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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自传读后感1000字

鲁迅弃医从文的故事读后感。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在阅读过一篇书籍后内心肯定有属于自己的感悟,趁着自己的感触 ,最适合写一篇作品的读书笔记了!您是否正在想怎么样才能写好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满足你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鲁迅弃医从文的故事读后感”,为方便后续阅读,请你收藏本文。

鲁迅,我们大家都认识,他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革命家和思想家。但是早年鲁迅的理想是当一名医生。

一天,在上课时,教师里放映的片子里一个被说成是俄国侦探的中国人,即将被手持钢刀的日本士兵砍头示众,而许多站在周围观看的中国人,虽然和日本人一样身强体壮,但个个无动于衷,脸上是麻木的神情。这时身边一名日本学生说:看这些中国人麻木的样子,就知道中国一定会灭亡!鲁迅听到这话忽地站起来向那说话的日本人投去两道威严不屈的目光,然后昂首挺胸地走出了教室。

他的心里像大海一样汹涌澎湃。一个被五花大绑的中国人,一群麻木不仁的看客,一一在脑海闪过,鲁迅想到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现在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于是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从此,鲁迅把文学作为自己的目标,用手中的笔开始拯救国人灵魂的生涯!正像鲁迅所说:不是很大的鞭子打在背上,中国自己是不肯动弹的。所以鲁迅下定决心要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

如果说在近代史上有谁对中国文化最为反对,那无疑是鲁迅。他在给青年推荐书本的时候,没有推荐一本中国古人的书。他极力批判中国文化,以至要求全盘抛弃,而他却深受中国文化熏陶,难道是他不热爱自己的作文祖国,不热爱自己民族的文化吗?不是,正是他深爱自己的祖国,深为民族的落后而痛苦,才如此痛恨民族的文化,爱之深则恨之切,这是一种怎样的悲伤啊。他终身以批判中华文化,唤醒民族精神为已任,现在,他的梦想已经实现,中华文明仿佛凤凰涅磐,已经浴火重生。

我想,他是无所谓被人遗忘的,他的生命是燃烧给这个民族的,他本不是为了供后人瞻仰。他没有留下一部长篇小说,也没有留下一篇真善美的巨著,他没有站在人类文明的高度看整个世界,他只是站在了民族的高度看这个国家。他不要一篇长文,他只要充满战斗性的杂文;他不要歌颂真善美,他只要批判与尖锐;他说,我绝不妥协,一个也不宽容,在受伤的时候,他远离人群,像一只孤独的狼,默默舔干身上的伤痕。

或许他确实是应该走了,他的孤愤已不适合这个时代,这个人为了民族的未来已经付出了太多,付出了同时代人的不理解,付出了他的才华,本来以他的才华,应该不仅仅是被中国人所记忆。可是今天,这个他深爱的民族也要忘记他了,因为这个民族已经不再需要批判,今天这个民族已经站起来了,他需要赞扬和惊叹,他需要传统的力量以支撑他的尊严!

他以笔为武器战斗一生,被誉为民族魂。毛泽东评价他是中华文化革命的主将。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他一生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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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自传读后感


从文自传读后感(一)

昨天,网购的《从文自传》来了。书到时翻看了一下,觉得图大字2020小,版本并不十分理想,但毕竟是我渴读的书,携了回家。

晚饭后,唤女儿洗碗,我自捧起此书读了起来。这一读,不忍释手,从客厅读到床上,一口气读到差不多凌晨一点,读罢方歇了这一口气,洗漱就枕。

我习惯从文字2020里认识作者。我以往从书里、从图片里得知的沈从文的形象,是温文尔雅的,是内向略带羞涩的,料不到他年幼时是这样的顽皮有趣,年少时的阅历是如此的丰富多彩。这一回,我从这书里得出另一个沈从文的印象,那是一个爱逃学贪玩,对世上一切有深切兴趣的天真的孩子,一个勇敢的兵士与天然的对人世充满好奇心的诗人。

