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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红豺有感

读《红葫芦》有感。

静下心阅读一本书的时候,我们就好像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人在阅读一篇书籍后都会独属自己的感悟,写一篇读后感,可以更好地从书中领悟出作者想表达的理念。一篇优秀的作品读书笔记是怎么写的呢?小编推荐你不妨读一下读《红葫芦》有感,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读《红葫芦》有感

童年时,最美好的回忆一定是有那么一段深刻的友谊,可能它在我们不需要的时候出现,但又在我们明白它存在的意义的时候结束了。甚至当我们想要挽回这段友谊时,却已经晚了。
《红葫芦》是曹文轩写的一篇关于童年友谊的一部短篇小说。故事主要是讲述了男主人公:湾,他是一个骗子的儿子,所以没人敢与他一起玩,而女主人公却对他存有好奇心,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很不想理。

夏天时,湾总是会带着一个红葫芦下河游泳,因为地方上的孩子总会下河游泳,所以总抱一只晒干了的大葫芦,像救生圈一样。大概是为了怕孩子落水,容易察觉,才把葫芦涂成红色。妞妞家跟湾家只隔了一条河的距离,所以湾每次下水时,都会用双手拍打水,而妞妞便会听声望水。湾知道有双眼睛在看自己,所以他拿出所有的本领来表现自己。妞妞看完很惊奇。湾看看地沉入河里,久久未露面,妞妞匆忙地寻找,大河如死了一般,妞妞大喊出她的妈妈,过了一会儿荷叶下,钻出了一张笑脸,妈妈问她怎么了,她摇了摇头,便回家了。
一连几天湾都没有见到妞妞,不论他叫的么厉害。又过了几天,湾不再抱有任何的希望,而此时妞妞正拿着一根竹竿向河边走来采菱角。湾拿着一片荷叶,把最大的菱角采上,给了她,妞妞没有接。而湾便放在了她的脚下,用双手捧起荷叶和妈妈回家了。妞妞问妈妈关于湾的爸爸,她的妈妈指了指对岸说:“他已经关在那里三年了。”妞妞还是天天到大河边来,并且她还让湾教她游泳。在河里,水融化了两个孩子之间的陌生和隔阂。妞妞要求去小岛上玩,湾同意。他护着她来到了小岛,湾带着妞妞来到第一棵树下,用手指着和她说:“他是我们班的王三根。”妞妞继续看着前面的树,发现不同的树上刻着不同的名字。湾见到他的“同学”便玩的忘记了妞妞,妞妞默默的看着他……
妈妈几次的对妞妞说不让她到河边玩,可妞妞却不听,仍然跑到那,夏天快走向了尾声,妞妞让湾明年夏天再教她,而湾觉得可以自己游,只是不敢,湾让妞妞拿着葫芦有道对岸。当妞妞游到中央时,便害怕了,问湾:“咱们往回游吧!湾的心里似乎在做什么决定。”“我怕……”“怕什么?”湾挨到妞妞身边,从她手中抽出了葫芦,妞妞叫了一声,便往下沉,向湾喊着“红葫芦,红葫芦!”湾却走开了。妞妞往下沉了两秒后,便从水中挣扎出,喊着救命,湾还是不来。当妞妞不挣扎了,又乡下沉,湾惊慌的把红葫芦塞给她。湾不知道说什么,妞妞的妈妈瞪着他说:“你为什么要骗人?”湾低着头要说话,却说不出,流着两行泪……
妞妞去到了外婆家,偶然的一次机会,妞妞听到外公的经历与自己的十分相似,她直接跑到大河边,走下了水,她没有向下沉,而且游过了大河,她站在茅屋前,看到顶上挂着锁,一个男孩告诉妞妞,湾转学了……

红葫芦是孩子们游泳时的标志,也相当于他们的救生圈,因为红色是一种很容易就被看到的颜色,所以才把葫芦涂成红色,每个人都渴望一份真挚的友谊,就像湾一样,没有朋友就只能与树玩耍。所以当妞妞想要学游泳的时候,他们的友谊也开始了,湾也开始珍惜这份友谊了,也正是因为这份珍惜,才使他希望妞妞学会游泳,所以他才将红葫芦抽出,但妞妞却不知道,所以他这一抽,也就意味着这段友谊结束了。
童年时的友谊时最天真、最简单的友谊,他不会有那么多的谎言与欺骗,而是充满了真诚,但是这份友谊是否能够坚持住,是否能够彼此信任,却是不确定的,但是如果真的有那么一份友谊的话,还请珍惜它,不用到失去的时候才后悔莫及。

