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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范文: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

“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书是利剑,能斩破黑暗之愚。读书像登山,不同高度有不同的风景,让你成为一个有温度、有情趣、会思考的人。在观看了优秀的书籍之后,心中都会感触颇多。有没有哪些优秀的读书心得可以作参考?小编特地为你收集整理“读书心得范文: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书,使人思想插上翅膀,感情绽开花蕾;读书,使人思维活跃,聪颖智慧;读书,使人情操得到陶冶,梦想得以放飞。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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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1

自从上一篇关于圣诞节的话题后就再也没发布什么,其实到今天为止的这段时间,我的空余时间全部交给了一部小说:《超品相师》(以下均使用《超》代表全名),在这个过程中也写过二份草稿,并且照片都准备好的,但还是保存在了草稿箱内没发。

十年前自己也写过一部半成品,当时的字数为12万,发表在“起点小说”,点击率虽然一般般,但是挺有成就感,最终没能继续下去就是因为时间实在是不够,而且剧情方面给自己挖的坑太大,要全部填上估计也得象《超》一样,得有个几千集,而反观《超》同样在3362集后不得不紧急刹车进入大结局,同样是作者自己的坑挖的太大导致。

在听《超》的初期虽然立刻可以与其他影视作品普遍使用的剧情安排模式挂勾,该有大人物时就有,该受伤时即伤,该救援时就出现贵人,该扬眉吐气时能让读者拍手称快……但是我的出发点依旧是为了摄影着想,自己的经历毕竟是有限的,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这是我们应有的学习态度。

在四年前,当时处于高原期的我意识到器材、技法、想法这三条铁律中的“想法”这一点,可能不应该局限于换个视角、换个场景、等个时机、来个点缀这一类,只可惜当时并没有认真花时间去考虑,此后迷醉于“世界摄影师”的书籍中,什么的颜色表达作者什么样的情绪,什么样的线条考虑什么样的平衡,这些“想法”当时真的很崇拜,但这一切都被《北京国际摄影周》打破,三年前那场视频直播才洞开我之前的猜疑,就这样慢慢淡出了本地的摄影圈,开始了漫长的__之路,终点在哪儿,我不知道……也许如同自己写的小说,嘎然而止,也许会象《超》一样,坑越来越大,一发不可收拾一路往前……

事至如今,这个漫长的打怪得经验升级过程遥遥无期,记得当年的《魔兽世界》一二天就可以升一级,后来不停的下副本也得一二个月才升个半级,同理同理,越往上成长越慢。前年,在一次和相识已久的摄友沙龙上,很热心的把自己的感悟和盘托出,但响应者寥寥,这一点上,早有前辈悟得:摄影最终是一条孤独之路。

今天着重来谈谈《超》这部小说里和摄影之间的一些感悟。

一、内容梗概:《超》的类型属于玄学灵异类,总字数349万,作者“九灯和善”,江西上饶人,2024年发表于网络。主人公叫秦宇,故事是从这位南昌大学的历史系学生外出旅游开始,在一次机缘巧合之下获得全套《诸葛内经》,然后就开始了打怪升级的过程,这个怪指人也指异族,也指九天十地的无上空间,在这个过程中他得到了名门望族的扶左,收获了幸福的感情,得到了世人的敬仰,__到无上的境界,最终成为混沌乱世的救世主,结局是他离开诸天百界,让女娲重造世界,自己前往外界,去探索更上层的外界。

二、小说中作者在各个领域内细致入微的专业性的描述令人拜服,这对我们摄影爱好者是有帮助的,拍摄题材千千万,然而没有对相关领域的深入了解,顶多也是走马观花,同样,在观赏他人作品时,亦是如隔百重天,为什么常有摄影人在看影展时会发出看不懂为何得奖的疑问,就极有可能因为这一方面,就好像过去没有高铁时代时,不懂热胀冷缩的物理原理而讨厌火车“咣铛咣铛”声一样,但同样在这个问题上,是否有人在考虑,为何高铁时代的“咣铛”声怎么没有了?多几个深入一些的问号,肯定是升级的秘诀。

三、中式建筑所蕴含的天地大道之意,在《故宫》纪录片中即有所涉及,若是搜索一下,关于这方面会有更多的信息,法则虽由古人感悟所得,但现代人在快节奏的生活中已经少有人再去钻研这类内容,在《歌手》节目中的现场演绎就什么叫专业就表达的淋漓尽致,如今防盗窗店也是挂着专业二字的,各行各业都有门道,摄影人可能和文学类作者有许多共通之处,什么都得懂!如果你想拍摄更多门类的专题的话,这也是摄影比赛中,经常会有非摄影人但是是这方面专家来做评委的原因。不过肤浅的了解并不是什么好事,所谓的“糖水片”由此而得名。

四、相师分九品,一品一重天,风水有境界、明理、养气、修身、问道。相人,相地,相红颜,六遥算尽天下事,八字测遍世间人,这些对我们现代人头疼的文字,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感觉,如果能有心去钻研一下,相信会有不错的收获,所以个人感觉自己的时间实在是不够用,太享受去钻一钻的感觉。

五、“利益至上”始终贯穿于整部小说,这也是人类生存的历史长河中不二法则,但不同的是,对利益表达、追求的方式、方法上主人公给了我们一个正面示范,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不可取。反观我们的摄影人,为了自己能获奖而不择手段,拍摄时不顾他人(m.simayi.net)而上前抢机位,拍摄完毕破坏现场,使用非本人作品,使用后期方法拼接合成等,最终收获的不是名利,而是名裂,而有关工作人员、评委也有操纵比赛、操纵刊登的行为,无外乎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他人所不耻。

六、“狂妄”一词始终会出现在主人公所经历的大大小小事件中,对于扬善惩恶这一点,哪怕实力有所差距,主人公也同样会挺身而出,为弱势群体,为社会,甚至为国家,甘愿牺牲自己,最终在玄学界被公认为“国师”称号,因为他心中有大爱,舍小家顾大家,满满的正能量。然而任何事情都是有其二面性的,我们要多想想为何主人公身上会有如此之多的“狂妄”?他为何而“狂妄”?除了以上的“利益至上”,这世间也存在许多不公,黑格尔曾有一句话叫“存在即合理”,许多人对此话有很大的谬误,很多荒谬、惨绝人寰的事总在小说里的反派人物身上得到很好的表达,他们认为的合理不可以建立在“存在”的基础上,正确的“存在”首先要建立在合人伦之道合社会的普遍价值观之上,而不是在某个人或某一类人群的价值观上,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七、“命运”这个词很常见,作者给主人公安排了一个救世主的命运,“命”和“运”是相辅相成的,曾经听庚酉先生讲《了凡四训》时,就提到了这点,“命”是先天的,不能选择,最简单的,你出生就是男是女(不要告诉这世间还可以变性,呵呵),出生在四川还是伦敦,家中有哥还是弟,都没得选,许许多多的事情你一生中都没得选,只能接受,而“运”却是可以改变的,通过后天的努力,创造和积累一定数量的运势,从而让自己往好的方向发展,佛学中一直提倡的与人为善,行善积德也是这个道理,这里的“德”就是好运。主人公的一生就是行善的一生,所以他积累了一个大运势,当然作者的安排略显夸张,他刻意安排了一个“天注定”的模式,“命”的成份似乎更多,不过对我们来讲应该更关注“运”这一方面,机缘巧合是“命”,那么多的天材地宝,那么多鼎力相助的道友,那么多的__贵人,也包括二位不离不弃的妻子,都是通过他的努力获得的。我们去拍照,拍到好的照片有“命”更有“运”,不要谬误为“运气”这类人所无法控制和改变的迷信思想,踏踏实实学习,认认真真思考,才是做事情的出路。

八、“路都是错的,怎么走都是错的。”这只是我笔记中的一句,作者本人对世间万物的理解真的超出我的想像,非常敬佩他的才能。这也让想起了几乎每个人都读过的一本书,叫《名人名言》,书中包含历众多名人的名句,这是他们的思想,是我们人生路上的一盏盏明灯,我们可能记不全,可能无法随时用上,但是我们心中要有一个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一个宏观的自我,同时“活到老,学到老”也很有必要,世事随时在变化,曾经的对也许是未来的错。

九、“实力”永远是强弱区分的标准,而正因有强有弱才出产了另一角色,那就是“叛徒”,在没有实力没有话语权的前提下,这类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不顾道义而纷纷浮现于人前,人心驳测。

十、横行官场、商界、市民、玄学界、阴阳界,这有点夸张成份,但声色犬马、神鬼异域也是对人性的赤____揭露,欲望被作者剥离的刀刀见血,作者在文中说人生的三大主题即是:爱、欲望、价值,我们不正是如此吗?

十一、天地大道,吾之修行,傲之三界,大礼即修道之心。听了这句话后,真的觉得自己的前半生,活的太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家人,原因就是悟性差,听过多少金玉良言,却在小说里的某一句里,才突然发现手到、眼到、心到是多么的重要,当心到时一切都是那么释然和美好,这本就是上苍给我们的大礼,上面提到的三个主题:爱、死亡、欲望。就是“欲望”这一关走不过,同时“爱”的不够,吝啬之极,也对死亡不够坦然。

十二、娱乐圈,娱乐至死。摄影界同样有前辈提醒过当下的年轻人,心浮气躁,好高骛远,急于求成,随波逐流,在《北京国际摄影周》里提到过,旁听沈一鸣前辈的讲座时也提过,其他的途径不一一表述了,在这二个半月里的学习,也深深的感受到,曾经浪费了多少时间,任何一门学问,师傅还是很重要的,可以少走许多弯路,可是找谁呢?

小说中出现的人物情绪表达方式雷同之事,倒是不去深究,主线内容安排烦杂也随他去,毕竟我们的心态主要应该是学习好的一方面,吐槽别人不会让自己能长能耐。

这只是一部小说,整个世界的沧海一粟,但如果能结合自己的思考,你会发现自己因此而花去的时间,是多么的值得,“悟”不仅有思考更应有得。

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2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世界名著。作家巴金说:“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以人性观察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作者把毕生从事昆虫研究的成果和经历用散文的形式记录下来,以人文精神统领在自然科学的庞杂实据,虫性,人性交融,使昆虫世界成为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形态,将区区小虫的话题书写成层次意味,全方位价值的巨制鸿篇,这样的作品在世界上诚属空前绝后。没有哪位昆虫家具备如此高明的文学表达才能,没有哪位作家具备如此博大精深的昆虫学造诣。若不是有为如此顽强的法布尔,我们的世界也就永远读不到一部《昆虫记》了。

说我们幸运,还有更深的道理。法布尔之所以顽强,是因为他有着某种精神。如果他放弃了,丧失了自己那种精神,这世界同样不会出现一部《昆虫记》。

《昆虫记这是第一次接触《昆虫记》,是老师布置的寒假任务,一提到《昆虫记》我就想起了那种平淡无趣的说明文,让我顿时没了兴趣,但是才读了一点,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那些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让我感到了他们的存在。在这之前,昆虫的世界几乎是我想象的,因为我没时间也没精力去观察它们了、解它们,想象着他们十分和睦美好,不会有一地争吵或是斗殴,但是自从看了《昆虫记》,昆虫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__了,原来昆虫跟我们人类一样有生与死,有劳动与掠夺等许多活动,这都与人有着惊人的相似。他跟我们人类一样,又善良的食草性昆虫,又残酷的食肉性昆虫,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好像他们就在我眼前进行着一切活动,把我带到了一个真实的昆虫世界。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昆虫记》中对昆虫的细节描写更是令人不得不佩服法布尔超人的观察力,如蝉和蚂蚁乞讨粮食时的狼狈形相:“蚂蚁站在门槛上,身边摆放着大袋大袋的麦粒,正调过脸去背对前来乞讨的蝉。那蝉则伸着爪子,唔,对不起,是伸着手。头戴十八世纪宽大撑边女帽,胳膊下夹着吉他琴,裙摆被凛冽寒风吹得贴在腿肚子上,这就是蝉的形象。”这段乞讨的描写真是惟妙惟肖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劳动,婚恋,繁衍和死亡。

《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法布尔再探索大自然的过程中一定遇到很大的困难,但是再大的困难也没有挡住他探索的道路,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

