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 读后感1000字 ·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

玫瑰的故事读后感(优秀范文)。

常言道:“一月不读书,耳目失精爽。”在不同的时期,我们看过不同的书,我们在读完一本书后通常会被要求去写一篇文章,用来记录读完文章后的一些所收获的心得体会,那么我们该怎么写好一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玫瑰的故事读后感(优秀范文)”,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今日完结《玫瑰的故事》,这篇小说也拍过电影,张曼玉和周润发饰演的,我亦没有看过这部电影。黄玫瑰的美,我不太相信有人能饰演出来,纵使张曼玉是非常美丽的女子,但我仍觉得黄玫瑰的美,世上应该不得有,这种美只能通过文字的描述去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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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虽美,却不媚俗,她从来都不利用自己的美,也没有因此而沾沾自喜,不可一世,甚至可以说是美而不自知,纯碎的至情至性之人,更何况功课还非常好,简直难得。她一生中爱过两个人,庄国栋和傅家明,庄生因世俗而抛弃于她,致使她痛彻心扉后,不想让母亲伤心难过,迎合母亲品味嫁给了自己不爱的方文协,十年的婚姻生活中贤惠持家,育有一个与她一样美貌的女儿方太初,母亲去世后,她遵从内心,与方文协离婚,十年最美好的年华给了他,也算待他不薄吧。后来遇上互相一见钟情且尊为挚爱的傅家明,恋爱几个月后家明因患癌症而离世,悲情总是更能俘获人心,但玫瑰知道家明希望她振作,好好活下去,伤心过后重新乐观过活,后又嫁给了罗德庆,收获美好的生活,至此不谈刻骨的爱情,只谈美好和适合。她的一生我觉得还是非常幸运的,拥有一般女子不曾有的波澜壮阔,不缺钱,不用为生活奔波,有自己的灵魂,爱则爱得坦荡和热烈,不爱时退则退得理性和心安,不拖泥带水。在我眼中过上的是理想中的完美生活,爱恨情仇生离死别种种体验过,最后收获幸福完美,目前为止在我看过的师太小说中最幸运的女子了。

然则,我们芸芸众生,岂会有这样的奢华和美好,多数人毕生未必能遇上令自己心动的人,甚至有些人都缺少某种激素,不知恋爱心动为何物。大多数人在合适的年纪找到差不多的人,结婚生子,平凡度过一生,这已算是较为美满的人生了。譬如一开始的苏更生与玫瑰的哥哥黄振华的结合,就是如此,彼此只觉合适,没有激烈的爱之火花,而偏偏更生内心也如玫瑰一般追求爱情,又缺乏玫瑰的勇气,故而她说:“我性格上最大的缺陷,就是妄想追求爱情。”幸运的是,在多年后,她鼓起了勇气,与丈夫尝试沟通,用分居一段时间,使丈夫觉醒,为赢回妻子做出了努力,终于也拥有了对方的爱,尽管来得晚些,也好过碌碌一生都没有。

翻阅了一些对这篇小说的人物赏析文章,不少人觉得玫瑰的女儿方太初的性格中和了玫瑰与更生两者,是较好的性格,但我还是更喜欢玫瑰与更生,让人印象深刻,不过在现代社会中,确实是中庸的人更幸福快乐呢。

读书,品个中人物性格和处事方式,或许能挽救生活中的不堪,不让事态往更恶劣的一端发展,这便是鼓励人们多阅读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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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与教育读后感(优质范文)


《玫瑰与教育》,买这本书时并没有多想,只看到是本教育随笔,又是窦桂梅老师所著,就入手了。看着这本书的题目,我产生的第一个疑问就是“为何是玫瑰与教育?”玫瑰特别在何处?光是这个题目,我就联想了不少:可能是和《小王子》这本书中的玫瑰有关?又或者“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再或者因倒置其名字“桂梅”而成“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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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翻此书,只关注了感兴趣的内容,以自序部分为最,读了多遍,有种淋漓尽致之感。都说人如其文,那么,一打开这本书的自序,你便好像看到了一个真实明朗的教师,或者说一个从容大方、爱写作的人。自序部分许多话令人受益,如其引用朱光潜先生练习写作的原则“有话必说,无话不说”;其分享的费尔南多·佩索阿“写作是为了忘却,为了忘却心灵的疲劳,忘却生活的疼痛”;其常常和年轻朋友讲的“要坚持用文字记录自己的教育生活,让忙碌的自己不断与宁静的自我对话,让冲动的自己不断接受理智的自我批评,让实践的自己不断接受理论的自我省察。”因这序特别吸引我,所以每次翻开这书读完序部分,就要停下来好好感受,后面的正文倒只是粗粗翻看。

