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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余华读后感600字

《月光落在左手上:余秀华诗集》读后感_600字。

当我们通过努力终于做到了博览群书,心中的知识便会融汇贯通形成自己的认识,读书很重要,读一本好书更重要,而经典的书籍作品就是人们最适合读的书籍。我们读了作品以后,心中常有许多感想,面对作品里的情节、人物,我们需要从相关的角度去分析它。我们如何去领会作品的内函呢?小编特别编辑了“《月光落在左手上:余秀华诗集》读后感_600字”,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月光落在左手上:余秀华诗集》读后感600字

相比太阳,我更喜欢月光。

余秀华的文字,细腻到能震撼心灵。诗里时常用到白的意象,你会有那个画面,不难感同身受。

在我身体里也有一列火车里,她写道:

我身体里的火车从来不会错轨

所以允许大雪,风暴,泥石流,和荒谬

在木桶里,她描述了一个女人的一生:

最初,她也以杨柳的风姿摇摆人生的河岸

被折,被制成桶,小小巧巧的,开始装风月

桃花,儿女情长,和一个带着酒意的承诺

儿女装进来,哭声装进来,药装进来

她的腰身渐渐粗了,漆一天天掉落

斑驳呈现

而生活,依然滴水不漏

她是唯一被生活选中的那一只桶

在荒漠里,她写道: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

它又一次动了凡心

在2014里,她写道:

如果十月安慰我,就允许五月烫伤我

时光落在村庄里,我不过是义无反顾地捧着

如捧一块玉

身边响起的都是瓦碎之音

在生活的细节在远方回光照我里,她写道:

年轻的人啊,把自行车骑得飞快

他却故意拖延了几个时辰才敲响本身就虚掩的

一扇门

在而夜晚里,她写道:

秋天到了这个时候,万物噤声

如果心里还有喧哗,就是一匹初愈的红马

它的去向让人悲伤。

一年四季,我最喜欢秋。

在风吹里,她写道:

但你还是你

有我一喊就心颤的名字

她说诗歌对她来说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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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分享:《月光落在左手上》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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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落在左手上》读后感【篇一】

余秀华的诗,读这几首就够了

余秀华的走红表面上是一种诗歌现象,但本质上是一种传播现象,正因为这种现象的消费本质,导致了余秀华的诗歌被误读,其文学性被忽略。

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自媒体时代的来临,为纪传色彩浓厚的作品的传播创造了条件,其中一些处境艰难的女作家尤其引人注目,她们敢于用文字述说生活的艰难,抒发个人的不幸,引发了大众的同情与共鸣。大众关注的是她们本人,而她们的作品则被忽略,被误读,余秀华的诗歌也许就是被误读、被歪曲最严重的。

《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是余秀华的成名作,却未必是她的代表作。许多人因这首诗而认识余秀华,但也有不少人因这首诗而拒绝余秀华。本文就是要在余秀华现象潮水过后,细数一下她的诗歌有多少值得回味和欣赏的东西,她诗歌中的文学成分有多少。

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

身体的病痛、生活的不幸既是人间的苦难,也是人生的馈赠。面对这种馈赠,多数人宁愿把自己变得粗糙无感去回避,唯有诗人以一颗善感的诗心去接受。余秀华是善感的,她的诗歌绝大部分取材于家乡横店村,写自己简单的乡村生活,写个体生命的体验感受。她善于在日常生活的琐事中写出了属于她的生命感受。阳光、云彩、麦地这些普通的景物,常常被她翻出前人未发之新意。

赞美诗

这宁静的冬天

阳光好的日子,会觉得还可以活很久

甚至可以活出喜悦

黄昏在拉长,我喜欢这温柔的时辰

喜欢一群麻雀儿无端落在屋脊上

又旋转着飞开

小小的翅膀扇动淡黄的光线

如同一个女人为了一个久远的事物

的战栗

经过了那么多灰心丧气的日子

麻雀还在飞,我还在搬弄旧书

玫瑰还有蕾

一朵云如一辆邮车

好消息从一个地方搬运到另一个地方

仿佛低下头看了看我

《赞美诗》应属余秀华的代表作之一。这首诗是对冬日夕阳的赞美之诗,也是对未来希望的渴望之诗,是对心灵进行自我慰藉的温暖之诗。余秀华对阳光是敏感的,“阳光好的日子,会觉得还可以活很久/甚至可以活出喜悦”,在另一首诗中她写道:“阳光好的时候就把自己放进去,像放一块陈皮”,这种语言是一种掏心掏肺的神来之笔,说不清是什么技法,但它就是能道出了你胸中欲吐之块垒。而“一朵云如一辆邮车”,搬运着好消息,这种想象也令人眼前一亮。

