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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

[作品悦读]《伟大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本合集(10篇)。

古人曰: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通过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把作品中的内涵精髓表达出来。读后感是阅读一本书之后,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记录。你收集了多少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呢?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作品悦读]《伟大的盖茨比》读后感范本合集(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伟大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一】

想写很长一段书评,但是写写删删。先读的原著,然后又看的电影。电影还原度很棒。刚开始读书的时候不欣赏书里的任何一个角色。但是看完电影,才发现真的有代入感。盖茨比这样的人太难能可贵了。想说的话有很多,感悟也很多。这种感觉是潜移默化的。比如汤姆这样的人其实现实生活中也存在,他这样的人没有爱情,只有自己,他的妻子黛西是不幸的,因他丧命的情妇更是可悲。刚开始读黛西觉得她就是一位可爱的、生活富有、极具教养的小公主。后来发现其实教养和所处环境也并不是那么关联。有的人身处困境,但是仍旧富有同情心,并且善良且坚定的活着。尽管黛西漂亮、富有,有着与生俱来的修养。但是她没有担当,意志不坚定,喜欢过着虚荣的生活。作者在文中很隐晦的承上启下通过黛西八卦管家嗅觉这段描写,表达出了黛西虚荣虚伪的一面。人人都想过好生活,都想有面子,这无可厚非。但是黛西不应该把这些建立在盖茨比的痛苦之上。当盖茨比等了她五年,找到她时。黛西身为一个妻子,应该拒绝,或者离开汤姆,和盖茨比在一起。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她和汤姆真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有意思的是,全文他们的三岁女儿只出现了寥寥数笔。这和中国作品很不同。中国作品但凡出现出轨、情妇,孩子永远是重头戏。汤姆的情妇也很有意思,刚开始读书,对她的描写是极具生活气息,我以为她是一位善良,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没想到跟着汤姆去了市区之后摇身一变,贪财又无底线。所以什么样的人就会找什么样的人。从本质上来说,汤姆、他的情妇、黛西,其实都是一类人。

盖茨比还是死了。死在了威尔逊枪下。黛西开着车撞死了汤姆的情妇、情妇的老公威尔逊在汤姆有意的指引下认为凶手是盖茨比。盖茨比把黛西开的车开回了自己家中,希望帮助黛西掩盖真相。环环相扣。他死了。

他等了五年的黛西没有出席他的葬礼,而是和丈夫度假了。汤姆的情妇死了。汤姆只是为了不显得自己那么冷血而刻意的表示难过。

所以说这是个悲剧。

看完电影就会发现盖茨比在当时的年代显得是那么的格格不入,那么的难能可贵。只可惜心中执念太深,太重感情。

所以说啊,任何事都不要抱有强烈的执念。人这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其实也就那样了。何苦呢。

《伟大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二】

在我年纪还轻、阅历尚浅的那些年里,父亲曾经给过我一句忠告,直到今天,这句话仍在我心间萦绕。“每当你想批评别人的时候,”他对我说,“要记住,这世上并不是所有人,都有你拥有的那些优势。”——《了不起的盖茨比》

当我在看《挪威的森林》的时候对里面反复几次提到的一本书《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能让村上春树多次在自己的作品中提到它?想要得知其中原因唯有自己去探索。

该书作者菲茨杰拉德是美国文学史上“爵士时代”的代言人和“迷惘一代”的重要作家,他的小说生动地反映了20年代“美国梦”的破灭,展示了大萧条时期美国上层社会“荒原时代”的精神面,而作为他的代表作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更是鲜明的体现出了强烈的时代特征。

这本小说是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来描写的,由尼克的回忆来展现整个故事,尼克是盖茨比的邻居,是黛西的远房表哥,是汤姆的旧相识,他和乔丹交往,参加盖茨比的奢华派对,帮盖茨比搭起与黛西重聚的桥梁,他目睹汤姆与盖茨比之间的冲突,知道茉特尔出事的真相,他处理盖茨比的后事,作为旁观者,他从不识盖茨比到成为盖茨比的送殡人,这短短日子里的经历令他最终看透了他接触过的那些人,看清了他所生存的那个“黄金”年代的美国社会。

我通过尼克看到了盖茨比的人生——他经过多年奋斗进入上流社会,拥有了地位和金钱,然而促使他去争取这些的原因并不是人性的虚荣与欲望,是爱情。盖茨比之所以了不起正是因为他对黛西一如既往的爱,他事业上的构建都是为了更接近黛西,拥有黛西的爱情是盖茨比追求的梦想,但最终这个梦还是破碎了,盖茨比的人生以悲剧收尾,甚至在他死后黛西都未回来看他一眼。

或许正如书的结尾写的那样——我们奋力前行,小舟逆水而上,不断被浪潮推回到过去。现实中的我们也是不断的朝着我们的梦想奋力前行,尽管会遭遇挫折困难,只要还有希望我们就会继续奋力向前。

《伟大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三】

合上这本书,我试着去将书的情节重新回现在脑海,可这是徒劳的。

我有点气愤,为这本书所描述的人情冷漠感到气愤,为那愚蠢的威尔逊夫妇气愤;我有点恶心,为黛熙和汤姆的可耻行为感到恶心;我还有点悲哀,为盖茨比的心中梦的破碎而感到悲哀......

盖茨比心中的那种绿灯,在灯红酒绿之后、在喧嚣吵闹之后,他隔海眺望。由于那里有他一直奋斗的理由,有他对美好未来的憧憬,还有他对过去的怀念?谁能想象出,他挥霍千金地大办宴会,邀请各方名流,也不拒绝慕名而来的自来人士,而这不是为自身事业的更进一步,也不为所谓的社交的高朋满座,而仅仅是为了有一天,那个曾经相恋的爱人黛熙可以出现在自身面前。比较令我深刻的莫过于盖茨比请求尼克帮忙的那种忐忑和小心。对啊,伸手可触碰梦想之时,谁又能保持平常心呢?

盖茨比对黛熙的爱是那么地热烈啊!从比较初的“假戏”到之后的深深爱上,分离之后的不舍,即使黛熙结婚也始终不能相忘。他奋斗成为一个富人之后,仍然期待能和黛熙见一面,当获悉她仍然爱他,他想要的就更多了……但我很难理解或者说接受他们的某一些行为。

我有点替黛熙感到悲哀。黛熙是爱着盖茨比的,但这种爱是会脆弱的,经不起任何的风吹雨打。就像当初相恋时轰烈,分离时她做出了离家的准备,虽然没能成功,但我认为这已经是很令人欣慰了。谁又能要求一个衣食无忧的少女跟家人闹翻呢?之后,她发觉她无法等盖茨比了,由于她认为要为自身打算,于是她跟汤姆结婚。对啊,谁又能去指责她呢?可是,即使不爱也不离婚,即使已为人妇却还要给盖茨比期待,之后还要狠狠地破碎盖茨比的梦,只因汤姆的话让她产生了动摇,害怕盖茨比现拥有的都是假的。撞死梅朵后她的无表现或者才是真正令盖茨比感到绝望的事吧。这是一个多么可悲可恨可怜的女人啊。

我无法理解盖茨比为什么要这样深爱着这个女人,明明自身很清楚当初黛熙是由于他的贫穷才选择汤姆的。他不是应该放下吗,即使放不下,也不该那样向黛熙表露情感吧。由于人家已经有了自身的家庭,这就相当于是破坏人家的家庭了吧?可能是我不懂这种情感吧。

就我自身而言,我认为在爱情面前,我会是脆弱的,就像盖茨比那样,可能每个人都会那样。爱会让人小心翼翼?不了解。我只了解爱会让人患得患失。喜欢一个人,我想,一定很在乎对方所想,这就导致了人总是喜欢胡思乱想?但我肯定的是见到心仪的人时肯定会很愉快,就像盖茨比托尼克约人时那样。同样也很容易使人受到伤害,就像盖茨比那破碎的梦。

我期待自身也能有一盏绿灯,时刻为之奋斗,并希冀她能感受到自身的情感,且回应自身所希望的美好。

《伟大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四】

美国的20世纪20年代,处于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贫富差距分化,人们异常冷漠,利益至上。盖茨比在这样的一个年代遇到了自己的至爱,因为出身,离开黛西去奋斗了5年,回来的时候发现黛西已为人妇,他买别墅也好、开聚会也好、在汤姆面前冲动的说出他以为的真相也好,因担心黛西在她的楼下呆了一晚上,到最后因汤姆告诉威尔逊所谓的真相导致他被枪杀。他最后没有期望黛西能够打电话,也许他已预料到黛西不会打电话给他。在盖茨比的葬礼,只有他的父亲和一个曾在图书馆见过一面的人来参加,人的冷漠可见如此,父亲拿出盖茨比的记录,上面有他的梦想和对自己人格的要求,是一种在那个时代保留自身不受灵魂堕落污染的反差。也许黛西爱盖茨比,但是她更爱自己和金钱。

在我们这个年代,浮躁、不安、急迫都在充斥在我们的周边,也许是因为比较,都逐渐看不到自己的幸福,看到的东西多了,心却小了,幸福的感知度也弱了。我们可以努力追求自己的梦想,努力争取自己的幸福,但我们也要去保护别人的快乐和幸福。

《伟大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五】

很早就听过这部伟大的作品,只是一直没机会读。该书被评价为“名留文学史的杰作”,受到许多著名作家的推崇。比如村上春树把它视为他人生中遇到的最不可或缺的小说,把翻译这部小说当成自己人生的一大目标。

我不想从细腻的语言,缜密的情节,背后折射的“美国梦”的诱惑和幻灭等这些角度谈这部书,我只想谈谈主角盖茨比这个人,谈谈这个发生在夏天忧伤而悲伤的故事,谈谈他的了不起和他的悲剧。

他是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从一穷二白的穷小子变成人人皆知的大富豪。几乎每个夜晚他都会在宛如宫殿的家里举办奢华的晚宴,上流社会的贵族从四面八方赶来,享受丰盛的美酒美食,载歌载舞,尽情狂欢。而真正的主人盖茨比却很少露面,他只是一个人远远地站着,看着他们在自己提供的华丽舞台上旋转,眩晕。没人知道他巨大财富的来源,他听从各种关于他的猜测流传,即便很荒谬,甚至是乱七八糟的诬陷也从不解释。只有他在灯红酒绿中冷静旁观,滴酒不沾。好像,这一切的热闹和繁华与自己毫不相干。

开始我也误以为盖茨比就是一个庸俗肤浅、铺张浪费、挥霍无度的有钱人,而且像别人讨论的那样是靠不择手段暴发的。可是后来,我知道他不是。他的内心永远保留一块净土,里面住着他的初恋——黛西,不受时间侵袭,美好如初。

诚然,他有虚荣的一面,但他的虚荣源于自卑,而他的自卑是因为深爱。所以他装腔作势地说着“old ots”这句口头禅,想让别人相信他上过牛津大学。可是他不惜成本地大肆举办了五年的晚宴,不单单是想从中获得上流社会的高贵感,更多的是想获得认可,想摆脱曾经是穷小子的屈辱,想配得上身份尊贵的黛西。他所做的一切仅仅是为了一个女人,为了找回失去的旧爱。他精心准备好了一切,隔着海岸建造了自己的城堡,每个安静的夜晚,孤独地望着远方黛西家码头尽处的那盏绿灯,把他当成苦苦思念的心上人。等待着心爱的人知道自己的苦苦等待回到自己身边。

可是盖茨比不知道自己初心不改,可是故事里的那个姑娘已经变了,时间卷走了她的单纯,真诚,和对盖茨比的爱。留下的只是那具依旧美丽的躯壳。盖茨比活在自己编织的不可能实现的美梦里,搭建了华丽的城堡,等着自己的公主回来。最后盖茨比为了黛西被枪杀,黛西却和丈夫在度假的路上,连一封电报和一束花的表示都没有。而盖茨比那些经常不请自来的“朋友”为了免受牵连,纷纷撇清关系,划清界限,无一人前来吊唁。生前热闹非凡的“城堡”成了无人问津的空房子,多么宏大,多么凄凉。

我很赞成作家宋小君把这本书看作单纯美好又残酷的爱情故事。

他说“它讲述一个痴情的男人,为了寻回旧爱,而做出的种种注定没有结果的努力,最后几乎是毫无意义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他想着不断向前,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倒回到过去。

即便是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努力终究换不回一个结果,但这仍旧不妨碍盖茨比奋力向前。

这就是盖茨比伟大的地方。

这也是人生的意义——

能到彼岸,皆大欢喜。

到不了彼岸,我活过,爱过。”

盖茨比,这是一个忠贞又天真的人。我始终觉得他最了不起的地方不在于能从一个穷小子摇身一变成为大富豪。他了不起在对感情的忠诚。尽管后来如此富有,他心里依旧只住在那个最初的姑娘,在他面前,他依旧那么笨拙,忐忑,小心翼翼,好像依旧一无所有。有多少人像他一样,年轻时爱过的人许多年后还念念不忘,一条巷子走到黑,执死不悔。尤其是在这个感情的快餐时代,“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只是彼此心知肚明随口说说的玩笑话罢了。

也许死亡才是盖茨比最好的结局,直到最后一刻仍抱着美好的幻想,不明真相。除了尼克和他的老父亲没有人为他伤心。而我感怀他的一片痴情,选择为他写一篇微不足道的文章。

《伟大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六】

很久没有写文章了,主要还是太忙了,有很多东西要研究。

最近想写一写曾经读的盖茨比,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就是悲惨,但是为什么说是悲惨的,我们可以想象一个经历了社会摸爬滚打的美国资本家,为了追求自己曾经的女神,在女神的对面建立了一座房子,整晚开着派对,就希望能够让自己的女神看到,但是故事的结局,却是盖茨比的身亡,而身亡的祸根却是因为他的女神和他的丈夫。我觉得这种虚构的故事是不会发生在现实的世界当中,因为这种经历了社会洗礼的人会明白很多事情,不可以强求,而这就是人生的现实吧,很多事情总是不如人意,我想做到但行好事,莫问前程就够了吧。

我为什么觉得盖茨比很惨呢?因为他喜欢的女神,是抽象的,不是现实的,他认为的女神是不存在的,我想这就是为什么有的人会说当盖茨比死亡的时候,就有人认为是美国梦破灭时。我觉得可笑的地方在于一个经历了那么多的资本家真的会去追求自己的初恋女神,这简直就是难以想象的事情,有那么多的诱惑可以出现在他的身边,他的内心就不会发生改变,其实说白了盖茨比爱的就是他自己,只有他的内心初恋女神才能够满足他内心的征服欲望,而他却很失败,把自己的生命搭进去了,这就是盖茨比,我认为的盖茨比。

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是年复一年在我们眼前渐渐消失的极乐未来。我们始终追它不上,但没有关系——明天我们会跑得更快,把手伸得更长……等到某个美好的早晨——

于是我们奋力前进,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退回过去。

《伟大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七】

故事的脉络其实很简单,一个男人为了梦想,为了爱去奋斗,带着军功归来,又艰苦创业成为了百万富翁,成为了自己梦想成为的人,甚至于把自己的名字从詹姆斯·卡兹本改为了杰伊·盖茨比。为了与已经嫁为人妇的情人再续前缘,他买下别墅隔海相望。当与情人重逢,却慢慢发现,现实中的情人并非当初奋斗之时脑海中想象中的样子,就在他慢慢明悟之际,却又被嫁祸,进而被害。

