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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日读后感心得体会

敢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_《富贵不能淫》读后感心得体会。

读一切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们在读完一本中外经典名著后,往往会发现自己身上的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之处。由于人们对事物都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每个人看完中外经典名著后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这时候,我们就需要为自己感受到的想法写一篇读后感。那么,你都看过哪些中外经典名著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敢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_《富贵不能淫》读后感心得体会”,欢迎你阅读和收藏,并分享给身边的朋友!

敢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_《富贵不能淫》读后感心得体会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的这些话,使用排比的修辞,语气强烈,铿锵有力,催人奋进。这些句子,看似普通无奇,其实蕴涵着“大丈夫”的处事原则,敢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

古代重男轻女,男子的处事原则常常被人们重视。时至今天,男女平等。我想:只要能践行上述原则的人,不论男女老少,都能被称之为“大丈夫”了。所以,这里的“大丈夫”,可以看成一个“大写”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一个道德情操高尚的人。

如此对道德情操高尚人的定义,古往今来一直被人们认同、继承、传扬。古代和近现代历史上的一批批为国为民的仁人志士,前仆后继,英勇斗争,坚守理想信念和道德原则,他们是了不起的“大丈夫”啊!那么,具有这种思想的普通人,不也是“大丈夫”吗?

孟子认为:“大丈夫”富贵,思想不迷惑;贫贱,气节不动摇;威武,意志不屈服。时时处处坚守“仁、礼、义”。即富贵时,依然坚守仁德;贫贱时,依然讲求礼节;威武时,依然追求大义。这是“大丈夫”的处事原则、标准和底线。

怎么做呢?“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孟子用雄辩有力、汪洋恣肆的语言,排比的句式,辩证的思维,再次论证了“大丈夫”入世时的人生际遇。“居天下之广居”就是有仁德,“立天下之正位”就是守礼节,“行天下之大道”就是讲信义。三个句子中出现了三个“天下”,这说明“大丈夫”应该把天下、苍生装在心中,胸怀大志。如此的修身养性,德行实在高洁。

“大丈夫”仍需宠辱不惊,穷达有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就是说,“大丈夫”实现志向的时候,与老百姓一起遵循正道而行。即为百姓的根本利益着想,为民谋福祉。不能实现志向,独自走自己的道路,不拖累百姓。也就是孟子宣称的“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顾天下”。“大丈夫”无论得志与否,都不能放弃自己的原则,要有民本思想,心怀天下,情系苍生。如此的人生际遇,品格实在美好。

我们应该秉持孟子的“大丈夫”原则,做一个品德高尚,胸怀天下,关心黎民百姓,有远大理想的人。少些功利和斤斤计较,多些奉献和公而忘私。更不应该像景春那样,利欲熏心,眼红“公孙衍、张仪”之流。景春认为:公孙衍们“一怒而天下惧,安居而天下熄。”,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利滔天,百姓畏惧就是“大丈夫”。其实,他们把顺从君王作为自己处事原则,自己做事则无原则,无底线,无人格。这哪是“大丈夫”之道?实则“妾妇之道也”。

公孙衍之流为君主私利、个人私心而不择手段,心中全没有家国情怀,没有黎民苍生。他们虽身居高位,叱咤风云,威震一时,虽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用不完的人脉关系,虽处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令人望而生畏,但格局如此狭小,目光如此短浅,只有功利,没有天下苍生和仁爱之心,又有何用?所以“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所以“天子不仁,不保四海;诸侯不仁,不保社稷;卿大夫不仁,不保宗庙;士庶人不仁,不保四体。”

对于公孙衍之流的功利之心,做事无原则,没有人格尊严,孟子举了一个很好的例子。

“女子之嫁也,母命之,往送之门,戒之曰:‘往之女家,必敬必戒,无违夫子!’以顺为正者,妾妇之道也。……”

孟子以小事例喻大道理,小事讲述得生动形象,道理阐释得浅显易懂。他雄辩的口才,汪洋恣肆的文笔,着实令人扼腕赞叹。虽然他的民为贵,君为轻的思想,不能为当时的统治者所接受,但他的民本意识仍在历史的长河里熠熠闪光,为人们所称道和敬仰。

心怀仁德,情系百姓。这是孟子的正直理想,也说明了孟子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敢于担当的家国使命感,也显示了儒家亚圣广阔的胸怀。即“为天地立心,为生民请命,为往圣继绝学,为天下开太平。”

当然,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以武力而称雄,孟子的思想不被采纳是有其历史原因的。但是,他的“大丈夫思想”仍有现实意义,这种思想激励着无数仁人志士为理想和信仰而奋斗不息。而这些仁人志士也是我们学习的典范,因为他们为我们这个民族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作者:郑标工作室李帮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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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读后感心得体会


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读后感心得体会

作为一个本科历史学专业的学生,毕业之后才第一次拜读陈旭麓先生的《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我的脸是微红的。

