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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尔斯的感叹的读后感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读后感心得体会(3)篇。

书籍如同一把钥匙,它能帮助我们开启心灵的智慧之窗。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写关于作品的读后感,可以让我们再一次回味这本书籍。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以下是由小编为你整理的《斯泰尔斯庄园奇案读后感心得体会(3)篇》,请在阅读后,可以继续收藏本页!

阿婆的第一本小说!波洛神探第一次出场! 看了开头就停不下来,这两天都在抓紧时间看这本书。一直以来都很喜欢阿婆的小说,读了几本,看了几部电影,然后有读了阿婆的自传。成功入坑,越陷越深,于是决定从第一本开始读起,把能找到的阿婆的作品都读一遍,按照顺序读!第一本就这么厉害,完全不像一个新手在写侦探小说。因为另外一本阿婆的知名小说的缘故,读到中间猜到凶手,但是不确定,因为其他人也都很像凶手。阿婆小说的特点是人物多,前面几章就可以把所有重要人物交代清楚,所以读前面的几章是要做笔记的,人名地名人物关系等都要耐心记录。阿婆小说里面出现的主要人物都是有嫌疑的,小说的情节都是几经波折,百转千回,最后出现意想不到的结局。阿婆小说最后几章是侦探揭晓(波洛系列是这样的结尾),估计也有例外,我并没有读很多阿婆的作品,所以不敢妄加揣测。阿婆是我最喜欢的侦探小说作家,希望可以把她的小说出版物都找到,一本本的拜读!n

The Mysterious Affair at Styles 出版于1920年,是阿加莎的第一部作品。案子一波三折,通过黑斯廷斯的视角,引入故事。想来当时作者笔法还是比较青涩的,案件中制造的浪漫(求婚桥段),略显突兀。富贵人家的遗产就是个谜,或多或少都会有纷争与阴谋。虽然原因老套,这个案件设计得合情合理。我还学到了一个早已过时的药物/毒药的名字“士的宁”,症状“强直”。当时医学还不发达,有时候过量的药物会导致中毒。我很认真的读,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当所有的控告都指向英格尔索普先生,却又被波洛发现的证据反驳。当苦苦寻觅而未果,却又眼前一亮,突然出现了关键证据。阿婆就是喜欢卖关子,不到最后都让读者的心悬而未定。这么多遮遮掩掩,最后的罪犯还是那个人,那个遗产的受益人。关于遗产的的犯罪,不管用什么手法,似乎都很难做到不落窠臼了呢!n

『纯读书』n加婆的书迷女神给我推荐了这本书,这也是加婆的第一部作品。这本书的翻译水平实在是非常一般,很影响阅读的舒适性。所以昨天努了半天力,也没看进去几个字。在不讲究舒适性的前提下,读起来反而顺利了许多。前期铺垫不算太多,但整个侦案过程却是百折千回,我也尝试着猜测谁是凶手,结果几乎把每个人怀疑一遍,并且脑补了各种原因后,才发现我的推理跟加婆的脑洞比,差了十万八千里。如果不是最后的那封信,即使是那封信,也让我回过头看了好几次,确认信的称呼部分没有写错n幸好不是我们中的一员,毕竟大家还是善良且相互之间充满了爱意。只不过菠萝才出现的样子,跟后来的他判若两人。不过几年时间而已,那个我印象中理性、宽厚、有趣的菠萝居然成了神经兮兮的多动症侦探了,谁能告诉我中间发生了什么?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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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布斯传读后感心得体会800字


《史蒂夫·乔布斯传》读后感心得体会800字:

《史蒂夫·乔布斯传》深刻地描绘了史蒂夫这一位苹果公司创始人的形象,在《史蒂夫·乔布斯传》的简介中,就提到了史蒂夫·乔布斯拥有“过山车般精彩的人生”,在看完这本书后,我不得不承认乔布斯的人生十分“波折”,有起有落。这本书也带领我将对乔布斯的认识全部翻新了一遍。

《史蒂夫·乔布斯传》的主人公自然是乔布斯,但是开头却讲述了他的父母的故事,他的亲生父亲和亲生母亲在他一出生时就抛弃了他,转交给了他的养父养母_也许不应该这样称呼,乔布斯对他的“养父养母”的感情更加深刻。从这里开始,乔布斯就是一个不幸的人了,但在不幸中万幸的是,他的养父对机械有着一点点的研究,他还有一个特别好的哥们_位电脑奇才,这对他日后走向数字世界有了一个基垫。

在看到他上学时,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他的养父母对他的爱,能完成的条件尽可能满足他,最让我铭记的便是乔布斯吸食大麻,他的养父母发了有史以来乔布斯见过的最大的火。

对于乔布斯吸食大麻和迷幻药,我并不赞同,虽然天才总是有一点点独特的口味,但是对自己健康不好的东西,那是绝对不能碰的。他的独特口味不仅在于大麻和迷幻药,还有他的“素食习惯”和信仰佛教这一件事。对于他这种极端的做法,我不支持但也不反对,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莫名的小爱好,也许这个莫名的小爱好能在将来发挥巨大的作用_乔布斯信仰佛教,他总是能在危急的情况下坚持自己的明智的想法,不会容易地受到他人影响。而且他还能轻易地说服人家_这就是大佬的磁场。

这本书的作者也讲到过,乔布斯在说服作者写书的时候,自己(作者)就陷入了乔布斯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之中。乔布斯拥有一个好的现实扭曲力场,他可以做到让人家不能反驳他并且还会希望得到乔布斯的认可,这是我所敬重乔布斯的一点,我也希望我能有一个强大的现实扭曲力场_这得好好改改我只会用人身攻击来说服他人的毛病,要智取,不要靠蛮力。

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很多东西,除了现实扭曲力场,还有要向乔布斯那样,有好的创新力,不要被所谓的思想封条所封锁住,要勇敢地发挥自己的想象力;除了乔布斯,我还要向比尔·盖茨学学,他很敬重自己的对手,并能善于去观察他,欣赏他。

《史蒂夫·乔布斯》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希望我能有更多的机会去接触像他这样有趣的人。作者:冯景彤

曼斯菲尔德庄园读后感


曼斯菲尔德庄园读后感(一)

胡说

《曼斯菲尔德庄园》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提到简奥斯汀,可能没有多少人知道她,但是只要你说到“傲慢与偏见”这五个字,即便是在中国,也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傲慢与偏见》太著名了,这或许有书名的原因。总之,《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的出名,有点吊诡。

我相信并不是每一个引用“傲慢与偏见”这五个字的人都是《傲慢与偏见》的读者,因为我就不是。但是《傲慢与偏见》这本书以及它的作者简奥斯汀,确确实实很出名,至少在英国是家喻户晓的。简奥斯汀在英伦的地位,与曹雪芹在中国的地位仿佛。巧合的是,简奥斯汀和曹雪芹是同一个时代的人。其实,如果非要在中国作家中找一个和简奥斯汀相似的人的话,张爱玲更合适。两人同为女作家,关于爱情的小说同样出类拔萃。可惜张爱玲在中国的知名程度似乎不如简奥斯汀在英国的知名度。

《曼斯菲尔德庄园》是一部充满少女心的小说,它一看就知道是女性作家的作品。因为它的语言是那么地细腻,充满了英伦戏剧式的古典优雅。这种优雅体现在语言文字的纷繁复杂上,能够一句话说清楚的事,一定要用十句话来描述。这种语言上的纷繁复杂,就像维多利亚时代英伦女士的衣着一样——夸张的帽子,金丝镶边的帽檐上点缀着晶莹剔透饱满圆润的珍珠,帽顶插着珍禽的羽毛和颜色鲜艳的花朵;宽大而蓬松的鲸骨裙,由木架子支撑着裙底,袖口一定要蕾丝边的,像一朵盛开的花,衣襟一定是千层褶,加上各式各样的胸针……不得不说,纷繁复杂是一种经典的美。

