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爱第一篇读后感(二)
读《简爱》最深的感受是,这是一部充满人性化的作品,写的是一位饱经沧桑的女性在生活中获取的经验和心境,它在传达现实生活的追求和向往上体现了对困厄和孤独的抗挣,表现出那时英国女性对现实生活的迷茫,孤独和恐惧,蕴涵着穿行于冰冷物质空间人们对真情与温情的渴望,显示出别样的精神价值。19世纪的英国同样是一个金钱至上的社会,故事情节的开始就展现出简凄惨,可怜的身世,没有父母,唯一疼爱自己的舅舅也离她而去。天生叛逆的她在本是快乐的童年生活中充满了反抗,在残酷的现实生活中,她幼小的心在渴望温暖和真情,寻找本属于自己的一点一滴。
迷惑在进行,反抗在进行,寻找也在进行,在里德夫人和约翰的欺凌下,简终于走进了教会学堂。但伤痛是存在的,有许多本质的东西,有许多隐藏在生活潜流下的痛感仍需要面对。生活的困境,好友的离去,还有来自勃洛克赫斯特先生当众的痛斥都让她在迷惑的生活中感觉空气的污浊和心的疼痛。 生活总算是有了进展,上帝也发了些许的慈悲,在教会学堂两年的教师生活对于简或许是平静的死水一般。然而在不是欢快,沉静的生活中,却渗透着她强烈的孤独感和恐惧感,她需要的是在现实生活的困惑中去游离和奔波,获得自由,欢快和爱情。 她唯一忘记的是那令她害怕的盖次海德府,她对它如此的恐惧。
恐惧使她远离了幸福,但也正是因为有了恐惧,她才会有所爱,有所无畏,尤其是对女性而言,恐惧的感情往往与温情,与人性的善良直接的相联。在追求自己的生活中,简渴望温情和善良,在死水般阴暗的生活中,简终于迈出了自己的脚步来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府邸。在那里她深切的感受到了女仆的和蔼,孩子的天真,还有罗切斯特先生炽烈的爱意。在那里她的灵魂终于驻足,然而这又是那样的短暂,在一个对爱坚信会使不信仰神的民族信奉上帝的爱人面前,她们美丽的爱情却在顷刻间化成了泡影,残酷的现实和社会的压力让这个灰姑娘找不到方向,在心的破碎和情的毁灭中,她又开始了自己迷茫的生活,在无际的世界中寻找他方。
钱是没有的,爱是没有的,而生活却是现实的,沿街的乞讨让简仍在寻找善良和真情。在风雨中,与圣约翰的相逢则是她新生活的又一个开始。在和玛利,黛安娜共同生活的那段时间内,她深切的感受到了爱的温暖。当她知道她们又是一个血统时,她的心兴奋的几乎要跳出来,在圣约翰那不知是否能称得上爱的面前,简每天都希望能满足他的期望,但是这样,她感觉自己抛掉了天性,失去了自我。在继承叔叔的遗产去平分时,她是那样的果断和坚定,而在此刻,圣约翰的企求下 ,她开始了徘徊,因为她自己知道她对罗切斯特先生的思念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对生活追求的信念在简看来不是阳光所能驱散的雾气;也不是画在沙滩上的人像能被暴风雨所冲掉;它是一个刻在大理石碑上的名字2020,注定要和石碑同生共死。圣约翰先生的期望在继续,叛逆的简在亲情,恩情和爱情中犹豫和思考。她深切的知道他爱她就像士兵爱一件好武器,仅此而已。简的灵魂在心里回答,去做一件正确的事,完成上帝的旨意,以冲出怀疑的云雾,找到确定的广阔天空。
终于,简又开始了最后的找寻,面对着灰飞湮灭的昔日庄园,周围一片死一般的寂静,孤寂,荒凉,和凄切。而此刻充溢于简灵魂的是无尽的害怕和思念。古老的建筑深深地隐藏在一座树林里,芬丁庄园沐浴在凉气透骨的绵绵细雨中,而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却在户外焦急的等待。平静的生活和无尽的思念或许是他灵魂飞扬的源泉,就在这简单的生活中,简和他紧紧的相拥,似温馨迷人的梦,美好而又实在。在烦躁的生活中,时间让简彻底的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在树林的古建筑里和爱人平淡的度过每一天的生活。
光阴是短暂的,又是美好的,已逝的岁月里简和心爱的人共同面对生活中的一切,她们也彻底的成为了彼此的骨中骨,肉中肉。故事结束了,而真实的,毫不含糊的现实生活却在你我的心中演绎。征程的坎坷,旅途的疲惫,生活的曲折,拼搏的寂寞萦绕在心头,而怀抱里的各种志愿却在风雨中愈发的不可动摇。面对阳光,面对风雨,你是否如此地坦然;面对理想,面对希望,你是否执着地追求! 在简平凡而又曲折的生活中,她时刻放飞着美丽的梦想,为幸福而追求,为平凡而找寻。她别样的精神价值在新的时代里赋予了青年们幸福与快乐的真谛。在深深树林中的一座古老建筑里有一对白发苍苍的老人感受着上帝的恩赐和彼此的温暖,或许这就是生活的幸福。
简爱第一篇读后感(三)