我叹服那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更令人赞叹的是,法布尔对昆虫倒挂姿势的描写:如在金属笼子里,椎头螳螂的幼虫停在一个地方后姿势始终如一,毫不改变。它用四只后爪的爪尖钩住网子,后背朝下,纹丝不动,高高挂在笼顶,四个悬点承受着整个身体的重量。倒挂栖驻姿势是如此艰难,然而苍蝇的倒挂姿势却截然不同。苍蝇虽然也抓挂在天花板上,但是它总要抽出时间松弛一下,随便飞一飞,操起正常姿势走一走,肚皮贴地,肢体舒展开晒晒太阳。法布尔对昆虫的描写,真是细致入微,令人赞叹。试问一下,那个人没看到过苍蝇倒挂的姿势,但又有谁去注意它呢?但法布尔在《昆虫记》中对上千种昆虫进行了细致入微的描写,这也正是法布尔的成功之处。

然而,法布尔的成功不是一蹴而就的,他的一生面临着两大难题:一是“偏见”,二是“贫穷”。法布尔勤奋刻苦,锐意进取,从农民后代变成一位中学教师:中学教书二十余年他兢兢业业,同时业余观察研究昆虫及植物,发表过出色的论文。尽管如此,他想“登上大学讲堂”的梦想始终没有实现,开辟独立的昆虫实验室的愿望始终得不到支持。教育,科学界权威们,骨子里看不起他的自学学历,看不贯他的研究方向。这种漠视与某些人的虚伪,庸俗,妒嫉心里合拍,长期构成对法布尔的偏见。法布尔生在穷苦人家,靠自己打工,读完了小学,中学;成年后只靠中学教师的工资,要后七口之家的生活,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然而,发布而没有向“偏见”和“贫困”屈服。他依然勤于自修,扩充知识储蓄,坚持不懈地观察试验,不断获得新成果,一次又一次回击“偏见”。他挤出一枚枚钱,购买坛,罐,箱,笼,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的极了研究资料,化教书匠之“贫困”为昆虫学之富有。

他为了完成《昆虫记》几乎是牺牲了一切。他没有抓住一生中出现的许多机遇去巧取功利,过上幻想中的“好日子”却安于清苦,坐了一辈子冷板凳,甚至不惜把一家老小也捆在自己这张“板凳上”。

读完这本书,我踮起放大镜就跑出了家门。刚刚下过大雨,小草上还挂着露珠,显得绿意盎然,青翠欲滴。屋檐下,晶莹的雨滴一点点流淌下来。哈,在潮湿的墙壁上,我捉住了一只正在散步的慢吞吞的小家伙——蜗牛。我举起放大镜细致地观察着它。它粉嫩的躯体从肉色的壳中探出一半,两根天线似的触角不安的抖动着,伸着。在我目不转睛的注视下,它缓缓向前移动着。它爬过的地方,会留下一条透明的痕迹,这是它的黏液。端详完蜗牛,我想:大自然真是千奇百怪,无奇不有,昆虫真可爱,真有趣!

法布尔曾经提出一个问题:“只为活命,吃苦是否值得?”为何吃苦的问题,他已经用自己的九十二个春秋做出了回答:迎着“偏见”,伴着“贫穷”,不怕“牺牲”,“冒犯”和“忘却”,这一切,就是为了那个“真”字。追求真理,探索真相,可谓“求真”。求真,这就是“法布尔的精神”。

在这本《昆虫记》中,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昆虫的大千世界,更应该领略到的是法布尔“追求真理”“探索真理”的精神。

《昆虫记》不仅仅浸溢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某种精神。那种精神就是求真,即追求真理,探求真相。这就是法布尔精神。在《昆虫记》的引导下,我要继续探索神奇的昆虫世界。

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3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子曰:“五十而知天命”。现今五十岁上下的中国知识分子,很少不知道有一本法国小说叫做《红与黑》的,因为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都在年轻的时候读过这本书,都怀着激烈昂奋甚至矛盾的情绪对待过书中的主人公,无论他们是喜欢他还是讨厌他,是同情他还是鄙视他。他们后来也都被教导过怎样读这本书怎样看这个人。于是,喜欢这本书同情这个人的许多人改变了态度,有的是心悦诚服,有的是阳奉阴违,有的则是钳口不言了,当然也有人为这本书这个人付出过代价。一本书让一些人激动,让一些人愤怒,让一些人恐惧,也让一些人不惜兴师动众口诛笔伐强迫另一些人改变看法和态度,这就是《红与黑》在中国的命运。俱往矣,那个距离我们还不太遥远的史无前例的年代!还有那个虽非史无前例却已然开始有些离奇的年代!

不过,平心而论,对一本书提出“怎样读”的问题,本身并非别出心裁,更不是发明创造,当然也无可非议,这是所有可以被称做伟大的小说的共有的品格。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或者就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__,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似乎亦无不可,只是请这些种种的家勿强迫别人见他们之所见,以“怎样读”为由在别人的灵魂里动刀动枪的。《红与黑》也是一样。自一八三年以来,一个半多世纪中,人们从中看出的东西决不比从《红楼梦》中看出的少。有学者说关于《红与黑》的研究已经成为了西方的“红学”,这不是夸大其词。在中国,关于曹雪芹的《红楼梦》,有所谓“红学”和“曹学”;在西方,关于斯丹达尔(他的名字曾经被译做司汤达)的《红与黑》,则有“红学”和“贝学”,因为斯丹达尔本名叫亨利·贝尔。这里把两本书扯在一起,并没有打算作一篇比较文学论文的意思,实在是因为这两本书的因缘不单单在它们都有一个不寻常的命运,而是因为它们都有一个不寻常的“怎样读”的问题。曹雪芹写道:“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斯丹达尔则坚信五十年后《红与黑》才会有读者,他说:“我将在一八八年为人理解。”“我看重的仅仅是在一九年被重新印刷。”或者做一个“在一九三五年为人阅读的作家”。看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乃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研究者已经用丰富的事实证明了,《红与黑》真实地再现了法国波旁王朝复辟以后的历史氛围。斯丹达尔是个旅行家,足迹遍及巴黎和外省的许多地方,他利用细腻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准确生动地描绘了外省生活的封闭狭隘和被铜臭气毒化的心灵。在小城维里埃,耶稣会横行霸道,资产阶级自由派虎视眈眈,封建贵族则感到危机四伏;不过,从上到下从贵族到平民,的行为原则只有一个:“带来收益”。巴黎的上流社会则以烦闷无聊为特征,花天酒地,寻欢作乐,夸夸其谈,但都掩盖不住他们对拿破仑的仇恨和恐惧。在巴黎,在外省,复辟的贵族和反动的教会都一样地害怕再来一次革命,这是一个停滞、萎缩、丧失了活力的社会。自由资产阶级也不见有更多的光彩,他们与封建贵族既相互对立又相互勾结。斯丹达尔在小说中设置了许多准确的时间参照,例如选举的时间、话剧《爱尔那尼》和歌剧《曼侬·莱斯戈》的演出、秘密宗教组织“圣会”影射“信仰骑士联合会”等等诸如此类的史实,都令当时的读者一眼便可看出那是查理十世的治下。研究者还为书中的许多人物找出了可能的原型,例如德·莱纳市长的原型是卡里克斯特·德·皮纳侯爵,斯丹达尔早年的一个同学;年轻的阿格德主教的原型是红衣主教德·罗安公爵,不到四十岁就当了贝藏松的大主教;总理德·奈瓦尔先生是德·波利涅克亲王,一八三年的外交部长,当年又担任了总理;德·拉莫尔侯爵的则是爱德华·德·菲茨雅姆公爵,贵族院议员,国王的亲信,等等。这一切都使《红与黑》具有一种历史的真实感。

研究者利用斯丹达尔本人的文字和当时报刊的材料,揭示出《红与黑》的副题《一八三年纪事》并非虚言,确为七月革命前夕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政治形势的真实写照。他们早就把目光把投向了书中有关“秘密记录”的四章,认为是作者以真实的政治事件为蓝本写出的,即一八一七年保皇党人密谋请求外国的军事保护,对付日益迫近的革命危机。晚近的研究则抛弃了这个“蓝本”,径直指出斯丹达尔于一八二九年和一八三年写给朋友的信中就站在共和党人的立场上谈论一八三年的内战危机,几乎用的就是小说中的语言。在当时报刊中的文章中已经出现了“密使”、“秘密记录”的字样,有的文章甚至列出了参加秘密会议的人的名单,其中就有刚刚上任的总理德·波利涅克亲王。有案可稽,查理十世的政府确有企图废宪的活动,而且把希望寄托在莱茵河的彼岸。的极端保王党人维特罗尔在回忆录中透露,保王党人在一八三年企图发动政变,用君主专制取代当时的君主立宪制。有的研究者甚至认为这几章是“全书的关键”,这当然是一种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观点,似乎是模仿第四回《红楼梦》的“总纲”的说法。

研究者无一例外地怀着极大的兴趣关注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蔑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在这个人物形象的身上,作者打上了或深或浅的个人印记,读者也倾注了最复杂最矛盾也最激烈的感情。有的研究者在于连的身上看到的是心灵的诗意和社会的平庸之间的对立和冲突,是社会对个人的戕害以及个人对社会的反抗。有的研究者认为,于连的全部心灵都体现着一种与封建观念相对立的思想体系,一种以个人为核心的思想体系,这种思想体系决定了他和那个行将灭亡的社会之间的不可调和的冲突,也决定了他无可挽回的悲剧命运。有的研究者则认为,于连的悲剧是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于是,于连究竟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还是一个反抗封建制度的资产阶级英雄,值得同情,还是应该受到批判,等等,就成了人们争论不休的问题。

研究者怀着同样强烈的兴趣关注于连的爱情,因为于连的成功以同两个女人的恋情为标志,他也是在这两个女人的爱情中走向死亡的。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的诱惑,止于德·莱纳夫人的征服;于连和德·拉莫尔小姐的爱情则始于德·拉莫尔小姐的主动争取,止于于连的消极排拒。一个是“心灵的爱情”,一个是“头脑的爱情”,结果是心灵战胜了头脑。对于连来说,爱情是手段,飞黄腾达、社会成功才是目的;然而于连毕竟是善良的,他不能在爱情中始终藏着心计,反而极易动真情。在试探中,在缠绵中,在痛苦中,在激情澎湃中,在感情的种种波折中,他都有真情的流露。他真诚地爱过德·莱纳夫人,也真诚地爱过德·拉莫尔小姐。当他一旦明白社会成功并不就是幸福的时候,他离开了德·拉莫尔小姐,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于连的两次爱情经历,对于连来说,是破除迷障走向清醒;对斯丹达尔来说,则是一种爱情观的呈现,爱情不仅仅是肉体的接触,更是两颗心灵的融合。德·拉莫尔小姐的感情固然也从造作走向真实,但其支柱始终是一种思想,为斯丹达尔所不取;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则始终是一种心灵的呼唤,是自然的,为斯丹达尔所赞许。如果说把《红与黑》称作爱情小说会给人一种偏狭之感的话,究竟还是比将其称作政治小说更为自然,不使人感到窒息。

喜欢考证的研究者提供了大量的材料,证明了《红与黑》和两宗刑事案件的联系,一宗是于一八二八年二月宣判的贝尔德杀人案,一宗是于一八二九年三月宣判的拉法格杀人案。贝尔德的生活经历和于连的大体相似,斯丹达尔大概是拿来做了小说的框架,但是他显然不满意贝尔德在法庭上的表现,因为他试图获得法官的同情以求免于一死。斯丹达尔把拉法格在法庭上的表现移植到了于连的身上。拉法格是一个细木匠,他残忍地杀死了他的情人,被判处五年监禁。然而他在法庭上极为镇静,坦然叙述犯罪的详细经过,斯丹达尔读过报道极表钦佩,多次在他的《罗马散步》中提及,并比之于奥塞罗,甚至将其与罗兰夫人、拿破仑等并列,称之为“有高贵的灵魂”。然而,这种联系毕竟是在写作的过程中发生的,而不是斯丹达尔看了案情的报道才有了《红与黑》的创意。早在一八二七年出版的小说《阿尔芒斯》中他就表达了描绘当代风俗的愿望,继而在一八二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夜里萌生了以一个年轻人命运为中心写一本小说的念头,当时他给这本未来的小说起的名字是《于连》。那两宗刑事案件只给他提供了故事的骨骼,而生气灌注的血肉,诸如历史氛围、社会现实、风土人情、人物心理等等,则完全出自他的艺术创造。应该补充的是,斯丹达尔本人从未提及《红与黑》和这两宗案子的关系,而在思想的高度和哲理的深度上,两者显然不可同日而语。