语言精准简练是一种美,纷繁复杂无疑也是另一种美。简奥斯汀的纷繁复杂,有时候就如同在“啰嗦”,具有神奇的催眠效果,让人昏昏欲睡。但我知道它是美的。

小说讲述了女主角芬妮在曼斯菲尔德庄园成长、恋爱的故事。芬妮有两个姨妈,二姨妈伯特伦太太是个贵妇,姨夫托马斯爵士是个议员,在英属殖民地安提瓜也有着自己的产业。二姨妈一家住在北安普顿乡下的曼斯菲尔德庄园。二姨妈伯特伦太太是一个和蔼可亲、脾气温顺的人。大姨妈一家得到托马斯爵士的照顾,成为庄园的牧师,住在牧师府。牧师死得早,大姨妈就将曼斯菲尔德庄园作为了依靠。芬妮的妈妈是姨妈们最小的妹妹,也是家境最不好的一个。在工业时代之前的英国,曼斯菲尔德这种乡下的条件比芬妮家所在的城市朴茨茅斯好得多。于是芬妮被送到了曼斯菲尔德庄园寄养。

从城里来到庄园的芬妮,就像现代的乡下人来到大都市一样。什么都是新奇的,可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她只得小心翼翼地行事。尽管托马斯爵士慈爱友好,伯特伦姨妈善良可亲,但庄园里的人并非都对这个“乡下妹”友好。大姨妈诺里斯太太就是一个尖酸刻薄、欺穷近富的势利小人,她处处讨好大表姐玛利亚,相反处处针对寄人篱下的芬妮。有什么重活都派给可怜的芬妮去做,需要跑腿就叫芬妮去,不论刮风还是下雨。诺里斯姨妈明明知道芬妮身体比不上从小环境优渥的表姐们,依然吩咐下人不给芬妮的房间生火,直到托马斯爵士走进芬妮的屋子才发现芬妮多么可怜。芬妮就像是一只小麻雀飞进了凤凰窝,更倒霉的是窝里还有令人厌恶的黑乌鸦。

一部小说,有坏人就会有好人,这样才会有矛盾冲突和戏剧性。这部小说中的好人就是二表哥埃德蒙,他处处都替表妹着想,努力保护和照顾着她。

因为要去海外殖民地照顾产业,托马斯爵士不得不离开庄园,来回至少需要一两年。托马斯爵士一走,庄园就成了骄横跋扈的大表姐二表姐和诺里斯姨妈的天下,他们想干嘛就干嘛,恣意妄为。小说所有的矛盾、所有的高潮和伏笔,大部分集中在了托马斯爵士离开庄园时的那场戏剧排演。大表哥威廉、大表姐玛利亚、二表姐朱莉亚、诺里斯姨妈、外来户亨利克劳福德和他的妹妹玛丽、外来户耶茨先生、拉什沃斯先生,这些人都赞成排演戏剧,除了二表哥埃蒙德和芬妮。埃蒙德出于对父亲的了解和对家庭小圈子封闭性的维护,不愿外人参与家庭圈子,自己也不愿意参与戏剧排演。而芬妮根本就不喜欢戏剧在家中上演,更不喜欢参与排演戏剧。可这两人偏偏是曼斯菲尔德庄园最无足轻重的人,他们的反对根本无效。

这些要演戏剧的人,都各怀鬼胎,为了演什么剧本就争论了很长时间,大家都想选择利于自己出场的剧本。最后不得已的情况下,还是选出了一个平衡所有人利益的剧本。因为缺少演员,芬妮和埃德蒙被大家拉去凑数。戏剧终于开始排练,剧场终于开始搭建。

故事所有的种子都在这场戏剧排练中种下。拉什沃斯展现了自己对大表姐玛利亚的喜欢和爱恋,耶茨先生也不甘落后,他喜欢二表姐朱莉亚。带着妹妹来的亨利克劳福德,则展现了他花花公子的本性,游走在大表姐和二表姐之间,与他们肆无忌惮地调情。而花花公子的妹妹玛丽小姐,似乎喜欢上了埃德蒙。

就在排练进行到高潮的时候,托马斯爵士突然提前从海外回来了。这种热闹在爵士眼中无疑成为了胡闹,他显然不喜欢长子威廉对于戏剧排演的安排。于是戏剧排练被遣散、戏台被拆迁。

庄园日子就这么在简奥斯汀近乎啰嗦的叙述中风平浪静地过去了。

在拉什沃斯的追求下以及出于家境方面的门当户对,大表姐玛利亚匆匆结了婚。二表姐朱莉亚被度蜜月的姐姐带去了伦敦。花花公子亨利克劳福德又一次展现了他的本性,他开始转而追求不起眼的小人物芬妮。然而芬妮将他的所作所为从头到尾都看在眼里,她反感亨利。

所有人都认为,对于芬妮这种无足轻重的小人物来说,亨利的追求无疑是不能拒绝的。包括慈爱的托马斯姨夫,大家都劝芬妮答应亨利克劳福德的追求。可惜芬妮始终不愿意。于是她被托马斯爵士惩罚式地送回朴茨茅斯反省。

写小说就像吹气球一样。首先把一枚橡胶片展现给读者看,告诉大家这是一个气球。所有人都知道,颜色鲜艳的气球,被吹得饱满的时候多么漂亮。所有人也知道,饱满的气球会有爆炸的风险。在《曼斯菲尔德庄园》中,戏剧排练便是众人串通一气吹气球,这是最后一口气,也是最深、最大的一口气。然后这个气球慢慢膨胀。

芬妮在朴茨茅斯老家待到第三个月的时候,气球爆炸的音讯终于传来——已经成为拉什沃斯太太的大表姐玛利亚和正在猛烈追求自己的的亨利克劳福德私奔了,朱莉亚和耶茨先生也私奔了。这个消息对于受人敬仰和赞誉曼斯菲尔德庄园无疑是致命一击——完美的家庭竟然出现了道德上的败类,一出就出两个!他们不得不把温顺听话的芬妮召回庄园,这个家已经离不开芬妮这么乖顺的孩子。

气球爆炸是在所有读者的预见之中的,尽管玛利亚两姐妹的私奔看似因为爱情——这在现代的道德观念中是值得称颂的,相反守旧的托马斯爵士会被抨击封建、冥顽不灵。但是我却一点没有这样的感觉。我觉得私奔丑闻,让人畅快,丑闻的爆发终于证明了女主角芬妮隐忍、顺从、明理等等性格多么难能可贵。如果一个人放浪形骸,对自己不加以约束,结局一定是被所有人唾弃。气球爆炸带来的快感,就像电影中反派被抓住处决一样。大仇得报。

最可贵的是,作者简奥斯汀在气球中撒下了金粉,气球爆炸,金粉喷出,那是一种典礼般的喜庆。这个金粉就是芬妮和埃德蒙的结局——有情人终成眷属。至此,小说完毕。

《曼斯菲尔德庄园》其实是一部很简单的小说,就是一部人物少、关系简单、情节简单、故事单调的小说。唯一复杂的、值得称道的,就是小说的语言。就像一支简单的钢笔,被她雕上花纹,粉上金粉,再用漂亮的绒面盒子装起来,最后用一根华贵的丝绸系上,打出一个漂亮的翻面蝴蝶结。最后贴上一张花式英文书写的贺卡。这样做,有好处也有坏处。我的观念里,好文章就是文彬质实,文采华丽的同时,必须有足够的故事情节和精神内涵支撑。然而在我不太成熟不太够资格的评价中,这部小说不够“质实”,尽管它是如此被奉为经典,我仍然认为类似这样的小说其实有很多很多。

时间就像一条长河,不管是涓涓细流还是波涛汹涌,它总在淘洗着河里一切。读书就是这么一个淘洗的过程,那些很一般的书,慢慢会被遗忘。就如河里小一点的石头,终究会被冲成泥沙,遁于无形。而那些经典的作品,总是屹立在那里,或是坚壁,任他滔天巨浪,或是高山,让河流至此分野。

当然,站在读者的角度,比起水平一般的书的泛滥,读书水平不够的读者就更多了。有的巨石是藏在河底的,在外面只露出尖尖一角,让人误以为只是个小石块。有的石块看起来很大,却是石灰岩,经不住岁月的洗礼。

