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每一个与皇室家庭有着血缘,或是对朝廷有着大功的大臣,海游每隔在乡县坐官儿的人都是吃了枯炭---黑了良心,他们都去抢老百姓的东西,真是十恶不赦呀!
我知道一个王爵,他敢作敢为,甚至敢为皇上提意见,王爵都这样光明磊落,他的儿子也一定不差?正是这样。
这个王爵的儿子叫做朱载堉,他从小受到他父亲的严格教育,并且勤奋好学,从小到大一直深入钻研书籍,长大以后,即使他已经是世子(法定的王爵继承人),但是他仍一心一意的探索他所关心的种种学问,并没有像那些做官的一样,尽做些偷鸡摸狗的坏事,而是利用自己当上王爵的大好条件来探索、研究和钻研。
朱载堉的研究涉及到音乐、舞蹈等许多的方面,他亲自为民间的乐曲记谱,并没有像富家子弟一样:哎呀!乡下这么脏,我干吗有那闲工夫给他们记谱啊?反而是恭恭敬敬的给人们做他应该做的事情。
这样一个王爵让然会受到人们的拥戴,他不仅没有为自己的王爵地位而骄傲自大,仗势欺人,反而谦虚好学,刻苦钻研,一心为民,有这样的王爵,在世界音乐史上都有重大的意义!
读《三十六载海螺梦》有感
文/蒋丽娟
《三十六载海螺梦》是一位海螺匠人在海螺金戈铁马36年生涯的浓缩精华,是他呕心沥血谱写出的人生历练、也是他倾情奉献出来宝贵的水泥行业经验,更是他峥嵘岁月,光辉一生的真实写照。
作为作者曾经的基层下属,却在工作中经常得到其亲自指点,深感荣幸。作者也是我人生中遇到的第一位颇具人格魅力的良师型领导,虽然现在我因为家庭原因已离开海螺,但仍是海螺家属,读完这本书,在海螺曾经的工作经历、作者崇高的身影再次在眼前浮现,勾起我对海螺职场的美好追忆,更激发我的很多思考和感想。
本文作者的先生文童,在印尼巴布亚省,国投海螺水泥公司时与当地小孩合影留念
情怀铸就梦想
情怀是刻入灵魂的精神特质,每个像作者一样的老海螺,对于海螺都有一种特别割舍不下的情怀,这情怀是工作上再苦再难依然坚持下来的不忘初心,是遇到再大诱惑选择毅然坚守底线的事业忠诚,是暴风雨来得越猛烈,我心日益弥坚的坚定信念,是组织需要我在哪,我就出现在哪无条件服从的。
我想,作者肯定也曾在异国他乡孤独苦闷,心生乡愁;肯定也曾对家庭深感愧疚,思念亲人
但,正是这样的情怀,支撑着他义无反顾背井离乡,征战于祖国大江南北,甚至在年岁已高的情形下仍勇往直前,远赴海外参与集团的国际化建设。
也正是这样的情怀,成就了一批批无坚不摧的海螺人,铸就了团结、创新、敬业、奉献海螺精神,才让海螺即使在水泥行业市场异常萧条的情形下依然屹立不倒,现在更是向着世界五百强的强势进军。这样的情怀终将铸就中国梦 海螺梦 我的梦,每一个海螺人的梦。
相知才能更好相爱
这一点是作为一名女性从婚恋与家庭的角度畅谈感想。我家先生文童曾作为早批海外人员奔赴海外,在印尼两个项目点参与海外建设五年之多,他也曾有幸作为下属与作者共事。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由于知道先生是跟随作者一起远赴海外,因此,我更加踏实、放心。
先生在印尼工作的五年多期间,我在国内经历了生育、抚养两个孩子的艰辛,这个过程中,遇到很多鲜为人知的艰辛和困难,我也曾有过怨言。
当读完这本书,充分了解了作者的职场经历,也就理解了作者太太在背后默默的付出,那份对家庭比我更为坚定的信念,以及平凡之中的伟大。
其实,很多海螺家属亦是如此,她们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默默付出了很多。她们是海螺发展历程中的铿锵玫瑰,用自己的方式支持着海螺迅速发展。有部分已然不是出于生计,而是纯粹出于对另一半事业的尊重与支持。因为懂他,所以充分尊重他的选择,无条件支持他的梦想,把他的梦想亦当做自己的梦想,因为相知,所以更相爱。
家庭是一个人的铠甲,也是一个人的软肋,只有让他感觉到家庭无后顾之忧,他的事业才能更顺风顺水,梦想之帆才能远航。
