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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范文(精选)。

常言道:“想见读书头已白,隔溪猿哭瘴溪藤。”在校园里,我们阅读过许多书,我们经常会在读完一本书后写下一篇相关的作文,用来记录读完文章后的一些所收获的心得体会,如何才能将读后感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范文(精选),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一生中能遇到多少好的电影、书籍,或者说对的人,不多。这些都不是物质上的,而是精神上产生了共鸣,这就是胜过金钱的精神食粮,也是这个社会匮乏的一个东西。很幸运我最近就得到了一份这样的精神食粮,《且听风吟》中谈到人对生活的领悟要及时地记下来,那就也让今天我的这份感悟永远留在我的岁月中吧。关键字:家庭教育;成长;种族歧视;正义;良知;人性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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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主角是一种鸟,她是生活的歌唱家,对生活充满着热情,她叫知更鸟。书中有许多知更鸟,比如隐居、闭门不出但充满善良的”怪人”阿瑟先生;比如勤劳淳朴的黑人汤姆;再比如“我”的正义、彬彬有礼的父亲,做着大家不敢做、不敢改变或者不想改变的事情;再比如那些善良纯真的孩子。知更鸟都有一种善良的品质,对自己的生活有着自己的向往,或是不想被打扰,或是安分守己过着平凡的生活,或是坚守着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又或是孩子们的天真无邪,不带一点对生活的悲伤。而恰恰很多这样的知更鸟被杀害了,文中的汤姆就是一只由于被白人迫害而放弃生的希望的知更鸟,就这样,有人把他从静谧的生活中硬生生扯到了聚光灯下,成为检验良知和残缺的法律谁更胜一筹的牺牲品,他是一个黑人,由于白人女子为洗刷自己曾经示爱黑人的耻辱(这是个人深深的种族歧视,是一种变态心理)而将黑人告以强奸罪,而戏剧化的结尾就是虽然事实摆在了所有人的面前,黑人应该无罪释放的时候却最终以有罪判处,这就是当时种族歧视深深的一个烙印,在法院一个理应充满正义的地方,却还是抵不过那纸破败的法律条文,最终汤姆看不到任何生的希望选择逃狱而被枪毙,当时狱卒也仅仅把它当做一个普通的黑人罪犯罢了,到此这只知更鸟被杀害了,尽管“我”的白人父亲守着良知顶着人们的议论纷纷坚决当汤姆的辩护律师给汤姆以希望,但最后还是绝望压倒了自己生命最后一根稻草。文中最后两个孩子也差点被报复为黑人辩护的父亲的“社会残渣”杀害。

再谈到贯穿主线的家庭教育,文中的父亲用自己的行为给孩子们上着生动的成长课,比如对两个孩子的不偏不倚,比如对孩子们礼貌对待长辈的教育,比如从不谈当年勇的谦逊,比如只有自己做事问心无愧、以身作则才能让孩子信任你,信服你。这是润物细无声的家庭教育,不轰轰烈烈,就这样孩子们健康地成长着,很懂事,依旧那么热爱生活,依旧那么善良。知更鸟是平凡的,也是伟大的,并不因种族而打上下等人的烙印,这是社会的光芒!!!(呼啸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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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1000字五篇(读后感范文)


整本书都是平常抽碎片时间阅读完的,每读完一个阶段你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孩子的正义纯真,孩子的不断成长,见证了那个社会。前半部分以家庭教育为主,中间部分是突出欧洲种族歧视现象的根深蒂固,直到文章结束,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将本书取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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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更鸟这种鸟在他们国家是被保护起来的动物,他们总是唱着优美的歌声旋律,从来不破坏庄稼,所以猎杀知更鸟是违法的。

而在本书中的主要人物关系中,黑人汤姆,就是那只知更鸟。他安守本分、乐于助人,白人尤厄尔撒谎陷害他,可最后在审判上永远是白人取胜,最后汤姆死了。

迫害汤姆的尤厄尔在小说中充当的就像一个麻雀的角色。迫害完汤姆他不甘心,要去报复律师阿迪克斯的孩子,因为律师阿迪克斯一直是站在黑人汤姆那边,这个时候另一个知更鸟角色“拉德利”的出现才阻止了这场厄运的发生。

拉德利在整篇文章的一个角色,是一个怪人,不说话不出门没人知道他在家干什么。但从来不给这个小镇上增添什么麻烦,长年累月隐居在自己的小黑屋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导致律师阿迪克斯的孩子们对这件这座房子都充满了深深的恐惧和幻想。经常想象怪人拉德利会不会是一个怪物?

当时间一年一年过去,孩子们却慢慢跟这个从未谋面的怪人那个人建立起了深深的联系,门前的一棵橡树洞里,他们接受过拉德利送来的礼物糖果、皮筋、两枚徽章和口香糖,当然,他们怀疑过是怪人拉德利放的,还为杰姆缝好了被栅栏撕破的裤子,有一天橡树的树洞给封了起来,男孩杰姆伤心的哭了起来,虽然从未谋面,但他们之间已经建立起深厚的联系。

孩子们的爸爸,律师阿迪克斯是一位三观很正、行为规范言行一致的爸爸,孩子们是他的一切,他想把世界上所有最好的观念、善良美好都教给孩子,让孩子心中去保留那份最真诚的善良和美好。

对儿子杰姆,他说,“我一直努力把自己活得堂堂正正,能够直视他的眼睛……杰姆最先看的人是我,然后才去看别人。”

那个恐怖的晚上,在那个监狱门口,他教育两个孩子:“带枪就等于邀请别人来射你。”

甚至面对仇人的伤害,他只是对孩子们解释道:“他总得找人出口气,我宁愿他的发泄对象是我,而不是他的那一屋子孩子。”

当时的欧洲种族歧视严重,可他们选择了做那一小部分人,成为同类白人当中的反派,他告诉孩子们:生而为人,身体里流着同样的血液就应该受到同样的尊重和平等对待,坚持心中那份纯粹的善良。这是我觉得作为一个父亲最高贵、智慧、最难能可贵的一面。

到最后因为尤厄尔要去迫害律师的孩子(杰姆和斯库特),这个时候拉德利冲出了他多年隐身的房间救了孩子,没错,是拉德利杀了尤厄尔,但因为夜里一片漆黑,加上尤厄尔是那只麻雀,所以镇上所有的人都想让这件事情就这样过去,那只麻雀他该死,一命还一命。警方也求着律师阿迪克斯不要再去追查此事了。可这位父亲想着不去管这件事情的话跟他一贯言行一致的作风违背,他不想让自己的女儿觉得她在撒谎,所以内心痛苦万分。这时候女儿斯库特对爸爸说:这就好像杀死一只知更鸟。

我觉得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才明白这本书取这个名字的意义在哪,拉德利长年累月隐蔽在自己的房间当中,不给任何人添麻烦,最后他救了自己的孩子,他就是那只善良的知更鸟,但是如果你要坚持审判他杀了尤厄尔这件事,那等于就把它推在聚光灯之下,他会立刻暴毙。他是一个好人,从来不惹麻烦,情急之下杀了全镇上所有人都讨厌的尤厄尔,保护了孩子。但要是站在律师的角度他就是一个杀人犯。

如果不停止这场审判那么会出现的结果就是:永无止境的审判!

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和知更鸟的命运一样,并没有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引人深思。一个人或者一个民族,如果不能从愚昧、偏见、固执,走向文明、公平、理性,那么这个人或者民族是没有希望的,连真善美都不能得到赞美的民族,正义又怎么能伸张?

