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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即不了解别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
第一次看到《月亮与六便士》这个书名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怎么在意,如果不经意间路过书店,也不会去买这本书,就连电子书都没有浏览一下。即使在很多书友讨论这本书的时候,事后也没有太多的关注。直到那次在《一本好书》的话剧演绎中看到了这个故事。短短的话剧演绎就像在我眼前打开了这本书,一页一页的翻过,慢慢的感受整个故事的发生。
作者毛姆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手法,借“我”之口,叙述整个故事。故事描述了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牢靠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但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弃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绘画的理想。通过这样一个一心追求艺术、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艺术的产生与本质、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问题。
“月亮与六便士”--“理想和生活”,到底哪个更重要?其实是说不清楚的。有些人为了理想放弃一切,就像书中的经纪人,很多时候会让人难以理解,就连毛姆都觉得不可思议,为此去劝解、去阻止。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够如此彻底的放弃一切,为理想像发了疯的似的埋着头向前冲。也许就闯出了一片天地,寻找到心灵的归属;也可能撞的头破血流,迷失在寻找的途中。
在现实生活中,安逸的生活可能是很多人会做的选择;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无奈,真的要放弃一切寻求梦想的时候,需要强大的毅力作为后盾。很早的时候网络上就流行一句话“来一场想走就走的旅行!”很潇洒,可真要这样做的时候,往往有很多人却做不到;一场简单的说走就走的旅行都这么难,更何况放弃一切去寻求梦想。这本书用一个故事引发了人们对摆脱世俗束缚逃离世俗社会寻找心灵家园这一话题的思考。简单的故事却给了人庞大的思考空间。
迄今为止,《月亮和六便士》仍是我最喜爱的小说,喜爱毛姆作为一个敏锐的洞察者对人性的理解,喜爱书中思特里克兰德追逐梦想与噩运,却心甘情愿深陷其中的姿态。毛姆洞察出梦想的贬值,世俗的污浊,月亮高悬于空,便士乃生活必须,他不批判手握便士的人生赢家。我们不必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批判一些选择,却也要守住一颗赤子之心。
思特里克兰德,性别男,中年,职业股票交易员,生活单调,朝九晚五。你能想象这样一个扔进人海都难以被揪出的,再再普通不过的人,在自己40岁这一年离家出走了吗?思特里克兰德抛家弃子去巴黎当一个画家。离家时,他只写了一张纸条提醒家人晚饭准备好了,然后他只带了100元钱,住在全巴黎最破旧的旅馆,画画。
这种桥段不是应该出现在英俊帅气的20岁小伙身上吗?然后他勇敢追寻梦想,最终美梦成真,爱情事业双丰收,如同当今市面上出售的成功学书籍,读罢便让人热血沸腾。但毛姆却没描写这样的一个人物。毛姆笔下,40岁的思特里克兰德早已过了冲动的年纪,别人都在追寻稳定,他却在追逐噩运。正如作家刘瑜所说:“被梦想俘虏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运。”在他眼中,他的人生价值所在,就是疾步如飞,舍弃一切欲望,追上自己的梦想——画出一幅好画。他在巴黎贫困交加,身患重病,险些一命呜呼。后来,他沦落街头,成为一名码头工人。就是这样疯狂的一个人,看穿城市,看穿欲望,看穿阶级观念,看穿命运,最终掐住梦想的火苗,放了一场盛大的烟火。
毫无疑问,毛姆是极力赞美这个人物的,但他又充分暴露出这个人物的自私之处,达到极端。书中的“我”问思特里克兰德,“难道你不爱自己的孩子不爱自己的妻子吗?你不想要爱情吗?”他回答道:“我对他们没有特殊的感情,爱情只会干扰我画画。”对他而言,画画是一日三餐,是生命的全部,其他所有的.一切都是干扰,所以他一层层剥下父亲,丈夫,职员等等身份的外衣,剥下这些束缚,像一个溺水的人只能抓住身边的浮木,他就抓着绘画,无论如何不肯放手。思特里克兰德无疑是一个圆形人物,自私、毫无责任感,却执着于梦想,并且勇敢无比。毛姆有千万种方式去赞美为追寻人生的意义而付出的人,却选择了这样一种对比鲜明的,极端的方式。可能他已然预见到,今天的许多人已然折服于身份、年龄、欲念,被梦想的锋利妖冶刺伤,成功的判断划向名利,梦想的价值得到质疑,稳定、舒适成为公众的诉求,人们沉醉便士的海洋中无法自拔,少有人能看到月亮。所以他用思特里克兰德这个极端的例子来警示众人,便士固然是生存之必须,但人总要抬头看看月亮。
不知其他人对这个人物有什么看法,我读到他时,是骇然且敬畏。随着文章的进程,羞愧一点点将我吞噬,在结尾,思特里克兰德将自己创世纪的著作付之一炬时达到极点。我仿佛看到了火光中,高大的双目失明的他是怎样将一切名利权情踩在脚下,踩着无数无数人伸向名利的手,踩着噩运这匹野马,全然是一个胜利者的姿态。我感觉到在他面前,自己在懦弱地奔逃,逃向一个尽可能让自己舒适的港湾,即别人口中的稳定生活。因为我深刻地知道要多用力才能抓住梦想的衣角,或者说,抓住它不是最难的,一直抓住它才是困难的。正如毛姆自己所说:“只有诗人同圣徒才会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毛姆在这部作品中以第一人称叙述,可以体味到一个大作家,因为看清人性而表现出的宽容。文中出现另两个次要人物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年轻医生阿伯拉罕放弃了医生岗位,在毕业旅行中偶遇一个希腊周围的小岛,他感觉自己就是为这个地方而生,便在那儿度过了一生。而另一个顶替他上岗的“幸运者”却因此平步青云,成为了一位爵士,地位崇高,生活安逸。爵士对阿伯拉罕的选择嗤之以鼻。文中的“我”作了如此评价:“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毛姆就这样淡淡地用一个“选择”的概念带过了这两个人物。的确,一个人生存的方式、梦想、价值观,哪一样不是自己的选择?爵士也好,在荒岛度过余生也罢,也许二者都不是社会主流价值观中最有价值的活法,但从生活意义的角度看,都是一个完整个体的自我选择,而这种选择只要不危害他人都是值得被尊重的。
因此,宽容的毛姆又给我以这样的安慰,也许我无法抛弃手中的便士,单纯地仰望月亮,但这是一个人的选择,因为在我眼中,生活不只有妖冶的梦想,还有责任,以及生活本身。生活本身便要求我们关心柴米油盐,寻得一处心安,享受天伦之乐。但月亮总是要有的,没有月亮的人会沦于便士的铜臭,而放弃便士的勇士也有可能像思特里克兰德那样,与自己的噩运偕行。我无比敬畏那样的人,却依然选择好好生活。
这是我的选择,想必有同学完全崇拜思特里克兰德的伟大,也有人批判他的自私无情,正如老师品读其他作品时所说的那样,这正是经典作品的魅力。
你想要月亮,可给你六便士又嫌少。——题记
作者说这个标题是他随手起的和主题无关,但我觉得这个标题起的太妙了。在无数的选择中,是抬头仰望月亮还是低头去捡六便士,这两个选择也直戳新闻人的胸口,是理想还是现实?
