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是很棒的硬科幻小说,带给我酣畅淋漓的阅读体验。大刘或许不是一个文学功底深厚的文学家,但却是一个苦心经营、造诣极高的小说家。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高中生读《三体》后的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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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读《三体》后的读书心得1
可能是我第一本认真读过的科幻类小说,无法给出对比,只有自己对小说的感觉。自己作为软件方面对于秦始皇三千万的兵士组成的计算机中,这种每个单元都是由人来构成的想法很惊讶,更多的是感觉很可爱。在知道有三体的存在时,我原本的想象中三体文明可能是宇宙外更高级的无视地球所在宇宙法则的存在。可能因为是科幻小说,引导我读下去的是对那个未知世界的好奇和人类的命运走向的担忧。如果遇到其他存在的文明,对人类文明的多半是敌对的。文笔上可能有点粗糙,但是科学和幻想作为基本元素值得被更多的读者阅读。对于对物理和计算机有简单知识的人应该不会觉得这本书很难懂。
自己的感受:
从小接触的科幻类的题材不多,从未对于自己存在的宇宙有过更多的思考。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因为物质原因,自己记忆中的第一本让自己感受到地球,太阳系,宇宙之类的概念应该是学校的课本吧。第一次感受到人类的渺小,自己的渺小和那种想知道一切的愿望和害怕得知一些真相的恐惧。在读到叶文洁在大兴安岭农家齐猎头儿家里,大凤突然问:
姐,你说天上的星星咋的就不会掉下来呢?
当时愣了一下,自己小时候真的问过同样的问题,为什么星星不会掉下来呢?
而且还做了最可怕的一场梦,晚饭吃完,整个天空泛出黄色,一种诡异的黄色,随后有房子大小的发亮的巨石开始从天上落下。小时候无知的自己对那些遥远的存在本能的感觉到害怕,得知如此巨大的地球只是一颗渺小的尘埃,而我连自己所达到最远的地方便是所在的县城。对于使自己真实存在的这些基础,在仰望星空的时候,多了一份敬畏。使自己有更多的欲望想要了解我们存在的&亿年后,人类不得不移居在太空飞船里面,分着500层的船舱里住着。
虽然《三体》看着很压抑,但是会继续看下去的。毕竟大刘的脑洞故事真的很精彩!
高中生读《三体》后的读书心得3
刘慈欣笔下并没有华丽的辞藻,他就像一个做手术的医生,精准无误却不带感情,将书中的地球剥皮拆骨。我曾一度怀疑他是外星人,因为他对地球似乎没有一点眷恋,他以极端客观冷酷的姿态,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着那个地球的诞生和毁灭。
故事从一个“__”时期受苦受难对地球失去信心的少女开始,从一个呆子把一颗星星送给一个女人结束。只看节略,可能会以为又是一个琼瑶式的爱情故事。但是看下去就会发现完全超乎你的想象,原本假想中的唯美的爱情故事被宇宙钢铁般的规则硬生生切断了,这故事如此的寂寞无助,销魂蚀骨。甚至于书读完了,可是你会觉得故事却没完结。只要宇宙仍在继续,这个故事就不会完结……
《三体》在硬科幻的外壳中,包裹着一个深刻的命题——这个宇宙的世界观、价值观是怎样的?是否和人类相同?如同孔子双手交叠对天思考,释迦摩尼在尼连禅河畔的树林中独修,刘慈欣在中国西部某地的一个发电厂开始思考这个古老的命题。以《三体》为思想载体,刘慈欣对宇宙的文明做了两个假设:一个是有道德的以爱与包容为主流的,一个是零道德的以残酷和征服为主流的。以程心为代表的爱与道德,曾经两次将地球亲自送往毁灭,而以维德为代表的零道德,却拯救了地球。
就这样,在“黑暗森林”的前提下,刘慈欣得出结论——宇宙,是零道德的。然而他并没有强迫书中的人去选择道德或者野性,似乎他自己也没有什么答案,所以在书中最后唯留下一句:Tobe or not to be,thats a question。
可以说,抛去科幻的外壳其实这就是一个关于道德的故事。当下,人们更需要从这个时代去思考人性。这是在其他科幻作品中不经常见的,然而这就是《三体》剧情的主线,整个宇宙中,只有人类有爱。这在其他文明看作废物般的情绪无数次差点毁灭地球,又无数次让即将覆灭的地球燃起了希望的光。
记得通宵读完《三体》第三部时候,我把书放下,去看窗外漆黑的夜空,那闪烁的星星是如此的可怖,一百五十亿光年内似乎都是无尽的杀机,心悸感随之而来,那是一个无比黝黑的森林,我十几年来对于宇宙的看法都被颠覆了。
高中生读《三体》后的读书心得4
我是喜欢看科幻小说的,但是也要分是什么类型的科幻小说。暑假时,我在书店不经意间看到了一套叫《三体》的科幻小说。作者是刘慈欣,我对他也是略有耳闻。随手翻了下,里面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
早在90年代末,中国在北方某个城市建立了一个叫做“红岸”的外星人探寻基地,基地中有一个叫叶文洁的物理学家,她的亲人被__残害,她极端的认为人类一定要被管理或消失——人类不配在地球。
于是她用特殊的方法向外星人求助,于是,一连串的剧情因此而起。
我买回家后囫囵吞枣般读了一遍,可惜的是我只读了框架,没“吃”到精髓。于是我又仔细研读了一番。这不读不知道,一读吓一跳。这本书是非常难以“消化”的“硬骨头”只是可惜遇到了我这个好“牙口”我就尽力消化了一番。
此书我也只能了解大半部分,这本书真是“有滋有味”让我“回味无穷”。
此书涉及的方面很广。物理、化学、政治、哲学、伦理道德等。就举一个例子吧!
