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房子第一篇读后感(一)
这是我独自读完的第一篇少儿长篇小说。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主要描写了油麻地小学校长家的儿子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在油麻地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不幸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他们是那么纯真、善良,他们的故事吸引着我,感染着我,不知不觉中伴随着作者的描述我仿佛走进了他们生活的油麻地。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陆鹤,他是个秃顶的孩子,因此别人经常嘲笑他,给他取外号,叫他秃鹤。但他特别维护自己的尊严,勇敢的承担了学校参加汇演的秃头角色,并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让同学和老师对他刮目相看。
在陆鹤身上我懂得了,人一定要有自尊,要维护好自己的尊严。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
放假了,老师布置了八篇读后感。我和妈妈到龙门书城选购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作者是曹文轩。我起初看着封面,觉得肯定不怎么样,可后来慢慢进入书中后才觉得越来越有味道。直到读完第一篇,我已放不下了。
这本书一共有九篇,分别讲的是秃鹤、纸月、白雀、艾地、红门、细马、药寮等这些地方和人物,其中秃鹤、细马等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草房子》我有很多篇没有一一写到。这本书使我看到了油麻地孩子们的善良纯洁,是一部老少皆宜的小说。其中在油麻地生活了六年的主人公桑桑,就要离开那曾经给他快乐、悲伤、高兴的草房子,他不禁流下了热泪。这六年,是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这六年是让桑桑认识好朋友的六年,有快乐的秃鹤、坚强的杜小康、文静的纸月和开朗的细马等等一些形形色色的人物。这六年,是认识善恶美丑的六年,是桑桑刻骨铭心的经历与感动。《草房子》给了我教育非凡的意义,我喜欢《草房子》。
他用长长的好看的脖子,支撑起那么一颗光溜溜的脑袋,这颗脑袋绝无一丝瘢痕,光溜得竟然那么均匀,这是谁?读过《草房子》的人都知道,那就是秃鹤。
秃鹤是油麻地小学三年级小学生,天生不长头发。秃鹤小时侯很喜欢别人摸他的头,而后来慢慢长大,他就不能让人随便摸了,得拿东西换才能摸。再之后,秃鹤便不让人摸了,谁摸跟谁玩命,可能是因为他已有自尊心了,不想受到别人的嘲笑吧!
在一次学校文艺表演中,秃鹤争当角色,并在正式演出时演得出神入化,赢得了大家的好评。秃鹤在那一刻流下了成功激动的眼泪。以前秃鹤总受到别人的嘲笑和歧视,但他并没有因为这些而退学,而表现自己优秀的一面,终于在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同学的认可。从中我看到秃鹤是一个自信不受别人影响,一个勇敢的小男孩。他最后的努力没白费,他改变了同学们对他的态度,我也要学秃鹤做一个优秀的小男孩。
草房子第一篇读后感(二)
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第一章后,我既同情他又佩服他,因为陆鹤他是个秃子,别人给他起外号叫秃鹤,总是嘲笑他、冷落他,但他自己却不泄气,经过自己的努力,终于让别人刮目相看。
桑桑是校长的儿子,他是个活泼、可爱、善良又调皮的孩子。他觉得自己住得好,也要让鸽子住得好,所以用自家的碗橱给鸽子做房子,结果被妈妈打了。可过了几天,他又用自己的蚊帐做成渔网打了鱼给家里人吃,结果自己被蚊子叮了,他却很开心。
在学校,同学们总爱去摸秃鹤的头,开始时他很快乐,可到后来,别人总是嘲笑他、疏远他、轻视他,为此他很不开心,不想上学了。这时桑桑却让人把秃鹤的帽子放到旗杆上作弄他。为了报复,在汇操比赛时,秃鹤故意捣乱,让学校丢了荣誉。这以后就更没人理他了,没人愿意和他分在一组。文艺汇演时,为了集体的荣誉,大家和秃鹤共同出演《屠桥》,演出非常成功,为学校找回了面子。大家又和好如初了。
秃鹤因为被人嘲笑而报复,可最终他认识了错误,而且不泄气,让人敬佩,我要向他学习,知错能改,不管遇到什么事,都不泄气,反而要更努力。
草房子第一篇读后感(三)
草房子的第一章节讲述了一个名叫陆鹤的男孩,因头上寸毛不生被同学嘲笑为秃鹤,同学们多少有点嘲讽的意思,陆鹤很讨厌人家叫他秃鹤,在一次主人公桑桑联合阿恕整蛊了一下他后,在他的心里就埋下了怨恨,体操汇演时他用他自己特殊的方式报复了每一个人,同学们也开始生他的气,终于在文艺演出时,秃鹤以成功的表演,瓦解了每一个人对他的气,每一个人都流下了泪水
当读到这篇文章的最后一点时,随着文章的起伏,我也流下了泪水,是的,我被秃鹤感动了,但是我却连自己也不明白,这份感动?从何而来!
首先读的时候,秃鹤这么一个冒里傻气的人物在我心中有点可笑,甚至我都有点想笑,想想呀!一个人头上寸毛不生,在一大片枫树下,头上泛着点点银光,不失为一道风景。实在有点使人发笑!可是,慢慢的随着秃鹤年龄的增长,他有了自尊心,他不准再让人家叫他秃鹤了,但他周边的人还是没有变,依然有那种叫他秃鹤或摸一下他的头的欲望,他在迫不得以的情况下,他带上了帽子,却又在毫无过错的情况下惹怒了桑桑,随之而来就是桑桑的整蛊。我这时,不由的怜悯起了秃鹤,每一个人都有他的致命的弱点,可秃鹤致命的弱点却又是人所皆知的,不知情的人们偏偏一次又一次的往他的伤口上撒盐,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他还不大,却在心中要永远烙上这么一段痛苦的经历。但是,他也许并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看,后面的文章就说明这一点,他没有再次让步,而是作出了一个不像是陆鹤做出的决定,他在体操汇演上报复了每一个嘲笑他的人。当那一顶黑色的棉,不,乌鸦飞出去时,我反复看了几遍,有点不可思议,呆呆的陆鹤会有这样的举动,不过,前前后后反复品味下,是不是人们做得真得有些过份,也难怪陆鹤会爆发了,不过他有点特殊,他是用全校人的耻辱让大家重新认识他,不过,他想错了,大家并没有由嘲讽转为畏视,未满足他的虚荣心,而是换成了对他的藐视。他明白了,这样做同学们不会对他改变看法,看得出来,他有一丝后悔,他也非常想补救,因为在后面他在看文艺演出时有个秃子的角色,他把最不愿意展现给人家看得一面搬到了舞台上,他在正视自己,他战胜了自己,取得了成功,换来了大家那一串串钦佩的泪水
泪水呵,流到了我心里,经历了这么多坎坷,少年秃鹤战胜自己,嬴得了别人对他的认可,埋怨是不会战胜任何人,跟自己比,战胜自己,以德服人!
《歌剧魅影》这部歌剧在没有上“音乐鉴赏”这门课的时候已经听说过了,可是一直没有机会看。当老师提到韦伯的时候,我就更加熟悉了。韦伯是一个音乐剧的大师级人物,他的歌剧《猫》是很负盛名的。尽管我也看了,但是没有看懂,只是怀着崇敬的心情在欣赏着大师的作品。有时候我觉得这是不是在附庸风雅。就像大片出来以后,我们争相去看,有如过江之鲫。我们看大片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冲着某一个明星或是导演去的。然而大师的作品是不需要太多的恭维的,只有看过以后才有发言权。
在课堂上老师已经给我们介绍了一部分,我是在课后看的,我这次看的是电影版的,电影版的好处就是让观众能更好的感受到电影中魅影场景的幽深和扣人心弦,而且对于演员有更多的发挥空间,对观众来说也是更加的真实。里面的场景大多是在剧院里面,而且还有一部剧中剧《汉尼拔》。很多的对话都是以歌唱的形式展开的。很多耳熟能详的曲调如,angle of music,the music of the night。曲调优美,轻缓,给人的一种感觉就是在飘,轻松,愉悦的心情涌上心头。但是有一点,我觉得里面人物对话的英语好像不是很好,很蹩脚。不知是导演有意为之还是怎么。
电影一开始就是以黑白式的怀旧画面,那秋风萧瑟的巴黎街道,那破旧的歌剧院,一场拍卖会上的音乐盒,随着音乐盒的音乐想起,拍卖师开启了吊灯上新安装的电灯,一时灯火通明,phantom的主题音乐响起,舞台上的大吊灯也随之升起。把我们带进了一个灯火通明的大剧院。
女主角christine在里面的表演好像是很神奇的,刚开始的时候没有被看重,后来由于临时情况的变动,让她主唱,一夜成名一样,就像西方的丑小鸭一下子变成了把天鹅一样。还有当有人问她, 是谁教会她这么美妙的歌喉的时候,她却说不知道,并提起她去世了的父亲曾经提到过一个“音乐天使”(angel of music)会来保护并指导她。
这个“音乐天使”就是“魅影”。(心得体会 )我觉得魅影是一个演出的很好的角色。首先他很好的表现了一个少年时受到了折磨和不公正待遇的心理扭曲。但是他很有才华,不仅是在音乐上的造诣,还有很多的机关的设计,他自己居住地方的设计。他的身上折射出一种逼人的贵族气质。在很多的场合,他显得自己很自大,自负,以为自己就是神,就是主宰。他对女主角christine的爱也是疯狂的,他为christine创作优美的音乐、华丽的歌剧、教导她歌唱、训练她的舞姿。帮助她成为一个令整个巴黎倾倒的女神。最后为了占有她而发出疯狂的报复。
对于里面的服装,场景设计,还有很多的道具等等,我觉得是很华丽的。很好的展示了巴黎作为世界的浪漫之都的奢华和典雅。还有christine来到她父亲的墓前倾诉心声与困扰。魅影出现在十字架旁。深情的演唱,矛盾的心理,灰暗的服饰、苍白的面具,加上幽暗的十字架。让人也为他感到无限悲哀。这些都是道具和场景在渲染着气氛。
看完以后,我觉得对剧情有一点不可思议的感觉。生活中可能没有这样的事情。但是撇开剧情,音乐还是完美的。就我们大多数人来说,只要觉得好听就可以了。音乐在我们的生活中起着很中要的作用,对我们的心情陶冶,放松我们紧张的心情。有时候沉浸在空灵的音乐里面,仿佛置身大自然之中,感受着绿的气息,迷失在童话般的梦境里面,妙不可言。音乐在治疗某些疾病都有很好的作用。现在很多的妈妈都用音乐给他们还未出世的宝宝进行胎教,听说用莫扎特17岁以前的作品来胎教还最好呢。
我想起了我们古人说的,“可以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我们的生活也不可少了音乐!