这足见我上学的时候是多么地无知无畏啊。

不知道为什么,网上已经没有这本书的正版了,好像出版社不出了?所以我买了印刷版本。

拿到书的时候咽了口唾沫,真的是本很“厚重”的书啊,已经开始忐忑自己能不能看完。

但是已经和导师约定好要交读书笔记,所以还是鼓足勇气翻开了第一页,开始这趟近代中国社会的旅程。

因为觉得这是一本很重要的著作,所以看得格外用心一些,每一章节不光是做批注,还会在看完一章节之后写一个简单的思维导图。像是看教材学课本那样的去学习陈旭麓先生的这本书,所以看得很慢,所以看得很细。

陈旭麓先生的《近代中国社会的新陈代谢》,是在他辞世两年多后由他的学生整理才得以面世。冯契先生为这本书作序时说:“中国近代是一个动态的、新陈代谢迅速的社会;和西方从中世纪到近代是通过自我更新机制来实现社会变革也不一样,中国近代社会的新陈代谢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接踵而来的外力冲击,又通过独特的社会机制由外来变为内在,推动民族冲突和阶级对抗,表现为一个又一个变革的浪头,迂回曲折地推陈出新。”

中国近代社会的新陈代谢,如同一个耄耋老人要做一次焕发生机的整容手术,而且这次手术不仅仅是面容的改变,更多的是身体机能以及心理的改变。

正常年岁的新陈代谢是令人感觉不到疼痛的,但是放在近代的中国社会上,那就是阵痛。在这阵痛之下,垂老的机能艰难退出,新鲜的生命孕育着。

陈旭麓先生从多个方面描述了这一场新陈代谢,如社会结构、社会生活和社会意识。让我产生关注的,或者说让我揪心的是,这场中国近代社会新陈代谢过程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独立个体。他(她)们被时代的洪流裹挟着前行,无意识中被推搡着去接受一个不同于往日的世界。

鸦片战争到甲午战争之间的半个世纪里,中国因条约而陆续开放的商埠逐渐增多。延伸方向也由沿海入长江,由上游至下游,并逐步深入内陆。资本主义世界的这股欧风美雨不断在古老陈旧的中华大地渗开蔓延,“这是一种既富于贪婪的侵略性,又充满进取精神和生命力的东西”,它在古老中国的肌体里发芽,变幻出多种颜色,与两千年来古老国度的清一色组成了斑驳而迷幻的色彩。这些色彩,是古老中国逐步被卷入资本主义市场的见证,而这些见证悄悄应验在城乡之中,应验在每个个体的身上。

城市中的新面孔。

欧风美雨让中国的近代城市出现了新面孔,主要是那些开放的商埠之中,一些人扮演了新角色。比如说买办,有点儿像今天某个外资企业在中国的代理商。他们应该是古老中国最先开始接触外国商人的那批先行者,或者说他们是当时最懂资本主义经济知识的那批人。他们和外国商人打交道,他们率先开始接触新事物,开始从古老的社会中抽离出来。紧接着而来的还有民族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新的生产方式在一头产生了资产阶级,在另一头产生了工人阶级。”当然中国的资产阶级是由外国的资产阶级用大炮催生的。

这些城市的新面孔,应该说是最先感受到中国近代社会的阵痛和新陈代谢。作为古老社会的代表,去和资本主义世界的陌生物种接触,势必会跌跌撞撞、磕磕碰碰,也会用力过猛。大概用力过猛的,就成了对外商所谓“奴态”的代表,而跌跌撞撞的那批人,大概就成了之后高呼实业救国的有识之士。可是,不论哪一条路,放在时代的洪流中,好像都不是他们自己所选择的。他们被时代推着走,他们的嬉笑怒骂悲欢离合碾碎在了时代的车轮底。

村庄里的新变化。

“农村从属于城市,这是资本主义体系的一个特点,这个特点决定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城市社会发生和发展之后,必然会推及、影响到农村,并促成农村社会的演变。”随着交通工具的改善,城乡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再也不是那个探亲路上走好几个月的古旧社会了。于是,欧风美雨带来的洋纱、洋布、五金等陆续到了村庄,掀起了一阵不小的动荡。那低廉的价格和优良的质地,让村庄里的人们不再把目光放在自己家手工做的物件儿上了,转而投入了机器制造的怀抱。这下可好,几千年“你来织布我耕田”的画面被打破,村庄里出现了混乱,手工业者的道路何去何从?与此同时,由于打破了旧的经济生态平衡,农村也被卷入了资本主义市场,所以有一些人开始想着让日子过好一些。于是,丝茶之类的农产品也开始出口,村庄里的人们也希望趁着这股新陈代谢,能有所收获。然而,“以出口为目的的商贸型农业是不能掌握自己命运的,它们颠簸于世界市场的供求起落之中。”时代的更新再次给村庄以痛的打击。

在村庄进行变化的这一过程中,中国大地上无数经历着新陈代谢的村庄困苦不安,村庄中的人们不晓得到底是哪里出了差错。他们哪里知道,社会的新陈代谢,时代的变幻莫测,分摊到独立个体身上,那大概就是无言的伤痕。

城乡边缘地带的个体。

在城乡新陈代谢的过程中,不得不提的是一类人,他们在城乡的新陈代谢阵痛中没反应过来,转而隐身于混乱中无所依靠。这一类人就是哥老会势力,可以理解为无业游民组成的大团体。他们无所依,脱离了社会生产而抱团取暖,在这场社会的新陈代谢中不知所措。