在读书上,我自认为水平不错。老实说,这部《曼斯菲尔德庄园》,在我看来,不是什么大石头、硬石头。

坐而论道、夸夸其谈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情,虽然我对这部小说的评价没有小说本身的地位那么高,但哪怕它的十分之一,我都写不出来。所以常常感慨自己读得很好,写得很烂。有时候,经典的书看多了,常常惊为天人,自叹弗如。看到水平一般的小说,更是捶胸顿足喟叹不已——这么简单我竟然写不出来。

曼斯菲尔德庄园读后感(二)

简·奥斯汀是19 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在作者短暂的写作生涯中,创作了许多许多脍炙人口的小说。但是,《曼斯菲尔德庄园》这本小说往往冷落诟病多余哄抬热捧。的确,在我看来,这部小说的情节稍显赘长,而且人物性格并没有特别出彩的地方。而故事情节的发展颇有说教之嫌。

小说的女主人公,范妮是一个灰姑娘型的人物。由于家庭经济窘迫,在她十岁的时候便被送到了姨妈寄养。寄人篱下的生活,使她变得胆怯拘束、沉默寡言。虽然她受到了托马斯爵士夫妇的礼遇和疼爱。而大姨妈诺瑞斯太太却是一个非常刻薄的寡妇,她时时告诫范妮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把自己当成是贝特伦家的小姐,她必须忍受两个表姐对她的奚落和欺侮。但是她却是一个有着高尚的精神品格的人,在她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种忍辱负重的毅力和牺牲精神。她一直坚守着,在家里年青人排演话剧的时候明确地表示反对并加以劝告,勇敢地拒绝 克劳福德的求婚,不为名利所诱惑。小说的最后,隐忍、勇敢的范妮终于时来运转。埃德蒙发现外表光鲜亮丽的克劳福特小姐内心阴暗,面对弟弟亨利勾引有夫之妇玛丽亚的行为而毫不羞愧,她是为了金钱接近他,而不是因为爱情。范妮用她的勇敢和矜持最终为自己赢得了她理想的爱情和富足的生活。

范妮这个“帕米拉”式的人物,实际上是作者自己情感价值观的表达。作者试图告诉我们只要内心有真诚的爱,即使是出身卑微、毫不起眼的灰姑娘,依然可以获得属于自己的幸福。而从小生活在优渥的生活条件下的贝特伦小姐们,最终跟别人私奔,名誉败坏。可以说,奥斯汀将道德标准和准则完全融入到了小说当中去。

作者用了非常犀利狠绝的笔法讽刺了那些道貌岸然的小人物。托马斯爵士的一家,虽然表面上祥和富足,但是实际上家庭里缺少温情,父亲非常地严厉,而母亲十分懒惰,从来不关系儿女的教育。在这个家庭中,范妮根本感受不到家庭的温暖,这也使得初来的范妮不由自主地怀念恬静适然的田园生活。在贝特伦的家族中,除了埃德蒙,其他人身上都充满了骄纵傲慢的习气,特别的贝特伦的两姐妹。作者通过这种对比,突出了范妮美好纯洁的心灵。

另外,简奥斯汀对诺里斯太太极尽讽刺之能事,相信读罢小说的人都会对这个人物深恶痛绝。起初,她为了博得一个好名声口口声声要收养范妮。但是范妮出现后她却声称照料诺里斯先生花费她过多心力,不可能再额外支出。之后她移居小宅,便是想法设法敛财。她预留的小房间拒绝让范妮入住,理由是她劳心这么多年,身体垮掉,怎堪外扰。她让瘦弱的范妮烈日里在花园里劳动。奥斯丁在小说中,极力讽刺了诺姨妈的出尔反尔、自私自利、寡情寡义,品格低劣却自我感觉良好。

值得一提的是,小说的男女主人公并不是一见钟情。小说的男主人公埃德蒙并不完美,他一直在范妮和克劳福德小姐中摇摆不定。或许,面对着风情万种的克劳福德小姐,才能获得感情上的猎服欲、征战欲。他对范妮的感情实际上选择了漠视。最后,埃德蒙终于幡然醒悟,而范妮获得了完美的爱情,也赢得了别人的尊重。这种峰回路转的爱情,加入了许多戏剧性的因素,不免落入俗套。

曼斯菲尔德庄园读后感(三)

这本《曼斯菲尔德庄园》比之前看的两本奥斯丁的书都要长,断断续续看了很久,看了一个多月才勉强看完,看到后面基本上已经有些麻木,只是在机械地读那些字句,并没有很用心地体会主角的情感变化,希望以后能够再仔细地把书重读一遍。

纵观全书各色人物,范妮和Edmund俨然成了标准的道德模范,行事不偏不倚,道德情操极为高尚,不虚荣,不耍小手段,不爱财,不贪图享受,其他一些年轻人身上常见的骄奢淫逸在他们身上丝毫也无,相反,他们甚至还能用自己高标准的道德原则为其他人提供建议,纠正他们的恶习,这样的美德体现在两个才十几二十来岁的年轻身上,让人惊异。我常常在想,这样的两个完美人格,可能存在于这么年轻的人身上吗?一个人在正当年轻的时候,不正是希望自己能够鲜衣怒马,琼浆玉液,享受人生吗?

尤其是Fanny的爱情,让我格外不解。哪个少女不怀春,那个少年没有梦?Fanny在面对Henry的穷追不舍的时候,居然还能够如此坚定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将之拒绝,甚至觉得他的穷追猛打对自己来说是一种难言的痛苦,毫无一般女孩在面对追求者各种追求手段时候的窃喜和虚荣,这确实是一个奇迹了。试想一下,Fanny仅仅是一个寄人篱下,无人重视,家境落魄的女子,而Henry却是一个拥有大宗财产,性格风趣幽默,善讨女孩子欢心的花花公子,尤其是Henry表现的如此体贴真挚 – 先是赠项链,后是悄悄运用自己的关系帮William(Fanny的弟弟)获得了其全家人梦寐以求的海军提拔,最后在Fanny被其叔叔流放至自己那乱糟糟的家里,无人问津之时,专程赶到portsmouth,对她嘘寒问暖,关怀备至,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他的如此的用心良苦,不但没有给Fanny带来丝毫快乐,反而成了她的负担,(w w w . f w s i r . c o m)让她忧愁,紧张。一个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花花公子居然在使尽浑身解数之后都无法打动一个未见过世面的乡村少女,这个女子的性格也算的上是坚如磐石了。不过,既然这是文学创作,这种极端的反应也许更能够衬托出女主人公的人格形象,Edmund不是也评价Fanny为 – Firm as a rock in your own principle吗?

而Fanny和Edmund的结合,也让我颇为不解,略感突兀。一个还在痴心地爱着活泼可爱,貌美如花,精于世故的Mary小姐的男人,认为自己非卿不娶,也从未将Fanny往伴侣的方向上考虑过,只是在数年间一直真诚地将她作为妹妹一般地爱护着,又怎么会如此突然地向其求婚,觉得她才是自己幸福的源泉呢?这转变太过于惊人了吧?按照书中的描写,Edmund一直在Fanny的成长过程中,指引着她,对她的性格塑造和养成起了关键的作用,这在现在泛滥的网络言情小说中,不就是重口味的养成调教系列吗?(尼玛,我太邪恶了)

至于Mary,一个貌美,富有,自私,工于心计,善于为自己谋划的形象,这在当今的现实生活中很常见,甚至这样的人,往往极受欢迎,也常常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不是吗?而且,如果一个人在现实的生活中生存,有的时候甚至必须成为Mary 这样的人才能够生活的更好。而作者却借Fanny的口来对她进行种种抨击,这也让我难以理解,既然她除了性格中有一些自私自利的想法之外,没有做出任何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也没有做出何种恶行,为何需要对她如此鄙夷呢?难道这又是作者的道德家精神在作祟?