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杀死一只知更鸟。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今天,利用闲暇的时间,阅读了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其中深刻细腻的写作手法和近乎完美的主人公阿迪克斯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条黑狗在夏天的日头底下备受煎熬;套在大车上的骡子瘦骨嶙峋,站在广场上热浪滚滚的橡树荫下,甩动着尾巴驱赶苍蝇。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女人们中午之前洗一次澡,下午三点钟睡完午觉再洗一次,等到夜幕降临,扑过爽身粉的女人们一个个浑身上下汗湿甜腻,就像撒了糖霜的软蛋糕。”这是一处关于“闷热”的细节描写,用黑狗、骡子、男人、女人这种很生活化的场景构成了一幅闷热无比的画面,特别是“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中“挺括”“软踏踏”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表现出热的程度之深。再加上“不到九点”这一时间点,就更加突出当时的燥热了

“石子路上每响起沙沙的脚步声,都像是怪人拉德利来伺机报复;黑夜里每传来一个黑人的笑声,都像是怪人拉德利在路上游荡,来抓我们;昆虫在纱窗上发出扑棱棱的声响,是怪人拉德利正在发狂地用手指撕扯铁丝;窗外那两棵大楝树也不怀好意,摇摆,盘旋,如同恶魔附体。”这是两个小主人公在夜闯怪人拉德利家后,狂奔而出的心理描写。沙沙的脚步声、黑人的笑声、扑棱棱的声响、大楝树摇摆、盘旋种种声音汇合在一起,让读者身临其境感受到那种处处害怕的氛围。脚步声、笑声、扑棱棱声、树摇摆声本来都是无生命的物体,都是稀疏平常的大自然声音,是小主人公内心的恐惧让他们一个个都被赋予了可怕的意义。

“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嘴角闪荡着一道口水,像冰川一样缓缓下滑,落进她下巴周围深深的沟壑里。她的脸颊上星星点点地布满了老年斑,黯淡的眼睛里嵌着两颗小小的黑色瞳仁;手上疙疙瘩瘩长满了瘤结,指甲根部的糙皮好长好长,把指甲都盖住了。她没有戴下面的假牙,上嘴唇显得格外突出。她时不时地用下嘴唇去抿上嘴唇,下巴也跟着往上提,这让那道口水淌得更快了。”这一段分别从脸色、嘴角、下巴、脸颊、眼睛、手、嘴唇对杜博斯太太进行了形象的描写,“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这里非常的形象生动,脏兮兮的枕头是生活中常见的事物,很容易就能产生联想。特别是动词的选择“闪荡、缓缓下滑、布满、嵌着、长满、抿、提”等将杜博斯太太衰老、虚弱的样子刻画的淋漓尽致,尽显细节感。

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平和、智慧,懂得克制的人。当斯库特不解的问,为什么不能和同学们一样称呼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只是淡定的说:“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多么睿智的回答;“她说阿迪克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掏出手帕擦了擦脸,站在那里任由尤厄尔先生破口大骂。骂得难听至极,打死她也不会重复。”文章多次出现,阿迪克斯淡定、超然地面对他人对他横加的指责和嚣张跋扈的挑衅。我想这就是一个“圣人般”的形象,面对别人的非议甚至暴力,还能够从他人的角度出发,不仅能够忍受,也能够理解,这是何等的非一般的境界。“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事实”,阿迪克斯对于这个复杂的世界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他看到了世界的虚无和繁杂,他知道一件事需要剥离层层的包装才能达到本质,他知道必须有一双智慧的眼睛才能拨开云雾看到太阳。

“灵魂、热流、咒语、秘密符号,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这些阴影就像晨雾一样在太阳的照耀下消失无踪了。”文中的斯库特和杰姆在父亲耳濡目染的教育下慢慢长大,哈珀·李“黑人民族文化意识”也在不断的觉醒。阴影终究散去,光明终会来临。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题记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吴萱)

2024的最后一周,我终于良心发现,认真读完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

小说以一个小女孩斯库特的口吻,讲述了20世纪30年代初美国巴拉巴马州梅科姆镇发生的故事。此时的美国处于大萧条时期,黑人仍遭受着普遍的歧视和压迫。

小女孩的口吻和语气非常幽默自然和真实,书中每位人物的形象都能跃然纸上。

斯库特和哥哥杰姆从小便失去母亲,由父亲阿迪克斯抚养长大,家里还有一位黑人保姆卡波妮。

阿迪克斯是位白人律师,非常善良温情,他对孩子的教育始终是不慌不忙,循循善诱,从小便在孩子心中种下了民主平等公平的种子,教他们尊重所有人。

而刚看小说时,我差点以为卡波妮是他们的后妈,因为她对两个小孩的管教非常严格和有技巧,让两个孩子从生活中学会做人的基本常识。

读这本书,其实也是在跟随着斯库特和杰姆慢慢长大,跟着他们一起慢慢理解大人世界,慢慢走出稚嫩的内心。

小说主要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关于有精神问题的神秘邻居拉德利的故事;另一条是关于黑人汤姆被诬告,由斯库特的父亲阿迪克斯为其辩护的故事。

在阅读中,第一条线逐渐隐形,而在小说结尾处再度出现,与第二条故事线共扣一个主题,形成一个升华点和泪点爆发地。

阿迪克斯身为白人,努力为遭到白人少女及其父亲诬陷的黑人汤姆辩护,却因镇上种族歧视的偏见辩护失败,最终汤姆惨死。而怪人阿德利足不出户,却与斯库特和杰姆悄然结下友谊,在小说结尾的关键时刻救下兄妹二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两个最大的感受是温情与无奈。

我感动于阿迪克斯对孩子的教诲,他始终给孩子最好的示范,始终让孩子以善良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感动于阿迪克斯作为白人律师为正义振臂欢呼,在法庭上为汤姆全力辩护,即使这一战线上的拥护者寥寥无几,胜诉几率很低;感动于怪人拉德利对斯库特和杰姆兄妹的默默守护,而最终阿迪克斯和警长赫克也为了保护拉德利这一只“知更鸟”作出努力。

我无奈的是阿迪克斯的努力终究抵不过深植于白人心中的种族歧视,阿迪克斯为汤姆尽力辩护后汤姆父亲送来的礼物更是让我觉得痛心,他们用这样质朴的方式来感激阿迪克斯所作的努力,而自己只能默默忍受种族歧视带来的不幸。

“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善良无辜的人。知更鸟什么都没做,只不过是一种最早报晓的鸟儿,又是最后唱小夜曲的鸟儿。它鸣声婉转,曲调多变,它既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除了专心歌唱,什么都不做。而人们却对其无端的残害。”

感谢2024遇见的最后一本书,如此震撼人心,如此发人深省~

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天生就是来为我们做那些不讨人喜欢的工作。阿迪克斯就是其中之一。

作为一名律师,他为黑人辩护,不顾流言对抗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明知结局,但在良心上他并未选择从众;作为一名父亲,他教导一双儿女,没有礼教、没有敷衍,而是引导他们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感受着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而这些跟知更鸟有什么关系呢?

故事是从一个六岁小女孩的视角展开,前半部分平淡无奇。只是孩子们的童年生活,充满好奇与恶作剧。就像我们小时候,总会好奇附近的某处空宅子,渴望离开校园撒野于大自然,困惑一些似懂非懂地流言蜚语,也恐惧那些奇怪的人和外面未知的世界......