人生不设限,精彩无极限
书中,作者在家人和周围旁人不解的目光中,放弃稳定安逸的电工,选择挑战完全陌生的水泥工艺操作工,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并不是所有人都具备这样的勇气和挑战精神。
温水煮死很多青蛙,很多人就是止步于不敢、不想、不愿、不做
反观作者的一生,驻足于不同地方,钻研于不同专业,成就于不同领域,水泥、摄影、写作等领域,各自相得益彰,散发光辉。这需要活到老,学到老的决心和魄力,更需要不甘现状,永葆一颗不为自己人生设限的赤子之心,空杯心态对于一个修炼到一定境界的成功人士来说尤为重要。
最美的芳华就应当如此,在人生中的每一个阶段,抬头有清晰可见的方向,低头有坚定向前的脚步,回头有一路精彩的故事,翻手耐得住繁华,反手忍得了苍凉,昂首能放飞梦想启航,俯首能承受泪水肆意徜徉。
坚守才是最深沉的热爱
海螺是作者的终身事业追求,一干就是36个春夏秋冬,36年对同一个企业,同一份事业的坚守,这份坚守折射出的是作者对海螺深沉、炽热、执著的热爱,以及至高的企业忠诚度。
人才是企业的宝贵资源,而至高忠诚度的人才更是无价之宝。员工有才不是很难,有才有德也不是太难,但德才兼备,还拥有对企业至高的忠诚度则是难上加难。
因此,作者已经将海螺的种子根植于内心,与海螺融为一体,为其鞠躬尽瘁。
无私奉献,成就他人
全书包含着作者在海螺36年的全部修为,其中涉及到的数据和案例真实可靠,可参考性与可读性都非常强,作者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积淀一生的宝贵经验和盘托出,希望传承给海螺下一代,甚至是所有水泥人。这需要放眼世界的眼界、心怀天下的格局,以及无私奉献的精神!
生命不仅只有长度,更要有宽度和深度,作者在退休后依然持续发光发热,继续为海螺人和水泥人默默做贡献,这种精神值得我们点个大写加粗的赞!
读《为奴十二载》有感
徐洋
这本书是由一个本是自由的黑人,后来被贩卖成奴隶的人--所罗门·诺瑟普所写。作者在父亲那一辈的时候,家族就是自由人了。什么是自由?就是他们可以完全属于自己,和白人一样正常生活,不是任何人的所有物。作者的童年是在人人生来平等的北方环境中长大的,黑人和白人是互相平等的,黑人不受奴役压迫。但是在南方,黑人只是可以工作,可以被榨取生产力的高级动物,是没有权利可言的,完全归奴隶主所有。因为南方需要奴隶,在那里,奴隶的唯一特征就是肤色是黑色的。所以就算你是个自由的黑人,只要你在南方,如果没有自由之身的证明,那么你就会被任何一个白人抓起来,充当为奴隶被贩卖。这就是为什么作者本来是自由的,但却被人作为奴隶奴役了十二年之久,甚至几次徘徊在死亡边缘,差一点就无法见到自己至亲至爱的家人。
那么到底什么是奴隶制,美国的奴隶制为什么如此盛行?奴隶制,产生于能产生剩余产品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当时认为合法的拥有和控制的制度。在典型的奴隶社会中,法律确认奴隶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奴隶主对其握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可随意奴役、买卖和杀害。奴隶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任何自由和权利,奴隶的后代也世代为奴。奴隶一般来源于战俘、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负债者和罪犯,也有从非洲等地拐卖而来进入奴隶市场的人。这就解释了为什么“黑人”在北美洲作为奴隶的唯一特征。北美洲原为印第安人聚居地,而随着英法等国家在这里建立殖民地,大量印第安人作为战俘和被占领地区原住民,自然就成为了供人驱使、随意拥有的奴隶。