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传是由盲诗人荷马写成,实际上它是许多民间行吟歌手的集体口头创作,由荷马加工整理而成。那么读者们又是如何做笔记的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荷马史诗》读书心得个人感想,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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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读书心得个人感想1
《荷马史诗》是具有丰富意义的光辉巨著,它既是完美的文学作品,又是研究古代氏族社会的重要历史文献。
它正式成书于公元前 6 世纪。包括两部史诗,一部为《伊利亚特》(又译《伊利昂纪》),另一部是《奥德修纪》(又译《奥德赛》)。史诗的内容来源于公元前12 世纪末希腊岛南部地区的阿开亚人和小亚西亚北部的特洛伊人之间发生的一场 10年的战争。战争结束后,民间便有了许多传说,传说以短歌的形式歌颂战争中涌现出来的英雄事迹,并与古希腊神话交织在一起,由民间歌人口头传诵,代代相传,每逢盛宴或节日,就在氏族官邸中咏唱。大约在公元前9 世纪至 8 世纪,盲诗人荷马(约前 9―8 世纪 ) 以短歌为基础,将之加工成演唱本,于公元前 6 世纪正式形成文字。公元前 3 世纪至 2世纪,亚历山大城的学者对它进行完整的编辑和审定,这便是我们今天看到的《荷马史诗》。《荷马史诗》是欧洲文学最早的和最重要的作品,它为后世人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灵感,促成了无数巨著的诞生。
恩格斯说:“荷马的史诗以及全部神话――这就是希腊人由野蛮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的主要遗产。”因此,《荷马史诗》这一部过渡时期的作品,包含的野蛮的东西如杀戮、残暴、无休止的战争、视女人为私有财产等都要从特殊的历史时代背景去认识,否则就会感到不可理解。
整篇刻画英雄人物的果断、勇敢、坚强,展现英雄人物的智慧是《荷马史诗》的主旨。《伊利亚特》一开篇诗人就说出“阿呵琉斯的愤怒是我的主题”,史诗以此为主线组织安排材料,着重歌颂了氏族英雄的高贵品质。全诗三分之二以上的篇幅是描写阿可琉斯拒绝参战的情形,这样就为表现其他英雄的形象留传了足够的空间。无论是希腊军中的狄俄墨得斯、埃涅阿斯,还是特洛伊军中的赫克托耳,他们的英勇善战都是在这一部分得以表现的,这种写法也为最后突出阿可琉斯的无比威力奠定了基础。一旦阿可琉斯参战,战局立即扭转,杀死赫克托耳,那他就很自然的表现出最高的英勇。
《奥得修斯》突出了希腊印象奥得修斯的智慧,并通过他讲述的惊心动魄的漂流经历,展现了古希腊人同自然的斗争,其中包含了许多远古时候的神话。《奥的修斯》前半部分写海上遭遇,富有浪漫色彩;后半部分写家庭生活,富有现实色彩。如误入巨人岛,用智慧杀死独眼巨人――海神波塞冬的儿子,将他的大勇大智表现得淋漓尽致。而当他回宫后并不是毫无防备的扑入妻儿的怀抱,而是仔细拟订了向求婚的贵族子弟们复仇的计划。
史诗展现的是一个英雄的时代,是一个让我们感到既陌生又羡慕的时代。对英雄的重视在这个时代达到了顶峰。英雄的交锋包含着最独到的理解、最大的温柔和最极端的残酷。如得胜的阿可琉斯将赫克托耳的尸体拖在车后,绕城示威。但在9天后特洛伊的老王前来哀求归还尸体时,他被这位老人的哀伤打动了,将他儿子的尸体还给了他。特洛伊人悲痛而隆重的埋葬了自己的英雄。同时这个时代也让现代人困惑不解:人像牲口一样被屠杀和买卖,女人被当作财产一样转让,神与神之间彼此猜忌和互相斗争。
史诗的结构异常精美。两部史诗的时间跨度都长达 10 年,但前者只描写了 4 天的战斗、 21 天的埋葬仪式和 26 天的空闲时间共计 51天;后者也只集中描写了 41 天的活动。与主题有关的事件构成核心故事 , 其它的社会活动、贸易往来、宗教活动和生产作为穿插。
史诗以自然的质朴的口语写成,运用了大量“荷马式的比喻”,这些比喻新鲜、奇特,极富表现力。世俗刻画人物简洁明了,寥寥几笔便勾画出栩栩如生的人物。并运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
《荷马史诗》在各方面都达到了极高的成就,是古希腊文学中的瑰宝,对后世的影响极为深远,是一部深受人们喜爱的作品。
《荷马史诗》读书心得个人感想2
《荷马史诗》是相传由古希腊盲诗人荷马创作的两部长篇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的统称。《荷马史诗》被称为“希腊的圣经”。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9世纪的希腊史称作“荷马时代”,因《荷马史诗》而得名,《荷马史诗》是这一时期唯一的文字史料。
《伊利亚特》叙述的是古代希腊人和特洛伊人之间的一场战争。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拐走了斯巴达国王的妻子海伦,希腊人为夺回海伦,组成十万联军,远征特洛伊城。战争持续了整整十年。以希腊联军统帅阿伽门农和勇将阿喀琉斯的争吵为中心。最终,希腊人用木马计智取特洛伊城,大获全胜。
《奥德赛》叙述伊塔卡国王奥德修斯在攻陷特洛伊后归国途中十年漂泊的故事。
《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古希腊人流传下来的最早的文学作品,是世界古代文学的珍贵遗产。这两篇故事都是古希腊盲人歌手荷马所作,所以统称为《荷马史诗》。《伊利亚特》这个故事歌颂英雄的威武勇敢,赞美希腊民族历史。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阿喀琉斯,他是个近乎完美的英雄,他勇敢、富有同情心、重视荣誉,可是具有固执、易怒等弱点。
《荷马史诗》语言简练,情节生动,形象鲜明,结构严密,是人类礼貌史上的一部杰作。
正如雨果说的:一部杰作已经成立,便会永存不朽。第一位诗人成功了,也就到达了成功的顶峰。你跟随着他攀登而上,即便到达了同样的高度,也绝不会比他更高。哦,你的名字就叫但丁好了,而他的名字却叫荷马。
荷马带我走进世界文学史的殿堂!
《荷马史诗》读书心得个人感想3
读了《荷马史诗》这部巨著,我被深深地感动了。他们的一言一行,亦成为永恒的经典……
第一部分中的阿伽门农和阿喀琉斯都是热血与勇敢的化身。为了亲人与正义,他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还有帕里斯的哥哥赫克托耳,虽然他在整本书中是一个次要且负面的人物,可是他的那种爱国的精神感动了无数人……
与此同时,天神们也恢复了本来的面目,开始了凡人般的斗争,真可谓是无稽之谈,我们不能不能不说这是对神的一种大胆的讽刺。第二部分中的主人奥德修斯既坚忍不拔,也有勇有谋,给我的触动也最大。历经千辛万苦之后,他上了岸没有盲目地证明自我的身份,而是不辞辛苦,从别人口中得知真相。可见,他是十分谨慎和理智的。
信念能够改变一切:为了夺回海伦,希腊人不惜牺牲无数人的生命;为了与家人团聚,奥德修斯再忍受了常人难以忍受的种种磨难后,依旧不改当初……
就让那些信念永存心间的人们,一齐携手相成功的道路上奔跑吧!