在程心接管“持剑人”时,人类遭到了毁灭性打击,在危机关头,人类却只在乎自己逃命要紧。却不在乎集体安危,还对无辜的程心做出报复。三体机器人智子只好对他们进行屠杀。
在第一次看的时候,我认为三体机器人智子是在对人类进行有目的的屠杀,而不是在声张正义,那些人类是无辜的。可第二次看,我的想法却与之前天差地别。第一,那时人类已经没有威胁,机器人没必要屠杀,而且这也不符合三体人的性格。其次,人类在没有社会时是没有道德可言的。我们在危机时刻真有能想作者描述的一样“回归野蛮时代”。在那时,做人和活下去是分裂的了,没有一致方向的了。
就像我说的一样,这本书实在是太深奥,令人琢磨不透、发掘不尽。
我就要看第三遍了,却仍然非常期待。也许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
未来令人遐想,令人期待,可能又令人沮丧。不管怎么样你都不能改变未来,就像《三体》最后程心去了哪里都一无所知。我们总是对未来有着美好幻想,而唯一可以准备的就是心理准备了。谁知道叶文洁会发现外星人,叶文洁又怎么知道她的选择同时改变了两个物种的命运。一切只能用时间解答。
高中生读《三体》后的读书心得5
看完《三体》的那个晚上,我在合上书本后下意识地望了一眼窗外的星空,似乎想在天空中发现些什么。只可惜在城市的天空里看不到几颗星星,也只好作罢。
从此之后,在那些有着璀璨星空的地方,抬头看着天,我就会不知不觉地进入书中的情节,好久回不过神来,有时还能够看到一些和其他人所看到的不一样的东西。我会根据书中的描写,漫无目的地在空中搜索三体星系的位置,也会寻找云天明送给程心的那颗星星所发出的晦暗的亮光;我还总是把在夜空中航行的飞机想成是联合舰队,甚至会莫名其妙地感觉自己的周围飞旋着几个智子,或是头顶上有一大片四维碎块。更让我浮想联翩的是,传说中的黑暗森林法则是真的吗?宇宙中真的有数以亿万计的生命吗?暴露自己的位置,真的就意味着毁灭吗?还有“他们”,是不是就躲在离我们很近的什么地方,只是我们没有发觉呢?
大刘说:“我写《三体》,就是希望人们在工作之余有空的时候,能够抬头看一看头顶上的星空,哪怕只是一眼也好。”我想,每一个读懂《三体》的人,应该都是会不约而同地这么做的吧。
其实,广袤的星空不只是一幅美丽的宇宙图景,而是亿万个像地球一样的文明。也许在它们上面,也有很多很多双与我们一样或是不一样的“眼睛”在注视着我们。我们就这样对视着,已经对视了十几个世纪,也许还将继续对视下去,几千年,几万年……
嗯,黑暗战役就是宇宙的缩影,它所表现出来的就是黑森法则,在我看来,这也就是真正的人性。在“青铜时代”号、“蓝色空间”号上的那些官兵们,才是真正的、最根本的人。没错,他们是人,而现在这个世界上,包括我所在的千千万万个生灵,才是非人。只有像那些逃亡战舰上的官兵们一样,猜疑链横生,没有道德,甚至是无耻地借别人的死亡,来满足自己生存的需要——也许这,才是在宇宙这残酷的背景下,正确的活法。别说这太黑暗,这,就是事实。
如果哪一天,地球真的在某一次突如其来的打击中毁灭了,希望我们不要觉得悲哀。因为,我们会到另一个地方去——在无边无际的宇宙中,我们将和众多的文明一起,永远存在。正如书中说的——一切终将逝去,只有死神永生。
高中生读《三体》后的读书心得
《三体》是一部科幻巨作,是中国科幻文学的里程碑之作,刘慈欣著。虽说也是一部科幻小说,但它却与其他的科幻小说大相径庭,在骨子里就是一本独特的书。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三体》的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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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的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1
《三体》这本书我之前就看过了好几遍,本来不是科幻迷的我在这之后就被大刘带进了这个坑。每一次读《三体》我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每一次我都会惊叹,原来还有这些细节是我之前没有注意到的,还有这些描写是我印象不深的。毫不夸张地说,这是一本可以让人看上瘾的书。
《三体》这个名字是天文力学中一个至今无解的难题,同时也是三体星系的名字。故事从“_”期间,红岸基地的叶文洁向三体世界暴露了地球位置开始说起,一直到几个世纪以后归零者重启宇宙结束。
这本书不仅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就是作为小说来看,它也有许多闪光之处。作者在书中埋下了一个又一个伏笔,设置了一个又一个悬念,给读者一个又一个惊喜。有一处,三体人利用智子给常伟思等人发送了一条讯息:“你们是虫子!”,可他后面又写道,即使人类用再先进的办法,也不能将地球上的虫子杀光,而我们跟三体人的差距比虫子和人的小多了。这也照应了三体世界入侵地球失败的情节。在第三册中,如果你没有看到后面,你根本想不到山杉惠子竟然是她丈夫的破壁人,仿佛前面写的所有伉俪情深都是为了最后一句讽刺的:“面壁者比尔·希恩斯,我是你的破壁人。”
在文中,人类首先是掌握了大自然的法则——火,然后又用五万年的时间进化到现代文明。可当我们遇到三体文明时,所有的骄傲都土崩瓦解,一滴小小的“水滴”就能将代表人类最高科技水平的恒星级别飞船瞬间摧毁。正如三体文明说过的那一句话:“毁灭你,与你何干?”但即使是强大的它们也被歌者文明的小小光粒几乎灭绝。接着歌者文明又和其它上帝文明进行了一场战争,宇宙的所有法则都被当成武器,就像猿人拿着火把一样。人类文明,毫无还手之力。
每一次看完这本书后,我都会望着天空思考着:在宇宙的某一角落,会不会有三维空间正在向二维空间坍塌?此时此刻,会不会有一支舰队,正在大开杀戒?我们所处的宇宙,在其他文明看来。可能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灰尘……
一切,都无从知晓……
《三体》的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2
三体讲述的是在_期间,一名被迫害的科学家叶文洁利用太阳的反射放大信号的原理,把太阳变成一个恒星级的信息发射器,将地球的信息发送至外太空,希望收到信息的外星人能前来拯救黑暗的地球文明或者说希望外星文明帮助人类进化得更加高阶一点。信息被离地球最近的恒星文明三体文明所收获,三体星人由于三个太阳的无规则运行,已经经历数百次的文明覆灭和再生,极需要在三体星被太阳最后吞没以前,找到新的星球延续文明,而来自地球的信息使他们锁定了地球作为新的栖息地,于是,三体星人对地球的远征开始了,三体文明与地球文明的战争也开始了。
这本书所释放的信息量非常的大,基于作者强大的物理学基础,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外太空世界,多维的世界,微观的世界,作者的想象力如此丰富,描绘能力如此之强,逻辑紧密,文笔出众,读来引人入胜。
三体,带给我的思考是很多的。今天要分享的,是关于文明的一些想法。
有了人才有了文明,文明就是人类在追求“真、善、美”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知识体系。但,一个文明的价值观似乎决定了这个文明本身的命运:是走向永盛,还是在繁华后走向覆灭?