书中的斯特里克兰德和挣扎的凡人不同,他转身追寻理想再也没有回头,可以说是荒诞的可笑的。一个毫无绘画基础四十岁的中年大叔执意作画,放弃了令人羡慕的家庭以及安稳的工作。
他在乎成名么,不,他根本不在乎。他所有的钱所有的时间都用来画画,甚至连生理欲望被他厌恶。他只想要内心的宁静。他被讥讽,被唾弃,可他根本不在乎其他人的想法。新闻理想新闻真实,新闻人挂在嘴边的东西,哪一个人可以拍着胸脯保证绝对做到?最初选择这条路靠着的是理想,支撑走完却需要面包。所以,是不是最后都会向生活妥协,但这本书就是要告诉你,可以反抗生活。
我想如果斯特里克兰德死后他的画没有出名,那么就是一场悲剧,可即便他死后变成了瞩目的画家,那一把被他安排的大火烧光了他所有画作,依旧是一场悲剧。所有可能的传世经典都注定湮灭,但世人的评价他才不在乎。
书里我最喜欢这样一段话。
“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
希望做新闻人的我们,在月光下更孤独勇敢。
《月亮与六便士》——听起来是个很诗意的名字,但里面的内容琐碎多于诗意,斯朱兰的一生也不是诗意的一生。
首先是“我”这个人物,有点啰嗦,叨叨了很多无关的事,硬着头皮看完漫长的铺垫。后面“我”对一些人的描写也过于拖沓。阅读起来不大痛快。
其次是画家,在别人眼里或许是个疯子,而不是天才。放弃了自己原来的工作,一心想要追求“月亮”。作者通过“我”将斯朱兰各种事迹串起来,初看实在觉得画家是个自私的人(作为一个俗人的眼光),如果是因为追求理想,对所有事都无所谓,不受欲望的支配,大概人设会更接近我们对“好人”的认知。但是偏偏是个高傲的人,夺别人妻与屋的行为实在无力接受。看到别人说的一句,“渣男就是渣男,不因为他最后成功了,就洗白”,蛮认同的。这样子的想法,直到他和最后一个妻子,生活在岛上,才感受到斯朱兰的追求。对他的反感才有所减轻。(那部分需要细细体会啊。)
最后是对书中斯朱兰的三个女人的描写印象深刻,一是第一个妻子宁愿他有外遇也不愿接受他为了画画而丢下家庭。第二个女人因斯朱兰对她有吸引力而产生恐惧,最后又飞蛾扑火般的走向自杀的道路。第三个女人是做到不打扰他,但在他病的时候那种“他是我男人,我是他女人”的决心蛮令人心动的。
内容跟朋友所说的差不多,但是由“我”说出来蛮意外的。
怎样才能将自己的感情写进读后感里呢?我读了一本作品。读完后,我的心情十分激动。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以下的月亮与六便士结尾寓意或者是您在寻找的内容,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曾经大学一门文艺类选修课老师布置了一些课外读书作业,其中一个就是《月亮与六便士》。最后我应该也没去借这本书,学校图书馆的估计被借完了,但我没借只是因为懒。
前几年去东莞出差和表妹在深圳逛图书馆,也看到这本书。因为之前老师的推荐,知道是好书,就拿起来看了。
第一章长篇议论,我以为整本书都是这样了。那时我更喜欢议论,并不喜欢叙事,但我也没有看进去。最后好像放下书又看其他书了。
这次拿了微信阅读的15天免费卡,在推荐书目里看到了它,就点进去看了。一开始居然不讨厌,后来甚至有点投入。
于是没事就拿出来看看。最妙的是昨天体检,人家都在排队,当然我也在排队。不过我完全沉浸在这本书中,排到我时反而有种被打扰的感觉。
到今天,才三天左右,就看完了。所以热情这东西是没办法的,可惜当年在学校我对这本书没热情,不然选修课的分数可以高一点。
看这本书时,我想了一件事,如果我像主人公一样,二话不说,放下一切追梦想去,我会“死”在哪一步?
我可能会“死”在第一步,就是搞不清自己梦想是什么?而主人公却很清楚,所以放弃了自己证券交易所的工作。
让我作弊一次,假如我清楚自己的梦想,比如是写作。第一件事,要把现在的工作辞掉。问题就来了,接着去编辑部吗?工资减半。或者闭关阅读,工资为零;又或者出去旅游获取素材,工资为负数。
总之我可能养的活自己,但养不活自己的生活。我快三十了,要结婚了,这样搞,还结不结的起?别人能安心跟着我吗?毕竟,搞写作,比书中主人公搞画画,也好不了多少吧。
接下来可能要面对和主人公一样的问题:你的梦想不能给你带来物质的未来,你在乎吗?
如果说仅仅是吃的差一点,穿的差一点,我其实还不太在意。但我很在意周围人的目光,如果我的收入在我们乡镇,是底层;在以前的同学中,是倒数;我恐怕心里难以接受,同学聚会也觉得矮人一头。收入,在很多人眼里不就等于你的努力和能力吗?
最后终极问题来了,如果你坚持了一生,在你死前,没能获得世俗的成功,还放弃了那么多的东西,你会后悔吗?
主人公不后悔,看到他最后在那个小岛上的一段生活,我也相信那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我都很羡慕。虽然没获得世俗的成功,但主人公画出了他最后的巨作。虽然最后眼睛失明,但他内心平静,毫无抱怨。
也许你正过着稳定的生活,稳定的同义词,是在一个固定的轨道上,是卡在社会机器的一环上,是规律到有些单调,单调到一眼能看到很远。你是成功的,安稳的,受人尊敬的,前途光明的;但很有可能,你的内心是不安宁的,心里是有所抱怨的。这样过完一生,你可能会有点后悔。
但我们大多数人并不可能去放弃一切,即使想尝试,也会像我的假设,会在中途“死”好几次。
对于“月亮与六便士”的选择,我的心中也没有答案。不过目前并没有一个强烈的感觉驱动我,所以,不可以完全和主人公比较。
如书中所说,那是一种掉进水里只想活命的驱动力。一般,有这种驱动力的,八成是个天才。一个人既然能做出这种决绝的选择,他的内心一定有自己的逻辑;只要自己能给自己一个交代,就可以了。
我想如果我拿这个问题问涛哥,他可能会说:“咱能不能接点地气,踏实过日子不好吗?再跟我说月亮的事,我一脚把你踹西湖里。”
《月亮与六便士》中“月亮”指的是诗和远方的田野,是理想;而“六便士”指的是眼前的苟且,是现实。而当你面对这一选择,你会如何抉择呢?书中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他又是如何选择的呢?
斯特里克兰德原本有一个平凡的生活,有妻子,有自己的孩子,可他觉得前半生度的如此空虚,他决定抛弃自己的妻儿,放弃荣华富贵,放弃物质享受去追求艺术穷困潦倒,书中说他“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毛姆是这本书的作者,他用现实中的保罗?高更的形象去塑造斯特里克兰德,塑造了一个生前被世人唾弃,但死后却被受推崇的画家形象。
斯特里克兰德抛弃现实而勇赴理想,像主人公那样的人也有许多,如贝多芬,为了理想到最后听力渐渐无法忍受;还有梵高,最后穷得一文钱都没有,自杀了。
也许你会羡慕斯特里克兰德那样,如脱缰了的野马那样奔放洒脱,可谁又能够得到真正的自由呢?亲情和友情难道就可以抛弃吗?规则和秩序难道可以无视吗?只有约束下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
斯特里克兰德确实是才华横溢,但他也有冷酷无情的一面。在妻儿方面上不闻不问,为了追求艺术,而没有与妻子联系,一幅无所谓的样子,真令人作呕。
斯特里克兰德也是许多艺术家的典范,为了艺术而且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书中也有一个正好与之相反的人,他选择了六便士,选择了现实,他就是斯特略夫。
他有极高的道德情操,先后救出了自己的妻子和斯特里克兰德,可斯特里克兰德却恩将仇报,夺走他亲爱的妻子,所以他选择了委曲求全,我想你们应该会觉得他很蠢吧!但他却无条件支持了艺术,是斯特里克兰德的反面,他虽然选择了六便士,但却散发着人性的光辉。
不管他们怎么选择?作者毛姆都是最清楚的,无论是理想还是现实,都会是伴随着美好与伤害。正如书中所说“我想这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你认为应该对社会做出什么贡献,应该对自己有什么样的要求?”我觉得不管是哪种选择,重要的是找到自己的价值。
我今天读毛姆的《月亮与六便士》,里面有个人物叫施特略夫。你们要是读了这本书,一定也会认为这是这本书里最倒霉、最懦弱又最善良的人。
他认为男主思特里克兰德是一个伟大的画家,尽管男主当时还没有出名,但是施特略夫很欣赏他。男主病得快死了,施特略夫就说服妻子,把思特里克兰德带回家照顾他。起初他的妻子特别反对,但是在他的一再劝说下答应了。然后施特略夫和他的妻子就无微不至的照顾男主,过了很久,男主终于好了。
这里你肯定认为男主是不是应该感激施特略夫,错!他不但没有感激施特略夫,还拐走了他的妻子。施特略夫的妻子不顾他的乞求和挽留毅然决然地离开了他。
但是施特略夫怕妻子和男主住男主破烂的屋子受苦,就自己离开,把自己的家留给了他们!
这里就更气了!一个爱的无私,另外两个心安理得的接受。他妻子接受也就罢了,男主到底是什么脑回路,不感恩还心安理得地霸占?!
更可气的是,男主根本就不喜欢他妻子,只是把她当作画裸画的道具。真是个渣男!后来他丢下他妻子跑了!没错,他跑了!丝毫没有愧疚之意!!!后来他还言之凿凿,他只是恰好需要一个画画的工具,而施特略夫的妻子正好身材好!并且说施特略夫和他妻子感情并不好!因为施特略夫见到了他妻子最窘迫的时候,是在那个时候接纳她的。
这个男主实在实在是个渣男鼻祖无疑了,但他确实又是一个追寻月亮的精神境界很高的热烈之人。啊,我这个时候都不想辩证看待问题了,这个施特略夫是不会看人吗?一个人再有才华没有人品只会成为祸害呀!