沈从文生长于风云变幻的二十世纪,他生命历程的前二十年在辛亥革命前后,正是中国社会激烈动荡之始。他自幼年起便看惯了民间的各种风情,包括生民们无因被杀头,作为军队里的书记员,他亲历过种种血腥场面,也结识了很多纯朴的、富于血性与传奇的底层人物,在湘西那个穷乡僻壤,历史的行进并不比城市慢,甚至较城市更为残酷,更充斥着剑影刀光。年幼的沈从文就是在这样的环境成长起来,在大时代变动的风云中,由最初逃学的顽童长成为渴求知识的青年,转而决心离开湘西,走向一个新世界。这是《从文自传》大略的内容。

湘西秀丽的山水,滋育了沈从文温润的性情;湘西人的纯朴与狡猾,鲁莽与勇猛又滋养了他单纯坚韧的个性。沈从文是那个时代的诗人,他经历着、欣赏着,学习着生活与人生这部大书,若即若离,若喜若悲。最后,那些在他心头铭刻的形象便一个个从他的笔底跳出来,鲜活生动我觉得,文学家从来不是培育出来的,而是天才,是天生的时代之纪录者,文化之传播者。沈从文便是最典型的例子。他小学毕业,年纪轻轻,便受徐志摩与胡适之欣赏,成为大学讲师;他自学成材,却成为现代着名的作家、文体学家、历史文物研究家,我想文学大家这个桂冠也将永远会戴在他的头上,他的作品是十分宝贵的中国人的精神财富。

沈从文的作品好在哪里?散淡?韵味无穷?诗意含蕴?远不止这些!他的作品是当时中国历史的散章,里面有画意诗情,有人情世态,有活动的声色香味,有无言之美!你能从中感受那个时代的气息脉动,能感知那段历史当中人的气魄情味。他行文的风格清淡平和,文字2020简约素朴,却意韵深长,这正是文学的至高境界,现代作家中能有此境界者着实不多。

要真正读懂一个作家的作品,最好的办法是得了解其作家本人,了解其生长的时代背景、地理环境与成长过程,因为作家本人的成长与气质必然浸染了环境所赋予的种种影响。

我也曾去过湘西,到过沈从文的故乡凤凰。虽然只是一二日游,但当地的民风之彪悍,湘西人之匪气给我留下极不好的印象,或者现在的湘西早已不复是沈从文当年的湘西?不过,这与沈从文书中所写之湘西也是有相符之处的,特别是《从文自传》中对湘西人的匪气有相当篇幅的描述,只是他用的不是匪气这个词,他小说许多形象也是颇有匪气,这匪气,必然是因地理环境而造就的吧?只不过沈从文自己,却是异类。

看完这本书,我兴起了将沈从文所有文字2020都看一遍的想头。网上一查,《沈从文全集》着实太贵。看来,最好的办法,是去图书馆办证借阅了。

从文自传读后感(二)

很喜欢沈老的文字2020,佩服大师运用文字2020的技巧,没有华丽的词藻,便能构造一个幽美的境界。想想现在的学校老是让学生读各种作文选,以期提高写作水平,其实多让学生读读这类的课外书,是非常好的。

提起笔,却不知如何下笔。带着感动读了《从文自传》,读后让我的感受是感慨,让我惊异,从没想过一代文豪小时候居然是天天逃课,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的文豪居然是小学文凭,初中都没毕业。尽管许多的举动让我不解,让我诧异,可是我不得不说我非常羡慕他。至少多年以后,至少当自己吹垂老时回忆童年时,那些记忆值得回味,那些过去值得留恋,我想这就是一种幸福吧!不象我们,童年的记忆基本上与学校,与作业联系在一起。回首观望,在我们匆匆流逝的岁月里,基本有一半的时光都是在学校度过,陪伴我们的永远是写不完的作业,考不完的试卷。蟋蟀,蛐蛐,河里洗澡,好象永远只能观望。这一切只因我们的父母告诉我们要好好读书,考上了大学,才能走出大山。(.org)于是放弃了本属于我们的自由,本属于我们的天真,本属于我们的好奇,本属于我们的童年,少年,青年。可是现如今呢?真的上了大学,却发现原来过去父母说的都是美丽的谎言,大学就方便面,闻着永远比吃着香,大学生就象趴在玻璃上的苍蝇,前途一片光明,可是却无路可走。时常听人说,写作的不是学文学的,从商的不是学经济的。一直不解,《从文自传》,似乎在对此解释。其实与其说,〈从文自传〉在介绍他自己的一生,不如说他是在说一个普通的人怎样成为一个诗人,作家。诚然,从文之所以有日后的成就,我想与他童年有密切的联系。他打破了限制,他为自己的兴趣选择了逃课,他爱家乡的山,爱家乡的水,他的童年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充满了兴趣,什么都想看看,什么好奇的事他都要去凑热闹,见到不懂的事,他都愿意去想,去动脑筋。于是他在平平常常的生活中也能发现事物的美。童年过后,他也没在学校读过书,他的思想依然没限制。相比之下,大学中的我们好像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无所事事,可谓悲矣!