《歌剧魅影》观后感第二篇
《歌剧魅影》是一部很古老的影片。它的创作亦是以一个真实的故事为蓝本的。
这部影片讲述的是本片描述十九世纪发生在 法国巴黎歌剧院的爱情故事。时值1870年,在歌剧院的地下深处,传说住着一名相貌丑陋、戴着面具、却学识渊博的音乐天才,多年来他神出鬼没,躲避世人惊惧鄙夷的目光,被众人称之为“魅影”(杰拉德·巴特勒饰)。他动辄以鬼魅之姿制造各种纷乱,赶走他讨厌的 歌手,甚至还干涉歌剧院的主角人选和剧码安排。
幼年丧父的小克莉丝汀·戴伊被 吉里夫人带到歌剧院接受舞蹈训练,成为一名芭蕾舞女。当深夜无法入睡时,小克莉丝汀总是期盼父亲向她许诺过的音乐天使会出现。同情于她的孤独,魅影假扮音乐天使,隔着墙对她说话,安慰她幼小的心灵,并教她歌唱的技巧。就这样九年过去了,年轻貌美的克莉丝汀(艾米·罗萨姆饰)在魅影的帮助下凭借美妙的歌喉一夜成名。然而,最初发自于精神层面的音乐之爱,却逐渐转化成为强烈的占有欲。走火入魔的魅影更以实际行动,把所有妨碍克莉丝汀歌唱事业的人一一除掉。
后来,戏院的投资人劳尔(帕特里克·威尔森饰)认出克莉丝汀是他的儿时玩伴,两人坠入爱河。魅影发现后,自觉遭到背叛,怒而砍断舞台大吊灯的铁链,让整座华丽的水晶灯砰然粉碎在观众席上。随着魅影的破坏愈来愈血腥疯狂,克莉丝汀对他的感情也逐渐从迷恋转为恐惧、害怕和怜悯。
半年后,劳尔跟克莉丝汀秘密订婚,魅影突然现身于歌剧院的化装舞会,强迫歌剧院演出他亲手谱作的歌剧《唐璜》,并指名由克莉丝汀担任女主角。心烦意乱的克莉丝汀,半夜奔至父亲坟前哭诉,劳尔则誓言要与魅影 周旋到底。
在《唐璜》首演当晚,歌剧院四周布满警察,孰料魅影竟然杀死男主角,亲身改扮上场,与克莉丝汀演对手戏。在戏演到最高潮时,克莉丝汀当众扯下他的面具,魅影羞愧心碎之际动手将克莉丝汀掳至他的地下密室。劳尔追踪至地下,和魅影展开对决,却被他用绳索勒住,魅影藉此要胁克莉丝汀答应求婚。
为了保护
爱人劳尔,克莉丝汀毅然倾身,狠狠吻着魅影那张仿佛被地狱诅咒的脸。至此,这场爱情的胜负已定。绝望的魅影送走紧紧相拥的这对恋人,在警察和群众闯入地下密室前,悄然隐去,只留下一张似笑非笑的凄凉面具……
什么是爱?谁能说得清道得白呢?两情相悦的幸福,背后总有自我牺牲的悲壮。包容是爱,宠溺是爱,暗恋是爱、依恋是爱、虐恋也是爱……我们每个人都深深的陷入爱的漩涡。期待着、享受着、回味着、追忆着爱。
剧院魅影,一个出生于贵族家庭的“象人”,面具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后穿的第一件衣裳。仅仅是因为他的容貌。他被光鲜的世界排斥了,没有尊宠、没有关爱。漂泊四方,在任何地方都成为别人猎奇的目标,甚至成为马戏团铁笼中的小丑。……
喜爱“魅影”这个角色,因为他虽然容貌丑陋,但这掩盖不住他那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遮蔽不了他出众的才华,也无法抑止他对爱的追求。他爱 克里斯汀,一个巴黎歌剧院里看上去默默无闻的舞者。“魅影”为她创作优美的音乐、华丽的歌剧、教导她歌唱、训练她的舞姿。帮助她成为一个令整个巴黎倾倒的女神。
“魅影”以为克里斯汀就是他的,或者说是因为他向她倾注了所有的热情。她代表了他所有的理性(对音乐的热爱)与非理性(对爱的痴狂)的追求。当克里斯汀与拉乌尔在巴黎歌剧院的楼顶海誓山盟的时候,魅影的心碎了。再次感到无依无靠、被抛弃。凄厉的呼喊响彻巴黎的夜空,却仍然无法改变命运的安排。
他并不想复仇,或者说,他也知道自己无力改变现实世界中的一切,所以他才会使用偷梁换柱的手法,杀死皮昂吉,把自己扮演成唐璜,成为他为克里斯汀创作的歌剧中的角色,在厚厚的披风下掩饰自己的面容,在警察遍布的巴黎歌剧院中,在舞台上与他心中的爱人上演这幕绝唱。希望在他自己创造的世界中,成为爱的主宰。
也许,他知道,在现实上演的悲喜剧中,他必须死。他带走了克里斯汀,然而,他真的是为了占有她、霸占她吗?未必。因为当克里斯汀不在乎他的容貌,给他深情的一吻时,他颤抖了。我甚至能感觉到那副“怪兽”似的脸上在流泪。这是一种幸福的感觉,一种常人难以体味的幸福。他并不残忍,也不缺同情心,他需要的是他人的尊重,所爱的人对他的尊重。
他可以放弃克里斯汀,让她与拉乌尔远走高飞。但希望看到克里斯汀的坦诚,看到拉乌尔的执着。当拉乌尔宁肯被吊死,也不愿放弃克里斯汀的时候,魅影明白了,这个看似柔弱的男人,拥有更大的勇气。对爱的追求,能给人和脆弱的人带来巨大的勇气。爱的力量能促使我们忘记一切恐惧、去争取。
也许我们可以说,魅影的残忍来自于他童年的不幸经历、来自于他自卑的人格。但我们又怎能评价一个人人格的优劣呢?每个人都是在一次次的伤害中成长。受到别人伤害的时候,往往也会伤害别人。
但我觉得,拉乌尔对克里斯汀的爱,更多的是一种对年少伙伴的梦幻般想象。或者说,歌剧在对他们两人爱情的刻画上多少显得有些单薄。让人感到只是一个灰姑娘遇见王子的梦幻。甚至让人以为,克里斯汀因为拉乌尔贵族的身份和财富才跟他在一起的。
而拉乌尔和克里斯汀后来怎样呢?无从得知。歌剧开始的拍卖会上,为什么只有拉乌尔一个人呢?克里斯汀呢?40年的时间已是沧海变桑田,但这个倾城的美丽女孩,是否已长眠地下了呢?更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那个拥有丑陋却极富才华的魅影 !
