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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酒国有感

【读书札记】读《舌尖上的酒文化》有感。

读读好的作品,追求的是一种气质、亦是一种涵养。大凡成功的人士,他们都和书籍有着不解之缘,好的作品会引起阅读者的共鸣,在看作品之后一定会触动内心,我们可以通过文字把心中感受写出来,写一篇读后感。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为此,小编从网络上精心整理了《【读书札记】读《舌尖上的酒文化》有感》,请马上收藏本页,以方便再次阅读!

【读书札记】读《舌尖上的酒文化》有感

文||陈加永

最近在读一本关于中国酒文化的书,虽然读的也并不是很多,但也有一些自己的感想。

中国是酒的故乡,也是酒人的乐土,更是酒文化的极盛地,酒在中国文化中拥有独特的历史地位,饮酒不仅满足口服之欲,更是情感交融的需求,在读之前,我首先看了《舌尖上的酒文化》的目录,本书主要介绍了中国数千年的酒文化,追寻渊源,叙说历史介绍了各地的特色酒和习俗。

本书第一章各位千载文明飘酒香——酒史,在读之前对酒史并不是很了解读完文章后,有了深刻的了解与些许感想。

白酒起源总的来说有四种说话,分别为:上天造酒说,仪狄造酒说杜康造酒说和猿猴造酒说,我感觉杜康造酒说更具有真实性,其他三个趋向于神话故事显得有些虚幻,其实酒是谁创造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酒在中华5000年的悠久历史中形成了独特的风格,中华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酒虽然在上古时期就以出现,但只是原始的酒到了夏商时期酒才产生了分类,《周礼》中就有"五齐"和"三酒"之说,然后酒随着各朝各代的更换,也在不断发展着,而在清代酒没得到空前发展。

之前经常和同学在一起喝酒对酒的文化并不是很理解,读完本书的第一章后,让我对酒的发张和历史有了深刻了解,酒一旦张扬开来,和自然和社会和历史和人相结合,他的文化张力会不可收拾,中国酒是独有中国特色的性情饮料,全世界论酒文化都应到中国来朝圣。

中国酒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极其主要的历史地位及作用,酒文化渗透在古代人生活的各种领域,应代表着一种精神文化,在中华的悠久历史中不断传递着。

我坚信中国酒是世界中的宝贵财富,酒文化是世界历史中的摧残光芒。

关于陈加永读后感的读后感||马吉照

这是一篇形式结构比较完整、独立成篇的小作文式的读书札记。

陈加永在文中简单介绍了《舌尖上的酒文化》一书的主要内容——酒史、各地特色酒和习俗等,记录了一些自己印象深刻的知识——四种起源说等,联系现实生活,分享了自己的心得和感受——"……".

酒是"中国特色的性情饮料"的论断很精彩,"酒文化渗透在古代人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建立在深刻了解之上的判断,不管这些句子是摘抄,还是陈加永自己的感想,都说明他在读书、完成这项作业时进一步加深了印象和认识,就像所有大大小小的、认真去完成的事一样,这项作业没白做,有收获。很棒,加油,扎实认真,必有回报。

短文思路清晰,语言通顺,是一篇用心完成的作业,本人表示满意。

建议:

一、希望尝试用此认真态度去读一两本真正的书。《舌尖上的酒文化》这种,严格意义上不能叫书,而不过是按照既定专题汇编、辑印的一些参考资料而已。有精神价值的书——或者至少有作者的思想和情感的书才叫书,比如众所周知的四书五经或者那些古今中外的文学经典。

希望陈同学或其他同学能交出一份读真正的书的读后感。

二、中国酒文化丰富璀璨,但酒文化并非中国独有,"全世界论酒文化,都应到中国来朝圣"这样的说法恐有妄自尊大之嫌。以此霸气来说茶文化,庶几尚可——虽然许多国家也有异彩纷呈的茶文化。鄙以为,西方、中东各国酒文化亦源远流长,且迥乎不同于我国的白酒文化,我们认为人家该来"朝圣",可人家在这方面也自负得很呢。

谈论传统文化很容易出自说自话、妄自尊大的问题,我讲课时也不能免,那是限于学力和视野,有些既定的大话不得不暂时人云亦云地沿用了,但主观上是有所警惕的。招供出来,与同学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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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书札记


《活着》读书札记
周嘉骏

这本书主要讲了福贵玩物丧志,贪图享乐导致家业凋零,父亲惨死,母亲去逝。中年时的福贵黑发人送走白发人,他是家里唯一的男人,家人的离去或许是对他的一次解脱,就连他自己也在想自己的身后事,活着便是也一同和自己同名的黄牛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不得不说这样的结果与社会有很大的联系,主人公福贵的一生也反应了那一代人的坎坷一生土地改革使农民得到了缓歇,紧接着的人民公社化大运动、全民炼钢和文化大运动让人民喘不过气来,福贵的亲人也因此离去……

那为啥福贵还笑得那么坦荡,那么的真诚,却又没有骆驼祥子的颓废,麻木,更像是一种超脱世俗的平静。现实世界中的痛苦远比想象的多,活着不一定如意,甚至生不如死,但这是苍天给我们的考验,我们要忍受,当到了最后不要想你这一生经历了多少磨难和挫折,不要去遗憾;而是要回想一生中的到了什么,是幸福?还是感激?我们没有理由去抛弃任何人,更不要去埋怨!
活着,真好!我曾出生并在这里经历过一生真好……