再看这首:

下午,摔了一跤

提竹篮过田沟的时候,我摔了下去

一篮草也摔了下去

当然,一把镰刀也摔下去了

鞋子挂在了荆棘上,挂在荆棘上的

还有一条白丝巾

轻便好携带的白丝巾,我总预备着弄伤了手

好包扎

但10年过去,它还那么白

赠我白丝巾的人不知去了哪里

我摔在田沟里的时候想起这些,睁开眼睛

云白得浩浩荡荡

散落一地的草绿得浩浩荡荡

这首诗的标题也许应该叫《白丝巾》更有诗意一点,但把白丝巾放进了一次“摔跤”来写,写出了身世之感,从而把诗意由简单的相思拓展到了更深沉更宽广的空间。结尾那两个“浩浩荡荡”令意境顿时开阔起来。

坐了很久,两块云还没有合拢

余秀华的诗歌结构多数不工整,甚至比较松散,但也有一些有一定章法。她有一些诗喜欢重复使用几个关键词,或一两个句子,形成跳跃中的节点,比如:

站在屋顶上的女人

这是下午,一群水鸟白在微风里的下午

一水芦苇提心吊胆在飘零前的下午

一只喜鹊站在白杨树上的下午

一个橘子遗忘在枝头的下午

这是一个女人的下午,站在屋顶上

看微光浮动的下午

她看见大路上的人来来往往

没有人看见她

她听见他们大声地或小声交谈

没有人知道她听见

她计算着一个人从人群里走出来对她挥手

没有人知道她在计算

在她生活了一辈子的村庄里

她又一次觉得

与天空这么近

一个单调沉寂的午后,一个女人在屋顶孤独远眺,最后一节“与天空这么近”的潜台司其实是“离村庄这么远”,这个离群索居的女人与这个村庄里是多么格格不入!本诗就体现了使用关键词联结的特点,使诗意在跳跃中又保持了文气上的连贯。类似的诗还有《横店村的下午》、《九月,月正高》等。

《风吹草低,吹不低草的荒》开头一句“坐了很久,两块云还没有合拢”,最后一节再来一句“一直到最后,两块云也没有合拢”,写出了那种内心的寂寞与荒凉,这是通过句子的重复来支撑起诗歌的结构。

一只麻雀儿衔着天空的蓝穿过

余秀华有两首诗写得特别优美,显示了她的创作潜力。如:

风吹

黄昏里,喇叭花都闭合了。星空的蓝皱褶在一起

暗红的心幽深,疼痛,但是醒着。

它敞开过呼唤,以异族语言

风里絮语很多,都是它热爱过的。

它举着慢慢爬上来的蜗牛

给它清晰的路径

“哦,我们都喜欢这光,虽然转瞬即逝

但你还是你

有我一喊就心颤的名字”

余秀华的一些诗标题起得过于随意,比如这首,如果标题为《喇叭花》就容易理解了。余秀华对色彩的感受和用法在诗人中是独树一帜的,色彩于她既是形容词,又是名词甚至动词,既可以是定语,也可以是主语,这些色彩的运用令人耳目一新。本诗中“星空的蓝皱褶在一起”这是当主语用的,前文出现过的“云白得浩浩荡荡/散落一地的草绿得浩浩荡荡”及“一群水鸟白在微风里的下午”,这是色彩当动词用。

以下这首也应属余秀华的代表作,最能体现她的诗歌才华:

麦子黄了

首先是我家门口的麦子黄了,然后是横店

然后是江汉平原

在月光里静默的麦子,它们之间轻微的摩擦

就是人间万物在相爱了

如何在如此的浩荡里,找到一粒白

住进去?