这本书虽然是毛姆的代表作,看到这里说实话有点不想看了。
第一次读一本小说希望自己能够再早一点遇见它。
那句“满地都是六便士,它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和王尔德的“我们都身在井隅,但有人却能看见星星。”不谋而合。虽从不以独树一帜自诩,但是天生对那些追求本我的人没有抵抗力,也会不自知地被吸引,就暗自窃喜着自己也许也会看到月亮星星吧。这一层面的理解不想再赘述,很多人都写了长篇大论的感悟,我只从另外两个角度去思考。
除了书中对精神渴望这一层面的直接描写令人向往外,其实其中对男女关系的侧面描写也一样动容。如果不是对情爱的冷漠,怎么能更好地衬托对创作激情的渴望呢?要不然看见月亮的怎么会是他,怎么会是那个什么都不要了的医生呢?但是反过来,这也的确在男女关系上又一次的启发。
另一方面,故乡。我第一次明确意识到有些人生错了地方是去到敦煌的时候,站在鸣沙山上的我执意地认为自己上辈子属于粗旷的大西北。第二次是今年在佛罗伦萨,不知道怎么了,从提着行李踏出火车站的一刻起,我觉得空气的味道都对了。于是那晚和朋友在老桥的沿岸一边啃着三明治一边欣赏着夕阳,我就知道有些人就是在另一个地方才更舒服的,因为城市也都是有生命的,你要去一座跟你脾气相投的城市才会觉得即使生活琐碎都毫无怨言。
很多人觉得这本书不好读,但是可能由于我对欧洲特别是英国法国的地形有了大概的了解,读起来倒觉得一气呵成,是不费力了。另外,虽然毛姆本人也受到了很多争议,但是这是本值得一读的书,大概是它认可了我认可的生活态度吧。
嗯,年轻的时候能在巴黎和伦敦小住过一段时光,可真是三生有幸。
生活中也许我们能够忍受孤独、寂寞,也能够忍受谎言甚至背叛,但是却无法忍受观念不同,更无法打败理想不同而产生的背离。很多人分手的原因不是为了名和利,也不是不能容忍对方的缺点,只是简简单单地因为道不同,不相为谋。
正像红楼梦里的贾宝玉与薛宝钗,其实宝玉是喜欢宝钗的,她举止端庄,容貌出众,说话很条理,做事有分寸。特别是宝钗会体贴人,对老太太问寒问暖,对母亲恭敬孝顺,对王夫人和凤姐更是有求必应。可是宝玉只是喜欢她外在的东西,看见宝钗露出雪白的粉嫩的臂膀,却想如果换成林妹妹,也许自己会摸一把。可见宝玉对宝钗根本就无非分之想,更讨厌她劝自己追求仕途经济。
或许人性本来就是相通的,地球本来也是圆的,所以英国作家毛姆在他的小说《月亮和六便士》里的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也是如此,甚至结局都有些相似。宝玉是抛弃了娇妻薛宝钗当了和尚,他是告别了糟糠之妻,去追求自己所谓的理想。
那么故事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简单地介绍一下故事梗概。男主人公思特里克兰德本来是一位很普通的证券交易员,他有一个富裕和美满的家庭:妻子漂亮,只不过与大多数女性一样,有点爱慕虚荣,两个孩子也健康快乐。他真应该满足于人世的快乐,尽管这种生活未免庸俗和平静。但在他们婚后的第17个年头,他突然离家去了巴黎,抛弃了在外人看来有前途的事业和美满的家庭。人们都以为他有了外遇,事实却让人大跌眼镜:他原来只是为了画画,而且他以前根本不怎么专长绘画。
别人都以为他疯了,他几次险些因饥饿和疾病而死,他的画作也完全没有品味,除了个别蹩脚的画家把他当成上帝外,任何人都不会买他的画。他不停地流浪,最后来到了一个小岛,与一个土著姑娘爱塔结了婚。他似乎很知足,只要每天都在那里作画。但最后他感染了病,而且又成了盲人。新婚妻子一直照顾他,帮助他完成了自己的巨型壁画。后来他身体溃烂而死,妻子依照他的遗言焚毁了挂满壁画的屋子。
故事似乎很荒唐,也确实是艺术的再创造,但是你我的身边也许就有这样的人。为了追求梦想,可以抛弃所有的荣华富贵,可以做出我们认为非常荒唐和绝情的事情,比如弘一法师李叔同。可是对他个人来说,是一次壮举,一次人生的涅槃。
再比如释迦摩尼,他本来是一位王子,也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忽然有一天出城,他看见了人间有生老病死,于是他开始痛苦。换作别人,也许过几天就想开了,该干嘛还干嘛!可是他们这类人就是疯狂。好像孙悟空,本来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学到了一点仙术,威胁阎王爷让他长生不死,玉皇大帝又封他做了弼马温,他还不知足,终于被如来佛压在了五指山下才安稳。
所以有些人天生的就是爱折腾的命,所谓不到黄河心不死。可是如果世界缺少了这类人,每个人都满足于享受安逸的生活,都对枯燥乏味的生活环境安之若素,虽然少了很多麻烦,却也失去了一些热闹。我们就会在一潭死水中生活,没有一丝波澜,更不会掀起惊涛骇浪。
为什么我们喜欢大海,为什么也惊叹流星,更加欣赏激流勇进的快艇。因为生活需要活力,人生也需要波澜。如果大雁不再翱翔在蓝天,骏马不再奔驰在草原,海燕不再与海浪搏击,天空不再有雨后的彩虹,生活还有什么趣味。也许你会说,让他们去搏击吧,我只负责看热闹。这种人应该是大多数,但我相信,他们一定也想跃跃欲试,因为每个人都有一颗躁动不安的心,只要时机成熟,丑小鸭也会变成白天鹅。
六便士是当时英国货币的最小单位,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而六便士则是现实的代表。每个人都在被生活塑造,也被社会贴上不同的标签。有的标签很合适,即使是六便士,也每天快乐。有的标签贴错了,但是由于贴的太紧撕不下来,或是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撕下来,也就这样一直贴下去了。即使你是月亮,也可能被贴错了标签,所以月亮也会有缺憾,月光也似泪水不断地抛洒。
阅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可以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求知了解世界,在读过作品后,我被作者的文笔所惊叹。写读后感时最好描写自己感触最深的情节与内容,你写出来的读后感质量高吗?有关“图书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是读后感大全小编精心整理的内容,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他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和戏剧家。著名的有戏剧《圈子》,长篇小说《人生的枷锁》、《月亮和六便士》和他七十多岁是的著作《刀锋》,短篇小说集有《叶的震颤》、《卡苏里那树》、《阿金》等。“毛姆他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善于剖析人的内心世界。他的笔锋像一把解剖刀,能够挖掘出隐藏在人们心底深处的思想活动。”
毛姆的作品,让人对于艺术有了一层不一样的感觉。他的小说扣人心弦,让人每每深入其中而不自觉,不得不说他是一个讲故事的天才。“《月亮与六便士》通过一个作家的口吻讲述一个普通人,突然放弃原本宽裕舒适的生活,像“被魔鬼服了体”一样迷上画画,最后,远走他乡追求理想。在异国受尽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后,他最终离开文明世界,远遁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在那里,他终于找到了灵魂的故土,并在那奔放和原始的热带岛屿上完成了许多令后世景仰的杰作。”通过描述这样一个人,毛姆探索了“个性与天才的关系、艺术的产生与本质、艺术家与社会的矛盾等引人深思的问题”。
正如他所说:“一个艺术家你可能不喜欢他的艺术,但无论如何你不能不对他感兴趣,他的作品使你不能平静,扣紧你的心弦。”对于艺术家,人们的界定界线很是模糊,有人觉得他是个很伟大的人,很了不起的人,但也许另一些人便会觉得他就是一个神经病。对于一位艺术家或者是一件艺术品往往都是充满争议的。艺术到底是什么,是名工巧匠才能完全理解的艺术技巧还是人人都有资格理解的语言。?在《月亮与六便士》中作者认为“艺术史感情的表露,艺术是使用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
