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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成为一个好老师读后感

刻意练习如何成为一个高手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一个人难以忘记的,往往是他/她观看过的一些影片,人的思维不是静止的,观看作品的过程中思维也在不断跳跃。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观后感。很多人都是在写观后感的过程获得成长。如何在写的观后感时把自己的真实感悟写出来呢?小编现在向你推荐刻意练习如何成为一个高手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欢迎学习和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刻意练习:如何成为一个高手》是一部美国公认的联系书籍,由道格莱莫夫、艾丽卡伍尔韦和凯蒂叶兹共同著作,书中主要讲述了42种刻意练习的方法,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有一定的帮助。小编这里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生活中很多人发表自己的见解时,经常喜欢评论性的见解,但是对解决问题不起任何作用,其实是很招人讨厌的,等于花时间精力只听到了一大推正确的废话嘛,所以我们在发表自己的见解时,一定要先自我提醒下,自己的见解对别人来说,是否能解决问题?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反思,就是我说的这些话是不是一些正确的废话?

大道理谁都懂,但是老板想要听的是能实际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袖手旁观地发表还有一点,大部分的文科生的思维都有点天马行空,其实更应该学会理性的逻辑思维。

刻意练习这个概念现在已经被大家熟知了,但是很多人对这个概念的理解可能仅仅是认为重复练习1万个小时就可以了,事实上,有规划地、有效率地练习才是正确的练习。

听完这节课,我重新认识到什么是套路了,哈哈,第一种套路,是从事这一行的前辈再实际工作中总结出来的,对工作非常有帮助的实践经验,所以,我们从事任何行业,都要跟行家学习这些宝贵的套路,可以避免走弯路,避免掉坑。可能很多人会说,自己的身边没有这样的牛人专家,没有这方面的资源,但是在互联网时代,我们可以有各种途径学习到这些套路。

我在想,自己工作这么久以来,有主动跟同行的老司机们学过套路吗?好像没有,都是靠自己去摸索,结果成长的速度非常慢,现在自己已经工作10年了,但是扪心自问,真的具备工作10年的职场人士应该达到的能力了吗?

一个人的时间精力都是有限的,那么怎么才能成为一个高?光靠自己的努力与摸索肯定是不够的,自己想到的问题与困难,相信同行业中的前辈们肯定早就遇到过,而且老司机们早就有了自己的套路,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很多时候,还处在自己造车轮的阶段,而不知道汽车已经被发明出来很多年了,所以,只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看得更高、更远。

所以,我们在工作中,不能只是埋头苦干,独自思索,而是在遇到问题时,多向行业的老司机们请教,经常反思,经常总结,积累大量的套路,工作才能游刃有余。

行动:

1.明确目前手头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先搞清楚是属于哪个行业,划分出业务型难题、工具型难题、渠道型难题、先()在网上搜索一些对实际工作有帮助的同行的微博、微信公众号、

2.在资料搜索这些准备工作后,可以约见一些牛人、行家,当面请教具体的行业问题还有一种套路就是概念,我们上学的时候就能体会到,很多时候,每个章节就讲了一个概念,所以我们要先有框架意识,为什么每本书都有文章目录,就是为了在整体框架上能够让大家一眼就能够看出这本书的脉络,其他的所有的展开和习题都是为了帮助大家去理解、消化、掌握、巩固这些概念的,所以从概念这一核心出发,那么所有的其他内容就是为概念服务的,只要你了解它清晰的内涵和外延,其实,你就能把整坨的知识全部就拿到手。所以,一个人在积累自己的知识上,一定要学这些概念,把它打磨清楚,这也就是叫学套路。什么叫真正的联系,是把大的那个知识体系拆碎成为一个一个小模块,成为一个一个小的知识罐头,然后分头去练,这叫练习。

即先要有整体观,从整体上了解这个概念,把它打磨清楚,学套路,然后再拆分成一个一个任务模块,逐个击破。

行动:

1.先思考下目前我学习的一些知识的概念,不要着急去学习细节和做基础练习,等把套路学会后,再拆分成要学习的知识,就能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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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意练习》读后感:成功来源于有意识练习


练习要有意识的练习,而不是无意识,没有明确的目标和专注,很难走出局限性。要尝试突破自己的极限,不断的先前进,获得更好的成长。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刻意练习》读后感:成功来源于有意识练习,赶紧来看一看吧。

有目的的反面是无目的练习,无目的的练习只是反复做某件事。举个例子许多家庭主妇做了一辈子饭菜还是普通厨师,而酒店的大厨同样做菜却能成为大厨,这就是有目的练习和无目的练习的区别。有目的的练习具有四个特点:有明确目标、专注、包含反馈、走出舒适区。接下来我们详细解读有目的练习的四个特点。1.()有目的的练习具有明确的目标。没有明确的目的则练习者无法判断自己是否做对了;目标需要具体,可量化,有操作性,有目的地的练习,主要是积小胜为大胜,最终达到长期目标。2.有目的的练习是专注的。要想取得进步,必须完全把注意力集中在你的任务上。3.有目的的练习包含反馈。也就是说自己要知道在做什么,做得对不对,这种反馈可以来源于自己也可以来源于旁人。通过反馈练习者可以及时调整自己的练习,而不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4.有目的的练习需要走出舒适区。要持续不断地尝试那些刚好超出当前能力范围的事情,因此,它需要人们付出近乎最大限度的努力。做任何事情,不能差不多就行了,而要做到最好做到极致,这样在下次做同样的事情时就有可能突破自己的极限到达一个新的高度。举个例子:练习跑步,如果每次在自己快要精疲力尽的时候,鼓励自己再坚持一会,如此反复突破自己的舒适区,跑步速度或者距离就能得到提高。

概念二:心理表征

刻意练习不仅仅是有目的练习,它与有目的的练习有两个重要的区别,首先它运用在一个有一定标准可以参照的领域,发展比较成熟的领域。其次,需要一位足够优秀的导师。

在了解了关于刻意练习的有关概念后,我觉得最重要是实践。也就是学而时习之,知行合一,把刻意练习的原则运用的自己的生活中,工作中。暑假在训练女儿游泳的过程中我就运用了刻意练习的方法。女儿非常喜欢游泳之前报了个暑假速成班基本学会了蛙泳,但是动作不太规范。进过与她沟通,她也非常原因让我帮助她提高游泳的速度,这也是刻意练习的重要一步学习者首先要有强烈的愿望要专注。具体方法是我查找了一些蛙泳技术动作的要点,也和女儿一起观看,总结出她现阶段需要改进的几个动作,如手指并拢划水,等退后脚掌夹水,这勉强算是找到了一位导师。在训练过程中我不断提醒她注意上述问题,这就是反馈。经过几次练习她的成绩显著提高,但是她说太累了要休息,我不断鼓励她乘热打铁把动作固定,形成自己的心理表征并突破自己的舒适区。经过一个半小时的训练,她的20米蛙泳成绩从45秒提高到33秒。

《刻意练习》

最后说一说自己的感受。刻意练习第一步就是要找一个好教练,我自己的游泳水平还是太一般不足以提供充分的指导。不过我在和女儿沟通时,女儿说了一句让我感动的话,我就喜欢爸爸教我,耐心的沟通一定能增加与孩子的关系,我还要不断努力更温和更耐心。把刻意练习的思维方式应用到实践中才能体会到它的魅力。

《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读后感范文欣赏


《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是一部由周国平著作的书籍,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该书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了主人公妞妞在成长过程中的各种细节。网友们是如何评价这本书的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他们是怎么说的吧!