地球文明,最具有代表性的体系,就是东方文明和西方文明。东方文明的价值核心是天人合一,讲究的是天时、地利、人和;西方文明的价值核心是以人为本,讲究的是科学。人类文明的进程,其实在世界范围内是保持高度的一致性的,东西方几乎在同一时间进化出各自的文明,如东方孔子出现的时间就是西方出现的时间,我想说的是,人类文明的进程似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调控着,东方与西方,除去非洲与澳洲,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高度的时候,就会发生类似的“巧合”:比如莎士比亚出现的时代,正是元代散曲盛行的时期。或许,我也可以这样理解为,此类如孔子或者这样的人,是那个时代所需要的,而且是特有的,当文明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就会有这样的一类人出现。当然,是时代赋予他这样的光芒与色彩,还是其本身带有那个时代所特有的精神特质,就不得而知了。也许,时代的特性能够造就一个又一个适合这个时代的伟人来代表这个时代吧,或许,这也就是东西方相同时间出现类似的神像的原因吧。
《三体》的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3
《三体》的引人入胜没有读过的人是很难体会的。从前我对宇宙的认识,除了星空还是星空,无非就是恒星、行星和星云组成的大大小小的星系。人类是这浩瀚宇宙中的唯一,我不相信外星生命的存在,更没有想过有一天外星生命会“光临”地球。这一切在《三体》中都出现了,《三体》将我带入一个全新的宇宙,还让我见识了一个不同的人类社会。
“有时候下夜班仰望星空,觉得群星像发光的沙漠,我就是一个被丢弃在沙漠上的可怜孩子……地球生命真的是宇宙中偶然里的偶然。”这是其中的主要人物叶文洁所说的一句话。从科学的角度说,以地球如今的文明程度,或许真的不具备探索遥远宇宙的能力。我们目前对宇宙的认识只是极其浅薄的。如果真的有高级外星生物的入侵,或许人类连组织反抗的机会都没有,这是人类所面临的危机,也是使得人类不断向前发展的最强大的动力。
我们必须承认人类的渺小,必须认识到宇宙的残酷和无垠。因为我们的微不足道,我们才有更加奋发图强的必要,危机意识是个人包括集体以及国家长盛不衰的必要因素。放到宇宙这个大世界里,危机意识也是一个星球文明长盛不衰的必备条件。
从这本书中,我更深刻的认识到人性;人性是这个世界上最难以捉摸的东西之一,有关人性的讨论和思考在人类社会已经持续了数千年之久。是非对错,黑白善恶具有相对性,这让人性显得更为复杂。《三体》中所描写的全人类与个人之间的取舍:罗辑的个人享乐被舍弃合乎情理,而程心与云天明的爱情被摧残的触目惊心就很难让人接受,大多数人所谓的“为地球文明的延续”更让人心寒。
《三体》引发的我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觉得生命珍贵无比,重如泰山;有时候又觉得生命是那么渺小,不值一提。
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人类不应该安于现状,在获得一点点的自由之后就迷失自我,开始尔虞我诈,毫无人性可言,在纸醉金迷之中忘记了宇宙的残酷。我们应该去创造新的历史。
给时光以生命,而不是给生命以时光。我们应该在岁月长河里那有限的时间内去创造无限的价值,生命和命运都可以由自己决定。
《三体》的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4
《三体》是一篇科幻小说,这是我从未看过的小说题材,但朋友强烈推荐我就翻来书本看了。第一次花了2个小时只看了20多面,很慢,因为里面有很多生涩的词汇和我不理解的内容。但第二次当我读到王淼进入《三体》游戏时,游戏里面的内容真的吸引到我了。
《三体》游戏中出现恒纪元和乱纪元,在乱纪元中人们为了躲避寒冷或是酷暑,会自动脱水,变成干纤维,还可以折卷携带着,放入干仓,等恒纪元出现时就放入水中浸泡就可以活过来了。有的放在干仓在乱纪元中被老鼠咬断手指的,咬到腿的,等活过来后还在河里哭。读到这里真的觉得很有意思,作者的想象力真的太令我惊讶了。
王淼在拍照冲洗照片时出现的那串幽灵倒计时也是很科幻的。随着王淼为了解决这个倒计时的问题,慢慢接近科学边界这个组织,再在《三体》游戏中得到的启发,和红岸基地成员叶文洁的描述,谜底慢慢的揭开了。
叶文洁经历了“_”,亲眼看着父亲被打死,再到后来在大兴安岭被陷害而入狱,最后杨卫宁和雷志成把她带到了红岸基地,开始了外星文明项目的研究中。叶文洁发现了有外星文明,他对这个世界失去了信心,他希望外星文明能来这拯就地球文明。在遇到伊文斯后她开始成了地球三体活动的领导人。同时,在三体世界里,三体人也是进行着自己的文明和科技发展,想占领地球……
《三体》是游戏,《三体》是另一个星球的名字,地球三体运动是地球上反对地球文明组织的一支叛军。文章中很多词汇和科学知识是我根本不懂的,但不影响我对文章故事的喜爱。前面很多的疑问在后面的内容中慢慢得到答案,很喜欢史强的终极定理:邪乎到家必有鬼(有人捣鬼)。
一直都觉得科学家真的很伟大,很神秘,还是那种代代相传的职业。文章中人物都是物理,数学,天文,军事等科学家,是我连想象都想象不出来的领域,每每读着,就感叹作者不愧是高级工程师,不然也写不出这样的内容来,想象力也是惊人的,把中国科幻提升到了世界水平。
《三体》有三部,我只看了写第一部,想看后两部,想知道最后地球和三体如何了。又不想看后两部了,对于我来说,很多科学知识真的很晦涩难懂,后两部的科学知识是不是更多了?