周围的同学看了《简爱》都说非常感人,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忆的好书啊!
我为简爱在舅母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遭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数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生活地位,以她绅士身份,贵族地位,渊博知识和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教的简爱结合,在很多人眼里,是那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但为什么这样一个事实变成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认为那是简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味,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当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了他身边。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正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朴的感情才会赢的真正美好的爱情,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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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房子第一篇读后感(一)
这是我独自读完的第一篇少儿长篇小说。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主要描写了油麻地小学校长家的儿子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在油麻地这里,生活着一群可爱的孩子:顽皮、聪明的桑桑,秃顶的陆鹤,不幸的杜小康以及柔弱、文静的纸月,他们是那么纯真、善良,他们的故事吸引着我,感染着我,不知不觉中伴随着作者的描述我仿佛走进了他们生活的油麻地。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陆鹤,他是个秃顶的孩子,因此别人经常嘲笑他,给他取外号,叫他秃鹤。但他特别维护自己的尊严,勇敢的承担了学校参加汇演的秃头角色,并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让同学和老师对他刮目相看。
在陆鹤身上我懂得了,人一定要有自尊,要维护好自己的尊严。只有自己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
放假了,老师布置了八篇读后感。我和妈妈到龙门书城选购了一本叫《草房子》的书,作者是曹文轩。我起初看着封面,觉得肯定不怎么样,可后来慢慢进入书中后才觉得越来越有味道。直到读完第一篇,我已放不下了。
这本书一共有九篇,分别讲的是秃鹤、纸月、白雀、艾地、红门、细马、药寮等这些地方和人物,其中秃鹤、细马等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草房子》我有很多篇没有一一写到。这本书使我看到了油麻地孩子们的善良纯洁,是一部老少皆宜的小说。其中在油麻地生活了六年的主人公桑桑,就要离开那曾经给他快乐、悲伤、高兴的草房子,他不禁流下了热泪。这六年,是人生启蒙教育的六年;这六年是让桑桑认识好朋友的六年,有快乐的秃鹤、坚强的杜小康、文静的纸月和开朗的细马等等一些形形色色的人物。这六年,是认识善恶美丑的六年,是桑桑刻骨铭心的经历与感动。《草房子》给了我教育非凡的意义,我喜欢《草房子》。
他用长长的好看的脖子,支撑起那么一颗光溜溜的脑袋,这颗脑袋绝无一丝瘢痕,光溜得竟然那么均匀,这是谁?读过《草房子》的人都知道,那就是秃鹤。
秃鹤是油麻地小学三年级小学生,天生不长头发。秃鹤小时侯很喜欢别人摸他的头,而后来慢慢长大,他就不能让人随便摸了,得拿东西换才能摸。再之后,秃鹤便不让人摸了,谁摸跟谁玩命,可能是因为他已有自尊心了,不想受到别人的嘲笑吧!