简爱第一篇读后感(一)
书的第一章写的是小孤女,她叫简。爱,是个孤儿。她被里德舅舅收养,不久里德舅舅去世了,而里德太太对她一点都不好,经常打骂她,她非常讨厌里德太太。虽然她百般努力,但仍然难以讨得舅母的喜欢。
那是一个下大雨的冬日午后,天空阴云密布。她很喜欢这样的天气,因为她就不必和里德舅妈的三个孩子一起散步了,每次散步回来,她的手脚都冻得麻木,还要被佣人嘲笑,所以她讨厌极了。
她的舅妈很讨厌她,总是在客人面前说她的坏话,让他们都疏远了她。所以她只能躲进隔壁的小餐室里,她觉得很快乐。餐室里有一个书架,里面有很都书,她拿下来一本,是《英国鸟类史》正当她沉浸在书里时,餐室的门被推开了。是约翰。里德,是他舅妈的孩子,他说:嗨,那个讨厌的丫头,你在哪?什么事呀?你应该说,什么事呀,里德少爷?约翰。里德已经14岁了,比她大4岁,一副病态样,喜欢暴饮暴食。舅妈却很宠他。几乎天天想办法欺负她,佣人们都装作看不到,而里德太太任由她的儿子打骂我。我在看书。你没有资格动我们家的书!简。爱很生气,和约翰。里德打了起来,打的约翰。里德嗷嗷大叫,里德太太来了,说:你怎么能打少爷呢?说后,让拥人把她关到小红房子里。那是里德舅舅咽气的地方,里面阴森恐怖,没有一点阳光。简。爱在里面十分害怕,哭着说,别把我关在里面好吗?我害怕!依然没有人管她。简。爱哭着昏了过去,什么都不知道了。当她再次醒来的时候,是躺在自己的床上,神智有些模糊。五分钟后,才知道,自己原来生病了。晚上了,她躺在床上,她从艾博特与贝茜的交谈中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他父亲是一个穷牧师,他父母结婚一年后,父亲染上了斑疹伤寒,我母亲从父亲那染上了同一种病,结果他们都双双去世了。简。爱快到学校了去了。这样一来,使她信心倍增,希望自己快快好起来,里德太太也很少理她,不允许孩子接近她。自己单独用餐,独睡一个房间。从那件事往后,约翰依然对我动武,简。爱狠狠地回击了他,他又哭着找舅妈去了。舅妈大叫道,别给我提她,给你们说过了,不要靠近他。舅妈上来,对我说,不要离开房间半步。要是里德舅舅还活着,他会怎么说你?你说什么?里德舅舅在天堂,你做的事他看得清清楚楚,我爸爸妈妈也看得清清楚楚。他们知道你关我,还巴不得我死掉。你不怕他们来抓你吗?里德舅妈听了这话,狠狠地给了我两记耳光,二话没说就扔下我走了。两个月后,圣诞节到了,大家互换礼物,当然一切与我无关。等客人散去,贝茜才上楼,她有时端上来一个小面包、奶酪饼什么的做我的晚餐。她坐到我床上看我吃。吃完后帮我把被子塞好,亲了我两下。贝茜成了我最喜欢的人。
这一章写出了简。爱是一个小孤女,很可怜。被舅妈和孩子们所折磨。我很同情她。
简爱第一篇读后感(二)
读《简爱》最深的感受是,这是一部充满人性化的作品,写的是一位饱经沧桑的女性在生活中获取的经验和心境,它在传达现实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上体现了对困厄和孤独的抗挣,表现出那时英国女性对现实生活的迷茫,孤独和恐惧,蕴涵着穿行于冰冷物质空间人们对真情与温情的渴望,显示出别样的精神价值。19世纪的英国同样是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故事情节的开始就展现出简凄惨,可怜的身世,没有父母,唯一疼爱自己的舅舅也离她而去。天生叛逆的她在本是快乐的童年生活中充满了反抗,在残酷的现实生活中,她幼小的心在渴望温暖和真情,寻找本属于自己的一点一滴。
迷惑在进行,反抗在进行,寻找也在进行,在里德夫人和约翰的欺凌下,简终于走进了教会学堂。但伤痛是存在的,有许多本质的东西,有许多隐藏在生活潜流下的痛感仍需要面对。生活的困境,好友的离去,还有来自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当众的痛斥都让她在迷惑的生活中感觉空气的污浊和心的疼痛。 生活总算是有了进展,上帝也发了些许的慈悲,在教会学堂两年的教师生活对于简或许是平静的死水一般。然而在不是欢快,沉静的生活中,却渗透着她强烈的孤独感和恐惧感,她需要的是在现实生活的困惑中去游离和奔波,获得自由,欢快和爱情。 她唯一忘记的是那令她害怕的盖次海德府,她对它如此的恐惧。
恐惧使她远离了幸福,但也正是因为有了恐惧,她才会有所爱,有所无畏,尤其是对女性而言,恐惧的感情往往与温情,与人性的善良直接的相联。在追求自己的生活中,简渴望温情和善良,在死水般阴暗的生活中,简终于迈出了自己的脚步来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府邸。在那里她深切的感受到了女仆的和蔼,孩子的天真,还有罗切斯特先生炽烈的爱意。在那里她的灵魂终于驻足,然而这又是那样的短暂,在一个对爱坚信会使不信仰神的民族信奉上帝的爱人面前,她们美丽的爱情却在顷刻间化成了泡影,残酷的现实和社会的压力让这个灰姑娘找不到方向,在心的破碎和情的毁灭中,她又开始了自己迷茫的生活,在无际的世界中寻找他方。
钱是没有的,爱是没有的,而生活却是现实的,沿街的乞讨让简仍在寻找善良和真情。在风雨中,与圣约翰的相逢则是她新生活的又一个开始。在和玛利,黛安娜共同生活的那段时间内,她深切的感受到了爱的温暖。当她知道她们又是一个血统时,她的心兴奋的几乎要跳出来,在圣约翰那不知是否能称得上爱的面前,简每天都希望能满足他的期望,但是这样,她感觉自己抛掉了天性,失去了自我。在继承叔叔的遗产去平分时,她是那样的果断和坚定,而在此刻,圣约翰的企求下 ,她开始了徘徊,因为她自己知道她对罗切斯特先生的思念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对生活追求的信念在简看来不是阳光所能驱散的雾气;也不是画在沙滩上的人像能被暴风雨所冲掉;它是一个刻在大理石碑上的名字2020,注定要和石碑同生共死。圣约翰先生的期望在继续,叛逆的简在亲情,恩情和爱情中犹豫和思考。她深切的知道他爱她就像士兵爱一件好武器,仅此而已。简的灵魂在心里回答,去做一件正确的事,完成上帝的旨意,以冲出怀疑的云雾,找到确定的广阔天空。
终于,简又开始了最后的找寻,面对着灰飞湮灭的昔日庄园,周围一片死一般的寂静,孤寂,荒凉,和凄切。而此刻充溢于简灵魂的是无尽的害怕和思念。古老的建筑深深地隐藏在一座树林里,芬丁庄园沐浴在凉气透骨的绵绵细雨中,而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却在户外焦急的等待。平静的生活和无尽的思念或许是他灵魂飞扬的源泉,就在这简单的生活中,简和他紧紧的相拥,似温馨迷人的梦,美好而又实在。在烦躁的生活中,时间让简彻底的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在树林的古建筑里和爱人平淡的度过每一天的生活。
光阴是短暂的,又是美好的,已逝的岁月里简和心爱的人共同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她们也彻底的成为了彼此的骨中骨,肉中肉。故事结束了,而真实的,毫不含糊的现实生活却在你我的心中演绎。征程的坎坷,旅途的疲惫,生活的曲折,拼搏的寂寞萦绕在心头,而怀抱里的各种志愿却在风雨中愈发的不可动摇。面对阳光,面对风雨,你是否如此地坦然;面对理想,面对希望,你是否执着地追求! 在简平凡而又曲折的生活中,她时刻放飞着美丽的梦想,为幸福而追求,为平凡而找寻。她别样的精神价值在新的时代里赋予了青年们幸福与快乐的真谛。在深深树林中的一座古老建筑里有一对白发苍苍的老人感受着上帝的恩赐和彼此的温暖,或许这就是生活的幸福。
简爱第一篇读后感(三)
周围的同学看了《简爱》都说非常感人,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忆的好书啊!
我为简爱在舅母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遭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数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生活地位,以她绅士身份,贵族地位,渊博知识和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教的简爱结合,在很多人眼里,是那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但为什么这样一个事实变成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认为那是简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味,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当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了他身边。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正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朴的感情才会赢的真正美好的爱情,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导语:手捧着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年少轻狂”的童真,神情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朝花夕拾读后感,欢迎阅读!
篇一:朝花夕拾读后感
课本里经常出现鲁迅先生的文章,它们都出自《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所以这个暑假我读了这本书。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就是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的收录。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所经历的种种生活。也写了许多关于儿童时代的趣事。鲁迅先生小时候的生活,仿佛与我们现在的生活有些不同。鲁迅在自家的百草园中与昆虫做伴,上学后在书塾的后院里嬉戏,这让我们也能从中体会到当时生活的快乐
《朝花夕拾》中,给我影响很深的是《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阿长是鲁迅家给他请的保姆,这个乡下人的要求很多,生活很不检点:总之在私底下对别人指指点点;给鲁迅讲长毛的故事来吓唬他;还害死了鲁迅的隐鼠;睡觉摆人字形,差不多要要霸占整张床铺……但就是这样的阿长却给鲁迅买了他最想要的《山海经》,满足了他的愿望。
这本书她甚至不认得是什么名字,却趁回家的时候买了。这使鲁迅对她的不满全都消除了。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忆起她,追念她,委实不易。鲁迅写了这篇文章,表达出自己对阿长的感激与怀念。
一个孩子因为一本书就满足了,他的这份童心与天真在现在可能很少见了。现在的孩子们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很成熟,成人的世界吞噬了他们。父母的职位,家庭的富裕程度成了他们炫耀的资本。看到别人有好东西而自己没有,就会向父母伸手要,好与别人攀比。每周的零花钱一个比一个多,花起钱来绝不迟疑……这些孩子们却没有想过父母赚钱是多么的不容易,每周的零花钱是父母在岗位上辛苦工作的来的。我们要做的是关心父母,而不是向他们索要东西。当我们换位思考时,会发现自己做了多么不该做的事啊。
所以我们还是保留一份童真,不与别人攀比,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我们童年的回忆将会是美好快乐的。
篇二:朝花夕拾读后感
今天读到的这篇文章是《朝花夕拾》这本册子中的最后一篇文章了,是先生追忆好友的一篇文章——《范爱农》。
对于范爱农这个人物,先生似乎用了先抑后扬的手法来描述。开始在日本留学的时候,因为徐锡麟的事情,两人的矛盾顿显。无论范爱农至于先生,还是先生至于范爱农,两个人都是不太对付的,范爱农不喜欢先生溢于言表,先生确实觉得范爱农可恶的可先革命便将他革去!可见,二人在日本留学之时,关系是相当不妙的。
本与范爱农此人无任何瓜葛,可先生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便很好的化敌为友了。经过不断的交流,对社会的改革理想,都是让他们成为无话不谈的挚友的催化剂,再后来机缘巧合,两人还成为了同事,这样的阶级感情又深了一步。可惜,有聚终有散,范爱农与先生亦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分别。
纵观范爱农的一生,从他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他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先生用自己的笔描写了这位同仁,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表达了尊敬。
范爱农终是无法在这样的一个黑暗的社会立足的,他内心的痛苦悲凉或许真正只有先生能和他产生共鸣吧。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溺死于河中。先生亦不知到底是自杀还是失足。
让我们像这位在黑暗中觉醒着的知识分子致敬!