【读书札记】再见了,亲人


星期三,我们才上完了《再见了,亲人》这篇课文。读完以后,我心里很难过。因为文中的大娘、小金花、大嫂等人物、把我感动了。为什么被感动了呢?因为这些朝鲜人民为了帮助志愿军宁愿牺牲。对志愿军像亲人一样亲,不,不比亲人还亲。先说大娘吧。大娘为了给志愿军补衣服,已经几天几夜没合眼了,大娘还为志愿军送打糕。因为敌机封锁,所以志愿军三天三夜没吃东西了。是大娘带着全村妇女给志愿军送打糕。更让人感动的事还有,有一个志愿军伤员在大娘家休养,敌机来了,大娘丢下自己的小孙孙,把伤员背进防空洞,当大娘在回来抢救小孙孙的时候,房子已经炸平了。大娘为志愿军失去了唯一的亲人。小金花,为了和妈妈救出老王,失去了妈妈。妈妈去和哨兵争吵,小金花趁机就出了老王,回到村里等妈妈。第二天传来了噩耗,妈妈拉响手榴弹和敌人同归于尽了。还有大嫂呢?志愿军缺少粮食的时候,大嫂到后山挖野菜,后山挖光了,大嫂跑到前沿阵地去挖,不料,一颗炮弹在您身旁爆炸,大嫂倒在血泊中你看,这样的事情能不使我感动吗?

读完了这篇课文,我看清了美国帝国主义的真实面貌和我对美国人怀恨在心的心情。

余华《兄弟》读书札记


余华《兄弟》读书札记
蒋文玲


“李光头的眼睛透过落地窗玻璃,看着亮晶晶深远的夜空,满脸浪漫的情怀,他说要把宋钢的骨灰盒放在太空的轨道上,放在每天可以看见十六次日出和十六次日落的太空轨道上,宋钢就会永远遨游在月亮和星星之间了。”
这是整本书结尾的最后一段,两个从小相依为命的俩兄弟,却性情迥异,一个粗犷,一个老实,他们的命运也截然不同。

《兄弟》的作者是为大家所熟悉的余华。《兄弟》全书分上下两部,主要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小说上部的故事发生在文革时期,那个水深火热的荒唐而惨烈的时代。李光头生而丧父,父亲是流氓,死得不光彩,他们一家成为全街人鄙夷的对象。这时宋钢父亲宋凡平挺身而出,帮助了李光头孤寡无依的母亲——李兰。在妻子过世后,宋凡平便与李兰相依为命,重新组合家庭。没有血缘关系的宋钢和李光头自然成为了兄弟,他们相处得也很融洽。但好景不长,宋凡平遭批斗被活活打死了,惨剧发生后,李兰痛不欲生。上部的故事随着这个家庭的破碎而结束。

下部的故事背景则比较贴近现在,情节中出现了一位重要的女主人公——林红。宋钢和李光头都喜欢上了林红,在爱情的撕扯下,两兄弟的感情出现了裂痕,最后,宋钢抱得美人归,两兄弟就此分道扬镳。可是不久宋钢失业了,后来又因为各种复杂的原因,他的生命被压垮了,他选择了自杀。李光头得知后,悲痛欲绝。虽然与宋钢已有嫌隙,但他他平日里只是嘴巴硬,其实他的心里却比谁都要关心他的兄弟……

《兄弟》将文革和现在这有着天壤之别的两个时代连接在一起。这四十几年的变化相当于欧洲的四百年的变迁。所有的惨剧,都是那个时代的不足为奇的荒诞现象。在那个年代下,或许人们的真、善、美都早已被这个乌烟瘴气的社会环境给蒙蔽了。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依然可以冲破层层雾霭,引人寻回日出的方向,或许这就是人性善的光辉吧。
同样的社会下,兄弟俩的命运却截然不同。虽然他们走向了不同的人生方向,可是每当他们眺望心里那最温暖的角落,他们一定会看见彼此。因为——“我们是兄弟。”

《苏菲的世界》读书札记


《苏菲的世界》读书札记
郭芷彤

我是谁?我为何存在?在《苏菲的世界》里,我从存放于潜意识中过往的古老信箱里翻找出许久未解决的问题:本源。

一封封神秘的来信,一串串亘古至现今的哲学问题与掌故垫起了14岁的苏菲的脚步,她在怀疑论者导师艾伯特的指引下实现了灵魂的蜕变。鸡与蛋何者先有?人的灵魂是否不朽?诸多的思辨,诸多的反问,为我掀开了哲学的冰山一角。而令我我倍感好奇并深入追究的是——人与世界的联系。

我们宛若星尘。不过是个见得着的理型躯体,却能靠着还未知从何而来的灵魂驱使意识,使我们在自然法则的束缚中凭借上帝赋予的感官获取自以为的“自由”。即便上帝也只是来自我们积累经验后从虚无中用印象的碎片剪贴成的理性完美主义。倏地想起了“天人合一”的庄子。在美学与感性中以思想搏求最大限度的自由。但这在哲学家祁克果认为的生命三种形式中却是处于最低等的美感阶段?如果诉至黑格尔的“正”“反”“合”三段论,却也未必——万事的评价不存在绝对的吧?

透过艾伯特与苏菲讨论的超自然、达尔文系统,那些意料之外的奇异巧合也使急流在我心中撞激出朵朵白花,屏息,正赶上了!