作者将Aunt Norris自私自利,悭吝无比的形象刻画的入目三分:自己的丈夫死后,她不但毫无悲痛之感,反而因为少了一口人,可以节约一点生活成本而窃自欢喜;在年轻人的戏剧热情破灭之后,她偷偷把幕布拿了回家,因为她家少了一块桌布,正好可以利用上来;去Southeron拜会Rushworth一家的时候,她还大老远带回几只蛋,一块cheese。。。 种种细节,灵活灵现地将其吝啬的形象刻画了出来。此外,关于她喜欢颐指气使,指挥别人的性格,书中也有非常生动的描写。

连续在两本奥斯丁的小说中看到关于Elopement的描写,让我对这种行为产生了好奇。两个年轻人如果正大光明地在一起,为什么不公开订婚,征求双方亲人的同意呢?在私奔之后,如果女方被男方抛弃,女方的命运又会如何?如果私奔的双方是真心相爱,组建了家庭,后面他们的命运又会如何呢,双方家长会不会接纳他们,他们周围的社会又会不会接纳他们?种种情形,不知道在当时的社会是如何的,真心希望能够读读关于这方面的一些介绍,做一些了解,这也算是社会风气和文化的一个方面吧。

总体下来,觉得这本书自己并没有什么深刻的理解,希望以后有机会能够再仔细阅读,有新的体会。

《动物庄园》读后感心得体会


动物农场这本书篇幅不长,讲述了在一个叫庄园农场的农场,有许多动物,动物们天天都辛苦农场干活,得到的报酬确仅能果腹。一头叫老少校的猪在临死之前,告诉它们应该反抗农场主,能得到更好的生活。动物们群情激愤,唱着革命的歌曲,怀着对自由平等的向往,赶走了农场主,建立了“动物农场”,并且颁布《七戒》作为农场的法律,庄园里最聪明的两只猪雪球和拿破仑成为了领导者。但不久后拿破仑用它养的9只凶悍的狗赶走了雪球,并把它塑造成农场的敌人,猪们渐渐变得跟以前的农场主一样凶残,《七戒》被一次次的修改,最后只剩下一句“所有的动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平等”。小说的结局中猪穿上了农场主的衣服和人类举杯庆祝,猪和人仿佛已没有了界限。

在作者笔下,一群形态各异的动物变得惟妙惟肖,将人性剖析的鲜血淋漓。在每个人的心里,不都向往着一个乌托邦吗?那里可能各不相同,但世界和平,众生平等,不论贵贱。在某种程度上,这是人们对自由美好生活的向往,却也容易成为一个虚无的幻象。

在故事最后,多数动物还在怀着希望艰难的活着,有意思的是有一头叫本杰明的驴,他看透这一切,明哲保身。他常说的一句话,其实也是作者的隐喻:生活过去必不比现在好,也不会比现在差太多!同样的,将来生活好也不会太好,坏也坏不到哪里去!(赖翰墨)

《乔布斯传》读书笔记与读后感心得体会


《乔布斯传》读书笔记与读后感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点评!

虽然是乔布斯的个人传记,但选择读这本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了解乔布斯的个人特质。这些特质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和艺术的完美结合,对极简风格的绝对推崇,对用户体验近乎偏执般的追求,对用户欲望的精准理解,公司管理中鉴别天才并委以重任的能力,团队管理中的现实扭曲力场”等等,在新闻报道和各种文章中说的也比较多了,并且以下是三点总结。

硬件成熟度决定了终端产品的市场空间

这一点比较容易理解,硬件直接决定了终端产品的成本价,间接决定了零售价。Apple I和Apple II是沃兹尼亚克设计的,采用成熟的零部件,主要供业务爱好者使用,谈不上美观易用,最低零售价分别是666.66美元和1298美元。而Lisa和 Mac采用了新的图形交互界面和像素显示字体,本身对硬件的要求就比较高,再加上乔布斯从艺术角度对硬件尺寸和功耗等的一些限制,导致终端零售价分别高达10000美元和2450美元,市场的接受度非常有限。面向教育机构的NeXT电脑面临同样的问题。所以乔布斯早期主持研发的计算机在商业上都不算成功,直到1998年回归苹果,当时计算机主要部件基本定型,产业链也已经比较成熟。从iMac开始乔布斯和苹果公司的优势主要在包括材料和外观在内的产品设计上,还有就是Mac操作系统的优化。

软件丰富度决定终端产品的市场份额

这一点佐证的内容比较多,从根本上来讲,消费者使用电子产品是看重它的功能,在功能相差不大的前提下才会考虑美观和系统综合体验,而功能只能通过软件来实现。

Apple II的成功离不开第一款供个人电脑使用的电子制表和个人财务程序VisiCalc,它只能在Apple II上使用。

为了保证Mac用户能够提前一年使用到微软的Word和Excel,苹果和乔布斯默许微软窃取了苹果的图形界面系统。在后续的NeXT和iMac产品推出前,乔布斯和比尔盖茨多次交锋,都是为了确保用户在NeXT和iMac上能够正常使用Word和Excel,NeXT缺乏应用软件也是其失败的原因之一,而苹果以放弃专利诉讼和反垄断为条件,才交换到iMac上的Word和Excel。如果MacBook上不能使用Excel,恐怕其销量也远不如现在。

当ipod风靡全球,苹果公司推出iTunes音乐商店,最令盖茨担心的是,iTunes是否能够在Windows上使用,还好苹果内部团队成功说服乔布斯,要顾及ipod的市场份额,毕竟绝大多数ipod用户使用的是Windows。

开放和封闭的三次对决

2007年5月的数字大会(All Thing Digital)上,《华尔街日报》的专栏作家沃尔特莫斯伯格(Walt Mosskerg)和卡拉斯威舍(Kara Swisher)促成乔布斯和盖茨的一次联合采访。当时有人提问,两人从对方身上学到了什么时,盖茨直率地回答:“好吧,我愿意放弃很多东西来拥有史蒂夫的品位。”而乔布斯描述了苹果和微软的理念鸿沟,苹果欲打造端到端一体化的产品,读书笔记微软则将自己的软件开放授权给彼此竞争的硬件厂商。他指出,在音乐市场,集成的做法更好,这个已经有iTunes/ipod组合可以证明,但是在个人电脑市场,微软的分离政策发展得更好。接着,他又提到,在设计理念上的差异导致他及苹果公司更不善于和其他公司合作。“因为沃兹和我创办公司的时候,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己在做,因为我们不是很善与人合作。”他说道,“我认为,如果苹果天生能够多一点点合作精神,会非常好。”

究竟是采用封闭还是开放的系统,乔布斯,和他前后两任的对手微软的盖茨、谷歌的施密特都有他们自己的观点。

乔布斯认为,一台电脑要真正做到优秀,其硬件和软件必须紧密相连,如果一台电脑要兼容那些在其他电脑上也能运行的软件,它必定要牺牲一些功能。他认为最好的产品是“一体的”,是端到端的,软件是为硬件量身定做的,硬件也是为软件度身定制的。

盖茨说:“从控制用户体验的角度来说,更为封闭的系统会有一些好处;当然他有时也确实从中获益”,但是又补充说,各类设备和制造商之间的竞争,能够带来更多创新,同时给消费者更多选择,个人电脑的大多数进步都是因为消费者有很多选择,而总有一天,移动设备也会如此。

施密特的想法和盖茨类似:“史蒂夫管理苹果有其独特的方式,和20年前一样,苹果是封闭系统的优秀创新者,他们不希望别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进入自己的平台。封闭平台的好处就是控制。但是谷歌相信,开放是更好的方式,因为这能带来更多可能性和竞争,并给予消费者更多选择。”

从结果来看,开放和封闭的理念共有三次对决。第一次乔布斯拒绝将NeXTSTEp授权给其他电脑厂商,坐看Windows基本统一个人计算机市场,后来凭借优秀的外观设计占据部分高端市场。第二次,为了更够尽可能多地销售ipod,苹果主动推出Windows版本的iTunes,使Windows用户也可以正常管理使用自己的ipod。第三次也就是现在正在进行的iOS和安卓之间的对决,尽管iOS凭借苹果的先发优势和乔布斯对iphone的天才设计最早开创了智能手机市场,软硬件一体化所提供的优秀用户体验也为苹果攫取了远超同行的利润,但是安卓却凭借自己的开放理念后来居上,成为智能手机的主流操作系统。未来随着安卓系统的继续完善,iphone在硬件设计上领先优势继续缩小,智能手机市场有望重现个人计算机市场的竞争格局。