在一次学校文艺表演中,秃鹤争当角色,并在正式演出时演得出神入化,赢得了大家的好评。秃鹤在那一刻流下了成功激动的眼泪。以前秃鹤总受到别人的嘲笑和歧视,但他并没有因为这些而退学,而表现自己优秀的一面,终于在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受到了老师的表扬,同学的认可。从中我看到秃鹤是一个自信不受别人影响,一个勇敢的小男孩。他最后的努力没白费,他改变了同学们对他的态度,我也要学秃鹤做一个优秀的小男孩。
草房子第一篇读后感(二)
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第一章后,我既同情他又佩服他,因为陆鹤他是个秃子,别人给他起外号叫秃鹤,总是嘲笑他、冷落他,但他自己却不泄气,经过自己的努力,终于让别人刮目相看。
桑桑是校长的儿子,他是个活泼、可爱、善良又调皮的孩子。他觉得自己住得好,也要让鸽子住得好,所以用自家的碗橱给鸽子做房子,结果被妈妈打了。可过了几天,他又用自己的蚊帐做成渔网打了鱼给家里人吃,结果自己被蚊子叮了,他却很开心。
在学校,同学们总爱去摸秃鹤的头,开始时他很快乐,可到后来,别人总是嘲笑他、疏远他、轻视他,为此他很不开心,不想上学了。这时桑桑却让人把秃鹤的帽子放到旗杆上作弄他。为了报复,在汇操比赛时,秃鹤故意捣乱,让学校丢了荣誉。这以后就更没人理他了,没人愿意和他分在一组。文艺汇演时,为了集体的荣誉,大家和秃鹤共同出演《屠桥》,演出非常成功,为学校找回了面子。大家又和好如初了。
秃鹤因为被人嘲笑而报复,可最终他认识了错误,而且不泄气,让人敬佩,我要向他学习,知错能改,不管遇到什么事,都不泄气,反而要更努力。
草房子第一篇读后感(三)
草房子的第一章节讲述了一个名叫陆鹤的男孩,因头上寸毛不生被同学嘲笑为秃鹤,同学们多少有点嘲讽的意思,陆鹤很讨厌人家叫他秃鹤,在一次主人公桑桑联合阿恕整蛊了一下他后,在他的心里就埋下了怨恨,体操汇演时他用他自己特殊的方式报复了每一个人,同学们也开始生他的气,终于在文艺演出时,秃鹤以成功的表演,瓦解了每一个人对他的气,每一个人都流下了泪水
当读到这篇文章的最后一点时,随着文章的起伏,我也流下了泪水,是的,我被秃鹤感动了,但是我却连自己也不明白,这份感动?从何而来!
首先读的时候,秃鹤这么一个冒里傻气的人物在我心中有点可笑,甚至我都有点想笑,想想呀!一个人头上寸毛不生,在一大片枫树下,头上泛着点点银光,不失为一道风景。实在有点使人发笑!可是,慢慢的随着秃鹤年龄的增长,他有了自尊心,他不准再让人家叫他秃鹤了,但他周边的人还是没有变,依然有那种叫他秃鹤或摸一下他的头的欲望,他在迫不得以的情况下,他带上了帽子,却又在毫无过错的情况下惹怒了桑桑,随之而来就是桑桑的整蛊。我这时,不由的怜悯起了秃鹤,每一个人都有他的致命的弱点,可秃鹤致命的弱点却又是人所皆知的,不知情的人们偏偏一次又一次的往他的伤口上撒盐,他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他还不大,却在心中要永远烙上这么一段痛苦的经历。但是,他也许并不需要任何人的怜悯,看,后面的文章就说明这一点,他没有再次让步,而是作出了一个不像是陆鹤做出的决定,他在体操汇演上报复了每一个嘲笑他的人。当那一顶黑色的棉,不,乌鸦飞出去时,我反复看了几遍,有点不可思议,呆呆的陆鹤会有这样的举动,不过,前前后后反复品味下,是不是人们做得真得有些过份,也难怪陆鹤会爆发了,不过他有点特殊,他是用全校人的耻辱让大家重新认识他,不过,他想错了,大家并没有由嘲讽转为畏视,未满足他的虚荣心,而是换成了对他的藐视。他明白了,这样做同学们不会对他改变看法,看得出来,他有一丝后悔,他也非常想补救,因为在后面他在看文艺演出时有个秃子的角色,他把最不愿意展现给人家看得一面搬到了舞台上,他在正视自己,他战胜了自己,取得了成功,换来了大家那一串串钦佩的泪水
泪水呵,流到了我心里,经历了这么多坎坷,少年秃鹤战胜自己,嬴得了别人对他的认可,埋怨是不会战胜任何人,跟自己比,战胜自己,以德服人!