篇三:朝花夕拾读后感
有一个人,他生活在动荡不安的年代,都没有在那个腐朽冷漠的社会中随波逐流,而是以笔为武器,同整个封建社会斗争,他就是鲁迅!有一本书,它反映了在那个社会麻木不仁的统治者和贪婪迂腐的国民,它就是《朝花夕拾》!
这本书以作者年少时的经历为原型,回忆了他的童年师友以及辛亥革命前后中国的农村城镇等,反映了当时社会时局的动荡。看似在写回忆实则是想要唤醒当时的社会大众。书中著有《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二十四孝图》、《父亲的病》、《藤野先生》《朝花夕拾》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无常》和《二十四孝图》这两个故事。《无常》中的无常是个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王爷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通过无常和阎王爷这两个人物的鲜明对比,讽刺了现实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重点描写了《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尤其是《郭巨埋儿》这个故事自己明明有些钱,确全给了自己的兄弟,后来穷得吃不起饭了,却想到家里的儿子会“抢”老母的食物即决定牺牲自己的小儿子,十分的迂腐,且多多少少有点盗世欺名之意,形象的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在这本书中,鲁迅先生大量的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用评定的语言,鲜明的人物形象,有趣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希望能让人思想解放的愿望。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消遣日子。
名人传第一篇读后感(一)
《名人传》是20世纪半叶法国着名的人道主义作家罗曼罗兰的作品。《名人传》叙述了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的苦难和坎坷的一生,赞美他们的高尚品格和顽强奋斗的精神。
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都是各自领域里的伟人。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名人传》并不仅仅只限于说明贝多芬,米开朗琪罗以及托尔斯泰的丰功伟绩,而是更加注重描写他们的生活,那些藏在光鲜背后,鲜为人知的普通生活。使我们也了解到了,其实他们也是普通人罢了,甚至有些时候,他们远比我们想象的要脆弱的多,在《孟子告天下》中曾经写过: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或许真如这些话所说,这些名人的一生,都是极其坎坷的。他们大多一生都以孤独为伴。首先是贝多芬,上帝是公平的,却也是残忍的。上天在赐给贝多芬极高的音乐天赋的同时,却也夺走了他的双耳。这对于贝多芬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再加上童年时的经历,以及生活上和爱情上给他的打击,似乎就注定了贝多芬这一生的悲剧,生活对于贝多芬来说就是一种折磨,直到死亡将他带走,给他解脱。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似乎也逃不开这样的命运,他们也同样孤独一生,同样也痛苦一生。或许死亡才是唯一能让他们解脱的方法。
读了《名人传》之后,也许我们才会体会到,其实名人,包括我们现在的明星,他们也只是普通人,他们也会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他们也会有我们会有的一切烦恼,甚至他们要远比我们承受的更多,舆论的压力,世俗的眼光,都会给他们造成困扰。我们在评论他们的时候,往往会忘记,他们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跟我们一样。我们看到的只是他们的光鲜的一面,却忽略了,他们在这光鲜背后所遭受的痛苦。在读过〈名人传〉之后,我们也要去理解所有的名人,他们远比我们我们想象的要不容易的多。
名人传第一篇读后感(二)
近期,我阅读了《名人传》一书。
这本书是法国着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罗曼罗兰所着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三部巨人传记的合集,是世界传记文学的伟大典范。
这本书讲述了贝多芬、米开朗琪罗、托尔斯泰的故事,他们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米开朗琪罗对艺术的向往使我敬佩;托尔斯泰不懈的努力与奋斗让我难忘。
尤其是贝多芬,他的长相古怪,或许会引人厌恶,但他对音乐无限追求的精神令人佩服!他的童年是在艰辛和苦难中度过的,他的父亲极力挖掘他在音乐上的天赋,好将他当做一个神童来炫耀,年仅四岁的他,每天就要在钢琴房里待上十几个小时!也因如此,贝多芬曾对音乐深恶痛绝,甚至差点放弃!可喜的是他坚持下来了,而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为了19世纪,仍至现在的着名音乐家!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凡事都需努力,才能成功。天上是掉不下馅饼的,每个人都得付出努力,才能获得自己想要的成就。雨过天晴,才出彩虹!我坚信,付出巨大的汗水与努力,一定会得到应有的回报!
这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一看!
名人传第一篇读后感(三)
《名人传》是世界传记文学作品中的转世经典。里面有三部纪传:《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
贝多芬一个耳聋的音乐家,一个被命运捉弄的人,一个用痛苦换来欢乐的英雄。他以自己的人生历程证明了坚强的意志在人生中的重要作用:人只有具备坚强的意志,才能把握住自己的命运。贝多芬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他的一生却是坎坷多难。
米开朗琪罗面对病弱,刁难和盘剥,忍受着一切,一心从事自己最爱的绘画和雕塑艺术创作。他是一个忧郁症患者,一个享受痛苦、舍弃欢乐的英雄。
托尔斯泰是俄国伟大的作家,他的作品我们很多人都知道。他在对自己理想的怀疑和质询中,不断地冲击和求索着,终成一代文学巨匠。托尔斯泰有很多我们值得学习和景仰的地方。他强调道德、主张博爱,认为只要每个人在道德上完善,消除欲念,就自然达到了全社会的和谐。尽管响应寥,但他并不放弃,坚持着自己的信念。
《名人传》这本书描写了处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三位伟大的艺术家的精神力量。
水浒传第一篇读后感(一)
当得知假期要完成《水浒传》时,我真的有点不安。以为我从来没有从看过《水浒传》的同学口中听到过关于这名着的好评。只知道故事描写一百零八个好汉的事迹,而且篇幅很长,不少人还没有看到一半就放弃了。唉,虽然不太想看,但节气的语文功课也只有这些,总不能不做的。就这样,我便跑到朋友的家里去借来了一本比较精练的版本看了起来。
第一回说的是王教头私走延安府,九纹龙大闹史家村。史进也就是其中的九纹龙,这《水浒传》中第一位出场的好汉一出场便在舞刀弄枪,而且绣了一身的刺青,看见人客时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你是什么人?敢来笑话我的本事?俺拜过了七八个师父,我不信还不如你!你敢和我比一比么?就单单看这几行字2020,不论是动作、外貌还是语言都表现出他的自信、粗野和无礼。但比试过后,史进认赌服输,对王教头的礼让表现出对其的敬佩和拜师学艺的诚意。其前后态度的差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又说明了史进虽然粗野,但做事爽快利落,绝对不会不痛不痒。
看过第一回后,我感觉其实《水浒传》也不像别人口中说的如此沉闷枯燥,故事的因果关系很明显,环环紧扣的情节令我相当感兴趣。《水浒传》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人们品味的小说!
《水浒传》的第一回,也就是水浒传的开头。《水浒传》讲的是宋朝年间的起义故事。
第一回讲的是:当时,瘟疫流行,皇上派洪太尉去祈福。他拜见真人后,就跑上山找天师了。在上山的路上,先后碰见了大蛇和老虎,但都不去吃他。又爬了一段路,看见一个牧童骑着黄牛。太尉一看,有一个小孩,便向他问路。牧童却说,这山上有很多的野兽!劝他别去了。太尉一想也是,便下山了。之后也吃素五天。快走时,发现了一个房间,贴满了封条。太尉要开,真人劝他别开,太尉不听,强行要开。里面黑黑的,用火把发现有四个字2020遇洪而开,便要挖开。真人又进行劝住,太尉不听。挖开了一个大洞,突然发出了一声巨响!一团黑气化作金光四散开来,大家纷纷逃走。
从这个故事看出,当时的太尉胆小怕死,不听劝。由此可见,当时的宋朝是多么昏暗,竟用这样的人当太尉!