刘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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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葫芦读后感


红葫芦读后感(一)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让我记忆深刻,同时给了我一些启发和感触。

大海边的海滩上住着一个叫湾的孩子,他的父亲被警察带走了,只留下湾一个人在家里。离他家最近的就是对面的妞妞家,湾经常抱着一个鲜亮的红葫芦泡在大海里,常常游到妞妞家对面的河滩上,给妞妞表演他在水里的看家绝活。渐渐的,湾和妞妞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湾教妞妞学游泳,为了不让妞妞沉下去,湾还把红葫芦让妞妞抱着,并在旁边护着她。刚开始,妞妞还是在浅滩上游,游的时间长了也逐渐敢往海中央的方向游了。有一天,湾要带妞妞在海中央游,在他们渐渐的游到海中央的时候,湾猛地把妞妞抱着的红葫芦一抽一了回来。这还不够,还在一旁好像幸灾乐祸似的看着妞妞。妞妞没了红葫芦,身一体立刻往下沉,在海水快要淹没妞妞的脖子时,湾又把红葫芦放到了妞妞的怀里。妞妞才抱着红葫芦游回了岸上。从此以后,妞妞决定再也不理湾了,知道有一次吃午饭时,爷爷说起小时候的事。他小时候不敢到大海里游泳,于是他爸爸就把他扔到海中央,不管他。他在水里奋力挣扎,这也奇怪,挣扎着挣扎着,他却学会了游泳妞妞立刻明白了湾的用心,不禁后悔万分。

这个男孩湾一精一心的教妞妞学游泳,妞妞在浅水滩游烦了,想到海中央游,湾也是费尽心思,想尽办法让妞妞真正的学会游泳。可是妞妞不但没有理解湾的好心,反而认为湾是个十足的大骗子,把她带到海中央纯是为了让她出丑。

其实,虽然湾的爸爸是一个骗子,但是湾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教妞妞游泳,从来不图妞妞的回报,甚至把他最心一爱一的红葫芦都送给了妞妞。妞妞要学游泳,湾耐心的教她学游泳,妞妞想到海中央游泳,湾也是无偿的帮助她实现这个愿望,可见湾心地善良、不图回报,无疑是一个好孩子。所以我们也要学习湾的这种高尚的优秀品质。

红葫芦读后感(二)

玖了【红葫芦】之后,我感觉湾是被误解的,他将妞妞引到大海中间,再一抽一掉能使妞妞漂浮起来的红葫芦并不是想陷害她,而是不想让她只在浅水滩上游泳,想让她去深水里游泳,而妞妞和乡亲们都误会了湾。

让我感觉湾被误解是因为,我也有过这样的经历,那是我学滑冰的时候,刚开始,我虽然可以站起来了,但还是滑不好,老想摔倒,想着想着,我好像看到我的梦想实现了,感觉我像燕子一样在自一由的飞翔,能够灵活的穿梭在人群中,忽然我咚的一声一屁一股坐在了地上,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那时我还小,就坐在地上号啕大哭,这时,一妈一一妈一走了过来,要扶着我学滑冰,爸爸看到了,马上把一妈一一妈一叫了过来,叽里咕噜地说了一番话,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都摔倒了,你们也不管我,我心里很是委屈,但还是自己爬了起来继续练习,我溜着溜着,就慢慢熟悉了这双滑冰鞋,鞋在我的脚上也听话了,我让它左拐它就左拐,让它右拐它就右拐,这时,我忽然明白了爸爸的良苦用心,如果我总是摆脱不了对一妈一一妈一的依赖,我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学会滑冰。同时我也明白了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一番冰雪霜,难得梅花吐清香。

所以,我知道了我们看问题要全面,不能片面的就下结论,也许我们看似给我们伤害的人也许正是给予我们帮助的人。

红葫芦读后感(三)

妞妞紧紧地抱着湾留下的红葫芦,呆呆地望着无声流淌的小河,风轻悄悄的,仿佛在为这份由始至终掺杂着猜疑的友情轻轻叹息。

身在河两岸的妞妞和湾,如果没有大人们的训诫,也许早已是好朋友。然而,关于湾的父亲是个大骗子,大骗子会生下小骗子这些传言,不仅让湾在学校被同学另眼相看,连仅隔着一条河的唯一孩子妞妞,也对他敬而远之。

