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赵氏孤儿有感(一)
今天我和董金琳、俞璐、应昊辉、毛毕青他们一起看电影,看的就是葛优的《赵氏孤儿》。
到了电影院,我们付好票,随便找了个座位开始等待起来,趁电影还没开始我们喋喋不休的说个不停。终于,期待已久电影开始了。这部电影讲述了2500年前的春秋时期,随着赵氏家族的权利和威望不断壮大,屠岸一直受到赵家的排挤、侮辱,于是借赵朔胜仗庆功,设计弑君之罪,一日内便杀死赵盾和长子赵朔等赵氏家族300余人,凡是跟赵氏有关的人无一幸免。韩厥受屠岸贾之命冲进庄姬府时,程婴正在府上把庄姬的孩子生下来,庄姬把婴儿藏在程婴的药箱中,并指使程婴把婴儿带出去。屠岸贾来时没看见婴儿,挥剑砍了韩厥脸上,韩厥的一只眼睛瞎了,并下令封锁城门全力搜索婴儿。程婴的妻子却把赵氏孤儿交给了官兵,经几翻转折,屠岸贾却把程婴的亲生儿子当赵武摔了。后来,程婴在屠岸贾的眼皮底下把赵武养大,认屠岸贾作干爹习武、读书。韩厥刺杀屠岸贾,屠岸贾重伤,赵武以死要挟程婴灵药治疗屠岸贾。赵武、屠岸贾在程婴面前确认了所有真相,屠岸贾杀了程婴,赵武借机一剑刺死了屠岸贾。
这部电影我觉得很血腥,为了找出赵武就这样残忍的把程婴的真正儿子程勃活生生的摔死了。我很佩服程婴,他竟然没有决定带赵武远走高飞,而是在屠岸贾的眼皮下把赵武养大了,这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了,一开始还没有告诉赵武他的亲生父母是谁,他的仇人是谁。
看了这部电影我感触很深还很感动,我觉得葛优拍的《赵氏孤儿》真好看。走出电影院《赵氏孤儿》这部电影的精彩情景深深烙在了我的脑海里。
观赵氏孤儿有感(二)
今天去看了电影《赵氏孤儿》。感觉一般。比较起来我还是比较喜欢看欧美大片,虽然一度也力挺国产大片。可是看后总是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其实导演们也真的是尽心尽力了,只可惜如今人们的胃口难填啊。
从网上获知:赵氏孤儿这段故事最早见于司马迁所着的《史记赵世家》。晋景公年间,奸臣屠岸贾欲除忠烈名门赵氏,赵家老小唯一漏网的是赵朔的妻子,她是晋成公的姐姐,肚子里怀着孩子,躲藏在宫中。不久,赵妻在宫中生下个男孩。屠岸贾闻之,带人到宫中来搜索,没有找到赵氏母子的藏身之处。当年赵朔有个门客叫程婴,家中恰好也有一个襁褓中的婴儿,于是,程婴含泪采取了调包之计。他将自己的孩子抱上,与公孙杵臼一起逃到了永济境内的首阳山中。让妻子带着赵氏孤儿朝另一个方向逃去。屠岸贾闻之,率师来追。程婴只好从山中出来说:将军如能付我千金,我就告诉你孩子的藏身之处。屠岸贾答应了,于是,程婴眼睁睁地看着亲生儿子和好友公孙杵臼死在乱刀之下。
程婴身负骂名,与赵氏孤儿隐居起来。十多年后,赵氏孤儿赵武终于长成了顶天立地的汉子。程婴与赵武在朝中韩厥的帮助下,里应外合,灭掉了权臣屠岸贾。赵氏冤情大白于天下,程婴忠义大白于天下,公孙杵臼忠烈大白于天下。最后的程婴,十数年积聚的丧子之痛、丧友之痛一并袭上心头,程婴自刎而死。
可我看的《赵氏孤儿》影片中的故事情节与历史记载相差甚远。这些我无需去纠结。只是过于丰富的商业元素:譬如动作片中的残酷血腥、宫廷片里的阴谋、悬疑片里的悲情等。这无疑又是一种追求片酬的做作!
