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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下帝国黄昏——《三体》读书笔记2500字:
距离看完《三体》已经过去几个月的时间,当时合上书本后立刻翻滚沸腾的想法已经凉了大半。不过这样也好,因为在写读后感或者游记方面,我是不赞同趁热打铁的。冷却几个月,这时候还记得住的片段,那才是真喜欢。
对于《三体》我是难以评价的,因为在很多的领域,他拓展了我的认知边界,对于远远高于我认知水平的书籍,我没有资格做出评论。
那么就谈谈体悟吧。存在一种对于三体的评价:刘慈欣不擅长塑造人物,尤其是女性人物。相对于《三体》的情节、主题挖掘、场面描写来比较,《三体》在人物塑造确实不是强项,存在人物略扁平化,符号化的特点。这里要吐槽下读到罗辑和庄严的互动段落时,我几次脸酸得读不下去,到现在也理解不了庄严这个觉得存在的意义为何,难道只是让逻辑浪子回头的转折?然而抛开这些占据篇幅较小的人物描写来讲,《三体》非常成功地塑造了逻辑和程心两个人物。他在极为宏大的背景下,塑造了两个年轻人跨越百年的成长,而且让人觉得合情合理、触目惊心。也正是因为大刘对于人物偏向于扁平化的性格塑造,让我们看到人类文明和三体文明,乃至后面的更多更高级的文明价值观之间的对联式对比。
在完完整整看完《三体》之前,我曾经在知乎上刷到很多读者对于程心这个角色的口诛笔伐,“圣母”“白莲花”“戏精”这样的评价占据了大多数,而对于罗辑和章北海的评价则更偏向于正面。受到剧透党的影响,我在程心出场之初就就给她贴上了“圣母婊”的标签,直至到了《三体》的最后十分之一,还是对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败事有余,几次让地球文明遭受灭顶之灾最后可能毁灭宇宙的女人厌恶至极。
但是看完了最后十分之一,我对这个角色恨不起来了。我甚至认为,如果地球上只有一个人背负着地球文明活下去,那么这个人应该是程心。因为她就是人类。罗辑、章北海、维德一流,他们已经超出了人类的范畴,那么就作为人类社会偶然产生的异类,留在地球往事里吧,最能代表地球文明之伟大、卑微、平凡、独特的人是程心。
程心是带着爱与美的光环出场的,她在云天明最最甜蜜最遥不可及的梦想中登场,然后代表人类,给了云天明最残酷的审判。这个出场像极了程心的命运——代表着人类的善良纯洁与爱,背负着人类的命运,在情感与责任之间摇摆,最后以自恋的、高高在上的姿态轻飘飘地做出裁判。全人类生死攸关的大事,在她的世界看起来像是一场舞台剧,她是剧中最闪亮悲情的的女主角。你想责备她,但是站在全人类的道德顶点不容反驳;你想劝她干脆放手把执剑人的位置让给别人,她却隐秘地迷恋着权力带给她的强烈的自我认同感,以献祭者的形象愈演愈入戏。程心是全文最精致最复杂也是最让让人拍案叫绝的角色,这标志着大刘对于人性有着让人难以想象的深入了解和把握。而最让我感慨不是程心身上细微的恶,而是她巨大的善。这种善良让作为读者的我对于人类的未来和文明感到绝望。
在程心登场的初期,她还有着作为小女人的自怜自恋和虚荣,但是越接近后期,她在不断接受命运的洗礼后愈发地纯粹——纯粹地以自己地价值观和不容置疑行为准则“维护”着人类的社会。尤其是人类被三体人赶到澳大利亚后,程心万念俱灰,那个时候死亡对于程心反而比活下去更美好,但是程心没有这样做。她依然选择为了人类奋斗下去,这个时候她的精神已经不是一个自恋的圣母,而是真正地接近圣母了。这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接近人类的大善。而这正是作者最冷酷的嘲讽,就是这样一个大善人,这样一个接近纯粹的缪斯,她把人类又一次推向深渊。注意,是“又一次”,作者没有把人类命运放在偶然和不幸上面,而是通过一次次化险为夷后的陨落暗示着,“程心们”引导下的人类社会必然灭亡。纵然有着章北海,罗辑,维德等一干人类叛徒从中“作梗”,那也不过是延缓人类灭亡的时间或者留下一线生机罢了。