黛西是盖茨比的爱、也是盖茨比的梦想。从努力奔向梦想,到梦想达成,现实和梦想却是在慢慢的疏离,直至梦想的泡沫渐渐破裂。盖茨比爱黛西么?当然爱。但是,盖茨比爱的是梦想中的黛西,那个陪她度过困难时光,支撑着他艰苦创业、不断奋斗的梦想中的黛西,而不是现实当中,那个曾经爱过别人,已经嫁为人妇,充满了金钱味道的黛西。

梦想是美好的,因为它可以在脑中不断地修饰、美化。梦想同时也是虚幻的,因为当梦想真的来临的时候,梦想便不再是梦想,而是现实。现实是残酷的,因为现实就在那里,不为人的主观意志所改变,即使修饰、美化,也只能是维持一时而已。当梦想和现实之间相互独立的时候,二者尚可以共存,天上的归天上,人间的归人间。而梦想与现实一旦相遇,便会如同两颗星球之间的相遇,就像是《流浪地球》中的木星与地球,大的毁灭小的,遗憾的是,往往现实要比理想大的多,也沉重得多。

每当我们怀揣着梦想,不断努力的时候,身处艰难,却心向光明,此时会是幸福的。但当梦想达成的时候,低下头、看到梦想达成后的现实,然后回过头,看到为了达成梦想所付出的一切,再抬起头仰望星空,也许,我们看到的,并不一定会是幸福。

或许,梦想还是要有的,只是,要选择一个无法实现的梦想。

《伟大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八】

他们是一帮混蛋,“我隔着草坪喊道,”他们那一大帮子都放在一堆还比不上你“ -----费茨杰拉德《了不起的盖茨比》

仅仅用”美国梦“的幻灭来形容这本书,显然是个令人遗憾的错误。华盛顿人费茨杰拉德在东部大城市漫长的生活经历,和西部青年的友谊和面对他们复杂的态度,使这本小说在庞大文学世界里,最清楚大线条的凸现了美国的性格。先生们,这不是《美国往事》里的黑帮庞杂而深具历史感的故事,他们是几个普通的美国青年。 从漫长的西海岸直达东部梦想之城,梦想者盖茨比身上具备着开拓者的野心和粗暴,像这个国家传统性格的一部分,他们钟情于带有掠夺性的建设。只是盖茨比的路线与他那些善于冒险的祖先相反:大战后的东部代表了人生能享受的一切,以及年轻人施展一切追逐能力的地方。残忍和战乱的历史背景,最先造就的是军事家和冒险家。所以盖茨比他们必须到中部或者东部,去追逐和享受世界赐予人类的美酒和女人。然而服役归来的盖茨比贫困潦倒,心爱的姑娘整日在别人的怀抱中。农村青年盖茨比内心的自卑和自尊正在严酷的同时增长,而虚荣的人类天性在遇到适当的机会时,会演变为巨大的奋斗能量。这一切人物的内心和经历都易于理解,复杂的是他们所处的世界,世界复杂是因为它显得冷漠而残酷;但是如果你身处一个高点,那么这一切都会变得可爱。

费茨杰拉德从暴发户盖茨比开始他的故事,这个暴发户慷慨的周周举行盛大的晚会,社会名流们闻声而来,而盖茨比则毫不起眼的在某个角落等待心爱女人的来临。在最后,自卑者盖茨比、暴发户盖茨比、孤独者盖茨比,像莱蒙托夫的俄罗斯人一样,以失败的决斗了此一生。生后无人送行,众人唾沫对他。灿烂的华宴散去,豪宅荒草重生,回归冷漠和寂静。

相对于前辈霍桑或者亨利。詹姆斯,费茨杰拉德是土包子一个,在他眼中,或许没有什么比美国本土的学校糟糕了。因此霍桑以其迷人而丰富的笔调写他的故乡英格兰,亨利。詹姆斯在旧世界和新世界交替的时候,像一个欧洲哲学家那样深刻的描写美国人,而海明威这头危险的公牛则把美国的迷惘带到世界公民群体”垮掉的一代“中修炼,然后写成整个人类的迷惘。这其中只有杰拉德是如此单纯:他面向西部青年和东部青年们同一个梦想,他看着他们毫无诗意的放纵和狂欢,目睹美国生命的灿烂和黯淡,他没有牛人遍地的牛津和剑桥,他只有普林斯顿的蹩脚教授。 所以南方人爱墨生热爱这个纯种美国作家,而才华横溢者如福克纳则态度相反。相比杰拉德,诗人惠特曼比他更好更豪迈的写出了美国,马克。土温比他更准确的捕捉了美国幽默下的辛酸血泪, 欧。亨利则比他遭遇更多,比他更丰富的刻画美国。费茨杰拉德的平庸由此可见,然而,这个人,他写了一个时代。

那个时代和今天的中国如此相像:虚荣、金钱、权力,以及非法的商业操作,欲望在灯火辉煌中毫无保留的释放,人们整日谈论名流和名牌,没有哲学、诗歌和真正的学校。这个时代和那个时代,最赤裸的映照了人性,然而却无人把人性写得更加动人,缺少真正的精神牵引:人人如此,无从对照。

也因此,《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动人之处,在于它简简单单的故事,普通的人物,和诚实。它没有虚荣的去描写更波澜壮阔的人群,没有担负历史感的写作,这样单纯的故事环境,恰当的刻画了虚荣和其中的人性。当我们目睹暴发户盖茨比一遍遍的问自己是否成功,是否值得信赖,而他成为暴发户的目的单纯到仅仅因为要夺回心爱的女人,这时候华盛顿人费茨杰拉德终于坚定站在盖茨比这一边,相比起那些生活光鲜而内心空洞冷漠的名流,西部农民盖茨比的自我发问和单纯令人温暖而坚定,带来希望,因为他完成了自己的梦,并曾慷慨的与众人分享他的梦。

《伟大的盖茨比》读后感【篇九】

和很多人一样,是因为村上明白了菲茨杰拉德,明白了盖茨比。虽然喜欢村上,然而我并没有追随喜爱的作家读书的习惯,于是虽然暗自确信我将会喜欢这本书,却迟迟没有找来看。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笼罩在此书头上的那个阴云般的硕大词语:“美国梦”。正如翻译者施咸荣那番令人作呕的序言导致了我始终没有看过《麦田里的守望者》,正如电影《美国美人》的海报一映入眼帘大脑里便浮现出“中产阶级”一词,“书写了美国梦的幻灭”这样的定性也使得我对《了不起的盖茨比》产生了由衷的排斥。美国作家向来具有密切关照社会生活的传统,所以,美国作家的作品是很贴合某些评论家的口味的吧。

看过之后,小说的故事本身并没有引起我很深的感触,也许,是这样的感触已经经历太多——表现“资产阶级的势利虚伪冷酷”的作品,从巴尔扎克到卡夫卡,已经堆积如山。打动我的,是此书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菲茨杰拉德身上那股纯真的颓靡味道。美国文学幽默轻快的传统到了他那里,添加了浓重的抒情和感伤,添加了东方式的悲悯和关怀,从而具有了非同一般的滋味。小说中的对话很多,细节很多,这样的小说很难写得不乏味,到了菲茨杰拉德那里,却被处理得津津有味。神经质的女人活灵活现,妙趣横生的比喻层出不穷,辛辣的议论一针见血,然而,那些令小说节奏停滞下来的长句的感怀,又具有抒情诗一般的气质。人如其文,写出这样文字的作者,究竟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这让我深感兴趣。

于是找来菲茨杰拉德的生平资料,果然贴合我的猜测。如果把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之间的关系分几种类型的话,菲茨杰拉德无疑属于人生经历和小说一样精彩的那种。出身贫寒,飞黄腾达,生活糜烂,苍凉死去,他不仅仅是一个作家,更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梦想主义者,一边迷醉于尘世享乐一边仰望天空的孩子,他是污泥中绽放的黑色玫瑰。其实他是诗人,或者说,他是那种诗人气质浓郁的小说家,这决定了他作品的质地。他小说中细节的出彩来源于诗人那种为人间事物重命名的本事。

我坚信,那些积累在人类礼貌大厦角落的沉甸甸的作品,其内核都是一样的。世世代代,大家书写着同样的主题,只是用不一样的结构和语调。文学的魅力,就在于那种种美妙的说话方式;文学,保存着人类言说的本事。

“美国梦”这样一个词怎样能够概括《了不起的盖茨比》所具有的全部内涵,冲破现实阴云的笼罩,我看到的是大海彼端那隐约可见的绿色灯光,那是盖茨比看到的,那是广告牌里的大眼看到的,那是菲茨杰拉德看到的,那是很多很多人都能够看到的。有的人,随着时光的消逝渐渐看不到了,有的人能看到却不再相信自我看到了,有的人一向都看得到,一向都在指着灯光的方向喃喃自语。那是一个恒久的姿势,那个姿势是美丽的。

《伟大的盖茨比》读后感【篇十】

一直以来,我对外国文学没有特别强烈的兴趣,偶因名气而读之,也不过是浅尝辄止,不究其意。然则书当博览,故下定决心,突破个人的阅读舒适区,多读书,多写感。故有此文。

这本《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菲茨杰拉德创作的一部以20世纪20年代的纽约市及长岛为背景的中篇小说。那是在一百年前的北美大陆,经济蓬勃发展,人们渴望功成名就,渴望挥金如土,渴望灯红酒绿。主人公盖茨比是一个富豪,他的府第每晚灯火通明,成群的宾客饮酒纵乐,肆意狂欢,然而他做这一切的目的只是为了能在某一天下午,假装“信步”走进邻家花园,与昔日的恋人黛西重逢。为此他不惜买下豪宅,苦等五年,把“星光”赏赐给那些形形色色、来去自如的飞蛾。然而当他们重逢时,即使黛西已经决定与盖茨比远走高飞,盖茨比却偏执的想要其说出从没爱过布坎南(黛西现任丈夫)这句话,以期一切归零,重回心目中那段最美好的旧日时光,这也为他最后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正如书中所说,他用太长时间去坚守一个单纯的梦想,并为此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纵观全书,黛西就是盖茨比这个单纯的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他经过多年奋斗,进入了上流社会,拥有了地位和金钱,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能更接近黛西,拥有黛西的爱情。但最终,这个梦还是碎了,盖茨比的人生以悲剧收尾,因黛西而死,甚至死后黛西都未回来看他一眼。但我认为,盖茨比的梦想是黛西而又不是黛西,他的梦想一直是他脑海中那个多年前与他彼此相爱的黛西,一个属于他心中的绿光,他多年来的一个执念。然而多年过去,物是人非,现在的黛西已为他人妻,虽然仍有对盖茨比的爱,却也不单单只有对盖茨比的爱。她美丽,但也虚荣,在物质的驱动下重拾了对盖茨比的爱,却又在犯罪的恐惧下放弃了这段爱,也因此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

每个人心目中都有属于自己的绿光,有人视它为目标,不断追寻;有人将它深埋心底,偶尔怀念;有人被它击碎,浑噩一生。我每每想过回到初中,回到高中,回到大学,回到十年前,回到五年前会怎样怎样,是否就可以追寻到当时的绿光,却很少会想到深耕当下,追寻当下的绿光,于是不断的在遗憾中一年又一年。其实,人生的每一步都是注定,也只有一次,不能重启,每一个念头,每一个选择,造就了现在的自己,执念过深,便如深渊。因此,做选择时当谨慎,做出选择后也应有“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洒脱

最后以书中的一句话,作为本感的结尾。“于是,我们抖擞精神,奋发向前,却如逆水行舟,被不断推回到往昔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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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盖茨比英文读后感


伟大的盖茨比英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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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读后感合集(5篇)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阅读完弗朗西斯·斯科特·基·菲茨杰拉德写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后,心中犹如涨潮的潮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为了更好地领悟作品的内涵,我们需要写一篇读后感。怎么才能防止将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写的千篇一律呢?下面的内容是读后感大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美国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读后感,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美国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读后感(篇1)

很早就听过这部伟大的作品,只是一直没机会读。该书被评价为“名留文学史的杰作”,受到许多著名作家的推崇。比如村上春树把它视为他人生中遇到的最不可或缺的小说,把翻译这部小说当成自己人生的一大目标。

我不想从细腻的语言,缜密的情节,背后折射的“美国梦”的诱惑和幻灭等这些角度谈这部书,我只想谈谈主角盖茨比这个人,谈谈这个发生在夏天忧伤而悲伤的故事,谈谈他的了不起和他的悲剧。

他是个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从一穷二白的穷小子变成人人皆知的大富豪。几乎每个夜晚他都会在宛如宫殿的家里举办奢华的晚宴,上流社会的贵族从四面八方赶来,享受丰盛的美酒美食,载歌载舞,尽情狂欢。而真正的主人盖茨比却很少露面,他只是一个人远远地站着,看着他们在自己提供的华丽舞台上旋转,眩晕。没人知道他巨大财富的来源,他听从各种关于他的猜测流传,即便很荒谬,甚至是乱七八糟的诬陷也从不解释。只有他在灯红酒绿中冷静旁观,滴酒不沾。好像,这一切的热闹和繁华与自己毫不相干。

开始我也误以为盖茨比就是一个庸俗肤浅、铺张浪费、挥霍无度的有钱人,而且像别人讨论的那样是靠不择手段暴发的。可是后来,我知道他不是。他的内心永远保留一块净土,里面住着他的初恋——黛西,不受时间侵袭,美好如初。

诚然,他有虚荣的一面,但他的虚荣源于自卑,而他的自卑是因为深爱。所以他装腔作势地说着“old ots”这句口头禅,想让别人相信他上过牛津大学。可是他不惜成本地大肆举办了五年的晚宴,不单单是想从中获得上流社会的高贵感,更多的是想获得认可,想摆脱曾经是穷小子的屈辱,想配得上身份尊贵的黛西。他所做的一切仅仅是为了一个女人,为了找回失去的旧爱。他精心准备好了一切,隔着海岸建造了自己的城堡,每个安静的夜晚,孤独地望着远方黛西家码头尽处的那盏绿灯,把他当成苦苦思念的心上人。等待着心爱的人知道自己的苦苦等待回到自己身边。

可是盖茨比不知道自己初心不改,可是故事里的那个姑娘已经变了,时间卷走了她的单纯,真诚,和对盖茨比的爱。留下的只是那具依旧美丽的躯壳。盖茨比活在自己编织的不可能实现的美梦里,搭建了华丽的城堡,等着自己的公主回来。最后盖茨比为了黛西被枪杀,黛西却和丈夫在度假的路上,连一封电报和一束花的表示都没有。而盖茨比那些经常不请自来的“朋友”为了免受牵连,纷纷撇清关系,划清界限,无一人前来吊唁。生前热闹非凡的“城堡”成了无人问津的空房子,多么宏大,多么凄凉。

我很赞成作家宋小君把这本书看作单纯美好又残酷的爱情故事。

他说“它讲述一个痴情的男人,为了寻回旧爱,而做出的种种注定没有结果的努力,最后几乎是毫无意义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他想着不断向前,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倒回到过去。

即便是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努力终究换不回一个结果,但这仍旧不妨碍盖茨比奋力向前。

