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书心得 ·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

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

赞美《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大全七篇。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我们读了王安忆写的《长恨歌》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有了想法和感触,为了不让它遗忘,最好是写一篇读书心得。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长恨歌》的读书笔记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赞美《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赞美《长恨歌》中的王琦瑶(篇1)

这本书前面大部分是写景的,不得不佩服作者描绘的真好,如果不喜欢阅读的风景类的,就很容易弃书的,还好我坚持看完了,因为不想看到四分之一就不看了。

王琦瑶一个美人,有追求者当然正常,第一个为她照相的程先生,对她的爱是尊重的,也是我比较敬佩的角色,在女主怀孕无助时帮助她,直到生下孩子。但同时他也是不幸的,永远都不能拥有王琦瑶的爱,选择了终身未娶!

军官李主任给了王琦瑶想要的的,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物质上的,虽然是个见不得人的妾,但他们才算的上是正真的夫妻了吧,但是因飞机失事遇难……

王琦瑶结识了没落的旧式大户人家的子弟康明逊,经过反复的试探之后,两人终于接纳了彼此。但康明逊却不能将王琦瑶所盼望的东西交付给她,他们同样生活在没有将来的绝望之中,但我觉得他也是最不负责任的一个男人,和王琦瑶有了孩子确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担当而是选择了逃避!

老克腊我一个不能理解的人,一个那么年轻的人,会喜欢上长辈年纪的王琦瑶,想着和她在一起,得知王琦瑶的故事之后又没有了勇气,又变成了第二个康明逊!

女儿薇薇也是一个不懂事的孩子,为了自己的幸福离开自己的母亲,同男友前往美国后再无音讯。就算和母亲百般的不合也不应该如此。

张永红薇薇的女友变成了王琦瑶的女友,可笑的是王琦瑶最后被她的男友杀害,是为了自己的金条,真是交友不慎。从此上海的三小姐就此魂归恨离天!

造成王琦瑶悲剧本身的我想不只是她自己本人,她的母亲从小对她态度不好,父母对她像是可有可无的人,所以她宁愿在朋友家。当然她的性格决定了她的命运,她渴望过上好日子,最终兜兜转转还是落得如此下场实在令人唏嘘。

我想一个人长的美不是她的错,长的好看的人追求者多也是很正常的,但美人更应该自重自爱,让自己活的有尊严,老的更体面!

赞美《长恨歌》中的王琦瑶(篇2)

不得不说问电子版的书中错别字实在太多,几乎到了忍无可忍的程度,但还是看完了,在今天凌晨的时候。

阅读完时已经凌晨两点多了,睡觉的屋子虽然拉上了窗帘,但还是会有些月光从缝隙间挤进,风不大,但还是能吹动帘子摆动起来,想到文中的结尾,有种说不出的惊悚,一夜无事。

故事的结尾王琦瑶死了,死去一个人,就像是撕去一张被时光浸染的纸,投进火中,没有了踪迹。黎明的鸽群飞过这片弄堂的上空,带着这些角落中忽视的秘密远去,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前几天看了一些关于读者对于此书的评论,褒贬不一,一个中性的评论中说,这就是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的故事。而在我的看来这种说法显然狭隘了些,当然也可能是我的一种过度阐释。

改用前人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就送他来上海,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你也送他来上海,因为这里是地狱”话说得粗糙了些,但道理还是明白的,在不同的人看来,上海就有它不同的面目,而事实也正如你所见。

王琦瑶无疑是游走在天堂和地狱的边缘,接近过天堂,那是在爱丽丝公寓的陶醉;靠近过地狱,最后还是被抛弃。故事中讲了在这座城市中生活的男男女女们的心事,追求爱情,不得而痛苦,有时近在眼前,有时又是天各一边,谁对谁错,还真说不清楚,如果总用条条框框圈定一个范围。告诉谁做什么,告诉谁应该怎么做,怎样做是对的,如何又是错的,这显然就不是他们想要的生活了。

在这情爱中王琦瑶做了一个剧中人,过来人,一面看着年轻人追求摩登,一面又入戏太深。从她所经历的人事就可见人之性情,也能摸到时代的影子。一圈跌跌荡荡之后终究是尘归尘,土归土。

很多时候我们就像一个个王琦瑶,因为在经历着所以走马观花似的路过错过。笑着他人痴他人傻,而在这些人的身上又总能找到自己的影子。静下心来想一想,谁说我们不是影子,我们的身上不也有时代留下的印记。

内容很好,但电子书的质量,实在不敢恭维。

好书一本,值得推荐!

赞美《长恨歌》中的王琦瑶(篇3)

不敢相信开始读这本书是去年暑假的时候,时光匆匆流过,物是人非。我只记得那无数个夜晚,天上的星星按照自己的轨迹运行,我也在按照自己的轨迹前进。不知不觉有些事情其实已经注定,昏黄的灯光下,那个努力奔跑满身是汗的少女唯有用现在的眼泪来回忆过去。送走了夏季,在这个不同以往又相似的秋季里阅读完。在这些日子里学会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但是日子还要往前,加油������

看这本书的起因是现当代老师推荐,让我们看一下讲了一个南方女子一生的故事。直到现在,王琦瑶给我的印象还是那种旧时代上海画报上的女人。不管岁月如何摧残,不管日头如何漫长。在看书之前已经知道结局,但王安忆高超的写作手法还是让我在看到结局是感到毛骨悚然。一开始差点读不下来,作者手法十分细腻,写的东西面面俱到又深入骨髓。女人的一生可能都要遇到几个刻骨铭心的男人,此恨绵绵无绝期啊!最后的结局是让人唏嘘的,对于王琦瑶来说,每个人都是过客,留下了痕迹但是却没有一个人陪伴到她最后,死于非命让王琦瑶的命运蒙上一层灰。这个曾经轰动一时成为街坊谈资的她,这个看似精明实则囿于感情的她,这个无比孤独又无比渴望爱情渴望陪伴的她,是你是我也是她………

赞美《长恨歌》中的王琦瑶(篇4)

《长恨歌》一本上海气息颇浓的书,欲说事,说人,却是先写景,写其他。说弄堂,说流言,说闺阁,若是没耐得下心来看,还以为这是本散文书。看小说一贯跳过景物描写直奔故事发展与人物对话,这本书大篇幅在述景,也难为看下去了。开篇讲述了上海的弄堂、流言、闺阁、鸽子、王琦瑶,以小见大,用一条弄堂反映了整个上海。刚开始看时觉得这些描述有点多余冗杂,而后像是在描绘一幅画面,直到结束这本书时发现整个故事因这些而起也因这些而落。

她叫王琦瑶,一位从上海旧弄堂里走出来的选美小姐,王安忆用一支细腻的笔写出了她四十年的爱恨情仇,求而不得,得而复失,这一幕幕平淡如水的上海往事,谱写了一个女人的长恨歌,同时也成就了王安忆,此书获得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笔可见非同一斑。

整个故事的基调是悲伤的,王琦瑶的前半生,美貌和虚荣让她迷失了自我。正如她外婆所说,她自己欺骗自己,旁人也和她合起伙来欺骗她,给了她一场虚幻的美梦。爱丽丝,奢华美丽的背后是多少孤独无望的心灵。王琦瑶的美貌给了她爱情的资本,却毁了她纯粹享受爱情的机会。李将军、康明逊都只是她人生的过客,没能与她相守。

王琦瑶的后半生,她稍稍看清了世界,看淡了很多事情。但她已经不是当年的那个她了,年代和衰老在她的身上留下了痕迹。爱情和亲情已不复存在,她老了,女儿也远去美国,最终悲惨地离开了世界。

看完后的心情既失落、悲伤,又有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意味。王琦瑶的人生悲剧是谁造成的?是时代,还是她自己?我认为,时代只是一部分,而她自己,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不要太过于依赖别人给予的生活,只有自己掌握了自己的经济和生活,日子也就过的踏实和安心。

赞美《长恨歌》中的王琦瑶(篇5)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赞美《长恨歌》中的王琦瑶(篇6)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平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平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赞美《长恨歌》中的王琦瑶(篇7)

《长恨歌》,这本书读了将近一个月,但是从朋友处借来已有半年之久。迟迟没有读起来,是因为这小说开头过于怪异,似是白描的手法只讲上海的琐碎,没有丁点儿故事情节,直到有时间耐着性子读下去才发觉它的与众不同、别具一格。

整个小说开始的几个小章节里,作者用尽绣花针般的笔法把上海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琐碎来了个淋漓尽致的展示。这展示还不是一般的展示,是用了电子显微镜来看的展示。如果把上海比喻成一个女人,作者以这女人身上的一个毛孔为基本出发点,向读者做一种让人感觉深入骨髓后再无法深入的介绍。王安忆只是白描,光这白描就已经让人觉得势不可挡,喘不过气。

渐渐的故事才在旧上海农堂里的诸多琐碎中蔓延开来。

《长》觉得是个悲剧,电影版的没看过,不知道是不是悲剧的调调。上海的农堂里似乎就不了大快人心的爱情,凄迷哀怨的味道挥之不散。《花样年华》就是例证。

《长》写的是爱情还是一个女人?似乎两者本是不可分离的,写爱情离不开女人,写女人不写爱情也塑造不起来一个完整的女人。王琦瑶的悲剧是由于过于依赖的爱情造成的。虽然她看起来总是特别的独立,可这独立总是伴随着一个又一个可依靠的爱情既男人的消失而诞生的。生活中的人也都是如此,伴随一波又一波人的离开,自己的生活内容一茬接一茬的改变。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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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长恨歌》中的女性悲剧合集


我们常说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可以获得进步,每个人对于《长恨歌》,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有关《长恨歌》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经过搜索和整理,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呈现“谈谈《长恨歌》中的女性悲剧”,欢迎阅读,希望您能够喜欢并分享!

