿,衣衫褴褛,恶疾缠身,在艺术的殿堂门口撞得鲜血淋漓,血肉模糊。你以为他很可怜?想要为他投之以同情?可是他又是不屑一切,冷血而无情麻木地对待周遭的环境。大概,他的感情全都燃烧在了那挥动的画笔下五彩的颜料里吧,他就像活在梦里,现实于他无足轻重。

因此,作为一个庸俗的时刻被“良心”监督的社会分子,我即鄙视斯朱兰的荒诞行径,冷血无情,却又不得不佩服他勇于追求那遥不可及的月亮,不顾一切的果断与坚决。如果说,艺术的最大妙趣在于艺术家的个性与生活,事实也大多如此,要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往往是性怪诞孤僻,经历种种痛苦与不幸,幸福与快乐永远与他们无关,他们是异类,是孤独者,是凭借着本能去倾注所有的热情疯狂痴迷着艺术。

月亮很美,孤傲而冷清地挂在高空,可惜我要俯身去捡那六便士了。

[热门]红楼梦读后感大全七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热门]红楼梦读后感大全七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红楼梦读后感【篇一】

最近看87版《红楼梦》,对照着人物关系图,看看停停,停停看看,忘记衔接处又从头来过,终于是看完了。

想起班上老师带我们鉴赏“黛玉进贾府”,那恐怕算是我第一次真正接触《红楼梦》了,想来当时只是在老师的断续解说里看个热闹繁华,不曾想真正去读懂它。

我喜欢“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的林妹妹,“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的凤辣子,还有湘云、刘姥姥、鸳鸯……更敬重黛玉、探春一辈的脂粉英雄,大观园里的每一个人物形象都在灵魂的写意中闪闪发光。

当然,红楼梦的创作寓意远比我现在所能理解的深远得多,对于这部断臂的维纳斯,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像作者的开篇自题“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曹公笔下的金玉良缘,木石前盟,离合悲欢,盛衰荣辱令读者千回百转,不知道下次再看会是什么样的感受呢?

红楼梦读后感【篇二】

今年的寒假可真是特别,开学时间延迟了一次又一次。正闲着不知道干什么,便拿起存放在书架已久《红楼梦》。

有人说《红楼梦》写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也有人说她写了一个凄惨的爱情故事;还有人说学习到了其中凤姐的为人处事……而我只读到了一个字“空”。

为什么说“空”呢?因为书中贾府里再多的荣华富贵,也会随着家族的没落而随风而逝,留下的只有空,空无一物。人的生命也一样,正如宝玉所想林黛玉的花容月貌,将来亦无可寻觅之时,宁不心碎肠断,既黛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推之于他人,如宝钗、香菱、袭人等,亦可到无可寻觅之时矣。宝钗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则斯处、斯园、斯花、斯柳,又不知当属谁姓矣!这段话正说到我的心里去了,我也经常想这些类似的问题。

在平时生活中,我晚上辗转难眠时,往往会这样想:自己长大后会去哪?自己的东西在未来会怎么样?……想来想去,就只有一种结论,那便是空!在我看来,未来是迷茫恍惚的,就连自己人生中的下一秒都不能确定。正如宇宙如此浩瀚,地球则是如此渺小,人类终有一天会灭绝,而我们几千年的文明终会因为人类的不存在而消失,人类灭绝大约一亿年,将会出现新物种,而人类的所有痕迹也会消失。即使人类通过移居他星,继续生存,但也会用完宇宙中的所有中子,继而无法生产出新的能源,人类从此灭绝。再者,人类可折跃至更高的维度的世界,但也终有灭亡一日。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的一切所有概念都是虚无的,包括现在我所写的这些字!

生来贫贱贵与否,

终是虚无梦一场,

纵汝终有千万钱,

到头也是一场空!

红楼梦读后感【篇三】

总有一段记忆值得细细回味,总有一些脸庞值得一生铭记,总有一本好书值得再三品读。

——题记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这是《红楼梦》结篇时作者留下的一首感慨诗作。五读《红楼梦》,四次在书尾或读或背出这首诗,给我的感受像是成长,从懵懂到冲动,再到沉重,最终剩下释然与希冀。我不敢谈论《红楼梦》,仅仅怀着一种怀念的心境述说我与她的五次触碰。

初读《红楼》:混乱

初中二年级第一次读《红楼梦》。我还记得那时只是因为某次考卷上一题“试写出《红楼梦》中‘金陵十二钗’中的八位”难倒了全班几乎全部同学,班主任所以提议大家读读这本“中国古典小说巅峰之作”。在“学习是天,分数是地”的年龄里,教师的话便是圣旨。不久我便从书店搬回了《红楼梦》。应对着眼前蝌蚪般密密麻麻的小字,我唯一的感受就是这要读到何年何月!庆幸的是我从小就不是轻诺寡信的人,承诺妈妈买回来后必须读完让我硬着头皮读了下去。其间,但凡遇到诗词便自动跳跃,看见闲话家常就统统屏蔽,涉及纵古论今就置之不理,每个周末抱着这本巨著真正专注的只是那些对不上身份的名字。

以错过《红楼梦》精髓为代价,我仅仅用了不到一学期的周末部分时间就完结了这部让无数红学学者穷尽一生也研究不透的大部头。收获是,明白了书的作者是清朝曹雪芹,写的是某朝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史(教师说过)及宝、黛、钗的三角恋情(老实说应当屏蔽),虽然基本对不上号,但却背熟了“元迎探惜四春、宝钗、黛玉、李纨、秦可卿、王熙凤、史湘云、妙玉、巧姐”这十二冠首金陵女子。不明白“奴今葬花人笑痴,他日葬花知是谁”的是黛玉,不明白“金玉良缘”“木石前盟”指的分别是宝玉宝钗、宝玉黛玉,不明白“海棠诗社”因何而结,又为何无果而终,甚至不明白纷繁的宁荣二府里谁主谁仆,谁是谁的妻子,谁与谁是父子。与《红楼梦》的初次触碰在一片混乱中结束,那时,我当真以为她就是“满纸荒唐言”!

红楼梦读后感【篇四】

人间浊世,何为正,何为邪?大奸大恶之人这世间少有,多的便是那亦正亦邪、善恶一间的平凡人类。

贾雨村在第一回出现的时候,容貌不俗,为人处世洒脱不羁,才华横溢;但又贪恋女色,思慕甄家的丫鬟,与她私下遇见时,不仅不回避,反而一直盯着她看,还“时刻将他放在心上”。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矛盾的,或说是“伪君子”的贾雨村,却说出了一番“宿慧”之言。

文中冷子兴告诉我们,贾宝玉抓周时“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他的“政老爹”恼道“将来酒色之徒耳”,而此时,偏贾雨村慧心一颗,赞宝玉,说“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不能知也”。

语毕,他又细细解释:“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运生世治,劫生世危。”他曾举“尧、舜、禹、汤”等应运而生者,大赞其修治天下、清明灵秀之功绩;也曾举“蚩尤、共工、桀、纣、始皇……”等扰乱天下者,抨击其残忍乖僻之劣行。他道:“成则王侯败则贼。”此一番大智,读来可谓是令人茅塞顿开。

可我认为,这“正邪”可不应当分得太过清楚。就拿他所提的“秦始皇”,可就不应妄下断论。公元前221年,始皇一统天下,他虽残暴,可他为统一六国,为中华民族之间文化传播,为华夏文明的传承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他为秦朝定下极严谨的律法,统一度量衡,统一文字,开创了影响中国两千多年的制度“君主专制中央集权”。他使秦盛极一时,在滚滚历史长河中也掩不住他所显现的光芒。我觉得,他不应只是在书中被抨击为“暴君”,不应在贾雨村的“正邪两赋论”中被当作反面例子。

当然,贾雨村能够说出他的“正邪两赋”,也再次丰富了他的形象——饱读诗书,见解独到,独具慧眼。这番见解虽然给人启示,但也值得人深思。

红楼梦读后感【篇五】

这个妹妹我似曾见过。

好生奇怪,倒像在哪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

那是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那是一个腐朽的封建世界,那是一个错杂的大观园,那是一段青色的岁月,那是一段灰色的过往,记得那一声这个妹妹我见过引起的那一世挥不去的情。多少人,穷尽一生,想要抵达那座繁华的红楼,我亦如此。我想走进那个爱恨交织,情意绵绵的地方;看群芳会宴,互争诗书;看黛玉对窗哀叹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想看那份弱水三千只取一瓢的爱情。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黛玉原是三生石畔的'一株绛珠仙草,有赤瑕宫神瑛侍者,以甘露灌溉,岁月延久。幻化人形。神瑛侍者意欲下凡历劫,仙子便也随他下了凡。他既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他既下世为人,我也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所有的泪水都还给他,也算偿还的过了。那神瑛侍者便是宝玉,在宝玉看来,黛玉是他前世结下的旧盟,是他今生愿把所有情意所许之人,他从来不信什么金玉良缘,他只认木石前盟,他厌恶八股文,讨厌一切世俗,只有黛玉理解他,因为他们都是追求自由,追求纯真的人。他们不屑红尘,却只能生活在红楼之中,他们耗半世华年,想摆脱,却无能为力。

她为潇湘妃,住于潇湘馆,人说她孤傲清高,目无下尘,可真是如此吗?她只是个柔弱的女子,她双手捧起落英,指尖抚着凋零的花瓣,回想起自己悲痛的人生,泪珠滴落,和着花瓣尽是伤悲。冷月葬花魂,花魂是谁,自是黛玉,她似早已预见自己的未来,如同那满地落花,绝美却惨淡凋零试问这世间除了她,有谁会如此怜情?她不惊世,不扰人,她的世界,除了几卷诗书,便是宝玉。她这一世所求,也只是与所爱之人,相伴一生。奈何这世俗,身处这富贵堂皇之中的人,却有这般辛酸与无奈。

此阴司泉路,你寿未终,何故至此?

适闻有一故人已死,遂寻访至此,不觉迷途。

故人是谁?

姑苏林黛玉。

红楼梦读后感【篇六】

假期时老师留了阅读《红楼梦》的作业。要说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真得静下心来用下心来慢慢品读。本来里面的文字是就文绉绉的文言理解不好的我囫囵吞枣匆匆扫过一遍,结果懵懵懂懂的连故事人物的关系也理不清楚。只得耐下性子来看。

下面是我阅读的前三回“甄氏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贵妇人仙逝扬州城 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托内兄如海荐西宾 接外孙贾母惜孤女”的一些感受。

红楼梦前名《石头记》原来并不是 无稽之谈,跟神话女娲补天竟还有渊源。女娲无材补天的那块石头竟然出现在宝玉出生时的嘴里。真是对应了第一回的“此回中凡用‘梦'’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在我看的相关书籍中有这样评价红楼梦的第一节的“甄士隐——真事隐,贾雨村——假语存,甄英莲——真应怜,霍启—祸起,娇杏——侥幸”为了更好的看懂剧情我还查阅了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人物关系真是亲上加亲,门当户对啊。可是这在现代是罪不可赦的。

红楼梦的灵魂人物林黛玉一出场就带着一袭悲苦色彩,从小体弱多病不说,他的师傅也是个羡慕权贵,尔虞我诈的小人,就连母亲也在她年纪轻轻的时候去世了。而贾宝玉的出场也和他一生的性格与安排有很大的关系,从出生时含着的彩玉到周岁时抓的女孩子的脂粉相信都与后面的故事相呼应。

贾母史太君的出场让我首先感到她是一个心怀慈悲,处事大方善良且有权威的老人她对外甥女关怀备至对孙子宠爱有加。

泼皮辣子户王熙凤刚刚入场时就给人留下了泼辣飒爽的形象不说在众人丫头面前大声说笑,就连在老祖上面前也肆无忌惮的。

他们性格迥异,圣灵活泼。不管是老的少的这几个重要的人物在前三回中都以独特的开场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红楼梦读后感【篇七】

红楼梦读后感:重读《红楼梦》

最近,我又重读《红楼梦》,对于小说中的女主角林黛玉,我又有了一种新的认识。一提起林黛玉,人们就会想起一个词多愁善感、或会想起一个情节黛玉葬花.在我看来,都很具有文学诗意。林黛玉,她是美的一种诗意的美。

林黛玉的容貌美。

黛玉,字颦颦,名号潇湘妃子。在贾宝玉第一次见到黛玉的时候,就有这样一段话来描写她: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泣非泣含露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虽然双眉总是蹙着,但是,却不影响她的总体的美,双弯似蹙非蹙的双眉使得林黛玉更多了一种高与冷的感觉,多了一种灵气,一下子就将她从人间拉到了天上,仿若就是天上点下来的林妹妹。这个蹙字赋予了林黛玉更多的一种与生俱来的宿命感,也为林黛玉整个人生的悲剧命运奠定了基础,因为一个被命运眷顾的人,是不会有这种蹙的。但是,她又异常的美丽,这就给林黛玉的悲剧营造了一种雪上加霜的效果,使得林黛玉这个旷世经典的悲剧形象,更深刻,更真实。

林黛玉的性灵美。

林黛玉有一个特别突出的性格特点,即小心眼,可能有很多人不喜欢林黛玉的这个性格缺陷,也认为正是因为小心眼才导致了她怎么流也流不尽的泪水的泛滥,也是她悲剧中的一种性格悲剧。但是,我却认为正是她的小心眼,才构成了一种大观园内所有其他的姑娘所不具备的性灵美,尤其是将这种小心眼与爱情结合的时候,其表现的效果更是显然而见的。书中第二十八回,林黛玉知道宝玉心中有她,但囿于当时的礼法,二人不能言明,只能彼此猜度。偏偏有个堪为情敌的宝钗,众人都对她称赏不断,宝玉也时时表现得为她所迷。这不能不叫黛玉疑心大起,因此也饱受了无端猜忌的种种折磨,黛玉不能确定自己在宝玉心中的确切地位,只能旁敲侧击,迂回探知。这就表现为众人心目中的小心眼而除了幼时的天真稚气外,她的小心眼是只针对宝玉的,她生气、讽刺所指,只向着她心目中最重要的人物贾宝玉。这小心眼中有爱情的酸涩与凄楚的味道,不免也还有爱情的甜蜜与心醉。这小心眼便成了林黛玉这个独具特色的文学形象的别具魅力之处。大凡痴心女子,在不知爱人心意时,何尝不像林黛玉一样,为对方的一言一行而无端地猜度痛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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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为此仔细地整理了以下内容《[热门]《永别了,武器》读后感范例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一】

我从未经历过战争,战争对于我来说是一个不敏感也不可怕的词。可读了海明威笔下的战争,我发现战争并不像电视剧中演的那样好玩,相反它令人毛骨悚然,它冷酷无情到极致。

战争中的人们,是身不由己的。战争一旦被挑起,不打得你死我活生灵涂炭,谁也别想从中脱身。它像一个黑洞,吞噬着人们的生命。一个个家庭被无情的战火拆散,一条条生命被混乱的战争毁灭,人们无法决定自己的生死,无法决定战争的停止,人们像是洪水中的泥沙,随着激流,被随意的冲刷,漫无目的,毫无方向。

战争会改变人们的思想。长期生存于战火中的人们变得消极,他们甚至开始抱怨统治者,他们的心中开始充斥着憎恨。可这又怎能怪他们呢?试想一下,炮火、子弹随时会落在你身边,甚至落到你的身上,人们居无定所,丧失亲人,家庭破碎,在这种环境下生存的人们,如何能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战争是冷酷无情的。在战争中,生命是多么不值钱的东西,死亡又是多么平常的事情。海明威在文章中用平淡冷酷的笔调描写死亡当伤员的血一滴滴打在他身上时,他并没有恐慌,也没有担心,他镇静平淡地移开自己的身体,免得那血液弄脏自己,当他说出大概是死了时,那语调又是多么的平淡,而这正是战争对待生命的态度。在他的笔下,战争中的人仿佛只是一件不打紧的物什,坏了就被丢掉,再换新的。

这就是海明威笔下的战争!这也是我海明威的小说中看到的真实战争。愿世界绝不要这样的战争,愿世界永远和平!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二】

说起老海明威,就不能不说说他的自杀。我们知道,文学史上自杀的作家极多。川端康成含煤气管,杰克·伦敦和茨威格吞药,老舍和伍尔芙投湖,三毛上吊,叶赛宁割腕……如果把这些都拍出来,一定非常华丽、斑斓。

唯独海明威的自杀最磅礴:他把一支双筒猎枪含在唇间,两个扳机同时扣动,动作娴熟简洁,像打一只非洲大狮子那样,抹掉了那个有名的、长满了大胡子的脑袋。

这倒与他的作品主题有了万千联系。他的作品,小说也好,散文也好,包括不成功的戏剧作品,都没有逃出男人的成长,爱情的失败,战争,打猎,斗牛,烈酒,性,还有孤独,最后总是死亡。海明威说:“一个故事讲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你会发现死亡是最佳结局。”

《永别了,武器》里对死亡的高级描写,以及在通篇晶莹剔透的文字中忽然冒出来的主人公的铺张独白,震撼人心。《乞力马扎罗的雪》让你闻到死神步步逼近时的难以言明的气味……海明威是小说拳台上的重量级冠军。而晚年的海明威不再有青春年少的风华了,他暴躁于才华的丧失。其实他仍旧可以写出冠军小说,打败所有对手——《老人与海》写的多么平静博大,而又残酷无情。他只是不能再得心应手,如他在获诺贝尔奖的书面发言里说的那样,写作这件事变成了“孤寂的生涯”,必须学会“面对永恒”。他像一个历尽沧桑的老斗牛士,终于为不再能上场而痛入骨髓。据说他痛恨讽刺他的批评家,所以在《老人与海》里,情不自禁的放入了讽刺批评家的情节。

大象天生比山羊伟岸,据说大象的自然死亡全是自杀。不是自沉沼泽,就是爬入山洞,不吃不喝,等待死亡。这是有尊严的死。凡能选择死亡的时间和地点的人,都是英雄。因为人的死亡,只有上帝才能决定。而对抗上帝(命运),就是英雄。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三】

在世界上,永远都会有一种东西在保护人类,那就是和平。而一种可以保护人类的思想便是为了和平去放弃一切的精神。

在故事中,主人公在参战时受伤被送进了医院,在医院里,他认识了女主人公,从而引发了一段爱情故事。故事以第二次世界大战为背景,将浪漫与和平联系起来,情节唯美,同时又凄凉,以战争与爱情为主线,吟唱了一曲哀婉动人的悲歌。

文中写道:“敌方像发了疯似的,丢掉了手中的武器……”文章到了这儿就进入了高潮。丢掉了武器不正意味着得到了和平吗?和平本是人类内心最本质的东西,当人们拿起伤害他人的武器中,就代表着和平已被贪婪所掩盖。而在战争打到两败俱伤时,内心的和平欲望才真正将贪婪驱赶,重新成为人心灵的主宰。这个时候醒悟还不算晚,可怕的是,贪婪在人们心灵中越扎越深,从而使和平渐渐远离我们。

战争也分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所谓正义战争是指被压迫阶段,被压迫民族,为反抗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抵抗外来侵略,促进社会进步的战争,而非正义战争正与其相反。正义战争中人们心中充满的不是贪、嗔、恶,而是和平的欲望。中国人民历来维护和平,反对战争,但从不害怕战争,坚决维护正义。正是因为我们对和平的希望,对未来的向往,使我信赢得胜利!