《三体》的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5
很早就听说过三体这本书,尤其记忆深刻的便是说这本书难得,内容难得,科幻题材的,还是中国人写的。
一直很喜欢科幻题材的内容,总觉得这种内容干练,不像讲家长里短的故事那么弯弯绕绕。
看过很久了,没记错的话大体是讲有个在航天航空里面工作的女的,因为家里受到政治上的迫害,觉得这个地球被这些人治理没救了,便乘着工作的机会,与外星人通信,希望有外星人接收到,并来管理地球。
本来她工作的地方就是做探索外空的工作的,突然有一天这个隐秘的机构对外太空发射的信号有了回信,刚好被这个女生拦截了,而且她还回复了,接着便私自跟这个外星球的团体保持着联系,一直到21世纪。
那个星球好像是叫三体,那个星球的四季不固定,生活在那里的人不能安定下来生产生活,他们急需一个拥有正常天气和外部环境的生活场所,他们的科技非常发达,可以制造飞船飞来地球。
自从那个女的跟这个外星球的人生物联系了之后,他们便建造飞船飞往地球,在地球发现有外星人将要来地球的时候,一些人高兴,一些人担忧。那些高兴的人觉得这是客人,那些担忧的人担心他们会霸占地球,而且那个星球的人也提前安排的他们的人来到地球,杀害科学家,最后地球人明白,他们不是来地球喝茶的,他们是想占有地球,地球人组织了联合军队,准备应对。
准备了几十年,在外太空驻扎了军队,但发现与对方的战斗力水平不是一个等级,对方也没有共同生存的意思,最后好像有几位地球人逃离了地球,去往了外太空。
三体这本书,提出了黑暗森林的概念,就是大家同处在一片漆黑的森林之中,谁都不知道谁在哪个位置,这个时候突然有个人举了个火把,仿佛就是告诉别人“欸,我在这呢”,刷刷刷,一波饿得不得了的未知生物就把ta给吃了,但是如果ta有能力抵御外敌,那ta举火把也没事,别人反倒会绕着ta走,免得ta发现自己,把自己吃掉。
物理学家霍金不是说过嘛,不要像外太空发射信息,不要回复,我的理解或许意思就是不要打无准备的仗。
《三体》的读书心得800字左右范文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成都姑娘,也就是作者李薇漪在草原遇到了一只还没睁开眼却已父母惨死、兄妹尽失的小狼。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重返狼群》的优秀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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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重返狼群》的优秀读书心得1
经老师的推荐,我揣着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
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
狼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习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小说《重返狼群》的优秀读书心得2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小说《重返狼群》的优秀读书心得3
在阅读过程中,我和小狼格林又一次开始了关于狼族的奇妙之旅。我很是惊讶!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狼是一种忘恩负义的动物,为了食物,它们甚至可以杀死自己的同类,可是,读过这本书以后,我发现我错了!狼虽然有的时候会吃掉自己的同类,但那是一种生存的需求,别无选择。事实上,狼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只是不善于表达罢了!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带有传奇色彩的藏族名字。她出于对自由强悍狼性的尊重和理解,大胆采用一种育狼、野化狼的独门绝技,就是以真正“狼妈”(绝对不是人妈)的方式来养狼、驯狼。
从她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开始,从小狼格林对她发出微弱的呼唤声开始,她就已经和狼结下了不解之缘。李微漪不仅救了小狼格林,而且给了它属于狼的尊严,当小狼格林还是一个毛茸茸的小团开始,李薇漪就已经把它当做了一只真真正正的、野性十足的草原狼。
但是,这种“狼妈”驯狼法风险巨大,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用“九死一生”来形容育狼、驯狼的过程仍显不够,李薇漪甚至做好了成为狼族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心理准备。
为了小狼格林,她不惜放弃了自己作为花样美女的青春年华,和男友亦风多次出生入死陪伴格林住在人迹罕至的草原上,为了小狼格林,李薇漪已经完全成为了“人中狼”,而小狼格林也成为了“狼中人”。
最让我感动的是,小狼格林在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不行的时候,对生病的“狼妈”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一切病都会好起来的。
每次读到此处,我都不禁感叹:其实在我们的字典中“狼子野心”、“狼心狗肺”……这样评价狼的词语已经数不胜数,我们不要再这样误解狼了!狼族也禁不住这样的误解了!