导语:手捧着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年少轻狂”的童真,神情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以下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朝花夕拾读后感,欢迎阅读!
篇一:朝花夕拾读后感
课本里经常出现鲁迅先生的文章,它们都出自《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所以这个暑假我读了这本书。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就是作者追怀青年时代的往事的收录。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怀念,又真实地书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所经历的种种生活。也写了许多关于儿童时代的趣事。鲁迅先生小时候的生活,仿佛与我们现在的生活有些不同。鲁迅在自家的百草园中与昆虫做伴,上学后在书塾的后院里嬉戏,这让我们也能从中体会到当时生活的快乐
《朝花夕拾》中,给我影响很深的是《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阿长是鲁迅家给他请的保姆,这个乡下人的要求很多,生活很不检点:总之在私底下对别人指指点点;给鲁迅讲长毛的故事来吓唬他;还害死了鲁迅的隐鼠;睡觉摆人字形,差不多要要霸占整张床铺……但就是这样的阿长却给鲁迅买了他最想要的《山海经》,满足了他的愿望。
这本书她甚至不认得是什么名字,却趁回家的时候买了。这使鲁迅对她的不满全都消除了。因为长妈妈这颗未被旧道德泯灭的爱心,使作者忆起她,追念她,委实不易。鲁迅写了这篇文章,表达出自己对阿长的感激与怀念。
一个孩子因为一本书就满足了,他的这份童心与天真在现在可能很少见了。现在的孩子们不知什么时候变得很成熟,成人的世界吞噬了他们。父母的职位,家庭的富裕程度成了他们炫耀的资本。看到别人有好东西而自己没有,就会向父母伸手要,好与别人攀比。每周的零花钱一个比一个多,花起钱来绝不迟疑……这些孩子们却没有想过父母赚钱是多么的不容易,每周的零花钱是父母在岗位上辛苦工作的来的。我们要做的是关心父母,而不是向他们索要东西。当我们换位思考时,会发现自己做了多么不该做的事啊。
所以我们还是保留一份童真,不与别人攀比,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我们童年的回忆将会是美好快乐的。
篇二:朝花夕拾读后感
今天读到的这篇文章是《朝花夕拾》这本册子中的最后一篇文章了,是先生追忆好友的一篇文章——《范爱农》。
对于范爱农这个人物,先生似乎用了先抑后扬的手法来描述。开始在日本留学的时候,因为徐锡麟的事情,两人的矛盾顿显。无论范爱农至于先生,还是先生至于范爱农,两个人都是不太对付的,范爱农不喜欢先生溢于言表,先生确实觉得范爱农可恶的可先革命便将他革去!可见,二人在日本留学之时,关系是相当不妙的。
本与范爱农此人无任何瓜葛,可先生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便很好的化敌为友了。经过不断的交流,对社会的改革理想,都是让他们成为无话不谈的挚友的催化剂,再后来机缘巧合,两人还成为了同事,这样的阶级感情又深了一步。可惜,有聚终有散,范爱农与先生亦是因为工作原因而分别。
纵观范爱农的一生,从他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他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先生用自己的笔描写了这位同仁,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表达了尊敬。
范爱农终是无法在这样的一个黑暗的社会立足的,他内心的痛苦悲凉或许真正只有先生能和他产生共鸣吧。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溺死于河中。先生亦不知到底是自杀还是失足。
让我们像这位在黑暗中觉醒着的知识分子致敬!
