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读了一本《天下阅读,与海豚起舞》的书。这是一本很幽默的书,只要你读了这本书,一定会被一些笑话笑死,如:一家三口、老鼠与刺猬、建议看的我看一遍,想两遍,看两遍想三遍,越看越喜欢,所以,这本书,我不知看了多少遍了,至今还留林往返。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名叫《自杀的野兔》,故事里主要说的是:一天,作者捡了两只野兔,而且是两只受伤的野兔,回到家,作者立即帮它们看病,不仅看好了两只小家伙的病,而且作者还把它们放走了,可当作者把它们放了之后,发现自己的珍贵的玉镯不见了,正当作者伤心欲绝时,门突然响了,作者打开门一看,两只野兔正站在门口,脚下踩着那只作者丢失的玉镯,于是作者便又收养了它们,一天,作者家里来了小偷,可见他是来偷野兔的,但结果野兔没偷着,却被野兔给吓跑了。
作者要回城了,两只肥野兔必须要送人,有两个男孩争着要养,然而野兔围着我不肯离开,好像生离死别,作者的心头一酸,于是作者便一人一个,我希望他们能照顾好两只野兔。但没几天,兔子们便自杀了。
看了这里,我想起了我家养的两只野兔,那一年我们在老家过年,叔叔家养了两只野兔,我千方百计地说理由,最后,叔叔终于给我了,并对说:给你可以,但不许养死。
回到镇江,我每天给它们喂菜,一天正好下楼给田里的菜浇水,顺便看了一下野兔,于是我给它们喂了许多食,我一出门,看见了张鼎顺,他问:你在干吗?喂兔子我笑嘻嘻地说,于是我们一起又去给兔子喂起食来,第二天,放学回来,看见野兔没了,我赶忙跑去问妈妈:野兔呢?跑了为什么? 我不太相信,继续追问,也许是这里太小,没阳光,或者是食物太小了。妈妈这样说着,我半信半疑,但我还是连续找了好几天,都没找到,也伤心了好几天,饭也不想吃。后来,我在无意中听到妈妈与爸爸的谈话中知道,是因为我当时喂食喂多了,野兔它们撑死了,不敢告诉我,是怕我太伤心。
是的,它们将永远活在我们的心里,让我们知道这世间的爱,人与动物是一样的,甚至它们的爱比人类还要圣洁、高贵,不带任何瑕疵。也因为这种爱,让我对所有的动物都充满了深深的敬仰。
《在细雨中呼喊》读书笔记(一)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都笼罩在一种无可名状得淡淡的哀伤里,仿佛自己成了书里茫然无措的孩子们的综合体。故事里的那个时间段,似乎大人有着绝对的理由对孩子不负责任、辱骂、驱赶甚至伤害。根源,是他们对于贫困的厌恶及惧怕,对于自身的绝对优先和对其他各式生命的冷漠。而作者,竟以小孩子天真简单得思维来表现这种无情但无奈的现实。
唯一带给过孙光林些许家庭温暖的是王立强和李秀英,和他们诡异的小家。可王立强却出轨并自杀了,李秀英也神叨叨的就随意丢下了孙光林。可孙光林并没有表现出我所期待或者说我所以为的理所当然的痛不欲生,相反,他竟然独自回了南门。他和这本书里的几乎所有的其他孩子,都想到了活下去的办法。我最直观的感觉,就是眼泪多次呼之欲出,却又因接下来看似离奇却顺理成章的转折而忘记滚出来。
我所期待了解的孙光林幸福的大学生活,最终还是没有现身。感觉仿佛一直被蒙在一层朦胧的灰色纱布中,透不过气来又不至于窒息。
这篇看似有些混乱的回忆录,最终又极其合乎逻辑又令人惊奇的回到了原点,不,不是原点,是回到了南门。我感叹作者无序却不凌乱的条理,他用略带讽刺的口吻,叙述着包括孙光林在内的所有小人物的生命历程。这些生命,在他人眼里,就如作者的口吻一般,是讽刺的,甚至可笑的。而在他们自己手里,是被珍重的宝物,是凌驾于一切之上,无论如何都必须受到扞卫的珍宝。
我看不透作者的中心思想。我感觉作者给我展现了一幅有时间感的油画。色调是灰暗的,人物却身穿同样灰暗的服装在画中脱颖而出,携带着各异的表情和流露出千奇百怪的情绪的眼睛。
或许作者本就是想展现一幅在物质尚不丰裕的年代,人们的生活图景。大部分是自私的,有逆来顺受的,有恃强凌弱的,有怀抱记忆不肯好好活在现实中的,有破罐子破摔的,也有敢爱敢恨的……
他们共同的特点是对生命的珍视和渴望,也许王立强和祖父自愿求死,但王立强自杀前下意识的想去抚摸他受伤的手,祖父则仰天长啸,等死却无法忍受饥饿。我想他们心底他们的潜意识里,能活一定不求死。那些孩子们,寡妇,冯玉青,孙广才,母亲,国庆家楼下阴森的婆婆,祖父的母亲……
这幅画,让我吃惊,让我觉得求生是多么重要生命是多么可贵。活着并且活得好是多么唯一多么简单的目的。当然,惠及他人,无损于他人,是必须坚持的原则。
《在细雨中呼喊》读书笔记(二)
