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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樱木紫乃读后感

《紫禁城里的通行证》读后感 5篇。

通过读书我们能够提高自身的素养,还能够开阔我们的视野。读书对我们是有很大影响的,所以有很多人就很喜欢看各种的书籍,我们将阅读后得到的感受和启示写成的文章叫做读后感。是时候把自己阅读作品后的所思所想写出来了。您是否正在考虑如何写作品的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紫禁城里的通行证》读后感 5篇”,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紫禁城里的通行证》读后感一

在暑假里,我读了朋朋哥哥写的《紫禁城里的通行证》,这本书妙趣横生,让我爱不释手。
首先我来介绍一下作者,他叫朋朋哥哥,14年他做了三千多场博物馆义务讲解和讲座。有人评价说,听了他讲解会爱上博物馆。

这本书由几个小故事组成,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鸠杖。鸠杖又叫作"王杖",是一种特别的拐杖,"鸠"指众多小鸟的泛称,斑鸠就是其中一种,这种拐杖之所以叫鸠杖,是因为杖首雕刻成鸠的形状。早在周代,鸠就代表养老和敬老的意思了,这有可能和鸠的生活习性有关。鸠在吃东西时从来不会噎着。所以人们管它叫作不噎之鸟。把鸠杖赠给老人是希望老人饮食顺畅,健康长寿。目前已知最早的鸠杖出现于江苏一座春秋战国时期的墓葬中。汉代有一位统治者颁布赐杖制度,不是所有人都能使用的,只有七十岁以上的男性才有资格获得国家授予的鸠杖。关于鸠杖的记载不少。但是实物却不多,为什么呢?有三个条件,第一,汉代的医疗条件不怎么好,能活到七十岁的人不多,第二,鸠杖只授予男性,女性没有这样的资格,第三,鸠杖大多是木头制成的,时间一长容易腐朽损坏。
读完这本书,我不仅写作能力提升了,而且对文物故事有了深入的了解。以后我要了解更多的文物故事。也做一个像朋朋哥哥一样讲解员。

读《紫禁城里的通行证》有感二

这个暑假里,大家肯定是读了很多书吧,我读的这本书呀,叫做《紫禁城里的通行证——50个有意义的文物故事》,我就先来给大家讲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作者吧!
给3000多所博物馆义务讲解和讲座,他是大家口中的鹏鹏哥哥,一个没谈到孩子和博物馆,眼睛就会发亮的人,很多人评价说,听他的讲解就一定会爱上博物馆,他现在正忙于为百万家庭缔造一座耳朵里的博物馆。
你知道我对你,我对这本书中的那个文物最感兴趣吗。那就是“通行证。”紫金城里的通行证,就是一个开门卡,把它给看门的守卫,如果一样可以通过为了保护皇帝的人身安全,这个通行证还要三年换一次,其实通行证还有,一个名字就叫腰牌,腰牌上有很多信息,比如名字,出生年月,官职……如果被发现,腰牌是假的,会受到严重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很喜欢鹏鹏哥哥,也很佩服古代人的智慧。

《紫禁城里的通行证》读后感三

今天我读了朋朋哥哥写的《紫禁城里的通行证——50个有意思的文物故事》一听书的名字,我内心里的小书虫,便打起了精神。脑海里浮现了n多个问题:皇上过到龙椅舒服吗?皇后簪子上的蓝色会褪色吗?古代有存钱罐吗?如果有,长什么样子?梧桐树上为什么会落凤凰?皇帝家的钥匙长什么样?古人用牙签吗?古人会理发吗?冬至为什么要送鞋子和袜子?商朝人眼中的战神是谁?古人眼中的燕子是什么样子的?茶叶煮粥什么味道?古代下雨积水了怎么办?西红柿炒鸡蛋的历史又是什么样子的?古人喜欢蜘蛛吗?头上插草是什么意思……不过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就全懂了。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篇就是《北京城里的冰窖》它主要讲述了古代的“冰箱”是什么样子的。给你讲讲吧:现代人离不开冰,其实古人也一样。但是在古代,没有制冰的设备,冰从哪儿来呢?答案就是冬天的河与湖里。 我们都祖先会在冬天从
河与湖里取得冰块,然后妥善储存起来留待夏天使用,早在2000多年前的周代,就有专人负责取冰,藏冰了。在中国国家博物馆“古代中国”展厅中有一件“铜冰鉴”,他就是2000多年前的“冰箱”,用来冰酒。 那么北京的冰窖在哪儿呢?现在我就给大家介绍两个保存到今天的冰窖遗址。,他们分别位于雪池胡同与恭俭胡同。 雪池胡同位于景山西街,其冰窖被誉为“诸冰窖之最”,存冰的数量相当多。恭俭胡同位于北海,那里的冰窖后来被改造成了一间餐厅。在古代,谁来负责采冰呢?当时的冰窖有皇家冰窖、府邸冰窖、民办冰窖的区分。皇家冰窖由政府组织采冰工作,紫禁城里就有五座冰窖,据统计可存两万五千块冰为了保持冰的质量,皇家在采集前会提前刷河来保证冰的洁净度。府邸冰窖是指王府,官贵人的冰窖,由主人自己负责。还有一些民办冰窖,是私人所有,主要为了在夏天做卖冰的生意,比如东直门外就有一个……
这本书的作者“朋朋哥哥”原名张鹏。自2003年起从博物馆志愿讲解工作。14年,3000多场博物馆义务讲解和讲座。一个每每谈到孩子和博物馆,眼睛就会发光的人。很多的人都评价说,听他的一次讲解,就一定会爱上博物馆。现在他正致力于为百万家庭缔造一座“耳朵里的博物馆”。

