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基先生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想要在书籍中学习到新的知识,中外经典名著非常值得我们去阅读。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在这个时候,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将自己的所思所想给记录下来。那么,你知道写一份读后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参考范文]简爱读后感优秀范文万能版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简爱》这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小说,它讲述的是一个爱与尊严的故事,并告诉人们一个人生的真谛。
简爱生存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遗弃、表姐的歧视和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当简爱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并与罗切斯特互生爱慕之情,即将步入婚姻殿堂之时,却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个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又重新回到他身边。这是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但简爱毅然地和他走到了一起。
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语言质朴无华,景物描写富有浓厚的地方色彩,许多环境描写也是既真实又典型的。如简爱在舅母家里的生活、在孤儿院里的遭遇以及她和牧师圣约翰的关系等,都是对当时英国社会生活的如实描写。而其中最具典型意义的,是对孤儿院的描写。在《简爱》中,夏洛蒂是用第一人称来叙述的,同时包含着强烈的感情,因此对孤儿遭受摧残的心理状态的描写更为细腻、真实,从而加深了对这一现实的揭示和控诉。
简爱是一代又一代的女性心中最平易近人的偶像,她不会难以靠近,她的影子飘散在我们的周围。简爱这个艺术形象之所以能够震撼和感染一代又一代各国读者,正是她以自爱和自尊为人生的支柱,才使得自己的人格魅力得以充分展现。倘若把《简爱》和易卜生的《玩偶之家》做比较,简爱比那个不愿意活在男人的荫蔽下而选择离家出走的娜拉走得更远、更具有革命性。在《简爱》中,有这么一段话,是简爱对罗切斯特说的。“你以为我穷、不美,我就低你一等?你错了。我们是平等的。就像我们同样穿行过坟墓,同样站在上帝的脚跟前,我们是平等的。因为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女主人对爱情追求发自心底的平等,并带有宗教般的虔诚。这样的话在任何时候都是激动人心的,而出自一个独立人格、自尊心强的女性之口则显得更加有力量。
简爱生存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唤醒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把她看作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平等交谈的人,并且深深爱上了她。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虽然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但简爱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能被你的同伴们所爱,并感觉到自己的到来能给他们增添一份愉悦,再没什么快乐能与此相比了。
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办法——同样,报复也绝对医治不了伤害。
人的天性就是这样的不完美!即使是最明亮的行星也有这类黑斑,而斯卡查德小姐这样的眼睛只能看到细微的缺陷,却对星球的万丈光芒视而不见。
《简·爱》这部作品并没有华丽的外衣,也没有浮躁激烈,有的是一份平实的真诚,而当代小说中的离奇怪谈、夸张的描写、粗糙的情感,比比皆是。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了百般欺凌。后来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受尽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挽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顽强的意志,和坚强不屈的性格,一种相互内在的人格力量。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羞愧,而是坚强正确地面对自己和他。两人走在一条坎坷却愈显温馨的落上,在一系列的磨难面前他们分开过,但最后总听从彼此的心找到了对方。
上帝用明亮的慧眼照亮了前方的路,也照亮了彼此的心灵。故事的结尾罗切斯特拖着残病的身躯,却满怀惊喜全力唤着“简尼特!我亲爱的简尼特!”虽然它的眼睛没有了炯练的目光,但他调动所有可能的器官去感受自己的爱人。在我眼中,简爱闪烁着人性的光芒,她有着坚韧的性格,她为自己铺筑了一条人生之路。闭目细数,心中萌发无限感慨。生活在现实中的人们,每天为着一丝丝的小幸福而奋斗,这是一种多么令人充实而愉快的快乐。
爱,很幸福;生活,很快乐。简爱勇敢地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哪怕总是和幸福擦肩而过,但对自由幸福的渴念却是让人敬佩的。和简爱比起来,我觉得自己如草芥一般渺小。我生活在一个比简爱生活幸福百倍的年代,拥有着简爱无法触及的快乐,所以我们应该珍惜这份爱。如果爱很遥远,就不要忘了珍惜身边的每一点小爱。其实,命运不是不可战胜的。
平等需要自己去取,想要平等,必须有劳动,有付出的汗水,有坚定的信念。我希望在阳光下、鲜花里都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丑陋,都有美好的的心灵,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去生活。在于戴安娜共同生活的那段时间里,她深深地感受到了爱的温暖。在简爱的心中,永远有一个信念:生活对我总是会有阳光普照的时候。
面对挫折,我们应当有一份“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雄心,只要还有希望,就不要轻言放弃目标,站起来,继续向前走。因为,人生的旅途毕竟买不到返程票。千百次挫折的考验,造就了我们执着的性格,铸就了我们刚强的意志,铺就了我们成功的道路。在挫折中,我们一点点积蓄力量,一步步迈向辉煌,让我们满怀“扼住命运的喉咙”的信念;阴雨密布的天气终会过去,阳光普照的生活一定就在我们前方的不远处!