海德格尔读后感心得体会(3)篇


海德格尔读后感心得体会 第(1)篇

马丁·海德格尔不仅是康德以来最杰出的哲学家和对形而上学的批评家,而且是可以和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笛卡儿、莱布尼茨和黑格尔这些为数不多的西方伟大思想家比肩的思想巨匠。人们对海德格尔有着两种完全对立的评价:一种观点认为,海德格尔是一个善于摇唇鼓舌的江湖骗子,一个人类良知的毒害者;相反的观点认为,海德格尔是一个能够洞见一切、得天眼通的大师,一位哲学导师,他的著作足以更新人类的内在状态。海德格尔对语词的潜在生命的把握,他的行文的跳跃性节奏以及他对语词转喻方式的运用(在此,具体属性象征着抽象本质,而抽象部分又代表或表现着某个具体总体)似乎既清晰又模糊,其情形恰如云中望月、雾里看花。艰涩难读是一定的。事实上,许多土生土长的德国人,即使他们在阅读德国语言方面具备出色的能力,也仍旧会发现海德格尔是全然不可理解的。他们确实无法理解海德格尔所说的是什么,甚至无法断定海德格尔是否真的说出了什么东西。 海德格尔的全部著作只关心一个主题:即他所说的“存在之在(the being of Being)的问题”。他的内向螺旋式的沉思进程总是指向这样一个中心。我们将看到,借助于那些独特术语,海德格尔的任何一组看法都将是对他的全部实存学说的——通常是明晰地——揭示。更令人瞩目的是,海德格尔关于语言和诗的本质的学说竟在德国、法国和美国的文学理论中打下了印迹。在时下流行的有关“文学本文之本质”的讨论中,在有关诗人、读者和语言的辩证性的相互作用的讨论中,海德格尔的影响无所不在。 海德格尔因为曾服务于纳粹,一直对此事缄默其口,至今令世人耿耿于怀。人性上的污点不能抹去他闪光的思想。“人,诗意地栖居”,一直被人们乐道。是海德格尔关于“人的存在”的一种至高境界的向往,是关于人生境界和价值的至高情怀。有人把它概括为“人自由地居住在大地上”,有人则进一步理解为“人以审美的人生态度居住在大地上”,“是在人的层次上以一种积极乐观、诗意妙觉的态度应物、处事、待己的高妙化境”。这里的“诗”已超越文学上的“诗”,成为哲学上的“诗”。辩证性的相互作用的讨论中,海德格尔的影响无所不在。海德格尔的思想以艰涩难懂而著称。但此书是对海德格尔思想的分析论述。对艰涩难懂的哲学名词论述清晰明白,层层递进,充满语言的质感。阅读过程中一定要耐心和细心,如果漏读,你将一次次陷入不明所以的局面。很多词语都是海氏生造的,都有特指,只看原意将不明就里。如果能够进入阅读状态,你将忍俊不住他语言一层一层的妙处,着实感觉到有趣又不易!海德格尔不但是思想家,还是语言修辞家。对荷尔德林、里尔克有很深的研究,他的“诗意地栖息”就来自于对诗意的深深理解。他的思想和文字里透着一种幽深、神秘的气息。我曾在暂停中阅读13小时15分钟。不时体验着阅读的快感,愿意了解海德格尔深幽充满文辞之美的哲学思想,就细细品味吧!2017年2月6日

海德格尔读后感心得体会 第(2)篇

人类生存的决定性特征和根本的事实就是对自己存在的领会。(列维纳斯)

看完才知道是乔治斯坦纳写的,难怪和一般的海德格尔介绍不一样,其他作者多像是神的使者赫尔墨斯,但斯坦纳从质问开始,像牛氓苏格拉底,书中一系列冲击性的质问带来灼烧的压迫感,如果质问可以把人推向某种死亡的边缘,毫无疑问,斯坦纳做的就是这种事,那斯坦纳的质问里到底有多少死性的成分?这种质问包括海德格尔“存在主义”到底有没有意义,还是像卡尔纳普说的就是一套玄学?这种怀疑是根本性,毁灭性的,另外海德格尔和纳粹到底有什么关系?在斯坦纳的《沉默和语言》中,对于德语的文化以及语言暴力学解释的非常深刻丰富,并且挖开了一条隐线和纳粹联系起来,所以斯坦纳对于海德格尔的纳粹身份质问是由表及里,是富含很高技术性成分的,最有意思的质问是存在主义的定性问题,这到底是不是乡村田园哲学?毫无疑问,斯坦纳是深刻理解海德格尔思想体系的,只有足够理解,才能有这种彻底否定性疑问的胆识。其实对于思想的最大虔诚就是追问,质问和怀疑,这也正是海德格尔所期望的。

这本书第二个最大看点是斯坦纳发挥了自己整合语言文化,语言本质的思考能力,表面上谈论海德格尔存在主义,其实他更多谈论的是哲学语言批评,还包括历史,诗歌和文学的,所以斯坦纳是批判性介入海德格尔繁茂的精神森林里,作为林中人,以新的角度去澄明林中路,这种新鲜感觉是从来没有的。

转一段我最喜欢的柯勒律治的话,以此表达海德格尔思想的最幽密但却不能道明的核心。

你是否曾使你的心灵上升到对这样一种实存的思虑——这种思虑凭借自身或者说在自身之中就是一种独一无二的实存着的行为?当你漫不经心地面对着一个人、一束花、一捧谷物或沙粒的时候,你是否曾经对你说过这样一句深思熟虑的言语:它存在!当你这样自语的时候,你是否并未虑及实存的这样或那样的特殊样式?当你确实身临其境的时候,你将感受到一种神秘东西的在场,它必将使你的精神充满敬畏和惊异。(柯勒律治)

海德格尔读后感心得体会 第(3)篇

过去因一句“人,诗意地栖居”知道了海德格尔,隐约觉得其中蕴涵着深沉的思想,而且很美。但透过这句诗海德格尔究竟表达了怎样的哲学思考却全然不知。实际上,这句诗的原作者是荷尔德林,出自其诗《在柔媚的湛蓝中》,开首的诗句就美得惊人:在柔媚的湛蓝中教堂钟楼盛开金属尖顶。燕语低回,蔚蓝萦怀。旭日冉冉升起,尽染金属尖顶,风中,风向标在高处瑟瑟作响。谁在钟底缘阶而下,谁就拥有宁静的一生,因为一旦外表被极度隔绝,适应性便在人之中彰显。……我体会到为啥海德格尔说诗人是存在的守护者的含义,就在于诗人尤其是西方诗人,他们的诗不仅沉思美,亦沉思真理。我们认为是玩弄语句的地方,实际上是思的展开和深化。尤其是西方思想家和诗人因宗教信仰而仰望高处,是我们所缺乏的。读这本书虽然只是介绍和评述,我已收益良多,我似乎忽然明白了我生命的晦暗之处,被照亮,那怕仅仅是些微的照亮,也是我最大的收获。人生短促,明白自己何去何从至为重要。关于理解海德格尔,我摘抄本书中两段文字——1、本书作者认为:海德格尔关于存在,关于沦落状态和本真性,关于为死之在和自由,以及关于作为逻各斯的语言的学说都是一种元神学,它将存在之被隐藏的现成状态置于超自然的神学的位置上。2、英国浪漫主义杰出代表,"湖畔派诗人"之一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提出:你是否曾使你的心灵上升到对这样一种实存的思虑——这种思虑凭借自身或者说在自身之中就是一种独一无二的实存着的行为?当你漫不经心地面对着一个人、一束花、一捧谷物或沙粒的时候,你是否曾经对你说过这样一句深思熟虑的言语:它存在!当你这样自语的时候,你是否并未虑及实存的这样或那样的特殊样式?当你确实身临其境的时候,你将感受到一种神秘东西的在场,它必将使你的精神充满敬畏和惊异。这第二段文字正是我目前面对存在而深有所感的

卡罗尔(电影《卡罗尔》原著)读后感心得体会(3)篇


《盐的代价》我觉得书名叫《爱的代价》也可以吧?毕竟我不是作者。这应该是我读的第一本同性小说。虽然小说过程很煎熬结局还算不错。在现实世界中也可以有这样的结局吗?