谈谈《长恨歌》中的女性悲剧【篇一】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谈谈《长恨歌》中的女性悲剧【篇二】

无意在书摊借到一本王安忆的《长恨歌》,为着一份好奇心,我花了两天时间一目十行的读完了。从开初的漫不经心读起,读着,读着,竟然迷了进去,再读下去,开始夜不睡觉。为了看看故事的结尾,从书的中部起我就成了很为忠实的读者。

原来小说也可以写成这样。散文一样的笔法,处处带着作者的成见,一篇篇的相对独立的主题,连缀到一起,成了一部小说。时间跨度是一个人的一生,三重的时代,半个多世纪的回望。人物也是相对独立的成篇,随着女主人公王王琦遥的人生经历,渐渐的展现出来。立足地是上海,仿佛一个上海的繁华的旧梦。

处处看到了张爱玲的影子。流言、传奇还有旧式的繁华而落寂的生活。每一处的景色都写的带着上海的特色,每一处的繁华都是一场最终要收尾的梦。

谈谈《长恨歌》中的女性悲剧【篇三】

最近读了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一来作品是当代文学史上的大家写的,读来觉得信服,二来是被其名字和故事梗概所吸引,可谓是慕名而读。 小说分为三部分,写的是新旧中国交替时期,一个上海弄堂里一名普通而颇有姿色的女性的命运沉浮史。整个小说读来像是一篇篇散文诗,实在佩服作家的才情,可以把中国的汉字组合成如此优美的词句,那些原以为极难表达的场景和细腻情感,在作者的笔下都极其生动传神,且不说故事情节如何,就作品的艺术美感就足以让读者爱不释手,我想实在可以作为写作范本。 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关键在于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能让读者产生共鸣,并由此形成多重解读。女性的命运主题在中国几千年的文学发展史中并不罕见。古代女性是男性的附庸,她们的命运和心灵世界几乎不被男权社会所尊重和理解,稍微重视一点的有红颜祸水一说,也是臆断而偏执的。这与女性本身重视感情也有关系,这部书的女主人公王琦瑶的悲惨命运就是由与几个男人的感情纠葛而酿成的。一个上海弄堂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女孩,因偶然的机缘结识程先生,并由其推荐参选上海小姐,成为三小姐,因而得以与有妇之夫国民党高官李主任相爱,结局可想而知。后来又与一个大家族的少爷发生恋情,并怀孕,只能说这个男人太懦弱,或是王琦瑶太脆弱。时隔二十几年,女儿已长大成人,王琦瑶也因沧桑而变得更有内涵,也就是旧的味道,最后死于自认为是朋友的年轻人手里。王琦瑶的结局场面是不堪的,从浅层的意义上讲,是她爱错了人,从宏观上来看,王琦瑶的命运是众多弄堂里女性命运的写照,她一直都在努力,这也从侧面反映了个人在时代中的渺小和悲哀。 悲剧的美总让人震撼,往往比喜剧来的更深刻和动人,它在给我们呈现一种或历史变迁或人海沧桑的图画时,留下的更多是思考,因为感动。王安忆本人说希望新一轮的阅读,能归回她的初衷。我想实现初衷与否并不重要,文本一旦传播就不再属于作者,而是在作者与读者的心灵碰撞中产生出无穷意义的可能性,这是作品得以不断增值的重要原因。经典是用来重读的,所以我认为好的书都该重读,常读常新,这也是文学的最大魅力所在吧。

谈谈《长恨歌》中的女性悲剧【篇四】

王安忆在《谈话录》里说自己写的其实不是上海,也许她想说她不是只写上海。从《长恨歌》中,倒真能窥见那个时代上海的风貌。

新旧循环,爱恨交织。每一个人都被时代裹着往前,而似乎王琦瑶是能够选择停驻的。王安忆也着实赋予她太多偏爱,似乎她生命中的'每个人都将她视作那一朵朴实又明亮的花。不刺目,香味却也沁人心脾。是偏安一隅的温暖,是热闹与她无关的静默。

是一个人,纵然身边来来往往那么多,最后仍然是一个人。

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不知道为什么后来没有再出现了),再到毛毛娘舅,到萨沙,又到程先生,最后是老可腊。命运却让她终结在长脚手里。

人世间来来往往,做不到不在乎,做不到风平浪静。

可这一腔的热情,终究是错付。倒不如缅怀那段同李主任挤出来的平淡安逸。

文字很淡,像是与你我无关;那真的无关吗?

谈谈《长恨歌》中的女性悲剧【篇五】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长恨歌》读后感

拈得一枝白玫瑰,却得浮生半日凉。

唱罢一曲长恨歌,亦罢绵绵无相逢。

你只闻到她的香水,却没看到她的泪水

你有你的规则,她有她的选择

你否定她的多情,她决定她的所属

你嘲笑她美貌一生却一无所有,不配再爱

她可怜你看不破这红尘滚滚

你可以轻视她的好看与感性

她会证明上海的那时是谁的时代

唱罢一曲长恨歌,终是注定孤独的旅行

但那又怎样

哪怕心被爱的刀刃刮上千万次

也要爱的尽随心意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她是王琦瑶,那个从19世纪中叶,从上海左三弄右三弄的弄堂里走出来的女孩——女人——母亲。

瞧她的名字呵。字字里带有“王”,这是想宣告些什么吗?她想成为“王”!这“王”不是主宰世间万物,而是主宰她自己心的王啊!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想要成为主宰她自己的那颗心的“王”啊!然,命运多桀,很多事是谁也无法预料的,当然,包括王琦瑶。

说不上心中是该对她艳羡还是怜悯。艳羡她的那种“入人肺腑”“看过了就不去想,再看见还会再喜欢的,看不厌却不是丢不下的”的“好看”;艳羡她的一生竟有那么多的男人肯将心一丝不存地献给她;艳羡她的那颗敏锐度很强的心儿…然而,心中似乎更多的是怜悯,怜悯她似是生不逢时;似是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唯有心房上多了几道疤痕。一页页地翻完这本书,我好似化为了那群白鸽中的一只,一只守护了王琦瑶一生的白鸽。我见证了她的所有所有!

情人?

掰了掰手指,从头到尾,有5个吧。这里面,有王琦瑶爱的,也有爱王琦瑶的;有两情相悦的,也有一厢情愿的。就像是一场梦,王琦瑶却自己都不知那时美梦还是噩梦。

这场梦里,她也曾撕心裂肺地爱过。19岁那年,她把自己的人和心都交给了“李主任”。19岁,那本是花季,她却不要名分,甚至放下自尊,只因她爱的李主任,这个长她几乎要三旬的男人。却不知怎的,总觉这般爱像是一位女儿对父亲的爱——一种依赖。或许那时的王琦瑶要的是一个依靠,一种安全感。而不是恋人间的侬侬我我。

另一位,则是独舟前行的程先生了。最后的最后,他跳楼自杀了。与其说是自杀,不如说是一种解脱。带着对王琦瑶的好,带着对自己迷惘人生的哀绝,带着永远不会被爱的人所爱的心,“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到了落幕的声音”。程先生对王琦瑶的好,哪一件不被王琦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她的心像是被下了药似的,偏不给程先生留一席之地。程先生与王琦瑶有两次大的别离。第一次别离,在十多年后终又相遇;而再次的别离,恐怕只有来生才能使两人相逢了。

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萨拉,老克腊?

在王琦瑶的这场梦里,她呓语绵绵,像是受了什么欺负似的。她被梦魇扼住了喉咙,永远迈不出那梦里的轮回。她的心,任凭在那轮回中甜蜜,楚涩,哀凄……她,愿意的。

友人?

和吴佩珍单纯懵懂,青涩无邪的友情。

和蒋丽莉的无奈相逢,无奈永别。

和严家师母的相见恨晚却也是各自留了心眼儿。

和朋友一起,王琦瑶似乎一直处于上风,论时髦,论气质,谁也比不上她呀!她却是实打实地呵护着友人。她生来有一颗细腻的心,她能体察到男人的冷暖,她更能体会到女人的内心。像是一阵花香,王琦瑶总能变成朋友最爱的那种香气,顺着气管,被吸入心田。

亲人?

薇薇是王琦瑶生来唯一的寄托了。一是她毕竟是王琦瑶身体里掉下的骨肉;二呢,在王琦瑶心里,薇薇或许还承载着薇薇爸爸留下的星星点点的记忆。薇薇姿色平平,常常说话是不经大脑,又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她可算是淮海路上再平凡不过的上海女孩子了。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却嫁了户好人家,还随同去了人人向往的美国。这一切无法不让王琦瑶想起自己的一生。王琦瑶或许会想:长得好看顶鬼用?反倒是一生来去空空,更多了几丝倦意。这时,她的眼睑里竟对自己的女儿生出几许羡慕嫉妒恨来,却又是打心眼儿里地高兴。这个她一手拉扯大的姑娘就那样离开了。自己,再也不会有和她吵架怄气,为她烧饭捶衣的机会了。想到这儿,有些许辈出。薇薇,王琦瑶的唯一寄托去了,王琦瑶本来平淡的心更静如止水了。她的心里有一泓湖水,即便风吹雨打,也湖平如镜。

上海弄堂之上的鸽群还在飞舞着,夹竹桃含苞欲放,那个本可安宁的夜晚被彻底地打破。书中第一次使用了“丑陋”来形容王琦瑶。一切,都没有岁月来得痛快。这东西,就是可以磨灭一切。美貌、青春,呵,在时光面前,那都是些什么东西?

那个不安宁的夜晚,王琦瑶走了,她似是早就该走的,我的心里没有半丝悲凉。去吧!去寻你的李主任,去被你的程先生寻,去与你的蒋丽莉再聚聚。只是,不知道,你的女儿还会来送你一程吗?那,女儿的爸爸又会不会呢?