这就是盖茨比伟大的地方。

这也是人生的意义——

能到彼岸,皆大欢喜。

到不了彼岸,我活过,爱过。”

盖茨比,这是一个忠贞又天真的人。我始终觉得他最了不起的地方不在于能从一个穷小子摇身一变成为大富豪。他了不起在对感情的忠诚。尽管后来如此富有,他心里依旧只住在那个最初的姑娘,在他面前,他依旧那么笨拙,忐忑,小心翼翼,好像依旧一无所有。有多少人像他一样,年轻时爱过的人许多年后还念念不忘,一条巷子走到黑,执死不悔。尤其是在这个感情的快餐时代,“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只是彼此心知肚明随口说说的玩笑话罢了。

也许死亡才是盖茨比最好的结局,直到最后一刻仍抱着美好的幻想,不明真相。除了尼克和他的老父亲没有人为他伤心。而我感怀他的一片痴情,选择为他写一篇微不足道的文章。

美国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读后感(篇2)

盖茨比,曾经是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青年,被他最心爱的女人抛弃,嫁作他人妇。他飞黄腾达之后,为了能再见她一面,故意在她家的对面买下一座别墅,他夜夜笙歌,为的是她能像其他客人一样参加一下他的派对。而当他们真的如他所愿重逢,随后的旧情复燃,让盖茨比几乎以为她会放弃她现在所有的生活,跟她一起回到从前。但是,她无法承认自己从没爱过自己的丈夫。在一个疯狂、闷热的午后,她开车撞了她丈夫的情妇,当然了,盖茨比会替她顶罪的。这个引来了情妇丈夫的复仇,一枪命绝盖茨比于自家泳池。而黛西——盖茨比这一生最钟情的女人,却与丈夫在这一刻悄然地离开了这个城市。

《了不起的盖茨比》,我喜欢的一本书。因为盖茨比代表着一种希望,他未必不知黛西就是一个物质女郎,但他已然将黛西当做他生命中的那盏“绿灯”,为了这个容易幻灭的梦想,他甘愿付出所有的代价。而盖茨比的做法,恰恰会给人留下诟病,正如书中的叙事者和旁观者尼克所说,“我从头到尾都不赞成盖茨比,但偏偏是盖茨比,他代表了我真心所鄙夷的一切,他一个人比那一堆烂人加起来还要强!”那一堆烂人是一群不懂梦想可贵的庸众,盖茨比是那个为了一个怀揣了太久的梦想而付出沉重代价,到最终也还只是梦碎的天真小孩。

喜欢盖茨比的理由很简单,当你还是很年轻,你会和盖茨比感同身受的。你会觉得拥有梦想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孤军作战,只为更接近梦想一步。可是当梦想就快能实现的时候,在熠熠生辉的梦想之光面前却胆怯了,一步一步退缩,宁愿缩到一个不被看到的角落,也不愿看见梦想变成真实时的狰狞面容。你未必不遇到一个黛西式的人,她所有的美、所有的光环,都只是为了迎合你的欲求,你毫无理由的付出却得不到结果。

让我想想,盖茨比的遭遇,就像是我们在情感最朦胧的时期,偷偷摸摸地爱着一个人,你不敢随便申张,只能假装不经意地瞥一眼他看的书,走他走过的路,呼吸着他所透露的气息。你还会以为将这样子度过一辈子,永远生活在他的阴影当中。不料,时间的魔爪偷走了最初的情愫,你要坦然地跟逝去的时光道别了,你才没有变成跟盖茨比一样,为了重温旧梦,最后被梦想“杀死”的人。

所以这个世上有太多的烂人,太少的盖茨比。但我们曾经都像盖茨比一样做过梦,虽不能像他一样为理想奋不顾身,至少能做他一名无名的粉丝。或许很多人都在哀叹盖茨比的结局,但我不得不说,对于盖茨比来讲,这或许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在他还未咽下最后一口气之前,他还在等着黛西的电话,这个天真可怜的人还在担心黛西因撞人而带来的恐惧无法去除,而不知道黛西已收拾行李跟着丈夫离开了。盖茨比,输了。

美国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读后感(篇3)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一部经典的美国长篇小说,它的作者F.S.菲茨杰拉德是一位二十世纪美国杰出的小说家,小说主要写了穷职员卡拉韦偶然的进入了富豪盖茨比的神秘生活当中,他发现盖茨比一直深爱着住在对面岛上的黛西。可是事事并不是都尽如人意,黛西其实只不过是一个追求物质生活的现实女子,当盖茨比在五年之后富裕起来时,黛西却没有等他,和一个名叫汤姆的男子结婚了。后来因为黛西的丈夫汤姆出轨,和情妇威尔逊夫人的事情弄得人人皆知时,黛西又重新回到了盖茨比的怀抱,可此时的黛西再也不是以前的黛西了。后来当汤姆得知时,三个人展开了激烈的争吵。而此时黛西因为愤怒撞死了威尔逊太太,而把责任担到了盖茨比身上,结果就是威尔逊先生闯进盖茨比的宫殿并杀死了盖茨比。最后的结局无疑是悲惨的,在盖茨比的葬礼上连一个为他而哭泣的人都没有,而汤姆和黛西却愉快地去欧洲旅游了。

故事的主人公盖茨比无疑是这个故事中最聪明而又最愚笨的人。最聪明是因为他仅仅在五年之内赚到了成千上万的金钱,最愚笨是因为他竟然痴迷地爱着黛西这种经典的现实主义女性,但也正是因为黛西的这种唯利是图,也让盖茨比有了前进的动力吧!

而故事中还出现了一个典型的人物——汤姆,这种典型的无能和花心的男人在现实生活中也并不少见。而我认为正是他给故事的结局点燃了导火索。在他的影响下,种种极端的事情才会产生。

在看完这本书后,我受到的感触很深,从即使是想像盖茨比这样聪明能干的商人,也会傻到为了一个根本只是在利用自己的女人去冒很大的风险。这说明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保持冷静的状态,不管是遇到什么人什么事,我们都要在不违法的前提之下去完成。而小说实则是反应了社会中形形色色不同的人,告诉我们不要去轻易相信别人,否则将会受到不必要的麻烦和困难。

菲茨杰拉德的想象到了故事的结尾似乎枯竭了,或许他是想彻底讽刺富人阶层的胆小与懦弱,在盖茨比的葬礼结束后,无论是关于卡拉韦与乔丹恋情的最终交待,或者是卡拉韦与汤姆重逢后关于盖茨比死因的推断得到证实,都显得多余而又生硬,并且切断了读者刚刚展开的联想。的独白是无力的,他想起盖茨比戏剧性的一生,想起盖茨比信奉的那盏绿灯,想起那些可悲的争论和逐渐远去的城市灯光,他的内心一片孤寂。

美国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读后感(篇4)

文学作品往往带有作者自传的性质。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就是如此,主人公盖茨比的经历与作者的经历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主要体现在两点上:

1、两人都有当兵的经历。盖茨比是一个少尉军官。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时,他被调往欧洲;作者也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应征入伍,虽然没有被调往欧洲,但被送到南方亚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市的近郊的军营里受训,所以两人的经历基本相同。

2、两人的恋爱也相似。年轻时的盖茨比并不富有,他爱上了一位叫黛茜的姑娘,黛茜对他也情有所钟。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盖茨比被调往欧洲。直到战争结束,黛西都没有盖茨比的消息,因此与一个出身于富豪家庭的纨绔子弟汤姆结了婚。后来,盖茨比知道后非常痛苦,坚信是金钱让黛茜背叛了心灵的贞洁,于是立志要成为富翁。几年以后,盖茨比终于成功了。他在黛茜府邸的对面建造起了一幢城堡。盖茨比挥金如土,一心想引起黛茜的注意,以挽回失去的爱情。后来差不多成功之时,一场车祸改变了这一切。作者在受训时,也认识了一位名叫姬尔达?赛尔的富家小姐,他们很快坠入爱河。但当她知道他无法满足她的奢华生活时,她拒绝了他的求爱,这给他很大的打击。为了挽回她的芳心,退伍后的他努力工作,希望赚很多钱。后来,第一部小说《人间天堂》大获成功,他立即去南方,并火速与姬尔达?赛尔结婚。

可见,两处的经历高度吻合,只是为了表达主题的需要稍作改动一下。从这里可以得出两点启示:

1、写自己的东西比较熟悉,容易得心应手,也容易打动人,

2、作家的人生经历要丰富一些,不然创作会容易枯竭。

美国作品了不起的盖茨比经典读后感(篇5)

历时两个月终于在六月初的这个雨夜看完了这本书,可能因为不是一口气看完,心中想法并不是那么清晰,甚至对于作者想要表达的东西不能明确的理解。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了钱老的《围城》,这本书的感觉似乎跟《围城》的味道是相似的,都是在讲故事,一个完整的故事,贯穿着人,没有波澜壮阔,没有惊天动地,只有一个个小人物在爱恨离别、柴米油盐中的表现,这些表现构成了一个个形象,一个个形象又表现出了现实的残酷与无奈,乃至人的丑陋与恶俗。

具体这本书,盖茨比,一个迷恋黛西的小军官,因为身不由己和阴差阳错没能和黛西在一起。人生最痛苦的事情之一莫过于求不得,对于爱情又更甚,古语有“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现在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当盖茨比从战场归来,发现黛西已经成为他人的妻子,他将所有的原因归于自己的无能和贫穷,于是发奋图强,拥有了千万家产,故事写到这里,原本可以有很多种处理,但是盖茨比偏偏选择在黛西家河对面买下了一座豪宅,并且一郑千金,夜夜免费笙歌,希望借此与黛西重逢一诉衷肠,五年之后一次他的目的达成,他也紧紧的将这次机会握在了手中,黛西也被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深深震撼和折服,甚至表现出来无知和恶俗,在看到自己日思也想的梦中人作出如同庸脂俗粉一般的贪恋权势和金钱后盖茨比依然将黛西放在首位,甚至在黛西交通肇事后为其顶缸,并为此死于非命。我想当盖茨比在看到黛西贪恋权势金钱的时候他构织多年的梦就已经破碎了,只不过他不愿醒来,他愿意继续沉浸在自己编制的纯真无比的梦里,愿意继续爱着那个想象的完美无瑕的黛西。

有人说黛西和那些“客人”的无情衬托了盖茨比的深爱、慷慨和伟大,这一点恰恰没有,盖茨比买下豪宅举办免费宴会就是想制造轰动吸引黛西,他与“客人”各取所需两不相欠,又想用地位和财富挽回黛西的心,黛西的心必然也终结于地位和财富。以利相交必结于利,这个道理,适用于友情,也适用于爱情,更适用于婚姻。

或许盖茨比有他了不起的地方是他对爱情的坚守和执着,对爱人的不弃和负责,对美好的向往和留恋。但是他偏偏又是感性和不智的。他的感性和不智成就了“他的”爱情,成就了他的坚持,也成就了他最后的结果。

如果说《不起的盖茨比》是一本名著的话,《傻瓜盖茨比》或许能让这本书走进更多人心里。

[作品悦读]愿你的青春不负梦想读后感范本汇集五篇


读书,是人生一笔获利丰厚的储蓄,一本好的书籍可以让你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高中生学习压力大,利用空余时间读一些课外书籍是一个缓解压力的办法,我们在读完书籍后,把读后感写下来,将会对自己更有益处。那么,您从作品中有哪些领悟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编辑的《[作品悦读]愿你的青春不负梦想读后感范本汇集五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收藏。

愿你的青春不负梦想读后感(篇一)

暑假,我阅读了《愿你的青春,不负梦想》一书。这书讲的是主人公——梦想导师俞敏洪50多年的风雨路程,从农村考进一座学校,又考入北大,然后当上北大老师,最后自己创业,创办一家公司——新东方。

书中有一些句子,我特别的喜欢,最有意义的一句话是:“勤奋加坚持很重要,该坚持的时候一定要坚持下去。”她告诉我们,在人生中,勤奋和坚持最重要;在学习和生活中,一定要记住,坚持下去就会有希望。

这句励志话,让我想起了在暑假期间攀岩的事情:到了太阳谷,专业的攀岩老师先让我们做一些仰卧起坐、俯卧撑等热身,给我们讲解完一些攀岩的知识,带领我们来到攀岩场地。看到这个攀岩场地,我十分震惊,这场地跟平常的不一样,倾斜的并不是直的,而且支撑点也比平常的少,这让我立即失去了自信。看着同学们一个一个的攀爬,我甚或恐惧,打起退堂鼓。轮到我攀爬的时候,观察找好地形和支撑点才开始爬,握住一个马头型的支撑点,脚踩一个紫色和绿色的点子,顺势往上爬,照着老师的方式,没想到竟真的爬了上去。爬到前面一个同学都爬不上去的地方,我也试了试,一伸手就碰到了,原来坚持也有优势的呀!马上要成功的时候,突然坚持不住滑了下去……

攀岩非常考验人的意志力,考验不放弃的一颗心。在爬一个支点的时候,你要想下一个要爬哪个支点。如果有一个支点,你并不敢爬,或者爬得非常困难,这时候,一定要勇敢放开手去拼一把,没准奇迹发生了;如果放弃退却,就不会看见下一道美丽的风景线,只有契而不舍,方可镂金石。

“生命的美丽来自进步和成就,只有进步和成就,才能感受到生命存在的意义。”在人的一生中,你成功一件事情,或者进行一件事情上,并不是在原地,而是努力向前,在这个时刻,你会感觉到生命存在的意义。一个个小目标和理想加起来,就变成一个大理想。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坚持特别重要!有时自己看不见进步,认为在原地踏步,不是,这是在蓄积力量,只要坚持,哪怕只有点点滴滴的进步,我们才能在最后看到一个巨大的成就。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只有积小流,方渠成江海。

看完这本书后,我感触很深,奋斗,坚持,进步,梦想,成长等等,都是人生中要做到的,这样才可以实现理想目标……

愿你的青春不负梦想读后感(篇二)

近日,在工作之余,读到《愿你的青春不负梦想》一书,让我感触颇深。

俞敏洪,1962年生于江苏江阴,北京大学西方语言文学系毕业。1993年创办北京新东方学校,2001年成立北京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从三次高考失败,到意外考上北大,毕业后留校任教,而后从北大离职,白手起家创办新东方,俞敏洪的人生奋斗历程充满了励志色彩。

俞敏洪面对逆境,始终将它看成是青春的挑战,不屈不挠,坚持学习和奋斗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青春的世界里有挣扎、挫折、痛苦,也有梦想、成长、奋斗。青春作为每个人梦想起航的阶段,都是一个人的一生最宝贵的阶段。他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环境,但是他选择在青春的学习奋斗中为自己写下人生华丽的篇章。在北大读书期间,他为追逐自己的梦想,坚持做好两件事。第一件事是读书,在住院的一年时间里,几乎一天看一本书,所有文学、哲学、诗歌、散文、历史方面的名著,俞敏洪都是在医院读完的;第二件事是背单词,为了打发时间,俞敏洪每天背50个单词,一年下来,他的词汇量从8000多个上升到20000多个。俞敏洪在老天带给他病痛苦难的时候,他没有永远待在痛苦中,而是选择一条道路、一个目标去为之努力。

我来光谷机电已有一年的时间了,这短短的一年给了我很大的收获。去年8月入职到光谷机电总装部,我被分配到U系列生产线组,那个时候的我什么都不会。不会怎么办?学!