非正义战争在最近几年有很多。而有体现力的是美伊战争。美国想要占领伊拉克,得到石油,成为西方强国。伊拉克上空每天销烟滚滚,一幢幢大楼被炸成了平地。穷困的人露宿街头,冒着随时被枪杀的危险。人们个个家破人亡。人们内心呼唤着和平,可惜却无法实现,因为美国太强大,因为贪已占上见。

和平是一个世界所必须的,想要得到和平,是每个人心中应该想的。和平代表幸福!和平代表着快乐!和平代表着希望!有了和平,生活才是美好的!如果美国能想想自己是伊拉克,它还会攻击吗?回答也许是肯定的,理由是:政治需要。不管如何,这个世界需要和平!为什么诺贝尔“和平奖”至今没有一个国家获得?因为世界还不太和平!

为了和平要勇于放弃,有时放弃某些东西就可以在尘埃中开出花朵。人类需要不断净化内心世界,外界才能得以净化。战争与和平,谁能不承认和平是世界所不需要的呢?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四】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候,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阅读了小说《永别了,武器》,我的心中激起了很多感受,并且对于生命与人生有了更深的了解与感悟。

《永别了,武器》是海明威的作品,小说讲述了美国青年弗瑞德里克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候的经历,讲述了弗瑞德里克从参战到受伤再到撤退过程当中经历种种的残酷,再到最后感伤自己深爱的人的难产死亡的故事。海明威在创作这部小说的时候,恰恰是根据他自身真实的参战经历,并且以战争与爱情作为写作主线,演绎了一篇动容的文学作品。

我在阅读《永别了,武器》以后,深深地受到了感动。也明白了战争是非常残酷的,人这个生命在战争当中显得是多么的渺小与脆弱。而人最宝贵的恰恰是生命,面对生命的逝去,我们不得不为之感伤与难过。

而《永别了,武器》这小说的名称也很有意思,一个放弃武器的人,不应该是战俘,而应该是爱的俘虏。战争是不会让人放弃武器的,只有一颗美好的关爱的心才会让人真正的放弃武器、永别武器。

总的来说,《永别了,武器》这部小说真的给我很多感动。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五】

已经读了四本海明威的作品了,对他的写作风格已经算是大致了解,简单的语言里蕴含着强大的力量,没有心理描写却让人感觉到人物内心的巨大压力与悲伤。

《永别了,武器》中大部分的场景是海明威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亲身经历过的,海明威在战争中大腿中弹几乎成为残废,于是故事的主人公也被炸伤腿从前线退居医院疗养,腿伤好后主人公亨利重返战线再次看到了战场的残酷,决定逃离战场和相爱的护士逃往瑞士。

逃离战场的日子也没有安稳多久,与亨利相爱的护士凯瑟琳胎死腹中且难产而死,而现实生活中海明威也经历了妻子难产,好在并没有死去。

书中的故事结束在亨利从医院独自出来,没有悲伤的描写,他冒着雨回了旅馆,一切全都结束,战争和爱情从他的生活里都消失不见。

整部作品透漏着对战争的厌恶,亨利在战争过程中身体和心灵都受到了打击,因此产生了绝望、迷茫、厌恶,在战争中的爱情是一抹亮色,让人看到希望,但是逃离战争后生活也给予的是疼痛,人生在海明威笔下如此残酷。

在我读他的这么多作品里,唯一的亮色是《丧钟为谁而鸣》中的罗伯,凭借着个人理想参与西班牙内战,为此献出生命。

罗伯还未被生活挫败保持着高度的理想化就已慷慨赴死,没有经历更残酷的战争,没有经历生活的磨砺,为西班牙人民阵线献出生命,故事悲剧却也保留了那一丝希望。

悲剧的结局配上一直在战斗的硬汉主角,爱情、打猎、钓鱼、理想等精神慰藉穿插其中,构成了整个故事,也是整个人生。

海明威应该是在生活中不停的斗争,不停的经历磨难,在绝望中一直战斗到最后的人,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而最终他却饮弹自尽。

关于他的自杀有众多说法,遗传抑郁、病痛折磨、被监听等等,但是你不难从他的作品里看出,在与苦难斗争的同时有着无限的绝望,他写作品告诉他人要战斗到最后,或许也是在写给自己看。

《乞力马扎罗山的雪》中主角死后意识看遍非洲大地,最终看到了雪山顶上的一抹白,神圣、洁白、超脱或许是海明威对死亡的最终理解吧。

没有人能战胜死亡,他只是把自己的生命也拿来斗争了,在被打败和被毁灭之间,他宁愿自己先迈出毁灭那一步,也不愿被病痛折磨惨败。

他还是那个硬汉,战斗到最后一刻。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六】

海明威的作品脍炙人口,《老人与海》的故事依然在我的脑海里不能忘记,今天我又读了海明威的作品《永别了,武器》。听这个名字应该是一个反战的作品。于是我开始了阅读。

《永别了,武器》是诺贝尔文学奖、普利策奖获奖者海明威长篇代表作。故事的男女主角相识在战火中的意大利北部小镇,志愿加入意大利军队的救护队美国中尉与红十字会苏格兰护士互生情愫,他第一次接触英国女朋友凯瑟琳时所抱的态度也不过是玩玩而已,刚开始他认为战争理她很遥远,直到有一次他莫名其妙地在战壕中受伤,他认为和快就会恢复,后来他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爱上了女主。

后来他明白:当你无欲无求的时候生活会很轻松,但当真的爱上以后问题就会接踵而来。他依依不舍的回到了前线,他也第一次从身边的人中看到了他们对战争的严峻。战争中所受的肉体创伤通过药物、器械和时间可以痊愈,但心中的痛却将持续一辈子。战争结束了,那又怎样,痛还不是一样持续?!但若那该死的战争根本不复存在,很多人就不用碰上那些厄运,把痛苦扼杀在根源。再见吧,武器,永远不要再见了!

海明威是一个有着传奇经历的人物,他参加过战争,懂得战争的残酷。而他的成长过程也是被父亲严格的军事化训练产生的。海明威的一生短暂而辉煌。1918年,19岁的海明威加入美国红十字战地服务队,被授予中尉军衔,在意大利受到重伤,住院期间,他爱上了比他大十岁的美国护士艾格尼丝。1919年,浑身伤痕的海明威从欧洲回国,战争给他的肉体和精神都造成巨大的创伤。

一个经历过战争的人才最能体会到战争的残酷,而战争往往伴随着伤害与痛苦。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已经经历了无数的战争。随着时间的流逝战争留下的除了废墟和伤痛就没有什么了。在战争中很多人失去了生命,住所,还有爱情。读完《永别了,武器》,我感到世界变化无常,我们很幸运生活在没有战争的年代,爱人不用上战场。

《永别了,武器》读后感【篇七】

初看完《永别了,武器》觉得意犹未尽,有一种再看一遍的想法。等到自己回想起才发现这本书场景和人物竟然只有这么几个。

我读过很多场面大气、人物众多的战争小说,有些小说对战斗的描写细致入微,战斗一场接着一场。后来深受影响觉得战争小说就是要靠大气的场面 、众多的战斗场面,看了海老爷子的《永别了,武器》才发现有些悲惨只需要几个人几个地方就可以了。

这让我想起武侠小说中的绝顶高手,真正的高手已经超脱正常规范。需要表现什么只是信手拈来,想到就写到就表达到,无需庞大的世界、纷繁的人物。

在学校时老师总是告诉我们某些手法可以表达什么感情,每种感情都对应的一些手法。那时自己从来不考虑自己想法就是用规定好的手法对应填写就可以了。以前觉得就像开锁某种钥匙开某种锁。但看完这本书我才知道真正的大师已经可以用一把钥匙开任何锁了而且比我们开的更好更舒服。这也许就是境界,之前的自己想写什么东西总是用定好的手法来写,虽然很简单就写出来了但总是不怎么满意。或许这就是境界,这本书表达的已经也许不是最深刻的,但是看这本书让我看到一个老人信手拈来的大气,这才是文学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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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怎样将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进读后感呢?小编特地为您收集整理“范例模板:《做最好的自己》读书笔记模板汇总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做最好的自己》读书笔记(篇一)

《做最好的自己》一书是李开复博士结合自己人生的经历和事业成功的经验,写给中国的青少年,是帮助他们实现成功的方向指引。书中运用很多的例子阐述了“成功同心圆”的理念,为中国的青少年指明了成功的方向。真正的成功人士并不是仅仅靠知识、创意等外在素质赢得成功,他们成功的经验在于,他们具备了某些最根本的、最有价值的素质或品格,他们获得成功的内因几乎都可以用“成功同心圆”来解释。

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必须先要学会做最好的自己。

做最好的自己,需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价值观是指导所有态度和行为的根本因素。《大学》中说:“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与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这段话点明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对于为人处事乃至建功立业的重要性,如果一个人的价值观不正确,无论他怎样努力,都会像南辕北辙的赶车人那样离成功越来越远;如果一个人拥有正确的价值观,他就可以更好地完善自己的人格,端正自己的人生态度;如果一个人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就意味着他可以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做出正确的抉择;如果一个人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就意味着他是一个有道德、讲诚信、负责任的人,是一个值得信赖、值得托付的人。

《做最好的自己》读书笔记(篇二)

前日,好友推荐了一本书《做最好的自己》,读后,心中有所顿悟,趁脑中余温尚存把所感与大家分享。

李开复先生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和卡梅隆大学,有在当今IT界最著名的三家公司(微软、苹果、谷歌)的工作经验,曾主持建立微软亚洲研究院并出任首任院长,目前担任google大中华区总裁,是当今IT行业炙手可热的顶尖人才之一。

《做最好的自己》一书是李开复博士结合自己人生的经历和事业成功的经验,写给中国的青少年,是帮助他们实现成功的方向指引。书中运用很多的例子阐述了“成功同心圆”的理念,为中国的青少年指明了成功的方向。“成功同心圆”的概念是以正确的价值观为核心,辅以积极、同理心、自信、自省、勇气、胸怀六种重要的人生态度作为同心圆的第二层,再以追寻理想、发现兴趣、有效执行、努力学习、人际交流、合作沟等六种行为方式构成同心圆的最外一环的成功组合体。

成功同心圆的中心是价值观,它是人生的基石,也是判断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功的最重要的标准。拥有正确的价值观,这就意味着一个人能够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做出正确的抉择,意味着他是一个有道德、讲诚信、负责任的人,是一个值得信赖、值得托付的人。只有从诚信出发,拥有正确的价值观,才能为社会做出贡献,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成功。所以,真正的成功人士并不是仅仅靠知识、创意等外在素质赢得成功,他们成功的经验在于,他们具备了某些最根本的、最有价值的素质或品格,他们获得成功的内因几乎都可以用“成功同心圆”来解释。

书中写到:真诚坦白的人,才是值得信任的人,这句话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如果得到他人的信任,就必须让他人看到,自己是一个非常真诚和坦白的人。一个人如果愿意把自己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东西坦白地暴露给对方,就能很容易地走进对方的心灵深处。书中告诉我们,表现真诚的最好方法就是做一个真诚的人,没有什么可以掩饰真心和诚意。一个虚伪的人假装真诚,很容易就会被看穿,因为没有诚意的人不可能做到言行如一。

我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时常会把自己融入书里面,总会情不自禁用自身与之对比,不经意间,便成就了一次心灵的洗礼,也是一次很好的自省。怎样才能做最好的自己呢?

首先要有正确的价值观,它是每个人判断是非善恶的信念体系,它不但引导我们追寻自己的理想,还决定一个人生活中大大小小的选择;

二是态度,在所有最重要的人生态度中,积极主动应该排在第一位,乐观面对人生,有积极的态度,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

三是“智慧的勇气”,有海纳百川的胸怀,追求理想并为之奋斗的激情和活到老学到老的境界,学会交流与沟通,最后用智慧选择成功!“做最好的自己”,这句话好像一盏指路明灯一样照亮了我前进的方向。

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要努力保持乐观向上的进取意识,乐观面对人生,从小事做起,把握机遇,积极尝试,踏实做好自己本分的工作,努力成为一个最好的自己!书中有一些精彩的句子,摘抄下来以共勉:

“有勇气来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有胸怀来接受不可以改变的事情,有智慧来分辨两者的不同。”——李开复

“不要忘记,被动就是弃权,不作决定也是一种决定。”——李开复

《做最好的自己》读书笔记(篇三)

1.对一个追求成功的人来说,最重要的勇气一共是四种,他们是:

不畏失败,敢于尝试;

承认错误,从失败中学习;

远离恐惧,挑战困难;

用于放弃已经获得的东西。

2.梁启超在《新民说·论进取冒险》中说:“进去冒险精神,人有之则生,无之则死,国有之则存,无之则亡。”

3.进去冒险的精神是勇气的一种体现,一个人拥有它就会获得成功,失去它就会走向失败,一个企业拥有它就会赢得市场,失去它就会流于平庸。

4.有勇气的人不怕风险,而愿冒风险的人往往那个有机会得到更好的回报。当你考录需要鼓起勇气做某些事情的时候,不妨客观的做个风险和回报的对比。

5.卡内基说:“人要懂得从失败中培养成功,因为障碍与失败就是通往成功的两块最稳固的踏脚石。”

6.五步驱散失败阴影

人都会犯错,犯错后采取下面五个步骤:

1..要勇于承担责任,不要麻醉自己;

2..要从错误中心学习,以免以后再犯类似的错误;

3..经过了上面两个步骤后,要原谅自己,不要让自己永远把这件事挂在心中,可以多找朋友或亲人沟通,或者让自己想象快乐的事情;

4..从失败中增加自己的经验和智慧,一边对自己的价值观有正确的理解;

5..坦然地面对错误,甚至主动用它来帮助别人。

7.居里夫人说:“人生的旅途也许很遥远,也许很黯淡,但是,不要害怕,勇敢的人面前才有通路。”

罗斯福说:“我们没有说很么害怕的,唯一值得害怕的只是害怕本身。”

马克·吐温说:“勇气不是缺少恐惧心理,而是缺少对恐惧心理的地域和控制能力。”

8.成功者需要有足够的勇气来面对恐惧和困难。任何事业上的成就都不是轻易可以取得的。一个人想要在工作中出类拔萃,就必须面对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必须正视事业上的挫折和失败。只有那些有勇气正视现实,有勇气迎接挑战的人才能真正实现超越自我的目标,达到卓越的境界。

9.萧伯纳说:“困难是一面镜子,高悬在生命的险峰,它照出勇士攀登的雄姿,也显示诺夫退却的身影。”

罗斯福说:“实现明天理想的唯一障碍是今天的疑虑。”

因此,建议大家抛弃自己的疑虑和恐惧,做一个一往无前的勇士。

10.不要接受对自己不切实际的任务,也不要对自己设置过高的目标。设置不切实际的目标,对自己和对公司的长期信誉都不利。但是,这并不意味可以不去接受挑战,或不去面对比较困难的任务。对于困难的事情,要仔细将任务分解成多个步骤,安排一个周密的计划,事先明确每个步骤的风险因素,不要希望一蹴而就。只有在智慧和耐心的指导下,才能发挥勇气的力量,克服看似难以克服的困难,取得令自己和他人欣喜的成就。

11.所以,一方面要培养勇往直前的精神,抛开眼前的利害得失,最大限度取得成功;另一方面也要避免走入偏激、愚勇的死胡同,学会用自己的智慧作出冷静、客观的判断。

《做最好的自己》读书笔记(篇四)

做最好的自己,需要有正确的人生态度。态度是行动的前提,态度受价值观的指导,态度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态度是一个人所具有的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社会和他人心目中的映射结果---如果一个人没有正确的核心价值观,他就不可能体现出这些正确的态度或品质来。现在社会需要积极向上、勇于参与、勇于挑战的人,只要拥有积极的态度,乐观面对人生;远离被动的习惯,从小事做起;对自己负责,把握自己的命运;积极尝试,邂逅机遇;充分准备,把握机遇;积极争取,创造机遇;积极地推销自己;要敢于面对失败和挫折;拥有“海纳百川”的境界和勇往直前的精神,融会中西,协调均衡,成功就不会太远。

做最好的自己,需要有追寻理想、发现兴趣、有效执行、努力学习、人际交流和合作沟通等行为。行为是态度在具体行动中的反映;行为是一个人与社会、他人乃至自己接触和沟通的必然结果;行为是社会衡量每个人的价值的外在指标;行为是态度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我们在追寻成功的时候,要以勇气指导自己追寻理想、以自信培养兴趣、以自省指导有效执行、以积极的态度努力学习、以同理心指导人际交流、以宽广的胸怀促进团队合作与相互沟通。我们要善于接受不同的思想和意见,善于吸取别人的优点,弥补自己的缺陷,善于从各种不同的思潮中汲取力量。我们要有勇气来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有胸怀来接受不可以改变的事情,有智慧来分辨两者的不同,真正体现自我的价值。

梁启超曾说:“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青少年是我们国家的未来,青少年是我们国家的希望。我们伟大的祖国是最了不起的国家之一,他即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市场和最大的人才中心,这里有无数的机遇等着我们年轻人去把握,只要我们用智慧主动去选择

《做最好的自己》读书笔记(篇五)

在每个人的心目中,大家都会有一些关于成功的理解。每个人所理解的成功都迥然不同,衡量是否成功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比方说:有的人是以地位和财富,有的人是以自身的影响力和创造力,还有人是以在自身基础上的提高和超越等,由此我们现在所谓真正的成功是多元化的成功。从不同角度理解成功,尊重并鼓励每个人选择适合自己的成功道路,要善于发现自己的特长,实现自己的价值。保持这一正确的态度,才是至关重要的。

据了解,目前有许多人认为拥有很多的钱就是财富,这样才算成功,所以我们会看到大家急急忙忙地吃饭,走路,为了工作节省时间,熬夜现象也越来越频繁,工资没有涨多少,财物没有增加多少,身体健康指数却在渐渐滑坡。在不断的努力工作的同时,也将更多的钱用于拯救健康上面,回头想想,又悔不当初。但事已至此,一切都是自己的抉择。

还有的人,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一直在默默无闻地为大家服务着,他们认为这样的人生才是成功的人生。

总之,无论对于哪种类型的成功来说,最根本的衡量标准都应该是:该行为对社会,对他人或对自己有益,能让一个人在自主选择中不断的超越自己,并由此获得最大的快乐。

在我们的人生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选择,可以说生命中的每一刻都面临着选择。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努力很重要,选择比努力更重要。对于不同的选择,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或好或坏,谁也无法预料。因此在做选择时,要做好一个抉择才显得尤为重要,故需谨慎。在《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中,开复老指点大家:在遇到两难选择的时候,需要依靠自己的价值观和判断力,并结合实际情况来做出最适合于自己,最能满足需要,对他人和社会最有价值的选择。在我们选择之后,要有勇气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事情的发展,一切产生的结果都是有益的。还要有胸怀来接受不可改变的事情,有智慧分辨两者的不同。

