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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终人在读后感1000字

夏日终曲(电影《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原著) 读后感(3)篇。

开卷有益,闲暇时读一本好书,添一份雅趣,长一份才智,享一份快乐。书中蕴含着许多人类的智慧及思想,尤其是那些经典书籍作品。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其实最好的阅读收获,是将心得写成读后感分享给周边的人,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小编特别为你收集的“夏日终曲(电影《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原著) 读后感(3)篇”,供你阅读参考,并请收藏本页面!

最初爱上你的日子,手足无措,期望与失望胡乱交织。我在脑海里演练了一百次如何与你斡旋,到头来只是换来又一个无眠的夜。我感觉有点不公平,你来去如风,自由不羁,而我,就像个独守深闺的怨妇,每一秒都望向你可能出没的那个方向,我怕你出现又怕你不出现,我怕你看我又怕你不看我。我开始泥足深陷,爱让我反复无常,神经兮兮。那年夏天,我用尽了全力,想要吸引你、得到你,可是为什么我越爱你,就越无力?爱啊,大概真的是、让人瘫软的东西。我是不是该承认,我和你的故事,90%都是我一个人的臆想,只是在接近尾声的10%,也就是那个夏天行将结束之时,它才开始真实发生。而你知道,我从来就是被动的,所以谢谢你,在就快要来不及的最后一刻,没有让我变成那个100%的妄想症患者。我的爱,我的青春,我的纵身一跃,永远留给了你,留给了那个夏日。我不是没有奢望过:奢望那个夏天永不结束,奢望你永不离去,奢望音乐无限循环下去……n我对着炉火默默流泪,突然地失去一个人,和慢慢的失去一个人,谁又比谁更难受呢?n但是爸爸说:“我不羡慕痛苦本身,但我羡慕你会痛。”n爸爸还说;“如果感到痛苦,就去抚慰,如果有火焰,不要扑灭,也不要残忍地对待。当退缩让我们整夜难眠时,它可能就会是个非常糟糕的选择。为了不要有感觉而不去感觉,多么浪费啊!”n谢谢爸爸。我想,他很可能从一开始就感知和看到了我为你神魂颠倒的一切,然而直到你离开之后,他才跟我说了这些。所以,我生命中那10%无与伦比的炽烈之爱,藏着爸爸无声而坚定的默许。三十年后,你早已有家有口,我们终于再次相见。好吧,无论我们如何上演云淡风轻,也请原谅我在离别那一刻,又变回到那个炎炎夏日里的痴情少年:我想请你像那年所做的一样,看着我的脸,与我四目相视,以你的名字呼唤我。嗯,有朝一日请想我。好吗?n没有别的了。

虽然是一本关于同性恋题材的小说。但看到最后你会忽略性别,理解到爱的本质和那种失去的痛苦。闷热难以忘怀的夏日,承载了超越性别的爱恋。个人认为小说后半部分比较精彩以及小说中Eilo父亲对Eilo说的那段话,感触颇深,同性如此,异性也是如此。附上原文Eilo父亲说的话:n“从你的角度来说,如果感到痛苦,就去抚慰,如果有火焰,不要扑灭,也不要残忍的对待。当退缩让我们整夜难眠时,它可能就会是个非常糟糕的选择,但眼见别人在我们愿意被遗忘以前先忘了我们,也好不到哪里去。为了以远超我们所需的速度被疗愈,我们从自己身上剥夺了太多的东西,以致不到三十岁就枯竭了。每次重新开始一段感情,我们能付出的东西就会变得更少。为了不要有感觉而不去感觉,多么浪费啊!”n“我们的心灵和身体是绝无仅有的。许多人活的好像自己有两个人生,一个是模型,另一个是成品,甚至还有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版本。但你只有一个人生,而在你终于领悟以前,你的心已疲倦了。至于你的身体,总有一天没有人要再看它,更没有人愿意接近。现在的我觉得很遗憾。我不羡慕痛苦本身。但我羡慕你会痛。”n