U系列线长杨凯首先安排陈虎教我正确使用工具及打螺钉。陈虎说,看似简单的打螺钉,要做到符合产品的要求,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每一颗小小的螺钉绝对不能打断打花,不能用错不能漏打,既要保证质量又要保证速度。螺钉是用电枪打的,这就要求我在使用工具时要保持电枪的稳定和力度。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要能熟练掌握它,离不开大量的练习,我主动地开始大量的练习,经过师傅的指导及摸索,我找到了技巧,如果装配多排螺钉时四角定位或者装配单排螺钉两角定位,按照扭力范围,风批头和螺钉重合,则螺钉不易打歪打断打花。很快由开始的打花到一天下来绝不打花,我能独立完成子框打螺钉的任务了。我成功了,成功地闯过第一关了!然而这是万里长征才走了第一步而己。

接下来就是拉铆了。拉铆要求又快又平,铆钉头不得高出工件面。这就要求我在拉铆时保证铆枪头和工件平面保证垂直,这个完全要靠拉铆的手感了。线上熟练的同事们拉起铆来就像是打机关枪,咯嗒咯嗒声不停,5个铆钉在一分钟内就能完成,一个不少,个个平整。同事们熟练的技能给了我很大压力,我努力的向他们学习,极力的提高自己的水平。中途十分钟的休息时间、每天一吃完饭后,我就开始默默的练习,找出手感,提高速度。一分努力,一分收获,2天后,我终于能胜任自己的岗位,不再拖后腿了。

当学会使用工具掌握基本技能之后,我对放在生产现场的整套装配作业指导书产生了兴趣。我拿着指导书,对照着实物,努力学习一个个标注的含义,我努力回想着线长给我们做过的培训,对照物料清单找零件,对着图纸上来料检查工序检查物料,对着操作步骤进行装配。每天上班,脑子里面都是各种各样的标注和数字,连吃饭的时间都不放过。一个星期后,再来看图纸,那些标注和物料在我脑海里不再是抽象的个体了,我可以慢慢把它们组装成成品了,这对于我来说,无疑是跨出了一大步。

从最初的如履薄冰 ,到现在的自信满满;从曾经的装配空白,到如今的操作自如;这期间每一个小小的进步,都承载着我的一个小梦想、小目标;这每一次进步里面,都包含着同事对我的指导以及我对梦想的坚持。一步一个脚印,希望我在光谷机电的工作之路越走越宽,也希望我们每个人的青春都不负梦想!

附上高瑶机读《愿你的青春不负梦想》一书及打螺钉时的照片。

愿你的青春不负梦想读后感(篇三)

读俞敏洪《愿你的青春不负梦想》

“雁南飞雁南飞,雁叫声声心欲碎,不等今日去,已盼春来归”,耳畔是刀郎的这首《雁南飞》动听的旋律,我不禁想起俞敏洪的一篇散文《雁南飞》,是的,从这篇文章里,我知道了这首歌,并爱上了这首歌。就像喜欢、敬佩俞敏洪一样,我在他听的歌声里,在他所写的文字里,感受智慧的力量,感受梦想的力量,它让我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一关于读书

读完俞敏洪的《愿你的青春不负梦想》,我得到的最大的感触就是要多读书,一定要多读书!

“什么书都拿来读,这样多种思想冲击碰撞以后,你才会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形成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你就能成为世界上优秀思想的集大成者”,这是俞敏洪说的话,是的,唯有多读书,我们见的多了,思考多了,才能吸纳世界上优秀思想的精华,锻造自己的灵魂。俞敏洪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大学四年读完800本书,结果大学毕业时,他看过的书光自己买的就有1000多本!看完这条信息,我在心里盘算了一下,一年大约读250多本,这是一个什么数字,我们一年读了多少本,这就是“牛人”,这就是榜样的力量!

俞敏洪提倡广泛阅读,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而不是只限于专业书籍。广泛的书籍才能带来广泛的思考能力,书本含有大量独立思考的内容,能引导我们培养思考能力。俞敏洪还认为我们走向社会以后,千万不要忘了每天、每周、每月、每年依然要读书,依然要保持对专业的专业精神,进入岗位以后,就是岗位精神。他认为,我们一定要认真读书,去读文学、历史、哲学、政治、经济、社会学书籍,从书籍中获取力量!在他看来,创业者如果只读创业书籍,不涉及触及人类灵魂的哲学、历史等书籍,这个创业者也许也做不了伟大的创业。

俞敏洪谈到他参与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时,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请问你最近读了多少本书?并让其讲一下他读过的书中印象最深的三本书,说出书名,并解释为什么给他印象这么深。俞敏洪说他这么做是为了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读书的底蕴。把书中印象深的东西分析总结出来,这也是一种能力。由此可见,俞敏洪对于读书重要性的看重。

所以,从今天开始,沉浸阅读吧,也许你与更好的自己,就差了一本书的距离!

二关于积累与努力

积累与努力真得很重要,我们的心态一定要方正,“但问耕耘,不问收获”,而收获却在未来的某一天一定会盛装莅临。

“在遇到困境和绝境的时候,不要停止生命的运作,必须知道在方寸之间,依然可以增加生命的厚度和生命的强度。可以读书,可以锻炼某种技能,只要你觉得修炼方向是正确的,你的生命就一定是不断形成能量的过程,这个能量早晚有一天会爆发出来。”俞敏洪在大学期间因为生病住院一年,在这一年期间,他除了几乎一天看一本书,第二个事情就是背单词。他平均每天背50个单词,到年底时,他的词汇量已经由原来的8000多个上升到20000多个。结果他变成他们系词汇量最大的一个。再有,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把一整本英文字典的词条背得滚瓜烂熟,但是他用三年的时间实现了。这就是积累的力量!所以,他背单词背到最后背熟了,四万个单词在他心中,两万个单词的GRE教学对他来说就驾轻就熟了!多么伟大,这就是积累与努力的力量,一定能让我们在自己的领域闪闪发光!

“很多时候,我们原来的目标没有达到,并不等于这件事情就白做了”,我觉得俞敏洪这句话非常有道理,只要积累了,就一定能发光,不在这一次,就在下一次,不在下一次,就在下下次!对待失败也是一样,“很多轻而易举的成功不是真正的成功,而很多失败实际上给未来的成功打下了很好的基础”。听智者一言,拨开心中迷雾,这是俞敏洪给我们的关于积累与努力的诸多启示,结合自身体会,真的给我们无穷教益!

三关于梦想与格局

“一个人可以过贫困、孤独的生活,但不能过内心没有火焰、没有渴望和向往的生活”,是的,从这本书中,我读到了青春、读到了梦想、读到了格局。

俞敏洪自己说,他充分认识到,现在走遍中国是不够的,必须走遍世界。因为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精彩等待我们去探索,有太多地方等待我们去寻找。他若舍不得北京大学的教学岗位和安逸的生活,就不可能有新东方。他希望自己有生之年能走遍世界的文化名城和文化之地,一边走一边写下自己的感悟。俞敏洪从小就有一个志向,那就是走遍天下,像水手一样漂洋过海走遍世界。你想不想?

我们陷入世俗的平庸里,没发现其实生命的盛宴一直在地平线那边等待着你!

相信你的飞翔,相信你能找到理想的天空!

“人也许永远孤独,但你不孤单,因为有无数人和你一样在前行,尽管彼此之间连名字都不知道”,是的,人最初就像是被踩进泥土中的一颗种子,埋在淤泥中的一颗莲子,你要有成长的欲望,早晚有一天能从泥土里、淤泥里慢慢地长出来,变成一棵大树、一朵美丽的荷花,关键是要去成长,关键要有梦想。

“我们原材料都非常好,我们所要想的是怎样把自己变成一个钢铁侠、一辆奔驰或宝马,成为最优秀的人是要靠自己来打造的。”我们应该做到,做了一件事情,回头看时,自己都感动得想要流泪,永远拼搏,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

“不管遇到多少糟糕的事情,都能心存理想,留一点与众不同的精神,留一点不落俗套的气质,留一点正直、正义和面对困难不屈不挠的勇气,留一点悲悯和仁义”,这,就是俞敏洪的格局。

“一件事情除非不做,一旦做了,一定要想办法把它做到第一,这就是优秀精神。如果实在不能做到第一,也要做到第二。”追求优秀,这是俞敏洪的格局。

“关注自己内心的成长,关注自己的自信,关注自己的胸怀,关注自己的才华,关注自己的气质”,这是俞敏洪的格局。

“当你爱你的事业,当你爱你的生命,当你愿意把你的生命和事业结合起来的时候,我相信你一定会无往不胜”,这,是俞敏洪的格局。

当你想把人按下去的时候,你自己一定要弯腰;当你把人托上去的时候,你一定会把自己变得更高。所以,俞敏洪告诉我们,领导学的唯一原则是怎样把人托的更高,自己也同时变得更高,而不是想办法把人按下去。这,是俞敏洪的格局!

请记住,你是来引领这个世界的!你是种子,就必须长成大树;你是莲子,就必须开成莲花。你的生命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让自己开花,让自己成长!

永远年轻,永远热忱,永远热泪盈眶,愿我们都能点燃心中的渴望,愿我们的青春不负梦想,愿我们成为一个又一个俞敏洪,创建出让世人叫绝的巍峨屹立的新东方!

愿你的青春不负梦想读后感(篇四)

匆匆这些年,回首看来,毕业后我从家乡到栖霞、从栖霞到龙口、从龙口到济南、到福山,从济南到全省各地。很喜欢这种在路上的感觉。因为在路上,不知道会遇到谁,会经历什么。

《愿你的青春不负梦想》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俞敏洪参加高考3次,大学读了5年,期间所经历的自信、自卑、继而自信的真诚态度与坦荡胸怀实为可贵。正如我从栖霞支行到龙口支行、再到省行的心路历程。好在我有一点跟俞敏洪一样:从不嫉妒比我优秀的人,而是和他们交朋友成为自己学习的榜样。在这里近一年的时间,通过各种途径,认识了许多好朋友,为他们取得的成绩、获得的收获而高兴,自己也不断向他们学习,提升自己。正如书中所写的“与其在草原上追赶一匹骏马,不如种植一片肥美的草原,吸引所有的马过来。”

每个人都有梦想,梦想确实很难实现,不然它就不是梦想了。还记得高中时的自己,曾模仿五月天写下“阳光、空气、水、篮球、音乐”生命五要素,那时的自己是那样的天真,对未来充满希望,对自己喜欢的事情充满热情。现在想来,当初的梦想虽遥不可及,但也收获颇多,大学时的乐队和比赛,去年听了陪伴我整个青春的杰伦演唱会,五月初又将现场感受五月天的激情,想想那些年陪伴我的咸鱼、知足、倔强、疯狂世界,我想在五月天的摇滚音乐中,我会彷如回到那个年少的时代,回到那个放肆无畏的青春。

从小的偶像也是人生里另一种陪伴,就在昨天,篮球诗人麦迪成功入选名人堂,记得自己买的第一件麦迪球衣,记得自己从高中、大学一直到工作时所有比赛的球衣号码都是麦迪标志的“1”号,记得在青岛看到麦迪的热泪盈眶,如今你已功成名就,职业生涯虽有遗憾,但名存史册。正如我的青春,有过遗憾、有过巅峰、有过彷徨。纵然梦想戛然而止,热爱仍在路上。

近期发生的很多事情令我不解,让我无奈。但我想我是幸运的,时间一直都在走,我也在不断前行,站在十字路口的我或许会彷徨、困惑、孤独,但将充满梦想与希望!

愿你的青春不负梦想读后感(篇五)

偶然翻开一本俞敏洪的新书《愿你的青春不负梦想》,挺有感触的。第一次知道新东方是大学时看他们的演讲,当时听他们口若悬河、机智幽默的介绍自己创办新东方以及苦逼但是非常努力的大学生活时非常励志。那种成功学以及他们独特的讲课方式还有新东方这个品牌很好的植入了我心中。

但是,过了这么些年,再看老俞,能写出的还依然是那些内容。这本书一共九章,其中八章从名字和实际的内容几乎都是俞老师在重复叙述自己从三次高考失利到北大求学时的生活,以及被迫开办新东方等事迹和浓浓的鸡汤。这些内容,一章就能阐述清楚。然而,也许为了增加书的厚度,却重复了八遍。这八章的名字分别是:自序,青春,梦想,成长,奋斗,生活,后记。

同时还读到有些有意思的细节,让我发现俞老师的虚荣。细节一,将所有书中提及的商业大佬称为“好朋友”,真心觉得俞老师其实和他们是一个量级的。这样做,那种向那些有段时间没有关注他的读者标榜自己新圈子和新地位的迫切之情跃然纸上。细节二,对《中国合伙人》中自己故事原型的极度不满。觉得导演没有把他拍摄的足够有男子汉气魄。这里,我想俞老师是被个人情绪控制了,而没有想到这是商业片而非纪录片,拍摄的目的就是通过艺术手法和有张力的剧情娱乐观众而已,自己有必要那么认真甚至生气吗?也许,老罗当年离开新东方的原因,就是因为看清了俞老师的这个特点。

不过,这些内容都和我意料中基本一样,之所以读这本书,是因为想读读书中有关于创立和管理新东方的经验,拿俞老师自己的话说,他管理35000名员工,在这么些年从来没有出过大的乱子,所以我很想读读俞老师的管理经验。这本书的第七章还是没有让我失望。俞老师总结的“创业需要具备的八个能力”很客观和实际,挺值得借鉴。这一章也是我做笔记和摘抄最多的一章。

对于读书,我从来都不会从头到尾通读,而是略读和细读相互穿插。不管是怎样的书,能从中提取到自己需要的营养,吸收并且消化就好了。决定了,从这本书开始,每周至少坚持读一本书,并且写下读书笔记。

[作品悦读]故乡读后感(5篇)


真正的读书源自内心的热爱,这份爱纯粹天然。在阅读写的作品时,我们会得到一下启发和知识。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读后感简单来说就是看完书后的感触和心得体会。在写读后感时怎样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作品悦读]故乡读后感(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故乡读后感【篇一】

我读了季羡林先生《月是故乡明》这篇文章,对作者所表达思念故乡的真情实感感触很深。

在情景描写时,让我感到身临其境。他捡到鸭子蛋时的快乐,他在故乡乐此不疲地玩耍,这让我感同身受、印象深刻。文章里运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让意思表达得更加清楚、突出重点,使用过渡句能承上启下等等,这都值得我学以致用。虽然作者去过许多的地方游玩,他看到许许多多的月亮,但还是比不过故乡的月亮,“我怅望南天,心飞向故里”,字里行间中深深地感受到作者对故乡的思念之情。这也让我想到了我美丽的家乡——浏阳!现在秋天来了,桂花散发出迷人的清香,银杏树上的“黄色小扇子”和枫树上的“红色小手掌”在微凉的秋风中飞舞。一簇簇粉紫色的木芙蓉不再害羞,走近一看,它的花瓣是围绕着黄色的花蕊向外生长的,在秋姑娘的照料下花开正艳。此时进去果园里瞧一瞧,映入眼帘的是一棵棵硕大的'柚子树,树上硕果累累,这果肉鲜嫩多汁、甜而不酸,还开胃消食呢。还有又大又圆的橙子,在阳光的照射下光泽夺目,十分的诱人……

我爱我的家乡!这里诗情画意,这里山清水秀,这里柳绿花红,这里空气清新……我现在要刻苦学习、珍惜时间,长大后为家乡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故乡读后感【篇二】

初读鲁迅先生的《故乡》,在六年级。语文课本里的那篇《少年闰土》,至今记忆犹新。对闰土栩栩如生的描画,两个不同身份的孩子平等的友谊,给我的印象,竟是温暖。

偶然向妈妈提起《少年闰土》,妈妈抽出一本《鲁迅文集》来,翻到《故乡》那页,让我看课文没有摘录的那个结尾。于是看了下来,体会到了鲁迅先生笔触的寒意。虽说《故乡》并没有像《祝福》《药》那一般悲情,但在那文字背后,少年和中年的闰土站在一起,那种鲜明的对比叫我心寒。

鲁迅在年幼时是钦佩闰土的,佩服他敢在月光下看守瓜地,能在海边拾精美的贝壳……那时的闰土也是灵巧的,红润的脸蛋,健壮的四肢,谁会想到在数多年后活泼机敏的小伙伴历经沧桑而变得又老又钝?当年鲁迅是那么羡慕闰土,同时不满于自己只能在大宅院里看四角的天空,为自己的孤陋寡闻而微微地懊恼。而分别时的那一场大哭,也让我毫不怀疑他们的不舍。之后呢?正如我们想的那样,几十年后,他们又相见了,是心怀喜悦的,曾是多么好的一对朋友。但现在站在鲁迅面前的,这个衣衫褴缕、面容枯黄、目光浑浊的中年人,再没有少年闰土的半点影子。当那声“老爷”从他口中颤抖的说出时,鲁迅的心凉了,再不是朋友,尽管两人离得那么近,却又明显有了距离等级之分。这个心灵上的落差,使当年的一切美好,不复存在。

是该感慨世事的艰辛?拟或是叹息时光老人太过轻易地改变了一个人?