这两天终于一口气看完了正文,感慨也多。

一是读书写字实际上是在爱自己。我的许多同学朋友都做了老师,北上深最多,作为一名老师有多忙碌,要处理的事情有多么琐碎繁多,从每天的朋友圈就能看出来了,这样一天下来,所有的时间和空间都被占用了,有家庭的老师更甚,我们的时间和空间被老师、父母等等这样的角色占用,在什么时间,我们是自己呢?我想只有读书写字,和自己对话的时候,我是我,没有社会赋予我的任何角色意义,不受其他任何规则制约,是真正歇一歇,爱自己的时候。

二是观察与发现。这个学期我常常在班级和同学们说起罗丹的这样一句话“生活中从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读完此书后,我想“生活中从不缺少有意思的事情,只是缺少发现的眼睛“。不得不感叹在窦老师的眼中,处处都是素材,处处都是值得思考、可以深挖其背后内涵和意义的事情,可真应了“课堂小天地,天地大课堂”这句话。眼中处处有问题,看待问题的角度和方式也十分多元,这无疑让我们对待生活、工作中的某些事情更加客观,也更能“容人、容言、容事”。

三是与人为善,做踏实事,讲真心话。亨利·詹姆斯在谈到“应该怎样度过这一生”时说:“人生有三件大事:第一,与人为善。第二,与人为善。第三,与人为善。”与人为善的前提下,不屈本心地讲真话,做有用的事情。希望可以继续保持下去!

北京西郊故事集读后感(优秀范文)


徐则臣的《北京西郊故事集》入围宝珀理想国文学奖,但我买这本书并不是因为他入围了这个奖,而是因为他的书名。身在北京,所以想要读读北京。我来北京三年多,北京大大小小地方去过不少,北京西郊也不算陌生,作者写的地点是在北京西北五环中关村那一带,书中所涉及的地名大部分我都很熟悉,所以读的时候就会觉得书中的故事就发生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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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郊故事集》里时里收录了徐则臣的九篇短篇小说,九个故事独立成篇,又在空间与时间上相互关联。全书以一个因神经衰弱而不得不退学的十七岁花街少年为第一视角,描绘了生活在北京西郊的底层人物群像。因为大家都是北漂,所以特别能理解书中人所面对的境遇,《成人礼》中在北京打拼了六七年最后还是要回去的不知道名字的女孩,她说:“出来和回去都不是较劲儿,只是顺其自然。其实回去比留下来更难”,我觉得我理解这种难。

来北京这么长时间,工作按部就班,生活不咸不淡。对北京的总体印象就是北京真大,人真多(特别是早晚高峰的地铁),北京可以打卡的景点很多,门票也不贵。北京城是流动的,每天都有无数人怀揣着梦想来到这里,每天也有许多人四处碰壁之后默默离开。想在这寸土寸金的地儿扎根就太难了。大部分北漂都像故事里那群住在北京西郊的花街人一样,虽然生活在北京,但始终漂流在城市的最外围,随时有可能被冲离轨道,被这座城市抛弃,所以他们每天生活的战战兢兢,必须拼尽全力才能生存下去。我在北京这座城市里始终没有找到归属感。有时候夜幕降临,看着从居民楼上的小窗口发出的灯光,我常常会想到“万家灯火”这个词,可是这座城市里的灯火,没有一盏是为我亮起。这种感觉随着年龄增长日益强烈。

因为有亲戚在北京,我上大学时候有两个暑假是在北京度过的,两个暑假我几乎转遍了北京的大小景区,从那时候我就特别喜欢北京这座城市,觉得北京的街道宽敞干净,象征现代文明的高楼大厦与象征古代文明的玉砌雕栏交相辉映。穿行在幽深的胡同里,仿佛千年的时光就在你的身旁流淌。后来毕了业有机会就来了北京工作,工作时间一长吧,这种喜欢也就慢慢淡化了,刚来北京工作时候一有空闲还想出去走走看看,现在忙完工作,有点时间就想宅着,也想不出来要到哪里去转转。当生活被工作占据,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对北京的喜欢就一点一点被削减。曾经跟一个朋友谈起这种感觉,朋友说:“你可能不是喜欢北京,只是喜欢去北京玩”。或许吧!(赵伯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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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1000字汇总


常言道:“读书三十年,腰间无尺组。”从小到大,我们看过很多书,通常我们在读完一本书后会被要求写一篇作文,用来记录文章中自己喜欢的句子以及阅读文章的感受,如何才能将读后感写的清晰而有条理呢?有请阅读小编为你编辑的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1000字汇总,供你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1)

