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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德伯家的苔丝

读书心得范本:《德伯家的苔丝》 读后感(10篇)。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书是雨露,能滋润干枯之心。书籍就是我们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即使物质贫瘠,精神上却无比富饶。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人们在读过一本书之后都会有属于自己的心得。对于写读书心得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呢?下面是小编用心整理的“读书心得范本:《德伯家的苔丝》 读后感(10篇)”,仅供参考,但愿对您带来帮助。

《德伯家的苔丝》 读后感(篇一)

1、 父亲与家庭环境

她父亲是一个小人物,同时也是个小人。孔子说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用在他身上真是一点错也没有。酗酒、无责任心、虚荣、懒惰导致原本贫困的家庭愈发贫困,得知自己有一个贵族的姓氏之后变本加厉开始做起白日梦,逼迫苔丝去“远房亲戚”亚雷家做工希望能得到帮助。母亲的软弱、弟妹的幼小无依都是将她推入“火坑”的推手。贫穷是很无奈的事情。她的父母不爱他吗?爱的。只是因为生存环境、个人见识等原因导致他们见识短浅,且他们总要生存,她的家人也指望着她去做工挣来的钱生活,她没有任何别的办法,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即使明知那是火坑,她都不得不跳,更何况不知道。这是她去亚雷家遇上亚雷的必然。

2 、亚雷德伯

亚雷德伯是一个典型的恶人形象。因有钱而有权,知道自己不会受到惩罚因而有恃无恐,从他第一次见苔丝他就没有隐藏自己的欲望和本性。他的不择手段和有权有势以及不负责任是苔丝的第一次悲剧的必然。而他的第二次出现更是导致了苔丝的悲剧性结局。

3 、安吉尔 克莱尔

克莱尔,牧师的小儿子,热情、理想主义、绅士,使所有人心中的理想丈夫。但是在我眼里,他才是导致苔丝悲剧的最重要的原因。苔丝虽然受过一次伤害 ,可是她的内心依旧纯洁,并且在新的、友好的环境中,内心的创伤已经在慢慢愈合。这个时候克莱尔出现了。并对她展开了猛烈的攻势。克莱尔对苔丝来说像是另一个世界上的人。会关注她的想法,会为她吟诵诗歌,会为了扶她过河等在河边,甚至会不介意她以前的事情(她以为)。她不可避免地爱上了他。以为自己终于得到了神的眷顾。然而打击来的快且彻底。他在新婚之夜离她而去,以再不相见的架势去往巴西。

我若是苔丝,大概会想:“啊,我果然是不能得到幸福的。我在妄想什么呢,怎么可能呢。不可能的啊。”克莱是那个给了她希望,复又亲手将他推入更深的深渊的人。克莱这个人,看似思想开明、深情,是那个时代走在大多数人之前的一个人,但其实过于理想主义,并且自我。苔丝于他而言是个关于纯洁的梦。他爱的是纯洁,而不是苔丝。一旦苔丝在他眼里失去了纯洁这个标签,他就立刻想逃开了。丝毫不顾苔丝的处境。他没有想过苔丝会怎样。他只觉得自己受到了伤害并且急于逃开。而“思想开明”的他眼里的纯洁,也不过是身体的纯洁罢了。而那封没有传达到的信,就像是上帝的一个小小的恶作剧,将这件事情推到了最糟糕的地步。它导致了苔丝的第二次的悲剧。

最后在巨石阵被捕更加重了故事的命运性和凄美的画面感。

《德伯家的苔丝》 读后感(篇二)

德伯家的苔丝故事很简单,作家毕飞宇对此书有高度的概括,我在这把他的概括归纳为“三三”叙述:第一个三为三个人物,一个天使,克莱尔;一个魔鬼,没落的公子哥德伯维尔;在天使与魔鬼之间,夹杂着一个美丽的、却又是无知的女子,苔丝。第二个三是小说讲了三件事,罪恶、忠诚与宽恕。就是这么简单的人物和故事为什么会那么吸引人?会被写成名著呢?阅读后我收集资料并做了如下思考。

对于人物,我读此书的时候感到一种压力,这种压力是来自对于人物塑造的反应,苔丝家庭的穷和无奈无数次拨动了我敏感的神经,而她的美貌和善良更加深了这种刺激,这种刺激是对她身世以及遭遇的不公,那么美好的女子没有做错什么却偏偏得到了最坏的结果。克莱尔同样善良,但是非常愚昧,这种愚昧离不开这个时代对他的影响。而至于没落公子哥德伯维尔我则认为是一个卑鄙的可怜虫,卑鄙是由于他用不正当的手段来得到苔丝,可怜不仅是因为他最后的死,更是因为他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苔丝的爱。就是这三个性格迥异的人物,在相互碰中、起承转合间推进了故事的发展,也让读者以上帝视角看着悲剧不可避免的发生,让人揪心,身陷其中。

至于故事,我想用毕飞宇的话来解释一下,毕飞宇说“作者把这三件事的理论道理还原成‘一个又一个日子’,足以让每一个读者去‘过’——设身处地,或推己及人。”也就是说作者把每一天都写的很真实,很细致,才能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作者哈代紧紧抓住了三件事的焦点,那就是苔丝的美丽。无论是忠诚、罪恶还是宽恕这三件事情都离不开苔丝的美丽,由于她的美丽德伯维尔和克莱儿都爱上了他,于是德伯维尔对苔丝的罪恶、苔丝对克莱儿的忠诚、克莱儿对苔丝的宽恕也随之上演。因此,要写出苔丝的美,写活苔丝就变得尤为重要。

在美丽的布莱谷、在气派的德伯庄园、在温馨的奶场,哈代用心的刻画每一场景、通过场景的细致描写来衬托出人物的魅力。对此,作者哈代往往有神来之笔。比如,在奶场哈代描写苔丝的一段“那是六月里一个典型的夏季的黄昏。一片大气特别沉静,特别能传播声音……在全厂九十五条牛里面,特别有八条——矮胖子、华美、高个、烟雾、老美、少美、齐整和洪亮——出奶非常顺利,苔丝挤它们的时候,只用手一触就成,虽然其中有一两条,奶头硬得像胡萝卜一样……挤奶的时候,所有男工和一些女工,都把头正面靠着牛肚子,把眼一直看着牛奶桶。但是有几个女工——多半是年轻的——却把头的侧面靠着牛肚子。苔丝就老这样挤法:她老把太阳穴紧靠在牛肚子上,把眼睛瞧着草场老远的那头儿,静悄悄的好像想心思似的。那天她挤老美,就是这种姿势;那时的太阳,恰巧对着挤奶那面,一直射到她那粉红的长袍和白色带檐儿的便帽上,并且射到她的脸蛋侧面,把她的白脸蛋和褐色的牛身子衬托得非常清晰,非常明显,好像花纹浮出的玉石雕刻一般……”通过这细致的描写朴实美丽的苔丝跃然纸上。

除此之外,我还比较认同汪家明对《德伯家的苔丝》两个背景主题的阐述,该书正如他所说存在着两大主题:一是,维多利亚时代资本主义高速发展的情况下,落寞农村的现状。二是,欧洲国家的宗法制度,在书中有一段苔丝给自己将要死去的儿子做洗礼的描写,通过这段描写我们可以看出宗教对当时农村人的影响。也正是在这两个大背景下苔丝的命运会更加悲惨。

作者哈代正是把以上这些因素巧妙的融合在一起才能让《德伯家的苔丝》成为世界名著,让简单的人物和故事变得不简单,可见要写出一个好作品作者需融入多种因素,这就需要作者拥有以下三种能力:对生活细致的观察、对社会的深入思考、以及运用文字的神来之笔,或许还有遗漏,但此三种能力个人认为是必须有的,以上就是我通过阅读《德伯家的苔丝》后对如何写好小说的一点点思考,如有不妥,还请指正。

《德伯家的苔丝》 读后感(篇三)

“他们的手仍然握在一起。炉桥下的灰烬由炉火垂直地照亮了,就像一片炎热干燥的荒野。炭火的红光落在他的脸上、手上,也落在她的脸上和手上,透射进她前额上蓬松的头发里,把她头发下的细皮嫩肉照得通红。这种红色,让人想象到末日来临的恐惧。她的巨大的身影映射在墙上和天花板上。她向前弯着腰,脖子上的每一粒钻石就闪闪发亮,像毒蛤蟆眨眼一样。她把额头靠在他的头上,开始讲述她的故事,讲述她怎样认识亚历克·德贝维尔,讲后来的结果,她低声说着,低垂着眼帘,一点也没有退缩。”

......

"他熄了蜡烛,在客厅里那张小床上躺下来。客厅里夜色深沉,对他们的事一点儿也不关心,毫不同情;黑夜已经吞噬掉了他的幸福,现在正在懒洋洋地加以消化;黑夜还准备同样吞噬掉其他干万人的幸福,并且一点儿也不慌乱。"

上述片段选自英国小说《德伯家的苔丝》。主人公苔丝正在向对爱慕她的年轻小伙子安玑.克莱尔讲述她不堪的遭遇,而这个曾热烈爱着他的男人陷入犹豫之中。

《德伯家的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托马到斯.哈代。

主要内容如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尔。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她和安巩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尔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苔丝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觉得有几种原因。一是家庭贫困,是得她不得不去德伯家打工,二是性格使然,心中对那对爱的渴求。三是他新婚爱人对她过去不认可,乃至逃离,加深了对曾伤害自己人的憎恨。这三种原因导致她走向不归之路。

非常为苔丝的结局而叹息,想起一位著名作家讲过:"人生紧要处只有几步"。我想,不论以前还是现在,与人的交往要慎重。

《德伯家的苔丝》 读后感(篇四)

《德伯家的苔丝》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它的作者是英国的著名作家哈代。看过之后,这部作品会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面对父亲沉浸与过去的辉煌家族中,面对兄弟姐妹期盼的目光,面对家中唯一的.老马死在自己手中的场景,苔丝违背自己不想嫁给富人的原则,开始了她不愿意过的生活,走上了一条足以毁灭她人生的道路。

纯洁的苔丝像一个无助的小鹿,受到了邪恶的亚雷的侵害,她得到的是人们的冷嘲热讽,承受着别人的鄙视和侮辱。但是,她无时无刻不在渴望着爱情,所以,在安其尔的爱情攻势下,苔丝总是不敢承认自己的过去,这意味着,她在一点一点地靠近她的悲剧。

当时的英国正处于一个充满变化和动荡的时期。苔丝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作为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劳动者,虽然她美丽、善良、聪明,但是在生活的压力下,她看起来还是那么的渺小。

“思想开明”的克莱尔与苔丝之间的感情脆弱不堪,他用根深蒂固的传统贞操观念来看待一个女人是否贞洁,不把苔丝的无辜放在眼里,亲手将她推入了绝望的境地。当时社会的道德偏见,让苔丝再一次成为资产阶级伦理道德的牺牲品。

从一开始,苔丝的美就不是张扬的,她有一双清澈泛天真的眼睛,却总是流露出坚定、淡漠的神情。苔丝是勇敢的,在男权时代,敢于谈论自尊,在行刑场上的最后一刻,她的冷静吓退了所有的人,但面对现实,她无法逃脱命运的道德枷锁,这是一个纯洁女人的悲剧。

《德伯家的苔丝》 读后感(篇五)

这本书,是对丑恶的男人的一种无情的鞭挞。德北,苔丝的父亲,是一个用酒精把自己置于幻想之中的无能之辈,梦想着上天会将幸福的甘霖降到他的头上,他永远不会去考虑也永远不可能理解人生存的意义;德伯,一个不知廉耻、卑鄙下流的无赖,可以说,是他一手导演了苔丝的悲剧,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肮脏的肉体的欲望,苔丝杀死了他,但实实在在的说,是他杀死了苔丝;安玑,一个道貌岸然、心胸狭窄的小人,自命清高,但从来不敢直面自己那虚伪的灵魂,在苔丝的悲剧中,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帮凶,在这部书里,他大概是一个最卑微的主人公了;可怜的克莱先生,他无助的道教,从来没有挽救过任何一个灵魂,甚至包括他的三个儿子......