一切的一切,化为一缕烟,这缕烟里,夹杂了太多苦恨怨仇。你若吸一鼻,必是呛得要死;你若吞一嘴,必是苦得流泪,连泪也要变成了苦的。可这算什么呢?王琦瑶这个女人不都闻过尝过了么?她竟没有被呛更没流泪。沉浸在这缕烟里,她微微地笑了,就像四十年前那张“沪上淑媛”的照片上一样的莞尔。只是,这一次,她永远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或许唯有悲楚二字可形容。五十多年吗,她有迷茫的时候,她一时被爱蒙蔽了双眼,步入歧途,那时的她,不为自己代言,没更像是在为那个迷茫城市代言,谁说那座城里,只有一个王琦瑶?可她的心里,却是着实希望为自己代言的,所以她选择了爱得义无反顾,哪怕毁了自己的一生。

愿意实现王琦瑶的愿望——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谈谈《长恨歌》中的女性悲剧【篇六】

从来没有过,倒也无所谓;曾经有过的,便再也放不下了。

一曲《长恨歌》,所有的痴与怨、哀与愁倒都应了这句话。王琦瑶跌宕的一生亦是终其所累吧。

先说说小说的主要情节:少女王琦瑶在民国末年机缘巧合被选为“上海小姐”,而后做了某大员的“金丝雀’,风雨飘摇中大员魂归长空,露水姻缘后只能捧着遗金缅怀遗像;上海解放后,王琦瑶继续辗转于各色男人间,毛毛娘舅、萨莎、程先生、老克腊……最终,暮年的她被女儿同学的男友因为那一盒遗金而杀死。

故事似乎没有太大的跌宕起伏,所有的感情都不是那样灿烂燃放而不加保留,一切是收放有致,欲与高潮又戛然而止,那些大团圆式的美好结局注定不合时宜,而小说的结尾是否得当,这是后话。

先说王琦瑶和程先生吧。一提起程先生,脑中立刻跳出的竟然是金岳霖,但金岳霖毕竟还是世间少有的。而王琦瑶也毕竟不是林徽因。王琦瑶的美丽与梦幻是程先生发现并展示给她的,而这份美丽与迷恋化成的爱慕也牵住了程先生的一生。为了这一份爱慕,他几十年孑然一身地守着那一抹他为她创造的风情,甚至在久别重逢后还能不问不闻的照顾生下别人孩子的她坐月子。爱是世间最善也最恶的心,他承着王琦瑶的辜负也辜负了别人(王的好友蒋丽莉)。他求王琦瑶时,王琦瑶因不爱选择逃避;而几十年尘埃落下,王琦瑶反过来求他时,他终因双重的辜负同样选择逃避。

李主任,这是王琦瑶的第一个男人,因了他,她才真正蜕变成女人。该怎样评说这位国民党大员和王琦瑶之间的“爱情“呢?想起一句说男人的话: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也许这就是男人的天性,也是人的天性:吃着碗里的,望着锅里的。他和王琦瑶也算是各取所需。身居要职,官场尔虞我诈,形势波诡云谲,他求的,不过是现世里的一点安稳。而此时的王琦瑶,单纯并不愚蠢,奢求但不要求托付,在海上波涛汹涌里太久,她就是他略作休憩的港湾。锦衣玉食,有时并非女人生活所需。尤其是长得好的女人。

“长得好其实是骗人的,又骗的不是别人,正是自己。长得好,自己要不知道还好,便蒙混过去了。但这个世界,都是争着抢着告诉你,唯恐你不知道的。而这个时候,连自己都愿找一个方法来证明自己了。而这个证明更多时候就是那些世俗里成功的男人。她甚至知道与李主任就是一场繁华的梦,靠不住,依赖不了,但依然是惟愿长梦不愿醒。

李主任死后,王琦瑶的梦终于跟着破了。短暂的蛰居苏州之后,终是受不了那海上繁华的挑逗,回到上海。都说纸醉金迷、黄粱一梦,可真真的身处之后,归于平淡的生活却是冷清更为冷清,寂寞更是寂寞。

做了这一梦后,王琦瑶终于明白:再绚烂的感情必得以生活为底色,女人靠的终究是自己。所以李主任留下的那一盒金条不到万不得已,一直丝毫未取。

日子仿佛就会平静流淌下去,回到上海的王琦瑶学习了护士工作,倒是能自己养活自己了。那关于上海小姐的殊荣,与李主任的往事,倒真像随着改朝换代变作了前尘旧梦。但偏偏就会有人来挑拨这一颗心,而人心呐,是最经不住挑拨的,这一挑,心底的不甘心就草似地疯长了起来,而毛毛娘舅就是那挑拨的一根草。她背负着过去,他是家族庶出,在身为妾身的生母和正房的大妈之间小心翼翼的维持着夹缝里那点可怜的生存境地,明知结合不易,可有了那点零星的希望,她还是忍不住地靠了上去。即使要把腹中胎儿嫁祸给另一个被命运抛弃在边缘的可怜男人——萨沙,她还是做了。只是那星星之火,经不住寒风一吹。两个男人在责任和背叛之间,就那么轻易的逃避了。她这才明白什么是趋利避害,而她竟被他们生生当做了害。

也罢,倒不如抱着自己腹中的孩儿共度余生,男人不是自己的,孩子终归还是。

岁月流淌,有的女人就和古董一样,世间越久。那一点光泽俞见柔和,经了光阴的历练,没有了耀眼的微刺,映入的,都是满满的欢喜;也像留声机,即使有了沙沙的响动,可流出的音符却是永不过时的风情,其中的余韵和悦耳也不是所有人都懂,而懂得,便注定了沉醉。为王琦瑶沉醉的,就是老克腊。有太多的人说这是一份畸形恋,也许从相差几十年的年龄来说是如此的。但是如王琦瑶的心,又何尝会变老呢。

所以,老克腊这样恋旧而又有一份苛求安稳的心在王琦瑶这儿找到了归宿。只是这一次,面对这个与自己相差了四十年光阴的旧人,她终于是怕了,她这一生不论是风情还是罗曼蒂克,都是尾巴了,而他偏偏就是在这尾巴上赶了过来。而且赶得那么急,那么不顾一切。终于,她还是骗不过自己,想是时候了结自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那一个底是不能退的了,而现在她愿意把自己的那一个底——一盒金条交给他,换他伴她这最后几年的时间,把这交了他,她是没有任何挽留和余地了。倘若一直没有他倒没什么,可有了他,再一下子抽身退步,便觉得脱了底,什么也没了。她把盒子试图打开给他看的一段总是读起来让人唏嘘不已,有落泪之感。但是,他终究不甘也不敢接受了。他真是不知道王琦瑶的可怜,这四十年的罗曼蒂克竟是这么一个可怜的结局。他没赶上那如锦如绣的高潮,却赶上了一个结局,这算是什么命啊?如此,王琦瑶一生对感情的希冀终究是尘埃落定,尽管不甘,还是相方设法想赢得老克腊回来。

其实书中还有一个人物,在王琦瑶蛰居苏州出现过,而后却凭空消失,以传统观点来看,这似乎不合情理,但仔细一想,却明白深意:他真是书名《长恨歌》的引者。这个阿二不仅重新把王琦瑶回上海的心唤醒,也暗示了王琦瑶的一生,他说王琦瑶是:汉家秦地月,流影照明妃;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看似句句夸赞花容玉貌,可说者无意,看者有心。

这诗词的描写对象,王昭君,琵琶女,杨贵妃,哪个不是命途多舛、红颜薄命,这最后是景象虽是嫁娶的吉祥,可那底色终究是灰暗的。这也对应了后来王琦瑶女儿要出嫁了,她抽出那准备了多年的嫁妆,说我多少年前就为你准备的。要缝喜被了,她对多年相交的严家师母说:你知道,我这样的女人是不能缝这鸳鸯被的,严家师母你儿女双全,大富大贵,薇薇有你百分之一的福分就好了。随后即使一针一线也不碰。这样的情节总是让人心酸,再罗曼蒂克的生活也抵挡不了她对这平静生活的向往,而她一生求索的,不过是在罗曼蒂克下,有这点平凡生活的底。

海上繁华梦终碎。王琦瑶的死,也许真的是王安忆安排的有些突兀,这样的戛然而止总觉牵强。但面对这样一个具有上海史诗的东西,期间的点缀和细绘已经让人惊叹不已。我们也不能要求太多。这样的结局也好,命运又是有多少东西是我们能感知的呢?太多是不期而遇,不期而至。

关于《长恨歌》的心得感悟大全(5篇)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在读后了《长恨歌》,对于作品里的情节非常感兴趣,为了充分回味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用文字的方式把读后感记录下呢?下面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长恨歌》的心得感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长恨歌》的心得感悟(篇一)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简便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异常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所以,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我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能够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我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之后,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关于《长恨歌》的心得感悟(篇二)

看完小说,我还是没能明白,这部小说为何要叫《长恨歌》。因为它不过写了一个人的一生罢了,不过展现了上海的三个时代罢了,它为何要叫《长恨歌》。

无论为何这样叫法,我还是时时看到惊奇的语句,一丝小小的针刺,触动神经最深的角落,有所思却不知为何而叹。

整站读完,我发现了一个不完满的人生。或许,因为书中所有的人都没有一个完满的人生,所以应该长恨罢。不论是这个当年的选美的上海小姐,做了芯子的人生,只是一个有权有势的李主任的情人,付出一生的等候的女主人公王小姐,还是那个与她曾经相识相遇并爱她一生而不得的程生生;还是那个处处都是有着面子的却独独没有情爱的严家师母;还有她的青春的女友的安排。全部都是不完满的人生。

面子的人生与芯子的人生,你要哪一样?恩与义,情与爱,你要哪一样?结发夫妻多是恩与义,却最少情与爱,可以举案齐眉、百头到老,却也会是路是路,桥是桥。妻子当然还是放在家中的,是为了面子的考虑。情爱也还是要的,如果不是因为中国社会的解放,一九四九年的成立,小老婆肯定也会是合法的。

命运总是不由着自己主张的。弱小者,如王小姐之流,以一生的等候来成全人生。对于一切的命运,只是坚忍的自卫,别无它法。曾经繁华一梦,以为终身有靠,原来最后可以安身立命的只是李主任死前留给她的几块金条。她守着那几块金条,守到了老,没想到最后却为它送了命。强者,如李主任之流,有权有势,呼风唤雨,名利场中刀山火海,欺瞒压诈,睡不踏实,人生匆忙。是大千世界主张着别人的命运的人,也主张了王小姐的命运,结果还是更大的看不到的命运之手,主张着他的命运。书中安排飞机出事,他入土为安了。他的命运原来也不是他自己的主张。留下的王小姐在风雨人生中漫度着时光。