幸好他们有着纯真的童心,河水不仅让他们感受到了嬉戏的快乐,更融化了他们的隔阂。他们开始一起玩,一起游泳。友情似乎超越了猜疑。

然而,当猜疑在友情里存在,友情终究会黯淡无关,甚至泯灭。当湾一下子一抽一掉了红葫芦,在妞妞的惊叫一声里,在一群大人的议论声中,妞妞对湾投来两束仇恨的目光,友情在猜疑中崩溃了。

此后,妞妞再没找过湾。直到一天,妞妞听了爷爷讲的一个故事,才明白。湾的放手不是要害她,而是想让她真正地学会游泳!是妞妞误解了湾!然而友情已经随着湾的离开,随着误解,随着猜疑再也找不回来了

我读着【红葫芦】里妞妞的懊悔,湾的悲伤,只想给对您说:朋友,请让友情多一些信任,少一些猜疑和世俗的眼光吧,只有这样,友情才会真正温暖我们的心,才可能天长地久!

《红葫芦》读后感


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的故事。它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我也很感动。 妞妞家门口有一条小河,河的对岸住着一个名叫湾的小孩,跟他爸爸住在一起。每次妞妞出门都能看见他在河里游泳。妞妞只知道湾的爸爸是一个大骗子,在坐牢。天气十分炎热,妞妞禁不住游泳的诱惑,下河和湾一起游泳了。

这里每个游泳的孩子都有一个红葫芦,用来自救。妞妞其实已经会游了,但她很胆小,只好抱着红葫芦,湾不用红葫芦,他俩一块游。有一次,湾突然抽掉妞妞怀中的红葫芦,妞妞在水中挣扎,大喊救命。从此,妞妞再也不去大河旁了。不久,妞妞回了爷爷家,在爷爷的教导下,妞妞终于明白了湾的苦心:原来湾的无情正是为了自己的成长。她想向小男孩道谢,跑到了湾家。而湾却去他外婆家了。 此时,我突然想起自己的爸爸妈妈,他们对自己的苛刻,不正是为了让我更好地成长吗? 记得有一次爸爸教我学骑单车,但由于那时胆小,不敢让爸爸放手,一直让爸爸在后面扶着,以防摔跤。有一次我特意扭过头去说:爸爸,千万别放手啊!爸爸不耐烦地回答;放心啦,不放!我放心地骑了起来。骑着骑着趁我不注意爸爸悄悄地放开了手,我却丝毫没感觉。骑出了几十米,我回头一看,爸爸并没有扶着单车后座,而却在几米后慢悠悠地走着,我马上停车,向爸爸喊:爸爸,你骗我!我再也不理你了!爸爸一听,马上发火了:你自己会骑了 ,还叫我保护啥?我先回家了!

爸爸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回家了。我一时气不过,自己骑起来,心想:我本来就不会骑嘛!我马上摔给你看!我便不大麻利地爬上了单车骑了起来,我竟然会骑了!原来,爸爸撒了一个善良的谎言,那句发火地话也是在冷酷地帮助我成长啊!有时爸爸妈妈对我们冷酷的批评却是在帮助我们成长,而我们却有时误会了他们,将他们的良苦用心误会成了残忍,他们这像天使一样关心着我们,而我们却不理解。现在想想,原来那无情是为了让我更好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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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葫芦》读后感400字


寒假里,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的故事。它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同时给了我一些启发和感触。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个叫妞妞的小女孩和一个叫湾的小男孩他俩隔河而居。因为湾的父亲是个骗子,所以妞妞每天见到湾不理不睬,可湾还是常常游到妞妞家附近的河滩上表演在水里的看家绝活。渐渐的,湾和妞妞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湾教妞妞学游泳,为了不让妞妞沉下去,湾还把红葫芦(当地一种类似游泳圈的东西)让妞妞抱着,并在旁边护着她。直到有一天,湾带着妞妞去河的中心玩,突然,湾把红葫芦从妞妞身上拽掉,妞妞惊慌失措,大声呼救,而湾却不管。妞妞开始下沉,在水中拼命挣扎,最终还是靠自己浮出了水面。妞妞十分气愤,发誓不再与湾来往。之后,在爷爷的教导下,妞妞终于明白了湾的苦心:原来湾的“无情”正是为了自己的成长。她想向湾道歉,而湾却已离开。

