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高雅——读《红楼梦》第四十一回有感
实验二小 五年级 高小涵
高雅是一种高尚的品质,这种人不仅姿色动人、举止优雅,还很讲究。在《红楼梦》第四十一回中有一个叫妙玉的人,她就是一个高雅的例子。
她高雅的地方有三点:一、给客人用的茶具讲究。贾母用的是一个海棠花式雕漆填金云龙献寿的小茶盘,里面放一个成窑五彩泥金小盖钟。宝钗用的是一个镌着“分瓜瓟斝”三个隶字,后有一行小真子是“晋王恺珍玩”,又有“宋元丰五年四月眉山苏轼见于秘府”一行小字的杯子。黛玉用的是一个形似钵而小,镌着“杏犀{乔皿}”的杯子。不管给谁用的,都无比珍贵。
二、喝茶很讲究。她讲究一杯为品,二杯解渴,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她为客人冲的茶水也很讲究。给贾母用的是旧年积存的雨水,给宝钗三人用的是五年前在梅花上的雪水,在地下埋了五年才拿出来的。
三、洁癖。她很爱干净。因为刘姥姥是乡下人,不干净,所以她喝过的茶具不管多么珍贵,都不要了。抬水时怕小幺儿把地弄脏了,不让他们进来,让他们放在山门外头墙根下。
妙玉使我学会了做一个高雅的人。
文老师点评:
这是一位五年级同学读了《红楼梦》第四十一回写的读后感,感点明确,说理充分,文字流畅。加油。
高雅是一种高尚的品质,这种人不仅姿色动人、举止优雅,还很讲究。在《红楼梦》第四十一回中有一个叫妙玉的人,她就是一个高雅的例子。
她高雅的地方有三点:一、给客人用的茶具讲究。贾母用的是一个海棠花式雕漆填金云龙献寿的小茶盘,里面放一个成窑五彩泥金小盖钟。宝钗用的是一个镌着“分瓜瓟斝”三个隶字,后有一行小真子是“晋王恺珍玩”,又有“宋元丰五年四月眉山苏轼见于秘府”一行小字的杯子。黛玉用的是一个形似钵而小,镌着“杏犀{乔皿}”的杯子。不管给谁用的,都无比珍贵。
二、喝茶很讲究。她讲究一杯为品,二杯解渴,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她为客人冲的茶水也很讲究。给贾母用的是旧年积存的雨水,给宝钗三人用的是五年前在梅花上的雪水,在地下埋了五年才拿出来的。
三、洁癖。她很爱干净。因为刘姥姥是乡下人,不干净,所以她喝过的茶具不管多么珍贵,都不要了。抬水时怕小幺儿把地弄脏了,不让他们进来,让他们放在山门外头墙根下。
妙玉使我学会了做一个高雅的人。
文老师点评:
这是一位五年级同学读了《红楼梦》第四十一回写的读后感,感点明确,说理充分,文字流畅。加油。
宋江智取无为军,张顺活捉黄文炳。下面是由读后感栏目小编整理的水浒传每回读后感第四十一回,欢迎查看。
【水浒传每回读后感第四十一回】
晁盖带人马来江州救宋江,如何冒出来宋江智取无为军,让人困惑,这其中自有奥妙。
就在众好汉相聚白龙庙时,江州府发几千人马杀来,是花荣又显神箭,擒贼先擒王,先射杀了官府为首的将领,一阵冲杀,击败了官兵。
得胜的梁山人马同宋江在江州的势力,一起在穆家兄弟的家中相聚。此时,宋江提出要打无为军,杀黄文炳以解心头之恨。而晁盖认为:我们众人偷营劫寨,只可使一遍,如何再行得?似此奸贼,已有提备,不若且回山寨去聚起大队人马,一发和学究、公孙二先生,并林冲、秦明都来报仇,也未为晚矣。晁盖之说是有理的,劫法场,救人是此次行动的主要目的,可宋江节外生枝,偏要打无为军。
宋江为什么要这样?他认为,是黄文炳让他受了许多皮肉之苦,让他恼火的是,黄文炳戳穿了他的西洋镜,宋江心头不快,(实际上,责任全在宋江自己。)更重要的是,此时的宋江已经坐大,正要借此发淫威。
宋江没有理采晁盖,便指天划地起来。从此,只有宋公明哥哥,全没有了大哥晁盖。这就是宋江智取无为军的奥秘。他的主张,得到了花荣、薛永的积极响应。
薛永有个徒弟候健,是个裁缝,正巧在黄文炳家做活,知道内情。宋江便利用之一点,来了个理应外合,放火烧了黄文炳家,杀了黄文炳一家五十来口人,劫了财富,却不见黄文炳。
此时,黄文炳在蔡知府家中,得知家中起火,便乘船赶回家来,行到江中,为张顺所获。在穆家庄,黄炳被活剥着吃了,心做了醒酒汤喝了,持刀者李逵。到此,才算解了宋江的心头之恨。说心狠,宋江当数第一。