我不了解当时的英国社会,因此我无权评说社会制度如何地左右着下层社会人民的命运,但从小说中我仍然看到了当时的社会习俗。美丽善良、勤劳坚强的苔丝没有屈服于多舛的命运,她没有因人们鄙视的目光而颓萎,也没有因农场主的睚眦必报而退缩,她在世俗的人们的指指点点中勇敢地站了起来,却又在世俗的克莱面前无助地倒下去,这是怎样的一种悲剧啊。

写到这里,我想到了余华的《活着》。作者在本书的序言中这样总结:“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作者的这一段表白从作品的主人公福贵的话里也能表现出来:“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在这里,活着已经远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伟大意义了,而仅在于它对生命和生活的依恋。在我看来,《活着》的意义已经超出了“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样一个范畴,它和《德伯家的苔丝》一样,实实在在是在讴歌和赞美一种生命。

对于社会,我们每个人都是“不识庐山”,我也无意去探其真实面目,能够无愧于做一个人,我也就心满意足了:何其难也?

《德伯家的苔丝》 读后感(篇六)

《德伯家的苔丝》里有这样一段话,一个人在极度痛苦的时候,可能就会做出一些离经叛道的事情,甚至会做出和自己平素追求截然相反的事来。这一点我深以为然。

小说中的安基克莱和苔丝是彼此深爱的一对情侣,且容貌出众,起初,苔丝因自己不堪的遭遇,不肯接受安基克莱的爱,觉得自己配不上他,但最后还是被安基克莱的真诚和热烈的追求所感动,就在两个人结婚的当晚,彼此向对方坦白了自己曾经的过错,苔丝当即就理解并原谅了安基克莱的过错,但是,当安基克莱听到苔丝不幸的遭遇后,不但不同情她,反而觉得自己上了当,认为苔丝告诉自己太晚了,不肯原谅她,两个人不得不分手,但彼此内心还是深爱对方的,这让他们都非常痛苦。在与苔丝分手后,安基克莱在极度迷惘痛苦中,遇见在牛奶厂一起挤牛奶的另一个女孩儿,安基克莱并不喜欢她,但他知道这个女孩爱自己,就想让她陪自己一起出国,以缓解自己的痛苦,后来又改了主意。还有主人公苔丝,她是一个极其美丽善良纯朴勤劳的好姑娘,当她深爱的丈夫,安基克莱终于想通了从国外回来,原谅苔丝,再次来找她的时候,世事变迁,苔丝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又和之前的仇人同居了,当心爱的安基克莱出现在她门口,说原谅她的时候,新仇旧恨一齐涌上心头,这个平素连个小虫子都不舍得伤害的姑娘,把哄骗自己再次上当的仇人亚雷用刀杀死。

这些看似荒谬的做法,实则真实反映了人的内心需求。当一个人长期处于极度迷惘,痛苦,焦虑中,不得不负重前行,又不堪重负时,无边的痛苦得不到宣泄,就会令人窒息而死,就像掉进无边的深渊,无论怎样挣扎,都无法改变困境,在无边的黑暗中,眼见着被吞噬,被淹没,……

这个时候,任何的一些理解,一点援助,一点希望,一点光亮,都是救命的稻草,这个时候的不够理性,不够严肃,不合情理,都是在自救,都是在给自己喘息的时间,不然,就会丢了性命!所以,这个时候所做的一切都是无可厚非的。即使局外人不理解,可不必在意,人,在爱别人的同时,也要有顾及自己的时候。即便事后觉得不应该,甚至荒唐,也不必悔恨,因为,我们不能以事后的`心境去评判,去要求当时身处困境中的行为。那样,不公平,也不客观。

《德伯家的苔丝》 读后感(篇七)

当看到监狱的旗杆上升起黑旗时,心中没有悲伤,反而升起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苔丝死了,但是对于得到的痛苦远多于喜悦的苔丝,死也是一种解脱。

在刚开始读《德伯家的苔丝》时,就对约翰·德北这人产生了深深的厌恶,愚蠢、懒惰伴随着对于“德伯”这姓氏没来由的自负,使得苔丝一家在村中不受欢迎,如果可以选择,苔丝会在这个家庭中降生吗?生在这样的家庭中已经成为她的一项罪过了。六个大大小小不懂事的弟妹,再加上一个几乎也是不愔世事的母亲,年轻的苔丝身上已背上了一个家庭的责任和生计,使她不得不在外奔波,而这又造成了她一项不能称其为罪过的罪过。

苔丝非常美,书中的男子和女子都在不断强调这一点。苔丝的美丽带给她赞美,同时带给她男人的追求和女人的嫉妒,带给她灾难。苔丝的美是一种妇人的美,但她的心仍然是单纯且天真的乡下少女,她不断地受到男人搔扰,但男人们却可以理直气壮地说那是因为她的诱惑。在苔丝所处的年代,女性是毫无地位可言的,最大的幸福是去做“阔太太”,而对于贫寒的苔丝,美丽的容貌是引诱男人的“罪过”。

苔丝第一件现实中的“罪”正是因为她的美貌。亚雷·德伯,这冒姓德伯的花花公子,只因有钱就可以让苔丝的父母受他的意愿摆布,他让苔丝失去了那是女人视如生命的贞洁,却又把她弃之不顾。而苔丝的另一样罪:她有头脑,却并不聪明,使她不愿意像通常人们会做得那样嫁给他。她宁愿背负不好的名声,独自抚养违背意愿而诞生的婴孩。可是她与亚雷·德伯的这段往事,是她生命中无法驱散的阴云。让她与安玑·克莱的爱情,成为她短暂的一生中最大的幸福,也是最大的痛苦。

苔丝什么都没有做,但是她已经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而她决意做出反抗的时候,她也不得不以生命作为高昂的代价。她的悲剧与其说是命运,是上帝的捉弄,不如说是当时残酷的社会对一个人的摧残。当时的社会,对于现在的我是陌生的,中国的国情也不能与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相提并论,但是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仍然时有耳闻。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凡是进入了父系时代之后的女性,或多或少的总是受到男性的压迫,有些地方更是因为习以为常而根本没有受到重视。一切的规则都是以男性的标准而设立,同样的事情对女性总是更苛刻一些。可能我的看法有一些片面,但是女性作为群体在社会的席位仍是较低的,无论是在政界,金融界或是科技方面。而“女强人”这个词给人的感觉总是更接近一名像男人的女人而非一名纯粹的成功女性。

因为受到蛇的诱惑,继而诱惑亚当的夏娃是女人的关系吗?女性受到的惩罚总是大于男性,发生在女性身上的悲剧总是显得更惨烈一些!!!

《德伯家的苔丝》 读后感(篇八)

《苔丝》被称为英国文学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出版于十九世纪末,作者是英国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托马斯。哈代。

《苔丝》写的是社会把一个纯洁、质朴、正直、刻苦、聪明、美丽的农村姑娘逼得走投无路,最后杀人而被判绞刑的故事。这是一个杯具,它无情地批判了社会现实,也从一个侧面揭露了英国上流社会的腐朽堕落,具有很强的现实好处。

苔丝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姑娘,但作为女人,她拥有迷人的外表。漂亮的脸蛋,和恰到好处的身材。哈代给这个人物以重墨描绘,那就是着重写了她的外在形象。这个形象年轻美貌,天真活泼。给我映象最深的是她性感的嘴唇,和她唇上的曲线。粉嫩娇艳,如花沾露的唇,再加之细致分明,乖巧柔美的线条,在顾盼流转间,不动人也难。就是这样一位年轻美丽质朴的姑娘,她善良纯真的天性却被狠毒自私的上流社会的一位青年贵族亚力克利用欺骗,始终不能摆脱亚力克的阴影,而走向黑暗的深渊。她无力摆脱这种悲惨命运,只能用极端扭曲的方式对加在她身上的压迫进行反抗。但是这反抗又有什么用呢?只但是是大海中的一朵浪花,瞬间就会消失,被人们所遗忘,完全不可能动摇整个冷酷残忍的社会。所以说,只靠个人力量的反抗,根本不起作用。这也是人性乃至社会的悲哀。

当她好不容易逃离亚力克的魔掌,随后去农场工作,并遇见了自己今后所爱的人――克莱尔,克莱尔欣赏苔丝的纯真可爱,在工作中交流频繁,感情不断升温,最后坠入爱河并义无反顾地结婚了。就在幸福快要来临时,因为苔丝的对过去不堪往事的吐露,导致两人从幸福的高空一下子跌入了现实的谷底。克莱尔因为理解不了这一事实,毅然离开苔丝,远走他乡,无情地抛弃了可怜的苔丝。就是这样一位遭到命运戏弄的可怜人儿,想要与爱的人在一齐幸福生活,就连这样一个简单平凡的愿望也没法实现,最终走投无路,惶惶不可终日,再加上亚力克的骚扰,她万念俱灰,对生活完全失去了期望,而动了杀念,杀死了侮辱她的,一向让她痛不欲生的亚力克。在杀死了亚力克之后,苔丝并没有为此后悔难过,而是一下次简单了,因为死对于她来说是一种解脱,她最后自由了。她以死来证明自己对感情的忠诚,来成全自己和克莱尔纯洁完美的感情而没有遗憾。亚力克也为当初抛弃苔丝而感到后悔,带着巨大的悲痛与歉疚归来,并与即将被处死的苔丝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五天快乐的时光。但是他失去了一个深爱她的人,一个把他当做生命一部分的人,一个能够为了他去死的人。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因为他的自私和所谓的虚伪道德的约束,而使苔丝陷入悲

惨的境地。对于苔丝来讲,克莱尔是她的期望,是她一切快乐的源泉,她为认识他而感到幸福,但是克莱尔把她最后一点期望也给抹灭了,即使之后克莱尔请求苔丝的原谅,以及在苔丝死后怀念追忆她,也无济于事。能够说,克莱尔也间接促成苔丝的死亡,但是直接促使她走向死亡的还是这个社会,是社会的杯具。其实社会中像苔丝这样的可怜人很多,他们虽然身份卑微,但他们作为独立的人格,不就应被社会歧视抛弃,而是就应为他们带给一个能够倾诉的平台。这样才不会出现如此多的杯具。

如果说卡门的美在于野性叛逆,简爱的美在于倔强顽强,那么苔丝的美必须在于纯净自然,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虽然小说女主人公身份低贱,遭受了无耻之徒的玩弄和侮辱,历经重重磨难,最后走上了错误的道路,但我们依然赞美苔丝不屈服于命运,敢于和不公平命运做斗争以及为爱奉献的精神,她单纯善良的形象将永远留在我心中,挥之不去。

《德伯家的苔丝》 读后感(篇九)

徐志摩曾说:“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比我大学四年的收获都多。”出于这句话,我找来了这本书来看,并为作者高超的文字处理技术所折服。他的景物描写让人感觉不到有任何的瑕疵,背景色显得那样优雅而朦胧。“当挫折再起、灾难重现的时候,也许人们会发现:曾经以为已经被永远跨过的深渊,其实只是绕了一个弯而已。”是我这本书中最喜欢的一句话。

可能是有共鸣吧,高中时特别是高三感觉自己有点封闭,所以刚上大学时,想重新做自己,就鼓起勇气主动多与别人交流,克服恐惧积极上台发言,大声询问自己不懂得的地方。开始的一段时间感觉还好,后来渐渐感觉有点累,再后来又出现了以前同样的现象,自己一直想要的那个状态没有持续多久,后来发现,还是原来的顽疾没有被解决。