命运也许根本就是命运,是谁也不能主张的。繁华后面原来是更大的落寂,人事之间的安排也不总是恰到好处的,总是错着位,从开始就错起,一直就只得这样错下去,错到后面成了长恨了。

我不知道我读懂这本书没有,只是惊奇其中的一些句子,还有整站书读完的怅然。写的是上海,也现的是上海,所以还是有着生活的气息,虽然作者写得很繁华,但是其实读到后面我只在为着书中的人物着急了。这件事,这样安排应该多么好啊,那件事,为何这样发展。

渐渐地明白了长恨歌的意思。因为人生本就是这样,并不是我想象,也不是你想象,它不是你安排,也不是我安排,所以,只会是错着走,难道不是长恨吗?好象除了叹气,就只得长恨了。

关于《长恨歌》的心得感悟(篇三)

看完书的第一感受是为什么作者要那样安排王琦瑶的下场,和我猜的结局大相径庭,长恨歌读后感。我怀疑起作者来,在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认为作者是男的,因为作者那样细致地写出了王琦瑶一生中遇到的那几个男人,很了解男人的心里。结果,作者是女的,让我吃惊了,有点被骗的感觉,但很快,这种感觉转为佩服,佩服这位女作家的手笔。有了这个线索,再寻着王安忆生活的那个年代,这样的结局就不难理解了。

一本书要集中在一个时间里看完,才能识得庐山真面目,可惜我拖拖拉拉看了好长时间,在较早看的那些印象模模糊糊,也没有资格去评价这本书了。但关键的内容记住了,那上海弄堂,那爱丽丝公寓,那是王琦瑶生活的地方。作者在写人前,先花了大篇幅写主角生活的环境。

在本书里,让我最佩服的是王安忆写景的手法和通过人物神态、动作、语言而折射出的人物的内心世界。那司空见惯的景在王安忆笔下成了有生命有灵魂的东西,和王琦瑶命运息息相关。作文而王琦瑶成了那时长得有姿色,又有文化,而有点小女人情调的上海女孩的代名词。名著的名就在于,小说里的人物能概括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形象,成了永恒,成了经典。不仅是人,就是地点也有特殊的含义,爱丽丝公寓,我是读了这本书,才知道这个名词,原来它指女人作为金丝雀生活的地方。

其他的,我不懂得评价,只剩下佩服,王安忆要读多少本书,要读多少年书,要尝尽多少喜怒哀乐,才能写出这一部经典?

关于《长恨歌》的心得感悟(篇四)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我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学校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我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我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提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样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我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向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细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走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我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向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我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向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应对自我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我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简便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样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感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应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终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此刻的自我……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杯具,她的40年生,也是个杯具。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杯具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杯具就是杯具。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终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我,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述,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述,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能够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关于《长恨歌》的心得感悟(篇五)

不得不说问电子版的书中错别字实在太多,几乎到了忍无可忍的程度,但还是看完了,在今天凌晨的时候。

阅读完时已经凌晨两点多了,睡觉的屋子虽然拉上了窗帘,但还是会有些月光从缝隙间挤进,风不大,但还是能吹动帘子摆动起来,想到文中的结尾,有种说不出的惊悚,一夜无事。

故事的结尾王琦瑶死了,死去一个人,就像是撕去一张被时光浸染的纸,投进火中,没有了踪迹。黎明的鸽群飞过这片弄堂的上空,带着这些角落中忽视的秘密远去,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前几天看了一些关于读者对于此书的评论,褒贬不一,一个中性的评论中说,这就是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的故事。而在我的看来这种说法显然狭隘了些,当然也可能是我的一种过度阐释。

改用前人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你爱一个人,就送他来上海,因为这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你也送他来上海,因为这里是地狱”话说得粗糙了些,但道理还是明白的,在不同的人看来,上海就有它不同的面目,而事实也正如你所见。

王琦瑶无疑是游走在天堂和地狱的边缘,接近过天堂,那是在爱丽丝公寓的陶醉;靠近过地狱,最后还是被抛弃。故事中讲了在这座城市中生活的男男女女们的心事,追求爱情,不得而痛苦,有时近在眼前,有时又是天各一边,谁对谁错,还真说不清楚,如果总用条条框框圈定一个范围。告诉谁做什么,告诉谁应该怎么做,怎样做是对的,如何又是错的,这显然就不是他们想要的生活了。

在这情爱中王琦瑶做了一个剧中人,过来人,一面看着年轻人追求摩登,一面又入戏太深。从她所经历的人事就可见人之性情,也能摸到时代的影子。一圈跌跌荡荡之后终究是尘归尘,土归土。

很多时候我们就像一个个王琦瑶,因为在经历着所以走马观花似的路过错过。笑着他人痴他人傻,而在这些人的身上又总能找到自己的影子。静下心来想一想,谁说我们不是影子,我们的身上不也有时代留下的印记。

内容很好,但电子书的质量,实在不敢恭维。

好书一本,值得推荐!

长恨歌读书心得合集


“读书不觉已春深,一寸光阴一寸金。”书是良师,能教导我们健康成长。读书,可以让你抵抗孤独,只要你想读书,它随时都可以陪伴在你身边,让你不再孤独。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那么,读书心得有哪些可以参考的优秀模板呢?或许"长恨歌读书心得合集"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欢迎收藏本网站,继续关注我们的更新!

长恨歌读书心得 篇1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这几句,想必大家都很熟悉。它是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在《长恨歌》里的片段。我和爸爸妈妈在一次旅游的时候,看到了“连理枝”,接触到了《长恨歌》。静心拜读,感受字里行间的美,掩卷遐想,思绪万千......

那是明皇的眼泪,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这是一座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这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扮,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烟云。夜与硝烟永远停在了那一刻,一切都成为了明皇与那位绝代佳人的陪衬......

明明几朝前,你还踏着轻盈曼妙的舞姿,带着浪漫的回眸一笑,轻巧的来到帝王身边,大唐宫殿的红毯上留下只属于你的香味,这让帝王手中的御笔颤抖,掉落。

或许原本就是中唐的宿命,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音符。雄伟的金殿,大国端庄的气韵,却也抵不住她那轻盈的舞姿,与那回眸的一笑。

可现在呢?金殿仍在,可是却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跟着远去的车迹,回首这雄伟的金殿,天摧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宫阙中,有明皇,有霓裳羽衣,而你,一代佳人儿在那场浮华以后离吾而去,从此阴阳两隔.......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笑曰:“历史似乎并非为柔媚所主,如若并非有这柔媚的佳人儿,明皇本身也是在坠落的。”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品。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长恨歌读书心得 篇2

最早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三刚开始的时候,课间无聊看到同桌桌上放着一本《长恨歌》就随手拿过来翻了翻,越看越有趣就借回家接着读。今年寒假整理书房,翻到这本书的扉页赫然写着老同桌的名字,才想起来这本书一直放在我这里忘了还他。碰巧寒假出行去了一趟上海,现实与文学终于有了一个相交汇的机遇,又可以在读书的过程中发现一点新的东西。

从个人喜好的角度出发,《长恨歌》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通篇看过去似乎有些零散的故事情节、细腻的笔触、纷繁复杂的感情、背景又是一个国际都市几十年冗长且艰难的变迁。上了大学之后常常在种种无形的压力中迷惘,读书就更偏爱奔放朴实读之畅快的乌托邦。而王安忆的这本书与张爱玲的作品读起来的感受有着太多的相似,书中的争议和矛盾是一种无声的嘈杂,除了新年阖家团聚得以放松时,还真想不出有什么更好的时机去读这本书了。

回想了一下去上海玩儿的那几天走在上海街头看着种种景物的感受,再看看这本书仔细地琢磨一下。似乎有那么一点之前我无法理解的东西更清楚了一些。全书的灵魂人物王琦瑶,千千万万上海姑娘的代表。从前无法理解她的生活,还是因为自己经历匮乏无法仅凭想象就勾勒出整体的轮廓。亲身去走了一趟,感受到了这座城市昼夜无息的繁华,从未休止的变迁,还有从前只是耳闻却从未得见的排外和冷漠。或许作为一个旅游城市,上海热情洋溢。一旦妄图接触它的本质,它却摇身一变成了冷美人。王琦瑶的个性跟这座城市也有那么多的共同点。精致华丽的外表,不那么柔软亲和的内心。果然有些东西,经历了便懂了,亲身体会之后就不会站在局外盲目的叫嚣我不懂、我不理解、我拒绝认同与我差异太大的东西。

王琦瑶是王安忆创作的具有绝对代表性的一个人物,那段时期里上海任意一个角落里的上海女孩,都有王琦瑶的一面两面甚至多面。对于全书大段篇幅来写的她的感情生活,与《倾城之恋》里的白流苏很相像。稍有不同的是流苏温婉,王琦瑶放纵。小心翼翼步步为营如出一辙,最后惶然的结局也相同。如果没有一座城市的颠覆来成全,不知道两人又要如何自处。书中这种疲敝的感情纠葛实在是看不下去,不多赘述。值得补充一句的是此处不多言仅仅是因为我不喜欢。借用一句被高中语文老师讲了很多次的话:一千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再加上寒假看到一句很多事情只是不同,并无对错,联想到这次读书的感受,很有触动。不喜欢的事情不作评述不予争论,求同存异互相尊重。知人不评人,知理不争论是最大的礼貌。

写到这里,这本书本身似乎已经不是那么重要。读书过程中的联想和生发占了主流。寒假闲着的时候天马行空想了很多事情,有的想明白了有的还模糊着,看的书给思考的过程提供了很大的助推作用,终于也算进益了那么一点点吧。