“欧风吹汝屋,美雨袭汝房,汝家族其安在哉!”,近代知识分子的这些言辞当然带着民族主义的悲怆,但是却是一个角度下的中国近代社会,那就是这场哗变是被迫的,这场新陈代谢是伴随着阵痛的,而阵痛是由一个个独立个体的疼痛堆积而成的。

知道和感受是两回事儿,知道中国近代这段新陈代谢的历史,能否感受到这份新陈代谢下的疼痛又是另一回事儿了。作者:斯嘉丽喵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心得体会8000字


读书|《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心得体会8000字:

01、3年前慕名买这本书,但读了两章,味同嚼蜡,找不到读下去的乐趣,然后就搁一边,再没有拾起来。

3年后的今天,因是读书会必读书目,然后又重新拾起,没有想到一气读下去,居然不过瘾。然后,又粗翻二遍,三遍,每翻阅一次,都能发现新的东西,已然至今,依然感觉书中表面看似风轻云淡幽默诙谐的词句背后,仍藏着作者没有彰显出来的价值指向。所以,这本书的阅读总结迟迟不敢写,因为担心自己的解读在昆德拉深邃且多义的思想面前成为一个肤浅幼稚的笑话。

“句有尽,而意无穷”的诗性写作方式是让我着迷于这本小说的主要原因,而其对“轻与重,灵与肉”的哲学思辨更是有着启人心智醍醐灌顶的醒神作用。

书中第一章第二小节作者引用公元前6世纪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的哲学观点:宇宙是被分割成一个个对立的二元,明与暗,厚与薄.....他把对立的一元视为正极,另一极为负极。并说,轻者为正,重者为负。

老子在《道德经》里也有关于“轻与重”的哲学表达,他说:重为轻根,静为噪君,是以君子终日行而不离辎重。虽有荣观,燕处超然。奈何以万乘之主,而身轻天下?轻则失臣,重则失君。

老子认为重在下,是轻的根本,所以他倾向君子行事以“重”为准则。

而书中,从昆德拉引述的巴门尼德的哲学观点来看,东西方两位老牌哲学家的观点似乎是对立的。但我从网上看到关于巴门尼德的学术介绍,说他最核心的哲学思想是“思想和存在是同一的”,我们倾向地认为思想为轻,存在为重,这说明,在巴门尼德的哲学体系中,“轻”与“重”合二为一才是世界的本源。如果这样的话,昆德拉会不会对巴门尼德的观点存在误读?还是,只是为了写这部小说,才故意“曲解”巴门尼德的观点?

这个不得而知。不过我们可以在下面对小说的解读中,一窥昆德拉对于“轻”与“重”的哲学本意。

不过说起巴门尼德,我们知道,他在晚年时,苏格拉底曾向他当面请教过学问,想起此,让人不由地会想到同时代孔子向老子问学时的场景,而孔子在东方的地位同苏格拉底一样,影响不可谓不深不广。巴门尼德的哲学思想对后世的苏格拉底、柏拉图,甚至黑格尔都有着重要的影响,而老子区区五千言的《道德经》在中国的哲学史上,传承2000多年,依然历久不衰,且熠熠生辉,也是值得肯定的。我们看到,两人对于各自身后时代的影响,虽然不尽相同,但在东西方的哲学史上,二者的思想默默地彼此映照,“可谓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这种几乎可以比肩的态势,不由地让人在心中暗暗称奇。

02、步入正题之前,探讨一点小插曲。

这本书,从打开第一页,其别具风格的目录陈列让我耳目一新:

轻与重——灵与肉

不解之词......

灵与肉——轻与重

伟大的进军

卡列宁的微笑

一二章与四五章如两段对仗的旋律,在第三章的转场后,互相呼应,交替循环,第六章的庄严悲壮,第七章寂静和谐的回归——这难道不像书中多次提到的贝多芬的一段四重奏吗?

为了印证自己的所想,我请教了一名学音乐的朋友,虽然她没有读过这本书,但她给我讲了贝多芬的音乐风格和这本书章节陈列的关联性,尽管乐盲的我对一些乐理的专业知识听得一头雾水,但在潜意识中还是相信昆德拉编写这本书的章节以及小说的内容时,是创新地将音乐的旋律融合演绎进去了。

03、再聊聊这本书的几个角色与“轻与重”的对应关系。

昆德拉说,“小说人物并非产生于我履历表中任何一种情景,小说中的主人公是我自己未曾实现的可能性。他们跨越了界限,而我只是绕了过去。这条被跨越的界限(我的“我”终结于界限的那一边)吸引着我。小说要探寻的奥秘尽在另外一边开始。小说不是作家的忏悔,而是对陷入尘世陷阱的人生的探索。”

昆德拉说的“界限”是什么呢?是社会伦理道德?还是他内心的良心底线?

“尘世陷阱”是什么?是政治制度下的束囿?还是社会漂亮面具下的丑陋脸孔?