至少在读完第一部分,我只得到这些信息——知更鸟和蓝冠鸦不同,它们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

然而,随着故事推进,终于拨开云雾见青天,方才明白文中说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所谓何意,因为知更鸟就是善良的化身啊。

隔壁那位不曾露面的“怪人”阿德利并不恐惧,其实很善良,树洞里的小礼物能够见证;脾气古怪的老奶奶并不是巫婆,而是在与毒瘾、顽疾做抗争之时,希望孩子帮她分散注意力,那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能够说明;黑人也不是黑鬼,并不低人一等,他们一样辛劳经营,善良可亲……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正所谓,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我特别喜欢这个父亲——阿迪克斯,尤其他在庭审时的表现。

当白人小姐在法庭上大喊让在场的每一个绅士为她主持公道时,道德就成了一种不需要人们对此作出思考的行为规范。人们倾向于与自己群落内的人保持一种“一致性”,而不是思考事情本身的对与错。

不过,这样的一种道德观,其实质意义上就是非道德的,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正义感,其本身也是伪善的。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选择从众,而是遵循了内在的良心。正是这样的正义和坚守,让人生敬。

在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阿迪克斯也很出色。当姑姑要对孩子们回避某些敏感话题时,他却说既然孩子们已经处在这样的环境里,就该学会怎样面对;当面临疯狗来袭的危险时,他也能毫不犹豫举起早已不碰的猎枪;当女儿问他“痛恨希特勒总可以吧?”,他的回答是——痛恨任何人都是不可以的。正是这样的风度和宽容,让人感动。

小女孩是幸运的,她所困惑的都有了回声。

阿迪克斯是明智的,他允许孩子看见罪恶与丑陋。

因为故事讲述的是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方小镇,有它的时代特征。小女孩曾问——“为什么邻居那么痛恨希特勒,转过身对自己家乡的人却那么恶毒呢?”,答案是——因为你是孩子,没有见过大千世界,思维推理没有受到太多干扰,所以能理解白人带给黑人的痛苦。

回看今天,我们或许终其一生都不可能遇到像黑人、同性恋、宗教信仰等问题,但这不能否认我们没有偏见,甚至歧视。想想从孩提时代一路走来,经过世事洗礼,是否也曾融入过那些似是而非的“一致性”,让自己的选择合理化呢?明知这种“一致性”就是一种合理的偏见,是否也曾欺压甚至杀死过一些知更鸟呢?

再想想是什么样的家庭环境教养出暴戾?

是什么样的教育体制抹杀了想象?

又是什么样的社会风气造就了冷漠?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握着偏见的子弹,都曾指向某个无辜的生命,且不曾反思,不曾自我怀疑,因而也正在杀死越来越多的知更鸟。

一个人,未经风雨,保有纯真与善良很是容易。

难得是,不管历经多少磨难,内心都不会滋生恶意。

最后,就用一句影评结束吧——最伟大的人也无法对抗固执的偏见,但是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善意的人们心中的温柔。

诚如这般,愿我们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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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我想这是一本打动心灵的书,故事很日常,也很朴实,但是却有很多深思的空间。这是一个关于信仰、尊重、平等人权甚至对于教育儿女也具重要意义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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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人律师的一双儿女及同伴对喜欢隐居的邻居拉德利的好奇和多次窥探,白人律师发现后教育他们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并禁止他们去打扰。甚至于对于女儿邀请同班同学来家里做客吃饭的举动表示吃惊甚至想要质疑时,家里的保姆及父亲制止了女儿的举动,教育女儿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不打扰。白人律师对于因儿子的鲁莽而使得邻居要求白人律师儿子帮忙读书以便戒掉除玛卡的瘾的行为,白人律师也是选择了让儿子去承受,也让儿子明白有些人在很努力的生活,活得有尊严。

美国的种族歧视严重,黑人和白人的案件,白人都是胜利(案件的输赢跟事实无关,只跟肤色有关),白人律师为黑人强奸白人案件辩护。如果一个白人和黑人发生关系更是不可原谅,“被强奸”的白人女孩难忍寂寞,想要勾搭残疾黑人汤姆,结果被父亲发现,白人女孩无法忍受世俗的责难,只好和父亲一起说谎黑人强奸,白人律师揭开了这场谎言,让大家了解事实真相。最终陪审团考虑了很久,但还是判决黑人有罪,最后黑人还是被枪杀了。理由是逃跑,因为黑人在自己因为没有做过的事情而被歪曲事实去承担责任的时候内心很煎熬。他的家人也因为他的事情收到很多社会异样的眼神,所以他选择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对于一个残疾人,狱警完全可以不采取开枪的方式,可还是选择对残疾人开枪。也许是白人对自己世界沾上黑人气息愤怒的宣泄。

关于正义和平等,这世界上有些人,是天生为我们做出力不讨好的工作,比如白人律师、法官、警长、报社的负责人。法官明明可以选择一个年轻的,符合世俗眼光的律师来为黑人,但是却选择了白人律师。狱警也是多次为白人律师帮忙,协助,甚至最后选择隐瞒真相去保护一个隐居的人。报社的负责人更是,出版的刊物的真实,以及在关键时的出力。有时候很多人为迈出一步付出了背后无人知道的努力,虽然只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甚至正式通过这不断的一小步才逐渐完成一大步。白人尤厄尔虽然赢了官司,却失了面子。毕竟在种族歧视严重的社会里,多少人能忍受舆论的眼光?尤厄尔因此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开始展开报复,比如去法官家盗窃,还想杀死白人律师一双儿女,结果危机时刻邻居拉德利救了他们,最后警长为了保护拉德利平静的生活不被打破,不会因此事导致其喜爱的隐居生活被打扰,谎称尤厄尔自己摔跤摔在刀上死去。设想一下,如果一个人因为做了一件好事,而生活受到坏的影响,那是一件多么糟糕的事情。如果被大家知道是拉德利救了律师的一双女儿,邻居和县里的人肯定会议论,同时争相拜访。而拉德利想要的生活就是平静,对于他来说,要应付一堆拜访的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如果因为做了一件好事,而所有的平静都被打扰,那是多么不值得。

白人律师说过无论什么情形,我们都不要去杀死一只知更鸟,因为知更鸟并没有做出什么对我们不好的事情,只是唱歌给我们听。很触动,故事情节也多是出人意料,白人律师因为信仰而坚持,甚至和全社会白人的观念作斗争,他说不想做一个言行不一致的人,不想无法坦荡的面对儿女和自己的职业,如果只是跟其他人一样违背基本事实去辩护,他无法面对自己的真心。当然最终他没有胜利但却赢得了黑人的敬仰,通过孩子对案件审判结果的视角表达白人黑人之间的不公平,这在成人眼里的理所当然,也许只有孩子会愤怒和不满。我们能够对希特勒对犹太人的屠杀充满愤怒,却无视自己家乡人白人对黑人的恶毒。比如残疾人、傻子,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在小孩眼里的残疾和傻子等等不完美,并不是一件异常的事情,可是世俗的眼光总是异样。只有孩子才会用最纯真的眼光去看待一些在大人眼里不平常的事情,比如不平等、阶级等等。

所以也延伸出,我们为“魔鬼”辩护,在世人看来究竟是怎样的行为,是否是“反人类”,是否是“违背本心”,但是其实从律师的职业操守来看,我们只是在做自己的本职工作,是在按照自己的职业道德做我们应该做的事情,所以每个人应当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在自己的岗位上尊重别人,也尊重自己。(朱秀婷)

一只马蜂读后感(优选范文)


《一只马蜂》主要人物是吉老太太、吉先生、余小姐三人,围绕着家长催婚与相亲而展开,戏剧冲突较为轻松,语言诙谐,情节精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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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马蜂》由丁西林于1923年创作,此时,新文化运动的开展使民主自由的思想在青年间传播,婚姻恋爱自由也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新青年们反对家长的包办婚姻,追求恋爱婚姻自由。剧中的吉先生正是新青年的代表,他抗拒母亲的相亲安排,并且迟迟未结婚。而吉老太太则是旧家长的代表,她关心着儿子的婚姻状况,渴望家族的延续和天伦之乐。故事在新旧观念的碰撞中展开,描写了两个矛盾。首先是对于妻子与女性的理解,新文化运动后,女性意识渐渐觉醒。做饭还是做文章,成了新旧女性的界定标准之一,传统的母亲与新式的儿子针对着不同的择偶标准产生了分歧。其次是婚姻观念的矛盾,母亲惦念着儿孙环绕,儿子追求着自由,新旧婚恋观大相径庭。母与子,新与旧,个人与社会,戏剧冲突就此展开。