上述种种,就是研究者在《红与黑》中看出的主要东西,区别大约只在程度和色彩,如有的人看出了复辟和反复辟的阶级斗争规律之类。只看到其中一点,显然难逃以偏概全之讥,然而面面俱到,来个大汇合,是否就解了《红与黑》的“其中味”呢?我以为未必。因为读者看到上述一个或几个方面,甚至全部,并不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然而斯丹达尔却反复申明:他五十年后才能得到理解。当然,斯丹达尔五十年后甚至一百五十年后是否“为人理解”,看来仍旧是个问题,但这究竟意味着,《红与黑》必然有一个超越上述一切的东西存在,它超越了复辟贵族的倒行逆施,超越了反动教会的严密控制,超越了小城维里埃的“三头政治”,超越了巴黎十二人的秘密会议,超越了于连的爱情,超越了于连的死,总之,超越了“一八三纪事”。

在《红与黑·卷上》的卷首,斯丹达尔引用了假托丹东的一句话:“真实,严酷的真实。”作为题词;在《红与黑·卷下》的卷首,他引用了圣勃夫的一句话:“她不漂亮,她不搽胭脂。”作为题词,其意也在真实。《红与黑》的真实,如果单说历史的真实的话,那是有目共睹的,当代人也是承认的。然而斯丹达尔还有一句题词,置于全书总目录下,即用英文写的“献给少数幸福的人”,这可以理解为:《红与黑》这本书是为少数幸福的人写的,这就是说,幸福的人总是少数,只有这少数才能理解《红与黑》这本书。按照法国图书的习惯,目录是置于正文之后的,这样,三句题词在空间上就有了距离,这种距离会对读者提出一个具有冲击力和挑战性的问题:“您是少数幸福的人之一吗?您能看出这本书的真实吗?您看出了本书历史和现状、行为和动机的真实,您就是少数幸福的人吗?”这是三句题词之间隐含的矛盾,这种矛盾能够激励读者深思,倘若他是或者想成为“少数幸福的人”。这就是说,要理解《红与黑》,必须通过两道大门,一是“真实”,一是“少数幸福的人”。斯丹达尔所说的“真实”,不仅仅是《红与黑》的历史氛围、政治形势、人物行为,等等,而是一种不能为所有人一眼即能看出的真理和智慧。斯丹达尔所说的“少数幸福的人”,不是那种有钱有势的人,如市长主教侯爵者流,当然也不是关在收容所里的乞丐,不是受到父亲欺凌、市长轻视、侯爵指使的于连,而是入狱以后大彻大悟的于连,此刻的于连具有了“少数幸福的人”的基本品格。因此,要通过那两道大门,必须从于连开始,还必须再回到于连。这一圆圈的中心将是《红与黑》这个书名的神秘含义。

自《红与黑》问世以来,直到今天,这个书名究竟象征着什么,研究者一直没有一致的看法,聚讼纷纭,莫衷一是。或者认为“红”指红色的军装,代表军队;“黑”指教士的黑袍,代表教会。或者认为,“红”是指法国__和拿破仑战争的英雄时代,“黑”是指复辟王朝的反动统治。或者认为,“红”指以特殊方式反抗复辟制度的小资产阶级叛逆者于连,“黑”指包括反动教会、贵族阶级和资产阶级在内的黑暗势力,等等,其它种种看法大体上可以分别归入以上三类。三种看法之中,第一种符合斯丹达尔本人的意见。有朋友问他,小说的题目是什么意思,他解释说:“红”意味着,于连若出生得早,他会是个士兵;然而他生不逢时,只好披上道袍,这就是“黑”。不过,这里斯丹达尔也只是给了一个看问题的起点,并不能穷尽“红”与“黑”的全部含义。实际上,上述三种看法无论有多大的分歧,它们总有一个共同的基点,即把“红”和“黑”看作是对立的,矛盾的,水火不相容的,尤其是后两种看法。因此,第一种看法只是表面上符合斯丹达尔本人的意见,实际上仍是未解“其中味”。在斯丹达尔的解释中,“红”(士兵)和“黑”(道袍)不是对立的,而是平行的。其所以不同,乃是因为时过境迁,历史环境变化了。这不仅更符合于连的实际行为和他所处的真实环境,也可以从根本上解释于连的悲剧命运,从而呈现出那个超越一切的智慧和哲理。

《红与黑》的全部故事是按照时间的顺序展开的,然而斯丹达尔给出的时间参照,例如季节、物候、节日、着装等,却相当模糊,粗算一下,从于连的出场到被处决,大约有四年的时间,也就是说,于连快到十九岁时到德·莱纳先生家当家庭教师,二十一岁左右进德·拉莫尔府当秘书,二十三岁前后入狱,两个月后死。这四年中,于连的念头是“发迹”,是“飞黄腾达”,进军队还是进教会,只是机缘问题。于连的方针已定:“在有利的条件下,按照那时法国实行的风尚,当兵或当教士。”在当时,两者都不失为一种好出路,例如,德·莱纳先生就打算让他的三个儿子,“老大进军队,老二进法院,老三进教会”。因此,“红”与“黑”,对于连来说,不过是熊掌和鱼罢了,得到哪个都行。实际上,于连自打“很小的时候”看见几个从意大利归来的威风凛凛的龙骑兵,从而“发疯般地爱上了军人的职业”,后来在“十四岁时”又眼看着一个儿女成行的治安法官败于一个三十岁的副本堂神甫,就绝口不谈拿破仑了,立志要“当教士”。此后八九年当中,他实际上一直在士兵和教士之间游移徘徊。用他的话说,就是:“在拿破仑治下,我可能当个副官;而在这些未来的本堂神甫中,我则要当代理主教。”总之,于连是要“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

不过,细心阅读的读者可以注意到,于连口口声声“成功”、“发迹”、“飞黄腾达”之类,时时处处羡慕有钱人的“幸福”,却从来没有说清楚他究竟要什么。金钱他当然是要的,他动辄想当今一个主教比当年一位将军多挣多少法郎,然而他关心和谁一起吃饭胜过拿多少薪

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4

喜欢读书,肯定是读过一些名著的。但现在回想起来印象很深的却没有几本。之所以选择小王子并不是因为我对其见解有多深刻。而真正的原因是这本书伴随着我的一段情感经历。很久以前就听闻小王子这本书不错。但迟迟没去涉及。直到她出现,并带着这本书。长发及腰,瘦瘦的,不高,但那么美。书是她让我看的。我喜欢她,所以有关她的一切我都格外珍视。我拼命挤时间,没多久就把一本书读完了。尽管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去读。

我不知道仅仅把它片面成感情是不是有些狭隘。更不知接下来孩子般的小情绪是不是与老师的作业要求有很大出入。但这是我的真实感受,是对这本书毫无保留的全部记忆。因为我深知小王子这本书的寓意绝不。里面有很多内容。诸如爱情,生命,孤独,甚至更多。

“如果你驯养我,那我的生命就充满阳光,你的脚步声会变得跟其他人的不一样。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迅速躲到地底下,而你的脚步声则会像音乐一样,把我召唤出洞xue”.

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总情不自禁的把她比喻成书里的狐狸。而把自己喻成小王子。现实中确实是有很多因素都有碰撞。她喜欢沙漠,戒备心强,美丽。而我,卷发,孤独,有些淡淡的忧伤。不知是原本如此,还是看了小王子才发现如此。相处中我能感觉出她对这个世界的不信任。真的就像一只满怀戒备的狐狸,警戒着周围的一草一木。于是,为了能取得她的信任我像书里的小王子一样努力。每天靠近一小步,一小步。只希望有天她能对我放松警惕,熟悉我的“脚步声”,把她召唤出“洞xue”.

“驯养需要什么呢?需要非常的耐心,只能用眼神,不经意的靠近,什么也不要说,言语可能会导致误会的,一天一天的慢慢靠近。要在每天的同一时间来,比如你下午4点种来,从3点开始,我就开始感觉很快乐,到了4点种的时候,我就会坐立不安,我发现了幸福的价值。”

后来的后来,像是她放松紧惕,抑或说是自己的努力她有所感受。她会很频繁的给我发微信,会有时候没回复就打来电话问我在哪儿,会从家里把她最喜欢吃的带给我,会无聊的时候跟我去上课,会一清早还没醒来就发来信息,会回家只有两三天的假日和我开视频音频,会向我诉说她的心里话和哀伤,会散步绕宿舍楼转了一圈又一圈,会让我唱歌给她听,会每天晚上聊到很晚。但每次都不会超过十一点,因为这是她就要睡觉的时间。如此种种。无数回忆。就像是浸在福尔马林中的尸体,死了,却又不死地存在着。

“泪水的世界是多么神秘啊!”

我喜欢她。但刚开始只是很肤浅的那种喜欢。性质有所转变是有次她落下眼泪的一瞬间。曾经我有很文艺的在情书里写道“如果一道伤痕足够我跋涉一生,那么必有一滴眼泪会使我浪迹天涯”.文字很浮夸。可这些文字下,字字真情。我用人格保证。搁以前,大学写情书是无可挑剔的。然而现在学生似乎是羞于说自己是用情书追女生的。会流眼泪是因为我告诉她要试着接受这个世界残酷的一面。至少她告诉我的是这个原因。怜香惜玉那种感觉么?还是什么。总之那一瞬间会有一种想要保护她的冲动。强烈冲动。不想她以后一个人在人海里浮浮沉沉。

“你知道的。当一个人情绪低落的时候,他会格外喜欢看日落。”

小王子喜欢一个人坐在自己的星球上每天看日落。自认为和我状态很像。并承认自己是孤独的。作为独生子女,从小到大一直一个人。性格温和,因此会有很多玩伴。然而只是一群人表面上的狂欢。每每曲终人散内心的落寞才是最真实的。比较晚熟,也会寂寞,但从没想过要有一个情感寄托。也不知道为什么没想。直到大学。她带给我的美好是前所未有的。像电影里剪刀手爱德华遇见佩格一样。“如果晚上月亮升起的时候,月光照到我的门口,我希望月光女神能满足我一个愿望,我想要一双人类的手。我想用我的双手把我的爱人紧紧地拥在怀中,哪怕只有一次。如果我从来没有品尝过温暖的感觉,也许我不会这样寒冷;如果我从没有感受过爱情的甜美,我也许就不会这样地痛苦。如果我没有遇到善良的佩格,如果我从来没不曾离开过我的房间,我就不会知道我原来是这样的孤独”.

“只有用心灵才能看得清事物本质,真正重要的东西是肉眼无法看见的”.

刚认识她的时候她qq签名就是这句话。空间里也是。而自己对这句话也是无比赞同的。如果爱一定是要用语言进行传达那哑巴是不是就不可能恋爱。显然不会。而真正的爱是看不见,色授神予的。她问我为什么说话时眼神游离,不看对方。她问我为什么每天都那么悠闲,聊天时随叫随到。她问我为什么整整一本书几天就看完了。她问我为什么经常进她的空间,每天都帮她浇花、、、她不知道说话时不看他眼睛的我总在她不留意时一直偷偷凝望。她不知道那时候的我把陪她聊天当做比其他所有事情都重要。她不知道时常烦躁的我拿着她给的书坐在阳台上一读就是一下午。她不知道她空间的说说,日志我从头看到底。他不知道我把天堂漫画册几千多条留言翻烂只为能沿着他来时的路走一遍。她不知道学过外国文学的我选修课又要选是知道喜欢外国文学的她一定也会这样选。她不知道。也或许她原本是知道的。到今天,仍还控制不住自己每天跑去看她有没有新的心情留言,看她微博有没有更新、、、

“我那时什么也不懂!我应该根据她的行为,而不是根据她的话来判断她。她香气四溢,让我的生活更加芬芳多彩,我真不该离开她的…我早该猜到,在她那可笑的伎俩后面是缱绻柔情啊。花朵是如此的天真无邪!可是,我毕竟是太年轻了,不知该如何去爱她。”

她总是表现出一副任何人都难以靠近的样子,习惯说脏话

对不喜欢的事物毫不掩饰的表现出她的态度,追求完美,强做坚强。我能感觉出来她没有表面上看的那么自立,坚强。她敏感,忧伤,充满戒备。之所以把自己包裹起来是为自己不被伤害。认定亲近的人她会拼命的对他好。而不痛不痒的路人她绝不会有任何趋炎谄媚。与她相处的日子我承认与她比起来自己像是一个孩子。所有的行为表现显得那么不成熟。可那是真实的我,没有丝毫掩饰。我认为对最真的人就应该用最真诚的态度。不论结果是好是坏。

“我会住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面,在某一颗星星上微笑着,每当夜晚你仰望星空的时候,就会像是看到所有的星星都在微笑一般。”