第一次阅读《妞妞》这本书的时候,我当时身怀六甲,读到一半我不敢也不忍心再读下去,担心腹中胎儿会受此影响。直到半个月前才又拿起此书重读。

每晚哄睡了二宝后,挑灯夜读此书时是泪眼婆娑揪着心的。妞妞,是多么的聪明可爱,小小身躯却遭受成人都无法承受的疼痛。尽管身体受病魔折磨得奄奄一息,还是很快乐地活过在生的每一天。而妞妞的父亲作者周国平在妞妞未满月时就知道妞妞在不久的有一天将会永远离开他,在面对治疗与不治疗都是同样的结果妞妞会死亡,不是选择的选择、艰难的抉择,进退俩难。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受疼痛折磨,自己却什么事也做不了,听着孩子受疼痛折磨得连连哭喊嗑着了,嗑着了,想办法,想办法,自己却无计可施的那种痛苦,唯有身为人母身为人父的可明白可理解的那孤助无援的伤痛。

妞妞在月子里就被发现左眼有病灶癌症。医生给的诊断是左眼做摘除手术,右眼冷冻放疗,这样顶多也是多活几年,或许会活到少年。妞妞的肿瘤复发率极高。不治疗癌症蔓延很快,妞妞活不长。()

治疗与不治疗都是同样的结果,妞妞会死的。妞妞一岁六个月时永远离开了人世,妞妞的父亲永远失去了可爱聪明的女儿。

妞妞走了,房子空了,家也散了。

太凄惨了。

书中每句每段话都参透着一个父亲对女儿的爱,父亲对女儿的爱不释手。书中每个文字都是一个父亲用心血书写而成的。

一个小忙观后感欣赏


《一个小忙》是一部来自美国的悬疑犯罪电影,影片主要由布蕾克莱弗利和安娜肯德里克等出演,剧情精彩,扣人心弦,小编整理了一些网友对这部电影的观后感,一起欣赏吧!

原本冲着Blake Lively 在看到预告片时就非常期待。感觉这个故事可以做一部反转反转再反转的烧脑剧。可是很快被现实打脸。R级的对白真让人觉得Blake和死侍还真是天生一对。选角无疑是成功的你的Queen S 依然是Queen S 攻气十足的裤装,粉蓝色的小洋裙,最后真空上阵的西装,不用提出镜无数次的红底鞋,恐怕穿澡堂拖女王依然让你想跪。

可是演技似乎也停留在了Queen S。Anna 的角色无疑是背景最复杂的。影片不停的闪回来交待她的黑暗背景 不过好像对剧情推动没什么用?一个人前和和气气的单亲()妈妈最后孤身调查挖出女王的秘密从人物反转上来讲还是好的。Anna演的非常饱满,前期眼神里满满都是对女王的羡慕崇拜以及对人家老公的爱慕。这部电影挂着悬疑的标签但其实并没有在认真破案。女王最后功亏一篑只能说选了一位渣队友和没料到小白兔急了也咬人。几处还魂场景安排的不错可惜在喜剧背景下也变成了故弄玄虚。至于喜剧笑点 大概是家长中的八卦三人组应该是贡献最多的。

第九个寡妇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第九个寡妇》是一部由严歌苓著作的小说,相信不少网友都看过根据这本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该书主要讲述了寡妇王葡萄和她身边的男人们在遇到困难和挫折以后的顽强的生命力的精神。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来看看吧!

这本书看了快两周才看完。

这本书中的女主王葡萄在那个动荡饥饿的时期,靠自己的一双巧手和勤劳能干的品质,不仅养活了自己还养活了被枪毙了的二大。

书中的王葡萄身上的善良,无所畏惧的勇气都是我想要学习的。葡萄是穷人家的孩子,面对比自己更苦的人,还会伸手帮一把。把自己的吃的匀出去一部分给别人。把自己的口粮省给孙二大,自己去吃野菜。

遇到对自己的不公的事情,会争辩,决不会忍()气吞声。总是认为车到山前必有路,今天绝不会为明天的事情担心。她藏自己的公公孙二大藏了那么多年,却从没有抱怨过,她说爹在,葡萄就是有家的孩子。所以无论遇到多么难得事情,她都能挺过去。

生活中的我们遇到事情大多数时候都是畏畏缩缩,很都多事情还没开始做就被判了死刑。我们要学习王葡萄的这种精神,不畏艰险,勇敢向前。

一个传奇读后感600字欣赏


《一个传奇》一书由常新港所著,讲述了一个小男孩和老师、小伙伴患上了一种病,为了治疗这种病,大家都变得失去自我(),失去记忆,但是他仍然在阻止这种事情的发生。下面给大家带来的是一个传奇读后感600字欣赏。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很多课外书,但是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一个传奇》这本书。故事讲述的是我在童年时的乐趣和各种奇怪的事情。

书中作者讲述的是童年那快乐的时光,写书了童年时发生的一件件惊奇和欢乐的事情,其中最令我感兴趣的是露天洗澡这个小故事。一个名叫修迪的老师,他为了消除这夏天的炎热,在学校了安了一个大油桶,下面有三脚架支撑。往油桶里放入水,在一整天太阳的暴晒下,桶里的水变成了舒服的温水。下午,修迪和她的两个学生:梅水和面瓜来到有痛下洗澡。洗完澡后,原本皮肤白的修迪老师,现在更加白了,并且是惨白惨白的,白的吓人。梅水和面瓜原本黑色的皮肤,现在也变白了,他们两个起初是为自己的白皮肤而感到高兴,但是,到后来村民们看到他们的皮肤都投去了好奇的目光。因此,他们就不在为这白皮肤而欢喜了,还想过用各种办法去除他们这种白肤色,换原来的黑皮肤,他们想过在泥坑里泡,用锅底灰染色不管怎么做都无济于事,这个故事引起了我的兴趣,我反反复复的阅读,不断的在想:一个平平常常的油桶装过的水洗了澡,怎么身体就会变白呢?为什么我天天在洗澡,而我黝黑的皮肤就是不会变白,这黑黑的皮肤让我很沮丧。现在看来,梅水和面瓜的皮肤变白也是他们的苦恼,我还是相信凡事都不必强求,顺其自然比较好。