《荷马史诗》读书心得个人感想4
荷马史诗是对人性的描述,写得很华美,也很真实。能够看作是用浪漫主义的手法,来作深刻的写实。
史诗第一部《伊利亚特》,从写神的争斗开始,写的是神的欲望和贪婪。西方的神,本就是人化的神,与东方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神截然不一样。之后,史诗从神正式写到人的欲望和贪婪。人对情欲、对权力、对荣誉的贪婪。然而,男人和女人的欲望和贪婪却有不一样,也许男人的欲望要纯粹得多——能够为了女人,放弃王位;为了权力放弃女人;也能够为了荣誉放弃一切。而女人们似乎是情欲的贪婪者,但事实上,她们什么都不想放弃。她们不会和流亡的王子浪迹天涯,即使他风姿依旧;更不会与战败的国王床第之欢,即使他腰缠万贯。
从这个角度上讲,女人比起男人来,似乎更加贪婪。阿喀琉斯、赫克托耳、阿伽门农,男人们的英雄,因为女人而死;女人们也死了,被更不肖的男人杀死。在我看来,他们都是自杀的,死在自我的欲望和贪婪之中。
史诗第二部《奥德赛》,也描述了人类相同的贪婪。但这部后期作品,谢天谢地,也展现了人类完美的品质——女人对感情的忠贞,男人对家庭的依恋和职责。俄底修斯是特洛伊之战的智者。也许,仅有真正的智者才能明白,仅有完美的品质才能帮忙自我找到幸福之源,欲望和贪婪只会毁掉自我。正如赫克托尔所说:“幸福的日子其实很简单,辛勤的劳动;爱自我的妻子,爱自我的丈夫;同情弱者。”
《荷马史诗》,一本蕴含哲理的书。
《荷马史诗》读书心得个人感想5
《荷马史诗》有两部分《伊利昂纪》、《奥德修纪》,前者写了为荣誉而战斗的英雄众多形象,后者写奥德修斯战后归家路途艰辛,以及归家后维护家庭而战斗事迹。在古代,部落的战争本就是为了掠夺财富、奴隶和家畜而引起的。
《伊利昂纪》第一卷开篇就是阿基琉斯的愤怒,王者阿伽门农触怒了太阳神,祭司的女儿被阿伽门农霸占,为了消除灾难奉还祭司的女儿,阿伽门农却又将阿基琉斯战利品、床伴抢夺,阿基琉斯感到这是耻辱拒绝参战。导致了联军的节节败退,原因阿基琉斯退出来战争。
在战场上冲锋在前,表现最为勇敢,起到了表率作用的英雄们自然就能分到更多的战利品。另一方面,古希腊的基调是人本主义,重视个体生命,珍视个人价值,英雄主义盛行。特洛伊战争就为这些英雄们赢得荣誉提供绝妙的舞台,为了荣誉能,够分到物质财富,展现自己的勇力和智慧,赢得不朽的名声。阿基琉斯明知自己在战场上将死的命运,但是他义无反顾的选择战争。当他的挚友帕特罗可洛斯在战场上被赫克托尔杀了时,听到噩耗的他似发怒的狮子悲痛交加,他乞求母亲赐予战甲,他要重登战场,他要把赫克托尔撕裂,要让特洛伊城变成坟墓,就这样由于战场勇者出现,形势迅速转变,万军之中他才是王者、霸者,浓烈的英雄主义气息,高涨的复仇情绪,却也将这位英雄拖入战争深渊,几无退路。
赫克托尔父亲的眼泪,读到此处不由使我叹息。我叹息特洛伊的勇者,军队的统帅战死在阿基琉斯的枪下,转瞬间战争形势大逆转,无数的生命横死沙场。他的尸体是在老国王向阿基琉斯的乞求下返还的。当赫克托尔与希腊联军交战,他预感到特洛伊将要毁灭,对妻儿所面临的悲惨命运感到难过,心情沉重,但他控制住自己的悲哀,毅然负起保卫国家的责任,史诗中他的形象具有强烈的悲剧色彩。
《奥德修纪》的主人公奥德修斯在人与自然的斗争中,历经十年的海上漂泊和重重困难之后,他终于征服了自然,赢得了胜利,回归家园。在他以“无人”之名与独眼巨人较量之时,人的力量和化解危机空难的机智得到了最好的展现。当他在自己家中看到求婚者们无耻的侵犯他的财产,并贪恋他的妻子,奥德修斯便设计,让求婚者们付出生命的代价,只有这样才能赢回自己的尊严。
在《奥德修纪》中,虽然更多的内容是描写诸神的安排,奥德修斯的奇遇以及各地的风土人情,但对英雄事迹的叙述中,也从不避讳露骨的战斗场面描写。这些战争场面一样让人身临其境、心惊肉跳、热血沸腾,仿佛能找回尘封了的对冷兵器时代的冲突的记忆。
英雄们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归家途中,总是全力以赴地迎接生命的挑战,在与苦难的对抗中使人生最大程度地闪现出光和热。
《荷马史诗》读书心得个人感想
《荷马史诗》是具有丰富意义的光辉巨著,它既是完美的文学作品,又是研究古代氏族社会的重要历史文献。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荷马史诗》读书心得个人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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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读书心得个人体会1
由《伊利亚特》和《奥德赛》组成的荷马史诗是现存的最古老的希腊文学作品,标志着希腊文学的辉煌的开端,它如实地反映了远古希腊社会发展的某些形态,艺术地再现了当时的文化。《伊利亚特》所记叙的主要是希腊人围攻特洛伊城的故事,其中成功地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性格鲜明的英雄人物形象,有赫克托耳、奥德修斯、埃阿斯、阿伽门农、墨涅拉俄斯、菲罗克忒忒斯、阿喀琉斯等,其中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形象是希腊英雄阿喀琉斯的形象。
从阿喀琉斯的出身来看,在史诗中,阿喀琉斯是一位英雄,和其他的古希腊英雄一样,他具有半人半神的特点。
阿喀琉斯是《伊利亚特》的中心人物之一,希腊联军中最大的英雄。他是一个英勇善战、忠于朋友的人。首先,他在战场上几乎是百战百胜,杀死过无数敌人的特洛伊英雄,从特洛伊人在对没有他参战的希腊联军和有他参战的希腊联军时的不同反应的对比,就可以看出他的英勇善战,比如身着阿喀琉斯的黄金战甲的帕特洛克罗斯出击时,特洛伊人从远处看到他,以为是阿喀琉斯来了,即吓破了胆,阵脚大乱,自相踩踏致死的人无数,在阿喀琉斯罢战期间,特洛伊人在他们几次进攻中还取得过上风,都攻到希腊的战船上来了,若不是埃阿斯等希腊英雄的英勇抵抗,希腊人的战船可能都会被赫克托耳烧毁了,后来,阿喀琉斯重新武装上战场,希腊人又占了上风,特洛伊第一英雄赫克托耳被阿喀琉斯杀死,特洛伊人元气大伤。其次,阿喀琉斯忠于自己的朋友,当帕特洛克罗斯被赫克托耳杀死时,他真心实意地痛惜帕特洛克罗斯的牺牲,决心为他复仇,于是他又重新武装上战场,杀死了赫克托耳,并将他的尸体捆绑在战车上驱车游行,虽然这是阿喀琉斯凶残的体现,但这也是他忠于朋友的体现。因此,阿喀琉斯是一个英勇善战、忠于朋友的人。
阿喀琉斯也有他的弱点存在,比如当大统帅阿伽门农侵犯了阿喀琉斯的战利品时,阿喀琉斯公开斥责他的损人利己,并拒绝战斗,他斥责阿伽门农的私心是正确的,但是顽固的罢战是不恰当的做法,他的罢战给希腊联军带来了不少的损失;他杀死赫克托耳后将他的尸体钉在战车上驱车游行,全然不顾特洛伊城的一片悲哀,手段是何等的残酷,这正符合当时正在向奴隶社会过渡的原始社会的部落首领的特点;后来他再次进攻特洛伊城,不顾太阳神阿波罗的劝阻,还对阿波罗口出狂言,最终被帕里斯暗箭射死。由以上三例可以看出,阿喀琉斯也是一个残忍、任性和执拗的人。