《紫禁城里的通行证》读后感四

这个假期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紫金城里的通行证》这本书里边可有50多个有意思的文物故事呢?这些故事妙趣横生,令
百看不厌。 其中就有一个故事特别令我感动。让我来分享给大家吧!
这个故事讲的是文成公主入藏的故事。xx的松赞干布勇士要像文成公主提亲。
松赞干布派出了两个聪明的使者。来到了国王的殿里提亲,于是国王想考验松赞干布的这两个使者。就给他们两个人出了两道难题。结果都被这两个使者解答了,于是国王决定把文成公主许配给松赞干布。文成公主正在去往xx的时候。又遇到了一些难题但是都被文成公主给解答了。最后,文成公主和松赞干布结为了夫妻。过上了美好的生活也就是这个时候xx与内地的更加密切了。这时xx也就有了五谷,农民有学会了耕田。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被文成公主的智慧
、勇敢感动了我以后也要向文成公主学习。在社会上做一个有用的人。

读《紫禁城里的通行证》有感五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紫禁城里的通行证》的书,这里有50个有意思的文物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文成公主入藏的故事了,接下来我给大家讲讲吧!
松赞干布派人去向文成公主求婚,文成公主千里迢迢去xx和亲的故事。松赞干布派使者去提亲,唐朝皇帝为了考验使者的智力,出了两道难题,都被使者聪明的解答了。所以皇帝就答应把文成公主嫁给松赞干布。文成公主出发去吐鲁番,在路上遇到了一系列的难题,都被文成公主凭着自己的聪明和朋友的帮助一一化解。最后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结为夫妻了。就是在这个时候,xx和内地的来往更加密切了也就是在这个时候,xx有了五谷,老百姓学会了耕种和其他技能。
我们要学文成公主的善良、智慧、聪明、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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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人生的通行证 ——读《宋庆龄的故事》有感


今天读了《宋庆龄的故事》这篇文章令我感触至深,整个故事通过讲宋庆龄冒着令人眼睛都睁不开的黄沙及时赶到幼儿园,看望小朋友们以及她在朋友家门口苦苦的等待朋友,等待了整整一个下午的两件事。通过宋庆龄的故事我知道了,诚信是一种美德,讲诚信的人为什么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和尊重,是因为他把他的诚信给了别人,这是一种信义,让人感到他是可以信赖的。

如果我们能学习宋庆龄那种答应别人的事一定做到的精神的话,我们的生活不就更加充实了吗?

宋庆龄能冒着漫天黄沙赶到幼儿园,能苦等朋友等到一下午如果换了是我们呢?

或许我会看到窗外飘起漫天黄沙,我就会想,这么大的风沙还是算了吧,或许小朋友们能理解我,然后我会心安理得得在家,把窗户全关紧了,躲在温暖的屋里,然后把早已答应的事情忘的九霄云外。但是这样,你会不会想到,正在这时候,一大群小朋友或许正排着整齐的队列在幼儿园等你,或许,他们的手里正拿着鲜花,心里正充满了期盼,但是却让小朋友失望了。这样,你就在无形中在孩子们的眼里成为一个言而无信的人,以后,他们就会信任你吗?我们都曾经读过《狼来了》的故事,那个小男孩就是由于失信于人,而被狼吃掉。周幽王就是由于为了取悦他的妃子而失信于诸侯,从而导致灭国的命运。这样多的教训对我们来说还不够多吗?

如果我在等我的朋友,但是他一直没有来,这时,我会想都不想就立刻回家。因为,我知道,我的朋友肯定会因为有其他事而不来了,自己还在这里傻傻等待干什么呢。而这时,宋庆龄却一直等啊等,等了一下午,直到朋友从别人家回来为止。当他知道了朋友是因为去别人家没有来时,他脸上很坦然,这里令我十分感动,他能够这样理解别人,是我们一般的人所不能做到的。

在我们现在的社会里,这样的诚信故事是常常发生的,他们都是因为信任自己的朋友,并相信一诺千金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这些话。是啊,这些名言不就是说自己说出的话不能收回的意思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不同角色的人,他们的诚信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

我们小学生对于诚信应该是答应老师事一定要不怕困难努力去做到,还要做得好。比如,做作业时,要按照老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还要质量尽力去做得最好,这样,才能在老师、同学眼中成为一个好学生。这就是小学生的诚信。

作为市民,我们诚信的定义就是遵守各种规定,爱护环境,还要劝别的市民做好一个市民应尽的责任,为整个城市而当好一个好市民。这样,才能在其他市民的眼中成为一个尽职尽责的好市民。这就是一个市民的诚信。

作为商人,诚信的定义就是把自己的每一个商品,每一次服务都一最好的一面来展示给顾客,不做虚假的生意,更不能欺骗顾客。因为,在顾客眼中,一个好的商人来自于他对顾客的态度。因此,一个商人诚信起的作用是最大的。这就是商人对诚信的定义。

总之,我们作为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应该讲究诚信,那我们的社会,就是一个美好的社会。

紫禁城的黄昏 读后感(3)篇


紫禁城的黄昏 读后感 第(1)篇

一个历史人物的经历,对我们来说就是史实。尽管他亲身经历了清末民初,但他毕竟身处那个时代,俗话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的很多看法可以说只是他的一厢情愿,就如他对日本控制溥仪建立伪满洲国这种事情来说,他都不认为是日本人的阴谋。尽管他并不能看清未来局势的发展,但他却在那个时代扮演了一个影响局势的角色—末代皇帝的老师,他的言行对溥仪的影响可谓是非常大的,比如皇帝剪发戴眼镜,这也让那些王公大臣满是忧心。作为一个外国人,他在大清国中享受到了最高的礼遇,他也为自己的待遇做出了相应的付出,真心的想帮助皇帝,承受着王公贵族以及外界政治权谋家的排斥。他让两位皇帝的形象都变的值得同情,一个是光绪,一个是宣统。两位都是竭尽全力想拯救大清国的皇帝,终究因为诸多无奈落得个昏庸无用的名声,尤其是光绪悲情的一生,爱人保不住,自己又身陷囹圄。有关紫禁城的财宝流失的事情,真是让人痛惜,可那又怎样,历史没有如果,只能让现代人庆幸过去羸弱的中国终于在今天强大了起来。