这本书中有许多故事,不同的故事表达了作者不同的心情,故事的开头修迪老师让同学们上厕所,吃东西不用举手,直接站起来自己出去,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想玩就玩,表现了孩子们童年生活的自由自在,反映出作者憧憬着童年的自由生活。在这一个个的故事里,我看到了梅水始终是一个爱憎分明,勇敢机智的孩子,面对危险他能随机应变,最终靠着他的勇敢机智拯救了梅河村。

我喜欢这个故事,更喜欢梅水勇敢机智的性格。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书评400字范文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部由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著作的长篇小说,()相信不少网友都有看过,该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哈罗德在退休后为了探望病危的朋友而独自踏上漫长的旅程的故事。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你一定要有信念。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一个人的朝圣》

我们在混沌中游离,犹蜉蝣那般微不足道,以至于忘记了原本的自己,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去哪里?牵绊太多,忘记了如何放下;过去太重,忘记了怎样前行;未来太茫,忘记了怎样奋斗;现在太短,忘记了怎样脚踏实地。

而哈罗德要走路去很远的地方,为了让一个患癌症的女人有活下去的信念。

哈罗德走了很远很远,从刚开始的脚后跟起泡,到双腿疼痛,到干渴的嘴如沙砾,大口呼吸。昨天,我看到他被送到医院。

一路上,哈罗德遇到了很多人,但更重要的,是他遇见了自己。一路走来,他开始不在乎别人的看法。走在路上,去向远方,回顾这一生,一幕幕在人生之路重现,有后悔,也有欢欣,但更多的是继续走下去、一直走下去的勇气以及随之而来的坚毅与顽强。

我相信哈罗德会一直走下去,也希望那个女人能活下来。我不知道结局会如何,但陪着哈罗德一起走,我也遇见了我自己。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书评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部由英国作家乔伊斯蕾秋创作的小说,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呢?小鼻子呢很难过李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来欣赏吧!

一次课外作业,让我接触到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

1个人,87天,627英里。这样短短一句话是《一个人的朝圣》的主要内容。

《一个人的朝圣》的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已经退休的老人,与妻子住在一个不知名的小镇上过着安宁寂静,平淡无奇的生活,慢慢的、漠然的等着生命终结的那一天。有一天,他收到一封前公司女同事奎妮寄来的信,这位多年未联系的老友告诉他,自己身患绝症,将不久于人世。突如其来的消息打破了哈罗德退休后索然无味的日子,他给奎尼写了回信,但这信是他自己送去的,哈罗德相信只要他走着,奎尼就会活着。因为这样一个信念哈罗德从金斯布里奇步行到了贝里克,历时87天,途行627里。在行走的过程中,有朝圣者的加入,有小狗的加入,正如哈罗德所说,什么人都有。他们搅乱了哈罗德的步伐,使一个人的旅途充斥着矛盾和商业的气息。哈罗德在人群中感到孤单,唯有夜里独自徘徊才能让心得到自由。后来,各种朝圣者都走了,旅途又只剩下哈罗德一个人,哈罗德终于见到了奎妮,而奎妮也在见到了哈罗德后安详的离去。

在哈罗德长途跋涉中,作者将哈罗德的一生以回忆的方式娓娓道来。自幼缺少父爱母爱,十六岁的时候被父亲赶出了家门。后来进了酿酒厂工作,认识了现在的妻子,有了个儿子戴维,从小就被父亲虐待的他完全不懂怎样去做一个好父亲,怎样去爱他的儿子,于是他搞砸了,最后儿子瞧不起他,妻子恨他。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同时,在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日子里莫琳也想起了以前的生活。在哈罗德行走的时间内,他们都直面了这二十年来都不愿面对的内心世界,他们发现都深爱着对方,内心的隔阂最终得以化解。

阅读的过程中,作者蕾秋乔伊斯平缓细腻的叙述风格深深地吸引着我,她穿针引线、静水流深的细腻,扩大了我的感官感触。喜欢她对风景细致的描写,喜欢这种主人翁在耳边轻轻细语的感觉。在她讲述的故事里我认识了一个叫哈罗德的朋友,随着他的朝圣之路,我也一点一点地靠近了自己。

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要是珍惜身边的人。哈罗德的儿子戴维几乎贯穿了全文,但人物并没有真正的出现过,直到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写信时才知道原来他的儿子早在二十多年前就抑郁自杀了。丧子之痛如何放下,我无法想象,但幸好,莫林原谅和理解了哈罗德,也放过了自己。书中人物的情感纠葛,使我不由的想起了我们自己身边的人,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书中有一段话,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和这么些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我们有时候对于身边的人习以为常,不懂得珍惜在一起的时光,但是一旦有人提前离开,才会发现原来自己是多么的不舍,原来彼此是如此的谁也离不开谁。

作为中国的父母和孩子,我们都太不懂得如何去表达自己的情感,一如文中的哈罗德,明明爱着儿子戴维(),却始终找不到合适的方式与儿子相处,使儿子对自己的隔阂加深。我想起了龙应台先生在《目送》中说的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伤感,也难过。

其次是要放得下。哈罗德也曾疑惑着,徘徊着,也曾想过放弃,可是他还是坚定了。他放下了一切不需要的东西,地图、手电筒、胶布膏药送给了需要的人,植物百科记在脑子里,手表,银行卡邮寄回家,哈罗德轻装上阵,卸下了不需要的累赘,欣赏沿途的风景,思考过往的人生,温和的对待相遇的人们,这是我们很难做到的。生活在21世纪的我们,早已让网络代替了面对面的交流,让交通工具代替了双腿,我们离不开手机,放不开自己的身心。

最后,现在改变还来得及。哈罗德让我明白,或许你现在就可以改变,从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开始。哈罗德六十岁,在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年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跟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日复一日。一辈子都碌碌无为的哈罗德最终是让人们记住了他,他的改变,让走路这个简单的事变得不简单,让一个平凡的人变得不平凡。他甚至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多许多植物的名字,一一问名之后,这些闲花野草,在老头眼前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像直到此刻,它们才真正地具有了耀眼生命一般。六十岁的哈罗德没有放弃改变的机会。87天后,我们从他妻子的眼中看到了哈罗德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平无奇,不堪一击。是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了早该成为的男人。 这段旅程是终将要经历的,无法逃避。我们每个人都是哈罗德,用不同的方法来掩埋一些东西。或许有一天,我们足够的老了,足够的有勇气了,我们就可以面对那些我们一直逃避的东西了。所以从现在开始,趁着还年轻,趁着一切还来得及,如果你想改变,那就改变吧!有些事情,宁愿做错,也不要以后后悔没有做过。