把时间的刻度拨回1923年,吉母与吉先生的正是当时的青年与家长的缩影。吉先生深受新思想的影响,新式的婚恋观冲击着传统旧式观念,面对欧风美雨的强烈碰撞,青年一方面接受着民主自由的西方思想,另一方面又同时受到来自长辈的压力。传统文化与西方思想的激烈斗争,导致社会上对于东西方思想有着绝对否定或绝对肯定的偏向,一味的偏信造成了思想的混沌与偏激,出于对自由的渴望,新青年们打破传统的桎梏,冲出旧思想的藩篱。吉先生写出了五四觉醒后新青年的反抗与挣扎,而吉老太太和余小姐则刻画了女性意识的觉醒。吉老太太作为旧式贤妻良母的代表,对于妻子的认知是传统的,而徐小姐和吉先生则有着新兴观念。关于女性的认知与标准也在这场新文化运动中占有一定席位,被压迫着的女性意识渐渐觉醒,对于当时的社会思潮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一只马蜂》虽然写于近100年前,但对于现实社会仍然有着启迪作用。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特点,在21世纪的今天,长辈的催婚依旧存在,催婚所体现的实际上是两代人婚姻观的矛盾。血缘亲情和独立自我、个人选择和社会舆论都在同时撕扯着年轻一代的观念。时代的车轮滚滚向前,社会时钟和舆论方向也在适应着时代潮流,新时期的思想变革不会如一个世纪前那般猛烈激荡,但对于旧观念的改变起着很大作用,适应现代社会的婚恋观正在形成。另一方面,女性意识的觉醒与斗争热度不减,文中所提及的做饭与做文章,映射到今天就是家庭和工作。但我认为家庭与工作不能简单地成为判断独立新女性的标准,真正的尊重是女性拥有选择的权力,且选择不会被社会和他人所累与指责,掌握属于自己而不为外人谈论的人生。(马慧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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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只道寻常读后感10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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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只道寻常读后感(篇1)

《当时只道是寻常》是安意如的一本古典诗词鉴赏集。她不做学究式的考据,而是联系当下实际,联系如今男女的爱恨情仇,以今注古,发掘今古相同的凄艳情感。如此,她的鉴赏美文受到了很大一批读者的喜爱,人们从她的作品中读到了欲说还休的话,找到了感同身受的情。

尽管他的词作数量不多,因他的身份经历所限,眼界也不算开阔,但这并不妨碍纳兰词独具真情锐感,直指本心。其中尤以爱情(悼亡)词最哀感横艳,引人共鸣。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一词《浣溪沙》,是纳兰的经典作品之一,为悼念妻子卢氏而作。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中蛰伏着多少甜蜜得刻骨铭心的记忆和哀伤。

问世人,谁能够主宰自己的出身。纳兰容若生在权贵之家,却不能选择自己的心仪对象。尽管妻子温柔娴淑,但也是与自己心仪的女子有所差距。对于妻子的感情,最多是怜悯。忽然觉得古代权贵之人很可怜,自己所能拥有却不是自己想要拥有的,面对的不仅仅是父母的媒妁之言,更为重要的是那恐怖的三从四德。可是现代人又有多少人希望入主权贵之家,享受日荣华富贵,宁愿坐在宝马里哭也不愿坐在单车上面欢笑。可悲的不是时代,可悲的永远都是凡人。

前不久,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我梦到自己的另外一半。或许有些可笑,但是其实也反映了自己渴望一份真挚的爱情。但是,现实中并不是那么的随心所欲就可以碰到自己心仪的。碰到了,人家会为你驻足吗?经常听人家说,怎么也先表白了,即使后悔,也是自己起码曾经努力过。但是,表白是你的权利,不要忘了你的表白会给别人带来怎样的烦恼。幸运的话,两者甜蜜的走到一起,不幸运的话,以后见面会是多么的尴尬。还不如小心的把这份心意埋在心底!

初三的时候曾经喜欢过一个男生,现在还是保持着这种感觉。自从高一之后就很少来往了,连网聊也几乎没有了。但是,我一直在默默的关注着他。年少的感情很单纯,单纯到可以心里埋着一份情感变可以应对所有的困难,当然,条件是这种感觉一直保持着。

沉思往事立残阳,当时只道是寻常。对啊,世事何时是你想怎样就怎样,在无能为力时,接受就行了。不接受又怎样?没有怎样,你自己一个闷着而已。退一步,前面还是会看到康庄大道的。

当时只道寻常读后感(篇2)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

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这是出自纳兰容若的一首《浣溪沙》精品小词,而我本人对纳兰容若的个性知之甚少,尤其是对他的诗词更是了解的不多,对他真正深入的认识,去走进这位清朝初期年间的一代多情才子诗人,是从一个那赋于晶莹剔透般的女孩,通过她的笔下流淌一股涓涓的溪流,激荡着一滴水珠去穿越四百年多前的时空,回落到诗人的心湖上,荡漾美丽的涟漪,而这个女孩就是安意如。我无法想象,一个现代女孩是怎样去认知、去感知四百年多前纳兰容若的内心世界的感动,也许这也算是一个时空上相遇的知己知音吧。

曾几何时,我们都曾有过不经意之间的错过,有太多的东西,在寻常中往往却被忽略掉,如错过的花期,错过韶光的季节,错过给予生命中最为宝贵的一滴露珠,而容若的一生,情坠红尘,在他曾经失去的时候,忘记拥有;当他醒悟得到的时候,却又一次真实的痛失掉,容若的一生为两个女人而活着,年少时的青梅竹马表妹纳兰雪梅,也就是在他的词中多次所提到的恋人谢娘,只因被选进宫,从此,却错失木石良缘,还有与卢氏共度三载,却又早早的撒手人寰。据说野史上还有另一个传说,就是红颜知己的江南才女沈宛。在容若的众多诗词作品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在写给他的亡妻卢氏,是悔恨在他不经意间对卢氏的忽略,与其说过去是对恋人的留恋,那么在他以后的几年里,是对卢氏痛切骨髓般的追悔莫及的一声长叹,如在他几十年后的小字辈曹雪芹写下《红楼梦》一书,书中的贾宝玉在林黛玉死后始终都是沉浸在挥之不去的旧梦中,那么试问一下,对待薛宝钗是否是合情合理的呢?人往往是当时只道是寻常,失去才知道珍惜。在剖析他的诗词方面,可见安意如用她的超然灵慧般的独到见解,为我们一页页掀开《饮水词》,引领读者去剖析容若的点点滴滴真实情感,再现他的所感、所伤、所思、所痛,一生都是在追忆和悲苦中徘徊,在无奈与叹息之间逝去,如斯,如人

安意如,一个出生在80后的安徽宣城女孩,或许是因为她生于江南的原故,为读者展开的是一幅细腻,婉约,灵气淡雅江南才女所特有的秀美气质,她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广识渊博的女孩呢?而她的二十一万多字的一部古典诗词鉴赏集《当时只道是寻常》,给读者是以全新的方式去诠释,去认识容若的文学上价值,精辟,到位,是这本书的最大亮点,从中我们在精神层面上看到了一个更为真实的容若,一个多情善感的才情诗人,他的爱,他的思,他的悠怨情怀,与他的锥心刺骨般离别愁绪里,都在时空下的同一位江南女子笔下相遇,也源源不断的向读者娓娓道来。我很喜欢她的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当时只道是寻常一句清空如话,知己两两对座闲聊,淡而深长。人会老,心会荒,这已不是最初天真到可耻的誓约,而是爱情在情爱中翻转轮回多次后,看到,会让人沉着寂静。

当然,我对容若的诗词认识是很晚的,也很肤浅的,过去也曾有几个朋友向我推荐过他的诗词,只因为本人对中国古典诗词认识上持有严重偏见的原故,今后我会在这方面真的要好好恶补一下了,呵呵。真的很感谢能遇到这样的一本好书,带给我们的是别一番人生感悟,只因寻世难相遇,知音却在文字中。

