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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亮传读后感

小编分享:诸葛亮读后感合集七篇。

“书当快意读易尽,客有可人期不来。”书是阳光,能照耀万物之灵。博览群书的人,往往知识丰富,能集众家之所长与其身。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你印象深刻的读书心得是哪一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编分享:诸葛亮读后感合集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诸葛亮读后感(篇一)

周瑜去世时曾留下一句感叹“既生瑜,何生亮”这是否说明能料知“过去未来”的诸葛孔明能力就大于周瑜呢?

小说一般都带有艺术性,个中人物也总是少不了有作者的感情亲疏在里面。而诸葛亮就是一个渗入了太多作者的感情色彩在里面。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过去与未来了如指掌。大到人的思想,小到一只蚂蚁。世间万物好象尽在“玩弄”之间。躬耕于南阳的诸葛亮在南阳就真的能学到如此本事吗?也许不怀疑的是诸葛亮的确有“惊鬼泣人”的本事。但他在三国演义里所主持的历史事件也太传奇了些吧。正如易中天先生所说的“也许诸葛亮的确是位有能力的指挥者,但他并不一并是杰出的军事家”,“草船借箭”让野心勃勃的曹操一兵一卒都不敢发。供手相让十万支工箭。“火烧赤壁之时更是能够纽转四季,把在当时根本不可能有的东南风给“借来”了。也“顺便”把赤壁的主要功劳也夺走了。所以后人云“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深秋锁二乔”,“空城计”更是把一代英雄谋略家司马懿吓跑了,十多万大军居然按兵不动。事物总带有传奇色彩,三国的作者更是把诸葛亮棒上了智慧的顶层。从中也加入了一些不可能发生的事。目的只是让诸葛亮的传奇人物构造更加的神奇。

诸葛孔明也确实有他独有的能力之处,他能“征服”关羽,张飞这样名将。能让“常胜将军”赵子龙对他敬佩有加,的确要有过硬的能力。未出南阳时就能道出未来的三分天下的局势。二十八岁出山的他更是让一无所有,还碌碌无为,停留在强敌的要胁彷徨之中的刘备建立自己的皇权。其中必不可少的是诸葛亮的大力支持。但要说最聪明者,最会运筹帷幄者未必就是诸葛亮。因为周瑜有能力十七岁就当上东吴的都督,较起诸葛亮的成名早上十一年之久。况且东吴也定不会选个庸者当统帅。致江东人民安危于不顾的。再者在曹操集团里还藏有姣龙。司马懿的存在无疑这又是诸葛亮的一心头大患。诸葛亮在三国中的事迹就算有多精彩,但毕竟他是作者一“感情人物”我们有时会用怀疑的眼光去看待。但像司马懿,周瑜等这样的人才并没有过多的让作者在感情上有所关注。所以他们的一行一动。所用的一计一谋往往具有很高的真实度。

三国并不缺乏有能力之人,在我们关注一人才时要学会用辨识的眼光去看待。不要墨守成规。

诸葛亮读后感(篇二)

刘备三顾茅庐,终于用实际行动感动了诸葛亮,诸葛亮开始帮助刘备统一天下。诸葛亮是一个爱动脑筋的人,常常想出一些办法使敌人大败。他通过草船借箭、火烧赤壁、计取荆州、三气周瑜等计谋帮助刘备占有一番天下,最后他鞠躬尽瘁,为国家奉献了一生。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做事必须真诚,一心一意地干好一件事,不能一件事没干完又去干别的事,考虑事情要非常仔细、周到、全面,才能把事情做好。

诸葛亮读后感(篇三)

三国志是一本历史书,三国里我最佩服的人物就是诸葛亮,读完《诸葛亮传》之后我更佩服他了。

诸葛亮是三国时期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蜀国的丞相,他字孔明号卧龙。记得在刘备三顾茅庐时曾说过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这句话的意思也就是说我有了孔明,就像鱼有了水。因此更加说明了诸葛亮在当时的地位。

为什么我那么欣赏诸葛亮呢?是因为诸葛亮是一个国家统治需要的忠臣,是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诸葛亮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并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巧摆八阵图,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这些都是令人叹服叫绝,意想不到的。如果当年刘备听了他的劝告没有伐吴,也许三国之后不是晋,而是刘备复兴的汉朝。