紫禁城的黄昏 读后感 第(2)篇

看了电影《末代皇帝》,有弹幕推荐此书,便来微读上了解了一下,开始看了。

一直很少看关于近代史的书籍与电影之类的,一是因为害怕,二是因为懵懂。

有人说此书中庄士敦写的溥仪与《我的前半生》中的溥仪自传有区别,后者我还没看,也不多做评价。

即使相隔不远,同处一个时代,紫禁城内外却是两个世界,看上去好像相差几个时代。

我在这本书里发现了许多以前从未见过的人物。在关于溥仪这条线上,经历了清朝、民国、新中国,这也算是“世事沧桑”了。在他的一生中,也许有想为而为之,也许有不想为而必得为之。在第三视角看来,“末代皇帝”,在封建王朝是神一般的存在,在民国是利益是傀儡是扁舟,在新中国也是人民而已。对于“末代皇帝”他自己,从清朝继位者到被“优待条件”束缚到各个使馆的逃窜者到新中国的芸芸众生之一,想必这一生,也很难过吧。

近期看了《西南联大》纪录片,差不多的时间,却发生着截然不同的事情。历史,让人可敬可畏又清醒。

紫禁城的黄昏 读后感 第(3)篇

作者毫不掩饰地为晚清王朝,更主要是命运多舛的宣统帝美化宣传,他或许坚持认为所谓的“契约精神”,“正统原则”,和立宪君主制是解决清末乱世的途径~

历史的起伏总是由偶然与必然交织而成,满清已经腐朽衰亡,失民心,失威信,失去几十年可以调整的窗口期(即同治中兴,剿灭太平,捻军后到庚子之变这一时段),其灭亡是注定呢,乃至清末多少满洲权贵都把钱财存于外国银行,以便随时跑路,自己的统治上层(既得利益阶层)都对政权丧失了信心,况且升斗小民乎?岂不更仇雠离弃~所以辛亥革命不过是压断骆驼脊背的最后一根稻草?

冯玉祥倒戈后,驱逐溥仪,但是没有能有效地控制他,使之遁入日租界,数年后孙殿英盗陵; 日本发动九一八,操控溥仪成立“伪满洲国”,七七事变,…,犹如失控的车辆,直到二战结束,雅尔塔体系建立为止,才重归正途~

如果真是作者所言那样,是他安排了宣统遁入日租界,那么庄士敦先生还真是在中国近代历史上扮演了一个重要的“搬道工”角色~

读《城里最漂亮的巨人》有感


读《城里最漂亮的巨人》有感

读了《城里最漂亮的巨人》以后,我知道了书中的主人翁乔治不是城里最邋遢的巨人,因为他的爱心掩盖了所有的不足,被他帮助过的小动物们都说:他城里心眼儿最好的巨人。

乔治是城里最邋遢的巨人,他总是穿着同一双棕黄色的就凉鞋,同一件打着补丁的旧袍子。为了改变自己,他在城里新开的商店买了:一件漂亮的衬衫、一条漂亮的裤子、一根漂亮的皮带、一条漂亮的条纹领带、一双漂亮的袜子和一双乌黑锃亮的漂亮皮鞋。把自己打扮成了城里最漂亮的巨人。但是他为了帮助长颈鹿、山羊、小老鼠、狐狸和小狗,把自己买来的东西一一送给了小动物们,最后让自己感到又冷又伤心,成了城里最受冻的巨人。乔治决定重新买一身新衣服。可是,等他回到商店的时候,已经打烊了。正在他懊恼流泪的时候,突然看见一个袋子,袋口露出很眼熟的东西,他一看原来是他的袍子和凉鞋。等他回到家门口,一群小动物在他家门口站着,原来是长颈鹿、山羊、小老鼠、狐狸和小狗。小动物们说:这是我们送给你的礼物,这个王冠和你的袍子、凉鞋最相配了,你是城里心眼最好的巨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自己也要做一个乐于帮助他人的小学生,因为这样做会使我很开心、很高兴。就像老师教育我们时说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农村人在城里


《陈奂生上城》通过主人公上城的一段奇遇,生动地刻画出处于社会变革时期的农民,虽然背负着历史因袭的重负而步履维艰,却终于迈出了走向新生活的第一步,从而形象地概括了农村现实生活发生的可喜变化,农村经济政策的调整给广大农民带来的实实在在的好处。作品中的陈奂生已经摘掉“漏斗户”主的帽子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他开始渴望过精神生活,希望提高自己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于是总想能“碰到一件大家都不曾经历的事情”。而此事终于在他上城时“碰”上了:因偶感风寒而“坐上”了县委吴书记的汽车,“住上”了招待所五元钱一夜的高级房间。在心痛和“报复”之余,“忽然心里一亮”,觉得今后“总算有点自豪的东西可以讲讲了”,于是“精神陡增,顿时好像高大了许多”。这种陈奂生式的精神满足似乎与鲁迅笔下的阿Q有着血缘关系,而我们也只能带着“含泪的微笑”来看待这一人物的这段奇遇。正如作者本人所说:“我写《陈奂生上城》,我的情绪轻快而又沉重,高兴而又慨叹。我轻快,我高兴的是,我们的情况改善了,我们缍前进了;我沉重、我慨叹的是,无论是陈奂生们或我自己,都还没有从因袭的重负中解脱出来。这篇小说,解剖了陈奂生也解剖了我自己,希望借此来提高陈奂生和我的认识水平、觉悟程度,求得长进。”这段肺腑之言,正是作品的题旨所在,反映了作者对陈奂生们的精神世界的严肃探索和对我国农民命运的深沉思考。《陈上城》不仅在思想内容上有所开拓,而且在艺术形式和表现手法上“土洋结合,寓洋于土”,富于创新。小说在塑造人物时基本上采用我们民族传统的艺术手法,即通过人物个性化的动作、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思想性格,与此同时,也借鉴、吸收外国小说的某些长处。如细致入微地刻画人物的心理活动,有意识地将叙述、描写与人物心理分析结合起来,以更深一层地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小说情节基本按照时空顺序展开,但也有跳跃和切入,且在叙述、描写过程中表现人物的意识流动。作品语言朴实凝练,幽默风趣,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轻松的喜剧色彩。

城里最漂亮的巨人300字读后感


乔治是城里最邋遢的巨人,他总是穿着一件打着补丁的旧袍子,穿着一双棕黄色的旧凉鞋。

可是,乔治却有一顶金色的皇冠,那是他帮助过的小动物们送的。因为他把新买的领带送给受冻的长颈鹿当围巾;他把新衬衫送给山羊当小船帆;他把鞋子送给无家可归的老鼠一家当房子;他把袜子送给小狐狸当睡袋;还把新皮带送给小狗过沼泽地......