艺术品,它是一种大雅大俗的东西,就像酒一样,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不同的人、不同的心境总是会有不同的认识。大雅大俗的东西,往往是流传最久远也永远不会过时、富有魅力的东西。
艺术在人类文明中是个很奇怪的东西,我认为,若文字是人类文明与自然中最重要之处,那么艺术便是人类超出人类自身的创作。对艺术接触的越多,你越会感觉到它的伟大魅力与不可思议之处。
“我想在过去的日子里我们都羞于使自己的感情外露,因为怕人嘲笑,所以都约束着自己不给人以傲慢自大的印象。我们对自己的一些荒诞不经的行为遮上了一层保持体面的缄默,并不认为这是虚伪。我们讲究含蓄,并不是口无遮拦,说什么都直言不讳。”我觉得艺术有一个最大的特色就是敢于表露,艺术家和哲学家一样,他们敢于将自己所思所想,敢于将自己的一切,表露出来。曾有人说,“真正的模特儿,是将自己的灵魂撕开,展现给下面的观众,她的一个眼神,就可以引发一场战争,或者止息战争。”
我个人认为,一件艺术品。当你认真的去欣赏它、理解它的时候往往你不自觉得就会发现这位艺术家的了不起之处。我一直觉得,艺术是一种灵魂的碰撞。当艺术家在创作之时,它是大自然或者是茫茫宇宙中的任何情感与存在和艺术家灵魂的碰撞,而当我们再欣赏一件艺术品时,是和艺术家的灵魂、艺术品的灵魂以及大自然中的不同的情感与存在的一种碰撞。任何一件倾注艺术家心血的作品都是很了不起的,都有一种灵魂的交流与碰撞包含其中。
《月亮和六便士》是英国作家威廉·萨姆赛特·毛姆的经典之作,书名取自毛姆另一部作品《人性的枷锁》的一篇评论,评论写道“主人公菲利普像所有年轻人一样,终日仰望月亮,却没有看到脚下的六便士”。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是现实的代表。毛姆觉得这个说法挺有意思,就用作了本书书名。
本书情节取材于法国后印象派画家高更的生平。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原本是位证券经纪人,拥有温柔的妻子、乖巧的儿女和成功的事业。但是人到中年之后,内心中对曾经的绘画梦想的追求越发强烈。他极度渴望成为一个画家,就像被魔鬼附身一般。于是他决然地放弃已经拥有的平淡幸福的生活,抛妻弃子去巴黎追求绘画的理想。在异国他乡,他不仅肉体上承受着贫穷和饥寒,而且为了寻找不同寻常的绘画手法,在精神上亦承受着痛苦折磨。在生活中他性格冷漠、偏执自私,然而在艺术的道路上他拥有极大的热情,完全追寻自我,坚持自己独特的作画风格。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离奇的遭遇后,主人公离开了文明的世界,来到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上。在这个宁静又质朴的小岛上他和当地的土著女子同居,创作出一幅又一幅震惊后世的不朽之作。
读完这本书后,我对书中几个人物的故事印象深刻。他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作者的笔下鲜活而脆弱。
一、施特略夫——尊严和爱情的较量。
施特略夫是书中一个令人唏嘘的人物。他说过:“我爱她远远超过爱我自己,我觉得,在爱情的事情上如果考虑起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施特略夫是一个人人都期待拥有的好朋友、热心肠的大好人。但是对待妻子这样一个他意外得到的美丽尤物,他却卑微到尘埃。他对于妻子过分地讨好,甚至使他散发出低贱的气质。然而他的妻子最终还是背叛了他,在施特略夫的懦弱性格的对照下,斯特里克兰德的霸道和原始的雄性气质的呈现,征服了这个外表文明,内心原始的女人。
施特略夫无疑是善良的,但是他不明白的是,并不是一味的宽容和放下尊严就是爱。尊严在这里并不能和爱情成反比,不是低到尘埃里面爱情就能开出花朵,在寻找爱情的道路上,我们应当了解自己,保持尊严。
二、斯特里克兰德太太——爱情和理想的较量。
“如果他为了另一个女人离开你,你是可以宽恕他的,但是如果他是为了理想离开你,你就不能了对不对?因为你认为前者是对手,可是和后者较量起来就无能为力了”。这是文中的“我”对斯特里克兰德太太解析其丈夫离家出走的原因,一针见血、丝毫不给对方留情面,这甚至是对爱情的一种赤裸的羞辱——是的我爱你,但是我更爱我自己。
通常人们讨论的都是爱情和面包的较量,一面是心灵所向,另一面又是生存必须。但是或许我们没有想到的是,在这二者之外还有更加强大、不能令人拒绝的选择,那就是去追求自己的理想。这是一种更加抽象、存在更多不确定性的东西,它让人充满好奇,想要去征服。在这些人看来,钱没有了还可以再赚,爱情没有了还可以再追求,但是如果失去了追寻内心那份执着的勇气,将永远不能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个人,而成了“不得不”成为的人。
三、斯特里克兰德——理想和现实的较量。
斯特里克兰德先生寻找到了自己的理想,找到了那个拥有茂密的植物,永远蔚蓝的天空,慷慨的大自然和简朴的生活的小岛。与我国诗人陶渊明类似,他们的志向都是隐居山林,寄情山水。陶公不喜现实浑浊之风,于是归田园居;斯特里克兰德不愿受生活的束缚,只想用画笔表达自己。但是陶公并没有将与山水为伴的生活坚持一生,当朝廷再次向他递出请帖,他放弃了自在随性的生活,而投入纷扰繁琐的现实之中,那是因为在陶公心中心系天下的想法从来没有消失过。而斯特里克兰德最终在这个美丽迷人的小岛上,用一场平庸而又窘迫的死亡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是现实给斯特里克兰德最后的无情抽打。
其实不论是小说还是生活,理想和现实从来都不能割裂。理想升华于现实,然而又必须归于现实。可以问问自己,到底想要的是什么,如果是平淡舒适的生活,这本身不值得羞愧。因为可耻的不是生活本身,而是你做了违心的选择还心虚地为自己辩护。如果不愿放弃心中的不甘,不愿折服于这枯燥乏味的生活,那么引用书中的一句话“满地的六便士,只有他抬起头才看得见月亮”,用高晓松的歌词来说就是:“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月亮与六便士》问世于1919年,堪称毛姆最负盛名的作品,这部小说以62种文字风靡全球,发行了6000多万册,还曾两度改编为电影。在中国,《月亮与六便士》堪称文艺青年必读的经典。毛姆在这部小说中,以一个旁观者为第一人称,以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描写了主人公不管不顾,与家庭断绝关系,穷尽一生只为不负内心的热情与理想的故事。
什么是月亮?月亮是人心中的清明理想,月光是那么皎洁,梦想是那么美好。什么是六便士?六便士是现实,是金钱社会中的蝇头小利。月亮高挂空中,遥远而美丽,若要追寻,必然经历一番曲折,最后很可能一无所获。而我们全都站在土地之上,每日面对的都是现实的生活。六便士纵使带着铜臭味,却也是我们的生活。斯特里克兰为了追求心中的理想,变得不可理喻,背弃家庭,因此落魄一生,在一个小岛上染病而终。但在最后,他终于完成了毕生的使命,找到了他一直追求的东西。你可以说他冷酷无情,视道德如粪土,但在另一方面,他对理想的坚持不懈,也值得我们这些终日围绕六便士生活的人学习。人性是复杂的,内心是多变的。
我们的主人公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本是一位证券经纪人,生活殷实,家有“贤妻”,有一双儿女,将来定可开枝散叶,子孙承欢膝下,过着充实、幸福的生活,到时寿终正寝,入土为安。“这一定是世界无数夫妻的剧本,这样的生活模式虽然平淡,但也不啻为恩惠,会让人想起一条小河缓缓流淌,蜿蜒流过绿草如茵的牧场。
