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是人类的精神食粮,不可一日无书读。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阅读完以后,我们经常会仔细口味这本书,为了可以记住当时读完书后的所思所想,就必须写一篇读书笔记,写好读书笔记,有哪些关键要点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有关活着读书笔记通用”,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半天时间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活着》,心情压抑万分,胸口沉闷,张大了嘴却还是觉得出气困难,久久不能恢复如常。文中有三处感触颇深。第一处,当看到有庆被抽血抽死的时候,心中愤恨难平,不敢相信这世间竟有那等为巴结领导而草菅人命、藐视生命的无良医生?生命同价,本无贵贱之分,但往往在有些人眼里,县长夫人的生命却重于一个普通人家少年的生命,此刻天使成了魔鬼,救死扶伤的医院成了人间地狱,活着就是忍受!第二处,万喜被吊起的两块水泥板活活夹死,万喜只闷吼了一声“苦根”,那一声吼,震惊了很多人,万喜是有多少不舍,多少愤恨,多少痛苦……仿佛夹住的不是万喜,是自己,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听不到外面的声音,即使大张着嘴,也喘不出气来。第三处,苦根吃豆子被撑死,生命真的太过脆弱,没有经历过饥饿的人不会懂,没有经历过苦难的人也不会懂,富贵抱着苦根的尸体,欲哭无泪,怪那一地棉花,怪那没有下的倾盆大雨,最后也只能怪自己,他太愧疚了,最后的一个亲人走了,走的悄无声息。富贵的亲人一个个相继离开,只剩下了孤独的富贵和老黄牛相依为伴,老黄牛也叫富贵,富贵即是黄牛,黄牛即是富贵,黄牛至死都在犁那片田地,富贵至死也在犁他那苦难的生活。记得叔本华说过,奋斗无法消除苦难本身。其实,活着,就是忍受的过程。
书中最后这样写到:“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一句话,总结了福贵的一生。
相比于富贵生活的那个年代,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是美好的。但是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玩物丧志、自怨自艾,更有甚者轻易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为了爱情,为了面子。每当看到这种新闻时,我哑然并震惊于为何会有人把生命看的如此之轻,你所轻易舍弃的生命,是那医院病房里的人不愿放弃的,是那身体有残疾的人努力争取的。
有时我也会对平淡的生活感到烦恼,如今我却懂得,我们所厌倦的恰恰就是富贵穷极一生渴望追求的。诚然,我们如今都在活着,而每个人却都不同的活着。有的人泡在烟雾萦绕的网吧中“虚拟”地活着;有的人把课桌当做床糊涂地活着;有的人在费尽心思争取周围人的赞许夸奖中“努力”地活着;有的人积极向上乐观开朗地活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着的方式,我们不能说哪种方式是错的。但是,当自己选择的路走完时,当穷尽一生时,每个人收获的却也不尽相同......
我们每个人都在向死而生,我们都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相伴人生,何必自怨自艾,何不热热忱忱地活着。
对待社会,我们常说要向前看,对一个人来说,也要向前看。生活总是这样,不能叫人处处都满意。但我们还要热情地活下去。人活一生,值得爱的东西很多,不要因为一个方面不满意,就灰心。——路 遥《人生》
余华先生用极富民俗特色的语言,借福贵之口,向我们讲述了从五十年代到今天,跨越了大半个世纪的中国贫苦农民的故事。《活着》是一部现实主义意义上的悲剧,让人读完悲从心来却又无可奈何。浪子回头固然金可换,但是时代巨大的不可抗力让无数的福贵们背负上了不得不去承担的悲苦命运。
活着,活着,人生在世,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但是,活下去又谈何容易?人生的跌宕起伏,从大富大贵的纨绔子弟,到一无所有的乞丐,从趾高气昂的地主少爷,到历经生死流浪在军阀混战中的士兵,从初次看见希望的熹光到再次被现实的黑暗吞噬,渺小如福贵的千万中国贫苦农民,又怎能奈何?那个时代对千千万万的福贵们极尽摧残,以摧枯拉朽之势贪婪地吞噬着他们渺小的生命。