诸葛亮他又远大的志向,他聪明过人,他爱民如子,他是刘备的得力助手,他忠诚于主,他奖罚分明,他用兵如神,他深得军心、深得民心,深得民心者得天下。

诸葛亮,后人都把它比作榜样,他流芳百世,就是因为他的精神可贵。我也要向他学习,将来做一个回报社会的人。

诸葛亮读后感(篇四)

诸葛亮这名字真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之所以流传广泛,就我总结,有以下几点:

其一,诸葛亮忠心之度,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有过之而无不及也。诸葛亮本生在隆中,后经徐庶介绍,效忠于刘备,从火烧新野到六出祁山,无不是诸葛亮出谋划策。如果说,在蜀汉的鼎盛时期,诸葛亮是为了荣华富贵的话,那在大意失荆州和火烧连营白帝城刘备驾崩后足以见其忠心了。那时,诸葛亮完全可以夺阿斗之皇位,自封为王,但是因为刘备的嘱托,他却要支持辅助阿斗,六出祁山,成就霸业。为了汉室的大业,为了天下的老百姓,诸葛亮付出了太大,太多的精力,53岁就死于军中,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

再者,诸葛亮乃是千年一遇的奇才,什么事都能有所预见,未出毛庐能预见三分天下之格局他虽无张飞之猛,关羽之勇,可凭他那治国的才能和用兵如神的计谋比起来却毫不逊色。比如七擒七纵孟获,诸葛亮不是一昧的屠杀生灵,而是运用智慧,攻心为上。此类事情,如空城计,用镇静自如、弹琴饮酒的姿态,赶走了百万雄师。气死周俞吓走活仲达令我不得不佩服他。

其三,可惜的是,因为智者千虑,必有一失,而诸葛亮失的偏偏是最重要的军事基地──街亭。这是用人不当,忘记了先帝的再三叮嘱:马稷言过其实,不可重用。这就证明,人难免有错误。

在那时,诸葛亮能具有这样的才智,忠心,真是不可多得的奇才。可惜,未能成大业啊!

诸葛亮读后感(篇五)

诸葛亮出生在琅琊阳都,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后来,又有一个弟弟。诸葛亮从小聪明好学,虽然没有老师,但他仍然坚持自学,边耕种边求学。诸葛亮和黄承彦的女儿成了亲,很欣赏她的才华和人品,对容貌根本不屑一顾。后来,刘备三顾茅庐才把诸葛亮请出山当军师,刚开始,将领们对诸葛亮很怀疑,经过第一场战,众人对诸葛亮心服口服,最后,诸葛亮死于旧疾。

从中有一副对联可以概括诸葛亮一生的功绩:收二川,排八阵,六出七擒,五丈原前,点四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上联收西蜀,定南蛮,东和北拒,中军帐里,变金杜驳神卦,水面偏能有火攻。下联。

从中我悟出了,人要好好学习,才能像诸葛亮一样聪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诸葛亮读后感(篇六)

读了若虚写的长篇小说《诸葛亮传》的第一部,我的感触很深。

不要被挫折和困难打倒。没有哪一个人的人生中不经历痛苦和挫败的。面对挫折,你不应该感到悲伤、难过。你应该抬起头来,面对现实,反过来再想一想,挫折是不是给到你什么教训和启发,教会了你什么,改变了什么。其实,每一个人的成功都离不开挫折,每一个成功者都是从一个失败者走来的,关键在于你是否能在一次次挫折中坚持下来,而且能从一次次失败中总结出一切成功的元素。

比如说英国作家夏洛蒂三姐妹,小时候的生活十分贫困,长大后还当过家庭教师。可是,尽管这样,姐妹们心中却有一个相同的且不变的梦想——用笔敲开幸运之门。经历过重重阻挠的三姐妹,根本没有打算放弃,而是走上了写小说的文学之路。她们坚持不懈,终于用三本著作-《简·爱》、《呼啸山庄》、《艾格尼斯·格雷》,震惊全世界,用成功捍卫住了自己应有的尊严!

“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只要勇敢地面对一切,并持之以恒地向着目标奋斗,成功终会属于你!