终究是一念起天涯咫尺,一念灭咫尺天涯。偌大的学校。分开后就连一次面都没见过。哪怕是一次偶遇。见过千万人,像她的发,她的眼,可都不是她的脸。她回到了原本要出发的地方。肯定过的很好。这就够了吧。只要她过得好,而不打扰,是我给她最后的温柔。我坚信时间会冲淡一切。纠结的感情,痛苦的经历,刻骨铭心的情感都是会有天变得不再那么刻骨铭心。如果你不愿意相信,只能是这个时间还不足够长。要我离开的时候她用尖锐犀利的言语对我“狂轰滥炸”,我很平静。因为我知道其实她心里不是这样想的。之所以这样是让我能离开的轻松一点,带着恨总是比带着爱离开的坚决一点。她自作聪明的这样做着。

放不下。每每夜深人静睡不着的时候还是会想起她。我不知道当我的名字出现的一霎那她脑海里会显现什么。我不知道自己对她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就这样什么都没有了。像场梦一样。那种感觉真的不好受。才发现原来人世间最残酷的不是平行线,永远不会有交集。而是相交线!明明有过交集,却还要在某个地点相互远离,而且越走越远。

知道很多道理。也知道人的一生总是会有几个的人走进自己生命,并只是停留一段时间,不会走到最后。也许能留下的,又弥足珍贵的可能就是这些始终抹不掉的记忆了。姑且也不去抹掉吧。就放在那儿丰盈自己的人生。待到自己像辽阔的夜空一样包容一切时让这些回忆像点缀在夜幕下的星星显得更加璀璨。

3000字的阅读心得大全5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

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不过《傲慢与偏见》与另一部《爱玛》中都以婚姻为其中心议题。就书中的人物而言,婚姻并非意味着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由于明白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结婚对象的相关条件。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的社会背景,探索社会环境如何影响女性在面临婚姻时,内心的焦虑与挣扎。就社会女性主义者而言,物质环境为塑造女性婚姻意识的决定因素。事实上,婚姻,就小说人物而言,为一个阶级交换与经济交流的市场。

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性人物擅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此一时期女性受到社会价值的鼓励,利用其女性特质来赢得婚姻伴侣。然而,奥斯汀的女性人物在面临婚姻伴侣的抉择时往往呈现对婚姻无意识的不安。爱情是一条主线,然而婚姻与爱情还是有差别的,其中一点诚实,男女主人公就太缺少了。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女主角不安。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篇二】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心情,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因为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系的转变过程。

书中的时代背景会造就许多不同的爱情观:“彬格莱先生仪表堂堂,大有绅士风度,而且和颜悦色,没有拘泥做作的气习。达西立刻引起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都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磅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人们就是以财富来衡量一个人的。在达西与伊莉沙白的年代是趋于保守的,也会有贵族与平民的上的障碍;相较于现代这样的情形就会比较少发生。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青春和爱情,都是天底下最容易消逝的东西;一个女人在一生中能够被一个男人深深爱过,是一种怎样的幸福呢?或者说,一个女人在一生中错过一个深深爱她的男人,是一种怎样的遗憾?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伊莉沙白和达西也只是一个代表而已。而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不过《傲慢与偏见》与另一部《爱玛》中都以婚姻为其中心议题。就书中的人物而言,婚姻并非意味着男女间无法控制的热情而是双方与社会间的契约产物。小说人物全然融入其社会现实,依循社会规则,谱出故事情节。由于明白婚姻关系可提供阶级提升与经济改善的机会,财力与社会地位为决定结婚对象的相关条件。本文以社会女性主义观点切入,检视奥斯汀的社会背景,探索社会环境如何影响女性在面临婚姻时,内心的焦虑与挣扎。就社会女性主义者而言,物质环境为塑造女性婚姻意识的决定因素。事实上,婚姻,就小说人物而言,为一个阶级交换与经济交流的市场。为了达成结婚的目的,女性人物擅于把自己转化成商品,展示其外貌与才艺,吸引男性目光。此一时期女性受到社会价值的鼓励,利用其女性特质来赢得婚姻伴侣。然而,奥斯汀的女性人物在面临婚姻伴侣的抉择时往往呈现对婚姻无意识的不安。爱情是一条主线,然而婚姻与爱情还是有差别的,其中一点诚实,男女主人公就太缺少了。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女主角不安。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再加上骗子韦翰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使得伊丽莎白完全相信了韦翰的花言巧语,可能于伊丽莎白的年纪有很大的关联,即使她是家中最居理智的女儿,毕竟年轻,对于一个人是好是坏,还只是看浅表的。最主要的可能是丽萃太过于在乎她在别人眼中的形象,她非常不希望在别人眼里看来她是一个无知而虚荣,又没有教养的女人,可她也只是一个处在那种时代的而不甘于做一个配件的女人而已,她希望的伴侣能在心灵上与之共鸣,对于这个人的品格的要求超过了财富的要求,这一点是值得赞赏的,毕竟是在有一个爱钱的母亲的教育下长大的。不过对于这样一个母亲,她还是感到了自卑,才会在面对韦翰的谎言时,盲目的相信那个“高高在上”的达西是个卑鄙的人,从而使自己在他面前时的自卑心得到解脱。不过幸运的是伊丽莎白没有被这些真正的蒙住双眼。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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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阅读《拇指姑娘》的读书心得范文


《拇指姑娘》这个作品写了美丽、善良的拇指姑娘对友谊的追求,是一部好作品。那么下面就由小编给大家带来阅读《拇指姑娘》的读书心得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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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拇指姑娘》的读书心得范文1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字叫《拇指姑娘》。

这篇童话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一个妇人,想要一个孩子,于是请教巫婆,最后巫婆给了她一个拇指姑娘!不幸的是,她被一个丑陋的烂蛤蟆抓住了,要拇指姑娘嫁给它!水里的鱼儿同情她,所以帮助了拇指姑娘!拇指姑娘走啊走啊,遇见了鼹鼠,不久,鼹鼠喜欢上了她。过了几天,鼹鼠正式提婚了。秋天来到了,鼹鼠让拇指姑娘缝嫁衣。其实,拇指姑娘并不喜欢鼹鼠,因为他并不喜欢阳光和鲜花,而且对他们有反感。由于拇指姑娘曾经在地道救过一只燕子,所以燕子将她带到了另一个国家,最后拇指姑娘和花国王成了亲!

读完后,我认为拇指姑娘是一个非常有爱心的人,在鼹鼠洞口,看见了一只冻僵的燕子,但她并不是不理不睬,而是救活了这只燕子!拇指姑娘被蛤蟆和鼹鼠分别抓住了,但她并没有屈服,最终分别在小鱼和燕子的帮助下逃出了魔爪!拇指姑娘不仅勤奋,而且有一颗善良的心。我坚信,就凭这些,拇指姑娘能过上幸福的日子!

阅读《拇指姑娘》的读书心得范文2

今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中的《拇指姑娘》。这个故事主要写了拇指姑娘从出生到过上幸福生活的故事。她被癞蛤蟆偷出来,遇见了金龟子、白蝴蝶、田鼠、鼹鼠,还有一只快被冻死的小燕子。多亏拇指姑娘把小燕子救了,最后燕子带着拇指姑娘去了南方,遇见了花王子,从此拇指姑娘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读了这篇故事后,觉得拇指姑娘虽然遭遇了很多不幸,但是在艰苦环境中她还去关心快死的燕子。她那么小,燕子那么大,她在害怕与畏惧下拯救了小燕子,她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敬佩。但癞蛤蟆和金龟子,它们却很自私。拇指姑娘不但勤劳、勇敢、坚强,而且有一颗善良的心。

有一次上体育课,有一个同学不小心受伤了,大部分同学都很担心,但是还有一些人却一点也不关心。我希望大家都能向拇指姑娘学习,有一颗善良的心,关心同学,帮助同学。

阅读《拇指姑娘》的读书心得范文3

拇指姑娘是一篇有趣的童话,是我最喜欢看的童话故事。

文中讲了一个老婆婆因为没有孩子,所以去问女巫,女巫给她了一颗大麦粒,说是只要把它埋在花盆里,你的愿望马上会实现。老婆婆深信不疑,高高兴兴地给了女巫三个金币。不久,花盆里长出了一朵花,花中坐着一个美丽的小姑娘,只有拇指般大小。老奶奶高兴极了,给这个女孩取了个名字,叫做拇指姑娘。

拇指姑娘的摇篮是个核桃壳子,被子是玫瑰花瓣,装饰漂亮极了!让我也想变成拇指姑娘,睡在摇篮里,那该是多么美好是事啊!后来的一天晚上,一只丑陋的癞蛤蟆跑了进来,这只癞蛤蟆又丑又大,浑身还脏兮兮的。它一直跳到桌子上,看见了睡在核桃壳里的拇指姑娘,便动了歪脑筋:让这美丽的姑娘做我儿子的媳妇该多好啊!这个癞蛤蟆真是太坏了,居然动了私心,让我都鄙视他。

后来,这癞蛤蟆还把拇指菇凉带走,带到了花园里。这个可怜的小姑娘醒来了,发现自己在花园里,不禁大哭了起来。鱼儿看见了,便叫她下来,拇指姑娘照做了,于是鱼儿们就把拇指姑娘带走,让她自由!

我喜欢这些鱼儿,讨厌那个癞蛤蟆,鱼儿是善良仁慈的,而癞蛤蟆是自私的,毫无疑问,这真是天壤之别啊。

后来,一只金龟子把她带到家里,引来了不少金龟子小姐与先生们观看。金龟子小姐们说她的腰太细了,她完全像是一个人;而先生们都觉得她长得不错。后来,因为小姐们的劝说,那只金龟子把这个可怜兮兮的小姑娘丢到了一朵小花儿上。秋天快要到来了,她冷得不像话,简直就是瑟瑟发抖!这个拇指姑娘啊,明明长得那么漂亮,却要遭受如此的命运,真是让我不禁黯然神伤,鼻子也有点酸酸的感觉。

我看着看着,很想接着看,却没有勇气看下去了,我不愿看到拇指姑娘可怜巴巴的样子,也不愿看到她会遭受怎样的悲惨命运。这个故事,实在是太让我感动了!

阅读《拇指姑娘》的读书心得范文4

丹麦的安徒生写了许多妙趣横生的童话故事,呈现给我们许多不容错过的精彩。读了他写的童话故事,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其中,《拇指姑娘》一篇让我印象深刻。

拇指姑娘诞生在盛开的郁金香的花蕊上,可爱又娇小。她被癞蛤蟆捉住以后,生活变得非常不如意。可她从未轻言放弃,坚强地生活着,因为她对生活的执着,乐观的态度,最终,她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曾听大人们说,每一天,世界上总有人因为种种原因放弃生命,而选择自杀。我觉得实在是太可惜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应该好好珍惜。不管困难有多大,都应该想尽一切办法去克服,而不是逃避。平时,我在学习生活中遇上难事也不应该哭鼻子,那是没用的,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有动脑筋,想办法,才是正确的做法。

拇指姑娘虽然自己生活得非常艰辛,可她还尽自己的一切力量救活了奄奄一息的燕子。她的行为让我很感动。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听见有这样的故事:一些贫困生把助学捐款让给了比自己更贫困的同学;白血病患者把捐款让给了急需做手术的病友……助人为乐的事件常常在我们身边发生。我也要向他们学习,尽自己所能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

安徒生笔下的拇指姑娘,她坚韧的性格,善良的心灵,都是我们地球人应该学习的。我相信人人都能像拇指姑娘那样,社会这个大家庭一定会更加温暖,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阅读《拇指姑娘》的读书心得范文5

今天,我读了一篇安徒生写的童话,名叫【拇指姑娘】。

文中讲了一对夫妇非常渴望有一个孩子,终于,巫婆给了她们一颗麦粒,使她们有了一个拇指大的小姑娘,取名叫拇指姑娘。

她每天开开心心的生活着,有一天,她被一只丑陋的癞蛤蟆带走,逼迫她嫁给他的儿子,她被一群可爱的鱼儿救了,之后她遇到了一只田鼠,田鼠让她嫁给鼹鼠,她不想嫁给鼹鼠,她更不想和鼹鼠在黑暗的地下生活。在这期间,她救活了一只快要冻死的小燕子。小燕子为了报答她,把她带到了南方,见到了一个和她一样大的小男人。后来,她们结婚了。

从此以后,她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拇指姑娘的遭遇十分曲折,她历经千辛万苦、种种磨难,最后,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这幸福源自于善心,她友善地救活了冻僵的小燕子,因此,才会有燕子的帮助,逃到南方。

从拇指姑娘的故事中,我们可以明白;心存善心、乐于助人的人,终究会得到别人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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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阅读《鬼吹灯》的读书心得范文