当时只道寻常读后感(篇3)

第一次接触纳兰词,是苏缨。在苏州小红楼写出《纳兰词典评》的女子。她说过,人是一种自恋的动物,总在其他人身上寻找着合适自己的镜子。容若就是这样一面镜子,一面适合许多人的镜子。

安意如写过一本名叫《当时只道是寻常》的书,古典漫漫情,写的也是纳兰容若。所谓真正透彻的看清,便是在读过之后。抄袭之事甚煞风景,但是我爱她书里纳兰的精魂。

小心翼翼地捧起过往,凝视中的对方,泪光成皱,记忆绵长,无处尽头。用一支饱蘸笔墨的笔,写下惊人眼目的句子,成为后世美谈,家家争唱,这是文人的极致。

富贵逼人的家世,权臣之子,娇妻美妾,如花眷属。凡是想要的,几乎都会得到满足。不同纨绔子弟的声色犬马,有着博大远长的理想与智慧,这是权贵子弟的极致。

纳兰的一生总在追忆,他似乎不知道思君令人老的真切含义,也不明白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的古往训诲。沉静在一个人的忧伤与回忆里。娇妻美妾,他在思念红墙内初恋的青涩恋人,即使当初的那个她,早已破茧成蝶成为宫心计里那般善玩心术的女子;直到卢氏逝去,他才明白所谓失去之后的珍惜,续前世悼亡词的遗风,成一家绝唱。人们在说,人生总在错过中成长,我回眸,觉得这句话实在切合他不过。在逝去之前,总凝视过往;在逝去之后,总留心拥有时。可是,当时只道是寻常。

纳兰容若说,人生若只如初见。我的理解并不局限于人生与千古绝爱。就如同看词,不用去理解意思,单看词的表面,又不局限于对辞藻的堆砌,就觉得那是美丽的事物。往往在深读一首词的前夕,被它吸引的,是词的第一个亮相,而不是所含深切的寓意。纳兰词就是容易被在入目一瞬间就记忆恒久的句子。纳兰容若为清人所推崇,王国维赞之:此初入中原未染汉人习气,故能真切如此,北宋以来,一人而已。纳兰词不同于别的委婉凄绝的词句,从深处透露出小家子气的凄婉。他所说的爱,所说的情,自然而不扭捏,深切而不做作。词的历史上,甚至有文人故意模仿小女儿情窦初开的语气去写如花间集,还有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微妙心理如辛弃疾。而纳兰词屏却了这一切,独留一心以自然之眼观物,以自然之舌言情。

莫泊桑一生读后感(精选范文)


婚姻给予人的到底是什么?是短暂的相处就搭上一生?是在痛苦中的委屈求全?是一次次降低自己的要求和底线?莫泊桑在《一生》中给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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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娜长到十七岁时对现实世界的事还是一无所知——男爵为了让自己的女儿保持纯真,在约娜很小时就把她送进了修道院封闭学习。几年过去,约娜终于结束了无聊的修道院生活,一心期待着神话中美好的世界和动人的爱情。举家搬到约娜名下的庄园——白杨山庄后,约娜遇到了英俊潇洒的德.拉马尔子爵。两人相谈甚欢,男爵夫妇也对这个风度翩翩的年轻人很满意,不久,约娜就与子爵结婚了。

婚姻生活并不像如想象中的美好,约娜在新婚夜发觉子爵对自己的身体比对灵魂更感兴趣,蜜月期间见识到了子爵的过分现实和大男子主义,而婚后的子爵俨然变成了一个守财奴,家里因长时间没有生火而寒冷破败,而比起生理上的痛苦,子爵的频繁出轨更让约娜崩溃。约娜在一次次想反抗时被周围人“忍一忍吧,婚姻就是这样的”“人的一辈子就是这样过的”的劝说击败,在一次次悲伤的经历后也最终发现大部分的婚姻并不是那样完美。子爵在一次偷情时死了,约娜并没有伤心,现在的她将全部精力放在了刚出生的儿子保尔身上。

保尔在家人的溺爱中长大,母亲的爱并没有教会保尔好好生活,十五岁离家求学,保尔却和一个妓女厮混私奔了。儿子的冷漠最终让年迈的约娜心灰意冷,她一度想着结束自己的生命。但正如书中所说:“人生从来不像意想中那么好,也不像意想中那么坏”,约娜找到了儿子给她留下的小孙女,看着这个小小的婴儿在阳光下冲她笑,约娜心中又燃起了希望。

约娜的一生令人唏嘘,当她没有任何考虑,一脚踏进婚姻的陷阱时,便是一生不幸的开始。我们或许在想,约娜为什么不能在遇到爱情时保持一些理智呢?为什么不能在子爵的猛烈追求中想的长远些呢?为什么不能在婚后不幸时及时止损呢?为什么不能少一些美好的想法,多一些她骑马奔驰时的果断勇敢呢?

这是时代使然,亦是思想使然。正如博弈,我们在黑白分明的棋子中专注一角,步步为赢,窃喜扼住了敌人的攻守,当输棋时纵览全局,才发现从某个瞬间开始,我们的棋子早已失去了意义。

并不是说婚姻不需要浪漫的幻想和全心全意的爱情,有些人爱浪漫至死不渝,有些人面对冲突利益为先,当渴求浪漫与追求利益相遇时,必然是一方或双方的梦醒。

有人会说,浪漫与浪漫的结合是一贫如洗,利益与利益的结合是勾心斗角。那是人家自己的选择了,你有何必多管闲事呢!一如书中的男爵夫妇,两人是善良与正义的代表,几乎要将全部钱财接济给别人,这种只出不进的买卖并没有使他们沮丧,两人仍旧是天天乐呵呵的开心。

其实说这么多,婚姻到底是事件双方的事,有人愿意在委屈中度日,有人不愿任人摆弄而反抗,任何的对婚姻的建议或是映射,只不过是想让人们看到另一种可能,是希望所有人都有合适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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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你一颗子弹读后感范文1000字精选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们读了作者写的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写读后感不能脱离原件,要紧扣原作的主要思想和主要观点。作品是什么呢?我们的编辑特意搜集并整理了送你一颗子弹读后感范文,感谢您的参阅。

送你一颗子弹读后感范文【篇1】

《送你一颗子弹》完结

你问我什么是战士的生活

我送你一枚小弹壳

它曾经历过风雨的洗礼

也吹响过一支短歌

战士的生活就是这样

有苦有乐有声有色

战士的生活就是这样

有苦有乐有声有色

你问我什么是战士的性格

我送你一枚小弹壳

它会在祖国需要的时候

喷涌出那一腔烈火

战士的性格就是这样

有我无敌有敌无我

战士的性格就是这样

有我无敌有敌无我

你问我什么是战士的本色

我送你一枚小弹壳

它在战斗中惊天动地

却在胜利后保持沉默

战士的本色就是这样

无私奉献报效祖国

战士的本色就是这样

无私奉献报效祖国

我初中军训时学的,很喜欢的歌曲,当时会唱,现在不行了。但这与这本书无关,只是一时想到的一首歌曲。就像文中的作者,留学国外,每一段时间都有一段不同的生活情感。有那段时间的追求与爱。

作者刘瑜,与我喜欢的另外的一位女作家柴静,都是我最钦佩的不同寻常的人,也许有的人喜欢安妮宝贝,有的喜欢安意如,有的喜欢王安忆,有的也喜欢白落梅或者八月长安。当然,三毛与张爱玲也很有个性,也受大众喜欢。