在旅行社的那段日子,当我自己面临着出团还是留下实习时,我还犹豫了许久,但是我在权衡了两者的利弊之后,我毅然迅速地做出了选择,结果我留下了实习,让我更清楚地了解了旅行社内部的职能与各个部门,又清楚了我的专业的一个就业方向,我意识到此次是我为大三专业实习时提前找到的一个机会,应为有位经理他挺重视我的,还为我安排了具体的职责与任务,让我跟着里面的正式员工学习,让她们教我。我很感谢他,也庆幸自己做的这个选择,让我这个暑期收获重大。另一方面,我也清楚意识到了,实习可以在旅行社,但是工作却不能,应为旅行社入门很低,并且在此的工作并不能转变成自己未来的事业,发展的空间比较有限。在实习期间,我也看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我也及时的向经理说明自己的一些新的想法,就像我提出假期可以尝试出亲子团,这样可以增加影响力,增加旅行社的收益,可以通过寻找更多的合作伙伴,来共同做这一部份,经理说他们也在考虑之中,现在还没有足够充分的条件来做,所以就先得放着。在此学习过程中,我不仅将自己放在一个学习者的角度,也把自己放在了领导者的位置,如果是我,我会怎么想,怎么做,才会是结果达到更好。但唯一不变的是我的态度,一颗抱着去学习的心态。

在与人交往过程中,要时刻对别人抱着诚挚宽容的胸襟,对自己要怀着自我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当希望别人修正某些看法时,最好的做法是先修正自己。说到这里,不禁让我想起一句话:行由不得,反求诸。这也是老师一直以来给我们强调的一句话,我一直都铭记于心。

在开复老师《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中,有一章是关于自信的 ,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开复老师说的那句话:自信是潜能的“放大镜”。那些特别乐观自信的人总能从自己的身上找到前进的动力,努力坚持下去的激情与热情,总能设法让自己身体里的潜能超水平地发挥出来和释放出来—也就是说。从他们自身的潜能,到他们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变现出来的能力,这个映射中似乎隐藏了一种神奇的“放大”效果。相反,屡屡经历挫折的人,总是习惯性地将挫折归结为自身潜质的不足。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有句话说:天生我材必有用,只是每个人的特长不一样,表现的不明显而已,以至于他们还没有意识到,或者意识到了却不知该如何释放这些能量罢了。

自信的人,能够充分地认识自己,相信自己可以在面对困难与挑战时,将自己最大的潜能释放出来,相信自己可以在理想与兴趣的引导下坚定不移地走向成功。自信,是一种健康积极的个人品质;自信才能有主见,才能做出他人从未做过的事情,敢于去尝试。

看到这里,想到了我的一个朋友。他在与人相处方面,情商特别高,大家都很信赖他,有什么事情都会去找他,向他倾诉,他在文学方面也特别擅长,写的作品很多很多。在大家钦佩他的背后,他告诉我说,其实他是一个内心很自卑的人,大家看到的他并不是真实的他。在很多事情上面,他显得很悲观,对自己的将来很没有信心。为此,我曾开导过他许多次,告诉他要自信,但他依然如故。我知道是他的家境影响的,也由于他童年时那些不好的经历,这些在他的内心深处留下了深深的阴影。我清楚,除非是他自己意识到自身的问题,以及发现他自身的优势,否则别人多说也无益。随后,关于这些事情我再和他没有讨论过了。但我们依然还是很要好的朋友,我经常给他讲一些快乐的趣事,让他慢慢地变得快乐起来,我通过自身,慢慢地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他,把我的快乐带给他,也带给更多身边的人。

随后,开复老师告诉大家如何获得自信,他给出了六个步骤:第一步:尊重自己,鼓励自己;第二步:赞美自己,从潜意识做起;第三步:用言行激发自信;第四步:从成功力获得自信,从失败里增加自觉;第五步:制定具体计划,由自觉达到自信;第六步:发挥优势,放飞自我。

《做最好的自己》读书笔记(篇六)

《做最好的自己》是李开复先生写给中国年轻人的一本励志的书,在书中他没有说什么大道理,而是引入了一件件身边的真实案例,以“成功同心圆”法则指导青年一代去追寻自己的成功。

我对书中多元化成功的理解是,成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没有什么可以遵循的轨迹,更无法复制。我对“成功同心圆”法则的理解是,要想获得成功,就要重视诚信的价值观,拥有完整、均衡的人生态度,善于用智慧选择最佳的解决方案,并能不断地追寻自己的理想和兴趣、不断地学习和实践,妥善地处理好身边人际和沟通问题。无论最终是否取得了预期的结果,这种努力本身就是最可嘉许的成功了,而事实恰恰是如果你坚持这么做了,你就会发现结果往往都是尽如人意的。换言之,成功就是按照自己设定的目标,充实地学习、工作和生活,就是始终沿着自己选择的道路,做一个快乐的、永远追逐兴趣并能发掘出自身潜能的人。

在书中最触动我的是一句简单而不简单的话“自己的事,自己负责,自己解决”,很庆幸我的家庭就是这样一种氛围,小到穿衣吃饭,大到考学专业,家人都支持我自己做决定,我也学会了自己承担决定的结果。在我个人看来,或者做最好的自己不是那么容易实现的,我更愿意去做到自己的最好,凡事做到问心无愧,相信我所拥有的往往就是我所期待得到的,并为之继续奋斗,“用智慧在各种看似矛盾的因素之间主动选择‘完整’和‘均衡’”,去获得真正意义上属于自己的成功。

《做最好的自己》读书笔记(篇七)

向来喜欢读励志的书,不仅可以洗净心中因现代的生活压力和快节奏积淀下的灰尘包袱,轻松上路,更可以使心灵得到放松升华,从而更加热爱生命,生活,更加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坎坷和艰辛,更加真切用心地体味生命的真谛。生命只有一次,难道我们不该做最好的自己吗?只有这样,当我们回首走过的漫长人生道路,才会无所遗憾。

《做最好的自己》这本书极好之处便在于,它帮你更好的理清了这个目标、这个过程,好书的魅力便在此:医治你心灵的创伤,解答你心头的疑问,在你迷茫痛苦犹豫不前时,给你重新上路的勇气和决心。

首先我们要有很好的人生态度和哲学,态度决定一切,决定着自己的想法,自己的决定,自己的行动,自己的感受,从而也就决定着我们自己的人生。书中讲到“拥有积极乐观的态度,乐观面对人生。有勇气改变可以改变的事情,有胸襟接受不可改变的事情,有智慧来分辨两者的不同。”短短几句话却道出了快乐人生,做真实自己的真谛.话虽简单,却需要智慧和勇气来执行。

其次是自我定位,自我认识非常重要,应该说是人生最重要的第一步。如果我们连自己都无法认清,还怎么去认识别人、认识世界、创造世界呢?如果感到迷惑了,感到痛苦了,那么很有可能把自己丢了,或是自己没考虑到内心的需要,但是它还是深深的藏在我们的内心深处,它在呼唤着我们,渴望着我们的重视。有了很好的自我定位,就可以制定与之相适应的目标了。当年周瑜被诸葛亮气死,就是没有通达这个道理,没有给自己一个很好的定位,不是既生瑜何生亮,而是上天生瑜有瑜存在的理由,而生亮又有亮存在的道理,人和人之间是没有可比性的,任何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找到自己的位置,兴趣和努力的方向,瑜岂不也乐哉?

书中阐述了几个成功的要素:积极、同情心、自信、自省、勇气、胸怀,包括所讲的:只要是对别人有用有益的事就会感到快乐和幸福。这其实是一个人高尚品质和修为的表现。厚德载物,厚德才能载的起生命的重量,载的起快乐和成功。一个人只有具备替他人、替社会考虑的善心,才不会局限于自我狭隘的小世界里,才能对事情拿得起放得下,才能享受内心充实、平静祥和。成功的定义不是一夜致富,不是获得不义之财,不是暂时在某个方面占了所谓的优势和便宜,那是狭隘的暂时的心理满足而不是成功。成功是做最好的自己,做对他人有益的自己,从中收获的喜悦、幸福是最美的体验。

“最好”这两个字代表今天和明天的自己比昨天的那个我更出色、更自信、更进步,也就是不断攀爬属于自己的成功之路的阶梯,一步一步接近人生的成功高台!

请做最好的自己!

推荐参考:《八十天环游地球》读后感模板汇总七篇


读书,读好书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此时不妨可以写一篇读后感将自己的见解记录下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荐参考:《八十天环游地球》读后感模板汇总七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后感(篇一)

今年寒假,我读了凡尔纳的小说《八十天环游地球》。儒勒-加布里埃尔-凡尔纳是一位法国的着名小说家、剧作家和诗人,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他一生写了六十多部大大小小的科幻小说,代表作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等。

这本书主要写了19世纪末,英国绅士菲利斯-福格因与改良俱乐部牌友打了赌——在80天或80天以内环游地球。然后,他就和仆人“万事通”利用了飞艇、气球船、火车、轮船、大象、三轮拉车、机车、雪橇多种交通工具,从伦敦开始环游地球。我觉得火车对他们完成任务最有帮忙,因为火车能让他们快速地到达另一个地方。在这个旅行中,他们克服了各种各样的困难,有的是天灾,有的是人祸,他们用了79天的时间最后完成了这个环游地球的任务,赢得了二万英镑的赌注。我认为福格先生赢得赌注靠的不是运气,而是坚定、勇于应对困难的精神。而我在生活中,却没有像福格那种坚定和勇于应对困难的精神。寒假里,有一次我做作业,看见了一道题目比较长的数学题,我心想还是等爸爸回来问爸爸吧。之后,我又想到了福格先生,他那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就应努力思考那题。

我觉得凡尔纳的小说真好看,我还要寻找他的其他小说看,当然,我也会把这本小说推荐给朋友的。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后感(篇二)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割的生命伴侣和导师”。正是因为这样,我也很喜欢看书。最近,我就看了一本短篇小说《八十天环游地球记》。

这本书是由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的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那我此刻就来讲述一下这本书的主要资料:这个故事发生在1872年的伦敦,英国富豪费里亚。

福克雨俱乐部的朋友打了一个价值2万英镑的赌注——他要证明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他完全能够在八十天环游地球。而他那些朋友都认为这根本不可能,因为在19世纪70年代飞机还没有出现,他们的代步工具是轮船以及马车等,要想在短短的80天内环球一周,几乎是不可能的。

福克带着他刚刚雇的佣人——路路通从伦敦启程,开始了这次不可思议的环球旅行。一路上,他们遭人跟踪,舍身救人,与恶僧对簿公堂,遭暗算贻误行程,遇风浪海上搏击,救人以身赴险境,海上燃料不足,疑为窃贼被囚……。他们几乎遇到了所有的困难和意外。然而他们总能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成功归来,赢得了2万英镑并且找到了自己的终身伴侣。

这部小说情节曲折,险象迭生,作者用生动而幽默的语言来塑造了一系列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描述出了福克的沉着冷静,路路通的忠诚和勇气都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影像。同时,随着福克的旅途,我也欣赏到了世界各地的生活习俗和自然风光,也得到了一些完美的享受。

我读了这部小说,我也懂得了一些道理,只要是正确的事,哪怕是正常人办不到的事,我们也要去试一试,说不定我们也能想福克那样,做出别人不可能做出的事情!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后感(篇三)

这几天,我看完了一本书,书名为《八十天环游地球》,十分有意思。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费雷亚·福格、钥匙和菲克斯,作者是法国的儒勒·凡尔纳。

《八十天环游地球》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英国绅士福格与朋友打赌两万英镑要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最后回到伦敦。随后,他和仆人钥匙在旅途中克服了种种困难,谁知道在半路却被菲克斯误认为盗窃银行的小偷,菲克斯也让拘票绕了地球一圈,最后知道了与福格是无关的。而回到伦敦时却迟到了五分钟,他自认失败,却意外的的来了胜利——在环游地球时不知不觉节省了一天的时间。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不可以随随便便的怀疑别人,也要学习福格遇到意外时,冷静、机智、不冲动的精神,一时的急于求成反而坏事。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后感(篇四)

《八十天环游地球》讲了一个古板《八十天环游地球》讲了一个古板绅士福格(全名菲勒斯·福格)在赌场与朋友打赌:只用八十天就绕地球一周,这时候,恰好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小偷长相与福格十分相似,于是被一个英国皇家侦探菲克斯误认为是小偷,于是和福格主仆两人在一起。在途中遇到了一些事,如:因为铁轨没有修好而骑大象了,遇到了艾乌达并解救她了,遇到了海上暴风雪了,仆人路路通(全名若旺·路路通)被菲克斯灌醉了跟不上主人了,遇到了一个快断了的桥差点掉到了下面的河流里了,火车又遭到土人的攻击了,火车太晚,只好坐雪橇了,到了最后,只差五分钟,第二天,原来少算了一天,最后,他赢了的一件事。

我读了这本书,觉得菲勒斯·福格在危难面前总表现的镇定自若,这完全源自于他丰富的阅历和强大的自信。在他冷冰冰的外表下,隐藏着强烈的对生命的热枕。他从不放弃希望,无论前面的道路是怎样的艰难他总是坚持到最后一刻;若旺·路路通有着法国人特有的浪漫的性格。他由于性格淳朴、冲动、莽撞总是不停地闯祸;可也因为他的机智和忠心耿耿,在危机关头救了艾乌达。后来又冒着生命危险救了全车的人。菲克斯愚蠢又偏执。他对自己认为有盗窃英行巨款嫌疑的福格的环球旅行设计了许多障碍,使福格在一路上陷入重重麻烦之中。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后感(篇五)

时间很宝贵,是分毫浪费不得的——《八十天环游地球》告诉我这个道理。

《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主角是斐利文·福格先生,还有他的仆人若望(路路通)。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福格先生和五个牌友打赌,说八十天能环游世界一周,于是他和仆人登上游船,开始了旅程。一路上他们遇到很多阻挠他们前行的困难,比如:火车遭西乌人袭击,没赶上游船,铁路没修完,需要找代步的交通工具……但凭借他们勇往直前的精神,最后还是克服困难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赌局。

在《八十天环游地球》书中,福格先生是一个遵守原则、从容不迫的人,遇到难题他总能客观冷静地分析和面对,他勤于思考。八十天迟了哪怕一分或一秒,那么福格先生的两万英镑就没有了。现在回想起来,我以前写作业,老是拖拉,不到最后上交时刻,不会写的,总觉得时间还有很多,没有关系,东摸摸西看看,走一步算一步,没有原则,没有计划。到最后总是草草地完成作业,这也许就是我速度慢的原因吧。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也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珍惜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浪费掉在无用的事情上。

“时间是用金钱都买不到的”。是啊,时间就是生命,在生活中,我们要珍惜每一分每一秒,错过的就只能让它过去。珍惜时间,做一个守时、更好的自己!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后感(篇六)

我带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八十天环游地球》一书,书中记叙了福克先生以坚定的意志和超群的智慧克服了种种自然的和人为的碍,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而且还赢得了一份真正的爱情。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乐凡尔纳的一部重要作品,一百多年以来,凡尔纳的作品一直深受全世界青少年的喜爱。

在文章中一个个人物的形象鲜明,栩栩如生,在阅读的同时还能让我了解丰富的地理知识,但真正让我佩服的还是福克先生那种为明天而不惜放弃生命的品质。和自信的力量。

每个人都需要朋友,福克先生也不例外,它总是在最困难的时候能得到“路路通”的帮助,每次都能化险为夷,最后他成功了。

我非常的喜欢这本书,更喜欢书中沉着冷静,聪明智慧的福克先生,机智幽默,行侠仗义的路路通。等等……同时我也懂得珍惜时间的重要性。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后感(篇七)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叫《八十天环游地球》的名著,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八七二年,英国人福克先生和朋友打赌,在八十天内环游世界的故事,书中的他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完成了环游地球一周的壮举,从书中我了解到了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和地理知识。

我觉得这本书中最精彩的地方就是结尾部分:正当福克先生以为自己输掉了这场赌局时,忽然发现他的旅行方向始终是向东走的,所以他每走过一条经线,就会提前四分钟,而地球共分为三百六十度,用四分钟乘以三百六十度正好是二十四小时,也就是说福克先生在旅行中不知不觉的提前了一天完成了环球旅行。

书中的福克先生不仅善良勇敢,还冷静沉着,我以后做事也要像他那样。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不惧困难,勇往直前,就没有办不到的事。

《唐吉诃德》读后感模板七篇


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在阅读作品后,心中感触颇多,会有一些独到见解。可以将我们感悟和体会用读后感的方式记录下来。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唐吉诃德》读后感模板七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唐吉诃德》读后感【篇一】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著名小说家塞万提斯笔下的人物形象。堂吉诃德是一位读骑士小说读上瘾的贵族。最后有一天他舍弃了家财,立志做一名云游四海的骑士。于是他骑上了一匹瘦马,粗制滥造了一批武器,踏上了征途。

充满戏剧性的故事剧从那里开始了。首先我们的骑士在路途中遇到了一家客栈,他认为这就是堡垒,店主是堡垒长官。于是他非要其册封自我,店主认为他好笑,但是也答应了这个要求。在等待册封的过程中骑士打伤了骡夫。店主害怕再闹出什么乱子,只好草草结束了仪式。第二天,堂吉诃德遇到了第一次挑战,他碰到了一支商队,他很蛮横无礼的站在路中间挑战商队,结果出师未捷身先死,他被打得的奄奄一息。回到村里之后,他找了一名侍从,叫桑乔,这是一个自作聪明,想发财的人。这次旅行他们的运气认为好转,依然被一些受不了他们的人打的遍体鳞伤。但是也做了一些好事,促成了两对人美满的婚姻。最后堂吉诃德被朋友们送回了家乡。

在家里,堂吉诃德过了一段正常的日子。但天意弄人,一位无聊的学者勾起了堂吉诃德的骑士瘾,于是堂吉诃德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带上侍从,偷偷地走了。这次远征更有意思了。开始,一切顺利。他打败了有学者假扮的骑士,甚至得到了老天的帮忙,打败了一只饥饿的狮子。一路上也遇到了他人的捉弄,却以阴差阳错的做了又不少好事。本以为骑士生活还能再过下去。不料,学者再次假扮骑士挑战,这次学者赢了。堂吉诃德遵守诺言,休息一年。岂止,这一仗之后堂吉诃德大受打击,一病不起。在临终之前,他想通了一切,认识到了骑士小说的危害。

塞万提斯一生是坎坷的。他曾被人诬陷而两次入狱。在狱中展开了《堂吉诃德》的创作。小说问世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不幸得是,小说出版一年后他就与世长辞了。

纵观全书,大家。必须为这个可爱的骑士而感到好笑,他是多么的滑稽呀。虽然他的精神很崇高,但当时的欧洲已经发明了火枪,以往伟大的,富有战斗力的骑士团已经落伍了,失业的骑士们沦为了强盗。本书就写于这样一个背景下。本书借以骑士小说的方式将骑士精神漫画,果然书一出版西班牙骑士小说销声匿迹。但这本书的宏观好处已经超过了作者的初衷。文中几乎涉及了当时所有职业,活灵活现的展示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反映了社会的发展下,有一些东西中将会被淘汰。同时堂吉诃德和他的侍从桑乔构成了鲜明的比较。主人不切实际而仆人则十分务实。成功的人物塑造,深刻的形象刻画,也无怪乎这部小说获得了“世界上最好的小说”称号。

《唐吉诃德》读后感【篇二】

堂吉诃德——一个正直、勇敢、急公好义的人,却在苍茫尘世中无人能够理解,人们嘲笑他、戏弄他,可那些人却不知:

堂吉诃德的信仰精神永远在高高的云霄之巅,带着胜利者的微笑注视着人类对命运及世俗的抗争,并为这场战争擂鼓呐喊,提供无穷无尽的精神能量。

堂吉诃德的侍从桑丘说过:“世界上如果没有了你,为非作歹的人就不会得到惩罚。”在面对那一个个“可怕的敌人的侵略”,作为一个游侠骑士的堂吉诃德毫不退缩、严格地遵守了骑士道:即使流尽最后一滴血,也绝不后退一步!