《盗墓笔记》这套书,悬疑、引人入胜,可是三胖子结尾太潦草,只是为完成十年之约而匆匆结局,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阅读《鬼吹灯》的读书心得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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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鬼吹灯》的读书心得范文1

那天从班级里借了一本书名叫《鬼吹灯》的书给我看,里面的情节深深吸引了我,我一口气用了五把书看完了,这本书写得太好了,里面讲了很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一些人文,历史,地理等等。

还述说了很多一些关于动植物方面的知识,这些都是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让我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虽然主人翁是一个盗墓贼,但是他所见所闻,所经历的很多东西都让我很是向往,每每跟着主人翁的思路我的思维也渐渐开朗,仿佛置身于书中一般,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我也有了一种想去冒险的冲动,而且自从我看完这本书以后,我每次看到一些坟地或者墓地我都忍不住的在想里面是不是有书中所说的大量的古董,总是让我有种想撬开墓碑打开来看看的冲动。所以我要努力的读书,考上好大学,做一个考古学家,到处挖墓。

书中所写,涉众多层面,引人入胜,而且里面太多的冒险经历也深深的触动了我,所以我决定以后多了解关于一些考古,文化,人文还有地理,历史,医学之类的知识。

我推荐大家读这本书,这篇故事以一本家传的秘书引入,讲述三位当代校尉,为解开部族消失的千古之谜,利用风水秘术,解读天下大山大川的脉搏,寻找一处处失落在大地深处的龙楼宝殿。

阅读《鬼吹灯》的读书心得范文2

《鬼吹灯》是一部悬疑、恐怖惊悚的盗墓历险的小说,作者在整部书当中时时处处设置悬念的写作手法,使故事高潮迭起、引人入胜。且其架构比较宏大,想象非常丰富,描写十分生动,剧情也很曲折。《鬼吹灯》不仅充斥着惊悚,神秘,探险,盗墓等元素,还讲述了70年代的中国,以__为大背景,可谓是反应了一代民风。

书中并没有向读者叙述那种老套路的鬼故事,可以说书中基本就没出现过鬼魂,当然除了胡八一祖父胡国华遇到的那个女鬼之外,而大多是古灵精怪的描写,作者天下霸唱的文笔很是让人欣赏,他把气氛渲染得很诡异,让人觉得只不过是些怪物在作祟没什么新奇的。

全书以三位当代“摸金校尉”(盗墓贼)——“胡八一”和“胖子”还有那个“Shirley杨”为主角,人物个性生动鲜明,描写了他们利用胡八一家祖传的风水秘术,解读天下大山大川的脉搏,寻找那些失落在大地上的一处处龙楼宝殿的离奇经历。

作者天马行空般的想象力,实在是让人折服,昆仑山大冰川下的九层妖塔,中蒙边境野人沟中的关东军秘密要塞,消失在塔克拉玛干黑沙漠中的精绝古城,神山无底洞中的尸香魔芋花,云南丛林中的虫谷妖棺,西藏喀喇昆仑山中的古格王朝无头洞,陕西的龙岭迷窟……这些种种绝难见到的离奇事物,在书中主角足迹遍布沙漠、雪山、森林、峡谷、急流、草原等等时一一呈现了出来。因此,可以说,全书构思新颖,题材独特,涉及内容包罗万象,天文,地理,历史,考古,文物,宗教,生物,枪械,神话传说,周易八卦等等方面。

西域文化,古滇文化,西藏宗教的知识都是深不可测的,可想而知作者的知识面,阅读面得有多么广,也算是作者文化背景的一种显示吧。这倒是可以作为我们多读书,读好书的一种激励,想想只有知识面广才能或者说有可能“吹得起来”,亦或者说为“吹”提供一种可能性。

阅读《鬼吹灯》的读书心得范文3

“人点烛,鬼吹灯。鸡鸣灯灭不摸金。”鬼吹灯里令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这句了。

《鬼吹灯》是一套盗墓小说,而我今天所写的是第六部(南海归墟)。

相传在南海深处有一个地方,叫“恨天之国”则为“归墟”。那个神秘国也神神秘秘的消失了。那个地方被称为南海海眼,那海眼像极了精绝城里的鬼洞,众人大惊。他们为了“秦王照骨镜”来到那里,但更为了那的南珠。不惜下海寻那玛丽仙奴号,玛丽仙奴号唯一幸存者说那有阴火,实则龙灯。众人海上寻宝,惊险万分。先是去瘟纸船,惊天的海啸,黑潮浮棺,闹鬼等等。

(鬼吹灯6南海归墟)的确是一本很好看的小说,它不像(盗墓笔记)那样的情节复杂,(盗墓笔记)虽比《鬼吹灯》的文字更加紧凑细腻,但大结局太过复杂,看了几遍都不懂。而《鬼吹灯》虽松散,但我总之是看得懂的。

《鬼吹灯》是一部探险小说,而我只看到了(南海归墟),如果单看简介,我觉得(怒晴湘西)会比(南海归墟)更精彩,更清楚。

胡八一和王胖子,当然还有shirley杨是雷打不动的三个人。从美国治病回来的陈教授借举行家宴之机,请求胡八一去寻国宝秦王照骨镜,这面镜子的失落之地正是南海的珊瑚螺旋。众人商议过后,决定去南海寻觅失落的宝物,顺便做些“采蛋”的生意——采捞南海明珠。

—艘无人驾驶的幽灵血船出没于白雾茫茫的海面:天空中下起了鱼雨,海面上出现了一堵巨大的水墙,难道是传说中的“龙上水”?还没接近珊瑚螺旋,匪夷所思的怪事接连出现。这时,座船底舱的夹层中不时传来嘀嘀咕咕的声音,好像有人在密谋着什么,要将这帮探险者置于死地……

阅读《鬼吹灯》的读书心得范文4

你看过《鬼吹灯》吗?我看过一点点,他不是什么儿童文学,我只看了一本,因为他好看,但是我又没看完,因为内容好吓人!这是一部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或者会有人觉得盗墓不是好事,但是把盗墓的故事说出来,那是相当的惊险刺激!

第一次看到这套小说是在姑姑家。姑姑说这书原本只在发表在作者的博客里,后来实在是太火了,就出版成册了。这还是她几年前收集的,算算时间,这书发表的时候我还是个念大班的小不点,谁知道几年后也能分享这读书的乐趣。

言归正传,让我来告诉你《鬼吹灯》为什么好看:

第一个故事叫《精绝古城》。传说在很多很多年以前,古代的西域曾有一个精绝国,首都精绝城曾经的繁荣华美,鼎盛时期,在西域罕有匹敌。他们的女王是一位美艳绝伦的女子,拥有着非凡的力量,后来国中发生了一场灾难,从此这座古城便消失不见了。昔日的光荣被黄沙掩埋,只能从一些古老的文献的零星记载中,依然告诉后人它曾经存在过。

我们的主人公深信精绝古城的存在,誓要找到精绝女王的陵墓,于是根据那些零星的记载,和一群考古专家领着一几十头骆驼向无人沙漠中走去……一路上,他们遇到了肆虐的狂沙、四处的断壁残垣几千年来堆积了无数的尸骨、沙漠里的行军蚁像潮水一样围攻,在损兵折将地一名队员被毒蛇咬死之后,他们终于找到了那精绝城女王陵墓的入口……女王的陵墓里那大量精美的壁画活生生地证明了精绝古城真的存在过,但是,古墓是同样是十分危险的:大批大批的&后的话,可能真的是位奇人吧,结果确实80后一代。越看越深入人心,了解了从未知道的风水知识,或许那些都是捏造的,但是却让人深信不疑,有种很想去一起探险的冲动。

每次看过一篇以后,就会期待下面故事的延续,几篇看下来,从历史书中不想去记忆的历史,这里却历历在目,关东军,日寇在东北的地下军库,日军用中国人体做试验等,一切心痛的历史,都记忆犹新,并正面的去剖析,挖掘,打破传统观念,用故事中的正面人物克服一切困难捣毁读者心中的痛。而且在文章中经常出现一些像“龟”这样的生僻字,却让我狠长了一次识字的能力和历史知识,这个“龟”是读作“QIU”,在文中有个古城域名为此。

文章的内容让我觉得很真的不仅是这些历史遗迹,而且在刻画人物上,也是生动与新鲜的,在鬼吹灯第二部也为四本,分为:《鬼吹灯之一黄皮子坟》,《鬼吹灯之二南海归墟》,《鬼吹灯之三怒晴湘西》,《鬼吹灯之四巫峡棺山》中,感受到科幻大片的力量,如果我是导演,制片,会冲动去用电影的方式刻画,塑造人物,让大家看到中国也有这样的科幻片,甚至比那些机器人还要神秘诡异,因为我们,有历史,有文化,有古墓,有亡灵。

文中“僵尸”与“行尸”区别也做了详细说明,很多不知的知识,让我们懂得了世界上并非有鬼魂,却有很多科学难以理解的事情,但是那些却可以用大自然的语言来进行剖析得出结论。例如“诈尸”确实很容易出现的事情,那是因为遇到自然界空气进入或是遇到人体阳气,使得尸体皮肤收紧,阴气减弱,弹跳的作用。

非常喜欢《鬼吹灯》全集的作品,每本书都各有千秋,希望大家去看看,真的是很棒的惊悚小说。

我现在还在继续看着《鬼吹灯2之三怒晴湘西》(有的却叫做湘西尸王),与刻画着的摸金校尉一起探险各大陵墓亡穴的惊险旅程。

阅读《鬼吹灯》的读书心得范文

心得:阅读《魔戒》后的读书心得范文


《魔戒》告诉我们坚持自己的理想,矢志不渝地向它迈进,成功是必然的结果。在这过程中少不了朋友们的鼓励和支持,也少不了对自己的信心。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阅读《魔戒》后的读书心得范文,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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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魔戒》后的读书心得范文1

《指环王》又名《魔戒》,是一部脍炙人口的当代奇幻作品。作者托尔金是奇幻小说的鼻祖,小说中的语言、诗歌、地图、传说,种族,以至于历史,都是作者的虚构,是靠着想象创造出来的“奇幻世界”。

在这个故事里,我最佩服的要数主人公弗罗多。也许,他看起来就是一介书生,弱不禁风,技不惊人,但,他却是最伟大的。人不可貌像,海水不可斗量。他坚定的意志胜过了远征队的所有人,正是因为他上刀山,下火海,历尽千辛万苦把魔戒销毁在末日火山,才使世界避免了再度沦陷在黑暗之中。在远征中一直忠诚陪伴着弗罗多的山姆也很感人,如果不是他的忠勇无畏,弗罗多也许在末日火山的脚下就被射杀了。其实,故事里魔戒远征队的所有人都很伟大,像甘道夫为了让同伴们安全过桥,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因此而差点葬身火海……

魔戒的故事让我明白,一个团队的分工合作十分重要,每个人的作用都不可替代,只有团结一心,齐心协力,才有可能战胜所有的困难,实现自己的目标。现实中,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为集体而付出甚至牺牲,还有人存在各种私心杂念,各怀心机,各有利益考虑,这样的团队将是一盘散沙,注定了一事无成。《魔戒》的故事引人入胜,跌宕起伏,给了我很多启发和有益的思考,堪称奇幻小说的经典。

阅读《魔戒》后的读书心得范文2

温暖的阳光无私的照耀大地,娇艳的花朵灿烂了整个花季,自在的白云点缀了单调的蓝天,而精采的故事丰富了我的童年。风靡全球、轰动文坛的科幻小说—《魔戒三部曲》,在我灵魂深处,那块童真却又乏味的内心,绘上了动人的色彩。

书中主角佛罗多,从小就被赋予艰困的使命,当他成为魔戒持有者,恐惧、彷惶、不安如阵阵浪潮,贪婪的啃噬着他,终究逃不过踏上血腥、暴力、邪恶交织的旅程,成为史无前例的“魔戒远征队”队员,他和忠实仆人肩负着使命,成了黯夜中的一盏明灯。一路上,越接近万恶的中心,魔戒的力量也渐渐失去了控制,佛罗多的灵魂被魔戒一点一滴的吞噬,他开始彼此猜忌,历经千辛万苦,拖着饱受寒霜的身躯到达了最终目的地—火山口。故事高潮迭起、精采万分,不但魅力无穷,自其中我领悟到许多人生道理。

保持着内心的澄净,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无论在任何环境压力之下,心中的澄净总能让我们静下来思考,临危不乱,做出更有决策性的判断;友谊,有如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剑。朋友的鼓励,是最坚强的成功支柱;当我们自信的踏上征途,多大的阻碍都将化为乌有,成功定在不远处;以毅力不断迈进的精神,意志力将战胜一切,勇往直前,无畏无惧,世界因我而改变,我将用勇气创造出奇迹,留住生命中那份永恒的光洁。