同时,从一些细节也不难发现,阿喀琉斯也是一个具有善良的同情心,且热爱生活的人。“我宁愿在人间当奴隶,也不愿在阴间当君王”。表明了他热爱人间的生活态度。
总之,阿喀琉斯是荷马史诗当中塑造得十分成功的人物形象,他的性格是鲜明多面的,他的形象体现了古希腊氏族社会英雄人物的特征。
《荷马史诗》读书心得个人体会2
《荷马史诗》有两部分《伊利昂纪》、《奥德修纪》,前者写了为荣誉而战斗的英雄众多形象,后者写奥德修斯战后归家路途艰辛,以及归家后维护家庭而战斗事迹。在古代,部落的战争本就是为了掠夺财富、奴隶和家畜而引起的。《伊利昂纪》第一卷开篇就是阿基琉斯的愤怒,王者阿伽门农触怒了太阳神,祭司的女儿被阿伽门农霸占,为了消除灾难奉还祭司的女儿,阿伽门农却又将阿基琉斯战利品、床伴抢夺,阿基琉斯感到这是耻辱拒绝参战。导致了联军的节节败退,原因阿基琉斯退出来战争。
在战场上冲锋在前,表现最为勇敢,起到了表率作用的英雄们自然就能分到更多的战利品。另一方面,古希腊的基调是人本主义,重视个体生命,珍视个人价值,英雄主义盛行。特洛伊战争就为这些英雄们赢得荣誉供给绝妙的舞台,为了荣誉能,够分到物质财富,展现自我的勇力和智慧,赢得不朽的名声。阿基琉斯明知自我在战场上将死的命运,可是他义无反顾的选择战争。当他的挚友帕特罗可洛斯在战场上被赫克托尔杀了时,听到噩耗的他似发怒的狮子悲痛交加,他乞求母亲赐予战甲,他要重登战场,他要把赫克托尔撕裂,要让特洛伊城变成坟墓,就这样由于战场勇者出现,形势迅速转变,万军之中他才是王者、霸者,浓烈的英雄主义气息,高涨的复仇情绪,却也将这位英雄拖入战争深渊,几无退路。
赫克托尔父亲的眼泪,读到此处不由使我叹息。我叹息特洛伊的勇者,军队的统帅战死在阿基琉斯的枪下,转瞬间战争形势大逆转,无数的生命横死沙场。他的尸体是在老国王向阿基琉斯的乞求下返还的。当赫克托尔与希腊联军交战,他预感到特洛伊将要毁灭,对妻儿所面临的悲惨命运感到难过,心境沉重,但他控制住自我的悲哀,毅然负起保卫国家的职责,史诗中他的形象具有强烈的杯具色彩。
《奥德修纪》的主人公奥德修斯在人与自然的斗争中,历经十年的海上漂泊和重重困难之后,他最终征服了自然,赢得了胜利,回归家园。在他以“无人”之名与独眼巨人较量之时,人的力量和化解危机空难的
机智得到了最好的展现。当他在自我家中看到求婚者们无耻的侵犯他的财产,并贪恋他的妻子,奥德修斯便设计,让求婚者们付出生命的代价,仅有这样才能赢回自我的尊严。
在《奥德修纪》中,虽然更多的资料是描述诸神的安排,奥德修斯的奇遇以及各地的风土人情,但对英雄事迹的叙述中,也从不避讳露骨的战斗场面描述。这些战争场面一样让人身临其境、心惊肉跳、热血沸腾,仿佛能找回尘封了的对冷兵器时代的冲突的记忆。
英雄们无论是在战场上还是在归家途中,总是全力以赴地迎接生命的挑战,在与苦难的对抗中使人生最大程度地闪现出光和热。
《荷马史诗》读书心得个人体会3
最近在图书馆借了《荷马史诗》,读了这本书之后,发觉这本书可以称得上欧洲文学史上的里程碑。荷马是一位传说性的人物,大约生活在公元前9世纪到前8世纪之间,据说他是小亚细亚地方爱琴海一带的人。他是一个双目失明的职业乐师,同时又是一位诗人。他背着古代的希腊七弦竖琴,四处漂泊,把自己的诗吟唱给人们听。他的诗在七弦琴的伴奏下,美妙动听,情节精彩,深得人们的推崇。古希腊流传最久远的两部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就是他的作品,因此,历史上称为“荷马史诗”。《荷马史诗》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长篇叙事史诗,是欧洲的“文学圣经”,是属于英雄的叙事诗。
《荷马史诗》包括《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两部史诗。《伊利亚特》叙述宙斯爱上了海神的女儿忒提斯,但是他从预言中得知,他与忒提斯生的儿子会比他更强大。为了保住权力,宙斯放弃了忒提斯,并把她嫁给了凡音的一个英雄。奥林匹斯众神都去参加忒提斯的婚礼,只有纷争女神没有受到邀请。为了报复,纷争女神在婚宴中扔下一只金苹果,上面写着“给最美的女神”。天后赫拉、智慧女神雅典娜和美神阿芙罗狄忒都认为自己最美,自己应该得到金苹果。宙斯将裁判权交给了特洛伊王子帕里斯。三位女神为了得到金苹果,纷纷向帕里斯许愿。美神阿芙罗狄忒许诺道:如果我得到了金苹果,我将把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送给你做妻子。于是,帕里斯最后决定将金苹果送给美神阿芙罗狄忒。得到了金苹果的美神,也如约帮助帕里斯拐走了希腊的绝世美女——海伦。于是希腊人推选阿伽门农作为联军统帅,前往攻打特洛伊。战争进行了十年,众神各助一方。最后,希腊人用著名的木马计战胜了特洛伊人,毁灭、洗劫了繁华的特洛伊。
《奥德赛》叙述在攻陷特洛伊之后奥德赛归国途中的十年漂泊。而且集中描写的只是这十年中最后一年零几十天的故事。奥德赛在班师途中迷失道路,辗转漂流了10年才得以重返故乡。史诗采用倒叙的手法,开始写他第十年漂流到斯赫里岛上,受到当地国王的款待。他向国王讲述了自己海上漂流的经历:他在海上遇上了风暴,独眼巨人库克罗普斯吞食了他的伙伴,神女喀尔刻又把他的其他同伴用巫术变成了猪。他游历了冥土,见到了许多熟人的亡魂,躲过了用歌声惑人的塞壬妖岛,逃过女妖斯库拉和藏在漩涡下的女妖卡律布狄斯,他在船只被宙斯击沉后流落到一个海岛上,被女神卡吕普索挽留,七年后才离开。之后他来到了斯赫里岛。国王听完他的遭遇后,派船送他回家。与此同时,他的儿子帕雷马科正在四处寻找他的踪迹。伊大卡的贵族以为奥德赛已经死去,也正纷纷追求他的妻子皮涅罗普,逼迫她改嫁,皮涅罗普用尽了各种方法拖延。最后奥德赛扮成乞丐终于回到家中,与其子杀尽那些卑鄙的恶人和小人,恢复了他在伊大卡的权力。
《荷马史诗》的思想内容:
①广泛而丰富的反映了氏族制向奴隶制过渡时期的社会生活,历史因素与神话因素相结合,具有认识意义。
②歌颂了古希腊人的英雄主义,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歌颂了古希腊人民英雄,塑造了一系列英雄形象。
③表现了古希腊人民热爱生活,肯定人的力量和智慧,勇于进取的乐观思想,同时也带有明显的贵族观点。
《荷马史诗》的艺术特点:
①情节集中完整,具有生动性和丰富性,结构巧妙严谨,布局详略得体,跌宕有致,戏剧性强。
②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史诗将人物放在特定的条件下,用夸张的手法通过人们的言行描写之,或让人物自己粉墨登场去表现,总之人物被放到矛盾冲突中去表现。人物的性格突出,个性解明,性格具有多方面性。此外,史诗还采用了侧面烘托的手法去塑造表现人物。
③叙述明朗、质朴,诗句优美、生动,语言简洁、形象。《荷马史诗》是用古希腊方言写成的。
《荷马史诗》作为人类童年的产物具有永久的魅力,直到今天都仍然给我们以艺术享受。
《荷马史诗》读书心得个人体会4