我的感想:

乔治是城里最邋遢的巨人,可是我认为乔治不邋遢,他是城里最漂亮的巨人。因为他把他的新衣服一件一件地送给了最需要帮助的人,他的心灵很美。小动物们送给他金色的皇冠,那是小动物们送给乔治的友情和谢礼,那也是一种荣誉。我要学习小动物们懂得感恩,学习乔治有一颗善良的心,帮助有困难的人。

绘本《城里最漂亮的巨人》读后感


绘本城里最漂亮的巨人读后感

对于钟爱精装绘本的我来说,虽然我很早就买入这一套书的平装版本,我还是自私的想要精装的。因为个人喜欢收藏精装的书,因为它的精美,更有收藏的价值,而且买书的时候,我会先考虑精装绘本,即使价格多了一倍。我如愿地收到精美的《城里最漂亮的巨人》。先对比下哪一本是精装的呢,其实不难看出来。左边的书就是精装的,精装的题目的文字是红色的,平装的是黑色的,相对字体比较大,感觉故意渲染下巨人的巨大。整体印刷比例,平装的扩大的倍数比较高,所以图片相对比较大。精装的确实比较精美,缩放了一定的比例,颜色也加重了,更加色彩鲜明了。其实还有很多不一样的,泉都发现了,题目出了字体不一样,颜色不一样,还有蝴蝶的位置也不一样。确实如此,最后我们一起发现了作者名字的地方和位置都也不也一样了。裤子变窄了,鞋子变小了变黑了,长颈鹿的脖子更长了,看着很生动,故事就要上映了的样子。

背面封面的话,也是相对比较小巧,因此色彩更加亮丽。泉还发现了我没注意的地方,那就是背面的字相对比较多,还多了一只蝴蝶,书的售价金额也不一样了哦。看着这套珍藏版的书,真的很不错,很满意。

其实这两个展示给我们的是全景图哦,看着画面上得动物,我们大概都能猜出一个怎么样的故事来,我们学着无字书看图说话,简单的把故事叙述了一下,泉很喜欢,因为他在研究封面上出现的动物,是否都曾经让巨人乔治帮助过,巨人乔治用什么,怎么帮助了他们。因为这本书我们之前就拥有了,看过好几遍的,泉对故事的内容还是记忆犹新的,今天再次重温,还是有新的发现的。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外在的美远远比不上心灵之美,虽然穿着华丽但是也要有舍得和拥有分享和同情心,即使邋遢也不一定就不是城里最漂亮的。

导读也简单的告诉我们这是一个怎么样的故事,乔治虽然邋遢,但是拥有最高的荣誉,就是一顶漂亮的金皇冠,最特别的是他整天都很快乐,而且心地最善良,心眼最好。乔治是个城里最邋遢的巨人,邋遢不等于肮脏哦。他穿着打着补丁的旧袍子,棕黄色就凉鞋。可是他不想再当最邋遢的人。于是去商店挑选了各式各样漂亮的衣服,有衬衫,裤子,皮带,领带,袜子和漂亮的皮鞋。打扮一番他变成城里最漂亮的巨人了。乔治把他的旧袍子和凉鞋留在店里,走出门去。遇到一只长颈鹿,长颈鹿说需要一条温暖的长围巾,因为它的脖子太长太冷了。于是乔治把他的条纹领带系在长颈鹿的脖子上。乔治来到河边,山羊因为船帆坏了,需要一个新船帆,于是乔治脱下了他的新衬衫给山羊做了一面船帆的。乔治走过一栋被烧毁的房子前,老鼠妈妈带着一群鼠宝宝,他们都在伤心的吱吱叫,因为房子被烧毁了,需要一栋新房子。于是乔治脱下了一只新皮鞋送给他们当温暖的家。单只脚走路确实很奇怪,不过他却开心的哼着歌。但是他经过宿营地,一只狐狸说睡袋掉进水坑需要一个温暖干燥的睡袋,于是乔治脱下他的新袜子,送给狐狸当睡袋。乔治继续单脚跳着走,来到一片沼泽地,小狗苦恼过不了沼泽地。于是乔治把漂亮的新皮带帮小狗铺成一条干燥的小路。这个时候刮起大风,乔治的裤子掉了下来,因为没了皮带,乔治一下子感到又冷又伤心,因为他自己不漂亮也成了城里最受冻的巨人。决定再去买一身新衣服。可是回去的视乎,店里已经大阳了,他伤心的流下了眼泪。突然看到门口放着一个袋子,原来是自己的宝贝袍子和凉鞋,于是重新穿上它们,变成城里最温暖,最舒服的巨人了。因为他的舍己为人,动物们给他写了感激的信件,还替他做了一顶美丽的王冠,这是只有心眼最好的巨人才能匹配的金皇冠呀。

这个故事读起来很温馨,让人也很感动。寒冷的冬天读着暖心窝的书籍,真是一种美的享受,幸福感油然而生的。泉很喜欢这个故事,因为他看到乔治可以和小动物沟通,知道动物们需要什么而且及时给予帮助,他觉得乔治很了不起。主要是因为乔治是高大的巨人,竟然能和微不足道的小动物做朋友,这样的反差对比让孩子更加的好奇。这个故事给我最大的震撼是不能以貌取人,外表美不美不重要,重要的是心灵美。如果乔治穿上最漂亮的服饰,但是也没有帮助应该帮助的人,这样也不能得到心眼最好城里最漂亮的巨人称号。相信尽管乔治没有打扮漂亮,遇到需要帮助的人,我敢断定他一样也会义无反顾的去帮助他们,即使用他简陋破旧的衣裳,因为乔治有一个充满爱心的心,他心眼好所以何时何地他都会舍己为人,这个是我们很多人没办法做到的。所以乔治的伟大在于内心那无限的博爱散发出来的光芒,用爱让世界变得更美丽。我们需要像乔治好好学习的。