诸葛亮读后感(篇七)

《诸葛亮传》主要写了三国时期诸葛亮的平生经历,以及魏蜀吴三国的争斗。

在人们的眼中,诸葛亮是一个神通广大的人。在《三国演义》和《三国志》中,都有对诸葛亮的称赞。诸葛亮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这几点:

一、他会用人。看过《三国演义》的人都知道,蜀国的败落是因为诸葛亮不会用人,但事实证明诸葛亮一直是蒙冤受屈的。比如说得到诸葛亮赏识的姜维,原只是一个小官位,但诸葛亮一眼看出姜维的能力,以至于发挥了姜维不但骁勇善战、而且足智多谋的这块金子。再比如说赵云,诸葛亮同样看到了他的能力,以至于赵云成为诸葛亮今后最好的合作对象。

二、诸葛亮有智慧。在赤壁之战中,诸葛亮利用吴国的孙权和大将周瑜、鲁肃等人的疏忽,巧占荆州。周瑜和孙权大怒,周瑜又让孙夫人出嫁,来杀刘备,但诸葛亮派赵云前去,成功避开锋芒。

三、他战斗经验丰富。正是因为诸葛亮拥有丰富的作战经验,才抵挡得住司马懿的团团进攻,好几次让司马懿吃了败仗。

四、礼贤下士,法道兼济(法律、道德兼用),懂得治国安邦。吴蜀再次联合以后,进入了短暂的和平期。而这时,诸葛亮减税增收,减少百姓税收,打击贪官,大批生产蜀锦,建设诸葛堰、煮制井盐。短短数月,这些资源已经为蜀国支起了巨大的护盾。之后,诸葛亮又立“宪法”制定“八务”“七诫”“六恐”“五惧”其目的在于使一切制度化,不需要特别努力,大家就能遵从。

诸葛亮的哲学,人们至今还在研究,我们要向诸葛亮学习,学习他的成功之道。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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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分享:白牙读后感汇集七篇


“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经常读书的人会学会自我思考,从无序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一篇读书心得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进行整理的“小编分享:白牙读后感汇集七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白牙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白牙》。

白牙是一头灰色的小狼,幼年跟着印第安人住在一起。为了生活,它不得不与小狗和山猫搏斗,虽然他战无不胜,但他还得向有棍棒和枪的人屈服。被美人史密斯买走后,他开始憎恨人类,因为史密斯把他拴起来,用棍棒打他。最后,是真正关心他的主人——斯科特安慰了它。白牙曾经救了斯科特的命,却狠狠地咬伤了美人史密斯。

达尔文曾说过:对所有生命的爱,是人类最高尚的品格。现在好多人根本不懂得这种爱,反而把伤害动物的行为当成乐趣——把小鸟关在笼子里,让它失去自由;把斗牛当成了娱乐……有人觉得我们不应该伤害可怜的动物,我认为,可怜的不是动物,而是我们人类。人类自以为是世上最聪明最高级的动物,是世界的主宰,可以驯服动物,可以驾驭动物。其实人类和动物之间是应当平等的,难道动物之间就没有感情吗?难道人类之中就没有卑微和弱小吗?其实,动物是很通人性的,文中的白牙既知道“报恩”,也知道“仇恨”。它认为斯科特是它的主人,它的财产以及它的亲人,都属于主人,不管主人遇到什么危险,它都会挺身而出。而对伤害过它的人憎恨一辈子。

我想起一则报道:根据科学家的研究发现,土拔鼠的叫声听似平常而短促,但表达的意义却很多。叫声的强弱、高低不同,表达的含义就不同。何等聪明!简直难以想象,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动物,动物也有自己的内心世界,我们必须尊重。只有尊重动物,动物才能尊重我们。