只要拥有自己的信念,那么就一定能够看到路的方向。当一个人真正想做一件事时,全世界都会来帮你。一个人的朝圣,让我学会去面对一些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经历过这些,才能发现自我,寻找属于自己的生活。

提起朝圣,我们脑海中浮现出的大多是有关救赎、信仰、坚持等正能量满满的鸡汤词。但本书中哈罗德的朝圣无关宗教和信仰,事实上,他非常普通,他一生的经历乏善可陈:六十五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他跟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关系冷漠,生活平静,日复一日。

他以为人生就这么过去了,直到收到那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走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迟迟不肯将信寄出。他想到了自己的一生:和妻子结婚的这45年里,他都做过什么?他是谁呢?他的生活一成不变,任岁月蹉跎,他感到一股深深的恐惧和无法挽回的悔恨。

受加油站女孩儿的启发,他相信:只要他走到奎妮那,他的好友就会活下去。他要用最艰苦朴素的方式,弥补自己曾经犯下的错。于是他便踏上了朝圣之旅:一个人,87天,627英里,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

本书的原名为《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可以翻译为《哈罗德弗莱不可能完成的朝圣》。无论从他朝圣的目的---让好友奎妮活下来,或者从他本身的情况---他皮肤松弛,疏于锻炼,走过最远的路就是取取车,他没有任何计划,没有手机,没有指南针,没有地图和换洗衣服,甚至没有一双合适的鞋子---来看,这个朝圣都是不可能完成的。事实上,哈罗德这一路走来困难重重,他在坚持和放弃的两难选择中苦苦挣扎,在自我否定和微小的认可中踽踽独行。在旅程快要结束时,他也曾在教堂前,祈祷上帝帮助自己坚持下去。

当你开始真真切切用双腿走路时,绵延不绝的土地并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在这段一个人的旅途中,空荡荡的时间不断翻腾和搅拌着过去的记忆。哈罗德不断想起自己的童年:他努力取悦母亲,母亲却早早抛弃他,父亲酗酒并且认为他是累赘,他很小就学会做一个隐形人,把一切过错归结到自己身上。从儿子出生开始,他和妻子渐行渐远。他胆小,懦弱,不是一个好父亲,他不知道该怎么和儿子相处,在儿子需要他的拥抱和安慰时,他出口而出的竟是客套表面的话,将父子关系一再推远,妻儿对他失望透顶。直到20年前儿子自杀,他和妻子彻底成为陌路人。他的存在就是一个错误,他把这一切都搞砸了!他被不断的悔恨和自责深深折磨着。

此时的哈罗德还不明白他痛苦的根源恰恰在于他怀抱着对过去的执念和悔恨,不肯放手。

随着旅途的进行,哈罗德真正看到他看了无数遍但从没看到心里的优美风景,看到周围人们都做着最平常不过的事情,全新的感受慢慢覆盖原有的体验。这一路上,他从不敢麻烦别人,到学会接受别人的馈赠,从做隐形人到敞开心扉,走进人群,向别人诉说他的旅程。

他从每个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东西:他学习接受陌生人的各种不可思议,试着在陌生人面前做诚实地做一个哈罗德而不是扮演任何人。

他试着解放自己过去二十多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他也放下所有防备和恐惧,第一次认真去看。

这不仅是一个人的朝圣,更是爱的回归、自我发现、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一路走来,哈罗德还是那个哈罗德,仿佛什么都没变,可有什么就是变了。

哈罗德真正的旅程开始了,他克服并直面自己的短处,他的心态更加坚定,他不再强求自己的身体。

一路走来,他得到众人的关注,名声和追随,到最后放下那些牵绊,不忘初心。由简至繁,又自主的化繁为简,哈罗德发现,生活的本质是做减法,而让自己获得救赎的方式不是坚持,而是放手过去的痛苦和遗憾。

只要知道寻找的是什么,就能从身边信手拈来。

在哈罗德踏上朝圣之旅的同时,他的妻子莫琳也开始了心灵的救赎,不得不去面对横亘在两人婚姻中20年的鸿沟,从最初的无助、惶惑、怨恨到逐渐开始探寻、改变、醒悟和理解,成为哈罗德坚强有力的后盾。这是哈罗德的朝圣,也是莫琳的心灵之旅。

一个人,87天,627公里,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虽然他没有改变最后的结局,但是却改变了看待世界的方式。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的另一场心灵之旅。这趟旅程经过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他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放下痛苦,让世界走进来,和自己和解,让生命重新发光。

你才发现,哈罗德原来就是我们自己。

前后用了12个小时(9月1号大概下午4点半到2号下午2点左右)读完瑞秋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

看完觉得心里很踏实很暖,有时候改变很难,可是就是一次改变的决定,一件很简单事情的坚持,却会让人受益良多。

很久没有这样迫切读完一本书(应该说从来没有),是因故事动容,文笔出色,还是心里深处有着和哈罗德一样的冲动。

哈罗德,从英国最西南的金斯布里奇徒步到最东北的贝里克郡,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奎妮就可活下来

有人说,这不是旅行,不是朝圣,而是一场自我救赎。哈罗德一直因20年前奎妮为他做的错事而丢掉工作感到愧疚,他想,这一次他应该做些什么,而不是寄出一封没有温度的信对于一个安于现状,在同一家公司做了40多年的销售代表直至退休的65岁哈罗德,做出这样一个决定是需要多么疯狂的勇气,亦或是儿子的不幸离世以及与妻子莫琳长达20年的隔阂,日积月累让他再也承受不了,想摆脱这些,抽离出来,孤注一掷。

在哈罗德每天重复着将一只脚迈在另一只脚的前面,那些已忘记和不想提起的记忆不断刺激着他重新审视自己,与其说这是一场自我救赎,我更愿意说是一段自我认知的旅行。

87天里,哈罗德,有过异常坚定的时刻,特别是当莫琳赶到达灵顿见到他的时刻,整个人充满着生命力,让莫琳感到在他面前自己就是一张平淡无奇的白纸。当然,他也有过迷茫想放弃的时候,印象最深的就是当他在距离终点贝里克郡只有16英里的伍勒,哈罗德,他彻底迷失了,他打电话给莫琳说他要回家,他坚持不下去了 那晚他哭了,哭了很久终于,哈罗德到达了终点,见到了奎妮,当他知道结局的那一刻,痛得不停颤抖,曾经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来的信念,瞬间,分崩离析。