我承认大刘在塑造人物的时候,其中相当一部分的人物都没有足够地多面,但是他们组合在一起,可以说是呈现了完整的人性。罗辑代表着人类中反叛分子,他不羁又坚毅,冷酷又温暖;章北海是从一开始看透了人性的人,他对于人的失望让他毫不犹豫地背叛了这个族群;维德与其说是地球人,更像是混入地球人的三体人,他的价值更接近于三体人的价值观;读书笔记而程心,代表着人类最大的特质,道德、善良、与爱,虽然她的爱中掺杂着自私,但是我们从来不曾否认,爱本身就包含着自私和自恋。所以我说程心最复杂,也最接近于人。也正因为如此在本文的最开始,我便讲如果地球上只有一个人带着人类的基因活下去,那个人应该是程心。宇宙中已经够拥挤了,已经有太多的冷漠和理智,人类的小飞船像一只浮槎浮于海上,注定成不了气候,为什么还要再给数不尽的星际战争中加上不起眼的一笔呢。
“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这句话或许不仅仅是人类聊以自慰的借口,也是整个《三体》故事最后的叹息。即便是是浩瀚的宇宙,也有终结和重启的一天,人类又何必苦心经营,让自己并不高级的基因再苟延残喘一时。
我非常喜欢人类的结局,歌者文明漫不经心发射过来一张轻飘飘的二向箔,就对整个太阳系进行了降维打击。于是人类所有的分歧、信仰、挣扎、绝望都变成一副画,那些远古的传说,现代的科技,人类所有的文明都以这种宏大的诗意的方式终结同时又获得了永生。那是太阳系的最后一次日落,所有的人种,所有的阶级,所有的民族的人们都手拉着手接受最后的审判。刘慈欣极尽华丽描写了太阳的二维化,他的描述之美让人心碎,也让我不敢再看第二次,因为我怕过度的阅读掩盖第一次阅读时给我的震撼。它让我想起了在德国新天鹅堡看到的头顶的壁画:大厅的中间是金灿灿的太阳,人类神话和各种动物都围绕着太阳,那种颜色极美,太阳光线长长地延伸出来,讲宇宙和生命连接在一起。我想象中的太阳二维化便是那样的颜色,人类的空间和时间所有所有的历史,在那一瞬间重叠、凝固了。
太阳系上最后被二维化的是冥王星,书里面的最妙的描写来了——冥王星上下了一场甲烷雪。这是地球文明最后的挽歌,地球往事落下了帷幕,我不禁想起了红楼梦: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作者:古庐鹿鹿
《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读书笔记及感悟2000字:
文:申申申。哈喽,大家好,我又为大家带来没有计划、没有目标、特别随性的读书笔记了。本次的书,是作家迟子建的作品集《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
迟子建是黑龙江的作家。具体资料请大家自行查阅了解。不过,这个名字很多朋友都不陌生。
她和毕淑敏,都是语文阅读理解题里,经常露脸的作家。行文风格非常稳健,不跳脱,不活泼,很深沉。
我读过很多她的散文,没有读过她的小说。从图书馆借来了这本她的小说集《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准备好好阅读一下。
嗯,有一种突然语文考试的赶脚……接下来,我按照许荣哲著《小说课:折磨读者的秘密》里的手法,分析书里面的小说。
为什么按照这本书分析呢?