他是地区民族作家的代表,我这个少数民族地区的中文学子时刻以他为荣!

从文自传读后感(三)

读沈从文,从来未曾读过他的自传,反而他的其他作品诸如《边城》、《潇潇》等读了又读。直到近日才草草地翻阅了一下。我想这多少有些本末倒置吧!

从来不敢说对他有多了解、有多喜欢。而事实上,我也真的不了解他,至于喜欢似乎更谈不上。我只是喜欢他笔下那一个个充满人性光辉的人物,对于他本人真是没感觉。

不过,说实话,我真的挺佩服他的,真的。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的水平实际上只限于小学未毕业,而他却有如此神来之笔,实在难得。《从文自传》主要是记录他进入大都市北京之前的人生经历。我很难想象,一个差不多与我同龄的年轻人在那个时代竟与我是如此的相似,却又那么不同。

《从文自传》中记录了一件关于他生病的一件事,给我特别深刻的印象。他六岁那年与他的弟弟同时出疹子,发高烧。时值六月大热天气,既不能躺下睡,躺下便咳嗽发喘:又不要人抱,抱时便全身难受。家人都以为他们必死无疑,已为他们准备好了棺椁。可意外的是他们竟然活了下来。这让我想起了一个词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想这的确是一个神奇的词。

我本以为,沈从文是一个小老头,或者是个书呆子。因为他的读书生活也是在整个四书五经死记硬背中度过的,没有一点生活情趣。只是没想到,童年的他也和我们一样,是个淘气的孩子。

他虽不得已早早地进入私塾读书,但他常常逃离私塾去野外玩。他去市场上看人家打铁、杀牛、磨针、做伞、制鞋;到城外庙里去看人家在殿前下打拳、下棋、绞绳子、打架、采蕨菜、打猎;偷人家的李子、枇杷总之,树上、船上、水中都是他玩耍的地点。每每读着这些质朴的文字2020,想象着一副副充满生活气息的场景,仿佛也回到了自己的童年时代,看到了童年的自己的影子。忽然之间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是如此之近,他就像是自己童年的伙伴,或是邻家的大哥哥。

他是怀抱着读大学的梦想踏上北京之路的,但北大始终只是他的一个梦而已。他怀抱信仰而来,即使在最艰难的日子里,他也始终坚守着他的信仰。北大教授林宰平曾平价他说:一个人仅仅活下来,容易;可是活下来,抱着自己的理想不放,坚持下去,却很难。我佩服他的大概就在此吧!

读完他,心中有一丝感动。也终于明白了他的作品所供奉的是怎样的人性殿堂。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他了。他也值得喜欢,不是吗?

《弃老国的故事》读后感300字


我今天读的是《弃老国的故事》。故事讲的是,一个荒唐的国王要把全国的老人赶到饥荒的地方,活活地饿死。最后他恍然大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改变了命令。


我最喜欢的故事情节是:天神问国王问题的情节。其中有一个问题很有意思:有两条蛇,怎么分辨雌雄?