断断续续看了三天了,途中也去B站看过点电影片段。本以为只是偶然相遇,然后在一起,最后只留下艾利奥深深的刻骨的回忆与留恋。到文章最后一节,才知道奥利弗原来是艾利奥亲自选来的,着实让人惊叹。大抵好多感情都是始于颜值(个人喜欢的样子),那一撇,足够让你记忆一生。

毕业到现在工作很多年了,但初高中时期的那一簇簇的热烈依然让我记忆犹新。说不上那些是不是感情,但就是刻骨铭心。每个眼神,每个动作,都像是发生在昨天一样。

人都是情感动物,在遇见让你心跳加速,呼吸几近停止的那个人,或许只是远远的对你一笑,就能让你忘却时间流逝。或许就是对方的一个眼神,空气凝固,也让你瞬间语无伦次。比起现在找人结婚生子的“标准”而言,很怀念当时那种纯真而热烈的期盼,我不要你用多大的代价来回应我,或许只是一个眼神,一抹笑意。

再回到文中,想惊叹文中写那些羞羞小事儿的文字,读的人脸红心跳,却又甜而不腻。不得赞叹,作者的功力之深。[害羞]

如果以后电影会上映,我还是想去看看那个让艾利奥魂牵梦萦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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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版原著:滚蛋吧!肿瘤君 读后感(3)篇


电影版原著:滚蛋吧!肿瘤君 读后感 第(1)篇

24 【滚蛋吧!小情绪】

比癌症更顽强的是她的意志,比漫画更动人的是她的心态。~王小山

要记住,

爱与被爱是这个世界上

最重要的事情。

我愿用微笑,

为你赶走这个世界的阴霾……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

能与人说的又只有二三,

剩下的你就

让它们滚蛋!

~熊顿

读后感:先是看了熊顿的《熟女养成记》顺其自然的想看看她最有名气的漫画作品,甚至拍成了电影~白百何+吴彦祖主演。之前看过她的演讲视频,印象为坚持,演讲语言有力度,乐观,保持微笑的女孩,虽然已经过去了好几年,依然有这样对她的初步印象。

今天一边看她的漫画,一边想象她在生活中的样子,状态,态度,更加突出还是她乐观积极的心态面对病魔。

电影没有去看,我想大部分女生应该是一边看一边哭吧,有的甚至看了好几遍,有的地方也让人苦笑不得,通过漫画也可以看出熊顿的性格其实是很受欢迎的那种,大大咧咧,没心没肺,敢作敢为,而又有才华的女子,身边不缺乏同好之人,好友,闺蜜。这部漫画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不仅仅是她面对病魔的心态,更多的是她的朋友对她的不离不弃,那份友谊也是当今浮躁,真假难辨的社会难得可贵的友谊。一边细心照料熊顿,时不时吐槽,小“嫌弃”她,但来自朋友们的那份关爱,牵挂,对她画漫画的支持,是令人感动的,尤其是番外篇朋友们的那些真实感想,例如有位说,有了高兴的事情立马想要分享或者吐槽给熊顿,然而却反应过来微信没有了回复,才发现人已经离去了,但她们的内心一直觉得她似乎并没有离开过。也看出熊顿在朋友心中的位置和她人品的魅力。

我在想,如果是自己病了,能有多少人真的在乎?留在你身边照料,或者,家人可以做到吧。还是那句话,身体是自己的,请好好珍惜,爱护它。

思考: 谈癌色变的社会,普通初步认为跟心情,情绪很有关系,或者饮食,熬夜,我在想熊顿的性格这么好,属于直爽的人,有那么铁的朋友,关爱她的家人,那么年轻,怎么就突然长了肿瘤,或许是对她的得病过程和原因不是很清楚,存在这样的疑惑。重点是这样的病越来越常见,普通,近的会出现在身边的人,所以爱自己多一点,小情绪少一点,多在乎自己,少在意他人,多为自己而活,不为他人而活。想通了,心就开明了。

当然!良心的生活习惯,规律的作息,合理的饮食,愉悦的心情,三两好友,善待自己。就这样吧!