篇三:朝花夕拾读后感
有一个人,他生活在动荡不安的年代,都没有在那个腐朽冷漠的社会中随波逐流,而是以笔为武器,同整个封建社会斗争,他就是鲁迅!有一本书,它反映了在那个社会麻木不仁的统治者和贪婪迂腐的国民,它就是《朝花夕拾》!
这本书以作者年少时的经历为原型,回忆了他的童年师友以及辛亥革命前后中国的农村城镇等,反映了当时社会时局的动荡。看似在写回忆实则是想要唤醒当时的社会大众。书中著有《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二十四孝图》、《父亲的病》、《藤野先生》《朝花夕拾》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无常》和《二十四孝图》这两个故事。《无常》中的无常是个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王爷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通过无常和阎王爷这两个人物的鲜明对比,讽刺了现实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重点描写了《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尤其是《郭巨埋儿》这个故事自己明明有些钱,确全给了自己的兄弟,后来穷得吃不起饭了,却想到家里的儿子会“抢”老母的食物即决定牺牲自己的小儿子,十分的迂腐,且多多少少有点盗世欺名之意,形象的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在这本书中,鲁迅先生大量的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用评定的语言,鲜明的人物形象,有趣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希望能让人思想解放的愿望。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消遣日子。
名人传第一篇读后感(一)
《名人传》是20世纪半叶法国着名的人道主义作家罗曼罗兰的作品。《名人传》叙述了贝多芬、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的苦难和坎坷的一生,赞美他们的高尚品格和顽强奋斗的精神。
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尽管他们的事业不同,贡献不同,所处的时代和国家也不同,但都是各自领域里的伟人。他们在肉体和精神上经历了人生的种种磨难,却为创造不朽的杰作贡献了毕生的精力。
《名人传》并不仅仅只限于说明贝多芬,米开朗琪罗以及托尔斯泰的丰功伟绩,而是更加注重描写他们的生活,那些藏在光鲜背后,鲜为人知的普通生活。使我们也了解到了,其实他们也是普通人罢了,甚至有些时候,他们远比我们想象的要脆弱的多,在《孟子告天下》中曾经写过: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或许真如这些话所说,这些名人的一生,都是极其坎坷的。他们大多一生都以孤独为伴。首先是贝多芬,上帝是公平的,却也是残忍的。上天在赐给贝多芬极高的音乐天赋的同时,却也夺走了他的双耳。这对于贝多芬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再加上童年时的经历,以及生活上和爱情上给他的打击,似乎就注定了贝多芬这一生的悲剧,生活对于贝多芬来说就是一种折磨,直到死亡将他带走,给他解脱。米开朗琪罗和托尔斯泰似乎也逃不开这样的命运,他们也同样孤独一生,同样也痛苦一生。或许死亡才是唯一能让他们解脱的方法。
读了《名人传》之后,也许我们才会体会到,其实名人,包括我们现在的明星,他们也只是普通人,他们也会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他们也会有我们会有的一切烦恼,甚至他们要远比我们承受的更多,舆论的压力,世俗的眼光,都会给他们造成困扰。我们在评论他们的时候,往往会忘记,他们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跟我们一样。我们看到的只是他们的光鲜的一面,却忽略了,他们在这光鲜背后所遭受的痛苦。在读过〈名人传〉之后,我们也要去理解所有的名人,他们远比我们我们想象的要不容易的多。
名人传第一篇读后感(二)
近期,我阅读了《名人传》一书。
这本书是法国着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罗曼罗兰所着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三部巨人传记的合集,是世界传记文学的伟大典范。
这本书讲述了贝多芬、米开朗琪罗、托尔斯泰的故事,他们的故事使我受益匪浅。
米开朗琪罗对艺术的向往使我敬佩;托尔斯泰不懈的努力与奋斗让我难忘。
尤其是贝多芬,他的长相古怪,或许会引人厌恶,但他对音乐无限追求的精神令人佩服!他的童年是在艰辛和苦难中度过的,他的父亲极力挖掘他在音乐上的天赋,好将他当做一个神童来炫耀,年仅四岁的他,每天就要在钢琴房里待上十几个小时!也因如此,贝多芬曾对音乐深恶痛绝,甚至差点放弃!可喜的是他坚持下来了,而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为了19世纪,仍至现在的着名音乐家!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凡事都需努力,才能成功。天上是掉不下馅饼的,每个人都得付出努力,才能获得自己想要的成就。雨过天晴,才出彩虹!我坚信,付出巨大的汗水与努力,一定会得到应有的回报!