此时,我突然想起爸爸教我学骑自行车。由于胆小害怕摔跤,我就让爸爸在我身后一直扶着车座不许放手。一次,我特意扭过头去说:“爸爸,千万别放手啊!”爸爸不耐烦地回答;“放心啦,不放!”骑着骑着,趁我不注意爸爸悄悄放开了手,我却丝毫没察觉。骑出了几十米,我回头一看,爸爸并没有扶着后座,而却在几米后慢悠悠地走着,我马上停车,向爸爸喊:“爸爸,你骗我!我再也不理你了!”爸爸一听,虎着脸说:“你自己会骑了,还用我保护?!”说完便头也不回地往家走。我一时气不过,自己骑着车去追爸爸,这时,我才意识到,原来不用爸爸扶我竟然也会骑了!

有时爸爸妈妈对我们的放手就是在帮助我们成长,而我们却将他们的良苦用心误会成了残忍,现在想想,原来那“无情”是为了让我更好地成长!

《红葫芦》读后感500字


哭,代表了一个人的情感。哭的原因有多种多样,我这次哭就是为故事中主人公湾和妞妞之间的误会而哭。

湾和妞妞之间的友谊是通过一条大河建立起来的,湾教妞妞游泳。而红葫芦相当于当地不会游泳孩子的救生圈。起先,湾与妞妞之间的友谊还是很深的,他们常常在河中央的小岛上玩,还用了芦苇在岛上造了一座草屋,他们将它称之为家 。几天后妞妞的技术渐渐娴熟起来,学会了游泳。只不过是她比较胆小,不敢离开红葫芦罢了。而当妞妞在游泳时,湾偷偷的将系在扭扭腰间的红葫芦解开了。妞妞的红葫芦被抽去了,仿佛失去了支柱,一下子沉了下去,喝了好几口水。随着湾抽去了红葫芦,他们之间的友谊也随之被抽掉了。而当妞妞被湾救起时,狠狠地骂了湾,这件事她在心中留下了阴影,就不与湾一起玩了。湾很痛心,在几天后的一个黄昏,他将代表着他们之间友谊的家烧毁了。家被烧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也化为了灰烬。看到这,我感到十分惋惜,泪水充满了眼眶。再细细的品后文,妞妞爷爷童时的故事也与此类似,其实都是为了自己好。妞妞这才恍然大悟,明白自己错了,误会了湾。就赶紧回去去找湾。可是,为时已晚,湾已搬去了千里之外。妞妞痛心的哭了,我再也难以抑制,眼泪也应字落下。

哭,体现了一个人的情感,连裤也不会的人,情感定是麻木的。而《红葫芦》让我幸福地哭了

读《红奶羊》有感


读《红奶羊》有感

张诗琪

世间,有一种情感,无法被理智驾驭;世间,有一种信念,是亘古不变的追求;世间,有一种经历,会成为刻骨铭心的记忆······

初读沈石溪的《红奶羊》就让我拍案叫好,强烈地感觉到情感得到了升华。《红奶羊》是一部优秀的中篇小说,以动物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凄美又思想寓意深刻的故事:红崖羊茜露儿产下了死胎,却偏偏被失去妻子的大公狼黑宝掳掠去当了狼崽黑球的奶妈,在长期的哺乳喂养中,茜露儿和黑球建立起深厚的感情。大公狼黑宝本想杀死茜露儿,避免让他的儿子黑球不要染上羊性,可为了让黑球活下去,在猎人来狩猎时牺牲了自己,引开了猎人。

地狱的大门自动开启,茜露儿不用忍辱负重给狼崽哺乳了,可它舍不得已跟自己建立了母子情的黑球。于是它以一种超越物种与世俗的母性继续抚养黑球,并教给它羊的品性,想把它塑造成一只羊。可当黑球在极度饥饿下开杀戒时,它沮丧极了,开始憎恨黑球。黑球并没有把茜露儿视为食物,在一次豺想吃掉它的时候挺身而出保护它。茜露儿最后留下对黑球的祝福,离开了它,回到了羊群。