电影版原著:滚蛋吧!肿瘤君 读后感 第(2)篇

高二还是高三,已经记不清了,当时先看的电影,记得当时还没有白百何的黑料,她在我记忆里,从‘黄小仙儿’走来,成为了‘熊顿’…当时看她演的熊顿,我觉得怎么可能会有这么乐观的女孩纸!面对肿瘤粲然一笑,还能开开玩笑,与朋友小闹。今天看完这本书,抛开其他因素,我 觉得白百何演的熊顿,还原度很高也很精彩。

吴彦祖依旧那么有魅力那么有演技那么赏心悦目…一直以来明明可以靠脸却靠才华的典范(花痴脸),没看过书时,我以为梁医生和熊顿真的有情愫,而彦祖欧巴演的让我又觉得俩人没有那种恋人的感觉…我一度怀疑怎么回事儿,看了书才知道,梁医生只是熊顿的花痴对象啦,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才正常啦…

聊回本书。我不知道熊顿之前,我真的没见过也没听说过一个患有肿瘤的女孩子可以这么坚强这么乐观这么无所谓,即使相信了,也会觉得只是电影效果,然而,知道了熊顿这个人,才原谅了自己无知。总有人就是那么魅力四射,乐观无敌,让你佩服的。

看着她用诙谐的语言写着旁人看来那么痛苦的经历,我愈发的对这个女孩子感到敬佩。也许在只有一个人的夜里,熊顿也有过伤心和难过,但是想到父母和朋友,想到这些人在自己生命里给予自己的温暖和爱,熊顿就有了动力,成为那个活力满满的熊顿了吧。

可是,熊顿你知道嘛?你的到来,就是一道光,充满了给人爱的力量。愿天堂的你不用遭受病痛的折磨,再也不会疼了…

电影版原著:滚蛋吧!肿瘤君 读后感 第(3)篇

当人生面对生与死,如果是我,我做不到如熊顿这般乐观勇敢。可能我会因为恐惧提前倒下,或脾气暴躁,或孤僻自卑,或时而乐观时而消沉,等待时间一点一点结束自己的生命。面对死亡,熊顿没有恐慌,没有坐立不安,而是怀着一颗勇敢的心去灼热自己。通过自己与自己的对话,慰藉自己,放松自己,也温暖担心她的每一个人。“我愿用微笑,为你赶走这个世界的阴霾……”简单温暖;“要记住,爱与被爱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朴实暖心;死,只是一个结果,怎么活着才是最重要的。经历过、爱过、坚强过、战胜过自己,有过这些过程,才算没有白活过呢。