因为……我也找不到啥能分析小说的理论……我认为,这三篇小说的主题,都是死亡。当然,有些读者可能和我的意见不同,不同就不同吧,解读就是这么回事,观点越多越好。前两篇小说还有一个隐藏的时代背景,就是那个不能随便说话的年代。
《北极村童话》
小女孩迎灯因为“多话”被父母送到北极村的姥姥家居住,在东北漠河村度过了一段童年生活,无意间知晓了成人世界的秘密,结识了外号“老苏联”的一位奶奶。而后老奶奶去世,她的心灵受到一次冲击和洗礼。
《白雪的墓园》
“父亲去世的日子离除夕仅有一月之差。”小说第一句话就奠定了基础。全片的主题就是一家人走出父亲去世的阴影。
小说里涉及了东北的一个习俗,家里男人出殡,女性亲属要回避,所以是见不到墓园。
最后,母亲独自去了一趟父亲的墓园,回来之后,暂时走出了阴影。
《亲亲土豆》
一对幸福的夫妻,种土豆,也喜欢吃土豆。土豆丈夫得了绝症,土豆妻子领着他去城里看病。最终放弃了治疗。冬日下葬,用土豆为丈夫盖了坟。
小说将夫妻的感情写得细腻感人,这是女性作家的长处,将平凡的深情通过平淡的叙述娓娓道来,潜移默化,令人心中触动。
小说结尾非常出色。
【李爱杰最后一个离开秦山的坟。她刚走了两三步,忽然听见背后一阵簌簌的响动。原来坟顶上的一只又圆又胖的土豆从上面坠了下来,一直滚到李爱杰脚边,停在她的鞋前,仿佛一个受宠惯了的小孩子在乞求母亲那至爱的亲昵。李爱杰怜爱地看着那个土豆,轻轻嗔怪道:“还跟我的脚呀?”】
短评:
小说要有黑暗之心。迟子建是个严肃文学作家,不靠技巧吸引读者,所以,她的黑暗之心非常直接,直接到选择了“死亡”这个最沉重的主题。这种主题并不常见,写好更加困难,也很难引起读者的共鸣。三篇里感情表达最好的是《亲亲土豆》。
制定规则:
《雾月牛栏》
继父因一时冲动,一拳使继子撞到了牛栏,失去了记忆,变得痴憨。继父陷人深深的负疚之中,并开始了痛苦、漫长而绝望的赎罪之路。读书笔记获首届鲁迅文学奖。可能很多朋友和我一样,不知道鲁迅文学奖是啥东西,查了一查,还有老舍文学奖,茅盾文学奖,曹禺文学奖,称为中国四大文学奖。这种奖就像“过家家”,每届评选都是自己玩自己的,没有多少人关注,也没有多少含金量。
跑题了~说本文~
作者制定了规则,农村每年有一个月大雾弥漫,称为雾月。这种设定为作品披上了一层魔幻现实的色彩。小说主角“宝坠”更愿意亲近牛,而躲避人。全篇充满了象征的气息。
从阅读体验来说,并不太好。幸好这是短篇,有点耐性就读完了。
情景交融:
《格里格海的细雨黄昏》
作者开头和结尾都描写了类似的场景:一群人去参观挪威音乐家格里格的故居。中间穿插了一段“闹鬼”的故事,说的是作者在名为“漠那”的小镇,遭遇了一个喜欢弄出声音的“鬼魂”。
是的,你没有看错,就是“闹鬼”,而且主角还请当地的萨满神棍来驱鬼。不管作者真正想表达什么,这一段经历充满了黑色幽默。
说完了“闹鬼”,作者结尾又拉回到格里格故居,望着窗外的一片海——音乐家的别墅靠着海——主角陷入了沉思,自己是否误会了一个热爱音乐的鬼魂?