深夜,看见父亲背着月亮吸烟

—那个生长过万顷麦子的脊背越来越窄了

父亲啊,你的幸福是一层褐色的麦子皮

痛苦是纯白的麦子心

我很满意在这里降落

如一只麻雀儿衔着天空的蓝穿过

麦子黄了,“它们之间轻微的摩擦就象人间万物在相爱”,而余秀华希望在“如此的浩荡里,找到一粒白住进去”。这是关于孤独的独一无二的表达,与那首《站在屋顶上的女人》要表达的感觉是相似的。在这首诗里出现了黄、褐、白、蓝四种颜色,给人强烈的画面感和视觉冲击,词语的用法也非常新颖。

《月光落在左手上》读后感【篇二】

我只有一个愿望:生命静好,余生平安在春天的列车上有人为我让座不是因为我摇晃的身体

比起余秀华的诗歌,很多人的对于她的印象是报纸媒体上大肆宣扬的脑瘫患者,破旧的门房,一张板凳,她坐在那里,虽然安静,却因为疾病的原因,让人难以忘却对于她的第一印象。

相比健全人来说,她是不幸的,被疾病痛苦困扰,而对于普通人来说,她是幸福的,王小波说人该有一个诗意的世界,尼采也曾说,一个人知道自己想要的生活,才足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我比较喜欢她自己的说法,在最后的篇章里,她说我不知道诗歌是什么,一切都是自然流淌的东西,不过经由一颗赤子之心,变成了摇摇晃晃的人行走在这摇晃世间的一根拐杖。

拐杖比所谓的诗意生活,理想目标,更为务实,它像是一位在家种地的农村妇女所说,说的那么踏实,可以让你想象随意在田间地头里,找了一根废弃的木头,就能够支撑起摇晃的身子,走向回家的路,她可以笃笃的敲着地面,也可以用它撵去狂吠的狗,回到家里,拐杖和柴禾放一块,一放也就是一辈子。

她的诗歌是她的拐杖,让她在世间,在疾病的痛苦之中,找到了内心所属的东西,乡村中的一切事物,平淡无常,甚至是枯燥乏味,顶着烈日做一些农活,这些要变成文字,或者诗歌,必须经过的是一颗单纯丰富的心灵,还有对于世界中美好事物的发现。

每个人都要需要找到自己与这个世界相处的方式,通过努力在这一方式中找到自己的意义,这样才不至于在纷乱平淡的生活种丧失生活的希望,所以会有木匠,诗人,画家,工作者等等,这些通过技艺支撑着自己,并且在技艺中不断磨炼自己,提升自己的人,找到了我与世界契合的方式,当它专注时,一门心思放在一样事物时,拐杖也就消失不见了,他凭借自己的身体——站立。

《月光落在左手上》读后感【篇三】

暑假,在盛夏苍郁茂盛的树影窗下看完了这本诗集。

看过很多噱头,关于脑瘫诗人的标榜成了吸引眼球的便捷途径。看她的诗,使我惊讶的是并没有众人皆说的油烟气,而是有很多小孩子眼里的美丽,跟顾城的风格有几分相像。

一定有云朵落在水里面了,被一条鱼喝进去了

不能说喜欢她的作品,也不能说毫无撼动。

发现她的诗中经常出现白,不是那种幼白,像梨花尖上那抹跳动的白色,而是很沉重、孤寂、萧索的白。

\月亮那么白。除了白,它无事可做多少人被白到骨头里\

又如

\白,不是一种色彩。而是一种姿态每一年,如期而至的突兀:存在即为表达反正是绚烂,反正是到来反正是背负慢慢凋残的孤独:耀眼的孤独义无反顾的孤独那些喷薄的力从何而来?它不屑于月光它任何时候都在打开,是的,它把自己打开打得疼疼得叫不出来从它根部往上运行的火,从一片叶上跌落的水还有万物看它的眼神这些都是白色的\

每个诗人对万事万物都有这不同的解读,这些意象、句篇有些像浮云一样无知无觉的飘过,而有些像惊雷闪电劈的你一刻觉醒。这大概就是共鸣共契。

唯一能确定的是,她曾经装下了一条河流水草,几条鱼,几场大风制造的漩涡还有一条船,和那个妖女昼夜不息的歌声中午,在河边捶衣服的时候她不再看河水里的倒影。也不再猜想几千年前河流上源那个腰肢纤细的女人怎样把两个王朝装在她的左右口袋里在这么热的中午,她如何让自己袖口生香呢最初,她也以杨柳的风姿摇摆人生的河岸被折,被制成桶,小小巧巧的,开始装风月桃花,儿女情长,和一个带着酒意的承诺儿女装进来,哭声装进来,药装进来她的腰身渐渐粗了,漆一天天掉落斑驳呈现而生活,依然滴水不漏她是唯一被生活选中的那一只桶。

