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链》主要讲的是一个天生丽质,却爱慕虚荣的女人玛蒂尔德,因家境贫寒,只能嫁给一个普通的小职员。她不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现状,整天向往贵族生活。终于有一个机会,可以和丈夫一起去参加一个贵族的舞会,为了展示自己,用丈夫积攒了好久买枪的钱买了件漂亮裙子,却买不起首饰,于是找到她贵妇朋友借了一串钻石项链,去参加舞会,舞会上非常引人注目,出尽风头。不幸的是舞会结束后项链却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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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蒂尔德,为了赔偿价值不菲的项链,整整十年节衣缩食,辛苦劳作还清了债务。一个舞会上的风光无限,换来的却是十年的艰辛劳作。
十年后,当满身疲惫,略显苍老的玛蒂尔德,再次见到她的贵妇朋友时,却得知项链是假的。命运真的很捉弄人,生活真的变幻莫测。一串项链使她在舞会上风光无限,却也断送了她的一生。她变了,贫穷不仅改变了她的容颜,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她的精神,艰辛的劳动,把她的不切实际的幻想从云端拉回到地面,出现了一个新的玛蒂尔德。
如果那串项链没丢,她的命运又如何呢?生活充满变数,你的一生很可能会因为一个微小的东西而断送,因为不切实际的幻想而痛苦,当然有时也会让你在绝境中看到希望!所以,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脚踏实地的生活吧!
人的感情总是令人迷失自己,甚至改变自己的一生。其实环境是人为缔造的,而个人对环境的看法是主观的,对人生价值的认识也是主观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以事物美观而喜,亦不因生活贫穷而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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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链》这个故事中的主角玛蒂尔德,便是一个为贪慕虚荣而招祸的典型。假如她不去借项链,假如没有弄丢,假如……她仍会迷人,但造化弄人,一次误会让她把十年青春都提前消耗掉了。
一个人只要有追求荣誉的欲望,就不可能没有虚荣心。我们若是自我反省一下,就会发现,自己平素恐怕都或多或少因虚荣心的驱使而说过一些可笑的话,做过一些可笑的事。只是有的言行无伤大雅,有的言行令人生厌,有的言行不仅未能博得虚荣,反而招辱、惹祸罢了。托尔斯泰说:“没有虚荣心的人生几乎是不可能的。”此言确为至理,因为人人都有追求荣誉的欲望。
尽管人们都懂得虚荣是表面的荣誉,但很少有人能不为虚荣所动。在日常生活中,一个羡慕的眼神会使我们神舒心悦,一句大而无当的恭维会使我们眉开眼笑,一句言过其实的赞美会使我们沾沾自喜,一个毫无实质意义的头衔会使我们引以为荣……许多虚荣心强的人在得不到虚荣的甘霖滋润时,便会想方设法谋取虚荣:有的人每有来客便要出示他与名人的合影;有的人常常津津乐道他曾与某显要共进晚餐;有的人则爱不厌其烦地向别人介绍他的富贵亲戚……
总之,那些人若是靠自己的品质和业绩无法赢得荣誉,便要借那些碰巧和自己有过点头之交、擦肩之缘的名流显贵,以及拐了八道弯的亲戚来为自己增光添彩。但是,毛姆曾云:“靠着能向朋友谈起你认识的名人而获得的荣誉,只能证明你自己是无足轻重。”看来,借他人之光虽然可以赢得一点儿虚荣,却并不能因此增加自己的分量。
