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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作品悦读]雪中悍刀行读后感万能版八篇。

读书真的是一件很辛苦又很快乐的事情。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完后的想法写下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作品悦读]雪中悍刀行读后感万能版八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1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2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3

一本《雪中悍刀行》,两百来章,江湖里裹着社会的胎动,旧梦上洒下现实的斑驳。我读雪中时,人在书中,一时也有些分不清是自己成了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终于能呼吸到天地间最自由的气息,还是旧日的侠客穿越时空变成了我。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受到限制,只能在静谧处回忆当初仗剑走江湖的风光。

其实每个男儿都有一个侠客梦。或者说是心中住着侠客。 让我不自觉就想到李贺的那首诗:

男人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李贺心中的侠客是腰悬一把斩马刀的将军,麾下百人轻骑一字排开便敢撄十万大军之锋锐。肆意盎然,收复国土,功成名就。但现实中他不过是一介书生,在仕途上不得志,最后落得个抑郁而亡。

其实到最后,每个人心中的侠客,都是自己始终无法成为的那个人,我们都是俗人庸人。武侠终究是一场梦,但又何妨,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梦。在梦里我们战无不胜,就像踩着对手尸骨一步步接近巅峰的徐风年。

《雪中悍刀行》,便是一场庸人的梦,写书的烽火戏诸侯也不能超然物外、读书的我们更是摆脱不了现实的泥沼 -- 所以这本书,就是庸俗凡人读者的江湖,也是我们江湖梦的刀鞘。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4

终于将《雪中悍刀行》合上了,耗时176个小时啊,都是生命宝贵时光呢[流汗],怎么的也得写点感想才会有所值[傲慢]

1.扁平化历史。春秋故事,秦汉人物,魏晋名士,唐宋风流,元明纷争,各朝各代大事件都能从书中找到影子,读来不能不让人咏叹宇宙永恒、江水不息、青山常在,而一代代英雄虽让历史活色生香,最终却还是转瞬即逝,湮灭在历史长河中。借用书中市井游侠温华之言‘’当下令人忧郁啊‘’[捂脸],但当下还是最好。[呲牙]

2.儒道佛武四大流派玄幻仙侠,精彩纷呈;庙堂权争于细微处听惊雷,江湖闯荡刀光剑影,战争描述铁血雷霆。过瘾,不过好多生僻字词句,查字典,明奥义,好艰辛。

3.人与人之间的情义感天动地。父母子女之间的宠溺舔犊之爱,兄弟之间的手足之情,朋友之间的肝胆相照,主仆之间的情深意重,让人感慨万千,感人处眼泪涟涟[皱眉]。

4.世俗男女之爱贯穿全篇。夫妻之间的相濡以沫,恋人之间的一见钟情、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含情脉脉、至死不渝,海枯石烂,还有市井小民间的各种男女调笑,荤素段子,哈哈,大开眼界[偷笑][偷笑]。

5.最终章以那一声“小二上酒”结尾,感觉妙不可言。意境恰似那明代杨慎的那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悠闲][悠闲]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5

噫吁嚱,只道是滚滚黄沙淘尽英雄。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哪怕强如李淳罡之流,在时间面前,也是化为一抔黄土。

人这一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即可。一代儒圣曹官子,一生立志复国,功成之际为苍生慷然求死;桃花剑神邓太阿,一生放荡不羁,却为苍生誓守国门;改革巨匠张巨鹿,为了削藩,坦然赴死;白衣兵圣陈芝豹,知恩图报,宁可他负天下人

雪中写活了一个个配角,李义山,赵长陵,徐脂虎,徐渭熊,徐龙象,褚禄山,袁左宗,齐当国,燕文鸾,谢西陲,寇江淮,徐北枳,陈亮锡,孙寅,洪冼象,李当心,东西,南北,隋斜谷,吴六鼎,翠花,老黄,李翰林,洛阳,徐婴,余地龙,王生,曹小蛟,吕云长,董卓,北莽女帝,拓拔菩萨,韩生宣,黄龙士,卢生象,顾剑棠,袁庭山

..这大概是我看小说有史以来,记得最多的配角了吧。

以前听说,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令。今读雪中,方知英雄令后,武侠未衰。庙堂与江湖,多么令人心驰神往~

一人一马一壶酒剑来!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6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 篇7

纵使风雪此生无憾

——读《雪中悍刀行》有感

一本《雪中悍刀行》,无关刀剑只关情怀。

《雪中悍刀行》这本书在许多人的眼中早已不属于网络小说的范畴,这本书所代表的是不同于金庸老先生的另一个江湖。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都能让人感受到有血有肉,而不是一段冷冰冰的文字。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如果说整本书意气有十分这位剑神便占去了七分。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莫即,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与齐玄祯论道心境受损,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未祭出那招剑开天门成全了后来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与隋斜谷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

牯牛大岗上李淳罡一声“剑来”重归陆地剑仙,李淳罡就是如此拿得起放得下。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徐凤年第一次游历江湖时遇到温华,温华是一个孤身在江湖游荡的小侠,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位小侠虽然听着侠这个字以为再怎么不该太差,但确实他不太好,至少是饭都吃不饱的一个小侠儿。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让测算无疑的黄龙士算错了。当温华已闯出温不胜的名头,未来在他黄三甲的帮助下还可称为陆地剑仙,甚至此时还得到了美人的青睐,但是要用他兄弟的性命去换取功名富贵和美人青睐之时,他甚至想也未想,立刻拒绝。至于他从黄三甲那里学到的两剑,他竟是自断一腿一臂,自废武功。而最终当他一瘸一拐走出那个院子,更流着泪,折断木剑,退出了江湖。

他黄龙士不是被称为黄三甲吗?他黄龙士不是算无遗策吗?他黄龙士不是挑动了春秋九国大战吗?他黄龙士不是春秋三大魔头之一吗?那么,他可曾算到一个江湖最底层的木剑游侠儿如此有骨气,如此有胆气。人都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他黄龙士还是个读书人,如果他站在温华的立场上,面临着温华的处境,他能够做出如温华这样的选择吗?每以小人之心去揣度别人,那么,他黄龙士也只能是那负心的读书人了。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两不相欠。我张巨鹿最后跟天下百姓无非是要了一壶酒喝,不算多吧?”

张巨鹿一生最最大的追求,不过是为后世的读书人开辟一条广阔的读书之路,使得即使是贫寒的读书人也能够通过科举这条路成为国之栋梁,一展抱负,为国效力。然而,他的理想在当时却与君王的理念相左。所谓“伴君如伴虎”,君王的想法,不过是立万世基业,并让自己的家业为自己的子孙所掌控,世世代代都是自己的天下。在理念相左的情况下,张巨鹿免不了只能以身殉道。

为了给天下人作为垂范,这个权势滔天的老首辅活得并不宽裕,甚至还有些寒酸,自然连累到自己的子孙,所以,他的两个儿子并不喜欢这个老爹,甚至对自己的老爹还有些怨恨,本来,作为张巨鹿的儿子,应该像徐凤年那样,过着鲜衣怒马的纨绔生活,可是,事实却相反,两个儿子活得更像苦行僧,既得不到老爹的庇佑,甚至,还会受到老爹的责罚,因为老爹而受到牵连。

张巨鹿最后是选择慷慨赴死的,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死,恰巧是读书人的生。他的死,带来了无数贫穷读书人的生,他们终于可以有一条光明正大的道路,可以实现人生的理想。当然,为了这个理想,张巨鹿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被诛灭九族,这种酷刑甚至比五马分尸更残酷,但多年之后,读书人会永远记得他,那个碧眼儿,那个终其一生都在为读书人说话的家伙。

“天下风流共一石,独我得意分八斗”

曹长卿的一生之中有很多个称号,比如:曹家最得意、棋待诏、曹官子、青衣儒圣、西楚霸王、曹无敌……但我想,可能他最喜欢的,还是那个最为平凡的棋待诏吧,那时候的他,相比之下,才是较快乐的,记得当时,被誉作独占天象八斗风流的曹长卿还是棋待召,在那年,他遇到了生命中最难忘的人,一笑倾人,一笑倾国。曹长卿与她在花园一隅偶遇,夕阳衔山,她哼着乡音姗姗而来。棋诏亭中,她慢慢挽起的衣袖,轻轻落下的一枚枚乌鹭棋子,何尝不是重重落在了他心头之上。后来,她成了皇后。他与帝王最后争胜于棋枰,她见陛下将败,以怀中红猫乱去繁复棋局,陛下出声呵斥,她只是娇憨一笑如当年,他只得低头不去看。否则以曹长卿的才学,轻松复盘有何难?可是,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曹官子可以说是整个雪中里面最风流的人物了,奈何!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李义山困于一楼,王仙芝自困于一城,而这位曹官子最是风流却受困于情,一生都在为了复国而忙碌。但是不得不说,作为一名读书人,为了那一份执念他做到了!

世人皆说大楚因她而亡,因此他曹长卿不同意,落子太安城,也只为那一句不答应!

“北凉,死战!”

北凉有世间最快的刀、最壮的马、最悍勇军队。北凉铁骑悍不惧死!

天下悍勇只一石,八斗北凉收于库。

言我蛮狄畏我虎,敢讥敢笑不敢触。

世人问我骄兵与悍卒?世人言我穷兵且黩武?

独御北莽十三州,曾扶离阳成共主。

春秋九国,一国功成八国奴

北凉绝不悲凉!

这本书中有太多太多让人忘不了的人物,讲述了太多太多的庙堂之斗、刀剑之争,太多太多让人潸然泪下的情节。

纵使世有千场雪,此生已无悍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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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悍刀行(全集)》读后感_2200字