那一片埋葬着老母亲、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的坟茔边,福贵指着旁边的空地嘱咐人说,自己走后就葬在这里。那是一个时代的悲剧,虽然以小说的手法展现,将人世间生离死别的千万种苦难,离合悲欢的千万种情感都灌输在一个福贵的身上,但是却真实得可怕,因为这就是那个时代里,中国人的缩影。所有的这些苦难,都是我们的先人曾经经受过的。
我们无法想象那样在战火中摸索着求生活的黑暗日子,我们无法感受到子弹擦身而过、身边血流成河的恐怖,我们无法感同身受中疯狂的汹涌的潮流,我们也无法体会诸多悲剧相互叠加而产生的强大的心里压力……或许我们的灵魂早已经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迷失了,我们也许已经忘记,或不再愿意提及那一段黑暗的日子里,无数的“我”是怎样卑微地生存过。
余华作品的价值,就在于他能够看似轻易地唤起人们对历史的思考,对生命的感悟。我们一边高喊着对生命的热忱,一边沉迷在虚拟的世界中无法自拔,我们一边谴责着对时间的浪费,一边在毫无意义的事情上纠缠再三。前几天有位导师说道,真正的大学,就应该是“虚”的学问,谈实用,不如改叫职业技术学院。我觉得他说到了结症所在。
不得不承认,我们这一代人,是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我们追求虚荣的浮华,追求虚无的享受,追求名与利,追求金钱与物欲。当然你可以轻易的说,这个社会就是这样,社会就是大染缸,身处其中怎么可能独善其身。但是,我们仍然能够看见许许多多的视名利如粪土,集毕生之所学为的发展献身的人们。我们需要这样的正能量,我们的社会也需要这样的正能量。在市场经济中,我们学会了将一切事物都赋予标签与价值,我们惯于用金钱去衡量这个世界,华服珍馐,香车美人,豪宅花园,甚至于婚姻,甚至于感情,都一一被明码标价,伦理与道德的地位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浮生若梦,一切过眼云烟。盛极一时却落得百年孤独。叫人不得不感叹人生的无常。
关键在于,我们最终能不能明确自己的内心究竟想要什么,能不能摒弃自己不喜欢的样子,能不能明确自己的定位与价值,能不能真正做到——为自己而活,“为活着而活着”。我无权去评论任何一种生活方式,但是我可以自由地去选择我想要的人生,去成为我想要成为的人,去经历我想要经历的故事,去完成我想要完成的梦想。
青春,就是用来不断地接受挑战,不断地去尝试,不断地疯狂,不断地失败,不断地站起来的,我不想为名利和循规蹈矩的教条束缚,我要自己的生命能够自由地呼吸,我要自己的生活精彩绝伦。人生不怕有遗憾,但是,只要多年之后回想起自己的青春时,能够无悔这段光辉岁月,便足矣。
我相信,孤身一人在这个冰冷世界中流浪的福贵,他是幸福的,命运的悲剧并不意味着他灵魂的悲剧,他拥有着非凡的经历,拥有着至亲至爱的人最最亲密的回忆,酸甜苦辣,共同调成了人生的一坛酒,在时间的调和中愈来愈浓郁甘醇。
“活着,作为一个词语,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独一无二的体味与感受。怎样选择,怎样抉择,便会成就你怎样的人生。活着,为自己而活。
我认为之所以有一部分人像我一样没事胡思乱想,无非是因为人的软弱,因为人的不懂得知足,总是想要得更多。
《圣经》中提到:天然人的生命是十分软弱的,人的体内人的成分使人易怒,冲动,不能自制。这一点我是相信的。人的软弱,使人面对困境时往往无力支撑自己走向新生,使自己陷于泥潭而不能自拔,使自己明知善恶却无胆反抗。人若敢地在黑暗的旷野独自唱着歌走路,在烈日炙烤的峭壁无声地攀爬,在无桥无船甚至无人的野渡泅过冰冷的河面,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气与智慧,那么在现实的世界里,人的日子会有更合理的安排。
但同时,人又不懂知足。追求太多总是难以得到满足的。未经沧桑的人总是容易在现实的捆绑中藉着心灵的不满足幻想着换个环境,一味认为物质的困境使自己忙于无意义的奔波,无暇顾及精神享受。于是,在不如意的现实边缘,痛苦地接受一袭又袭虚无的冲击。却不曾想到,若真有一天,你活在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中,过着看人脸色甚至随时可能遭人毒打,随时可能朝不夕保的日子,你还会为曾经的生活尽不如意吗?或许那时,更多的便只剩下懊恼和追悔了吧。
生活从来都不容易。读了《活着》,我想,接受现实,努力成长,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活着》