闰土只是一个地位低下的人啊,他卑微的内心恰恰体现了社会下层人们的哀弱,从他的以前开始,随着鲁迅笔法的飞快旋转,我们看到了整个社会的黑暗,整个国家的不堪一击。

鲁迅的笔,就你一把利剑,刺破这层层的黑暗,他要光明啊,他要这个社会进步,要整个国家强大!他就是呐喊着,声嘶力竭,荡气回肠。他有自己的爆发点,他努力要去唤醒还睡着的人们,在他们麻木的心上撕开流血的口子,让他们开始出现敏感的反应,让潜伏于地下的新生力量结成洪流而喷薄欲出!这种呐喊,只有鲁迅才能做到,他所带来的刺痛感,干脆利落地陷进每一个人的肌肤。

就像鲁迅所召唤的: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不要怕希望渺茫,也不要怕力量微小,只要有人想往前走,只有人敢往前走,那么多人的脚,定能走出一条亮堂的路来!

鲁迅的那个年代,与我们的现在虽相隔甚远,但那种思想,那种责任,那种抱负或是理想,是一样的。而且再过几十年,几百年,都不会改变,就像鲁迅笔下那条牵系着希望的路,往后的一代又一代,都将一步一步,前赴后继地走下去!

故乡读后感【篇三】

叶落归根,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可是还有很多人一辈子漂泊在外,无法回到故乡。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初夏时节,阅读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在书中慢慢回味舌尖上的故乡。

喜欢汪曾祺的文字,源于那篇《端午的鸭蛋》,“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了出来。”一个“吱”,一个“红油”,勾起了多少人的馋虫,记住了高邮鸭蛋,也被他灵动的文字深深吸引。一个人如果对故乡没有深厚的感情,他无法写出鲜活生动的文字。用真心情书写文字的人,注定被读者永远欣赏。

汪曾祺行文简洁,短短几句,让人回味无穷。他博古通今,知识渊博,文字里有很深的文化底蕴,令人佩服。他游历四方,走遍祖国的角角落落,对美食的研究,对风土人情的了解,让人羡慕不已。阅历浅薄的人,写不出这样津津有味的美食文章。

不管走多远,不管吃过多少山珍海味,还是故乡的食物最难以忘怀,小时候吃到的就是最好的味道。《故乡的食物》分为六辑,前三辑的文章都是与食物有关的,后三辑《一枝一叶》《鸟兽虫鱼》《南北游踪》,看似与食物无关,实则不然,自然界的万物皆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汇成食物的味道,故乡的味道。

五味人间,酸甜苦辣咸,汪曾祺由南到北,又从东到西,在各座城市,各个民族间娓娓道来,给我们讲所见所闻,文字成熟剔透,又不失幽默,告诉我们少了哪一味,都是有缺憾的人生,因此口味要宽一点,杂一些,对文化也要如此,试着去接受不同的人和事。

寻常生活,日常滋味。几道家常小菜,也在汪曾祺的笔下开出绚丽夺目的小花,怀着对食物虔诚的心,美食美味不再是海市蜃楼。故乡食物的香甜,那一声声吆喝“卖杨梅———”声音娇娇的,长锁心头。即使一棵普通的野菜,也因为怀着对生命的尊重,而赋予它高尚的品德,“抱娘蒿,结根牢,解不散,如胶漆……”这份美好缘于家乡的野菜。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如果文人都是如汪曾祺那样的好厨艺,相信中华美食的春天一定会锦上添花。

一枝一叶,鸟兽鱼虫,皆是缘,细心观察,都会带来无限惊喜。没有土壤,没有水分,被人遗弃的芋头也能让我们看到一点生活的勇气,感悟出人生的真谛。一个人远离故土,辛苦求生,或许这点点希冀撑起了对故乡的思念,才勇敢前行。

身还在,心已远。《故乡的食物》带着一颗流浪的心,回到清清小河边,母亲的一声声呼唤,姥姥苍老的手熬煮的汤粥,张开嘴,细细品,慢慢尝。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刘洪静

故乡读后感【篇四】

地区锦标赛已经结束,炎热的夏天即将到来。就在这个时节,我们学习了鲁迅的《故乡》。这是一部以20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中国为背景的作品。

一般说来,故乡二字会让人感到温馨和亲切。但当我看到只有这两个字的标题时,心头却莫名地涌出一种无法言传的寂寞。作品还没有阅读,为什么会产生这种感觉呢?我实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开头,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凉,讲述作为一家之长的我之所以回到业已破落的老家,是为了处理家产,并与父老乡亲告别。我了解这些内容后,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内容相符的。

现实的生活让人对未来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怀恋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无人地爬满屋顶。我竟然没有一处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过,有一样东西给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忆,它像一条暖融融的毛毯覆盖到我疲惫的心灵上。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乡吧。

故乡原本是医治心灵创伤、洗净心灵污垢、安抚疲惫身心的地方。正因为如此,当我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孩提时代时,我觉得故乡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间。现实中的故乡给了我迎头一击。杨二嫂尖酸刻薄,对我冷嘲热讽,昔日小英雄闰土对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触到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乡已消逝得荡然无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开一个期盼已久的字礼品盒,发现里面的礼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时一样。

到了这个时候,我除了向现实中的故乡道别之外,也决定告别心中的故乡。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线希望。对于读者的我而言,这或许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这里结束。我读完这部作品后产生了一个疑问:本应让人依恋的故乡虽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难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么?在那以后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乡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觉得人人都在心中拥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在何种情况下离开故乡,也会像诗人石川啄木所描写的那样:乡音难忘,为听乡音去车场,人来人往

《故乡》中的我不再留恋故乡,他怀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为他的雄姿呐喊助威的同时,心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读完了《故乡》,但我心中的波动并没有结束。那天放学回家后,我想起房间角落里有套世界文学全集,便到书架上去寻找。很幸运,在书架尽头翻出了一本已经发黄的《阿Q正传狂人日记及其它》。我立刻抽了出来,情不自禁地挺直了身子。

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有《故乡》一文。我翻到《故乡》那页读了起来。文字虽然和课本中的完全一样,但重新阅读一遍,却产生了一种与读课文时截然不同的、新鲜的感觉。

故乡读后感【篇五】

在上学期我们学习了大作家鲁迅写的短篇小说《故乡》,学完以后我一直深有体会,所以趁这个假期我就又再读了一遍。而这次我又别有一番感受。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和我一起去我那捡贝壳……”“那猹可狡猾了,它……”“潮汛来到的时候,鱼都像青蛙似的有两只脚……”“老爷……”“这就是水生,我家现在困难,我……”

闰土那经过三十年磨损而相差巨大的话语,久久回荡。

三十年后,因为那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使儿时天真活泼,健康快乐,见多识广的闰土,不见了;带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手也不像当初那么细嫩,而是满手褶皱,口子;眼深陷进去,看起来似乎有什么烦恼令他睡不着觉。在他的家里,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一棵苗子,就这么被泯灭了。

那时,鲁迅第二次见到闰土的时候,闰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让鲁迅好不惊讶。

当鲁迅母亲说:“不要叫他老爷了,还是照旧,叫迅哥儿。”

他却摇了摇头,说:“老太太说什么呢,这不和规矩,不行。”

鲁迅的心也顿时凉了,心中的那些话语也渐渐消失了,一时竟不知说什么好。一颗主仆关系的种子,已在闰土心中深深扎根。那一夜,再说什么也觉得陌生。

这就是封建社会的帝国主义造的孽。

我们改变不了环境,于是只有随着环境所变。而闰土就是这样,有事我也想,他是长大了,还是变傻了,友谊毕竟不是用身份地位与金钱可以衡量的啊。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作品悦读]《巴黎圣母院》读后感怎么写(10篇)


多读书使我们变得更加才智博学,是一种成长。好的作品会引起读者的共鸣,会被书中的情节所吸引。为了充分领悟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读后感是人们读完书后的真情实感、独到见解。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作品悦读]《巴黎圣母院》读后感怎么写(10篇),仅供您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篇一)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刚开始,伽西莫多的出场给我了一个丑恶的影象。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人人唾弃的“丑八怪”。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到之后,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他对以前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感情?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分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他只以自己为世界的中心,什么都要围着他转。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篇二)

我轻轻地合上《巴黎圣母院》,不禁被这个悲惨的故事深深感动,一首美臭交映的梦幻之曲在我的耳畔久久回荡……

爱之伟大

女主人公埃斯梅拉达的母亲马格特历经人间苦难,且深遭社会的唾弃。当女儿一出世,她就认定“女儿是生命的全部”。全身心地爱她。在女儿被吉卜赛人偷走之后,她悲愤欲绝,最终成了可怜的隐修女,这种满怀深情的爱,是一位妇女最纯洁感情的付出,是伟大而崇高的母爱。

爱之无私

当奇丑无比的敲钟人卡西莫多在广场上受侮辱、受嘲弄时,心地善良的埃斯梅拉达不计前夜被劫之仇,送水给可怜的卡西莫多喝,卡西莫多感动了,“有生以来流出了第一滴眼泪”,感恩化作了爱情,从此以后,他用最纯朴,最真诚的感情待她,无私而谦卑地爱她,冒着生命危险去保护她,甚至压抑内心的嫉妒,帮她寻找自己的情敌胖比斯,这种爱,是纯洁感情的倾注,是感恩的爱,无私的爱。

爱之罪恶

恶贯满盈的副教主克洛德孚洛罗为了达到自己无耻的欲望——占有美丽的埃斯梅拉达,采取了极为卑鄙的手段:抢劫,威逼,利诱……他一方面意识到自己所做的一切会把自己推进罪恶的深渊,另一方面又在这条歧路上越走越远,最后希望化为了泡影,在女主人公誓死不屈的态度面前,他彻底绝望了,他阴暗的心里产生了一种刻毒的报复,不惜把这位美丽的姑娘送上绞刑架,这种爱,是自私的,更是罪恶的。

爱之可怒

浪荡的花花公子胖比斯被女主人公埃斯梅拉达的美貌吸引,同时,埃斯梅拉达也深深地爱上了这个长相俊俏的青年。埃斯梅拉达对他一片痴情,可他却薄情寡义,逢场作戏,诱骗女主人公的一片纯情,这种爱犹如一堆废料燃起的火焰,燃得快,熄得也快,是无情、无果的爱。

爱就一个字,雨果笔下的四个人物对女主人公埃斯梅拉达的四种不同的“爱”,紧紧地勒住了我的心,引起了我深刻而沉重的思考,生活中有着千百样的爱,每个人爱的方式也不尽相同,但到底是为什么爱?爱什么?怎样爱?每个人都要做认真的思考。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篇三)

《巴黎圣母院》是法国作家维克多·雨果所写的一部长篇小说。该小说抨击了当时法国路易11统治时期的黑暗,反映了宫廷教会对百姓的压迫,书中情节引人入胜。

本书中的主角加西莫多虽然相貌丑陋,但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他多次救助将被绞死的爱斯梅拉达,最后与她一起长眠于坟墓之中。

书中有两个情节非常打动我,一是爱斯梅拉达历经多次生死攸关后,无意与隐修女相遇,结果发现二人是母女关系,两人抱头痛哭。后来隐修女不惜一切只为保护女儿不被抓走,甚至想要拼命,虽然最终没能成功,但母女情深可见一斑。母女分别二三十年后重逢,却只相处二三十分钟,由此可见宫廷与教会对人民的压迫是多么可恨,同时我也为母女二人的悲惨遭遇感到悲伤,她们纯洁浓厚的母女之情更是催人泪下。

第二个深深打动我的情节是当爱斯梅拉达即将要被处死之时,敲钟人加西莫多奋不顾身将她救至圣母院中避难。因为自己的相貌丑陋,加西莫多怕爱斯梅拉达被吓倒,特地在她的日常生活中消失,每天只是定时送水和食物,加西莫多还曾为保护她在圣母院中以一儆百,战胜对手。在爱斯梅拉达被处死之后,加西莫多伤心欲绝,最后找到爱斯梅拉达的坟墓,与她共同长眠于此。

加西莫多为他人着想的精神令人敬佩,他就像一棵松柏。长得虽不好看,但在寒冬之时依旧挺拔。他拥有少见的丑陋外表,但拥有常人难有的一颗善良的心,他对爱斯梅拉达执着的爱情令人深思。

《巴黎圣母院》是一本含有丰富教育意义的文学巨著,也是对当时黑暗社会进行强烈讽刺与抨击的一本小说。大家有时间一定要去看看。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篇四)

我读过《巴黎圣母院》,认识到了在15世纪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历史现实,在巴黎政府的黑暗与腐败。这本书写的是一位美丽纯洁的吉卜赛少女爱斯梅达拉因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的邪念,被其陷害致死的故事。其中克洛德的养子卡西莫多被其先指令劫持爱斯梅达拉,反使她爱上国王卫队长弗比斯。克洛德在这对男女幽会之际刺伤弗比斯并嫁祸于爱斯梅达拉。

害她被判死刑。行刑时,卡西莫多因为对她也有爱慕之情。遂将她救出,藏于圣母院。社会下层的人民来营救爱斯梅达拉,围攻圣母院,国王派兵镇压。混战中,克洛德劫走爱斯梅达拉,逼她屈从自己,遭拒后,就将她交给官兵。虽然爱斯梅达拉找到了自己的母亲,却最终被绞死。卡西莫多将克洛德推下钟楼,最后抱着爱斯梅达拉的遗体自尽。这本书讲述的故事富于传奇色彩,却又艺术性地再现了法王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法国历史现实。作者维克多·雨果在文学艺术思想上支持浪漫主义在这本书上得到了充分体现。我深深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丑恶,官员的腐败、丑恶。