《雪中悍刀行(全集)》读后感2200字

太监啊太监,雪中可以算是武侠仙侠的神作。《雪中悍刀行》最大的特点,就在于对配角的描写。有人说,雪刀整本书就是靠写配角堆起来的,这话虽武断,但也并非全无道理。
雪刀人塑之侧重在于配角,而配角之巅峰,当在李淳罡。烽火塑造李淳罡用了一卷的剧情,然而经过了五卷的风云,李淳罡依旧令读者念念不忘: 一剑仙人跪,两袖舞青蛇。 独臂开天门,雪坪喝剑来。 小道独开山,两愿天下剑。 叹兮真剑仙,唯有李淳罡! 在烽火之笔下,李淳罡就是一个不羁、不屈、不老、不灰心的真侠客,他既有剑客的不尽风采、侠士的天下大愿,又有普通的柴米油盐、幽默的插科打诨,既是一个高呼“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长如夜”的剑仙,又是一个天天抠脚的老头子。李淳罡之大风流,虽只如流星划过一般短暂,但却照亮了整本雪刀。
抛去李淳罡,其余配角中谋士李义山、黄龙士、张巨鹿等春秋遗骨傲气长存,运筹帷幄而决胜天下,曹长卿儒生意气浩然。更有轩辕敬城、陈芝豹、徐骁等经典形象,毫不夸张的说,对于配角的塑造撑起了雪刀的半边天。 至于主角徐凤年的人塑,相比之下反而略显无力,虽也时有精彩之笔,却无跃然纸上之感,但总的来说,徐凤年的描写仍然是较好的反应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形象。
雪刀值得称道的还有短线的铺陈以及政治的庙算。短线铺陈是强项,以文青的文笔加上各个配角的小故事,并以其强大的短线铺陈使其一定程度上能够自圆其说,并且使配角的故事成为心灵鸡汤深化内涵,最后再用主角将一个又一个足以写成短篇小说的故事串联起来,连成一本完整的书。这样的方式一方面丰富了人物塑造,另一方面推进了剧情,串起了主线。而至于政治庙算,可以看出总管在这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从派系争斗,到屠龙术和攀龙术,直至讨论“为国”与“为天下”之间的政治抉择,从简单的南北政权对峙,地方势力割据争霸,上升到国家与民族的探索。
四点优点吹完,接下来该挖挖黑料,谈谈《雪中悍刀行》的缺陷了。雪刀之优点令人赞叹,缺陷也十分的惊世骇俗,且听我慢慢道来。 第一,总管虽然不像茂先生一样卖酸,但他对于装酷的爱好程度简直惊世骇俗。烽火如果五章之中不让主角装一次逼,那么他就无法来推动剧情的正确行进。在书中,烽火经常使用被用烂了的网络小说经典装酷打脸扮猪吃虎套路,这种剧情在全书中被玩了无数次,与其余装酷情节一同,极大的拉低了全书的整体格调,并将一个小王爷所谓的王霸气势几近塑造成了一个小人物(虽说某些逼看起来装的很有格调)。
第二,在于雪刀之中对于配角的过度堆砌,一方面弱化了主角的塑造,一方面极大的增加了剧情的突兀性。举个可能不是很清晰的例子,雪刀中有春秋十三甲之说,代表春秋之中十三个在各个方面最优秀的人。烽火为了集齐十三甲召唤神龙,在书中莫名其妙的强行搬出一个“隐于王府后山多年、春秋遗民最强刀甲”齐练华,还给齐老头子强行套上了一个外公的身份,玩了一出祖孙相见的戏码,然后待烽火玩完了这梗,十三甲成了废物,齐练华直接被当成了炮灰,给送到京城和皇帝的炼气士们同归于尽,一同领了便当,可叹齐老爷子一个足以位列雪刀武评前十的大人物,就这样被烽火活活玩死,强行被用绳命去消耗地方有生力量,而其倒霉的戏份,却只有区区三章,可算是雪刀中死得最窝囊的高手。 不说刀甲老齐,其余有些无关紧要的路人甲,烽火也喜欢给他们套上一个故事,美其名曰写出真正的江湖梦,不过是煽煽情,让大家感动感动。这样无脑的堆砌成就了配角的精彩,也让读者对烽火的小故事和心灵鸡汤感到恶心和审美疲劳,对主角的印象进一步弱化,其反而过犹不及。 然后,便是烽火可称惊世骇俗的长线铺陈,以及无力吐槽的军事。 短线的精彩并不能弥补长线的无力,烽火可以驾驭一个主角行走江湖的一卷布局,却难以驾驭天下大势的走向。雪刀前后,bug频出,剧情拖沓,长期的心灵鸡汤及烽火一些闲淡出鸟的笔触和雪刀相比之下短如一瞬的高潮让人简直蛋碎不已,拖沓的也让人感觉作者的笔锋张力严重不足,很多大伏笔都是虎头蛇尾。 烽火两次说往后不写江湖只写争霸,结果一次又一次食言。剧情玩脱了无法掌控,还得靠外挂,靠个人勇武来救场。外挂这点尤其体现在军事上:一方面大力渲染侠客在战争之中的无力,一方面控制不了剧情又只好用高手来救场。军事上合理性只能算勉强,达到紫川之皮毛就算不错了。而在长线上和《庆余年》一样闲适,然而却没有庆余年的剧情张力;在我看来,没有一处剧情冲突可以达到《庆余年》中高潮一段之张力与冲击力。唯有前期几次有几次较为出彩的江湖风云。
还有一些小问题,比如王初冬作为一个少女写出感动全天下女人的言情巨作;以及汤姆苏等等,自不赘述。问题不少。但烽火写这本书的确是用了心的,他想要结合武侠的核心精神与历史的风云浩瀚,核心仍是他所言之大道:让井底之蛙与东海之龟皆可自得其乐,而非天人与凡人之间泾渭分明、等级森严。准确的说,雪刀虽是武侠,但其实质是读作仙侠的反武侠。 总体而言,《雪中悍刀行》一书:文笔有余,合理性不足;细微处有余,而大气不足;配角塑造有余,而主角塑造不足;短线有余,长线不足;政治有余,军事不足;广度有余,深度不足;内涵有余,张力不足;铺陈有余,收官大不足;烟火气有余,仙气不足。 但无论怎样,《雪中悍刀行》仍算是一本网文中“中上”一级的作品。闲谈之处使人悠然自适,高昂之处也使人热血沸腾。综合对比,雪刀还是可称近几年可一阅的良作,小二上酒!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集锦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和智慧,读过作者的作品后,我被其中的情节所打动了。读后感在点名中心时的语言不能过于口语化,应该尽量使用书面语言,在写作品的读后感时如何去结合实际呢?下面由读后感大全的编辑帮大家编辑的《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还请你收藏本页以便后续阅读!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1】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2】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3】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4】

这本书太长了!太长了!太长了!

终于看完了,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感受。即便是很多章节匆匆翻过,依然花费了我158个多小时。

烽火的文笔很好,格局很大。不仅局限于江湖之远,而且还着力于庙堂之高。江湖上的好勇斗狠和庙堂上的尔虞我诈,烽火一样信笔拈来。许多情节写得轻松幽默,许多语句写得意蕴深含。想象力天马行空,故事引人入胜,塑造了许许多多个性迥异,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形象。但是,我所说的这一切优点都是局限于前期,至于结尾,我感觉这本书实在有虎头蛇尾之嫌。

烽火在网文界有“大内总管”的雅号,常“挖坑”而不“填坑”。印象中,“雪中”应该是为数不多的完本。可是,我觉着这个结尾是为了结尾而结尾。开始情节铺垫得让人欲罢不能,到最后却是莫名其妙地戛然而止。既然徐凤年到最后可以云淡风轻的放下,那么开始费尽心机地世袭罔替又为了什么?既然赵惇为儿子继位费尽心机地谋划布局,到最后又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别人篡位?陈芝豹一直被渲染的英明神武,用兵如神,也有逐鹿天下的野心,怎么在最后莫名其妙地“为他人作嫁衣裳”且不知所终?……。诸如此类的不合理还有很多,都让人费解。

吐槽完结尾,再回来吐槽一下结构。不知道是不是网络小说的通病,《雪中》的结构十分臃肿,旁支别叶太多,以至于像是一丛灌木,枝枝叶叶拥挤成一团,主干不显。比如说江湖和庙堂两者并重,结果主次不分。假如这本小说认真“琢磨”一下,将无关紧要的情节砍掉三分之一甚至说二分之一,我觉着或许会更好。

当然,作为网络小说的佼佼者,《雪中》得到很多读者的推崇,还是有其独得之处。一切文学经典作品,其核心不外乎关注人们的情感和关于人性的探讨。《雪中》关于人与人之间“情感”的描写,常常能够触动人们内心深处那最细腻柔软之处。徐骁徐凤年的父子之情,徐氏四姐弟的手足之情,徐凤年温华的“兄弟”之情,一众配角的纯真爱情……,很多地方竟然让我有种眼睛湿润的感觉。这些亲情、爱情、友情最真挚、最细腻、最敏感,也是最能打动人心,最能令人向往的。

可惜了,《雪中》就像一块璞玉,烽火并没有能够沉下心来把它细细“打磨”,去展现出它真正的独特光芒。又或许是烽火太过才华横溢,以至于如此深具潜质的“璞玉”也随意丢弃。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篇5】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精选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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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1

一本《雪中悍刀行》,两百来章,江湖里裹着社会的胎动,旧梦上洒下现实的斑驳。我读雪中时,人在书中,一时也有些分不清是自己成了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终于能呼吸到天地间最自由的气息,还是旧日的侠客穿越时空变成了我。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受到限制,只能在静谧处回忆当初仗剑走江湖的风光。

其实每个男儿都有一个侠客梦。或者说是心中住着侠客。 让我不自觉就想到李贺的那首诗:

男人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李贺心中的侠客是腰悬一把斩马刀的将军,麾下百人轻骑一字排开便敢撄十万大军之锋锐。肆意盎然,收复国土,功成名就。但现实中他不过是一介书生,在仕途上不得志,最后落得个抑郁而亡。

其实到最后,每个人心中的侠客,都是自己始终无法成为的那个人,我们都是俗人庸人。武侠终究是一场梦,但又何妨,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梦。在梦里我们战无不胜,就像踩着对手尸骨一步步接近巅峰的徐风年。

《雪中悍刀行》,便是一场庸人的梦,写书的烽火戏诸侯也不能超然物外、读书的我们更是摆脱不了现实的泥沼 -- 所以这本书,就是庸俗凡人读者的江湖,也是我们江湖梦的刀鞘。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2

这本书太长了!太长了!太长了!

终于看完了,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感受。即便是很多章节匆匆翻过,依然花费了我158个多小时。

烽火的文笔很好,格局很大。不仅局限于江湖之远,而且还着力于庙堂之高。江湖上的好勇斗狠和庙堂上的尔虞我诈,烽火一样信笔拈来。许多情节写得轻松幽默,许多语句写得意蕴深含。想象力天马行空,故事引人入胜,塑造了许许多多个性迥异,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形象。但是,我所说的这一切优点都是局限于前期,至于结尾,我感觉这本书实在有虎头蛇尾之嫌。

烽火在网文界有“大内总管”的雅号,常“挖坑”而不“填坑”。印象中,“雪中”应该是为数不多的完本。可是,我觉着这个结尾是为了结尾而结尾。开始情节铺垫得让人欲罢不能,到最后却是莫名其妙地戛然而止。既然徐凤年到最后可以云淡风轻的放下,那么开始费尽心机地世袭罔替又为了什么?既然赵惇为儿子继位费尽心机地谋划布局,到最后又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别人篡位?陈芝豹一直被渲染的英明神武,用兵如神,也有逐鹿天下的野心,怎么在最后莫名其妙地“为他人作嫁衣裳”且不知所终?……。诸如此类的不合理还有很多,都让人费解。

吐槽完结尾,再回来吐槽一下结构。不知道是不是网络小说的通病,《雪中》的结构十分臃肿,旁支别叶太多,以至于像是一丛灌木,枝枝叶叶拥挤成一团,主干不显。比如说江湖和庙堂两者并重,结果主次不分。假如这本小说认真“琢磨”一下,将无关紧要的情节砍掉三分之一甚至说二分之一,我觉着或许会更好。

当然,作为网络小说的佼佼者,《雪中》得到很多读者的推崇,还是有其独得之处。一切文学经典作品,其核心不外乎关注人们的情感和关于人性的探讨。《雪中》关于人与人之间“情感”的描写,常常能够触动人们内心深处那最细腻柔软之处。徐骁徐凤年的父子之情,徐氏四姐弟的手足之情,徐凤年温华的“兄弟”之情,一众配角的纯真爱情……,很多地方竟然让我有种眼睛湿润的感觉。这些亲情、爱情、友情最真挚、最细腻、最敏感,也是最能打动人心,最能令人向往的。

可惜了,《雪中》就像一块璞玉,烽火并没有能够沉下心来把它细细“打磨”,去展现出它真正的独特光芒。又或许是烽火太过才华横溢,以至于如此深具潜质的“璞玉”也随意丢弃。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3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4

纵使风雪此生无憾

——读《雪中悍刀行》有感

一本《雪中悍刀行》,无关刀剑只关情怀。

《雪中悍刀行》这本书在许多人的眼中早已不属于网络小说的范畴,这本书所代表的是不同于金庸老先生的另一个江湖。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都能让人感受到有血有肉,而不是一段冷冰冰的文字。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如果说整本书意气有十分这位剑神便占去了七分。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莫即,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与齐玄祯论道心境受损,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未祭出那招剑开天门成全了后来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与隋斜谷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

牯牛大岗上李淳罡一声“剑来”重归陆地剑仙,李淳罡就是如此拿得起放得下。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徐凤年第一次游历江湖时遇到温华,温华是一个孤身在江湖游荡的小侠,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位小侠虽然听着侠这个字以为再怎么不该太差,但确实他不太好,至少是饭都吃不饱的一个小侠儿。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让测算无疑的黄龙士算错了。当温华已闯出温不胜的名头,未来在他黄三甲的帮助下还可称为陆地剑仙,甚至此时还得到了美人的青睐,但是要用他兄弟的性命去换取功名富贵和美人青睐之时,他甚至想也未想,立刻拒绝。至于他从黄三甲那里学到的两剑,他竟是自断一腿一臂,自废武功。而最终当他一瘸一拐走出那个院子,更流着泪,折断木剑,退出了江湖。

他黄龙士不是被称为黄三甲吗?他黄龙士不是算无遗策吗?他黄龙士不是挑动了春秋九国大战吗?他黄龙士不是春秋三大魔头之一吗?那么,他可曾算到一个江湖最底层的木剑游侠儿如此有骨气,如此有胆气。人都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他黄龙士还是个读书人,如果他站在温华的立场上,面临着温华的处境,他能够做出如温华这样的选择吗?每以小人之心去揣度别人,那么,他黄龙士也只能是那负心的读书人了。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两不相欠。我张巨鹿最后跟天下百姓无非是要了一壶酒喝,不算多吧?”