她是那朵红玫瑰,妖娆、热烈。

她是那丝真娇蕊,懂爱、会爱。

一出场,她便是那么一个随性的女人,这也许不算是称赞,但仍别有滋味。“正在洗头发,堆着一头的肥皂沫子,高高砌出云石塑像似的雪白的波鬈”,在客人面前,这样一个家常样子,似乎有些不妥,但这便是娇蕊。也正是这样的出场,给人留下深深烙印。我们如是,振保亦如是。溅到振保手背上的那点肥皂沫子,“他不肯擦掉它,由它自己干了,那一块皮肤上便有一种紧缩的感觉,像有张嘴轻轻吸着它似的”。她的风情万种,显然成了一种诱惑,且不管振保心里还有其他什么涟漪,至少他因为她而难以平静。

这样一个充满诱惑力的女人,言语诙谐而暧昧,举止不拘而略显放荡,让男人们的心蠢蠢欲动,她自然少不了几个情夫,正如她自己所说的“我的心是一所公寓房子”。一个女人,这般滥情,但又潇洒得令人羡慕。她说:“一个人,学会了一样本事,总舍不得放着不用。”是该说她会找借口呢,还是该感叹她是那样的俏皮与豁达?

然而,终归是个真性情的女人,真了便再也洒脱不起来了。

看到娇蕊这样一个善于拿捏,张弛有度的女人,竟那般着了魔似的坐在振保的大衣旁,让衣服上的香烟味笼罩着她,甚至点起烟灰盘子里他吸残的香烟,看着它烧,直到烫着手指,才恍惚惊醒,我不觉蹙起眉头——她是真真陷入了,纵容着内心的顾影自怜。

或许,她并不是一个“太好的爱匠”,因为她的技巧再怎么娴熟,感性终会将她俘获;她投入了真情,就像是把自己最后的才智抛出,再遇到什么,也就只剩下卑微了。毕竟,她是个女人,感情丰富而细腻的女人。

该斥责她的骄傲和自以为是么?是没认真看待自己付出的真心,还是沉溺在胜利的喜悦里而失了判断力呢?振保的犹豫、迟疑,足以证明他对她的感情弱化了,不管是因为冷静后的内疚,还是想要恪守道德的良心,他都是那个自私的、不负责任的人。

想来,只觉得心疼。她卑微地在医院里照顾他,卑微地安慰他“你别怕”,卑微地告诉他“我都改了”,还有那卑微的乞求“你离了我是不行的”。男人的强硬,在这种时候表现得极为鲜明,为了断绝,即使她抱着他的腰腿号啕大哭,也毫不妥协;男人的卑鄙,在这种时候也显得格外可气,他抓住了她的弱点,拿她对他的爱要她放手。娇蕊是爱他的,因为爱,她放手了。拾起残存的自尊和骄傲,她离开了。

可以说,这种伤痛是娇蕊为她的放荡付出的代价。但同样是女人,计较不起她的对与错,只为她最后真心爱了,真心伤了,我流泪了。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2)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那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前不久看了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每每读张爱玲的小说,总会让人有那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喜欢她细腻的文笔,但又有些惧怕她的不近人情的冷清。

故事讲述的是在振保的生命里,就有这样的两个女人,他说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红玫瑰太天真任性,风情万种。白玫瑰是传统女性的懦弱,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白玫瑰自觉得很爱振保,因这他是她的老公,所以爱他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传统的中国女性,其实也蛮委屈的,而且没有人可以诉说,妻子也许是一件妨碍眼的居家摆设罢了,糊里糊涂嫁了人,结果还是成了牺牲品。

振保因为为了实现自己理想的生活,害了自己和两个女人,只觉得最值得同情的是白玫瑰,白玫瑰并非不好,只因为他不爱,却因为“适合做太太”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他却不明白有时候人只靠理智生活不顾忌内心的感受,最终很难朝着自己曾经策划的,即定的路线行驶,会受到内心的煎熬。每个人都值得别人去爱,都总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他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相反潜意识里还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的,时间长久了又会觉得很无趣。娶了一个安静的妻子,又觉得不是自己爱的,但是确实放心的。猛然之间,突然发现,其实并不然,你不曾爱她,她也寻获着自己想要的……。朋友的妻子,爱着,偷来的快乐。觉得世界上那个时候她给了你所有的新鲜和刺激感觉。当她爱他,那么勇敢的时候,他却开始变得懦弱了。退缩,退缩,直至逃走。再遇上时,她已然不是原来的那个她了。当时望着她离去的背影时,他眼神里面的是后悔么?也许总要有一个女人,让男人明白爱情,然后当他明白想付出的时候却是另一个人了……