安吉尔从巴西回到英国几经打听,终于找到苔丝所在的地方。当苔丝以一个贵妇人的形象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或许不应该惊讶。父亲走了,家也没了,当她了解到自己不能撑起整个家并且爱人迟迟不能在最需要时施以援手,她能坚持一时,她不能……。苔丝曾经的抗拒与挣扎在此时此刻都消散了,安吉尔也走了。此情此景,我相信,苔丝的痛苦多于震惊。后来也证明的确如此。这次,苔丝选择追寻自己的爱。或许许多人会选择其他的方式,而苔丝只有她自己唯一的方式。她简单地而且是毫无预兆的用刀捅死了亚历克,就飞奔着去找安吉尔。看着苔丝慌张又兴奋的表情,加上不小心被看到的苔丝衣服上残留的血迹,安吉尔似乎明白了一切。他选择原谅她的一切,陪她一起走到最后。从这里就开始完美了。不论是多于愧疚的深情爱意,还是男儿的那份担当与毅力,安吉尔都依然沿着来时的方向继续前进着,一往无前,坚定不移,还是那样深沉而热切,只不过情形不一样罢了。

虽然只是一瞬间,却看到了诸多的意味深长。我很是希望自己也能处在诸如此类的位置上,毅然决然地踏上自己选择的道路,绝不后悔。

这样的瞬间很少,在生活中我总是顾虑太多,拿主意时犹豫不决。一直在强迫自己做事果断,即使以后的事实证明当初的选择不是最好的。选择其实很简单,是自己想的太复杂或夹杂了自己的情感在其中,以致于看不清许多东西。我们选择只是先想比其他选择更加有利于自己。但应用于情感方面或许是不好的。它没有值不值得或是对自己更有利,只有想不想,这种东西只凭感觉就好了。(利用情感获得利益的除外)

爱是要付出的,安吉尔得知苔丝不贞时,说不能忍受克莱尔的存在。当安吉尔再次出现时,她想要与他在一起,就杀了亚历克。或许苔丝就是这样单纯。她不想要别的什么,打算抛弃一切来得到心爱的人永远的爱。克莱尔不再抛弃她了,尽一切力量保护她,这也许是美好的,但似乎世界所有的美好都让人感觉太过短暂。谁说我们整天忍受生活的琐碎,命运的摆弄,在社会被无情的对待时,不就是为了美好的瞬间呢?

生命太脆弱,经不起折腾。爱情总是那样美好,以致于我们沉溺其中忘记了周围的世界,只需要两个人就好。那天,阳光恰好。平和而美好的欢声笑语,纯净的嬉戏打闹,似乎平静得有点不太真实,所以有了后面的分分分离离,合的短暂而轰轰烈烈。爱情少了它或许有些不完美,也正因为如此,才弥足珍贵。有个问题,我很困惑。

为什么安吉尔不能接受苔丝的不贞?自己也犯了同样的错,为什么不能容忍心爱的女人犯同样的错?是传统观念的束缚还是破坏了苔丝一直在他心中的完美形象?她是一种象征,一种精神寄托,而这种东西不能有丝毫差错。为什么又回去找他呢?对苔丝的愧疚还是出于对她的爱?抑或是异国他乡的见识与经历让他想通了?我更相信是出于对苔丝的爱。爱情这种东西说不清,其实也不必说清。苔丝写给安吉尔的信中透漏出的那种痛苦无助与伤心真让人受不了。安吉尔或许想通过去巴西开辟一片新天地来忘却这段恋情,结果带来的是劳累与对她的无尽思念。

他终于还是去找她了,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磨练,对爱情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不再过问以前的事。是出于对她的深沉的爱,还是怀着一种愧疚,或者是两者都有?我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

《德伯家的苔丝》 读后感(篇十)

一个纯洁的女人-《德伯家的苔丝》读后感500字!

如果只是把《苔丝》当作一本普通的言情小说,那简直就是侮辱了她,他的确是世界文学的一块瑰宝。

作为一个彻头彻尾渣男,当我看到阿历克对苔丝的迫害,在现如今这个社会中,pua,炮王,千人斩等等比比皆是的情况下,我的内心可能早就没办法像以前一样义愤填膺了。但是,回想起来,我们的Angel难道带给苔丝的痛苦少吗?不,他可能伤的苔丝更深。

我本来不明白,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可以让“任何想穿破他的东西都不免口卷刃折”到底是什么?让他这样一个像天使一样的男主角,在得知苔丝失贞以后,态度180度大转变?哦,原来骨子里,还是利己主义,男性心目中的金属矿脉,中产阶级的体面,门风,地位,厉害。纯洁无私的爱情就是这些面前卷了刃。

最后,大师不愧为大师,哈代也提及了错过的遗憾,这个主题。在生命转折的关头,万万不可蹉跎延误!也要摒弃造成悲剧的社会偏见。

“造物主并不在他一声提醒下便能使人获得幸福的时刻对他可怜的生灵喊一声‘注意’,他总要等到做迷藏的游戏折磨那人遍体凌伤,精疲力竭的时候才会对那人呼喊着‘在哪儿’的人回答一声在‘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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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一般分为学习体会,工作体会,教学体会,读后感,观后感。以下是关于家的读书心得五篇,欢迎阅读参考!

关于家的读书心得(一)

不读不知道一读吓一跳。原来《家》是中国文学史上继《红楼梦》之后又一部描写封建大家族溃败的杰作。《家》作为巴金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和中国现代最杰出的长篇小说之一标志着巴金思想艺术的最高代表成就。作品富于意义的深刻思想内涵是通过极具特色的艺术手段得到揭示的。《家》里的感情激流特别能扣动人们的心扉那是因为作品里许多悲伤的情节大都来自于作者的亲身经历其中浸染着作者强烈的爱和恨。

人物者激游之魂也

《家》最突出的艺术特色是塑造了一系列生动鲜明的人物形象。这些人物包含着丰富的生活内容渗透着作家的爱憎感情寄托着作家的美好理想。觉新、觉慧、鸣凤、高老太爷堪称现代文学史上有口皆碑的艺术典型。其中觉新性格已成为失去自我具有双重性格的现代知识分子的代名词。在对比中刻画人物性格在《家》中是一个显著的特点。不同性格的反比:觉新的懦弱和觉慧的勇敢克明的庄重和克定的轻薄琴的乐观和梅的哀怨。

相近性格的类比:觉慧的激烈与觉民的稳重琴的游移和许倩如的坚定。同一人物在不同境况的自比:觉新在晚香楼上的哀痛和下楼后又同淑英嬉戏觉慧在周报社的充实和回家后的寂寞。突出人物性格的主要特征和复杂性以及人物性格的对立和差别。

这种对比常常通过在同一事件或场面中各人的不同表现得到展现这就使不同的性格或同一人物性格在不同侧面的映衬中更加鲜明。比如第 36 章定三兄弟都不相信血光之灾的鬼话但觉新担不起那不孝的罪名只好含泪依从;觉民要觉新去讲道理对长辈还有所期待觉慧态度坚决主张不能屈服应该反抗。又如第 23 章写土娼出身的连长太太到高家借住克明维护家庭的和自己的尊严大胆卫道护法;克安明哲保身溜之大吉;克定却想入非非意欲引狼入室。

情节者激流之形也

《家》是描写的情节曲折奇异既描写了鸣凤投湖兵乱之惊梅之死觉民抗婚克定挨骂捉鬼闹房祖父病故瑞珏身亡觉慧出走等激烈的矛盾冲突也定了划船观景炮烧龙灯年节团聚敬神守灵谈心聚会等等。高家内部以觉新三兄弟的遭遇、命运特别是婚姻爱情为主要线索又交织着其他人物、事件、习俗构成一幅谨严而又丰赡的生活画面生动地展示出封建家庭的丑恶和腐朽倾轧和迫害反抗和斗争。前六章中主要人物或直接出场或着重提到主要情节线索或初见端倪或埋下伏笔。此后各章波涌浪叠不断掀起浪峰直到瑞珏之死形成高潮最后以觉新初步觉醒觉慧出逃终篇显示出大家庭的没落和新一代力量的生长。

巴金不愧为现代语言艺术大师之一他为青年而写作他的语言散发着青春的气息。《家》能赢得无数青年读者的心也得力于它那充满抒情气质的语言。巴金小说的语言清丽、流畅、明朗、自然。其代表作之一《家》值得一读。

关于家的读书心得(二)

经过一个寒假的时间,我终于将巴金的《家》读完,这是一本反映了一个时代变迁的书。《家》以巴金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有血有肉、个性鲜明、栩栩如生。

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家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通过家来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

三兄弟中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是旧社会、旧体制的积极的拥护者;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老三觉慧那边,但他并不像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对于进步先进思想十分接受,但意志不坚定,在必要的时候也会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

是的,在《家》中描述的这七十多个人物,各有各的鲜明特点,他们中大部分是旧社会、旧制度的拥护者,是当时社会的主流,但也有像觉民和觉慧这样少部分的旧社会、旧制度的批判者,进步先进思想的接受者。也就是有了这些人,才使五四后中国人民慢慢觉醒,开始接受新的思想和新的文化。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无论什么事情发生我们心中都要有梦。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关于家的读书心得(三)

我从来都不喜欢描写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家》一书写的是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的,也是分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有很多人因为黑暗而死,而那些留下的,那些在黑暗与矛盾中潜行着的人却分明有着一股激流在推动着。这股激流因为矛盾而真实,因为矛盾而珍贵,因为矛盾而深沉,因为矛盾而被赋于真正的内涵我又一次被感动了,因为就在那个年代,多少还有一个不小的群体在这股激流中寻找着新的自我,弥补着情感与思维方式的不足。在黑暗与矛盾中,那些被激流鼓舞着的人,有的勇敢地保护着自己青春的棱角不被抹去,有的即便被抹去了却又最终找回;然而这其中最重要的,确是这股激流在本质上教着一代又一代崇高而理性地探求着所有的事与物,追求着理想,追求着自我价值的一种崭新的体现。因为追求,因为崇高,这股激流才永恒地感动着一代又一代,永不停息

读完了,我的心还是被其中的主人公占据了,我的心在燃烧,我的思潮在翻滚,我是在悲愤,是在惋惜,是在痛心啊!但我暗暗为自己庆幸,因为吃人的封建礼制已被前人埋葬,我应当感谢他们.在无数的可怜的生命做了陪葬品后,一些可爱的勇敢的人奋起而攻之,打碎了,幻灭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到来,从前饱含女子血泪的旧路我们不会重蹈.这是最大的幸运啊!

关于家的读书心得(四)

读完《家》,整个人心情是沉重的,巴金的文章不像鲁迅文章那样犀利,可胸口一直喘不过气来。巴金说:我的作品已经完成了它们的历史人物,让读者们忘记它们,可能会更好一些。可是这是可以忘记的吗?这段高家悲欢离合的历史。

高公馆像是一片表面平静实质黑暗腐朽的土地,滋养着上上下下几十个不同的人。这种压抑的环境下,既有青春有理想,渴望通过五四运动改变现实不堪的觉慧觉民,也有始终泰然处之的大哥觉新。有时我会想觉新是不是已经死掉,事实他还是活着,掌管着高家大大小小的事情和祖父的企业。那便是丢了灵魂吧,没有理想没有追求,整个人如白纸一样不堪。是现实把他逼成这样的,曾经的觉新有理想有追求,但他的身份不同,身为高家的长孙,觉新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的熏陶,尤其是子孝,这些都铸成了他委曲求全的怯懦,顺从的性格,他既同情支持弟弟妹妹的反封建抗争,又不得不维护封建统治的权威。在现实和理想面前,觉新必须选择现实,觉新的一生是纠结的,痛苦的,这样的一个悲剧人物让人心生叹息,却又无力去改变。文中的一个细节,高觉新顺着高太爷的意愿去他的公司当了职员,一个月后领到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月薪水30元,这时高觉新的心里充斥着喜悦和悲凉。这是他劳动所得的30元,却也是他放弃理想的代价

相比之下,接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求得解放,敢于和封建统治相抗争的觉慧觉民被巴金先生刻画的栩栩如生。他们为民主自由和封建高家作斗争,他们要求高家把他们当人看,他们随时做好为革命牺牲的准备。觉民的琴,觉慧的鸣凤,都给了他们反抗的最好的精神动力。梅表姐和觉新抵受不住封建势力的压迫,而两个相爱的人永远分开,这是一个悲剧。同为反抗的琴和觉民是胜利的。

鸣凤的死让人心痛。曾经觉慧那样炽热的追求鸣凤,而身处旧社会,被封建势力所压迫的鸣凤,她总是逆来顺受的。命啊,所有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鸣凤总用这话来告诉自己必须忍受,必须包容这一切,这所有的都不是自己能够选择的。最后,鸣凤要被送给冯老爷家做小妾,她也是无能为力的,她只有向觉慧求助,而觉慧也是心有余力而不足,鸣凤心生悲哀和绝望,最后她选择以跳湖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鸣凤死了,这个为高家奉献出自己全部的青春的女孩死了,而高家一如既往的平静,似乎没有人在意到这个生命的离去,如此冷漠的高公馆让人心生悲凉。

心爱的鸣凤的死去,大嫂的难产而死,梅表姐的郁郁而终,大哥的始终为别人活着,家中腐朽势力的黑暗,逼迫觉慧逃到重庆,他永远的离开了高家,离开了这个他生长了20多年的地方。

故事到这里结束了,似乎也没有结束。没有人知道今后的觉慧生活的如何,他会不会像从前那样有理想有追求,渴望革命,渴望民主自由。而这些,已经不重要了。经历过血和泪,伤与痛才会成长。

《家》,新势力与旧势力相抵抗,新势力在挣扎,但我坚信旧势力一定会灭亡的,因为有这么一群有理想有追求可爱的有热血的青年们!