此一役,李逵、花荣、张顺、薛永等表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一转眼《西游记》我已读到40回,第40回题目为:婴儿戏化蝉心乱 猿马刀归木母空。
这一回主要讲的是: 唐僧一行人自从离开乌鸡国以后,便被一座山挡住了去路,好山,真个高耸入云,唐僧不禁怕了起来,多亏行者在一旁安慰。谁知山中真有一怪,神通广大,就连山神都怕他,孙行者不管三七二十一挥着一条棍,勇往直前。那怪知行者勇猛,只能智取,不能硬拼,他就摇身一变,变个吊在树上的小孩,为了吸引唐僧大声喊道:救命,救命!这还不够,他又编一些谎话唬唐僧,唐僧把它当真,就把他救下来,让大圣驮。大圣气得龇牙咧嘴,暴跳如雷。妖魔使重身法压行者。行者怒气冲天,一下子把那怪掼得粉身碎骨,谁知那妖有些本事,他的真身早已飞在了九霄云端,妖吹了一口气,把唐僧连滚带爬地带走了。大圣经过一番询问,那妖真是牛魔王的儿子红孩儿。
《西游记》不仅内容丰富多彩,句子也是好句连篇。例如,霜调红叶林林瘦,雨熟黄粮处处盈,日暖岭梅开晓色,风摇山竹动寒声等等。
读了这一回,我想:我们做事不能太心软、太好心。唐僧明明知道那是妖怪,却太心软,把他救下来,最后致以被抓,这就是自作自受。我们也不能像唐僧那样,一点风吹草动,就要去看个究竟。要像孙行者那样多动脑思考,知道这荒山野岭不可能有人家居住,而能听见救命、救命的声音,那你到那儿一定有意想不到的后果,所以我们一定要勤于观察、善于观察、明察秋毫。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你还在坚持着什么?
生活的太久,我们忘却了实在,就像莫言说的:悲悯是个好东西,但我们需要的不是那种刚吃完红烧乳鸽,又赶紧给一只翅膀受伤的鸽子包扎的悲悯。不是那种全社会要为一只生病的熊猫献爱心、但置无数因为无钱而在家等死的人于不顾的悲悯。
故事是从一个吃肉的孩子开始。
罗小通,一个爱吃肉的孩子,跪在破庙里对着似人似仙的兰大和尚诉说着自己的故事,是主人公对少年命运的回忆。这位肉孩子的命运从出生起就和肉紧密相连。他出生在一个屠宰村,见过活着行走的肉和躺着不会行走的肉,血淋淋的生肉和香喷喷的熟肉,注水的肉、硫磺熏过的肉和福尔马林泡过的肉。这样的成长环境,从小便滋生了他对肉食的无限渴望。
父亲与野骡骡姑姑私奔后,因为母亲的节俭五年时间吃不到肉,他成为了谁给肉吃叫谁爹的名副其实的肉孩子,吃肉的欲望愈发强烈。他甚至不会去记恨父亲和野骡骡子姑姑,还会去回味他们一起围炉吃肉时的场景。那时,他爱吃肉,崇拜这样一位认为吃肉比什么都重要的、拥有超越常人本领的、鹤立鸡群桀骜不驯聪明过人的、好吃懒做的父亲。
父亲落魄归来后,随着家里生活水平提高,他愈发地能吃肉,成为了能与肉通灵的天才少年。性情大变的父亲委曲求全,当上了老对头老兰控制下的肉联厂厂长。这位天才少年深得老兰赏识,凭借对肉特有天才灵感,当上了肉联厂注水车间主任,成为一个想吃肉能吃肉爱吃肉而且随时都可以吃肉而且吃了肉就感到幸福的人。自古英雄出少年!这位肉孩子不仅发明了活体注水法,而且在第一届食肉大赛中轻松夺魁,成为了远近闻名的传奇人物。
可惜好景不长,委身他人屋檐下的父亲性格越来越孤僻,而身居高位的母亲干劲越来越足。围绕着村长老兰周围的罗小通一家,伴随着母亲和老兰的暧昧关系终于彻底破裂。在给老兰老婆的发丧路上,父亲拿起了斧头挥向了自己的母亲。家庭的突然破碎,让这个天才少年陷入了深思,貌似深谙世事的他却无法理解成人的世界复杂的阴暗面。当同父异母的妹妹因肉毒突然暴死,他开始厌恶食肉,慢慢丧失了对肉的通灵天赋。
在肉孩子故事的结尾,他幻想着自己用收破烂所得的迫击炮对准自己的假想敌老兰,发射出四十一发炮弹,打在老兰搓麻将的地方、酒肉筵席的地方、溜须拍马的地方、桑拿按摩的地方、颠鸾倒凤的地方、生产注水肉发家致富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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