美利坚合众国成立后,虽然制定了联邦宪法,但是宪法并没有废除奴隶制,反而维护了奴隶贸易。这也是当时的环境造成的。美利坚合众国是北部资产阶级和南方种植园主共同浴血奋战而创立的,独立后建立的是两个阶级的联合专政。南方和北方各沿着两条不同的道路发展。在北方,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地非常迅速,从而开始了工业革命。而南方实行的则是种植园黑人奴隶制度。美国南部的奴隶制种植园形成于殖民地时期,在南方的广大黑奴过着悲惨的生活。虽然美国的建国者们提出了自由的思想和人人平等,但是并没有将其应用于美国南方的黑奴。为了获得南方奴隶主阶级支持,美国的建国者们在建国时采取了默认奴隶制在南方存在的事实。这样就形成了北方自由制、南方奴隶制的“一国两制”美国特色。
正是由于北方和南方对黑人截然不同的“待遇”,使得本来在北方幸福自由生活着的作者,因为误信他人,被白人一步一步诱向黑暗的深渊,被卖到华盛顿以远的州市种植园,从此沦为了奴隶。在十二年的奴隶生活中,他亲身感受到奴隶的卑贱,奴隶主完全不把奴隶当人看,完全是另一种牲畜。奴隶主对奴隶有完全的拥有权,甚至包括奴隶的生命。在奴隶主眼里,奴隶的生命轻于鸿毛,死不足惜。对奴隶的惩罚不是因为客观的因素,比如偷懒,逃跑,做错事等,反而是因为奴隶主的心情和状态而执行的。不管奴隶有没有做错,只要奴隶主想打想骂,奴隶就得接受惩罚。在奴隶制的时代,奴隶们没有自我可言,有价值就可以活着,但有时活着比死更是一种折磨!作者在书上列举了其他的奴隶的命运,对于无法改变现状的奴隶来说,死亡也许是唯一的解脱。作者也有过几近于死亡的经历,也有意志消沉的时候。但大多数时,心里还有着生的希望,有着活着回家再看看老婆孩子的愿望。因此,他时时想着能够逃跑,时时计划如何逃跑,回到他朝思暮想、温暖自由的家中。
我在书中还发现了两个并不起眼的小孩。一个是埃普斯的儿子,一个是所罗门·诺瑟普的儿子阿伦佐。所罗门·诺瑟普的儿子阿伦佐给自己妈妈曾写信说道,等他攒够了钱就去把他爸爸赎回来。一个从未见过自己父亲的小孩,而且还是那样一个人心惶惶的年代,他不但没有抱怨由于自己的父亲不在身边而被别人欺负,反而把攒够钱将自己父亲回来作为他的人生目标。这是最简单、最纯粹、最温暖的爱!爱由心生。而埃普斯的儿子只有十岁,却懂得了用鞭子责问并抽打老亚伯拉罕。作为一个孩子,对待一个老人没有半点怜悯之情,让人感到可悲、可叹!当然,这不是孩子的错。是阶级“赋予”了他不需要尊敬他人,是父母“教导”他不需要爱护他人,是环境“造成”他不需要疼惜他人。所罗门·诺瑟普是悲惨的,也是幸福的。因为在遥远的故乡,有人牵挂着他,想念着他,盼望着他。也正是如此,所罗门·诺瑟普才能够几经转折返回家中。
这也让我不得不想到人的性格。人从出生那一刻起伴随着父母的基因,便已经带着一种性格。在成长中我们虽然随着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断在改变自己,但有一种性格似乎永远都不曾改变,而且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越发地坚定--这就是自己的本心。有一颗善良、友爱、包容的本心,就是自己得到的最大最好的礼物,也是回馈社会的最真最美的桥梁。
有人说:“不管我们的生命中有什么宏大的目标,每个人生命的根本目的都是一致的——体验美好与感动,享受爱与被爱,收获温暖与幸福。”我想,无论身处怎样的境地,我们都应保持本心,不忘初心,迎难而上,破茧而出,为了家庭幸福、身体安康而奋斗。
千载琵琶
――读《昭君出塞》有感
翩翩之燕,远集西羌。高山峨峨,河水泱泱……两千年前的一个夜晚,星光灿烂,月色阑珊。宫廷中,一名女子手抚琵琶,低声吟唱。明天,宫内将有一人,远嫁塞外,大半生的孤寂、寒冷让大家望而却步。一缕轻愁,悄然入心。贝齿轻咬丹唇良久,然后松开,似是下定决心。第二天,女子穿上一身碧绿长衫,踏上远去长路。绿衫迎朔气,泪水迷双眼――从此,“一去紫台连溯漠,独留青冢向黄昏”,亲人天隔一方,故乡只在梦中……她,王昭君,四大美女中的王昭君,和亲匈奴的王昭君。