让我欢喜让我忧的是片中还有些许的搞笑作料。喜的是葛忧依然是那么可爱。忧的是这倒底是历史片还是搞笑片。从这些不同元素我也可看出时代变迁带来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也许我的欣赏水平也应与时俱进了。
观赵氏孤儿有感(三)
看了《赵氏孤儿》这部电影后,我的心中涌起无限的悲愤和感动。我悲愤与屠岸贾的残忍和凶暴,感动于程婴的善良和高尚。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大将军赵朔被害后,他的妻子庄姬夫人生下儿子后,用短刀自杀而死。屠岸贾要求所有官兵灭赵氏全族300多人。给庄姬夫人接生的程缨大夫为了保住赵氏孤儿,牺牲了自己的妻儿。程缨让那孩子叫程勃,然后给屠岸贾做了干儿子。程勃长大后,程缨当着屠岸贾的面把程勃的身世告诉了他,并让程勃亲手杀了他。程勃太小了,招架不住,在屠岸贾刺穿程缨腹部的一瞬间,程勃看准机会,刺中了屠岸贾的胸部。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的眼眶里涌出了同情的泪水。多少无辜的赵氏百姓在官兵那无情的刀下白白的送了命;赵朔、庄姬夫人、程缨、皇上、程缨的妻儿,还有保护赵氏孤儿的公孙大人,都是被屠岸贾和官兵们害死。
如果屠岸贾多一点善良,那300多口赵氏百姓就不会被害死,那些人也不会送命;如果屠岸贾少一点凶残,那么赵氏剩下的那个孩子就不会成为赵氏孤儿,他将与父母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如果程缨少一点善良,少一点爱心,那么还会死更多的人,包括赵氏家族的最后一个孩子。
可是,屠岸贾没有善良,没有同情心;而程缨偏偏又有那么多的爱心,那么高尚。
如果世界上多一些像程缨那样的人,少一些像屠岸贾那样的人,那么这个世界将多么美好!
这让我联想到了一首歌:如果人人都奉献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春天。是啊,如果没有程缨,公孙大人的保护和爱,赵氏孤儿就不会再活下去。
爱,能让世界变得美好,爱,能拯救人的生命!
我们与其他人经常会在同一件事情上有不同的看法,我们不妨写一篇心得体会将感悟记录。一般来说,心得体会是自己思想的释放,栏目小编为您准备了一些有关此话题的内容,还请多多关注我们网站!
刚刚看完了《长腿叔叔》,结局让我大吃一惊,长腿叔叔竟然就是杰维少爷。我想我从此会记住这本书作者的名字——美国人韦伯斯特,知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侄孙女。真的就像译者小意所说,直到这本书的结尾,才发现原先《长腿叔叔》是一部出其不意的作品,这样令人惊喜的结局完美得像一出童话,或许,它本身也就是一部成人童话吧!”我也愿意以一部童话来理解这个故事,真的是太温馨浪漫了。
故事的大概是这样的:幸运女神忽然降临在孤女茱蒂身上,因为她写的一篇文章,孤儿院的一位匿名理事愿意资助她上大学,并培育她成为作家。茱蒂没有见过这位以恶作剧地称他为“长腿叔叔”。作为要求,理事让茱蒂每个月都要给他写信汇报生活的点滴,并声明不会回信。
于是,茱蒂以幽默逗趣而又真情流露的笔调,开始写信给心目中的“长腿叔叔”,并付予心灵的寄托。之后,当她明白永远得不到“叔叔”的回音时,就开始有了抱怨和不以为然。直到当她爱上杰出的杰维少爷时,她才又将“长腿叔叔”作为倾诉的对象……正当她研究向杰维表达爱意的时候,她的“长腿叔叔”最终露面了,并且他竟然就是茱蒂深爱着的杰维少爷……
整本书的主要资料是茱蒂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四封信,读这些信,我发现茱蒂真的是个可爱的姑娘。最令我难忘的是,茱蒂是那样的简单和纯洁,她不会向长腿叔叔隐瞒什么,好消息或者坏消息,自我的长处或者缺点;每一个小小愿望的满足,每一些知识的获得,都会给她带来巨大的欢乐。我就被她的似乎“幼稚”的话给深深吸引了,可能是我也渴望这种简单、直接和风趣的生活吧!