正如巴金先生说的,青春是美丽的东西。

关于家的读书心得(五)

最近正在看一篇长篇小说: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虽然暂时只看完《家》这篇,发现巴金老爷爷对其中的人物刻画可谓是活灵活现、惟妙惟肖,让我铭记于心。深刻的感受到巴金老爷爷不愧为伟大的作家。

现在正在读第二本,当我读完第一本《家》后,给我的感觉真可谓身临其境,巴金老爷爷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真让人眼前一亮。

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

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整本书就是围绕着觉民、觉慧两兄弟怎么和那个旧社会、旧制度作斗争并最终获得胜利的故事,整篇文章以家为主题贯穿始终,让人看了爱不释手、欲罢不能。

读书心得范本:《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本汇集五篇


“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书是明灯,能照亮光辉人生。读书不仅仅是获取广泛的知识,陶冶情操,还能缓解焦虑,调节情绪。阅读了一本书之后,我们一般对于这本书都会有自己的感悟。什么样的读书心得可以让人眼前一亮呢?小编收集并整理了“读书心得范本:《呼啸山庄》读后感范本汇集五篇”,仅供您参考。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一】

我并不喜欢看外国的名著,因为记清各个人物的名字就要花费许多时间,但不可否认这些书相对我们来说别有一番异域风情,它们更直观的展现出让人理解、感同身受的人性,反思自己的人生。

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恩肖先生带回孤儿希斯克利夫,对其的十分宠爱,显而易见,希斯克利夫的到来,使一个家庭失去了平衡,其子亨德雷自然会不满,他强烈的嫉妒希斯克利夫,但我们谁又能要求一个小孩子去宽容,世上又有几个人能真正做到宽容呢?所以亨德雷对希斯克利夫嘲弄、贬低、辱骂,到恩肖死后,将其贬为奴仆,百般迫害,便是可以理解的了。

而希斯克利夫的童年在亨德雷的皮鞭下尝到了人生的残酷,也教会他懂得忍气吞声的屈服无法改变自己受辱的命运。他选择了反抗。恩肖的女儿凯瑟琳就成了他忠实的伙伴,一个弃儿和一个小姐亲密无间的成长,在共同的反抗中萌发了真挚的爱情。成为青梅竹马的恋人。

但在父亲死后,凯瑟琳便意识到他们的社会地位悬殊,她去追求传统的“人间的爱”从而背弃了希斯克利夫,成了画眉田庄的女主人。她直白地承认,自己是爱林顿的,因为他年轻,长得俊俏,爱慕她,富有,可以让她成为当地最尊贵的女人。这是现实。而凯瑟琳却同样直白地说道:“在这个世界上,我的最大的悲痛就是希斯克利夫的悲痛…他是我思想的中心。如果别的一切都毁灭了,而他还留下来,我就能继续活下去,如果别的一切都留下来,而他给消灭了,这个世界对于我将成为一个极陌生的地方,我就不像是它的一部分。”这是心底的爱。

对希斯克利夫来说,凯瑟琳的背叛令他失望,而她不幸福的婚姻又令他痛苦,在凯瑟琳死后希斯克利夫开始疯狂的报复,他让亨德雷和埃德加凄苦死去,独霸了两家庄园的产业,还让他们平白无辜的下一代也饱尝了苦果。仇恨将他完全控制。但在弥留之际,他反思“这是一个很糟糕的结局”,已不想报复,因为这样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的复仇方式必然只能走向寂寞与空虚!正是这仅存的一点点良知让他拥有了最后的幸福,与凯瑟琳十几年的孤魂在旷野上携手同行。

《暮光之城》中爱德华说这部经典不是爱情故事,而是仇恨故事。但贝拉认为,他们的爱就是他们唯一的救赎精神,什么也不能分开他们——凯瑟琳的自私、自利,或者是他的邪恶,甚至是死亡。爱德华在之后与贝拉的感情问题中理解了希斯克利夫,切身感觉到希斯克利夫喜欢至爱,却无法得到,只能对他的情敌施加报复的那种感情,但他还是选择了宽容。

同样是禁忌之爱,却有不一样的结局。可以认为这是作者艾米丽的残忍,或梅尔的仁慈,但人物截然相反的性格,确实结局不同的真正原因;或者说,是因为不同的成长环境造就了他们结局。凯瑟琳幻想借她所羡慕的林敦家的富有来“帮助希刺克厉夫高升”,使她哥哥“无权过问”;而贝拉却愿意冒牺牲灵魂的危险成为吸血鬼的一员。她们都有着自己的私欲,但贝拉却可以坦然的承认,凯瑟琳却为此找着冠冕堂皇的理由。希斯克利夫,用复仇来度过余生;爱德华却是先选择救赎泥足深陷的贝拉,希望能离开,即便是没有成功,也能宽容贝拉在心底留一块空间给那个带给她快乐的人。他们都有嫉妒,但只有一个人拥有了宽容。

初读《呼啸山庄》我因为人物的极端而不能理解,再读,我却可以找到人物与自己或多或少的相似,因为人都是自私的。我可以理解凯瑟琳的选择,也可以明白希斯克利夫的苦楚,因为作者展现的都是最人性的一面。稍稍换位思考,当情当境,我也不一定会做出更好的抉择,因为我没有爱德华用100多年时间学会宽容、无私。但,作为凯瑟琳的我却不会在嫁给林顿后再与希斯克利夫纠缠;作为希斯克利夫的我,在已知与她再无可能后,会离开他们的生活,求一份眼不见为净。

现在的多数人都会先有心底的爱,然后和现实结婚。就像门当户对,是每个时代都存在的,即便现在不会直白的说出,但成长环境不同,能坚持到最后的有多难。

网络流行“梦想就是用来破灭的”、“现实都是残酷的”这些说法。但万事成败靠的是自己努力的多少。选择“现实”没什么不好,但你不能只一味的从中索取,去填补自己因为这个选择而造成的伤害,不去付出,自欺欺人,埋怨不公,甚至采取极端手法,只让自己活在回忆里,活在幻想中。而选择“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就要学会互相磨合,梦想放到社会中总会有一定落差,人需要的是用宽容的心对待这些落差,一旦经营的好了,收获的也会是完美,不至于懊悔为了这个梦想自己放弃了什么。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二】

在狂风暴雨的施虐下的一个山庄下,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魔鬼的复仇,是跨越生死的激情,是一段无法宽恕的人生。

《呼啸山庄》作为19世纪的古典文学,本应沾上那个世纪女作家通有的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息,弥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味。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才知道这是19世纪的一朵充满无穷魅力的奇葩。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完全不同于当时流行的作品,他没有经过城市的熏陶和浸染,是完全用山乡荒原的自然协调绘成的。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山原,故事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风貌和原始的本性:质朴,粗纩,刚强,感情奔放不羁,举止疯狂无度,不过一切地爱,又不计后果的恨,这在温文尔雅的慊慊君子看来,自然显得野蛮而奇特。

他希斯克利夫,不过是山庄主人带回来的身份不明的孩子,可她凯瑟琳·恩萧却是山庄主人宠爱的小女儿。他们亲密无间,他们青梅竹马。本该是一段佳话,但命运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拿起锤子敲下去,剩下的只有满地的悲凉与心寒。他,失去宠爱后,她,嫁给别人,他心中那么爱意被满满的仇恨蒙蔽,禁不住想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幸福来的快,去的也那么快?他毫不犹豫的选择暂时的离开,选择报复,选择地狱。三年过去,他,带着满腔仇恨,带着满身财富回来,他,狠狠地报复。

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压制,人性被残酷的扭曲,于是具有强烈的反派意识,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便通过作品,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把自己的正义,激情,愤怒溶入作品。最终,希思克利夫的爱毕竟还是战胜自己的恨,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时,他并没有胜利的喜悦,还是在茫茫草原上漫游,最终安然死去,这样一个饱受苦难与屈辱的人物,对爱情至死不渝的渴求和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让人读来一阵苍凉与悲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三】

这是一个爱情和复仇的故事。《呼啸山庄》通过三十多年的时间跨度,叙述了恩肖和林敦两家两代人的感情纠葛这样一个错综复杂。惊心动魄的故事。

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欧肖先生带回来了一个身份不明的孩子,取名希斯克利夫,他夺取了主人对小主人亨德雷和他的妹妹凯瑟琳的宠爱。主人死后,亨德雷为报复把希斯克利夫贬为奴仆,并百般迫害,可是凯瑟琳跟他亲密无间,青梅竹马。后来,凯瑟琳受外界影响,嫁给了画眉田庄的文静青年埃德加。希斯克利夫愤而出走,三年后致富回乡,凯瑟琳已嫁埃德加。希斯克利夫为此进行疯狂的报复,通过赌博夺走了亨德雷的家财。亨德雷本人酒醉而死,儿子哈里顿成了奴仆。他还故意娶了埃德加的妹妹伊莎贝拉,进行迫害。内心痛苦不堪的凯瑟琳在生产中死去。十年后,希斯克利夫又施计使埃德加的女儿小凯瑟琳,嫁给了自己即将死去的儿子小林顿。埃德加和小林顿都死了,希斯克利夫最终把埃德加家的财产也据为己有。复仇得逞了,但是他无法从对死去的凯瑟琳的恋情中解脱出来,最终不吃不喝苦恋而死。小凯瑟琳和哈里顿继承了山庄和田庄的产业,两人终于相爱,去画眉田庄安了家。

梦魇。噩梦,没有城市,工业,时尚。只是荒野,田庄,嶙峋的石,在旷野上飞奔的爱,扑朔迷离的眷恋,交杂无续的恨。希刺克利夫与凯瑟琳欧肖的爱情足以用“痴”来形容。阳光,甜蜜,欢笑不是他们爱情的主要,而阴郁仇恨误解怨愤交织混杂成为他们爱的主色调,造就他们近乎疯狂的爱。

在文中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在爱与恨的交织中描绘出了希斯克利的矛盾性格,但是《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死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在爱与恨的选择中,希斯克利夫不是个悲剧,无法想像,当他陷入对往事的回忆与对凯瑟琳的向往时,他是多么得痛苦。但最后的他是幸福的——当他笑着死去时——他也应该由恨而得到了解脱。