国王的大臣说:“雌蛇很安静,雄蛇很烦躁。”我有点好奇,也有点怀疑。于是我在百度上查询了一下,知道了区别蛇雌雄的方法有:1.公蛇一般比母蛇颜色鲜艳、花纹明显,肚子比母蛇小; 2.将蛇翻转过来,将蛇的背部放在一个平面上(硬一点),然后在蛇的肛门后用手按住稍用力从尾尖向前推,有生殖器外翻就是公的没有就是母的。这一方法较为准确。3.辨蛇的雌雄最简单的办法是看尾巴,即“雄长雌短”。


我觉得百度上的第一种方法不科学,肚子大小不好区分,与蛇的大小形状有关系。我觉得书上大臣父亲的方法靠谱。

怪医杜立特的故事读后感


怪医杜立特的故事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利用闲暇时间读完了《怪医杜立特的故事》:英国小镇里的一位医生杜立特,他特别喜爱动物。鹦鹉教会他鸟语与兽语后,他干脆专门给动物看病,消息一传十,十传百,许多动物都找他看病,连非洲猴子国发生的传染病,也派使者大老远来请他出诊。好心的杜立特医生便答应了,于是开始了他的冒险之旅
他向朋友借了一条船,在燕子的指引下出发了,由于食物不多,一路上鸭子捕到了很多飞鱼,海豚还给他们送来野葱。一天傍晚突然狂风大作,船身颠簸厉害,原来船身被砸出一个大洞,海水只往里灌,医生让鸭子游到岸边,把绳子绑着椰子树上,随后大家便顺着绳子爬上岸,我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好惊险呀!天晴后他们继续向猴子国进发,没想到半路上遇到悬崖,一只老猴子大喊一声:孩儿们,桥,桥,桥快造出一座桥一眨眼功夫,悬崖上出现了一座用猴子的身体连接成的桥,我感到十分震惊。
医生好不容易到了猴子国,便在那里忙开了,叫人搭草房,把没生病与生病的猴子隔离开来,给没生病的猴子注射疫苗。于是医生便给其他动物写信,比如狮子国、豹子国、羚羊国等,叫它们协助照顾猴子。狮子国的国王是个傲慢的家伙,它来到猴子国对医生说:我们是兽中之王,为什么要照顾那些肮脏的猴子,还不如把它们当做零食吃了差不多。但是狮子王回家以后看见自己的孩子病得很厉害,王后咆哮起来:你这个没用的家伙,竟然不知道大名鼎鼎的杜立特医生,现在谁都知道他会给动物看病,你竟然对他这么无礼,你快点把孩子抱过去,给他道歉,请求他的原谅。狮子王只好羞着脸给医生道歉,医生不计前嫌,把他孩子病治好了。原来再厉害的动物也有求于他人的时候,让我懂得了乐于助人的道理。狮子王派狮子照顾猴子,见狮子国都如此,其他动物都纷纷来照顾猴子。
杜立特还干了几件惊天动地的事情:创建动物邮局,乘巨型海蜗牛在海底行走,组建动物马戏团,成立了动物花园,到月球上探险等。什么困难的,不可思议的事情在杜立特医生那里都迎刃而解。从中我看到了杜立特医生优秀的品质勇敢、乐观、充满爱心、富有同情心。
一天,一只流浪狗路过家门口,我见它可怜巴巴的望着远方,好像在寻找什么,此刻我多想成为杜立特医生,因为他懂得动物语言,可以跟狗聊天做朋友。我随手拿了两根骨头扔给它吃,狗感激的看着我,然后跑上前去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吃完后它便朝我摇摇尾巴,像是在感谢我给的大餐。哦,原来跟动物做朋友是件很容易的事!


《从文家书》读后感800字


假期里闲暇的时间较多,便读起了从淘宝上买来的《从文家书》。看沈从文行云流水般的文笔,看他与夫人张兆和婚前婚后的情感交流,看他们经历乱世和动荡岁月却依旧坚如磐石的高贵人格和精神力量,我不由得感慨无比,甚而动容。我知道自己的脆弱,很容易就能被一句话,一片景色,一个心灵所打动。但,沈、张的书信打动我的不止这些。

在我的记忆当中,沈从文与张兆和是一对琴瑟和谐的恩爱夫妻。而且正是这种恩爱幸福的夫妻关系使得沈从文即使在抗战的严酷岁月里,仍然能够写出像《边城》那样的田园牧歌式的小说。但,真实的情形却并非如此。

我很感意外的是,沈从文追求张兆和竟然有着三、四年的艰辛历程。一方面,作为老师的沈从文在几百封求爱信里顽强地表达着对张的孜孜以求,另一方面,作为学生的张兆和却是无动于衷、冷漠以对。不过,这丝毫改变不了沈的执著。他将张兆和奉若神明,喻为月亮:给他永恒的光,却从不索求什么,也不因人的赞美而有丝毫动容。