张巨鹿一生最最大的追求,不过是为后世的读书人开辟一条广阔的读书之路,使得即使是贫寒的读书人也能够通过科举这条路成为国之栋梁,一展抱负,为国效力。然而,他的理想在当时却与君王的理念相左。所谓“伴君如伴虎”,君王的想法,不过是立万世基业,并让自己的家业为自己的子孙所掌控,世世代代都是自己的天下。在理念相左的情况下,张巨鹿免不了只能以身殉道。

为了给天下人作为垂范,这个权势滔天的老首辅活得并不宽裕,甚至还有些寒酸,自然连累到自己的子孙,所以,他的两个儿子并不喜欢这个老爹,甚至对自己的老爹还有些怨恨,本来,作为张巨鹿的儿子,应该像徐凤年那样,过着鲜衣怒马的纨绔生活,可是,事实却相反,两个儿子活得更像苦行僧,既得不到老爹的庇佑,甚至,还会受到老爹的责罚,因为老爹而受到牵连。

张巨鹿最后是选择慷慨赴死的,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死,恰巧是读书人的生。他的死,带来了无数贫穷读书人的生,他们终于可以有一条光明正大的道路,可以实现人生的理想。当然,为了这个理想,张巨鹿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被诛灭九族,这种酷刑甚至比五马分尸更残酷,但多年之后,读书人会永远记得他,那个碧眼儿,那个终其一生都在为读书人说话的家伙。

“天下风流共一石,独我得意分八斗”

曹长卿的一生之中有很多个称号,比如:曹家最得意、棋待诏、曹官子、青衣儒圣、西楚霸王、曹无敌……但我想,可能他最喜欢的,还是那个最为平凡的棋待诏吧,那时候的他,相比之下,才是较快乐的,记得当时,被誉作独占天象八斗风流的曹长卿还是棋待召,在那年,他遇到了生命中最难忘的人,一笑倾人,一笑倾国。曹长卿与她在花园一隅偶遇,夕阳衔山,她哼着乡音姗姗而来。棋诏亭中,她慢慢挽起的衣袖,轻轻落下的一枚枚乌鹭棋子,何尝不是重重落在了他心头之上。后来,她成了皇后。他与帝王最后争胜于棋枰,她见陛下将败,以怀中红猫乱去繁复棋局,陛下出声呵斥,她只是娇憨一笑如当年,他只得低头不去看。否则以曹长卿的才学,轻松复盘有何难?可是,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曹官子可以说是整个雪中里面最风流的人物了,奈何!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李义山困于一楼,王仙芝自困于一城,而这位曹官子最是风流却受困于情,一生都在为了复国而忙碌。但是不得不说,作为一名读书人,为了那一份执念他做到了!

世人皆说大楚因她而亡,因此他曹长卿不同意,落子太安城,也只为那一句不答应!

“北凉,死战!”

北凉有世间最快的刀、最壮的马、最悍勇军队。北凉铁骑悍不惧死!

天下悍勇只一石,八斗北凉收于库。

言我蛮狄畏我虎,敢讥敢笑不敢触。

世人问我骄兵与悍卒?世人言我穷兵且黩武?

独御北莽十三州,曾扶离阳成共主。

春秋九国,一国功成八国奴

北凉绝不悲凉!

这本书中有太多太多让人忘不了的人物,讲述了太多太多的庙堂之斗、刀剑之争,太多太多让人潸然泪下的情节。

纵使世有千场雪,此生已无悍刀行!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5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6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7

读完雪中悍刀行大概有半年多了,脑袋里仍然有几个场景不能忘却:

1.羊皮裘老头重返陆地神仙,一剑破甲两千六,​不愿意去天上苟活,临终前,拉着绿袍小丫头的手,老眼浑浊,口中喃喃到:“绿袍儿?绿袍儿?”。

2.​陈芝豹倒插梅子酒,一脚将枪尖踢得倒转,梅子青转紫。

3.缺门牙老仆武帝城再战王仙芝,战败,临终前屹立不倒​,身体面向北,“来,给少爷倒酒!”

4.穷小子温华,连最便宜的铁剑也买不起,佩一把木剑,跟黄三甲学了两剑,得知黄三甲要自己去杀徐凤年,自废武功,废掉一手一脚,折断木剑,“小年,我再也不练剑了”​,温华折剑出江湖。

5.​徐凤年孤身入北莽,以损耗自己所有气运为代价斩杀提兵山第五貉,后返回北凉,谍子上报,公子白头。

6.​曹长卿,独占八斗风流(天下风流一共十斗),由王道转为霸道,落子太安城,力竭而死,“这个天下都说你害大楚亡国,我曹长卿不答应!”

7.​轩辕敬城为保护女儿,于山巅高喊:“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两人同归于尽。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8

花了123个小时41分钟,终于看完了这本小说。不得不说,这本小说确实写得很好,无论是主角徐凤年还是其他个性鲜明的配角,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在书中找到自己喜欢的角色。庙堂与江湖,书中所描写的江湖令人向往,在雪中的江湖中,有左手刀徐凤年;有配双刀的白狐脸儿;有天不生我李淳罡,万古剑道如夜长;有今日解签,宜下江南;有官子无敌曹长卿;有一剑六千里的老黄;有桃花剑神倒骑驴看江山;有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太多太多了,多到把每个人单拎出来都可以再写一本荡气回肠的小说。在庙堂之上,作者显然借鉴了明朝,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写人更写人心,所以我更对张巨鹿充满敬佩,钦佩他开创了一个盛世,也敬佩他敢以身败名裂满门抄斩而为后世读书人树立警示碑(与张居正何其相似);庙堂之上有碧眼儿张巨鹿,有坦坦翁,有缝补匠齐阳龙,有以黑白夺太安城的北莽太平令,有一大批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的年轻人,他们的故事同样令人着迷。庙堂之外,沙场之上,同样令人荡气回肠!虎头城攻守战,拒北城外十八宗师拒北莽,以及发生在凉莽战场上的每一场战争都令人向往,恨不得自己就身处其中,成为那死战不退的北凉铁骑的一员!

看雪中这本书很容易被书中某些情节而感动到落泪。书中有父子情,徐晓与徐凤年,有父女情,轩辕敬城与轩辕青锋;有徐凤年与小地瓜,当徐凤年说出:“小地瓜,我终于找到你了”的时候,有多少人会落泪?书中最感动的莫过于兄弟情了,有柿子殿下与徐龙象,与木剑温华,与褚禄山,与袁左宗。或者是同袍情!有坦坦翁与张巨鹿;有谢西锤与寇江淮,曹奔雷;有徐晓与昔日部下,如慨然赴死陆大远,六百老卒送世子殿下赴京……当然,作为江湖没有爱情?怎能没有侠士与仙子?绿袍为爱甘愿让李淳罡刺自己一剑;有白衣洛阳等候八百年;有痴情人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有儒圣曹长卿官子无敌向世人证明西楚亡国不在她;有甘愿让徐脂虎飞升,自行兵解,自己向天在证道五百年的洪洗象;有天下无禅,有她即好的白衣僧人李当心;有喜欢吃酸菜的剑冠吴六鼎与剑侍翠花;当然,有柿子殿下与小泥人等一大众后宫!

总之,《雪中悍刀行》满足了我们对江湖的全部幻想!雪中之后再无江湖可能有点偏颇,但不可否认,这真的是一部好书!心中有个江湖梦的少侠、女侠们都应该来看看这本书!不仅仅是满足了自己幻想,更多的是从书中得到一些教科书上得不到的感动!

北凉不悲凉,最苦是白衣!

“小二,上酒”!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9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10

偶然翻到了天下潮,北凉、雪刀、剑来,一刹那的光影回到自己第一次看到这部书的时光。当时正在备战考研,每天的日子无聊苦闷。休息的时候翻到了这本书,随便看了看,也没当回事儿。可之后,却是再也放不下。考研复习停下来半个多月,都在翻雪刀。白天在图书馆看纸质版,晚上宿舍熄灯看电子版。没日没夜。

后悔吗?如果没有浪费了自己半个多月的时间,或许,考研会更加顺利。

不会的,我现在仍觉得那半个多月的时间是我考研时间里最开心的日子。因为,我看到了很多赤诚的灵魂,读到了很多无悔的故事。

雪刀的江湖里有愿为天下苍生守国门的徐凤年,家与国,不过一肩担之。有无恶不作十恶不赦的将才褚禄山,忠义二字才是唯一信条。有愿为世间所有剑修开山指路的李淳罡,一声剑来问到天下……

雪刀的庙堂里有愿为天下寒士大开黄门的张巨鹿,书生治国只一心为天下。有愿为十万北凉百姓家撑起脊骨的陈望,勿等勿念背负愧疚终生而求苍生太平。有苦心孤诣开源盛世太平的黄龙士,算尽经纬终结乱世求太平……

每一个人,每一段故事,都有一颗最赤诚的心。所以,我喜欢雪刀的江湖,哪怕也有恩仇纠葛;我喜欢雪刀的庙堂,哪怕也有龌蹉诡谲……每个人物,都是主角,都为了自己最诚挚的理想,报以最真挚的热忱。用献血浇筑,用肉体铸就,只为了自己心中的信仰。活着的,是为了理想;逝去的,信仰犹在。没有对错,只有彼此间最纯粹的人格碰撞。

生而为人,当是如此。这就是雪刀,最理想的故事。

苦痛,不过是追寻自己内心真实的反映,终于,我们都会看到,三千潮后,无悔的飞剑。

在此天地间,用最真诚的心意挥毫,堂堂正正,有血有肉的人。

这就是我喜欢的雪刀,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雪中悍刀行的读后感 篇11

这一部世子徐凤年依然是独身闯北莽的际遇。而与之前比较不同的地方在于,纨绔而薄情的世子因缘际会下,广结善缘。

·黑店内与魔头谢灵大战一场,提高了境界不说,倒是给自己捡了个充满灵气的姑娘——陶满武作伴。说到心有灵犀,也就是如这一对大小人一样,可能自身都负有气运,不似凡人一般。陶满武竟然对杀父仇人充满亲近感,徐凤年竟然也能率先发现陶满武自身的气运以及超于常人的感知善恶的分辨力。

一路相伴,虽有繁琐,但是徐凤年始终不曾抛下她,更没有因为麻烦而曾想过杀害她。最后将她交给董卓时,董卓甚至不曾为难他,放他离去。这是一段北莽行的善缘。

·巧遇龙树僧,妙解大皇庭之谜。徐凤年在龙树僧的指引下,救下草原一个小部落。结实了美人呼延观音,为后续气运一说埋下伏笔。

惹来拓拔春隼。以初入金刚境的体魄去鏖战三大金刚境高手,不慎落败之际,竟然意外表白姜泥。(说实话,我对徐凤年的感情观真是无法理解。可能正向书中所写,他喜欢很多女子,但是都能拿得起放得下,唯独对姜泥,可以让他心中啾啾的疼)。这是书中第二段也其和姜泥的感情,姜泥御剑而来,救下徐凤年。没有海誓山盟,却直教人肝肠寸断一般隐隐作痛。

·误入匪窟。玉树临风的公子被身世坎坷的小寡妇扯出了埋藏心中已久的江湖侠气。一阵意气风发之下,悍刀起昆仑,杀进了魔窟,斩了魔头,解了小娘子的心结。更是撼动了北莽魔窟的一场阴谋。

小小魔头敢盗用李淳罡“剑来”的精神,世子怒发冲冠,也是心中对师父李淳罡的情感宣泄。剑仙李淳罡万里借剑,结怨释结,了却残生。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徐凤年的江湖来了。

劝解韩芳这等将门之后回离阳参军,这是世子心中的韬略展现。为之后北凉三十万铁骑对战北莽备下一段武力值。

在江湖气概中,夹杂了许多朝野谋划。这正是此书中对世子徐凤年身上背负责任的一种伏笔描写。

·一路行来,饮血养剑,不曾懈怠;即使在与人对战中,受伤流血,亦不忘以血养剑,这般刻苦,即使曹官子所见,亦是摇头叹息,感叹于世子的刻苦执念。

诸多磨难之后,世子巧遇红薯,敦煌城内一缕温香软玉,堪堪聊以慰藉一番。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通用6篇)


读书可以让我们直面困难。优秀的书籍能让我们的精神得到慰藉,有时候为了更好的去体会作品的内涵感悟,是可以尝试写一篇读后感的。什么样的作品算是一篇优质的读后感呢?我们特别从网络上整理了雪中悍刀行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你能喜欢!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1】

一本《雪中悍刀行》,两百来章,江湖里裹着社会的胎动,旧梦上洒下现实的斑驳。我读雪中时,人在书中,一时也有些分不清是自己成了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终于能呼吸到天地间最自由的气息,还是旧日的侠客穿越时空变成了我。在现实生活中处处受到限制,只能在静谧处回忆当初仗剑走江湖的风光。

其实每个男儿都有一个侠客梦。或者说是心中住着侠客。 让我不自觉就想到李贺的那首诗:

男人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李贺心中的侠客是腰悬一把斩马刀的将军,麾下百人轻骑一字排开便敢撄十万大军之锋锐。肆意盎然,收复国土,功成名就。但现实中他不过是一介书生,在仕途上不得志,最后落得个抑郁而亡。

其实到最后,每个人心中的侠客,都是自己始终无法成为的那个人,我们都是俗人庸人。武侠终究是一场梦,但又何妨,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梦。在梦里我们战无不胜,就像踩着对手尸骨一步步接近巅峰的徐风年。

《雪中悍刀行》,便是一场庸人的梦,写书的烽火戏诸侯也不能超然物外、读书的我们更是摆脱不了现实的泥沼 -- 所以这本书,就是庸俗凡人读者的江湖,也是我们江湖梦的刀鞘。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2】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3】

这本书太长了!太长了!太长了!