山坡上有三座坟墓:凯瑟琳在中间,一边是林顿,一边是希斯克利夫。

这便是对爱与恨最美的诠释。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四】

《呼啸山庄》是英国作家艾米丽·勃朗特的作品。

在这部作品里,年少的希斯克里夫在流落街头时被呼啸山庄的主人,乡绅恩肖先生碰到,并出于同情把他带回到山庄里来。从此以后,在恩肖先生的百般宠爱下,在恩肖先生的亲生儿子亨德利·恩肖的百般虐凌下,和恩肖先生的女儿凯瑟琳·恩肖青梅竹马,逐渐的产生了爱情。就在这样的环境下,恩肖先生去世后,得知凯瑟琳要嫁给画眉山庄的埃德加·林顿时,希斯克里夫离开了呼啸山庄,消失的无影无踪。三年后,他以一个成人的英俊的形象回来时,展开了疯狂的报复。他通过赌博的方式,将呼啸山庄占为己有,并且霸占了亨德利的儿子哈里顿,住在属于他的山庄里,心甘情愿的做希斯克里夫的仆人。另一方面又娶了凯瑟琳丈夫埃德加·林敦的妹妹伊莎贝拉·林敦,然后进行百般虐待,只是为了得到画眉山庄的家产。而他的所爱凯瑟琳生下怀胎才七个月的女儿后,最终死在了希斯克利夫的怀里。由此他展开了更为疯狂的报复。待到亨德利的儿子哈里顿、凯瑟琳的女儿小凯瑟琳和他的儿子小林顿成人后,他设计让小凯瑟琳嫁给了他将要死去的儿子小林敦。结婚后不久,小林顿就死去了。而他公然的霸占的画眉山庄的财产。拥有了所有的这一切,他并没有感受到多少的快乐。因为他最爱的人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在得知房客洛克伍德住在凯瑟琳房间时,做梦梦到凯瑟琳的冤魂要进到房间里来时,希斯克里夫竟盼望与凯瑟琳的魂魄相聚。并悄悄地挖开了凯瑟琳的墓葬,为死后能和凯瑟琳埋在一起做准备。在绝食三四天后,最终在凯瑟琳的房间里去世。结束了他痛苦的一生。小说的最后,以小凯瑟琳帮助哈林哈里顿学习知识、找到自我,从而两人幸福的结合在一起,拥有了原本应该属于他们的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为结局。

小说主人公希斯克里夫属于悲剧式的人物。小说中并没有写他的家世,只是在四处流浪时,偶然被恩肖先生碰到并带回到了山庄抚养。当得知凯瑟琳要嫁给林敦时,他选择逃避来对待自己的感情。当他真正的向凯瑟琳表白时,凯瑟琳却死在了他的怀中。当他报复了所有人,得到了想拥有的一切财产时,却发现活在世上也没有任何意义。最终以死来追随凯瑟琳的脚步,解脱自己的痛苦。在读小说时,一边痛恨他性格阴暗的一面,一边又为他对凯瑟琳深深的痴情所感动。他是一个多么执着深情的一个人,然而在年轻时没有很好的认知自己的感情,也不知究竟该如何正确的处理这些事情,选择了逃避的出走。当他回来之后还是用各种错误的办法去处理各种关系,导致事情越来越糟糕,痛失所爱。这么阴狠邪恶的一个人,最终也逃脱不掉一个情字。不过有时我也会想,人生在世真爱过一次,对主人公而言也算是一种幸运吧。

这么复杂的一个故事情节,几乎全是由租客洛克伍德和家里的曾经的仆人内莉的讲述来完成,凸显了作者写作手法的巧妙之处。另外关于故事人物中,小凯瑟琳首先嫁给的是自己的堂弟林敦,最终又和自己的表哥哈利顿在一起。他使我想起了《红楼梦》。宝玉和表妹林黛玉产生爱情,最终却和自己的堂姐薛宝钗成亲。关于近亲结婚古今中外都是很风靡的。这几天听神话故事,造人的女娲和伏羲实际上也是一对兄妹,这个亲就更近了。从古至今,从远到近,都能默默地感受到人类的不断发展,但人对待感情的态度是不会变的,这也是做为人的一种魅力所在。

读小说时,由于中间配了一些黑色的版画插图,再加上故事情节的悲剧色彩。刚读完的那两天,我仿佛会看到在雷雨交加的夜晚,凯瑟琳的鬼魂要回到屋子里去;或者是肃穆的山庄在闪电中突现。尽管心里也会感到害怕,但我想也是这部作品的伟大之处。只有在不知不觉中把作品对故事情节的刻画深入到了读者的内心深处,才会浮现出电影中出现的真实的情节吧。等有时间一定要把电影找出来,再细细的慢慢品味咀嚼。

《呼啸山庄》读后感【篇五】

昏黑的天际覆压在呼啸山庄的上空,希斯克利夫是否沉睡在一片祥和的宁静中!

阅读完整本书,我不禁感叹于艾米莉·勃朗特精妙的构思和绝伦的表现手法,她并未通过大段的心理描写为我们勾勒出人物的关系,也并不是用传统的小说写法,而是用景物与议论穿插于字里行间。凯瑟琳有意无意的中伤,埃德加义无反顾地痴恋,以及希斯克利夫的疯狂与荒诞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是一出压抑的剧目,整个故事围绕着男主人公从悲惨的出身到悲惨的离世,其中不可否认穿插着些许感动,但是正如小说中所印证的那样,希斯克利夫是那个不祥的征兆。

“我在琢磨怎么跟亨德莱复帐。只要最后能报仇,不管等多久,我都不在乎。我希望在我还没报仇以前,他别死了!”

“真丢脸,希斯克利夫!”我说到,惩罚坏人,这是上帝的事。我们应该学会宽恕别人。

“不,上帝怎么能代替我在惩罚坏人之后感到的那种痛快呢?”他回答说,“我多希望知道有什么最好的办法呢!让我一个人待着,我总会想出办法来的。只要想着报仇,什么痛苦也感觉不到了。

是什么使本来一个善良的人变成这样,根据小说的意图来看,这或许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所造成的,但在我看来却不是这样的,至少我认为我们没有权利去指责他。我相信在他的心中有着牵挂也只有他是唯一一个一心一意牵挂着凯瑟琳的他野兽派的作风,恶魔的面容,以及一种近乎变态的“看我不顺眼的人,能给你心里添堵,我真是舒坦的心态在书中一次又一次的被渲染。可是正如书中所描画的恶魔终究是人,终于他再一次的笑了,回到他心爱的人身边。但是纵然这样他所面对的只有人单纯的恐惧和嘲笑,或许并不是他毁了荒野,是荒野毁了他,让他的童年一次又一次的处在幸福的希望与幻想中,只可惜现实是残酷的,幻想终究只是幻想,终于他疯了,他一次又一次地获得拥抱幸福的机会。第一次,他被带入欧肖家获得疼爱与安慰,但老欧肖的离世打破了这个假面,第二次希斯克利夫离自己的爱人如此之近,可是凯瑟琳却离开了人世。

他的机会一次又一次地从身边溜走,而造成这局面的却并不是他。生活将他的希望磨灭了,所以最后那个野兽般的人物的形成似乎也在理论范围内了。在我看来,这应该是哈里顿和希斯克利夫的区别吧。一个从天堂来到地狱,一个从地狱走到天堂。人们总是在地狱里回忆起天堂的幸福却并不曾想过去摆脱了。

整部小说从表面上看似乎每个人都是对的,似乎每个人都没有过错。希斯克利夫为自己的过去鸣不平,于是让所有的人一齐悲鸣,艾伦为维护自己的东家而忠诚于自己的职守,小林顿为了逃过惩罚而欺骗凯茜,一切的一切都近乎情理,任何一件事都存在发生的理由,但是他们都下了巨大的错误,人不是泥土、石头,人都有承受力,人还有理智,不会完全的被情感所牵绊。你应该希望并且学会抹掉哪些显得很不高兴的皱纹;你应该希望并学会大大方方地抬起眼皮,把那两个“小鬼”变成天真烂漫、信心十足的天使,如果不能断定对方是仇敌,那就把他看做朋友,别老疑神疑鬼的。别像恶狗一样,一方面,好像知道自己被人踢了,活该;另一方面,却又因为被人踢了,不但恨踢自己的人,而且恨整个世界。后来的希斯克利夫回来了,可惜早已太晚!

《家》读书心得


《家》是巴金的代表作,作为《激流》三部曲之一,透过对一个大家庭的描写折射出对旧社会旧制度的厌恶与憎恨。

《家》这部分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巴金老先生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高氏豪门外表上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掩盖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相互倾轧,明争暗斗,腐朽龌龊,荒淫无耻。为了维护这个作为封建制度的支柱而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高克明为代表的那些卫道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当权势力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在《家》中,就有梅表姐的抑郁致死,瑞珏的悲惨命运,鸣凤的投湖悲剧,婉儿的被逼出嫁这些青年女性的不幸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作者通过这些描写,表现了深切的同情和悲愤,并向垂死的制度发出了我控诉的呼声。

本书向我们充分的展现了封建社会家庭的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高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通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不敢创新,没有民主;但现在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有了很多可以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文明在进步,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向《家》里面的觉民、觉慧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的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苦了自己,要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巴金痛斥了人与人在交往中黑暗、违心和奉承,通过三兄弟间性格的不同和对未来社会的不同看法进行了层层更加深入的分析。在三兄弟中我最欣赏的是老三觉慧他是一个对前途未来充满信心,坚定不移的相信旧社会一定会过去,旧制度一定会被舍弃的有志青年,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使他和老大觉新的性格刚好背道而驰,就像两条平行线不可能有任何交叉点一样,也就注定着他们走的是截然不同的路,老大觉新的性格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懦弱到极点的那种人,在以前就称他为无抵抗主义,也就是因为他的这种性格导致他身边最亲的人死的死,走的走。虽然他感到无比的痛苦,但这种痛苦却并没有让他改变自己的性格,只是在思想上有了些许转变,但这种转变并不足以让他有所行动,他还保留着那分懦弱。而三兄弟中的老二觉民则是站在觉慧那边,但他并不象觉慧那样冲动,有着沉稳的性格,在必要的时候也回积极主动的争取幸福,从这点上来说我还是很欣赏他的。因此在整个大家庭中,只有觉民和觉慧站在同一阵线上的,其他人则全是旧社会,旧体制的拥护者,可见觉民、觉慧和这个大家庭的隔阂有多么深,所以觉慧除了恨透了这个旧社会、旧体制外,也恨透了这个只有旧体制和旧制度的大家庭,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以此表明他抵抗这个旧社会的决心。

而今天我们的家,家里面我们成为了中心,父母长辈为我们而日益忙碌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更有的孩子连家务活都不懂得做,不懂得为父母分忧,甚至还常常抱怨父母没有给最好的条件。但是事事父母征求和尊重我们的意见,宠爱并且溺爱我们,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便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该满足,应该回报他们。看了《家》以后,我们为之反思,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今天,是否应感觉到庆幸,感到快乐,感到幸福,并不断努力,用自己最完美的成就来回报父母长辈们为我们的付出呢?不管怎样,今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要幸福,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没有饥饿尽管生活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是我们已经比他们原来的生活状态好了很多,很多,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美好的生命的毁灭控诉了封建家庭的腐朽的黑暗,而先进的青年一代的觉醒和反抗,为新时代的青年点亮了前行的明灯。太阳普照大地,总有黑暗的角落:社会再文明,总有迂腐的潜伏。倘若处在阴暗迂腐的现实之中,那么时代的新青年就应该继承和发展那永不退色的五四精神,用他的光芒驱散现实的黑暗。

读书心得范文:读《德道经》的优秀读书心得


《道德经》只有五千余字,后人分其八十一章。虽然字数不多,却是章章锦绣,字字珠玑。可谓旷世奇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读《德道经》的优秀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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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德道经》的优秀读书心得1

其实我还是第一次读道德经呢,因着老师这此布置的作业,没办法硬着头皮去图书馆借了本道德经,从读书馆回来的路上,拿着那本道德经,我突然间觉得这本书该是我应该早去读的,看着封面上的几个大字,豁然间心境一片舒坦,究竟是何由,我至今也不懂?