每次看到古西方,尤其是古希腊地图,看到那一群在被汪洋大海围绕的岛屿,那众多岛屿上建立的希腊城邦时,都会在心底涌起一股崇敬之感。总是觉得那里被描写得很美好,即使是厮杀的战场也会让我有几分向往之感,总觉得那里赋予了一些难以言说的神圣使命,让你觉得即便死在了那些刀光剑影之下,也是值得的,也是会被人尊敬的。自然我也必须要承认古希腊文明自有它的狭隘之处,譬如它对奴隶的苛刻,小国寡民的城邦制度等等。
记得有人曾这样说过:"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碎给人看",而《荷马史诗》无疑是向我们展示了古希腊发展不同城邦为寻求发展壮大发动一场场战争从而产生的悲剧。这一悲剧色彩在特洛伊战争中体现的犹为明显,斯巴达国家的终身帝王制膨胀了阿伽门农对权利的欲望,他妄想征服整个希腊王国,权利使他不顾亲情,甘心用女儿做奠基石的他终于在赢了特洛伊战争凯旋而归的当晚被妻子用浴巾和斧子杀死;阿里基斯为了留名千古,为后人敬仰,毅然决定了参加对特洛伊的征伐之战,最后被人射中了后脚踵而死;帕里斯拐走海伦王后引发了斯巴达与特洛伊之战,懦弱的他最终不仅没有保住自己冲动而来的爱情,在被太阳神赋予力量射死阿里基斯之后,他也被另一个斯巴达将军用毒箭射死;赫克托耳身为特洛伊的大王子,肩负着为整个国家荣誉而战的责任,面对阿里基斯的挑战,明知敌不过却还是要出城迎战,明知结果唯有一死,他却只能安慰妻子,尽力帮她安排好退路,结果也毫无疑问地,他最终死在了阿里基斯的剑下,他的老父亲深夜到敌营乞求带回他的尸体。
特洛伊战争总体上弥漫着一副悲壮的色彩,甚至是可以说是凄美的,为权利抛弃亲情而死的人是可悲的,他同时也为人
所不耻;为荣誉而战的人是可怜的,但是你找不到合适的角度去同情他;为爱情而死的人是可爱的,但不负责任的爱情又是可憎的;为国家而死的人是可敬的,正如那句,"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他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或者是记忆中的某个角落。古希腊神话里的很多人物本身就带走悲剧色彩,你无法去说,究竟是他选择了命运还是命运选择了他,是预言决定了命运,还是命运决定了预言。或许是因为大海过于浩瀚你永远都猜不透、看不清,又或许是你被现实所蒙蔽了眼睛,已经无法去看清。无论是何种原因,命运这枚棋子,无论是在谁的手中,都显得有些举棋不定,这是众生常态。
我们似乎都钟爱悲剧,因为它总能带给我们内心带来悸动,又或许是我们悲悯的天性使然,总会有一些人经由此走进我们的内心,我们无法排斥。《荷马史诗》是早期英雄时代的大幅全景,也是艺术上的绝妙之作,它以整个希腊及四周的汪洋大海为主要情节的背景,展现了自由主义时代的自由情景,并为日后希腊人的道德观念(进而为整个西方社会的道德观念),立下了典范。继此而来的,首先是一种追求成就,自我实现的人文观,其次是一种人神同性的自由神学,剥除了精神世界中的神秘恐惧。《荷马史诗》早已被尊为了"希腊的圣经"。既然已是圣经,便自然能够更为人所接受。
我不知道是否会有人像我一样总是对那已逝去的古希腊王国有着如此强烈的向往之情,可能我更向往的是那份情结,那些悲壮的,自由的,甘于付出,敢于冒险的一切都令我着迷。一段历史若只是有欲望使然或许它永远都无法让人感动,但你若从中窥见了那点点滴滴情感所缀连的小细节,便会深陷其中而不能自拔了。而古希腊最能吸引人的除了它的悲剧色彩之外,还有它的文明发展,它对英雄有着的尊重,对文学创作的高度支持。历史的发展需要纪实,但同时也需要想象,每一个时期的人们都需要有神话或者一些信仰来慰藉心灵,古希腊神话做到了前者,《荷马史诗》完成了后者,正是由于二者的碰撞与磨合才让希腊王国对我们有着如此深刻的吸引力。
于空闲时,一个人,一本书,一杯茶,于时光的静谧里,于茶香的温润中,细细阅读这本书,让那些战场上的厮杀,家园里的温情在你脑海中慢慢驰骋吧,它总会让你有所收获,也许心灵上的感悟,也许是内心深处的触动。不管怎样,用心去阅读一本书时,至少在那一刻,你的心灵是纯净的。
《荷马史诗》读书心得个人体会5
欧洲文学起源于古希腊时代,而荷马史诗则是这一源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甘泉,它启迪着后世诗人丰富的灵感,促成了无数杰作的诞生。
荷马史诗包括《伊利亚特》(又译《伊利昂记》)和《奥德修记》(又译《奥德赛》),相传为公元前9世纪左右由一个盲诗人荷马所作,但诗人的生平已不可考。
荷马史诗的内容来源于公元前20世纪特洛亚战争后流传在民间的神话传说和英雄故事。在公元前9世纪至前8世纪由荷马整理加工成演唱本史诗形式,在公元前6世纪被正式写成文学。到了公元前3世纪至前2世纪,经亚历山大城学者编订后便成了今天我们所见到的样子。
荷马史诗的内容非常丰富,它广泛地反映了古希腊时代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当时人们的生活,斗争和思想感情,堪称人类社会童年的“百科全书”。它在西方古典文学中一直占据最高的地位,从公元前8世纪开始,就被公认为文学作品的楷模。2000多年来,西方人一直认为它是古代最伟大的史诗。马克思也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说它具有“永久的魅力”,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
荷马史诗的成就是巨大的。掩卷之余,我们的眼前就会浮现出一个个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人物形象:骄横傲慢的阿伽门农,轻薄无能的帕里斯,水性杨花的海伦,钟情痴心的卡吕普索。当然,最让读者难以忘却的还是三位英雄人物,阿喀琉斯血气方刚,单纯执著,是力量的化身;赫克托耳是一个具有浓厚悲剧色彩的英雄人物,为保卫家园,战死沙场;俄底修斯则是个大智大勇,百折不挠的英雄。在描写这些人物时,作者运用了丰富的艺术表现手法。如写俄底修斯假扮成乞丐回家,众人都认不出他,只有一只老狗摇尾欢迎他,这种侧面烘托手法的运用,令人拍案叫绝。史诗结构精美,剪裁巧妙,布局完整。两部史诗的时间跨度都长达10年,但诗人只截取了几十天发生的事,而又重点写了某几天,都是一个情节,一个主要人物,一个中心。这种以点带面的结构,使得史诗繁而不乱。史诗的情节起伏跌宕,引人入胜,充满了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把我们带入到一个神奇、悠远的古希腊时代。朴实、流畅的语言,有如一股清新的海风,让我们感受到人类原始时代质朴自然的语言风格。特别是那些新鲜、奇特而又不失贴切生动的比喻的运用,更增强了诗歌的表现力。总之,荷马史诗以绚丽多彩的生动画面,气势雄伟的高昂基调,单纯质朴的艺术风格,在欧洲文学史上竖起了第一座光辉灿烂的纪念碑。
荷马史诗对后世的影响也是深远的,两部史诗包括了绝大部分的希腊神话。这些神话成为后世文学家们创作的题材。“悲剧之父”埃斯库罗斯说自己的作品是“荷马盛宴的残渣”。维吉尔、但丁、弥尔顿、莎士比亚、歌德这些享誉世界的文学家们都从史诗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到了20世纪,人们痛感现代文明的堕落,他们把目光转向了悠远纯真的神话时代,詹姆斯·乔伊斯的代表作《尤利西斯》就直接借用了《奥德修记》的故事。而今,“特洛亚的木马”,“不和的金苹果”,“阿喀琉斯的脚后跟”,“阿波罗计划”这些史诗中的人名,地名和典故早已成为妇孺皆知的常用语。