我很佩服那个后来在公车上碰到的,已经变老的红玫瑰,振保问她是否过得好,是否爱她现在的老公,她点头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么样去爱,认真的,爱到底是好的,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所以…”振保又说:”你很快乐”她说:“我不过是在往前走,碰到什么是什么。”我想她是一个很勇敢的女人,“虽然吃了苦,以后还是要去爱的”能说出这样的话的女人,我想不会有太多的。

振保这个人物可以让我看到白描出的人性,还有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其中又有琐屑且易逝的欢喜,最终是无奈,淹没在时代里了。

感觉挺唯美的,值得一读的小说。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3)

对于里面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以及对男性阴暗心理的精辟阐述都是很认同的,但是里面给我留下最深印象以及让我停下来思考的人是里面的男主人翁--振保。

他是一个好人,一个好男人。责任感强,上进,孝顺,懂女人,乐于帮助人,理性,长相尚好。一句话一个值得嫁的潜力股好男人。

从文章的开始他就遇到各种不同的女人,以及对遇到的女人的各种内心活动,从中可以看出他就是一个非常理性,用各种道德和人们所说的你应该怎样怎样的条条框框来约束自己的一个人,从头到尾都有两个小人在拉扯着,偶尔白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偶尔黑衣服的小人儿赢了。反复。生活就这样继续着。

一切都很平静,因为一切都是在自己的掌握之中的,这样的生活一直到在公车上遇到娇蕊开始而结束。?心中的红玫瑰虽敌不过时间起码是鲜活的,用着心在向前走着。

可是他拥有了别人眼中的完满的生活。事业,贤淑的妻子,女儿,朋友。可是真正的振保想要什么咧,他突然觉得这一切都不真实,都不是真正的自己想要的。开始用各种行为来反抗着这些。

可是生活要继续,于是有一天他决定从明天起继续做一个好人。于是我就突然悲哀了。

可是也觉得这是必然,理想的人是不会毁掉他经营了半辈子的事业和家庭的,因为这些其他人都还艳羡着咧。

我们又何尝没有振保的影子咧。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4)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在张爱玲的刻画下玫瑰有了不一样的色彩,“在振保的生命里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娇蕊为了和心爱的振保在一起,她抛弃了一切,可换来的却是振保的“你要是爱我的,就不能不替我着想。我不能叫我母亲伤心。”我最喜欢的就是敢爱的娇蕊,她想成为自我的主人,对于爱有着执着的追求,已经老了的她遇到振保时认真的说“是从你起,我才学会了,怎样,爱,认真的……”她面对爱可以勇敢,同样也会变得坚强,我佩服这样的她。

烟鹂,她文静,贤惠,内敛,她是典型的传统妻子形象。她在别人说振保坏话时努力维护他,“她不过是护卫他,不肯让他受一点委屈。”但是却没有得到振保的一点儿关爱,换来的也只是他“发脾气干涉”。这样一个单纯美好的烟鹂不在是固守传统,也沾染了一丝社会气息。这样的她令人心疼。

振保,我认为他是一个懦弱又十分矛盾的人。对于娇蕊,他是喜欢的可却不能突破自我,存活在现代与传统中。面对娇蕊的问候,他“在镜子里,他看见他的眼泪滔滔流下来。”,最后狼狈的下了车,他不敢爱,他不想承认娇蕊的敢爱、敢不顾一切、懂得爱的真谛,是的,我想他是妒忌了。

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虽然两个女人对于振保的爱是真诚的,但是换来的却是振保的不负责任和无情。可是张爱玲笔下的爱也是如糖一般甜腻的,娇蕊的爱是热烈的,在振保的心中是一道亮丽的风采。烟鹂的爱是纯洁的,就如同小孩子一般的稚嫩。

白落梅说过“只有爱了才会闻风柔软,看雨生情;只有爱了才会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也只有爱了,才会希望茶永远不要凉,夜永远不要黑。”放手去爱才会有所感触,才会不让自己后悔,就算遍体鳞伤,至少自己为此努力过,那我就不后悔。“世间百态,必定要亲自品尝,才能知其真味。漫漫尘路,必定要亲力亲为,才知晓它的长度与距离。”

“第二天起床,振保改过自新,又变了个好人。”我想他应该是想红玫瑰了吧。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5)

“他生命中有两个女人,他说的一个是他的白玫瑰,一个是他的红玫瑰。”