在遨游《苏菲的世界》的几天里,也“难得有空闲”翻看了林清玄的《从容的底气》,其中“不受第二支箭”的第一个譬喻讲的是佛陀门下是爱哲学思考的弟子摩逻迦有一天跑到佛陀面前,说若佛陀不回答哲学问题他就还俗。令人感喟的是佛陀的回答:“纵使问题找到了答案,还是解决不了苦闷的人生。”“而古往今来的大哲学家在这些问题上用了毕生精力,却从没有人有肯定的回答。”林清玄道。虽存疑惑但也不禁认同。

回到《苏菲的世界》,我竟适值佛陀!又再次遇到这篇毒箭的故事:被毒箭射伤的人不会对箭、毒以及箭从何而来感兴趣,只会希望有人能拔箭,医他伤。原谅我的见异思迁,这也是超自然吗?再说,可曾想到世界那端的不可知论者休谟的理论在两千五百年前就业已被这边的佛陀提出?他们皆认为研究形而上的问题无必要,皆认为人处于一种不断改变的状态......

又下雨了,断断续续,在这个仲夏习以为常。在苏菲的世界与现实的罅隙来回穿越多天,仿佛每时每刻时间的流逝都与苏菲的作息不断重重叠叠,幻想的烟雾黯然缥缈。他们的一周还不及我的短短几小时,一个世纪的哲学家的故事还不及我的一日。雨与情节藕断丝连,故事引人入胜,时而忍俊不禁,时而引得心情也随风席卷,跌宕起伏。

紧接着最精彩至极的部分出现了,那也是我曾多次遐想的画面,因而对这位来自挪威的次书作者乔斯坦·贾德的赞许敬佩之感油然而生。我看着《苏菲的世界》里的席德,书中的席德看着父亲艾勃特笔下的苏菲与导师艾伯特。艾伯特和苏菲企图逃离少校艾勃特想象力的控制,他们是艾勃特送给席德十五岁的生日里礼物——一本讲义中的主人公。可他们的一言一行不都是艾勃特反讽的手法吗?看到艾伯特说:“ 苏菲,我们就是这个活的星球。地球就是航行在宇宙中燃烧的太阳四周的一艘大船,而我们每一个人这是满载基因航行过生命的一条小船。当我们安全地把船上的货物运到下一个港口时,我们就没有白活了。”


这是艾伯特的人生哲学?不,这是少校艾勃特写的,更确切地说,这是作者乔斯坦·贾德想说的,是现在我所看到的......剪不断的周而复始。
窗棂外,朝阳东升而起又西落成夕阳,朝朝暮暮,苏菲的母亲在苏菲十五岁生日时将她交给了长者艾伯特,只微微低头,落寞笑笑:“他们消失在空气中了。”这一刻仿佛滞留。苏菲和艾伯特逃到了永恒之乡,遇上了白雪公主、小飞侠、懒杰克......席德为苏菲等人报了仇,但许是“对位法”,如今苏菲看着席德却无法现身于她眼前......直到最后一页,已是深夜九点。

轻合上书,除自己外空无一人的房间在寂静黑夜的长河里亮着灯。我是谁?我真的存在吗?心脏为何会跳动?为何会使我触碰到这个世界?大愚若智,大智若愚,隐隐约约,恍恍惚惚......

我们能出现在这个世界已是人生赢家,但是,我们又是谁的故事?谁的风景?我看着你,你看着我?充满魔力的古铜镜中,一个女孩对我眨了眨眼睛。

我们也是星尘。

读书札记-斑羚飞渡


猎人们去打猎,将一群斑羚围堵在一段山崖上,山崖与对面山崖之间有约米的山涧,而这是斑羚无法跳过的,一只斑羚一般只能跳到米左右。前进是几十米的深渊和汹涌的江水,后退是咆哮的猎狗和无情的子弹,这群斑羚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族群灭亡的命运了。看到这里,我几乎不想再看下去,虽然在那样的环境里,人类为了改善生存条件必须要猎杀各类生物,但是灭绝这样可爱温顺的一个族群,还是让人于心不忍。然而再继续看下去,我迷惑了,惊讶了,感动了。在斑羚头领的带领下,斑羚们自觉地分成年轻和年老组,组的数目相近,年轻的先向对面山崖跳去,年老的随后,当年轻的将要坠落时,年老的恰好赶到它的脚下,成为它的续跳踏板,年轻的斑羚跳上了山崖,年老的斑羚坠入了山涧。

用族群中一半年老同伴的鲜活生命做踏板,延续了另一半年轻同伴的生命,毫无疑问,在当时的情况下,这是极具智慧的做法。但是我无法理解,斑羚头领是怎样在它的偶蹄类动物的头脑中产生了这样一个主意;其它斑羚尤其是年老斑羚怎么会服从这个决定,主动牺牲;斑羚们是怎样明确地知晓自己该在哪个组,没有退缩;斑羚头领怎么明白组数目的不均,带领几头成年斑羚放弃生的机会,踏入老年一组贪生,怕死,是所有动物的本能,而在《斑羚飞渡》中表现的,则完全颠覆了我们的这种观念。在这里,它们是智者,是绅士,是视死如归的英雄。它们在几乎不可能的情况下,用我们人类也想不出的方法,成功拯救了自己的族群,保全了一半的有生力量。在这场角逐中,斑羚是真正的胜利者。

看过许多在沉船事故、火灾、地震等灾难中发生的报道,有很多人把生的机会让给别人,让妇女儿童先走让人禁不住落泪;也有的人只顾自己,还振振有词我也有生的权利这些都是复杂人性的表现,在生与死的面前,作为高等社会动物的人类,尚且如此,那么《斑羚飞渡》中斑羚们的做法就更加让我们无法解释。身处绝境而能冷静思考对策,服从安排,勇于牺牲自我,团结协作以拯救同伴,所有这些,即使是人类,也未必能做到。也许它们其实是山林的精灵,是和我们人类一样的智慧动物,只是它们更善良更爱好和平,不象人类,把自己当成地球的统治者,随心所欲地伤害其他生物。在这里,它们的做法令人感动,它们的表现比人类还要高尚。