紫色的山峦,清澈见底的潭水,五颜六色的石子,高出水面丈高的吊脚楼,胡须全白而身强体壮的老船工,两岸曲声、狗吠、小儿哭闹、送客的寒暄……这一切在他笔下犹如声色俱全的影片跃然眼前。那也许是他们夫妻经历的最平和的一段岁月了。

虽然是文人,但并不能免俗,会有柴米油盐的琐碎烦恼,会有怀疑、猜忌、抱怨、责备。尽管不能免俗,但他们却又高于普通人。因为普通人做不到如他们一般,纵使身不由己,朝不保夕,却不忘忧国忧民,始终心存善良。纵使战事未停,颠沛流离,仍然会有闲情咏时伤怀,描景抒情,捕捉生活中的真善美。

书中最简洁最打动人的是这样一句话:我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我应当为自己庆幸……还有:不要让我这个话又伤害到你的心情,因为我不是在窘你做什么你所做不到的事情,我只在告诉你,一个爱你的人,如何不能忘你的理由。我希望说到这些时,我们都能够快乐一点,如同读一本书一样,仿佛与当前的你我都没有多少关系,却同时是一本很好的书。

《从文自传》读后感2500字


沈从文开篇即形容凤凰说我应当照城市中人的口吻来说,这真是一个古怪地方,我读到的感觉,当真就是一种很古怪的感觉。随着他不紧不慢的叙述他的故乡,一座边远、偏僻的苗疆小城便凸现在眼前,作者叙述得越详细,我们感觉到的陌生感便越强烈。因为你发现你所处的完全是一个未知的世界,人民蛮悍不驯,却又妩媚可爱,在他们默认的规则里,生活得井井有条,由沈从文笔下道来,实在是兴味盎然。
你发现那里是真正的乡土生活,不是从四方的天空下寻找些花花草草的田园,沈从文用极丰富的素材描绘了一个好奇心极佳的农家子弟眼中的乡下。不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式的田园,是野小子眼中充满乐趣的田园。不是乡下的外来人跑马观花对田野的一点感触,而是土生土长与乡土融合的自然流露。只有心花怒放,没有多愁善感。那里有那么多新鲜多彩的生活,被沈从文用鲜活的语言描写得兴味盎然,好像你也身临其境一般。
就算革命来了,沈从文叙述也不慌不忙,一个几岁的小东西,哪管什么立场不立场,他只记得表哥答应给带的花公鸡,只记得叔父红着脸磨刀的情景,十分有趣!书中一些直白血腥场景的描写,我不知道在其他的现代作家那里能不能读到,当我读到此处的时候,我当真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我们读辛亥革命只知道孙中山、黄兴,只知道情意绵绵的《与妻书》,何曾知道这些鲜血淋淋的现场?而这些鲜血,又从一个不谙世事的儿童口中道出,更是显得那么真实与残酷。我越发感觉到这个作家的不同了。
沈从文终于还是忍不住在文章 中表达了他的爱憎,他说:我那时已经可以自由出门,一有机会就常常到城头上去看对河杀头。每当人已杀过赶不及看那一砍时,便与其他小孩比赛眼力,一二三四计数那一片死尸的数目。或者又跟随了犯人,到天王庙看他们掷笠。看那些乡下人,如何闭了眼睛把手中一副竹笠用力抛去,有些人到已应当开释时还不敢睁开眼睛。又看着些虽应死去还想念到家中小孩与小牛猪羊的,那份颓丧那份对神埋怨的神情,真使我永远忘不了,也影响到我一生对于滥用权力的特别厌恶。我刚好知道人生时,我知道的原来就是这些事情。他说这些,我无法明白,我糊里糊涂、胆战心惊地跟着作者的叙事,不知道他要把我带到哪里去。直到读到最后,才反应过来,这些早年的经历,对于作者后来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有多么大的影响。