昭君远嫁,用自己的青春和生命诠释了“爱国”的内涵。“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为了故国的安宁、人民的安康,尽管有怨有恨,但昭君将怨和恨深埋曲中,深藏心底,用自己柔弱的肩膀,扛起整个国家的命运;用自己的美丽和智慧,推动干戈化玉帛,安宁归故土;用携刻于史书的历史背影,震撼着华夏儿女的灵魂。
在古往今来的历史长河中,昭君的生命是短暂的,但正是昭君一样的仁人志士,用自己的生命书写着轰轰烈烈的爱国篇章。爱国是什么?“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曹子建用朴实的语言记录了为国赴险的勇士情怀;“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林则徐用虎门销烟的历史壮举践行着自己的人生信念;“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用一身正气与生命碰撞,书写下悲壮的爱国答案……昭君不孤独,华夏辉煌的文明史中,有无数“捐躯赴国难”的志同道合者与她同行。
岁月如梭,历史的巨轮开到了二十一世纪,和平成为世界主流,中国经济总量达到世界第二,战争似乎远我们而去,中国人不再是“东亚病夫”,还需要像昭君一样爱国吗?需要!当前,无论是经济上的下行风险、军事上的洞朗对峙、网络上的反动言论……都表明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路还有坎坷,需要爱国志士像昭君一样永远胸怀祖国,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位卑未敢忘忧国,作为中学生,也有责任爱祖国!我不求像英雄一样生活轰轰烈烈,但求珍惜时间认真学习;不求必上战场为国捐躯,但求立足岗位为国多做奉献。
“消息深宫独晚闻,挺身而出见超群。”“塞南枉有兵千万,未抵琵琶一曲工。” 为民族大义挺身而出 远赴异域;为塞北漠南息兵休战手挥琵琶,独往匈奴。《昭君出塞》再次让我湿了双眼。
我翻开2013年1月的《意林》,在当中“守望天使”专栏里,找到了一篇名叫《载不动父爱》的文章,我立刻被吸引住,很快就读完了。
《载不动父爱》这篇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也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它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我在学校里的成绩名列前茅,不过因为父亲没钱给我付学费,我只好自己选择退学外出打工。有一次我生病了,他们赶来看我,租了一辆车准备把我接回家,在路途中,为了避免坐不下,父亲躺在后备箱没了知觉,有人报了警,警察被我和父亲的故事感动了,亲自开着警车送父亲回了家。读完这篇文章,我哽咽了。父亲与孩子之间的亲情,是这样地难舍难分,孩子永远是父亲心中的宝。在这个故事里,我体会到了父亲对孩子的关爱和心疼。父亲的一句话令我十分感动:“是担心没钱供你上大学吧?爸这条命还在!”父亲给孩子的爱从来都是无私的,读了这些,怎么不会被感动?父爱如山啊!
忽然,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两个人——爸爸和妈妈,他们爱我,跟文中的父亲一样也为我付出了很多,为了我的成长他们呕心沥血。其实,天下所有的父母都是如此,让我们在获得爱的同时也学习着回报,让我们大声地告诉父母:“我爱你!”。
什么东西最珍贵?