合上书,我闭目想象那片丛林,想象斑羚飞渡山崖的壮烈景象,想象那些成功逃脱的斑羚们日后的命运。它们还会在山林中游荡,觅食,嬉戏,繁衍后代,遭遇狼豺虎豹和猎人,但是,我希望,它们在自己的家园里,自由地生活,自由地生老病死,飞渡山崖的那一幕,永远不要再发生。

【读书札记】春 (250字)


《春》这篇课文是朱自清写的,读了这篇课文,我仿佛真正看到了春的美。

课文中有许多优美词句,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这一句连续用了两个盼望着,写出了人们盼望春天早日到来的心情。后面把春天比作人,把时间临近写成脚步近了,把感受实质化,写出了人们在期待中的焦灼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望。还有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这一句里的偷偷钻出来两个词把句子写活了,作者拟人手法用得恰当好处,嫩字写出了初春的季节特点,表现出作者的观察细致和对大自然的热爱。

这篇课文使我想到: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我爱春姑娘!

五年级:胡涛

《呼啸山庄》读书札记


《呼啸山庄》读书札记
王欣

在看完《简·爱》后的又一本国外名著,《呼啸山庄》是艾米莉唯一的一部小说,它被誉为一部伟大的作品,一部“最奇特的小说”,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刚开始读这本书时,真的感到很奇特,没有任何的背景介绍,直接进入情节,让我摸不着头脑,重复看了不止三遍,当看到第一卷的第四章才知道前三章的“我—洛克伍德先生只不过是整本书故事的一个“聆听者”。
看完这本书总结出来是围绕着两个山庄—呼啸山庄和画眉山庄,还有本书的主角—希思利克夫先生和他身边的人的从他小时候到死去的故事。这个故事关于爱与仇恨。希思克利夫是在利物浦街头被先前的老爷捡回呼啸山庄的孩子,这个山庄中的人都肆无忌惮的欺负他,但唯独一人—凯茜照顾他,关心他。到后来他们也是互相深爱的一对情人。他们一起对抗欺压他们的欣德利,原以为经过磨难后的这对情人能走到一起,可是现实总是更残酷和磨人。凯茜因为自己的虚荣心,她在选择终身大事时选择了林顿,就是因为林顿英俊并且富有,她虽然爱着希思克利夫,但她不愿意放低自己的身位,所以选择了和自己完全不爱,不了解的埃德加·林顿结婚了。而希思克利夫正是因为爱人的离去让自己伤心欲绝,他只好选择了出走,在他出走的这时间里,每天都在思念自己情人的痛苦之中,感觉度日如年。

也正是因为这种痛苦,压在他心中的怒火和仇恨一下子燃烧了起来,并且一发不可收拾,他回到山庄与凯茜重逢后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这个时候的希西克利夫不再是当年的他了,他先是将林顿的妹妹一起带走又归来与凯茜永别,而没多久凯茜的女儿出生,但凯茜从此离开了人世,希思克利夫本来就在忍受没和爱人在一起的痛苦,而这一次后,他连自己的爱人都没法见到了,丧失自己最爱的人的心痛和悲伤正慢慢将希思克利夫变为一个魔鬼。在欣德利去世后,他吞没了他的财产并带走他的孩子哈顿,并且将自己对欣德利的仇恨转到了这个孩子身上,后来他又带走了自己刚去世的妻子—伊莎贝拉也就是林顿的妹妹的孩子,虽然是自己的孩子,但是对他来说也就是累赘,没有任何的情感。仇心越来越大的希思克利夫早已被大家公认为恶魔,他逼死了自己爱人的丈夫,用各种极端的手段来获取两个山庄的财产,这也是他最后报仇的目的,这个时候时间才回到本书的开篇“我”访问呼啸山庄,而这一切是迪恩太太——一个保姆和“我”讲的。

故事的最后,他的仇报完了,而这世上也没有一人关心他,他在曾经与爱人凯茜一起被关的屋子里,在狂风暴雨的一个夜里悄然离去了。
山坡上有三座坟墓,凯茜在中间,两边分别是希思克利夫与埃德加·林顿。有村民甚至见到了希思克利夫与凯茜的灵魂在荒原徜徉,我想这就是故事最好的结局。
而这揭示的就是一个人从正常变为魔鬼的故事。到这里我是真正领会到了作者的传奇之处。这一爱情故事在艾米莉的笔下展现出的是一段悲惨却满足的童年,一段充满仇恨的逃离,一段不择手段的复仇故事。故事主人公为了爱而无尽止的恨,因为恨而去不顾一切地报仇,没有人能原谅他的罪过。在看这本书时会被故事情节而所深深吸引,作者的文字就像磁铁一般能吸住你的双目,并让你深陷其中。作者还善于用环境描写,让整篇故事都有着神秘,阴森,紧张,荒缪,触目惊心的氛围。

艾米莉同时也通过这部作品来展现出了当时的社会,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人们因为自己的利益,变得不再有人性,都成恶魔一般吞噬着不管属不属于自己的一切。书中操控希思克利夫去追求这一切财富的正是他深爱的凯茜,他最后在房中安然死去也是淋漓尽致地表现出他对凯茜的爱,一生都坚持的爱,这一让人惊叹的爱。但或许正是因为这种独特的爱,不是因为失去爱人一直暗淡,失望至死的低落,而是一段激烈的斗争。
《呼啸山庄》流传至今,仍然闪耀着当时的光芒,让我感叹这真的是一本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杰出作品!