我们不得而知。

唯一确定的是,他在“尘世陷阱”里,精神囿于“边界”,不得以让思想浮游出离,在这本小说各角色的身上投射出自己设想的可能性。

托马斯,是“轻”的代表,他蔑视世俗伦理道德和传统价值观,“抛妻弃子”,与二百个女子有过性关系,只是为了在她们身上追寻那万分之一的不同,不过,他用“三三原则”与这些女子保持着距离,他与她们只有肉体之欢,他认为爱和性是分离的,所以他对她们从来不会投入感情,更谈不上“爱”,这是他作为“唐璜”脸孔的一面。而另一面,他也具有“重”的特质,读书笔记那便是他恪守着自己内心最基本的道德良知,他拒绝在“出版社将自己文章断章取义的声明”上签字,陷入政府和反对派的政治斗争,也拒绝在“特赦请愿书”上签名,只是担心警察骚扰特蕾莎。“他和特蕾莎之间的爱情无疑是美好的,但也很累人:总要瞒着什么,又是隐藏,又是假装,还得讲和,让她振作,给她安慰,翻来覆去地向她证明他爱她,还要忍受因为嫉妒、痛苦、做噩梦而产生的满腹怨艾。”在与特蕾莎相处的日子里,托马斯“特里斯丹”式的“重”开始苏醒,无论特蕾莎多么满腹哀怨,他从来没有忤逆过她,他从苏黎世返回布拉格,从一名吃皇粮的医生到擦玻璃工,从优渥的城市生活到朴素拮据的乡土生活,他一次次地顺从着特蕾莎的心意而改变生活的轨迹,直到他在去世前的两年,他终于让特蕾莎消除了嫉妒之心,也终于在牧歌之中让“轻与重”合二为一。

特蕾莎,是“重”的代表。她认为爱和性是一体的,在她认识托马斯后,虽然认为托马斯对自己的爱是一种恩赐,她唯有无限地对托马斯忠贞才算对得起他,但是她也一直对托马斯的出轨耿耿于怀,直到他们生命里的最后两年,到乡下生活后,她才慢慢地明白,“她这一生耗费的精力,都是在用女人的软弱来对付托马斯。人们倾向于把强者看成是有罪的,把弱者看成是无辜的牺牲品。可是现在,特蕾莎意识到:对于她和托马斯来说,事实则相反,甚至连她做的梦,都好像摸准了这个强大的男人唯一的弱点,向他展现痛苦,使他不得不退步!特蕾莎的软弱是咄咄逼人的,总是迫使他就范,直至他不再强大,变成她怀里的一只野兔。”在苏黎世,她与摄影师有过一段对话,女摄影师说,即使你去拍仙人球,那是属于你自己的生活,如果你只是为了你的丈夫活着,那就不是你的生活了。特蕾莎愤怒地说,我的生活,就是我的丈夫,不是仙人球。特蕾莎不惧他人贴上“落伍”的标签,始终将托马斯放在自己生命的中心,从这里看出,虽然两人在爱的价值观上时有龃龉,但特蕾莎却将对家庭对托马斯的爱放在首要位置。一个为了家庭可以放弃自己爱好的女人,是典型的“重”的形象代表。

萨比娜,是“轻”的代表,她对轻坚守如一。她一生都在背叛,背叛父亲,背叛家庭,背叛祖国,背叛弗兰茨,从布拉格,到日内瓦,到巴黎,再到美国,她一次次地逃离媚俗,她说,媚俗是她一生的敌人,她之所以爱托马斯,就是因为托马斯身上的这种反对媚俗的特质。但是托马斯和她不同的是,托马斯遇到了特蕾莎。托马斯在与特蕾莎的同床共枕的睡眠中,体验到了不同于肉体性欲的爱。而萨比娜每背叛逃离一次,就获得一次快感,但每次快感之后却又是巨大的孤独落寞。当她获知托马斯夫妇坠崖逝去后,她无法平静下来,她与这个世界过去仅有的一丝联系都中断了,这是她不断逃离注定的结局。她去了美国,为了避免人们在她身上贴上媚俗的标签,她甚至隐藏了自己的捷克国籍。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是她生命的最后一站,她一生逃离媚俗,最后却在自己的媚俗(看到宁静、温馨、和谐的家,家中母亲慈祥,父亲充满智慧......在两扇闪亮的窗户后,生活着一个幸福的家)中,黯然落泪。最后,她明白,“不管我们心中对它(媚俗)如何蔑视,媚俗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在她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她在遗书中写到,她不想像他人一样,被石头板封存在黑暗的泥土深处,而是想让他人将自己的骨灰洒在天地之间。至始至终,她都不苟世俗,这是她对“轻”的最后挚守。