故事扔在继续。茜露儿在羊群中产下了两只羊羔。生活的美满幸福。突一日,一只猞猁闯进了羊群杀死了它的爱女珊瑚,她的丈夫古莱尔本可以保护珊瑚和它自己,可它却没有那么做。悲痛欲绝的茜露儿已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在目睹过老狼黑宝舍身救子后,它已不能容忍羊性的软弱,它已不能对此熟视无睹。它决心将爱子塑造成一只具有勇敢品性的新型公羊,让他具有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的高贵品质。为此,它不懈地努力。它以为它成功了,可在一次它和儿子沦戛被两只狼追捕,沦戛撞开自己逃命的事件中,它才知道自己创造的是一件劣品。它彻底绝望了,它母性的生命结束了。正当它听任宰割时,却发现那只追赶它的黑公狼竟是黑球,黑球也认出了茜露儿。它没有忘记它的养育之恩,没有伤害它,还放走了它。

茜露儿狼口余生,但它在也不想回到羊群。它的梦想并没有泯灭。它向神羊峰攀去,它要找到那只传说中的既有脉脉温情又有胆识爪牙的神羊。和它繁殖出新品种的羊种,实现它的理想。结尾并没有写茜露儿最后的命运,只是描写了一幅凄美场景:“白皑皑的雪山上,有一个醒目的小红点,像一团燃烧的火焰,在蠕动,在跳跃”······

读完这部小时,我的心被红崖羊茜露儿那种博大的母爱、对理想的追求,坚定的信念与锲而不舍的精神深深地撼动,它引发了我对于人生的的沉思。茜露儿有着一种博大的胸襟,充满正义,它爱一切美好的事物,憎恨邪恶、懦弱,弘扬高尚品德,为此它可以忍辱负重,可以付出一切。同时它也是一个英勇无畏的追梦者。在其他草食动物眼里,它的理想是虚无缥缈,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动物的天性是极难扭转的,可它敢于挑战权威,挑战世俗,不畏困难,坚持这自己的理想,一样不曾放弃过。因为它深信不疑,它的理想并不是乌托邦式的梦想:世界上还是有敢于向狼牙迎战的羊!只要有梦,并始终不渝地向着目标攀登,梦想就一定会实现,我们就一定会赢得那份辉煌。

《红奶羊》是沈石溪的一部杰出的代表作。沈石溪对动物行为有很深的研究,再加上有到动物王国西双版纳当知青的特殊经历,才创作出众多优秀作品,深受读者喜爱。很多小说中充满了异域色彩,讲述了动物与动物之间的感情纠葛,不仅让读者了解了科普知识。同时也揭示了社会上的丑恶,产生了一种照镜式忏悔,引发读者对于人性与人的行为的思考,这就是动物小说能赢得不朽的原因。

总之,每一部这样的动物小说都是一次深入思索的课堂,而《红奶羊》,无疑是一场精神盛宴。

读《红脖子》有感


寒假里,我看了加拿大著名作家ET西顿的著作《红脖子》。通过封面我了解到这只叫红脖子的动物是一只英俊的鹧(zhe)鸪。

《红脖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母鹧鸪生下一窝小鹧鸪,其中,最大、最漂亮、最听话的就是红脖子。红脖子因为听话,所以比其他鹧鸪的经验丰富,成年后最早起飞,独居独住,是一个典型的美男子。在一次击鼓中,赢得了母鹧鸪布罗妮的芳心,并生下了一窝幼崽。可是,凶恶的猎人揢迪却偏偏要搅乱他们一家人的生活。揢迪把布罗妮杀了,又把小鹧鸪一个个的踩死。红脖子伤心过度,不小心踩到了猎人布下的圈套,后来被猫头鹰啄食。

读完《红脖子》后,泪水图满了我作文整张面孔揢迪太凶恶,太贪婪了!他为了金钱,每年提早两个月就进山林打猎。我要是政府的话,造就把揢迪关进大牢,让他永远不能重见天日!如果我是揢迪,我绝对不会去打猎。动物也有生命,为什么要把他们杀害?贪婪!有了美好的生活还要去杀害动物,这样的恶人一定有恶报!同学们,我们可千万不要像揢迪一样,被贪婪腐蚀了灵魂。

读玩《红脖子》以后,鹧鸪的智慧给我震惊了!大自然的变化让他们学得聪明了。这,是多么的神奇啊!如果我有鹧鸪的大脑加上认得的知识,那世界科技就提前N年了!