寒假时偶然在书房中翻到的这本《红玫瑰与白玫瑰》,封面用酒红色与白色交叉配色,正中间纯白色的标题跃然于眼前,右下角是飘逸的张爱玲的签名。崭新却又落满灰尘,翻开扉页,一种异于其他书籍的香气扑面而来,清幽却不冗杂,简单又纯净。

据说张爱玲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才二十四岁,我想这大概是她自己对爱情的解读吧。

文中的振保租住了老同学的屋子,老同学有一位风情万种的太太,即为红玫瑰,在老同学外出经商的时候,他被红玫瑰“囚住”了。可当红玫瑰提出将事实告诉她的丈夫时,振保却拒绝了,他不愿为此情承受太大的责难。一番曲折,红玫瑰离了婚,却又收拾好纷乱的泪珠离开了他的生命。在母亲的撮合下,振保娶了白玫瑰孟烟鹂,之所以称她为白玫瑰,是因为她身材单薄,静如止水,给人的感觉只是笼统的白净,无法激起振保心中的波澜。

红玫瑰指的是美丽又妖冶的情人,白玫瑰指的是与他共度一生却并不爱的糟糠之妻。我想即使没有读过这本书的人也一定听过“男人的一生全都有过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粘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振保与红玫瑰有染却不愿将他俩的关系告知红玫瑰的丈夫时,我才深刻地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一个男人在婚姻上的困惑,无论娶了哪一个,心里总还惦记着另外一个,在平淡的生活过后,娶了白玫瑰的男人会期待另一种刺激,娇媚的恋情。就像文中的振保一样,一开始愿意用一生的代价,求得在白玫瑰这样冰凉的水流中的沉沦度过这如痴如醉的欢喜后,他不再满足于这样简单的爱情,愿意在中年的时候享受年轻时的活泼,青春,浪荡。红玫瑰风情万种,光艳照人,唤起他心中一圈又一圈的涟漪,无奈错过,不爱的妻子使得他在婚姻外生出旁枝,肮脏,污秽,婚姻内部生出芥蒂,更不愿再提起。他的例子摆在现实来看,接下来的剧情应该是振保抛弃原配,带着外遇远走高飞,可偏偏他的悲哀就在于此,他是中国最合理想的现代人物,“有始有终”是他的代名词,没和红玫瑰在一起使他成为了爱情的祭品。这样一个普通人,内心世界的无力挣扎,那些欢快欣喜的婚外恋情,冷若冰霜苍白透骨的婚姻,张爱玲在玫瑰之恋中隐喻出现代情感世界的纠纷与不清醒。

我想时间的男人应该是既爱又恨张爱玲的吧,爱她能把自己的困惑描写得如此透彻,恨她将自己卑微又贪婪的欲望展示在世人眼前,她将他们的心理表现得一览无遗,纯净又生动的色彩,不禁也让我生出思考,在男人心中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增长而提高标准,无论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有所缺憾,红玫瑰与白玫瑰都是爱情的陪葬品,她们输给时间,输给距离。

张爱玲以其叙事的笔法让我看到平凡生活中普通人的挣扎与悲哀,那种琐屑却易逝的欢喜,具有强大的文学价值和现实意义,所以我将这本描述现代爱情中悲欢的书推荐给大家。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谢谢大家!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6)

读《红玫瑰与白玫瑰》有感-文学评论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捻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这是我在《红玫瑰与白玫瑰》当中,犹如沉思的一段话。

不知是世俗还是自身的欲望,红玫瑰与白玫瑰终究成了振保的困扰。于我看来,那个热艳似火的王娇蕊就像是红玫瑰,虽为人妇,但是在她从前仍是放浪的,没有任何的拘束可言。正因为她的新鲜与刺激,让振保充满了克制不已的欲望。在这之前,振保仍是正途出身,有始有终、有条有理的。他是这样一个最合理想的中国现代人物。但是与红玫瑰的纠缠当中亦不是只有谁的不恰当,两人本是投有几分爱意,只是摆在了不同位置的人物,有了身份,也有了自己的追求。其实多半数的红玫瑰又怎么容易同框呢?红玫瑰抛弃了家庭,抛弃了她所拥有一切,断然和老公离婚,妄想这样安排好就能和振保在一起,但振保听到后一阵慌乱,所有自私的想法都溢出来了,剩下的只有辜负了。

而其圣洁的妻子就如白玫瑰,可是并非纯洁就是完美。妻子烟鹂本是纯真的少女,自然会缺少犹如浓烈红酒一般的气质,她也不会想去拥有如此东西。自认为爱着振保,可是两人的心的距离在我看来就像是宇宙间的距离。而烟鹂虽改变不了振保的心,但她坚守着自己的爱。在传统女性眼中,爱着丈夫那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情,只是莫名同情这么一枚白玫瑰。或许白玫瑰只“适合做太太”,他便拿来填充自己的生活,因而他没有享受到她的刺激的感觉。每个人都值得去爱,都有一个人为你痴迷,但白玫瑰却因为振保选择了她而失去了这种机会。因为不爱,白玫瑰的美在她看来都厌烦,毫不动心,他毫不知觉相反还在潜意识里怨忿她。