长恨歌读书心得 篇3

两天时间,跳跃式阅读,终于把《长恨歌》看完了。感觉王琦瑶的一生就是在验证一句名言:性格即命运。因为王琦瑶爱慕虚荣,贪恋繁华,所以让程先生在情感的漩涡中越陷越深,致使他人生的悲剧由此拉开序幕。因为王琦瑶的'隐瞒,闺蜜蒋丽莉与她产生嫌隙,她搬出蒋家。正当愤恨好不容易争取到的“三小姐”的名头无益之际,李主任出现了。

王琦瑶似乎很爱那个军政要人李主任,往后余生,似乎也一直不忘。为什么?真爱吗?我觉得未必。不过是因为大叔级别的李主任可以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她的虚荣心可以被填的满满的。和李主任一起的日子充满无奈的等待,看似冷清,但养尊处优,怎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繁华?再后来,时过境迁,主任死了,她回了乡下,可是她怎么能真的耐得住寂寞?即使经济拮据,身无长处,她也要生活在繁华的大上海。她不是水性杨花的女人,甚至她很良善,还有一些优雅。可是,她讨厌娴静。只要可以热闹,谁都可以陪她玩。她的家成了休闲场所。

于是什么毛娘舅舅,年轻的混血儿,包括后来的老克拉,长脚,这些看似与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竟都演变成她后来生命里举重若轻的角色。她曲折又屈辱地生下了敢做不敢当的毛娘舅舅的孩子,拉上年轻力壮的萨沙顶包,当然后来她接受假装深沉的老克拉的爱恋,也应该和她久做单身女人有关,和人性有关。再后来,长脚谋财害命,王琦瑶死于非命。

设若她安静本分度日,又怎能引狼入室,招来杀身之祸?其实,王琦瑶性格中特别是在情感问题上,太过懦弱被动,另加上她除却穿衣打扮,无甚其他爱好,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她人生悲剧的发生。归根结底,她应该恨谁呢?应该还是她自己吧。当然,时代变迁一定对她有影响。

长恨歌读书心得 篇4

“既有今生,何必来世。”

长恨歌,长的是洗尽铅华终成过眼烟云的四十年,恨的是一子错落满盘皆输,歌便是那弄堂上空鸽群目睹一切历经风雨后的咕咕声。

一本书里,愣是把许许多多个王琦瑶40年演绎完。

细致的描写、巧妙的铺垫。其中最后一幕是开场时候最诡异的一幕,也是结束时候最让人心惊的。在一开始就看到自己的结局,只可惜戏中人终归是不到剧终便参不透。

程先生、李主任、康明逊、萨沙、老克腊,还有再也没有出现过的老二。可是最后却抵不过岁月,逃不了死于非命。平安里的平安是把灾难视而不见,爱丽丝公寓是一厢情愿地编织美梦。开始便扮演错了角色,最后也注定要死在自己选定的角色里。

“风景总归是风景,是窗户外面的东西,要紧的是窗户里头的,这才是过日子的根本。”

“人其实都不是累死的,而是烦死的。”

长恨歌读书心得 篇5

自古红颜祸国,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只为搏美人一笑。魅惑众生的妲己,断送了商朝,终也断送了自己。玄宗与玉环的爱情,本应是一段佳话,但只因两人身处之位太过特殊,这段爱情终不得圆满。马嵬坡下,玉颜凋落,从此便是天人隔。

红颜多薄命,但红颜何错之有?且不论贵妃对玄宗的感情有多真挚,一个女子,若得一人百般护持,只要不是铁石心肠者,终会为之动容。作为一个女子,最渴的,莫过于遇上一个真心爱护她的男子,遇上这么一个她可以托付终生的人。玉环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子,自然希望她的玄宗能常伴她左右。玉环她没有吕后的心狠手辣,没有武则天的权谋与雄心,她不懂得什么叫明哲保身,她只是过于沉溺在幸福中,说她恃宠而骄,或许是有这样一些成分在里面,但说到底,她也只是想和心爱的人长相厮守,想让所有人见证她的幸福,要说祸国之心,是绝对没有的,都说红颜祸水,可若君王意志坚定,怎么会被乱花迷了眼?身处位置越高,受到的诱惑越大,更要经得住诱惑。可玄宗显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沉溺美色,断送了江山,也断送了自己与玉环之间的爱情。封建时代的掌权者啊,你们总是把错误归咎于无辜的女子,从来也不肯,也不能去承认自己的过错。

若玉环与玄宗都只是处在一个普通家里,那么,玄宗尽可沉迷于与妻子的缠绵中,但他是高高在上的君王,这就注定了他不能去做一个好丈夫,作为天子,重色是绝对不可行的,玄宗虽然可称得上是一个好君王,但他性格上的缺陷造就了他晚年荒淫无度的生活,换个角度想想,玉环若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她也绝对不会安安稳稳地享有一段爱情了。须知一个人的优势也可能成为一个人的劣势。貌美看似是上天的宠儿,但却更加命途多舛。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貌美者也因此更难遇上一段纯质的感情。谁知道那个口口声声说爱她的人爱上的究竟是她的内在,还是她那华美的外表呢?世人羡慕红颜佳话,可谁知红颜的心酸。

红颜若想摆脱薄命的结局,更需要智慧作保障,正如《陌上桑》中的秦罗敷,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机敏,保全了自己。智慧之人从来不会选择锋芒毕露,而是光华内敛。貌美者若只是恃美扬威,终会断送了自己。玉环啊,身居高位的你,一言一形都被人们注视着,而你又太不会敛藏自己的光华,甚至不会在玄宗不理朝政时劝一劝他,羞花之貌化作一抔黄土,你心底的痛,又该是多么刻骨铭心。

红颜若能祸国,那也是国之气运将尽。世人总将红颜摆在“祸水”的位置上,一边谴责,一边渴望遇上一位红颜知己,岂不讽刺?红颜之苦,谁人来说?

长恨歌读书心得 篇6

王琦瑶

读完了《长恨歌》,我的两大感受,一是红颜薄命,二是事有始终。“红颜薄命”,薄的不是命,而是这命福;“事有始终”,看的不是果,而是这种。

王琦瑶是个了不得的女人。但凡和她有过深入交往的男人几乎都会喜欢上她。从一开始的程先生、李主任,到后来的阿二、康明逊、萨沙、老克腊。但这些和她有过情感纠葛的男人又都无一例外的离开了她。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都是与男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连她最后的死去,也是与一个和她并无多大情感瓜葛的男人有关。这不得不让人觉得她是个风流成性的女人,倒也让她这“上海小姐”做得名副其实了。

王琦瑶是个为爱痴狂的女人。她一生中遇到了六个男人,这让人摸不清到底哪一个才是她最爱的。对于追求者,她似乎是来者不拒。都能在这些男人身上找到她要的温存和依赖。她甚至可以为了爱,不求名分和许诺,只要眼前的陪伴与关怀。这是有点得过且过的意思,但也恰是在这得过且过里,可窥探出作为一个女人的她,终其一生所求的不过只是一份安稳踏实可以依靠的爱。但王琦瑶毕竟又是个特殊的女人。红颜薄命的定数注定了她的命福短浅,让她这一生在寻求爱的过程里,循环往复,得而复失。

王琦瑶又是个聪明的女人。在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后,她懂得了随遇而安。在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里,她不随大流,懂得如何保持自己作为女人的独特魅力,以不变应万变。这是她最摄人心魄的地方,带有一种自知之明的味道。

在王琦瑶前半生繁华似锦的岁月里,她遇到了名利权贵的李主任。毕竟年纪尚轻,她对未来有着无限希望和幻想。所以当她在李主任这权力象征的追求者面前,虽是因为畏惧而顺从,但也是因为对爱富有浪漫的憧憬,所以尝试。更何况那时候的她已是个家喻户晓的上海名媛。自古英雄配美人,怎么做也不会错的。当然,这其中也是藏着些作为女人的心高气傲和义无反顾在的。直到李主任失事去世,身份陡然转变的王琦瑶又依次遇到了阿二、康明逊、程先生、老克腊这些男人。正是这些男人将她那随遇而安,顺其自然的人生信念步步扎深。

而与王琦瑶交往过的这六个男人,身处的时代、社会地位、学识经历都是不同的,但他们却都能在她身上寻到自己要的那温柔乡和梦中情。虽然也无一例外的都是黄粱一梦,但因为他们那梦中情人不是别人,正是这王琦瑶,所以也是不枉此生的。

王琦瑶看似糜烂无度,一生荒唐。但从她的衣食住行里却能看出她是个捉得住细节,懂得过活的女人。虽然被男人再三地抛弃让她变得谨慎,但再遇到爱时,她仍能以诚相待,奋不顾身。甚至比年轻时更能豁得出去,看得明白。

只可惜多情总被无情伤。王琦瑶的爱情总是让她始料不及,来了又走。一句红颜薄命,是否真的可将其说尽?

王琦瑶死前眼睑里最后的景象是摇曳不止的电灯。这让她想起四十年前的片厂。而我在想,倘若她王琦瑶四十年前谢绝了吴佩珍的邀请没有去片厂,没有结识那位让她试镜的导演,没答应程先生帮她拍照,没参加上海小姐的竞选,她是否就可以像上海弄堂里那些普通的女人一样,过着最平凡却是最实在的生活?