看完了精彩绝伦的故事后,我竟能体悟身边竟处处都是幸福的甜蜜:一句温暖的话语是感动,一个肯定的微笑是感动,一首完美的诗是感动,一本书的洗礼是感动。尤其这套魔戒,让我自生活中得到更多的省思,反观自己的生活,因此阅读的时光不但是种深层的感动,更是幸福的滋味。

幸福在哪里?在那充满芬芳的空气里;幸福在哪里?在那湖畔徐徐轻送的微风里;幸福在哪里?在那万里无云的晴空里;幸福在哪里?它就在你我的心里、在我手中捧着的书里,只要细心体会,时时品味,刻刻都能品尝到幸福的滋味。

阅读《魔戒》后的读书心得范文3

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而这枚能使人隐形、长寿,获得超自然能力的戒指,仿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他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找换邪恶。

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后,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受心灵的试探。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最后,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

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哈比特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九位成员在赴使命过程中,一方面的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的抵挡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小人物改变历史,是历史的推动者。当然,本书中的确讲述了很多有名的大英雄,他们或是拥有超强法力的法师,或是心灵纯净的精灵女王,或是人类世界的英雄王者,但是当他们遇到魔戒的诱惑时依然会,一样会受到诱惑。他们并非无所不能,他们一样有可能败在诱惑之下。他们是跟小人物一样,要奋力挣扎,他们唯一与小人物不同之处就是他们有比小人物更多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得到魔戒。

书中的哈比族人很平凡,身材矮小、好吃好玩、喜欢饮食作曲,最好天天宴乐,一天吃六顿。魔戒却恰恰落入哈比族人毕尔波手里,毕尔波又将魔戒传给弗罗多。唯一陪伴弗罗多的人,是另一个微不足道的哈比特人山姆。山姆一直陪在弗罗多身边,在弗罗多几乎受不了魔戒诱惑时,一次次地把他从危难中解救出来,在弗罗多撑不下去的火山口路途中,山姆背起了他,靠着这份真挚的友情,两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完成了销毁魔戒的重大使命。

阅读《魔戒》后的读书心得范文4

这个寒假,我读了魔戒三部曲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魔君索伦被杀死后,又要复活,他身上有一枚戒指,需要及时的摧毁了这枚戒指才可以阻止他复活,这枚戒指最后被一位霍比特人捡到,从此他就踏上了摧毁魔戒的路程,经历了各种困难,终于到了末日火山,摧毁了戒指的故事,我感觉这个故事的情节十分惊险,起伏不定,一下子是这个情节,另一下子因为某种东西从而变到另一个情节,但整体上来看他们的目标是没有变过的。

故事中的主人公霍比特人,他身上背着重任,都没有让所有人伺候他,只是和他们一起艰苦抗争,没有把自己抬举的很高,所以我十分敬佩他,这一个人物让我想起了《霍比特人》的主人公,他们的相同点在于排除万难,迎难而上,不同点在于《霍比特人》的主人公以被魔戒所诱惑了,而《魔戒》的主人公一直和魔戒抗争,一直没有被诱惑,在这之间魔戒对他造成的痛苦都没有诱惑住他,这也是让我敬佩他的原因之一。

主人公进入魔多的领地之后,为了减少目标,就只能让主人公一个人去末日火山摧毁戒指,一但去了之后很有可能九死一生,可能再也回不来了,山姆不愿意放弃主人公,便和主人公一起去寻找末日火山,山姆在这之前一直是个可有可无的人物,因为他在这之前排不上用场,进入了魔多的领地之后,咕噜成为了他们的向导,为他们带路,山姆在路上一直说不可以带咕噜上路,主人公说可以,但事实真的说明了不可以带咕噜上路,因为咕噜要杀掉他们两个,偷回戒指,山姆因一次和主人公争吵赶出了队伍,山姆就跟在后面观察,这体现出了山姆不放弃朋友,哪怕是被朋友抛弃的精神,这也让他的出现变得有意。

《魔戒》这个故事中的平民,在魔多还没有完全复活之前就已经绝望的说这一切都改变不了了,我感觉不会改变不了,因为一切皆有可能,结果还没有出来,不可以这么快下定论,如果知道一切都改变不了,要么就接受要么就继续努力去改变,不能这样坐以待毙,坐以待毙的人都只会被挨打,《魔戒》中的人物如果没有和魔多进行抗争,也不会有后面安详的生活,所以在没有出结果之前不可以绝望,时间总是会给你意想不到的惊喜。

这本书中讲的故事和现实生活中的故事是一样的,都是光与暗在不停的做争斗,永远不会停止,除非他们两在同一个时间内消失。

这就是我读完《魔戒》之后的感受这也让我认识了世界的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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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终于战完了魔戒的原著,看过了电影再来看书的感觉还是有所不同,同样一个故事,两次体验,这里也来谈谈我的感受吧。

其实说起来整个寒假都是活在魔戒情怀里的,对魔戒的喜爱埋藏了一年多,在霍3上映的时候被引爆,然后就疯了一样的刷了三次货币,两次魔戒(想想也是蛮有勇气的)。之后几乎是手抖着下了魔戒的书单,拿到了书之后也是激动又高兴,不知道绚丽的影像变成了平实的文字之后是怎样的一种感受呢?买的是一套平装版的书,封面我很喜欢,第一本是莫瑞亚矿坑,第二本是欧散克塔,第三本是米纳斯提力斯,都是充满了记忆的地方。

我很喜欢把书和电影拿来作比较,《魔戒》系列可以说做到了相得益彰。书中有很多可爱而有趣的细节,也出现了电影中没有提及的人物,电影由于艺术上的要求,删去了一些支线,但是却提供了无比绚丽的影像记忆,书中所描写的宏伟战争以及美丽的景色,如果没有电影这一载体,我都不知道该从何想象。

这里不得不再次膜拜PJ,他真的拍出了所有我想要看到的,希望看到的,而那些字里行间里的人物,也全部幻化成熟悉的、亲切的面容,真是一次十分宝贵的体验。伊利亚伍德就是弗罗多,V叔就是人皇,开花就是精灵,伊恩麦克莱恩就是甘道夫,他们似乎就是为魔戒而生,也在魔戒剧组度过了他们最美丽的年华。同样的,魔戒只会是我生命之书中的几页,但无疑会是最美的华章。

我以两种不同的方式体验着同一个故事,我愿意再走一次他们的旅程。想想看,我真的很喜欢这种格局宏大,热血的,纯粹关乎勇气与梦想的故事。弗罗多与比尔博,两代魔戒持有者,一个带回了它,一个毁灭了它,两段旅程都历尽艰辛,却又无比巧合的因果照应,就连咕噜,一个让人咬牙切齿的小生物最后也以邪恶的方式成就了一段善果。

电影中最催人泪下的是众人的告别,书中同样也如此。梅里说了一段话,“好啦,我们就像是一开始一样,又只剩四个人了,我们把大家一个一个都留在身后,看起来就像一场逐渐缓慢淡出的梦境啊!”

确实如同一场梦,从在跃马旅店第一次遇见神行客,到伊力萨王加冕;莱格拉斯从第一次参加林谷会议,到率领密林精灵搬迁伊西力安,再到扬帆远航;还有那四个小哈比人的人生传奇,他们的护戒之旅终于也被变成歌谣,永世流传。

当他们回到跃马旅店,奶油伯出来迎接他们,又想起当年神行客带着四个人奔跑,身后跟着一群暗影。我总算可以说,故事终于结束了。

尽管后面有些小插曲让我留恋,我还是不得不向这些可爱的人告别了。

人皇去世之后,梅里和皮聘的遗体就放在他的旁边,莱格拉斯和金雳扬帆自大河安都因而下,灰船离开之后,魔戒远征队的所有成员自此全部离开了中土。

谢谢托尔金和PJ,这是一个很美的梦,我希望它能够一直流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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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字的读书心得


通过《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注重平凡的人早已走在我们前面品尝到了胜利的果实,当然,缺点一点不在意也不好,应该适当加以控制就好,这才是最好、最有利于我们成功的做法,在此分享3000字的读书心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3000字的读书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3000字的读书心得篇1

《海伦娜的奇迹》心得

开学到现在,我一直在读《海伦娜的奇迹》这本书。由于教育体制和文化背景的不同,读的时候总感觉离我自己的教育远了一些,也就读得慢了一些。慢有慢的好处,当我坚持把这本书啃完的时候,内心被一种强烈的力量占据着任何国家、任何教育体制、任何文化背景下的教育人,拥有梦想就能创造奇迹!

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恩雅瑞格,她担任德国威斯巴登市海伦娜中学校长长达19年。她以先进的理念和革新的手法建立起了独到的教育方法,在激励孩子自我管理、激发孩子学习热情等方面卓有成效。本书是她一生教育经验的总结,她的作品还有《另外一种学习、计划与实现》。

《海伦娜的奇迹》一书共分十五章,分别向我们介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学习读和写、主题教学和在实践中学习、想象与学习等)、综合发展(宗教课、舞台表演、学习民主和承担责任、社会实践等),以及老师在教学中的团队精神和对学生的评分与评价,另外还讲述了学校的仪式、社会活动等方面的内容。这是一所德国中学的管理和教学模式的介绍,虽然在文化、体制、学段方面不尽相同,但教育的本质却是相同的。

对阅读的重视:作者认为只有怀着好奇心并渐渐学会批判性阅读的人,才能学会理智看待各种媒体介绍的所谓的事实,才能改变自己以至于改变社会。书中介绍海伦娜中学鼓励学生阅读的方法有新书介绍、阅读之夜、读书笔记等。这些我们现在大部分学校和老师都在做,像书中介绍海伦娜中学读书笔记的方式各式各样,如短评、图画、自创续集、编写剧本、写信给作者等,这和现在校讯通倡导我们博友读书写博的方向有许多共同之处。阅读之夜是在教室里铺好睡袋,然后一起用晚餐,饭后,老师和学生轮换朗读文章,直到几乎所有人都睡去为止。在阅读之夜,学生们能够感觉到阅读的体验和看电视不太一样。第二天早上,就会有学生向老师借这本书,迫不及待想把它看完。这种方法虽然在我们不住宿的学校没有实践过,但这种理念是有的。每当我想给班级的孩子推荐图书的时候,我都会先在读书课上由我读给学生听,读到关键时刻就不再读,这样有很多同学课下会主动来借阅这本书,而且课下这本书也会成为他们讨论的共同话题。通过这样的方式我成功地引导孩子们读了一本又一本的经典图书,比如《夏洛的网》、《狼王梦》、《稻草人》、《一百条裙子》等。

对写作的引导:多写、多读不但能让人文思顺畅,也是让人喜欢上写作和阅读的最佳途径。激发孩子对写作的兴趣有很多做法,比如:编墙报、写班级日记、表演自己写的剧本、老师和学生之间互相通信,或者与其他城市学校的学生通信,或者班级自己出版一本书,等等。其中最让我喜欢的是让学生自选文章,朗读给大家听,然后借助打字机,印制出版自己的文章,甚至可以在学校节日的时候出售。平时我评改学生的作文时,对于写得好的文章总是在文章末尾得一个选字,表示文章写的很成功,被老师选出来读给大家听,每次读的时候我总是嫌学生的声音小而自己代劳去读。看来以后还是让学生自己选择自己的优秀文章然后自己读给大家听,这样会培养学生对自己和他人文章的欣赏水平,并激发写作兴趣和动力。另外,我们班里有一台电脑,上课的时候用课件的时候才会用到,闲置的时间较多,看了书中孩子们借助打字机印制出版自己的文章,我也想让班里的同学试一试。学生们可以在课下借助电脑来打印自己的文章,然后全班进行汇集编总,制作封面、封底和目录,最后打印成册。在这个学期的六一儿童节上,也让学生试着销售自己制作的班级文集。我想,通过这样的方式,学生们知道自己的文章会被同学和更多的读者欣赏,这将让他们更有动力和信心,在写作时也能得到更多的乐趣。

对精英的定义:《海伦娜的奇迹》一书中除了像上面两点很实用又很新颖的教学方法的介绍让我耳目一新外,关于精英教育的理念更是让我认识到了教育的本真让每个孩子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