道德经应该说分成上下两部,上部道,下部德.(长沙马王堆出土过上德下道的版本,不过公认是上道下德)

按照这种划分,我们来分开来看它。

道,也就是天道,是自然的规律。

它表现为几个方面,一是“易”,也就是变易的意思,道德经第一句就这样说,“道可道,非常道”,可以说出来的道,也就不是“常道”了。

第二个方面就是“易”的规律,所谓“易”的规律,就是“道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这句话的大致意思就是,万物都是逐步成长,但是“物壮则老”,便要渐渐消减,于是又回到了它的初始状态。

且不说老子写这部道德经上部道经的目的就是阐述道德规律,下部德经则主要讲的是人之道,也就是如何将天道应用于人事?我们就不难知道.其实老子写道德经的侧重点便是落在下部德经上面。

读了《道德经》之后,最大的感受还是来自于心灵深处某处的弦被触动,.“天长地久.天地所以长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意思是说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长久,是因为它们不为自己而生息,自然而然的存在,所以才能长久.所以说圣人把自己置于后,反而受到推崇,把自己置之度外,反而保全了自身.这不正是由于圣人不自私吗?所以才能构成就了他自己.但是仅看当今社会,能做到将自己置之度外的又有几人呢?寥寥可数,高速膨胀的经济时代,让更多的人在利欲面前失去自我.不得不说,这是社会的可悲,更是我们不愿看到的。

读《德道经》的优秀读书心得2

林语堂曾说:“我觉得任何一个翻阅《道德经》的人最初一定会大笑,然后笑他自己竟然会这样笑,最后会觉得现在很需要这种学说。至少,这会是大多数人初读老子的反应,我自己就是如此。”我想这也是每一个人读《道德经》的感受了吧。

其实每个民族都会有智者,会站在人群前面,站在天地之间把他所能看到的世界告诉给他的每一个人。告诉后人,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我们要怎么样才能活得更好,更长久,如何才能不被别人,被自己灭亡。而老子便是这样子的一位智者。

老子将一切归咎于“道”,他认为道是宇宙的本体,世间万物都是由道衍生而成的,故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于是我们后人再次基础上理解的“道”便是——道是混沌是无极,由此生出鸿蒙之气,内含阴阳,再生而为天地人三才,进而构成世间万物。但是老子又说了“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意思就是说道是不能用语言所说出来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就是天道关系。

“道”生万物,但是“道”亦为虚幻。在恍惚虚幻中,它含万物之影象;有含形色之实体;其实老子的“道”,就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它先于天地而生,周而复始。今天,科学技术如此发达,科学家们也证实了自然界的发展是有规律的,它存在于互不相同的形形色色的事物之中。此是此,彼是彼,任何事物都按其固有的轨迹运行。人们能够用一定的方法去认识它、体验它、并按照客观规律改造它。由此观之,老子在《道德经》中就已经揭示了宇宙的起初和自然的本源,这比之西方近现代的理论学说早了两千多年。

老子的“道”,寓意精深,无法企及。使得我们只能用仰望的目光触及他深刻的思想。而老子所提倡的“徳”也被为后世奉行为处世哲学。

“道”是事物固有的规律,是神秘难测而又隐蔽在事物内部的东西,是不可理喻的东西,是不可及的。而“德”则是“道之功”、“道之用”,是人们认知事物和改造事物的一种人为行为,是可以理解接受的,是人们可及的。

“德”不是我们通常以为的道德或德行,而是修道之人必备的世界观、人生态度以及为人处世之方法。他讲究“圣人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得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得信。”“上善若水”“夫唯啬是谓早服,早服谓之重积德。”

老子在自然界万事万物中最赞美水,认为水之德是最近于圣人之德的。而理想中的“圣人”,是道的体现者。五行之体,水为最微,处于最末。善居道者,为其微,不为其著;处众之后,却常德众之先。以不争而争,以无私而私。这就是水的最显著特性。水滋润万物却无取于万物,并且甘心停留在最低洼、最潮湿的地方。宁处别人之所恶也不去与人争利,所以别人也没有什么怨尤。水有其种种美德堪比圣人,堪谓之“道”。但是在现实社会中,人人都往高处走,难免竞争,有竞争就有争斗,有争斗自然就有流血牺牲。水比人明智,甘居下位,滋润万物而不居功自傲,清净无为而又无所不为。“上善若水”,就是一种开朗乐观的人生态度。一种修德的必备境界,一种养身之术。我们心中有德,必然愈加崇敬自然和生命,我们离道就更近一层,更能体会到人生的终极哲理。

老子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圣人常无心,以百姓心为心”。一言道破天下之事,看破人生之理。世上本无善恶贵贱,人与人本无争斗之意,天地万物本和谐融洽。但由于世人皆需追逐自己所需,觅求自己生存发展之本,于是不断于天地之间人世之中苦心经营、算计不已,一切仁义与邪恶也相反而成。天地本无成人与害人之心,但却造就人际错综复杂,世间本无圣人之现,但却成就社会等级。一切本自然,但却一切又进入繁杂之社会,天地万物、圣人百姓本自然相处,无私无公、无善无恶;却人与人终究摆脱不了关系往来,免不了融于社会,因此一切纷争痛苦皆至。一切人之所想,一切人之欲,一切人之愿,一切人之求,但所有种种皆需要人自己内省不已,都需要自己能够达物达人进而才能达己。

当然每本书都有瑕疵,《道德经》也不例外,他最大的弊病在于过于虚幻,有种避世的消极状态,在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里,这种消极状态断然是不行的。但是只要我们采撷其长,也会有不少的收获。

读罢此书,掩卷暇思,不禁叹服古代人民对自然崇高的敬意,对人生透彻的洞悉。这样如玑似玉的文字,清新畅怀的生活方式,高屋建瓴的理论,虽不尽善尽美,也无可颠覆了。

又云:“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层次不同,领悟的道就有区别。道法自然,道亘古不变,看的就是不同人不同心境的理解。读此罢,书受益良多,无以为馈,愿共享此书之精华。

读《德道经》的优秀读书心得3

老子的“道”,其实并不像很多人说的那么玄乎,它是指:物质世界及精神世界变化的原因和规律——自然规律。关于“道”是物质还是精神之争,是肤浅的,属于表象范畴。

所谓自然规律:它是自然界的运行法则,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运动形式。人们只能通过实践认识它,利用它,却无法改变它,否则,就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

如:生、老、病、死是人生的自然规律。医生只能看病,不能救命,若能救命,普天下的医生岂不都成神仙了?但有很多人并不明白这一点,或不愿相信这个简单道理。特别是很多古代帝王,迷信江湖术士,服用什么“灵丹妙药”,妄图长生不老,结果中毒身亡,反而枉送性命。

“对立统一”,是事物存在的自然规律,也是老子反复强调和证明的观点之一。所谓对立统一,不是单个事物的对立与统一,也不是事物简单的一分为二,而是无数对立的事物交织在一起而相互依存、影响、变化、转换,构成了动态的、丰富多彩的大千世界。因势利导,顺其自然,是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基础。

“物极必反”,是事物运动的自然规律。是老子反复强调和证明的又一观点。如:钟摆,您说它是在左边?右边?中间?不好说?这是因为我们所看到的钟摆,只是它在某一时段的位置而已。事物如钟摆,人们所看到的事物,只是它在某一时段运动中的表象。由于事物受自身及相关因素的制约,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运行,所以,——物极必反。人们由此误以为,不偏不倚,“中庸之道”才是至理,殊不知“中庸”只是事物运动过程中某一时段的短暂现象。试问古往今来,有何人、何事、何物,能永远保持或停留在“中庸”之上呢?没有!也决不可能有!

“失衡而动”是事物动因的自然规律,是宇宙的原动力。大家知道:事物都是运动的,但为什么要动?恐怕就很少有人知道其中原因了。近代科学研究发现:物质是无限可分的,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物质,事实上是无数物质的复合体,从某一个体,到相近物体,乃至整个宇宙,它们相互依存、制约、影响、变化,小到元素周期,大到天体运行,甚至鸟儿飞翔,人类行走,汽车行驶等等,莫不如此:失衡——平衡,再失衡——再平衡,循环往复,构成了对立统一、五彩缤纷的美丽世界。失衡是永恒的、持久的,平衡是局部的、暂时的。物质世界如此,精神世界难道不是这样吗?放眼世界:小到人际关系,大到国家政局乃至国际形势,概莫能外。

水往低处流,这是人们所熟知的水的一条自然规律。也是水在常态下的一种运动形式。但也有例外,如:水受热就会变成气体,会往高处跑;再如:水在太空可以悬浮,这是由于水脱离了地球的引力所致。上述两种现象,就不是水的一般规律所能涵盖的。由此可见:自然规律也是有条件的。同一件事物,时、空及环境改变了,规律也会随之而改变。这就是“规律”的规律了。

老子云:“道可道,非常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们只有通过自己的感官,全面认识和系统分析客观事物,进而掌握自然规律,利用自然规律,而不违反自然规律,因势利导,顺其自然,才是人间之“正道”。

读《德道经》的优秀读书心得4

“无为”就是合道之为。通行本《道德经》第一章,老子就把天地未分之前的混沌状态称作“无”(无,名天地之始)。天地未分之前,世上什么也没有,只有“先天地生”的道在“周行而不殆”地运行,布生天地和万物。可见“道”就是世界产生、发展、变化的本原,是天地万物的母体,也就是现在所称的事物运动的客观规律,“无”是道的根本属性。“无为”即是根据事物的客观规律而采取的管理对策,是在对天地万物的运行规律有透彻理解后而采取的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管理手段。“无为”是一种管理理念,更是一种境界。

那么怎样才算是“无为”?怎样实施和推行“无为”?由于现阶段对世间万物及其客观规律的认识还很有限,对这些问题也许还没有准确一致的答案。但个人认为“无为”必有以下特点:

一、“无为”以平等为基础。虽然用现代科学的眼光看,天下万物因进化程度或组成的不同,有高等和低等、植物和动物、有机物和无机物等的分别,但在老子看来,天下万物都是由道产生的,它们既没有高低之分也没有贵践之别。在天地和圣人的眼里它们都是草狗(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都是一样的、平等的。从人类社会的角度看,天下万物有些是我们生活所必须的,有些是不直接需要的,有些从某种角度看是有害的甚至是致命的,但它们都是道安排给我们的朋友,它们有各自存在的理由,作为天地万物一员的人,不能也不应该根据自己的喜好来决定其它万物的生死。

比如细菌会使人类致病,许多人都讨厌它,但现代科学已证明如果地球上没有细菌,动植物的殘体将无法分解,绿色植物将因缺乏养分而死亡,人类将无法从食物中得到营养,最后地球上的生命将会全部消亡。又比如,若地球上没有土壤等无机物,植物就没了食物来源无法继续生存,若没了植物,食草动物就没了食物,也不能存活,没了食草动物,食肉动物也无法继续存在。由此可见地球上的万物是一个生命链条,每一个都是同等重要,不可替代的。所以人们只能按道的要求与万物平等共处。人和人之间也一样,虽然肤色不同、语言各异、所从事的工作和生活方式也有区别,但在道这个母体面前都是兄弟姐妹,都是这个世界的平等一员。

万物是平等的,也是自由的和多样的。平等是前提,自由和多样是必然的结果,因为万物是平等的,它们各自有自己存在的理由、生存方式和生活规律即有各自的“德”。谁也不属于谁,谁也不能命令别人该怎样生活。世间万物是平等的、自由的和多样的,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真心地按道的要求采取无为策略,让万物按各自的“德”自由平等也生长、生活。

在一个合道的社会里,因为人人都是平等的,所以它们在世间享有的权益(阳光、空气、财富、权势、自由、亲情、健康、病痛、快乐、痛苦等的总和)也是均衡的。比如,你若捐出了财富,你占有的财富是少了,但你却得到了别人的尊重和感激,享受了快乐,你的权益并没有因此而减少;你抢劫得了许多钱,你的财富多了,但你得天天防着警察,天天受到心灵的谴责而痛苦,你的权益也并没有增加。如此等等。如有人想要改变这种均衡性,这是不符合道的准则的,长期看也是肯定办不到。只有采取切实的措施来保护这种平等的权利,保障均衡的权益,才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最优选择。“圣人”正是透彻地理解了这一点,才顺势而为,采取“无为”的策略。