总希望爱的不一样,曾经爱过之后,时间久了就生发乏味无趣。到了娶了安静娴熟的,虽不沉爱,但又困牢住她的心。不知是如今的爱情变了质,还是说婚姻确实是爱情的坟墓。当拥有了婚姻就切掉了爱情的甜蜜,甚至说许多男人的内心早已设定了两个框架,一个适合婚姻,一个适合用来享受爱情。无论是爱情或是婚姻,没有真情或没有承诺,那都只是用来耍流氓的把戏,不管你是真正的正人君子抑或邪恶的负心花花公子。

男子的台词亦永远是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7)

我对张爱玲了解的并不多,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之后,才觉得出她是个通透的女人,看问题看的通透,以至于她把男人了解的那么彻底,一举一动。她说每个男人都有过至少这样的两个女人,一个是圣洁的妻,一个是热烈的情妇。“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确实,两个他都喜欢,可是无论娶了哪个,另一个对他来说都是心底里忘不掉的人,是一道白月光。或许陈奕迅的歌词“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是对这句话的解释了吧。

振保的第一个女人是留学时在巴黎遇到的一个妓女。这个女人让振保不再是童男子。

振保后来又认识了一个叫玫瑰的姑娘,这姑娘算他的初恋,是相处过一段时间的。因为这初恋的名字,他把以后的两个女人都比作玫瑰。

第三个女人,娇蕊,就是他的情妇,他的红玫瑰。娇蕊是他朋友的妻子,振保借住在朋友家时,他朋友正要去国外办点事情。看着娇蕊的身材,振保总是想做出点事情,娇蕊也总是有意无意的勾搭振保。终于在一个日子,他们睡在了一张床上。男人憧憬一个女人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她的灵魂,占领了她的身体后,就忘了她的灵魂。他爱她,她也爱他。可是由于世俗的眼光,由于社会的评价,他无法继续下去这段感情。毕竟,他现在所拥有的社会地位,是他辛辛苦苦自己奋斗了好多年才得到的。他不能接受她。

最后一个女人,孟烟鹏,他的妻子,他的白玫瑰。烟鹏不喜欢运动,连“的户内运动”她也不喜欢,这让振保觉得她是个乏味的妇人。振保也从这时开始宿娼,烟鹏并未察觉到。她爱振保,可振保对她并不好,总是当着佣人的面训斥她,这让她在佣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久而久之,她和家里的裁缝发生了关系,这一切,振保都看在眼里,让他觉得自己的妻子很下贱。曾经觉得圣洁的她也不在圣洁了。振保也开始不避讳自己嫖娼的事情,这个家也越来越不像样了。

烟鹏的不反抗让我们看到了封建社会女人地位的卑微;以及振保受世俗牵制的悲哀。小说把男人的思想,男人的小心思描绘的淋漓尽致。不得不感慨张爱玲是懂男人的。

确实,人的一生总会出现两个想要的东西,当你做了选择后,就会怀疑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这也让我们懂得了珍惜,当你做出选择后,就不要怀疑,坚定的走下去,你会看到另一种风景。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8)

《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800字:第二次看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觉得用陈奕迅的歌词来总结再合适不过: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如果爱上了红玫瑰的热烈浪漫、娇嗔俏皮,就要忍受对自身掌控力的怀疑和未来不安稳的惶恐。一旦享受了白玫瑰的温柔娴静、端庄贤惠,就不得不接受生活的空虚寂寞和了无生趣。可多少人想二者兼得啊!

我和肖先生是大学同学,我大学做的最多的事就是考证考证。图书馆里安静看书的有我,教室里认真听课的有我,学生工作处踏实工作的有我。穿衣服干净整洁,除了基础护肤几乎不施粉黛。当时看规规矩矩,现在回想起来就是土。结婚前,我问肖先生喜欢我什么?他说我朴素踏实,行嘛,对我的认识很到位啊,我一直也是这样的。