海伦娜中学的不少孩子来自贫穷的移民家庭,甚至还有一些连工读学校或少管所都不肯收的问题少女。然而,从这里毕业的孩子,不论是在职业生涯,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成了众人眼中的精英。那海伦娜中学是不是精英学校呢?作者坦诚:如果从每一科成绩都能得到优良这样的标准来定义精英,那海伦娜学校不能称之为精英学校。坐在海伦娜学校教室里的,绝大部分都是中等程度的学生。作者对精英学校的理解是这样的:当一所学校能够引导每一个学生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并使每一个学生都能建立其稳定的自信心和团队精神时,这所学校就做到了它可能做到的一切,从这所学校走出来的学生,将来进入社会时,不论在职业上,还是在众人眼中,都是一名精英。

我非常认同作者的这一观点。我们不能要求每个学生的成绩和能力都达到优秀,但是我们可以使原本优秀的同学保持优秀或更优秀,使原本良好的学生达到优秀,使原本及格的学生达到良好,让每一个学生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更重要的是使每一个学生都对自己充满信心。学校和老师怎么做,才能实现这一目标呢?书中给出的答案是:给学生环境创造读写环境;给学生帮助让学生从最基础处提高;给学生舞台让学生找到自己的特长,对自己充满自信;给学生评价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优势

鼓励每个孩子在自己原有基础上进步提高,让每个孩子对自己充满自信。这也是我最朴素的教育梦想。

去年任教六一班,这个班是我从一年级带到六年级的。班中大部分学生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成绩优秀。但是到六年时,我发现两极分化开始严重,学习优秀的学生勤奋努力、积极向上、对自己充满自信并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自暴自弃、消极落后、对自己放松要求。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引导学生认识自己,相信自己,心存梦想,不懈努力。记得很清楚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林清玄的《心田上的百合花》一文含义深刻,具有引导意义。于是在语文课上我给学生朗读了这篇文章,并引导学生对比生活对比自己说一说其中蕴含的道理。通过读这篇文章,孩子们懂得了:不要管别人的嘲笑和讥讽,相信自己,心中怀有梦想,并朝着梦想不断努力,终有一天会开出属于自己的花。这朵花也行是国色天香红牡丹,也行是路边野花小雏菊,但是,花儿没有贵贱,只要开花就是成功!除了让孩子认识自己、相信自己,我还调动一切力量给予学生帮助。学习成绩差的同学他们也有自尊心,他们不是不想学习好,只是由于很多原因导致现在的学习成绩差。他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帮助帮助他们发现学习中存在的困难,并帮助他们战胜困难。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作为班主任和语文老师,我经常和他们谈心,帮他们找出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然后联系父母,鼓励周围的同学来帮助他们战胜困难。梦梦就是这样一位同学,她在最后一个学期的表现最让老师欣慰和同学们震撼。她在最后一个学期对自己的要求和学习上的进步让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更加相信自己的潜力是无穷的,只要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致就能进步。六年级毕业的时候班级中的学生差距缩小,最重要的是,班里大部分学生都能理智的面对自己,规划自己,并朝着自己的目标勤奋努力。升入中学后,无论是第一次考试,还是期中、期末的考试,他们都捷报频传无论是全市第一名还是班级中默默无名的同学,我认为他们拥有了自信,他们能够不懈努力,将他们每个人最大的能力发挥到极致,这就是他们自己的成功,也是教育的本质,更是我最大的教育梦想。

我想,书中无论是关于阅读的重视,还是关于写作的引导,以及作者其他一些优秀的做法,这都是源于作者有一个梦,一个关于教育改革的梦,一个关于学生最好发展的梦,一个关于教育本真的梦。因为有梦,所以作者创造了属于海伦娜的奇迹!做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学语文老师,做为一个最基层最普通的教育人,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具有一份朴素的教育情怀,拥有一个关于教育的梦想。读了《海伦娜的奇迹》一书,我更坚定了我的教育梦让每个孩子把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限,让每个孩子找到属于自己的成功!

3000字的读书心得篇2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是一首田园诗,大海就是大海,不是拜伦式的,不是麦尔维尔式的,好比荷马的手笔:行文又沉着又动人,犹如荷马的诗。真正的艺术家既不象征化,也不寓言化海明威是一位真正的艺术家但是任何一部真正的艺术品都能散发出象征和寓言的意味,这一部短小但并不渺小的杰作也是如此。美国艺术史家贝瑞孙是这么评价《老人与海》的。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

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

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每一本书,都有它自己的灵魂,当你阅读一本书时,自己也就在不知不觉当中,陷入了《老人与海》中所构想的世界。因为书所有的灵魂不同,自然那个所构想的世界也不一样。而我所指的灵魂,就是每本书,其自身要表达的思想,或者愿望。

看《老人与海》这本节的时候,我会经常性的感觉到老人仿佛是海中

一条久经沙场的大鱼,也许这样的形容不准确,或者说老人就是海,可却是历尽沧桑的海。老人的眼睛如文中所提一样,时间在变老,可那双眼睛却像海水一样蓝,是愉快的,毫不沮丧的。

老人与小孩都时常用谎言去修饰那穷迫的生活,小孩对老人的尊重甚至充满了崇拜,他对老人的信心有增无减,并不断地激励他、照顾他。我有时在想,老人就像一条大鱼,虽然身疲力尽,可是绝不向大海和渔人屈服。老人的身体、力量在逐渐缩小,可老人那长年积累的经验和技巧促使他存有信心,能捕捉到大鱼的信心。老人始终做着与别人不同的事,他做的是别人敢想而不敢做的事,虽然有许多人不理解他,可他照样做。老人在海中经历了太多的事,当他捕到一条大青花鱼的时候,也兴奋的嚷了起来,经过两个多月来,他没有捕到一条鱼的事实,他开始自言自语,在海上交谈是一件不好的事情,这仿佛成了所有出海的渔人之间的一种品德,可老人却由于孤单也许有其他的外在因素,促成老人嚷出了自己心中的话,老人渴望遇见走失的鱼群,因为大鱼肯定会在其中,老人在八十五天的时候用大青花鱼做为诱饵,太阳在他的脑后,海岸远离了他,在他的视眼里有的只有一片一望无际的海与那青青的山。

《老人与海》却是一本能让人了解,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什么才是坚强的书,一本实实在在的好书。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不断地受到挫折、失败还有许多负面的情绪,许多人因此而消极、失去对生活的热爱。而《老人与海》却刻画出一个与大海搏斗,在艰难的环境下,奋力生活的老渔夫。大家应该记得,在书中提到过,老人的渔

船上那破旧的帆布,就像是一面失败的旗帜,仿佛在宣告着老人永远都捕不到鱼的倒霉运气。但是,他没有放弃,仍然出海捕鱼。而在现实中,某些人却不能坚持,面对挫折就选择了放弃,选择了逃避。和那已经生活窘迫的老渔夫相比,那些逃避的人真的是不知道什么才是挫折。我们可能会因为考试的失利,而对自己失去信心。或者因为别人的批评,而自暴自弃。在那时候,想想这个坚强的老渔夫,他是如何面对生活的。自己的心,自然就会释然许多。

他的手已经沾满老茧,皮肤也已经被刺眼的阳光晒出斑点,那艘破烂的渔船也不能抵御什么风暴,自己那破旧的小屋也是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那种。但是,他没有放弃对生活的希望,他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最后一次捕鱼,他抓到了一条大鱼,可是,在回港的路上,他碰到了鲨鱼攻击,他毅然拿起鱼叉捍卫自己辛苦得来的劳动果实。虽然,最后那条大鱼被鲨鱼吃光了,只剩下白色的骨架。但是,老渔夫那种不言败的精神,虽然最后失败了,但是他勇敢去付出的那种行为,却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无论是与书中那个老渔夫相比,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与那些艰难生活的人相比,我们的生活已经是很好的了,我们更应该热爱生活,并且学会坚强的面对一切的挫折。我们的路还有很长,在今后我们会遇到比曾经更加多的,更加严重的挫折与失败,但我相信,只要想到那个老渔夫,他的坚强和对生活的热爱。我们也会学着坚强,自己面对困难!

3000字的读书心得篇3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是一本以中国人为研究对象的关于研究人城乡变化的书,它是继全球畅销书《首先,打破一切常规》的又一本对于发现自身平凡的一本书,它旨在识别最普遍的人类的平凡,并告诉世人将这种平凡应用在个人和事业上,以致达到成功的表现。

现如今的人们是越来越自由了,虽不能说想干啥就干啥,但至少从就业到择业,以至于出国,存在主义的计划经济的上帝都不干预了。对于不少人,机会终于来了。从过去梦想不到的机会到过去梦想不到的成功。我们国家的社会整个都变了。

然而焦虑任然存在,听人摆布的痛苦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选择的迷茫和自由的焦虑。还记得牧马人吗?牧马人是痛苦的:那场浩劫断送了他的事业。然而。牧马人又能找到安慰,因为浩劫解释了他的结局。现在不同的是浩劫结束了,上帝也退休了,别人成功了,而如果你作为一个牧马人一度渴望而没能实现辉煌人生,那你连怨天尤人的机会都没有了,有的只是自责。这种痛苦恐怕不亚于当年得牧马人。难怪有人说人又陷入了自由的厄运。

何为成功?见仁见智。有学者曾这样定义:成功就是充分实现你的潜能。在外部条件给定的前提下,能否成功关键在于能否准确的识别并全力发挥你的天生平凡。何为平凡?就是你天生能做的一件事,不费劲,却比其他一万个人做得好。如果说得概念一点,就是做一件事的持续的、近乎完美的表现。

尽管平凡如此总要,但人们历来并不太注意它,更妄谈珍惜和发挥。我们从小到大都深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夸耀自身有点事不谦虚的陋习,做人应该谦虚,只有发现和改正缺点才是进步。这是否恰好与物尽其才有所矛盾呢?当我们只知道一味的去努力改正我们缺点的时候,那些注重平凡的人早已走在我们前面品尝到了胜利的果实,当然,缺点一点不在意也不好,应该适当加以控制就好,这才是最好、最有利于我们成功的做法。

那么我们如何来发现自身的平凡呢?首先,如果你想揭示你的自身才干,就请关注你对你所遇到的各种情形的自发的、悠然而发的反应。这些反应提供了有关你自身才干得最好线索,他们揭示了牢固精神联接的位置。孙少安、孙少平这些默默为人生承受苦难的人们诚然,这是些富有戏剧性的例子,表明人们如何在危急时刻原形毕露。但生活中充满了较为平和的时刻,同样能引发具有歧视性的反应。

你油然而生的反应固然揭示了你最清晰的才干线索,但你还要记住另外的三条线索:一是学得快,顾名思义就是你在学习的时候那方面的学习得最快,那么方面就很可能是你的平凡所在。二是满足,意思个就是说什么东西或者什么样的感觉让你满足,因为这样的满足感的来源也许就是你才干的又一样源头。三是渴望,渴望揭示了才干的存在,特别是你幼年时期就感到的渴望。一切只要你留心观察,细心分析你就可以发现你的平凡。

学得快提供了你识别才干的另一条线索。有时一个人的才干并不通过渴望而示意,由于种种原因,虽然才干就在你的身上,但你却听不到他的呼声,相反,在你后半生,某个事件将他突然点燃,如若你学习一种新技能特别快,就充分说明你具有某种强大的才干。

满足是揭示才干的最后一条线索,如前所述,你最强固的联结有一个结构性的特点,就是你使用他们时,会感觉良好。既然如此,如果你从事一项活动时感觉良好,那么你就很可能在使用一个才干。我们每个人的秉性都与众不同,因而我们对满足的满足的体验也会各不相同。在这里,作者建议密切关注那些似乎给你带来满足的情形。如果你能识别他们,你就朝准确的判断自身才干迈了一大步。

不假思索的反应、渴望、学得快和满足都是能帮助你发现自身才干的蛛丝马迹。当你为生活二奔波时,不妨停下脚步来,避开从你耳边嗖嗖吹过的风,转而倾听这些线索。他们将帮助你发现自身的才干。

《平凡的世界》一书中还介绍了平凡识别器的功能,也就是能够非常准确的识别你的平凡,并且告诉你,它是通过测试来完成的。平凡识别器意在帮助你提高你的观察精度,他向你提出一一配对的问题,捕捉你的选择,分析他们,揭示你的主导行为模式,继而告诉你,你的最大的平凡领域在哪里。

自古以来,人类笃信好就是坏的对立面,因而孜孜不倦地关注谬误与失败。医生们通过研究疾病来了解健康;心理学家们通过调查悲伤来了解欢愉;家庭顾

问通过探究离婚的原因来了解美满婚姻;世界各地的学校和工作单位鼓励我们每个人识别、分析和纠正我们的弱点,以求变成强者。此种忠告虽然用心良苦,却误入迷途。谬误和失败固然值得研究,但它们对什么是平凡却无言以告。平凡自有其自身的模式。