在她少见的几首写丈夫的诗里,她自己似乎是一个传统的、保守的女人,你会以为她生性羞涩,不擅长撩汉。

那就大错特错。她酒量好,豪爽,跟谁都能称兄道弟地喝酒;然而她作为女性的娇俏,和她的酒量一样惊人。

她拿着自己的诗集读诗时,导演范俭在一边架着摄像机拍她,她调皮地咯咯笑:“下面读一首给范俭的诗——《今夜我特别想你》。”范俭摇头,说她没个正形;

诗歌研讨会结束时,坐在她旁边的沉河说,“我很荣幸今天跟主角坐在一起。”她马上勾人地回应:“我很幸福今天跟你坐在一起。”沉河笑:“别打情骂俏。”

如此大胆,带着一点点无谓的轻佻。如果她是个美貌的女人,既会撩人,又会写诗,也知进退,懂情趣,不知道会让多少男人失了魂。

“一个女人一辈子没有得到过爱情,是很失败的。”

“那你觉得自己失败吗?”

“我一直很失败啊。切肤之爱和灵魂之爱,我至今没有体验过。”

我不能象她们一样,穿上高跟鞋,在明媚的阳光里读书

我只能在泥土里爬行

——《我始终不能象她们一样去爱》

她没能象正常人一样去爱,却用诗句,勾走了世上所有人的心。

因为她如玉,纯粹安好,就算有辛辣的裂缝横生,她依然是玉,必将被人所珍爱。

《月光落在左手上》读后感【篇四】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现代诗歌,与我之前读那些成行的短诗迥然不同。说起选择她的诗的缘故,还是在一遍文章里看见了她说起写出一首诗的根点――当我某个时候写到这些内容的时候,那一定是它们触动了,温暖了我,或者让我真正伤心了,担心了。这与我的高中第一位语文老师教给我的是一样,老师给我们讲解了诗歌之后,教我们如何去写,随后布置了写诗的家庭作业,虽然那并不是我第一次尝试这个体裁,但写得仍然不尽人意。

余秀华的这本诗集《月光落在左手上》收录的诗总共137首,有关于亲情,爱情,生活的困难,自己的感悟等,暂不说语言的艺术和力量,单是对细节的扩大以及出其不意的想象就足够吸引人了。而诗的很多内容却是无法让人感同身受的。残缺的身体,饱满的灵魂,用铿锵有力的文字呈现出来,是那么的坚强那么不屈。

我不想投机取巧的生活,写诗/它们踩在我身上,总是让我疼,气喘吁吁/当然死亡也是一件投机取巧的事情

月光把一切白的事物都照黑了:白的霜,白的时辰,白的骨头

他听不清楚一个脑瘫人口齿不清的表白/那么多人经过春天,那么多花在打开/他猜不出我在说什么/但是,每个春天我都会唱歌/歌声在风里摇曳的样子,忧伤又甜蜜

每次都是这样,她被她的男人打得遍体鳞伤/她就躲进树洞,画一幅画

你举起刀子,我不闪躲。山可穷水可尽/谁不是撒泼无奈耗尽一生,谁不是前半生端着/后半生就端不住

我相信他和别人的都是爱情,唯独我,不是

我还是吓了一跳。瞬间泪流满面。/满怀哀戚,我绕过去。满怀哀戚,我又回来/多少日子,沉默压着沉默

而诗歌是什么呢,我不知道,也说不出来,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一个人摇摇晃晃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

《月光落在左手上》读后感【篇五】

余秀华的诗,纯净,是一种可以触及的疼痛。有时像是一块粗糙的石头,生活不断的摩擦其上,碎屑落的满地,令人心疼。在那个名叫横店的小小村庄,田埂上走过那个摇摇晃晃的身影,将诗歌化作一根拐杖,伴随着她行走在摇摇晃晃的人间。余秀华谈起诗歌,来自于自身无奈的选择,身体的残疾只能让她寻找最简单的表达——诗歌,字数最少,但却是一种独特的表达,可以让她在那个寂静如沙的环境里去寻找到一种快乐与平静,即便有时生活是血泪俱下,但只要有了诗歌,便会抚平她的伤口,治愈不平的思绪。