那就是爱
世间只有三种爱——恋爱、亲情与真爱
在其中最珍贵的就是——亲情
母爱如水
父爱如山
当生命受限,乃至已经迷失在“我该做什么,我能做什么”的精神漩涡之中时,总有这么一些人选择用死亡去追寻生命的意义。包括三毛的随风而逝,包括海子的那一句“我的死与任何人无关”,包括“倦于作勇者”的塞斯顿的离去,都展现着他们将生之无法升华的用死亡来升华的悲壮。同样,这份悲壮流入了他们的诗作之中,流传于世,供人们去感受那份动人心魄的精神力量。
朱湘的一首《葬我》,便是这样一首惊人的建立于“死亡”之上的诗作:
葬我在荷花池内,
耳边有水蚓拖声,
在绿荷叶的灯上
萤火虫时暗时明——
葬我在马缨花下,
永做着芬芳的梦——
葬我在泰山之巅,
风声呜咽过孤松——
与落花一同漂去
无人知道的地方。
首次读完此诗,我必须承认我被诗中萦绕全诗清美意境以及它工整的格局所深深地吸引住,一缕缕清浅的意境循序渐进地呈现,将“葬我”二字字面上的消极与阴郁全部转换为对于精神自由的美好向往,无任何浓妆艳抹之处。
让我们再回过头来纵观朱湘先生一生,动荡的生活与现实的迫害使得他的精神饱受折磨,再加上家庭的矛盾层出不穷,导致最终从上海到南京的客轮上,纵身跃入清波,自杀身死。事实上,我也是近段时间才接触到朱湘先生的生平,之前读诗或许只是从字里行间去捕捉那一抹悲壮,而后了解到他的坎坷一生后,却是猛地发觉,这“葬我”二字陡然显得极其之沉重,不管如何葬,不管谁来葬,不管葬在哪,永远是在心中狠狠攥紧对于生之无法释然用死来释然的向往。回顾全诗,作者不惧怕死亡,反而想用死亡来冲破生命的束缚,而这“葬我”,恰若一柄锋利匕首,在现实与生命的压迫之中,愤然崛起,直指生命最终意义,不仅是向生命发问,更是欲划破,刺穿生命之束缚,以死亡的解脱让自己在精神上得到另一份壮烈的生命!
然而如若无法葬入大地,那也要用大火焚烧了生命,将那些遗留的,遗憾的,痛苦的,全都随着一汪春水,去向生命的终点,亦是生命的起点。用死亡去追寻,就是这首诗的伟大之处,同时,也是这首诗的悲哀之处。
尚可联系上海子的那一首《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不难看出当这些诗人在诗中呈现对于精神自由与美好的向往时,总能给人一份以清幽意境的享受,可细细品味后,难免会惊奇地从中发觉,这样的意境竟是建立在一份足以使人仰天长叹的悲哀之上的。
今天,我读了《朱总司令让马》这篇文章后深受启发。
文章主要讲的是:朱总司令以身作则,对战友更是无微不至的照顾。一次,一个战友的脚扭伤了,被朱总司令看到了,朱总司令让他上马,自己走路,而这位战友犹豫不决,然后他一抬头,看见朱总司令已经走了很远,他便骑上了马。到了部队后,他对别的战友说明了整个事情的经过,战友们被感动了,从那以后,有马的战士很少骑马,在路上遇到伤员,都争先恐后的让马。
看完后,我不禁万分感慨,因为朱总司令都那么大年纪了,还是那样关心集体,有战友受伤了,把自己的马让给受伤的战友,自己却走路。于是,我便想起了雷锋,雷锋从小就是一个孤儿,长大后当上了一名战士,尽管他是那样的贫穷,但还是爱乐于助人。一次,在一个下雨天,雷锋走在路上,突然,他看见一位妇女抱着两个孩子,身上还有几个背包,正在吃力的向前走。雷锋急忙跑过去,把身上的雨衣给了那个妇女,然后抱起那两个孩子,不让他们让雨淋着,一直把那两个孩子和妇女送回家。妇女非常感激雷锋,问:“小伙子,你叫什么?是哪个部队的?”雷锋什么也没说就走了。
读完后,我又想到了自己,我跟他们比起来是多么渺小。
记得一次,同桌赵凯向我借胶条,我不想借给他,就说:“诶呀,我把胶条弄丢了,没法借给你了。”他说:“那我想别人借吧。”我心里暗暗自喜,心想:哼,我才不借你呢,我还用呢,还是向别人借去吧。就这样,我越来越小气了,好朋友都不愿意理我了,我简直后悔极了。
读完《朱总司令让马》这篇文章后,使我懂得了人与人之间要互助互爱,不能成为一个“小气鬼”,我今后,一定要性朱总司令学习,学习他那种对战友无微不至的照顾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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