这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一看!
名人传第一篇读后感(三)
《名人传》是世界传记文学作品中的转世经典。里面有三部纪传:《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托尔斯泰传》。
贝多芬一个耳聋的音乐家,一个被命运捉弄的人,一个用痛苦换来欢乐的英雄。他以自己的人生历程证明了坚强的意志在人生中的重要作用:人只有具备坚强的意志,才能把握住自己的命运。贝多芬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音乐家之一,他的一生却是坎坷多难。
米开朗琪罗面对病弱,刁难和盘剥,忍受着一切,一心从事自己最爱的绘画和雕塑艺术创作。他是一个忧郁症患者,一个享受痛苦、舍弃欢乐的英雄。
托尔斯泰是俄国伟大的作家,他的作品我们很多人都知道。他在对自己理想的怀疑和质询中,不断地冲击和求索着,终成一代文学巨匠。托尔斯泰有很多我们值得学习和景仰的地方。他强调道德、主张博爱,认为只要每个人在道德上完善,消除欲念,就自然达到了全社会的和谐。尽管响应寥,但他并不放弃,坚持着自己的信念。
《名人传》这本书描写了处于不同时代、不同民族的三位伟大的艺术家的精神力量。
水浒传第一篇读后感(一)
当得知假期要完成《水浒传》时,我真的有点不安。以为我从来没有从看过《水浒传》的同学口中听到过关于这名着的好评。只知道故事描写一百零八个好汉的事迹,而且篇幅很长,不少人还没有看到一半就放弃了。唉,虽然不太想看,但节气的语文功课也只有这些,总不能不做的。就这样,我便跑到朋友的家里去借来了一本比较精练的版本看了起来。
第一回说的是王教头私走延安府,九纹龙大闹史家村。史进也就是其中的九纹龙,这《水浒传》中第一位出场的好汉一出场便在舞刀弄枪,而且绣了一身的刺青,看见人客时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你是什么人?敢来笑话我的本事?俺拜过了七八个师父,我不信还不如你!你敢和我比一比么?就单单看这几行字2020,不论是动作、外貌还是语言都表现出他的自信、粗野和无礼。但比试过后,史进认赌服输,对王教头的礼让表现出对其的敬佩和拜师学艺的诚意。其前后态度的差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又说明了史进虽然粗野,但做事爽快利落,绝对不会不痛不痒。
看过第一回后,我感觉其实《水浒传》也不像别人口中说的如此沉闷枯燥,故事的因果关系很明显,环环紧扣的情节令我相当感兴趣。《水浒传》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人们品味的小说!
《水浒传》的第一回,也就是水浒传的开头。《水浒传》讲的是宋朝年间的起义故事。
第一回讲的是:当时,瘟疫流行,皇上派洪太尉去祈福。他拜见真人后,就跑上山找天师了。在上山的路上,先后碰见了大蛇和老虎,但都不去吃他。又爬了一段路,看见一个牧童骑着黄牛。太尉一看,有一个小孩,便向他问路。牧童却说,这山上有很多的野兽!劝他别去了。太尉一想也是,便下山了。之后也吃素五天。快走时,发现了一个房间,贴满了封条。太尉要开,真人劝他别开,太尉不听,强行要开。里面黑黑的,用火把发现有四个字2020遇洪而开,便要挖开。真人又进行劝住,太尉不听。挖开了一个大洞,突然发出了一声巨响!一团黑气化作金光四散开来,大家纷纷逃走。
从这个故事看出,当时的太尉胆小怕死,不听劝。由此可见,当时的宋朝是多么昏暗,竟用这样的人当太尉!