《项链》这篇小说告诫了很多整日生活在幻想里而没有付出实际劳动,只想借他人之光赢得一点虚荣的人们:要么努力奋斗,开辟美好的未来;要么安贫乐道。想入非非,不切实际只能付出惨重的代价。
萨特说存在就是本质,我一直对这一点耿耿于怀,就像学生屈服于老师的解说之中,但内心的疑窦总是会在不经意间,在火车站这个困倦的午后,在博尔赫斯的《但丁九篇》中,被勾出来。
斯蒂文森在《伦理研究》中说,一本书中的人物由言词构成。这使我想到关于本质这种东西,好像具有不同的承载物。书中的人物,自然是只生活在言词里,它的本质由言词决定,而“我们”则不同。我们生活的世界远比言词要复杂得多,这种复杂一方面丰富了,另一方面也掩盖了我们的本质。
直接说说我的想法吧,我觉得人的本质与“这个”世界一点关系都没有。现在的学习语境非常功利,好像学习就是为了让我们在这个世界里生活得更好,可是我觉得,学习,是为了挖掘自己的“本质”,它不是向外(向这个世界)的,而是向内的,如同挖出泥土深处的暖玉,那才是能被称为“我”的东西。
如果我们过度看中“时代精神”(荣格语),过度向外,就会选择那些外向的辅料来填充自己的本质,就像一个拔河的人,拼劲全力想把本质拉回到自己这边,可是本质的绳子却越来越短。
相反的,如果专注于“深层精神”,我们不需要什么辅料,我们只需要一把类似于萨特或尼采的撬,静静挖掘。村上春树曾不止一次描写主人公静坐在黑不透风的深井之中,穿越了现实和非现实的界限,这不是玄幻意义上的非现实,而是我作为存在的坚硬内核,类似于哲学家对于科学的批判。
但丁在《地狱篇》里写乌戈利诺的四个子孙希望他拿回他们的皮肉,历史上的乌戈利诺到底有没有吃他的儿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但丁希望“不希望我们这样想,但希望我们这样猜”,那种摇摆的暧昧的双重性构成了乌戈利诺的本质。“我们都倾向于形式可以脱离本质”,博尔赫斯说。
莫迪亚诺《暗店街》读后感_高中读后感800字作文
“黄昏时分,一个小女孩跟随她的母亲从海滩上回家。她以为还想再玩,就莫名其妙的哭了起来。她离去了。她已经拐过街角,而我们的生命不也正是象孩子的这种忧伤一样,会很快地在暮色中消失吗?”
你也在读《暗店街》。
“我们的生命不也正是象这孩子的这种忧伤一样,会很快在暮色中消失吗?”。
就是这句话,在你文字里看见的时候,觉得非常的熟悉。摸索到隔壁房间门后的书架上(搬过来,就一直没装灯),借着打火机的一点亮,翻开《暗店街》的最后一页,果然是书尾的最后一句话。
《暗店街》,一个网友跑遍无锡全城的书店,才从一个小店的角落里找到,手上这本书,淘自师大外的旧书店,仅仅十一万六千字,却是一读再读。
莫迪亚诺的风格和村上有异曲同工之处,纤细、淡雅,如下午时候投射在西墙上淡灰色的树影,摇曳令人目眩,消逝无声无形——《暗店街》,真的是一本心境老时、苍凉时,在极至的寂寞里展页徐读的书。
喜欢手上这本旧书封面的颜色,淡的紫色。
我们因何而忧伤?
因为生命的无常变化,因为想要把握的抓在手里的美好总是轻易的被断送,被掠夺,而始作俑者或许正是我们自己,当我们明白的时候,一切已经再也回不来。
在暗夜街里,处处充斥着这样的情绪,每一个人,每一个场所和时空,无论怎么切换和割裂,总是孤单的。所有的人正象孩子手中的气球,被流光逐渐的充满,逐渐的膨胀,孩子抓不住手中的气球,于是它们飘散开去,融进茫茫的暮色。
他穷尽自己的后半生,走遍世界的每个角落,只是为了寻找来时的方向,在已逝的时光里捕获线索和片段,拼凑被遗忘的自己。当一切逐渐了然于胸,他发现自己置身于暗店街上,在黄昏里,除了手上捏着的破旧用来记录线索和通讯方式的笔记本、除了颦眉而泣的旧时女子的照片,一切已经消逝。
天渐渐的暗下来,黑暗从窗子里摸进房间然后慢慢渗透到房子里边去,我没有开灯,仿佛置身在暗店街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认识我或者记得我,我点着一支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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