我从克洛德身上,我可以深深感受到当时官员的丑恶,明明是圣母院,却感受不到一丝温暖,这里的绝大部分人、物都与圣母那种慈悲大相径庭。从爱斯梅达拉那身影里,可以看见当时处于下层社会的人们的生活黑暗。这里的爱情故事没有一个是长久的。我想在这里,爱斯梅达拉一定是美、善的化身。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篇五)

《巴黎圣母院》是雨果第一部具有思想力量和艺术魅力的现实主义作品,充满了人道主义和浪漫主义色彩,小说以15世纪路易十一王朝统治下的马黎为背景,以不同寻常的紧张情节,夸张的人物形象,描写了善良的无辜者在中世纪封建专制制度下,遭受摧残和迫害的悲剧。

印象深刻的是这样的几个人物,代表美丽善良的姑娘--爱斯梅拉达。她不仅有迷人的外貌,更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灵,从她对待那只山羊,救下那个落魄的诗人,对于伤害过自己的卡西莫多,送上的水和怜悯,对待爱情的牺牲。我们看到她是美丽的,她的身上心灵上没有污垢,她是没有被污染的。在教皇的黑暗统治下,在虚伪卑鄙的副教主,轻佻放荡的弓箭队长中间,既然有一个如此震撼人心的形象!这形象深深的刻在我的心上,使我懂得了美的真正含义。

这是一种经过重重磨难而发出来得美,这是一种凝结着善良与勇敢的美。这是一种反抗,一种对当时残暴统治的反抗。可是,这样的天使一样的姑娘,受到的是怎么样的对待呢?流浪,在最肮脏的环境里面生活,被所谓的上流社会排斥和嘲讽,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作了彻底的牺牲。

卡西莫多,虽然外表十分丑陋,但本性善良,一开始听信副主教的唆使劫持爱思美拉达,但后来他被爱唤醒,把他的养父副主教推了下去,救爱思美拉达,并与她静静地死去。当时的社会,注定这个聋子,只会受到讥讽与嘲笑,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他的命运与爱思美拉达一样悲惨,一样化为尘埃。

社会的黑暗,人性的黑暗,铸就了悲剧。悲,悲封建专制的残暴,悲人性的泯灭,悲命运的不公,悲世俗的无奈,悲死亡的降临。在这个幸福的时代,我们要珍惜,我们要吸取教训,努力创造美的世界,摈弃俗气,争创美好未来!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篇六)

读完了《巴黎圣母院》这部世界名著,文中的丑与美,善与恶,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挥之不去的印象。《巴黎圣母院》是法国十九世纪作家维克多·雨果的浪漫主义长篇小说代表作,发表于1831年,小说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并透过这种描写深刻地剖析了丰富复杂的人性世界,表现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

雨果在《巴黎圣母院》中用对比的手法刻画了群性格鲜明,极富有艺术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剧命运扣人心弦,给我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一组对比鲜明,令人触目惊心的人物形象吉卜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和敲钟人卡西莫多。16岁的爱斯梅拉达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她和她那只聪明绝顶的小山羊是整部小说中给人以无限遐想的浪漫亮点,是美丽和自由的化身。但在禁欲的中世纪极端保守腐朽的教会势力的摧残下令人惋惜地陨灭了。20岁的卡西莫多外貌其丑无比,严重的残疾使他一来到这个世界上,便遭到无情的遗弃——先是亲人的遗弃,继而是整个社会的遗弃。然而外貌丑陋的卡西莫多却有着一顶纯洁美丽的心灵,他以纯真得不掺一丝杂质的爱情如同守护着珍宝一般守护着爱丝梅拉达,试图使他远离一切伤害。但在强大的社会偏见和恶势力面前,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微不足道,致使强悍的卡西莫多,也只有选择殉情这一悲剧。这两个主人公存在着纠结在一起的不幸身世,外貌上的反差也无法掩盖他们共有的纯真善良的天性。

想想敲钟人卡西莫多悲惨的命运,美丽的心灵……我就感到无地自容,想想自己平时总是以貌取人,就更加难过了。在我们的生活当中,大家总是瞧不起外貌丑陋,衣着寒酸,天生残疾……的人,一味只知道去追求“外表美”,从而忽略了真正的“心灵美”。

人,真正的美在于心灵。倘若一个人心灵不美,即使穿上最美的衣服也不见得美,要知道心灵上的一道皱纹比眼角上千道鱼尾纹还要衰老,还要败事,还要可悲。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篇七)

周末的时候,偶然看见了一本名为《巴黎圣母院》的书,作者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法国浪漫主义文学活动的领袖——维克多·雨果。

《巴黎圣母院》发生在15世纪法国的故事: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道貌岸然,蛇蝎心肠,先爱后恨,迫害吉卜赛女郎艾丝美拉达。面目丑陋,心地善良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为救女郎舍身。

小说《巴黎圣母院》艺术的再现四百多年前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历史真相:宫廷和教会如何狼狈为奸压迫人民群众,人民群众如何同两股势力作英勇斗争。小说中吉卜赛女郎艾斯美拉达和面目丑陋的残疾人卡西莫多是作为真正美的化身展现在我们的面前,而我们在副教主克洛德和贵族军人弗比思身上看到的是残酷,空虚的心灵和罪恶的情欲。

让我们深度的感受到宗教的虚伪和下层劳动人民善良,友爱,舍己为人的高尚品质,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雨果的人道主义思想。

这本书好似我们灵魂上的一次洗礼,让我们更加的了解到了劳动人民的朴实!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篇八)

我想大家都看过美国电影《美女与野兽》吧!美丽的公主用内心善良友好的感化兽的心,唤醒隐藏在可怕外表下的美好……美与丑,不是绝对的——这是我在读完《巴黎圣母院》后的最大感受……外表是丑的,但内心可以是美的,正如敲钟人伽西莫多和巴黎最下层人民、流浪者和乞丐。外表是美的,但内心不一定是好的,那不是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吗?美的也可以改变为丑的,阴郁的地方即使再怎么“圣洁”也主导不了所有人的命运;丑的也可以感化为美的,外表丑陋又如何,他们有温暖,有善良,有勇敢,有坚强!

俗话说世上无完人,绝对美的东西可能也只能在《巴黎圣母院》里找到了,那就是外表美丽,内心善良的少女爱斯梅拉达。她,为了拯救一个素不相识的生命而找了一个名义上的丈夫;她,用清凉的水安慰烈日下的畸形;她,有几个被圣洁教会赐予的圣洁称谓:“杀人犯”“女巫”雨果把这个美与善的化身带到了巴黎圣母院的刑场上,引起我们的无限同情,召唤起我们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外表美丽的不止有爱斯梅拉达,还有那个道貌岸然的“假和尚”克洛德弗罗洛,他没有善良,唯有妒羡、自私、阴险和不择手段,他是恶魔,他是野兽!而畸形敲钟人伽西莫多,他是可爱的猪八戒,他也是“野兽”,他外表野蛮粗俗,但他在爱斯梅拉达那儿获得温暖的体验后,他变成了暖心肠的天蓬,和为了少女的幸福而赴汤蹈火、牺牲自己一切的“野兽”!

在巴黎圣母院的外面,也有一群“野兽”,他们是衣衫褴褛,举止粗俗的巴黎最下层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在这个“圣洁”的世界上有着无可比拟的“教养”,他们像野兽般攻打巴黎圣母院,为的是就出他们心中的“圣母”,他们互相友爱,正直勇敢,舍己为人,用鲜血来泼洒巴黎圣母院的墙柱,用骨肉撞开圣母院的大门,我相信他们的悲壮,他们的慷慨足以捣毁圣日耳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政府,也可以摧毁巴士底狱,来几场惊心动魄的大革命!

在圣母院里,爱斯梅拉达即将被处死,在教皇的统治阴霾下,在副主教的摧残下,一个披头散发的“野兽”英雄救美,卡西莫多毅然背叛他的副主教,保卫了正义。这个“野兽”被重重磨难和恐怖摧残蹂躏成畸形,但他有强健的胸膛、有自豪的眼、又冲出迷雾,坚强正义的心!这是一场美与丑的对抗,正义与邪恶的较量。雨果站在巴黎圣母院的舞台上给我们诠释了美与丑的真正含义,美丑的极端对照如洪流一般在读者心中决堤,浪漫温暖的潮水在心里,在脸上泛滥开来……

朋友们,何谓美,何谓丑呢?谁是美女,谁是野兽?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篇九)

什么是美?什么是丑?读完雨果的《巴黎圣母院》,我从中找到了答案。

爱斯梅拉达美吗?当然美。她能歌善舞,魅力四射,可爱怡人;然而令她真正登上美的殿堂则是因为她心地善良、对爱情的矢志不渝。沙多倍尔美吗?他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能说会道;然而他不学无术、玩弄感情,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花花公子,你能说他美吗?敲钟人加西莫多美吗?他独眼、驼背、跛足、哑巴,形容丑陋,令人避而远之,然而他心灵纯洁高尚、英勇机智、嫉恶如仇,你能说他不美吗?克洛德美吗?他学问渊博,声名显赫,然而他内心阴险、手段卑鄙,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这样的人怎能谈得上美?那群乞丐,衣衫褴褛、肮脏邋遢、地位低下;然而他们敢作敢为、极富正义感。他们不也令人肃然起敬,充满着动人的美感吗?由此可见,美更注重的是心灵,是内在,是品德;而不是外表,不是言辞,不是地位。

这是何等朴素的道理!然而世间又有多少人明白其中的真谛。君不见,大街之上,身着奇装异服,发染五彩之色,满口粗言俗语,招摇过市而自以为美者,有之;公共汽车中,旁若无人地大声喧哗、接听手机而自以为张扬个性者,有之;娱乐圈内,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大腕吸食毒品、肇事斗殴、生活糜烂而自以为潇洒、不可一世者,有之……试问这些人能明白什么是美,什么是丑吗?恐怕是他们以丑为美、美丑不分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追求美的权利。过去常以“东施效颦”来讽刺那些自身条件差而勇于追求美的人,这种观念将被扔进历史的垃圾桶。美的内涵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多元化。人们因为思想的解放,可以大胆地追求适合自己、标新立异的美。但美与丑之间就没有区分的标准吗?答案是肯定的。适应国情,符合社会公德,切合自身身份、年龄,能给别人带来愉悦的,是美的,应该大力提倡与宣扬;一味追求标新立异,却不顾社会公德、不顾自己国家的具体国情、不顾自己的身份年龄、不顾别人的审美感受,这样的行为就是丑的,应该大力批评与反对。超短裙——青春靓丽,充满美感,然而学生不宜穿、年纪偏大的人不宜穿、有着特殊文化氛围的人也不宜穿。聚啸山林的梁山好汉的一些粗鲁的行为习惯,在他们身上,在当时的社会可能有着一种阳刚之美,然而放之于现在、放之与某些人身上,恐怕就不妥。

美由心生,丑也有心出。一个人只要拥有高尚的品德、高贵的心灵,那么在他(她)身上就会迸发出无与伦比的美感;反之,一个人如果内心阴暗、灵魂丑陋,那么即使拥有潘安之貌、相如之才,他(她)也不会跻身美的殿堂。《巴黎圣母院》中这场美与丑的对决,孰胜孰败,众心知之。

《巴黎圣母院》读后感(篇十)

翻开《巴黎圣母院》,善恶美丑是非黑白比比皆是。

女郎爱斯梅拉达多次救人的善举,羽林军骑卫队长弗比斯奢侈荒淫的背叛,圣母院敲钟人好心帮助无辜,道貌岸然的教士克洛德内心的虚伪,黑话王国乞丐们的正义……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个时代的缩影。

书中用“独眼,驼背,罗圈腿,勉勉强强有些人样”来形容面目丑陋却心地善良的主人公卡齐莫多。而与之相对的正是他的义父,教士克洛德。而富有戏剧性的是,这个虚伪狠毒的人由爱生恨犯下的种种罪恶,都在最后遭到了正义化身的卡齐莫多的谴责,

相信大家都听说了,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的两岁女童小悦悦被车碾压后司机逃逸,18个路人视而不见,最后一位扫地阿姨把她救起,悦悦却再没能睁眼看这个世界。18个路人!“小悦悦”事件在我们看到人心的淡漠的同时,也看到了扫地阿姨那样的人性的光辉。透过这座雨果笔下的圣母院,我能看到有些人美丽的外表下也许是蛇蝎心肠,善良的面目或许是为了掩饰内心的空虚,华而不实;反之,像卡齐莫多那样外貌丑陋或平凡之辈,或许就会有一颗善良之心。

如今,15世纪的巴黎圣母院已离我们远去,那个刻着一群人深刻悲伤的故事却被我,被我们所铭记。在努力学习的同时,我们绝不应该让空虚与冷漠装满自己的心。多一份责任,多一点爱心,多一些热情,这个社会将更加美好。

但愿这世上多一些善良的卡齐莫多,少几个虚伪的“克洛德”,但愿十五世纪那段令人刻骨铭心的悲剧不再上演……

[作品悦读]繁星读后感五篇


对喜欢阅读的人来说,看书是一种享受。人们在阅读了书籍后都会有自己的收获和心得体会。为了充分领悟这个作品,就可以好好写一篇读后感。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值得收藏点赞的读后感范文有哪些呢?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作品悦读]繁星读后感五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繁星读后感(篇一)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诚挚的。在假期间我找到了这样一位,它就是《繁星·春水》。

《繁星·春水》是些精美的诗篇,每一首宛如天上的明星,荷叶上的露珠,晶莹纯净,清新隽永,令人沉迷其中。

我感触最深的是冰心对倾注的爱,在《繁星》里有这么一段,让我感动不已:

母亲啊!

撇开你的忧愁,

容我沉酣在你的怀里,

只有你是我灵魂的安顿。

多么情真意切啊!在读诗前我也了解了冰心的资料,冰心从小体弱多病,害怕生人,只与母亲依偎在一起。久而久之神圣的深深植入冰心心灵中并成为她一生歌颂的永恒主题。

母爱是伟大的,我小时候也经常生病,有一次半夜我突然发高烧,为了不让我哭,打针时抱着我。输液时时刻盯着吊瓶看看液体输完没,为此,她一夜没睡......

当我还在学习时妈妈端来水果为我加油,当我淘气地蹬掉了被子妈妈总会捡起重新给我盖上。这,是妈妈的爱。它时时刻刻萦绕在我身边,成为我生活的旋律。

《繁星·春水》中不仅有爱的篇章,还有许多蕴含哲理的乐章,如《春水》里写的:

我不会弹琴,

我只会静默的听着;

我不会绘画,

我只会沉寂的看着。

这段话给了我很深的启发:是啊,不会弹琴,那就用心聆听。不会绘画,那就默默欣赏。不要自卑,也不要刻意掩饰自己。接受别人的优点,学会欣赏吧!