不要再乱砍乱伐,污染环境了,给动物们创造一个美好的生存环境和宁静的家园。让人和动物在这个世界上和谐相处。

白牙读后感

With the first charpter did not understand what was happenning till i got to read the whole book. Well here Jack i thing wrote this book relating this to humans though he used dogs ,just like what he wrote in the Call of the Wild. He is really an interesting writer who wrights interesting novels or books. After reading this story about white fang you will see how good the book is. This particular story is about a dog named White Fang. White Fang takes place in 1897 in a forest and an indian village. Also, White Fang ends up in California. White Fang, a half-wolf half-dog mix, has only had love when he was a puppy, and I would barely call that love. I believe this book is a realistic fiction novel. It has real life situations, for a wild wolf. For example, when White Fangs tries to hunt during a famine, a time when food is scarce, he gets attacked by a vicious, angry lynx, a cougar-like animal. I myself, could only relate to Weedon Scott, White Fangs late owner. He saw White Fang hurt and tried to help him. It's the same with me. I like to care for animals. White Fang was tormented all through cub-hood by Lip-Lip, another puppy in the indian village. Lip-Lip would always get other puppies to gang up on White Fang. This is how White Fang became the most fierce animal in the indian village. When Lip-Lip, White Fang and many other dogs run away, Lip-Lip becomes frail from lack of food. White Fang, living in the wild once before, was taught how to hunt and that the law of the wild was eat or be eaten. Lip-Lip was always provided with food and never had to hunt. I think the most extrordinary part is when White Fang gets his revenge on Lip-Lip after they run-away. This book was a great novel that got me hooked. I would recommend this book for grades fourth-sixth. If you are too young, you won't understand the book and if you are too old, it will seem babyish. I believe this book will whisk you away to a whole other life.

白牙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杰克伦敦的动物小说《白牙》。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小狼白牙从小被父母抛弃,最后被主人司各特所救。白牙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不惜生命代价拼死保护主人的事。

我非常喜欢白牙。首先,因为它很勇敢。当它妈妈和母山猫决斗时,白牙明知自己太小,斗不过母山猫,但它却毫不犹豫地和妈妈一起打起母山猫来。遇见比他大的斗牛犬时,它也不退缩,立马冲上去与斗牛犬打斗起来。

其次,白牙很有自觉性。当它第一次吃了别人养的鸡挨了主人的打后,它就再也不去伤害鸡了,因为白牙知道这样主人就不会再打它了。即使主人故意将它放进鸡笼也不例外。

白牙也很独立。它从来不依靠母亲,从小就自己单独猎食,有时还会帮母亲猎食。长大后母亲被带走了,白牙从来没想过母亲,自己独立生活,练就了打斗的好本领。

最让我感动的是白牙知恩图报的精神。当它被司各特他们所救后,就自告奋勇地担当起了保安,不让陌生人进屋。后来白牙被带回了司各特的老家加利福尼亚,白牙还不让心存报复的杰姆进屋伤害大家。虽然它咬死了杰姆,但它自己的伤也很重,差点还丢了命。

但我觉得白牙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它在印第安人的狗群里时,只会跟狗们打架。它应该与狗们和睦相处才对,即使狗来欺负它,也不该用武力解决问题。但白牙教会了我很多!

白牙读后感

《白牙》这本书出自于美国的,杰克·伦敦之手,这是一本和动物有关的书,讲述了一只小灰狼最终变成一只驯养犬的故事。

白牙,妈妈是一条狗,爸爸则是一匹狼。白牙从小和妈妈在一起,有一次,它跟随着母亲第一次遇见人类,白牙在篝火和食物的诱惑下,白牙有了他的第一位主人。但是,白牙的第一位主人,并不爱惜白牙,常常无视白牙,白牙总是被狗群欺负,渐渐的,活泼的白牙变得性格乖僻。

有一次,白牙的第一位主人染上酒瘾,白牙就被活生生地,卖给了它的第二位主人。

白牙的第二位主人非常残忍,见白牙是一匹狼,又比较喜欢打架、斗殴。就不停用鞭子抽打白牙,要么让白牙和别的狗打架给人看,要么就把白牙,放进狭小的铁笼子里供人观赏。偶然的一次机会,白牙碰到了它生命中的救星,它的第三位主人。

白牙的第三位主人,用爱、用温暖,燃烧起白牙爱的火花。

希望大家喜欢这本书,只有你们亲自去看,才能感受到这本书的乐趣。

白牙读后感

我特别喜欢《白牙》一书,尽管我已经看过多次,还要再拿出来细细品味一番。不瞒你说,这次我又有新收获了呢!