革命过去了,小顽童忘掉了革命,继续他的单纯、快乐的乡间生活。我简直叹服小家伙的永不疲倦的好奇心,他似乎时时刻刻要用这些新鲜景色事物来喂养他的灵魂才行。凡脚步能及的地方,小家伙都想把那一寸地方走到;凡眼光能及的东西,他都要把那东西深印在脑子里。他的脚板不停歇,如一阵风,把我们带到了凤凰城的每一个角落。在乡间快乐生活的背景里,作者点睛式地描写了几位人物。一个老战兵,样样来得懂得,并且无一事不精明在行,为人活泼而充满趣味,人是卑微的人,生活却自在而充满尊严,流动而不凝固,有古时游侠的影子。一个打铁师傅,勇敢豪爽,无所顾忌。一位姓曾的朋友,读书不多,办事却十分在行,军人风味的勇敢,爽直,有一次,给了镇关西一个教训。一个大王,本是种田良民,后来做了土匪大王,两只手毙过两百个左右的敌人,在监狱里和女匪密谋重新落草,后来却因事被诱捕杀死。这些人物都是湘西平常人物,莫不勇敢、直率,而又充满趣味,这些人或许另一方面就是个恶棍,但是作者有意隐去了此节,只从这人的勇敢、无所畏惧出发,挖掘背后的生命意识和坚实强悍的灵魂,其实正是为了抒写作者心目中的人生理想模式。我读了这些,仿佛受了感染,也要坚强起来了。
当那个对万物好奇的小顽童渐渐长成了少年,既多读了些书,把感情弄柔和了许多,接近自然时感觉也稍稍不同了。加之人又长大了一点,也间或有些不安于现实的打算,为一些过去了的或未来的东西所苦恼。对周围五光十色的生活熟悉的同时,他开始思考一个目的,一件事业,适合自己去做。
碰巧的是,这时沈从文进人了报馆,那正是五四后的几年,各种外来的新思想一下开拓了湘西小蛮子的视野。五四运动,本来是以思想启蒙的新文化运动开头的,到后来却因为内忧外患,逐渐把重心转到了罢工、罢课的救亡运动去了。沈从文从小即目睹了所谓革命 的现场 . 又从军数年. 对于 以革命 的名义滥用权力与暴力对无辜人民造很明显他对于呐喊革命口号毫无兴趣,而是继承时时刻刻为人生现象 自然现象所神往倾心的性格,一接触五四的新思想,即开始转而为新的人生智慧光辉而倾心了。读到这时我似乎才理解到作者的苦心,前面占用大量篇幅的乡间生活的描述,正是活生生说明了作者沈从文时时为人生现象自然现象所神往倾心的性格,而没有这种性格,便不会受到新文化的感召后,即转而对新的人生智慧光辉而倾心了。
为了读过些新书,知识同权力相比,我愿意得到智慧,放下权力。我明白人人活到社会里,应当有许多事情可做,应当为现在的别人去设想,为未来的人类去设想,应当如何去思索生活,且应当如何去为大多数人牺牲 . 为 自己一点点理想受苦,不能随便马虎过日子,不能委屈过日子。这是沈从文离湘前的想法,有这样思想的作家,应当是一位受人尊敬的作家。
这就是我最初读到的沈从文,粗糙、古怪、坚硬、新鲜,和后来评论家口中的沈从文大不相同。他在另一篇文章里形容胡也频说:我觉得,这个人假若是死了,他的精神雄强处,比目下许多据说活着的人,还更像一个活人。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使我们像一个活人,是些什么事,这是我们应当了解的。沈从文便是这样一个永远歌颂强悍的精神的人。这种歌颂在《从文自传》里处处可以见到,我为我一开始即读到《从文自传》感到幸运。或许我达不到沈从文所说的那种精神强悍,但是我始终把它记在心里,在我最沮丧的日子里,我便把《从文自传》拿出来读,以给我信心。我热爱沈从文,便是为此。
我临动身时有一块七毛钱,那豪放不羁的表弟却有二十块钱。但七百里航程还只走过八分之一时,我们所有的钱却已完全花光了。把钱花光后我们依然有说有笑,各人躺在在温暖软和的棉军服上面,说粗野的故事,喝寒冷的北风,让船儿慢慢拉去,到应吃饭时,便用极厉害的辣椒在火中烧焦蘸盐下饭。这也可以用来形容我初次阅读《从文自传》的心情,快乐而有劲 !