星期天,我一进书店就被《长腿叔叔》这个书名给吸引住了,我拿了一本仔细看了起来,立即被书中的故事给吸引住了。赶紧卖回家,认真读起来……
该书讲述的是一个女孩认真求学、奋发向上的感人故事。
女主人公茱蒂是一个孤儿,她从小在孤儿院长大。她天天都在繁忙中度过,既要完成孤儿院的工作,又要坚持学习。她却坚强地克服了各种困难,后来,她在好心人“长腿叔叔”的资助下读了大学。茱蒂的大学生活并不是很顺利的,由于她生长在孤儿院,她有些自卑,有些无知……面对同学的嘲笑和鄙视,茱蒂没有泄气,而是加倍努力地开扩自己的视野。经过一次次的尝试,她终于成了一名作家。她几乎每周都有要给恩人“长腿叔叔”写信,写的大多数是学校的趣事。在第一封信中写道:“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想叫你一声长腿叔叔。”而最后一封信是这样写的:“这是我写的第一份情书……”
读完成这本书,我懂得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门路。我被书中女中人公茱蒂深深感动,她天生乐观、坦诚、坚强,非凡是她那刻苦学习的精神和积极向上的性格,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知道自己犯了错误,能够正确对待,并精益求精。她用读书来平衡和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的差距;她学会了爱,并开始感恩,勇于承认自己犯过的错误,愿意为此而道歉;这个平凡的姑娘努力要自己变得不平凡,用自己的努力往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茱蒂的精神使我惭愧,如今,父母为我们创造了最好的学习环境,可我却不能像茱蒂一样坚强、认真地学习。缺少的正是茱蒂身上所拥有的坚定的信念及顽强的意志。读完这本书以后,使我知道了坚定的信念是成功的门路。生活需要奇迹,而最大的奇迹就是我们自己。我们只有用自己的努力往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
“长腿叔叔‘’这本书是我最爱读的书,它的作者是简·韦伯斯特,她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她出生一个充满文艺气息的家庭。她的父亲从事出版工作,母亲是马克·吐温的侄女。在巴萨女子大学期间,她经常为报刊供稿,并且利用课余时间,到孤儿院和感化院做义工,积累了大量创作素材。她的代表作品有《亲爱的敌人》、《长腿叔叔》。先后入选法国《读书》周刊评选的”有史以来最佳读物“。
那些从来就生活在健康中的人也许很少会考虑这样的问题,就如同那些终日生活幸福的人常常会抱怨自己还有很多幸福得不到一样。
对无所不在的亲情也是一个样。很多人在外人面前衣着光鲜,彬彬有礼,一回到家,见到自己的亲人就脾气陡涨几分。
在他们看来,健康、幸福、亲情,这都是理所当然的,因此也是稀松平常的,享受起来完全可以心安理得。
现今越来越多孩子的叛逆让我思考一个问题:我们是给孩子太少还是太多了;现今越来越多人的叛逆让我思考另一个问题:我们是多么需要重新学习和感悟生命中那些曾经被我们视之为理所当然的东西。
与其等到失去时伤痛,不如珍惜现在所拥有的。这是我在《长腿叔叔》中所读到的。
我读过好多书,可是我今日却想谈谈《长腿叔叔》这一本书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孤儿,被幸运女神光顾,而有幸上大学。有位好心的理事由于看了她发表的一篇文章《忧郁的星期三》认为她很有写作天赋,愿培养乔若沙。艾伯特成为作家,但他本人不愿透露姓名,不愿与乔若沙相见,唯一的要求就是乔若沙每月必须给他写一封信汇报一下学习及生活中一些情景,并声称不会回信。
于是乔若沙便开始了写信的生活以及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信写的幽默诙谐又真情毕露,由于不明白理事的名字,只看到过他的在车灯下又细又长如长腿蜘蛛般投影,故称他作长腿叔叔,也把自我改名为莱蒂。在她的信里,长腿叔叔是她的一切亲人,有时是慈祥的祖母,有时是英俊的兄长,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叔叔,在大学的生活中她遇到了莎莉,一个友好而又善良的中等社会家庭出生的女孩,以及高傲而又沉默出生于平来顿家族且目无一切的女孩茱莉亚,以及高大英俊的莎莉哥哥吉米;同样英俊高的而有绅士富有的茱莉亚叔叔杰维少爷。
经过多次的接触,以及洛克威洛农庄的美妙生活,莱蒂和杰维少爷相爱了,但她拒绝了杰维少爷,认为自我应努力地回报叔叔,成为女作家,而杰维少爷误认为她爱上了吉米。麦克白,而气愤悲痛的远赴加拿大打猎受伤。此时莱蒂心乱如麻,如实地向叔叔倾吐了对杰维少爷的爱,以及拒绝的理由,出人意料的叔叔居然原意见她了,然而就在见恩人的刹那,发现原先长腿叔叔就是杰维少爷。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世界经典文学名著,想知道那是什么书吗?这就是举世闻名的《长腿叔叔》!
《长腿叔叔》是美国女作家简·韦伯斯特的成名作,她的作品朴实、清新、机智,《长腿叔叔》是她这类作品的代表之一,曾被改编为舞台剧、动事片,是很多少女的枕边必备书。它似乎已成为了我的“手边书”——爱不释手。
整本书描写了一个叫杰瑞莎的孤苦无依的女孩,得到一位好心人的资助,走进了大学校门。杰瑞莎不知道好心人是谁,只是偶然看到了她瘦长的身影,便称呼他为“长腿叔叔”。她每天都给长腿叔叔写信,汇报自己的学习、生活,但长腿叔叔从没给过他回信,她还在信中给自己起了一个笔名:茱蒂……书中有她写给长腿叔叔的八十三封充满爱与感激的信!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走进他们“信”中的故事吧!