《月光落在左手上》读后感【篇六】

与生俱来的疾病给余秀华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生活上的不便、精神上的压力。请理解一个4岁前只能爬行的孩子的内心,请理解一个写字时要用双手使尽浑身力气才能完成的孩子的内心,请理解一个成年后动作迟缓变形的成人的内心,这些造成的内心痛苦是我们平常人所无法想像的。

然而,幸运的是,余秀华没有拿自己的病体陷入无休止的哀怨。她逐渐接受了自己的命运,她说:说到命运,那就是注定的,你拿什么抗争?我这是先天性疾病,一出生就有,这形成了一个人的常态而不是病态。我觉得我这样的病都是带着先天性属性,也就是命运,这就是说我早早就认命了,既然认命,就没有什么反抗了。也正是因为这个疾病给了余秀华更多的时间用来阅读和思考,用来感受自然和生活。自然而然的,诗歌便走入了余秀华的生活。“当我最初想用文字表达自己的时候,我选择了诗歌。因为我是脑瘫,一个字写出来是非常吃力的,它要我用最大的力气保持身体平衡,左手压住右腕,才能把一个字扭扭曲曲地写出来。在所有的文体里,诗歌是字数最少的一个,所以这也是水到渠成的一件事情。”而她豁达开朗的精神在诗歌中体现的淋漓精致,从她的诗中收获的更多是这个世界的美好,而这份精神也是我们该学习敬佩的。

渔民已渡,晚钟正鸣,大家晚安!

余华活着读后感600字


【第1篇】

“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余华——题记

在大学期间就经朋友介绍看了根据《活着》改编的同名电影,葛优和巩利主演的,深有感触。最近才有机会读到原著,竟然带给了我更大的震撼!

这是一部血泪写就的文章,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人间一切惨剧,从腰缠万贯到倾家荡产,并气死了自己的父亲;从一个游手好闲的富家子弟变为每日为三餐奔忙的穷苦农民;明白了要珍惜妻子儿女时,却被拉去当了壮丁;好不容易回到家,母亲也不在人世,女儿却变得又聋又哑,又不得不面对生存的压力;儿子刚懂事,却被医生抽干了血而死(中年丧子);为女儿找到了一个很好的伴侣,她却在生孩子时大出血而死,留下了一个刚出生婴儿;接着妻子生病而亡,女婿搬运时被压死,仅剩爷孙俩相依为命;外孙却因为吃豆子被撑死!

我很佩服福贵,我佩服他的坚忍,因为他还活着,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他的一生是不幸的,活着就是一种苦难,人生大抵如此,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痛苦悲伤却是漫长的,很少有人因为一件开心的事快乐一个月,而很多人会因为一件事伤悲一年。

福贵曾经拥有他当时想拥有的财富、地位和女人,他没有珍惜,他失去了这一切,但他却得到了爱,他拥有他的母亲对他无私的爱,拥有他的妻子对他忠贞不二,拥有他的孩子、女婿对他的尊敬和孝顺,而正因为他拥有并珍惜这些,他经受了怎样的打击?!是什么给了他活着的勇气?我没有答案。我在思考,在探索!也许这里面包含了生命的意义,题目太大,我不能给出一个完美的答案,生命因为存在而有意义,活着就有意义,可能福贵经过这些遭遇后,活着的意义就是活着!我发现我几乎不能用语言表达出我的感想,或许我不该在看完《活着》后写什么读后感,我还要继续思索。

不管发生什么,也不为什么,好好活着!

【第2篇】

这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悲惨得让人的心一痛再痛,你不自觉地就会想:人为什么活着?人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为快乐?为追求?还是为什么?