哈罗德和莫琳最后牵着彼此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这一段徒步的朝圣之旅确实没有改变奎妮的命运,但哈罗德和莫琳之间真真切切发生了变化,20年的隔阂与冷漠,在这87天里逐渐消散,情感满满复苏我们总以为走路是世上最简单的事情,其实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吃,说话,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但是,活着,本身就是幸福,我们要一直微笑面对,每个能笑出来的人,都有希望。

做了一辈子啤酒厂销售代表,六十五岁退休的小人物哈罗德,过着平庸空寂且无聊的生活。一辈子逆来顺受的性格已深入骨髓,惯性的生活模式像铁皮盔甲笼罩着他,前半生没敢为自己迈出那怕一步,碌碌无为。

二十多年未见面,患了癌症的老友奎妮寄来的告别信,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他极度悲伤,为朋友也为自己。当他怀揣回信走在街道上,记忆的闸门崩塌了,回忆随着步伐肆意流淌着,无法停止,他控制不住双腿。他想为奎妮做点什么,或许能救她的命,他能做的也只有像眼下这样,步行六百多英里去救她,走完他一生没敢走过的路。虽然脚越走越疼,可心越走越轻松!他不敢掉头做任何准备,穿着一双帆船鞋,坚定一个信念走!

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分享了很多离奇的故事,人间百态耐人寻味!不时勾起他内心压仰已久的往事。从少年时不幸的家庭生活,到工作中忍气吞声的煎熬,还有上吊自杀的儿子近二十年来如行尸走肉浑浑噩噩的活着,就像现在强忍身体的巨痛无助地走!不过现在他有了信念,那怕很遥远也值得走,也为了自己的救赎!

经过八十多天的长途跋涉,风餐露宿,终于走到贝里克,一路狂热的心绪此刻却不知所措,没有完成壮举后的成就,没有人迎接他,没有高潮,一切都很平静,让人窒息!奎妮已经不能说话,无法表达,他们相视无语,他救不了奎妮,他的内心在哭泣!

但奎妮靠着信念一直活着等他!她做到了,死的时候很安详!当初她给哈罗德写信只想了却世间的挂念,为自己的人生告别,并没想收到回信,更不奢望哈罗德千里沼沼步行来救她。她的心也跟随哈罗德走了一路,走在他们相识的回忆里。病魔无情地吞噬着她的生命,留给她的时日所剩无几,为了不使哈罗德失望,借助修女的记录,挣扎着用第一人称给哈罗德写下了她的人生,她的情感,他们二十四年前相识的点滴,还有分别后的岁月!于是有了后面的内容,算是奎妮内心的另一种朝圣正像人们想像的那样,哈罗德朝圣的壮举是出于美好的爱情。虽然哈罗德一再否认,称只是为了对朋友的愧疚,但从奎妮的倾诉中表示了她对哈罗德挚热的爱慕。她极力压仰着内心的相思,苦苦守候了二十年。她深深地暗恋着哈罗德,默默为他做了很多事,最后不惜被炒鱿鱼替他背黑锅,最后不得不离开金斯布里奇。当她依依不舍踏上离开的列车那一刻,还幻想着能等到他的身影!她不忍心破坏啥罗德的生活,选择隐忍,独自怀揣梦中情人住在遥远的海上小花园,狐独而终。

跟随奎妮的自述(遗信),许多哈罗德本人也不知情的细节重见天日,让故事变得越来越丰满。奎妮远不像哈罗德记忆里描写的那般普通,相反她是一个情感细腻,学识宽广,思想敏锐的优秀女子,为了克制对哈罗德的感情,才表现得默默无闻,以致于她走后,很快被人们遗忘!

她等了哈罗德二十年,在疗养院的病床上跟随他走完了人生最后十二个星期的朝圣之路!留给哈罗德的厚厚信纸上,其实只是些像摩斯密码一样的符号,是她无力的倾诉,是对人生的交待!结果不再重要,所有的语言亦是多余,剩下的是每个读者心灵深处属于自己的朝圣!

异类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异类》是()一部由加拿大作家马尔科姆格拉德威尔著作的书籍,不知道有没有小伙伴们看过呢?书中讲述了作者通过对一些成功人士的研究和分析,总结出了一些关于成功的方法。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请认清现实,成功除了个人的不懈努力外,必须要天时地利人和。

《异类:不一样的成功启示录》,看书名会误以为这本书要揭示某项成功秘籍,可能是我太笨,没有get到任何一个 只要这么做你就能成功 的观点,相反,第一感觉,这是一本反成功学的书。因为书的本意只是换个角度审视成功背后的规律,但这些规律大部分是天注定,根本不可能通过个人努力来改变。

举个例子,你能改变自己的出生年月、家庭、社会环境吗?不可能?很不幸,那恰恰是影响你走向成功的因素之一。

影响成功的5个要素

本书开篇就以加拿大冰球队选拔为例,那些天才球星们,大多出生于1-3月,因为这个国家的冰球队员招募年龄是按每年1月1日划分的,所以同年1月出生的孩子要6月以后出生的要多了半年的发育期,他们总日常训练中会有一些微弱的体能优势,从而让教练更关注他们,得到更多训练和指导机会,球技得到进一步提升,又进一步获得关注,如此反复:优势 = 机会 = 更好的优势 = 更好的机会。

所以,一个人一开始的势能,哪怕只是一点点的微弱优势,让他在每次决绝种胜出,从而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可以进一步把他塑造得更强。

就好比在中国小学入学年龄是9月1日前,那么理论上来说生日是9月1日后的孩子只能等到次年(真实年纪7岁时)入学,相比于班里大部分6岁的儿童来说,他的智力、体能都会更突出,从而成绩会更好,好成绩会得到老师更多关注,从而有更多提高自我的机会,与班里其他同学的差距越来越大。

在公司也一样,刚入职时,比别人多一点点的势能,是你日后更高成就的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家庭因素主要有两方面,先天遗传(智力)和后天培养。

智力优势是有极限的,并非越高越好,和身高一样,女孩喜欢高个子男孩那2米怎么样?恐怕没几个女孩能接受吧。所以高智商是优势,但太高了并不一定有用。诺贝尔奖得主并非都是天才,相反他们智力水平不如天才,但是在人际关系、想象力、创造力、思维跳跃方面要更突出,而这些错综复杂的因素才是获得成果的关键。

所以,能够比大部分人聪明,这就足够了,非要比所有人都聪明,其实对成功的意义不大。同时,有一个聪明的脑袋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你生在一个糟糕的家庭,这颗智慧大脑很可能就此埋没。

良好富裕的家庭环境,在孩子的教育上更倾向于协同培养,深度参与到孩子的教育成长当中,从孩子的身体到心理全面培育。相反,贫穷家庭,家长对待孩子基本是高度一致的散养,认为教育就是校方的事情,他们工作太忙了,没空关注孩子的成长。这种环境下的孩子,会变得封闭,表现欲不强。所以一个人的道德、价值观、心智成长,他的家庭如何栽培,几乎取到决定性的作用。