《儒林外史》读书札记


绪论:

在中国的古典小说里,《儒林外史》是一部专门反映科举制度下士人生活百态的作品,以其尖锐的社会批判性和对制度造成的人性畸变的精准刻画而成为中国流传千古的古典文学名著之一。

科举制度,打破了官僚阶层的世袭状况,使得广大平民的向上流动成为可能。不仅如此,它的有效推行使得中国的官员完全由知识分子构成,大大提高了官僚阶层的知识能力和整体素质。从隋唐到明清,中国历史上最优秀的官员,几乎都是科举出身。然而应该看到,由于科举考试名额的有限和内容的局限性,它不仅使得中国的官员知识结构上存在严重缺陷,也使得中国读书人在争取好的名次时出现工具理性优先于价值理性的状况,为其成为官员后的实用主义道德观,甚至大肆贪腐,埋下了隐患。从明代开始,理学和八股文形式在科举中的广泛应用,更使得这一制度成为国家推行统治阶层意识形态,钳制读书人思想的一种有效工具。正是基于这些弊端,运行一千多年的科举制度才会在晚清新政如火如荼之时,被大清统治者废除。

《儒林外史》与作者吴敬梓生平:

百度百科查出的吴敬梓生平如下:吴敬梓(17011754),字敏轩,一字文木,号粒民,清朝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汉族,安徽省全椒人。因家有文木山房,所以晚年自称文木老人,又因自家乡安徽全椒移至江苏南京秦淮河畔,故又称秦淮寓客。幼即颖异,善记诵。稍长,补官学弟子员。尤精《文选》,赋援笔立成。不善治生,性豪迈,不数年,旧产挥霍俱尽,时或至于绝粮。

雍正十三年(一七三五年),巡抚赵国辚举以应博学鸿词,不赴(参加了学院,抚院及督院三级地方考试,因病未延试)。移家金陵,为文坛盟主。又集同志建先贤祠于雨花山麓,祀泰伯以下二百三十人。资不足,售所居屋以成之,家因益贫。晚年,自号文木老人,客扬州,尤落拓纵酒。后卒于客中。

由此可以看出,《儒林外史》当中的杜少卿,应该就是作者吴敬梓的化身与写照。吴敬梓出身地方世族,家声科第从来美,一时名公巨卿多出其门。这让早年的吴敬梓既能接受到良好的文化教育,又能拥有傲视官场、不为科举所驱使的资本。而这样的出身也使得吴敬梓对于科举制度和皇权的态度具有明显的双重性:一方面,他大肆嘲弄那些死读书、为区区功名利禄而奔忙的庸俗士人;另一方面,他又对具备真正儒家精神风范的士人,包括这种精神背后的皇权,具有一种美好的期望与想象。《儒林外史》之所以会采取前三十回讽刺,后三十回励志这种先抑后扬的写作方式,显然跟吴敬梓的家庭出身有着密切联系。吴敬梓反对的,仅仅八股取士这种僵化、机械化的选拔方式,而并非反对科举制度本身,更是无意质疑皇权和整个中国传统的统治秩序。

《儒林外史》的成书背景:

十八世纪初,封建皇权统治和科举制度均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处在衰落和崩溃的前夜;

儒家道德伦理的双元对立状态越发严重,一方面是纸面上恪守道德伦理、追求内心修养的程朱理学,一方面是为了目的不择手段、言行不一的唯目的论。

《儒林外史》中的士商合流:

《儒林外史》成书于清代中期,而书中所描写的时代则是明代中后期。相信只要对明清之际中国社会文化变迁有一点了解的书友,都会对这本书里所描写的士商两大阶层频繁互动与交流的现象印象深刻。

在前三十回里,大量以名士自居、附庸风雅的人士,其实只是江南一带的小生意人。不管是胡屠户这样的底层小贩,还是类似鲍文卿、杜少卿这样拥有比较雄厚家业的人士,都很看重与真正的士人和官员之间的交往。而另一方面,周进、范进这样长期科举不顺的底层文人,在获得功名之前,也不得不依托于当地地主和商人而生活。这种士商合流的现象,从明代中后期开始,在江南一带就显得特别普遍。按照余英时先生的研究,也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文人士大夫给商人大贾撰写墓志铭的现象开始日渐普遍。这在义理与功利严重对立、士商分野清晰的两宋乃至更早的历史时期,是很难想象的事情。

当然,在士商出现合流趋势的同时,这两大阶层在明清之际仍然能保持各自相对独立。一方面,文人在进入仕途之后,其较高的社会地位和相对丰厚的各方面收入,使得他足以不再需要依赖商人阶层而生活;另一方面,商品经济的发达和消费主义的盛行,也使得一部分商人之后,满足于自己丰裕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从而不再追求仕途发展。这种相对独立带来的就是两大阶层相对明确的主体意识。文人士大夫看不起商人的满口财利,商人也看不起文人士大夫的成天之乎者也,呆头呆脑。

这种士商两大阶层之间的合流与相对独立,在《儒林外史》当中都有形象生动的描述,有心者自可以对照书中内容仔细品味。

《儒林外史》里的人物:

负面人物:

梅玖从对周进的出言不逊,目中无人到谎称是周进的门生,前倨后恭,无耻之尤;

范进几十年人生的唯一希望全系于科举,一旦中举,忘乎所以,丑态尽显;

严监生死之前竖起的两个指头,竟是为了灯盏里的两茎灯草太过费油,可见其人吝啬之出奇;

严贡生横行乡里,四处敛财;

王惠将前任蘧太守的吟诗声、下棋声和唱曲声转变成戥子声、算盘声、板子声,如此酷吏,居然被称为江西第一能员;