你们知道吗?我在暑假读了一本书叫《水浒传》,《水浒传》是写梁山伯一百零八位好汉和皇宫里的奸臣们斗智斗勇。
《水浒传》里有一个人叫及时雨宋江,他结识天下好汉,因杀了人,逃离他乡被朝廷通缉。最后他占据一座叫梁山伯的山,当了土匪,劫富济贫。朝廷要宋江死无葬身之地,还有一些被奸臣欺压的好汉纷纷投靠宋江,与奸臣对抗,吴用当军师出谋划策,击退了敌军士兵,捉住敌军将军并说服敌军将军投靠宋江。经过很久的战斗,梁山泊一百零八位好汉归顺朝廷,与辽军对抗,宋江献上一计,把辽军杀得片甲不留,但是在与辽军战斗的时候死伤无数,战后只剩二十八位好汉,其余战死沙场,但是奸臣们没有放弃,他们用花言巧语、阴谋诡计迷惑皇上给宋江赐酒,奸臣们偷偷在酒里下了慢性毒药,宋江喝后才发现中了奸人诡计,他怕自己死后李逵为自己报仇,毁了梁山好汉一世英明和忠义,于是他叫来李逵,也给他喝了一壶有慢性毒药的酒,并向他说明此事,李逵没有怨言还说:我活着就是大哥的仆人,死了也是大哥的小鬼最后他们双双死去。
为什么奸臣没有得到报应?为什么梁山好汉没有得到好报?人间有一句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为什么他们没有得到应得的呢?
读完这本书,我一定要学习宋江的坚毅,吴用的聪明,李逵的勇敢,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或者一段视频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下面是昆虫记第一篇读后感。
(一)昆虫记第一篇读后感
我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里面介绍了各种稀奇古怪的昆虫。下面就由我想大家讲一些昆虫记里面的内容。
第一章讲的是爱昆虫的人,里面讲了一个小男孩以前非常喜欢昆虫。它讲了那个男孩的梦想,他的梦想是拥有一块自己的地,这样就可以养上一些小昆虫,还可以养一些自己喜欢的植物。还要搭上一个小屋,好让自己在这里长时间研究。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我觉得任何一个动物、昆虫,也包括人类,都有着扞卫自己领地、食物、后代的光荣使命,让自己、家人可以活得更加舒适开心。我们要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不仅是一部文学巨着,也是一部科学百科。
(二)昆虫记第一篇读后感
我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里面介绍了各种稀奇古怪的昆虫。下面就由我想大家讲一些昆虫记里面的内容。
第一章讲的是爱昆虫的人,里面讲了一个小男孩以前非常喜欢昆虫。它讲了那个男孩的梦想,他的梦想是拥有一块自己的地,这样就可以养上一些小昆虫,还可以养一些自己喜欢的植物。还要搭上一个小屋,好让自己在这里长时间研究。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我觉得任何一个动物、昆虫,也包括人类,都有着扞卫自己领地、食物、后代的光荣使命,让自己、家人可以活得更加舒适开心。我们要保护自然界的生态平衡。
(三)昆虫记第一篇读后感
以前我很害怕昆虫,比如蜘蛛啊,(.)毛毛虫啊,它们都有毒,读了《昆虫记》以后,我不再害怕了,有植物的地方就有昆虫,只要你不去碰它,它就不会咬你。
我以前最怕蜜蜂,但现在我最喜欢它了,它是多么勇敢,一旦遇到敌人,就会舍掉自己的蜂针而死去,它又是那么的仔细,它家的那些小洞,都是六角形的,像用尺子做的一样,没有不工整的地方,口都向下。
这些都是作者法布尔仔细观察出来的,从中我知道了蜜蜂造家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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