虽然堂吉诃德脱离实际、耽于幻想,但他却是一个强者,拥有者成为强者必有的东西,那就是信念,永不腐坏的信念。

而生活中的强者越来越少,一个个基本上遇到困难就退缩,尘世中需要强者,需要更多的堂吉诃德。

逝兮骑士,英勇绝伦。

立意不朽,虽死犹死。

誓除残暴,威风凛凛。

恶魔联手,难屈英灵。

生已惊世,死不骗人。

一生痴幻,临殁反真。

《唐吉诃德》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分享的这本书,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它就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于1605年写成的《唐·吉诃德》,塞万提斯书中,刻画了一个滑稽可笑,却又为了理想和信仰,奋不顾身、勇往直前的人物形象。相隔四个世纪之后,唐·吉诃德的坚持和永不言弃的精神,仍然感动着每一个读者。

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年少轻狂,不能理解书中的深刻含义,只看到了书中幽默的语言和喜剧情节,被唐·吉诃德逗的开怀大笑。

第二次读的时候,是在20xx年,那一年,我大学毕业,却赶上了非典肆虐,那时的我,迷茫、彷徨,工作找不到,生活没有着落,我和唐·吉诃德一样,在现实中四处碰壁,一直坚持的理想和信仰,仿佛是镜花水一碰即碎,所有对未来的美好憧憬都化作了泡影,在现实中随风而逝。于是,我明白了《唐·吉诃德》欢笑背后,眼泪的辛酸。

而今,我卸掉了少年的轻狂,并且有了稳定的工作,再读这本经典之作,却不禁陷入了深深的思考。唐·吉诃德虽然疯疯癫癫,行为荒诞不经,就连所追求的梦想本身也脱离实际,但他永不言弃的精神却深深的打动了我。他做着与世俗格格不入的事情,忍受着世人的冷嘲热讽,一次次失败又一次次的重新踏上征程。周围的人把他看成傻瓜、疯子,他却毫不在意,因为他心中一直坚信着自己的理想和信仰。

唐·吉诃德就是这样一个人,面对事情,他首先想到的是该不该去做,而从不考虑能不能做,该做的事情就义无反顾的坚持到底,正如毛泽东同志说的“人说不到黄河心不死,我是到了黄河也不死心”。

在我们周围,有不少的英模人物,他们为了坚定的理想和信仰,为了公平正义,忘却了危险,忘却了困难,忘却了自己,为惩恶扬善、为激浊扬清,愤而拔剑挥矛,即使遍体鳞伤也在所不辞。有些人认为他们是傻瓜,是疯子,有着唐吉诃德一样的滑稽和可笑。但是我却笑不出来,因为正是他们用傻子、疯子一样的精神,树立了一个检察官职业追求的不朽丰碑。

比如鹿邑县人民检察院的朱丽同志,身患两种癌症,依然坚持工作,终于被从办公桌上抬上了手术台,手术后还没有完全康复,她又急匆匆的回到了工作岗位。有人说她是傻瓜,分不清自己的健康和工作哪个重要,有人说她是疯子,工作起来连命都不要了。而她却说:“我宁愿倒在工作岗位上,也不愿躺在病床上。我不能让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失望,我不能让人民群众翘首以盼的公平正义,在我的手中迟到。”

再比如,郸城县检察院的陈海宏同志,多年如一日勤奋敬业、秉公执法、一心为民,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终因睡眠严重不足、体力极度透支而突发脑溢血长眠在办公桌前……

在我们身边,还要很多很多这样的英雄,他们不顾别人的闲言碎语,不顾道路的荆棘坎坷,在世俗的眼光中坚守着理想和信仰,他们背负着傻子、疯子的名声,却高举着公平正义的旗帜,坚守着一个检察官的理想和信仰,他们是检察机关的脊梁,是公平正义的脊梁,是中华民族的脊梁。

《唐吉诃德》读后感【篇四】

是一本有意思的书,它由西班牙天才作家塞万提斯创作,这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

故事的主人公叫做堂吉诃德,由于平时里读了许多的关于骑士的书,因受其影响而经常把自己当做骑士,到处去游历,经常为人打抱不平,但却又经常弄得笑料百出,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

他会把自己的那匹瘦得不能再瘦的那匹马向别人炫耀说是一匹千里名驹;他还会把大风车看成了一个巨人,还宣布要与其战斗;他自己做了一个纸头盔,并且把他当作是世界上最坚固头盔;他把一个面貌丑陋的农家女想象成了公主……凡此种种,无不给读者们呈现出了一个滑稽,有趣的人物。

主人公堂吉诃德在书中的形象是活灵活现的虽然有点神经质,但他的身上还是有着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在书中,他遭遇了一连串的失败和挫折,但是他并没有放弃,越挫越勇,这种永不言弃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如果说堂吉诃德的故事是一个悲剧,那么堂吉诃德临终前的清醒则是对于我们所有人的悲哀。堂吉诃德临终的一番话与其说是所谓的清醒倒不如说是他对现实的一种妥协,这其中包含了一切的辛酸与凄凉,讽刺与无奈。

我想每一个读过《堂吉诃德》的人,都会嘲笑唐吉诃德的不切实际,说他总是疯疯颠颠的,但是,我们不应该只看到他另人发笑的一面,我们更应该看到的是他另人敬佩的那一方面,他嫉恶如仇,面对自己的"对手",他总是光明正大地进行挑战。但是,值得我们深思的是,想堂吉诃德这种令人敬佩的品质,在当今社会正在渐渐地消磨殆尽。

这是一本很有想象力的书,它主要是讲了唐吉诃德的冒险,把生活中一些不可能的事集中在一起,最稀奇的是,塞万提斯总有一些不可思议,稀奇古怪,别人想不到的念头。

让我们高举起手臂,为唐吉诃德欢呼!

《唐吉诃德》读后感【篇五】

《堂吉诃德》的主人公原名叫阿伦索吉哈达,是一个乡坤,他读当时风靡社会的骑士小说入了迷,便仿效骑士出外游侠。他从家传的古物中,找出一副破烂不全的盔甲,自己取名堂吉诃德德拉曼恰,又物色了一位仆人桑丘和邻村一个挤奶姑娘,取名杜尔西内娅,作为自己终生为之效劳的意中人。然后骑上一匹瘦马若昔难得离家出走。堂吉诃德还按他脑子里的古怪念头行事,把乡村客店当作城堡,把老板当作寨主,把风车看作巨人,把羊群当作敌军,把苦役犯当作受害的骑士,把酒囊当作巨人头,不分青红皂白,乱砍乱杀,闹出许多荒唐可笑的事情,他的行为不但与人无益,而且自己也挨打受苦。第一次出行被人打得动弹不得,被驮在驴背上回到村里;第二次出行以被人装在木牢里而告终;第三次出行在被同村学士装扮的骑士打败后郁郁寡欢地回到故乡,到家后就卧床不起,临终才明白过来。他立下遗嘱,唯一的继承人侄女如嫁给骑士,就取消其继承权。

初读《堂吉诃德》感受到的是堂吉诃德的荒诞不经,一个有文化的绅士可以被骑士小说迷得神魂颠倒,只要涉及到骑士方面的,他便把最起码的认知都丧失了,但只要不提到骑士,他则思维敏捷,谈吐不凡,能讲出许多深奥的大道理。我一边读一边捧腹大笑,笑他因善良而闹出的笑话,笑他因勇敢而惹下的麻烦,笑他对从未见过的村妇为自己的意中人而用情专一

笑过之后,心里是满满的苦涩。事实上,堂吉诃德善良、正直、扶危济困,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好人。更让人难以忘怀的是他为自己的理想而坚持奋斗的精神。虽然他并不年轻,身材也不魁梧,但是遇到不平与求助,他总会毫不犹豫地出手相助,即使危险再大他也从不退缩。每每读到他要作战时,我都会为他捏一把汗,生怕他把姓名给丢掉。虽说他做的许多事情都让人觉得他疯疯癫癫,但他却能始终如一地以骑士的精神来要求自己。试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堂吉诃德一样善良、诚实,能为理想而奋斗终生,那这个世界又将会是怎样一番景象呢?

《唐吉诃德》读后感【篇六】

总的来说,《唐吉诃德》这本书的可读性还是很强的,里面的故事情节读来都十分有趣,也将唐吉诃德的那股疯劲以及桑乔的憨厚淳朴表现的淋淋尽致。像看完电影之后喜欢去看看影评一样,看完《唐吉诃德》后,我也跑到网上去搜了看看别人对这本书的评价。其中对朱光潜先生的评价印象比较深刻,在朱光潜先生看来,唐吉诃德是一个理想主义的代表,但是却在现实生活中处处碰壁,而他的仆人桑乔则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现实主义的代表,心里想的永远是主人承诺的岛屿及总督能不能实现的问题。不过有些书评也写的很差,比如动不动就说反映了西班牙劳动人民的悲催命运等诸如此类的千篇一律的书评,看着就让人觉得很假,因为我看完之后完全没有这种感觉。相比之下,我觉得朱老先生的评价还是说的非常的好。因为,总体来说,我也有类似的感觉。

在看《唐吉诃德》的过程中,一直吸引我看下去的是唐吉诃德那些令人捧腹的搞笑故事,以及他与桑乔之间,那一唱一合的对白,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开怀一笑。但是等看到最后,唐吉诃德由于被白月骑士打败郁郁而终之后,心中难免有些落寞及伤感。不知道是慢慢喜欢上了这个角色,还是一些其他的原因。时不时的脑海中也会浮现出这样一种场景,唐吉诃德骑着罗西南多威风凛凛的站在那儿,朝着对面过往的路人高声的喊着一些让人不知所云的话。唐吉诃德一

直在维护着骑士道精神,让人觉得固执而疯狂,但是我们想想那些铲强扶弱、劫富济贫、保护妇孺的精神本身却并没有什么错,难道一个人一直坚持一种对的东西只是做法上与旁人格格不入的时候就应该被化为另类,且不断的被人取笑么?在这点上,我是真的不赞同,因为如果是那样的话,那当今现实中的很多名人比如马云,罗永浩等这些著名的人物或许也就永远没有翻身的日子,也自然不会取得像现在一样的成就。我记得马云曾经说过,自己在坚持自己的理想创业的时候,以前也经常被人说是骗子、疯子等等,但是他却一直在坚持着自己认为是正确的理想,现在马云已经成了家喻户晓的企业家,他成功了。但是,我怎么看,就怎么觉得在他的身上有唐吉诃德的影子。理想、坚持、自我,这些都跟唐吉诃德一模一样,但是书中的唐吉诃德最后郁郁而终,而现实中的马云却春风得意。

想到这些,我觉得更应该向唐吉诃德学习,而不是像很多书评说的那样讽刺唐吉诃德是一个旧势力的卫道夫,我觉得这都说得很片面。因为,没有人会去说,唐吉诃德所维护的那些精神是不合理的,既然如此,为什么就错了呢?

《唐吉诃德》读后感【篇七】

我没有文不加点的本事,像这样要表达一些复杂东西的文章要修改才能把意思表达清楚,所以应以此为准。在读书笔记区发布读后感及读后备忘,按着美洲——非洲——俄、日——东欧的顺序,现在到了南欧。

前后经过26天,读完了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刘京胜译本),这是我继《巨人传》(简写本)之后读的第二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名著。

小说通过穷贵族吉哈诺痴迷于骑士小说,化名唐吉诃德,三次出外“征险”的经历,广泛描写了16世纪末17世纪初西班牙的社会生活,抨击了封建制度的腐朽和严酷。

唐吉诃德严守骑士道,立志抑强扶弱,却耽于幻想,脱离实际,做出许多疯狂以至于滑稽的举动,为书中增添了许多笑料;但只要不涉及骑士道,他又往往能够头脑清醒地发表不少真知灼见。由于他的愚蠢举动,处处挨打受骂,甚至遭到公爵夫妇和安东尼奥绅士挖空心思的戏弄。唐吉诃德的志向固然是可敬、可佩的,但是他的志向是针对一个虚幻的世界的,这样的世界既然一定会破灭,建立在这样世界上的理想怎么可能不会破灭呢?从这层意义上说,我认为他的“征险”是毫无意义的。至于后人把谁谁比作唐吉诃德,那是就志向上的类似性而言,而非这位骑士建立在虚幻基础上的行动本身,也恐怕不是作者的本意。他的侍从桑乔·潘沙忠诚、善良,在公爵戏弄他委任他为巴拉托里亚岛总督时,显示出了出人意料的才干;然而桑乔又具有自私、贪财、刁滑、患得患失的品性,体现了一个喜剧式的西班牙农民形象。小说在唐吉诃德和桑乔的“征险”过程中,还穿插了诸如卡德尼奥和卢辛达、多罗特亚和费尔南多的爱情故事、“小说插小说”的意大利故事《无谓的猜疑》、德别德马上尉的俘虏经历(据作者本人的经历改编)、巴西利奥和基特里亚的爱情故事、摩尔美女安娜·费利克斯一家的遭遇等次要情节。作者似乎受到了《一千零一夜》的深刻影响。总之,《唐吉诃德》(通译《堂吉诃德》)不仅是一部有思想深度的,也是一部很有趣味的书。

——20xx年8月20日日记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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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那么这个时候就有必要写一篇关于书籍的读后感。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那么,写读后感范文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小编推荐:《八十天环游地球》读后感模板汇总七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后感【篇一】

这天,我在书橱里找书时,看见了一本《八十天环球旅行》,书的作者是现代科幻小说的奠基人,被誉为“科学幻想小说的鼻祖”。他是谁呢?他就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

读第三章时,我觉得福克他很蠢,他能够不跟牌友打赌,用80天的时间去环游世界。当我刚想不看时,我心想:不能像看《三国演义》那样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到时候有一个人出现你还不明白怎样来的。我看到第五章时,我惊讶了:福克打的赌在全国传得沸沸扬扬。当我看到十四章时我为艾奥达感到庆幸,看到路路通扮已死的印度土王时我不禁打了一个寒颤。一个小时后,我看到了最后一章时,我在心里默默地为福克和艾奥达祝福。

读完了这本书,我很佩服福克的冷静、机智和敏捷,我会把福克作为榜样。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后感【篇二】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一部科幻小说,描述了主人公福克先生和朋友打赌,自己在八十天内环游一周,朋友们都不相信,如果一旦输了,福克先生将会倾家荡产。然而,就在这种压力下,福克先生并没有退缩,以坚定的意志,克服了种种自然和人为的障碍,最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在当时这是很不容易的事情。

福克先生很有正义感,他痛斥了英国鸦片对中国人民的毒害,嘲笑了美国的武斗选举。同时,他对自己这次旅行充满信心,他相信只要有决心,什么事都有可能做到,正是这种执着,才使得福克先生克服种种困难,环游地球。在文章中一个个人物形象鲜明、栩栩如生。在阅读同时,还能使我了解到丰富的地理知识。正是这样,我才对这本小说着了迷,读了一遍又一遍,但真正让我佩服的,还是福克先生那种为了明天而不惜放弃生命的品质。在生活中又有多少人能这样为了朋友舍去生命的人。

在生活中,自信是发动机,是一种力量,有了自信你能够去超越自我,去冒险。如果没有自信,这是相当可怕的事情,也许还没有冒险,你就打退堂鼓了,觉得自己不能胜任,所以,我们做每件事,自信是很重要的。福克先生就具有这种自信。

这虽然是一篇科幻小说,但是,我觉得很真实,好像真的发生过一样,福克先生机智勇敢的形象一次次展此刻我的眼前,但是仅仅靠福克先生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能够完成这坚难的任务的,他也需要帮忙。“路路通”(福克先生的助手),总是在福克先生有危险的时候出现,他很忠实,一次次为了主人冒生命危险,这是不是也值得我们学习呢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就象费克斯,他就想害福克先生,但是最终阴谋没有得逞,因为有“路路通”这个忠心的助手。至于为什么叫他“路路通”,我想大概是他的绰号,因为一路上他是福克先生的向导,每个国家的路他都清楚,所以就叫“路路通”吧。

在阅读这本小说时,不知不觉中你能够学到很多:比如说地理知识,做人的道理。在人物的语言和动作中,你能够明白奇风异俗,让你了解世界各地的民俗。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法国着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重要作品。该书讲述的是一位绅士福格因为在改良俱乐部同牌友们打赌,而从伦敦出发,用80天的时间环游地球一周的故事。作者匠心独具,布局巧妙,以生动传神的笔法,时而将读者带到一个诗情画意的境界,时而将读者带入惊险刺激的场面。因此小说一经出版便得到了广大读者的普遍喜爱,被公认为科幻小说中的经典之作。

本书是凡尔纳最着名的小说之一,也是世界科幻小说的经典之作,笔调生动活泼,富有幽默感。小说叙述了英国人福格先生因和朋友打赌,而在八十天克服重重困难完成环游地球一周的壮举。书中不仅仅详细描述了福格先生一行在途中的种种离奇经历和他们所遇到的千难万险,而且还在情节的展开中使人物的性格逐渐立体化。沉默寡言、机智、勇敢、充满人道精神的福格,活泼好动易冲动的仆人等等。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后感【篇三】

这个假期,我读了《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当我看到这本书名时,我心想:八十天怎么可以环游地球,是在骗人的.吧。但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发现其中的故事和我想的完全不一样……

书中的福克先生是一位英国绅士,他和朋友们在俱乐部里闲聊时,扬言自己能够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并以两万英镑打赌。他的朋友们都不相信他可以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以为他一定输定了,可是福克先生却说他赢定了。于是,他带着仆人路路通出发了。

在环游地球的旅程中,他们路经地中海、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游历了印度、中国和美国等国家,使用了轮船、火车、帆船、游艇、雪橇等交通工具,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他们在印度解救了被迫殉葬的艾娥达夫人;在大西洋中与狂风巨浪作斗争;在美国与印第安人打架……路途中他们还不幸被误当作偷窃银行的大盗,被警察通缉、追捕,探员费克斯跟踪他们环游地球,给他们设下重重难关,最后福克先生不仅洗刷了自己的嫌疑,还和费克斯成为了朋友并一起完成了旅行。

虽然福克先生在环游地球的过程中遇见了很多困难,但是他没有放弃,他凭借过人的勇气、非凡的毅力和坚定的决心,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实现了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的目标,如期回到伦敦。

读完这本书,让我感慨万千,福克先生完成了大家都觉得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他之所以能够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靠的不仅仅是运气,还有他那不畏困难,不管遇见什么事情都保持冷静的态度,以及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这些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也要像福克先生一样,遇见困难不能躲避,要克服困难,战胜困难,多动脑筋,这样一定能取得成功。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后感【篇四】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它的名字是:《八十天环游地球》。大家或许听到这个名字会很吃惊,不禁会问:”地球这么大,八十天能环游整个地球吗?“下面,我就给你们讲一讲故事的主要内容。

这本书的人物有:拥有正义感的福柯、机智勇敢的万事通、警探雯黎斯、美丽的艾利……

本书主要讲:福柯先生在和朋友闲谈中说自己能八十天环游地球。于是,朋友就与他打赌,*注为两万英镑。在途中误被认为盗贼,最后真相大白,又营救了艾利,准时到达英国,赢了两万英镑。从这看来,福柯先生是一个不怕艰难和困苦的人。同时又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对生活充满无限的信心,我相信在不远的未来,就一定会成功。

再看看我,与福柯先生来比,真的差远了。比如:我对自己没有信心;害怕来临的一切困难;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因为这些问题,让我遇到过不少麻烦呢!