可结婚后,他却挑三拣四起来。

“你去买两件时尚的衣服,那件太土了”“这双鞋子不好穿也不好看”“女儿的穿着果然是你的审美”“别写写写,又没人看”……

我每天六点上早自习,五点半就得起床洗漱。我想面额干净,衣着简单大方,对人基本的尊重应该是有了。空闲时,看看书写写文章,时光慢悠悠的也就过去了。我没有时间,也无心去化妆打扮,搭配漂亮衣服。至于弹钢琴跳爵士,赏歌剧品红酒,这么高雅的爱好我打小就没接触过。享受着我的朴实,又要求我浪漫,谁这么能干,十八班武艺样样精通啊。

其实红玫瑰和白玫瑰也不是不能合二为一。就像佟振保,王娇蕊明明已经爱上了他,愿意为他放弃锦衣玉食的生活。他却为了保全自己的脸面和前程,临阵脱逃了。孟烟鹂大学刚毕业,就做他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称职太太,他却从来冷言冷语冷眼相待。如果佟振保婚前能勇敢一点,王娇蕊不是不能做一个勤俭持家的妻。如果婚后能热情一点,孟烟鹂怎不会变成浪漫自由的小女人?可惜的是佟振保将里子给了红玫瑰,面子给了白玫瑰,谁都没落着好。

所以一个男人,最好将爱给一个人,把余生也给这个人,把甜蜜、把负担、把懈怠、把陪伴全部都给这个人,那红玫瑰白玫瑰未尝不可同时得到。

白玫瑰与红玫瑰读后感(篇9)

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半生缘

1红玫瑰与白玫瑰

说定每个男人心中总有两朵玫瑰必定会使女人受伤的。而又要说为了这一山不容两朵玫瑰,所以女人买了个保险:婚姻。这更让人对婚姻的看法特别负面了。但是不管以前那种旧式婚姻的解释是给男人买保险,还是给女人签卖身契,在现在是解释不通的。纵然你可以物化爱情进而物化婚姻,每个人的自由是物化不了的。相互没有感情还想控制对方是行不通的。

2。倾城之恋

张自己评述《倾城之恋》的时候说,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张是冷眼清醒的,她从不人云亦云人人追求的美好结局,如果结局很悲剧的话,她也是不同情的。

3半生缘

全书剧终的时候没人想再去揣测沈世钧和曼桢之间还有没有感情了或者感情多深,即使我斤斤计较的想着过去不能就这么算了,那过去也还是算了。你看年轻时候不管是深刻的感情(沈和顾)还是冲动似的感情(叔惠和翠芝)总是像影子般跟来否定现在,婚姻和家庭。可人却不能否定过去又要振作现在,必定让人不能痛痛快快的。但我是顶喜欢顾曼桢这个人物的,他的可爱之处可能在于她不为她不喜欢的人操心,张在小说中表现出婚姻的悲剧无不在于两个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还希冀互相在乎似的,总不免闹的鸡飞狗跳。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精选范文)


《撒哈拉的故事》是我在20xx年相遇的一本书,也是我第一次深入接触三毛这位作家,她的洒脱、纯真、执着深深吸引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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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的故事》讲的是一系列以沙漠为背景的故事,作者三毛因为被一本地理杂志吸引,背着行囊走进了荒凉单调的撒哈拉沙漠,在沙漠中寻找、感受生活中的真善美。种种奇遇引发了一个个具有传奇色彩的故事,每个故事都洋溢着一种浪漫、浓郁的异国情调。穿梭在三毛清新、细腻而风致的文字里,一种情愫在萦绕,一种爱意在流淌,一种震撼心灵的人性美开始浸润……

看完整本书让人有种想立马收拾行装,游走天下的感觉。一个女子,仅因为儿时的梦想,毅然背起行囊,踏上未知却又向往的神秘大漠。没有犹豫,没有迟疑,不顾众人诧异的眼光,那该是一个多么随性的女子。连她自己也说,“我在这个世界上,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我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着的轨道,做出解释不出原因的事情来”,所以才会有《撒哈拉的故事》,所以才会有在她装点下异常美丽的沙漠。

三毛幸运地拥有荷西。在三毛不顾一切地去沙漠时,朋友都对此不解,但只有荷西默默地收拾着行李,在沙漠中找到了工作,与三毛开始爱的旅途。荷西与三毛的爱情并没有轰轰烈烈,但平凡且伟大。荷西默默地追随,只为实现三毛心中的梦想。对三毛,他矢志不渝,即使她是一个一意孤行的女孩,但也愿意随她在沙漠里受苦,这个倔强的女孩注定要跟这个人一辈子过下去,也正因如此,才有了荒山那一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三毛面对不怀好意的几个撒哈拉威人,镇定地逃脱了危险。但她没有离去,而是想办法拼尽所有的力量营救她心爱的丈夫。在三毛受到死果的诅咒时,荷西一直默默地守护着她,因担忧而变得慌乱。看着他们用自己的汗水去布置家的温馨画面,我心中总有一种不知如何形容的暖暖的感觉,也许真正的爱情就是像他们那样简单而幸福。