《罗兰之歌》读后感:以胡须为证


以胡须为证

——《罗兰之歌》读后感

赵伯壬

"剃须,让男人离猿猴更远些。"尽管很多人不认同这句话,但是剃须确实成了许多男士每日必做的功课。胡须,再平凡不过了,但在史诗《罗兰之歌》誓言里却不这样。

《罗兰之歌》有大量誓言。在发誓的时候,无论是君主对下属、下属对君主,还是平辈之间,都常说:以胡须为证……例如:

查理王回答说,"你是个聪明人,

我声明并以胡须为证,

现在你不能开我远去,

没有人叫你,你就坐在这里。"

奈蒙公爵毛遂自荐到沙拉古索,拜见战败国西班牙的国王马西里王,查理王认为奈蒙公爵有所不合适且担心他的安危,坚决去不让他去传达旨意,于是发了以上誓言。再看一个例子:

奥利维说,"我以我的胡须发誓言,

如果我再同我的好妹妹阿尔德见面,

我将不能睡在她两臂中间。"

在法兰西勇敢骑士和西班牙异教徒军作战后,查理王的后卫军仅剩六十个人。英雄罗兰最要好的朋友奥利维发了以上誓言。"我将不能睡在她两臂中间"即不能让妹妹为自己收尸。通过这誓言,奥利维表达了渴望战胜异教徒、活着回到可爱的法兰西故乡的愿望。

为什么史诗中的这些英雄人物在发誓的时候要说"以胡须为证"呢?我们先看看中国人的誓言。在我们"以什么什么为证"的句式里边,证物无非有两种:一是人们敬畏的,二是人们崇拜的。通过这些"证物",发誓者更好地表现自己誓言是真诚恒久的,让他人相信自己。

在我国民间的,一些地区至今仍有"对灯发誓"的形式。中国传统民间文化有灯火神观念,灯火神司善恶阴阳。人对灯发誓,如果说了假话,神就会诅咒此人,使之折寿殒命。对于生命,不可不慎。可见,"对灯发誓",即以灯为证物,是由于人们敬畏灯火神。

在生活中,我们见到誓言里边较多的证物是"天地""日月"等。百经之首《周易》说"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有天地,然后万物生焉".由于《周易》的崇高地位,加之人们对自然知之甚少,这就奠定了天地(包括天地的精华——日月)的神圣地位,便产生天地崇拜。天地神圣不可亵渎,而且恒久不变,于是便有了以"天地"为证物的誓言。

与以天地为证相似,《罗兰之歌》的"以胡须为证",反映了为当时的"胡须"崇拜。

《罗兰之歌》是以歌颂帝王将相武功为内容的叙事诗,其中贤明的君主是查理王。在他登台亮相的时候,史诗常常不忘对他的胡须赞美一番。例如:

纯金的王座光彩辉煌,

那里坐着法兰西的皇帝,

长须雪白,容貌威严有神,

这是查理王在"拿下了考德里,攻破了围墙"之后得意的尊容。史诗单独把他的胡须从容貌里拎出来赞美。

再看一例:

我用你(宝剑)攻下了许多大量的土地,

交给雪白胡须的查理王统治,

他是一位高贵强大的皇帝。

和异教徒军浴血奋战后,罗兰奄奄一息,说了以上这话。尽管在生命最后时刻,罗兰仍不忘查理王"雪白的胡须".在话语中,罗兰对他的君主充满了拥戴、尊敬和赞美之情。以上两个情境,比较直接表现了《罗兰之歌》里的人物对胡须的崇拜。

为什么会崇拜胡须呢?这几乎是每个民族都有的现象。在欧洲中世纪比较突出,作为文学作品,《罗兰之歌》充分反映出来罢了。胡须是少年长大,变成男子汉的标志。我国有句与之有关的名言——"巾帼不让须眉".须眉即胡须和眉毛,胡须和眉毛就代表了男人,更确切地说,代表了男子汉大丈夫。这不就是胡须崇拜么?在古代,胡须视为权威、力量与权力象征,特别是在欧洲、北非、西亚等地。在埃及,曾经一度,法老才有资格留胡子;一般的平民要是留胡须,便是欺君犯上。查理王是《罗兰之歌》里权威、力量和权力的象征,所以对胡须的赞美常常伴随他出场。

"胡子刮不尽,春风吹又生".如今,胡须出来就刮掉,既不神圣,也不恒久。我们如果用它发誓,"以胡须为证,我……"誓言是不是有点胡闹,甚至有些荒唐呢?只是,在有胡须崇拜的时期或文化里,"以胡须为证"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甚至很难再找到比胡须更好的证物。《罗兰之歌》呈现的中世纪欧洲不就这样吗?

城里最漂亮的巨人读后感 (300字)


乔治是城里最邋遢的巨人,他总是穿着一件打着补丁的旧袍子,穿着一双棕黄色的旧凉鞋。

可是,乔治却有一顶金色的皇冠,那是他帮助过的小动物们送的。因为他把新买的领带送给受冻的长颈鹿当围巾;他把新衬衫送给山羊当小船帆;他把鞋子送给无家可归的老鼠一家当房子;他把袜子送给小狐狸当睡袋;还把新皮带送给小狗过沼泽地......

我的感想:

乔治是城里最邋遢的巨人,可是我认为乔治不邋遢,他是城里最漂亮的巨人。因为他把他的新衣服一件一件地送给了最需要帮助的人,他的心灵很美。小动物们送给他金色的皇冠,那是小动物们送给乔治的友情和谢礼,那也是一种荣誉。我要学习小动物们懂得感恩,学习乔治有一颗善良的心,帮助有困难的人。

编辑推荐:

《城里老鼠和乡下老鼠》读后感600字


享 受 生 活

――读《城里老鼠和乡下老鼠》有感

生活的酸甜苦辣处处都有,只有你去品味就有收获,享受就有乐趣!