我是一个转校生,总觉得自己在班里抬不起头,所以说话声音小,不爱和老师说闲话,和在家的性格真是判若两人。见我在班里不自信,父母也费过劲。如:谈心、教育和引导等都使我无法改变。学校举行过好多节目,都是让学生报名参加。这不,学校又在五年级学生中选主持人了。遇到这等好事,又有谁不想参加?

我也想上,可人家偏不选我。因为我面对全班还紧张。要是面对学校,才紧张呢。还有,我声音那么小,站到后面的同学都听不见。唉,这个位子就这样被别人无情的抢走了。真是悲哀!

所以我一定要向福柯先生学习,学习他那种面对事情乐观,对生活充满信心的可贵品质。只有这样,才能打败一切艰难困苦。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后感【篇五】

我带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八十天环游地球》一书,书中记叙了福克先生以坚定的意志和超群的智慧克服了种种自然的和人为的碍,终于在八十天内环游地球一周,而且还赢得了一份真正的爱情。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乐凡尔纳的一部重要作品,一百多年以来,凡尔纳的作品一直深受全世界青少年的喜爱。

在文章中一个个人物的形象鲜明,栩栩如生,在阅读的同时还能让我了解丰富的地理知识,但真正让我佩服的还是福克先生那种为明天而不惜放弃生命的品质。和自信的力量。

每个人都需要朋友,福克先生也不例外,它总是在最困难的时候能得到“路路通”的帮助,每次都能化险为夷,最后他成功了。

我非常的喜欢这本书,更喜欢书中沉着冷静,聪明智慧的福克先生,机智幽默,行侠仗义的路路通。等等……同时我也懂得珍惜时间的重要性。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后感【篇六】

书架上那本因多次翻阅而略显陈旧的《八十天环游地球》,虽没有光鲜靓丽的图案,却也一直是我的最爱。每每翻起,总会被那起伏跌宕的情节,深入人心的描写,幽默风趣的语言深深吸引,不舍放下,津津有味地反复欣赏。

合上最后一页,思绪未能在这里停止。在困难面前,福克用自己的行动证实了他是生活的强者,勇敢者;用自己的经历一次又一次的告诉我“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只有坚韧不拔才能成为生活的主人。是啊,人活在这个世界上,会遇到许多不可思议、无法预料的难题。面对如此处境,我是像福克那样不管遇到多大困难,都要把它坚持到、有始有终地完成好;还是在困难面前俯首称臣,退缩不前当个懦夫呢?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我要像福克那样,成为生活的强者。

我自豪我靠着自己的努力战胜了拿到难题,我自豪我勇于直视困难,战胜了自己,我自豪我成为了学习的主人,相信将来我一样能成为自己生活的主人。

我喜欢《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感谢书中的主人公福克,是他给予我启示,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时,不必老想找人帮忙,勇敢地、沉着冷静地对待,有些事情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么困难,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我要成为福克一样的人。

《八十天环游地球》读后感【篇七】

福格先生是《八十天环游地球》书里的主人公。他同几个人打了个赌,要八十天环游地球,赌金是两万英镑,最后他赢了。

福格先生环游地球的路线是伦敦—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香港—横滨—旧金山—纽约—伦敦,如果福格环游的是中国,我肯定会对他的行程感兴趣,没准儿还会花上一些时间和精力来求证环游路线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行性呢!

好啦,现在我们不谈环游路线了,单说福格靠什么要素赢了这场赌注吧!

首先,福格先生的成功得益于他平时严谨的做事态度。

福格先生很像一面钟表,有它自己的行动规律。他对自己的生活周密计划,什么时间吃饭,什么时间看报,什么时间打牌,什么时间睡觉等等,所有计划好的事情,他都严格贯彻执行。

也许有人会说福格先生真是教条古板得可以,这样生活岂不是太累了吗?但是,我想说正是他对于时间的掌控如此严谨和认真,才为他后面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二、福格先生极富正义感和同情心。

面对可怜的乞讨女人,他慷慨解囊,伸出援助之手。

看到即将屈死的艾娥达,他见义勇为,甘冒风险。

遭遇印第安人劫火车,他临危不惧,大胆授命。

……

三、福格先生遇事镇静,有着超强的自制力、思考力和决策力。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摘抄及感悟合集七篇


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阅读卡勒德·胡赛尼写的追风筝的人后,心中感触颇多,让人忍不住吐露出来,思维的火花一闪而过以至不再出现,所以写一篇读后感尤为必要!一篇优秀的追风筝的人读后感是怎么样写的呢?急您所急,读后感大全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追风筝的人读后感摘抄及感悟”,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摘抄及感悟(篇一)

第一次读《追风筝的人》,就有一股激烈的,似曾相识的感觉。那,不便是我吗?

幼时的我,也有一个如哈桑般的老友。彻底称得上是寸步不离。

可我有一次,带着他去偷东西。咱们的方针是一个很尖刻的老婆婆家。素日里,她老是怒斥咱们。咱们便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报复她。她有一个很宝贵的手表,咱们早就觊觎它了。所以,我就去把它偷了。可当老婆婆发现的时分,我却说是他干的。“他明知道是我变节了他,但是仍是再次容纳了我,或许是最终一次。那一刻我爱上了他,爱他胜过爱任何人,我只想告知他,在某种程度上,我或许便是草丛里的毒蛇,湖底的鬼魅。”书中如是说。

是我在从中作怪,使他遭到了老婆婆的一顿暴打,使他背上了小偷的名号,使他不敢光明磊落的站在世人面前。

我感受到了如阿米尔相同的惊骇,相同的内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直到现在,那深深的负疚和罪恶感萦绕着我,不管怎样,难以拭去。

但读了《追风筝的人》,我幡然醒悟了,现在还为时不晚。哈桑已逝,朋友仍存。别比及来不及的时分再懊悔。当看到阿米尔鼓起勇气寻觅哈桑时,我再也坐不住了,拿起书,径自向朋友家追去。

“我追,风吹拂过我的脸庞,我唇上挂着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浅笑。”

早已读过这本书的他,一看到这本精巧橙色封面的《追风筝的人》,心照不宣的盯着我,苦口婆心地说:“我俩之间,无需多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是啊,为你,千千万万遍。”

没有生在战争时代的咱们应该感到幸亏。由于这样,咱们才有去抢救,去抱歉的时机,还不至于怀着负罪感度过终身,抓住时机别让它定格成永久的伤痛。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只风筝,咱们都是追风筝的人。只要追到了归于自己的风筝,咱们才干成为健全的人。那长长的风筝线的背面是一份对人生命运的服气与感谢。而对于咱们来说,不管那只风筝意味着什么,就让咱们英勇的地去追吧!

我追。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摘抄及感悟(篇二)

我在读了一部分的《追风筝的人》后,每当放风筝的时候,我都会仰望着天空,静静的伫立一会儿,脑海里便是阿米尔与哈桑的故事,便再次想起了那个悲惨而又美好的故事……

还记得我为何会对这本书感兴趣,还是由于电影频道-“佳片有约”中推荐的一部影片,《追风筝的人》,我与母亲一起熬夜看完后,便心生了一个念头,我一定要看看这本书,便刚好从老师手中借到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12岁阿富汗的富家少爷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的故事,全文的线索就是“风筝”。他们两个人亲同手足,但是在一次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风筝比赛是在他们那里的传统项目,一般有一个放风筝的人和追风筝的人,一般都是跑得快的去追风筝,但是毕竟阿米尔是少爷,哈桑是仆人。所以自然放风筝的任务就由阿米尔来担任,追风筝的人就是哈桑。

放筝比赛先让放风筝的人比技术,一旦风筝线被割断后,追风筝的人则要以最快的速度把风筝完好无损的捡回,但是让别人捡到你的风筝,那么你的风筝就归别人了,就在哈桑追风筝时,被一群长得高大强壮的大孩子围住了,逼他交出风筝,不然就打他直到交出风筝,这是阿米尔正怀着高兴的心情去找哈桑,因为他相信哈桑一定能追到风筝,赢得比赛,但是当他看见哈桑被欺负过他们的大孩子围住时,阿米尔却因为害怕而止步了,自己一个人害怕的跑回了家中,丢下了哈桑一个人,阿米尔(amir)为自己的懦弱感到自责和痛苦,无法面对哈桑,于是用计逼走了哈桑。不久阿富汗爆发战争,阿米尔被迫与父亲逃亡美国。

成年后的.阿米尔始终无法原谅自己当年对哈桑的背叛。为了赎罪,阿米尔再次回到故乡,希望能为不幸的好友尽最后一点心力,却发现一个惊天谎言,儿时好友竟然是和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为了救赎,他把哈桑的儿子带到美国,在一次聚会上,阿米尔再次放起了风筝。

作者处理的人物很细致,把人的本性写的十分真实,用细腻的笔触写出了历史,也写出了哈桑的淳朴。虽然哈桑最终还是没有和阿米尔见上一面,但是悲剧也往往更加耐人寻味。我们也能从整个小说中看到阿米尔的成长,从一个懦弱胆小的孩子到一个能自己承担起一切的大人,可见时间真的能让一个人成熟很多,并且友情是多么的难能可贵。让我不由得更加珍惜现在的友情和生活。

让我看到风筝,想起自己……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摘抄及感悟(篇三)

看过《追风筝的人》,第一次令我真正落泪的,怕要数这一段了:“哈桑捡起一个石榴,他朝我走来,将它掰开,在额头上磨碎,‘那么’他哽咽道,红色的石榴汁如鲜血一般从他的脸上滴下来。‘你满意了吧,你觉得好受了吧!’”这是阿米尔在亲眼看到哈桑受,自己却见死不救,又不敢正视后发生的一幕。在小小的乱石冈上,阿米尔一次又一次将硕大的石榴狠狠砸向哈桑,好像这样就可以把那个懦弱的自己扔掉。“为你,千千万万遍”面对眼前的这个曾经对自己立下誓言,甚至比兄弟还亲的朋友,阿米尔此刻内心只有愧疚。“还手啊,还手,你是个懦夫!”阿米尔大叫道,然而,在阿米尔心中比谁都清楚,自己才是真正的.懦夫,爱与愧化作了悲愤,他痛恨他。要不是他,自己本可以享受全部的父爱,若不是他,自己也不会显得如此懦弱。他受够了哈桑的忍气吞声,受够了哈桑对自己的爱护。自己根本不值得他爱。“还手啊!”阿米尔怒吼,“来揍我啊!”哪怕就这一次,为了你自己。

阿米尔与哈桑的友谊是悲凉的,明明都深深爱彼此,却被一道铜墙铁壁生生隔开。对于阿米尔来说,他心中有一个解不开的结,每当面对哈桑,就仿佛看到了那个懦弱的自己。可是,阿米尔一次次选择了逃避。在最后,当他设计赶走哈桑时,哈桑明知那是陷阱,仍义无反顾跳了进去,只为一个“愚蠢”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一次次遭受背叛,一次次受到伤害。哈桑直到临死前仍坚守着友谊。这是如何一种伟大的力量啊!阿米尔就真的无动于衷么!就真的那么铁石心肠吗?不,我想不是的。

阿米尔确实是一个懦弱的孩子,他不敢正视自己,也不敢面对被自己背叛的哈桑,他从小就遭受许多不幸,一出生失去了母亲,父亲又对自己态度冷冷冰冰,甚至是嫌弃。身边只有哈桑真心地对待自己。只是懦弱与自私才让他一次次的逃避,因逃避而背叛。然而,我相信阿米尔是爱哈桑的,非常的深爱,所以才有后来他为了哈桑遗留在人间的儿子索拉博,不惜与疯狂的阿塞夫战斗。

直至阿米尔长大成人,怯弱仍深埋在他的骨子里。当他面对着危险,面对着眼前疯狂危险的敌人时,却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将他推上前,那是友情么,还是为了二十六年前而赎罪?阿塞夫的拳头一次次像雨点一样落在他的脸上,他却笑了,疯狂的大笑,而我却潸然泪下。是的,阿米尔解脱了,他终于战胜了自己的怯弱,为自己赎了罪,也捍卫了二十六年前的友谊。

合上书,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出了画面,在小小的乱石冈上,鲜红的夕阳仿佛要滴出血来,比夕阳红得更惊心动魄的是石榴滴下来的汁水。

阿米尔与哈桑的友谊令我感动,尽管它波澜曲折,最终,两个人都捍卫了友谊。

友谊是什么?是两个人一起玩玩游戏,一起谈谈心么?不,友谊是要用心去爱护的珍宝,友谊是就算赔上自己的生命也要坚守的责任。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摘抄及感悟(篇四)

这本书一开始就给人很是压抑伤感的,开始部分虽说是描述“我”和哈桑的童年的一些事情,但是从中也看得到种族的歧视,在那个年代是那么的鲜明。面对周遭人的指指点点的评论,很多人都会随大流选择对自己有益的方式去降低对自己的伤害。哈桑作为这样的一个牺牲品,他骨子里有的是对阿米尔的忠诚,面对阿米尔的要求他总是不会拒绝,就算再面对强大对手的时候,如果有人伤害阿米尔他也会挺身而出。而面对自己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在阶级面前他却选择了接受,臣服。

他对于阿米尔可能不能用忠诚来形容吧,哈桑把阿米尔当朋友,同时也尊重着他。他对于阿米尔的维护可以算的上是愚忠来形容了。在战争中,为了维护那座房子甚至答上他和他妻子的生命。后半部分描述的是战争中的阿富汗,通过作者的文笔,我们仿佛能亲眼看到战争后的人民生活样子和那些恢弘的建筑是怎样化为废墟的。

战争是残酷的,对于能逃出去的人是幸运的,而对于大部分的人只能在夹缝中求生存。人们衣不果腹,尸体随处可见。战争给在底层的人更无人权可言,只有一个活下去的信念。可是在不断的璀璨中有时候活着都成了负担。幸运的是哈桑的儿子索拉博最后还是慢慢的重新对生活燃起了希望!在看到战争部分让我想到了现如今的叙利亚,每天微博上,新闻上都在说这那边的最新报道和近况。对于这种我们无意是幸运的,生在了一个强大的国家当中。希望世界上能减少利益上的冲突,能减少战争,人们的欲望可以少点,最后愿世界和平!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摘抄及感悟(篇五)

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写的那么细腻,那么感人。即使是在面对过于强大的黑暗势力的时候,善良的人们却从不放弃希望!这是一个来自阿富汗地区的美籍作家,在小说中,更可以看到作为一个因分子和战乱而陷于水深火热的国家中的人民,他们在黑暗的天空里依然保留了能够照亮天空和指引方向的星辰之光。

一开始,是从一本杂志上看到了这本小说的,题目就叫做《为你,千千万万遍》。当时就很想读到这本书。后来,当我有机会亲自阅读的时候,心中涌起了太多美好的希望。

这是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这是一个有些残酷的故事。从最初的哈恩的承诺,到最后主人公完成自我的救赎中,我看到了人性的重生。《追风筝的人》的故事背景是真实的,正因为真实,所以才会那么的感人至深。在小说中,哈恩的忠诚、与米尔少爷之间的友谊也让我感到人性的温暖,而阿富汗地区的各种残酷的现实,让我对于这个世界上的悲苦有着深深的悲悯。哈恩的孩子的不幸遭遇更是让我一度有落泪的冲动。

追风筝的人,就像我们在追逐的那些美好的希望一样,有时我们为了自己重要的人而不顾一路荆棘,无畏向前;有时我们为了涤荡自己的灵魂,将目光集中在那美丽的“风筝”之上,在痛苦中寻找到通向幸福的那个方向。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摘抄及感悟(篇六)

不习惯在网页上浏览各种阅读软件和“阅客”们的推书,读书全凭个人喜好,这直接导致我对《追风筝的人》这本好书的认识迟到了12年。

青年读书社的书目清单发出来后一眼就看中了《追风筝的人》,当天中午遇到负责人小双就急忙向他借,却不料短短两小时就已经借出去了,而且已经有人预定下一轮,要借的书得等到一个月之后。其实之前没听过这本书,凭的完全是眼缘,死心塌地的认可这本书的精彩,总也舍不得在手机上下载部电子书来草草浏览:在心里对铅字印刷有独一无二的好感,一来二往便深深喜欢上了书中那份墨香,这是快速阅读无论如何也取代不了的了。

自预约借书后便一心一意等起来,小双告诉我书还回来了便急着往他座位跑,《追风筝的人》——我惦记了一个多月的情人安静地摆放在桌上,橙色的封面静静流淌着阳光。这本书非常崭新,之前的两任主人想必也跟我怀着同样的心情阅读它,舍不得让纸张的边边角角折起来。那天午饭也不吃了,整个办公室安静下来,几乎是怀着敬仰的心情翻开扉页,为你,千千万万遍。

书中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关于友谊/亲情/背叛和救赎的故事,小说不仅表达了作者对战争的控诉,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阿富汗种族问题和宗教问题。少年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当然在一定程度上作为少爷的阿米尔没觉得仆人之子哈桑是自己的朋友,但是他们会一起爬到病玉米之墙上朝邻居的玻璃上射弹弓,一起躺在草地上分享一本书,一起在石榴树上刻下“阿米尔&哈桑”的友谊树,阿米尔是所住社区的风筝斗士,哈桑则是社区追风筝的第一人,不是朋友的他们徜徉在大街小巷,为一年一度的风筝大赛奔跑着。但是,父亲对哈桑的重视又让阿米尔心中不平衡,他认为自己才是这个家的少爷,而哈桑只是仆人的儿子,住在后院一间破败的小屋中,有兔唇的哈桑、善良的哈桑、勇敢的哈桑……哈桑的性格很受阿米尔父亲的喜爱,而阿米尔喜欢读书和写故事,这恰恰不得他父亲认可,阿米尔为此一直忍受着煎熬,终于,阿米尔自导自演了一出戏,把哈桑当成了小偷从家里赶了出去。

1973年,阿富汗发动政变,在阿富汗推翻君主制建立共和国。1979年苏联入侵阿富汗,两年之后阿米尔随着父亲远离故土,历尽千辛万苦逃到巴基斯坦白沙瓦,辗转反侧迁到了美国,期间,阿米尔在美国上了大学,成为一名作家,并结识一名同样来自阿富汗的姑娘并组成了家庭,阿米尔的父亲在美国期间仍会提起哈桑,这让阿米尔的愧疚感更深,但他始终没有对父亲承认当年是自己陷害哈桑的,直到父亲去世。

2001年,阿米尔和父亲共同的朋友拉辛汗罹患绝症,这位鼓励少年阿米尔从事写作之路的老人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告诉阿米尔哈桑其实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在阿米尔和他父亲离开阿富汗后,拉辛汗去找了哈桑,并让哈桑一家搬进了阿米尔家原来的房子,继续给阿米尔守着他的家业,但是,种族歧视和宗教问题让当政者枪杀了哈桑和他的妻子,哈桑死在了阿米尔的庭院前的马路上,直到临死前的一刻他还在维护主人一家的权益既尊严,哈桑的儿子索赫拉博则被送到了孤儿院。拉辛汗让阿米尔去阿富汗把索赫拉博带回来,说这是让阿米尔“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拉辛汗对阿米尔当年的小把戏一清二楚,现在他希望阿米尔能回到当时的原点,再次成为一位好人。