蘧公孙,虽然有做诗的才华却不大会做文章,气得妻子哭闹,岳丈早逝,后来妻子把全部希望又寄托于儿子身上,才四岁大,便天天拘了他在房间读书,盼着儿子高中,将来自己来能封个诰命夫人;

匡超人替考,换来二百两银子,后又隐瞒婚情,重新结婚,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马二先生靠为书店编选科举考试真题和点评优秀文章出书,赚点银子过活,是八股取士的牺牲品,思想僵化,迂腐可笑,虽然编书点评文章,却一直考不中,一把年纪了,腹中半点文才也没有,游览西湖美景,半天只说出一句套话;

侠客张铁臂,用一颗猪头骗走娄公子五百两银子;

当下牛布衣吟诗,张铁臂击剑,陈和甫打哄说笑,伴着两公子的雍容尔雅,蘧公孙的俊俏风流,杨执中古貌古心,权勿用怪模怪样,如此群魔乱舞,辱杀竹林七贤。

正面人物:

虞博士复兴古礼。祭祀场景,用整整一回全程记录。初献,亚献,终献,奏至德之章,舞至德之容,古乐铿然,佾舞皇皇。那些陌生的乐器和程式,是一群读书人对古代礼乐的招魂。君子以果行育德;

鲍文卿的厚道本分;

沈琼枝的追求个人自由和幸福;

庄征君的傲视功名,畅游玄武湖中。

《儒林外史》中描绘的南京:

既是复兴礼乐的圣地,又是诗意的家园,与政治中心北京对峙;

三牌楼、北门桥、秦淮河、浮桥、太平巷这些沿用至今的地名读来让南京读者亲切无比;

秦淮河边杜少卿的新居,这时三月初旬,河房渐好,也有箫管之声;

秦淮之夜那新月已从河底下斜挂一钩,渐渐照过桥来;

南京城里不论你走到哪一个僻巷里面,总有一个地方悬着灯笼卖茶,插着时鲜花朵,烹着上好的雨水;

雨花台的落照,杜慎卿真乃菜佣酒保都有六朝烟水气;

第五十五回,四位市井奇人,象征着自己喜爱的琴棋书画,暗示作者礼失而求诸野的向往。

贡布里希著作《艺术的故事》读书札记


贡布里希著作《艺术的故事》读书札记

作者:张心柯

贡布里希的这本《艺术的故事》是很厚的一本书,里面还有很多插图,作者非常贴心的设计是在介绍某一插图的时候往往可以让读者抬头或者翻一页就可以找到。这本书前面有几个前言,分别是中译本前言、第十二到第十六版前言和初版前言,可见这本书前前后后已经出版了十多次,也证明了这本书是非常受欢迎并得到读者认可的。看完这本书,笔者有以下几点感受。

首先,这本书名为《艺术的故事》,之前还有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译名为《艺术发展史》,相比之下,《艺术的故事》更合适。一方面英文名本来就是“the story of art”;另一方面贡布里希在书中提到“整个艺术发展史不是技术熟练程度的发展史,而是观念和要求的变化史”。在这里,贡布里希强调的是从古至今艺术的变化并非从简单到复杂、从落后到先进的“发展”变化,而仅仅是不同时代、不同社会、不同民族对艺术的观念和要求的变化。比如作者认为,原始部落的艺术看起来很笨拙,这并非他们不能表现得很逼真,而是因为他们的观念认为那样表现即可,作者还用反例举出一些原始部落的艺术完全可以表现得栩栩如生。

其次,这本书讲的仅仅是西方艺术的发展,并未涉及到很多有关中国、印度等非西方国家的艺术。

第三,艺术的发展总是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某种突破,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的艺术之所以能发展到今天,并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与前人的艺术具有密切的联系。即使是对前人艺术观点的反叛或改革,也是在前人艺术观点基础上的改变。比如希腊人学习埃及艺术,一方面既保留了埃及人那种表现事物主要特征的手法,另一方面又有了新的突破,即表现从某个特定角度看事物的样子。

第四,整个西方艺术的故事似乎就是一部艺术家表现自然方法的变化的故事。埃及人表现艺术是尽可能保留全和长久,所以他们的规则就是把自己认为重要的东西表现出来,而不是偶然看自然时的样子。希腊人学习了埃及的这种方法,并有所突破,学会了表现从某个角度看事物的样子,发明了短缩法。到后来,文艺复兴时期,通过人体解剖和研究自然,发明了透视法,艺术家表现自然的方法发生了改变。到了印象主义者那里,这种透视法也并非最真实的表现自然的方法,而是强调在室外光与影的交织下事物给人的那一印象。后来的立体主义、抽象表现主义也是有他们各自的表现自然的观念。

第五,西方艺术在漫长的一段时间内似乎并非像中国艺术那样强调抒发艺术家的情感,更多的只是艺术家在完成某种任务——不论是国王、贵族、教皇还是商人等交给艺术家的任务。艺术家通过学习前人技艺,并且自己通过摸索创新,从而赢得名声而成为伟大的艺术家——当然艺术家的地位的提升还只是后来的事。中国传统艺术中当然也有这种工匠所做的精美艺术品,但这些在中国只算是手工艺品,比如陶瓷、木雕等,这些手工艺与文人书画相比根本不能被算是艺术。显然,中国的文人画、书法艺术更多的是艺术家在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如果被强制按照命题去做就不会取得很好的效果。

第六,作者在书的开头和结尾都强调了“实际上没有艺术其物,只有艺术家”这样的观念。实际上作者是在表达这样的想法,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的艺术,以前并非是艺术的东西我们现在看作是艺术,或许我们现在不认为是艺术的东西在以后就被认为是艺术。所以,艺术并不是一个非常确定的什么东西。而艺术家就是制作这些东西的男男女女。