《怪医杜立特的历险故事》读后感


读《怪医杜立特的历险故事有感》
洛阳中心小学六5班 郑铖昊
一听这书名,就知道杜立特是个怪医。不错,他的兴趣,脾气都稀奇古怪,让我们去看看他的历险故事吧!
杜立特是泥塘镇上的一名医生,他的技术高超,而且知识非常渊博,可是他非常喜欢动物,在自己家里养了许多动物,常常把自己的病人吓跑,最后在一位卖猫食人的劝说下,改做了兽医。后来学习了动物语言,到非洲去给猴子们治病,可惜不慎落入黑人的领地,经过千难万阻,终于来到了猴园。最后,带着一头双头鹿到世界各地展览,从而成为了富翁。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保持良好的心态,要永往直前,不能半途而废。就像今年暑假爬黄山一样——要靠自己的毅力,一步一个台阶往上爬,才能登上顶锋。黄山很美,素有奇松、怪石、云海、温泉著称,一路上虽然累得脚也不听使唤,但是我们领略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如诗如画的风景,最后攀上顶锋,自豪感油然而生,有一种征服大自然的感觉。从中我还得到了一个启示:只要你肯下功夫,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胜利终究属于你。
怪医杜立特有着高超的医术,勇往直前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无论遇到什么情况,只要有坚定不移的信念,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从文自传》读后感作文600字


听蒋勋讲沈从文,说他的自传如何好,一时好奇,便找来读。

小时候学《边城》,只记得那爷爷唤“翠翠”,“翠翠”。名字好比一抹山的颜色,小姑娘个性单纯得很。往后读《湘行散记》,看那旅途艰险如何被他轻松带过,反倒是人物和山水描写得生动。

对有的作者我是一下子便喜欢,对沈从文的文字反倒是后知后觉。听别人说他好,听得多了,便好奇自己到底哪里错过了,再回头看,渐渐才发现他文字的独特风格。

这本自传从他幼年时讲起,贯穿整个青年时期,以他到达北京并在小旅店的簿子上写下“沈从文年二十岁学生湖南凤凰县人”为止,这也是他真正从文的始端。

作品篇幅不算长,然而字极精炼。在第一篇《我所生长的地方》里,有譬如这样的句子:

“不过一切城市的存在,大部分皆在交通、物产、经济的情形下面,成为那个城市枯荣的因缘,这一个地方,却以另外一个意义无所依附而独立存在”。看得透彻。

“兵皆纯善如平民,与人无侮无扰。农民皆勇敢而安分,且莫不敬神守法。”有如写史。

还有“地方东南四十里接近大河,一道河流肥沃了平衍的两岸,多米,多橘柚。”仿佛一笔勾勒就出神韵,好看得很。

蒋勋曾特意提及沈从文写自己如何逃学,后者则自己解释“当我学会了看世界一切,到一切生活中去生活时,学校对于我便毫无兴味可言了。”他认为智慧应当是从直接的生活上而得来的,而不是来自书本。他好奇新鲜的事物,幼时生活在水边,自认一派清波对他“流动而不凝固”的感情有深刻影响。他形容自己的性格“不安于当前事务,却倾心于现实光色,对于一切成例与观念皆十分怀疑,却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

《自传》里记录了他童年如何顽劣,青年时期则从戎,见识不少。他记录所历经的年代,杀戮是如何的寻常。看似对于数字不敏感,实则精细地记录着,令人震惊。他描写人物,寥寥几笔便刻画其特点。他也记录自己的成长,在后来的年月里,逐渐接触书本、报纸,学得新的知识。文字成了他的长处,他作书记,写得一手好字。

沈从文写作与别人的不同处在于不加道德判断的描述。他忠实地观看和记叙,不为主观偏见而掣肘。人性的复杂在他的文字里显现得多。他对于自己的态度也明了:

“接近人生时我永远是个艺术家的感情”,我深为这一句话而感动。

总有人要磨掉棱角体悟人生,拥有天真方能拥有慈悲。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


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满不在乎,(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一)