年少时总为月缺花残而伤感,也不时追问:人为什么活着?随着年龄的增长,随着阅历的加深,繁琐的工作、平淡的生活让我习惯,也似乎让我麻木了,从此也不再思考这个问题。当读到余华的《活着》时,这个问题又现脑海,突然顿悟,人活着,只为活着,仅此而已。

主人公经历了一生的灾难,所有的亲人离他而去,他所拥有的也只有活着了。他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面对春生,这个昔日患难与共的朋友,今日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仇人,他选择了埋葬仇恨,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和福贵相比,我们现在的生活岂止用“幸福”二字来描绘,但生活有时总不能一帆风顺,也会有许多的困难和挫折,有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想想福贵,他经历了无尽的灾难却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们是否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们无法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们却可以通过对福贵人生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不要再问活着是为什么,活着,就是因为活着。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

余华兄弟读后感600字


在几年前的一个暑假,我天天泡在书店,偶然发现了一本厚重的黑色硬壳封皮的书,出于无聊和好奇,我把它买回了家。

从那天起,我读了它很多遍,直到现在我仍然深陷在它的魔力下。《兄弟》是余华时隔七年再次发表的又一部长篇小说,很多人会认为小说描写的太露骨、粗糙,甚至还有些庸俗,与作者的前期作品《活着》相差甚远。但我觉得,这本书是值得细细品味的,正如余华先生自己在后记写的,小说写的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万象众生的时代,从中可以窥见万生众相。

《兄弟》上部基调完全不同于下部基调,上部幼年的兄弟用他们孩童的眼睛和还未长大的身躯探看着和经历着最痛苦的日子,所有美好都是下一秒悲痛的铺垫,其实整个上部也是下部的铺垫。在上部里宋刚和李光头之间纯洁的孩童亲情仿佛坚不可摧,他们一起经历了短暂的美好时光,父亲的悲惨事故,母亲的含辛茹苦,刚成年的两人相互扶持。就连这种亲情也只是大一点的铺垫而已。

后一部就是现在的故事,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万象众生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在这个故事中,李光头凭借自己天生的商业头脑当上了福利厂的厂长,创业失败后又在破烂里闯出一番新天地。卖了垃圾西装,赚了钱又开始投资房地产,商场,洗浴中心,成了百万富翁。而宋刚为了给妻子林红更好的生活,跟着江湖骗子周游到各地推销小产品,在这期间宋刚忍受着莫大的耻辱和身体的病痛,可当他再回到刘镇时,没有日夜思念的妻子,只有乡里邻居的议论声和行人同情的眼神,知道了自己最爱的女人和自己最好的兄弟发生的事,最后选择了卧轨自杀。

欧洲四百年经历的时代,中国只用了四十年。宋刚和李光头就是连接这两个时代的纽带,他们的生活在裂变中裂变,他们的悲喜在爆发中爆发,他们的命运和这两个一样天翻地覆,最终自食其果。几年过去了,这部享有国际盛誉的小说,仍然值得大家深思。(王颖)

余华《活着》读后感600字


上周从同事那边拿过来的这本书就一直在看着,之前刷抖音的时候看到过这本书电视剧的片段,最后是一个老人在夕阳落日下牵着一只老牛。

看了这个视频以后我决定去看下这本书的电视剧,电视剧的名字叫《福贵》讲述了关于这个老人的一生,当时的感触觉得福贵是一个知足的人,她和家珍都很乐观向上,他们的人生态度是给我最大的影响。

然而看了《活着》这本书,福贵因祸得福,龙二替他死了,这是他的福,被抓去当壮丁最后错过了母亲的后事这个虽然值得同情,但是他还是完好无损的回来了,最后与家珍和俩个孩子团聚了,这也是他的福。

紧接着有庆因为替县长的夫人献血而死,凤霞因为生苦根而死,二喜在工地上因施工而死,还有最后家珍因为生命中的希望消失而离开,最后是苦根因为发烧生病福贵给他吃黄豆被噎死,这些在人间短暂活着的人都离开了,并且都是一个人送走了,就是福贵。

福贵就是给我的感觉不愿意多生事端,也没有什么鸿鹄之志,只愿意安安稳稳的活着一生,他在文中有句话:不争不抢的活着,就很满足。而且这本书也正是反应当时那个年代,解放初期人民群众面临的各种苦难,我也问过那辈人的记忆,当时饿死的人特别多,这些都很正常,我又想了一下,福贵他们家的悲惨也是当时社会面临的悲惨,只不过是把他们家放大了。

通过这个现实主义的小说讲述了中国解放前后的样子,而福贵作为这个小说的主人公,遇到这些平常人都很难遇到的打击,他并没有退缩而是永远往前看,不抱怨不逃避,只要还有活着的一线希望,他永远活着。