面对生与死,愿我学会从容。

地狱:电影《但丁密码》原著读后感300字(3)篇


地狱:电影《但丁密码》原著读后感300字 第(1)篇

《地狱》是美国作家丹·布朗继《达芬奇密码》后又一部被改编成电影的小说,小说仍然讲述了哈佛大学符号学家罗伯特·兰登卷入一场惊天阴谋最后解开谜题化解了危机的故事。这是一部通篇充斥着浓浓美国大片风格的故事,全篇不会太过烧脑,但满满的都是套路,好人变成反派,反派变成好人的桥段在小说中比比皆是,相比于《达芬奇密码》,这本《地狱》的故事显然更加商业化。小说开篇就讲述了罗伯特·兰登因枪击而住院,并丧失了数天的记忆,还没等他缓过神来,在医院里又被刺猬头女杀手追杀,幸运的罗伯特在女医生西恩娜·布鲁克斯的帮助下顺利逃脱,开始了一边解谜,一边逃亡的旅程。在罗伯特仅剩的记忆里,总是三番五次浮现出一副骇人的画面:他看见但丁《神曲》中描写的黑暗的地狱景象、黑死病时期的鸟喙面具以及一个银发女子不断对他发出提醒,于是他决定,从但丁入手,为寻找这几天失去的记忆,也为了弄明白自己为什么被追杀。事实上,这一切都起源于一个精神不正常的反派。大Boss贝特朗·佐布里斯特是一位狂热的遗传学研究者,他就像希特勒一样希望实现人类种族的净化,不过所用的方法不是大屠杀,而是改变人类的基因。只可惜,人口的大幅度增长让他难以实现这个目的,于是这个反派创造了一种能够让世界人口急剧减少的病毒,希望就像曾经的黑死病一样,利用瘟疫迅速杀死一部分人。巧的是,贝特朗恰好是个但丁迷,他找到了一个只要给钱就能为你做任何事的组织,制造了一系列线索,最后将病毒藏在了世界的某个角落。只不过,他没等到病毒释放,就被世界卫生组织追得跳楼自杀,死前委托那个组织在之后的某一天里向全球范围内播放一组具有煽动性的录像,当然,录像的内容,就是他藏在世界角落里的病毒。于是罗伯特·兰登开启了与时间赛跑的旅程,通过录像得知,贝特朗的病毒藏在某种可溶性的塑料之中,而塑料溶解的日期,就是视频发布的日期,他必须赶在病毒释放前找到它并将它销毁。丹·布朗的小说特点就是结合了众多艺术品、建筑与历史,这篇《地狱》也不例外,罗伯特·兰登辗转了很多国家,研究了很多艺术品,躲避了很多追杀,终于顺利破解了贝特朗留下的线索,得知病毒就藏在伊斯坦布尔的一座地下蓄水池中。而此刻,剧情却大反转,原本跟随他出生入死的女医生西恩娜实际上却是大Boss的情人,她的目的只是利用罗伯特去寻找病毒的所在地,而二人一直躲避的杀手组织恰恰是为了保护罗伯特而存在。惊讶不已的罗伯特见到了幻境中反复出现的那个银发女子——世界卫生组织的总干事辛斯基,于是所有的线索串在一起,罗伯特本人、贝特朗曾经托付的组织与世界卫生组织三组人马共同出发,前往伊斯坦布尔拯救世界。可想而知,结局当然是美好的,但在过程中却出现了小纰漏。病毒已经在他们来之前释放出去,并向全世界范围内蔓延,不过好在此时西恩娜良心发现,好意提醒罗伯特,大Boss所制造的病毒并非瘟疫,只是能够让人们失去生育能力。于是科学家们着手分析大Boss的病毒,并最终找到了破解的方法。小说的结局与传统的美国大片极为相似,主角们拯救了世界后决定各回各家,于是在机场互相道别,顺便感慨万千一下。这本厚厚的小说以各种符号、艺术品、宗教见长,也算是在这个俗套至极的故事中增加了一些小亮点。事实上之所以会读丹·布朗,并不是因为他文章中蕴含的浓厚的文化气息,也并不是他能够将这些结合在流行小说中,实现雅俗共赏。能够促使我读下去并且赞叹不已的,是作者强大的叙事功底。丹·布朗是极少数译成外语仍然能够让人体会到精湛文笔的流行小说作者,他的文笔是美国强大的影视剧作下的典型代表,剧情结构紧凑,人物的动作、表情与对话都刻画到极致,每每读到他写的故事,都会让人佩服他将细节完善得无懈可击的能力。这样的文笔尽管少了些灵性,但是十分具有技术含量,抛开小说的某些漏洞不谈(比如说大Boss实在是太矫情了,放病毒就放病毒,为毛非要制造悬念),小说的每个篇章都十分值得玩味,如果你想要从事流行写作,我强烈建议参考书目里增加一本丹·布朗,他的写作手法可以堪称教科书。微博@木本缺一n公众号:壹本笔记

地狱:电影《但丁密码》原著读后感300字 第(2)篇

当一个物种没有节制地繁衍生息,有没有可能无穷无尽地发展下去?抑或会因为自身强盛的生命力而走向灭绝的道路?指数级的暴增对任何一种物种来讲都不是一种好事,当一切失衡,自然界还会允许这种无休止的递增吗?当科学发展到足以了无声息地控制人类的繁衍能力,选择接受这种技术是一种伟大理性还是伦理败坏呢?我从来不怀疑丹·布朗小说的精彩,这次也依旧让人惊心动魄,而且提出的问题是我们早晚将面对的,虽然残忍但是值得。