通过看这本书,我们可以对西方艺术的发展变化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这本书值得我们反复读、认真读。

《东陵盗宝案传奇》读书札记


《东陵盗宝案传奇》读书札记

曾经也是非常热爱看书的,那个时候,没有电脑,没有手机,上课时除了看看课外书籍真没别的事情可以做了。每当看课外书籍时,我都会把时令书本打开立在桌子上,遮住课外读本,眼睛平视,老师一直认为我是在看着黑板认真听讲,偶尔也会颔首给我赞许的目光。直到有一天我看得太投入,老师走到身边都不知道。被欺骗已久愤怒之极的老师一把抓过我的小人书扔到空中,几乎破顶而出,然后又自由落体砸到我的同桌,以至于同桌迁怒于我,用毛笔将课桌一分为二,直到毕业都不曾跟我说话,后来得知同桌成了别人的媳妇,我也是偶然翻相片想起同桌的她的。

从此课外书本除了老师指定的知识问卷外,一律不准带进学校,否则,焚书坑儒绝无赦!我也曾想效仿毛爷爷用征服世界来报复臭老九,但没有毛爷爷高富帅的资本,我只是一个矮矬穷啊,只好忍辱负重对老师言听计从,暗暗发誓绝不再看课外读物了。

除了之前已经粗知滥翻看过的中国四大名著外,几十年来,真的再没看过什么小说。即便四大名著也是如老师所说,那么厚,其实爱看的也就那么几页。具体是哪几页现在也不记得了。

文友评论我的文风洒脱,信马由缰,通俗易懂,但距离雅俗共赏还差强人意。力劝我不要一直生活在过去的阴影里,再看几本书,提升一下自身的文学修养,对此我也深以为然。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我终于从杂物间里翻出了一个尘封已久的木箱。经历过几次搬家,扔掉过不少笨重的家具,唯独这个木箱是我一直视为生命一样重要,无论如何,都要带到我居住的地方,虽然没有束之高阁,毕竟也算藏在深闺。原本是当做电脑桌使用的,因为内人觊觎已久,多次想尽办法要打开看里面存放的是什么。因为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不希望有人再次抖出来,就用各种理由推脱不让开启。以至于内人误会我藏着的是某个初恋情人的情书大发陈醋,耿耿于怀直到今天,夫妻关系也一度紧张,几成路人。

开箱后,拿出用《沙市日报》重重包裹的一件藏品,我洗手擦干,点燃一盘蚊香,这才一层一层小心翼翼揭开。这是一本当年被老师高抛触及房梁的书,当年是我和我的小伙伴们的课余精神食粮。就在那一天我暗暗发誓,再也不看书了!

睹物思人,往事就像电影一样重现,我的女同桌被从天而降的书砸中脑袋时的愤怒眼神赫然在目!俱往矣,斯人何处?喟叹一声,继续看书。

《东陵盗宝案传奇》一书描述的是,1928年,垂涎国宝的军阀孙殿英率部开进东陵,盗取了慈禧太后墓穴中的大量珍宝。具有爱国思想的副军长那辛庭担心国宝流失,一方面积极保护,一方面秘密通知了平津卫戍司令部。不想这个消息却引起了参谋长朱绶光的私欲,他也加入到抢夺国宝的战斗中来,这使保护国宝的行动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

社会各界对盗宝反映强烈,一些外国文物贩子也大肆窥探,蒋介石和阎锡山也参与了进来。正当孙殿英与外国骗子达成协议之时,那辛庭利用智谋夺得国宝,双方展开激战。此时出现一伙蒙面人,把国宝和那辛庭一起截走。那辛庭发现这些顶着强盗之名的道士实际上才是真正关心国宝,保护国宝的爱国义士重新夺回了国宝,蒋介石也下令成立委员会保护国宝,似乎一切都已经过去。令人不解的是,虽然珍宝箱锁钥未开,封条未动,但打开所有珍宝箱,全都变成一堆破砖烂瓦,那辛庭惊呆了。至此,一气成疯的那辛庭被推上军事法庭的被告席,而真正的祸首却逍遥法外,留下一个世人难解之谜。

当年如饥似渴看书学习的我,志向就是想通过书中的一些蛛丝马迹,努力解开这一世人难解之谜,但老师燕雀之流安知我鸿鹄之志哉!生生扼杀了我的远大抱负,正是因为这一不可原谅的错误,以至于后来发生了许许多多寻找失踪国宝的诈骗案,一些大字不识一个的农民纷纷以国民党将领或知情人后裔的身份跳出来,骗人联合寻宝,诈骗金额达几十个亿,受骗人数近百万人!

历史固然可悲,但造成历史悲哀的不是后来当今的骗子,而是扼杀了我们青葱梦想的老师们啊,你造么!

【读书札记】心中的顽石 (500字)


阻碍我们去发现、去创造的,仅仅是我们心理上的障碍和思想中的顽石。

从前有一户人家的菜园摆着一颗大石头,宽度大约有四十公分,高度有十公分。到菜园的人,不小心就会踢到那一颗大石头,不是跌倒就是擦伤。

儿子问:爸爸,那颗讨厌的石头,为什么不把它挖走?

爸爸这么回答:你说那颗石头喔?从你爷爷时代,就一直放到现在了,它的体积那么大,不知道要挖到到什么时候,没事无聊挖石头,不如走路小心一点,还可以训练你的反应能力。

过了几年,这颗大石头留到下一代,当时的儿子娶了媳妇,当了爸爸。

有一天媳妇气愤地说:爸爸,菜园那颗大石头,我越看越不顺眼,改天请人搬走好了。

爸爸回答说:算了吧!那颗大石头很重的,可以搬走的话在我小时候就搬走了,哪会让它留到现在啊?