终于看完了,这是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感受。即便是很多章节匆匆翻过,依然花费了我158个多小时。

烽火的文笔很好,格局很大。不仅局限于江湖之远,而且还着力于庙堂之高。江湖上的好勇斗狠和庙堂上的尔虞我诈,烽火一样信笔拈来。许多情节写得轻松幽默,许多语句写得意蕴深含。想象力天马行空,故事引人入胜,塑造了许许多多个性迥异,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形象。但是,我所说的这一切优点都是局限于前期,至于结尾,我感觉这本书实在有虎头蛇尾之嫌。

烽火在网文界有“大内总管”的雅号,常“挖坑”而不“填坑”。印象中,“雪中”应该是为数不多的完本。可是,我觉着这个结尾是为了结尾而结尾。开始情节铺垫得让人欲罢不能,到最后却是莫名其妙地戛然而止。既然徐凤年到最后可以云淡风轻的放下,那么开始费尽心机地世袭罔替又为了什么?既然赵惇为儿子继位费尽心机地谋划布局,到最后又怎么会轻而易举地被别人篡位?陈芝豹一直被渲染的英明神武,用兵如神,也有逐鹿天下的野心,怎么在最后莫名其妙地“为他人作嫁衣裳”且不知所终?……。诸如此类的不合理还有很多,都让人费解。

吐槽完结尾,再回来吐槽一下结构。不知道是不是网络小说的通病,《雪中》的结构十分臃肿,旁支别叶太多,以至于像是一丛灌木,枝枝叶叶拥挤成一团,主干不显。比如说江湖和庙堂两者并重,结果主次不分。假如这本小说认真“琢磨”一下,将无关紧要的情节砍掉三分之一甚至说二分之一,我觉着或许会更好。

当然,作为网络小说的佼佼者,《雪中》得到很多读者的推崇,还是有其独得之处。一切文学经典作品,其核心不外乎关注人们的情感和关于人性的探讨。《雪中》关于人与人之间“情感”的描写,常常能够触动人们内心深处那最细腻柔软之处。徐骁徐凤年的父子之情,徐氏四姐弟的手足之情,徐凤年温华的“兄弟”之情,一众配角的纯真爱情……,很多地方竟然让我有种眼睛湿润的感觉。这些亲情、爱情、友情最真挚、最细腻、最敏感,也是最能打动人心,最能令人向往的。

可惜了,《雪中》就像一块璞玉,烽火并没有能够沉下心来把它细细“打磨”,去展现出它真正的独特光芒。又或许是烽火太过才华横溢,以至于如此深具潜质的“璞玉”也随意丢弃。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4】

徐凤年的第二次游历,相较于第一次的老仆瘦马。那是提高了不知多少倍的规格。

一百白马义从遥遥守护,随时准备拼命护驾。青梅竹马一般长大的女子摇身一变成为他的死士,而且一度拼出性命去保护他。更是有成名于江湖多年的老剑神守在最后一刻。更加令人咂舌的当属花魁鱼幼薇抱着白猫窝在世子殿下的怀里,说不尽的风情啊。

我一直不曾理解为何要有这样一次游历,难道就是为了游山玩水,搞出如此的阵仗?

知道吴家剑冢剑冠吴六鼎一根竹竿挑翻世子一座楼船,我才堪堪明了,原来,初出江湖,是要图个名号,扬名立万的。

徐凤年二十年来纨绔荒唐,敢在天子驾崩之日礼崩乐坏,更是强抢民女,欺霸横行。着实给人一种朽木不可雕的印象。对于父王徐骁更是可以追打讨骂,甚至会客时,他坐首位,徐骁只能在旁边赔笑。这等荒诞的场景我辈也只能堪堪一笑。

然而这一路行来,看似漫无目的,却似一曲终了,方觉余味。原来世子殿下在为日后世袭北凉王,接手三十万铁骑铺路,更是为了告诉一路的藩王们,我徐凤年马上与尔等平起平坐,同为藩王。

马踏青羊宫,他藐视吴青峰道貌岸然的双修术;面对青州水师的挑战,他逼迫靖安王世子落水遁逃,更是剑指靖安王,抢夺靖安王妃;武帝城上,他单刀入城,无畏满城剑气,为老黄洒下一碗黄酒;广陵江边,他怒斥广陵王“要你广陵城头尽悬北凉刀”!

世子殿下这一波逞勇斗狠真是气势凶猛,打出了一个天大的名号出来,说到此番游历的惊险之处也是步步紧逼。第一站,作文就遇到失传江湖许久的符降红甲,金木水火土五支化作五鬼一般如影随形,痴缠角斗。几大死士胶着一战仍是不分胜负,惹来车内老剑神李淳罡一剑仙人跪方才有所险胜。第二站,马踏青羊宫,似乎没有太过用力,倒是重获母亲遗物——大凉龙雀。为之后赠与姜泥埋下伏笔。第三站,恋上王家幼女王初冬,惹来青州水师一战。更是与陆丞燕有了交集。倒是这江湖行的一次儿女情。

第三站,当属最霸道一战——靖安王千金买凶,武评榜第十一高手王明寅一路杀来,多少凤字营埋骨襄樊。青鸟背水一战,不惜一死;老剑神缠斗吴六鼎,分身无术;徐凤年一刀斩符甲,初显刀法小成;呵呵姑娘横空出世,救徐凤年于生死一线。这一场江湖,血雨腥风,却是真正的江湖。

第四站,江南道,斩杀士子,为一袭红衣的大姐出一口恶气。表达出世子殿下心中对手足亲人的挚爱。

第五站,徽山大雪坪,世子殿下收入一个强大的盟友。更是看到了轩辕敬城向死而生的生机。世子殿下大雪坪之上对阵龙虎山,留下“还个屁”的经典名言。

第六站,武帝城下,为老黄夺回剑匣,也一刀斩老道赵宣素。殿下身前,不得有碍。所幸得邓太阿赠剑,一缕香火情自此铺陈开来。最可叹还是呵呵姑娘毅然吸走赵宣素留下的恶毒气运。再次救徐凤年一命。

第七站,广陵道,老剑神一剑破甲两千六。天我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江湖真的需要英雄。江湖,才刚开始。北凉,已在囊中。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5】

偶然翻到了天下潮,北凉、雪刀、剑来,一刹那的光影回到自己第一次看到这部书的时光。当时正在备战考研,每天的日子无聊苦闷。休息的时候翻到了这本书,随便看了看,也没当回事儿。可之后,却是再也放不下。考研复习停下来半个多月,都在翻雪刀。白天在图书馆看纸质版,晚上宿舍熄灯看电子版。没日没夜。

后悔吗?如果没有浪费了自己半个多月的时间,或许,考研会更加顺利。

不会的,我现在仍觉得那半个多月的时间是我考研时间里最开心的日子。因为,我看到了很多赤诚的灵魂,读到了很多无悔的故事。

雪刀的江湖里有愿为天下苍生守国门的徐凤年,家与国,不过一肩担之。有无恶不作十恶不赦的将才褚禄山,忠义二字才是唯一信条。有愿为世间所有剑修开山指路的李淳罡,一声剑来问到天下……

雪刀的庙堂里有愿为天下寒士大开黄门的张巨鹿,书生治国只一心为天下。有愿为十万北凉百姓家撑起脊骨的陈望,勿等勿念背负愧疚终生而求苍生太平。有苦心孤诣开源盛世太平的黄龙士,算尽经纬终结乱世求太平……

每一个人,每一段故事,都有一颗最赤诚的心。所以,我喜欢雪刀的江湖,哪怕也有恩仇纠葛;我喜欢雪刀的庙堂,哪怕也有龌蹉诡谲……每个人物,都是主角,都为了自己最诚挚的理想,报以最真挚的热忱。用献血浇筑,用肉体铸就,只为了自己心中的信仰。活着的,是为了理想;逝去的,信仰犹在。没有对错,只有彼此间最纯粹的人格碰撞。

生而为人,当是如此。这就是雪刀,最理想的故事。

苦痛,不过是追寻自己内心真实的反映,终于,我们都会看到,三千潮后,无悔的飞剑。

在此天地间,用最真诚的心意挥毫,堂堂正正,有血有肉的人。

这就是我喜欢的雪刀,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6】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1000字(汇总11篇)


以书为友,一生受益,读者们都很喜欢看作品这本书。写读后感的好处,那就是可以加深对内容的理解。下面读后感大全的编辑为您带来了“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的相关内容,本文供您参考并请您收藏!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1)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2)

噫吁嚱,只道是滚滚黄沙淘尽英雄。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哪怕强如李淳罡之流,在时间面前,也是化为一抔黄土。

人这一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即可。一代儒圣曹官子,一生立志复国,功成之际为苍生慷然求死;桃花剑神邓太阿,一生放荡不羁,却为苍生誓守国门;改革巨匠张巨鹿,为了削藩,坦然赴死;白衣兵圣陈芝豹,知恩图报,宁可他负天下人

雪中写活了一个个配角,李义山,赵长陵,徐脂虎,徐渭熊,徐龙象,褚禄山,袁左宗,齐当国,燕文鸾,谢西陲,寇江淮,徐北枳,陈亮锡,孙寅,洪冼象,李当心,东西,南北,隋斜谷,吴六鼎,翠花,老黄,李翰林,洛阳,徐婴,余地龙,王生,曹小蛟,吕云长,董卓,北莽女帝,拓拔菩萨,韩生宣,黄龙士,卢生象,顾剑棠,袁庭山

..这大概是我看小说有史以来,记得最多的配角了吧。

以前听说,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令。今读雪中,方知英雄令后,武侠未衰。庙堂与江湖,多么令人心驰神往~

一人一马一壶酒剑来!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3)

纵使风雪此生无憾

——读《雪中悍刀行》有感

一本《雪中悍刀行》,无关刀剑只关情怀。

《雪中悍刀行》这本书在许多人的眼中早已不属于网络小说的范畴,这本书所代表的是不同于金庸老先生的另一个江湖。

书中的一个个人物都能让人感受到有血有肉,而不是一段冷冰冰的文字。

“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如果说整本书意气有十分这位剑神便占去了七分。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莫即,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与齐玄祯论道心境受损,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未祭出那招剑开天门成全了后来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与隋斜谷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

牯牛大岗上李淳罡一声“剑来”重归陆地剑仙,李淳罡就是如此拿得起放得下。

“我以手足换手足,敢笑黄龙不丈夫”

徐凤年第一次游历江湖时遇到温华,温华是一个孤身在江湖游荡的小侠,但是令人想不到的是这位小侠虽然听着侠这个字以为再怎么不该太差,但确实他不太好,至少是饭都吃不饱的一个小侠儿。但就是这样一个人却让测算无疑的黄龙士算错了。当温华已闯出温不胜的名头,未来在他黄三甲的帮助下还可称为陆地剑仙,甚至此时还得到了美人的青睐,但是要用他兄弟的性命去换取功名富贵和美人青睐之时,他甚至想也未想,立刻拒绝。至于他从黄三甲那里学到的两剑,他竟是自断一腿一臂,自废武功。而最终当他一瘸一拐走出那个院子,更流着泪,折断木剑,退出了江湖。

他黄龙士不是被称为黄三甲吗?他黄龙士不是算无遗策吗?他黄龙士不是挑动了春秋九国大战吗?他黄龙士不是春秋三大魔头之一吗?那么,他可曾算到一个江湖最底层的木剑游侠儿如此有骨气,如此有胆气。人都说,“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他黄龙士还是个读书人,如果他站在温华的立场上,面临着温华的处境,他能够做出如温华这样的选择吗?每以小人之心去揣度别人,那么,他黄龙士也只能是那负心的读书人了。

“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两不相欠。我张巨鹿最后跟天下百姓无非是要了一壶酒喝,不算多吧?”