杰瑞莎虽然没有家人,但她仍然是一个阳光女孩,她的生活永远都是那么快乐。从她信中的字里行间,幽默却又不幼稚,严肃却又不刻板,完美诠释了一个年轻少女的青春活力。虽然她是靠别人的帮助才能上大学,但她仍然努力学习,即使碰到挫折,也能很快爬起来,丝毫没有依靠别人,从信中,我也能体会到她对长腿叔叔深深的敬意,有时一封信里用词稍微不恰当了,她会在下一封信中向长腿叔叔道歉。我禁不住朝这本“手边手”随意地翻了一页,第54页,重温了这封信里的一段话:“直到现在,才有开始给您写这封信。刚要写,却发现在‘亲爱的长腿叔叔’几个字旁边,站着一位真正的‘长腿叔叔’——一只大蜘蛛。我小心翼翼地捏起它的一条腿,轻轻地把它放在了窗外,我不会伤害他的,因为它也是个‘长腿叔叔’。”多好呀!既不失幽默,又不失尊敬,好一个“两全其美”。
“长腿叔叔”告诉了我们什么是爱,什么是梦想,它让我在成长道路上向成熟又迈进了一步,让我对这个世界上美好事物的好感又增加了一分。让我们一起,爱上这个世界,珍惜身边曾经帮助过你、给你温暖与希望的人吧!
《长腿爸爸》讲述了一个孤儿乔罗萨的故事,她在孤儿院长大,渴望有一个像别人一样幸福的家。更重要的是,她喜欢学习。她的一篇散文《蓝色星期三》给她带来了好运,一位好心人支持她上大学。像孤儿院一样生活在封闭的环境中,使她感到自卑和无知。她知道自己犯了一个错误,并勇敢地通过阅读平衡和在正常家庭长大的孩子之间的差距来纠正这个错误。
我喜欢她懂得感恩和珍惜。现在有些人不懂得感恩和珍惜,在自己无法独立生存的情况下,安心地向父母要求一切可以要求的东西,而从来不考虑爸爸妈妈为满足自己有多辛苦。甚至有些孩子抱怨为什么不出生在富裕的家庭,责怪父母无能。当我们学习的时候,我们不用心去学习,而是随意去杀,这就浪费了很多时间。乔若的学习态度和进步态度相差太大了。我们应该有坚定的信念和意志去努力学习,以便获得更多的知识。珍惜你所拥有的,总比因为痛苦而失去它好。当我读到《长腿爸爸》时,我就是这样想的。
其实,读完《长腿叔叔》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
在这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又看完了另外十几本书。那些书中的内容,对于我这个浅尝辄止、记性又不佳的人来说——除了安的《素年锦时》之外——大多已是模糊了的,唯独这一本,却总让我心心念念,不能释怀。每每想起书中的一句话,一幅三笔两划勾勒而成的插图,抑或Judy的一个可爱的表情,总会不自觉地傻傻笑将起来。
相对于纯美的童话,我通常更喜欢看一些更具思想性、更适合成人阅读的文学作品,因为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不适合再看童话书。因此,在多次听人推荐这本书之后,还是犹犹豫豫,不知道值不值得买回这样一本书。
犹豫不决中,从图书馆借来了一个英文版本。尝试性地翻了几页,原本想着随便看看,权当吃点零时,消磨时光。没想到一拿起就放不下了。
那个下午,阳光灿烂,而我一个人闷在寝室,埋头看书,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咯咯地笑出声来。至今,我也丝毫不认为我浪费了那天午后的阳光,因为,在那幽默风趣的文字世界里,我收获的不仅仅是阳光,还有阳光也给不了的温暖,温馨,感动,以及,一种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
当我翻到书的最后一页,看到Judy写给长腿叔叔的第一封love—letter,感受到隐含在其中的那颗幸福、甜蜜、羞涩,并且激动不已的少女心时,我自己也不免痴痴地幻想起来:如果,我也有这么一个长腿叔叔,那该多好!其实,每一个女孩的少女时期,都应该有这样的一位“长腿叔叔”,他会躲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默默地给她关心,给她爱护,给她希望,给她似家人又似朋友的温暖,让她做一回他的公主,让她看到世界的光明,以及,生命存在的意义。
还掉了从图书馆借来的书之后,终于确定,这是一本值得一看再看、也值得收藏的好书。于是,去书店买了一个精装的袖珍版本,喜欢将它带在旅途中,放在日日随身的背包里,想起来就随手翻阅,翻到哪页是哪页,读到哪段是哪段,反正,每一段都有故事,每一段都可以给我带来愉悦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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