书中讲了一个天才陨落的故事,一个智商190的天才儿童(爱因斯坦160),从小活在母亲改嫁(4次)、家暴、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的环境下,上学、打工、社会体制的遭遇都对他的成长极为不利。他从小就不能获得自我表达的机会,长大了便不能很好的融入社会,终日守着农场,碌碌无为,而他自己也习惯了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

其实这个很好理解,机遇分为两种:偶然的运气和时代的机会。

偶然的运气包括关键时刻贵人相助、名额刚好多处一个而且给了你、一次意外致使你更好的完成某事等等,个别人在特殊时刻遇上的好事。

而时代的机会包括某个行业的崛起、国家高速发展、某种体制改革等等,在特殊年代特殊地点出生的人所遇上的好事。

机遇对于成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每个成功的企业家背后,其实多多少少都有一些历史契机,而不单单是他们回忆中的那些艰苦岁月。

文化影响可能是我们最容易忽略的一个成功因素,因为它太习以为常了。 就像犹太人会经商,江浙沪人更懂得做生意,这是民族/地区文化影响的典型。一个人生来看到,同学、朋友、亲戚等都在从事类似活动,而从小被灌输的道德价值观等也会迫使他走向类似的道路。在这些人眼里,走南闯北才是天经地义的,我在家乡朝九晚五反而被当作不务正业。

再如,为什么中国学生数学更好,因为中文对数字的发音更简短 6 0 8 5 7 3 6 ,随便7个数字对应中文是7个发音,而英语的话前两个数字就占了6个发音,能比么?再有, 3/5 这个数,中文念五分之三,而英文念做三个五分之一??。所以数学方面,美国学生先天就弱于中国。

另外,中国常年稻米耕种的历史,让这个国家乃至整个亚洲圈,都认同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互帮互助等勤劳、和睦相处的文化思想。在农耕时代,中国农民每年的劳作时间差不多是西方游牧民族的三倍。所以到西方的亚洲留学生只需要正常作息,就能让老外感叹:他们太用功了!老外眼里亚洲学生几乎就等于好学生。

10000小时定律,当你专注在某个行业或领域持续实践一万小时以上,你就会成为该行业的专家。但需要注意一点,这里的勤奋更多来自于实践者自身的兴趣,驱使他全情投入。

比尔盖茨、甲壳虫乐队、冰球队明星球员、著名律师,在他们成名之前,务必要明白,他们早就通过超乎常人的苛刻,把自己打造成了该领域的专家。

书中还说了个有趣的例子,很多音乐家们,在别人眼里他们是天才。但实际情况是,那些天才音乐家背后往往是一个相对富裕的家庭,他们的父母有足够的经济让他们在成年后都不用工作,专注练习音乐。总之,相比于二流音乐家而言,一流的才子其实是因为他们的练习时间要比常人多太多了。

综上

比尔盖茨、马化腾、马云这些巨头的成功背后,他们的艰难岁月、吃苦耐劳这些毋庸置疑,但没有他们的中产家庭、学校经历、公司或者一系列从业经历,没有那一个个机缘巧合,一次次雪中送炭,如果计算机时代早或晚到来几年,情况将完全不同。

这里所说的不成功,并非一无是处,其实现在很多企业内,80后几乎都是中坚力量,担任中高层角色。这里的不成功是指,80后这一代人内几乎没出现什么著名的、数一数二的行业领军人物或企业家。

从如今火热的互联网行业来看,不论BAT还是排名前十的企业中,80后创始人能占几席?更有意思的是,行业巨头们几乎都属于65-75年之间,尤其是70前后。为什么?

其实异类这本书揭示了背后的奥秘,95年中国互联网兴起,2000年互联网井喷,2010年移动互联网爆发。然后95年的他们还在上中学,2000年的他们还在上大学,2010年的他们发现市场造就被巨头瓜分得差不多了,他们就是80后。

白说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白说》是一部由白岩松著作的书籍,相信很多网友都对白岩松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作者在书中主要通过对与公众的交流的总结来反映了作者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对读者的心灵净化有着启迪作用。网友是如何评价这本书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去年双十一淘来的书,今年才打开看,这么好的书,有迟看了一年的遗憾。

每一本书打开看时,都觉得我与它相遇太晚了。没在最美的年华遇到它,遇到它成就了我最好的岁月。与书的相遇总有这样遇见情人般的感觉。

《白说》是白岩松的演讲稿汇编。之前看过的《看见》,是柴静采访汇编。他们都是新闻人,都是媒体人,他们都曾在央视工作,所以他们有一样的高度,一样的层面,一样的广度和深度。对社会对人文都有自己独特的看法,所以他们集结成书,和他们的名气一样成了畅销书。演讲稿的特点就是比较能振奋人心,传播正能量。这本书也不例外,很多观念思想都是非常大众,接地气的。而且与时俱进。值得一读。

全书归类为岁月、价值、沟通、态度、时代五个方面,表述了作者的一些观念和看法。

作者说,幸福就象黄金,没有完全的纯度,只有无限接近纯度。是人,人无完人,就没有完美的幸福。每个人的一生都不会事事如意,一帆丰顺。或多或少,或大或小都会经历点波折。

记得去年有一段时间心境非常糟糕。干什么都静不下心来,烦燥、焦虑、悲伤。常听的一首歌词里有一句就是:心若平静,才会快乐。深有体会。而白岩松在这本书中也是这样写得。我相信,无论谁,不平静,都不会幸福。所以,只有静下心来,你可能喝出茶的滋味,才能品出酒的醇香,才能感受到自然的美好,才能尝出食物的美味,才能听出音乐的优美。只有静下心来,你才能热爱生活,才能真正的感觉到幸福所在。

有一种情趣是有闲、有钱才可以培养出来的。如我们常说的小资情调,那得要多钱和时间去营造氛围。如果光有钱,没有时间去感受。也是没有的,如果有的是时间,而没有钱那也是不可能有小资情调的。我身边就有大把有钱人,整天忙得不知道享受一下生活的。我有时都觉得他们赚那么多钱完全没有意义。我的邻居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在守着店,这样的人生有意思吗?赚了钱干什么?都没有时间去花。只能给银行创收。

所以我觉得人生是该做一点没用的事儿。比如读诗没用,但是读诗可以让人更透彻的理解人生。读书似乎也没用,谁的书又是白读的呢?