读着读着,我仿佛像一阵风在生活中寻找、领略。是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处处都有收获和乐趣。静静地读着《城里老鼠和乡下老鼠》的故事,虽然短又少,但是我仍然从这里面懂得了无穷无尽的道理,也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

城里老鼠和乡下老鼠都在享受生活,它们共同生活和劳动着,只是城里老鼠享受的是物质生活,虽然生活富裕,每天大鱼大肉,不劳而获,但这些毕竟不是自己的东西,因而心里是有顾虑的,整天担惊受怕,总担心被人发现、追打。尽管城里的老鼠表现理直气壮,但实际上还是信心不足的,整天大鱼大肉的它们该如何面临大敌呢?不同的是乡下老鼠虽然生活贫困,但它诚实、勤劳,它拥有自己的东西,吃起来有滋有味;因为它善良,所以它对不劳而获,偷偷摸摸享用的东西感到厌恶;因为它没有贪念,所以它经得起巨大的诱惑,而放弃富裕生活的享受。这时,我的心颤动了,感动了,乡下的老鼠,之所以在生活中品尝心灵的自由和安宁,生活得有趣味,不就是因为它的善良吗?

是呀,人生旅程就是生活,你的生活是否顺利呢!我深深地觉得:一个人只有物质生活是不行的,而有了充实的精神生活,就算物质生活差些,就算困难大些,也能忍受和克服。

在生活中,城里老鼠和乡下老鼠的故事总是在我们身边一次又一次地重演着。就说说我们的生活吧,就像这两只老鼠一样,它们没什么区别,但是有人过着担惊受怕的生活,有人却过着安定快乐的生活。一辈子都是一样,两个完全不同的生活。再想想我们的学习,有的人总是混水摸鱼,懒惰地学习着,从不踏踏实实地一步一步走,而又有一些人,他们就像乡下的小老鼠一样勤奋、努力,用自己所付出的努力凝结成学习的结晶!

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人生的哲理。人们向往的愉快生活都离不开人的美德,拥有那些善良、勤劳、美好的人,心灵的深处始终埋藏着他们的快乐,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真正地享受生活,更好地体验生活!

读《中药临证备要》有感


读《中药临证备要》有感

作者:李明玥 北京中医药大学

初见

这是我第二次读郑虎占教授的《中药临证备要》,第一次是在我刚读大二那会儿。那时,我因为感到要学的中药学有些艰涩难懂,打算寻找一些关于中药的书辅导自己学习理解这门课,于是便遇上了它——《中药临证备要》。

其实,那会儿我还处于所谓的人生低谷中不可自拔,虽然没有什么刻骨铭心的绝望,每天也看似很积极地工作,学习,但是,我明白自己内心的迷茫:自从申请转向中医专业失败后,我失去了成为中医这个目标后,整天只是漫无目的地努力,要谈起激情干劲什么的是一点也没有。

翻开书的第一页,我就被迷住了。这本书,与其他书最大的区别便是,它并非单纯地举例子讲一些结论,而是通过大量的古籍文献资料论证,仿佛考古学家一般将事实证据摆到你面前,最终推理论断出结论。这种结论是你自己通过思考所得到的,远比简单的听别人的结论来得影响深刻。

另外,中医最大的魅力便在于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积淀,它是经过名为时间的筛子筛选过,最终沉淀下来的精华。而在这过程中留下来的经典,更是经过千锤百炼,每一处都是精华,值得我们细细咀嚼品味。

而这本书中,信手拈来的经典摘录,用的恰到好处,让我这个传统中医文化的fans读来十分心喜。这一点,大概是因为郑教授本人深厚的文化底蕴,对经典诵读倒背如流的原因吧。

郑教授对现在的中医药独有一番见解。在第一讲中,他看似只是在谈论影响中药疗效的因素。但实际上,在谈论的过程中,他已经把现代人们对中药疗效产生的质疑,中医在当代无法快速发展受到限制的原因等等这些问题一并都解决了。他并没有直接去回答这些问题,但是在谈论影响中药疗效的因素时,他却在不知不觉中解决了我们心中隐藏的所有疑问。甚至,在不知不觉中,他还解决了我心中最大的问题——除了已知的抓药,中药师还能在临床方面做什么?

是的,我一直对本专业——中药学心存疑惑。我当然知道,学中药以后可以走药剂药理这些方面,但是我心中存着一个梦想——我想上临床,圆自己一个医生梦。现在转专业失败后,我一直不知该如何自处,失去这次转专业机会后,我想实现上临床的梦想变得越发困难,我不知该如何努力。

但是,现在在读了这本书后,我才明白原来在临床上中药师的作用很大。中药疗效的影响因素很多,变化很大。不同品种的同一味药质量相差很大,所需用量也大大不同,如果不注意,很可能医生开出的方剂是对症的,但是拿到的药却用量不对,疗效大打折扣,最终造成患者对中医的不理解。所以一个好的临床药师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医患纠纷。当然,这本书里强调的是加强医学生的药学教育,但这并不妨碍我得到自己的理解。

也许,对于这本书来说,也是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

再遇

再次遇见它已经是15年的春天了。

因为已经完整地学习过中药学,当初一些模模糊糊的概念已变得清晰,再次品味它又有了一番新的见解。

看一本书先看目录。一共十六讲,第一讲讲的是影响中药疗效的因素,后面十五讲则是各类中药临证备要。

本书的第一讲就与众不同。第一讲讲的是影响中药疗效的因素,有中药品种、中药采收与贮藏、中药炮制、中药加工。这些内容粗看与教科书上差不多,它有的教科书上似乎都有。但仔细一看却是大大不同。教科书上是单纯地列出中药的产地、采集与贮藏,中药的炮制中药的剂量与用法等等,虽然内容全面,但是感觉知识点仍然散落,没有聚集在一起。而这本书里不一样,郑老师是经过自己的思考和总结,以中药疗效为线索真正把散落的知识点串在一起给我们讲解的,内在的结构感和逻辑感让我读来尤为畅快。

除了行文流畅外,本书的细节处理也尤其到位。一般来说,中药临证备要,一听书名就知道这是一本讲得很细碎,需要大量记忆的书,即使书写得再好,在看到中间部分,经过大量药重复,仍不免感到稍许厌烦,忍不住弃书而逃。