第一次念完《活着》这本书,我只感觉压抑感充溢了自身的全部内心。另外也感觉余华太过残酷,让小故事中的角色一个又一个的去世,却惟独剩余主人翁孤单的生活在这个全世界在我得病的那一段生活。因此那本《活着》一不小心一气之下趴在了书堆下边,由于我讨厌于华,反感他的惨忍。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xx年的四月。那就是个灰黑色的四月,在我怀着期待着自身的幸福快乐将来时,一场始料未及的恶梦完全粉碎了我全部的梦。我没有办法接纳那般惨忍的一个客观事实。我认为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身流产了是多少泪。我刚开始自甘堕落,乃至拥有万念惧灰的程度,我深深地体会来到活著的艰苦,活著的痛楚。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何要活著。那几日我觉得的仅有那样的一个难题。因此我刚开始宣泄,刚开始焚烧处理我全部以前喜欢的东西。由于我觉得烧毁以往,烧毁病苦。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色的封面图深深刺激性着我。我留有了这唯一的一本,刚开始再次去感受活著的含意。我总觉得人生道路较大的可悲的莫过地静静的等候着身亡的那一刻,可当我们再读《活着》,.我搞清楚尘世间最痛楚的事就是你眼巴巴看见身旁的一个个家人渐渐地去世,你却束手无策,直至只留有你孤独的一个人!这才算是人生道路较大的可悲。
我不敢想像,假如主人公换为就是我,我能不容易再次存活下来,可是他却仍然友善地看待全球,这类对痛苦的承受力和对全球的开朗心态,我觉得并不是一般人能想像获得的,也也是我所必须的。我的内心遭受了深深地的震撼人心,活著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一围绕全篇的因子要我反躬自省时,我却难以答起。当我们得病的那一刻起,我越来越刚开始狂躁躁动不安,自暴自弃。我刚开始苛刻身边的人,蛮不讲理,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宽容我,义无反顾。在损害深深地我爱的人另外,因为我深深损害了自身。其实我比余华更残酷,我亲自在损害身旁一个个我爱的人。我的病并不是她们导致的,可是我却让她们进退两难。为何我想把自身的'痛楚强加于我爱的人的身上呢?
我是在冬天一间阴冷的教室读完这本书的,那时对活着的意义充满了迷茫,像溺水的人想努力抓住些什么,好安抚心头的恐惧和低落情绪。
原本以为全书通篇贯穿着鼓励,结果触目所及是接连不断的苦难、心酸和死亡,境遇每况愈下,让人不忍卒读。我知道福贵最终会孑然一身,但依旧会被牵动情绪。
福贵的儿子有庆被医院抽干血而死,我感到无比愤恨,冲进书里帮着福贵打死抽血的人和庸医的想法灌满了我全身热血。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给校长献血,都已经抽到脸色苍白,嘴唇发青,身体抽搐,只因为校长需要的血还不够,抽血的人便不罢手,放到如今社会未成年人都不能献血!有庆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回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进产房去救县长的女人了。”
县长女人的命就是命,贫农儿子的命就不是命了吗?还反问人家受害者为什么只生一个儿子,难道多了几个儿子就可以把他的生命当儿戏吗?这孩子是多么真诚、善良,他真爱他的小羊,哪怕后来属于公社所有时,仍旧为它们无条件付出,在上学前后一天跑上五十多里路给它割草,自己饥饱不定也要喂得它们肥肥的。我为这个善良魂魄的陨落而感到无比痛惜,哪怕明知他只是死在文字之间。
从前不太理解“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话,直到福贵父女两个和王四为了一个地瓜差点用锄头挖死对方,那场景实在过于震撼。“王四那人其实也不坏,我被抓了壮丁去打仗那阵子,王四和他爹还常帮家珍干些重活。人一饿就什么缺德事都干得出来”,“衣食足而知荣辱,仓廪实而知礼节”,道理都懂,但此时已被带入到情节中去,感受又有很大不同。
家珍去娘家要了一小袋米回来,全村人都在外面围着垂涎三尺,队长拉下脸面祈求,只为了吃上一口粥。饥饿而死的人不胜枚举,后来福贵的外孙小苦根也因为饿久了难得吃上一次豆子而撑死,我真心为自己浪费粮食的行为感到羞愧自责。我奶奶也曾经经历过艰苦挨饿,扒树皮厥草根吃的年月。她向我讲述这些故事的时候,我还是一个小孩子,总觉得有虚构的成分,饱汉不知饿汉饥,长大后,在文学作品和历史教材中见多了,自己也在挫折和痛苦中摸爬滚打积累经验,人生阅历不断丰富,对这些不能眼见的事实真相,也能更多的以包容心态来看待,越能理解他们当时的苦楚,越能珍惜眼前容易误以为是理所应当得到的幸福。