张巨鹿一生最最大的追求,不过是为后世的读书人开辟一条广阔的读书之路,使得即使是贫寒的读书人也能够通过科举这条路成为国之栋梁,一展抱负,为国效力。然而,他的理想在当时却与君王的理念相左。所谓“伴君如伴虎”,君王的想法,不过是立万世基业,并让自己的家业为自己的子孙所掌控,世世代代都是自己的天下。在理念相左的情况下,张巨鹿免不了只能以身殉道。

为了给天下人作为垂范,这个权势滔天的老首辅活得并不宽裕,甚至还有些寒酸,自然连累到自己的子孙,所以,他的两个儿子并不喜欢这个老爹,甚至对自己的老爹还有些怨恨,本来,作为张巨鹿的儿子,应该像徐凤年那样,过着鲜衣怒马的纨绔生活,可是,事实却相反,两个儿子活得更像苦行僧,既得不到老爹的庇佑,甚至,还会受到老爹的责罚,因为老爹而受到牵连。

张巨鹿最后是选择慷慨赴死的,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死,恰巧是读书人的生。他的死,带来了无数贫穷读书人的生,他们终于可以有一条光明正大的道路,可以实现人生的理想。当然,为了这个理想,张巨鹿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被诛灭九族,这种酷刑甚至比五马分尸更残酷,但多年之后,读书人会永远记得他,那个碧眼儿,那个终其一生都在为读书人说话的家伙。

“天下风流共一石,独我得意分八斗”

曹长卿的一生之中有很多个称号,比如:曹家最得意、棋待诏、曹官子、青衣儒圣、西楚霸王、曹无敌……但我想,可能他最喜欢的,还是那个最为平凡的棋待诏吧,那时候的他,相比之下,才是较快乐的,记得当时,被誉作独占天象八斗风流的曹长卿还是棋待召,在那年,他遇到了生命中最难忘的人,一笑倾人,一笑倾国。曹长卿与她在花园一隅偶遇,夕阳衔山,她哼着乡音姗姗而来。棋诏亭中,她慢慢挽起的衣袖,轻轻落下的一枚枚乌鹭棋子,何尝不是重重落在了他心头之上。后来,她成了皇后。他与帝王最后争胜于棋枰,她见陛下将败,以怀中红猫乱去繁复棋局,陛下出声呵斥,她只是娇憨一笑如当年,他只得低头不去看。否则以曹长卿的才学,轻松复盘有何难?可是,赢了如何,输了又如何?

曹官子可以说是整个雪中里面最风流的人物了,奈何!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李义山困于一楼,王仙芝自困于一城,而这位曹官子最是风流却受困于情,一生都在为了复国而忙碌。但是不得不说,作为一名读书人,为了那一份执念他做到了!

世人皆说大楚因她而亡,因此他曹长卿不同意,落子太安城,也只为那一句不答应!

“北凉,死战!”

北凉有世间最快的刀、最壮的马、最悍勇军队。北凉铁骑悍不惧死!

天下悍勇只一石,八斗北凉收于库。

言我蛮狄畏我虎,敢讥敢笑不敢触。

世人问我骄兵与悍卒?世人言我穷兵且黩武?

独御北莽十三州,曾扶离阳成共主。

春秋九国,一国功成八国奴

北凉绝不悲凉!

这本书中有太多太多让人忘不了的人物,讲述了太多太多的庙堂之斗、刀剑之争,太多太多让人潸然泪下的情节。

纵使世有千场雪,此生已无悍刀行!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4)

读完雪中悍刀行大概有半年多了,脑袋里仍然有几个场景不能忘却:

1.羊皮裘老头重返陆地神仙,一剑破甲两千六,​不愿意去天上苟活,临终前,拉着绿袍小丫头的手,老眼浑浊,口中喃喃到:“绿袍儿?绿袍儿?”。

2.​陈芝豹倒插梅子酒,一脚将枪尖踢得倒转,梅子青转紫。

3.缺门牙老仆武帝城再战王仙芝,战败,临终前屹立不倒​,身体面向北,“来,给少爷倒酒!”

4.穷小子温华,连最便宜的铁剑也买不起,佩一把木剑,跟黄三甲学了两剑,得知黄三甲要自己去杀徐凤年,自废武功,废掉一手一脚,折断木剑,“小年,我再也不练剑了”​,温华折剑出江湖。

5.​徐凤年孤身入北莽,以损耗自己所有气运为代价斩杀提兵山第五貉,后返回北凉,谍子上报,公子白头。

6.​曹长卿,独占八斗风流(天下风流一共十斗),由王道转为霸道,落子太安城,力竭而死,“这个天下都说你害大楚亡国,我曹长卿不答应!”

7.​轩辕敬城为保护女儿,于山巅高喊:“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两人同归于尽。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5)

终于将《雪中悍刀行》合上了,耗时176个小时啊,都是生命宝贵时光呢[流汗],怎么的也得写点感想才会有所值[傲慢]

1.扁平化历史。春秋故事,秦汉人物,魏晋名士,唐宋风流,元明纷争,各朝各代大事件都能从书中找到影子,读来不能不让人咏叹宇宙永恒、江水不息、青山常在,而一代代英雄虽让历史活色生香,最终却还是转瞬即逝,湮灭在历史长河中。借用书中市井游侠温华之言‘’当下令人忧郁啊‘’[捂脸],但当下还是最好。[呲牙]

2.儒道佛武四大流派玄幻仙侠,精彩纷呈;庙堂权争于细微处听惊雷,江湖闯荡刀光剑影,战争描述铁血雷霆。过瘾,不过好多生僻字词句,查字典,明奥义,好艰辛。

3.人与人之间的情义感天动地。父母子女之间的宠溺舔犊之爱,兄弟之间的手足之情,朋友之间的肝胆相照,主仆之间的情深意重,让人感慨万千,感人处眼泪涟涟[皱眉]。

4.世俗男女之爱贯穿全篇。夫妻之间的相濡以沫,恋人之间的一见钟情、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含情脉脉、至死不渝,海枯石烂,还有市井小民间的各种男女调笑,荤素段子,哈哈,大开眼界[偷笑][偷笑]。

5.最终章以那一声“小二上酒”结尾,感觉妙不可言。意境恰似那明代杨慎的那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悠闲][悠闲]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6)

偶然翻到了天下潮,北凉、雪刀、剑来,一刹那的光影回到自己第一次看到这部书的时光。当时正在备战考研,每天的日子无聊苦闷。休息的时候翻到了这本书,随便看了看,也没当回事儿。可之后,却是再也放不下。考研复习停下来半个多月,都在翻雪刀。白天在图书馆看纸质版,晚上宿舍熄灯看电子版。没日没夜。

后悔吗?如果没有浪费了自己半个多月的时间,或许,考研会更加顺利。

不会的,我现在仍觉得那半个多月的时间是我考研时间里最开心的日子。因为,我看到了很多赤诚的灵魂,读到了很多无悔的故事。

雪刀的江湖里有愿为天下苍生守国门的徐凤年,家与国,不过一肩担之。有无恶不作十恶不赦的将才褚禄山,忠义二字才是唯一信条。有愿为世间所有剑修开山指路的李淳罡,一声剑来问到天下……

雪刀的庙堂里有愿为天下寒士大开黄门的张巨鹿,书生治国只一心为天下。有愿为十万北凉百姓家撑起脊骨的陈望,勿等勿念背负愧疚终生而求苍生太平。有苦心孤诣开源盛世太平的黄龙士,算尽经纬终结乱世求太平……

每一个人,每一段故事,都有一颗最赤诚的心。所以,我喜欢雪刀的江湖,哪怕也有恩仇纠葛;我喜欢雪刀的庙堂,哪怕也有龌蹉诡谲……每个人物,都是主角,都为了自己最诚挚的理想,报以最真挚的热忱。用献血浇筑,用肉体铸就,只为了自己心中的信仰。活着的,是为了理想;逝去的,信仰犹在。没有对错,只有彼此间最纯粹的人格碰撞。

生而为人,当是如此。这就是雪刀,最理想的故事。

苦痛,不过是追寻自己内心真实的反映,终于,我们都会看到,三千潮后,无悔的飞剑。

在此天地间,用最真诚的心意挥毫,堂堂正正,有血有肉的人。

这就是我喜欢的雪刀,这就是我向往的生活。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7)

在《雪中悍刀行》中,有许许多多帮助主角踏入江湖之路的人物。在里面我喜欢的从来不是男主,而是那个用自己性命作拜帖,打开了徐凤年要走的第三条路的老黄。

剑九黄曾在武帝城一战,却也战败,剑九黄在城墙上留了一把剑,也说明了这战还没完。可这一战也彻底让他没了再拿剑的勇气。后来啊,他藏进了徐骁的府邸,当了一名马夫,改名为:老黄。

他陪着他的少爷游历江湖三年,两人一马,在这三年里走了整整六千里,经历了很多,也认识了很多不同的人,有偷红薯被人追着跑,有和他的少爷一起被人追杀,有认识一群口口声声说要打劫,还在他们走前送上银子和食物的劫匪;有一起烤过红薯,一起抓过鱼,一起喝酒吃肉,也在这整整六千里中,老黄解开了多年的心结。

少爷,学武不吃亏,学武不上当。这一句话一遍又一遍的泪目,真的很想再听到老黄叫那句少爷。

回到了府邸后,老黄将他的剑匣扔进了湖里,预示着放下过去,可徐凤年在被林探花刺杀时,跳入了湖中,意外捡到了老黄的剑匣,徐凤年对老黄说:不要扔掉过去的你,没有过去的你哪来现在的你。可他不知,老黄是想放下过去啊。天不怜我剑九黄,世子端酒问苍桑。拿起剑匣的老黄也决定去赴五帝城一战,可在这之前,他指导徐凤年放出了湖底怪人,用剑将他制服,并让他保护好徐凤年,护徐凤年周全。

他先准备去龙虎山,再去武帝城,这一切只为帮徐凤年铺好路我以性命入拜帖,恭迎世子入江湖。

老黄没有用,但老黄也想为少爷做点什么,这是老黄走前说的,他心里清楚,这一趟必定是去赴死,可这场架搁置了这么多年,总要完成。

武帝城一战,他使出了第九剑劣马黄酒六千里,这一剑六千里打出了老黄多年的情感,可最后还是丧失了性命,他死时,盘坐于城头,望向北,死而不倒,嘴里还说着:给少爷上酒。剑九黄这一剑六千里,一剑封神,也让世人赞叹不已。

老狗老狗,天下没有,土里埋骨,甜里寻苦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8)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9)

徐凤年的第二次游历,相较于第一次的老仆瘦马。那是提高了不知多少倍的规格。

一百白马义从遥遥守护,随时准备拼命护驾。青梅竹马一般长大的女子摇身一变成为他的死士,而且一度拼出性命去保护他。更是有成名于江湖多年的老剑神守在最后一刻。更加令人咂舌的当属花魁鱼幼薇抱着白猫窝在世子殿下的怀里,说不尽的风情啊。

我一直不曾理解为何要有这样一次游历,难道就是为了游山玩水,搞出如此的阵仗?

知道吴家剑冢剑冠吴六鼎一根竹竿挑翻世子一座楼船,我才堪堪明了,原来,初出江湖,是要图个名号,扬名立万的。

徐凤年二十年来纨绔荒唐,敢在天子驾崩之日礼崩乐坏,更是强抢民女,欺霸横行。着实给人一种朽木不可雕的印象。对于父王徐骁更是可以追打讨骂,甚至会客时,他坐首位,徐骁只能在旁边赔笑。这等荒诞的场景我辈也只能堪堪一笑。

然而这一路行来,看似漫无目的,却似一曲终了,方觉余味。原来世子殿下在为日后世袭北凉王,接手三十万铁骑铺路,更是为了告诉一路的藩王们,我徐凤年马上与尔等平起平坐,同为藩王。

马踏青羊宫,他藐视吴青峰道貌岸然的双修术;面对青州水师的挑战,他逼迫靖安王世子落水遁逃,更是剑指靖安王,抢夺靖安王妃;武帝城上,他单刀入城,无畏满城剑气,为老黄洒下一碗黄酒;广陵江边,他怒斥广陵王“要你广陵城头尽悬北凉刀”!