但是本书不然,每一讲,虽然是在讲一类药,但是每个药都是取其独特之处,侧重点不同,详略得当,读来始终带着新鲜感。

结束语

这真是一本好书。

好书的定义是什么?由大到小,由浅入深,适合领初学者入门,也适合有基础的人精读,每个人读来都有不一样的体会。这些说的都是它。

我在刚学中药那会儿读它,因为其中优美的辞藻,形象的中医理论解释,恰到好处的经典引用,生动而具体的病例和各类药的临床各种妙用,而深深地被吸引了,原本枯燥无味的中药学学来也是有趣地很。比如,学过中药的人都知道大黄虽是泻下药,但是其功效却有很多,远不止泻下一种,在记忆它的功效时,我很是一番头疼。但是当我读了这本书中关于大黄描述后,我却很快将大黄的功效记下来了。原来大黄的解毒消痈排脓功效时导热毒自大便排出,活血化瘀也体现在导离经之血由大便排出??从根本上去理解中药的功效,这样的记忆比死记硬背更牢固,也更有趣。

等有一定基础后在读它,越发不可自拔,里面有着大量宝贵的用药临床经验,与课本上为了应试而画出的重点不同,这本书上的是扎扎实实的临床累积的经验。比如说金银花,临床上金银花存放时间不宜过长,因为它的有效成分绿原酸含量以每年10%递减,所以在应用金银花时以新品为宜。

本书的特色还包括灵活应用经典。由于古今药材应用的差异,同一味药,应用部位发生改变,其应用方式也需要相应改变。比如说瞿麦,瞿麦的入药部位,古人主张只用穗不用茎叶,而当今药典则规定地上全草部分入药;有文献记载瞿麦地茎叶利尿作用强,所以目前的瞿麦饮片药性峻猛,因此临床使用尤其注意小便利则止服,免致"小便不禁".

而且引用经典方面,本书并非是毫无根据,而是郑教授长年在临床上实践过后,的确行之有效的才写在本书里,而有些疗效与理论不一致的他标注在书里了。

相信即使以后上了临床后再来读这本书,我一样会有所感悟。

《城里老鼠和乡下老鼠》读后感300字


今天下午我读了《伊索寓言》的一则故事,名字叫《城里的老鼠和乡下的老鼠》。


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两只老鼠,一个是城里老鼠,另一个是乡下老鼠,有一次,城里老鼠去看望乡下老鼠,一来乡下老鼠就特别高兴,城里老鼠一来也很高兴,它们一起吃了一顿饱餐,两个老鼠都吃得很饱,城里老鼠说:“你要不要到我们城里去住?”乡下老鼠说:“好啊!我想去城里看看,有什么东西?”他们两个老鼠都到了城里,乡下老鼠觉得一切都很好玩,可是面对大餐更是很诱人。但是在吃大餐的时候却很紧张,乡下老鼠觉得城里老鼠的生活太紧张了,自己还是回到乡下了!


我们不能只顾着羡慕别人,适合自己的方式才是幸福的。

《城里来了大肚狼》读后感500字


我读完了蓝鲸的眼睛这本书,它最后的一个故事是《城里来了大肚狼》,主要讲述森林里的一只大肚狼来到了城里,它是一个乞丐,他每天要到的钱很少,但他不气馁,总是想各种办法、变各种花样向众人乞讨,有的人同情他,也有人看不起他、甚至欺负他,但他毫不在意。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大肚狼没有气馁,仍然很乐观。我很喜欢这本书。

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是《大富翁》,讲了大肚狼在要饭时,看见了一个富翁,富翁不仅不给他钱,反而嫌大肚狼把他的车弄脏了,大肚狼生气地走了。突然,来了一个强盗,拿着一把刀向富翁要钱,富翁大喊救命,但周围没有人来救他,就只好拿出了一万元给强盗。这时,大肚狼并没有走远,看见强盗在抢劫,就勇敢地站了出来,和强盗进行搏斗,救了大富翁,大肚狼的左手被刀划了一道大口子。恰好警察来了,强盗被抓走了,大肚狼被送去了医院。

为了表彰大肚狼见义勇为的高贵品质,政府给他奖励了三千元。大肚狼的英雄行为深深感动并教育了大富翁,他把十万元捐给政府,用来奖励那些见义勇为的人。

我也要向大肚狼学习,学习他坚持正义、见义勇为的高贵品质和永不气馁、积极乐观的顽强精神!

《城里老鼠和乡下老鼠》(精选范文)


享受生活

――读《城里老鼠和乡下老鼠》有感

生活的酸甜苦辣处处都有,只有你去品味就有收获,享受就有乐趣!

读着读着,我仿佛像一阵风在生活中寻找、领略。是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处处都有收获和乐趣。静静地读着《城里老鼠和乡下老鼠》的故事,虽然短又少,但是我仍然从这里面懂得了无穷无尽的道理,也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

城里老鼠和乡下老鼠都在享受生活,它们共同生活和劳动着,只是城里老鼠享受的是物质生活,虽然生活富裕,每天大鱼大肉,不劳而获,但这些毕竟不是自己的东西,因而心里是有顾虑的,整天担惊受怕,总担心被人发现、追打。尽管城里的老鼠表现理直气壮,但实际上还是信心不足的,整天大鱼大肉的它们该如何面临大敌呢?不同的是乡下老鼠虽然生活贫困,但它诚实、勤劳,它拥有自己的东西,吃起来有滋有味;因为它善良,所以它对不劳而获,偷偷摸摸享用的东西感到厌恶;因为它没有贪念,所以它经得起巨大的诱惑,而放弃富裕生活的享受。这时,我的心颤动了,感动了,乡下的老鼠,之所以在生活中品尝心灵的自由和安宁,生活得有趣味,不就是因为它的善良吗?

是呀,人生旅程就是生活,你的生活是否顺利呢!我深深地觉得:一个人只有物质生活是不行的,而有了充实的精神生活,就算物质生活差些,就算困难大些,也能忍受和克服。

在生活中,城里老鼠和乡下老鼠的故事总是在我们身边一次又一次地重演着。就说说我们的生活吧,就像这两只老鼠一样,它们没什么区别,但是有人过着担惊受怕的生活,有人却过着安定快乐的生活。一辈子都是一样,两个完全不同的生活。再想想我们的学习,有的人总是混水摸鱼,懒惰地学习着,从不踏踏实实地一步一步走,而又有一些人,他们就像乡下的小老鼠一样勤奋、努力,用自己所付出的努力凝结成学习的结晶!