这个故事里的反转也是足以让读者目不暇接,不过最后的结局里少了那些起伏不定,给人的感觉更像是一个休止符延长的回音,一切看似已经停顿,一切又好像没有停止。



地狱:电影《但丁密码》原著读后感300字 第(3)篇

从最开始的昏昏欲睡到后面的惊喜连连,还是很喜欢这本书。但是我真真的觉得如果去了内容中的占了很大一块的旅行指南,就不用花费这好几天的时间阅读理解想象他了,毕竟整本书里对于兰登来说不过两天。 本来一口气读完最为畅快,只是穿插的宗教、艺术、史诗般的背景还是有些晦涩,但是这些却也吸引人想去了解,这个世界真的太让人着迷。 本书也是一种对神曲的别样致敬吧,以之为线索,同时展开几条线,烟雾重重又相互衔接,紧张的随着兰登险象环生的解密,意外连连却又在意料之中,最后以繁星呼应,开放式结尾让人百看不厌欲罢不能。人口过剩真的是一个很大的不能“否认”问题,作者对此思考有寓教于乐的感觉,而从鸣谢看出,为了写好这本书,真实有据,作者又是旅游又是探讨学习,这并不容易,毕竟繁星没有那么容易摘取。

我的前半生(尊龙主演电影《末代皇帝》原著)读后感500字(3)篇


溥仪可能是唯一一位为自己作传的皇帝,印象中对清末到建国初的这段历史很模糊,似乎只有军阀割据和漫长的战争,但从未了解过顶层政治环境,溥仪作为大清逊帝,经历王朝覆灭、民国兴衰、伪满殖民统治、日寇投降、被俘苏联及新中国的思想改造、最终以第四届全国政协委员身份辞世。称号从“皇帝”到“阁下”再到“老溥”,实在让人唏嘘...虽曾犯下滔天罪行,但又着实可怜,一生无父母疼爱,存在意义只是一个象征和工具,幼年只想做一个快乐的孩子,可却被迫按在皇位上,待到其真正想作为一位帝王时,却只能是一个符号象征。民国当局废除《清皇室优待条件》后,被迫匆忙离宫逃往天津,7年间不断寻求前朝遗老、各路军阀、别国军政的支持谋求复辟,慌不择路被骗走大量财产,孙殿英盗清东陵而未受当局任何惩处算是个转折点,自此溥仪与民国政府决裂,被日本关东军扶上“皇位”,成为伪满洲国的傀儡皇帝,从此东北地区便被日军国主义进行殖民统治十余年之久,大批同胞被杀害、大量资源被掠夺,读到这段时会很压抑,影视作品中再艺术化的演绎也不及血淋淋事实的分毫。二战结束后,溥仪及其家人被苏联俘虏关押五年,直至东京审判结束建国初期才被接回国内,至此其坎坷起落的前半生终于画上句号。后面在抚顺战犯监狱的生活用其自己的话来说是开始“做人”的过程,其中描写10年思想改造的过程还是非常翔实的,读起来也很有味道,有人觉得其“真诚”的悔过内容是被我党逼着写的,但读完感觉是历经数度大起大落后的一种淡然,所以更愿意相信这是真心的。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让我对“皇帝”这个概念有了更深的认知,以往对皇帝的认知都是位于神坛之上的天选之人。在动荡的清末、硝烟的民国直至和平时期的新中国,这位皇帝的状态都有着不同的变化,他也是一个普通人,也会被不同的环境带来不同的影响。从前半生被命运推着走的没有灵魂的傀儡到后半生后被宽恕改造有而尊严活着的公民,虽然真正的自由来得晚了些,但对其自身来说,他还是获得了解脱。

前半生,前半本书,都是很好的。

不知道能不能作为史料,起码作为谈资,这本书是足够的。经常见到文章怀念民国,怀念那个自由、奔放的年代,这本书,从另一个角度,阐述了民国的另一面。有人为自由而奔波,也有人为复辟而苦心经营。光明与灰暗并存,正直伟岸与蝇营狗苟同在,才是那个时代的真实。