这次出差的带上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最早读余华的书是在大学时候了,《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书中的语言平淡地讲述,如同讲述一件完全与自己无关、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但读完以后,那种无可奈何的悲凉却能让我的内心震撼。
《在细雨中呼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段:“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我似乎能够看到时间的流动。时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时间之中的伙伴。时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
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我看到了这样的真实场景:生者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这真实的场景是时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
这一段关于时间和人生的思考,出现于弟弟孙光明死时。
时间裹挟着一切向前流去,人世在变,沧海也能变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时间。也可以说,世事未变,唯一变的,只有时间。
余华在书中这段关于时间和生命的思考,也带给我很多启示,书中对回忆的描写让人叫绝。回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决然不可能是整个事件的再现,读书笔记.我们只能记得带给自己感受最深刻的部分,比如,某个场景,某种味道、某种心情,通过这些,我们渐渐回忆起事件的全貌。这本书就通过这样一些线索,叙述了主人公对童年的回忆,看起来特别真实。
余华的书有个特点,不对个人感受进行描写,但却能让人回味无穷,悲剧到最后剩下的不再是愤怒、悲伤这些情绪,只有深入骨髓的无奈,对世事的索然无味和麻木。这样的书让我看了比看耽美的虐文难受一百倍,耽美的虐文看了只让我心中一时纠结、难受,但这样的书看过一遍,不管时隔多久,回想起来那种深刻的无奈仍能准确无误地击中我,无法动弹。
那么下一部余华的书《兄弟》,我看我还是等等再看吧……
这是一本奇书,更是一场丰富的精神盛宴,它带我遨游于大自然的世界。生态之间普遍的联系,密不可分的生物链,动物之间那种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关系造就了大自然的乐趣,赋予了大自然的丰富多彩。
这不仅是一本奇书它更像是一部兵法。狼与狼之间的协作,怎样去防备,怎样去进攻,蓄谋许久~在最佳时机出击,给敌人一个措不及防的致命一击,狼与狼之间的协作更让人们佩服,那种团结精神,更值得人们去学习,去借鉴。他们组织严密,不打无准备的仗,与同伴协同作战,甚至不惜为了胜利粉身碎骨以身殉职,也在所不辞毫不犹豫。
狼不仅身正气,它还是一个非常注重感情的动物,在书中陈阵虽然扶养小狼长大,将它喂的肥肥胖胖的,教它怎样去成为一个英勇的狼。然而每一次对狼的训练都没有成功,因为小狼不教自会,这也许来源于它的本性吧!陈阵费尽心思与小狼成为朋友,但人类终究改变不了狼的本性,也禁锢不了它自由自在的灵魂。在小狼面对亲情的呼唤时,还能显露出本性,固执于亲情呼唤的仰天哭嗷,即使自己喉咙痛的直冒鲜血,也想回归自己的家庭,面对亲情的召唤,更是迫不及待地想回归自然。人与自然不相胜,人必须服从自然,敬畏自然,顺应自然,人的力量终究抵不过大自然的力量。
狼一身傲气,英姿飒爽,尽管在死亡之际,也保持勇者的姿态。
起初,我对狼了解并不多。但是看了《狼图腾》,却让我对它产生了浓浓的兴趣。因为我喜欢狼的勇敢,它聪明,机智,沉着,冷静,在面对危险时,冷静的头脑,思维敏捷,能在敌人懈怠时,给予致命一击。狼与狼之间的协作,狼对亲情的执著,让我赞叹不已,我欣赏它,不是它有多么尊贵的身躯,而是自身散发出的坚持,执着,和威武。这是我喜欢它的原因。
一部优秀的作品,能够感染他人,能够丰富人的精神世界,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与一位优秀的诗人交谈,《狼图腾》让人爱不释手。(任园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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