最后,在李微漪和亦风的帮助下,小狼格林终于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回到了自己的故乡——狼群,等待它的将是正常的狼的生活,我们期待小狼格林在自己的族群中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
小说《重返狼群》的优秀读书心得4
每日午后,斜倚桌边,桌角放一杯淡淡的茗,氤氲着热气,散散幽幽的清香。窗外的暖阳温柔地洒在一页页精彩的书页上,我摩挲着页角,伴着周围美好的一切静静地品味着那本令我神往的,人与动物真实情感的——《重返狼群》。
本书的作者是李唯漪,一位画家主人公则是一只名叫“格林”的小狼,作者在草原游玩时偶然听说了一个凄美的狼故事,并努力寻找到了那对狼夫妇留下的一窝小狼崽,其中唯一的幸存者便是格林并与作者结下了不解之缘。
作者把格林带回了城市,那时的格林只有半个月大,作者就象母亲一样抚养着它,喂它食物,教它狼嚎。但那毕竟是城市,由于被多次举报,作者终于作出了一个重大决定,让格林重返狼群。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出生就生活在城市的格林本就亦狼亦狗,况且找到狼群并重返,其中劫难与危险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但李唯漪为了格林决定试一试。她带着格林在獒场住下,慢慢寻找狼群,在獒场,格林结识了如父亲般慈爱威严的头獒“皇帝”,打败了高傲的泰桑并与它成为患难与共的好兄弟,用了三天生擒了头羊,在这个过程中,格林的意志力得到增强,野性渐渐地被激发。为了让格林更好的捕猎,作者亲自学习狩猎技巧并教给格林,作为人类,李唯漪做到了她所能做到的一切。
之后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狼群是鬼诡而凶恶的存在,但作者为了格林明知前方是危险却甘之若饴,我不禁对她产生深深的敬佩之情,在寻找狼群的过程中作者跌倒在冰湖里脚扭伤了,格林拽来了一匹马牵着作者回了家,中途粮食断绝的时候,格林每天打来了一只野兔,埋在浅雪中故意不吃,是为了留给李唯漪……
这一幕幕感人的故事不禁让我热血沸腾,热泪盈眶。作为一匹狼,格林做到它所能做到的一切,它把最好的都回报给了作者。我想这就是人和动物最真挚最纯粹的感情吧。作者用爱抚育了格林,格林用全部回报了作者。都说狼是冷血的,但我想在李唯漪眼中,格林就像她的孩子是可爱的、勇敢的吧。作者说如今高原草场正在快速沙化,狼群就快没有家了,人类捕杀狼群,破坏它们的家园却责怪它们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已的所作所为吗?
故事的最后,格林安全地返回了狼群。作者是一位奇女子,她做了别人不敢想做的事。她用最美好的爱给了格林一个只属于它的格林童话。
小说《重返狼群》的优秀读书心得5
《重返狼群》看了前面十来章,我就有非常深的感触,非得掩卷写下来不可。
也许因为我的书尚未看过半,还没踏入后面的催泪弹区域。相比起作者和小狼之间的深厚感情,让我感触非常深刻的却是作者这位“狼妈妈”对小狼天性的尊重和理解。用书里的原话说,那叫“尊重狼道”。
作者写道:野生动物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和人类身边的宠物不一样。因此无论小狼是报复心强,自私护食,淘气捣蛋,还是表现出它凶残嗜血的一面,“狼妈妈”虽每次都被吓到,但很快就能理解那是狼的天性。不但不责备小狼,还为他保留了自己的天性而高兴。在她还没有对小狼的将来要何去何从做出决定之前,她就不以养宠物的方式去驯化小狼。放他咬东西,教他狼嚎,他护食的时候让着他。
作者不是没有养过宠物,她家里的另一只小狗就被教得很听话,能很好地和人相处。但对小狼,她却用了完全不同的养育方式,只因她明白小狼和小狗的天性不一样。
“獠牙之下出政权”那一章,写小狼对着“狼妈妈”龇牙咧嘴地叫板。若是换做别人恐怕早顾着心凉了,喂他养他照顾他这么多天,回头怎么竟对自己这么凶呢?“狼妈妈”却理解他那是在窝里的同伴之间确立地位,她尊重他的天性,按照他的方式和他斗了一回。即使在自己的脖子被狼爪抓伤之后,她也不忍心剪去他的利爪。她知道那是他赖以生存的武器,那是他的骄傲。
那时她还没确定能不能放他回草原,这也许是一匹终身要在城市,要在她身边生活的狼。而她从来就没有选择过要宠物化他。
这是人对人都难有的尊重和理解。人是多么善于对异类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甚至忍不住要出手纠正。每次读到作者为小狼展现的天性半忧半喜,我总是想起我们人类之间的互相“驯化”:长辈对晚辈的,情人之间互相的,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说驯化可能过分了些,那其实是同化。很多人难以接受别人和自己不一样。因而什么都能被要求同化:用钱的方式,对任何微小事情的见解和态度,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方法。
对大的观念,比如政治,人权这些大题目,人习惯的做法是:既然知道观念不同,对这话题避而不谈就好了。对小事情却不大遵循这样“退后一步,给各自一点空间”的规则。人很习惯把手所能及的一个个想法都扭到自己顺眼的方向。其实这只是让自己舒服,不一定是“为别人好”。
我越长大越说不清楚想不透彻一个“好”字的确切定义。也许人就是会越长大说不清楚想不透彻所有东西的确切定义。既如此,那就更难说清到底什么是正确的,值得的,应该的,所以我不再因为顺口就说谁错了,谁傻了蠢了笨了,也不再说谁活得很可悲,更不自作多情地为别人担忧。因为也许每个人的生活,放在旁人的放大镜下,都会被认为在某方面错了,在另一方面傻了蠢了笨了,在某些时刻活得很可悲;但一个人既选择了自己的活法,那就是他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既值得,就是应该,又何必再追究绝对的对和错。
人如果要担忧,何不担忧自己;如果要监督,何不监督自己。自己是最需要鞭笞和进步的,其他人、其他事、其他动物,他们只求包容。
小说《重返狼群》的优秀读书心得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这时候,最关键的读书心得怎么能落下!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书心得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活着》读书心得800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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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活着》读书心得800字1
活着——心中永存希望
《活着》这本书对我的触动是非常大的,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这样,福贵还是活了下来,活着——心中永存希望,只要心中有希望,那么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可以克服。作者在书中说了这样一句话: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活着自己去感受生活,不可以看别人是怎么说的。希望在心中是不会破灭的。
