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是在五年前,可以说一遍阅读下来人是浑浑噩噩的,可能跟年纪和阅历有关,从此这本书被我放进了柜子。这次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又打开了这本书,这次的阅读的体会和第一次大相径庭。所以我非常认同一些人的说法:米兰·昆德拉的书读一遍是不够的。可能是我的水平不够,将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看了两遍还是不能完全体味到其精髓。说来有些惭愧,尽管如此,还是想写一篇文章来对所看所想的内容进行一次整理总结。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表面看是一部爱情故事,骨子里却是一本概念小说,机智、诱人、严肃,充满情感,是一部开阔又复杂细致的作品。它里面交织着政治与哲思、肉欲和灵魂、趣味和深度……对于性爱与政治之间巧妙的交互作用进行娴熟的叙述。《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以深刻的哲理开头,结束于悲怆的诗意氛围中,为我们揭示了人性的弱点和人类不可避免的误解所产生的深刻原因。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表达的是一个人在四种状态下的“非如此不可”:爱---特丽莎,同情----托马斯,反叛----萨宾娜,梦想----弗兰茨。文章围绕主人公托马斯展开,他与前妻离异后,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并决定一直保持单身。特丽莎走进托马斯的生活,这个在托马斯看来是由六个偶然给他带来的女人,与托马斯纠缠、相伴了一生。然而,托马斯仍然醉心于与众多女人的“性友谊”,在性漂泊的路上去寻找、开拓和征服每一个女人与其他女人的百万分之一的差异。但特丽莎的身影反反复复出现在托马斯医生临窗犹豫与沉思中,严厉地拷问着托马斯对自我,对命运,对情爱,对沉重与价值的决断。这就是轻与重的对立,对婚姻的忠诚是重;与情人的幽会是轻。托马斯在轻和重之间徘徊不定。在情人面前想着特丽莎;在特丽莎面前又坦然承认与情妇在一起。千里追妻,放弃国外安稳的生活跟着特丽莎回到布拉格,却依旧不忠特丽莎。为了给妻子一个平静的生活拒绝在请愿书上签字,又在第二天忘记拒签的目的......终于他在被布拉格统治者逼迫的情况下同意了特丽莎的提议去了乡下。
还有两位主角,萨宾娜和弗兰茨。萨宾娜的宣言是:“我的敌人是媚俗”。萨宾娜是一个画家,是托马斯最好的情人,是弗兰茨崇拜的但又是与他貌合神离的情妇。萨宾娜是个轻极了的角色,她放荡不羁,特立独行。她的一生就是在不停地背叛。喜欢背叛又习惯背叛,她背叛父亲,背叛弗兰茨,在萨宾娜看来“背叛意味着打乱原有的秩序,背叛意味着打乱秩序和进入未知”,“ 萨宾娜看不出什么比进入未知状态更奇妙诱人的了”。但是,在一切背叛之后呢?她背叛的目的是什么呢?“一个人可以背叛父母、丈夫、国家以及爱情,但如果父母、丈夫、国家以及爱情都失去了——还有什么可以背叛呢?”“萨宾娜感到四周空空如也,这种虚空就是她一切背叛的目标吗?”“萨宾娜对于隐藏在自己背叛欲念后的目的无所察觉,这生命中不可承受的轻——不就是目的所在吗?背叛的最后结果就是在铺满灼热炭火的圆周轨道上奔跑。而作为大学教授的弗兰茨每天过着由授课研究组成的枯燥无味的生活,他羡慕着萨宾娜,一心认为他的生活才是真正的生活。在他临死之际,他终于找到了他所要追求的,那就是和她的学生情妇在一起。
很多人看这本书是被书名所吸引,但读了几段能坚持看下来的人不多。我初次看这本书的原因是被书后简介的第一段所吸引: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到地上。但在历代的爱情诗中,女人总渴望承受一个男性身体的重量。于是,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切实在。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其运动也会变得自由而没有意义。这段文字像一把大斧一下子砍到我的内心深处,我开始陷入思考:回到现实,我们生活中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挫折,更多的人会面对或多或少的生活或工作压力,我们抱怨,甚至痛恨,还有更极端的人因为这些原因做出伤害自己或者他人的事情。但反过来想想,如果把这些生活的考验全部抽离,只剩下一尘不变,乏味,空洞的生活,你能承受这生命之轻吗?那么,到底选择什么?是重还是轻?过于轻,是浪费生命,太重,却是难熬的生活,没有担忧,无忧无虑的活着,可以是理想,但是要真每天都那样无忧无虑的,那跟虚度空虚有什么区别了?于是,选择需要的、必要的责任,可以让生命绽放出价值来。轻过不好,重过也不好,看自己想要什么样的人生了。