时隔二十年,阿米尔再次踏上了阿富汗的土地,当初宁静秀美的故乡如今已被战争摧毁得支离破碎,他和哈桑的所有的记忆,所有的共同拥有只剩下索赫拉博,而在将索赫拉博带往美国的途中又因为不能领养等一系列问题迟迟不能给索赫拉博办理签证,索赫拉博在绝望中自杀了,虽然后来抢救回来了,但这张和哈桑长得一模一样的面孔再也没有绽开过笑颜。在2001年9.11事件后的一个周末,阿米尔带索赫拉博到公园玩风筝,在阿米尔提出要去给索赫拉博追风筝的时候索赫拉博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灿烂笑容,阿米尔轻轻地对他说: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曾经是哈桑对少年时代的阿米尔说过的话,他们都愿意将自己最坦诚的一面交给对方,不同的是,阿米尔比哈桑晚了二十多年。

追风筝的人,童年时期的风筝是自由的生活,同时又隐喻了阿米尔期盼的父爱,对哈桑的自责;少年时期的风筝比喻了阿米尔的自私/懦弱/背叛的人性特征;中年时期的风筝是阿米尔对自己的一种救赎;他追的不仅是在风筝比赛中的胜利,更是追求一种蓝天中的自由,追求的是赤城的友情、不能放手的亲情。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摘抄及感悟(篇七)

读这本书完全是因为排名太高了,而且评论都不错。在刚开始读的时候觉得挺枯燥,前面用了大量的篇幅在描写儿童时候的作者和哈桑在一起的细节,为了未来故事的铺垫。在故事的发展过程中,情节越来越吸引人,直到“我”重返阿富汗整个情节进入高潮阶段。峰回路转,内容动人。但有一些情节我觉得还是有些牵强,比如哈桑的儿子在得知“我”为了把他弄回美国而要暂时把他送到孤儿院的时候他竟然选择了自杀!我无法想象一个曾经历过集中营般炼狱生活的孩子在逃脱了魔爪之后会选择这条道路,即使是孤儿院也远比之前的处境要好得多。

当然,也许这个孩子更看重的是“我”对他的承诺吧,每人角度不同,我无法感同身受。当然,或许我过于纠结细节。这本书讲的是勇气、责任、信任,还有爱情、友情、亲情,穿插在阿富汗一个动荡不安的历史周期。值得一读。

热门精选:永生的眼睛读后感简单七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观看一本好书之后,我们会受益匪浅,有一些启发。为了更好地领悟书籍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门精选:永生的眼睛读后感简单七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永生的眼睛读后感(篇一)

这一篇课文是一位美国作者琳达小姐写的。他们这一家为了能让盲人重见光明,看看他们这家人是怎么做的吧。

前一年,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走了她母亲的生命。从那以后。琳达想,我以后再也得不到母亲的呵护,泪水便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一天,一位警官来到她家问:“您同意用尊夫人的眼睛角膜?”父亲居然不假思索地答应,琳达听了这句话对父亲哭喊着,说:“妈妈完整的来到世上,也应该完整的离开,你们怎么能让他们这样对待妈妈!”原来,父亲和母亲早已有了一个秘密的约定,等他们去世后,一定要捐赠眼睛角膜。

琳达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家庭,父亲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我把他接来同住。父亲对我说:“我们一家都有一句同样的话,等我们去世后,一定要捐赠所有完整的器官,尤其的眼睛角膜。”温迪听了这一些话,泪水夺眶而出,对妈妈说:“我长大以后也要学外公捐赠所有完好的器官。”琳达听了这一些话,心中无比自豪,深深地为自己14岁的温迪而感到骄傲!

我感受到他们这一家都为了他人,有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

永生的眼睛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一遍又一遍地阅读了《永生的眼睛》这篇课文。课文讲述了一件令人眼泪淌下、极致悲伤的故事:

琳达14岁那年,一场疾病夺走了她的母亲。当天下午,警官来到他们家,问是否可取用她母亲的角膜,爸爸居然答应了。琳达极至爱她的母亲,她冲动地认为,妈妈完整地来到世上,也应完整地离去,一根毫毛也不能丢,何况是角膜。父亲平静地教育琳达:一个人所能给予他人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自身的一部分,他和妈妈早已决定死后捐献器官了。

父亲老了,他愉快告诉琳达,死后他要捐赠所有完好的器官,并认为一个盲童能像琳达的女儿——温迪一样画出栩栩如生的马,这是件好事。温迪知道了外公的心愿,说以后也要学外公捐献器官,琳达这才得知父亲留下的远非一副角膜,而是教育孩子为一切给予的高贵品质。

天有不测风云,琳达年幼的女儿也丧于车祸,她把女儿的角膜捐献出去后,收到了一封信,并得知两个昔日盲童重见天日,并能画出美妙的画后,她十分开心。

读完之后,一颗晶莹的泪珠淌在我的面颊,“你想过什么也看不见会有多么痛苦吗!”多么令人感动的言语,竟出自十岁少年之口。我曾试过装残疾人,无论怎样,他们的痛楚我们是感受不到的。即使只缺一个小拇指,那就要面对许多困难。在盲童学校里,妈妈来看望盲孩时,可爱的孩子们摸着那张熟悉而陌生的脸,想知道自己的妈妈长得什么样,他们大声呼唤:“让我看一次吧,哪怕就睁眼一次!”相比之下,我们是多么幸福啊。我们死后,捐献出所有完好的器官,可以让无数残疾人得以健康。

我死后要学温迪和她的外公一样捐献器官,救助一个个因患癌而危垂的生命,让一个个残疾而想轻生的人摆脱残疾!

永生的眼睛读后感(篇三)

里,我又与我的老《小学语文阅读新干线》见面了。85篇文章,真是字字珠玑。其中最打动我的是《永生的眼睛》。

文章主要写了三个人捐献角膜的事。琳达的被疾病夺去生命后,将角膜捐献给了别人,琳达认为完整地来到世上,也应该完整地离去,因此痛苦难忍。但语重心长的一席话给琳达上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一课。多少年后,与世长辞了,琳达尊重他的遗愿捐赠了他的眼睛,这一举动让琳达14岁的女儿温迪感到骄傲与自豪,并郑重地立下了学习、捐献角膜的志愿。两周之后,善良的小温迪竟因交通事故而丧生,琳达强忍着悲痛,又一次为器官捐献组织签署了同意书。

“角膜移植非常成功,两位昔日的盲人已重见光明。他们成为您女儿──一位及其热爱生命的女孩的活的纪念,并有幸分享她的美丽……”这封来自勇敢者角膜移植中心的信将抚慰琳达的丧女之痛,让她看见温迪美丽的碧眼仍然闪烁着骄傲的光芒。

读完故事,我的眼里早已泪光盈盈,我也仿佛能看到那双美丽的碧眼,闪动着热爱生命的光芒,更闪动着永不熄灭的爱的光芒。“你想过什么也看不见会有多痛苦吗?”温迪的话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确实,我们的身边有太多处境困难和遭遇不幸的人,他们需要我们伸出援助的手,献出关爱的心。如果能以自己微薄的力量,带给不幸的人希望,并让爱心之花在大地上越开越美,是一件多么有意义的事啊!我又想起了以前读过的一些文章:许多年轻的志愿者主动捐献了骨髓;丛飞叔叔在临终前将自己的器官都捐了出去;姜达敖伯伯用爱心扶助了多少贫困的孩子;李嘉诚捐巨款使数百万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他们都用无私的奉献让爱的光芒熠熠闪耀,让爱之光照亮了更多人的眼睛,照进了大家的心!

永生的眼睛读后感(篇四)

学完了第五单元后,令我感受最深的就是第18课《永生的眼睛》了。

《永生的眼睛》主要讲了琳达。里弗斯一家人为了帮助盲人所做出的事情,用对比的手法将琳达14岁时对捐献母亲眼角膜的强烈抗议和不解,与她的女儿温迪14岁是对捐献外公眼角膜的大力支持,“你知道什么也看不见会有多么痛苦吗!”突出了温迪和外公大爱无间的精神。

琳达。里弗斯一家人充满爱心,这正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现在有许多人从自身出发,恨不得让整个世界都围着他转。我们班也是,做什么事情首先想到的是自己,全然不顾他人,不顾班集体。所以我们班的纪律非常差,犹如一盘散沙。我自己更是自私,有好吃的想不到父母,全然不顾同学们对我的帮助和支持,有些时候还会骂同学。比起琳达。里弗斯一家人,我觉得我就像沙漠中的一颗沙子那么渺小。我们应该学习琳达一家人无私奉献、乐于助人的精神,就像爱因斯坦说的那样:“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替人着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

《永生的眼睛》令我受益匪浅,它教育我要做一个关心他人、无私奉献的好人。

永生的眼睛读后感(篇五)

我读过一篇课文叫《永生的眼睛》,文中讲了琳达的母亲、父亲和女儿在他们死后都把眼睛无偿捐给了他人,这家人深深地让我佩服,这需要有多大的勇气啊!是呀,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友爱和互助,这就是我们人世间的伟大的爱。

在克萨斯州的一个庄园里,要举行一个给非洲儿童募捐的晚宴。在快要开始的时候,来了一位老妇人和一个小女孩露西,但她们并没有请柬,被工作人员拦到了门外,露西问:“叔叔,慈善的不是钱,是心,对吗?”正因为这句话,把工作人员问愣住了。最后,是一位老爷爷,把露西她们领了进去。晚宴结束了,人们最关注的不是倡议者安南、不是捐了300万美元的巴菲特,也不是捐出800万美元的比尔·盖茨,而是仅仅捐出30美元零25美分的`小露西。她的那句话也成了晚宴的主题。看完这篇文章后,小女孩露西说的那句话“慈善的不是钱,是心!”是呀,捐的不只是钱,在钱里还包含了一大片真心实意呀!老师也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五年级的倪隽熙同学在拉丁舞比赛中获了奖,并得到了2张罗蒙环球城的门票,然后她却把门票卖了,把卖的钱全部捐给了贫困山区的同学们。听到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震撼了,被倪隽熙姐姐一颗善良的爱心感染了。我暗暗下决心,我也要向倪隽熙姐姐学习,尽自己的力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们学校也曾举办过好几次捐献活动,那仅仅是一元、五元、十元钱吗?不是,更多的是同学们的一片真心。

爱,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的,因为爱是遇到困难时那双扶持你的手,是黑暗中为我们照亮路途的一盏灯,只要有爱、有心,就是捐再少的钱也是值得的。希望大家知道,生活因为有了爱才有了希望,世界因为有了爱才会多姿多彩。

其实,慈善离我们并不遥远,做善事也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只要有爱心,慈善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人人伸出爱之手,让每个需要爱的人都充满希望和阳光。

永生的眼睛读后感(篇六)

我喜欢读书,因为他能让我明白许多。

读了《永生的眼睛》,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红橙黄绿青蓝紫,这绚丽的七彩颜色,这美好的`大千世界,都是眼睛给予我们的。可对于那些盲人,这世界却是昏暗漆黑的,他们没有光明和白天。

《永生的眼睛》的作者是美国人琳达。讲述的是里弗斯一家三个人捐献角膜的感人故事。文中的伟大的父亲说:"你所能给予他人的最贵重的东西莫过于你自身的一部分。"因为自身的器官确确实实是属于自己的,而不是身外之物。这位父亲把自己和家人的角膜捐献给他人,让盲人看见了世界的真实模样。这说明他们具有的是一种无私的奉献精神,这里的"贵重"之处不仅是"物"更是"人品",琳达一家人的事迹将永远激励和感动着后人。

我不禁想起了一段往事,它让我记忆犹新: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我放学回家写完作业,兴高采烈地跑出去玩耍。突然,我看到一位约摸六七岁的小姑娘正在焦虑地在路边走来走去,时不时地还抹去额头上淌下的汗水,我一问才知道她在等父母接她,已经等了快一小时了。因为她平日都上课外班,今天临时有变化不上了,而父母不知道。我心里很清晰自己带了手机,完全可以帮助这位小姑娘,让她拿我的手机给爸妈打个电话,但又一想还要费我五角钱的手机费,算了吧。于是我没有帮助她还故作同情安慰她说:"哎,你可真倒霉,你就在这老诚实实地等着你爸妈来接你吧!"没想到那位小姑娘却说出让我大吃一惊的一句话"谢谢你!大姐姐,你快回家吧,不然你的爸爸妈妈该着急了,我没事的!"

在回家的路上,我不停地想这件事,想起小姑娘甜美的笑脸,我的眼泪掉下来了!读了《永生的眼睛》,我明白了"多帮助别人并不是坏事。"真的,虽然在帮助别人时会有付出或者损失甚至牺牲,但当被你帮助的人对你由衷地绽放笑容说声"谢谢"的时候,你收获了多长幸福!我现在深深地熟悉到了帮助别人的快乐,懂得了奉献精神,我会在今后尽我所能去帮助一切需要帮助的人!

永生的眼睛读后感(篇七)

《永生的眼睛》写的是琳达一家为了让盲人重见光明,而写的感人故事,我对这篇课文有了终身的感受:一个人所能给予他人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我对这篇课文的感受是:一个人如果死去能把身体捐献出去,让自己身体里的某一部分能帮助别人,那这个人死的就是有意义的。

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一件事情出现。一天,我放学回家写完作业拿着手机出去玩,我走在路上点开手机里的游戏想找一款从来没玩过的游戏,有一种游戏是我从没玩过但一直想玩的吸引了我,可游戏是付费的只要8元,我犹豫了一下就付了费玩了起来,我边玩边慢慢的走着,来到了十字中心的小路上,一个小女孩的哭声吸引了我,只见她穿了一身粉红色衣服扎了一个小马尾,我上去问她怎么了,她说:“我今天没去上辅导班",我说:“你怎么在这”,她又说:“我今天没上辅导班,爸爸妈妈不知道”,我说:“那你快回家呀”,小女孩说:“我家离这远,等爸爸妈妈来接,可他们不知道我没去上学,所以到现在也没来接我,”我一想我有手机,可以帮她,可我又不想,因为这要付费5角,于是我说:“小妹妹你可要坐好,等你妈妈来接你”,小女孩说:“不用担心我,大哥哥你快回家吧!”我就走了,可我回到家还是担心她,心里想我那时候为什么不帮她,我付的起游戏里的8元,但为什么连一个要爱心的小女孩的5角都不付。

学过《永生的眼睛》,我终于明白了,一个人所能给予他人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他需要你时,你能及时伸出援手。我真是悔不当初。

[热门]猜猜我有多爱你读后感七篇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因读书而引起的一些决心和理想。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热门]猜猜我有多爱你读后感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猜猜我有多爱你读后感【篇一】

以前没少跟孩子一起读书,可这本却没读过,直到这次孩子的作业,让我和孩子认真地读了读这本书。看过后,一股暖流流遍全身,马上问女儿,“你爱妈妈吗?妈妈爱你吗?……”原来,爱可以这样表达。一个这样简单的故事,却表达了人类最复杂、也是最伟大的一种情感。

这本书看似简单,无非是一只小兔子和一只大兔子相互诉说着我有多爱你,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童真的故事,却带给我一种强大的震撼。“猜猜我有多爱你?”小兔子问。“噢,我大概猜不出来。”大兔子笑笑地说。“我爱你这么多。”小兔子拼命张开双臂。可是,不管小兔子怎么比,怎么跳,他的爱总是比不上大兔子来得多、来得高、来得深、来得远。最后,小兔子终于了解妈妈对他的爱,是那么深那么远,相信他也会努力付出更多的爱。在简短但纯真的对话中,展露无边的亲情,温馨感人。

我想,在现实中,孩子们都应当学会对爸爸妈妈说:“猜猜我有多爱你?”“我爱你有这么多!” 如果没有他们爱父母、爱长辈、爱一切尽了心的抚育者的远到月亮那儿的感情,那么大兔子的“我爱你远到月亮那里,再从月亮上回到这里来”又怎么会有?怎么延续?生命里遗传的神奇也是有生命的理由的。

我好喜欢这只小兔子,更喜欢这只大兔子。喜欢里面稚气、温馨的话语。让我们都来感动在其中,将爱延续。

猜猜我有多爱你读后感【篇二】

自从妈妈给我买了那本《猜猜我有多爱你》的故事书,我就喜欢上了它。里面不但有漂亮的图画,还有生动的故事情节,也很易懂。故事讲了小兔子用了张开手臂,举高手,倒立脚,等很多的方式表达了爱她的妈妈。

她的妈妈也用了同样的方式表达爱小兔子。比起来母亲的爱要多的多,付出的更多,母爱是伟大的。世界上没有一种爱能比得了母亲的爱。所以我们长大了要加倍的报答妈妈。不辜负对我们的期望。妈妈辛苦了!

小兔子问大兔子,猜猜我有爱你。大兔子说,爱的很长,也爱的很多,还爱的很高,我知道大兔子爱小兔子,因为小兔子没有比大兔子爱的高,所以大兔子爱小兔子。

爸爸问我:大兔子爱小兔子是怎么爱的?

我伸出手臂,举起来,跟爸爸比一比。爸爸说,现在爸爸爱你多,你看爸爸的手更高,所以爸爸爱黄予宁多。

爸爸问我:以后如果你长大,比爸爸还要高了,你要怎么办呢?

我说:以后长大了,要请爸爸吃饭,要带爸爸去玩,要像爸爸爱我一样爱爸爸。

猜猜我有多爱你读后感【篇三】

发完作业,习惯性地看看自己的博客。呀,欣然来了!谢谢光临!

不禁登陆欣然的博客。在欣然的推荐下,我看了《猜猜我有多爱你》这本书。好看,真好听,我还要听。儿子说。于是我又抱着儿子看了一遍,讲了一遍!儿子说,我爱你从地球到太空那么多!我爱你,从地球到宇宙那么多!我爱你从地球到宇宙成千上万倍那么多!说的真让我感动!看着儿子那一副认真的样子,听着那稚嫩的话语,感受着小小孩那纯真的、无穷无尽的爱,抱着儿子,我觉得世上没有什么比这更幸福!

想想文中的小兔子和大兔子,小兔子的爱纯真,大兔子的爱博大、深远!都是让人陶醉的!令人遐想!

带着您的孩子一起来看《猜猜我有多爱你》吧!相信您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猜猜我有多爱你读后感【篇四】

我在暑假读了很多书,其中有一个很有趣的故事——《猜猜我有多爱你》。这本书是一位爱尔兰作家山姆·麦克布雷尼写的,我很喜欢看。

故事中讲述了一只大兔子和一只小兔子在比较“到底谁更爱谁多一点?”的故事。当小兔子把手臂张开说:“有这么多。”大兔子也会把长长的手臂张开说:“我爱你有这么多。”当小兔子想到几个更爱大兔子的方法,大兔子又会想到更多更爱他的方法。最后,小兔子望着夜空,睡眼惺忪地说:“我爱你一直到月亮那里。”而大兔子轻轻地说:“我爱你一直到月亮那里,再从月亮上回到这里。”这可真是一份怎样的爱啊?