书中的福贵小时候家里非常的有钱,他经常出去赌博,把所有的钱都都赌光了,那时的福贵还不知道挣钱的不易,当赌完所有的钱财时,福贵的爹死了,娘病了,福贵才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福贵变了,在国军遭到攻击的时候,福贵活了下来,为了活下来福贵也是遇到很多的不幸,家珍生下了凤霞,当福贵回来的时候,凤霞已经会说话了。后来家珍又生下有庆,有庆给别人输血时,生生的被输死了,有庆的死对福贵的打击很大,但是福贵依然选择活下去。家珍病了,病的越来越严重,可后来又渐渐的好起来,福贵的日子也慢慢的好起来了,但是凤霞又因生孩子大出血死去了,家中只剩下二喜、苦根、福贵,但好景不长,二喜又被压死了,苦根吃豆子太多撑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人了,但是还是没有放弃生活,坚持活了下去。
福贵这一生应该说是幸运的。因为经历了中国多次的大变动、土地改革、人民公社、__,他都活了下来,同样,他也是悲惨的,亲人们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但是他心中依然选择活着,没有放弃希望。《活着》结束时说: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东西。福贵可以说就是一个英雄,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可福贵的一直坚信活着、乐观的活着,这就是活着的意义。
《活着》告诉人们的就是福贵的那种精神吧。《活着》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坚强的活下去吧,并且乐观的活着,快乐的活着,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只要快乐的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小说《活着》读书心得800字2
活着,是转瞬即逝的美丽,是永恒不变的悲凉。活着,丝毫不华丽,它走在平凡之路上,呈现着它独有的魅力。活着,简短而普通的词语;活着,宇宙中渺小生物的真理。平凡之路,永远延续。
在《活着》这本书中,主人公福贵生在中国革命的艰难时期,在他的一生中,亲人接连逝去,生活困苦难熬,但在最后,在那一抹斜阳里,福贵牵着自己的老牛,在夕阳下留下了简短而又深刻的背影,来诠释活着的治理与真谛。
在福贵的一生中,美好的时刻很少。年少的轻狂与余生的悲凉似乎并无两样。曾思索:人活着究竟有何意义?这样的人生有什么可期?随着时代的演进,亿万人相继死去,福贵的一生又能代表什么?但这就是活着,这就是活着的哲理。活着,仿佛就是那么平凡,那么微不足道。
那么福贵为什么在只剩下他一人的情况下仍选择活着?为什么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人选择坚持?我想:是因为世间的美丽,是为了不白白来这世上走一回,是为了不负自己,不负自己的生命。
然而,由于时间的朦胧,给活着蒙上了一层美丽的色彩,让人们期待活着,期待七情六欲,期待时间的演进,这也许就是活着的魅力。活着的美丽,是因为那一颗颗沸腾的心,是因为,平凡中的美丽。
穷极一生,但厚你蓦然回首时,就会发现,活着不过是一场黄粱梦,最后剩下的,只是一抔黄土,但是我们永远不会后悔走这一遭,就像福贵,到了最后当他牵着老牛时,怀着怎样的心情呢?我想他经历了人世间的悲欢离合以后,心中应该多了一份淡然,多了一份娴熟。是啊,无论是多么伟大的人物,当他走到了人生的尽头时,应该也会有同样的心情吧。但在这心情里,又该有一份不舍,对生命的不舍,对平凡之美的不舍。
所以,无论人生何其悲凉,我们也要坚强的活着,不要对自己的一生后悔,我们要以最美的态度,去全力以赴的面对,小小的人,在小小的宇宙里,因此绽放着无与伦比的美丽,让人留恋,让人痴迷。
活着,看似只是生物繁衍生息的产物,看似只是渺小宇宙中的一小份子,但它却是宇宙孕育的奇迹,散发着它独有的魅力。没有了活着,就没有了一切,没有所有美丽的瞬间,所以,请允许我再次强调:让我们努力活着吧,用奋发的精神,去面对这场奇迹!
“少年游荡去,中年想崛起,老年做和尚。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在霞光四射的空中分散后消隐。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稍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坚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儿女,黑夜召唤着昼的来临。”
走在平凡之路上,一样美丽。
小说《活着》读书心得800字3
泪水久久萦绕在眼眶,黑色封皮包裹着的旧书被我紧紧拥在胸前,心酸的凝望一个老人心酸路,口中呜咽,竟不知何以倾诉。《活着》深深触动着心底的脆弱。
年少轻狂,仓皇走过的路,在福贵老时看去,应该只是苍苍横着的翠微,不再见愁容了。父亲自己赌光家产而被气死,自己被抓去当壮丁,在战火纷飞的炮火中,流离两年,再回家,却早已物是人非,女儿聋哑,一切都早已不是原来的样子。不过,欣慰尤在,他多了一个可爱的儿子——有庆,
终于迎来了几年辛苦却温馨的团圆生活,一家人在一起的生活也许才是最完美的,不需荣华富贵,只求相守一生,轻轻抚摸你阳光下闪亮的长发,温柔的用体温知遇我们的心,父母的病故,令不孝之子翻然悔悟,用泪水埋葬过去,开始体贴妻子。照顾家庭。
岁月飞逝,世事果然都如浮光掠影。儿子天性善良,细心呵护羊儿长大,不辞劳苦的给羊儿喂草。儿子上学了,善良的他在为县长夫人献血时被无良医生超额抽血致死。今夕何夕,星空之下,又是一道流星划过天际,又是一条生命的凋零。
随后女儿凤霞产子离世,女婿因工活离开了自己,外孙被黄豆撑死折翼离去,身边至亲离开了自己身边,只留下老牛陪伴,怅惘人世,老人没有悲观,没有堕落。曾经的浪荡子弟在亲人离世的伤痛里成长,变得愈加坚强,因为他懂得,老泪纵横,一味苦怨,是挽回不了至亲生命的,只是徒增忧愁罢。在那个连酒都买不起的年代,甚至比不得千年前借酒消愁的李白,杜甫,顽强活着,实属不易。
山风习习,流水缠转着忧愁。当年富家大小姐家珍嫁到富贵家,却吃了一辈子的苦。临死时,还拖着病体,想为丈夫多干点儿活。几十年前,福贵在外沾花惹草,家珍忍辱负重,不愁不怨,忍受丈夫打骂,却从未抱怨。几年后,因丈夫的赌博,让她褪去丝绸,拿起了锄头,她却依旧不愁不怨,只因丈夫一句,“别累坏了,歇会儿吧”内心竟换了满满的安慰与感动,红晕浮上脸庞,欣慰的笑容绽放,愿为福贵付出全部真心。
几十年后,时光漂白了发丝,两人长相厮守,彼此的眼里都多了更多的柔情。世事难料,仓皇走过的昨日已是最美的时光,家珍因过度劳累而患上了软骨病,可怜的女人,不矫揉,不造作,依旧超越自己身体极限的吃苦耐劳。家珍死时,我的泪水止不住溢出眼眶,如此善良的女人却在那个民主与法制遭践踏的年代如此凄苦,那个纷乱的年代,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__,人格遭受践踏,生命遭受摧残。当时人的苦难,换来了如今的国富民强。
古槐烟薄晚鸦愁,独坐黄昏谁是伴?暮色苍茫牛与归。