弗兰茨,是“重”的代表,但遇到萨比娜后,他内心的“轻”却被唤醒了。他聪明,俊朗,有才华,懂得萨比娜的画,他是大学里名声显赫的教授,并经常受邀到国外大学去讲课,获得聚光灯的关注,但是他却讨厌象牙塔高墙的围困,讨厌在“比墓地还要凄惨的一捆捆发黑的论文堆里”生活一生,以至于感到“在言语泛滥、数据失控、文化消亡”里喘不过气来。他渴望在历史进程中,一展自己澎湃的革命情怀,在伟大的进军中留下足迹。他外表强壮,内心却柔软。即使与妻子闹掰,准备结束23年的婚姻时,依然怕妻子受到伤害。当他面对萨比娜肉体的诱惑时,认为爱是放弃力量。这是一个在事业的责任中,在家道伦理中恪守最后良知的人。是在认识萨比娜后,他心中的“轻”才被唤醒,才有了向世俗婚姻决裂的勇气。他余生的几年,虽然始终和一个比他小很多的女大学生在一起,虽然和萨比娜分离了8年,萨比娜渺无音讯,但萨比娜却始终在他的心中占据着灯塔的位置,萨比娜虚幻的身影和眼神依然在他脑海中是他坚定信仰的源泉。尽管他最后在柬埔寨内战结束后的一次声援进军中,不幸被恶人所杀,但他在最后闭眼前,对于妻子克洛德毫不妥协的眼神,显示出,他对他的这次进军行动毫无一丝悔恨的决心,这与他刚刚与妻子宣布离婚时的懦弱的性格是不同的,说明他从“重”中已经蜕变出来了对于“轻”认同。

再谈一下托马斯的儿子,西蒙。虽然他始终生活在“重”中,但他其实是一直向往“轻”的。我看了一些书评,大家都在探讨以上四个角色的轻与重,却忽略了这个角色。虽然他至小就被父亲托马斯抛弃,但他却从来就没有恨过托马斯,甚至在18岁从学校毕业后,那个时候托马斯已经变成了玻璃擦洗工,没有什么社会地位,但他依然想通过报社那位驼背记者接触托马斯,这说明,他对托马斯的“轻”是认同的。两年后,他们父子在乡下见面,西蒙的结巴居然不治痊愈,这说明,西蒙身处在“轻”中,是内心是愉悦的,轻松的,自由的,唯有此,才能解释他的结巴忽然消失的原因。虽然他们父子这次见面后的四个月,托马斯就去世了,但之后,他联系上了萨比娜,而萨比娜代替了托马斯,成为了他心中的精神火焰。此后,即使萨比娜比娜去了美国,甚至到了她生命的最后日子里,这中间至少有将近5年的时间,而萨比娜几乎不给他回信,甚至他的很多信,萨比娜都没有拆开看,但他一直坚持给萨比娜去信,可见西蒙和弗兰茨一样,萨比娜成为了他唯一的精神信仰力量。可见,西蒙虽然生活在乡村的世俗生活里的“重”中,但灵魂却坚守着对“轻”的认同。

04、关于刻奇。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对刻奇这个词的认识。

Kitsch是一个德语词,我手中的这本书将它翻译成了媚俗,“刻奇”是对它的音译,我们日常交谈中的媚俗,指的是追求低俗,昆德拉所说的媚俗(刻奇)与此不同,准确的应该叫“自媚”。我们生活里语义最接近的是“自以为是”。媚俗(刻奇)是盲目信任某种价值标准,并认为他人也应该信任这种价值标准,将集体的盲从上升到美学地位,从而掩盖个体的灵魂肿胀症。

昆德拉在书中举了个例子,当看见草坪上奔跑的孩子,由刻奇引起了两行“前后紧密相连”的热泪。第一行是说:看见了孩子在草地上奔跑,多好啊;第二行是说,和所有的人类在一起,被草地上奔跑的孩子们所感动,多好啊。昆德拉接着强调:“第二种眼泪使刻奇更加刻奇”。

上面那个说法,我第一次没有读懂,后来是看到了网上关于“刻奇”这个词层层推进的含义,才恍然大悟。它层层推进的含义如下:

①自我感动及感伤;

②难以拒绝的自我感动和感伤;

③与别人一道分享的自我感动与感伤;

④因为意识到与别人一道,感伤变得越发加倍;

⑤滔滔不绝的汹涌感伤最终上升到了崇高的地步,体验感伤也就是体验崇高;

⑥这种崇高是虚假的,附加含义大过实际含义;

⑦当赋予感伤崇高的意义之后,容不得别人不被感动与感伤。谁要是不加入这个感伤的洪流,就是居心叵测。

⑧这是最主要的,刻奇是一种自我愚弄。

如果觉得这个层层推进的含义还不够具体的话,那就举几个例子吧。

刻奇这个词按照自媚理解的话,可以分为个人自媚和集体自媚。

如果你碰到一个美女,你想和她睡觉,这是最真实也最朴素的事实想法,但这种说法直接说出来,会让你觉得自己太禽兽太流氓,所以你换了一种说法:我想和你每天在晨光中一同醒来。——这就是刻奇,是个人的自媚。

以下还有几个个人的刻奇的例子,“清君侧不是造反,这是朱棣的刻奇;窃书不能算作偷,这是孔乙己的刻奇;是真爱就不能算出轨,这是甄嬛的刻奇;摸下维纳斯的乳房是为了让自己沾染点艺术气息,这是游客的刻奇。”