 就在看这本书的期间我把电影也看了一遍,还挺喜欢两位主角的。唯美骨感...  大部分人我觉得对这本书应该都不感冒吧?毕竟是一部同性小说。想想也是应该的。总之看完电影和书让我想到了很多事情(不细说)。也很心塞[心碎].

  都说当你嘴里老是念叨一个人或者做梦梦到一个人时。说明对方也在想你。不知真假哈哈哈哈。 今早去公园跑步(其实每次去公园跑步都害怕遇到她)跑第二圈时候猛的一抬头看到了一个收悉不能再收悉的一个背影,吓得我赶紧放慢步伐站在了那里一动也不打。突然间脑袋晕起来紧接着呼吸就不顺畅了。看她和阿姨在慢慢边聊边跑步我慢慢与她俩拉长距离然后从另一个小道走了。 真怂啊!哈哈  其实自己心里很清楚,因为真怕与她面对面时我控制不住自己。原来自己还是那么的懦弱。 

   哈哈哈哈哈哈。懒得再说些矫情话了,给自己加油吧[拳头]。 

 不断放下,慢慢想开,不在计较。

 爱生活,爱自己 (2019/4/7)

这是一部描绘女同性恋感情的书,也许很多人和我有一样的想法,同性恋的人谈恋爱时是什么样的感觉。读了此书的答案是,除了性别的差异外,二人坠入情网的感觉是一样的,情人眼里容不下砂子的嫉妒之情是一样的,甚至连旧情人被甩的失落感觉也是一样的。

此书讲述了两位女性之间细腻而美好的爱情故事。如果遇到了彼此心动的那个人,只有遵循自己的内心,倾尽真情去爱对方,才是对彼此最大的尊重。这份爱会让两个人都融合对方身上最好的部分,让双方都一部分地成为了曾经让自己羡慕的另一个人。

故事情节主要围绕着卡罗尔的离婚诉讼案件,卡罗尔与特芮丝的交往成了婚姻外遇的证据,这将影响卡罗尔得到女儿的监护权。作者非常细腻的描述特芮丝的心路历程与心绪变化。同性恋有可能是天生的性取向,也有可能是后天养成的习惯,个人认为无论是否认可同性恋行为,此书都是值得一读的。阅读此书的同时,脑海里也不断的浮现凯特-布兰切特的影像,非常的喜欢她,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演员。

好压抑!第一次接触女同题材,是《挪威的森林》,里面一个女孩子勾引一个中年妇女,我心里像吞了苍蝇一样不舒服。后来的某一次,看了一个公众号推送的文章,说地铁一号线公主坟站(还是哪个来的)的厕所,是男同们约泡的地点,说人多的时候,男同们都要排队等候,里面厕所的隔板上都有一个可以让头自由通过的大洞,至于为什么,你懂的。我心里泛着恶心了好大一段时间。按照佛教的说法,或者说是所有转世轮回的说法,我在以前的世代里,也曾经可能是男人或者女人,也曾经可能是同性恋者,也可能是异性恋者,对待这些事应该是包容和接纳的。

现在越来越觉得,不太能接受西方人那种及时行乐和推崇肉欲的做派了,可能是越来越贴近自己的内心了吧,越来越深切地体会到了作为一个含蓄的东方人,真正适合自己的究竟是什么了吧,知道了自己该往哪个方向前进了吧。

读《耐尔斯读书》有感


记得我妈妈跟我说过,做任何事都要认真,特别是学习。但是,我不知怎么回事,每次考试都太粗心了!然后,我一想,哎,别认真了,认真也没什么作用

有一天,我看到了一篇故事,名字叫做《耐尔斯读书》,我读完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了学习的重要,还有怎样学习了。你们肯定想知道主要内容是什么吧?告诉你们吧!

耐尔斯是一个美国人,他的家里很穷,很穷,但是他执意要去学习,妈妈也就同意了。但是他家里的钱不够他上学校,他呢,就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偷偷的到学校去学习,然后把老师讲的内容记下来。(买笔纸的钱还是有的)到了晚上,耐尔斯就拿起早上的笔记,读了起来。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渐渐的快要睡着了,但是,他做梦还在想着学习,在说梦话:我今天学了世界上最高的山,最长的桥

我看了以后,心想:耐尔斯家里穷都可以读书,我又不是穷小子,我可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哦!恩,开始行动,就从今天开始!

从那以后,我的学习成绩提高了,我好开心哪!

那不勒斯四部曲心得体会范文 那不勒斯四部曲读后感


读完《我的天才女友》第一季,迫不及待想知道下面的剧情于是就找了小说来看,花了三到四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回忆小说非常引人入胜,常常一读就是四五个小时。作者埃莱娜(莱农)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性格、成长中的某些经历仿佛就是我本人所经历的,对心路历程的描写仿佛就是我对自己童年和青春期的回忆。今天小编带来了几篇关于那不勒斯四部曲读后感的范文,有兴趣的快来和小编一起学习吧!

那不勒斯四部曲读后感一

读完《我的天才女友》第一季,迫不及待想知道下面的剧情于是就找了小说来看,花了三到四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回忆小说非常引人入胜,常常一读就是四五个小时。作者埃莱娜(莱农)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性格、成长中的某些经历仿佛就是我本人所经历的,对心路历程的描写仿佛就是我对自己童年和青春期的回忆,渴望顶尖的教育,渴望更文明更优雅的生活方式,渴望脱离年少时的生活环境,还有渴望大帅哥尼诺哈哈哈。书里最大的不足就是所有人都对莉拉非常忌惮,同时带着崇拜和依赖,但是支撑这种混合情感的证据略显不足,通本看下来,莉拉的聪明是让人印象深刻,但是没有到了书里描写的那种程度,恐怕只有和她切身相处,才能通过气场、眼神等感受出来吧。

一开始,总以为mybrilliantfriend是指莉拉,毕竟她是那样神采不凡,但是直到第一部的最后,莉拉对莱农说了你才是我的天才女友,才发现莉拉在内心深处,唯一有几分忌惮、有一些包容的人,是莱农。莉拉的个性偏激而易怒,愤世嫉俗而咄咄逼人,可以说是毫不可爱,抛开三四十年代那不勒斯城区肮脏混乱的生活环境、家庭对她的压榨这些外部条件不谈,莉拉必须要尖酸刻薄、张牙舞爪,否则万万逃不过马尔切洛、米凯莱甚至斯特凡诺这些凶残男人的凌辱,但是她自身性格的缺陷也注定了她生活的不幸。她为了追求和尼诺在一起的刺激,不惜抛弃斯特凡诺,她虽然被斯特凡诺对马尔切洛的卑微态度惹恼,但是她的出轨也对丈夫斯特凡诺造成了伤害。莉拉抛弃了优渥的生活,毅然决然离开了婚姻,在昔日伊斯基亚岛上情夫尼诺的好友布鲁诺的香肠厂工作,作为被压榨的工人备尝疾苦。莉拉仿佛被诅咒了,自己永远得不到幸福,而被她攀附上的一切生灵,也都将不幸。环境造就了她的性格,她的性格又毁了她的人生。如果最后她的小女儿蒂娜没有失踪,她会不会和恩佐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事业蒸蒸日上(BasicSight)?家庭温馨富足?但是我却很难想象莉拉能够生活的那样稳定和平和,大儿子迷失了自我,而周围认识的人被杀的被杀、被捕的被捕,亲人相继离去,这些都会挑动她那极不稳定的神经,仅仅从我对生活狭隘的体验来看,我是无法忍受莉拉这样一个不定时的炸弹在我身边对我指手画脚。