作者说:有更多的闲,是一个人与一个社会进步与健康的标志。特别赞同。

通常,我们都说喜欢读什么书,不喜欢读什么书。然而作者却说,读书要包容,读你不喜欢读的书,才是打开自己的思路,才能拓展自己的思维。

他这是对学生来说的,学生当然不能偏课了,要广泛的接受和吸纳知识。不过,对于成年人,就没有这么多要求了,俗话说,术业有专功。到了一定的程度,总是要研究一个方面的知识体系。

作者说:歌词容不下的人生况味都在音乐里。

以前我只听歌,从来不听音乐。后来,所有的歌都不想听的时候,就开始听音乐了。刚开始会在看书和喝茶的时候放音乐来听,充耳不闻要。根本就可以两不干扰。可是听着听着,我发现自己在听音乐的时候不能专心的看书了,连喝茶都喝不出滋味了。我的思想会被音乐带走。会跑毛。才明白,原来以前是听不懂,或者是音乐没有引起我的思想共鸣。而现在无论什么音乐放一段,我都只能专心听。

女儿画画的时候一直都是戴着耳机听音乐的。当我发现我被音乐带走思想之后。我坚持再不支持女儿绘画的时候听音乐。难怪她的画一直没有大长进呢,原来()是音乐分心了。她没有动用脑子构思绘画,只少是专注度不够。

所以音乐也是一种信仰。

细节决定成败。细节来源于观察力,如果一个人对生活对事物缺乏观察力,就不会发现细节问题,没有细节就没有说服力。也不能感动别人。

而我的最大缺陷就是没有细节,比如一朵花如何写出它的细节处,我就写不出来。更写不出一个人细微的表情变化。

作者写得是传媒人,但是,细节对于写作的人也是相当重要的。有细节描写的文章读起来就非常有吸引力。

因为本书作者是媒体人,自然都是以媒体人的一面为出发点的,多是社会层面的问题。对于新媒体写作者也是非常有指导意义的一本演讲稿汇集。而且有些观点已经有人拿来写新媒体公号文。

萌芽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萌芽》是一部由法国著名小说家埃米尔左拉著作的长篇小说,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们有没有看过呢?该书主要通过产业工人罢工表现资产阶级榨取劳苦大众血汗,掠夺社会财富的罪恶,小编这里给大家带来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我从小就喜欢国外名著。

原因很简单,我从小就是坚定的性价比的追求者。从不因一位杨氏英语老师敲着桌子说我有了窝头就不想吃馒头这种事儿而感到难受,而且还对她带有一种嘲笑的意思十五岁的我不知道三十多岁的她拼来拼去,就凭那块再大也比脑袋小的胃,能吃下几个馒头。

在语文老师那边儿,日子想混得好,最重要的就是多读国外名著。为什么读名著?因为读别的很难得到赞赏,你说你读青春小说、流行小说,还有现在的网文,你好意思引用到自己文章里?名著就好意思,非常好意思。再说,读多了,真的能明白为什么这叫名著,而别的就不行。听名曲的结果也是一样的。

为什么不读中国名著?也不是不读,只是论起经典性,()那自然是当代不如现代,现代不如近代,近代不如古代。这下儿坏了,古代人写文言文,和我说话又不一样,带着任务学嘛是可以学的,但是自己主动看?我没那么高境界,累死我算了。总而言之我早就看出它性价比不高,用同样时间我读三本外国名著,也许中国典籍都看不完半本,这吃力不讨好的事儿我是不干的。

我就在这种阴暗的偷奸耍滑中成长了起来,甚至还看过类似《十万个为什么》的名著都讲了些什么这种书。因此一度,我觉得自己特别应该上电视节目,就是那种SK状元榜啊,开心辞典啊的电视节目,后来的一站到底也一样。反正这种节目问的都是XX书是谁写的XXX是谁干的20xx是什么这种款式的问题,经过一番操作,是完全可以屁都没看过,更没有任何思考,然而就真答出来的,就跟当年B站注册100题一样。这也正是我从来不拿这些节目的擂主啊冠军的当回事儿的原因。

扯了这么多,这本《萌芽》又是如何想起来看的呢?

具体的大概是为了凑单。但是后来买的却又不是凑单的那一本。法国作家的书我一贯都倾向于买一本中文版,再买一本法语原版,希望自己能看完中文版,再翻到某些特别喜欢的段落,找到法语的仔细看看。直接看原版那跟看中国古典名著一样,累死我算了。

因为在孔夫子上买化学书,顺带搜了一下发觉居然有原版,六十多块,然后干脆在同一家店又买了一本八十年代出版的中文版,一堆霉味儿书就这样跟前辈们一样到了我那仓库一样的房间里。这本是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人名翻译和百度百科上不一样,在这里我就都沿用这本的翻译了。

大概看了十分之一,我就感受到了左拉的功底。现在这个时代由于有电脑手机各种游戏的存在,读书量当然大大地降低了,毕竟娱乐度太有限。但是左拉这本书却让我感觉可以把电脑扔到一边不停地看。世界级大文豪全都有丰富到诡异的程度的知识储备,我从来不清楚为什么他们身处于文化人阶层之中,描述起各个行业的生活来却非常专业,而且同一个人不同的作品还要再跨很多界。这也正是当今的知名作家不能比的有那么一些写小说的人,名气也很大了,但他们的作品总靠某种奇想在写,你看后也许会说这个角度我没想到,这个知识我不知道,但绝不会惊讶地觉得他竟然洞悉一切到如此深的境界。

我搜索左拉生平和评价,里面说他强调文学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这个我赞同,因为他描述矿工的生活,之所以让我信服,就是因为从逻辑上看很合理。我不是太想多谈主角艾蒂安、马赫和马赫老婆他们,因为大多数能找到的文学评论都绕着他们转。

我特别关注的,且没怎么见人说的点是这几个:

首先是让兰这个人物。童工,拥有与家庭性格截然不同的精明狡诈。他爷爷长命老是个勤快认命的老头儿,以其亲属们的不幸,反衬出其虽然一口一块黑痰,但至少能活到老居然已经是幸运。他爸爸是那种典型的最好的家庭顶梁柱型男人,所有文艺作品中交口称赞的中年,活儿好人踏实光明磊落。妈妈也是最好的家庭主妇,能生能养能操持,坚韧无比。大哥是个轻佻爱玩儿不成熟但总体不坏的青年,大姐是个善良勤快但不聪明的苦命姑娘,还有个驼背妹妹更是老实厚道勤快的好孩子,后面一堆弟妹尚不能看出性格于是他的存在实在是个异类。

他仗着自己聪明对于一对男女小伙伴的欺压,为取乐而折磨酒店老板家的怀孕母兔子,实际上正是矿主对工人欺压的缩影。这也和快要结束之时艾蒂安和苏瓦林等人疯狂思索的问题一样人类真的有救吗?难道不是达到平等之后,聪明有力者总会再度占上风,不拿愚钝无力者当人看吗?让兰的邪恶是原始的,原始的是更有生命力的。然而小小的,腿还残疾了的他也是全书第一个开始蓄意杀人的,之前工人们的围攻也最多是恰好导致了奸商的死亡。