二、“无为”以加强个人修养和以身垂范为手段。“无为”就是按客观规律办事,就是不妄为、不胡为。因此,要推广和实行“无为”就必须加强对客观规律的研究和探索,以增加所采取对策的目的性和准确性。同时,更为主要的是要加强个人修养,做到以身垂范。要秉持“道德三宝”――慈、俭、不敢为天下先。“慈”就是平等对待天下所有人,不分善、恶、美、丑都要照顾和关怀,象水一样“善利万物而不争”;“俭”就是不甚、不奢,不占有别人的资源和权益,天下人的资源天下人共享,天下人的权益天下人均分。要做到少私寡欲,多予少取。少私寡欲是前提,只有做到少私寡欲了,才可能多予少取;“不敢为天下先”就是在一定的范围内不提倡什么,也不反对什么,即不干涉别人的自由,同时,不争名、不争利、不争功。有了这样的修为,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就会更深入、更全面,采取的管理措施才会更合道。

道布生了天地,衣养了万物,但道并不占有万物,也没有从中获得一点私利,因为他不谋私利,所以道成了世间万物的母体,它的功劳和功用才永远不会失去。受此启发,创建和管理一家公司也不能仅仅为了本公司的利益而巧取豪夺,所采取的管理措施必须要以有利于公司员工和合作伙伴的成长为前提,只有这样才能成为百年老店;同理“圣人”治国也不是为了个人或为某个小团体获取私利,而只是为了保护万物的平等权利,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为了民众生活得更自由幸福。只有以此为目的而采取的措施才是符合广大百姓利益的措施,才是合道的“无为”政策。

三、“无为”以达至和谐为最终目标。实行“无为”就是为了达到人和人、人和环境、各环境因素之间的全面和谐。要实现这样的全面的和谐。领导者除了前述加强个人修养外,在目前对客观规律的认识还很有限的条件下,尤其要做好以下二点:一是善于倾听百姓的心声。“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在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上,处于第一线的“百姓”对客观事物的接触最直接,认识也最清楚,他们总结出的经验往往也最接近客观规律,他们也最清楚自己是不是得到合道的对待,他们的心声往往也就是“道”的要求,“以百姓心为心”就容易按客观规律办事,是实行“无为”的捷径。二是要当好调和万物矛盾的“气”。“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个世界充满各种各样的矛盾,不光人和人之间,人和物、物和物之间都充满着各种各样的矛盾(阴阳),矛盾本是对立的、不可调和的,但因为(道向阴阳之间)冲填了“气”而实现了和谐,由此可见“气”是调和矛盾、实现和谐的关键。

读《德道经》的优秀读书心得5

《道德经》通篇潜藏的一个主题意识是,反对技巧,反对知识、反对乱为,主张静待事务自身的发展,自然成。道家强调乱用知识、乱用技巧、乱用智力,是很危险的事情。不作为,无知识、无智技在道家眼里是成功者的基本特征。主张靠事物发展的根本道理,靠事物的自行演化,不劳而获,是道家的根本思想。

几千年来,道家的以上思想被视为保守、落后甚至反动。我此刻认为这种看法可能是不识货的体现。道家强调不作为,无知识、无智技的基础是认为大自然自身会以最合理的方式存在和发展,顺着自然本有的发展事态、追随自然的节奏是最聪明的做法。乱思、乱想、乱研究、乱动颠倒了本末,把人的参与视为自然发展的主要条件,其实事物的发展是事物的自然属性,没有人的干预就能自然发展下去,如果人过度干预会破坏事物最合理的自然发展。一个“有知者”在干预自然的过程中,造成的麻烦比产生的利益大得多!人类那点可怜的“智慧”在大自然的固有智慧面前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我个人认为道家的思想是十分高深的哲学,对投资有强大的指导好处。

道家强调明白最根本的道理、逻辑和规则后,务必要追求愚、笨、傻、呆,务必少做少为,少思少想,别求知、别发展智力、别发展技巧。严格来讲,道家这个思想对现代科学技术不是一个正确的理论指导。但是对投资来讲,道家的这些观点是最正确的。投资你想得越多,出错的概率越大,你操作的越多,赔钱的风险越大,掌握的知识越多,自以为是的可能性越大,你觉得自己聪明,乱为乱动的可能性越大。所以,少掌握点知识,能不做尽量不做,投资成绩自动提高。你明白终极的总道理就能够了,你明白真正的本质性逻辑和法则就能够,其他的东西能不明白就不明白,能不清楚就不清楚,太明白太明白是有害的。

《道德经》第六十三章提出了一个与巴菲特的想法一致的观念:“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圣人不为大,故能成其大。”意思是说,杰出的人并不直截了当的去追求大事,难事,而是有意识的不做大事,不做难事。他们做什么呢他们做的是比较容易成功的小事。对大事难事的把握和控制,在于从简单容易的方向下手,实现远大的目标,不与高难度的问题正面交锋,主动的避开高难度的问题。从小的地方做大事,而不要直截了当的构建一个大的格局,大场面。这样因为没有难度,就没有太大的失败可能性,不断的积累小的成功就能实现成其大的目标。把老子挖出来进入中国股市,会做得好,老子肯定是不懂此刻经济,财务经济,金融学说,但他有大智慧,从简单入手,从易处入手,避开难的和大的,从而终成其大。

这个理念也正是巴菲特的核心理念之一,甚至也是巴菲特成功的根源之一,巴菲特:“我从不试图跨越七英尺高的栏杆,我所寻找的,只是容我轻易跨越的一尺栏杆”。巴菲特的意思是“我不做高难度的事,只做杀鸡宰羊的事!问题的难度降低后,错误自然不会发生。”

提升成功率的根本办法是为其易,为其细,为其小,不为其难,不为其大,不为其烦,逐步积累在时间的作用下能够成其大,成其功。这其实才是根本的成功之道。

读《德道经》的优秀读书心得

心得:小说《安德的游戏》的优秀读书心得


闲暇之时,看了《安德的游戏》,即使合上书本,书中的那一幕幕仍不能忘记。那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安德的游戏》的优秀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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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安德的游戏》的优秀读书心得1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畅销书,据说是脸书创始人扎克伯格的最爱。但我却花了半年时间,断断续续才看完。可能是因为我头一次阅读科幻小说,或许是缺乏阅读科幻小说的经验,不明白如何去欣赏,阅读的过程中,完全是根据自己的需要,以阅读其他书籍的方式将其看完。因此,我对书中的科幻部分很难给出一个恰当的评价,正如安德在“游戏”中杀光了虫族,一定程度的“无知”或“被蒙蔽”,反而能让你得意在从容中不经意间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安德生于一个天才之家,哥哥和姐姐也都是天才。实际上,他们仨在才智上差异不大,只是性格有别——哥哥野心勃勃,凶狠;而姐姐善良,温柔。对于一个要领导地球战士、抗击强大的虫族进攻的统帅,过于善良恐怕会显得软弱,而过于凶狠又恐会走向歧途——安德——看起来是一个合格的人选,可能正是因为其在性格上中和了其哥哥与姐姐。

安德出场时才五六岁,就在结尾处全歼虫族时他也就十来岁。就是这样一个小孩,被送往太空中的“战斗学校”学习,学习的方式就是玩游戏——这就是科幻部分吧。由于开篇就假定了安德是人类中最聪明的人之一,因此如何将安德培养成一位能够带领同伴战胜虫族的统帅,实际上就是培养他的心理,磨砺其心志。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战斗学校的负责人,首先是将安德孤立起来。一方面他要利用其性格中的狠决去击败那些向其挑衅的同伴,有时甚至将向他挑衅的同伴打死。另一方面,他性格中的善良部分,会让他在每一次残酷的行动中感到愧疚——实际上,他面临的挑战,有时是你死我活的,他的残忍只是为了生存。或许也正是他有善良的一面,他能够克制自己不恃强凌弱,也能因此最终赢得同伴的拥护。

从这个角度来讲,这是一本告诉读者如何成为卓越的领导人的书。首先是智力,其次是手段,最后是胸怀,三者缺一不可。没有足够的智力,你无法掌握最高的技艺;没有狠决的手段,你无法招架别人的暗算,从背后飞来的箭簇;没有足够的胸怀,你无法控制住自己,不滥用自己的智力与权力。

通往建功立业的征途,极其枯燥。“蜗居”在“战斗学校”里,没有温情,没有灿烂的微笑,有的是疲惫,同伴的嫉妒,日夜像幽灵一样游荡的恐惧,孤独。安德的智力让他能够较为轻松地战胜他的同伴,但智力在战胜孤独上并无多大用处。在孤独时,他会想念他在地球的姐姐,这种思念或许会给他带来安慰。

我也忘记了安德是靠什么来战胜孤独的。或许是对胜利的信念?或许是竞争中获得的快感?是什么支持他不放弃,并最终坚持到底?

有很多答案吧。说实在的,我看完这本书也快个把月了。很多都忘记了。感兴趣的就自己去找来看看吧。

小说《安德的游戏》的优秀读书心得2

寒假里,我终于有足够的时间来阅读这本我早已心驰神往的书——《安德的游戏》。

先介绍一下,这是一本科幻小说,作者是美国科幻作家奥森斯科特卡德,对于作者,喜欢科幻小说的读者们一定对他很熟悉,而安德的游戏无疑是卡得最优秀的作品之一。首先,让我们认识一下这本书的主人公——年仅十二岁的少年安德维京。他不算强壮,过于淳朴善良,所以常常被人欺负,还常常吃亏。但无论如何,天才就是天才,无论别人如何打压他,攻击他,他终归有破土而出的一天。同时,安德生活的时代,地球和外星的虫族发生了一场大战,虽然战争得到了暂时的平息,但虫族无时无刻不再酝酿着反-攻,而地球与他们的实力实在是天差地别,一旦新的战争爆发,人类就将无可避免地全体覆灭,除非人类能找到又一个拿破仑一样的军事天才,才有一丝胜利的希望。于是,世界各地的天才们便都被召集起来前往太空学校进行异常艰苦的训练。安德凭借自身出众的军事天赋,很快从中脱颖而出,但这也意味着安德必须面对比其他人艰苦十倍,百倍,甚至千倍的压力。自从他登上前往太空学校的飞船后,教官们为了培养他独立的品格,断绝他依赖别人的想法,他的教官们就刻意让所有的人孤立他,诽谤他,欺负他,使他陷入彻底的孤独境地;此外教官们还与所有人都与安德为敌,每一场游戏,都是极不公平的——无论安德的对手如何作弊,安德都不能输,并且,游戏的难度,压力,突变性一次比一次大,安德幼小的心灵也面临着一次又一次常人根本无法承受的考验!虽然安德也痛苦,焦虑,彷徨,但是,天才就是天才,他抵挡住了一切现实与心灵的风暴,并最终打败了虫族。

然而,安德本性是个淳朴善良的孩子,他所做的一切反抗,都是无心的,是大人们强加给他的,当他得知虫族因为自己而集体毁灭时,他的内心陷入了深深的忏悔之中,最后,当全人类都在欢庆战争的胜利时,安德却自我放逐,将自己的余生在太空中永久地漂泊。

安德的故事对我们青少年是很有教育意义的,纵使我们无法拥有安德的天才,但安德的身上依然拥有着我么最最需要的品质:忍耐和独立。或许因为学习生活等方面压力,我们越来越难以忍耐周围的事物,有时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便往往会触发我们心中的怒火,但与安德面对的压力相比,我们这些都是不值一提的,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能也学着适当忍耐一下呢?我相信,这样会减少许多生活中不必要的矛盾。