我又是一口气看完这本书的,看完时,我心中还是感动至极。这本书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父亲在它出生不久时就战死了,它半大的时候母亲也被买了。白牙是兄弟姐妹中唯一一个活下来的,它有着坚定的意志和顽强的生命。白牙从小便在弱肉强食的环境中长大,为了生存不得不与狗、山猫等进行残酷的战斗,一次又一次的磨练使它战无不胜。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在他的棍棒和拳头的力量之下。后来白牙被卖给一个白人,被迫成为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对手实在强大,白牙频临死亡,这时,新主人把它从死亡线的边缘拉了回来,并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使白牙变得忠诚、善良。白牙又帮主人打死了夜晚偷偷潜入主人家的偷袭者,虽说救了主人和主人的家人们,但白牙身受重伤,但凭着它顽强的生命,白牙活了下来,可以和同类或主人玩耍了。小说描写细腻生动、感人至深。

小说最后,白牙为什么变得忠诚、善良?是因为主人对它的仁慈和爱呀!是白牙对主人的信赖呀!如果主人对它不仁慈,不爱它,白牙也不会信赖主人,那么白牙就要继续臣服在人类的棍棒之下,稍作反抗,就又是一阵棍棒的毒打......我闭上眼睛,不敢再想下去了。幸好主人对它仁慈和爱,不然白牙为什么拼上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呢?那白牙的主人不就......其实,白牙完全可以不救主人,可是,白牙对主人的爱已经达到了无法用语言描述的地步,所以,白牙愿意搭上自己的性命去救主人。

想着想着,我不由自主地低声说道:仁慈和爱,不就能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吗!

白牙读后感

《荒野的呼唤白牙》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出生在文明开化、生活优裕的美国南部地区,后来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的原始本能“复苏”了,它渐渐的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法,懂得了棒子和牙齿的法则,最终回归荒野,成了狼群的首领。

《白牙》讲述一只名叫白牙的狼狗的故事,白牙诞生于荒野,在幼年的觅食过程中学会了凶恶和残忍。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中,它被一个印第安人捕获,并屈服在它的棒子和拳头的力量之下。后来被卖给了一个白人,成为了一只凶恶的斗狼。在一次决斗中,白牙奄奄一息的时候,新主人将它解救出来,用仁慈和爱驯服了它,最终使他变得善良、忠诚。

在这两个故事中,我更加喜欢荒野的呼唤,从原来生活优裕的一只狗,被贩卖到严寒的北方,为了生存而是应了荒野,最后成为了狼群的领袖。杰克·伦敦为我们这些神经麻木的读者创造了一只有思想、有智商、有感情的一只狗。

在《荒野的呼唤》这个故事中我知道了:在险恶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中,只有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白牙》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只要你用仁慈和爱对待动物,定会换回它对你的信任和忠心耿耿。

白牙读后感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叫《小灰狼白牙》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讲述了一只名叫“白牙”的小灰狼在爱的驯化下,从孤独、封闭的荒野中走出,最终变成一只驯养犬的故事。

它原本是荒野中拥有1/4狗血统的狼,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历经种种磨难和曲折,最终遇到了慈爱的主人斯科特,最终走出了荒野,过上了驯养的生活。

在这篇小说中,使我感受最深的——爱。因为有爱,使白牙走出了荒野;因为有爱,使白牙过上了驯养的生活。这一切都是因为有了爱。只要心中有爱,并真心的为他。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会被感化,不管是残暴,还是温柔,都能被理解。

“白牙内心的喜悦,巨大的爱在心中汹涌澎湃,挣扎着要表现出来——它突然把头往前一伸,埋在主人腋下,只露出两只耳朵,不再嚎叫,只是轻轻地推动着脑袋,紧紧地依偎在主人身边……”这是何等感人的“爱”的场景!因为主人斯科特付出了许许多多的爱,所以白牙才会被爱所感化,以它的爱回报主人的爱。白牙爱主人,爱得很深很深,并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挽救了主人的生命。

我想平时的生活也是一样,只有付出爱,才能够得到爱的回报。爱是伟大的,因为有爱的滋润,万物才充满生机;因为成长之路有爱的陪伴,我们才能健康成长。爱能够融化人们心中寒冷的坚冰,爱能够指引人们走上正确的道路,爱能够照亮人们的心灵之路……