世子殿下这一波逞勇斗狠真是气势凶猛,打出了一个天大的名号出来,说到此番游历的惊险之处也是步步紧逼。第一站,作文就遇到失传江湖许久的符降红甲,金木水火土五支化作五鬼一般如影随形,痴缠角斗。几大死士胶着一战仍是不分胜负,惹来车内老剑神李淳罡一剑仙人跪方才有所险胜。第二站,马踏青羊宫,似乎没有太过用力,倒是重获母亲遗物——大凉龙雀。为之后赠与姜泥埋下伏笔。第三站,恋上王家幼女王初冬,惹来青州水师一战。更是与陆丞燕有了交集。倒是这江湖行的一次儿女情。

第三站,当属最霸道一战——靖安王千金买凶,武评榜第十一高手王明寅一路杀来,多少凤字营埋骨襄樊。青鸟背水一战,不惜一死;老剑神缠斗吴六鼎,分身无术;徐凤年一刀斩符甲,初显刀法小成;呵呵姑娘横空出世,救徐凤年于生死一线。这一场江湖,血雨腥风,却是真正的江湖。

第四站,江南道,斩杀士子,为一袭红衣的大姐出一口恶气。表达出世子殿下心中对手足亲人的挚爱。

第五站,徽山大雪坪,世子殿下收入一个强大的盟友。更是看到了轩辕敬城向死而生的生机。世子殿下大雪坪之上对阵龙虎山,留下“还个屁”的经典名言。

第六站,武帝城下,为老黄夺回剑匣,也一刀斩老道赵宣素。殿下身前,不得有碍。所幸得邓太阿赠剑,一缕香火情自此铺陈开来。最可叹还是呵呵姑娘毅然吸走赵宣素留下的恶毒气运。再次救徐凤年一命。

第七站,广陵道,老剑神一剑破甲两千六。天我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江湖真的需要英雄。江湖,才刚开始。北凉,已在囊中。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10)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11)

花了123个小时41分钟,终于看完了这本小说。不得不说,这本小说确实写得很好,无论是主角徐凤年还是其他个性鲜明的配角,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在书中找到自己喜欢的角色。庙堂与江湖,书中所描写的江湖令人向往,在雪中的江湖中,有左手刀徐凤年;有配双刀的白狐脸儿;有天不生我李淳罡,万古剑道如夜长;有今日解签,宜下江南;有官子无敌曹长卿;有一剑六千里的老黄;有桃花剑神倒骑驴看江山;有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太多太多了,多到把每个人单拎出来都可以再写一本荡气回肠的小说。在庙堂之上,作者显然借鉴了明朝,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写人更写人心,所以我更对张巨鹿充满敬佩,钦佩他开创了一个盛世,也敬佩他敢以身败名裂满门抄斩而为后世读书人树立警示碑(与张居正何其相似);庙堂之上有碧眼儿张巨鹿,有坦坦翁,有缝补匠齐阳龙,有以黑白夺太安城的北莽太平令,有一大批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的年轻人,他们的故事同样令人着迷。庙堂之外,沙场之上,同样令人荡气回肠!虎头城攻守战,拒北城外十八宗师拒北莽,以及发生在凉莽战场上的每一场战争都令人向往,恨不得自己就身处其中,成为那死战不退的北凉铁骑的一员!

看雪中这本书很容易被书中某些情节而感动到落泪。书中有父子情,徐晓与徐凤年,有父女情,轩辕敬城与轩辕青锋;有徐凤年与小地瓜,当徐凤年说出:“小地瓜,我终于找到你了”的时候,有多少人会落泪?书中最感动的莫过于兄弟情了,有柿子殿下与徐龙象,与木剑温华,与褚禄山,与袁左宗。或者是同袍情!有坦坦翁与张巨鹿;有谢西锤与寇江淮,曹奔雷;有徐晓与昔日部下,如慨然赴死陆大远,六百老卒送世子殿下赴京……当然,作为江湖没有爱情?怎能没有侠士与仙子?绿袍为爱甘愿让李淳罡刺自己一剑;有白衣洛阳等候八百年;有痴情人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有儒圣曹长卿官子无敌向世人证明西楚亡国不在她;有甘愿让徐脂虎飞升,自行兵解,自己向天在证道五百年的洪洗象;有天下无禅,有她即好的白衣僧人李当心;有喜欢吃酸菜的剑冠吴六鼎与剑侍翠花;当然,有柿子殿下与小泥人等一大众后宫!

总之,《雪中悍刀行》满足了我们对江湖的全部幻想!雪中之后再无江湖可能有点偏颇,但不可否认,这真的是一部好书!心中有个江湖梦的少侠、女侠们都应该来看看这本书!不仅仅是满足了自己幻想,更多的是从书中得到一些教科书上得不到的感动!

北凉不悲凉,最苦是白衣!

“小二,上酒”!

《雪中悍刀行(全集)》读后感_1500字


《雪中悍刀行(全集)》读后感1500字

终于看完本书了,这本书目前为止应该是我看得最长的一本书,竟然看了我一个多月!好多次都有种弃刊不读的冲动,就像我看《海贼王》一样,刚开始内容很热血,很吸引人,到了后面,世界观越来越大,作者收不住了,越到后面就越狗血,有时候都在想后面作者怎么写呀[惊讶],而且跟前面的矛盾的地方很多!

但是作为一个多年看网文,而且一度还写过网文的我来说的话,以网文作者的水准来评价,很有高度,作者在人物和情节铺垫上写得非常好,会造势、起势,写得非常豪气,以前看梁羽生的武侠小说看得多时,觉得武侠应该就是那种武功高强,看金庸的武侠小说,就觉得武侠应该神功盖世,看了《雪中悍刀行》里的武侠发现,武侠竟然还可以这样写,大侠们的气势竟然可以与神仙争高低!不过也正因为作者把大侠写得太高了,都比神仙高了以后,就没法收势、收尾了,直接导致结尾明显非常仓促。就像当年看《七龙珠》一样写到后面把魔人欧布写得那么强大,都没办法圆,只能把孙悟空和贝吉塔无限拔高,然后匆忙结尾!这也可能是这种连载的通病,为了点击率,只有无限写下去才能挣钱,可以写到后面,已经写得作者自己都把握不住了!

不过总的说来,我还是很喜欢这本小说的,因为小说中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温华肯定是当仁不让,他的兄弟情,让人触动不已,温华其实就是一个江湖小人物,他心中的江湖憧憬的是历代江湖豪客仗剑走天涯的神话。他想成为大侠,但是也没有大侠那种霸气,没有那种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的荡气回肠,只有一种小人物的絮絮叨叨,但是虽然是小人物也有江湖梦,最后成了江湖的温不胜大侠,但是知道要去和自己的好兄弟为敌时,自断手,自断脚,放弃自己的江湖梦!人世间可能没有这样的人,但是我就是喜欢这样的温华,有过梦想,有过成功,但是更有义气!就想有这样的兄弟,一起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喜欢卫敬塘:“我于永徽七年离开江南,曾随身携带一袋家乡泥土,十四年后,泥土早已消散不存,只留下这只旧布袋,恳请我死后,北凉马蹄有朝一日能踩在北莽腹地,到时候且取一抔北莽泥土,遥祭卫敬塘”。卫敬塘是张巨鹿的弟子,一个文官,临时扛起蓟州防务。这句话是徐凤年在接收到北凉谍报后赶去横水城的时候卫说的。而徐接收到的密报就只有三个字“卫死守”,徐听后说“疾风知劲草”。卫死守之时已经知晓此中凶险,徐凤年本想将其带回北凉,卫拒绝,大战开始后,卫被袁亭山驱赶至横水城外以步兵数千对抗上万莽骑,惨死。卫敬塘让我想起了两个人,一个是名字叫石敬瑭把燕云十六州送给辽的做儿皇帝的历史罪人,另一个是朱棣靖难时,死守济南忠义不屈的读书人铁铉,朱棣靖难成功,秋后算账,把铁铉抓住,铁铉见朱棣时,骂不绝口,立而不跪。朱棣使其面北一顾,终不可得。愤怒的朱棣令人割下铁铉的耳朵、鼻子,煮熟后塞入他口中,问他滋味如何?铁铉厉声说忠臣孝子的肉有什么不好吃?铁铉仍不屈服,遂受磔刑而死。有时武侠小说世界里说读书人是百无一用是书生,但是《雪中悍刀行》里的读书人很多人都不是,他卫敬塘就是我最喜欢的那个读书人,莫道书生空议论,头颅掷处血斑斑,多么刚烈呀!《雪中悍刀行》还有很多我喜欢的人,那个一辈子瘸腿的北凉王徐骁,特别是站在枇杷树下那段,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虽然我知道是归有光写的,作者盗用,但是读来仍然唏嘘不已!还有为了徐脂虎选择兵解的洪洗象,那个坐在武帝城头的老黄,那个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右骑军福帅陆大远,还有很多很多人物……,所以总的来说还是很喜欢这本书,也推荐这本书,虽然很长,但是真的很不错

值得收藏!雪中悍刀行读后感范本汇集(6篇)


读书之所以是一种乐趣,是因为读书使我们积极思考。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可以写一篇读书笔记,用文字把自己的想法记录下来。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值得收藏!雪中悍刀行读后感范本汇集(6篇)》,但愿对您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一)

烽火的这本书,收了已经好久,一直未能品读,最近总算抽了点时间,也只是浅尝即止,深以为憾。

虽是浅尝,却有种汹涌的情绪想与大家分享,这篇评的名字且不去纠结它,我觉得这代表着本书的一种意境,一种绝尘的气质,具备这样品质的书,必须是一本好书,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这本书的题材并不是大热,但是高人就是高人,出手不凡,文笔绝佳,格局大气,任何题材都能写出好书来。

且说书名,一股悍然之气扑面而来,有种铁血硬气,更有种侠气,雪夜,横刀立马,这是何等的江湖!

再说人物,寥寥几笔,就活生生的跃然纸上,一个个鲜明的人物,就仿佛跟你面对面站着,你似乎能听到他们的呼吸,能看到他们的所思所想,经历他们所经历的,这份功力,当真了得。

主角并未首先出场,先是主角的父亲硕果仅存的异性王徐骁,弟弟徐龙象和收徒的老道,痴傻而有勇力但有坚持的儿子,铁血却爱儿的父亲,仙风道骨的老道,然而这都不是重点,他们都在期盼着的想必是个了不得的人物。然而镜头拉近,乞丐黄老头,逃荒的少年就是他们等待的人物,这样的反差不禁会让我们会心一笑。

和主角相依为命的黄老头,描述并不多,从出场的衣衫褴褛,一头白发,还夹杂几根茅草,总是呵呵的憨笑着,还露出一口缺了门牙的黄牙,毫无一丝高人风范,但是这个陪着他辗转六千里的老人,之后却成了他奋发的动力。

主角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出场,满城惊动十足一副纨绔德行,但纨绔只是表面,隐藏着的是一颗玲珑心和十足的人情味,尤其是对身边的人,不管是丫鬟还是亲人。情也是本书的线之一。弟弟龙象对他的依恋,人屠徐骁看见兄弟情深时的眼泪等等。

人物个个活灵活现,却又没抢了主角的风头,就这么自然而然的安排在主角身边。貌不惊人的黄老头,居然是惊世高手,挑战天下第一失败,头往北,死而不倒,心中想必还挂念着那位朝夕相伴的世子吧。同样为了达成黄老遗愿的世子,开始漫漫人生征途,一副诡奇、秀丽,磅礴的山水画,徐徐展开。

主角的性格塑造无疑是相当成功的,玩世不恭又很细腻,杀伐果断不乏温柔,绝顶聪明掩藏在纨绔的表面下,这种独特的人格魅力吸引着所有的人,美人,豪杰,最终的成就必然也荡气回肠,读来欲罢不能。

这是本需握在手中细细研读的书,虽说现今的网文追求一个爽字,但有这么一本值得慢慢品味的书,不得不说是好书人的幸运。

好书需品,与诸君共享。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二)

终于将《雪中悍刀行》合上了,耗时176个小时啊,都是生命宝贵时光呢[流汗],怎么的也得写点感想才会有所值[傲慢]

1.扁平化历史。春秋故事,秦汉人物,魏晋名士,唐宋风流,元明纷争,各朝各代大事件都能从书中找到影子,读来不能不让人咏叹宇宙永恒、江水不息、青山常在,而一代代英雄虽让历史活色生香,最终却还是转瞬即逝,湮灭在历史长河中。借用书中市井游侠温华之言‘’当下令人忧郁啊‘’[捂脸],但当下还是最好。[呲牙]

2.儒道佛武四大流派玄幻仙侠,精彩纷呈;庙堂权争于细微处听惊雷,江湖闯荡刀光剑影,战争描述铁血雷霆。过瘾,不过好多生僻字词句,查字典,明奥义,好艰辛。

3.人与人之间的情义感天动地。父母子女之间的宠溺舔犊之爱,兄弟之间的手足之情,朋友之间的肝胆相照,主仆之间的情深意重,让人感慨万千,感人处眼泪涟涟[皱眉]。

4.世俗男女之爱贯穿全篇。夫妻之间的相濡以沫,恋人之间的一见钟情、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含情脉脉、至死不渝,海枯石烂,还有市井小民间的各种男女调笑,荤素段子,哈哈,大开眼界[偷笑][偷笑]。

5.最终章以那一声“小二上酒”结尾,感觉妙不可言。意境恰似那明代杨慎的那首《临江仙》: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悠闲][悠闲]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三)