王琦瑶一生的故事,要从她生活在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上海说起。那时的上海是摩登的代名词,是座歌舞升平、灯红酒绿的不夜城。多少男人想要在此安身立命,干出一番大事业;多少女人期盼在这里享受繁华,寻一位王权富贵。

王琦瑶是典型的上海弄堂里的女儿。上海是生她养她的地方,这里充满着的时尚气息,培养了她作为一名女性,对美的关注与追求。也将那作女人的风情刻到了她的骨子里。尽管在那个生活艰苦,穿着简朴的五六十年代里,使她仍能保持着一股女性的魅力。虽是不经意的,却还是能叫人辨得出。再到七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后的日子里,人们的生活又渐趋多元与时尚起来。王琦瑶“上海小姐”的头衔又再一次被人们提起。在一场场的舞会派对里,她仿佛又回到了四十年前。只是岁月留痕,此一时不如彼一时。那时候的王琦瑶是舞会的芯,现在的她只是这舞会的影。可以说是时代造就了她,也是时代改变了她。

四十年的光阴,让王琦瑶体会了浮华与平淡。但四十年代的上海毕竟是特别的,繁华的。它骨子里带有一种天生的贵气。虽然时代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它一下子由贵气变得普通,但它的骨子里多少是藏着些不甘的。可它又不得不接受现实,只好将这一切的不安分往嘴里咽,往肚里藏。待时机一来,便又是一番大变动。而生活在这里的王琦瑶自然也不例外。

王琦瑶一生看似放荡不羁,却是个最不自由的女人。她的所作所为是那么的偏离常规,却也逃不出世俗伦理的束缚,并在这边缘如履薄冰,艰难行走。

从被包养到成为弃妇开始,王琦瑶这一生的结局似乎就只能是不幸的。没有洗心革面,重新开始的机会。连她的外婆也认为,因她开错了头,再拗过来就难了。即使再开了头,到底比不上那开头了。

后来,王琦瑶又遇到了康明逊。但有介于她的身份,康明逊最终没有正视过这份感情,即使她生下了孩子,也没有想过给她一个名分。虽然康明逊有过抗争的念头,但也只是惊鸿一瞥的闪现,不作数的。

在那个已讲求男女平等的社会里,的确是为女性赢得了尊重,但始终还是没有做到男女人格和地位的平等。像李主任这样的达官显贵可以妻妾成群,有理想抱负的男人可以放弃日夜陪伴他的女人,不满眼前寻求解脱的男人可以抛弃与他同床共枕的女人。而变成弃妇的王琦瑶却始终得不到男人的宽慰与相伴。男人可以对女人始乱终弃,女人却难以得到男人的一生相守。男人想在女人身上寻求贪婪和欲望的满足,女人却想要在男人身上求得依恋与陪伴的希望。

《长恨歌》记录的是王琦瑶的一生,唱的却是那个时代女性的哀歌。世俗让男人的大男子主义滋长,让女人的小女人眼光蔓延。说不清谁对谁错。时代是在进步的,人也是在进步的。值得肯定的是,我所处在的这个时代的新女性,的确是要比那时候变得独立有思想得多的了。

都说王琦瑶和阮玲玉很像,那我就用张曼玉主演的电影《阮玲玉》的主题曲《野草闲花风春生》的歌词,来作为我对王琦瑶这一生的总结吧:

蝴蝶儿飞去,心亦不在;凄清长夜,谁来拭泪满腮;是贪点儿依赖,贪一点儿爱;旧缘该了难了,换满心哀;怎受得住,这头猜,那边怪;人言汇成仇海,辛酸难捱;天给的苦,给的灾,都不怪;千不该万不该,芳华怕孤单;林花儿谢了,连心也埋;他日春燕归来,身何在。

长恨歌读书心得 篇7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长恨歌》

那是一条黄昏梦残的古道,那是一渺春江花月的清波,那是一驿积淀了江楚流香的亭阁。着一条漫卷的青丝带,映着斜阳走过碧坪,你轻曼的温柔,异于北国的风雪,你的妖娆更有着明晰的江南芳韵。江南的水无私的把你妆望,绿林熏陶成你的素雅,天生丽质一朝秀选,却都化作淡淡的历史伤云。

夜,静的出奇。

你踏着唐朝宫殿的红地毯,吟着那江南的曲赋信步而来。久睡的长安,投下一片卓丽的云彩,那是江南的水给她织的嫁衣吗?“一枝红艳露凝香”“春风拂槛露华浓”,这艳容胜过冬日里贞傲的梅和寺里的明肌香雪。舞曲也多情了,直要披上霓裳般的羽衣去回应这春来的歌唱。帝王手中的御笔颤动了。

或许这原本就是中唐的宿命,或许一方爱的曙光将要在冷冬擦亮,或许这都是冥冥之中从未休止的拨动的命弦。雄伟的望朝金殿,一派帝国端重的气韵,也抵不住她轻盈的舞姿,和浪漫时节的回眸一笑。已再没有了她的倩影。远去的车迹,回首这雄伟的金殿,天摧残星,月蚀清夜,玉阶生怨……

那夜的马嵬驿,在祭奠绝代的红颜。

那夜的马嵬驿,着裳的红树谢了。

那夜的马嵬驿,好美,好凉。

明皇落泪了,哭的凄惨,哀惋。窗,开着,缺月无声,门扉里透着沉沉的鼻息,青松漏着几段光隙。昨日的记忆,是车如流水马如龙;今日却是伊人归去,从此阴阳。

宫阙里,依旧有曾经舞动的羽衣,而那身影,在一场浮华之后,悄然离去。夜,真的很寂寞,晚初的村店,只有一声断断续续的幽咽,只有黑森森的天空下,一袭霓裳滤出的滴滴清泪。

红昼月弭,风轻掠。木积香山雪,冷宫阙。竹松懈,轻纱妆玉阶。伊人眉笼,彤如月。月曳轻波,皎渡仙桥鹊。冷夜谁人解?——《长生殿》

有人说:“她爱明皇,不爱天下。”

有人说:“她的拥有使千万民众一无所有。”

有人说:“她是红颜祸水。”

我淡然对曰:“历史非柔媚女子所主,世人只看到明皇堕落在漫舞飘飘的温柔乡里,却看不到他自身的堕落。”

日月成为流年,她终于化为爱的殉鹊,天空一片澈蓝。长生殿里,也许只有一对仙侣,在暗淡中抚琴,歌唱。

长恨歌读书心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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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书心得 篇1

《长恨歌》的第二部分中,王琦瑶离开了爱丽丝公寓,从人人皆知的爱的禁锢中走了出来,回到民间,变成和普通人一样的散兵游勇。

绫罗蕾丝编织起来的绮梦是有形的桎梏,在广阔天地中,念念不忘于心的是无形的约束。

王琦瑶已经竭尽全力了,简单寒素的生活,仅仅维持生活的护士工作,不过分张望,不对谁留心。

她并没有等待或者期盼一个正常的归宿,因为,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有些事情终于还是不同。就像墙上的水渍,拿颜料一层一层的堆砌上去,堆砌的再多,那一块终还是看得出。那是日积月累的深层的印记,只能从深层消除。

王琦瑶遇到康明逊并与之恋爱,是自然而然的发生。命运之前下的饵,终于再次垂钓起一连串的事故,或者说,这就是宿命。是和前尘往事遥远的打了一个招呼,再一次做了爱丽丝。以前或许是懵懂,这次却是清晰的命运的轨迹。

爱丽丝是不计较将来的,快乐只当时,爱丽丝是不顾及后果的,活得下去自然就熬得下去。其中的乐趣不必对人说,就像其中的苦楚无法对人诉。

在王琦瑶怀孕,康明逊退缩后,甚至于她的做法也是无比的自我和任性——她想到的最好的方法竟然是找到另一个男人萨沙来顶缸,但是顶缸的目的,也无非是带她去打胎而已。男人男人男人,男人是她所有的的起因和终止,但是这次,花了身段,费了金钱,所获无几。

当王琦瑶终于和一直倾慕她的老友程先生重逢,读者几乎暗暗松下一口气,觉得爱丽丝终于有机会落入凡尘,开始平庸的婚姻生活的时候,她偏偏又不愿意了——她以前下的那些功夫,学的那些技巧,看上去是为了男人,其实还是都为了自己。

她没有选择和生活和解。因为和解后的生活自然另有一番艰难困苦。

比如好友蒋丽莉,舍下心里汹涌澎拜的诗情画意,跟了无产阶级的张先生,虽然一样的兴冲冲的,但那是一种因为被生活辜负,不得不还以颜色的凄厉。三个儿子,她都不亲近,宁愿一次又一次找到程先生,继续的赌气和愤恨——何必呢?好像衣服上的窟窿,不是用一双新手套就可以糊弄过去。

也不是因为王琦瑶是经历了绮梦的爱丽丝,所以固执。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活法和坚持,比如老友程先生。

蒋丽莉是资本家小姐的时候,他喜欢初露风采的王琦瑶,蒋丽莉是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干将时,他喜欢落魄无依的王琦瑶。

他每次都选择和这个城市最热烈的步调擦肩而过,但他毫不在乎。他也没有变过。

他的那个暗黑的小小摄影棚是他的堡垒,将他和外面热火朝天的世界隔开,时间在堡垒里面静止的流逝,他也想为自己做主,他也是不和解的爱丽丝。

也许是因为这一点点和外界的疏离和钝感,不管是王琦瑶寒素的平安里,还是程先生黑洞洞的阁楼上,他们有意无意的选择了做自己的主人。因为,每个人最终面对的还是自己的心。

需要和解的从来不是外面的生活,而是内在的自己。

他们都没有赢,和时间的赛跑谁都赢不了;但是他们都没有输,他们一早看清了生活的陷阱和骗局,岿然不动的在自己的世界里,风雨不动的前行。

王琦瑶生下了孩子,那是她对平凡生活的致敬和依恋;程先生纵身一跃,那是他对这浑浊尘世的最后的宣言。

永远都是爱丽丝,因为,我们都还是自己最初的未经风霜一腔孤勇的样子。

长恨歌读书心得 篇2

故事的开始发生在骊山。骊山本就是多故事的地方,相传女娲补天时就是在骊山挑选的五彩石;幽王也在此为博美人千金一笑烽火戏诸侯。而唐明皇李隆基,也在此遇见了改变自己一生命运的人——杨玉环。

那时李隆基还是一代明君,只是陪着爱妃武惠妃来养病而已,而杨玉环,也仅仅是“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或许那时的惊鸿一瞥,就已为日后埋下祸端。一见倾心,爱恋的情绪在心里日夜疯长。

武惠妃终于在病魔的纠缠下解脱,玄宗痛失爱妃,悲哀绝望之时,他想起了骊山脚下,那天生丽质的杨姑娘。可那时,玉环已在他的亲生儿子寿王怀中巧笑嫣然,面对自己的儿媳,他定是犹豫了许久的罢。道德与情感间,他定是辗转反侧了许久的罢。那样的爱,即便在现在也是要遭受冷嘲热讽的,更何况在当时了,更何况他李隆基还是开创了开元盛世的明君。