今年暑假,在一个月里我读了两本书,可能是我的阅读能力提升的缘故吧。而在这两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由英国作家夏洛蒂写的《简爱》。读过之后,我永远也忘不了这本书。
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练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不会在表兄残暴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如一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虽然她没有美丽的外表,却有着美丽的品质,而这种品质深深的吸引着我,她无论身处社会的底层,还是身处上流社会,她总是不卑不亢,她表现出的那种自强,自尊,自爱让人不得不敬佩她,她身上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我想,这也是她深深吸引我的原因吧。
我特别佩服简,是因为在书中的一件事:简是一个孤儿,从小被他的舅妈收养,受尽了虐待。尤其是舅舅的儿子约翰,这个又胖又壮、蛮横无理的家伙,经常无缘无故的打骂简,而舅妈不但不去制止,反而支持儿子的野蛮行径。简后来是带着满腔怨恨离开舅妈家的,但当她听说舅妈里德太太生命垂危时,简忘却了里德太太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的回到了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见到一件很重要的事:在三年前,简的叔叔给他写了一封信,想让她给继承他的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所以想让简为养女。但是因为里德太太当时对她厌恶至极,也不想让她走运,过上富日子。所以他给简的叔叔回了一封信,说简生伤寒病死了。就这样,简失去了一个转变自己命运的机会。里德太太的这种行为实在令人气愤,让他把这些事都统统忘掉。简很希望能与她和解,但直到死里德太太也没能改变对简的态度,这使简无奈而又痛苦。
通过这件事,简在我心目中的形象瞬间更高大起来了。她的视金钱如粪土的精神,更是值得当今人们学习。
《简爱》这本书也是我看出了自己的不足,让我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把失去的东西找了回来。
今天,我看完了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简爱》,感触很深。
《简爱》讲的是可怜的女孩简。爱,从小就是个孤儿,被好心的里德舅舅收养。虽然舅舅很爱她,却不幸去世了,让舅妈继续养她。可舅妈对简爱很不好,经常打她、骂她,甚至把她关在舅舅咽气的红房子里、婴儿室里。简爱痛苦的嘶叫声、求救声一浪比一浪高。后来,简爱发誓:不会再叫里德太太一声“舅妈”的。最后,里德太太为了丢弃简。爱,还把她送进了洛伍德学校。8年后,简爱到罗切斯特先生家做家庭教师。后来她经历了种种磨难,终于继承了叔叔的遗产,找到了亲人,与心爱的人举行了婚礼。简爱虽然是一个相貌平常的英国下层妇女,但性格坚强,自尊自爱。想到这里,我觉得自己在简爱面前是多么的渺小:遇到难题就叫爸爸、妈妈帮忙;听到批评的话就不高兴,甚至哭泣……简爱姐姐,您是我学习的榜样,激励我奋勇前进。因为我相信:脚下的路不会一直平坦,人的一生不会一帆风顺,只有勇敢面对困难和挫折,才能克服它,战胜它,最终达到成功的彼岸。
怎么写出一篇优质的作品读后感呢?对于作者写的作品中的故事情节,往往是能让人深思的,把你书中所感受到的内容写一篇记录。读后感大全编辑特地为你收集整理“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如果说前半部分文字是写给同学们的,那接下来的就是写给我自己的了:因为到了我现在这个年纪,谈确立梦想已经不合时宜了(当然,跟年轻的学生谈另当别论),更多的时候是在思考放弃梦想或者背离梦想——因为这才是步入中年时候的现实状态:青年时候是确立梦想的阶段,中年时候则是放弃或者背离的阶段了。当然也可以坚持,但是更多的是前者。当年被同学们视为理想主义者的我都这样看、这样说了:可见现实的力量有多大(干笑一声:呵呵)。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分享讨论时,我聊到了我对书中放弃或者背离了梦想的三个人物的理解:爆米花小贩、水晶店老板和金字塔下遇到的强盗——我的看法是:这三个人正好代表了三种放弃梦想的情形或者原因。
爆米花小贩是因为卖爆米花相对比较好讨生活,所以“暂时”放弃了去当牧羊人游历世界的梦想,但实际上,也许他也许就这样永远地放弃了——这是大多数人背弃梦想的情形:先搞定生活、做好准备吧,然后在生活中准备中不知不觉地就背弃了。对此,我是持否定态度的,但是现实却让我不得不接受这一点,或者至少接受这是大多数人的现实状况。
水晶店老板也是在讨生活做准备中放弃了去耶路撒冷朝圣的梦想,但是他跟小贩有所不同的是:他是在准备过程中看到了很多朝圣回来的人之后,觉得实现了梦想后可能就没有东西再支撑自己继续生活下去,或者说不能像之前那样有勇气和信念地生活下去——这是第二种背弃梦想的情形:实现梦想以后怎么办呢?对此,我其实是难以理解的:梦想为什么只能有一个?越过山丘,即便无人等候,但也有下一座山丘可以继续翻越啊!