然而,这样度过一生,总会让人觉得心有不甘。有的人喜欢简简单单,做平凡的人,过平凡的生活,在平凡中迎来生命的尽头。梁实秋说:”人生本来如寄“。生命是那么短暂,何不简简单单,恬适自在地过活。斯特里克兰夫人就是这样的人。她安于家庭,终日相夫教子,生活中唯的起伏便是与艺术家的交往。她以她热爱的家庭、丈夫和儿女为傲,现实中这样的女人并不在少数。但是,人都有一腔热血,不愿意在碌碌无为中度过一生,渴望出去闯荡,经历一番起伏,哪怕会碰得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现世安稳岁月静好,固然不可多得,却会让不甘庸碌的灵魂惊惧不安。人在骨子里都渴望过惊险剌激的生活。他们不喜欢安稳的陆地,只想在惊涛骇浪中挑战自己。他们要的是刺激是轰轰烈烈,尽管前路危险,却阻止不了一颗喜好冒险的心。
有人说,这世上最复杂的莫过于人心。斯特里克自利,不顾人的感受,在这一点上,就算对他有再多的批评也不为过。但是,他不顾一切追求艺术,他的那种纯粹的精神又值得我们敬佩,这就是人性的复杂和矛盾。理想是美好的,但必须分清理想和幻想。人可以追求理想,但要脚踏实地。月亮虽美,但我们终究是生活在地上。无地上的六便士,我们的梦想只能变成空想。月光洒向大地,笼罩着现实中的一切。我们还需从现实出脚印,实现心中的清明理想是否曾抛开一切,追求心中的理想?你是否曾受到现实的羁绊,终日蝇营狗苟?面对人生的种种选择,你要天上的月亮,还是要脚下的六便士?如果你想摆脱世俗的束缚,寻找灵魂的家园。那么,《月亮与六便士》便是你的必读作品。
《月亮与六便士》——听起来是个很诗意的名字,但里面的内容琐碎多于诗意,斯朱兰的一生也不是诗意的一生。
首先是“我”这个人物,有点啰嗦,叨叨了很多无关的事,硬着头皮看完漫长的铺垫。后面“我”对一些人的描写也过于拖沓。阅读起来不大痛快。
其次是画家,在别人眼里或许是个疯子,而不是天才。放弃了自己原来的工作,一心想要追求“月亮”。作者通过“我”将斯朱兰各种事迹串起来,初看实在觉得画家是个自私的人(作为一个俗人的眼光),如果是因为追求理想,对所有事都无所谓,不受欲望的支配,大概人设会更接近我们对“好人”的认知。但是偏偏是个高傲的人,夺别人妻与屋的行为实在无力接受。看到别人说的一句,“渣男就是渣男,不因为他最后成功了,就洗白”,蛮认同的。这样子的想法,直到他和最后一个妻子,生活在岛上,才感受到斯朱兰的追求。对他的反感才有所减轻。(那部分需要细细体会啊。)
最后是对书中斯朱兰的三个女人的描写印象深刻,一是第一个妻子宁愿他有外遇也不愿接受他为了画画而丢下家庭。第二个女人因斯朱兰对她有吸引力而产生恐惧,最后又飞蛾扑火般的走向自杀的道路。第三个女人是做到不打扰他,但在他病的时候那种“他是我男人,我是他女人”的决心蛮令人心动的。
内容跟朋友所说的差不多,但是由“我”说出来蛮意外的。
年近不惑之年的大叔(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拥有着令我心之向往的家庭(一儿一女,贤妻一枚,且领着优渥的薪水,可以说是一个男人应该有的他都具备了),过着闲适恬静的生活,好不快活。
在世俗的你我看来,这样的生活貌似是我们大多数人所追求的理想生活。然而,有一天这位大叔心血来潮,突突然将自己的妻儿、财产统统放弃,决心奔赴艺术之都——巴黎,虔心修炼自己梦寐以求的,在你我看来匪夷所思的画画技能。即使他深知自己毫无画画的天赋可言,即使他深知家有妻儿的挽留与呼唤,但他还是决然地奔跑在追求艺术的道路上,丝毫没有回头看她们一眼,只留下一封残忍的辞别信,供妻儿无限地回味与遐想往昔的回忆。
追求艺术的道路并不会比创业好受的多,执着总是要付出一丝代价的。这一路上,大叔一度身无分文,难以继日,靠别人施舍勉强支撑着,迫于生计,他曾与巴黎最底层的人混搭在一起,也曾流连于污秽之地,游离于人迹罕至的荒岛。有一次差一点就死在声名狼藉的比利时旅馆里,幸得朋友(德尔克·斯图佛)相救,才免去一死。这一切遭遇只为了买一副画画用品以便于继续延续那不堪的艺术梦。后来,他飘零到塔希提岛,也在此岛再次完婚,有一子。他的最完美且最具有考量价值巨作也在他的嘱咐下被二任妻子付之一炬。 此时此刻,此情此景,是不是心中涌动着-一阵又一阵悲哀而又遗感的暗流呢?我们深谙有艺术气息的伟人常常是不按套路出牌的,倘若我们抛开这些世俗道德与人伦的束缚,而跳跃到一个更高的理想层面,试着去理解与适应这一境界想必会淡然许多。我可以这样想象,一位心怀艺术梦想的大叔,经过一番旷日持久的心理战斗,在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那一天,最终鼓起勇气冲破了家庭与世俗道德的掣肘,获得艺术领域的重生。他趾高气昂地踏入这片艺术圣地,他宛若一枚上帝的宠儿一般,在这片高贵的土壤里虔心修炼绘画技能,期间虽常常食不果腹,但因为热爱,眼看着自己的技艺进步如此之迅速,便不再感到那么饥饿了。为了买绘画工具,一度混迹于巴黎最底层社会,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有幸随船远洋,驻足于塔希提岛,并在此觅得真正灵魂意义上的伴侣,最后也死在这个幸福的小岛上。
读完它,虽然不能完全彻底详实地理解大叔的伟大理想,但不得不欣赏他的追求。毫无疑问,这位大叔的所作所为有违道德人伦,有违世俗常理。但从纯粹理想生活而言,这无疑是一次脱颖而出的秀,秀的无懈可击。理想生活与现实生活的确擦出了火花但二者并无对错可分,只是追求者立场不同,选择不同罢了 。
一本好书是我们的良师益友,作品正是一部值得推荐给大家阅读的好书。写读后感不是简单地复述原文,应该写出自己的体会。以下是读后感大全的编辑花时间整理的《读月亮与六便士心得体会》,希望本文能为您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助力!
听着巴赫,写着月亮与六便士的读后感,看着这本毛姆自我和解的文字,他是走了出来,从自我的枷锁中走了出来,我该怎么走出来?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就确信,这是一本如同少年维特之烦恼的文字。写这书不是为了成就什么经典,只是他要通过这个故事与自我和解。到底什么是意义,欲望是枷锁,那么无论是自由意志还是生命意志会不会是另外一种枷锁,月亮到底是六便士还是六便士本身就是月亮,总之我很混乱。
这本书大概用了四个小时读完,看到47页老思所谓的抛妻弃子去巴黎画画的时候,我已经完全明白毛姆要说什么,之后行云流水的读完,如同在和毛姆谈话,探讨我们自己。小说无非就是在讲一个故事,有要表达的东西,这个东西就是思想是自己的思想,也可以说是对自我冲突的总结。
我向高老板推荐此书,并告知老思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本书讲的什么故事。果不其然的一通大骂,她是如此的鄙视书中的人物。我在想如果毛姆不是将高更作为老思的原型,这本书还能不能成为世界经典小说。我想是会的,如同加缪的局外人,这些经典的人物身上都有一种普通人难以达到的东西,这个东西是持久与强烈的意志,而这种意志必定是离经叛道不被世界的普遍道德所容纳与认可的,除非这种背叛的人最终成为英雄。这也是为什么如同乌合之众的普通人为什么崇拜英雄,只有从英雄身上他们才能看到自己一直有却一直没有出现的意志。
老思之所以是英雄,与他人无关,他是自己生命的英雄。他的自由意志与生命意志凸现出来的时候,如同毛姆所说,如同着了魔,身体里似乎隐藏着某种力量要喷薄而出。也许这种力量注定是孤独的,注定是在开始不被理解的,因为很多人根本就看不到这种力量是什么,如何谈理解。
人会觉醒,觉醒之后首先面对的是否定,质疑。这也是叔本华讲的生命意志的否定,如同否定当下的一切理所当然。要把自己想看到想做到的事情去做一做。这个过程是痛苦的,也是清醒的,是孤独的,是远离庸俗的。最后这个成长是属于自己生命的,与他人无关,与道德无关,与社会关系也无关。
老思为什么理所应当的告诉别人,他抛妻弃子,放弃优渥的生活去画画。只不过他想做自己,想做一个人。这个世界就是如此,你先是一个人,才能是父亲、丈夫、儿子、朋友等等。这些外在的身份都与人本身是无关的,对于老思这类人来说,所有的这些不是羁绊,只会是累赘。累的是他自己向上的生命意志与自由意志。很明显的,这其中的冲突会是很大很激烈,甚至是悲剧的。也正因为人所固有的向上的意志与当下的冲突是如此之大,所以才会成就经典。如同这意志是月亮,当下是六便士。没有月亮人总想抬头看看,也许直到死去也都在遗憾,为什么当初不能去追一下月亮。只不过很多人是害怕追月亮的时候自己会被饿死。