《摇摇晃晃的人间(余秀华诗选)》读后感_1600字


《摇摇晃晃的人间(余秀华诗选)》读后感1600字

如果给你寄一本书,我不会寄给你诗歌,我要给你一本关于植物,关于庄稼的。告诉你稻子和稗子的区别,告诉你一颗稗子提醒吊胆的春天。---余秀华

知道余秀华,是因为看了央视的《朗读者》。当她摇摇晃晃的读完了那首《给你》,那一刹那我被感动了,心里某块最柔软的地方,发生了好久没有的震颤。于是我开始读她的诗,读完了她发表的三本。当然她还在继续写。我虽然看的书不多,但我认为能给人带来思考,带来共鸣的就是一本好书。无关乎文体,无关乎风格,更无关乎她的性别地位社会价值。余秀华的诗就是,她的诗直白,纯粹,直击人心,毫无做作和夸张。她把自己的生命经历写成了诗,令人不忍卒读。她以疼痛取悦这个人世,因先天脑瘫,她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地方。我们写字随便写千字长文,于她来讲写一个字都很吃力,她需要用很大的力气保持身体平衡,并用最大力气让左手压住右手手腕,才能一个字歪歪扭扭的写出来。她说:于我而言,只有在写诗歌的时候,我才是完整的,安静的,快乐的。董卿评价说:她用最摇晃的步伐写出最坚定的诗句,这些诗句像阳光透过了水晶,折射出她的灵魂和光芒,她不惧怕命运的不公带给她的伤害,选择在诗歌里释放自己。

我们一直从小开始被灌输写作时的文体,格式,用句子的方法技巧,如何写能得高分,却忘了一篇好的文字最重要的是心灵共鸣。正如余秀华所说:她从来不想诗歌应该写什么,怎么写,当她为个人生活着急时,她不会关心社会,更不会关心人类。当她某个时候写到某些内容时,那一定是它们触动了,温暖了她,或者真正让她伤心了,担心了。她甚至说:她不知道诗歌是什么,只不过是情绪在跳跃,或沉潜,不过是当心灵发出呼唤的时候,它以赤子的姿势到来,不过是摇摇晃晃的人间走动的时候,它充当了一根拐杖。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文字所传达的力量,而不是矫揉造作,无病呻吟,忘我意淫所产生的烂篇。

诗人沈睿说:余秀华是中国的艾米丽狄金森,她的诗歌是纯粹的诗歌,是生命的诗歌,而不是写出来的充满装饰的盛宴或家宴,而是语言的流星雨,灿烂得你目瞪口呆,感情的深度打中你,让你的心疼痛。个人挺喜欢这个评价。余秀华因为诗火了,可能以前的她没人知道,只是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唯一的不同是会写诗。现在的她红遍世界,她的诗得奖无数,但她说这不是她的生活,她坦然接受这一切,但并不会改变她写诗的初衷。如果因此而变了,或者带着有色眼镜看她的,就是不懂诗的人。她被认为继海子以后中国现代诗影响最大的人,她被推上神坛。她在《海子,你在说什么》里写到“我窃取你的一个短句,徒劳地安慰我世尘的不安,二十年后你呀,离题千里!”这或许是她对海子最好的致敬。

她虽然红了,但她说“不要以为你读完我的诗就好像懂我,我内心依然孤独”。是的,我们总会对某事某人妄加判断,以为知道一点东西就可以了解一个人。所以才有了那句“我爱你远比我懂你简单的多得多”。还有即使是最好的催眠师,催眠你,企图进入你的内心,但只要你内心不想让他知道,他就永远不会知道。因此我们永远不要随随便便对一个人说我懂你,那是多么的自大无知。读余秀华的诗,不用懂她为什么写,什么环境下写,只需用心读,一样会被打动。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当我们浮躁了,看看余秀华的诗,也许可以让你的心沉静下来。(附我最喜欢的一首)

不再游戏,不再发疯地跑到你楼下。

不再被江边的一只水鸟无端惊起,对夕阳的               光

也不再七拐八弯地描述。

风起的时候,我们习惯把裙子和思想一同按下

下楼慢了,开电视慢了,对明天的计划 。

小心慎重。

流云过了,流水也过了

当然,流言蜚语也跌到了低处

哦,你有斑驳之容,也有华美之姿 。

院子里的一棵树也有大片荫凉 ,

我们都老了 ,

我依然说我爱你 ,

哦,这是多少年的深思熟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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