《送你一颗子弹》全书主要说的是作者十年前的一段五年的生活缩影,也如作者所云,是她的个人博物馆日记,每个人都会随着岁月的历练而变化,而作者是一个有着高学历的却也不寻常的女博士。很多人也许对女博士有偏见,认为都是书呆,没趣味的人,而文中的作者却又一次和四个女博士去看脱衣舞派对。是不是很震惊,而其实这也许就是作者与众不同恩地方吧,没什么不敢做的。

即五大标题,很奇葩,也很有哲学味道。而每个大标题下有许多个小故事组成。故事有长有短。简直再现那年,那事,笔下作者的生活,充满乐趣,以及知识。可见作为刘瑜,知识渊博,多才多艺,会生活,会玩。

这句话有点味道,细细体会,作者文字功底颇深。白岩松总结人们都有表达自己的感觉,但却并非每个人都能写出人人心中有而个个笔下无的动人细节与故事。而真正的写作高手与文字大家,却针针见血,唯美而又不失冗长的大写特写生活,可见阅读还是有点必要的,至少你知道了不少知识,其次你还可以说一些晦涩难懂的话,上个档次,其实最多的应该是扩张见识,锻炼思考吧。

每个人都是故事中心人物,主演着一场场自编自导的电影,故事不在多么宏大,而在于充实美满,生活的阅历增识。

20xx.4.1419.38于徐州铜山区作

送你一颗子弹读后感范文【篇2】

《送一颗子弹》是出自于刘瑜之手,这本书里记录的是作者20052009年左右(生活里的点点滴滴。在这本书里,被审视的东西杂七杂八,有街上的疯老头,有同宿舍的室友,有爱情、电影和书,大到制度,小到老鼠。由于我写这些东西的时候,出发点并不是写一本书,所以不同文章往往风格迥异,长短不一,质量不均,随着社会形势、荷尔蒙周期以及我逃避生活的力度而起伏。作者从身边小事说起,以微见著,引人深思。

刘瑜在书里说:我相信是一个人感受的丰富性,而不是发生在他生活中的事件的密度,决定他生活的质地;是一个人的眼睛,而不是他眼前的景色,决定他生活的色彩。

我在想,其实有的时候,密度决定了感受的丰富程度。

当事件以n天/件的频率发生的时候,你才可以一边品尝咖啡一边细细回味。但当事情像洪流一般把你卷入其中,你还没回神迎面便打来下一波浪涛;又或者生活变成了工厂的流水线,你只能按部就班地从一个工序走向下一个工序,马不停蹄,身不由己。这样的生活,如此的密度,你是否还有时间精力去用放大镜细辨他的细枝末节?

我们每天都在赶一场又一场的饭局,狼吞虎咽囫囵下肚,总以为有一天可以等来一场盛宴。也许没有,也许有。更也许等到有的时候,早已没了品尝的胃口。

当节奏缓慢的时候,我可以一整段一整段地发呆,可以蹲着在阳台观赏一只四脚朝天的甲虫时不时地抽搐一下然后终于慢慢安静。我会被画上一抹细腻的笔触感动,也可以与音乐里某个神来的音符共鸣。我变得异常敏感,眼睛耳朵鼻子都处在全面警戒的状态,像昆虫的触角感知空气里每一个微小的振动。我总告诉自己这样的敏感和细腻是快乐充实的,实际上我也的确常常被莫名的幸福感击中。但在内心深处,我知道自己又为如此挥霍时间而感到恐慌。我害怕当别人在经历着气壮山河的时候,我的生活只剩下一些不可言说的微小情绪。我画了一副中国山水,为其中的留白沾沾自喜却又惶恐不安这样的生活,会不会太偷工减料了呢?

于是我加足生活的马力。每天搭拥挤的地铁里从城市的一端到另一端,在人群中匆匆阅读财经周刊。与无数的陌生人交谈或者擦肩。工作。吃饭。工作。恋爱。吃饭。赶场去看一个无聊的电影,看到一半猛然意识到自己已经被浪费了一个小时,实在不堪忍受被浪费另一个小时,于是匆匆退场。吃饭。天已经暗了。好像见了很多人,做了很多事。貌似讲了几个笑话,大笑了几场。可是回到家头脑却一片空白,只剩下一身的疲惫。倒头睡去。真是又一个忙碌和充实的一天。可是心里的某个角落又跳出来提醒自己:已经多久没有看一本言之有物的书了,多久没看一个称得上电影的电影了,多久没坐下来安静地写一些东西了总而言之,系统亟需更新升级。

我害怕我的生活变成一部风景片。每个定格皆是美不胜收,但整个片子却令人昏昏欲睡。

我害怕我的生活变成一部动作片。情节酣畅淋漓一片热闹,但散场时却什么也想不起来。

真是糟糕,永远在一种生活状态里向往着另一种。就像《兔子快跑》里的哈利先生,在妻子和情人间两处奔波却又无处安身。

为什么我总是无法跟自己和平相处呢?

我们到底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到底什么样的生活才有意义?

到底是盛宴,还是品尝的胃口?

很遗憾的是,大多数时候,我们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送你一颗子弹读后感范文【篇3】

《送你一颗子弹》读后感400字!

作者作为一个高端的知识分子,没有用华丽的语言描述什么大道理,而是很真实的写着自己的生活和心情。在很多方面都写到我心坎里去了,觉得这描述的就是某方面的我,我也会这么干这么想这么做。

学习焦虑是每个人都会有吗?在以前我觉得作者这种水平的人,一定是把学习当生活的。可是他也和普通的我们一样呀,不学习就会焦虑,制定完学习计划又不能按时完成。是不是只要坚持学习的想法,长久下来也会慢慢积累成长呢。有时候我觉得自己看书的功利目的就有些强,会不能很好地享受这个过程。我想在之后慢慢的改变自己的想法吧,学习是必要的,但是不是为了什么目的而变得必要。

有时候会对自己有很多的想法负担,觉得自己这不好那不好,觉得自己这里比不上别人哪里比不上别人。我想接受自己这样的性格,不觉得自己自闭、内向是不好的。虽然我内向,但是我也喜欢美食、喜欢新鲜、喜欢尝试。内向和美好生活没有联系,开朗不代表能更好的体验人生。转变自己的心态吧~给自己一点赞美和信心。

送你一颗子弹读后感范文【篇4】

《送你一颗子弹》记录

不被审视的人生不值得渡过。人的一生若是茫然不知,虚度年月,过去不值得回顾,当下不在思考,未来不抱有野心和期待,那活还有什么意义可言?活是一个动词,是生命的起伏。人活一世,不能重来,去选择自己想做的,不是应该做的,更不是别人让你做的。无聊是自己给予的,态度决定了生活。

有时候“作”并不是一件坏事,它是一种生命力,是跳动的心脏和脉搏,是力量。爱情需要活力,不是死气沉沉,生活需要创造,不是单调与重复。美好总在于逝去,在于那一瞬间的热烈却留不住,然而不去“作”,不连美好也见不着了吗。生活叫你成熟,要磨去你的棱角,你便言听计从,所以失掉了纯真和想象力,失掉了作劲儿,失掉了主动权,失掉了自我,多愚蠢呢。

忍受没有极限,思维也没有界限,世界广阔,绝望也不害怕,痛感让人明晰。真正的绝望让人心平气和,让你感恩,让你谦卑,让任何事物带给你的,都成为惊喜。一个人要活的像一只队伍,对自己的头脑和心灵招兵买马,不气馁,有召唤,爱自由。人生若得知己当然妙不可言,可如若没有,你还有自己。寻找自己,发掘自己,爱自己,成就自己,这未尝不是一件妙事。