金字塔下的强盗则直接以嗤笑地态度对待了自己的梦也就是他可能的“梦想”,他对牧羊少年说:“你不会死的,你会活下去,而且你会学到一个教训,知道不该这么愚蠢到去相信梦里说的事。两年前,就在这里,我也重复做了同一个梦。我的梦告诉我说,我必须到西班牙的一座倒塌的教堂去,那里有一个牧羊人和他的羊在睡觉。在我的梦里,那座教堂里废弃的更衣室里长着一株巨大的无花果树。梦告诉我,如果我挖开那株无花果的根,我将会发现埋藏在那里的宝藏,可是我并不会愚蠢到横越整个沙漠,只为了一个重复做过的梦。”——也许,只有愚蠢的人才会说追逐梦想的人愚蠢吧——这就是我对这个强盗的看法。
反思我自己,现在到底是哪种人呢?也许是介于追求梦想的牧羊少年和隐性背离梦想的爆米花小贩之间吧,没有确切答案,因为答案还在我的人生路上,但至少我不会是愚蠢的强盗和懦弱的水晶店老板。年轻的同学们,你又要做哪一类人呢?文|穗积陈重
我有很多幸福的时候,那什么是幸福呢?对小一点的我来说,是有奶喝而幸福;对大一点的我来说,是有爸妈的陪伴而幸福;对再大一点的我来说,是能与小朋友玩耍和收到想要的礼物而幸福;对现在的我来说,是有个梦寐以求的妹妹而幸福:能和她一起玩耍,能把我所有的爱都传递给她……
在还没有读《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之前,我还没有想过“幸福的秘密”是什么?在读完《牧羊少年奇幻之旅》之后,我就和妈妈一起探讨“幸福的秘密”这个问题——一个“聪明人”把茶匙上滴满两滴油,让男孩管好这两滴油,并不要让它们调出来。第一次男孩只管好了两滴油,“聪明人”说看到他家美丽的东西么?男孩受到了启发,于是他第二次尽情地欣赏着那美丽的画面,却不知那两滴油什么时候“溜”走了。“聪明人”看到两滴油没有了,就说:“幸福的秘密就在于,既要看到世上的奇珍异宝,又要永远不忘记勺里的两滴油。”
细细一想,我发现幸福的秘密有两种:一种是爱你的人给予你的,另一种是自己得来的。我可爱的妹妹就是妈妈给予我的幸福。而我中班参加区里的讲故事比赛得了二等奖;和妈妈一起徒步完吴越古道;开车游完美丽的川藏线、滇藏线、青藏线,那种种自豪感都是幸福的宝物。因为都是我通过自己的努力,收获的幸福。
幸福之门的密码看起来有很多,其实仔细一想。就是既要有责任心,看好勺里的“两滴油”,又要有发现“美”的眼睛。只要你有责任心,去努力做更好的自己,有处处都能发现“美”的眼睛和心灵。幸福之门就会为你一扇扇悄悄打开,你也就掌握了“幸福的秘密”,成为拥有幸福之宝的富翁。
周末,我翻出曾经看过的《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想再把它细细地品读一遍。伏尔泰曾经说过:“当我们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们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们再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而我觉得,如果它是一本好书,就应该读上好几遍,因为这样,我们就可以从书中发现新的知识。
让我们先来说说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一个少年对金字塔向往不已,他费尽千辛万苦,带着羊儿,受尽风雨。即使是再大的挫折,他还是始终保持着这个信念,没有因困难和磨难而半途而废。后来,他爱上了一位名叫法蒂玛的姑娘,她给了少年一颗希望的种子,少年带着它继续前行,克服了种种困难,最后终于来到世界七大奇迹之一—一去不可复返的金字塔。
虽说金字塔“一去不复返”,但我知道,有一种魔法叫做勇气。它在那个少年的身上散播开来,使他的身体里永远存在着一种勇者的气概,胜利终会属于他。
对于这本书,我深有感悟,而书中的少年给我带来了极大的兴趣。他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快乐,还有一些做人的道理。我对他的印象深刻不已。他让我明白了,人生的道路总不是平坦的,必有那么些坑坑洼洼。在这条凹凸不平的道路上,生命伴着此起彼伏的心跳,高高低低地跳跃着。跨过那些可怕的凹槽,翻过那些高耸的山脉,游过那些长长的大河,穿过那些厚厚的白云。人总有失败的时候,去克服恐惧总是没错的,哪怕有一天,你在一个地方跌倒了,但你的明天,片片乌云会从你的头顶散开,飞到别的地方去,离你九霄云外。这个时候,如果你还有从头再来的勇气,你就可以从那个地方爬起,重新挑战目标!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我的感悟,都[复习必备 | 海量免费学习视频资源尽在是我从内心发出的感叹。那个少年告诉了我这一切,他的行动,让我再次体会到了坚持的力量如此之强大。那不可抵挡的威力,正是强者发挥出来的啊!
这位少年,我想对你说:“你的人生是有意义的,我想,你的精神,一定会传播给你的后代。人不可能与天地同寿,生命总有一天会结束,而人的精神总是会弘扬出千里之外。你值得我敬佩,值得我学习!”
那个少年,有着极为高尚的品质,他的勇气震撼了我。我会永远记住他的名字——圣地亚哥!