你们知道吗?我在暑假读了一本书叫《水浒传》,《水浒传》是写梁山伯一百零八位好汉和皇宫里的奸臣们斗智斗勇。
《水浒传》里有一个人叫及时雨宋江,他结识天下好汉,因杀了人,逃离他乡被朝廷通缉。最后他占据一座叫梁山伯的山,当了土匪,劫富济贫。朝廷要宋江死无葬身之地,还有一些被奸臣欺压的好汉纷纷投靠宋江,与奸臣对抗,吴用当军师出谋划策,击退了敌军士兵,捉住敌军将军并说服敌军将军投靠宋江。经过很久的战斗,梁山泊一百零八位好汉归顺朝廷,与辽军对抗,宋江献上一计,把辽军杀得片甲不留,但是在与辽军战斗的时候死伤无数,战后只剩二十八位好汉,其余战死沙场,但是奸臣们没有放弃,他们用花言巧语、阴谋诡计迷惑皇上给宋江赐酒,奸臣们偷偷在酒里下了慢性毒药,宋江喝后才发现中了奸人诡计,他怕自己死后李逵为自己报仇,毁了梁山好汉一世英明和忠义,于是他叫来李逵,也给他喝了一壶有慢性毒药的酒,并向他说明此事,李逵没有怨言还说:我活着就是大哥的仆人,死了也是大哥的小鬼最后他们双双死去。
为什么奸臣没有得到报应?为什么梁山好汉没有得到好报?人间有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为什么他们没有得到应得的呢?
读完这本书,我一定要学习宋江的坚毅,吴用的聪明,李逵的勇敢,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们在学习中,读完书或文章,都可以去尝试写一写读书笔记或读后感。在欣赏了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后我有了自己的感悟和思考。读后感是由读产生感,那么在文章里就要叙述引起“感”的那些事实。有哪些优秀的童年读后感可供借鉴呢?经过搜索和整理,栏目小编为大家呈上童年第一篇摘抄读书笔记,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童年》是高尔基的一部自传体小说,故事的主人公是阿廖沙,本书记录的大都是他在父亲去世以后,到外祖父家生活的故事。在高尔基的童年里,是充满悲伤的。
高尔基在他外祖父那里生活得却并不怎样好,外祖父本性贪婪、吝啬,而且脾气特别暴躁,特别爱挑毛病;外祖母却与他截然不同,外祖母非常温和,就算是别人打她一下,她也不会计较。有一次,阿廖沙因为好奇,把桌布染成了蓝色,外祖母就赶过来安慰他,并让所有人都不要告诉外祖父。
一天晚上,他们正准备做祷告的时候,外祖父不知怎么知道了这件事,他疯狂地把阿廖沙按在长凳上,疯狂的用湿了的树条抽击他,把他抽的几个星期都下不了床。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外祖父的残暴,外祖母在一旁说过这样一句话:“暴君,自己订规矩让别人遭罪!”这句话用来描写外祖父,是一点也没错。然而就是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与光明。
外祖父还是十分挑剔,他让家里的人,去买东西,在别人回来的时候,外祖父站在一旁,眼睛在东西上瞟来瞟去,嘴里还问道:“让你买的东西都买齐了吗?”外祖父都挑剔到连别人给他买东西都管。
本书里面有一个细节部分,写出了外祖父的吝啬。当他的女婿,也就是阿廖沙的父亲来见他的时候说:“我不是来向您讨嫁妆的。”外祖父顿时眉开眼笑。这里不仅让人感觉到他的吝啬,还让人感受到了他的吝啬是人人皆知的。
没想到到了后来,祖父的这些缺点变得更加恶劣,他和外祖母喝茶,都要注意茶汁的分配均匀,而且还跟外祖母分家了,他分给外祖母的,都是一些锅碗瓢盆,而剩下的都是他自己拿着,连外祖母的衣服他都给卖了。为了生计,他只好和外祖母想办法挣钱。
阿廖莎的童年在他母亲去世时就结束了,他需要担负着重大的责任,靠捡破烂来维持生活。从此,他开始了在人间的坎坷旅程。想想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幸福,美好,这些美好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
读过高尔基的《童年》之后,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在这样优越的学习环境中,在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中,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我读过一本书,叫做《童年》,童年讲述的是一个孩子童年的时光。童年经过的是各种各样的经历。在童年时候,有过好多胆颤心惊的事。
也许你的童年难忘的是缤纷多彩的美景,也许你的童年难忘的是融洽相处的朋友,也许你的童年有着不为人知,与众不同的一个个秘密,他们都值得你去细细品味,深深回忆。而我的童年难忘的则是一本书,一本引我走向知识的海洋的少儿经典科普读物。童年告诉我们,童年时光是最无私的。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在他们的生活中,童年中,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童年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总会有险阻的,童年的生活是快乐的,但生活中也充满了贫困,孤独和辛劳。但是他们并没有退缩,我认为英雄的伟大不在于他的体魄,而在于它的心灵和品格。我认为唯有真实的苦难,才能使人不抱幻想。直面人生,唯有与苦难的搏斗,才能使人经受残酷的命运。因此伟人们的生涯往往就是长期的受难,他们的身心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然而正是忧患造就了他们的伟大。
如果说我的童年是一杯茶,那这本书就是茶的清香,如果说我的童年是一盘棋局,那这本书就是那个至关重要的棋子,如果说我的童年是一张蜘蛛网,那这本书就是网的中心点。童年已成细雾,成淡淡的影子,可这本书,会被牢牢的锁在我记忆的深处。
人生最难忘的就是在童年,童年是最纯洁的,童年是光明的,童年是有意义的。我们一定要珍惜我们的童年。读完这本书,才知道童年是最真实的,没有心机的。我真的被童年所深深的吸引了,好像就快融到那一片童年的草坪上,尽情的歌唱,没有任何烦恼。去享受童年的快乐与幸福。
现在细想起来,童年就像一本打开的书,在这本书里,你会读到因满足了愿望而高兴,也会读到遇到不平而气愤,还会读到因受了委屈而伤心。你会读的兴高采烈,也会读的神色黯淡。你会因读到精彩处而大声叫好,也会因读到惊险处而大惊失色。而现在,童年正在离开我,书的纸张也因此而渐渐变黄。被功课这座山压得直不起腰的我们,只能在梦里,慢慢的、慢慢的咀嚼这书里的文字。
最后,好好把握你的童年吧,别让这本书留下空白,留下遗迹。
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深受感悟。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讲述阿廖沙从三岁到十一岁的童年生活,在他三岁时父亲就去世了,阿廖沙的外婆实在看不下去了,于是就把他带到了外祖父家,阿廖沙的外祖父脾气很暴躁,动不动就大阿廖沙还打她外婆,最后他妈妈又找了一个男人成为阿廖沙的爸爸,随后他妈妈去世了,阿廖沙走向了人间。
此刻,我感到:阿廖沙很坚强、勇敢和正直,而且充满爱心,不论遇到什么事都沉着应对,最后解决了问题;他的外婆很善良,而且乐观,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护着阿廖沙,心中充满了无私的爱,他的外公对阿廖沙非常的严格,而且他既暴躁又乖戾,还是个既贪婪又自私的一个人。
此时此刻我想对我们说:“我们现在不缺吃也不缺穿,不像阿廖沙那个时候,要啥没啥,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这美好的时光,不要让时间与我们擦肩而过,过去了就再也没有了。
如果有时间,你也找来读一读这本书吧!《童年》。
这个假期我读完了前苏联作家高尔基以自己的童年经历写的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慨良深。故事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
我四岁时,父亲马克西姆死了,在埋的时候我看到几只青蛙也被活埋了,我没有感到痛苦,我也没有哭。几天后刚刚出生的小弟弟也死掉了,外祖母用布裹着他和母亲一块找了个地埋了。然后跟着母亲及外祖母坐上船去尼日尼城,去我外祖父家。上岸后,看到很多人,一个矮小干瘦的老头是外祖父,有米哈伊尔舅舅,有雅科夫舅舅,纳塔利娅舅妈,两个表格都叫萨沙,表姐夫卡捷琳娜。
我和母亲在外祖父家住了下来,母亲的意外到来引发了我两个舅舅的不安,他们害怕母亲来抢夺本该属于他们的家产。没几天两个舅舅就像狗一样咆哮的扭打在一块。气的外祖父大叫,要把他们赶出家门。之后两个舅舅作弄自家染坊的师傅,他们偷偷将烧红的顶针放到了师傅干活的地方,恰巧外祖父进去工作,带上了那枚烧红的顶针上。外祖父大叫起来,说哪个混蛋干的,两个舅舅及母亲就对骂起来。这事好不容易平息,之后我好奇,把桌布给染了色,被外祖父打了一顿。母亲因为受不了,就离家出走了。
母亲走后,我和外祖母住到了一块,外祖母给我讲故事。外祖母生过18个孩子,有15个孩子刚刚出生就被上帝召见去了。外祖父经常暴打我,打完了,然后跟我讲,你被家里人打,你应该感到幸福,别被外面的人打。后来我和家里的雇工茨冈尼克成了好朋友,他是外祖父在大街上捡的一个孩子,外祖父很喜欢他,说他将来会是一把好手的。每当我挨揍的时候,他就主动上前救驾。之后他跟我说,你外祖父打你一点也不手软,以后我不会帮你了。可每次他都主动站出来替我挨鞭子。茨冈尼克去集市买东西,外祖父给他5个卢布,他只花了3个卢布,弄了6个卢布的东西回来,原来有3个卢布的东西他是偷人家的,回来之后外祖父夸奖了他。以后他养成了偷东西的习惯。没多久他就被雅科夫舅舅害死了,雅科夫舅舅买了一根很沉很重的橡木十字架,准备给他妻子立上,叫茨冈尼克过来抬着。雅科夫舅舅撒手了,那根十字架很沉,就把茨冈尼克给压死了。外祖父很生气:“滚出去,你们这群混蛋。”茨冈尼克就被草草埋了。
每逢家里有麻烦或是打架斗殴,外祖父都会去祷告,听他说的祷告词,有时觉得挺有趣的。有时感觉上帝就在她身边,可是自己看到得一切却越来越难以忍受。我亲眼看到纳塔利亚舅妈在屋里怒喊,上帝啊,救救我吧,带我离开吧。祖母说,你米哈伊尔舅舅经常打你舅妈,常常半夜打,冷不丁的给他一拳,要不是就揪他耳朵,吊起来打。后来纳塔利亚舅妈生小孩的时候难产死了。
两个舅舅又为了我母亲当时的嫁妆,打了起来。他们把米哈伊尔舅舅赶出了家门,然后让我从窗户上看着,只要他回来就立刻报告。后来我看见米哈伊尔舅舅跑进了酒馆,就报告给外祖父了。外祖父和雅科尔舅舅就拿着棍子跑到酒馆把米哈伊尔舅舅从酒馆连推带踢给踢到大街上了。