总之,这是一本值得用时间慢慢品味的书,如果你能坐地下来阅读,一定会有所体会。
方彦博阅读第154天《做最好的自己》关于人生的思考,人类从未停止过,但回过头想了一想,一个人把一生纠结在总结问题上,是不是本末倒置了呢?人生在于体验,有过经历的人自然幢淂如何去面对生活,面对自己。人生的道理,最关键的就是把握好每一个时刻,然后好好体味。
吴青璇阅读174天《柳林风声》30分钟,我从这里知道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大方。就像老獾,他不仅照顾鼹鼠和河鼠,还收留了两个上学路上迷路的小刺猬,最后还给了他们回家的路费。
夏迎迎阅读第169天《作文频道》讲述:小驴买了好多袜子,大家都夸它,就只有小鸟认为这样是不对的,于是就告诉大家这样是不对的 ,可大家都不听小鸟的话,全部都收留了小驴买的袜子,还说小鸟的坏话,最后大家一起跑,全摔跤了,这时候它们才后悔。读后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听别人劝告的人,总有一天就会后悔的。
刘思雨:阅读第154天巜我将来是个有钱人》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有钱并不重要要好好学习说不定你将来就会是一个有钱人。
张睿阅读第136天《古希腊神话》(普罗米修斯)很久很久以前,人们只能吃生的东西,有位叫普罗米修斯的神,看到人间没有火,就冒着生命危险到太阳神阿波罗那里取火种。百家笔记网m.simayi.net众神之王宙斯发现火种被普罗米修斯拿走了,让太阳神阿波罗给普罗米修斯最严厉的惩罚。狠心的宙斯把他押到悬崖,还派了一只鹫鹰,白天吃他的肝脏,晚上肝脏又长出来了。又有一个神把普罗米修斯救出来了。读后感:要向普罗米修斯那样学习,因为他给人间带来温暖。如果人人奉献了爱心,自己开心,别人也开心。
郑雅阅读第166天《一饭千金》读后感:我觉得韩信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因为他小时候老奶奶给了他一碗饭,长大了以后他就成了刘邦的大将拿了1千金送给了那位小时候给他吃饭的那位老奶奶。
夏子胜第162天《三个儿子》“为人子,方少时,孝与亲,所当执”。这些耳熟能详的三字经就告诉我们,一个人应该从小培养亲近、尊敬师长、结交益友、学习交往处事、孝敬的美德。
很荣幸拜读了高金英老师的《做最好的教师》一书,让我受益匪浅。本书总共分为六章,种好师者的心田,用生命影响生命,这样教学最有效,左手教育学,右手心理学,抓住教育的契机,不做名师做明师这六个方面展开叙述,书中呈现了一件件用爱心堆彻的感人事迹,一个个感人肺腑的真实事例,让我颇有感触。
书中有这么一段精辟的言论:教师和学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在交互活动中是民主的,在相处的氛围上是和谐的。
的确,我们教师面对的教育对象是活生生的人,就好比世界上没有一片相同的树叶,也没有相同的一个人。每个学生都渴望得到别人的理解、尊重,渴望得到同学、老师、家长及社会的认同。
“教育的秘诀在于尊重学生”。这是美国学者艾玛逊的名言,也许有人不以为然,或许不够重视,“了解学生”确实可以称得上是一条重要的“教育秘诀”。教师了解、尊重爱护自己的学生,又会促使学生自尊心的树立。实践证明,自尊心是推动人们不断上进的一种动力。学生有较强的自尊心将会促使他们努力地、创造性地学习,力争先进,不甘落后,会促使他们自觉主动地遵守纪律,积极完成集体交给的各项任务。
爱是教育永恒的主题。爱表现为对教育事业的爱,对教育对象的爱。老师也只是个普通人,也有自己普通的感情,教师要怎样拥有“师爱”呢?只有童心才能理解童心,带着儿童的兴趣去探寻学生的心灵深处的途径,怀着儿童情感去理解儿童的心灵世界,那样才能真正走近学生的心灵世界,能理解学生的做法,从而让自己与学生的思想感情保持和谐一致,这样的老师就善于发现学生缺点中的可爱之处,甚至智慧之处,那他看到的学生,都是带着“可爱缺点”的可爱孩子。同时,如果想和学生相处愉快,你就不能拿着大人的思想来衡量这些孩子,毕竟他们还不是大人。他们的思维有时还很幼稚,还会做错很多事情。如果你的要求很高很严厉,这样会让学生产生抵触情绪。
阅读了高金英老师的《做最好的教师》,让我了解了最好的教育就在我们教师的教育信仰里,就在我们教师的师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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