这本书字数并不多,但当中蕴含的道理却诠释了人生的意义,也因此我才深深喜欢上了这本书。
书中的男孩叫圣地亚哥,他有一个做了两次的梦,因为这个梦他踏上了寻宝之路,也就是完成“天命”。曾多少次他想放弃,却因为一些人的话与帮助继续了下去,最后获得了美好的结果。
假如我们与小男孩一样,为了完成“天命”,而经历了无数的磨难,来到了目的地,却发现财富在原来地方。我猜你一定会勃然大怒,其实你不应该这样,应该与圣地亚哥一样,因为你这一路走来的苦是值的,也是有意义的,并且你会发现这些会成为你生命中不可抹去的一个色彩。
其实我们与小男孩一样。我们的梦想也就是书中的“天命。我们都在努力的追寻着自己的梦想。当然在追寻的同时,你会遇到种种磨难,其实你不应该抱怨他,你应该感谢他。因为他会炼就出一个更好的你,也能将的心进化得更加纯洁,并且你会得到许多的感悟。
实际上我们又和小男孩有点不一样。有的人为了梦想路上的一点点利益而放弃前行;有的人认为梦想的路太难走,便不愿意前行;有的人则是在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时,对实现梦想失去了意义而停止了前行;有的人……其实我们与他的不同便是在这儿。他坚持了下去,我们却因为诱惑或者困难和一些挫折而放弃了。
有人抱怨说他有人指引,那我们又何尝没有呢?只是我们不愿意相信他们是引导我们的人,便不把他们的话放在心上而已。其实真正会引导我们的是自己的心灵,我们应时不时停下来听听它的选择。
在追寻梦想的同时,坚持是最重要的。坚持下去才会知道下一刻会不会成功,当然,也要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相信成功的彼岸离我们别不远。
有的人会说,命运是上天决定的。其实他错了。正如撒冷之王所说的,“在人生的某个时候,我们失去了对自己生活的掌控,命运主宰了我们的人生。这就是世界上最大的谎言。”比如水晶店老板本可以选择实现梦想,但他却选择当一个小店的老板,守着一片小小的天地,平凡的过完一生。这就是人自己决定的命运。
心,净如水,才会美好;勇气,大如山,才足够;坚持,坚如石,才会成功。
读完巴西著名作家保罗。柯艾略的代表作《牧羊少年奇纪之旅》后,我就喜欢上了耶路撒冷之王——上帝的祭司麦基洗德和沙漠上的炼金术士。
书中的年轻少年圣地亚哥是一个爱四处游荡的牧羊人,因为他喜欢自由自在、云游四方的生活,小时候就离家出走,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有一天,他遇到了耶路撒冷之王麦基洗德。他告诉牧羊人很多正确的思想。比如,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完成的梦想,这就是天命。要完成梦想,整个宇宙会合力助你实现愿望,但是生活中一切都要付出代价。
因为圣地亚哥一直想得到金字塔旁的宝藏,他卖掉羊群,买了一只骆驼和一支商队去了沙漠。在沙漠里,他偶然遇到了炼金术士,炼金术士会提炼金子,他还把圣地亚哥当作自己的徒弟,并告诉了他一些人生的道理。比如:违背意志是你不希望受到打击。如果你对自己的心非常了解,就只需要倾听心在说什么,才永远不会遭受意外的打击。
圣地亚哥按照炼金术士说的许多道理,根据心灵的位置找到了宝藏,分给了耶路撒冷之王和炼金术士。
圣地亚哥在两位老师的指引下,克服了寻宝路上的种种困难、挫折都没有放弃,而是向着心中的目的地,用心灵的力量战胜困难,绝不改变信念,不忘初心。
利用在火车闲暇的时间,再一次重温了《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以及詹姆斯在今年东决上震撼人心的表演。榜样的力量是伟大的,但内心的力量更是强大的。当你想要某种东西时,整个宇宙都和助你实现愿望。
在球队落入危难之际,是一个33岁,打了48分钟的男人,用自己的行动解救球队于水火之中。面对着对手的气势挑衅,詹姆斯用自己的力量去打破它,击碎他,让人们再一次重新定义了人的无限潜力。即使最后走总决赛败北,詹姆斯依旧是值得让人们尊敬的伟大运动员。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一本看似不着边际,却能让你心中充满力量的书。圣地亚哥踏上了一次不可思议的奇幻之旅,在路途上遇见了水晶店老板的宽容以待,面临战争的泰然处之,以及对法拉蒂的朝思暮想。一些列看似不可思议的行程,造就了圣地亚哥不同以往的内心力量。圣地亚哥最后的宝藏,不仅仅只是简单的财富,更是内心的积淀。