终究是情难自禁,情难自禁,他不顾外人如何言语,将那“天生丽质难自弃”“回眸一笑百媚生”的玉环夺了来。夜深人静时,在她面前,他不是高高在上的君王,也不是抢了自己儿子妻子的父亲,他只是她的三郎。一个情意绵绵的三郎,一个只属于玉环的三郎。

或许正是这样的平淡,才让玄宗对玉环刮目相看,才让玉环“三千宠爱在一身”。才有了“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的荒淫无度,才有了“姊妹兄弟皆列士”“不重生男重生女”。玉环玉环,既是情人又是知己,故有伯牙摔琴谢子期,今有隆基作鼓伴环舞。

“从此君王不早朝”,终究是不会有好结果的,安史之乱爆发了。她如此爱她的三郎,如何舍得他去亲征,他可是开创了开元盛世的一代明君呵!所有爱恋,所有痴缠,在那一刻变作了“宛转蛾眉马前死”的凄凉绝艳。眼睁睁的看着心爱的人死去,该是何其的残忍,何其的心痛,却也只能是“君王掩面救不得”。可玉环却似当真怨他一般,竟然“魂魄不曾来入梦”,一次,都没有。

曾经“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简单甜蜜,这不属于天家的简单甜蜜,终于化为了“昭阳殿中恩爱绝”的落寞。天人两绝,现在只愿“天上人间会相见”。可“天长地久会有时,此恨绵绵无绝期”啊!

长恨歌读书心得 篇3

白居易的一曲长恨歌,道尽玄宗太真缠绵悱恻的爱而不得,堪称刻骨铭心死去活来旷世绝恋的最佳模范。世人唏嘘神往,恨不能自比那双被棒打的鸳鸯,在七月七日的长生殿互许来生。可怜被玄宗爸爸绿了一脸的十八皇子寿王爷,在三个人的电影里却没有留下姓名。

古往今来,为什么大家都热衷于棒打鸳鸯的戏码:梁祝,陆唐,宝黛;罗朱,杰肉,迪士尼公主——外力的阻挠让爱情里的人都闪闪发光如此完美,因此不必面对烟火人间里方方面面都如此欠缺的自己。都怪别人,你们没有在一起,因此自己那糟糕的脾气,难堪的过往,心底的算计,根深蒂固的偏见便在撕心裂肺的抗争中被隐去,只留下荡气回肠为世人传唱的爱情。我可以为了爱情以死明志,却不能为了爱人洗碗拖地。我可以做画本里的悲情英雄,却无法在平凡生活里制造温度。我可以拾人牙慧每日寄你一封矫组模范书信,却无法料理好一日三餐柴米油盐。你看,要不是这棒打之人,咱俩一不小心厮守了,迟早相看两厌,互道眼瞎。

只愿世间爱侣再遇不上那西王母娘娘,跨越过滚烫星河,十里春风,了无遗憾的绑定在一起,从此一路走到黑,直至天荒地老,来到凡间经历这场不值一提的浩劫,遇上你的冷暴力王陈养鱼,千方百计在生活的磨难中发掘他的温暖和感动;与你的海王先生家眷谈判,划分个海域一南一北;替事业有成的放炮王料理家务公务智斗小三送进监狱一条龙,最后发现生活的真相。

什么真相呢?去掉了棒打鸳鸯的戏码后,古装架空玄幻偶像剧里的男人都是道德模范的天花板;而观众纷纷夸赞贴近生活的现实剧里的男人,只要没有触犯刑法,至死都是少年的他们,最终都可以顺利过上美满的生活。

长恨歌读书心得 篇4

两天时间,跳跃式阅读,终于把《长恨歌》看完了。感觉王琦瑶的一生就是在验证一句名言:性格即命运。因为王琦瑶爱慕虚荣,贪恋繁华,所以让程先生在情感的漩涡中越陷越深,致使他人生的悲剧由此拉开序幕。因为王琦瑶的'隐瞒,闺蜜蒋丽莉与她产生嫌隙,她搬出蒋家。正当愤恨好不容易争取到的“三小姐”的名头无益之际,李主任出现了。

王琦瑶似乎很爱那个军政要人李主任,往后余生,似乎也一直不忘。为什么?真爱吗?我觉得未必。不过是因为大叔级别的李主任可以让她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她的虚荣心可以被填的满满的。和李主任一起的日子充满无奈的等待,看似冷清,但养尊处优,怎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繁华?再后来,时过境迁,主任死了,她回了乡下,可是她怎么能真的耐得住寂寞?即使经济拮据,身无长处,她也要生活在繁华的大上海。她不是水性杨花的女人,甚至她很良善,还有一些优雅。可是,她讨厌娴静。只要可以热闹,谁都可以陪她玩。她的家成了休闲场所。

于是什么毛娘舅舅,年轻的混血儿,包括后来的老克拉,长脚,这些看似与她八竿子打不着的人竟都演变成她后来生命里举重若轻的角色。她曲折又屈辱地生下了敢做不敢当的毛娘舅舅的孩子,拉上年轻力壮的萨沙顶包,当然后来她接受假装深沉的老克拉的爱恋,也应该和她久做单身女人有关,和人性有关。再后来,长脚谋财害命,王琦瑶死于非命。

设若她安静本分度日,又怎能引狼入室,招来杀身之祸?其实,王琦瑶性格中特别是在情感问题上,太过懦弱被动,另加上她除却穿衣打扮,无甚其他爱好,这些因素也导致了她人生悲剧的发生。归根结底,她应该恨谁呢?应该还是她自己吧。当然,时代变迁一定对她有影响。

长恨歌读书心得 篇5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是王安忆烧制的艺术,提名为浅浅的印象美。说它浅浅,那是因为它的文字轻盈,不是浓稠的云劈头盖脸的拥着你,仿佛是披在你鼻翼的一层氧气;说它具有印象美,是王安忆下笔从不写尽万物,她只聪明的揭示你一点点,剩下的,就需读者的想象,她把一个山坡的鲜花剪下一个残缺的角,送给你,待你自己体会个中的情意。当然,我从中读出了迤逦的味道,左右逢源的文字,顺畅的把故事娓娓道来,写了山,写了水,写了上海,写了上海的变迁。

王琦瑶这类女子,总是叫人怜惜的。她娴静温柔,知书达理,凡是总留有余地,仿佛,她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是花瓶一样的,是叫人捧在手心里的月牙泉,是写在纸上的无悔的诗,她有她花开一样的美丽,也有她花落一样的安静。我感觉,她是生错了年代的千年前的那一叹,她本该有她的金风玉露,她有她的未来向她招摇,可是不,她生在了沪上,偏逢在时代的分水岭,那么阴暗的关系网硬生生地把她捆着,那么多诱人的华丽的把她熏着,将她推入了畸形的地步,乃至后来,她已不再是多少年前,仿佛看透了一切的那个王琦瑶了。

长恨歌读书心得通用


当我们对新事物有了新的看法,我们需要将自己内心的想法进行一个总结。心得体会是个人观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所以优质的心得体会都是什么样的呢?经过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推出长恨歌读书心得,欢迎你的品鉴!

长恨歌读书心得(篇1)

这恨是老电影一样的旧,是有质感的,能顺藤摸瓜的恨;王安忆用一支绚烂的笔,把一个女子四十年的故事写成一首长恨的歌。这歌,也是偃息了霓虹的夜上海,淡淡的,水岔开似的流。这是一个大手笔,而王安忆倾力塑造的都是些些小小的人物,要用一个个点标记出上海这张斑斓图纸的布局美,着实是不易的,而王安忆轻松的做到了,甚至,有点玩味的味道了。她在淋漓尽致的给“王琦瑶”冰清玉骨的同时,把一座孤独的城,一段熨去颜色的历史,浓缩的不露声色,却荡气回肠。

剖析王安忆的笔法,我臆想她该是水样的女子,明眸启齿间,便觉流萤回雪,这样的女子,在她笔下的方块字,是带着江南的香味的,读起来,特别有韵律。她善用排比,也喜欢长短句的结合,因此,每每读的不是诗,但总有诗的淡淡气息。白白的一句话,在她的精心修饰下,就成了潺潺一流水,渺渺一束烟,郁郁一朵花,丝丝一树柳,可读性极强。她像瓷器家,在窑洞里烧自己的青花瓷,摸上去,如同押韵的月光,干净,直抵你心,优美,拂动一切的芳草连天,几乎,可以入梦了。

长恨歌读书心得(篇2)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长恨歌》读后感

拈得一枝白玫瑰,却得浮生半日凉。

唱罢一曲长恨歌,亦罢绵绵无相逢。

你只闻到她的香水,却没看到她的泪水

你有你的规则,她有她的选择

你否定她的多情,她决定她的所属

你嘲笑她美貌一生却一无所有,不配再爱

她可怜你看不破这红尘滚滚

你可以轻视她的好看与感性

她会证明上海的那时是谁的时代

唱罢一曲长恨歌,终是注定孤独的旅行

但那又怎样

哪怕心被爱的刀刃刮上千万次

也要爱的尽随心意

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她是王琦瑶,那个从19世纪中叶,从上海左三弄右三弄的弄堂里走出来的女孩——女人——母亲。

瞧她的名字呵。字字里带有“王”,这是想宣告些什么吗?她想成为“王”!这“王”不是主宰世间万物,而是主宰她自己心的王啊!是啊,王琦瑶的一生是多么想要成为主宰她自己的那颗心的“王”啊!然,命运多桀,很多事是谁也无法预料的,当然,包括王琦瑶。

说不上心中是该对她艳羡还是怜悯。艳羡她的那种“入人肺腑”“看过了就不去想,再看见还会再喜欢的,看不厌却不是丢不下的”的“好看”;艳羡她的一生竟有那么多的男人肯将心一丝不存地献给她;艳羡她的那颗敏锐度很强的心儿…然而,心中似乎更多的是怜悯,怜悯她似是生不逢时;似是来也空空,去也空空,唯有心房上多了几道疤痕。一页页地翻完这本书,我好似化为了那群白鸽中的一只,一只守护了王琦瑶一生的白鸽。我见证了她的所有所有!