作文我眼中的诸葛亮


作文我眼中的诸葛亮(一)

在历史人物中,最令我关注的不是顶天立地的关云长,也不是水浒传中勇猛过人的武松,更不是不辱使命的苏武,而是三国演义中胸怀大志,腹纳良谋的诸葛亮。

诸葛亮,他本为一介布衣躬耕南阳,字孔明,号称卧龙先生。他一心求明主,最后跟随刘备,成为了刘备的军师。他火烧新野崭露头角;他草船借箭神机妙算;他智取荆州博得一席之地;他六出祁山忠心耿耿;他火烧赤壁从此天下三分;他七擒孟获忠心耿耿,他病死五丈原长使英雄泪满襟。

然而,在我眼中看来,诸葛亮选择靠卖草鞋和织席为生的刘备当明主是一个错误。

曹操灭了袁绍后,统一北方,实力最强!只有江东的孙权可以勉强与他对抗。如果他投靠曹操,加上郭嘉等谋士的齐心协力辅佐,统一天下指日可待,也同样可以让百姓们安居乐业,他的远大抱负也同样可以实现,后人也会将他的故事传颂千古。

可他没有,他选择了刘备形成了三国鼎立的局面,造成了长达六十多年的战争,百姓们妻离子散,自己也落个病死五丈原的人生慨叹。不能不说:在某种程度上,这是诸葛亮抉择的错误与遗憾!

人们常用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来评价诸葛亮,来表达诸葛亮对汉室的忠心耿耿,可在我眼里深深为他感到惋惜!尽管如此,作为一代智绝的诸葛亮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依然在道德情操上是后世子孙的楷模!


作文我眼中的诸葛亮(二)

他,是智慧的化身,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空城计这些神话般的故事和他一起在历史长河里闪着耀眼的光芒。他是成功的象征,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但他偏偏遇上了一位扶不起的阿斗,给后人留下无尽的慨叹和唏嘘。

他原本只是个隐士,他念着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躬耕于南阳,一心只想过着俭以养德,静以修身的生活。可是,他这样的智者,历史是不会让他如蜉蝣一般消失,于是演绎了三顾茅庐的佳话。

他足智多谋。初出茅庐就火烧新野,即使是曹操手下八虎骑之首的夏侯惇也落得狼狈而逃。他巧借大雾,草船借箭,不费吹灰之力,就让周瑜陷害他的美梦破灭,同时还大大挫伤了曹军的锐气。他六出歧山,屡战屡胜,使魏军中首出一指的司马懿也闻风丧胆。

他大智大勇。面对兵临城下的15万大军,依然笑容满面地在一座空城上悠闲地弹琴。为了孙刘联盟,他泰然入吴,虽然他知道那里有周瑜的百般刁难,甚至是生命危险。萌葭关下,为了刘备的事业,他毅然决定冒刀光剑影,前去说服马超投降。虽然最后去的不是他,但我仍然不得不佩服他勇气可嘉。

但他毕竟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犯错的时候。一个马谡,一个魏延。前者言过其实,他却委以重用,只因为马谡读了一肚子的兵书,谈论起来滔滔不绝;后者是难得的将才,他却固执地认为延脑后有反骨,总是不能用人不疑。恐怕在这一点上,比起刘备和曹操,他要稍逊了一筹。他太谨慎,偏偏他又遇到了那位安乐公,纵然他是两朝开济老臣心,仍不免使天下英雄常有泪满襟的慨叹。

这就是我眼中的诸葛亮一个无奈的隐士,一个有超人胆略和杰出军事才能的英雄,一个不免留有遗憾的悲壮之士。


作文我眼中的诸葛亮(三)

我眼中的诸葛亮是一位十分了不起的人物,我也十分佩服他。诸葛亮,字孔明,南阳人氏,人称卧龙。刘备三顾茅庐请出山后,他辅佐刘备南征北战,立下了赫赫战功。公元234年,诸葛亮病故五丈原,享年54岁。