我们所处的年代,物质生活的富足,造成了内心深处的恐惧。追寻天命的人,知道自己需要掌握的一切。只有一样令梦想无法成真,那就是担心失败。安于现状,顺其自然;活在当下,但当下的高度却取决于我们的态度。我并不是一个詹密,但这场比赛完全改变了我过去的偏见。詹姆斯将自己的青春献给了克利夫兰,上天没有愧对他,作为天之骄子的他,用自己的努力为克利夫兰带来了至高无上的荣誉。
牧羊少年并非只是简单的一本类似于心里鸡汤之作品,它是能引起你内心深处泛起共鸣的良师益友。圣地亚哥面临着诸多的困难与挑战,他依旧没有放弃,因为在他的心中始终坚持着找到宝藏的信念。最后的他,在经历一些列的困难,一些列人的提拔与点拨之后,他找到了自己最渴望,远在天边也尽在咫尺的宝藏,得到了自己喜欢姑娘法蒂玛的认可。
在此之前,也曾经看过一篇名为《全力以赴,你就是高考赛场上的詹皇》的文章,其中详细讲述了詹姆斯在xx年率领骑士队逆转夺冠的心路历程。作为一个篮球迷,没有经历神的年代是一种遗憾,但皇的降临缺少这份遗憾远逝。过去的偏见,皆因这一次的亲自目睹而就此改变。当我从解说嘴里听到;你能相信这是一个打了48分钟的男人嘛!那一刻,我的心如同感受到了一次地动山摇般的震撼。
所谓听天由命,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绝望。这是在阅读《瓦尔登湖》时所令自己记忆犹新的一句话。这在詹姆斯超人一般的发挥下,这在牧羊少年直击内心的审视下,更加深信不疑。岁月虽静好,现实却不安稳。全力以赴,你也能成为自己行业的詹皇,也能找到属于你自己的宝藏。
《战马》这部电影非常震撼人心,我看到了什么是坚强,什么是勇气。
这部电影讲了艾伯特买下了一匹马,名叫乔伊。艾伯特把它训练成了一匹农马用来耕地,想种粮食换钱抵账。但这匹马还是因为残酷的战争被掳走了。在第一次战争中乔伊被德国人俘虏,把它交给了艾米莉和她的爷爷。不久,这匹马又被拉去拉大炮。在战争中,乔伊发现它的朋友——托桑普死了,结果跑进无人区被铁丝缠住受了伤。最后与艾伯特重新相逢,真是一波三折。
看了这部电影,我很佩服这匹马的勇气,为了重新回到艾伯特身边,在战场上不顾生死地飞奔。一次它为了找它的主人,绊倒在铁丝网中,被一个德国人和一个英国人发现。因来得匆匆,双方看着这横七竖八的铁丝网,无能为力。只好向自己边的战壕喊:“有没有钳子?”这时,大约有七八把钳子飞了过来,“咣”的一声砸在水潭中时,我忍不住会心一笑,士兵们似乎为了这匹马忘了彼此是敌人。
我也很感动,感动的是乔伊与艾伯特重逢时,乔伊已经得了破伤风。艾伯特不顾一切地想把乔伊治好。一位军官阻止了他,但好心的兽医为了治好乔伊,让艾伯特无时不刻地守护在乔伊的身边,帮它养病。几个星期里,乔伊被关在马厩中,艾伯特天天喂食物给乔伊,直到它恢复健康。我觉得艾伯特这种“只要努力,就有希望”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
像《战马》这样的动物电影还有很多,《忠犬八公》、《导盲犬》,有机会我都要好好的看一下。
寒假里,我看了很多好看的课外书,其中,《小战马》是我最喜欢看的。
小战马其实是一只小灰兔。因为这只小灰兔跑得非常快,能胜过任何一只兔子,就像一匹快马一样,又很聪明,所以大家都叫它小战马。
书中的故事情节非常紧张,扣人心弦。猎人们想方设法想抓住小战马,可它却毫不费力地躲过了重重危机。
小战马,我真佩服你!你以你的智慧、速度和勇敢躲过了猎人的重重追捕。你真是兔族中的英雄啊!我也要像你一样,以后遇到问题多动动脑筋,以自己的聪明和勇敢战胜一切困难!
乔伊是一匹马,它在农场的最后一个夏天,主人艾伯特开始骑着它去放羊。
它渐渐熟悉了教区的每条巷子、每棵树叶婆娑的橡树、每扇咣咣作响的大门。它们会在水花飞溅中穿过因诺森特矮树林下的河流,还以闪电般的速度飞奔到远处的费尔尼山的山坡上。
他不和它说话的时候,就一直吹口哨或唱歌。他的口哨声它永远不会拒绝,也永远不会忘记。它一听见他吹口哨就跑过去,这样做并不是出于顺从,而是因为它总想和他待在一起。
但是,战争开始了,他们不得不分开。
《战马》是一本很有名的书,作者是英国的迈克尔、莫波格。他通过对一匹生活在战争时代马的描写,讲述了战争的残酷,让人们要珍惜今天的和平生活。
我读了这本书有很多感慨。首先,体会到了战争的残酷无情。战争毁掉平静的生活,让乔伊失去了几位待它好的主人和它的马朋友托普桑。
书中的弗里德里克感叹道:为什么这战争要毁掉一切漂亮美好的东西?