爱,原来真不是一件容易衡量的东西。我经常说我爱妈妈。可是,妈妈又会说她更爱我。记得一次生病时,妈妈很担心,一整夜都在帮我擦汗,量体温,连她一向紧张的美容都给忘记了,整个晚上都没能好好休息。那一刻,我发现妈妈真的.很爱我!我告诉自己,我会更爱我的爸爸妈妈,经常陪他们聊天,给他们讲更多有趣的笑话,让爸爸妈妈笑口常开,永远开心。

猜猜我有多爱你读后感【篇五】

《猜猜我有多爱你》是我和妈妈一起看的第一本绘本。所谓绘本,是针对儿童所创作的一种文学作品,以色彩鲜艳、浅显易懂的图画为主要表现形式,文字大多为直白口语。这本蜚声世界的绘本是由英国的.着名作家山姆·麦克布雷尼与绘画家安妮塔·婕朗创作的,讲的是一只小兔子和他的母亲在睡前攀比自己有多爱对方的故事。在故事中,小兔子用自己身体上的部位或动作来比喻自己对妈妈的爱。可是无论小兔子怎么想、怎么说、怎么比喻、怎么形容,兔子妈妈总是轻而易举地超过他,他的双臂没有兔子妈妈的长,他的胳膊没有大兔子举得高,他倒立着脚趾不如兔子妈妈够得远,甚至跳起来也不如兔子妈妈高,最后小兔子想累了,看着月亮告诉兔子妈妈:“我爱你,一直到月亮那里”,而兔子妈妈没有急着回答,他把栗色的小兔子轻轻地放到了树叶铺成的床上,低下头来,亲亲它,祝它晚安。

然后,它躺在小兔子的身边,微笑着轻声地说:“我爱你,一直到月亮那里,再从月亮上——回到这里来。”从月亮上绕回来!多么绝妙的一句话,如此的朴素,一点不动声色,兔子妈妈甚至是在把小兔子安置得妥妥贴贴之后才淡然的、近乎于自言自语的说了出来,根本没准备要小兔子或者哪一个人知道他的爱有多深远无尽,就像是珍藏着自己最钟爱的一个秘密,小心翼翼的甜蜜中有着无比骄傲与自豪,可是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触动了我们心房中最柔软的那个地方,使我们无比的震撼了。

我总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爸爸妈妈的爱,还可以非常理直气壮的以为自己对爸爸妈妈的爱有很多。“猜猜我有多爱你?”当看到小兔子拼命往两边张开双臂说“我爱你有这么多”时,我不禁哑然失笑:爱,还可以这样来衡量吗?而书中的兔子妈妈清楚知道双方爱的差距,却只是宠溺的陪着小兔子进行着睡前游戏,因为他知道,终有一天,他的小兔子也会拥有和他相同的理解和感情,拥有和他一样足够从月亮上绕回来的爱,会同样迅速流畅、顺理成章的回答一个又个小兔子的突发奇想。

当小兔子长成了大兔子后,他的爱就又超过了小兔子。这就是生命与爱的传承,是一件神奇又易懂的事。养儿方知父母恩,只有自己成为了付出的那一方,才会惊觉,哦,原来不论自己有多以为的爱着父母,父母的无所不在的爱,远远大于我们所能给予的。爱,是一门学问,它需要我们用一生来学习,用一生来传授,用一生来表达。

猜猜我有多爱你读后感【篇六】

这是一个表达爱的故事。读到一半,怎么说呢,我想,我这一生是再也不会忘记这个故事了,原来爱还可以这样告白!

“猜猜我有多爱你?”“噢,我大概猜不出来。” ……其实,这不过是临睡前一对父子(或母子)最平常不过的对话了,但童心未泯的山姆·麦克布雷尼却借一大一小两只兔子之口,把生命中那种最原始的父子之情浓缩在短短的一段对话里了!当小兔子拼命往两边张开双臂、说“我爱你有这么多”时,我们不禁哑然失笑:爱,还可以这样来衡量吗?可对于一个幼儿来说,这样的比喻可能是再直接不过的了。接龙游戏似的比喻一个接着一个,天真、智慧、让人发噱,却又是那么温情感人。小兔子不管怎么比,他的爱永远也比不过爸爸来得多、来得高、来得远,最后,他终于在一片酽酽的父爱的包裹之下睡去了。不过,山姆·麦克布雷尼在结尾又添上了一句神来之笔:“我爱你一直到月亮那里,再从月亮上回到这里来。”

这个天上挂着一弯月牙的晚上,小兔子一定睡得很甜,因为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更爱他。

猜猜我有多爱你读后感【篇七】

前不久看到学校下发的儿童阶梯阅读推荐书目的书单,首先映入我的眼帘的就是一行充满爱意的书名《猜猜我有多爱你》。虽然当时因为繁忙没能去一睹它的芳容,但是在我的心里它已经深深的烙下了痕迹,直到今天,带着对它的好奇,我走进了学校的图书馆找到了它,不出所料,它正是一本描写关于父母与孩子之间爱的故事的书,只不过它是以绘本的形式呈现的,是一本适合亲子共读的书籍。

汗颜的说,这是我读的第一本绘本故事,在以前,我总浅显的认为,绘本就是小孩子看的故事书,每页大篇幅的图画,配有简单易懂的一两行文字,没有什么值得去深入研究的。但是通过这本书,我发现我的那种认为绘本就是孩子们的书籍的想法根本就是无知的。的确,绘本呈现的表面内容很简单,但是绘本就是用这种最简单通俗易懂的文字来给我们传达意义深刻的教育意义或者是哲理。

《猜猜我有多爱你》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对兔子母子,讲的是一只小兔子和他的母亲在睡前比自己有多爱对方的故事。在故事中,小兔子用自己身体上的部位或动作来比喻自己对大兔子的爱。可是无论小兔子怎么想、怎么说、怎么比喻、怎么形容,大兔子总是轻而易举地超过他他的双臂没有大兔子长,他的胳膊没有大兔子举得高,他倒立着脚趾不如大兔子够得远,甚至跳起来也不如大兔子高,最后小兔子想累了,看着月亮告诉大兔子:我爱你,一直到月亮那里,而大兔子没有急着回答,他把栗色的小兔子轻轻地放到了树叶铺成的床上,低下头来,亲亲它,祝它晚安。然后,它躺在小兔子的身边,微笑着轻声地说:我爱你,一直到月亮那里,再从月亮上回到这里来。从月亮上绕回来!非常绝妙的一句话,如此的朴素,一点不动声色,大兔子甚至是在把小兔子安置得妥妥贴贴之后才淡然的、近乎于自言自语的说了出来,根本没准备要小兔子或者哪一个人知道他的爱有多深远无尽,就像是珍藏着自己最钟爱的一个秘密,小心翼翼的甜蜜中有着无比骄傲与自豪,可是就是这样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触动了我们心房中最柔软的那个地方,使我们无比的震撼了。

两年前我也荣幸的荣升为一名母亲,在这两年的时间中,我体会到了为人母的艰辛和不易:哺乳期的睡眠不足,孩子生病时的慌乱不安,孩子厌食时的举足无措各种滋味,只有为人父母才会懂得,可是即便是再累再乏,仍然没有一个父母抱怨,这大概就是人的天性为子女,甘愿付出自己的一切精力。虽然孩子还很小,但是我觉得我们对孩子付出的爱,在孩子身上是有回报的。就自己而言,最满足最幸福的的时刻,就是眼前的现在,每天下班回家都有个小身影在门口守望着你,看到你往你面前飞奔,然后抱着你,撒娇的说到妈妈,我想你了,小小的可人儿,稚嫩甜美的声音,让你的心都融化了。我不知道如何用语言形容当时的感觉,仿佛在云间,心是那么的轻柔,那一刻只感觉怀中抱着的是一个小天使。女儿给我带来的感动很多,看到我流泪她会用小手给我擦眼泪嘴上说着:妈妈,妈妈,别哭,我爱你。看到邻居家的狗跟在我后面向我汪汪,她着急的大哭,喊着:爸爸,爸爸,救妈妈。看到我身体不适,她会说:妈妈累了,歇歇吧爱是相互的,对待孩子不要吝啬你的语言,让她知道你对她的爱,她也会回馈给你同样的幸福。

好急切的想跟女儿讲这个故事,只是她还小,也许她不能理解,很好奇,当我讲出这个故事她会有什么的反应,今晚回家就试试吧想到这里心又变得柔软起来了。

教你写读后感:水浒传读后感模板汇总七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是一种常用的应用文体。值得推荐的优秀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教你写读后感:水浒传读后感模板汇总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水浒传读后感(篇一)

暑假里,我读了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书中的一个个精彩故事,一位位英雄人物,都给我留下了不可抹灭的印象。

《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元朝未年人,他是我们古代的一位伟大的文学家,而他创作的《水浒传》则更是家喻户晓、尽人皆知。《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反映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他深刻的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热情的歌颂了农民革命斗争。他不仅描述了一个个作恶多端,欺压百姓的害民贼,同时也描述了一个劫害挤贫、铤而走险的好汉,他们被那些大大小小的掌权者,上至宋朝皇帝、高官显臣,下至恶霸地主、差投无路,只好走上反抗的道路。通过阅读《水浒传》不仅让我对封建社会有了更本质的了解,而且还让我熟悉了每一位英雄,如:宋江、吴用、林冲、武松、鲁智深......是永远存活在人们心中的艺术形象。

《水浒传》真是一本好书,同学们你们有空的时候也来看看吧!

水浒传读后感(篇二)

这个夏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让我念念不忘,我读得非常认真但还是半懂不懂。但是有一个人物的故事让我心旷神疑,他就是鲁知深。

鲁知深是梁山泊第十三位好汉,十员步军头领第一名。鲁知深原名鲁达,是老经略相公府帐前提辖,人称鲁提辖。名字听上去有点鲁莽但是他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啊!

有一次他从五台山智真长老推荐到大相国寺,大相国寺智清长老和其它方丈都觉得鲁知深是个鲁莽的军汉,不能留在寺中。就让他去看管酸枣门外的`一片菜园。这个菜园常有破落户泼皮来偷菜。鲁智深上班第一天,这二三十个偷菜的破落户头领过街老鼠张三和青草蛇李四决定给他一个下马威,借参拜机会把他掀到粪窖里去。鲁智深不知是计,听说他们是街坊就叫他们到屋里来泼皮不肯起来。因为鲁智深以前是提辖在心里猜肯定是要暗算他,走上前去这时两个头领一个抢左脚一个抢右脚。鲁智深不等他们沾身飞起右腿把李四踢下粪窖,张三恰好要走结果左脚早已把张三也踢了进粪窖里了。

还有一次林冲被刺配沧州路上两个监押决定在野猪林里结果了他一棍刚举起来,一条铁禅杖飞过来把棍给打飞了,那人就是鲁智深。他为什么能及时的出现呢?因为自从那日林冲买刀后吃了官司但无法营救,听得林冲断配沧州便到开封府前。正看见酒保请两个公人说话,心疑这路上会害林冲所以鲁智深一路上跟着暗中保护。

鲁智深真是三大五粗,武艺高强,力大无比,性格豪爽。这样性格突出的人物时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这就是洒家的读后感。

水浒传读后感(篇三)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侮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这种精神谁能媲美,当今世界谁能与之相比较。忠和义两个字是对于水浒传这本书最好的诠释。正因为这两个字。人们才深深喜爱这本书。

书中一个黑色大汉相信有很多人都知道。他就是花和尚鲁智深。他性情急暴,为人很豪爽。他行侠仗义,帮助一对父女,三拳就打死了郑关西。在逃离官府的追捕中,他又认识了杨志,林冲等英雄好汉。他这一生既有忠情,又有义气,称得上是《水浒传》中的头号人物。

书中最后以悲剧收场,不得不让人回味无穷啊。

水浒传读后感(篇四)

读完《水浒传》这本书,给我脑海里留下深刻印象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义,可以解释为正义。一个具有强烈的正义感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往今来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正义,为了真理可以奋不顾身,因为强烈的正义感清楚地告诉他们,什么是不该做的,什么是值得用生命去奋斗的。一个没有正义感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因为他的正义感已被麻木所吞噬,奋斗的激情已经被冻结,只是他的灵魂被社会中一些丑恶的东西同化了。

一个人,可以不相信神,却不可以不相信”神圣”。当前,我们作为祖国的教育者,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把我们的祖国的后代培养成为新一代人才,以把我们祖国建设成为更富强昌盛的国家。因此,这也是我们民族大义的根本所在。让我们相信这一份”神圣”,用自己的双手去维护这一份”神圣”。

水浒传读后感(篇五)

《水浒传》作为一本著名的描写农民起义的小说,已经感染了无数代人。它是四大名著之一,是施耐庵和罗贯中共同合作而成的。在这本书中,作者用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塑造了许许多多的英雄人物,宋江、鲁智深、武松等人物形象,早已家喻户晓。

《水浒传》主要讲述了宋朝时期,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嫉恶如仇、英勇就义的故事,深刻地反映了梁山好汉的优良品质以及朝廷的黑暗与腐败。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也最欣赏的人就是武松,他的故事也是熟为人知的。在景岗山附近,常常有老虎出没,这一带居住的人们也是非常害怕,可武松却一点也不拍。他碰巧遇见了一只老虎。老虎张开血盆大口向他扑来,他却拿起棍子,对着老虎就是一棒。最后,武松打死了老虎,人们都不禁拍手叫好。

回到家中,武松发现自己的哥哥被潘金莲害死了,他便把潘金莲,西门庆给杀了,替哥哥报了仇。后来武松在一次意外中失去了一条手臂,就来到了寺庙中,一直活到了80岁。武松见义勇为的品质令我感动,我真想向他学习。

为什么好人没有好报呢?108将中,最后招安后回来的只有27人,其他的英雄都落了一个悲惨的结局。虽然这些英雄死了,但他们的优秀品质永远都在我们的心中,指引着我们走向最优秀的道路。

水浒传读后感(篇六)

在这个暑假期间,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施耐庵,他以北宋宋江起义的史料为主要依据,塑造的108位英雄好汉个个都豪气冲天,特别是性格豪爽、勇敢的武松,他在景阳冈打虎这一段,让我百读不厌,越读越喜欢。打虎这一段,我非常佩服武松的“三大”:第一是酒量大。景阳冈酒家的旗子上写的`是“三碗不过冈”,因此店主人卖酒给客人喝,只肯卖三碗,从来不多卖。然而武松却吵着店家多卖酒给他喝,而且一共喝了十八碗,是平常人的六倍左右,可见他的酒量之大。第二是胆量大。当武松喝完酒,提着哨棒出门时,店主人从后面追上来,告诉他景阳冈上有一只吊睛白额大虫,已经伤了三十人的性命,县里正组织猎户捕捉,过往行人必须在巳、午、未三个时辰,结伴过冈,不能单独行走的时候,武松听后不相信,却说:“就是有大虫我也不怕,”可见他的胆量之大。第三是力量大。面对凶猛的大虫,武松竟然双手紧紧揪住大虫的花皮,把它活生生地按在地上,不得动弹。之后一阵拳打脚踢,硬是把大虫给打死了,这是要多少猎户合起来才能干完的事,武松却独自一人干完了。可见他的力量之大。

许多年来,武松打虎的形象一直被人们深深的记在心里,让人读了热血沸腾。今后我要学习武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扫除前进路上的“拦路虎”。

水浒传读后感(篇七)

今天,我要为大家推荐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它是由明朝的,施耐庵写的。 在这本书中,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应该就是林冲、宋江、武松。林冲他武艺高强、忠厚老实、有勇有谋,宋江他孝顺父母、能文能武、仗义疏财、扶危济困、爱结交各路好汉(也就是爱交朋友)而武松他武艺超群、刚猛不屈。

前几天我刚刚又学了一遍“打虎景阳冈”,我觉得武松打虎景阳冈让我对武松的印象又加深了。武松要回家去找哥哥武大郎,到了阳谷县地界,武松饥渴交加,看见前面有一家酒店,挑着一面招旗上面写着:“三碗不过岗。”武松喝了三碗,还想喝,却不见店家来倒酒,与店家说了说又喝了十几碗,前前后后一共喝了十五碗,就提了哨棒便走。店主人说:“前面景阳冈来了只吊睛白额老虎,常常晚上出来伤人,已经害死了三二十条大汉。”武松不信店主人说的话执意要现在上山,武松走了好长一段路,见到一座庙,庙门上果然有榜文。后面不说光说前面,店主人是好心劝武松不要上山,可武松不听反而觉得店主人就是想收住宿费。导致我有点不太喜欢武松。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我们不清楚一些事,别人好心提醒我们,我们应该心存感谢才对。

闲话多说了,怎么样,同学们,你们想看其它故事吗?如果想看就快来看《水浒传》吧!

《漂亮朋友》读后感最新模板七篇


阅读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可以开阔视野。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可以是受书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怎么才能防止将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漂亮朋友》读后感最新模板七篇”,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一)

这几天我闲来无事便尽情陶醉在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写的《漂亮朋友》这本书里。之后使我对作者所处的环境和当时的社会有了较深的了解。这部小说的不朽价值,在于成功地塑造了一个野心勃勃的“当代英雄”的典型。小说的主人公杜洛华先生刚出道时,还是铁路局一个寒酸的小职员,但是曾几何时,他已把众人踩在脚下,成为赫赫有名的官方书记,大财阀瓦特的女婿,《法兰西生活报》的总修改,是什么让这位“漂亮朋友”平步青云,这部小说就是在回答这个问题。

珍爱朋友,朋友相聚,酒甜歌美,情浓意深,我感谢上苍赋于我这么多的好朋友。在社会生活中没有一个人能够失去朋友孤立的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翻开小说的第一部,杜洛华这个漂亮朋友已赢得不少人的欢心,他有能说会道的嘴会让所有的人跟着他转,在我们的周围,也绝对少不了这样的人。“百年修得同船渡”两个人成为好朋友,那是上天冥冥之中注定的,是可遇而不可求的缘分,茫茫人海,浩瀚的宇宙中,两个人相遇,相识,相知是多么的难啊!我不敢说拥有朋友的人就必须幸福,但我坚信,没有朋友的人必定终生孤独!杜洛华被其所认识的人尊称为“漂亮朋友”那应是一种自豪,他的朋友也在一个个的变多,在名流中留下自己的影子,《漂亮朋友》让我更深一步的了解到我们并不是需要像杜洛华那样表面和自己朋友,内心却在想如何能够和他们一样平步青云。当时的社会只在乎如何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这部小说命题为《漂亮朋友》却是作者所有作品中现实性,批判性最强的一部小说。虽然小说中所有的人都会左一个“漂亮朋友”,又一个“漂亮朋友”叫主人公,但是他的内心真的是“漂亮吗?”他真的算是一个“朋友”吗?