噫吁嚱,只道是滚滚黄沙淘尽英雄。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哪怕强如李淳罡之流,在时间面前,也是化为一抔黄土。

人这一生,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即可。一代儒圣曹官子,一生立志复国,功成之际为苍生慷然求死;桃花剑神邓太阿,一生放荡不羁,却为苍生誓守国门;改革巨匠张巨鹿,为了削藩,坦然赴死;白衣兵圣陈芝豹,知恩图报,宁可他负天下人

雪中写活了一个个配角,李义山,赵长陵,徐脂虎,徐渭熊,徐龙象,褚禄山,袁左宗,齐当国,燕文鸾,谢西陲,寇江淮,徐北枳,陈亮锡,孙寅,洪冼象,李当心,东西,南北,隋斜谷,吴六鼎,翠花,老黄,李翰林,洛阳,徐婴,余地龙,王生,曹小蛟,吕云长,董卓,北莽女帝,拓拔菩萨,韩生宣,黄龙士,卢生象,顾剑棠,袁庭山

..这大概是我看小说有史以来,记得最多的配角了吧。

以前听说,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令。今读雪中,方知英雄令后,武侠未衰。庙堂与江湖,多么令人心驰神往~

一人一马一壶酒剑来!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四)

花了123个小时41分钟,终于看完了这本小说。不得不说,这本小说确实写得很好,无论是主角徐凤年还是其他个性鲜明的配角,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在书中找到自己喜欢的角色。庙堂与江湖,书中所描写的江湖令人向往,在雪中的江湖中,有左手刀徐凤年;有配双刀的白狐脸儿;有天不生我李淳罡,万古剑道如夜长;有今日解签,宜下江南;有官子无敌曹长卿;有一剑六千里的老黄;有桃花剑神倒骑驴看江山;有无敌一甲子的王仙芝……太多太多了,多到把每个人单拎出来都可以再写一本荡气回肠的小说。在庙堂之上,作者显然借鉴了明朝,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写人更写人心,所以我更对张巨鹿充满敬佩,钦佩他开创了一个盛世,也敬佩他敢以身败名裂满门抄斩而为后世读书人树立警示碑(与张居正何其相似);庙堂之上有碧眼儿张巨鹿,有坦坦翁,有缝补匠齐阳龙,有以黑白夺太安城的北莽太平令,有一大批修身治国齐家平天下的年轻人,他们的故事同样令人着迷。庙堂之外,沙场之上,同样令人荡气回肠!虎头城攻守战,拒北城外十八宗师拒北莽,以及发生在凉莽战场上的每一场战争都令人向往,恨不得自己就身处其中,成为那死战不退的北凉铁骑的一员!

看雪中这本书很容易被书中某些情节而感动到落泪。书中有父子情,徐晓与徐凤年,有父女情,轩辕敬城与轩辕青锋;有徐凤年与小地瓜,当徐凤年说出:“小地瓜,我终于找到你了”的时候,有多少人会落泪?书中最感动的莫过于兄弟情了,有柿子殿下与徐龙象,与木剑温华,与褚禄山,与袁左宗。或者是同袍情!有坦坦翁与张巨鹿;有谢西锤与寇江淮,曹奔雷;有徐晓与昔日部下,如慨然赴死陆大远,六百老卒送世子殿下赴京……当然,作为江湖没有爱情?怎能没有侠士与仙子?绿袍为爱甘愿让李淳罡刺自己一剑;有白衣洛阳等候八百年;有痴情人轩辕敬城请老祖宗赴死!有儒圣曹长卿官子无敌向世人证明西楚亡国不在她;有甘愿让徐脂虎飞升,自行兵解,自己向天在证道五百年的洪洗象;有天下无禅,有她即好的白衣僧人李当心;有喜欢吃酸菜的剑冠吴六鼎与剑侍翠花;当然,有柿子殿下与小泥人等一大众后宫!

总之,《雪中悍刀行》满足了我们对江湖的全部幻想!雪中之后再无江湖可能有点偏颇,但不可否认,这真的是一部好书!心中有个江湖梦的少侠、女侠们都应该来看看这本书!不仅仅是满足了自己幻想,更多的是从书中得到一些教科书上得不到的感动!

北凉不悲凉,最苦是白衣!

“小二,上酒”!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五)

第三次重温经典,烽火的文还是细腻,借用别人评价分享一下。

处处江湖,最暖是人心

书中千股风流气象,拙笔胡诌凤毛麟角,吐一二看完《雪中》的书生意气。

——题记

一、李淳罡——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

老剑神是我书中尤为敬佩的人物,黄龙士曾经说断了一臂的李淳罡是真正的风流人物,但是在我看来,无论是否断臂,老剑神都称得上风流无匹。未曾断臂之前的李淳罡入一品境界之早让人望之咋舌,一人揽尽整座江湖的风流,一往无前;在绿袍死后,武帝城与王仙芝一战,与人互换一臂,心境受损,连番跌境,难在在巅峰时期遭受如此打击。后来随徐凤年一番游历,种种精妙,笔力有限无法重演,一剑仙人跪,两袖青蛇舞,剑开天门,一声“剑来”最后重归陆地神仙,以一人战千甲收官江湖行;最后的最后,那般骄傲,不肯老死手脱剑,借剑几千里,遇水劈水,遇山开山,传授剑道邓太阿,留两愿于江湖:李淳罡愿世间心诚剑士人人会两袖青蛇。李淳罡愿天下惊艳后辈人人可剑开天门。

李淳罡让我敬佩的地方有太多,第一当然是他痴心剑道,是真的为之可生可死。武当山上的剑痴,吴家剑冢的剑道,这些都可谓真剑士,毕竟能矢志不渝的追随心中所爱的人,少之又少。文中徐凤年和轩辕那谁某次谈到他平生所见两个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理想的人,只有小泥人和挎着木剑的温不胜。但是透过书所见,剑道一道,却有很多这样的人,这些人在常人看来放弃了很多,极为艰难地走在一条有很多人走的路上,前有神仙般人物难以望其项背,后有骨骼惊奇的可畏后生,仍然愿意做虽千万人吾往矣。由剑道可推天下道,天下事,大概处处皆江湖,得失间的这些恒心毅力,我试问目前我可能做不到,但放眼望去到底还是有人能做到,所以敬佩之,此为其一。

李淳罡让我敬佩第二点是其胸怀,邓太阿赠剑十二相比之下就显得略不干脆。他一生的收官之作,飞剑传道,以邓太阿之口所说,他的可贵之处在于,道虽不同并不强求,只是将他所走这条路上的风景体悟传于后人,替剑道开山,临终两愿更是留后人良多希冀。为人前辈先锋,以身作表率往往还不够,武道的继承,不在技术而在精神,心胸眼界。为人师表,道不同可以不强求,但未必不能殊途同归浩然大道。怕教好徒弟饿死师傅而藏私是为人师不当为之一,道不同不相为谋,爱惜自己羽毛或者养成一颗强扭的瓜,是为人前辈师者不当为之二,怕后来居上而心存狭窄不惜才反而排挤打压则是无论何种都不当为之最。

第三点就有点苦涩了,最苦是相思,最远是阴阳。当年醴都绿袍之死可谓是他剑道一心结,之前修的是无情剑,并非无情只是不动情,等到后来江湖行,为绿袍终于挥出仙人一剑,再到后来重回陆地神仙境界。为情几十载画地为牢,到最后无心江湖。这里不是称赞类似要美人不要江山的小女子意淫,不过是每段年岁心境不同,但只要是真情,爱之惜之,为之甘苦皆无妨,敢爱敢恨,所做不悔,认清本心才是最艰难的事,所以这个佩服,佩服在他的画地为牢以及之后的离开,此外因情顿悟的境界飞升不过是相辅相成以及锦上添花。

未曾体会到曹官子怎么占据八分气象,但着实能够感受到侠之大者纵穿一破羊皮裘也有大气象。

情篇

雪中悍刀行读后感(篇六)

初读时最喜李淳罡,总以为青衫剑神有说不完的写意风流,前半生是“天不生我李淳罡,剑道万古如长夜”的轻狂,后半生有“一剑开天门、万里借剑邓太阿、广陵江一气破甲两千六”的潇洒。这种人生太完美,如果没有那一场感情,羁绊他一生的话。后来再看,其实他的江湖是很乏味的,之所以一个人可以让一座江湖老去,他做到了前无古人,却没有等到“后有来者”。

贯穿了整个大学生涯的一本书,漫长的拉锯阅读在心里留下了灰蒙蒙的一群人。李淳罡年轻时不懂爱情,以至于他后悔一生;曹长卿爱了一生,却不知是否为爱情;轩辕敬城读成书圣,还是以死来解决多年荒唐的感情。轩辕青锋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是那个人,如此年轻式的感情。爱情本是狭隘的、虚拟的、俗气的,但书里的爱情是超脱一切的,不以生死为限,不以时间为结。想想洪洗象,修炼七百年只念江南一袭红衣,想想南北小和尚,愿为李东西立地成佛。总觉得每个人都很完美,总觉得每个人都有遗憾,像极了我们。

温华才是书里最应该被羡慕的人吧,江湖有他,身边有她,即使是以铁与火这样的方式。结果对了,就都对了。

我总是在想,是不是年轻时每一个看似很小的选择都会决定我一生的走向,喜欢一个人,去一个地方,放弃一件事,甚至说过的一句话。回头看时间,冗杂得如同理不清的线,有人在牵扯,有人在打结。

本想借这本书回忆一下大学生活,没想到在众多画面之中,记忆最深的竟然是晚上坐在新体上,喝着啤酒,嗑着花生,对下面跑步的同学高喊着加油!

呵!微醺的唱腔,狂浪的诗文,飞舞的长发,月下的少年,这些美好到极致的事情,毕竟都有存在过啊。

热门范文:《活着》读后感万能版八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每个人在看完一本书之后,都会有不同的看法和见解。此时就可以写一篇读后感来记录下自己的收获和体会。读后感是人们从书中得出的一些启发和心得。那么,怎么样才能写好一篇读后感范文呢?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热门范文:《活着》读后感万能版八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活着》读后感【篇一】

面对家境的没落,面对自己的父亲母亲,甚至自己的儿子、妻子、女儿、女婿,还有五岁大的孙子相继离开人世,一位老人仍坚强的活着,他就是福贵,当他的家被他败光时,他是坚强的;当他被国民党拉去当兵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儿子因抽血过多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妻子因病去世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儿因生产大出血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女婿出事死去时,他是坚强的;当他的孙子夭折时,他是坚强的……风雨无法使其失去力量,别人的歧视也不能使其丧失斗志,他用行动向我们诠释了——坚强!

无论什么时候,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坚强的活着。

活着是一种勇气的体现,更是坚强的体现,当你不再坚强时,你就会失去许多。

人为什么能活在世上:因为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坚强支撑着人们,这种力量使人们生活几万年,使人类可以在地球上繁衍生存。

每至农家见到一位老头牵一头老牛,我就会想起那位叫福贵的老人,一个人生活在农家。时而拍拍黄牛,时而向西方望去,那是他七位亲人的坟墓,他放下锄头,向着落日,看太阳将最后一抹光芒洒向西边的黄土上……

坚强地活着,不应白在人世间经过。坚强地活着,面对一切困难欣然向前,面对逆境毫不退缩。

每每想到这位老人,我想对他说:你的名字叫坚强!

《活着》读后感【篇二】

这本书题为“活着”,写的却是“死亡”,这是一部为内心而写的著作,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苦难后依旧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故事讲述了男主角福贵儿的一生。福贵儿年轻时沉迷于吃喝嫖赌,一言不合就打媳妇儿家珍。有一天,家产被败光了,输给了一个叫龙二的人。亲爹被气死了,家也被人夺了。

福贵儿终于洗清革面,怀着儿子的媳妇儿却被岳父接回了城里,后来又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娘生病了,福贵儿去城里买药被国民党抓走,在硝烟弥漫的战火中活了下来,遇到解放军,回了老家。回家后娘死了,女儿病成了哑巴。(看到这里,我以为作者会写龙二霸占他的妻子之类的,不仅没有,反而龙二的结局出乎意料)

福贵儿回来后,土地改革开始了。龙二因为不肯分田产,被枪毙了。福贵儿很是感慨,如果当初他没有输光家产,现在死的就是他了。到这里,我以为好日子就要来了。没想到,现实永远没有更惨,只有最惨,真正的悲剧才刚刚开始。

家珍得了软骨病,干不了活,家里负担加剧;政策变化,家里越来越穷;曾经的战友成了县长,却间接害死了自己的儿子有庆(有庆死于为县长夫人输血,抽干了血而死);女儿凤霞与城里的偏头二喜结婚,死于生产;女儿死后,妻子家珍不久于世;年幼的外孙被接到乡下与自己同住,自己年迈贫穷,生活艰苦,让孙子死于吃豆子撑死。

多年以后,年迈的福贵儿牵着他年迈的老牛,哼着欢快的小曲儿,给在乡间收集歌谣的“我”讲述了他的一生。本书故事篇幅并不长,两个小时就可以看完,看到结尾,我还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可能我内心在期待某种逆风翻盘,从始至终故事却都在朝着反方向发展。

可能越是穷苦的人才越能体会到这种与生活作斗争的辛酸,和灾难降临时无能为力的苦楚。曾经我因一些生活琐事与朋友争吵,看完这本书再去回顾那些琐事,与生死比起来,那又算得了什么?曾经我所坚持并奉为真理的“对”与“错”是否局限了我的眼界与格局?