其次,我感受到艾伯特对乔伊十分关爱。艾伯特和乔伊亲切到如同一人不可分离。他们彼此之间感情深厚,相互都能听懂对方的语言,感受到对方的心情。
战争开始了,主人不想让它走。战争结束后,已经过了几十年,只要有千万分之一的可能性,他也要去找乔伊。
最后,战马乔伊和它主人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感动了我值得我学习。为了打赢战争,即使是浑身是泥,到处是伤,累得跑不动,也没有抱怨或偷懒。这种精神是我们这代生活在和平时期的人不可缺少的。
点评:文好字不多,这是一篇很感人的读后感。维扬誓言小学注重学生们的阅读能力的培养,且十几年如一日,非常难得,让学生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
我没看过原著,但看过电影数遍,为片中人和马遭逢乱世的拼搏与挣扎感动,数次潸然泪下。当乔伊为了冲破封锁,被铁丝网重重勒住病深深陷入肉中,像看电影的人在疼。两方原本敌对的战士因为要拯救一匹身陷重围的战马而停歇战火,甚至相互协作,展现了人性的善良。当乔伊听出了主人的哨声,再一次深深感动着我,人和动物的共通,是那么得温暖明亮。忘记一个印记要多久?记得一个信息要多难?人瞎了,马瘸了,但却找到了彼此。愿世间不再有战争,也愿人类和万物和平共处
一战前的英国德文郡,一匹漂亮的小马驹降生了。他是一匹枣红马。在他的额头上有个白色的十字架。它很快的吸引了一个名叫艾伯特的小男孩的全部注意力。他只要一有空就在田野上看着这匹小马驹寻找食物。恰好,在一次拍卖会上,这匹小马驹被一个醉醺醺的中年人买走了这个人就是艾伯特的父亲。他给这匹小马驹取名叫乔伊。就这样,乔伊被带到了艾伯特的身边。艾伯特很喜欢乔伊,他教乔伊吃马料,识别主人的声音,还教它跨栏,跟它玩儿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艾伯特的父亲急于筹钱交田租,不得不把乔伊卖给了正在买马的尼科尔上尉。尼科尔上尉带着乔伊去了训练场。在那里,乔伊认识、结交了一个朋友黑珍珠托普桑。没过多久,乔伊和黑珍珠跟随着骑兵们参加了对德国军队的突袭行动。没想到德国人早有防备,英国骑兵损失惨重。尼科尔上尉也因此阵亡。乔伊和黑珍珠也当了俘虏,被带到了德军的领地。因为德国的伤员特别多,所以他们就让带回来的马去帮忙拉伤员,把伤员拉去医院治疗。那里的人都对乔伊和黑珍珠不怎么样,不过有一个名叫艾米莉的小女孩和她的爷爷却十分关心它们、给它们吃新鲜的燕麦。但是因为某些原因,它们又被带去拉又大又沉重的大炮。这份活儿非常辛苦,一匹又一匹马因为过度劳累,最终挣扎不起来而被带队的军官打死。乔伊看到黑珍珠累得不行,曾主动代替黑珍珠去承担拉大炮到山上,导致自己也累坏了。但是,残酷的战争似乎要摧毁人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乔伊的努力并不能改变黑珍珠的命运。在日复一日的过度劳累中,黑珍珠不幸心脏病突发,悲惨地死在了行军的路上。乔伊伤心欲绝,它在战场上疯狂地奔跑着,似乎要用奔跑来释放自己所有的悲伤。这时候,英国人的坦克冲了过来,乔伊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怪物。慌乱之中它闯入了两军对垒的无人区,被复杂的铁丝网缠住了,受了重伤。他被铁丝网困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才被英、德双方的士兵发现了。令人吃惊的事发生了,刚才还在拔枪对峙的英德双方士兵,此刻却暂时放下了仇恨和战斗,而是携手共同努力,把乔伊成功地救了出来。但现在又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双方的士兵都想得到它,于是双方用抛硬币来决定乔伊的归属。不用说大家也能猜到,最后乔伊给获胜的英国人带回了自己的阵地。
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这时候,艾伯特已经长大了,他也去参了军,更巧的是他刚好就在前线军队里,并且因为在战斗中受了德军毒气弹的攻击,双眼暂时失明,被迫住进了战地医院。此时,被救回英军阵地的乔伊也被送到了战地医院,战士们希望军医能够想想办法挽救奄奄一息的乔伊。战地医院的伤员非常多,医护人员和药品都不够,军医官看到乔伊伤势严重,而且又只是一匹马,犯不着为了一匹马而浪费宝贵的医疗资源,于是命令警卫打死乔伊,解除乔伊的痛苦。当警卫正准备开枪时,艾伯特出现了。虽然此时艾伯特看不到任何东西,但他凭本能认定这匹马就是乔伊。艾伯特用只有自己和乔伊才明白的口哨声,和自己对乔伊外貌的准确描述,终于让大家相信,这匹奄奄一息的马就是艾伯特寻找了很久的伙伴。所有人都被艾伯特与乔伊的友谊感动了,军医官也破例命令医护人员参照英军士兵的条件去尽可能地治好乔伊。经过一段时间的的治疗,乔伊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漫长而血腥的战争终于结束了。艾伯特以为自己可以带着乔伊返回家乡了。可是,官僚主义的军官却要把军营中剩下的马都拍卖掉,因为没有战争就再也不需要它们了,乔伊也在被拍卖之列。愤愤不平的士兵们纷纷捐出了自己的钱给艾伯特,为的是让他买回乔伊。但是在拍卖场上,艾米莉的爷爷却花了更多的钱把乔伊买了下来,只为了告慰已经在战争中死去的孙女艾米莉。心碎的艾伯特只好放弃,谁知艾米莉的爷爷听完艾伯特和乔伊的故事后,却成人之美,慷慨地把乔伊还给了艾伯特。故事的大结局是艾伯特骑着乔伊返回了自己在英国德文郡的乡间农场。
《战马》这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我从中感受到了人与动物之间宝贵的友谊。在残酷的战争当中,总有一些美的东西在闪烁。记得为了找回乔伊,艾伯特勇敢地参军了;记得在拉大炮的时候,乔伊看见黑珍珠特别累了,就更加用力的拉,就是为了能让黑珍珠轻松一点;记得在战地医院里,当艾伯特认出乔伊时,他激动不已《战马》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是多么的可贵,即使是在残酷的战争中,也能创造出惊人的奇迹!同时,《战马》这本书也让我感受到了战争的残酷,和平的珍贵。我们现在生活在和平的国度,一定要懂得珍惜!