再举几个集体刻奇的例子,比如有些人总担心自己不够崇高但又不想牺牲太多,于是寻找成本极低的崇高:在微博上呐喊“......不转不是中国人”,“……这一夜我们都是**人””,还有在社交网站点蜡烛,抱着捐款箱强迫别人捐款的;还有比如在酒桌上的“兄弟,是男人,就干了”的等等诸如此类。

生活中,刻奇的媚态比比皆是,昆德拉认为“刻奇可怕的地方就在于它将人强行拖入集体性之中,消除了人作为个体的独立性与尊严”。尽管如此,昆德拉也认为,“我们中没有一个是超人,不可能完全摆脱刻奇。不管我们对它如何蔑视,刻奇总是人类境况的组成部分。”

即使是一生与刻奇抗争的的萨比娜,也会对夕阳中闪烁的两扇窗户动容,陷入个人刻奇的境地。

刻奇的根源是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对于取悦于自己的刻奇,我们无法摆脱,其实也没有必要摆脱,有时候,我们需要一个让自己感动的理由,需要一个让自己热血沸腾的说法,但是如果你想将这种个人的刻奇推而广之,让其成为集体的刻奇,那我们就应该警醒了。

昆德拉在书中谈到中欧共产主义制度的罪恶时认为,“罪恶的制度并非由罪人建立,而恰恰由那些确信已经找到了通往天堂的唯一道路的积极分子所建立的。他们大无畏地捍卫这条道路,并因此而夺取了许多人的生命。”希特勒认为自己是坏人吗?斯大林认为自己是坏人吗?显而易见不是。他们的错误是想将自己的宏大理想“刻奇”到他人身上,并用强权甚至不惜牺牲大批生命的方式推而广之。这也是昆德拉最反对刻奇的主要原因之一。

05、关于轻与重。

我们在第一节中引出了巴门尼德和老子关于“轻与重”的相映成辉的哲学思考,那么在这本书中,昆德拉是怎么看待“轻与重”呢。在这本书中,虽然他没有提到老子的哲学思想,但他提到了另一个,那就是贝多芬。昆德拉按照主流的观点认为,贝多芬将重当做了正面的东西,“必然者为重,重者才有价值“。并从贝多芬最后一首四重奏里引出了一句话:Esmusssein(非如此不可),并将其作为本书中对于“重”的引申,不过他还引用了另外一德国谚语:Einmalistkeynmal(偶然一次不算数),用以说明托马斯这个角色的由来。

在本书中,托马斯认为,“人永远都无法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生加以修正”。“如果生命的初次排练就已经是生命本身,那么生命到底会有什么价值。”

从Einmalistkeynmal的角度看,“历史和个人生命一样轻,轻若鸿毛,轻若飞扬的尘埃,轻若明日即将消失的东西”。就像托马斯和特蕾莎是在6次偶然事件发生的前提下相遇的一样,一切事情都是在众缘和合才偶然地发生的,任何一个微小的差错事情就完全是另一个样子。既然一连串的偶然成就了我们的生命之轻,我们的生活只是万千可能性之一,那么我们是否有理由认为“Esmusssein”是愚蠢可笑的呢?是否有理由认为这个世界上就不存在具有普世的审美价值观呢?

我想,如果从“形而上”理解,整个世界是“轻”的,它是没有终极意义的。但我们是一个个具体的人,是鲜活实在的生活在“形而下”的人,那么该怎么理解这种“轻”呢?

萨比娜一辈子与媚俗对抗,活的潇洒而轻,但她“轻”的背后,自有她不能言说的孤独和落寞。

而托马斯,虽然一生同样与媚俗对抗,但特蕾莎却在他“轻”的生活中让他感受到了另外一种生命的意义。“跟一个女人做爱和跟一个女人睡觉,是两种截然不同,甚至几乎对立的感情。爱情并不是通过做爱的欲望体现的,而是通过和她共眠的欲望而体现出来的”。托马斯在特蕾莎睡觉时紧握他的手腕中,内心中涌出了compassion(可以理解为同情,但不全是),这种感觉和做爱时的感觉不一样,做爱是占有,是快感,但他产生compassion时,却是“同感”,心理学上叫“共情”,中文意思可用“恻隐之心”。

虽然托马斯和特蕾莎的一生中,特蕾莎的“重”和托马斯的“轻”始终在纠缠中龃龉不清,始终不和谐中波折不断,但我们看到,托马斯却是在特蕾莎的“重”的牵引下,慢慢地消弭自己的“轻”的,当他们从城市移居到乡下生活后,两人的“轻”与“重”也越来越互相融合,而在卡列宁去世时,特蕾莎也终于开始明白——她与卡列宁之间始终和谐美好的爱,根本的原由是“无所求”,这种无所求的爱,不会促使我们每天去追问各类夫妇们头疼的问题:他爱我吗?他曾经更爱过别人吗?他爱我是否比我爱他更深?不会促使我们去猜忌,去度量,去窥伺。而正是这些问题,将我们的爱情扼杀了。正是因为我们没有能力创造爱,才渴望从别人那里得到更多的爱。特蕾莎“从不想将可列宁占为己有,也不想嫉妒它的秘密癖好,她养它不是为了改变它(而男人总想改变女人,女人亦想改变男人),而只是想教它一门基本的语言,使它得以与人类彼此理解,从而共同生活。”