莱农性格相对平和,甚至有些懦弱,在受到马尔切洛的攻击时毫无还手之力,但是她有自己的价值观,她没有莉拉天生的爪牙,于是就用知识和教育来武装自己,通过读书拼命逃离那个肮脏的城区,按道理说像她这样平民窟女孩儿不应该为了尼诺放弃婚姻和已经获得的社会阶级,不管是从道德还是利益平衡的考量,她都不应该离开丈夫彼得罗,尤其是以那样一个决绝的、不体面的方式离婚。但是女性主义的崛起、个人情感得到重视和对过去感情的沉沦让她在根本没有考虑后路的情况下,顺从了内心原始的、动物性的感觉,虽然后来情感上得到了背叛,事业上遭受了打击,但是她多年的教育和丰富的知识不会离她而去,至少自己可以活下去,甚至活得很体面。莱农太傻了,爱情值得这样奋不顾身拼上一切吗?或许我还没有体会到这样激烈的感情,这一块我就保留我的意见吧。

那不勒斯四部曲读后感二

理想,对埃莱娜和莉拉是模糊的。具体成为什么人对于这部小说是非常次要的东西。不会像《世纪三部曲》或者其他我看过的小说一样,作为读者的你也会期待主人公成为什么样的人。如果说改编成影视剧,我看剧本一定会提出人物的戏剧目的是什么?但摘这个里面没有,越反思,你会觉得作者一点也不在意最后埃莱娜和莉拉成为了什么人,她们也可以成为任何人,无关职位,无关社会意义的那种。

就是女性成长的过程,她只是一个过程。无论莉拉或者埃莱娜都无意成为一个具体的什么样的人。之前因为一些原因我放弃继续考研,有位研友问我为什么,我说因为找到了更具体的理想。

什么理想?相夫教子?我感觉到了被冒犯。倒不是我觉得相夫教子就不好,我觉得这也是一个很好的理想。但是,如果一个男性对男性,会说出这样的话吗?

之前一个在新闻传播考研辅导很有名的学长在群里说,我挺愿意当家庭主妇的,每天做做家务,看看言情小说就好了。

我温和地反驳了,然后一些男生替他说话,越说越让人觉得真是可笑。之前看美国第二位最高法院的女性法官的纪录片时一样,女性的配偶去世后,女性可以领取养育金,但男性的伴侣死去后不能一样。有次和网友看电影,他把他付电影票这事当成理所当然我也不喜欢。我不喜欢这种潜意识里的性别不公,男性女性一样。

不过我不了解男性,我很好奇,男性和女性在成长过程中的差异和同一性。

小说中,我看到了里面男性对莉拉的崇拜,特别是尼诺这个角色,这个对莉拉和埃莱娜都有巨大影响的男性。这一点我认为作家很有智慧。埃莱娜和莉拉是一体的,两个人都渴望得到他的爱情,这组关系确实有点像《七月与安生》。尼诺和其他角色比是非常具体而有形象的,他对父亲的憎恶可最后成为了和父亲一样的人,他对女性,特别是优秀女性的那种渴望,甚至赋予了这些女性一点神性的感觉。

我不敢瞎总结,但我觉得男性和女性对自己爱的伴侣有种很微妙的差异。我个人认为女孩会倾向把对方当王,当成父亲的感情。我想成为你喜欢的人。但男性会倾向把对方当神,有另一种不同的小心翼翼。

我瞎说的,也许明天看别的书又有不一样的感悟了。我们其实很少真正意义上去谈论这些,推书,推电影会给一个肤浅的总结,但很少有人,很难让读者去深入,去研究,去改变自己的生存困境。

我不是女权,我是维护性别平权,我支持性别差异带来的一些职场差异,但我反对性别歧视。模糊结果很容易让读者有模糊性。就像陈铭在奇葩说里说的,形容、夸奖别人要用结果,因为过程很有歧义。这是一个结果导向的社会,但文学里,我喜欢过程带来的歧义与模糊性。读后感这种模糊性给了女性角色在这本书中更大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小说里说,我们成为自己是因为那些让步。而我一直认为,我成为我是因为那些坚持。当然,两者不是对立的。

埃莱娜在第一本第二本里的成长的过程都离不开莉拉,她因为莉拉渴望学业的成功,她因为莉拉开始初恋,开始对性的探索,莉拉对她的正负影响造就了她。是她在自我和莉拉中的让步成就了自己,成为了这样最开始的状况,成为了小说家,在远离莉拉读大学的日子,她选择了很多,但给她了更多的是混沌,是迷茫。她选择尼诺,给了她巨大的痛苦。

我觉得,我和埃莱娜有很多相似的地方,在有些地方我不会像她那样选择,她也不会像我一样有不太好方向的选择。看埃莱娜大学部分,我最大的感触就是后悔在大学对哲学、政治、社会学缺乏认知和学习。我还是觉得那才是真正的大学生该做的事,不一定说积极探讨大的命运,但应该关注小人物在大潮流下的命运,去积极思考。虽然不见得有用,但不会有比这样一个热情、奔放、浪漫的,彻底的时刻了。

那样的白衣飘飘,那样的青春昂扬,那样去广泛接触世界,触碰,思考。这个部分在小说里只是泛泛而过,她去巴黎的时候,她参与到一些集会的时候。虽然不能两全,因为这样地放过才能让小说更小,更关注人物心理,这是这本小说最大的魅力。其实我好想看到这个部分哦,我觉得我自己的世界太窄了,太窄了,认识的,接触的,愤怒的都太少了。

我憎恶那句人间不值得,我憎恶有什么屁大的事说这话的人,那么把自我,把人生看得肤浅,看得轻薄。暂时到此为止,因为还有更多要学习的地方,要看一些的书来让我对这套书更深刻地解读。因为那些是我想问的问题,是我很想知道的,此刻,未来,不是为了答案的。

我想弄明白一些东西,弄明白一点点我自己,弄明白一点点就好了。

黑猫读后感心得体会(3)篇


黑猫读后感心得体会 第(1)篇

不知道编辑为什么以《黑猫》为书名,悬疑推理其实只是书中第一个故事《玛丽罗杰疑案》,其它几个故事主要从心理学的角度,对人性原罪和欲望挣扎的深刻反思,在故事《贝蕾妮丝》中爱伦坡所形容的,极有可能就是自己的心理情结,他这样说到:“我生病的时候读的书,大多是些不合逻辑、天马行空的书,所以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催发了我的偏执狂症状…库里欧的《广阔天国的神知》、圣奥古斯丁的《上帝之城》、特士良的《基督的肉身》…”,诸如此类包含哲学、宗教、神学的古老作品,成为爱伦坡诡异神秘、矛盾交织创作风格的灵感源泉。不过既然是当做推理小说来看,还是重点分析第一个故事,在《玛丽罗杰疑案》中,作者并没有从杜宾侦探现场破案侦查、多方调查取证等常规破案手段切入,而是用新颖巧妙的构思手法烘托出杜宾不落俗套的思维格局和科学缜密的逻辑推理能力,仅仅从多家媒体的报道以及一些客观事实,逐一推敲否定假象,顺藤摸瓜模拟还原出事实真相,到此故事已经结束,虽然未提及抓捕嫌疑人核实口供,读者也能感到事实如此,心服口服。案件的疑点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玛丽失踪三天,而河中发现的尸体“浸泡三天就浮尸不可能是玛丽”,《星报》断言尸体另有其人,杜宾分析后排除这种说法(78页),书中说到“其仅仅想通过几个时间点便整理出一条完整的事情发展链实在是非常片面和狭隘的”,既然破案是一门科学,而科学就是需要多种证据相互印证,“通过严密的推理不断增大概率”。第二个疑点是第一犯罪现场的复杂痕迹和杀人手法(25页),又有媒体捕风捉影,将犯罪行为强加给所谓的“德吕克太太旅馆的一群流氓”,杜宾分析后再次否定,多人杀一名女子不会出现撕破衣服打结捆绑尸体,并且费力拖拽尸体在灌木中产生痕迹,不会留下大量的犯罪证据,而且衣服、布条、帽子等证据是明显的刻意摆放,同时,独身女子前往偏远郊区被杀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最大,杜宾指出,“我们也常常感到生活中的真相往往让我们想不到,它不合常理,难以推断或预见,但是这些真相却在全部呈现之前通过很多貌似无关紧要的、完全没有联系的偶然因素给过我们提示,只有那些敏感的人才能提早有所准备,而这些所谓的偶然、机会、超出预料的事,其实完全能够和数学演算联系在一起,因此它们是能够被归纳到数学运算范畴中”。这段话是对第三个疑点的强烈暗示,“人们的直觉和自然形成的舆论有时候是靠不住的”,极少有媒体和人会注意到玛丽在死亡前神秘失踪过一周又再次出现,目击者称曾经看到玛丽和一个皮肤黝黑的人在一起,还有人称玛丽的未婚夫是海军军官,一个与玛丽关系密切、善于打水手结、与偷走抛尸船形象吻合的人。