马,自古以来就受到了许多人的喜爱,美好吉祥,让它的形象绘与吉祥图中,独立不羁,是人们自由精神的寄托。但是我最敬佩的还是马默默无闻,不求回报,忠实可靠的精神。
马,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它从来没有为自己着想,毫无保留地把自己所有的力量为人类服务,甚至付出宝贵的生命亦在所不惜,只要主人需要它时,他就义无反顾地为主人赴汤蹈火;在战场上,马勇往直前,配合主人英勇杀敌,当主人面对危险时,它竭力保护,直到战死沙场为止,这好比一名英勇的战士。
还记得前几天看过一部电影叫《战马》,这真是史诗级的电影,经典中的经典!让人热血沸腾,也让人热泪盈眶,当艾伯特刚训练乔伊时,乔伊便成了艾伯特最亲密的伙伴,他们一起奔跑,一起玩耍,但当金钱不够,艾伯特的父亲要卖马时,艾伯特的不舍把他与乔伊之间非同寻常的友谊展现的淋漓尽致,但是艾伯特与乔伊之间缘分未尽,在大战中乔伊不畏险阻,在战场之间奔跑,就算被铁丝网缠住也在坚持不懈地挣扎,这段惊险的经历,让我不禁呼出声来,这匹马为何要在许多危险中向前奔跑?我想这就是信念吧,想要逃生的信念,想要找到主人的信念。
影片末尾,艾伯特就算蒙着眼睛也能认出乔伊,这何尝不是一种浓厚友谊的体现,他们之间的友谊早已超出了普通的友情,他们彼此已成为对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影片结束了,这个故事最大的亮点不是剧情,不是演员,而是这匹马,乔伊在电影里的真情流露会让人感觉它不是一匹马,而是一个真正的人,它与艾伯特的友谊,跨过了战争的阻碍,正是他们的这份友情,感动了大家。我忍不住落泪,乔伊是一匹忠诚又英勇的马。
马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去赞扬,去歌颂,去传承,去延续。马,人类无言的朋友。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小战马。
小战马,并不是一匹马而是一头长耳兔的名字,因为他跑得快,头脑聪明,还有有无与伦比的勇气和胆量,常常把讨厌的猎狗玩弄于股掌之间,才有了这个名字。在一次镇上的野兔大围剿时,它被抓住送到了跑狗场上,成了赛狗们追逐的目标。但伟大的小战马从来没有被抓住过,让猎狗吃尽了苦头,成了赛狗场上的英雄。后来,他在发号员米盖的帮助下回到了故乡的紫花苜蓿丛中。对勇者的钦佩与赞美是不分种族的,人类并不比动物高贵,相反,在与动物的关系中,卑鄙下流不讲信义的,其实是人类。米盖为小战马争取到了跑赢十三次就获得自由的权利,管事的却为了自己的私欲出尔反尔。非但让带伤的小战马出赛,而且在没有胜机的时候派出了第三和第四条猎狗。小战马被-逼得疲于奔命,竞赛时间到了,米盖发疯似地冲进赛场,因为他知道小战马将按规定被杀死。但是意想不到的是米盖被赶出了场地,但负责开枪的人却误伤了猎狗,聪明的米盖趁着混乱救出了小战马,并放弃了工作把小战马送回了故乡。
读后感《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讲述了一个追寻梦想味的故事。
主人公少年圣地亚哥做了一个冒险的梦,梦到了自己在金字2024塔旁的沙漠里埋着一批宝藏,所以决定卖掉羊群,前往金字2024塔完成梦想。
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每个人都有梦想,在追寻梦想的道路上一定要坚持下来,不要轻言放弃!
追梦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少不了的挫折,但是一定要坚持下去,哪怕有时候会疑惑的问自己: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他是你的梦想啊,因为梦想不是不靠努力就获得的,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梦想一定不要轻言放弃,如果为了一点小打击而放弃自己梦想的人,是永远也不会实现梦想的。
梦想,有的简单,有的难。
圣地亚哥并没有因为自己是个放牧人而放弃自己的梦想,他敢于尝试,敢于挑战自己之前所做不到的,他坚持不懈,他努力追梦,最终完成了自己的梦想!
我们要学习圣地亚哥,做一个追寻自己梦想的人。
读书对于我们来讲,是一辈子不间断的事情。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写一篇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读后感是记录人们对于一本书的阅读见解和心得。写读后感应该抓住书籍的哪些精髓来写呢?经过搜索和整理,小编为大家呈现“读后感参考:孔乙己读后感万能版”,仅供参考,希望能为您提供参考!
读罢《孔乙己》,鲁镇的咸亨酒店的格局大样子摆出来了,孔乙己那瘦高身影,破旧的衣袍也历历在目。但他的样子,总是摸不清楚,只是一个灰色的残影。
孔乙己,我实在是搞不清他是否是科举制牺牲品,还是他自己不争气。可就算他不值得可怜,但他那种在短衣主顾面前的摆架子,又被问的张口结舌的尴尬,还有对下一代的关心,足以使他成为一个显著的人物。
文豪的文章我是读不大懂的,一度怀疑孔乙己和“差不多”先生一样是中国人劣性根的代表,还讥讽过这位孔大人,这位“上大人孔乙己”。但现在看来,那时真是太聪明了。它是悲哀的化身!