从全书来看,溥仪是孤独的,从开始到最后,一直都是孤独的。三岁登极,之后的几十年,虽然自己在小范围里拥有至高地位,但也一直都是被人利用的工具,身边的人,少有愿意坦诚相待,赤诚之辈少见,夹藏私心的鼠辈常在。到了离开紫禁城,在天津、在长春的若干年,这种情况并没有任何改变。前半本书,讲到日本投降,这种情绪一直萦绕书中。

到了后半本,讲的是劳教改造的事情,不谈也罢。

溥仪真正的自由,也许是特赦以后,在北京相对平淡的度过的几年,也许在这个阶段,身边才有了一些愿意说实话、能说实话的人吧。

(推荐《末代皇帝》这部电影,看这本书也是因为这部电影。电影里面的情感要比书中含蓄而强烈。电影比较长,看起来会相对枯燥,但绝不会有书中的不适感的)

通篇读下来,真实度很高。

1.王朝末期,个人无法阻挡大势,中国历史上从没有王朝末期时能续命的,都是改朝换代。

2.改朝换代时末代皇帝大多没啥好下场,能像汉献帝,刘禅一样终老的历史上大概就这三个人了,溥仪也算命好了。

3.去东北搞伪满,从单纯的利益角度看是溥仪的最优解,当时东北的灾难即使没有溥仪大概率一样出现。

4.溥仪的一生都是被人利用的一生,书中的所有角色基本都是有各自的利益考量在利用溥仪,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当然利用是相互的。也许年老的溥仪早已看透了这点。

5.书中少有的厚道人,可能是溥仪的乳母和溥仪的岳父荣源了,荣源一直陪在溥仪身边,服侍他知道死亡,而在溥仪的书中也没有对此人的过多评价。

6.教育的重要性,溥仪小时候的教育环境,实在太差了。看来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教育环境下,差距很大。

别相信任何人(电影《在我入睡前》原著) 读后感(3)篇


假如明天你醒来,发现自己不再年轻了,头发有些花白,眼角出现了皱纹,镜子里的那个人陌生而又熟悉。

现在,去抱抱你的爱人,然后拿起手机,给父母一个电话,告诉他们你有多爱他们,还有,别忘了,多对身边的朋友笑一笑。

——Ding.10/08

呃……中途确实有弃读的想法,但还是坚持看完了。

出轨的女人,

爱到畸形病态的情人,

跟老公上床的闺蜜,

跟闺蜜睡诺诺的枕边人,

好了,不要相信任何人,

包括你自己。[微笑脸] 

没有如此急迫的想要一口气读完一本书,从书名开始《别相信任何人》就让我感觉到不安和恐惧,带着这种感觉进入故事,跟随着女主从零碎的片段中找回自我(这里说的太过轻巧了)。当女主发现自己的失忆症并非由简单的事故引起,当发现自己的过往并不像丈夫说的简单纯粹,甚至怀疑自己是否患有妄想症,到底该相信谁?还是谁也不信?只能信任自己却又没办法做出判断。挺过这种无助和绝望,一步步追寻逼近真相却又发现无法求救和逃脱险些丧命…虐心的遭遇!

面对女主的困境,多少人会低头会言弃?不再寻找记忆?越发现真相越危险,还是假装不知道?大部分普通人的生活都太过平淡安逸和顺畅,但我们可以通过阅读,将情感注入故事情节中,对主人公的遭遇感同身受,这样可以丰富我们精神和强化内心。

有时候虐虐心,才能更深切的感受到心脏的跳动!体验活着真好的感觉!