开春的时候舅舅们就分家了,雅科夫舅舅留在了城里,米哈伊尔舅舅在河边弄起了染坊。外祖父在大街上买了栋房子,房子一楼开了个酒馆,常常看到那些醉醺醺的酒客晃晃悠悠的来到大街上,大叫着,或者他们像口袋一样被扔到大街上。外祖父教我认字,我记的挺快的,为此外祖父看我的眼神也变了,我挨鞭子的次数也越来越少,于是我这么想,他以前揍我是没有道理的。
外祖父跟酒馆的老板娘打架,把外祖母也缠进来了,朝外祖母扔胡萝卜,我为了报复她,趁她下地窖的时候,把她锁到地窖里了,把钥匙扔到房顶上了。我没有小伙伴,邻居家的孩子经常欺负我,整条街上的孩子总把我痛打一顿,我回家的通常是鼻青脸肿的。
外祖父把房子卖给了酒馆的老板娘,又在街上买了处房子,房子很漂亮。我和房客佩什科夫成了好朋友,他整天在屋里弄些瓶子装了些稀奇古怪的药水,又拿了些铜块、铁块和锌块,在那搞什么不知道。他跟我说要学些字,把外祖母讲的故事都记录下来,那很有用。看到我被小伙伴们打了,他就跟我说,真正的力在于运动速度,速度越快,力越大。于是下次打架的时候,我试着抡快了拳头,轻而易举就把我的冤家对头克留什尼科夫打败了。可原理的人都不愿意和他交往,连猫都不敢靠近他。后来外祖父把他撵走了,说那房子母亲要回来住,他是我认识的国内最优秀的人之一,可惜我们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母亲回来了,带了男的回来,那个男的成了我继父。我跟母亲到外面住了,继父经常打我母亲,后来我拿了把面包刀,这是父亲留给我和母亲唯一的遗物,用全身的力气向继父刺过去,幸好母亲推了继父一把。母亲说,你怎么能那样呢,怎么能动刀子呢。
我又回到外祖父家住了,外祖父说,现在我可不养你了,让你的外祖母养你吧。他把外祖母的衣服及东西拿到集市上卖了700卢布,然后和外祖母分开了。每多久,外祖父说,你母亲死了,这里不是你待的地方,你该到人间谋生去了,于是我到了人间。
故事讲完了,你看,多么悲惨的世界,多么悲惨的童年。很多人会认为主人公阿缪沙有这么悲惨的童年,童年丧父、丧母,外祖父家的成员斗争,家庭环境那么糟糕,看到的都是打架、斗殴、鞭挞。就是这种环境,阿缪沙长大之后完全有理由成为一个坏人。于是我认为童年本该是很美好的年龄,可社会环境会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一切,最后还是靠个人的成长和努力才能改变这一切。高尔基就是通过自己童年的亲身经历告诉读者,无论环境多么恶劣,生活多么艰难,总有一些善良美好的人,只要怀着一颗向上的心,在龌龊的环境下也能培养出健康、正直的心灵。
《童年》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代表作,讲述了主人公阿廖沙在外祖父家的点点滴滴,同时也展现了19世纪末俄国社会的广阔社会画卷。
《童年》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三岁丧父的孩子,他由他的母亲,带到了他从未去过的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自私残暴,野蛮粗暴的小染坊的主人;外祖母是一个和蔼可亲,心地善良的女人;舅舅雅科夫和米哈伊尔同样的自私自利。
童年应该是幸福的,应该受到亲人的关爱,但阿廖沙的童年是不幸的,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美好的故事让他开心。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了夺得家产,经常大打出手、明争暗斗,在这种生活中,早已经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印记。
童年是每个人的人生的开端,儿童的心灵和思想是天真、可爱的,如果受到了好的影响,那么就会让人一生受益,相反,如果收到不好的印象,他们后面的影响又会怎么样的呢?
现在的我们不愁吃,不愁穿。而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受挨打、受欺负,悲惨的一幕又一幕,但阿廖沙却不受这些影响。反而不断地努力,不断地学习,始终保持着高尚的思想品质,难道这些不正是我们要学习的吗?
童年是一副五彩缤纷的图案;童年是和蔼欢快的乐曲;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那么的美好,虽然阿廖沙的童年不幸,但它却像一颗灿烂的星星,永远保持着初心,这正是我要学习的。
《童年》是高尔基对照自己的童年写的一篇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代的凶残和黑暗,高尔基就生活在这水深火热的生活中,可他并没有对生活绝望,而是坚强的走了出来。因为他的勇气支撑着他,让他能够勇敢的面对生活的黑暗。一个下午我翻开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寥沙被命运深深地抛弃,使他的童年黑暗而痛苦。阿寥沙从小失去了父亲,同痛哭欲绝的母亲来到了脾气暴躁、视金如命的外祖父家。刚到外祖父家阿寥沙就因为一个小错误而遭受了外祖父的一顿毒打。这还只是阿寥沙痛苦童年的开始。阿寥沙在外祖父家认识了一些亲人:为了分家产而大打出手的米哈伊尔舅舅和雅科夫舅舅。为他挡下恶毒的树枝,深深喜欢他的小茨冈等。
同阿寥沙的童年相比之下,我们就象在甜罐里被甜水浸泡一样。我们的生活是幸福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中。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我们还挑三拣四的。阿寥沙不但填不饱肚子还要遭受毒打。和羞辱。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我们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还有老师辛勤培育我、爸爸妈妈疼爱我、爷爷奶奶呵护我。可以说和我同时代的少年朋友们都享受到来自社会和家庭的无限关爱。而主人公没有,但他却那么坚强勇敢、努力进取,敢于面对一切困难!通过勤奋努力成为了一个受人尊敬的人。
人要取得大成就,首先要学会吃苦。所以生活中我们再也不能遇到一点小事就放弃,要坚强的把这条路走下去。
在这个漫长的寒假里,我读完了《童年》这本书。它是高尔基以自己的人生经历为原型创作的自传体小说的三部曲之一。这本书向我们描述了主人公阿廖沙在黑暗社会里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
阿廖沙在童年时就失去了父亲,母亲只好把年幼的阿廖沙带到外祖父那里。由于家业不景气,赚不到钱,外祖父变得蛮横暴躁,经常对一家人发脾气。两个舅舅也因为争夺家产吵的翻天覆地。幼小的阿廖沙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冷暖。
高尔基在这本书中真实、生动地描述了自己苦难的儿时生活,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不良风气,揭示了那些“铅样沉重的丑事”。
写到这里,我联想起了我的生活:住在大城市里,房屋整洁干净、宽敞明亮……我们的童年是美好、快乐的,而阿廖沙的童年是艰苦、悲惨的。我不禁感到我比阿廖沙幸福多了。阿廖沙在家里要遭受外祖父的毒打,在学校也才读完三年级。而我呢?每天都无忧无虑,在学校同学们也和睦相处,也不用担心自己的衣、食、住、行。读完这本小说,我受益匪浅,父母的疼爱,良好的学习环境,同学的友谊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我应该珍惜当下的生活,不应该抱怨。
同时我们也要像阿廖沙一样,遇到困难,坚忍不拔,乐观向上,认真学习,汲取知识,克服困难,向往自由。如同即将冲锋的小战士,做好出发前的准备,为着自己的梦想而奋斗。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童年是多么美好,但是前苏联文学家高尔基的童年却是异常的悲惨。
《童年》这本书向我们再次讲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故事生动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事件”。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当年的高尔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但现在的我却连简单的洗衣服都做不好。我曾尝试过洗衣服,却实在做不到。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最后只能丢进洗衣机。我们和高尔基之间,差距实在太大了。
看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知道了这美好的童年需要我去珍惜,还让我懂得了现在就应该做好出发前的准备,为了实现远大的理想而努力奋斗。读书阅读总能让我像《祖父的园子》里的萧红一样感到无比的自由;总能让我随心所欲的畅想感到惬意;总能让我有感于生活的幸福与满足……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高尔基原名阿列克赛·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小名阿廖沙。他自幼丧父,随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这一切只是主人公阿廖沙艰苦命运的开始。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时常因为犯错而被痛打;两个舅舅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杂,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于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而现在的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不愁吃不愁穿。而小阿廖沙却吃不饱,穿不暖,还要挨打、受欺辱。悲惨的画面一幕又一幕,让我不由得想到:假如我们生活在俄国沙皇时期又会怎么样?会认为那根本不是人生活的地方吗?