……
……
毛啊,就是下乡采风一个喜欢敲碗的老头鬼魂罢了
结果写出了如此文艺的小说
短评:
作者散文写得好,但写实风格的小说,不够精彩。
四篇小说的场景都很小,一个村子,一个家庭,一段楼道,就能讲述一段故事。
这可能是作者对于写实风格的一种尝试,说实话,不太好读,恐怕只有特定的读者群才能有共鸣。
感情是共通的,如果一个作家描述的生活令人感到陌生和疏离,无法引起读者感情的共鸣,对于作家来说,比较失败。
这四篇算是迟子建中规中矩的短篇,不过不失,可以推荐给任何朋友读。当然,女性朋友会比较有感触。
《发明大王爱迪生》读书笔记_三年级读书笔记450字
书名:发明大王─爱迪生
作者:张青史
出版者:阳铭出版社
出版日期:一九九四年三月
内容提要:
故事主角爱迪生在小时候大家都叫他小亚尔。爱迪生从小就有好奇心,喜欢问一些奇怪的问题,有一次他想研究火为什么会燃烧?竟引起大火差点把房子给烧了。爱迪生在入学三个月后,老师也因为不胜其扰,认为他是低能儿童而把他退学,因此爱迪生的母亲亲自教育他读书。爱迪生很有独立的精神,十三岁去打工赚钱购买化学器材回来做实验。爱迪生的一生中,发明了许多东西,也发明出照亮世界的电灯泡,爱迪生在八十岁的时候在格雷蒙特家中去世,享年八十四岁。
心得感想:
作者把爱迪生的生平写的多彩多姿,把这本书编成漫画,人物还画成Q版型,内容叙述不但不无聊,还附上注音,不管大朋友、小朋友看了都会觉得很有趣。其中我最欣赏爱迪生的独立自主精神!他十三岁就自己打工赚钱。另外我很佩服爱迪生永不放弃的求知态度,在实验的过程中,遇到不懂的问题或实验失败,爱迪生一定会追根究底,绝不灰心,这点让我佩服不已!爱迪生曾说过:发明是要一分天份,再加九十九分的努力。没有爱迪生的发明,就没有电灯的使用。没有爱迪生永不放弃的精神,全人类就没有光明的未来。
读过这段文字,心情久久地无法平静下来,眼前老是浮现出一个瘦弱病恹的老人,倚着栏杆,等待我的出现,脸上才会有一丝丝的欢愉,那是见到朋友的或是一天中能够说话人的仅有的快乐时刻吧。
心有千千结。
读过这段文字,心情久久地无法平静下来,眼前老是浮现出一个瘦弱病恹的老人,倚着栏杆,等待我的出现,脸上才会有一丝丝的欢愉,那是见到朋友的或是一天中能够说话人的仅有的快乐时刻吧。
谁能理解体会一个孤独的老人的感受,当我看到三毛写的《黄昏的故事》中的那个老人,叫做水肿的,每天病得不能出门,只能中途趴在家门口的栏杆旁,苦等着黄昏的时刻,我经过他家的门口,喂喂地叫着我,当我走过去,拉着我不放,而我又是那么的惊惧,内心又是何等的充满怜悯。我的心心灵一颤,有几人能读懂别人内心的孤独和难过,头一天黄昏的时候我见过,老远的看着他,没敢靠近,第二天早上听说半夜死了,第二天早上就搬出去葬了,好像这个人从来就没有来到世上一般,人真的是一个过客,好像从来就是等着死一样,在他的身后是一个高大的洋房,房子里剩下个和他一样的病得不成样子的儿子,当“我”第二天晚上路过那里的时候,他的儿子代替了父亲的位置,把半个身子探出栏杆外,喂喂的叫着我,我的头发都竖了起来,吓得逃开了,看到这里,我禁不住大笑起来,是悲哀的笑,悲凉的笑,悲戚的笑,人生你可能有很多金钱,有取之不尽的物质财富,但是没有健康,没有朋友,只能孤独地等死,那么多东西,没有人一起分享,自己也无力享受,又有什么用呢,每天也许活得和在地狱中一样,想想内心就跟着难过得撕扯地痛。
有时候在沸腾的生活中,常常忘了我是谁,有时候在忙碌的生活中,常常不知道谁是我,一份纠结的感情,一份易感的情怀,热爱生活,感恩生活
血色黄昏读后感(一)
我看这本书,其实是在很多年以前,那时候我在上初中,看到我的一个同学家里有这么一本书,就借来看。没想到这一看就是魂牵梦绕,这本书超乎我想像的精彩。我用了一夜的时间看,并且一度痛哭流涕。其实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在那个年纪,我的同龄人还在看金庸和琼瑶的时候,我就开始看这种所谓伤痕文学的作品。这种经历,让我的青春变得索然无味。