沙漠之间的一点一滴就在三毛那闲适的文笔下呈现出来。像泼墨画似的,一点一朵墨花盛开。她毫无目的诉说着生活的琐事,连惊天动地的爱情里,也夹杂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味道,合成一锅浓浓的汤。没有生僻的词汇,没有冗杂华丽的铺述,没有旁征博引的宏大场面,甚至连贯穿故事的主线都乱糟糟的。但总会让人感觉她就坐在你对面,风尘仆仆,肩上带着月光,指甲里带着撒哈拉特有的细碎的黄沙,甚至一开口的声调都是沙哑的,正与你讲着她在撒哈拉的故事。她对一切事情都感到新鲜与好奇,可能不知不觉会从一个故事又讲到另一个故事里去,的确,在三毛的文章里,常常是一个故事里穿插着另一个故事,你永远也猜不透故事的开头,高潮,结尾,但这种神秘而有趣的探险活动,却会让你乐此不疲,让你牵肠挂肚,让你欲罢不能。谈到这里,不仅又让我拿起了这本书,忍不住又读了起来……(樊本慧子)

《优秀的绵羊》读后感(优质范文)


要我概括我之前的大学生活,那可不像我小时候设想的那么多彩、丰富,我生活的重心一直都放在了学习和娱乐上,这哪里像人们描述的大学生活嘛。不过还好我高中就做了准备,知道大学学习压力会比高中更大,所以在刚开始时还是有些自律的,成绩也没落下,似乎我做的很对嘛,成绩挺不错,符合大家的认知,瞧人家那小孩,成绩多好,学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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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做了这么多看似很出彩的事情中,有多少是我真正想做的呢?实际上我根本就没思考过我自己的问题,一切都是那么的有条理,好像我的人生都被别人安排好的,你出生了,然后上学,考个好成绩,找个好工作,然后就会有个好生活,这一切的通行证都是你的成绩,也就是说你的成绩决定了你的人生,好成绩等于成功,多么可笑!你的人生就被这几个并不能体现所有能力的学科的数字代表了,然后他们告诉你,没分等于没有好工作,没有好工作等于没钱。没钱等于不好的生活,你肯定会后悔的,真的吗?那你得想想,是不是他们怕你做出了一些不符合他们预期的事,不满于你跟他们不一样了呢?倘若你去追求了一些在他们眼中奇怪的东西,他们就会拿出来“现实”的大棒把你给打回去,说你不够成熟,可一个人活在世界上真的只能疲于奔命吗?那和动物有什么区别?我们现在真的可以称得上是一个人吗?一切个人的品质:勇气、自信等等,好像都被成绩给盖过去了,活了这么长时间,你真的做过一次关于自己的思考吗?如果做过,那是真正的自我思考还是在别人影响下的对自己的思考?

到了大学,我们该好好想想自己为什么而活了,我的梦想,在之前只会出现在作文里,要不然就是所谓的大学梦。我们对于整个人生的思考都是那么的缺乏,连个追求都没有,像个机器人。出发了太久,以至于忘了为什么出发。我们努力地满足父母的预期,可当你做的已经够好的时候,他们还在说:“加油,你还能做的更好!”这是在搞什么?真的对你好吗,我们父母真的在教育孩子吗?还是在教育一个不断学习的动物?父母真的在关注他们孩子的人格培养,还是努力地骗自己只要成绩好一切问题都能掩盖过去呢?那最后会不会崩溃呢?在这里,一切都显着被别人裹挟,他们做什么,你就跟着做什么,如果没跟着大家走,就会受到别样目光的看待,我们就像一群绵羊,被牧羊犬给看着,有时候它们明明没我们体格大,可我们还是不敢越界,有时候甚至因为别人的言行而失去了自己的灵魂。

我们接受着大学教育,可进了大学我们关注的不是自己接受的教育,而是大学的排名,校友有多么强大,试问他们强大与你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可以提升自己的能力吗,到大学来到底是为了提升自己而是吃大学的牌面?提升自己到底是综合素质而是简简单单学点课本知识?后者那叫提升吗?那叫输入,换别人也行,一个鱼缸,放几块泥土进去谁不行呢?不过是容量的大小而已,可你的鱼缸里有鱼吗?

好好想想为什么而活,好好想想怎么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

《优秀的绵羊》一书,我推荐所有的大学生读读,不要荒废了自己的人生,不要因为“现实”而不敢迈出自己的步子,别软弱地过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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