荷马史诗是古希腊文学艺术中的瑰宝,在艺术上达到了几乎难以企及的高峰。同时,史诗具备某种超越个别文化,超越个别时代地域的普遍意义,使任何读者都更容易产生共鸣,发生兴趣,它的永恒的艺术魅力永远让人迷醉。
《荷马史诗》读书心得个人体会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心得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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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1
《情人》上海译文出版社(2024年8月1日),译者王道乾。本书讲述了:玛格丽特·杜拉斯是法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剧作家、记者和电影艺术家。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一名贫穷的法国少女与富有的华裔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笔触深达人性中某些最根本、最隐秘的特质,催人深思。小说中自始至终涌动的情感力量甚至超越了高超的写作技巧,具有极强的感染力。
这部小说是一本震动过巴黎的书,一本震动过世界的书。是属于玛格丽特。杜拉斯缠绵悱恻的书。
故事开篇:"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在风尘的岁月长河里,杜拉斯回眸自己年轻时的恋情,无限的沧桑尽在其中。往事在七十年在时光隧道里,既清晰又朦胧,那是一场刻骨铭心的爱,一场孤独绝望的爱,一场令人痴迷、令人心醉的爱,那是一个少女的初恋。
这并非杜拉斯所写的《情人》,而是杜拉斯晚年的小情人所写的回忆杜拉斯的。他们的年龄相差很远,但爱却很深很浓。
杨·安德烈亚——杜拉斯生命中最后的也是陪伴她最久的的一个年轻情人。
晚年的杜拉斯酗酒很厉害,到了无法自制的地步。是杨让她远离了酒精的侵袭,恢复写作的能力。据说,杜拉斯去世后,杨也随之悄然失踪,仿佛一根飘逝的苇草,与杜拉斯演绎完一场堪称“经典”的爱情之后,他的生命的热度也随之消失。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2
是因为不理解这种复杂的情感关系才看了下去,这种故事相对来讲比较隐晦,在社会法律道德允许之外,边看边疑问主人公一些行为的理由与目的在哪里,又如何叙述的明白合理
这里是真的赞叹作者的心理描写功力,修子不是单纯的爱着远野,正如很多感情都是复杂一样,远野和冈本要介都没有理解到她,同样在看身为读者的我对于后来的结局也有点惊喜,世俗上情人是望利可图,不管是有一个名分和钱财,这本书的确一定程度上刷新自己的三观。
自由有时候说来是很自私的东西,这个社会可能是对于女性的要求多了些,这个社会接受了包括女性自己,所以是可怜的,对于这本的表达也是新思想的迸发。
很多都在追求单纯的幸福,傻傻的简单,在社会规则内没有任何矛盾没有非议,同时理解简单就是幸福,而复杂的情感,对于当今,还是难以理解与接受,文学越来越突出个人内心的感受,这是不是人性与道德法律的冲突,可能成熟是看过复杂矛盾的事物而遇到事情时多了份从容与理解,但维护哪个方向看每个人自己的选择。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3
断断续续看了快一个月了,本来一本不算长的小说是用不着这么长时间的,不过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中间有三个星期都没有看,今天再看起来也完全没有断层的感觉。之前对于《情人》的名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甚至完全没有与书有太多联系起来,将其作为拥有较多独立性的存在。直到再次拿起书一口气读完最后的几百页才豁然理解“情人”这个词起着怎样点睛的作用,修子对于爱情、对于婚姻的看法其实跟我理想中是很像的,当爱情锁进婚姻的契约里就很难保持爱情的纯粹了,所以现在有很多婚后感情破裂的例子,我们能说他们当时都不是相爱的吗,显然是不能的。
在古代,人们的平均寿命很短,封建意识也很浓,所以我们基本不会看到会有感情破裂的婚姻,好像之前每一对人都能从一而终,白头偕老。而现在,人们活到六七十岁实在是太平常了,三四十年的时间里都深刻的爱着这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人的可能性,我想真的不是一个大概率事件。生活的琐碎不仅能磨灭理想,更能浇熄爱情。不是说一起旅行是检验情侣合不合拍的有效方法吗,一起生活能让我们更全面的认识对方。很多时候我们爱上一个人不是爱上了他(她)的全部,我们爱上的只是一部分。所以对于修子不想做妻子只想做情人的想法我还是挺能理解的。“情人”和“妻子”,看起来似乎都觉得“情人”更好看一些(微笑)。当然,我并不是为那些有外遇的人士找借口,也不是提倡外遇,只是想说,如果你已经对自己的爱人做出了承诺,那就别招惹承诺外的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是每个人都应该的。暂时就说怎么多吧,要去吃饭了。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4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情人》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不得不爱,不能不爱,白人少女的出现之于中国男人,恰似枯冷无光的冬日里的盛夏,将他身体内所有冬眠着的情感释放出来,爱已经深入骨髓,随血液在身体内滚动,生命不死,爱情不死,即便身边是珠翠满头金玉满身的温顺妻子,那个身影却一直一直横陈在他的眼前。一两年的相处时光已把从此以后的人生格调一一描绘下,故此,中国男人的爱是不死的。
这是一个老人在耄耋之年的回忆。那些被酒精,任性的生活充斥着的年少,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被零零碎碎地从回忆里捡拾出来,锋利的,如刀般。
生命势必屈服于时间。而唯有那些真切的情感会一直存在。
我们企求且期待着白首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
岁月忽已晚,仿佛能够看到那汉唐的琵琶女在浔阳江畔续续弹着那些少年的情事,那鬓白的露丝说起曾经的那么一场动人心魄义无反顾的泰坦尼克号的爱恋,那命途多舛的班婕纾垂泪低吟着物是人非,王国维感慨着最是留不住的红颜辞镜花辞……