诸葛亮之所以在我心目中占有这么大的位置,是因为他是位足智多谋的天才军事家。火烧博望坡、草船借箭、七擒孟获和空城计等,充分显示出他的大智大勇。他知己知彼,用兵大胆果断,善于发现敌将的弱点,攻其不备。他根据自然现象,巧用大雾天,草船借箭是其成功的范例。他利用司马懿的多疑,巧施空城计,吓退了追赶蜀兵的魏军。

诸葛亮不仅是一位天才的军事家,还是一位伟大的发明家。他为了使农民更方便地灌溉农田,发明了脚踏水车。为了解决军粮运输的困难,发明了木牛流马。据说木牛流马的肚子装粮草,把舌头一扭就会走动或停止。诸葛亮也是一位卓越的政治家。他身在茅庐以知三分天下,使刘备能有安身之处。他的联吴攻魏的策略,使蜀兵节节胜利。他采取抚民生息的方针,让蜀国一步步走向强盛。诸葛亮有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刘备在三顾茅庐时,听到农夫唱的歌词,就是诸葛亮写的。可惜他的作品流传下来的很少。

诸葛亮,这位有杰出成就的军事家、发明家、政治家和文学家,在中国乃至世界历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这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这就是我眼中的诸葛亮。

小编分享:子夜读书心得(篇七)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书是雨露,能滋润干枯之心。读书,可以让你掌握知识,而知识就像呼吸一样,吐纳之间,可以见人的气质与涵养。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你印象深刻的读书心得是哪一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收集的“小编分享:子夜读书心得(篇七)”,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子夜》是茅盾的长篇小说之一。文章通过对主人公吴荪甫的事业兴衰与性格变化、周边人物的交错事件的叙述,还原了中国30年代上海的大致原貌。

文章的一开头,写的是主人公吴荪甫的父亲吴老爷子因为在家乡的农村革命运动躲到上海,却被上海都市与乡村生活截然不同的繁华和光怪陆离所吓坏猝死。

这里就交代了文章的背景--中国的30年代,一个繁华至极又黑暗不安动荡的时代。而吴老爷子这个"封建主义的僵尸"的死,众人对吴老爷子的死不以为然,正是象征着封建地主阶级被挤出历史舞台,以及资产阶级的兴起

吴荪甫是一位民族企业家,经营着一家丝厂。因为当时正值经济危机,所以吴荪甫和一干人建立了益中信托公司便于资金运转。但不久吴荪甫的家乡双桥镇发生变故,引起了大量农民罢工反抗。于是吴荪甫雇佣了屠维岳,指使他通过蒙骗分裂工人平息工潮。

在这里,工人罢工反抗资本家的残酷剥削,最终却被欺骗并毫无改变的结束了工潮的事件,表现了吴荪甫唯利是图的阶级本性和工人阶级的生活悲惨和被动地位,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不安和资本阶级对工农民的压迫。

之后吴荪甫因为企图扩大民族企业,与依仗外国的金融资本的赵伯韬产生了矛盾,而且竞争愈演愈烈形成对立局面。赵伯韬野心极大,企图吞并吴荪甫的益中信托公司。几次较量下来,益中信托公司量亏损,吴荪甫变卖资产希望力挽狂澜改变局面,但在赵伯韬操纵局势刻意的为难和同伙的叛变下,最终吴荪甫彻底破产。

吴荪甫代表着中国的民族企业,在当时世界经济危机、军阀混战、农村经济严重破坏的背景下崛起,又在帝国主义的侵略下动荡、企图改变现状。虽然最终覆灭,但表现了吴荪甫敢于反抗帝国势力控制的一面,也就预示着中国在帝国主义和国内反动派支持下的资本主义只会导致国家更加殖民化。

《子夜》的语言简洁细腻,文中运用大量的细节描写。如在吴老爷子进城时的所见是"汽车发疯似的向前飞跑。""几百个亮着灯光的窗洞像几百只怪眼睛。"形象生动地表现了吴老爷子这个封建主义看见资本主义的取代时的惊讶和惶恐。

《子夜》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揭露了阶级之间的斗争,社会的黑暗残酷,和人们心中的不安苦闷抑郁。它是我国无产阶级文学运动中出现的第一部成功的长篇小说,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是记载了一个时代悲剧的过程。