小说《活着》读书心得800字4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本身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讨厌于华,讨厌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本身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接受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本身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曾经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本身。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但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本身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小说《活着》读书心得800字5
上师范的时候现当代文学老师就给我们推荐过余华的《活着》一书,当时看了一部分,觉得不是很喜欢,太过压抑和苦闷,今天回想起来也许是年纪和阅历的原因吧。今年寒假开始的第一天去逛书店,准备买一些书打发寒假单调枯燥的生活,很巧,一眼就看到了《活着》,于是,上学时候的美好记忆被勾起,毫不犹豫买下了它。
回到家,从五六本书中间抽出《活着》这一本,躺在床上,用了三个小时的时间,一口气将它读完。说老实话,我读书比较慢,喜欢边读边品,看看作者的语言妙在何处。可是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完全不一样,它的故事情节非常紧凑,环境描写、心理描写等细腻的句子很少,作者余华的叙述手法非常直白朴素,没有任何的煽情。在他的笔下,人物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苦苦挣扎,主人公福贵经历的每个悲剧都是痛苦的,中国过去六十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庭身上,接踵而至的打击令我在读的过程中都感觉透不过气来,有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正如美国《西雅图时报》的评论所说——“《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没有那种功力去评论《活着》在当代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除了看过作者余华的几篇不同版本的自序外,也没有认真查找资料研究过作者。但我分明看出了本书给读者提供了一种理念,即如何生活,如何在困境中求生的理念。主人公福贵虽然有着种种恶行,但是在__的大背景下还是学会了如何生活。且看小说的结尾,那可真叫人难忘。叙述者看着老人和他的牛,一只名字叫福贵的牛,在暮色苍茫中慢慢消失,留下他独自一人:“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这样的结尾有什么寓意呢?余华在日文版自序中的最后一句话也许会给我们启示:“我知道福贵的一生窄如手掌,可是我不知道是否也宽若大地?”
我们的一生也窄如手掌,可是我们能否让它宽若大地呢?我们该以怎样的方式活着呢?我想,读完《活着》我们是该思考活着的意义以及如何活着。
小说《活着》读书心得800字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心得吧。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书心得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神话小说《封神演义》读书心得,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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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话小说《封神演义》读书心得1
《封神演义》是许仲琳、李云翔著于明代之作,以商周易代,武王伐纣为历史背景。本书并不是传统意义的历史演义,只能视为一本发扬思想的神怪小说,即为“神魔小说”。其实。这是一本集历史与神话,集涵养与精神并集神佛与妖魔与一体的好书。读完这本书,我仿佛就穿越回了那一段兵荒马乱,金戈铁马的年代。
本书最令我痛恨的人物是商纣王,他是一个贪得无厌,宠幸小人,喜好酒色之人。他不听忠良的谏言,造虿盆灭忠良,首创炮烙之刑。他还搜刮民脂,敛财建鹿台,不理朝政,十分昏庸。本书以纣王的形象警示后人,不得贪心,要接受别人的劝告与教导,为官者,也要与老百姓一视同仁,同甘共苦,更不能在生活本来就不宽裕的老百姓身上搜刮,使他们原本就清苦的生活雪上加霜。当武王与姜子牙率军攻入朝歌,纣王在鹿台投火自焚,真印证了“恶有恶报”这一说。
好书,往往能用寥寥几笔,勾绘出一幅动人的场面。《封神演义》亦是如此。第八十四回《子牙兵取临潼关》就向我们展示了一幅壮观的神战画卷。这一回写得惊心动魄,激动人心,用无数个动词和比喻、形容,连贯、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了这场激烈的血战。同时,还排比了多种武器,战斗激烈的程度可见一斑,真可谓“玉虚门下一干如狮子摇头,狻猊舞势,只杀得山崩地塌。”(书中原文)虽说本书是文言文,但就算隔着这一层,我们仍然可以跨越时空,来到临潼关,窥见这一场震天动地,天昏地暗的战斗。
虽然这本书主要赞扬了惩恶扬善的英雄主义精神,但同时也批评了一些不积极的伦理观念。令我唏嘘的是第十四回《哪吒现莲花化身》,文中少年英雄哪吒,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竟追杀其父李靖。这对于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的中国来说,实在是不符“百善孝为先”。更令我惊讶而气愤的是最终姜尚封神之时,竟只从天命,将不管正义与否的全部人物,全搬上了封神台,乃至助纣为虐的奸佞小人也在封神榜上有一席之地,又只是一味的赞颂明君。这一点也大大削弱了本书的积极意义。从这两回,我又学到了两个道理:一是孝敬长辈,兄弟和睦;二是不能遵崇命运,更要敢于同命运抗争。
不管是褒是贬,都改变不了一个事实,这本书不仅打动了我,更在民俗、民间信仰中都留下了其影子。这本书的艺术价值是不可估量的。让我们一起,多读好书,多读经典,品味其中的妙处。这时候,我终于从战火纷飞乱世的年代,穿越回到了今天。
神话小说《封神演义》读书心得2
上个星期我买了一本书——《封神演义》我特别佩服文中的姜子牙。
姜子牙三十岁上昆仑山学道七十岁方才下山。他下山后遇到了宋异士因捉妖当上殷纣的下大夫又因纣王无道逃至山中。姜子牙八十岁因文王的知遇之恩而当上周的丞相。
姜子牙对周可算是呕心沥血。他用巧妙的方法比如:阵法、兵法等等。正所谓七死三灾扶大业。他倒北海水护西歧而且他卦算得又准真是一捻定军情。我佩服姜子牙的机智勇敢!