看到红脖子一家的悲惨命运,我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在召唤:让世界多一些爱,让爱撒满世界的每个角落

读《红麦田》有感


暑假,我去图书馆借了一本《红麦田》回家看,这本《红麦田》一借回家就马上认真地看,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

这本书里的主角是家庭贫穷、渴望读书的少年董宏猷。书中讲他因为没钱买书,偷偷进书店窃读;小时候为了买书,所以到江边帮大人们拉板车挣钱;当老师时因没钱买煤油灯只能向其他人接蜡烛头这些故事都是作家通过回忆自己的童年往事,写出自己的成长故事,希望读这本书的小朋友成为一名敢作敢当的男子汉,拥有男子汉的气概。

《红麦田》这本书是著名的作家董宏猷叔叔的作品中的其中之一。也因为这本书,我认识了董宏猷叔叔,知道他写《红麦田》作文的原因,是因为有一次,董宏猷叔叔连夜看书,一天就看完一本书。就这样,董宏猷叔叔每天看一本书。直到有一天,董宏猷叔叔下定决心自己写一本书。街坊都很支持董宏猷叔叔。董宏猷叔叔就写了《红麦田》。

知道这个原因,我非常感动。对比自己,我读书就没董宏猷叔叔那有用心,坚持了,看书只看书中的人物的情节,精神的就多看一会儿,其余的就跳过去不见,所以习作总是没进步,看完《红麦田》,了解的作者,我决心学习他,做事看书一定有目标,向目标努力,坚持下去。

通过读董宏猷叔叔的《红麦田》,我明白了要成功一定要负出努力,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的。

读红高粱有感


一个真作家闻名中外,一部好作品津津乐道,一个诺贝尔奖震惊于世,一部《红高粱》风靡全球,一个莫言彰显文学实力,一个葛浩文凸显英语水平,一个东北表露中国精神,一片高粱尽显高密风情,一个男土匪绘写英雄传奇,一个女巾帼尽显抗战神话。

莫言将《红高粱》推向了世界,《红高粱》让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这一无限荣耀,这一伟大奖项,这一伟大成就,让莫言的实力得到了肯定,让中国的风情得到了传播,让中国的文化得到了认定,让中国的实力得以彰显。看了这部小说之后,乃至看了这部电视剧之后,九二的倩影就在我眼前重塑着,在脑海里徘徊着,在我梦里浮现着,在我心中扎根着,在我灵魂里激荡着。

九儿像钢铁一样坚硬,像流水一样澎湃,像烈酒一样香醇。面对命运的不公平,面对生活的不如意,她从来没有退缩过,没有服输过,没有认命过,没有倒下过。

九儿的父亲心术不正,行径荒唐,爱财如命,视女为土,他为了微薄的钱财,狠心拆散了九儿与俊杰,然后丧尽天良的把九儿嫁给了一个患有病的人,把九儿托付给了一个即将暴病而死的人。面对父爱的荒唐行径,面对父亲的薄情寡义,面对父亲的棒打鸳鸯,面对父亲的以死相逼,九儿无可奈何的放弃了自己的自由,放掉了自己的真爱,斩断了自己的情缘,隔断了自己的情缘,放弃了自己的真爱,牺牲了自己的幸福。

可是即使这样,九儿还是那个九儿,她还是那样的刚烈,那样的坚毅,那样的勇敢,那样的率性,那样的善良,那样的真挚,那样的有主见,那样的无往不坚,那样的不认命,那样的有先见。

九儿是个敢爱敢恨,敢作敢当,敢争敢斗,敢说敢做的奇女子。对于自己要嫁给一个病人这件事,她不甘过,她怨恨过,她憎恨过,她反抗过,她挣扎过,可是最终她还是输给了命运,败给了现实。可是那又怎么样呢,九儿是输了,可是她的志气没有输光,她的刚烈没有败光,所以她在出嫁时,随着带来一把剪刀,决定来个鱼死网破,以此来保护自己的真心,保护自己的贞洁。