媳妇心底非常不是滋味,那颗大石头不知道让她跌倒多少次了。

有一天早上,媳妇带着锄头和一桶水,将整桶水倒在大石头的四周。十几分钟以后,媳妇用锄头把大石头四周的泥土搅松。

媳妇早有心理准备,可能要挖一天吧,谁都没想到几分钟就把石头挖起来,看看大小,这颗石头没有想像的那么大,都是被那个巨大的外表蒙骗了。

启示:你抱着下坡的想法爬山,便无从爬上山去。如果你的世界沉闷而无望,那是因为你自己沉闷无望。改变你的世界,必先改变你自己的心态。

四年级:林滢婷

优秀读后感:读书札记


以前你问我是乔布斯有本事还是比尔盖茨有本事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比尔盖茨比乔布斯有钱,当然是比尔盖茨比乔布斯有本事啦。实际上那是我不太了解乔布斯的事迹,在我看了《乔布斯传》后,了解了乔布斯的事迹后,才觉得乔布斯是多么的了不起啊!是跟比尔盖茨一样伟大的人物。

在计算机世界当中,乔布斯属于右脑模式,是个偏重创新打破常规的创造者和硬件大师,依照心中的梦想来创造新的计算机。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人偏重创新,我身边就有许多,比如说幼儿园我和同学玩变形金刚,我一会儿把它变成汽车,一会儿又把它变成机器人,一会儿又把它变成战神,变来变去只能变成这三种样子,我玩的都有些无聊了,这时候一个同学提议说:你把它的轮子取下来放在它的手上不就成了《创战纪》里的身份盘了吗?说不定变形金刚会更加有趣。我想了想听了他的意见,果然,变形金刚又让我找回了新的乐趣。

我觉得乔布斯说过一句最经典的话是:每天早晨,我都会在镜子中看自己,并且问自己如果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会不会完成我今天想要做的事情呢?当答案连续很多次是No的时候,我知道我需要改变某些事情了。乔布斯不断地创新与天才的头脑,创造出美轮美奂的计算机和移动电话。乔布斯去世后,人们在悼恋他时安慰:是不是上帝想更换自己的计算机和手机了?

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乔布斯80亿的财富,不是他的苹果产品,而是乔布斯的创新精神,正是因为创新精神这个好的向导才造就了他辉煌的一生。

读书札记-斑羚飞渡 (1000字)


猎人们去打猎,将一群斑羚围堵在一段山崖上,山崖与对面山崖之间有约6米的山涧,而这是斑羚无法跳过的,一只斑羚一般只能跳到4米左右。前进是几十米的深渊和汹涌的江水,后退是咆哮的猎狗和无情的子弹,这群斑羚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族群灭亡的命运了。看到这里,我几乎不想再看下去,虽然在那样的环境里,人类为了改善生存条件必须要猎杀各类生物,但是灭绝这样可爱温顺的一个族群,还是让人于心不忍。然而再继续看下去,我迷惑了,惊讶了,感动了。在斑羚头领的带领下,斑羚们自觉地分成年轻和年老2组,2组的数目相近,年轻的先向对面山崖跳去,年老的随后,当年轻的将要坠落时,年老的恰好赶到它的脚下,成为它的续跳踏板,年轻的斑羚跳上了山崖,年老的斑羚坠入了山涧。

用族群中一半年老同伴的鲜活生命做踏板,延续了另一半年轻同伴的生命,毫无疑问,在当时的情况下,这是极具智慧的做法。但是我无法理解,斑羚头领是怎样在它的偶蹄类动物的头脑中产生了这样一个主意;其它斑羚尤其是年老斑羚怎么会服从这个决定,主动牺牲;斑羚们是怎样明确地知晓自己该在哪个组,没有退缩;斑羚头领怎么明白2组数目的不均,带领几头成年斑羚放弃生的机会,踏入老年一组贪生,怕死,是所有动物的本能,而在《斑羚飞渡》中表现的,则完全颠覆了我们的这种观念。在这里,它们是智者,是绅士,是视死如归的英雄。它们在几乎不可能的情况下,用我们人类也想不出的方法,成功拯救了自己的族群,保全了一半的有生力量。在这场角逐中,斑羚是真正的胜利者。

看过许多在沉船事故、火灾、地震等灾难中发生的报道,有很多人把生的机会让给别人,让妇女儿童先走让人禁不住落泪;也有的人只顾自己,还振振有词我也有生的权利这些都是复杂人性的表现,在生与死的面前,作为高等社会动物的人类,尚且如此,那么《斑羚飞渡》中斑羚们的做法就更加让我们无法解释。身处绝境而能冷静思考对策,服从安排,勇于牺牲自我,团结协作以拯救同伴,所有这些,即使是人类,也未必能做到。也许它们其实是山林的精灵,是和我们人类一样的智慧动物,只是它们更善良更爱好和平,不象人类,把自己当成地球的统治者,随心所欲地伤害其他生物。在这里,它们的做法令人感动,它们的表现比人类还要高尚。

合上书,我闭目想象那片丛林,想象斑羚飞渡山崖的壮烈景象,想象那些成功逃脱的斑羚们日后的命运。它们还会在山林中游荡,觅食,嬉戏,繁衍后代,遭遇狼豺虎豹和猎人,但是,我希望,它们在自己的家园里,自由地生活,自由地生老病死,飞渡山崖的那一幕,永远不要再发生。

山东 济南 市中区五年级:wlwz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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