当我们漫步海边,看着美丽的夕阳,看着那一抹抹霞光:当我们走进山林,看着奔腾的瀑布,看着那一股股山泉。这时,就可以用心去聆听泉水叮咚,去欣赏那夕阳带给你的美好感受。

《繁星·春水》开阔了我的视野,陶冶了我的情操,使我受益匪浅。它如一杯茶,似浓似淡。

它浓浓的,芳香无比,像一朵傲雪的腊梅。

它淡淡的,沁人心脾,如一只出谷的幽兰。

读它,就像品味一杯纯美甘甜的茶。

繁星读后感(篇二)

一百年前,梁启超先生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而少年只有强健体魄,充实头脑才能变强、变富、变智,而充实头脑的方法只有读书!

我读了冰心女士的《繁星。春水》,在这委婉,含蓄的诗歌中,处处体现着冰心女士的创作信仰:“有了爱,便有了一切。”《繁星》和《春水》虽然发表时间不同,但主题都是:母爱,自然,童真。表现了“爱的哲学”。

在这部诗集中,冰心女士虽然一个送亲情,赞美母爱,颂扬童心为主,但是,她却用了更多的文字和感情来表达她本人和她那一代青年知识分子的苦恼。她用忧愁而又温柔的笔调诉说着心中的感受,同时也在探索者生命的意义。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爱,爱一切美好的事物。

繁星读后感(篇三)

我随身带着冰心的诗集——《繁星》,有空就拿出来读读。这本诗集后,我对冰心有了更进一层的理解。翻开书本,才发现这本书的序文也是那么精彩。序文中,介绍了冰心的经历。原来,冰心很小的时候,就显显露她在文学写作方面极高的天赋。

细细地品味着书中的没一首小诗,让我融入到诗的美妙世界中。在这些诗里,我读到了巨大的母爱;幼稚的童真、纯真的友谊和自然。其中,写母爱的那些诗最能惹起我的共鸣。读着,我不由想起了本人母亲对我爱,虽然这些爱都表现在学习、生活中的一些小事中,但这是由这些细碎的小事,表现出了母爱的巨大。由此,我愈加珍惜母亲对我爱。

还有一些诗写的是童年,读着这些诗,看着冰心的童年是多么的有趣与难忘,也让我想起了本人的童年。我的童年一样的难忘,有很多有趣的事情还浮光掠影。

在冰心出国后,就用诗来表达本人对祖国故土的昔年之情。她的这份心意,也深深的感染了我。我作为一个离家住校上初中的人来,经常怀念着家乡、怀念着我的父母,读了这些诗,更触动了我的思想之情。

我也经过大声地朗诵这些诗来缓解本人的乡愁。《繁星》给我带来了很多情感,丰厚了我的生活。

繁星读后感(篇四)

冰心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成名最早的女作家,我读过她写的许多文章。假期中,我和她写的《繁星》又有了一次亲密接触,脑海里顿时展现出一幅充满童趣和爱的生动画面,心中便也分外明透了起来。它像一位沉默无语的老师教会了我怎样做人;它像一位知心的朋友,在我失落无助的时候鼓舞着我前进;它像一部影片,播放着一个个人生的片段,使我了解人生的悲欢离合,是非曲直。

《繁星》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散文集,但它却是著名作家冰心的真情流露。所以这本书是十分值得让人一体会的,下面我来为大家讲一讲这本书的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分享吧!这本书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首首优美的诗歌,刚打开就会有一首首歌映在我心头上,感动了我满清肺腑。然后一篇篇著名作家冰心的生活写照出现在你的眼前,出演了一个个曲折的生活故事,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明白是非曲折。在《繁星》中,母亲的身影无时不在,无处不在。有时母亲是那温暖的春一光,可以用她那光亮照亮大地,抚育万物。我想我也如冰心一样深深喜爱着自己的母亲。

《繁星》是作家冰心的生活写照,更是我现在的精神支持。因为《繁星》它教会了我许许多多的东西,如,什么叫生活,什么叫人生。让我在读的过程中就能体会到人生的酸甜苦辣,生活中的是非曲折啊!《繁星》你使我受益匪浅,我要在此深深地感谢你。

繁星读后感(篇五)

繁星读后感

母爱犹如一缕缕温暖的阳光,抚慰我的心房,又犹如一杯浓浓的奶茶,温暖我的肺腑。我爱看冰心奶奶的《繁星》,它犹如一曲优美、温婉的天籁之音,随着冰心奶奶的吟唱,将一份挚热滚烫的爱在我眼前幻化而来。

在我的生活中,母亲给我的爱又是何等的深沉。且不说洗衣服、做饭、打扫房间这些纷繁的家务活,光是辅导我的功课就已牵绊了妈妈所有的休息时间。我只知道,妈妈总是在我放学时默默将饭菜做好,那可口的栗子烧鸡,她舍不得伸一筷;当我肚囊饱饱起身写作业时,妈妈也跟随来到了我的书桌旁,和我一起奋战题海;当我疲乏之时,又是妈妈为我送来了热气腾腾的牛奶;当我安睡在自己的小床上时,客厅里为家务而忙碌的身影准是妈妈,此时,唯有星星与她陪伴。这就是母爱。就像冰心奶奶笔下的母亲呵。/我的头发/披在你的膝上/这就是你赋予我的万缕柔丝。是冰心奶奶的诗唤醒了我对母亲的那份知恩。

我还记得那年妈妈下岗在家,愁云笼罩着整个家。当时我也参加黄石市的秋季运动会的60米短跑被淘汰。我满怀伤心在家中不吃不喝,还践踏了爸爸的关心。是妈妈搂我在怀里,拭去我眼角的泪水,和我述说人生不如意要如何处理。妈妈呵,她也是撇开你的忧愁/容我沉酣在你怀里/只有我是你心灵的安顿。又是冰心奶奶的诗告诉了我要感恩。

当我再次领略它的风采时,温暖的阳光,香喷喷的奶茶又透入我的心扉,浸入我的心脾。这首诗告诉了我母爱是什么,教会了我赞颂母亲的爱。母爱如水,潺潺流过,鼓舞着我,开导着我。我爱读冰心奶奶的《繁星》,是她那清新淡雅、晶莹明丽的诗引我走向光明,这便是我爱读《繁星》的理由。

读盖茨比有感


谈梦想

——读盖茨比有感

丁浩

听完香港传媒人梁文道道长对《The Great Gastby》的简评后,对这本书产生了不低的兴趣,关键是五六万字的书想来读完也不会有什么压力(国富论确实把我虐的不轻),于是从网上找来电子书欣赏一番。想着翻译总会缺失些原文的内涵,所以找到英文原版想要品尝纯天然的味道,结果翻了不到一章就发现高估了自己的英文水平,实在是云雾弥漫,艾艾,应该说好比隔着雾霾看京城,实在让人提不起兴致。只好老实翻起中文版,果然很快,花了一个晚上的时间就把全书看完,意犹未尽。于是隔天又花时间大致浏览了下澳洲导演巴兹鲁赫曼拍摄的电影。不得不说,这个导演确实厉害,非常善于把梦幻般的爱情与无奈的现实生活捆绑起来进行展示,而且能基本遵从原著的意味,特别好。后来得知巴兹导演的《红磨坊》《罗密欧与朱丽叶》《澳洲乱世情》等都是由云泥之间的交融来引发读者对世俗的深思,略去不表。《了不起的盖茨比》亦是如此,乍一看通篇好像是写在纸醉金迷中那不一般的凄美爱情,稍微咀嚼便发现有不一样的味道。

§ 1 §

上世纪二十年代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人们开始在废墟上重建世界,没有被战火侵袭的美国更是迎来一个最繁华的年代。在这个时代,所有的美国人几乎陷入一种狂热的状态——所有人认为不论出身什么阶级、有何背景或是受教育程度如何,只要付出努力就一定能在北美这片沃土获得巨大的成功,这也确是美国梦的典型特征(“万恶的”资本主义可以毫无顾忌的追求个人财富、享受物质生活等消费享乐主义)。菲茨杰拉德说这是爵士时代,这个时代也确实造就了一大批的新富豪。但是物质金钱地位的成功并没能弥补这些新富豪们曾经的遗憾,他们回过头想要改变过去,想要再次踏进那条河流,盖茨比正是是他们的缩影。

“盖茨比的梦幻过高过大,超越了黛西本身,超越了一切,他以一种创造性的激情投入这个梦幻,不断增光添彩,用迎面飘来的每一根绚丽的羽毛加以缀饰。”

盖茨比始终不渝的忠于自己年轻时构建的理念,正如书中所说,盖茨比是柏拉图式理念的产物,是为主效命的上帝之子,致力于寻求一种博大的、纯净的、超越世俗的虚幻之美。

§ 2 §

不知什么原因,菲茨杰拉德的这本小说让我却想起了《爱丽丝梦游仙境》这个童话故事,爱丽丝追随揣着怀表的白兔先生进入奇幻疯狂的仙境,她不断探险,同时又不断追问“我是谁”,到最后猛然惊醒,才发现原来这一切都是自己的一个梦境。两本书好像都是要展示无论经历多么绚丽的旅程,无论付出多大的努力,获得多大的成功,最后都不过是一场空。爱丽丝从梦境醒来,盖茨比在对梦境的憧憬构建中被人枪杀,可是谁又能说爱丽丝要比盖茨比更幸运呢?就好比尘世中的人们只能无奈接受人生的根本困境:人生有梦,但梦终究会醒。

§ 3 §

人生在世为什么要有梦想,时下比较盛行的“生活不仅有苟且的当下,还有诗和远方”中,诗和远方实际就是每个人心中的梦。哪怕生活的压力让你以为所有的梦想早已随风而去,但终有那么一瞬你会发现那个远方的梦其实一直都在。当然这个远方对于每个人来说千差万变,远方也不仅仅是从南极跑到北极这么简单。

人为什么需要梦想和远方,究其根本,是因为来到世上的每个人都是不完整的,就像“心”中间好像缺了什么,人生就是在寻找如何填充这个缺口的过程,我们都想要找到什么东西去弥补生来自有的遗憾。这个东西一定是可以给自己带来充实感、安全满、满足感或是幸福感的东西。有的人选择物质金钱,有的人选择名利权力,也有的人选择用爱情,不一而足。这里不想对此评判高下贵贱,换个角度看,都是在寻找人生来就失去的东西,都是为实现自我的完善。有的人比较幸运可以实现最初的梦想,所以人们说不忘初心;有的人在追寻最初梦想的过程中实现了另外的梦想,人们又说无心插柳柳成荫;可是大多数人的梦想可能永远无法实现,或者说梦想已经成为油盐酱醋茶,成为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东西。当如此平平淡淡、简简单单的度过一生时,人生的印记最终会像留在沙滩上的足迹一样被浪潮冲刷的一丝不剩。几十年几百年之后,谁都不会记得有过“我”这样一个人,“我”也什么都不会留下,甚至好像没有来过这个世界一样。听起来让人有点恐慌,但换个角度,对每个个体来说,在世上走这么一遭确实又好像实现了些什么,虽然已经实现了的好像不是那么清晰。这是因为真正的人生不是结果导向,我们并不是要追求那一颗 “果”,而是在追寻梦想、实现梦想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己的那颗“心”。

“盖茨比相信那盏绿色的灯,它是一年一年在我们眼前渐渐远去的那个美好未来的象征。从前它从我们的面前溜走,不过没关系,明天我们将跑的更快,手臂伸的更远……总会有一个明朗的早晨……

于是我们奋力搏击,好比逆水行舟,那怕不停被水浪冲退,回到了过去。”

人生是场修行,需细细品味。

THE END

[作品悦读]《红与黑》读后感范例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每个人对于优秀的书籍,都会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我们就可以通过文字的方式把读书的心得体会记录下来。读后感就是将读书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那么,我们如何去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作品悦读]《红与黑》读后感范例》,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红与黑》读后感【篇一】

我最近再次拿起了《红与黑》这本著作,研读起来。我看了一个上午,终于在每句话都力穷看懂的基础上读完了它。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深处的本质所发挥出来的。

他的平民出身,较高的文化,工作是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情暴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这是对那个社会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这正是很好的揭露了当时法国旧社会的黑暗。

我认为红色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人们吧!

很多人认为于连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其实这是错误的。作者并没有批评和讽刺他,对于他的更多的是一种深深的同情和无奈。这更是《红与黑》经久不衰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篇二】

我看的是司汤达的《红与黑》,起初是因为看萌芽上的《玛格丽特》的作者对这部书非常之欣赏,我则在开始的时候对书中所描述的一个女人为了爱情可以在她的情人死后把他的头颅给买了回来,并抱着它把它给安葬了,十分感动。

看后对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于连的两场爱情:一个是与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灵的爱情”;另一个是与马蒂尔德小姐的“头脑的爱情”。

在我们现在的社会寻找象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那样心灵的爱情已经很难了。我从书中只学会了要珍惜爱情。我也没有那么伟大的报复去控诉这个社会,只是希望大家还能报有一些幻想。

《红与黑》读后感【篇三】

最近读了司汤达的小说《红与黑》,小说通过主人公于连与两个女人之间的爱情描写,反映了法国大革命后、复辟时期整整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憧憬、追求、奋斗、苦闷。《红与黑》以大量篇幅描写了于连与德·瑞那夫人和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但这里的所谓爱情,并非那种有着共同感情基础、心心相印的真正爱情,而是特定政治历史背景下的畸变的爱情。

主人公于连所处的时代,是一个社会倒退的时代。于连是一个小资产阶级个人奋斗者的典型,为了实现他的发财梦、为了改变自己卑微的社会地位、跻身上流社会,他可以毁弃和亵渎古典的道德和神圣,把世界上的一切都作为敲门砖。崇高而圣洁的爱情,成为他重要的自卫、反击和向上爬的进身之阶。

《红与黑》读后感【篇四】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 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

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红与黑》读后感【篇五】

暑假有机会看完了小说《红与黑》,最初的兴趣来源于,电视剧《北风那个吹》,剧中的牛主任,因为帅子等人传读《红与黑》而大发雷霆。

看完后于连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看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我以为,与其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到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却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短暂的一生,是追求幸福的一生。他虽出身卑微,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够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混下去。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困惑着人类几千年了,也同样困惑着小说的主人公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他以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残忍对待而幸福,以能在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以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把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得到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看完这部小之后,才明白,为什么在《北风那个吹》中,牛主任把这本书当着坏书了。

《红与黑》读后感【篇六】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读了红与黑后,我越发明白了在阶级社会中金钱门第的至高无上,于连是一个才华横仪的知识青年,如给他一个舞台,他会锋芒比露的,为社会作出贡献,可是那个社会如同一个染缸漫漫的熏染他,使他为了自己的;理想不得不同流合污,然而,他的地位,家族使他不能被统治阶级所接受,等待他的只有被排挤直至死于阶级的血枪中,他真爱的雷德那夫人,然而为了事业,他不得不选择放弃,当他相恋

《红与黑》读后感【篇七】

掩卷沉思,我觉得斯汤达通过《红与黑》这本书不但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也为我们展示了在红道势力和黑道势力统治下的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

于连!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年轻有为的青年于连表面上看是被毁于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被毁于当时病态的法国社会。