对于余占鳌这个土匪,这个真汉子,这个真英雄,九儿爱的干脆,跟的干脆,走得干脆,拒绝的干脆,保护的干脆,守护的也干脆。事实上,在那个封建的时代在那个落后的年代,在那个思想禁锢的年代,在那个看重女子贞洁的年代,在那个缴费灭匪的年代,九儿与余占鳌的爱是不和世俗的,是不被容忍的,是不被看好的,是不被祝福的。可是即便这样,那又如何呢?无论是余占鳌这个土匪式的英雄,还是九儿这个敢于打破世俗的奇女子,他们都无法逃脱爱情的枷锁,他们也都不在乎世俗的眼光,所以,他们两人还是动心了,还是动情了,还是决定在一起了;所以,他们两人爱的轰轰烈烈,爱的天崩地裂,爱的人尽皆知,爱的生儿育女,爱的生死相随,

九儿是一个不怕牺牲,无惧牺牲的抗战英雄。当日本人毁了自己的家园时,伤了自己的亲人时,九儿开始爆发了,开始失控了。在最后的战斗中,九儿独身一人把日本人引到了高粱地里,在那里,即使她中弾了,她还是高声歌唱着每一片土地,即使她的身躯要倒下了,她还是坚持点燃了那一坛坛高粱酒,即使她就要闭眼了,她还是是要立志与敌人同归于尽。为了保护同胞,为了保护爱人,为了守护孩子,九儿就这样毅然决然的牺牲了自己,试问,这样一个刚烈刚强的女子,怎么不叫人钦佩呢?

九儿是会酿酒的,她的高粱酒美味醇香,征服了人们的味蕾,也征服了人们的真心。可是你们知道吗,九儿本身就是一坛酒,一坛让你深深迷恋,深深回味的高粱酒。看着那一片片火红的高粱,我想那大概就是九儿幻化成的吧,即使她已经不在了,可她还是如同这十八里红一般,那样刚烈坚强,那样弥久醇香。

读《红娃》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个小故事,名叫《红娃》。

这个故事讲了红军们在过雪山时发现了一位年轻的女人晕倒在雪地里,红军把她救回家后发现她的孩子也快要被饿死了,红军们把自己的粮食给了她们。为了报答红军,这位被救的女子让红军给她的孩子取个名字以便记住恩人,红军们便给孩子取名叫“红娃”。

这个故事真让我感动,红军们在过雪山那么艰苦的条件下为了救助老百姓把自己都舍不得吃的,极少的粮食拿出来。

我平时虽然还达不到红军叔叔舍己为人的那种精神境界,但我对人也非常大方,只要有好朋友到我家里作客,我就会让他们吃我最喜欢的零食,玩我最喜欢的玩具。我以后还会牢记红军叔叔的无私付出,并将红色精神传承下去。

读《红豺》有感


用生命撑起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动物是人类的好伙伴,它们也是有灵性的,往往在它们身上我们能学到我们所缺失的东西。因此我特别喜爱看动物题材的小说,于是沈石溪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于80年代初开始从事文学创作,所著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又鉴于他是浙江慈溪人,我对他的文章又有种特别的亲切感。

2011年7月的一天,我在新华书店无意间发现了他的新作《红豺》《狼王梦》的姊妹篇。将它买回来后,我迫不及待地进入故事中畅游。

《红豺》讲的是一只豺,它的身子犹如火一样红,所以叫火烧云。它有两个小宝宝,被狼给杀了。从此,它们就成为了死敌。可随后这只狼被捕兽笼捕了,火烧云当着狼的面咬死了一只狼崽,可却不忍心将可爱的狼崽甜点心杀害,于是带回去喂养,心想未来也许可以作为美食。可日久天长,火烧云却始终不忍心杀害甜点心,反而含辛茹苦地养育这只仇敌的遗孤。最后作文为了甜点心的幸福,无私地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小说中的红豺火烧云令我感触极深,作为狼的死敌,她的母爱之梦居然能够抵抗仇恨的缠绕,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群族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面对这母爱的伟大,我惊愕了,诧然了,联系我们自己,生活中,人们与别人结下仇恨后,始终想的是如何报仇雪恨,很少能有摒弃仇恨,去互相理解互相包容的。我想凶狠的豺和狼尚能如此,为何我们这些有理性思考能力的人就不行呢?我十分喜爱这本小说,在这两只动物身上,我学到了人类所缺失的互惠理解,学到了生活中我们所遗忘的最初的善良和友爱。

朋友们,让我们用理解来化解仇恨,用互惠来合共赢,用友爱来共创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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