妈阁是座城(同名电影原著)读后感(3)篇


这是第二遍了。第一次在2017年读完的,囫囵吞枣毫无味道。在电影要上映的前一周开始第二遍,细细读来,仿佛在照镜子,书中女主角的犹豫与坚决、善心与黑暗、爱与恨、柔暖与冷漠、期望与绝望、哭与笑都和自己大同小异,都是这回事那个理。两年了,回头看看那个23岁的自己,成熟中的那点幼稚现在正一点点被复制的日子馋食。书中那些关于人心的描写,用到自己的经历上,就是这么回事。

妈阁是座城,能让人赢了又输,输了又赢,一进去有可能就再也出不来了,彻彻底底变成了一个段凯文。段凯文利用梅的善意,骗了她两次,输光了所有,包括一个用了半生建立起来的完整家庭、庞大的企业、名誉、人格,还有人身自由,后半生身在监狱度过,心却一迷荡在妈阁。那个当初在各个赌桌前流连忘返的段总,最后因为骨子里那股“不服输”劲用错了地方,再也无法东山再起。老史也是个赌徒,但是老史是个“浪子回头”的赌徒,一败涂地后,最后回到了小小和儿子的身边。老史欠了上亿的债,却没有输掉对梅的承诺,黑心冷血的老史为了还梅的债才变得黑心冷血,光凭这一点,老史就没输光,没输得彻底。卢晋桐在梅离开后才痛改前非,再也不进赌场。他把心爱的梅输掉后,欠的债不比死掉的爱情重要,在平凡的生活中狠狠怀念死掉的爱情,起码他没输光,最后还有儿子陪伴度过人生的五六年。

这些人都是赌徒,梅晓鸥何尝不是一个赌徒?阿祖梅大榕的赌性顺着血流进她的身体里。她的赌客赌钱,她赌人性人品人格,赌感情,对儿子的,对老史的,赌信任,对段凯文的信任。赌客十赌九输,她也一样,输光了。段凯文欠赌债不还,还骗了他两次,输了信任;好不容易把老史拉回来,老史在小有名气后,还是回到了妻儿的身边;把儿子送到病危五六年才彻底死掉的卢晋桐身边更是一场豪赌,和儿子十几年的感情,被生病的卢晋桐赢走了大半。所以到最后她在细雨中看什么都带泪。

最后的结局就在异国的一场细雨落幕。用女主角的角度描写了一个个赌徒的模样和结局。严歌苓平凡行字之间写满了人性的味道,人物形象是雕塑不是一幅画,是一条缓涓的溪,是能感受到的。平凡的语言里充满了感情,讽刺、暧昧、嘲笑、不屑、怀疑、不舍和悲欢离合都如此丰满,不枉此次温故。

还是不要接触赌了,不管赌什么,都会输的!

……拜读!好、很……等等词语都无法形容她笔杆子的神奇,很好奇作家对人物性格构图是如何形成的。她十分擅长对情绪的描述,用了把结局留给读者思考决定的手法,对人性贪婪刻划得入木三分,也对爱情的莫名状描述得有声有色。如果用通俗的话作剧情介绍,那就是一苦淒的女子,以报复为口实,作了叠码仔,在复杂社会中百转回肠,遇上各款渣男,最后喜欢上了一渣赌徒,又劝其从良,又放手其回归家庭,又……反正作者不戏耍下读者的话,小说就成了教科书了[偷笑]

人为利死,尤其是得来全不费工夫的利,这就成了赌的由头。人为情伤,尤其是无需负责的情,这也是她一直被小三的由头。男男女女的事情,在空间伸展开来,就是一幕幕的人间烟火。大富大贵当然好,小小市民也有自己的生活味道,财应努力争取,实在的努力赚,至少那样的钱安心;感情要谈,但靠谱有责任的情感,才能实现好感与好命的转化,至少那样的感情长久。

世上套路多,作者也用了好几个,要钱,要情的前提都是先得自己要自己,自律,自控,自觉!

愿岁月静好,且行且珍惜!