话说回来姜子牙能胜武王能胜不仅是因为纣王无道还因为周朝的各个将士像哪吒、雷震子、土行孙等等。还加上各路仙人的帮助像太乙真人、燃灯道人、文殊真人、普贤真人等等的人相助。
总而言之武王能胜此乃顺天人意。因为他对世间万物都怀有仁慈之心、宽大之心人人都投靠他支持他之所以武王胜了是胜在体恤民心啊!
神话小说《封神演义》读书心得3
寒假里,我和爸爸妈妈一起阅读了著名的神话故事—《封神演义》。商朝最后一个君主纣王,听信狐狸精苏妲己的谎言,杀害忠良,导致百姓受苦受难。
周文王姬昌在姜子牙的帮助下,成功地建立了百姓安居乐业的周王朝。读完这本书,妈妈还给我播放了她小时候看的《封神榜》的主题曲,非常好听的一首歌!
我最喜欢哪吒,他本领高强,嫉恶如仇,还顽皮可爱,抽了龙太子的筯,为了父母和地方百姓,他剔骨还肉,死得壮烈!后来,师傅把他的灵魂放到莲花上,他又活了过来,能三头六臂,成为一个帮助周文王建功立业的少年英雄!
妈妈最喜欢土行孙,因为他可以在土中自由穿行,虽然他个子矮,长得也丑,但最终找到了一个非常漂亮的老婆,妈妈羡慕他的运气。
爸爸最喜欢姜子牙,他知识渊博,很有本领,他在做宰相前,总是不断地被人嘲笑,还被家人抛弃了,这说明要做个有成就的人除了不断地努力外,还要经历很多磨难。
《封神演义》中,既有历史知识,又有神话故事,我非常喜欢。
神话小说《封神演义》读书心得4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纣王荒淫无道,残暴肆虐,可身边有不少厉害的人,如闻太师、魔家四将、黄飞虎、土行孙等。但后来不少人归顺了西岐。
我们应该学习西岐的英雄,他们破十绝阵时,虽然有些神仙撕了,但是后者不顾一切奋勇破阵,真可谓前仆后继呀!
再说纣王,他整天吃喝玩乐,那杀人做游戏,和妲己一起看杀人。可是纣王不知道妲己已被妖怪借体成形,他误解了女娲的意思,成了残害众生的妖。邪不压正,最终纣王死了,吴王成了皇帝。
这让我明白,邪恶永不压正,我们一定要向西岐学系,成为现在的英雄。
神话小说《封神演义》读书心得5
这本书并非我国的著作,而是一部漫画,作者在画完它的时候,写了这样的一段话:“《封神演义》是一部老漫画,不折不扣的老漫画。当我重新拿起这套书时,竟然不知如何下笔。太过喜爱的东西恐怕是没有办法表现到最好。想要推荐这本书,却让我身心畏惧,生怕诋毁了好书,落得悔之不及的下场。所以,就这样不负责任地把它放到一边,让有兴趣的人慢慢体会望的魅力。而作者则效仿故事中的姬发向不知名的方向遁逃……”。最后,这位作者署名“扭曲的作者”。
作者也许认为自己把原著扭曲了,毁了一本好书,但他也把书中的人物画得很出色,很有个性。
这是很长很长的一部漫画,故事是很久以前的故事,留在我脑海里的是元始天尊的秃头,太公望一副玩世不恭的嘴脸,贤人姬昌慢慢合上的双眼,闻仲那令人闻风丧胆的禁鞭……
说到闻仲,我不得不说的是他的心。3__年前,他心爱的女人和皇帝成了亲,成了皇妃,使他失去了生存的目的。朱妃在临死前对他说:“殷和孩子都交给了你了。”而闻仲仅仅是为了朱妃这一句话,陪了殷3__年,这成了闻仲活下去的目的,但闻仲就这样以殷为重心活着,直到那一天,他遇见了黄飞虎。他们在第一次见面时,黄飞虎就给了当朝太师一个重拳并大声训斥:“身为一国的太师,可不能只凭气力办事!”大约没有第二个人敢对闻仲如此。
当飞虎背叛了殷时,闻仲所表现的,是冷静的愤怒:被飞虎丢下的并不仅仅是殷,还有自己。
闻仲为了保护殷,不惜把金鳌岛的妖怪仙人牺牲了,还发动了仙界大战。
在红水阵里,闻仲又感受到了那熟悉的一拳,把闻仲那冰冷的铁面打碎了,飞虎对他说:“你和我的殷已经不存在了……”飞虎被强酸的雨水渐渐腐蚀,飞虎用生命唤醒了曾经的闻仲。在很久以前,闻仲虽然孤独,但却感觉不了痛苦,飞虎的出现,令他失去了孤独,而得到了另一种东西。
遍体鳞伤的闻仲笑着对太公望说:“飞虎死的时候,我才发现,我想要的并不是殷,而是过去那个有飞虎在的殷……”便向悬崖倒下去,他的灵魂飞过了殷,也飞过了朱妃的墓,最后,飞向了封神台。
看完这部书,我仿佛和太上老君睡着时一样,做了一个梦,一个叫“封神演义”的梦。
神话小说《封神演义》读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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