情人?

掰了掰手指,从头到尾,有5个吧。这里面,有王琦瑶爱的,也有爱王琦瑶的;有两情相悦的,也有一厢情愿的。就像是一场梦,王琦瑶却自己都不知那时美梦还是噩梦。

这场梦里,她也曾撕心裂肺地爱过。19岁那年,她把自己的人和心都交给了“李主任”。19岁,那本是花季,她却不要名分,甚至放下自尊,只因她爱的李主任,这个长她几乎要三旬的男人。却不知怎的,总觉这般爱像是一位女儿对父亲的爱——一种依赖。或许那时的王琦瑶要的是一个依靠,一种安全感。而不是恋人间的侬侬我我。

另一位,则是独舟前行的程先生了。最后的最后,他跳楼自杀了。与其说是自杀,不如说是一种解脱。带着对王琦瑶的好,带着对自己迷惘人生的哀绝,带着永远不会被爱的人所爱的心,“身体触地的一刹那,他终于听到了落幕的声音”。程先生对王琦瑶的好,哪一件不被王琦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可,她的心像是被下了药似的,偏不给程先生留一席之地。程先生与王琦瑶有两次大的别离。第一次别离,在十多年后终又相遇;而再次的别离,恐怕只有来生才能使两人相逢了。

李主任,程先生,康明逊,萨拉,老克腊?

在王琦瑶的这场梦里,她呓语绵绵,像是受了什么欺负似的。她被梦魇扼住了喉咙,永远迈不出那梦里的轮回。她的心,任凭在那轮回中甜蜜,楚涩,哀凄……她,愿意的。

友人?

和吴佩珍单纯懵懂,青涩无邪的友情。

和蒋丽莉的无奈相逢,无奈永别。

和严家师母的相见恨晚却也是各自留了心眼儿。

和朋友一起,王琦瑶似乎一直处于上风,论时髦,论气质,谁也比不上她呀!她却是实打实地呵护着友人。她生来有一颗细腻的心,她能体察到男人的冷暖,她更能体会到女人的内心。像是一阵花香,王琦瑶总能变成朋友最爱的那种香气,顺着气管,被吸入心田。

亲人?

薇薇是王琦瑶生来唯一的寄托了。一是她毕竟是王琦瑶身体里掉下的骨肉;二呢,在王琦瑶心里,薇薇或许还承载着薇薇爸爸留下的星星点点的记忆。薇薇姿色平平,常常说话是不经大脑,又总是跟在别人屁股后面,她可算是淮海路上再平凡不过的上海女孩子了。就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却嫁了户好人家,还随同去了人人向往的美国。这一切无法不让王琦瑶想起自己的一生。王琦瑶或许会想:长得好看顶鬼用?反倒是一生来去空空,更多了几丝倦意。这时,她的眼睑里竟对自己的女儿生出几许羡慕嫉妒恨来,却又是打心眼儿里地高兴。这个她一手拉扯大的姑娘就那样离开了。自己,再也不会有和她吵架怄气,为她烧饭捶衣的机会了。想到这儿,有些许辈出。薇薇,王琦瑶的唯一寄托去了,王琦瑶本来平淡的心更静如止水了。她的心里有一泓湖水,即便风吹雨打,也湖平如镜。

上海弄堂之上的鸽群还在飞舞着,夹竹桃含苞欲放,那个本可安宁的夜晚被彻底地打破。书中第一次使用了“丑陋”来形容王琦瑶。一切,都没有岁月来得痛快。这东西,就是可以磨灭一切。美貌、青春,呵,在时光面前,那都是些什么东西?

那个不安宁的夜晚,王琦瑶走了,她似是早就该走的,我的心里没有半丝悲凉。去吧!去寻你的李主任,去被你的程先生寻,去与你的蒋丽莉再聚聚。只是,不知道,你的女儿还会来送你一程吗?那,女儿的爸爸又会不会呢?

一切的一切,化为一缕烟,这缕烟里,夹杂了太多苦恨怨仇。你若吸一鼻,必是呛得要死;你若吞一嘴,必是苦得流泪,连泪也要变成了苦的。可这算什么呢?王琦瑶这个女人不都闻过尝过了么?她竟没有被呛更没流泪。沉浸在这缕烟里,她微微地笑了,就像四十年前那张“沪上淑媛”的照片上一样的莞尔。只是,这一次,她永远闭上了自己的眼睛。

回顾王琦瑶的一生,或许唯有悲楚二字可形容。五十多年吗,她有迷茫的时候,她一时被爱蒙蔽了双眼,步入歧途,那时的她,不为自己代言,没更像是在为那个迷茫城市代言,谁说那座城里,只有一个王琦瑶?可她的心里,却是着实希望为自己代言的,所以她选择了爱得义无反顾,哪怕毁了自己的一生。

愿意实现王琦瑶的愿望——她是王琦瑶,她为自己代言!

长恨歌读书心得(篇3)

《长恨歌》是小说家王安忆先生写的。我以前似乎听说这个人的名字,但是一点都不知道这个人是做什么呢?认识还是从去年开始,确切的说应该说是知道。去年,也是在无聊的时候,就在淘宝网上搜索有什么热销的书可看。发现王安忆还挺热的,查了写的《王安忆小说讲演稿》非常畅销,就买了一本回来拜读。每次阅读,都是中午休息的时候,由于是夏天午休时间比较长,我这样的人又睡不着的,就只好在休息室看书,断断续续的也看完了,只是没有多少想法,也懒的去动手去记忆点什么,以至于现在的印象还是限于书名和书里大概是讲些什么的了。

《长恨歌》我也是断断续续中阅读的,一个多星期了还没看完。开始,我对书中讲些什么并不清楚,书上也没有内容简介,开始就是目录,第一部,第二部的,每部里面都是若干个词,象弄堂,流言,三小姐等之类的,中间用个圆点分开,以示区别,没有表注页码。在开始也尽是描写上海弄堂的情形和王琦瑶是千万个上海普通女孩中的一个,以至于我开始看的时候不知道长篇小说,还以为是散文集呢?看到中间的时候突然看到出现了章,也还以为书里弄错了,翻翻目录并没有几章这样的说法,只有几第几部,当然后来就没有深究,没心没肺的读了下去。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长恨歌读书心得(篇4)

王琦瑶凭借选美一举成名,而往后的生命轨迹也就由此确定,可以说,选美是个转折点,没有这个转折点,以后的事情都不会发生。这是一连串因果反应链的第一节,也是决定性的一节。这样的转折点,在每一个人的一生当中都存在。也许某一个选择就决定了将来要走怎样的路,遇到怎样的人,发生怎样的事。其实,之后的遇见都事偶然,无论对方是谁,彼此发生怎样的纠缠都只是在转折点之后,走上另一条路之后必然发生的事情当中的一个偶然。彼此都是偶然,他是你的偶然,你也是她的偶然。偶然碰在一起,都与之前某一个决定性的选择有关。

虽然王安忆不是要讲偶然,但这偶然也是生活中的道理。

当王琦瑶明白很多生活的道理之时已是春光不再之时。然而有些非比寻常经历的人都具有一些常人不及的智慧,她就是凭这智慧在已经不再青春的年纪里青春了一两把。只是后来的青春似乎更深沉、更沉重。

红颜薄命,虽然王琦瑶死时已经红颜不再,说薄命也有牵强,但只因她死的太突然,太觉有普遍性所以还是要用了这个词来形容。

有谁知道当时有多少个王琦瑶,又有多少个人如王琦瑶一样死去呢。

王琦瑶就是一颗投入湖心的石子,开始的时候,人们为那旖旎的涟漪欢呼呐喊,待到风平波息时,所有人转身离去,她则石落水底。

王安回忆讲的是故事,能从故事里看到什么,只有看了才知道。

长恨歌读书心得(篇5)

开始的情节也不怎么感人和扣人心弦,我也只是平淡的阅读着。描述的老上海的情形,只觉得句子很短,读起来不费力气,但是也算不上十分的流畅。给人的感觉是文字特别的细腻,描述的事物有特别的贴切和真实,仿佛事物就在眼前,文字也都是些稀松平常的文字,感觉经过作者的组合就变的有意义起来,给人一舒服的感觉。

书中讲的是上海一个女孩子王琦瑶的故事,大概是从他读初中这样的学校开始讲起,他是一个快乐、有点追求、有一点不与众不同的女孩。他有个好朋友叫做吴佩真,两个人因为某中关系而非常的要好,用书中的话将就是两个人都在对方里看到自己的优势和劣势,以至可以维护他们的关系十分的平衡。有点象两只刺猬保持适当距离取暖一样的道理。就这样,她们两个快乐的生活着、交往着。吴佩珍有个表哥在当时的电影制片厂工作,说是个工作,其实就是一个打扫垃圾的。但是,由于每次去吴佩珍都穿一件制服似衣服,有能吹上几句,把工作说的如何的有趣和能见到明星等等,总是能吸引少女的心思,赢得她们的好感。在若干次的邀请下,吴佩珍去了一次摄影基地,但是并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也算是个不小的收获吧,于是,好朋友王琦瑶就在第二次与她一起去了拍摄现场。并看到了一些拍摄的画面,但是并没有看到明星,感觉有点失望。但是,王琦瑶的气质被导演看中了,有点象当时的一个明星,导演就要了她的号码,说有机会可以上她上镜。当然,,后来,导演就给她一次机会,但是,表演的不是很令人满意,整个事情都这样搁置了先来。后来,导演把王琦瑶推荐给了一个拍照片的朋友,那时候拍照片也是个十分时尚、潮流、摩登的职业。王琦瑶还是比较出相的,拍摄的照片被当时的一家杂志看中,选做了一期封面。于是,王琦瑶就出名了,成了学校的名人。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赞美《长恨歌》中的王琦瑶大全七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书心得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王安忆《长恨歌》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