这本书的名字2020就叫作《血色黄昏》,她的作者是老鬼,他是杨沫先生的儿子。后来去了美国,很多年以前我看到过一个报道,好像他在美国一个城市里面开垃圾车。报道作者的口气是一个感慨,因为一个有点名气的中国作家竟然只能在美国开垃圾车。但是,我想如果他看过这本书的话,他一定不这么想。这个叫作老鬼的作家,这个叫作马波的男人,这个杨沫的儿子。在他的青春岁月面对了那么多的痛苦,垃圾车又算得了什么?可是,即使是这样,我们也很难给这个作品定位,于是我只能说他是一个伤痕文学。但是他文学吗?难道我们就要把一代人的青春的损耗归于文学的范畴,然后再去细细品味吗?我想,不尽然。
老鬼的这本书国内已经很少,我还是出国后发现了一个英文的版本。但是我的英文水平又不足以了解它,于是我就下载了电子书。我不爱电子书,因为它没有书籍的一种外在形式,可是,我有时候又不得不依靠他,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悲哀。老鬼的这个新版本加入了一些新的内容,比如说他人生第一次的性经历,这点让我很感兴趣。但是还有一些内容被删除了,其中就好像有他们当年在工棚里睡觉,啃羊骨头,然后手淫的情节,说实话,我深感失望。你不知道,我在 14 岁的时候对这些情节有多么感兴趣。
老鬼的这本书讲的一个背景的中学生,为了响应文化大革命上山下乡的号召,毅然的和几个伙伴去内蒙插队的故事。其实,这并不是一个故事,这是作者真正的生活经历。那种血色的黄昏,略带残酷的青春,有时候让我们不寒而栗。他被批斗,就是因为说了几句不合时宜的话;他写血书,就是因为要得到一支枪,想和敌人拼命;他们去救火,然后为了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荒山, 69 个青年人被活活烧死。他们的死亡毫无意义,所以他们注定会被遗忘。这个世界的历史,注定是英雄史,小人物哪怕去死,也毫无声息。然后他想过逃亡,想过坦白,想过背叛,想过爱情。最后,他只能看着他心爱的姑娘远去,然后拿起一把她吐出的瓜子皮塞到自己嘴里。这是我见过的最独特的生活和最不堪的爱情。
每次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一句话:青春若此,可以一死。我想,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在自己的脑袋上开一枪,然后倒在草丛里,慢慢的变得干枯。可是老鬼活下来了,而且给我们带来了这样一部作品,我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
在这本书里,你看不到任何关于幸福的东西,这可能就是它的意义所在。
血色黄昏读后感(二)
读几遍《血色黄昏》也感受不到。这是我读小说《血色黄昏》后的第一感受。
第二、书中脏话太多。
第三、在那个特殊的火红年代里,出身不好,就应该逆来顺受。退一步讲,即使出身好根红苗正,但说错话了、办错事了、站错队了,也要挨整受批判。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夹着尾巴做人,好象出门在外的人,见人矮三辈,见谁都要叫爷。可老鬼偏偏不认头、不服软,又是抗争又是出逃上访,又是写清白材料又是不服管教。最后他迎来了改革开放,等到了拨乱反正,走到了胜利的一天,得到了平反,恢复了名誉。而有多少人在抗争中、在出逃上访中、在写清白材料中、在不服管教中想不开自杀。自杀了也就自杀了,小命呜呼,那年代人命能值几个钱。又有多少人虽然没有想不开自杀,但在整日冤枉委屈中病死了,小命丢了也就丢了。
到什么山唱什么歌,这点道理应该懂。在那个大形势大环境下,委屈的事多了、委屈的人也多了。你说你的事委屈,比你的事更委屈的多了;你说你委屈,比你更委屈的人多了。
往前看,有坚定的信仰,相信我们的党,再难再苦再受罪,算个啥。
往后看,好死不如赖活着。此话自古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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