如果你想要在自己选择的领域中出类拔萃,并获得持久的满足,就必须了解自身特有的平凡。你必须精于发现、描述、应用、发挥和增强你的平凡。因此,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明白了这个道理,停止关注你的缺点,转而细细探究你的平凡,做一遍平凡识别器的测试,学会它的语言,发现你的平凡源泉。

世界上的人数以亿计,测试出来某两个甚至某几个人的才干主题完全一致这是有很大可能性的,然而你的行为和他们却并不完全一样,因为你有的并不只是这这个主题,你还有其他比较弱的主题没有在测试中显现出来,所以不要奇怪你的行为为什么会和其他人不同,这都是天生的才干在领导你的行为。所以一个人的才干是非常重要的,千万不要忽视他,不然你会错过很多你想得到的东西的。

既然才干这么的重要,但为什么有的人不愿意研究自己的这种平凡呢?本书认为他们之所以不愿去发现自己的平凡,很大原因是因为他们不认识他们的真实自我有什么样的惊人之处。无论我们用什么名称,自卑感、不安全感这样的症状我们都不陌生。尽管不无成就,他们却仍会怀疑自己是否真如人们所想的那样富有才干。引起怀疑也许是运气或环境,而不是平凡造就的成功。你耳边老是有一个焦虑的声音:你什么时候原形毕露?尽管你的理智结论相反,但这话你却听进去了。这部分充分说明,为什么人们在被要求描述其自身平凡时,很少提及自身才干。相反,他们会谈到自一生中获得的身外之物,如证书、文凭、经验和奖励。这些是证据,能证明他们取得了进步,获得了一些可以拿出手的宝贝。本书并不是认为这种恐惧是完全消极的,毕竟不安全的反面是自满。然而,这本书提醒我们:如果由于害怕收获不丰盛而不去研究自己的平凡,就很有可能错失你的平凡。平凡并不是当然的产物,平凡也需要被珍惜和重视,然而我们却常常犯错,忽视了他的存在。从现在开始把握自己的平凡还为时未晚,发现你的平凡去寻早属于你的成功吧!

读书心得范文:大学阅读心得报告范文


看文字须大段精彩看,耸起精神,竖起筋骨,不要困,如有刀剑在后一般。就一段中须要透,击其首则尾应,击其尾则首应,方始是。不可按册子便在,掩了册子便忘。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大学阅读心得报告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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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阅读心得报告范文1

《茶花女》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玛格丽特是一个穷人的女儿,为生活所迫,沦为坏女人。最初,她的生活一向放荡不羁、糜烂颓废。可是阿尔芒的感情改变了她,让她为感情宁愿放弃自我奢华的生活,为感情她甘于平淡。但她的完美愿望并未成真,最终,为了阿尔芒妹妹的幸福,她放弃了自我美满幸福的未来,不明真相的阿尔芒对她进行了无情的报复。最终,这位姑娘在贫病交加中死去。

《茶花女》中最为感人的地方是阿尔芒和玛格丽特之间的感情,这感情纯净如水、纯洁如雪,虽然发生在一个坏女人身上,但它同任何伟大的感情一样值得人讴歌、赞美。玛格丽特在身体上是坏女人,在精神上是贞女,她比其他人更高贵、更高尚、更纯洁。正因为如此,她才为感情宁愿改变自我,也为他人宁愿牺牲自我的感情。玛格丽特真正明了感情的真谛,那就是,牺牲、牺牲、再牺牲。

《茶花女》中最为悲惨的地方就是玛格丽特的惨死。她在贫病交加中死去,没有关怀,没有安慰,也没有金钱,仅有一个孤单无力的女友,她孤零零的走了,心中虽然有阿尔芒,但阿尔芒不在眼前。

书中最让人厌恶的是玛格丽特的陪伴,那个靠玛格丽特吃饭的女人,玛格丽特辉煌时她如影随形,玛格丽特贫困潦倒时她无影无踪,并且在玛格丽特死后还编派谎言,坑阿尔芒的钱。这个人是资本主义社会金钱关系的表现,在当今社会中,我们也会找到这样的人,虽然不多,但绝不会绝迹。

另外,本书中对阿尔芒感情细节上的一些描述也十分成功,一个陷入感情中的男人的种种细腻感受使我们如同身受。阿尔芒是个纯洁的人,感情上也圣洁,但他不成熟,不懂得保护自我所爱的女人。事情发生后一味嫉妒,不择手段的报复,虽可理解,但过于偏狭。如果阿尔芒是另一种人,懂得成熟的处理问题,也许事情的结局不是这样。

最终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写的十分高尚,虽然写坏女人,但写得十分干净,也十分高尚,也许这就是世界名著区别于其他作品的原因吧!

大学阅读心得报告范文2

作家周国平说:“人世间的一切不平凡都要用平凡的生活来衡量其价值。伟大、精彩、成功都不算什么,只有把平凡的生活过好才是圆满。”

当我极不情愿地翻开书的第一页时,就被书中一个景物描写吸引住了:“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扬扬地飘洒着……”这段景物描写使我的心情从抵触瞬间变成了渴望,令我陶醉其中,身临其境,难以自拔。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

经过长时间的阅读,我渐渐熟悉了书中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而在所有角色中,我印象最深的也最佩服的人就是孙少平。我认为他是全篇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经历展现出一个平凡普通的人物形象。他从不好高骛远,而是脚踏实地走好自己人生的每一步。他家境贫穷,可是在逆境中,他依然乐观,和他哥哥孙少安一样,勇于战胜自我、战胜困难、摆脱束缚、重塑信心,坚强面对生活的挑战,这种精神令我敬畏。他让我们看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生活中人的亲情、友情、爱情以及和动物之间的感情。这也警示我们要学会生活,珍惜感情。在生活中,人的缺点就是认识不到自己的平凡,而孙少平能真正认识到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尽管没有读完整部书,但读到现在的我渐渐从作者描绘的平凡生活中,认识到怎样去生活。书中的众多人物在生活中都遇到了困难,却没有向生活低头,而是勇敢地与命运抗争,在贫穷的生活中有着各自的梦想与愿望。命运虽然不公,但是这不能阻挠他们的斗志,表现出自强不息的精神。有位伟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不,它应该使我们伟大!”我们在生活中也需咬紧牙关坚持下去,取得最终的胜利。

作者在这本书中向读者展现的就是在这平凡的世界中一个个看似平凡的人物却带给了我们心灵的震撼。书中人物的生活背景正是许多中国人都亲身经历过来的。有无奈,有痛苦,有迷茫,有绝望。因为那段特殊的时代背景,改变了很多人的命运。但是书中的人物却让人体会到他们身上那种顽强的抗争精神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同样有着一个个不平凡的灵魂。他们的勇敢和坚强让我感动。

生活没有如果,这本书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尽管生活没有坦途,但这并不代表我们面对困难要束手无策,听天由命,而是要尝试改变,哪怕是最平凡的生活,也要活出精彩,活出价值!

大学阅读心得报告范文3

看完水浒传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108个梁山英雄好汉的英雄气概,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水浒传》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中国名著,与它相媲美的还有《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号称"中国四大名著"。《水浒传》它真实地描写了宋代农民起义,发展和失败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及统治阶级的罪恶。它以杰出的艺术描写手段,揭示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农民起义的发生,发展和失败过程的一些本质方面,说明造成农民起义的根本原因是"官逼"。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如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加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了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逼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抱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我读《水浒传》,最喜爱天雄星豹子头林冲。他生性耿直,爱交好汉,武艺高强,惯使丈八蛇矛。在梁山泊英雄中排行第六,马军五虎将中第二员,初充太尉府八十万禁军教头。因他的妻子被高俅儿子高衙内调戏,自己又被高俅陷害,在发配沧州时,幸亏鲁智深在野猪林相救,才保住性命。被发配沧州牢城看守天王堂草料场时,又遭高俅心腹陆谦放火暗算。林冲杀了陆谦,冒着风雪连夜投奔梁山泊,为白衣秀士王伦不容。晁盖、吴用劫了生辰纲上山后,王伦不容这些英雄,林冲一气之下杀了王伦,把晁盖推上了梁山泊首领之位。林冲武艺高强,打了许多胜仗。在征讨江浙一带方腊率领的起义军胜利后,林冲得了中风,被迫留在杭州六和寺养病,由武松照顾,半年后病故。林冲虽武艺高强,但有时却懦弱隐忍。

我爱读《水浒传》!

大学阅读心得报告范文4

《寻找大池塘的青蛙》是一本类似寓言的心理读物。至今,我已读完第四遍了。

这是一个十分久远的故事……主人公兵儿,是一只拥有完美跳跃天赋和实力的青蛙。当我读完第一遍时,我不由得感慨兵儿那传奇的一生!全书叙写了三个“大的改变”;这将故事划为了三个层面:一是兵儿动身寻找大池塘的缘由——池水干涸,它无法再潜在深水中优游自乐。它开始思考“改变”的含义以及它所带来的是什么。二是兵儿险些丧命在树林中时,他战胜了耳边响起的那一遍遍“不自量力”;遇到了改变它一生的贤师老猫头鹰。在猫头鹰的启发下,兵儿开始渐渐成长起来。最后一层,堪称全书亮点的“噗通河之险”!猫头鹰的死直接影响了兵儿那志在必得的一跳。当它被急湍利石磨砺到不得不放弃旅程甚至生命时,老猫头鹰的话使它又一次觉醒——顺流势而走,噗通河最终把它带到了它的目的地。

回想现实,当我们面对困难,何尝不是被恐惧所牢牢束缚、患得患失?或者说,我们并没有勇气和毅力去不断尝试克服。因为我们惧怕黑暗,惧怕黑暗中未知的路途。在那同时,我们也应该渴望探索,打着信心的明灯才能照亮未来的路。

在我们的学习和生活中,从不缺少良师益友。只是,为什么我们仍然无法学入心中?我在这本书中找到了答案:因害怕失败而失去尝试的信心;怕学而无终便选择不学。但是,那就一定是正确的吗?不,不是的!实际上,我们连自己到底想要什么都不清楚;没有目标,不敢尝试;怎能发现良师益友?要知道——机会,向来只留给有准备的人。

我常听人说:“兴趣是的老师”。读了这本书后,我更加确信这点了。青蛙兵儿所经历的噗通河之险告诉我们:当我们无法抉择时,顺其自然,有时自身的潜在优势也会是人生旅途上的转折点;也会是克服难关,跨越砾石的关键!所以,做我所爱,爱我所做;有目标的活着,走下去。

圣人执一,以为天下牧!同是人生路上的旅人,我相信那句话——无论是学习还是生活,最怕的便是没有目标而茫然前进。诚然,若非摔跤,旅程便畅通无阻,那么终点也没什么好期待的了。我想我们也该好好思考猫头鹰说的那些话了。

青蛙兵儿的故事并没有完结,它还存在于我的心中。我相信,在未来的旅途中,我会从此书或是其他书籍里领悟到更多更深的哲理;或是关于人生,也或是关于梦想、未来……而现在,确立目标,朝未知的旅途进发!

大学阅读心得报告范文5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评现实主义的奠基著作。小说环绕主人公于连自己奋斗的阅历与终究失利,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绘,广泛地展示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公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激烈地打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抗,教会的漆黑和资产阶层新贵的卑鄙庸俗,自私自利。因而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日子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长于从爱情中反映严重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年代风云严密相连,这是其时阶层比赛的一种体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实在的豪情,但开端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思。因而,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分,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美好,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成功,是“狂欢”和“高兴”,是报复心思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比赛,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固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__的深刻影响。她以为,如果再有一次__,操纵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奋发向上的布衣青年。同于连结成夫妻,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以为与玛蒂尔德小姐成婚能够爬上高位,平步青云,因而不吝去骗取她的爱情。

可是,于连的两次爱情终究仍是失利了。这是由于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獗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层圈子里的人,那个阶层决不会忍受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情的塑造、匀称的艺术构造和白描方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果,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由于他在《红与黑》中体现了杰出的心思描绘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侧重细节的实在,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侧重描绘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心里活动的详尽和传神,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曩昔,而对其心里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吝翰墨,爱情心思描绘更是丝丝入扣,扣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露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详尽描绘。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高兴、苦楚、悔过而又不甘抛弃美好的杂乱心思的展示,也令人拍案叫绝。

读《红与黑》是一段过分漫长的进程,由于时间已给了作家和著作最忘我而又公平的评判,我的阅览情绪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模棱两可。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年代攀谈,要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求和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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