另外的一点就是独立。由于时代的进步,我们中的不少人从小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因此我们往往欠缺一种独立意识,这是非常危险的,在残酷的社会竞争中,缺乏独立意识往往意味着将被淘汰,道理人人都懂,父母不可能陪伴我们一生,总有一天跌倒了你只能自己爬起来。培养独立性,就是培养竞争力,这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由此,我由衷地把安德视为我心中的偶像,他教会了忍耐,独立,拼搏,这才是一个偶像所应具备的素质,正如他在书中表现的一样,安德永远是做的最优秀的那一个。希望所有像我一样的同学,特别是喜欢挑战,喜欢做别人不敢做的是,喜欢在绝望中诞生的人,都去找到这本书读一读,它对你的启示性在任何时候都是非常有价值的,你会庆幸在你年轻的时候读到过这本书。

小说《安德的游戏》的优秀读书心得3

《安德的游戏》一部听起来挺幼稚的电影,如果在中间加个词语,安德的生存游戏,这个题目听起来就没那么轻松了。最开始,安德在普通军校中,凭借个体的超强的思考能力和灵活的机体能力,让他能够在凭借“谁能站到最后”的游戏规则里生存下来并成为最后的赢者,走进了演练军校的大门。而在演练军校里,安德被教官刻意孤立起来,他感觉到并且认识到游戏规则的更改,他必须转变“对立”的姿态,同时,从演练军校开始,团体比赛取代了个人,他需要一个团队,一个认可他能力的团队,他明白第一步怎么走,他需要伙伴,他也那么做了。

从“对立”变为“援助”,这样的姿态转变让孤立的安德逐渐被大家认可,因此,他很快通过了教官的考验晋级到实战军校。在实战军校,他明白了真正战争的残酷,也很快明白了战争的胜利规则,于是,在那场被设定好的以寡敌众的模拟战斗中,他很快选择了以牺牲全部队友只为让其中一人取下胜利旗帜的策略。

在我看来,这部电影里最聪明的人,应该是那位隐姓埋名的上校。他懂得安德一路走来对游戏规则的天赋能力,他也懂得安德只是一个孩子也会被人类天赋的感情所束缚。他选择用欺骗安德的方式让安德参加决定地球命运的一战,让安德在自以为模拟游戏的环境中操作着上万人的生命迎接虫族的攻击,他明白如果让安德真正参加实战,情感的束缚会左右安德做出最佳选择。上校的对游戏规则实然比安德更加清晰——彻底消灭虫族,至于生命、种族灭绝、心灵永久创伤等等,都是游戏胜利的后话。

生活中,我们也是活在不断开始又结束的游戏里,只是人类把生命看得高贵,一次都输不起,于是用竞争、战争、决斗等词语让它的表达意思更符合词语所在的意境。小时候,按照父母表达的意思完成任务便是winner。上学后,按照教育体制的评价体系排在前列就会得到赞赏。

越长大,游戏规则越复杂,如果你是一名医生,救活一个生命便是胜利,而不管那个生命属于天使还是恶魔;如果你是一名律师,让法院支持你的诉求便是胜利,而不管你的诉求是杀人还是放人;如果你是一名军官,绝对服从并完成上级的命令便是胜利,而不管那个命令下漂染了多少士兵的鲜血。

于是便会出现这样的场景,世界的一角,军官无比荣誉地在主席台上接过荣誉的勋章,而另一角,一个战死士兵的腐肉被乌鸦叼在嘴里飞过黑压压一片带着零星火点的战场······那位军官很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胜利的游戏规则是打赢战争,而那位士兵却混淆了自己的游戏规则——活下来,还是用生命换取荣誉?

认识游戏规则,并获得胜利,这便是一个浅显的道理。复杂的是人类的思考与世界的存在,有一天,你站在法律的天平上,生命犹如宗教般神圣;有一天,你手持利刃面朝敌人,生命犹如一条毒蛇般邪恶。游戏规则可以让所谓的道德伦理不复存在,因为在游戏的世界里,只有输和赢两种结局。

所以,千万不要用你的游戏规则去审视别人的输赢,正如安德一般,赢得了战争,却输掉了余下的人生。

如果你的世界里突然冒出了一棵大树,你至少要懂得在大热天的时候用大树遮阴,也要知道雷雨天的时候,它会给你召来致命一击。

小说《安德的游戏》的优秀读书心得4

“看来,我们现在只有找世界各地天资聪颖的儿童来战胜虫族了!”

现在,是21世纪的人们无法预知的未来,地球遭遇了两次虫族的入侵。在这两次入侵中,由于地球人尚未准备好,造成大量地球居民死亡。其实,虫族人并不是想把地球占为己有,它们仅仅是想寻找已基本枯竭的水资源来拯救自己。可是地球人同样需要水资源啊!就在一场空战中,一位机长“英勇牺牲”,击退了整个虫族部队。50年后,人们不仅仅满足于现在的安稳,于是国际舰队就挑选出世界各地天资聪颖的孩童,自幼送到国际舰队训练儿童的空间站——战斗学校去训练。最终,主人公安徳,凭借自己的才智、勇敢和果断,升入了最高级别的“指挥学校”。在安德升级为指挥官后,人类也即将向虫族宣告开战。

可就在这时,安德突然感受到一种生物或生命存在的重要性,攻打虫族人的想法开始动摇了。这段时间上校正在给他模拟考,只要三次都通过,他就要去对付真正的虫星人了。可安德认为时间还早,还在犹豫。但是打败虫族人心切的上校怎么会容得半点的犹豫呢?上校看出了安德内心的想法,于是假意说这是模拟的考试,其实这是一场真正的战斗。当安德意识到他打败和消灭了虫族后,他非常自责,他成为了真正的杀手,违心地毁灭了一个种族。他独自来到了郊外,意外拾获了一个虫族的卵。此后,他就带着它漫游太空,为虫族寻找新的生存地。。。。。。

电影中,男孩安德是一个聪明过人,有勇有谋,但又不失情感的人。他有自己的主张,但总是引来嫉妒。可他总是淡化别人的看法,努力去做好自己。当然,如果别人欺负到他,他也毫不示弱,总是该出手时就出手。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在地球学校时的一次打架。当时,安德刚刚被摘去监视器,一些嫉妒他的人认为安德本身就很瘦弱,现在没有了保护器——监视器,肯定会完蛋的。于是迈尔等人就把安德引进了一间实验室。当安德知道他们想打架时,先是婉言拒绝,可遭到了回绝。安德没有办法,知道他们要动真格的了,所以只能硬碰硬了。最后,领头的迈尔被安德打倒,可安德仍然没有住手,直到旁人纷纷上来劝架,他才停止。后来,上校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只是淡淡地回答:“为了让他以后不再欺负我。”虽然这只是一句既普通又简短的回答,可是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安德不光只是想着眼前,他真是个有远见又坚决的孩子。

除了安德,我还很喜欢安德的女战友——瓦伦蒂亚。瓦伦蒂亚凭借自己的实力,成为了一位比较优秀的战队队员。火星战队的头领邦佐并不喜欢这个在战略上很有头脑、有自己独特想法的小女孩。虽然邦佐每次都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阻止瓦伦蒂亚练习,可聪明的瓦伦蒂亚在别人练习时就一心一意地看,在别人休息时自己加紧练习,最终成为了顶尖的队员。怪癖的邦佐怕安德抢了他头领的位置,也一直冷落安德。正因为如此,很多基本的能力,安德都还没有学会。瓦伦蒂亚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她在自己练习之余,都把自己学到的东西毫无保留地教给安德。每次安德被冤枉背黑锅时,只有瓦伦蒂亚站出来,说出了事实。。。。。。瓦伦蒂亚是善良的,也是努力的。这正是我最喜欢她的两点。

这部电影给了我很大的启示:从安德身上,我学会了要有勇有谋,有自己的主张,不能当墙头芦苇——随风两边倒;从瓦伦蒂亚身上,我体会到了她的善良和一切困难都无法阻挡她前进的脚步和追求。这些都很值得我们去学习。

同样值得我们学习的,还有电影的主编奥森.斯科特.卡徳。在电影中卡特把一些现在没有的高科技产品如:银流触摸屏、毁灭性武器——“小医生”等带到了银幕中来。他大胆地预测和展现了未来的星际战争。在这部电影中,暗示人们要珍惜水资源,否则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也将变成电影中的虫族人。卡徳的情节设计同样给人予启示。当年的英雄——马徳.瑞恩发现虫族人像蚂蚁,只要离开女王,个体的虫族人也就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正是有了马徳.瑞恩的发现,虫族人才有了被打败的可能。说明不断的观察和分析是至关重要的,善于思考是取胜的关键。

人生旅途就像是一场游戏,你时而会输,时而会赢。在一些人眼中,安德赢了——他成功打败了虫族。可对于安德自己的信仰来说,他失败了——他毁灭了一个种族。最终,安德为了忠实于自己的信仰,毅然用自己的未来去还这笔“良心债”——为虫族寻找新的住所,恢复这个种族。

安德是勇敢的,也是执着的,为了信仰,他做出了常人难以理解的抉择。这是一个充满艰辛,甚至是遥遥无期的抉择,可这又有何妨呢!只有坚持自己的信仰,心灵和灵魂才能得到满足,那才是真正的精神和完美。

小说《安德的游戏》的优秀读书心得5

读了《安德的游戏》,我很好奇安德是靠什么来战胜孤独的。或许是对胜利的信念?或许是竞争中获得的快感?是什么支持他不放弃,并最终坚持到底?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畅销书,据说是脸书创始人扎克伯格的最爱。但我却花了半年时间,断断续续才看完。可能是因为我头一次阅读科幻小说,或许是缺乏阅读科幻小说的经验,不明白如何去欣赏,阅读的过程中,完全是根据自己的需要,以阅读其他书籍的方式将其看完。因此,我对书中的科幻部分很难给出一个恰当的评价,正如安德在“游戏”中杀光了虫族,一定程度的“无知”或“被蒙蔽”,反而能让你得意在从容中不经意间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安德生于一个天才之家,哥哥和姐姐也都是天才。实际上,他们仨在才智上差异不大,只是性格有别--哥哥野心勃勃,凶狠;而姐姐善良,温柔。对于一个要领导地球战士、抗击强大的虫族进攻的统帅,过于善良恐怕会显得软弱,而过于凶狠又恐会走向歧途--安德--看起来是一个合格的人选,可能正是因为其在性格上中和了其哥哥与姐姐。

安德出场时才五六岁,就在结尾处全歼虫族时他也就十来岁。就是这样一个小孩,被送往太空中的“战斗学校”学习,学习的方式就是玩游戏--这就是科幻部分吧。由于开篇就假定了安德是人类中最聪明的人之一,因此如何将安德培养成一位能够带领同伴战胜虫族的统帅,实际上就是培养他的心理,磨砺其心志。正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战斗学校的负责人,首先是将安德孤立起来。一方面他要利用其性格中的狠决去击败那些向其挑衅的同伴,有时甚至将向他挑衅的同伴打死。另一方面,他性格中的善良部分,会让他在每一次残酷的行动中感到愧疚--实际上,他面临的挑战,有时是你死我活的,他的残忍只是为了生存。或许也正是他有善良的一面,他能够克制自己不恃强凌弱,也能因此最终赢得同伴的拥护。

从这个角度来讲,这是一本告诉读者如何成为卓越的领导人的书。首先是智力,其次是手段,最后是胸怀,三者缺一不可。没有足够的智力,你无法掌握最高的技艺;没有狠决的手段,你无法招架别人的暗算,从背后飞来的箭簇;没有足够的胸怀,你无法控制住自己,不滥用自己的智力与权力。

通往建功立业的征途,极其枯燥。“蜗居”在“战斗学校”里,没有温情,没有灿烂的微笑,有的是疲惫,同伴的嫉妒,日夜像幽灵一样游荡的恐惧,孤独。安德的智力让他能够较为轻松地战胜他的同伴,但智力在战胜孤独上并无多大用处。在孤独时,他会想念他在地球的姐姐,这种思念或许会给他带来安慰。

小说《安德的游戏》的优秀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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