别因无聊而将就,别因欲望而挥霍,真爱是深度而不是对数量的体验。要明白自己想要什么,有自我,才能爱自己,才能爱他人。

送你一颗子弹读后感范文【篇5】

断断续续,《送你一颗子弹》这本书终于被我看完了。

随着这本书,我的情绪有从山川到草原到河流到沙漠的穿越

所以,当它终于被我读完后,竟有 了被释放的轻松感。

我一直以为自己和所谓的丰富的生活毫无关系。如果说丰富的生活是红军在与敌人的激战中爬雪山过草地的话,那么我的生活更像是一只骆驼无声无息地穿越撒哈拉。这场穿越中没有敌人、没有雪山草地、没有尽头处光明的延安,只有倾听自己呼吸的耐心,把一只脚放下去之后再把另一只脚抬起来的耐心。

我也曾信誓旦旦的说要过精彩的不一样的人生,总觉得平淡对不起稍纵即逝的青春。

但事实是,所谓的丰富发生过后,你并不一定有饕餮一顿之后的满足感,反而会让你消化不良难受许久

也许粗茶淡饭的日子还是适合我,因为生活远不像我想的那样简单。

这里的天还没有冷下来,但是有种预感,觉得气温随时随地可能自由落体地降下来。

所以每天早上醒来,都有隐隐的焦虑

幸福其实往往比我们所想象的要简单很多,问题在于如果我们不把所有复杂的不幸都给探索经历一遍,不把所有该摔的跤都摔一遍,不把所有的山都爬一遍,我们就没法相信其实山脚下那块巴掌大的树荫下就有幸福。

这话虽然听起来那么知音但它的确很肺腑

也许,也可能只是我其实没什么出息而已。

送你一颗子弹读后感范文【篇6】

《送你一颗子弹》读后感500字!

这是一本作者的生活随笔,用批判性思维和调侃性语气记录身边的事情,记录自己的思考。特别赞成作者说的是一个人的眼睛而不是他眼前的景色,决定他的生活色彩。

感觉作者是认清了生活的悲观本质,并把它撕碎揉烂之后用嬉皮笑脸的语气描述出来的。

看这本书就像是在和一个碎碎念的朋友聊天,这位朋友幽默,风趣,说话毒蛇又一针见血,并且还十分的接地气。惊讶于她看事情的态度和角度,没有无聊的人生,只有无聊的人生态度。比如提到亲密关系和小圈子时,她认为有一个小圈子固然可以相互取暖,但是结果是往往是大家集体“坐井观天”,有时候温暖也会成为压迫。

不同意她的所有观点,但钦佩她的直白与坦率,大概就是那种能够快刀斩乱麻把自己内心的小九九全部描述出来,有时候我们纠结、徘徊、迷茫,但是却什么也表达不出来,而作者每次都能够用简单的几句话或者平平无奇的几个比喻就把这种状态阐述出来,比如用打哈欠来描述花开的动作,用粥和蜜来形容时间,用种一棵树形容自己的长住……

特别喜欢她说的:文字不是我记录生活的方式,而是我体验生活的方式,因为书写的过程拉近了我和被书写对象的距离,使最微小的事物都呈现了五官和表情。

这就是我喜欢写的原因呀!

送你一颗子弹读后感范文【篇7】

《送你一颗子弹》,之前是一年前在朋友的电脑上看到的,当时不知道什么书,以为就是很平常的书,没什么还看的,但是后来在网上不断看见关于《送你一颗子弹》的介绍,还有什么推荐的。反正是很火,所以呢,我就特意找到看看,感觉还不错,就有意要买一本,现在已经看完了觉得作者很有想法,观点也很犀利,语言很大胆,还很幽默,其中经典的语录,现在有人已经摘录下来,网上可以看到,看时让人忍俊不禁的想笑。有时又让人陷入深深的沉思之中。

这本书是随笔体,写的大都是作者生活最后中求学中的点点滴滴。写的随意自如,有时会感叹,这样的语言也可以啊!呵呵,对也可以。现在好书不多,值得看的更少。小说太长了,没时间看,只有这些随笔类的小书,能在下班后抽出闲暇,躺在被窝,伴着淡黄的灯光,在宁静的夜里品读几许,体会一下别人的内心世界,然后安然睡去。呵呵多么安逸!

送你一颗子弹读后感范文【篇8】

送你一颗子弹,很精彩!

书中有一个小标题是送你一颗子弹,在这一篇里作者就《送你一颗子弹》这部电影对拉美社会状况发表了自己的思考与评论,作为一个政治学者,自然观点深刻,分析透彻深入,让人受益匪浅!对生活、社会的认识不应当流于表象和可见的,而应当看到更深刻更本质的问题!我想这本书想要带给读者的或许也就是这么一种人生态度吧,所以选用了这个标题来作为正本书的名字。

如果说生活的丰富多彩是红军在与敌人的对抗中爬雪山过草地,那么我这几年的生活就是一只骆驼在默默无言的穿越撒哈拉沙漠。表达的多好啊!作为一个无限悲观的人,我常常以嬉皮笑脸的语气来描述这种悲观,以掩饰自己还死皮赖脸活在这个世界上所带来的尴尬。别人往往记住了说话的语气,却忘记这语气之下的信息。事实是我觉得人生的确充满了不可知与不可能,对此我心意难平,一气之下唠叨出这么多文字,从这个角度来说,也许读者可以把这本书看作人类学笔记而不是心灵随笔,或者看作一部精神疾患大全也行。这些文字简直就是一类人的精神写照,真是观点精辟,句句箴言!纵然都是些胡思乱想,但是作者站在不一样的高度,有更深刻的认识与见解,未尝不是一场激励人心的指引。可能每个人读完后的收益都不同,可能作者创作时的心情更加不同,但是你读到了什么,那就是你的收获!与我而言,对于一直向往的更高层次有了略微的一睥,对于一些问题的思索有了更深入明确的认识!

孤独学习研究知识的人们,不免会有各种疑问与思索!但同时这些思想的火花也是那么短暂易逝,其实大家都这么健忘!有点像《初恋50次》里的情形,每天都是新的一天,每天又都有所积累!于是不断的疑惑思索,只是要有耐心,要把握好平衡,保持自我的思考,不断学习。潜移默化的积累总会成长为一个完整的体系!

所以相信自己,保持好奇,守住耐心,去创造自己的日子,构建自己的人生吧!

送你一颗子弹读后感范文【篇9】

我好喜欢刘瑜女士这种接地气的学者。可能前半句非常精巧体面地表现出她的学者风范,后半句忽然急转直下,开始“傻叉”、“扒拉”,生猛不留情面地开始吐槽。就好像在那些高高在上的学问家中突围,乒铃乓啷地扯垮那些端着的架子。

同样是社科学者,罗翔老师不谈张三的时候会苦口婆心地劝你读好书提前感知高雅快乐的能力,而刘瑜会大喇喇地说越形而下就越有趣——“读历史比读哲学有趣,读八卦比读历史有趣,看电影比读书有趣,站在大街上看打群架最有趣。”这样的女人太有趣味了。我也是“有胃口的灵魂”

当然,相比她絮絮叨叨的吐槽和插科打诨,我更喜欢穿插在这本书里的各种书评影评,比如她那句很著名的“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对斯特里克兰德的辩护立刻高深起来;比如她描述张爱玲晚年的落寞寂寥,想象那样骄傲的传奇女性为何用沉默来守护曾经的光芒;又比如《朗读者》和《兔子快跑》……对文艺作品发表评论的时候她总是多几分柔情少几分调笑,多几分同情少几分刻薄。或者说,因为写评论不是写博客,明显感觉写得更用心、更耐读。

我很喜欢刘瑜、梁文道这样很红的公

送你一颗子弹读后感范文【篇10】

欢迎这颗子弹

——————记《送你一颗子弹》

在这个迷茫而又怯懦的年纪,自以为什么都没开始,又觉得什么都已经有了结论。想思考,又觉得上帝会笑;想改变,又觉得安乐就好。不用在夜里多辗转几回,就能感觉得到内心的不安与苟且,澎湃与侥幸。