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记述的是:鲁迅先生是一个爱书如命的人。幼年时期的鲁迅,十分爱护书,看书前总会把手洗干净,小心翼翼地捧着书,专心致志地阅读起来。成年以后,鲁迅把读书、买书、借书、抄书、修书,作为自己的乐趣和事业。靠一些简单的修书工具,把书修好。所以鲁迅珍藏的书没有污损、破散的情况,他乐意把书借给别人,但归还是看到破损,会不高兴的。鲁迅还主动把书送给友人、寄出去时总是仔细包扎妥贴。

我和鲁迅来比真是有天壤之别。我每次买完新书,先是把它阅读一遍,看完后随手扔在书架上,当要去找某本书时,都是找了半天才找到。有一次,我的一个同学借我一本作文书,我拿到书开始阅读起来。吃饭时,我把它拿到餐桌前边吃边看,结果我一不小心把汤打翻了,把书弄得既湿又油,可我却满不在乎,(只)拿到了阳光下晒一晒就塞进书包,准备还给她。第二天,我来到学校,拿出早已破散了的作文书递给她,她看了气得直朝我翻白眼。从此再也没有人借书给我了。这就是我读书的最大缺点。

从今以后我要好好保管书,不让它们有半点破损之迹。我要向鲁迅先生学习,做一个爱读书、爱惜书、爱修书、爱买书的人。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二)

我最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这篇文章,写的是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我从中得到了启示,受到了教育。

幼年时代的鲁迅十分爱读书,常常用压岁钱去买书。成年了,如果有非常好的书,他就抄下来。鲁迅的书虽然是很早买的,但还像新的一样,没有一本书是掉页、有误渍、损坏过的。他看过很多书,在24年里就买了9000多册书,书的存放也井井有条。

而现在有的人,总是随意损坏书,书要么掉页,要么落满灰尘,还有人将书卷成一个棒槌打人,把书藏的到处都是。我就有这样的体会。我和李若霖是图书管理员。有一次科学老师没来上班,同学们就被安排去图书馆看书。因为教学开放日即将到来,我和李若霖就被老师指派去找出同学们藏在各处的书。于是我们就拿着竿子去柜子下面和夹缝中扫书。当我趴到地上时,一时惊呆了。就像一句话说的那样: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每个书柜下平均都藏着两三本书,我们心里先是一惊,然后无可奈何的缴获了一堆猎物。

我们俩想方设法把书顶出来,灰尘落在我们的身上,汗水顺着脸流了下来,洁白的校服弄脏了,两天下来,居然弄出了20多本书出来。我心疼的看着书,拿了一个抹布,将书擦干净了才离开了图书馆。

我想,比起鲁迅爷爷来,这些随便扔书、塞书的同学,差距多大呀。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让我们爱惜书吧!让我们在书的陪伴中成长吧!


鲁迅爱书的故事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了《鲁迅爱书的故事》,了解了很多鲁迅小时如何爱书、保护书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我以后也要学习鲁迅,做个文明少年。

鲁迅小的时候,他十分爱书,经常去书店买书,把书当成宝贝一样。而且,每当他买完书以后,都要仔细检查一遍,如有问题,他不管路途多远,也要去商店更换。每次书看完了以后,他总会认真将书放在箱子里,并且在箱子里放了樟脑丸,以防虫蛀。他一生清贫,最大的财产就是他的宝贵的书了。读到这里,我心里十分感慨。

鲁迅爱书的精神让我十分佩服:他爱买书,看书,保护书。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他对知识的渴求,爱护书就像爱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令我很是感动!

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说:他最恨用中指或食指在书页上一刮,使书角翘起来,再捏住它翻过去的坏习惯。读了这段话,我想到了自己:经常一把抓住书页,直接往后拽,有时还会将书撕破。于是,我想以后我要轻轻地翻书,不能再胡乱用力了,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爱护我的书,因为是书教会了我许多知识。看到班里有的同学,老是向书上乱涂乱画,弄的书很脏也不在意,他们真该像鲁迅学学。

鲁迅不仅爱护书, 而且也十分爱买书,过年时得的压岁钱都攒起来买书了。再想想自己,每年得了压岁钱,都买一些零食、玩具之类的,很少买书。所以我以后要多买些对学习有用的东西,将钱用到有用的地方。

《鲁迅爱书的故事》让我懂了很多道理,我要将它贯穿到实际中,好好地学习,做一个爱护书,爱看书的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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