最后自诩领袖、爱学习爱琢磨人类的艾蒂安反而要靠他去藏身和活命,而艾蒂安在离开的时候,看见他在选煤棚里工作,还是那么狡诈。如果说罢工虽然失败,但工人的反抗却已经露出了萌芽的话,那么也许未来的一线希望,就在让兰这种小流氓身上吧。

然后是长命老。世世代代的煤矿工人,矽肺病人,手很有力但腿坏了,经历过很多,温顺而胆子当然就并不大。这个人物一开场是现实的代言人,相对于儿子和儿媳来说,他的形象更不那么理想化。

然而结尾之处掐死塞西儿小姐,却又带有一种理想的奇幻色彩按理说他已经不可能再站起来了,他应该不能,但是他就是不但站起来,而且还真的做到了。

在那之前他在人群里掐到过一次塞西儿小姐,从那时起他的性格已经改变,后来真的掐死的这一次,看到的时候只能说,这是多么大的痛苦,才能让他在疯癫和残疾中做到这一切啊。

而塞西儿小姐该死不该死呢?

这件事儿跟让兰杀死的那个士兵一样。从主观上说,谁站在他们的位置上,也很难就想通了一切,但是客观上,他们的存在确实对矿工们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以马赫一家为首的矿工村生活困苦,顺则家破,逆则人亡。在这样的局面之下,不管主观的客观的过错,被他们弄死了,没有办法说什么,只能自认倒霉吧。

大哥扎查里的死亡似乎是给整个悲剧的故事最轻却最干脆的一笔。

无论早期还是中后期,他都是那么轻浮拿着钱就想跟伙伴喝酒,没钱就管情人要,罢工期间还要打球。但是到了最后,妹妹危在旦夕,他突然呈现出了别人比不过的焦躁。

这也给我一种真实感,因为这种人的头脑就是这么简单,简单的头脑让他没心没肺,简单的头脑让他奋不顾身,简单的头脑也让他最终丧命。

因为着急挖通道救妹妹,他的灯引爆了瓦斯从开篇就在描述的,遍布矿坑的瓦斯终于像是第一幕时挂的那把剑,杀了人。他被炸得焦黑,头也不见了。

如果说男主人马赫的死亡是悲剧故事的必需品,大女儿卡特琳和二女儿阿尔奇的死亡是其性格人设导致的必然结果,那么扎查里的死亡就是似乎可有可无,但有了,就让人更悲痛的那个设计。

最后要谈的是经理埃纳博先生。

他毫无疑问是个反派,自私冷血,性无能还愤愤不平,再愤愤不平最终也能接受妻子和侄子的通奸以及未来侄媳妇的死亡因为担心万一侄子真结婚了,妻子跟仆人搞上可怎么办。

我比较在意的是,饥饿的人群冲到了他窗口,而他满脑袋都是刚发现通奸的证据,觉得别人没有面包,但也不比自己更悲惨。

他说:这群混蛋!难道我日子过得幸福?

他幻想着自己虽然也没面包吃,但是能够肆无忌惮地纵情,与女人野合。

于是他对着人群狂喊:面包!光有面包就够了吗,混蛋?

就算在这种书里,只要人性的逻辑是对的,反派就仍然能让人理解,虽然仍旧不值得同情。

埃纳博先生的这种思维真的是没有任何道理的吗?

就在前一阵子,我跟一个懂球帝谈及某位吃了红牌的球员。该球员资质不错,但是总被更厉害的顶级球员压一头,俱乐部甚至为了引入别人而卖掉他。于是他在场上面对老东家和那人,情绪相当失控。

我说,我似乎可以理解他。

懂球帝说,呵呵,他就算在家躺着也是1700万欧元到手,爽得一批。

我说,如果我拿1700万欧元,那我也觉得自己爽得一批,什么也不求了,为了引入谁谁而卖掉我一点儿都没关系。但是,这个的前提是我根本不会踢球,更不是什么有资质当大牌球星的人。假如我真的是那个样子,那1700万欧元根本无济于事,不管几千万几亿那也是我本就该得到的,我还会觉得自己也应该得到当家球星的地位,而不是为了谁谁就被卖掉的地位,所以就算躺着拿了别人几辈子也赚不来的钱,我还是会痛苦。

这就是我所认知的人心,而且也正是我因为某些事情而悲辛无尽的原因,不管别人怎么说其实你比起已经过得不错了也无济于事。

无济于事,无济于事啊。

方与圆读后感书评范文欣赏


《方与圆》是()一部由丁远峙著作的书籍,不知道各位小伙伴们有没有看过呢?该书主要讲述了作者对人的品质、人性和处世技巧等方面的研究,对读者的学业和工作的成功具有一定的帮助作用。小编这里整理了一篇网友对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欣赏吧!

一直很喜欢中庸之论,何为适可而止,方圆之间如何界定,这也是一门长期的学问。这本书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读完,有精有略,不求全数吸收,但也能感悟一二。方为原则,圆为变通,这本身相辅相成看各自如何应用。

前段时间也因工作的事情很苦恼,同事在工作上受了委屈,原本应该为同事解决争取的我,因为上级的和稀泥而无能为力。一方面向往公平,希望与自己的行为标准保持一致,另一方面又只能安慰同事,工作中的是与非在争取之后只能学会接受。不知道自己做得是否正确,看完这本书之后,些许释然。正如那句话:在想改变环境之前,应先改变自己。比起改变现在的环境,似乎改变自己会更加容易一些。工作中也不见得都是公平,面对工作各方面的压力,隐忍,进步,适应都是必然要经历的过程。解决问题的方式也未必就是拿着道理去理论,达到目的的方法可以有很多种,而初衷不曾改变。

生活中的自己,经常会被别人说成一个太过正直的人。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它不完全是一个褒义词。我也经常会困惑,为什么显而易见的道理,自己去坚持有时候却显得格格不入。归根到底,还是自己不懂得在社会中与人相处以圆为主。人与人的相处,着重人性,变化方法。而道理为方,放在内心,只是自己变通的依据,却不是与人争论的论据。我也曾因为别人的评价,因为自己吃过的亏,怀疑过在这个社会中,想安身立命,是不是要违背自己的内心,做一个坏人。但是看完这本书,却让我更加坚定,自己的三观不一定要刻意迎合甚至改变,生活中的相处可以求同存异,对于他人短暂的盈利,也不必太过羡慕,甚至否定自己。比起获得物质的收获,做一个自己认可的人,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努力,直到过完这一生,或许这才叫圆满。

方与圆,正如中庸。两者结合,过犹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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