老思就是如此,差不多快饿死了,找人借钱,别人不借给他。并且被人告知,你对别人没有义务,别人对你也没有义务。是啊,确实是如此。人不仅仅有个体属性,同样也有社会属性。如果不是高更是原型,老思在人看来就是一个疯子,一个傻子。固然做的事情令人感慨,只不过他在外界看来就是一个故事。这让我想起了个体的价值一定要在他体身上体现出来,也许老思不固执的把自己的画留给自己去欣赏,他就不会那么悲惨。反过来讲,他不那么悲惨,他就不会成为经典,他所谓的真正的追寻自己的生命意志,也就成了一场表演。一场看似追寻的哗众取宠。
再说老思对带爱情的观点。爱情这个关系,在人的一生中是非常重要的。幸福三要素,物质基础,情感依靠,精神支柱。有些人一辈子都不知道什么是精神支柱,所以爱情就变成了支柱。他们轻信爱情可以战胜一切,其实是不能的。正如最近火的一踏糊涂的‘后来的我们’。其实哪有什么后来,只不过在那个时间段你们不在合适了。人要用动态的眼光看待自身与外在关系的变化,如果一味的抓住从前过去,那么这个人必然是会受伤的。别人变了,你还没有变,并且其外改变的人不去改变用过去的态度对待你,结局一目了然。
老思在差点病死的时候是老勃救了他,老勃的太太开始反对老思住在自己家里。其实这个女人已经意识到了恐惧的事情会发生。这个恐惧的事情就是老思会点燃自己的自由与生命的意志。果不其然,老勃的太太爱上的老思,并且一发不可收拾。老勃痛苦万分,也被感慨。女人这个物种,永远都会原谅伤害自己的人,却无法宽恕救赎自己的人。也许吧,这就是人性,至于是什么心理,我现在还没有深究。按照常理说,老思的太太容貌身家都十分优于老思,这个爱情关系里应该是幸福的。没看到结局我就知道,他俩注定是悲剧。当真如此,这个女人在和老思吵了一架之后自杀了。她固执的将自己信奉的爱情当成了一切,只不过是她自己认为的这是爱情,是一切,和老思是无关的。也正如老思所讲,每个人都该为自己负责,自己不对自己负责,还能指望谁对你负责? 这个女人有点像安娜 卡列尼娜,喝药自杀与卧轨自杀没什么区别,只不过是基于轻信的`不透彻。
后来老思去了一个岛上,画出了自己灵魂想要的东西,那副超越了所有物质唯有纯粹灵魂的画作。所以他又开始被世界所尊崇,正如死后的高更,成了后印象派的巨匠。只不过这都和他无关,和他有关的时候你们又看不出来,你们看出来了又关他什么事情。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疯子吧。在一些时代,天才注定得是疯子,不成疯子就无法活着。在这个地方,人类学倒是真为人做了些好事,就是不停的将正常人的范畴扩大化。
这部书的悲剧在于月亮与六便士无法兼得,为什么无法兼得?这是一个大的课题,不同的人,不同的环境,又因不同的环境产生不同的三观,不同的三观造就了不同的角度。不同的角度产生的话语会把另外角度的人逼疯。这也许真不是人的错。也许看到了这一点,如今的人本主义开始繁盛起来。
这是一个缺乏理性的时代,先学会如何理性吧。少些道德审判,道德评价。
如上字数半小时,想到哪写到哪,虽然还无法透彻,感受到身上的束缚,至少此时此刻也算是自由。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因为这句评价,我读了这本书。
小说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稳定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像被“魔鬼附体”一样,突然放弃了自己的生活,“我”从他妻子那里得知他跟着一个女人逃到了巴黎,那时“我”对斯特里克兰德是一种近于厌恶的感觉,之后他对真诚善良的斯特罗伊夫的.伤害,“我”对斯特里克兰德不遗余力的鄙视和痛恨。
但到了后来,“我”在从间接的过程中,了解到了他的超人之处,艺术的成就也令“我”佩服,甚至感到震撼。
这个人可以说是一个疯子,他抛妻弃子,伤害了一直帮助自己的朋友,他对最恶毒的评价丝毫不在乎,他也确实该骂。
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他又是一个天才,40岁才开始画画,没有任何基础,也没有人去教他,他也并不打算去跟任何人去学习。在巴黎生活窘迫到快要死去,他还是在追求他心中的“艺术之美”,后来他的画作也证明了,他是一位足以载入史册的艺术家。
天才异于常人,他们过着疯狂的日子,创作出疯狂的作品。在斯特里克兰德心里,艺术之美高于一切,在追逐美的路上,他自己就是神。
读了这本书,人们才突然发现,潦倒与伟大、卑微与善良、仇恨与热爱原来可以这样毫不排斥地共存于一颗心中。
知道毛姆以及他所著的这本书,还是好多年前的事。那时候年轻,工作没压力,有点闲钱,有大把的时间,却荒废在了人人网的页面小游戏上。跟网友边玩游戏边聊天,听他说到了毛姆是他最喜欢的作家。当时还顺手百度了一下,呵呵,惭愧啊。
说实话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很多情景,思维是我理解不了的。我一点也不明白,因为按照中国人的逻辑思维和情感道德很多事难以接受。
然而书中对人性的刻画,对自由的向往,对遵从内心的渴望,却真想让人抛却眼前的束缚,去到那个海天一色,充斥着椰子树,大海,简陋的小木屋,只有海滩上四处游走的面包蟹和充满奇异色彩的画布中去。
这才逐渐认识到,前篇在英国法国发生的一切,不过都是对现实的批判,对人性的复杂描述的越深刻,越能体现出后面对自由的向往。
生活在北方城市里的我,从小习惯了按部就班,朝九晚五。偶尔的旅游路线,就更倾向于那种海边慢生活的城市。旅游结束,一切回归,开启又一轮的加班,客户,完成KPI。谁又能真正抛开一切,到陌生的城市,不在意住什么地方,吃什么东西,只为心中的理想而活?那种纯净的精神世界,在现在这个社会,已经太过难寻了。
只愿我们都能有更多的空间,有自己的精神追求,不在意他人的看法,能活的再快乐一些,潇洒一些,自由一些吧!
第一次读一本小说希望自己能够再早一点遇见它。
那句“满地都是六便士,它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和王尔德的“我们都身在井隅,但有人却能看见星星。”不谋而合。虽从不以独树一帜自诩,但是天生对那些追求本我的人没有抵抗力,也会不自知地被吸引,就暗自窃喜着自己也许也会看到月亮星星吧。这一层面的理解不想再赘述,很多人都写了长篇大论的感悟,我只从另外两个角度去思考。
除了书中对精神渴望这一层面的直接描写令人向往外,其实其中对男女关系的侧面描写也一样动容。如果不是对情爱的冷漠,怎么能更好地衬托对创作激情的渴望呢?要不然看见月亮的怎么会是他,怎么会是那个什么都不要了的医生呢?但是反过来,这也的确在男女关系上又一次的启发。
另一方面,故乡。我第一次明确意识到有些人生错了地方是去到敦煌的时候,站在鸣沙山上的我执意地认为自己上辈子属于粗旷的大西北。第二次是今年在佛罗伦萨,不知道怎么了,从提着行李踏出火车站的一刻起,我觉得空气的味道都对了。于是那晚和朋友在老桥的沿岸一边啃着三明治一边欣赏着夕阳,我就知道有些人就是在另一个地方才更舒服的,因为城市也都是有生命的,你要去一座跟你脾气相投的城市才会觉得即使生活琐碎都毫无怨言。
很多人觉得这本书不好读,但是可能由于我对欧洲特别是英国法国的地形有了大概的了解,读起来倒觉得一气呵成,是不费力了。另外,虽然毛姆本人也受到了很多争议,但是这是本值得一读的书,大概是它认可了我认可的生活态度吧。
嗯,年轻的时候能在巴黎和伦敦小住过一段时光,可真是三生有幸。
看完莫名的震撼。原本有着美满家庭和幸福生活的斯朱兰,年近不惑之时选择抛弃一切去追求自己画画的梦想,自私又纯粹,可憎又可敬,如此决绝义无反顾。他血液里强烈地渴望一种放荡不羁的旅途,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使他选择一种更惊险的未知生活。
让斯朱兰着魔的是一种热切的创作欲,叫他不得安宁,逼他为了创造美东奔西走。他是终生跋涉的朝圣者,永远思慕着圣地,那心魔对他毫不留情。有些人渴望真理,为追求真理,他们宁愿粉碎自己人生的基石。斯朱兰就是这种人,只不过他追求的是美而不是真理。
一开始,我发问自己他是天才吗,可大部分天才命运的最终都不好。我用自己狭隘的世俗观念去理解了六便士,猜想了一个看到月亮的天才的结局。他让我想起功成名就特立独行的偏执狂乔布斯和埃隆马斯克。而读到结尾,斯朱兰在病痛挣扎中完成了自己最杰出的画作,他痛苦的一生都是在为这幅画做准备,随着作品的完成,那饱受折磨的孤僻灵魂终于安歇。他愿意死,因为自己的使命已经完成。我突然想,梵高为什么要割耳朵,海明威为什么会自杀,尼采为什么疯了?