青春能几何?青春能几何?
或许因为如此,张爱玲才恐慌的宣言“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把所有所有,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吃尽,穿尽,用尽,如果注定要老去,那么也要漂亮从容地老去。
因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失,而唯有迟钝的人们,在失去青春之后才叹道“岁月忽已晚”。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5
一直以为,杜拉斯的小说无论是它的主题还是叙事,都并不是能轻易被读者接受或是被广泛阅读的。但是我在大学时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乌发碧眼》,已经是第11次印刷了。如今又重新装帧出版,追捧的人依然不减当年的热情。
6年的时间,一直不断尝试阅读这本书,一直不断缩小与这本书的距离,但到现在才发现,一直都和这本书保持着对等的距离。如隔岸相望,早已彼此熟悉了解,但仍无法触碰。
但或许,这亦是阅读杜拉斯最好的距离。
不客气的说,杜拉斯绝对是一个自恋的作家。因为小说中到处都留着她的影子,重重叠叠,支离破碎。“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她说。她醉心于回忆和叙述,对文字和词语产生迷恋。这迷恋,使得她的小说充满了破碎的片段。
极其简单的情节,在杜拉斯的笔下被分割成碎片,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述着简单的事实,被拆散、被打破,被割裂;而承载着某种不定的情境、状态的长句终于走到尽头时却遭遇到猝不及防的质疑和否定。散文诗式的段落让回忆、愿望、想象蔓延于文字的空隙之中,重新编织的画面,有了立体延伸的深度。从而她的创作呈现一种“无疆界”的状态。她霸气十足,从不以读者为上帝,充满对文字占有的暴力。破碎的语言,冷枯而尖锐。她宁愿牺牲意义,也要保持文本的距离。“写出艰涩的,但是催人泪下的小说”。她只与灵魂的契合者沟通。
曾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杜拉斯就像成语故事里的刻舟求剑者,在横渡湄公河时,一不小心迷失了爱情,她永不疲倦的打捞着记忆。她将爱人的形象刻在被太平洋的潮水不断冲刷的堤坝上。她已经在这里沉沦。
对一段关于爱情的历史的反复索绕,想来这是人们能更普遍接受《情人》的重要原因:从晦涩的文字中找到了最浅显的主题——爱情。许多人看到的是爱到尽头的孤独感,看到绝望无助的性愛,或者看到无言悲怆的别离。人们迷恋沉醉于杜拉斯的文字所描写的那段激烈但又无助的异国之恋。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恋爱,她只写爱情,关于“他”和“她”的爱情。“他”和“她”不代表某个人,他们只是两点,而杜拉斯将他们放置在世上相距最远的地方,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们永远走不出出发的位置。她说:“或许就是因为爱情的遥不可及才显得弥足珍贵。”杜拉斯笔下的爱情便是如此:欲望的灼热、绝望的冰凉,碰撞的喧嚣、归复的沉寂。永远无法接近的距离。
---再次看到《情人》,想起了大学里那些陽光灼热的夏日。曾经的文字,现在来曝曝光,亦是纪念。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感悟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中期法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的代表作之一,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发表于1830年。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优秀感悟,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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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优秀感悟1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欲望,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优秀感悟2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优秀感悟3
《红与黑》这本书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书名。这里的“红”代表了什么,“黑”又象征了哪些事物?强烈的好奇心使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
读完《红与黑》以后,我终于明白了"红“代表流血和牺牲,而“黑”则意味着黑袍和教会。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他既真诚又虚伪,既痛恨贵族,又渐渐同流合污,他喜欢坦率自然,但背地里又耍尽花招……作者不惜笔墨,通过主人公内心世界的详细描写,把变化莫测的人心展现得淋漓尽致,写出了一人千面的真实;打破了传统小说中的人格设定: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善恶分明。相反,于连却亦善亦恶,亦真亦假,时好时坏,而且还有一颗敏感的自尊心。这跟他的家庭背景和当时的年代有着紧密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于连出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中,饱受父亲的摧残,何况他还置身于那个复辟当局统治的腐朽和黑暗之中,导致他拥有了极其敏感的自尊心,从小产生的自卑感造就了他的高傲,高傲到不愿受别人一丁点儿责备。他的高傲和不可一世使得他的野心越发不可收拾。他的野心和自尊心某种程度上也为他赢得了一定的好处,但是过于追求自尊心和面子,最后踏上了一条与反动当局同流合污的道路,与自己最初的梦想渐行渐远,直到最后被送上断头台才恍然大悟。他明白了自己的过错,也有机会被放出来,但他始终不肯向“黑”低头,最终惨死在了断头台下。不过我想于连应该不后悔,因为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说出了战斗的宣言;这一次,他站在了普通大众这边,控诉了阶级不平等,控诉了庭上所有的贵族,更控诉了当时的统治阶级;这一次,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黑”色的道路,选择了“红”色的道路,用自我牺牲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吐露出了普通大众的心声。