斯丹达尔说过:"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而取决于他自己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入狱之前的于连是在社会这根"竹竿"上攀登,以他人(智者就是他人)的眼睛看待事物,所以他要"三十岁当上司令官",或者当上年薪十万的主教;他要受到巴黎美妇人的青睐,以诱惑和征服贵族女人为"责任";他要挤进上流社会,要按照给他十字勋章的政府的意旨行事并且准备干出满足而沾沾自喜,甚至真的以为自己本是个大贵人的私生子;凡此种种,都是"智者眼中的事物的表象",即他人的承认,社会的承认,也即所谓"抱负"和"野心"之类。于连并非不能成功,他其实已经成功了,即使他犯罪入狱之后,他仍有可能逃跑,他的上诉仍有可能被接受,他若抛弃尊严表示屈服仍有可能做德拉莫尔侯爵的女婿。这就是说,福利莱神甫言之有理,于连在法庭上辩护的确是一种"自杀"的行为。然而,看看于连在狱中的表现,读者不能不认为,于连的"成功"并没有给他带来幸福,反而是他的失败促使他走上幸福之路。

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

这一部批判现实主义并没有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作品悦读]初中生写弟子规读后感范本汇集(8篇)


读书能让我们增长知识,陶冶情操,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书中的知识是无穷无尽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它们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在上学的时候,老师会经常要求我们会写读后感。写作品的读后感可以增强我们的印象,加深我们的领悟。怎么才能避免将作品读后感写的如同流水账一样呢?小编帮大家整理了[作品悦读]初中生写弟子规读后感范本汇集(8篇)”,欢迎阅读,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

初中生写弟子规读后感【篇1】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弟子规》。这本书具体讲了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关爱兄弟、修身养性、为人处世、读书求学等应有的礼仪规范。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几句话是:“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

平时生活当中,我有些行为做得不太好,比如:父母叫我的时候,我没有马上应答;父母教我的时候,我没有认真地听;父母指正我的时候,我还会不服气。自从我学习了《弟子规》以后,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多震撼,如同得到了净化,对自己以前的行为深深地感到自责。

读完这本书后,我起床后会习惯地自己叠被子,也会洗自己的内衣裤;这在以前都是由妈妈代劳,想想心里觉得爸妈平时很辛苦。偶尔,爸妈特别忙时会要求我做些家务,我会很高兴地劳动。比如,我现在常帮助家里洗碗、扫地、拖地、端菜、摆碗筷……等。

“孝亲尊师”是一个人做人的根本,如果连自己的父母也不尊爱的人,他还能有什么作为呢?读完这本书后,我更觉得自己在这方面做得很不够。比如,有时候还会为了玩游戏、看电视、买玩具、做作业不认真等事情和父母发生争执,在父母面前任性,不听话。事后觉得自己做得不对,没有按照《弟子规》中的要求来做。我觉得,主要是因为自己玩得太过头,没有好好听父母的教训。因此,我希望自己从孝敬父母,尊敬长辈开始,在幼小的心灵上播下爱的种子。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而社会是由一个个家庭组成的;所以每个孩子也是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的希望。因此,我作为一名小学生,我的梦想是从自身做起,从小养成好良好的品德习惯。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按照《弟子规》的要求来做,那么我们的社会风气将更加文明和谐。我愿为实现建设文明国家的“中国梦”而努力!

初中生写弟子规读后感【篇2】

开学初,学校组织我们学习了一本经典书籍——《弟子规》。

《弟子规》原名《训蒙文》,为清朝康熙年间秀才李毓秀所作,具体列出为人子弟在家、出外、接人待物,求学应有的礼仪与规范。此书堪称是启蒙养正,教育子弟敦伦尽份、防邪存诚、养生忠厚家风的最佳读物。

“凡出言,信为先,诈与妄,奚可焉。”这句话是我感触最深的一点,它充分体现出了做人要讲信用,说谎话骗人胡言乱语是不可取的。这不禁使我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件事:在我童年的记忆中,曾经对电脑游戏十分着迷,只要一碰到鼠标,我就完全沉浸在电脑游戏的世界中,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周围的一切,与妈妈约定的结束游戏的时间一拖再拖,为此,妈妈大发雷霆,我才不得已关掉了电脑。如今,我学习了《弟子规》,想想先人们的教诲,反省我的行为,我感到非常的汗颜,做人是应该讲究信用的,信用是一个人的做人之本,如果一个连信用都不讲的人,他又怎么能够立足社会,成就一番事业呢?《弟子规》使我认识到了我以前所作所为的不足,我想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以《弟子规》时刻警醒自己,做到诚实守信,多一些精彩的细节,少一些失信的言行多一些靓丽的风景,少一些违约的承诺。向着自己追求的目标,不懈地去努力、去拼搏,让自己的人生绽放光彩。

总之,通过学习《弟子规》使我受益匪浅,我要把其中学到的道理应用到学习、生活中去。

初中生写弟子规读后感【篇3】

晚上,伴着习习凉风,我翻开了《弟子规》,映入眼帘的是“若衣服,若饮食,不如人,勿生戚。”这样一句话。细看底下的注释,我看到了这句话的意思:至于外表穿着,或者饮食不如他人,则不必放在心上,更没有必要忧虑自卑。猛然间我想了“君子忧道不忧贫”这句古话。

躺在床上,思绪随着凉风飞呀飞,飞到了西晋这个时期,我看到了年轻时的阮咸。虽然他家里并不富裕,吃的穿的也很平常。但是他在有钱人面前却泰然自若,一点也不自卑。六月六日这一天,每一个都把自己的衣服拿到太阳下面晒。阮咸也不例外,他根据当时的风俗,也把自己的衣服晾起来,路上看见阮咸晾晒自己的旧衣服,都来观看。但阮咸一点也不在意,他认为:富贵不是可以夸耀的资本,贫寒也不是耻辱,人活着是否有尊严关键在于他的德行和学识。

思绪不再飘飞,回到了现在的生活。我看到了在一个幼儿园门口,一个小女孩竟然对他的同伴说送自己上学的父亲是她们家的司机!可笑可悲的背后是深深地思考:我们的社会怎么啦?我们的孩子怎么啦?讲究物质的奢糜与攀比竟让纯真的孩童至此!试想一下,假如都以现在的这个趋势发展下去,那么10年后,20年后,甚至100年后的今天,我们的子孙后代将变成怎么样的人呢?到时候吃穿的攀比又将如何呢?无数的问号在我脑海中回荡,久久不能散去……

多亏了这本《弟子规》,他提醒了我们,他唤醒了我们,他告诉了我们做人的道理,告诉了我们将怎样做好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过一个有意义,有价值的人生……

初中生写弟子规读后感【篇4】

当我读了弟子规以后,使我感受到自己的不足,从而在读弟子规的同时,使我学到了很多。比如,孝敬父母。尊敬兄长,他告诉了我善百孝为先,做人应当知恩图报。

在对待父母的责备时,我们因当顺从的接受,而不是理直气壮的顶撞父母,当父母有什么过失时,作为子女应当耐心地劝说,而不是大声的责备父母,如果父母不肯接受,就等父母性情好了再劝。

对待兄长时,因用尊重的态度来面对兄长,称呼兄长时不能直接称呼兄长的姓名,这样使我们很没礼貌与对兄长的不尊重。长辈见识多,阅历深,我们因当多听他们说话,不要自己夸夸其谈,好像什么都懂一样。人生短暂转眼间我从少年变成青年,从而使我懂得珍惜此时此刻的宝贵时光,在卫生方面,早上起来一定要洗脸。刷牙。衣服整齐干净,这种良好习惯因从小养成。

对于食物我们不要挑食也不要偏食,因为偏食会使我们营养不良,但吃东西也要适可而止,不要过量,过量会损伤脾胃,而在我们年轻时,千万不要喝酒,因为喝酒会使我们丑态百出而丢脸。

对别人说话,要真是不虚,讲求信用,如果对别人说话不真实,别人就不会与你说话。远离你,多说话不如少说话,因为言多必有失,所以说话要合理恰当。符合实际。不能花言巧语,否则别人就会讨厌你,对我们来说,最要紧的是自己的道德。学问。才能。和技艺,这些方面不如别人就要不断磨砺自己,尽力赶上,在我们无意中做错了事,这就叫错,而故意去做,这就叫恶。

读了弟子规以后,使我感受到做什么事情都要认真去做,有什么不足就补足什么,从而使自己的道德、素养得以提高。

初中生写弟子规读后感【篇5】

而且都加了解释和图画,非常漂亮亲切。

我记得看见《子弟规》上面的第一段话是:“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这句话使我感慨万千,像一个古圣贤师在教诲我一样;清澈的小溪湍湍流入我的心田。

一本《弟子规》能指导我们如何正确的做人、待人、处事、待物,是教导我们生活、学习应有的礼仪与道德的老师。如果我们能严格遵守《子弟规》的话,坚持一年;我相信我们身上的坏毛病,一定会改掉一些,甚至全部改掉;如果学会了《子弟规》我相信你一定成为一个文学雅士。

《弟子规》篇幅不长,总共1080个字,分五个部分。具体列出为人子弟在家、出外、待人、接物、求学应有的礼仪和规范。首先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姊妹,其次在一切日常生活言语行为中要小心谨慎,做人要讲信用、讲仁义、讲道德,也就是做人要厚道,和大众相处时要平等博爱,要亲近有仁德的人,并向他学习,这些都是我们必做的事,如果还有多余的时间,不要浪费光阴,要抓紧时间精力去学习技艺等其他有益的知识学问。

读《弟子规》要用我们的心地去感悟,《弟子规》的每一句都是我们每个人心性的流露,“父母呼,应勿缓”虽然只是对父母一个恭敬的行为,但是心中要时时刻刻对父母保持孝敬!

我认为《弟子规》确实是指导我们日常生活、学习的一本好书,时常能把自己的言行举止用《弟子规》进行观照,反省自己的过失并能改正,假以时日,相信自己会有很大的进步。

初中生写弟子规读后感【篇6】

我们的祖先给我们留下许多至理名言。在《弟子规》中写到对父母要:冬则温,夏则凊;晨则省,昏则定;出必告,反必面;居有常,业无变"。意思是:照顾父母时要冬天问一下是否住的温暖,夏天问是否凉爽,早上要向父母问好,晚上也要向父母问好,出门要告诉父母,回家要面见父母。让父母知道你的习惯,做事不要了变化,要让父母知道你干什么。

如果你连上面的事情都做不好的话,你就不算是一个好儿女,你有没有想过你的母亲十月怀胎生出来了你,父亲在外面打拼挣钱养活一家,母亲在家中给你喂饭,侍候你。父亲每天在外面上班后累的精疲力尽,而你长大了却烦你的父母,你想过你的`父母多伤心吗?

假如有一天你老了,你生病了。而你的儿女像这样对待你,你难道不伤心吗?所以我奉劝天下儿女善待父母,多关心父母,也不往父母养你一场。最后我祝天下父母一生平安!

初中生写弟子规读后感【篇7】

《弟子规》是接受伦理道德教育的、养成有德有才之人的最佳读物。是学生必读名著。至此,读《弟子规》半个学期了,感受尤为深刻。

我感悟最深的是“衣贵洁,不贵华,上循分,下称家”。意思是:穿衣服注重的是整齐清洁,不在于衣服的昂贵华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穿着,也要依照家里经济状况。

作为一名学生,我们懂得“节俭”。我们学生崇尚的应该是节俭,而不是奢侈。我非常赞同学校的做法:每天都要穿整洁的校服。这样可以减少学生之间对昂贵华丽衣着攀比。我们要注重衣服的整洁,而不是价值昂贵外表华丽。穿着校服,要注意卫生,保持校服干净,并且穿校服要是穿一套。我们同学之间可以攀比衣着,可比的是谁的衣服更整洁,更朴实。这样,不仅使得学生们更有素质修养,更显得校风严谨。

假期时间,不在校,不穿校服,我们也不能过分打扮自己。如穿华丽的衣服,跟随潮流买流行衣服,吵着使父母给你买“牌子”衣服。其实,穿着一件朴实的衣裳,只要一身洁白整齐,也能穿出不一样的美感,穿出自身内心的美丽。

这就是我的感受。我会向这方面努力,也希望大家学习《弟子规》,多多了解《弟子规》。它对内心素质升华有着很大作用。

初中生写弟子规读后感【篇8】

弟子规读后感,弟子规心得

长者立,幼勿坐;

长者坐,命乃坐;

尊长前,声要低;

低不闻,却非宜;

进必趋,退必迟;

问起对,视勿移;

译文:与长辈在一起时,长辈立着,幼者不可以坐,长辈坐下以后,吩咐你坐下才可以坐。在与长辈交谈时,声音要低,但声音太低让人听不清楚,这也是不妥当的。有事情要到长辈面前,应该快步向前;告退时,动作稍慢一些才合乎礼节。长辈问话时,要站起来礼貌作答,眼睛不可以东张西望。

和儿子乐乐读完这首弟子规,我照样让儿子乐乐把小诗再温习一下背几遍,一会儿乐乐就背熟了,我让他给我背一遍:长者立,幼勿坐;长者坐,命乃坐;尊长前、、、、、、儿子背的还挺不错的。

妈妈:乐乐,把译文还按自己的话给我复述一遍。

儿子:和爸妈在一起时(妈妈补充:和任何长辈在一起都要这样),我要站着,不可以坐,您们坐下以后,让我坐我再坐。在和您们说话时,我的声音要低,但声音太低也是不行的。有什么事情我要到爸妈面前,应该快步向前;我告退时,要轻手轻脚,才是礼貌。爸妈问我话时,要站起来礼貌说话,眼睛不可以东张西望。

妈妈:嗯,乐乐理解的真不错!那乐乐这方面做的好不好呢?

儿子:我做的不够好(吐了一下舌头)

妈妈:那乐乐哪点做的不够好呢?

儿子:就是爸妈还没坐呢,我就先坐下啦(嘿嘿笑一下)还有做错事,您们批评我不对时,我不高兴不想听,说话不礼貌。

妈妈:乐乐把自己的缺点说出来就不错了呢,真乖!不过,你还有个缺点就是爸妈在给你说什么话时,你就爱东张西望,不好好听大人说话,好像什么都会似的,自以为是,你说是不是啊乐乐?

儿子:嗯(低着头)我慢慢改呗!

妈妈:乐乐只要知道错了就好,妈妈还是很欣慰的!好了乐乐,现在和妈妈再一起读下面的启蒙小故事:

启蒙故事

《二子学弈》

古时候有个名叫弈秋的围棋手,下棋的本领很高,在全国首屈一指。

有两个青年慕名来拜弈秋为师,弈秋收下了他们,并认真传授他们下棋的技艺。然而,这两个人学习的结果却大不相同,一个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棋手,另一个却棋艺平平,这是为什么呢?原来,这两个人虽然听同一个老师讲课,但他们用心的程度却不一样。弈秋讲解棋艺的时候,一个学生学棋时全神贯注,一心一意听从弈秋的教诲,所以棋艺突飞猛进。另一个学生虽然也坐在那里听讲,眼睛却不停地东张西望,脑子里总是想;“要是有天鹅飞过来,我就拿弓箭把它射下来,然后再烤着吃,那该多好啊!”因此,弈秋教的东西,他并没有认真去听,他学到的只是一点皮毛。

所以,那个认真听讲的学生,最后也成了天下闻名的棋手;而那个总想着烤天鹅肉吃的学生,却最终一事无成。是不是后一个学生智力比不上前一个呢?当然不是的。无论学习任何东西,成败的关键在于自己是否专心致志,刻苦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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