人生来孤独。现实的生活里,是否我们自己也有过那样的时刻,被魔鬼抓住了灵魂,愿意带着那份可贵的狂热尝试去追逐内心向往的光明?可惜,我们还是被六便士所困,抬头看见月光,低头捡起了六便士。似乎,这也没什么不好。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是隔着一把梯子,也需要几把刷子。艺术即生活,生活本艺术。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人如字,事如书,让读书回归生活,让有字与无字合一,便是读书的意义。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优秀的读书心得在哪可以看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读书心得收藏:《太阳照常升起》读后感七篇”,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很喜欢看老电影《乞里玛扎罗的山》、《太阳照常升起》等美国老电影,后来才了解原作者是大家熟悉的美国作家海明威,他是1954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1961年以62岁高龄自杀身亡。他以自己硬汉子的形象也以作品中主人公的硬汉子形象而着称。中国人比较熟悉他的作品当首推《老人与海》,然后有《永别了,武器》,以及《战地钟声》等。所谓迷茫的一代(thelostgeneration)就是从海明威这里而起。
说实话我一直都不太明白迷茫的一代为什么不能积极起来面对人生与社会,就像我一直不太明白如此成功的一个硬汉子何以用自杀来了结自己。《太阳照样升起》具体剧情我就不用介绍了,大家可以去直接看他的同名小说作品。其主要人物和其他作品一样是个男人,中间穿插一些奇特的情感纠葛。《太阳照样升起》因故我只看了前半部,就觉得改编的很成功,人物刻画非常细腻。同时在电影中就可以感受到海明威的特殊品味。这集中体现在男主人公那软中带硬的形象,充满了可信的人格魅力。
这个影片让我想起来许多外围的东西,比如海明威的自杀,一战后迷茫一代的形成。影片开头就是一战的残酷场景,然后就展示一群美国老兵在战后法国的生存状态,主要是他们的心理状态。看了这部影片就不再迷茫为什么会有迷惑的一代。而且直接参战的海明威的心灵创痛很明确地告诉了我们它们发生的根源。海明威对于人类的绝望,含蓄的哀伤,心理上不能愈合的创伤,都直接来自残酷的战场。连爱情都不能挽救他,实际上是连爱情他们都抛弃了。与残酷的死亡相比,爱情能有什么作为呢?
能够创造出这样角色的作家本人,让人神往。海明威的许多作品中其实都有他自己的身影。可惜,这个人主动离开了我们,用的是一管枪。
为什么海明威要取这样一个看似乐观的名字来作为他作品的名称。太阳照样升起,他在用这样的话来劝说过自己多少遍,忘记过去忘记过去,但看来他还是不能忘记。
一年过去了,在春节来临之际,我认为是时候总结我过去的一年了。
过去的一年里,我荒废不知多少光阴蜷缩在充斥着烟味和粗鄙字眼的网吧。其实打完游戏后,我是迷惘的。走出网吧,走出那个“温暖热闹”的地方,冷风刮醒了我:我又在那里度过了两个小时,我在哪里,我该去哪里。但过去的一年里我一直在重复这个过程,我不知道该怎样解决,可能一定要伤害到了我,才能让我苏醒。所以即使我知道最终一定会痛,但不痛不醒。
也喜欢了两个女孩,她们都特别好,但我太不成熟,太小家子气以至于伤害了她们也伤害了自己,对她们我怀着深深的愧疚。我无法改变过去,但我会一直记在脑海,因为经历了这些事,我才成长,才让自己成为更好的自己,我和前一位已经恢复了朋友的关系,也和后一位关系更紧密,因为和她经历了这些傻事才让我更加珍惜她。她不喜欢说永远,她也受过伤,我会怜她惜她,那怕让她成为象牙塔姑娘,也不愿让世俗改变她。这两个人不仅教我爱所爱之人,也让我在对待朋友上更加注意。前些日子有位朋友说我不该看到她难过就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这会很累。可这就是我,我对待任何朋友都是站在他们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我不会让任何人为难,这也是我的待友之道。我知道会说自己都管不过来那有闲工夫去管别人,说不定自己忙得晕头转向还换不来别人的理解,但这就是我这几十年来的生活。我会觉得委屈,但我反而会问自己为什么得不到他人,这只有可能是你的角度或方向错了,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我也会一直阳光地,热情地对待生活。
比较难受的就是对我的家人,我住在学校附近,所以两三周才回次家,本来应该更抓紧和家人相处的时间,但反而和母亲闹翻了。我也不知道说是我性格问题,亦或是我母亲的问题,我很反感她过多干涉我的生活。我反感的,她热衷于,这大概是我们之间最大的问题。我不知该如何解决,我也不愿投入更多的精力,她不改变我也没什么好说的。
很感谢我的班主任,他是真正地“传道授业解惑”,不仅在学习上帮助我,鼓励我。更多的是教我如何做一个男人,教我男人的担当与责任。我可以跟他无话不说,告诉他我任何的问题,他也能一针见血地指出我的过失。感谢在这迷惘彷徨,不知所措的一年里能遇见他,真心感谢。
这一年失去也收获,停滞也向前,但更重要的是“太阳照常升起”。
冰山以下是温和海水,海明威教我们以爱
海明威应该是一个外表冷峻但内心细腻的男人,而温柔是一种比肌肉更有力且庄重的力量。
我以为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爱,关于如何去爱。当然这是“迷茫的一代”代表作,而故事也的确充满了一种模模糊糊的眩晕感,像是一个深夜刚从酒吧跑出来摇摇晃晃的酣醉的家伙。这个家伙讲了些关于在巴黎的琐碎生活和一次西班牙狂欢节的故事。
事实上海明威一直都在讲同一个事情,如果生活就像笼罩在迷雾里的森林,那么是爱在指引我们前行。从故事的开始一直到结尾,我们都可以看到杰克对布蕾特的爱,这是一种温柔且厚重的爱。这种爱不是科恩的占有,不是迈克尔的轻浮,也不是罗梅罗的欲望,而是一种更为深沉的爱,一种充满了包容和责任的爱。它既让杰克放手,也让杰克包容,也让杰克照顾,但从来没有让杰克埋怨,就算是苦恼也只会大醉一场。所以布蕾特也十分清楚杰克是最可以信任的人。不过这种爱太优雅且无私了,要无私到忘记爱对方,我可能做不到。
一开始读这个故事一度感到十分迷茫,因为故事的情节和节奏在这个快速消费的时代很难撑起读者的兴趣和耐心,但是用心去感受杰克的情绪后,觉得还是相当贴近我们的生活。我们可能都没有足够幸运和我们爱的人在一起,那么我们该如何去爱这个人呢?我想海明威在这本书告诉了我们答案。
昨夜梦中,我变成一个誓死尽忠的死士,还有一个英勇的搭档,我们有着不同的身份,却有着一样的梦想,只是但愿自己的但愿可以平安生长。
夜里老是呼叫一个名字,醒来就忘了,好笑。听你最喜欢的歌,在悄悄的夜,那歌声悠扬,仿佛你还唱着。回想你,吸烟的表情,你眼神落寞,你寂寞不说。我之与你,只是过客,你是忘了,我如何笑呢!你之与我,重要那么多,每当我疲劳,总有你耳边说,好好糊口。我看着手机,你名字闪烁,想要对你说,可手指颤动。你老是说,糊口不是混的,要努力,别错过。我一直微笑,即使难过,不想你知道,我的脆弱。就让你眼中仍是那个我,我隐藏自己,不被发现,带着假面,舞蹈旋转。听你喜欢的歌,在悄悄的夜,伴我入眠,迎接另一个明天!
天要亮的时候,看见了你,你仍是那个样子,只是显得更加哀伤,可能是我想你了,醒了,似乎又恍惚了,搞笑!
太阳出来了,我才醒,似乎很累的样子,放松下来,反而无聊。计划老是失灵,但新的太阳照常升起。
“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
海明威在《太阳照常升起》的扉页写下这句话。
《太阳照常升起》首版于1926年,是海明威创作起始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内容以巴黎为背景讲诉了一群战争后青年们迷惘的生活。
了解到这本书是因为一位up主的视频,大概是因为塑造《老人与海》的硬汉形象,大概是提及一段迷惘的年代,于是报着试试看的想法买了这本书。
首先夸一下上海译文出版社的这版吧!装帧真的很美丽,翻开是一整页金色的手稿,封面是海明威年轻的样貌,读完背面却是年老的模样。
这本书几乎都由大段大段的对白组成,没有人称前后缀的对白让人乍一看很累,但好在内容简洁有意思,也许对白比直接描述一个人更具有说服力和感受力。
下面摘抄我觉得很有趣的几段对白:
“别这样变扭。除了你,我没有别的知心人了,今儿晚上我的情绪特别坏”
“唉,杰克,我们要能在一起该多好”
“是啊,这么想想不也很好吗?”