《红与黑》是一本享誉世界、传世百年的文学名著。
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优秀感悟4
这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优秀感悟5
在这个短促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叫做《老人与海》,它那包含曲折的故事,让我读到了很多,也感受到了很多……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风烛残年的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几乎都饿死了;但他仍然不肯认输,而充满着奋斗的精神,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呎,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大鱼拖着船往大海走,但老人依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助手,而且左手又抽筋,他也丝毫不灰心。经过两天两夜之后,他终于杀死大鱼,把它拴在船边。但许多小鲨立刻前来抢夺他的战利品;他一一地杀死它们,到最后只剩下一支折断的舵柄做为武器。结果,大鱼仍难逃被吃光的命运,最终,老人筋疲力竭地拖回一副鱼骨头。他回到家躺在床上,只好从梦中去寻回那往日美好的岁月,以忘却残酷的现实。
看到这里我,感触很深,思绪如翻江倒海般涌上心头……老渔夫,他的那种坚毅,让我着实的感动了,一个人的生命中,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像他那样,面对逆境丝毫不放弃,不妥协的呢?!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他仍旧坚持努力,不放弃,这种品质真的很可贵,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
其实,读这篇作品之后,它也教会了我一个道理大事小事,只有不抛弃,不放弃才会做得完美无暇。不放弃,不抛弃会给你非凡的创造力,在危急时刻你没有放弃,而是毅然挺住,这样危难中的你想尽一切方法以求生存,慢慢的,求生本能使你已经得出了克服危难的方法 ,就像书中的老渔夫,他就做到了,不放弃,不放弃生命,不放弃生活,勇敢努力的活着,这样的生命才有阳光,才获得了灿烂,老渔夫,他真的很棒,他做了一些很多年轻人做不了的事情,他会奋斗,他懂得 不放弃!
生活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老渔夫的良好心态,积极向上 ,努力奋斗,面对逆境勇敢向前,面对挫折时,不放弃不抛弃!加油,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
小说《红与黑》读书心得优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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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情人》读书心得优秀感悟1
《情人》上海译文出版社(2024年8月1日),译者王道乾。本书讲述了:玛格丽特·杜拉斯是法国当代著名的小说家、剧作家、记者和电影艺术家。本书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作品,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了一名贫穷的法国少女与富有的华裔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笔触深达人性中某些最根本、最隐秘的特质,催人深思。小说中自始至终涌动的情感力量甚至超越了高超的写作技巧,具有极强的感染力。
这部小说是一本震动过巴黎的书,一本震动过世界的书。是属于玛格丽特。杜拉斯缠绵悱恻的书。
故事开篇:"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在风尘的岁月长河里,杜拉斯回眸自己年轻时的恋情,无限的沧桑尽在其中。往事在七十年在时光隧道里,既清晰又朦胧,那是一场刻骨铭心的爱,一场孤独绝望的爱,一场令人痴迷、令人心醉的爱,那是一个少女的初恋。
这并非杜拉斯所写的《情人》,而是杜拉斯晚年的小情人所写的回忆杜拉斯的。他们的年龄相差很远,但爱却很深很浓。
杨·安德烈亚——杜拉斯生命中最后的也是陪伴她最久的的一个年轻情人。
晚年的杜拉斯酗酒很厉害,到了无法自制的地步。是杨让她远离了酒精的侵袭,恢复写作的能力。据说,杜拉斯去世后,杨也随之悄然失踪,仿佛一根飘逝的苇草,与杜拉斯演绎完一场堪称“经典”的爱情之后,他的生命的热度也随之消失。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优秀感悟2
是因为不理解这种复杂的情感关系才看了下去,这种故事相对来讲比较隐晦,在社会法律道德允许之外,边看边疑问主人公一些行为的理由与目的在哪里,又如何叙述的明白合理
这里是真的赞叹作者的心理描写功力,修子不是单纯的爱着远野,正如很多感情都是复杂一样,远野和冈本要介都没有理解到她,同样在看身为读者的我对于后来的结局也有点惊喜,世俗上情人是望利可图,不管是有一个名分和钱财,这本书的确一定程度上刷新自己的三观。
自由有时候说来是很自私的东西,这个社会可能是对于女性的要求多了些,这个社会接受了包括女性自己,所以是可怜的,对于这本的表达也是新思想的迸发。
很多都在追求单纯的幸福,傻傻的简单,在社会规则内没有任何矛盾没有非议,同时理解简单就是幸福,而复杂的情感,对于当今,还是难以理解与接受,文学越来越突出个人内心的感受,这是不是人性与道德法律的冲突,可能成熟是看过复杂矛盾的事物而遇到事情时多了份从容与理解,但维护哪个方向看每个人自己的选择。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优秀感悟3
断断续续看了快一个月了,本来一本不算长的小说是用不着这么长时间的,不过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中间有三个星期都没有看,今天再看起来也完全没有断层的感觉。之前对于《情人》的名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甚至完全没有与书有太多联系起来,将其作为拥有较多独立性的存在。直到再次拿起书一口气读完最后的几百页才豁然理解“情人”这个词起着怎样点睛的作用,修子对于爱情、对于婚姻的看法其实跟我理想中是很像的,当爱情锁进婚姻的契约里就很难保持爱情的纯粹了,所以现在有很多婚后感情破裂的例子,我们能说他们当时都不是相爱的吗,显然是不能的。