让人说不出来什么味的文章才是好文章。如此看来,孔乙己的命运似乎捉摸不定。把舵的不是他,而是八股文。幸亏我们再与八大爷无缘相识,也与八大爷素昧平生,不然要出现上万个孔乙己了。
这也是我不由得笑了。孔乙己给我们做了个“贡榜样”,也使统治者有了个提醒。对于他自己,不值;对于我们,太值了。
此文又捉摸不透。孔乙己真是一个牺牲品:受丁举人的毒打,别人的嘲笑,孩子的“无赖”。他的负担太重了。
真是“多乎哉?不多矣”。如此一个会“回”“囬”“囘”多种写法的人,竟不能飞黄腾达,大概也是科举制、八股文作祟的功劳吧。
可孔乙己要放在现在,必是抢手的“高素质”人才(如果不看学历的话)。但也有可能跌落深渊---没有人喜欢这种古怪慵懒的人。所以,孔乙己,他本身就是一个不确定的人物,他身上有两种极端的可能,真可怜。
我仿佛看见了他,瘦长的脸,脏乱的白胡子,满脸皱纹,还有些伤痕。一个人牵着一匹瘦马,向夕阳方向走去。
可我们不会,我们比他幸运。
至于孔乙己------它大约的确已经死了。
学习了《孔乙己》这篇文章,我才发现鲁迅的文章并不是我已开始看的那么平淡,没有什么内容。最初读的时候,我只是觉得孔乙己很可怜,除此之外,便没有什么感受了。深入学习才发现,这篇文章蕴含的内容很多,鲁迅写的时候并没有突出表达,而是让读者慢慢领悟的。这种写作手法需要一定的文化积淀和内涵。
学习完这篇文章,我总结了以下三点:
1。当时人们不团结一致反抗压迫他们的黑暗社会。
2。当时的科举制度促使“好吃懒做”“嘲讽看不起劳动人民”的思想。
3。当时人心冷酷无情,互相嘲笑,喜欢做看客。
鲁迅的写作手法总是含含糊糊的,需要细心品味,才能看懂并体会其内在的深意。譬如:
“他身材高大”可以看出孔乙己有生活能力。
“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满口之乎者也”“长指甲”能看出孔乙己自认为自己是读书人,看不起劳动者,侧面反映各当时科举制度的腐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我们不应该只盯着读书这条道路。
“又脏又破”可以体现出孔乙己懒惰和贫穷。
这篇文章人物描写也很细致:
“样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长衫主顾。”“参水也很难。”“掌柜见了孔乙己,也每每这样问,引人发笑。”
这几个选文,可以看出掌柜做生意不诚实,给的茴香豆少,苛扣份量。
从四次笑声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中国人的一种看客心理,都爱看别人的笑话。冷眼旁观,不肯帮助别人,只会互相嘲讽,不知道团结一致,共同对抗敌人。可笑而可悲!
但愿封建科举制度的气息,能够现代教育制度里越发越散。孔乙己的命运已经警告着后人不要再成为下一个孔乙己了!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通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内容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助,相反只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现在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己身边的生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让我们接受以前的教训,面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神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题记
假期里,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每次他到酒店,别人说他又偷了书,他就争辩说自己是读书人,读书人窃书不能算偷。后来过了好久,孔乙己都没来酒店,原来他偷到举人家被打断了腿。过了一段时间,孔乙己拖着断腿蹭着来到酒店,掌柜说他偷书时,他没有再争辩,只是恳求掌柜不要提。后来,孔乙已就再也没有来,死了。
这篇文章真实地反映了清朝末年最底层平民的生活。在那个时代,有很多像孔乙己一样的穷人,他们受封建社会的剥削压迫却不敢反抗,命运十分悲惨。我觉得鲁迅先生文中表达了对他们的同情,同时对腐败的清政府进行了批判。
鲁迅先生的文章都很深奥,这篇文章我也不是很懂。不过有的描写我觉得还不错,我多读几遍就能慢慢理解一些了。大家也可以试一试,读一读。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回字有四样写,你知道么?”“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前一句话我们还觉得这个人经纶满腹,可从后一句话竟让我们感觉到这人是个疯子,没错,这个人就是孔乙己,诞生于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
在我看来,孔乙己是个悲剧。寒窗数载,所学的知识得不到周围人的认可;致书以观,却因偷书被人毒打;曾有工作,却又弄得一个顾客也没有了。最后,他只得在平静中离开这个并不适合他的世界。
他悲剧是有原因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他虽然深受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但是受害的不只他一人,为什么偏偏孔乙己悲惨一生呢?范仲淹也收到了科举制度的毒害,但他却为后人留下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千古名句;这个社会并不认可他,可司马迁也在不认可他的社会完成了《史记》。迂腐,懒惰注定他将一事无成。为了显示自己的多才,他故意满口之乎者也;他又自命清高,宁可让长衫又脏又破也不愿将自己归类于“短衣帮”;明明偷了人家的书,却始终辩论“窃书不算偷”;为了显示自己的阔绰,仅仅九枚大钱也要一一排出;他虽能靠写字混口饭吃,缺又因好吃懒做而穷困潦倒,天知道他喝酒的钱是自己挣得还是偷书赚的。直到生命的黄昏他才醒悟,终于却又不得不放下读书人的架子,做一个普通人。此时面对众人的讥笑,他终于不再辩驳,而是恳求人们将此事略过。最后一碗酒的四文也是直接放在了我手里,不再一一排出。
“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句话揭示了孔乙己悲惨而亡的必然性,他这样做,只会悲惨一生,一事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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