我一直认为,一本好书带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学会放下,学会宽容,学会柔和。《活着》也是如此,把自己当做富贵儿去历经沧桑后,剩下的只有感激,感激曾经经历的一切,感激现在所拥有的一切,感激未来将创造的一切!

《活着》读后感【篇三】

首先,一口气读完《活着》这本书,全程好像有一只手在按压着我的心脏。生命总是这么无常,像有庆,像二喜,像苦根,像保大却还是没了大的凤霞。

温情总是片刻,苦难却一直如影随形。生命却也如此的顽强。富贵的双手,送走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从死在粪坑边害怕被人看见的父亲,到被豆子撑死的苦根。

经历了三代人的离别,却仍然乐此不疲地与命运交着手,枕头下放10块给自己收尸的辛苦费,至死方休。

我的人生经历尚短,见识尚浅。但《活着》之于我的意义,是在每一个自觉生活太苦,人生太难的夜晚和瞬间,想到那个裤裆像水袋一样耷拉着的老人,活着,就什么都有可能。

其次,这本书以一个青年的第一人称讲述开始,遇到福贵后,便由他接盘小说主体。福贵一生毫无作为,只是在解放前后的大环境中颠沛流离,子孙后代尽数夭折。

如果以结果为导向,福贵一生毫无意义,但是这位青年却能耐下性子,听福贵讲完了自己的一生,并且听得饶有兴致。

我回头一想,才明白余华以这样的方式写下这部小说正是挑明了他的立场,生活的意义是以过程为导向的。准确地说,活着的意义,于旁人来说是以结果为导向的,于自己来说是以过程为导向的。

主人公福贵从一个大富大贵的地主家的儿子到输光所有家产,变得一贫如洗。这成为了他人生的第一个重大的转折点,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转折点。

他的行为、思想都开始慢慢转变,正确认识到自己的现状,并且用尽全力去改变它。他开始学习种田,开始为以前对待妻子的行为感到后悔。

他肩负起家庭的责任,开始一步步走向成熟。但是,生活所迫,福贵一家为了让儿子有庆念书商量着把凤霞送出去。看到这里,我心里一紧,想着要是我生在那个时代想必也是这样的遭遇。这种情节太真实了,所以才感到特别痛心。

最后,这本书的作者余华用简洁质朴,冷静却并不冷漠的文笔讲述了老人富贵的一生,这是一部彻头彻尾由人间悲喜堆砌的故事,悲恸之后流转出温情,而后又骤然悲伤。

读完之后,仿佛是亲自在田埂上听完了富贵讲述自己饱经命运摧残的一生,有悲伤,有叹息,有无奈,只道是命运早已注定,多少人能如此千钧一发,而后从自己的生命里开出坚强的花。

日暮时分,佝偻的富贵跟老牛的背影,应着黢黑大地的召唤,缓缓地消失在炊烟和夜幕之中了。

《活着》读后感【篇四】

《活着》这本书给我的阅读的体验实在是太讽刺,太戏剧又太过沉默,还掺杂着一些无法理解的苦痛,这让我久久不能释怀。

我跟着福贵看他从一个爱好赌博的公子哥变成一贫如洗的穷光蛋,觉得实在是活该。

可是看到后面,看着他身边的家珍、有庆、凤霞.......一个个死去,看着他一次次受到生活残酷无情地打击,我却开始在盼了,盼着能它有一个转折,盼着福贵最后能有一个被安慰的结局。

可越看后面越没有希望,越看后面甚至想:“接下来福贵也应该要死了吧。”然而出乎意料地,福贵就这么平静的接受了一切,作为家里最后一个人默默地活着。

看到这个结局,我心里的那些郁结像是和他的歌声一起,在空旷的傍晚和风一样飘扬,存在着,却没有那么真实沉重了。

回过神来,是他的活着安慰了我。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中国的思想一直是这样的,沉默,温婉,不动声色。

我们讨厌激进地争执,暴力地冲突。“有什么事先坐下来好好谈谈,别激动。”这是我们常挂在嘴边的话语。

“润物细无声”这种中国特有的想法,是来源于无数和福贵一样能忍受生活的幸福苦难的人对它的参透和顿悟。

我们更习惯在“忍受”中去生活。不是说我们不会奋起反抗,中国近百年的斗争已能完全地展现我们的不屈。而是我们对待生活更像是一种“品尝”,我们会细品它其中的酸甜苦辣,认为生活自有“命数”,悲喜都是老天给予我们的体验。

既来之则安之,不怨天尤人,把苦难欢喜都往自己的肩上扛。这应该是刻在骨子里不需要别人教授的思想。

像福贵这样令人敬佩的活着的人,在我们这种常人看起来的确是太通透豁达,但我也明白他们也的确存在于世间,以前有,现在有,未来也会有。

现在想来,我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虽然情绪波动很大,却意外地没有掉下眼泪,是不是我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就像在和福贵一起度过他的一生?一切发生的太过仓促,来不及在这漫长的生命里停下来放置悲伤,就被命运的手无情地推进到下一个猝不及防里,再次轮回。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当自己置身于他的生活时,有的只是充满着对未来的下一个未知的彷徨,哪还能闲心置身事外去评价这段生命于人来说究竟是悲是喜?

自己真正能做的,只是在承受着生活的重压下,自己去感受活着的幸福的辛苦罢了。但我现在如果回去再看一遍估计会哭得泣不成声吧。

因为哭生活为何如此残酷,哭这样的事情在现实中的确存在,哭福贵无声的坚毅,哭活着的意义。

我会想如果我是福贵我会不会,能不能像他这般活下去?我想不出。

也许福贵把活着本身当成一种恩赐,像曾经引起热议的一位宁波小学生说的话:“如果将我出生的那一刻定义为拥有全部时间的话,时光确实从我手中流逝了;但如果将我死去的那一刻定义为我拥有了自己全部时间的话,那么,我一直都未曾失去过时间,而是一直在获取时间。”

我们一直在从时间0开始获取时间,我们一天天活着,就一天天多出了每一天的时间。

而在“活着”争取时间的途中,又混杂着无数难以忘怀的遇见和悲喜,这是渺小的人从无法抵抗的自然苍天那里得到的独有恩赐。

所以,活着本身就是一件幸运的事情。活着本身,就值得让我们去活着。

《活着》读后感【篇五】

余华的《活着》让众多读者感慨,有人对主人公福贵产生了怜悯之情,我却从中获得了一份宁静。

地主家的儿子福贵嗜赌成性,肆意挥霍家中的财产,最后一贫如洗。然而祸不单行,接二连三的大灾难降临到他的头上。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女婿、孙子相继离世,命运多舛,最后只剩下他和一头老牛相伴终老。

面对家人的离去,福贵却没有被悲惨的现实打败,他仍怀着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被命运碾压过,才懂时间的慈悲”,他把痛苦交给时间。没有血泪地控诉,没有撕心裂肺地尖叫,甚至都没有愤怒。有的只是福贵在生活中磨练出来的无边无际的包容着的一切。以致后来时间里再大的灾难来临,福贵也能将它消解,坚强的活了下来,不闹不争。人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我被主人公福贵的平静而坚韧所震撼,生命的意义即在于生命本身存在的价值,它来自活着,“活着”便是全部意义。

抽象的苦难是易于接受的,最不可接受的是, 眼睁睁看着这些痛苦都加于那些最为善良美好的人物身上。福贵面对这些善良的人的离去,面对这些这些人生的无常,残缺与痛苦以及人生历程中无法避免的劫难,祸患之力的压迫,没有抱怨命运的不公,没有颓唐消沉,没有像春生那样用一根绳子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也没有像路遥小说《人生》中的主人公初遭挫折时虐待自己,而是默默在角落里舔着伤口,超然而平静。

无谓的抱怨不如平静的接受,学会超然和平静面对困难,困难就会迎刃而解。正如黑塞所言“有勇气承担命运这才是英雄好汉”,我们应该要像福贵一样把脸迎向阳光,鼓起勇气去面对困难,面对生活中的不如意。

苦难加上忍耐,塑造了他宽广、坚韧、温婉的性格,他活着,却并不是福克纳《喧闹与骚动》的结尾所说的那样“在苦熬”。对福贵而言,苦难已消失于无形,他的内心有的只有道禅思想中那种面对生活时的超然和平静。而能够让福贵如此超然和平静的正是苦难本身。拥有过财富地位、女人,他没有珍惜,最后失去了这一切,但他却得到了爱。他拥有母亲无私的爱,拥有妻子忠贞不二的爱,拥有孩子、女婿的孝顺和尊敬,正因为他拥有并珍惜这些,在经受如此巨大打击后仍能乐观面对。

然而小说中并非只有主人公一个人能够面对苦难时表现出超然和平静。福贵的母亲临死前对福贵说“活着就有可能,死了就什么都结束了。”没有抱怨不公,只希望能够平静的活下去。家珍更是不想争什么,对福贵说“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只求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不追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了。处于当时底层社会中的劳动人民,面对不公和不幸却学会了隐忍和平静对待。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杨绛百岁时曾说“我们曾如此期盼外界的认可,到后来才知道世界是自己的”。一个人有限的生命里还是平常点好,无需去争太多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学着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东西就够了。并在生活中学会隐忍,学会承受苦难,承担起自己的责任,从容平静的面对生活,不要被小挫折、小困难打败,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不因水的清淡而厌倦饮水,也不能因生活的平淡而掘弃生活,把脸迎向阳光,享受和珍惜每一天活着的生活,这便够了。

《活着》读后感【篇六】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没错,只有活着才能“活”。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写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一个特殊的年代,那个年代经历了战争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受了家庭的兴旺到衰落。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钱财,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骨瘦如柴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从去年开始,我就经常担心各种事情,怕自己出现什么意外,刚好那时学校发给了我《活着》这本书。看完后,我觉得这些担心根本不用存在,因为只要有一颗想要活着的心,什么困难都无法阻挡你。

但读到家珍死去时,我几乎看到了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那时忽然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哭,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眼泪——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打击。因为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时,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让他们安安静静地离开吧。但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敢于面对家人、朋友的离开呢?我是否敢于面对自己呢?我不敢回答。

或许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受荣华富贵,有人却要像福贵一样,劳累、坎坷地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平,无论怎样做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但只要活着,就是一种幸福。福贵的一生就像一艘小船,漂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他只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救命“稻草”不放手,努力活着。

看完书后,我不禁为福贵感叹,为他有一种“忍”的力量而感叹;为他无论生活多艰难,都会努力活下去而感叹;为他……

活着,就要努力生活,享受这个美好的世界。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让我们一起“好好儿活”!

《活着》读后感【篇七】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的《活着》写出了真正的意义,书中主人公小时候是个富家公子,因为年轻时吃喝嫖赌,将家产全部败光。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他的一生曲折多变,最后他没有了所有的依靠,所有的亲人,只剩他一人孤独的活在世间,但他依旧活着,他努力赚钱,只为买一头牛,与自己共度余生。

富贵坎坷的一生告诉我们很多人生道理,生命中充满了无数的坎坷和挫折,但这些都不能成为阻碍我们前进的道路,我们可以被打压,但是不能被打败,要努力,勇敢的活着。或许,人们活着就是为了自身而活,而不是为了人以外的任何东西而活。如果要说活着的意义,那就是为自己而活,并且活的精彩,因为时间会证明一切。

生命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余华

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

——余华

检验一个人的标准,就是看他把时间放在了哪儿,别自欺欺人;当生命走到尽头,只有时间不会撒谎。

——余华

《活着》读后感【篇八】

如果我们有更多选择,就不会有这么多咄咄逼人的欲望。但是我们只能沿着这条狭窄的小道,麻木地走过去。不得不说,这也是一种可悲。

我也懂得做人应该积极乐观的处世至理,读余华的小说《活着》,我的人生观却没有特别大的改变。要说收获,则无非是在感叹之余,再一次被提醒:人应该知足。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面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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