黑猫读后感心得体会 第(2)篇

埃德加·爱伦·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19世纪美国诗人、小说家和文学评论家,美国浪漫主义思潮时期的重要成员。
记得很多年前就读了爱伦坡的作品,好像还是当时的畅销书。
这部短篇集中的第一部,应该是很典型的推理探案,并且没有很多其他风格作品中加入的一些非常规因素。之所以推荐,更多原因是作品中对于大众传媒言论和案件过程梳理的评论。对于做新闻的人来说,有所借鉴。
黑猫及其后的几部,很多是关于犯罪心理学的描述,其诗人的特质在小说中也有很明显的体现。而其浪漫主义的特质,竟然也能无痕得体现在作品中,比如美人与海军军官私奔,比如为了保存她最美好的部分而留下所有的牙齿。。。(想想都要毛骨悚然。)不过,后几部读来太理论了,作为一个没法和自己独处的人,敷衍了事地读了。[捂脸]

黑猫读后感心得体会 第(3)篇

黑猫固然不错,故事短而惊悚。

情约让人感伤,所谓的约会竟是双双殉情。

城市孤人让人体会到老人家单独的焦虑但突然就结束了,是因为见好就收,见不好快收吗?

第一章好啰嗦。最后一章压根儿没看就结束了。

剩下的一章,只记得三十二颗牙齿。

结论为有史以来看得最不耐烦的一本书。

天浴读后感心得体会(3)篇


        第一次看到严歌苓的作品,是在中学语文读本上,现在还记得名字和内容:《母亲的小鱼》。被她细腻笔触下的母亲为爱的坚守而默默感动,有一种温柔的痛苦。

        好的小说背后都是一个会讲故事的灵魂。接着看了电视剧《小姨多鹤》,电影《金陵十三钗》《归来》,书《扶桑》《陆犯焉识》。很好奇她为什么会对那些灰色的年代讲述地那么动人,仿佛有一颗子弹慢慢地击中心脏,然后无声地爆裂开来。从她讲述的故事里,也许会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因为她经历过,他的父母亲,爷爷辈的亲人亲身经历过。而她正好又是个对于这些陈年往事痴迷又好奇的情感敏感的人,能够感同身受。

         《天浴》原著可能没有李小璐电影中有脱光镜头更有知名度。悲剧是把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而老金和文文,是注定的悲剧。突然什么也不想说。

         最最揪心的是这本书里最后一篇《爱犬颗韧》。读的过程中颗韧这个出身悲惨的狗东西,几次都让我心高高地挂起,紧紧地缩成一团。一次,颗韧为了几十个人的性命豁出自己的性命往兵站跑,又饿又冷又缺氧,到了却功亏一篑,“死”在了铁丝网下。第二次,颗韧的初恋被折磨致死,在他面前断了气,他抓狂悲痛欲绝却只能决绝离开。第三次,颗韧被养育的人群殴,打伤之后被遗弃。他又伤又痛又累又饿,但还是一路跟着,尽管以他的狗脑想不明白这一切为什么会发生在他身上。但他还是不离不弃地跟着。远远地看着那群曾经粗暴地温柔对待过他的人,等待再次被接纳。虽然,这些人是恶魔,是天使。他的五个兄弟姐妹被他们剥皮食肉,而他也仅仅是因为那一丝任性一闪而过的悲悯而虎口脱身。他的老母亲因追逐带他走的车被另一辆车碾死在自己眼前。他的初恋被各种干涉阻挠,初恋情人也被他们折磨致死。小周救了被雪掩埋的他,他救了脱蹬的小周一命。他觉得自己是过来狗,帮助这些每天眉来眼去的小情侣交换“信物”,当起了月老。结果也因此挨一顿毒打被冷漠遗弃。

         可他就是不长记性。不知道他是否想过:我做错了什么,上天对我如此不公?不过他应该不会,因为他记好不记仇。他的经历放在人身上,如此血海深仇,早复仇玩命了。然而他不是人。

        最后一次,是他被缚住,等待司令员派来的人枪毙他。他孤零零地一个狗躺在院子里,挣不脱绳索,也挣不脱命运。压抑极了,结果事情出现了转机,本来以为可以被收粪的老人收养,逃过一劫。结果快要成功时人来了。在人们冲突中,他挣脱逃跑了。玩命跑,结果还是没跑过子弹和宿命。

       和“砰”的一声枪响一起结束的,是一个仅有一岁半狗龄的颗韧,和他鲜有欢乐、痛苦的狗生。

         颗韧,是藏语男子汉的意思。

云摸到草尖尖,草接穗了,草浪稠起来,一波拱一波的。简短精炼白描般的几句话却道出了草原大地的画面感,让人不由得想起呼伦贝尔大草原上那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广阔场面,同是描写草原,严歌苓的直白却更源于生活,更接近生活。最近迷上了严歌苓的作品,篇幅不长,篇篇让人回味,甚至荡气回肠,苦涩,酸楚,以致有种揪心的痛,又让人难以忘却。你咀嚼她的每一个字,品味她的每一句话,都让人有种悲怆,荒凉震撼之感。只有经历了那个慌乱迷茫的蛮荒时代才能写出如此生动凄楚的文字,也只有那些真正经历了那个特殊年代的军旅生活的人们才会忆起那带给她们的刻骨铭心的痛,我没有资格没有办法去经历,去看见,那个时代沉重的呼吸和脚步,只有通过严歌苓的文字去感受,去揣摩,走进她的内心世界。本以为天浴这本书是独篇,看过来才知道是有七个短篇组成,天浴是主打篇,但我更看好倒淌河,读完倒淌河后我真的潸然泪下了,一向被人看作不食人间烟火的冷冰无情的我,心却被感化了,融入了她的剧情,是什么?是阿尕那纯洁的炽烈的情及忠贞的刻骨铭心的爱打动了我,是何夏那文明与野蛮的残忍手段刺痛了阿尕以及我的心,阿尕没流泪,我却流泪了你到天边去/  我到海边去/你变成了鸟/我变成了鱼/我们永远不在相遇。当何夏与阿尕成为了两条无法相交的平行线时,何夏才真正的明白他对阿尕的爱已渗入骨髓,何夏偷走了少女潮湿的心,却被阿尕带走了滚烫的灵魂。严歌苓用了独特的双线并行的片段式写法,没太看懂感觉有些杂乱,曾一度放弃读下去的勇气,可又觉得读不懂自己好没面子,一种不服输的意识驱使我又耐下性子重读一遍,终于明白了看来这种写法正是严歌苓写作的独特之处。也正是吸引人   感动人的绝妙之处。

抛开年代背景不谈

这是一本揭露普遍人性丑陋面的小说集

包括一个中篇,六个短篇,都不错

个人以为最好的还是那部中篇,倒淌河

不知是否和其生活经历有关

貌似严歌苓的小说里经常粗线这样的设定

父亲是劳改政治犯,女儿在文工团

老囚、陆犯焉识、芳华,都是如此

人性本善

但如同有光就有暗

大部分人性格中都潜藏着

世俗、功利、虚荣、阴暗的一面

只是有人能控制住自己不被蒙蔽

有人却在生活的磨砺中迷失了自己

又想起了尼采的那句话

人其实和树是一样的

越是扎根地底深处的黑暗

越要心向高处的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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