虽然名为“活着”,但小说一直在描写死亡,福贵爹,老全,富贵娘,龙二,有庆,春生,凤霞,一个个接连着由不同的原因被推向死亡,或许从哲学的意义上来说,生和死本来就是相对的,没有生便不存在着死,生下来便时时刻刻向死亡进发。到家珍死的时候我也就跟着麻木了,不再感觉到悲伤,反而松了一口气。家珍活着简直受累,瘦得皮包骨头,连一根针都握不住了,但她却死撑着不离去,一是放心不下自己的一双儿女,二是舍不得自己的丈夫,直到死时还紧紧抓住他的手。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我只能说是部分赞同,赞同他对活着的鼓励与赞同。
活在世上难免有牵挂和眷恋,不管从时间或生存本身的角度来讲,人都有为他人而活着的部分,也常常因为他人的牵扯和影响而对活着更为向往。如果真做到了无牵挂,那反而让人疑惑活着的意义所在,如同以“活着”这个名词的名义在形式上活着。蝼蚁尚且偷生,这话不错的,但人类正因为蝼蚁缺乏或目前我们的研究中认为蝼蚁尚且缺乏意识而定义人类自己比蝼蚁更为高等,若真的只为活着而活着,那便成为无意识的存活,苟活。许多哲学家穷其一生都找不到答案,妄图一句话概括活着的意义,那这句话本身也就失去了意义。
家珍死的时候说的那番话让人感慨很深,她得是怎样宽容豁达的女人!福贵曾经在她辛苦怀胎时拳脚相加,还去青楼找妓女背着自己满城逛游,她跟着福贵辛劳了一辈子,临了却满足地说,“这辈子也快过完了,你对我这么好,我也心满意足,我为你生了一双儿女,也算是报答你了,下辈子我们还要在一起过。”白发人送黑发人,她却欣慰于“两个孩子活着时都孝顺我,做人能这样我该知足了。”或许是由于这话出自福贵的描述,福贵对家珍深怀愧疚,同时满含感激,便在自叙与回忆中将她美化了。这和《茶花女》阿尔芒以及《伤逝》中涓生的自叙效果同出一辙。若是从上帝视角描述,反倒显得虚假,对有庆的描写想必也是如此。
除了对生命的思考,心中还有其他的波折。
原以为自由恋爱才有爱情,相亲而来的结合都是为了传宗接代,我鄙视那样的婚姻。但看到凤霞和二喜的状态,我竟然感觉十分羡慕。“看到二喜和凤霞像是两口子,一个烧火,一个做饭炒菜。两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看过后都咧着嘴笑了。”朴实的描写,平淡的场景,不知怎么就能嚼出这般滋味。这是昙花一现的偶然还是乡村爱情的缩影呢?
福贵和他爹赌博,败光了家里的两百亩田,导致一家人从房子搬到破茅草屋,从锦衣玉食的少爷小姐沦落为穷苦地位低下的佃农,但不到四年,赢了他家一百亩田地和房子的龙二不仅被没收了田地房产,还因为是大地主而被枪毙了——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谁能说得清是福还是祸呢?
关于拖延症严重的我来说,有无数个借口告诉你我为什么还没有读完这本书,为什么到最后一刻才敲完这段文字,可是此刻我只想说,没有原因,只是拖延习惯了,虽然我知道自己会死,但我觉得还很远,所以挥霍一些时光,也许并没什么。
这本由卡思卡特和克莱因同着的小书,老实说,不是很合我的胃口。以一个吃货的角度诠释上面一句话就是,有些书,像极了我爱的饭菜,所以即使在不怎么饿的情况下,遇到它们照样垂涎三尺,照样狼吞虎咽。可是遇上不喜欢吃的,哪怕已经饥肠辘辘,哪怕明知这道菜所含营养是自己所需,因为味道与自己的舌头不来电,所以就吃起来极其艰难,味如嚼蜡。
当然这本书并没有上面所说的那么夸张,起码那些关于生死的哲理趣味小故事,总让我忍俊不已,比如这段:
两个伙计相约去钓鱼,汽车抛锚,他们借宿在一个美丽的寡妇家里,当然是客房。几个月后,A电话了B。
还记得我们去钓鱼么?
记得。
还记得我们借宿在那个漂亮的寡妇家吗?
记得。
她有一栋又大又漂亮的房子,我们在客房休息一晚,第二天继续北上去钓鱼,还记得吗?
记得。
九个月后,我收到一封律师来信。
是吗?
你有没有半夜起来去见她?
这个,有!
你是不是冒用我的名字?
对不起,是的,你为什么问这个?
她刚刚去世,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了我。
哈哈哈哈,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很想给这俩哥们儿点个赞,无论给谁,都合适。
用个恰当的比喻吧,这本书像极了一套精美的西式套餐,我虽然喝不惯罗宋汤的怪味道,但对秘制的水果沙拉偏爱有加,它让我在酸酸甜甜中,品味了生命,品味了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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