在这本书中,我学到了人生的哲理。人们向往的愉快生活都离不开人的美德,拥有那些善良、勤劳、美好的人,心灵的深处始终埋藏着他们的快乐,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真正地享受生活,更好地体验生活!

《一张身份证》读后感400字


今天,我读了《一张身份证》这个故事,它主要讲了丽丽在路边拾到了一张画片,花花绿绿的,上面还有一个漂亮阿姨的头像,非常喜欢,就把它带回了家。丽丽睡觉时,把它放在枕边,妈妈发现了,告诉丽丽,这是一张身份证,一定要还给那一位阿姨。于是,妈妈就和丽丽写信告诉了阿姨。第二天早上,丽丽在床头边发现了这位阿姨的照片,妈妈告诉她这是那位阿姨留下的照片。

当我读到丽丽和妈妈写信给丢失身份证的阿姨,我就想起了一个真实的故事:朱林华哥哥是一个大学生,10月1日上午在汽车站拾到了一个手提包,里面有4000元存折一张,现金300元,另外有身份证等物件。朱林华哥哥在原地等了一个半小时,也没有等到失主,他就返回学校,把手提包交到了保卫处,在所有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了失主——梁阿姨。当阿姨得到了矢而复得的包时,激动万分,她被朱林华哥哥拾金不昧的精神所感动,要给朱林华哥哥一些钱,可朱林华哥哥却说什么也不肯收。

当我读到丽丽一张花花绿绿的画片带回家,我又想起了在一年级的时候:有一天,我在教室里打扫卫生,拾到了一块漂亮的橡皮,就把它悄悄地拿回了家,后来被妈妈发现了,她还狠狠地教训了我一顿呢!当时,我觉得很委屈,偷偷地哭了一场。看了这个故事后,我非常后悔。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的。其实,这种美德不是天生的,也不是自发形成的,而必须从幼小的时候就注重培养,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在这方面,这则故事给了我们有益的启示。

读《法律行为概念疏证》有感


语言的陷阱

——读《法律行为概念疏证》有感

吴赵居士宋问天

法学院校中的的五院四系,多有各自的重点学科,华政的重点学科是外国法制史。我一直对这一点不以为意,觉得法制史没民法、刑法等部门法重要。这种思想在逐步褪掉,原因,并非是校园氛围改造了我,而是法学学习的展开使然。共和国的当代法学,还是一部翻译来的法学,很要命的一个问题,就是语言的陷阱。越过这个陷阱,了解外国法的来龙去脉,很重要。

近来拜读朱庆育教授《法律行为概念赎证》,这篇论文有二百多个注释,一部分还是德文的。之所以读这篇文章,是因为我个人喜欢死磕基础概念,当年学《民法总论》时,期末考试有道试题就是区分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我当时即按通说作答,大致讲法律行为就是意思表示,合法的民事行为即是民事法律行为,等等。,但心中疑虑未消。读了朱教授的这篇,觉得这三个概念的区分更让人兴趣盎然。本来在发明"法律行为"这个概念的德国,"法律行为"就是私法领域才有的词,新中国立法者为了人民误解行政行为、刑事行为也是法律行为,特别强调"民事",所以才有"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之"民事".中国立法者还发现,德国学说自相矛盾,一方面德国学说认为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下位的概念,另一方面居然有法律行为无效、可撤销的情况,于是称"民事法律行为"只能是合法的,那些无效的、可撤销的属于"民事行为"而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这一点亦是误读,有效无效,合法不法,是两组概念,合法行为亦得无效;合法不法的区分标准是归责标准,究竟是意思表示能力还是侵权行为能力;而有效无效,则是以是否有拘束力为标准。因此,一个欺诈而订立的合同,虽然是无效的,但仍然是"合法的法律行为",故"法律行为是合法行为"与"法律行为无效"并不矛盾。假使不接受以上区分,朱庆育教授称,实质定义所指向的是事物的共相,个别殊相不足以否定之,如"小明无理性"、"人有理性"、"小明是人"皆不矛盾,故"法律行为是合法有效行为""某合同无效""某合同仍是法律行为"皆不矛盾。

以上啰里啰嗦,颇费周折,其实根据田士永教授的研究,"法律行为"在德文中的词语,汉语直译过来是"权利交易",日本译者、中国译者都没有这么做,而是译为"法律行为".本来中国学者对法律行为一词也挺清楚的,但是1949年革命之后把基础知识逐渐忘得差不多。首先,望文生义,以为法律行为就全部要是合法有效的,所以创造出民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两个词之区分;其次,还是望文生义,以为法律行为是各个部门法下的合法有效的行为,故还特意创造了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以强调其民事性。法律行为概念,本来就是在私法领域,本来就是为了强调私法自治原则而产生的概念。朱庆育教授评价其为买椟还珠,十分得当。以上种种,不能完全归责立法者,语言的陷阱就是这样,翻译者尽力做到翻译精当,但终究会因时日长久等种种原因,被之后不懂得源语言的学者依形而训、望文生义,最终乱了阵脚。刑法学上关于犯罪构成一词的含义,苏俄、中国似乎也是在这方面犯了错误,以致绕了弯路。

对中国法学生比较可怜的是,我们的主要外语是英语,但英语也就对国际法、商法比较有用,对民法、刑法、诉讼、行政法并不灵,这也许也是我们的一个短板吧!传言徐国栋尝言,"外语就是力量",以为然!笔者作为仅飘过六级的人,呜呜!共勉!

注:在大陆法系内部,法律行为与"合法"、"有效"的关系,仍存争论。

感谢您阅读“好读后”的《《紫禁城里的通行证》读后感 5篇》一文,希望能解决您找不到好书的读后感时遇到的问题和疑惑,同时,hdh765.com编辑还为您精选准备了繁星樱木紫乃读后感专题,希望您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