时代在不断进步,但人们却越发变得懦弱了,遇到困难就想要退缩、逃避或者走捷径。
屠格涅夫说过:“想要得到幸福,你首先要学会吃得起苦。”美好的生活必须有所付出,才会长久,有所争取,才会得到。
童年是一条五彩的河,童年是一道七彩的路,童年是一座闪亮的桥,童年是一个美丽的世界。童年是多么美好,但是前苏联着名文学家高乐基的童年却是非常的悲惨。
这本书主要讲了阿辽沙。彼什科夫在三岁时就失去了父亲,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在那里,到处都是争吵、打架,但只有外祖母时时刻刻地关注着他,阿辽沙十一岁那年,母亲又去世了,外祖父也破了产,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
我禁不住想到了自己,我今年也是十一岁了,当年的高乐基已经走上了独立谋生的道路,想想自己无论做什么事,还要父母给我帮忙,就说一次做奥数题吧,读了一遍以后,觉得这道题很难,根本不经过自己动脑子试一试,就要爸爸来教我,其实这道题很简单,还没等到爸爸来教,我已经做出来了。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在这本书中,我很敬佩善良慈祥的外祖母,她胸怀宽阔,她如同一盏明灯,照亮了阿辽沙孤独的心,外祖母对阿辽沙的爱,给予了阿辽沙坚强不屈的性格,让阿辽沙感觉到自己的存在。如果在我们这个世界里谁都能关心别人,帮助别人,那还会出现争吵、打架之类的事件?这又让我想到了我们学过的一篇课文《将心比心》,如果我们在生活中能将心比心,就会对老人生出一份尊重,对孩子增加一份关爱,就会使人与人之间多一些宽容和理解。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或者一段视频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下面是昆虫记第一篇读后感。
(一)昆虫记第一篇读后感
我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里面介绍了各种稀奇古怪的昆虫。下面就由我想大家讲一些昆虫记里面的内容。
第一章讲的是爱昆虫的人,里面讲了一个小男孩以前非常喜欢昆虫。它讲了那个男孩的梦想,他的梦想是拥有一块自己的地,这样就可以养上一些小昆虫,还可以养一些自己喜欢的植物。还要搭上一个小屋,好让自己在这里长时间研究。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我觉得任何一个动物、昆虫,也包括人类,都有着扞卫自己领地、食物、后代的光荣使命,让自己、家人可以活得更加舒适开心。我们要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着,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二)昆虫记第一篇读后感
我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里面介绍了各种稀奇古怪的昆虫。下面就由我想大家讲一些昆虫记里面的内容。
第一章讲的是爱昆虫的人,里面讲了一个小男孩以前非常喜欢昆虫。它讲了那个男孩的梦想,他的梦想是拥有一块自己的地,这样就可以养上一些小昆虫,还可以养一些自己喜欢的植物。还要搭上一个小屋,好让自己在这里长时间研究。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我觉得任何一个动物、昆虫,也包括人类,都有着扞卫自己领地、食物、后代的光荣使命,让自己、家人可以活得更加舒适开心。我们要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三)昆虫记第一篇读后感
以前我很害怕昆虫,比如蜘蛛啊,(.)毛毛虫啊,它们都有毒,读了《昆虫记》以后,我不再害怕了,有植物的地方就有昆虫,只要你不去碰它,它就不会咬你。
我以前最怕蜜蜂,但现在我最喜欢它了,它是多么勇敢,一旦遇到敌人,就会舍掉自己的蜂针而死去,它又是那么的仔细,它家的那些小洞,都是六角形的,像用尺子做的一样,没有不工整的地方,口都向下。
这些都是作者法布尔仔细观察出来的,从中我知道了蜜蜂造家的辛苦。
《科学究竟是什么》读书体会(第一篇)
上学期中心组成员教研活动时,教研员 苏老师向我们推荐了张洪霞教授所著的《科学究竟是什么》这本书。我利用暑假这段时间仔细研读了这本书,并做了近万字2024的读书笔记。通过阅读,收获颇丰,我发现联系自己的教学,其中有很多可以借鉴的地方。先谈谈关于学生的提出问题。
一、让学生自己从活动中提出问题。
在本书中,作者反复强调:科学问题只能由学生在活动中遇到不解和矛盾时自己提出来,不应该,也不可能在教师的追问下逼出来。而我国的教师在科学课上都有类似于这样的提问:你们有什么问题吗?或你们想研究什么呀?学生们则常常回答:为什么这么样?或我想研究作者指出,这些都是假科学问题。哈佛大学的兰本达教授也反复强调:无论是提问假设还是讨论都要在充分的观察、实验活动之后。亲自动手的活动是提供经验的最好手段,也可以弥补不同个体之间经验上的差异,从而共同提出问题,形成假说。问题是学生通过活动自己发现的,研究问题是学生自己提出的,不是老师强加的。那如何让学生学会更好地提问,本书提出了十分中肯的建议:
二、提出的科学问题宜小不宜大,宜少不宜多
例如在课例《一杯水的观察》中,学生的探究问题是五花八门的,诸如:我想研究水是怎样产生的?、我想研究水会不会给我们带来坏处?、我想知道为什么很多成语都用水来形容等等,从这些问题我们不难看出,孩子们的这些问题涉及到水的起源、水的作用、语言学问题,孩子们也和我们教师一样,倾向于宏观的和技术的问题,很少注意微观的科学问题。
其实,正如书中说说:对于低年级的科学教育,主题要小,对于是什么的问题,所观察的对象要具体;对于为什么的问题,所解释的现象要简化,不要变量太多,尽可能注意不要以善小而不为!
三、让学生自己从真实的活动中提出问题
教学中,每次导入新课后,我总喜欢让学生根据探究的对象提出想要探究的主题,但总会感觉学生提出的问题是五花八门的,有的甚至是基于想像的,于是,我带领学生围绕预设的主题有序地进行探究。其实,这一提问环节的设计,粗看体现了学生主体的教学理念,细细品之,不难发现还是教师牵着学生的鼻子走。这样学生的质疑能力非但没提高,还浪费了宝贵的教学时间。
在《科学究竟是什么》一书指出,在活动前逼孩子们提问题,是没有成效的教学设计,科学学习与其他学科的学习不一样,它以直接经验为基础,脱离学生实际体验的问题,它们不是由学生在活动中遇到的困惑和矛盾自然产生的,因此,要让学生自己从活动中提出问题,而不是闭门造车式的提问。
《歌剧魅影》是一个悲伤的故事,讲述了一个经历各种苦痛和磨难的天才,为了能引起人们注意,而做了自己认为很有意思和没有恶意的事情,最后感受到了温暖和爱,却发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
在刚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真的有一个幽灵存在于歌剧院中,每每读的时候汗毛立起,毛骨悚然。作者的描述真的很精妙,让我又一次体会到了语言的魅力,世界上的每一种语言都是美丽的。
The Opera Ghost是孤独的、悲伤的、执着的、黑暗的,同时又是善良的、单纯的、淘气的天才。他的所求非常简单,只是一点点的爱和温暖,但恰恰这又是世界上最珍贵的,所以他追求了很多年都没有得到,直到遇到善良的Daee。虽然一开始Daee只是由于恐惧而选择屈服,最后却发现了The Opera Ghost是一个单纯善良和可怜的人, 于是用一个亲吻给予了他温暖和爱。
当我们生活在一个环境中,可以伪装自己,保护自己,但是不要失去心底最深处的那一点善良,最后,这份善良会成为你最大的保护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歌剧魅影》。因为它真的很好看,原来世上还有一个不管外表只靠歌声就答应跟他在一起的女生,我根本不能想象外表像活死人,歌声却像天使般的美妙。而且夜夜笙歌的巴黎歌剧院,发生一连串离奇事件!歌伶克莉丝汀信任有加的音乐天使,竟然就是传闻中的剧院之鬼。而他为什么被叫剧院之鬼?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像书中人人都怕的剧院之鬼,有那绝妙的嗓音,这就是他的优点,所以我们每个人应该多看别人的优点,而不是只看他人的缺点。如果我们只看剧院之鬼得优点的话我们就不会觉得他可怕了,就不会叫他剧院之鬼了!还有像书中的克莉丝丁他也有优点,她的优点也一样是歌声美妙,可是他有一个每个人都有的缺点,就是很好奇,就因为太好奇而才差一点结束自己的生命,这让我学到了人的好奇心不要太强而为什么克莉丝汀为什么没死,因为剧院之鬼不要她死而要克莉丝陪她一辈子。虽然没有结束自己的生命但结束了自己的未来,跟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过着不快乐的生活。
人生的优点就要像剧院之鬼一样发挥出来而不是向克莉丝汀一样发会缺点,如果像他一样发挥缺点的话恐怕会惹上杀身之祸。所以我们要改掉我们的缺点,再把我们的优点发挥出来给世人知道。