朋友,在你寂寞的时候,他是你最贴心的依靠;在你悲哀的时候,他是你最忠实的听众,在你的心感到寒冷的时候,他用肩膀为你撑开了整个夏天,让你怎样也感觉不到冬日的严寒;在你绝望的时候,他会为你颠覆一个世界,只为你一个开心灿烂的笑容……朋友,他是你大旱夏季里唯一的雨,也是你穿透万里黑暗唯一的光。《漂亮朋友》却让我从另一个角度来明白了“朋友”,主人公杜洛华正是靠这种所谓的“朋友”一步一步登上高峰,论学识,他连中学毕业会考也不曾透过,文笔和中学生一般拙劣,进报社的第一篇文章,他也不得不请福雷斯蒂埃夫人替他炮制。难道就正因他有一副漂亮的脸蛋吗?使他赢来了一个又一个的荣誉。友谊是天上的流星,美丽而光辉,但是在这部小说里我看不到一点光辉的影子。社会生活中,难道只剩这种了吗?不,当然不是,我们每个人都有朋友,不是“漂亮朋友”杜洛华靠朋友一步一步爬上去。

曾在一部书里读过这样一句诗:“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为此,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他让我们结一段尘缘”尽管这是描述感情的,但我固执的认为,友情也一样,不知前生要经历多少苦难才能换来今生的挚友《漂亮朋友》中的人物让我深深不能忘怀,只惜杜洛华并没有拿出真心,尽管其他人都对他肝胆相照,因此我认为读了《漂亮朋友》这一本书也让我更加珍惜朋友的存在,决不能像书中的主人公杜洛华那样仅正因别人称他“漂亮朋友”就利用一切朋友!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二)

读了《漂亮朋友》后,抬头望望那天空,便感觉到天真美呀!其实,天空并不那么美丽,但是,它却不会矫揉造作、东施效颦;它会持续自己的清纯;它不会因一度的失意而郁郁寡欢逐日清沾。

生活上,父母是重要的,同时他们也是最可爱的,他们工作艰苦,发奋奋斗,不就为我们有完美的环境,有很好的经济条件吗?世上最疼爱我们的莫过于父母啊!父母又何尝不是美丽的?

学习上,老师是美丽的,他们为了培育祖国的下一代,不辞辛苦,呕心沥血,他们把所有的精力全放在了教育学生的事情上,是啊!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他们怎能不是美丽的。

是的,世界上可爱的人很多,但他却留下了可耻的印象也以自己的容颜,骗取了赞扬与支持,他以自己的容颜成为了一个暴发户,难道金钱,比一颗诚实美丽的心更重要吗?金钱是重要的,有大部都是为了金钱而奋斗,我不敢说我学习不是为了挣大钱,但我可明确的说:“我是漂亮的!”正因我有一颗诚实美丽的心,我虽然“见钱眼开”,但是,我将它视为一种学习的动力,以满足我奋斗的目标。

美与丑只是一字之差,但这一字却相差了十万八千里。漂亮与丑陋不是外表的竞争,而且在生活中的一举一动,有很多心地善良的人得到了社会的回报,他们以自己独特的美得到了一切的财富。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三)

这天,我读完了《漂亮朋友》这本书,这本书主要写了:乔治·杜洛瓦原本是一个退伍军人,他的资本仅仅是一副漂亮的外表。然而正是这位漂亮朋友让《法兰西生活报》的老板娘瓦尔特夫人、政治主编的妻子马德莱娜以及巴黎上流社会的交际花德·马莱尔夫人神魂颠倒,同时还诱拐了老板的小女儿苏珊。

我觉得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乔治·是一个很“坏”的人。当他娶了苏珊后,却还和他的情-妇来往。他还利用他交往的女人,如愿以偿地由实习编辑当上报社的政治主编。

我还认为这本书中的女人都有一点傻。乔治·杜洛瓦给玛德莱娜说几句好话马德莱娜就嫁给了他,苏珊也被乔治·杜洛瓦所诱拐。

说还成功塑造了一个现代冒险家的形象,他就是杜洛瓦,为了获得巨额财产和社会地位,他不择手段,短时期就飞黄腾达了。杜洛瓦的本钱是拥有一副漂亮的外表,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努力获取上流社会妇女的芳心,使他们都愿意服务于自己,成为他向上爬的工具。在杜洛瓦的盛大婚宴上,教士用献媚的词句向他祝福:“你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们最为富有,也最受尊敬。特别是您,先生,您才华超群,并通过您的道德文章而给芸芸众生以指点和启迪,成为民众的引路人。你身上肩负着伟大的使命……教士的话代表社会、官方对这个冒险家的赞许,但从中也露出了无情的、辛辣的讽刺。

《漂亮朋友》通过一个冒险家发迹的经历,深刻揭示了第三共和国的政治、经济复杂现象,不愧为十九世界末叶法国社会的一幅历史画卷。

《漂亮朋友》还是初中买的书,刚开始读的时候真是觉得乏味无趣,一点读不下去,可是高中再读一下子,觉得还不错,但是读了将近一半的时候觉得除了令人蹙眉的疑惑我还读不出别的什么,文中的主人公杜瓦特是一个在巴黎大街上浪荡的男子。他打扮得有点花哨,有点儿庸俗,有内而外透着那股难以忘却自己曾经身为轻骑兵的高贵身份的劲头。因此总有挤身上流社会的渴望,对有魅力的女性有着强烈的占有欲。他并没有因为欲望而发奋图强,做个配得上自己需求的人,他不想怎么改变现状也无力去改变自己的现状,更不可能凭自己的力量从所居住的贫民窟一样的阁楼里逃出来。我不懂他追求的究竟是什么,但是我感觉到他的“虚”:虚伪 和 虚荣。

我感到很多人像他一样,例如生在有钱人家的小孩,家中破产,吃惯了山珍海味,就算在外面吃餐馆都觉得苦,一心想着满汉全席,和穷人家的小孩子追求的一个月一顿肉怎么比啊?幸福感和满足感都是通过比较而产生的,可是在比较好的时候往往感受不到比较差的结果有多么恐怖,你丧失自信,甚至自尊自爱。不知道什么叫脚踏实地,一心想着美好的事物,根本不面对现实,其实这些都是虚荣心作祟,像杜瓦特一样,凭借自己仅剩的美貌和曾为上层认识的经历,伪装自己,虚伪之极。在穷困潦倒之时,他碰见了自己在骑兵队时的旧朋友,现在已经做了《法兰西生活》报社政治专栏编辑的弗赖斯节。弗赖斯节改变了他的命运,把他领入了一个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有多么适合自己的行业,让他成为了一名记者。并且在一个合适的时间很知趣的给他让出了自己的位置——尽管他本人一点都不情愿,但是他还是离开了,被忽视和纵容的毛病最终要了他的命,也让原本属于他的一切,包括他的财产和他的妻子都归属了杜瓦特。可能我看不起杜瓦特,可不得不说他是幸运的,他的幸运在于他明白“一切的一切无非自私自利,自私自利地追求功名、追求财富比起自私自利的追求女人、追求爱情又要高人一等。”杜瓦特看透了这个世界并且丝毫不愿意掩饰自己的追求。最后,他做到了。这个狡猾、阴险、伶俐但又非常执着的小人物最终成就了他的理想——尽管那理想在正人君子看来是不值一晒的!我想到了孔子的一句话:不成功便成仁,杜瓦特显然达到了目标,他“成功”了但是并没有成仁。

除了主人公,他身边的女人也让我难以捉摸。例如在杜洛华的情-妇与妻子身上可以看出上流社会女人的感情的放纵与复杂,她们不满足于自己所拥有的单调的生活,她们想要寻找刺激与放荡,想接触一些不属于自己圈内的生活与人物,想拥有一份让自己总远无法忘怀的出轨。要说他的情-妇中最想获得寻求刺激生活的莫过于德·玛海勒,她虽已经身为人母但在她的身上仍然有寻求刺激的因素,而杜洛华的出现正好弥补了她那份渴望的心。在读到德·玛海勒和杜洛华的感情时,我还以为杜洛华只是个吃软饭的,挣点钱便能生活的好点,对他的前景一点都不看好,也不理解情-妇的心情,如果被发现那岂不是连后半辈子都保证不了了呢。在40岁的时候选择冒险,是不是决定让生命的高-潮在40岁时候再显然后一度下滑?这样的人生有意思么。相比之下雷吉埃的遗孀、杜洛华的前妻玛德莱娜则是一位相当有才华且自信满满的一个女人。 她没有因为弗雷吉埃的死、杜洛华的抛弃而放弃自己的生存或做一些有失自己身份的事情来,而是潇洒平静地离开。可以说她是个心不依附于男人身上的女人,丧偶,离婚,不忠与背叛对她来说似乎显得无动于衷。为什么她能如此不为人所伤、不为事所动呢?我想,原因在于她并不爱她的丈夫们,在她那里婚姻只是一种合作关系。在她经历了丧偶,离婚,不忠与背叛之后还依然能够再与哪个男人像签合同一样地获得结婚证书。她的才华自信令人羡慕但是冷漠的心令人恐慌。这样有能力的女人在当今社会,也许是个名副其实的女强人,或许也能遇见让自己变成小女人的男人,一切都很好,我想可能是当时社会不允许这样的人出现吧!也很困惑。小说还没读完,并不是很感兴趣,不会满怀热情的阅读,但是总有点疑问想知道结果如何。想钻进这些个的心看个究竟。我想这种乐趣才是小说的感觉吧。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四)

看完莫泊桑的《漂亮朋友》,如纤纤细手拂过平息的琴弦,心久久不能平静。

小说《漂亮朋友》描写了在法兰西共和国时期,出身卑微的杜洛瓦,胆大妄为地演绎了一出出荒淫的闹剧,凭借自己漂亮的外表一步步跻身上流社会。莫泊桑不仅刻画了主人公杜洛瓦灵魂的龌龊,而且无情有力地批判了当时黑暗社会的政治生活的腐化,揭示了资产阶级的堕落,以及新闻报界的污秽。

小说中,杜洛瓦首先在马雷尔夫人身上小试牛刀。如愿以偿之后,他又将玛德莱娜作为追求的目标,并成为她的新一任丈夫,借助她的力量,杜洛瓦当上了报社政治部主编,同时他与马雷尔夫人仍保持着情人关系。但杜洛瓦仍不满足,施展各种无耻的伎俩,使一向安分守己的瓦尔特夫人坠入情网而无法自拔,并把丈夫的秘密交易给他,杜洛瓦由此摸清了上流社会险恶的内幕,于是他又精心策划了一场捉奸丑剧,击垮了外交部长,又迫使妻子离婚。最后,他一步步接近瓦尔特夫妇的女儿苏珊,把她拐跑,威逼瓦尔特同意他娶苏珊,老奸巨滑的瓦尔特为了息事宁人,便顺从了他的意愿……

马雷尔夫人背叛自己的丈夫,利用感情只为了追寻一时的快乐;玛德莱娜凭借自己的聪颖和美貌,几乎成为当时政治界的一个中心;瓦尔特夫人原本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每周都会去教堂虔诚地礼拜,却由于杜洛瓦的迷惑,最终由情人落为丈母娘。那些假摸假样的高傲女人在杜洛瓦面前可以完全卸下原本的伪装,露出不为人知的一面。可见,在黑暗社会的笼罩之下,爱情变得一文不值。

弗雷斯蒂埃可以说是整个小说中最悲惨的一个人物了。他改变了杜洛瓦的命运,把他领入一个连他自己都不清楚是否合适的行业——-一名记者。是弗雷斯蒂埃造就了他成功的开始,并在一段时间后让出了自己的位置,被忽视和能容忍的毛病断送了他的前程,最终要了他的命,也包括他的妻子玛德莱娜以及他的财产,原本属于他的一切都已归属了杜洛瓦。

当看到杜洛瓦种种卑劣的行为后,我不由地想到了司汤达的《红与黑》中的主人公于连,相对来说,杜洛瓦要幸运的多,成熟的多,机智的多,他能够凭借自己的外表和头脑,一步步跻身上流社会,能在女人中如鱼得水……而于连呢,遭受两次爱情的失败之后,面对他的却只有死亡。杜洛瓦是幸运的又是龌龊的,而他的成功在于他很好的利用了自己的优势。

莫泊桑超现实主义的描写,让我们体会到了他对现实的憎恶、批判、鄙夷。我想,无论是在19世纪还是在现代,漂亮朋友都无处不在,有利益和贪婪存在的地方就有漂亮朋友的存在,漂亮现实的背后却满是肮脏……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五)

这天,我读完了《漂亮朋友》这本书,这本书主要写了:乔治·杜洛瓦原本是一个退伍军人,他的资本仅仅是一副漂亮的外表。然而正是这位漂亮朋友让《法兰西生活报》的老板娘瓦尔特夫人、政治主编的妻子马德莱娜以及巴黎上流社会的交际花德·马莱尔夫人神魂颠倒,同时还诱拐了老板的小女儿苏珊。

我觉得这本书中的主人公乔治·是一个很“坏”的人。当他娶了苏珊后,却还和他的情-妇来往。他还利用他交往的女人,如愿以偿地由实习编辑当上报社的政治主编。

我还认为这本书中的女人都有一点傻。乔治·杜洛瓦给玛德莱娜说几句好话马德莱娜就嫁给了他,苏珊也被乔治·杜洛瓦所诱拐。

说还成功塑造了一个现代冒险家的形象,他就是杜洛瓦,为了获得巨额财产和社会地位,他不择手段,短时期就飞黄腾达了。杜洛瓦的本钱是拥有一副漂亮的外表,他利用自己的优势努力获取上流社会妇女的芳心,使他们都愿意服务于自己,成为他向上爬的工具。在杜洛瓦的盛大婚宴上,教士用献媚的词句向他祝福:“你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们最为富有,也最受尊敬。特别是您,先生,您才华超群,并通过您的道德文章而给芸芸众生以指点和启迪,成为民众的引路人。你身上肩负着伟大的使命……教士的话代表社会、官方对这个冒险家的赞许,但从中也露出了无情的、辛辣的讽刺。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六)

《漂亮朋友》是法国著名作家依德莫泊桑最具影响的小说。莫泊桑的一生只有四十三年,然而他的笔下却诞生出了个性鲜明且具代表性的人物形象。乔治杜洛瓦便是其中之一。

小说以第三人称的语气,讲述了一个外表迷人,一穷二白的落魄军人,由穷酸的报社职员,凭借迷人外表,利用交往的女人,一步步攀上事业的顶峰,不但名利双收,而且诱拐了他原来情妇的女儿苏珊为妻子的故事。

杜洛华是一个现代冒险家的形象,除了这两把杀手锏之外并无多少才能,因为在当时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时代政治黑暗、社会腐败、上流人物堕落,谁寡廉鲜耻,良心丧尽,谁就能飞黄腾达,根本无需要真才实学。在杜洛瓦的盛大婚宴上,教士用献媚的词句向他祝福:你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们最为富有,也最受尊敬。特别是您,先生,您才华超群,并通过您的道德文章而给芸芸众生以指点和启迪,成为民众的引路人。你身上肩负着伟大的使命&&教士的话代表社会、官方、利益集团对这个冒险家的赞许,但从中也透露出了对他的种种行为的无情的、辛辣的讽刺。

人性终归人性,在十九世纪末叶的法国,在浮华笼罩的上流社会交际场上,只有如此。人心如此,手段如此,爱情如此,一切都是浮华的虚伪,友好的残酷。

莫泊桑想要给世人的这个真实而虚无,自私却现实,金钱名利至上的上流法国,充满了讽刺和抨击。爵位,功勋,金钱,权利是上流人追求的目标,而女人则只是他们的手中玩物而已。在这样的世界里,只有冒险,只有大胆,只有投机取巧和不择手段才是生存之道。

读完这部作品之后我不禁感叹在这个点儿花哨,有点儿庸俗,不愿意放弃自己曾经身为轻骑兵的潇洒身份;他有挤身上流社会的渴望,有对美丽的女人有强烈的占有欲的杜洛华的心中他到底爱着谁,他的内心追求的到底又是什么呢?我的回答却告诉我他内心追求的只不过摆脱现在的生活地位快速成为上流社会中的一员而已,他爱着的又是什么呢?他爱着的唯有自己的前途、上流社会的地位和金钱利益,在他的情妇与妻子中的任何一位都只不过是他通往自己目标的助推力与阶梯。他的成长环境没有给予他什么优越的条件,让他无力去改变自己的现状,无力帮自己从所居住的贫民窟一样的阁楼里逃出来。他唯有靠自己那年轻的美貌来获取自己的地位,可以说他有着一身招摇撞骗的本领和取悦、勾引女人的特长,在他的故事中不难看出他有着能够看透人心的本领,他的虚伪是他前进的步伐,如果说他的心中还有爱的话,我想那就是他对父母的那一点点的有爱之心了。

《漂亮朋友》无愧为流传至今的经典。

《漂亮朋友》读后感(篇七)

你有一个漂亮的朋友吗?她们就拥有一个这样的完美朋友。一个几乎胸无点墨,只勉强高中毕业的人却能在法国的上流社会行驾自如;一个 19世纪末的人做到了像汉朝的匈奴人一样“父死子妻后母,兄终弟娶寡嫂”;一个就凭着一张嘴一支笔,就在法国社会上叱咤风云,最后挤进了第三共和国的统治集团的人。是的,他就是杜洛瓦。

“人都是笨得像牛,而蠢得像驴,随便在字典里找一个你不懂的问题问你,你就会觉得我是一个高深莫测的人”正当杜洛瓦生计烦恼时,他遇到了早年一起当兵的战友弗雷吉埃。弗雷吉埃这一段意味深长的话语就成为了杜洛瓦飞黄腾达的开端。

杜洛瓦原先是一个乡镇酒店老板的儿子,在校学习不佳,入伍当兵梦想晋升将军不成,于是想在巴黎闯荡出一番事业。怎那命运不济,虽生得一张一表人才的脸,却只能在铁路局当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科员,微薄的薪水,支撑不到一个月。就是这样一个野心勃勃抱着黄金梦却穷困潦倒人爬到了别人所不能企及的高度。其原因何在?

小说的主人翁杜洛瓦,拥有着高挑的身材,迷人的外貌,首先在感官上就集聚了众人的眼球,博得了众人,尤其是女性的好感,在女性面前他彬彬有礼。风趣幽默,举止得体,总是很合适宜的与贵妇们谈笑风生,其间不时进行睿智的语言挑逗,暗送秋波。无疑,这更是为自己锦上添花,获得了贵妇们的青睐与赏识。从而为他的成功之路铺下了一条康庄大道。但穿透那薄薄的一层魅力的表皮下,人性的肮脏一览无余。空洞与乏味、阴暗、粗鄙、浅陋、虚荣

他花言巧语背后被利益熏黑的心灵,蒙蔽了他的双眼,看不见人世的真情,对别人的关怀和怜爱,可以视若无睹,甚至利用、践踏,像头野兽一般穷凶极恶地追逐名利,恰似一只永远饥饿的猎狗,泯灭人性!

但是在那样的一个物欲横流,私欲膨胀的社会里,一切都以利益为目的,以“我”为中心。杜洛瓦其实也是那个时代的祭品。在那样的环境中,要么在温饱线上如同狗彘般的苟延残喘,要么用诡计和阴谋换取毫无幸福感的财富和“尊严”。他没有选择,所以他的生活中只有欲望和贪婪,他要不断地去满足欲望的沟壑来填充他毫无意义的虚荣心。巴黎一个浪漫的国度,但在其繁华的表面下有暗藏着多少所不为人知的阴暗。

依稀记得在杜洛瓦的盛大婚宴上,教士那一句句谄媚的话语:“你们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你们最为富有,也最受尊敬。特别是您,先生,您才华超群,并通过您的道德文章而给芸芸众生以指点和启迪,成为民众的引路人。你身上肩负着伟大的使命教士的话代表社会、官方对这个冒险家的赞许。但是从中我们有不难看出作者对这个社会无情的抨击与揭露。人性的光芒在金钱和权利的面前显得那样暗淡、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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