什么样的人生算是心之向往,什么样的功成名就可以高枕无忧,行尸走肉和萎靡度日之间恐怕也没隔着几座山丘?越是惶恐越是不敢暴动,内心波澜处表面也只有冷淡卑微。年关已过,亲人已别,问题仍是无解。昨天在QQ空间看到一个朋友的签名,“电影,书籍,音乐与心情无法分享”。无法分享,言语的无力无法表述内心的翻涌,郁郁不得志乎?高山流水觅不了知音乎?前路渺茫而无把握乎?无法分享,更加瑟缩在一个角落里庸碌度日。

你找不到答案,你的只言片语,你的灵感忽现,你的忧愁孤独。在现实生活中找到这些琐碎却对你很重要的火花比找到一个真爱还要困难。当我几近放弃的时候,我很欢喜看到了这本书。在这一个“荒淫无度”的假期里,我想我做的最明智的选择大概就是看了这本书吧。文人很多都会有一种自命清高的酸气,尤其是在讨论一些爱好日常三观类问题时。看到书名时让我联想到的是鸡汤道理的味道,看到前面几篇是琐碎的日常时,更有这种担心。比起自己的问题没有答案,还有一种更惨的情况,你在不断地被灌输别的答案。无聊,甚至是会让人厌恶。

它没有,或者说是刘瑜先生没有。它有的是娓娓道来的小事,慢慢铺展的生活,还有那一刻心里的刺痛或者愉悦。生动,幽默,而直白。你会爱上她的文字,一本书的旅程是如此短暂,下车的时候只会让人流连忘返。不应该是一颗子弹,我宁愿再受一枪。那些问题闪烁在我的眼前,被作者一个一个用枪打下来。这种快感,就像是你想睡觉时就有人递上来枕头,绝无多言,是一个标致而又贴心的姑娘,由不得你不爱她。

它是知音,

“其实我也可以因为同样的理由喜欢西藏,但是喜欢西藏的人太多了,而我本能地警惕一切跟人多有关的东西,所以我决定喜欢冰岛”;

一本正经地透出来一种嘲讽与幽默,和我那点小九九不谋而合,会让人直面内心。你知道那是真相,真相可能就是这样的虚伪,可是那是事实,你不会生气,只会笑着揭页。这世上,敢说真话的在这书里。

它个性,

“美好的秘诀就是速朽”;

“不被审视的人生不值得度过”;

可这个性有的时候就与我一拍即合,有些时候的背离大众是对自己的忠诚。无所谓附和的人有几多,可当这白纸黑字的戳进你心底的时候。我恨不得打进我心里的这枪更猛烈一些,换来颤栗的欢愉。

它也会有分歧,但不会让我觉得刺痛,大概是被挠痒痒挠的很舒服,就不会在意偶尔的一次失手被下了重手。和作者达成和而不同的协议好像在这本书里格外容易,在每天入睡之前摄入的每一篇文字都能给我带来一个安眠。有的问题它很快就能让你会心一笑,有的时候它还会带来一个别开生面的惊喜,像《裙子》里把人的目光聚集到一个平时你不会注意的乐趣。说它是子弹,它并不是那种冷冰冰的,更像是那种击入心底的默契,俏皮的,舒适的,在胸膛里跳动。

这样的子弹,我很欢迎。

送你一颗子弹读后感范文【篇11】

一直以来,读书写字对于我来说,只是自己对真知的追问,让灵魂饱满的方式,它不是功利的武器去指责去抨击,也不是虚荣的工具去彰显自身的优越不凡。它的美如此浩瀚让我们的灵魂恐惧却安宁。那些我读过的,如深涧流水般优美动人,睿智幽默,朴实真切的文字中,给予我们冬日般和煦的感动,滋润着我们贫瘠干涸的思想,扶持着我们颠簸的成长。

送你一颗子弹,这本书就像穿透臭氧与大气的子弹,承载着生活的乐趣与智慧倏然击中了我的心。

刘瑜作为社会第三性别的政治学女博士,在饱受现代文明的冷嘲热讽下幽默的调侃着学术,政治,生活。以一个小女人的心态唠叨调侃着鸡毛蒜皮的小事,思考着世界格局意识形态的大事。饱含着生活情趣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一个真实存在但却是我无法想象的人生,在她的记录下,快乐与真知像春水般舒适的流入我的皮肤。

我常常在想人生向往自由,却仍在原地彳亍,我们有真挚肺腑之声,却不能婉转的歌唱,生活中很多因为微小就被看做不存在,无所谓的无奈比比皆是。在这个社会中“成熟的人”永远是在告诉你,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而合理的就是不必追究的,不必改变的。“成熟的人”还告诉你:这个世界,无商不奸无官不贪,所以战胜坏人的唯一方式就是成为更坏的人。强迫他人用自己的方式去感知世界,这也是一种暴力。这个世界充满了约束和秘密,哪一个都不是最佳的几何形状。当信仰被丢弃,成为趋利避害的本能时,我们的生活真的就变成了一个没有留下任何指纹与线索的犯罪现场。

政治意义上的自由,是不受干涉和免于恐惧,在一个民主健全的国家这应该是最基本的权利之一,然而非政治意义的自由,则是一种自我支配的能力,能站在独立思考的立场上保持生命本质里最纯粹的东西,保持活泼的趣味和独立自我。包括对真理,对情感,对人性的修行。

从我们出生起就已经和这个世界建立密切的联系,这个时代的秘密和规则,早已融入血液,清醒的人们在历史的黑暗中悲哀,对人类之间的冷漠隔阂中忧惧,迷失的人们在物欲里沉沦,一面痛不欲生,一面甘之如饴。在静默的阳光下,我们像是被审判般赤裸的屹立于虚空,被困于过度的自夸与自鄙。

有趣的是,我们常常在自省的过程中厌恶自己的软弱和缺乏勇气的同时,却很容易把对自己的鄙视转化为对赞美。我们在各种各样的慰藉中寻找安宁,用功绩和成就安抚未达到的期许。环顾四周身边的人和我们都是一样,就又心安理得的继续。

很多人说不知道我们到底想要什么,其实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是我们没有勇气和足够的努力去改变生活,不是吗?沉默中我们看见了自己卑微的倒影缄默无音。

浪是想挣脱命运的水,海是倒过来的天,让这呼啸而来的疾风与霜雪,还我们一个没有冻住的明天。

这本书,带给我关于政治制度和民族民主醍醐灌顶,恍然大悟般的顿悟,原来枯燥复杂的学术竟然可以如此活泼有趣,充满勃勃的生机,生活的困顿和迷惘在自我思考中变成有益身心的动力和磨练。我在这本书里看到一个并不完美的世界带给我们细碎零散的感动,正在用乐观坦然滚成巨大的铁球,用力的撞击着被桎梏的生活,被囚禁的笑容。

就像刘瑜所说,在辽阔的世界里,你有多谦卑,你就有多快乐。活着本来就是简明,安静和值得尝试的。

这一个可爱女人直率知性,被智慧和修养震荡的芳香四溢的内心强大而富有感情,这样的女人是美的,她的文字豁然开朗阳光明媚,她在展览生活的同时,让我们明白,快乐可以如此简单,而思想可以如此深邃。这一切都源于一颗善于扑捉和发现美好的心,作文它能带给我们更加深爱这个世界的能力,在翻阅着散发油墨香气的书籍时,那种巨大的满足感和幸福感将以往的阴霾和抑郁打扫的干净,这就是文字带给我们的最朴实最根本的快乐。

它让我们更善于倾听,教会我们谦逊和平静,知道这个世界有很多贤明聪慧的人值得我们去学习,它让我们更善于思考,拓宽了视野,开阔了胸襟,知道取舍,明白世态和人情。不孤芳自赏,不自怨自怜,不怨天尤人,不自卑自大,不孤独不惆怅,温暖和自信的生活,这不单单是我在书里寻找到的人生,我们应该把生活过的跟书里一样阳光自由,充满温情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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