这本书给我们的收获是如果有优点就每天发挥出来,每天用自己得优点帮助别人,但如果是缺点的话就要让缺点变成优点,而不是把缺点当成优点去帮别人,这样就不会有很好的人际关西反而会惹上杀身之祸。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歌剧魅影》。因为它真的很好看,原来世上还有一个不管外表只靠歌声就答应跟他在一起的女生,我根本不能想象外表像活死人,歌声却像天使般的美妙。而且夜夜笙歌的巴黎歌剧院,发生一连串离奇事件!歌伶克莉丝汀信任有加的音乐天使,竟然就是传闻中的剧院之鬼。而他为什么被叫剧院之鬼?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像书中人人都怕的剧院之鬼,有那绝妙的嗓音,这就是他的优点,所以我们每个人应该多看别人的优点,而不是只看他人的缺点。如果我们只看剧院之鬼得优点的话我们就不会觉得他可怕了,就不会叫他剧院之鬼了!还有像书中的克莉丝丁他也有优点,她的优点也一样是歌声美妙,可是他有一个每个人都有的缺点,就是很好奇,就因为太好奇而才差一点结束自己的生命,这让我学到了人的好奇心不要太强而为什么克莉丝汀为什么没死,因为剧院之鬼不要她死而要克莉丝陪她一辈子。虽然没有结束自己的生命但结束了自己的未来,跟不喜欢的人在一起过着不快乐的生活。
人生的优点就要像剧院之鬼一样发挥出来而不是向克莉丝汀一样发会缺点,如果像他一样发挥缺点的话恐怕会惹上杀身之祸。所以我们要改掉我们的缺点,再把我们的优点发挥出来给世人知道。
这本书给我们的收获是如果有优点就每天发挥出来,每天用自己得优点帮助别人,但如果是缺点的话就要让缺点变成有点,而不是把缺点当成优点去帮别人,这样就不会有很好的人际关西反而会惹上杀身之祸。
一篇读后感或观后感(一)
看完《少年维特的烦恼》,纠缠住我的一个问题是:维特为什么非要自杀不可?他正年轻,正是生命之花开的正艳的时候,他为什么选择死亡?我能理解他所经历的一切,可是生命是有韧性的,当你经历任何灾难和不幸之后,都有一股莫名的内在动力要让你活下去,这就是生命的韧性。所以,人活着就不要轻易选择死亡,我们都得为自己负责。
有人曾说只有当人内在的纯然性、完满性遭致破坏、裂变,以至再没有其他有效的方法使之恢复、整合时,自杀的发生才有可能。维特的过去确实交织着纷扰和诡诈,痛苦和寒栗,还有理想的破灭及现实的无情,这在他的心理留下了阴影,我们也为他的不幸而难过。可是我仍然觉得这些都不能为他选择自杀这种弱者的做法辩护。一个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就应该有抗压能力,有面对现实的勇气。人性本善,我相信每个人心目中的世界都是最完美无瑕的人间天堂。可是,现实和理想是有差距的,这就需要我们有一定的承受能力,勇敢地去面对一切,接受一切。而这个,是维特所缺少的,不得不说,他的内心不够强大。
维特的死让我联想到当今的社会现实,新华社一篇名为《和谐社会需要尊重和鼓励失败者》的文章中引用的数字2020表明,我国每年自杀人数达28。7万,还有200万人自杀未遂。也就是说中国每两分钟就有一人死于自杀,同时还有8个人自杀未遂。这个数字2020大的惊人,也让我感到难过。人来到这个世界多么的不易,一切的痛苦、磨难都是我们应该经历的,这样的人生才算完美。只有在你经历过所有的喜怒哀乐,人生的大起大落后因为生命到了尽头而死去,这才是完整的人生,也才是真正的人生。《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他的一生经历了家庭破产,父亲、母亲、儿子、妻子、女儿以及女婿一个接一个地死去,最后连仅剩的小外孙也去世了,这样的人生悲剧,他仍然坚强的活着,与一头老牛作伴终老。我觉得在面对生命这方面我们应该向他学习,珍爱生命,要看到生的希望,坚强的活下去。
最后,生命诚可贵,生命是父母给我们可以生存在这个社会上的权利。我们的生命不只是自己的,还是父母以及身边关心我们爱护我们的朋友的。所以,我们要好好活下去,要活的自在。
一篇读后感或观后感(一)
读《天蓝色的彼岸》有感
《天蓝色的彼岸》这是一本英国人写给大家的书,不觉见发现眼前走过形形色色的成年人都是显得健康而强壮的,而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叫哈里的男孩子,他是在骑车上学的路上被卡车撞死的,他试图回到活着的世界,见到他的学校,家庭,还有他的姐姐,并且想和她说我不该和她说那些过分的话,以及那些他曾经爱过恨过的人。完成这一系列的告别后,哈里他也循序渐进的发现了他不在后的一些真相。
是的,在生的时光里,你有没有体会到生命的真谛,或许是亲情的关爱,或许是友情的依伴,可是当你死过一次之后,你就会完完全全地认识到:死亡是空虚的,他没有归途,因为它就是归属。
我见过的死亡,是一个人肉体的彻底停顿。因为这一停顿,他所有的爱恨、需索、贪恋、失望,以及苦心经营的一切都要消失了,失去了任何的意义。面对死亡,你也会觉得生的时间太短,因为当你死去的时候,不会在有时间观念,这世界的一切时间都属于你,在那一刻你就会明白,那里没有时间就是生命的概念,你已经没有了生命,却拥有了无限的时间。当活着的时候,享受季节的轮回,食物,繁花似锦,各种气息及味道,和人的感情,温柔的,哭泣的,愉悦的细微的如一阵突然铺面而来的风,告诉你,你该珍惜这种感觉,因为你死后就不会有种感觉了。
当然也有些人,或者根本不去考虑这个问题的,在某一天自己会死亡,所以肆无忌惮地生活。印象最深的是城市患了一种严重的传染病的时候,所有的人在假象中死亡逼近的时刻,才开始想到给自己的家人和身边的朋友打个电话,问候他﹙她﹚们,彼此说出温暖的语言。
这本书同时适合那些视生命如儿戏的人。这个世界想结束自己生命的人太多太多,可是你想过养育你的父母吗?想过你身边的朋友吗?如此草率的结束自己的生命,是真正的解脱吗?或许你们该给自己的生命一个笑脸,让生的时间更精彩,细数给生命笑脸的:印度海啸中那些敬畏生命的人,狂风可以席卷海岸,狂风可以摧毁房屋农田,可是吹不走人们求生的欲望,彼此手拉手与自然的灾害抗争,他们不也是给生命一个坚强的笑脸吗?
这就是多彩的生命,这就是笑脸的生命,这就是生命的价值。
一篇读后感或观后感(三)
读《居里夫人传》有感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居里夫人是本世纪惟一未受盛名腐化的人。这话一点儿也不假。居里夫人虽然一生十分受人崇敬,获得了许多令人望尘莫及、羡慕不已的荣誉,而她却把荣誉看做平常的东西。对于荣誉,她常常一笑了之,从不向别人炫耀。他的这种视名利为粪土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居里夫人原名玛丽,她从小就聪明好学,有一股争强好胜、
永不服输的精神。连老师都对她赞叹不已。长大后,她和丈夫居里皮耶从事物理和化学研究,并发现了放射性元素镭。镭可以治疗癌症,所以这一个发现惊动了全世界人民,他们也因此双双获得了诺贝尔奖。居里夫人也是第一位步入科学殿堂的女性。为了这个梦想,她经历了千辛万苦,终于梦寐以求地成为了一位女科学家。因为她有着与其他人不同寻常的傲气。这种傲气来自于她的自信和成果,它也让居里夫人受益终身,让这位女科学家成为了万人崇拜,举世闻名的大人物。
爱因斯坦说过:天才是由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和百分之一的灵感合成的。居里夫人年幼时读书非常专心,一动不动。一天她在看书时,她的姐妹们在她后面摆了几个凳子,只要居里夫人一动,凳子就会倒。但她仍全神贯注地看书,身子纹丝不动,大家都为此而十分惊讶。我在学习时,却常常像屁股上有个陀螺一样不停地扭动,因此没有专心学习,结果被父母训了一通。我要学习居里夫人这过人的耐力,这样别人才会对我刮目相看。
另外,居里夫人不受盛名的腐化也值得我们学习,她曾经把自己获得的英国皇家奖章给孩子们玩。有人见后不解,问这是为什么。居里夫人坦然回答道:我想告诉孩子们,名利和荣誉就像玩具,玩一玩就过去了,不要过分地珍惜它,否则终将一事无成。我也要学习她的这种高尚品质,把荣誉视为粪土,不依赖一时的荣誉,因为荣誉是填不饱肚子的。
居里夫人的优点还有许多,她自信,她坚强,她持之以恒这些都值得我们学习。可她过于顽固,这个特点让她成功过,但更多的是失败。所以,我们要避开这个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因为太顽固没有什么好处,否则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1934年,66岁高龄的居里夫人去世了,但她的发现,她的成果,她的伟大,她的神态永远留在了世人心中。正如鲁迅先生所说: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居里夫人为人类带来的贡献,大家将永远铭记这位杰出的女性,并永远敬仰她,赞美她。居里夫人也会在历史的里程碑上万世流芳,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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