可以说,在卡列宁最后得病即将死去的日子里,特蕾莎找到了爱情如何美好和谐的根本道理——“伊甸园牧歌中美好的生活,不是因为它将我们引向未知的直线赛跑,也不是一次历险,它是在已知的事物中循环移动”。所以特蕾莎明白“为什么人类不可能幸福,因为幸福是对重复的渴望”。人与狗是这样,人与人也是这样,自然万物都是这样。

由此,我相信,昆德拉并没有简单下结论,认为生命“轻”是好,还是“重”好。托马斯和特蕾莎在轻与重的互相妥协中找到了爱的契合点,轻和重并不是不可调和的,尊重彼此的存在,互相包容,不以苛求的姿态去“刻奇”他人,我们都可以做幸福的人。

所以,我们开头第一节,关于巴门尼德的哲学观点,“思想与存在是同一的”——思想是轻,存在是重,二者是同一体的才是和谐的——用来解释这本书中昆德拉所要阐述的哲学命题,是具有可行性的。

06、关于这本书的名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其实,我觉得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也可以。因为这两个都是名词性短语,并没有价值判断取向。而在书中,我们也看到,无论“轻”和“重”,对于我们具体的个体生命都是不可取的。因为我们一方面是需要扎根于大地生活的人,一方面又是有不同思想和不同灵魂的人,单独承受哪一方都是会有遗憾的。萨比娜如是,弗兰茨如是。

那昆德拉为什么将书的名字取为“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呢。我个人认为,对于个体的人来说,昆德拉还是偏向于生命承受之重而生活的,所以用一个“看似”相反的命题,其实只是卖个关子,正话反说而已。在最后一章《卡列宁的微笑》中,我们看到昆德拉向我们揭示:幸福来源于对俗常往复循环的渴望,就是对“重”的肯定,但这不等于说,他要让我们完全弃掉“轻”,我认为可以这样理解:重是根,轻是花朵。没有重之根,花朵不会鲜美。但如果只是无根之花,再鲜美的花也终究会枯萎。同时,花朵需要根的仰视,而根也需要花朵的低头,在尊重彼此需求和存在的同时,又仰起头来做自己,这是一朵花朵之所以以“永恒的轮回”呈现出来,我们却始终能从中看到美的原由。

老子说,重为轻根。

昆德拉说,是的。作者:半个错别字

红与黑读后感心得体会


红与黑读后感心得体会:

红与黑讲述的是一个富有才华又身怀野心的年轻人于连,从穷苦的木匠儿子,一步步踏近贵族阶层的故事,故事里有两个女性人物,是于连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前者是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年长于连近十岁的美丽妇人,后者是侯爵的小女儿,玛蒂尔德小姐,一个十八岁的巴黎名媛。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拿破仑战败,波旁王朝第二次复辟之后,社会等级依旧分明,第三等级的人怀念伟大的法兰西皇帝,贵族重掌权利,与第三阶级的矛盾更加尖锐。于连拥有惊人的记忆力,能背诵整部拉丁文的圣经,不论是书籍还是对话,他都能过目(耳)不忘,凭着这个技能,年迈的谢兰神父把他送到市长德瑞那先生家做家庭教师,这是于连改变一生的开始。

于连负有天生的才华,也有天生的敏感和骄傲,他内心狂热地崇拜拿破仑,那是一个凭着能力可以建功立业的时代,如今已经一去不返。所以他像其他年轻人一样,开始寻求宗教的庇佑,着黑袍成为教士和神父,这是跨越阶级的唯一之选。然而,优秀的才能,姣好的面容,内心的抱负,都注定他无法寂寂无名地过一生。

于连的两段爱情都是被动的,德瑞那夫人是一个善良单纯的人,于连的出现让她第一次感受到异性的吸引力,青春的少年,区别于丈夫的柔情,她不顾一切想守护他。玛蒂尔德小姐身边围绕的总是贵族的纨绔贵公子,于连在这些人中间显得尤为特别,因为他从不逢迎自己,甚至非常冷漠,这种反差让她爱上于连。

我试着理解这两段爱情的降临,德瑞那夫人对于连而言,是平等的恋人,即使身份看来并非如此,两个人在心灵上是平等的,他们彼此依赖,当这份感情败露,于连不得不离开贝藏松,前往修道院学习,之后去了巴黎,遇见第二份爱情。而玛蒂尔德小姐,一开始两个人毫无交集,是美丽的侯爵女儿跨出了第一步,于连从这份感情中获得的认同感超乎想象,来自贵族的垂青,满足了他的虚荣心,也让他患得患失,因为一旦失去,就开始怀疑自己。

这两份爱情都是外界的争议越大,当事人反而越坚定,好像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不被人拆散,不经历抗争,顺遂地进入婚姻是索然无味的,德瑞那夫人认定这是她心灵的归宿,玛蒂尔德小姐以为这是跨越阶级的伟大爱情,所以不顾一切地营救于连。