这本书是一本拿起来就放不下的书,记忆中严歌苓的故事都属于这种浓墨重彩的类型,好像一盘川菜,一边辣的你咂舌,一边却又无法停止。看着段凯文的堕落真的唏嘘不已,人一旦进入了上瘾状态,就变成了兽,所有的美好伪装迅速脱下,一切都不重要也不受控制了。我在想人为什么会上瘾。因为人也是人而已,就像饥饿的狮子遇见羊,人是要承认在某些考验人性的事情上,人就是会明明白白的体现人性。史奇澜最后从赌桌上站起来了,但那又如何,我认为他的内心仍旧种着那颗小树,说不定什么时候一浇灌还是会复苏。所以最坚固的还是第一道防线,不要去种那棵树,这要比种了树后不让他生长容易得多。但如果你已经种了那棵树之后,如何控制如何把它拔除,我就不知道了。太难,就好像我明明有很重要的事做,却偏要把这本书看完,偏要把这个书评写完一样。好在,读完一本书就像赌徒输光了所有的钱一样,不得不停止了n

麻雀(原著小说) 读后感(3)篇


麻雀(原著小说) 读后感 第(1)篇

信念的力量n苏格拉底说过,世界上最快乐的事,莫过于为理想而奋斗。使人站起来的不是双脚,而是理想、信念和意志。我们都是国家的子民,没有了国家就没有了我们,为祖国而战、为人们而战,为了最后的胜利而战,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我们歌颂烈士,更应该缅怀战斗中默默无闻甚至没有留下名字的革命者。阅读的时候惊讶于作者文笔的简练干脆也很享受于留白的畅想,这类文字不需要煽情,我们就已经处处动情,每一个人物有血有肉,感受到他们的豪情,感受到他们的坚定。苏响是一个特别的革命者,她是偶然加入组织的,没有像别人那样举手宣誓,也没有入党,但是她很坚决,毅然的为了革命远离了孩子,为了革命委屈自己的爱情,为了革命放弃自己的家庭,乱世中容不得悲伤,梅娘、陈曼丽丽。。。她们那一个不是如此?她们都不是个例,而是很多战斗的女革命者的缩影。我曾经问过自己,如果有一天发生了战争,国家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会为了国家去死,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吗?一直以来我敬仰活下来的英雄却最佩服死去的烈士。要牺牲多少人才能换来胜利,换来他们看不见摸不到享不来的和平!和平久了,人们的信念也磨平了,希望更多人记得这些誓词!n日本帝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死敌!他要亡我国家,灭我种族!杀害我们父母兄弟,奸淫我们母亲姊妹,烧我们的庄稼房屋,毁我们的耕具牲口!为了民族,为了国家,为了同胞,为了子孙,我们只有抗战到底!------《八路军出师抗日誓词》

麻雀(原著小说) 读后感 第(2)篇

我是一个看剧很挑剔很任性的人,能坚持追的剧不多。麻雀第一集的时候,特别反感傻白甜的李小男,导致我放弃了深爱的李易峰直接弃剧(主要还是峰峰演了好几部我深爱的角色)。后来无意中知道李小男是陈深上线医生,我才去补追的李小男剪辑片段,觉得阚清子演得太赞了。那段她穿着红色连衣裙拿着酒杯在灯光下含泪对陈深说的那段:可是不管我说什么,你都假装听不懂。真让人泪目。在没有看到她结局的那个周末去补了麻雀小说,很短,但至少书里,徐碧城没有白痴到令我发指的地步,而深男Cp绝对一站到底。小说的最后陈深对皮皮说:你娘叫李大男(我认为是根据她是李小男的姐姐陈深自己编的名字)而皮皮问他,你的另一个名字是什么?陈深说:我叫病人。小说没有求婚那一段,电视剧有点扯,但是陈深戴着的围巾和他说有个女演员很喜欢周旋无不在说明着:我曾深爱着你,但我以为,那不是爱。

麻雀(原著小说) 读后感 第(3)篇

我向来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中国人的

然而战火纷飞,难以立足,生存愈发艰难

对苏三省这类即使对心爱的人也以残酷方式痛下杀手的人

难以接受,难以理解

所幸,肩负使命的战士成为这时代最光辉的印记

小说情节波澜不如电视剧,但好歹不拖泥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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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觉得看电视剧是浪费时间,但是却有感于它传播的强大

好友二三,皆因麻雀其人究竟是谁聊得欢快

家人相遇,也因弟弟极喜爱剧中主角的智慧和言行颇觉有趣

或许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种投资

价值观未必一致成就动机未必一致的人也能因此找到沟通的方式

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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