在古代,人们的平均寿命很短,封建意识也很浓,所以我们基本不会看到会有感情破裂的婚姻,好像之前每一对人都能从一而终,白头偕老。而现在,人们活到六七十岁实在是太平常了,三四十年的时间里都深刻的爱着这个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人的可能性,我想真的不是一个大概率事件。生活的琐碎不仅能磨灭理想,更能浇熄爱情。不是说一起旅行是检验情侣合不合拍的有效方法吗,一起生活能让我们更全面的认识对方。很多时候我们爱上一个人不是爱上了他(她)的全部,我们爱上的只是一部分。所以对于修子不想做妻子只想做情人的想法我还是挺能理解的。“情人”和“妻子”,看起来似乎都觉得“情人”更好看一些(微笑)。当然,我并不是为那些有外遇的人士找借口,也不是提倡外遇,只是想说,如果你已经对自己的爱人做出了承诺,那就别招惹承诺外的人。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是每个人都应该的。暂时就说怎么多吧,要去吃饭了。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优秀感悟4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情人》
当你老了,皮肉在与地心引力的对抗中败下阵来,岁月撕碎了你曾经娇美的面庞,那些爱你青春欢畅时辰的人不再围转在你身边,那么,唯有一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而这爱,不会随时间的消失而消逝。
时光总是来去匆匆,在沙漏的流泻中,在行往目的地的路途中,在冬日的枯桠的缝隙中,不缓不急的穿过。诚然,他是如此的从容不迫,从容不迫到我们都忘记了他的存在,于是忽然地翻开日历,发现圣诞即将来临。一年两年,就是这样匆匆过去。前些日子看朋友的相册,一页页地翻,从17到20岁,一岁不落,看到那些曾经稚气未褪的面庞,在一两年之后,已有了变化,成熟稳重渐渐匿于举手投足之中。我蓦地感到有些恐怖。岁月在脸上刻下一道一道衰老的痕迹,像一个冷面的杀手,无声无息地将我们引向死亡。
杜拉斯仿佛并不具备完整叙事的能力。《情人》更像是她一个人的喃喃呓语,文字支离破碎,仅仅作为情感表达的需要,在平静流淌的.文字下汹涌的情感猛烈地冲撞。那个白人少女受到的无可释放的家庭压抑,中国男人本性的怯懦,都从对方那里获得了弥补。白人少女,从头到尾都不曾说出那个中国男人的名字,而电话那头的那个人却告诉她“他会爱她爱到他死。”不得不爱,不能不爱,白人少女的出现之于中国男人,恰似枯冷无光的冬日里的盛夏,将他身体内所有冬眠着的情感释放出来,爱已经深入骨髓,随血液在身体内滚动,生命不死,爱情不死,即便身边是珠翠满头金玉满身的温顺妻子,那个身影却一直一直横陈在他的眼前。一两年的相处时光已把从此以后的人生格调一一描绘下,故此,中国男人的爱是不死的。
这是一个老人在耄耋之年的回忆。那些被酒精,任性的生活充斥着的年少,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被零零碎碎地从回忆里捡拾出来,锋利的,如刀般。
生命势必屈服于时间。而唯有那些真切的情感会一直存在。
我们企求且期待着白首不相离,就算朝如青丝暮成雪,也可坦然。
岁月忽已晚,仿佛能够看到那汉唐的琵琶女在浔阳江畔续续弹着那些少年的情事,那鬓白的露丝说起曾经的那么一场动人心魄义无反顾的泰坦尼克号的爱恋,那命途多舛的班婕纾垂泪低吟着物是人非,王国维感慨着最是留不住的红颜辞镜花辞……
青春能几何?青春能几何?
或许因为如此,张爱玲才恐慌的宣言“八岁要梳爱司头,十岁要穿高跟鞋”,把所有所有,想吃的,想穿的,想用的,吃尽,穿尽,用尽,如果注定要老去,那么也要漂亮从容地老去。
因为岁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失,而唯有迟钝的人们,在失去青春之后才叹道“岁月忽已晚”。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优秀感悟5
一直以为,杜拉斯的小说无论是它的主题还是叙事,都并不是能轻易被读者接受或是被广泛阅读的。但是我在大学时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情人·乌发碧眼》,已经是第11次印刷了。如今又重新装帧出版,追捧的人依然不减当年的热情。
6年的时间,一直不断尝试阅读这本书,一直不断缩小与这本书的距离,但到现在才发现,一直都和这本书保持着对等的距离。如隔岸相望,早已彼此熟悉了解,但仍无法触碰。
但或许,这亦是阅读杜拉斯最好的距离。
不客气的说,杜拉斯绝对是一个自恋的作家。因为小说中到处都留着她的影子,重重叠叠,支离破碎。“小说有时比生活还真实。”她说。她醉心于回忆和叙述,对文字和词语产生迷恋。这迷恋,使得她的小说充满了破碎的片段。
极其简单的情节,在杜拉斯的笔下被分割成碎片,一个完整的句子,表述着简单的事实,被拆散、被打破,被割裂;而承载着某种不定的情境、状态的长句终于走到尽头时却遭遇到猝不及防的质疑和否定。散文诗式的段落让回忆、愿望、想象蔓延于文字的空隙之中,重新编织的画面,有了立体延伸的深度。从而她的创作呈现一种“无疆界”的状态。她霸气十足,从不以读者为上帝,充满对文字占有的暴力。破碎的语言,冷枯而尖锐。她宁愿牺牲意义,也要保持文本的距离。“写出艰涩的,但是催人泪下的小说”。她只与灵魂的契合者沟通。
曾看到一个很精彩的比喻:杜拉斯就像成语故事里的刻舟求剑者,在横渡湄公河时,一不小心迷失了爱情,她永不疲倦的打捞着记忆。她将爱人的形象刻在被太平洋的潮水不断冲刷的堤坝上。她已经在这里沉沦。
对一段关于爱情的历史的反复索绕,想来这是人们能更普遍接受《情人》的重要原因:从晦涩的文字中找到了最浅显的主题——爱情。许多人看到的是爱到尽头的孤独感,看到绝望无助的性愛,或者看到无言悲怆的别离。人们迷恋沉醉于杜拉斯的文字所描写的那段激烈但又无助的异国之恋。
杜拉斯从未写过一场恋爱,她只写爱情,关于“他”和“她”的爱情。“他”和“她”不代表某个人,他们只是两点,而杜拉斯将他们放置在世上相距最远的地方,无论怎样相遇、靠近、相爱甚至交付彼此,每个人都无法逾越自身,他们永远走不出出发的位置。她说:“或许就是因为爱情的遥不可及才显得弥足珍贵。”杜拉斯笔下的爱情便是如此:欲望的灼热、绝望的冰凉,碰撞的喧嚣、归复的沉寂。永远无法接近的距离。
---再次看到《情人》,想起了大学里那些陽光灼热的夏日。曾经的文字,现在来曝曝光,亦是纪念。
小说《情人》读书心得优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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