小编分享:拇指姑娘读书心得(篇一)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读书不仅仅是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缓解焦虑,调节情绪。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优秀的读书心得在哪可以看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编分享:拇指姑娘读书心得(篇一)”,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假期里我读的童话故事有很多,我喜欢的童话有:《海的女儿》、《丑小鸭》、《母亲的故事》、《皇帝的新装》等等。《拇指姑娘》这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

这个故事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女人,她希望有一个小丁点孩子,但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可以得到,所以她请教一位巫婆,巫婆给她一颗大麦粒说:“把这粒大麦种在花盆里,过不了多久就会长出你想要的东西。”

她回到家里,把这颗大麦种在花盆里,不久就长出了一朵郁金香,郁金香绽放开了里面就有一个非常可爱的小姑娘,她还没有一个大拇指的一半长,所以大家都叫他拇指姑娘。

一天夜里,一只老癞蛤蟆把拇指姑娘偷走了。他让拇指姑娘做他儿子的媳妇。拇指姑娘坐在荷叶上哭,鱼儿很同情拇指姑娘就咬断叶子的杆。叶子带着拇指姑娘漂啊漂啊

后来一只甲壳虫叼起她飞到树上,说:“她很美”。可是甲壳虫小姐们说:“她很丑。抓她的甲壳虫也不愿意要她了,将她放到一朵雏菊上。

冬天,拇指姑娘冷得发抖。他去向田鼠讨要一点麦粒,老田鼠喜欢拇指姑娘

田鼠的邻居是鼹鼠,鼹鼠邀请拇指姑娘散步。

角落里躺着一只冻僵的燕子,拇指姑用草叶编了一块厚厚的毯子救活了燕子。

田鼠要把拇指姑娘嫁给鼹鼠。拇指姑娘不愿意嫁给鼹鼠,伤心的哭了。这时,燕子飞来了。决定把拇指姑娘带走。

燕子把拇指姑娘带到一个美丽的国度,遇到小小的国王,他请求拇指姑娘做他的王后,拇指姑娘害羞的答应了,人们送给拇指姑娘一对翅膀,这样拇指姑娘就可以在花丛里自由的飞来飞去。这才是拇指姑娘应该生活的地方。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觉:拇指姑娘虽然外表上看起来那么柔软无力,遇到很多困难,但她却不屈服于现实,在别人的帮助下,一次次的逃脱了困难,最终获得了快乐幸福的生活。在学习中也一样,遇到困难想办法克服,通过自己的努力,就能取得好成绩。

小编分享:根鸟读书心得


“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书是人类的明灯,帮助人们打开黑夜的大门。经常读书的人会学会自我思考,从无序纷乱的世界理出头绪。观看一本书之后,我们对于作品每个人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一篇读书心得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进行整理的“小编分享:根鸟读书心得”,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看完《根鸟》这本书,我眼前依旧是那个在向西边奔跑的根鸟,依旧是那飞舞而零乱的长发,依旧是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就是这种青春飞舞,志气昂扬的感觉,那是一个怎样的梦呀!

知道吗?我最喜欢的就是书中所说的根鸟的志气与毅力,就是这中种阳刚的气质使我欣赏。记得曾有一句话:“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意思是说:“有志气的人不在年岁大小,无志气虚度终身。”根鸟就是从小就有一个梦,他为了梦而一直追求不放弃。这不就是我们应该学的吗?正如我自己,小时候我虽有梦想,但整天朝三暮四,而且不用实际行动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就索性放弃繁琐的梦想,一直无悠无愁的生活,记得那一天,不知为什么我眼睛突然一亮,那是一年级第一天上学,我看见了老师,知道了什么是崇高的敬业精神,知道了老师的高尚。我决定做老师,我再没有朝三暮四,而是“奋力划浆”。看完《根鸟》,呼唤起心中久困的力量,加深了成长的大树的根。

其实,我一直有一种心中的力量,一种说不出的力量,呼唤起这种力量时,心中很舒服,像梳顺的头发,像耕完的田地,像净化了的春水,一切一切都是那么美妙,真是好极了,这应该是青春无束的感觉吧!

我建议大家都看一下《根鸟》这本书,因为里面包含着无限青春热血与阳刚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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