我们都是皮相的奴隶,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里,一个拥有美丽面容的异性总是让人心驰神往,在市长家里担任家庭教师的于连,在侯爵府担任秘书的于连,都是在这样的环境里俘获芳心。我们都对异性的好感非常敏锐,尤其是来自那些我们自己也有好感的人,一旦发现幸运降临就迫不及待的接收这份好运,究竟这是不是于连真正的爱情,我不知道,因为没有机会证明。有时候我们是别无选择,有时候我们是放弃选择,名著里的故事并不让人惊叹,这个年代的爱情也并不容易,然而从不见得有何伟大之处。

于连为什么要杀德瑞那夫人呢,可能他看到那封毁谤的信,对昔日的爱人产生了强烈的愤怒,所以策马前往维里埃尔,买了枪并装上了子弹,

故事的结局,于连被处以死刑,一个野心勃勃的年轻人生命终结在22岁,死于两场恋爱,也死于对那个年代的绝望,即使于连最终能活下来,也只能更名换姓,去一个遥远的城市终其一生,他的抱负他的理想永远没有机会实现,等级制度森严下的法国,允许有才能的年轻人出现,但不会允许他挤入贵族阶层,破坏既定的等级秩序。

当然,这个故事最主要想传达的意思,我想应该是:姐弟恋是没有好下场的。

简爱读后感心得体会


简爱读后感心得体会:

夏洛蒂﹒勃朗特写的这一本《简爱》使我受益匪浅,让我认识了一个精神崇尚、拥有独特人格魅力的简﹒爱,她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_

简﹒爱是一个坚强的人:她父母双亡,跟着舅妈生活,唯一对她好的舅舅也死了,她饱受欺凌和偏见,但他还是忍耐了很久,这才使他最后有了离开这个家,走另一条路的机会;后来,她当了家庭教师,尽管这个家庭的主人罗切斯特与她针锋相对,裁缝格莱思威胁她,罗切斯特的亲戚朋友也不喜欢她。但是她还是顶着种种压力在桑菲尔德生活了下去,最终得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好感并爱上了简﹒爱;当简﹒爱知道罗切斯特先生有妻子,自己不应该再这儿待这时,尽管他爱罗切斯特,离开先生还不如死去,但他还是迈着坚定不移的步伐,即使没带钱包,也要离开这儿。后来,先生的妻子放火烧死了自己,使先生对简的爱更深了。让我明白了:在生活中,有时坚强地顶住压力,能使事情的情况变得乐观。

简﹒爱也是一个乐观向上,对未来充满希望的人:当她在里德舅妈那儿饱受侮辱,她没有想过自己的未来将会迷茫,她想尽一切办法到学校上学,这样既可以学到知识,让他以后有维持生活的方法,还可以不受舅妈和表兄妹的欺辱;她失去了谭波尔小姐这位良师时,没有想以后要在学校里煎熬着度日,而是今早离开学校,去做一位家庭教师,找到自己的快乐;她内心矛盾又坚定地到另一个地方打工维持生计,不在意自己爱的罗切斯特先生,而是找到一份乡村教师的工作,这样一来,不仅使自己更欢受迎,而且还意外地得到了三个堂兄妹。让我明白了:有些时候暂时放弃一些东西,可以得到更多的收获。

简最大的特点是渴望平等,她在舅妈家忍受着舅妈的偏心和表兄妹、佣人有恃无恐的侮辱,有一天忍无可忍,喊出了自己心中渴望与表兄妹平等,不能忍受舅妈没有理由的侮辱。她在学校认识了一位益友:海伦,海伦年纪小小就死于重病。

后来,是简爱在她光秃秃的坟墓上立了一块墓碑,向世人宣誓:无论是贫穷、低贱的人,还是富有高尚的人,他们都是有尊严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了上帝面前!”她因为罗切斯特先生爱高贵的英格拉姆小姐,瞧不起真诚爱着他的自己,而愤怒地喊出:“我不是无足轻重的人!我有感情,虽然我穷,出身低贱、不漂亮、瘦弱矮小,但我又灵魂也有心!”我们是平等的!后来罗切斯特先生也只爱她一人,放弃了高贵的小姐。想到这儿我明白了人与人之间应该坦诚相待,将心比心,不能为了点小事而闹不和,只有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才能同舟共济。读后感m.simayi.net

这句话也表达出了作者夏洛蒂的思想感情:人人都是平等的,世界上不存在什么“不是妇女的事业”!男人不一定就高贵、女人不一定就低贱!只要孜孜不倦的努力,就一定能和天才平等。

生活中,我们也很难看见像简这种有纯真感情的人了,她完全是因为自己爱罗切斯特才努力追求他。不像现在的其他人,很多人都不是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而是因为对方富有。简没有因为先生失明而离开他,因为她真诚地爱着先生。如果让我们在真爱和富有中选择一个,很多人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富有。告诉我们:不要太看重金钱,能使自己真正幸福就行。

夏洛蒂以自己为原型,写出了自己在文学之路上和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和打击,但都顽强地熬了过去,最终得到了成功。就好像文中的简爱受到了种种艰难险阻,收获了爱情和幸福。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会坚强、放手和努力,这样才能使自己绽放出最美的花朵。作者:陆柏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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