“你是一名流亡者。你已经和土地失去了联系。你变得矫揉造作。冒牌的欧洲道德观念把你毁了。你嗜酒如命。你头脑里摆脱不了性的问题。你不务实事,整天消磨在高谈阔论之中,你是一名流亡者,明白吗?”
“我喜欢看他伤害科恩。但我又希望他不要那样做,因为事后会使我厌恶自己。这就是道德。”
……
本书出现的人物并不多,也谈不上有什么激烈跌宕的情节,一切反倒有点平常无奈的感觉。杰克一面与阿施利夫人相爱,一面又对夫人爱上别人和公爵订婚而无动于衷,他明白自己没法和她真正在一起,而试图在自然、酒精、欢乐中寻求精神的解脱。书中的其他人物也是如此,我想大概迷惘的原因是他们没有唉声叹气,没有反抗现实,而是选择了逃避。对生活,命运的无谓,社会责任感的缺失等等。
男主人公巴恩斯是海明威塑造的一个反英雄形象吧,但又如同硬汉形象一样,迷惘的同时他又是打不垮的。
《太阳照常升起》这部作品给了我一种与《老人与海》完全相反的感受,怎么说呢,回想起来有一种无可奈何的悲观吧。
1926年,还藉藉无名的海明威推出了首部长篇《太阳照常升起》,个人以为是他最好的长篇之一,虽然在当时算不上石破天惊。之前,他也有过一系列短篇投石问路,纵然水波不兴,也成为长篇准备中的练笔,使长篇处女作丝毫没有生涩的痕迹。当然这也有巴黎的良好催化作用在其中——饥饿与贫穷的磨练,良师斯坦因小姐的指点,与第一任妻子哈德莉恩恩爱爱、相濡以沫。
起初并不明白科恩在《太阳照常升起》中所起的作用。他显然不是一个应该被忽略的人物,开首就是一篇科恩小传,将其人交代清楚:就读于老牌名校——普林斯顿大学,曾是大学拳击冠军——身强体壮,出身富有的犹太家庭——身家清白,为人厚道,对女人尤其心软——要么被女人抛弃,要么被女人捏在手心。看起来并无不妥,中产阶级的普通一员,却无值得大书特书之处。看到后来发现苗头不对,他与书中正派的主人公及其寓公朋友总是格格不入,就象牛栏里那头想与公牛处好却被孤立的犍牛。后来我恍然大悟,科恩是作为一个未曾受过创伤的参照物而存在。所谓受过创伤,就是吃过战争的苦头,象巴恩斯被战争阉了就是一个直接的象征。
科恩压根不明白这里面的游戏规则,他跟那帮人处不来,极少喝醉,又特别较真,将逢场作戏的阿施利夫人当作女神,随时准备为心上人作出奋力一击,而他确实这么做了,又傻乎乎地直言斗牛可能会令人感到乏味。总之,他所做的一切都不入那帮身怀战争创伤、经常烂醉如泥、到处寻欢作乐的寓公们(哪怕是破产者)的法眼。而他只是再正常不过的一个大好青年,战争象一条河,泾渭分明地将他拦在另一边。
受伤的区别于未受伤的,最本质的一点是,什么都没所谓了,日常生活乏味难耐,沉醉于酒精、斗牛等一切刺激之物方是正途。就享乐主义的角度而言,本书可以成为上世纪二十年代巴黎咖啡吧指南和潘普洛纳斗牛的专业解说。有文化的中产阶级仿佛是特别脆弱易溃的群体,在战争创伤这个合理的理由下,他们以往遵循的一切土崩瓦解,又自行形成了一套易于接受且互相认同的准则。
就比如家庭有重大变故,孩子就不能够做一个正常的好孩子。实际情况是,破碎家庭亦有健全的孩子,神经大条的未必是文盲,而解甲归田、如常生活者比比皆是。而巴恩斯最终发现,即便他没有受伤,如美少年斗牛士罗梅罗那样生猛,与阿施利夫人也撑不了多久,这才是致命打击。
因为垮掉的是主流,所以科恩便成了不合时宜的怪物。反之,如果科恩是主角,那斗牛是乏味的有望成为名言。其实如果没有经历过战争,他们也就是他,想必能够和谐相处。
这本《太陽照常升起》是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他的成名作。
在这部小说中,主人公巴恩斯在大战中受伤,此伤让他不能与他所爱的女人过正常的生活,而且更要命的是,他爱的这个勃莱特又天性活泼、热爱生活。勃莱特和巴恩斯很早就认识并且相爱,但就因为上述原因没有结婚。小说开始的时候,勃莱特已经经过两次不幸福的婚姻,正准备结第三次婚,小说的故事也就在这个时间段里依次展开。
首先从这个小说框架里,我们就可以想像巴恩斯心里应该具有的复杂滋味,内疚、隐痛、妒疾、失意、孤独、无奈,还有空虚、屈辱等等。而这种种复杂滋味也就是海明威要隐匿下的那"八分之七"。读这小说如果没有先认同一下巴恩斯的感受,那么你去读这小说中巴恩斯与其它人的所有的酒桌前的闲言碎语都会觉得平谈无味。而这小说中有八分之一又是由这样的"闲言碎语"所构成。
当然,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认为,我是想说只要学会"听话听音"就能看懂那些"闲言碎语",从而也就能读懂这本小说了,不过你可能会问,读懂是一回事,喜欢又是另一回事。下面就说一下,海明威的小说真正让读者热爱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海明威小说的魅力首先是在他对人心的洞察力上,这表现在他的角色塑造上,他的角色正象是人们都知道的就是一个“打不垮的人”,这个“打不垮的人”的本质不是拒绝向命运低头,而是拒绝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操纵。与上帝认同,为自己的选择负责,这无损勇敢和坚强。但是任由别人插手自己的命运,这就不可忍受。这些人总把手插在你的钱袋里,把脚踩在你的肩膀上,把路上修在你的土地上,或者总是要求你为他们的事业献身,然后赏给你一个你再也无法享用的东西。只有在这种人面前,这个"打不垮"的形象才真正的金光闪闪,具有真正的价值。
在这篇小说里,围绕着这个"打不垮"的形象塑造的其实是三个人,一个是巴恩斯,一个人科恩,一个是勃莱利的最后一个男朋友罗梅罗(他是一个斗牛士)。在巴恩斯身上,我们首先看到一个安于命运的人,这是个被天意命运"打败了"的人,但他是"败而不垮"。他的形象只有投射到那个追求勃莱利的犹太人科恩身上,就会显现"打不垮"的真谛。
科恩这个人,我们首先看到的是一个生活得意的人,但是他最后不仅垮掉了,而且垮掉的丑陋无比。他虽然把巴恩斯揍晕了,把罗梅罗打得爬不起来,但是在勃莱利、巴恩斯和罗梅罗他们眼里,他却一败涂地。他最后只好灰溜溜的走了。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情奴隶,他不是被命运击败的,而是被勃莱利这个人击败的,而勃莱利之所以能击败他,是因为他本身就是个可以轻易被什么人都可以击败的、一个可怜的家伙而已。
正是从他身上才反衬出巴恩斯对生活的认识,对打不垮的精神的认识。而罗梅罗这个人,海明威用他与科恩(前拳击冠军)的决斗把那种"打不垮"的精神展现的更确实。决斗那一段写得简直太精采了。一个是斗牛士,一个是拳击手,斗牛士用斗牛的那种不屈精神面对拳击手的凶悍。最后的结局是:拳击手比公牛难斗和斗牛士比拳击手顽强,也就是说“打不垮”的本质不是凶悍而是顽强(海明威最喜欢的两个主题“拳击”和“斗牛”在这本小说里发生了撞击,只不过这个拳击手有点菜)。从这里看,海明威对人性的洞察力就很让人着迷。
另外海明威讲故事的技巧也是非凡的。科恩这个人的心理在这个小说中被他从头抓到尾,仅仅这一点,就非常不简单,小说中对科恩和勃莱利之间发生的事没有一点正面的描述,但是他们之间所发生的事却让读者感到非常清晰,就仿佛海明威在小说里全都讲过。而这只是因为他在描述科恩那些怪异的行为时描述的非常真实。
最后把海明威关于"冰山理论"的一句话作为本文的结尾:"如果一个散文作家充分了解他所写的东西,那他就可以省略他和读者都了解的东西;如果这个作家写得极为真实,那他会强烈地感觉到那些东西,就仿佛作家已经讲述了它们。"(摘于《午后之死》)上面这句话里最重要的一个词是"极为真实"。
海明威绝不仅仅是一个打不垮的汉子,而是一个无论生活还是写作中都散发着既聪明又老练、既谨慎又判逆、既认真又玩世不恭魅力的男人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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